2020年6月27日星期六

零八宪章月刊 第59期(上)




《零八宪章》月刊   总第59
2012121日出刊

主编:卫任泉
编辑:《零八宪章》编辑部

    

本刊社论:
能否带头公开财产,
是检验中共领袖真假反腐的试金石
——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公开信

《零八宪章》


本刊公告
编者按
109日夜到1010日凌晨发生了福建省交通厅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据《经济观察报》总编助理王克勤发布微博称,云南《都市时报》A30版原本刊登了《福建“表叔厅长”来了》一文,该文爆出贵省交通厅厅长李德金手戴5万雷达镶钻手表,腰系15000元的爱马仕腰带的“阔佬”信息,结果报社接到“神圣”指令,导致已经印刷的几十万份报纸被“封杀”仓库(撤版重印)。而《云南都市时报》社长周智琛也在微博中对这一恶劣事件进行了印证。“人民网”和“新华网”均在第一时间要求有关部门“给力调查”,“零八宪章论坛”10月10号分别向福建省委省政府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发出公开信要求有关方面进行调查;11月1号“零八宪章论坛”再次就“跨省毁报”事件致信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要求调查李德金的恶劣行径,但这所有呼吁都如泥牛入海,得不到福建省和孙春兰书记本人的任何回应。中共十八大结束后,孙春兰当选政治局委员,11月20日,我们得知孙春兰将调任天津市委书记,于是,“宪章论坛”于11月21日再次公开致信孙春兰要求调查这一事件,希望孙书记在处理完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之前,最好不要前往天津报到,结果当天下午孙春兰就急匆匆前往天津做直辖市的红老大了。自然,我们的呼吁再次无人问津……
我们对此感到愤怒,我们强烈谴责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官僚主义和不负责任!我们同样强烈谴责前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的官僚主义和不负责任!据11月28号的《天津日报》报道,孙春兰11月27日在会见监察部部长马时强调什么“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觉得这是非常好笑、非常“无耻”甚至是非常“脸厚”的事情。我们提醒孙春兰书记,多检讨自己在福建的玩忽职守和官僚主义,少唱冠冕堂皇的反腐高调,否则必将为天下人增加更多的笑料!
我们之所以对福建省交通厅长“跨省毁报”事件再三追问,是因为我们觉得“新闻自由”对于中国的反腐败和民主法治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公权力必须滚回法定区域内,官僚们伸向媒体的黑手必须让其有来无回。故我们将继续关注“跨省毁报”事件,我们期望“后孙春兰时代”的福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将孙春兰留下的阴暗角落清扫干净,将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调查清楚,给包括人民网和新华网在内的所有关注力量以负责任的交代!

l  政治局委员孙春兰离开福建前必须解决李德金厅长“跨省毁报”事件!
——《零八宪章》论坛就“表叔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再致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女士的公开信

附录:
l  《零八宪章》论坛:就“表叔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致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公开信


l  《零八宪章》论坛:福建省委书记再也不能装聋作哑了!!
——就“表叔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致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女士的公开信

l  《零八宪章》论坛:就“表叔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致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公开信

l  《零八宪章》论坛:云南省委、省政府必须就 “跨省毁报事件”做出公开调查!!
——就福建交通厅长“跨省毁报”事件二致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公开信


本刊首发(欢迎转载)

张祖桦:解决民族问题的治本之道在于制度变革

编者按:
在通往现代化的历程上,中国一直面临着多种问题的困扰,其中如何处理民族关系问题是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多民族国家必须直接面对的问题。共产党在大陆建政以后,错误的执行了一系列导致民族关系紧张的政策,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徒有虚名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近若干年在新疆发生的民族分裂问题、在西藏发生的藏人自焚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整个国家的未来发展。如何有效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著名宪政学者、《零八宪章》主要起草人之一的张祖桦先生在这篇介绍青年学者张辉有关民族问题论著(《中国民族问题的新思维——大转型中的大问题和大方略》)的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张祖桦先生在文中系统的介绍了张辉有关民族问题的“新思维”(包括对列宁主义民族自决理论的批判,对中共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批判,在此基础上根据民主宪政原则提出以完全的地方自治来替代共产党的现行民族政策等等),充分肯定张辉在相关问题上的宝贵探讨。末了,张祖桦先生以充分的篇幅重点强调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制度变革, 在于“采行《零八宪章》重申的共和制与联邦制”。

我认为: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有赖制度变革。因此,张辉以宪政民主制度下的地方自治取代现行的民族区域自治的主张有其合理性。问题是:在汉族占很大优势的地方自治下如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或在某个少数民族聚居、人口比例占很大优势的地方自治下如何保障其它民族的权利?这就涉及到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在一个多民族(族群)的大国里面,如何落实普遍人权原则、实现各民族(族群)权利平等、和平共处,共同治理?我的建议是采行《零八宪章》重申的共和制与联邦制。
——张祖桦

总结起来,本文的主要观点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治本之道在于制度变革,即以宪政民主制取代一党专制,以共和制取代僭主制,以联邦制取代单一制。如此,方可从根本制度上保障国家与民族的和谐安定、长治久安。

                                       ——张祖桦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张辉: 中国式民族区域自治的困境与矛盾


在中国其他非民族自治区域未能普遍地建立起地方自治制度的背景下,作为民族自治机关与国家一级地方行政机关两种属性结合体的民族区域自治,实际上并没有从中央政府分得多大的自治权。其双重属性设计中,其首先是属于国家一级地方行政机关,其次才是属于民族区域自治机关,也就是说自治机关属性从属于一般地方行政机关属性。因此,其实质上等同于作为一级国家地方政权的省。

在实践中我们看到,在实施自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域,采取的是更相对地依赖于国家的自上而下的开发,以换取国家统合的战略目标。这种向党国权力集中的开发体制,与向地方分权的自治是不相兼容的。也就是说从与国家结构形式相粘连和附身在一起的开发模式视角来看,权力集中的矢量与分权的矢量之间是根本背离和矛盾的。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王德邦:恢复教育传承文明的本质
——就西北政法大学禁止谌洪果举办“读书会”的言说

客观地说,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大陆事实根本不存在大学,只有不断蓬勃增长的挂名大学的奴化驯养场。如果实在要说有过短暂的大学精神的恢复,那就是上世纪八十年代——1980年至1989年。在那个岁月,大学努力在寻找回归自己的本色。记得当年大学中最热的是讲座与沙龙,各种学术思想交锋,学生时时感受精神的洗礼,生活于那时的校园是真正沐浴于知识与思想的海洋。记得当年大学流行着一个笑话“就算牵头猪到大学,四年后出来也是个思想家”。而今日大学应该是“就算一个思想家进大学,四年后出来也变成了一头猪”。就是说当年大学是可以将猪变成思想家的地方,而今日大学却是将思想家变成猪的地方。
在此,让我们郑重声明,谌洪果先生所言的“天经地义”是大学的底线,也是人类的底线,应该得到尊重,应该成为这个时代大学的起码操守。为了捍卫这种底线,让我们坚决声援谌洪果的读书沙龙活动,强烈谴责西北政法大学禁止读书的违法侵权行径!强烈呼吁:恢复教育本质!还学生读书权!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刘逸明:层出不穷的中国官员艳照门”

导语: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在孙政才到任重庆之际身陷艳照门,仅仅63小时便被免职并接受调查。而他只是重庆官员艳照门的其中之一,尚有4位涉艳照门的厅级副厅级官员在位。在制度依旧的今天,官员艳照门不会因此而止息。

l  官员取代明星成艳照门主角
l  孙政才烧向重庆官场第一把火
l  落马官员在位是楷模倒台成恶魔
l  官员艳照门需要改革制度来关闭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綦彦臣:有人的2%,没人的4%
——中国不可能实现新加坡式的“罚款阻吓”

如何摆脱“塔西佗效应”?路子只有一条,就是把监督权力运行的职能交给社会,把检讨政策伦理的可能也就交给社会。但是,在目前的体制下是不可能的。就算“党内民主”很充分也不行,即使“铲单”与“捞人”之类的违法行为全被遏止,“有人的2%,没人的4%”仍然是党内也即整个公权力系统的最流行规则。假若触动这一点,那么,一党制度也就不复存在。

引言:理解官方的“胡说八道”           
一、大揭穿:上访数量下降掩盖了什么?
二、寻租链:从“铲单”到“捞人”
 三、不透明:不断强化“塔西佗效应”
结语:薄熙来曾经大讲“做清官的诀窍”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欧阳小戎:政治行为是对诺贝尔文学奖的巨大伤害

在三年前刘晓波先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及今年中国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对比中,我们仿佛又看到了当年冷战时期,评选委员会在多种外交压力之下的尴尬境地。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此次诺贝尔文学奖来到中国,是对三年前和平奖的一种外交平衡。但在实质上,此举的确达到了一种外交平衡的效果。

在过去,尽管诺奖的权威性日益下降,获得诺奖对大部分作家而言,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而在莫言之后,对那些对写作持有严肃态度的作家来说,获得这个奖项只不过是让自己的名字与一位民间故事写手并列而已,这不仅是莫言之后诺文奖得主的悲哀,亦是在他之前,那些得主们的悲哀。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执政党观察
编者按:
中共十八大已经结束半个月,执政党新一届“习李”班子也纷纷在各自已经敲定的领域拉开架势,给外界印象较深的是总书记习近平沿着记者见面会上的反腐口径再次在政治局学习会上强调反腐重要性;作为中纪委书记的王岐山也跃跃欲试,似乎正准备有点作为。在“中央”强势反腐信号下,薄熙来、刘志军们大概真有些惶惶不可终日了。不过我们认为,运动式反腐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民主宪政制度的确立。对于习近平等七常委来说,带头公布个人及家族财产信息应该是一个破除腐败危局的较好路径。
另一方面,即将接任总理位置的李克强在最近的一次讲话中大谈特谈“改革”问题,并美其名曰“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李克强的“改革”讲话引起主流舆论的纷纷拍手,我们对此表示谨慎欢迎。但是能否改革政治体制,能否推动执政党走上民主宪政的道路,这才应该是“改革”的关键。我们不希望“候补”总理李克强重复现任总理温家宝的悲剧。为中国前途和执政党前途计,拿出一些有关“改革”的“硬通货”出来。
总之,十八大后,胡锦涛的“邪路论”并没有占领当下的舆论市场,各界人士在习近平反腐败和李克强“改革红利”思路引导下,纷纷接续十八大前的舆论氛围,继续为推动中国的民主和进步事业而努力!


l  习近平: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腐败会亡党亡国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节选)

l  李克强: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

如果用两个字概括李克强今天的讲话核心那就是:“改革”;而用四个字概括无疑是:“改革、改革”;若用六个字概括便是:“改革、改革、改革”。

李克强不完全赞成人口红利已经消失的说法。他说,到2030年,中国的劳动力还有9亿人,但他同时承认,劳动力成本也会大大增加。说到此,他提出一个令与会人员深思的问题:那我们还有什么红利可以利用呢? “这就是改革。”他自问自答,“改革还是最大的红利!”

l  甄炎:李克强的改革观令人瞩目

l  最高法副院长:要把宪政作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基本路径

l  吴敬琏:重启改革这一步已经迈出去了

l  最高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要善于使用、慎重使用


l  王昊轩:胡温当政这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贪污腐败愈演愈烈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停滞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在国际上越来越孤立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人维权意识觉醒,维权运动风起云涌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社会矛盾激化的十年


公告天下

l  以人为本,停止打压,立即放人
 ——“维权网”就18大期间侵犯人权事件的声明

l  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致习近平、张德江的公开信

l  胡星斗:建议立即废除劳教制度、开启建设法治国家的新政
 ——致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常委的公开信(节选)


特别关注

编者按:
当执政党因为垄断政权、拒绝民主宪政而造成腐败横行、两极分化并因此而导致民怨沸腾、社会抗议事件此伏彼起的时候,这个庞然大物的神经便开始极端“敏感”起来并渐趋于崩溃,民间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使他们如临大敌,哪怕对于发生在校园里的正常读书学习活动也都要伸出罪恶的黑手进行干预。最近发生在西北政法大学的“读书会风波”便是“维稳黑手”四处作恶的又一例证。
我们对执政党维稳系统的如此罪恶行径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我们坚决支持谌洪果老师主持的大学读书沙龙活动,我们坚决捍卫“大学自由独立精神之底线”,公权不得进行政治奴化教育!“维稳黑手”滚出校园!!

l  谌洪果:关于读书会风波致我的学生

l  谌洪果:大学读书会被禁事件中的学术与政治


权贵百态
编者按:
伴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畸形发展,中国的官僚权贵阶级也进入到一个极端败坏和腐化的时代。最新上演的雷人丑剧便是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的阴阳表演。当他在主席台上的时候,他会慷慨激昂的教育“各级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但一转身便撕掉伪装,极尽腐化堕落之能事。无数的历史事实证明,雷政富的阴阳表演只不过是整个共产党官场和权贵阶级的一个小小剪影而已。本期选刊的卖淫女睡成检察长、农业厅长包二奶及涉黄酒店“专为政府开”的案例为执政党官僚系统的道德败坏增添了最新的注脚。

l  重庆官方初步确定网曝北碚区委书记不雅视频PS

l  不雅视频主角重庆北碚区委书记反腐语录曝光

l  阎兆伟:雷政富不雅视频女主角为啥喊冤?

l  重庆仍有5厅官涉不雅视频女子拍前曾演练多次

l  山西临汾多家酒店被曝涉黄赌 业者称专为政府开

l  网传山东农业厅副厅长为情妇写离婚承诺书

l  【中华论坛】:卖淫女睡觉睡成检察长,反目撂倒县委书记

l  张兰被证实改国籍 曾大骂海外移民不爱国

改革论坛
              
向一切为了中国民主宪政事业而呐喊的先生们致敬!

——《零八宪章》论坛

l  杜光:试论改革的性质、途径和目标模式

改革的目标,实际上就是民主革命的目标,我把它概括为四句话,四个化: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

改革是现阶段民主革命的具体形式,而四项基本原则从它出现的第一天起,就是民主革命的对立物。在民主和专制的矛盾与斗争中,它是维护专制统治的强大武器。要顺利推进各个领域的全面改革,就必须批判并抛弃四项基本原则。


l  北大教授:中国改革需思想论争 政府无须打压任何流派

l  陆之迅:民主先行 让改革跑赢革命

l  杨恒均:一名老党员的心得体会:绝不能走邪路!


宪章论坛
l  李承鹏北大演讲录——说话

一会儿民主、自由、政改是敏感瓷,一会儿南湖、船、天安门,“民众”、“聚集”,甚至一度连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也是,要改成我们党,才可以发送上去……大家只好唱:“我爱北京敏感瓷,敏感瓷上太阳升,伟大领袖敏感词,指引我们敏感瓷”?中国人聪明,就发明了河蟹,腊肉,斯巴达,明珠……

l  汪丁丁:“假如你不想亡党亡国”

l  吴敬琏:对于凭权力发财的富人要严厉惩罚

l  俞可平:敬畏民意

l  闵良臣:坚持“中国特色”,弄得天怒人怨

l  陈有西:落实宪政是中国唯一出路


精彩时评
l  杜君立:于丹的秀场、笑场与下场

l  专家:河南“强制平坟”涉嫌违宪 其他地方政府或效仿

l  环球时报:自由派应为社会团结有所建树

l  北京青年报:毕节五名男童之死是文明社会的创伤

l  新京报:希望任建宇获释不仅是个案的胜利

l  雷政富倒下露出了重庆唱红的底色

l  航亿苇:李庄案可成我国法治建设的活教材



卷首语

能否带头公开财产,
是检验中共领袖真假反腐的试金石
——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公开信

《零八宪章》论坛

115日中午,新产生的中共总书记带领新“常委”们在记者见面会上严肃指出: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贪污腐败”、“官僚主义”等问题,使中共面临许多“严峻挑战”,强调“全党必须警觉起来!”在11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议上,习近平再次强调:“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

习近平就任总书记后就反腐问题所作的这两次讲话迅速引起各方面的热议,主流舆论认为,这彰显了新一届中共领袖集团惩治腐败的信号和决心,有人推测,在“习李”反腐攻势下,薄熙来、刘志军之流的项上人头恐怕是岌岌乎可危了……

客观地说,新领袖集团的反腐宣言也确实抓住了中国社会现实存在的最严重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它伴随着红色专制制度的产生而产生,伴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而恶性膨胀。也因此,共产党的历届领袖上台后都要喊几声所谓“防止糖衣炮弹的进攻”,强调各级官僚都要加强道德修养,做到廉洁自律。这种教科书式说教当然毫无实际约束力,大大小小的官僚们在麦克风面前都能比赛反腐、慷慨背书,但一转身便一个个的陷入腐败泥潭而不能自拔。在此情况下,执政党中央便会时而不时的杀掉一些贪官来“震慑社会”、安抚民心。据不完全统计,从1952年枪毙刘青山、张子善开始,被共产党杀掉的腐败高官不下七八十人,其中包括成克杰、王怀忠、胡长清、姜人杰、郑筱萸等省部级高官;被推进监狱的腐败分子更多,包括政治局委员陈希同、陈良宇及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等等。但是,这些被整肃到监狱或地狱的贪官们仍然挡不住官僚们的腐败脚步。胡锦涛时代的贪腐状况比起江泽民时代的腐败状况更加甚嚣尘上。只要看看最新倒台的薄熙来、刘志军们就知道中共中央惯于使用的“三板斧”——道德反腐、囚笼反腐、砍头反腐是多么的失败和无力!

这一次,中共新领袖上任伊始所做出的前述反腐动员无疑是在重复既往的反腐游戏。在现有体制下,既就是将朱基当年为贪官们所准备的100口棺材全部填满薄熙来、刘志军之流的尸体也同样无济于事,还会有更多的毛熙来、江希同、胡克杰走向腐败深坑。原因在哪里?在于一党霸权的专制制度的存在!在于不受制约的官僚们能够掌握太多的公共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分配权。诚如阿克顿勋爵在100多年前所总结的那样:“权力会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地腐败。”只要执行共产党的一党专制,拒斥宪政民主,腐败就是无可救药的。特别是“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官场腐败就更像鲫鱼过江、摩肩接踵,这不但是人民大众“仇官”的原因,也是习近平们“亡党亡国”论的真实社会背景。

要铲除共产党的腐败,就必须从政治上打破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实施民主宪政和分权制衡。只有为执政党树立起平权监督力量和有效制裁力量,只有让全部国家公民来公开选择“多党政治”下的执政党,“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腐败局面才会得到彻底的改观。

当然,期望新近上台的习近平们立马归位民主宪政无异于缘木求鱼、痴人说梦。更何况胡锦涛的“邪路论”刚刚为中共十八大通过。在不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只能退而求其次——这个“次”是什么呢?那就是从习近平本人开始,共产党的“常委”们带头执行财产公开制度。

众所周知,财产公开制度又称之为“阳光法案”,即通过干部财产公示接受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的监督质询,从而将国家官员的所有收入纳入大众视野。其它国家的经验历史证明,在众目睽睽之下,国家公务人员的财产公开会比较有效的防范腐败发生。也因此,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执政党就开始在干部财产问题上寻求监督路径。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5年立法规划。1995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半年向单位人事部门申报个人收入。20016月,执政党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又联合发布《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要求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每两年向中央组织部报告家庭财产,并“由报告义务人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内或者规定范围内通报。”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修改后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官员报告个人或家庭的财产收入情况。由此可见,就共产党决策集团的理性认知而言,他们也充分意识到“阳光法案”的重要性,既就是胡锦涛本人也不敢将财产公开制度纳入“邪路论”的范畴。因此,在现阶段,执政党要反腐,不是继续挥舞过去的“三板斧”,而应当从干部财产公开问题上破局。

问题是喊了将近20年的财产申报和财产公开制度始终是“中共中央”对下级官员的要求。由于层层的腐败和普遍的腐败,使得这项制度要求在中共官场四处碰壁。新疆阿勒泰、湖南浏阳、浙江慈溪等地的财产公开试验也无不遭遇完全的失败或流产。这当然不奇怪,只要求中下级官僚执行“阳光法案”的政策注定是“中南海”的一厢情愿!

因此,就中共自身反腐而言,领导必须带头。习近平说得好“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中共政治局高官乃至于政治局常委都是些腐败分子,又怎么能够指望其他千百万中下层官员廉洁起来。也许“常委”们很不服气,一个个会在麦克风面前像薄熙来那样拍着胸脯大叫:老婆没问题!孩子没问题!自己更没有问题!但2012年的历史证明,薄熙来不仅有问题,而且有着严重的问题——贪污受贿玩女人,面面俱到,样样精通。这就意味着政治局高官们的“拍胸脯”也是靠不住的——什么靠得住?拿事实说话!只有盘踞中共领袖地位的常委们带头公布自己及家族财产,并接受国家机关及人民大众的监督核查,才是能够“打铁”的“硬汉”样子,才是靠得住的真功夫!

前天,著名民主维权人士胡佳先生在推特上公开说道:“在全中国范围内,习近平应该第一个公开家庭财产。在全北京范围内,郭金龙应该第一个公开家庭财产。”胡佳还说:“在中国,拒绝向全社会公布家庭财产的官员,必是贪官。习近平拒绝,他就是腐败分子;金龙拒绝,他就是腐败分子。没有任何可辩白的余地。”我们认为这话说得好极了!一切拒绝向全社会公布财产的官员,必是贪官。习近平不能因为自己是“总书记”,便想当然以“清官”自居了;“常委”们不能以自己是屈指可数的几个“头面人物”,就相信人民不会怀疑自己的官品和人品了。我们告诉你们,这种臆想的逻辑是不成立的。在现行体制下,人民不仅会怀疑你们的官品,也会怀疑你们的人品。就连温家宝那样很有些民心基础的官员最近也传出了腐败丑闻,遑论其他。故,总书记要证明自己的正直,“常委”们要证明自己的清廉,必须带头公布财产——能否带头公开财产,是检验中共领袖真假反腐的试金石!敢于公布便是“打铁硬汉”,否则,正如胡佳先生所言,哪怕贵为执政党的“红老大”,也“必是贪官”——“没有任何可辩白的余地”!!

在这里,我们还想特别提醒一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声。中共十八大召开期间,你曾公开表示“只要中央决定,自己很容易公开(财产)”,彼时你是政治局委员,你还有“上级领导”,但现在你已经升任政治局常委,你更多的是进行“领导”,而不是被领导,你和习近平、李克强等人共同组成“中共中央”的“中央”,你已经没有拒绝公开财产的理由了,如果作为总书记的习近平不愿带头公开财产,你不妨带个头,从而兑现自己“很容易公开”的承诺。否则,不仅你本人难免贪腐嫌疑,而且你所在的“中共中央”也必是一个充满腐败犯罪的“中央”!

从国家和人民的福祉出发,我们不希望“中共中央”继续腐败下去,不希望执政党在“亡党亡国”的腐败危机面前继续重复庸医治病、误己误人的悲剧。因此,我们欢迎习近平们所发出的最新一轮反腐信号。但是,“薄熙来式”对人不对己的“马列主义”传统游戏是不能再玩了——我们郑重建议所有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并仍然活着的党国“达官显贵”一律向全社会公布自己及家族的财产,诚实接受国家、社会和各界人士的核查和监督,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中国的全面政改,和全国人民一道为中华民族开创出一个民主、自由、法治、宪政的未来!


《零八宪章》论坛
2012-12-1
附录:
中共中央第十四届中央常委名单:
 江泽民 李 鹏 乔 石 李瑞环 朱镕基 刘华清 胡锦涛

中共中央第十五届中央常委名单:
江泽民 李 鹏 朱镕基 李瑞环 胡锦涛 尉健行 李岚清

中共中央第十六届中央常委名单: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

中共中央第十七届中央常委名单:
胡锦涛 吴邦国 温家宝 贾庆林 李长春 习近平 李克强 贺国强 周永康

中共中央第十八届中央常委名单:
习近平 李克强 张德江 俞正声 刘云山 王岐山 张高丽

本刊公开信
编者按
109日夜到1010日凌晨发生了福建省交通厅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据《经济观察报》总编助理王克勤发布微博称,云南《都市时报》A30版原本刊登了《福建“表叔厅长”来了》一文,该文爆出贵省交通厅厅长李德金手戴5万雷达镶钻手表,腰系15000元的爱马仕腰带的“阔佬”信息,结果报社接到“神圣”指令,导致已经印刷的几十万份报纸被“封杀”仓库(撤版重印)。而《云南都市时报》社长周智琛也在微博中对这一恶劣事件进行了印证。“人民网”和“新华网”均在第一时间要求有关部门“给力调查”,“零八宪章论坛”10月10号分别向福建省委省政府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发出公开信要求要求有关方面进行调查;11月1号“零八宪章论坛”再次就“跨省毁报”事件致信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要求调查李德金的恶劣行径,但这两次呼吁都如泥牛入海,得不到福建省和孙春兰书记本人的任何回应。中共十八大结束后,孙春兰当选政治局委员,11月20日,我们得知孙春兰将调任天津市委书记,于是,“宪章论坛”于11月21日再次公开致信孙春兰要求调查这一事件,希望孙书记在处理完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之前,最好不要前往天津报到,结果当天下午孙春兰就急匆匆前往天津做书记了。自然,我们的呼吁再次无人问津……
我们对此感到愤怒,我们强烈谴责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官僚主义和不负责任!我们同样强烈谴责前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的官僚主义和不负责任!据11月28号的《天津日报》报道,孙春兰11月27日在会见监察部部长马时强调什么“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觉得这是非常好笑、非常“无耻”甚至是非常“脸厚”的事情。我们提醒孙春兰书记,多检讨自己在福建的玩忽职守和官僚主义,少唱冠冕堂皇的反腐高调,否则必将为天下人增加更多的笑料!
我们之所以对福建省交通厅长“跨省毁报”事件再三追问,是因为我们觉得“新闻自由”对于中国的反腐败和民主法治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公权力必须滚回法定区域内,官僚们伸向媒体的黑手必须让其有来无回。故我们将继续关注“跨省毁报”事件,我们期望“后孙春兰时代”的福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将孙春兰留下的阴暗角落清扫干净,将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调查清楚,给包括人民网和新华网在内的所有关注力量以负责任的交代!


政治局委员孙春兰离开福建前必须解决李德金厅长“跨省毁报”事件!

——就“表叔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再致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女士的公开信

《零八宪章》论坛

其实早在111日,我们在写给您的“公开信”中就“预测”到了您要晋升“政治局委员”。不出所料,您果然紫星高照,在中共十八大上挤进“党的领导人”序列,这很好,我们愿意从中华民俗的角度向您本人表示“祝贺”!
但是,您一定很清楚,我们写这封信除了“祝贺”外,更主要的目的是提醒您:该解决“表叔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这一惊扰天下的恶性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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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天下难堪的是,今天新华网报道说:“张高丽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孙春兰同志兼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看来孙书记的官运确实太好了,您本人大概也正在收拾铺盖卷,准备前往天津做直辖市市委书记了。但是且慢,我们认为,在您处理完发生在福建的诸多烂摊子之前,最好不要前往天津报到。尤其,您必须对下属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这一恶劣事件负完全的领导责任!
孙春兰书记:
中共十八大结束了。尽管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这次大会并不是一次“福音”的大会,但对于您个人来说,却是一次“充满胜利”的大会——您获得了政治生涯前所未有的升迁,你怀抱“政治局委员”的冠冕,一路高歌,凯旋而归。
其实早在111日,我们在写给您的“公开信”中就“预测”到了您要晋升“政治局委员”。不出所料,您果然紫星高照,在中共十八大上挤进“党的领导人”序列,这很好,我们愿意从中华民俗的角度向您本人表示“祝贺”!
但是,您一定很清楚,我们写这封信除了“祝贺”外,更主要的目的是提醒您:该解决“表叔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这一惊扰天下的恶性事件了!
关于这一事件的概况,想必您本人大概不需要我们再做过多的解释了。作为中共中央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共福建省委书记,《人民日报》和“人民网”、“新华网”上的信息您大概是了解的。当您的下属交通厅长李德金导演的“跨省毁报”事件刚一曝光,包括“人民网”、“新华网”及“环球时报”在内的官方媒体都做了及时追问(详情附后),“零八宪章论坛”也分别在1010号和111号两次公开致信福建省委、省政府和您本人,要求彻查这一影响极为恶劣的“公共事件”。但是很遗憾,所有的媒体追问在您领导的福建省各级官僚衙门面前都泥牛入海、杳无音讯。不仅李德金大摇大摆、继续逍遥在“福建省交通厅长”的位置,而且他的顶头上司——您本人竟然在“跨省毁报”事件发生一个多月后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奖励!人们有理由追问:难道媒体对李德金“跨省毁报”这一恶劣事件的曝光是栽赃陷害?难道“人民网”、“新华网”围绕这一事件的相关追问也是瞎眼起哄?!
在这里,我们并不想探讨体制与制度的败坏问题,我们只想就事论事。种种迹象表明,李德金厅长“跨省毁报”事件背后彰显的是严重的腐败问题——在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上,旧、新两任共党总书记都谈到了腐败的严重危害性,习近平在记者见面会上谈到“贪污腐败、官僚主义”问题时强调说“全党必须惊醒起来”!我们认为至少从字面意思看,这话说得很好的。因此,作为福建省委书记和两大“委员”的你也“必须惊醒起来”,无论您和下属厅长李德金之间有着什么样的私密关系,您都不能在“跨省毁报”事件上继续装聋作哑!

令天下难堪的是,今天新华网报道说:“张高丽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孙春兰同志兼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看来孙书记的官运确实太好了,您本人大概也正在收拾铺盖卷,准备前往天津做直辖市市委书记了——那可是产生“政治局常委”的地方呀!但是且慢,我们认为,在您处理完发生在福建的诸多烂摊子之前,最好不要前往天津报到。尤其,您必须对下属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这一恶劣事件负完全的领导责任!您一定知道,陕西“表哥”杨达才在媒体的监督追问之下,陕西省纪委已经让这个腐败分子尽露原形;广州“房叔”蔡彬在媒体的监督追问下,广州市纪委也很快介入调查并初步认定“问题严重”——在此情况下,何以手戴5万雷达镶钻手表、腰系15000元爱马仕腰带、生活“阔佬”化的李德金厅长在干出耸人听闻的“跨省毁报”事件后,您所领导的福建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面对媒体追问却长期保持沉默?这是为什么?!人们是否可以追问一句:李德金厅长究竟给了您多少好处使得您不惜执政党总书记们的严重警告而继续为李德金捂“屁股”?!如果您认为自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存在与李德金厅长的任何勾连问题,那很好,在远赴天津就任前,先把“跨省毁报”这一天下共愤的恶劣事件解决了再说!

在此公开信的末后,我们也顺便提醒执政党总书记习近平先生,薄熙来的腐败问题是早在辽宁大连时代就已经发生的事情,执政党让其带病提升、带病调动、带病升迁的后果是执政党遭遇颇为严重的创伤和危机。我们不希望同样的悲剧发生在孙春兰书记身上(当然孙春兰和薄熙来在许多方面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因此,我们提醒执政党中央应介入对福建省交通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的深度调查,给包括“人民网”和“新华网”在内的所有关注力量以充满“阳光”和“正义”的“说法”!

《零八宪章》论坛
2012-11-21
附录:
人民网:网传云南报纸刊“福建表叔厅长”被跨省撤稿

新华社呼吁福建交通厅长回应“名表照”

环球时报评跨省撤稿事件:媒体底线应受尊重

《零八宪章》论坛:

就“表叔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
致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公开信

《零八宪章》论坛:

福建省委书记再也不能装聋作哑了!!
——就“表叔厅长”李德金“跨省毁报事件”致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女士的公开信


本刊首发(欢迎转载)

张祖桦:解决民族问题的治本之道在于制度变革

编者按:
在通往现代化的历程上,中国一直面临着多种问题的困扰,其中如何处理民族关系问题是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多民族国家必须直接面对的问题。共产党在大陆建政以后,错误的执行了一系列导致民族关系紧张的政策,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徒有虚名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近若干年在新疆发生的民族分裂问题、在西藏发生的藏人自焚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整个国家的未来发展。如何有效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著名宪政学者、《零八宪章》主要起草人之一的张祖桦先生在这篇介绍青年学者张辉有关民族问题论著(《中国民族问题的新思维——大转型中的大问题和大方略》)的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张祖桦先生在文中系统的介绍了张辉有关民族问题的“新思维”(包括对列宁主义民族自决理论的批判,对中共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批判,在此基础上根据民主宪政原则提出以完全的地方自治来替代共产党的现行民族政策等等),充分肯定张辉在相关问题上的宝贵探讨。末了,张祖桦先生以充分的篇幅重点强调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制度变革, 在于“采行《零八宪章》重申的共和制与联邦制”。

我认为: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有赖制度变革。因此,张辉以宪政民主制度下的地方自治取代现行的民族区域自治的主张有其合理性。问题是:在汉族占很大优势的地方自治下如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或在某个少数民族聚居、人口比例占很大优势的地方自治下如何保障其它民族的权利?这就涉及到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在一个多民族(族群)的大国里面,如何落实普遍人权原则、实现各民族(族群)权利平等、和平共处,共同治理?我的建议是采行《零八宪章》重申的共和制与联邦制。
——张祖桦

总结起来,本文的主要观点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治本之道在于制度变革,即以宪政民主制取代一党专制,以共和制取代僭主制,以联邦制取代单一制。如此,方可从根本制度上保障国家与民族的和谐安定、长治久安。

                                       ——张祖桦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近段时间,我读了张辉先生的大作《中国民族问题的新思维——大转型中的大问题和大方略》(电子版)以及他发表在《零八宪章月刊》的关于民族问题的系列论文,从中学到不少知识,也很受启发。
在民主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妥善地处理民族问题?中国是否会因民族问题处理不好产生民族之间的战争甚至国家分裂的危险?这些问题的确是毎一位关心国家发展进步和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公民都会认真加以思考的至关重要的大问题。我对民族问题虽然一直关注,但对民族理论、民族学和民族政治学都没有做过深入研究,所以说不出什么真知灼见,只能粗浅地谈一点个人的读后感。
讨论民族问题首先遇到的就是一个令人十分头疼的问题:民族为何物?对于这个问题,一千个人会有一千个答案,好似一句西谚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中国古代典籍中,用来表达类似“民族”概念的语词不下数十种,既有“民”、“族”、“种”、“部”、“类”等单音词,也有“民人”、“种人”、“民群”、“民种”、“部族”、“部人”、“族类”等双音词,但独独未见“民”“族”二字连缀并用成词者。目前已知汉语中最早使用“民族”一词者,见诸1837年西洋传教士编纂之《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所刊“乔舒亚降迦南国”一文。之后,王韬和康有为所编《强学报》中,曾使用过这个词汇。不过,“民族”一词在中国之广泛流传,则是二十世纪初期的事情了。此时一般使用者,与上述语言先例并无瓜葛,而是借自明治维新时期日本知识分子拼凑“民”、“族”二字,以对译西文nation一词所成的汉语新词。简言之,国人今日习用之“民族”一词,实为一翻译名词,是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之交,中、西、日等不同文化系统间跨语际文化交流的产物。
学术界普遍认为,作为中国现代学术上频繁出现的“民族”术语和概念根源于西方。这便是今人探讨和解读“民族”术语和概念时大多先从西方的“民族”术语说起的原因之一。语言学者指出,现代英文、法文、德文中含义为“民族”的术语有“people”、“nation”、“nationality”、“race”、“ethnos”、“ethnic group”、“yolk”等,它们大多起源于希腊语、古意大利语和拉丁语。英文“people”一词(现代含义包括人、人民、民族、人类、公民、民众、种族、黎民、百姓等)源于拉丁文“populus”一词。西方语言学家一般认为拉丁文“populus”一词来源于现已消失的伊特鲁里亚语(意大利中西部古国语)。由于伊特鲁里亚语的语源关系一直未得到解明,因而无法解明拉丁文“popu-lus”出自伊特鲁里亚语的何词何义。
考察中西语境中“民族”术语的源流,可知“民族”一词的概念意涵相当丰富,十分复杂,且充满歧义,当下要找到一个大家都能认可的定义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以色列著名历史学家施罗默.桑德教授指出:“一百多年来,思想家和学者都在同民族主义问题作斗争,但却没有提供一个明确的和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欧洲诸多语言中都使用‘民族’这个术语,它来源于晚期的拉丁语‘出身’(natio)。直到20世纪,这个术语主要指有着不同规模和内部关联的人群。比如,在古罗马,它通常指外国人(也指各种动物)。在中世纪,它可以指来自远方的各群学生。在现代开始之初的英格兰,它指贵族阶层。它不时地被用来指称出身一般的人们,有时指讲着特殊语言的群体。在19世纪,人们以不同方式使用该术语,直到今天,它的精确含义仍然是一个存有争议的问题。”(见《虚构的犹太民族》中译本第一章,上海三联书店20128月第1 版)
正因如此,张辉在他的论著中并没有简单地给“民族”下一个定义,而是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指出: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先是结合成群体;继而由血缘关系组成原始的家庭并形成亲属制度,逐渐排除同胞间的性交关系;随后,共祖的血族团体结成氏族,氏族结成部落,进而结成部落联盟,融合成“民族(Volk)”;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分工扩大,新的生产关系出现,使得氏族制度逐渐难以负荷而归于消灭,随之产生由“民族(Nation)”组成的国家。所以,“民族(Volk)”是民族的过去式,它包含着血缘、文化、地域等各种意义,但主要是血缘和文化的意义;“民族(Nation)”是民族的现在式,它也包含着血缘、文化、地域等各种意义,但主要是文化和地域的意义。将来式也会出现,但现在还不能准确预言它的样子。可以看出,张辉关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认识是一种流变的观点,即作为相对稳定的人群共同体,民族不论是在形成的过程中,还是在形成以后的运动中,都处于不断流动和变化之中。了解这一点,对于理解张辉的民族理论观点是很紧要的。
张辉先生的《中国民族问题的新思维——大转型中的大问题和大方略》书稿分上、下两篇共十五章(十五个主题)约15万字。上篇详细地论述了为什么我们生下来就是民族的人?谁给你额头贴上了民族人的标签?列宁式民族自决权何以成为神话?为何民族区域自治是个乌托邦?如何用地方自治取代民族区域自治?别国处理民族问题有什么教训和经验?中国公民运动如何对待民族问题?共七个主题。下篇则从中国民族自治区域的前身——行省制度入手,阐释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转换——从民族自决到民族区域自治;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以新疆、内蒙、广西、宁夏、西藏为例;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空洞化的自治权;中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问题与实态——以新疆、西藏为例;其他国家民族聚居区域自治的实例;国际法关于自决权利和自治权利的有关规定;重新思考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方向;共八个主题。从这十五个主题来看,张辉对民族问题的思考重心完全是聚焦在对中国大陆现实问题的剖析与解答上。
张辉强调指出,中国大陆政界和学界长期以来沿用的主要是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根据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首先是由官方进行强制性的民族识别,确认人的民族身份。今天中国官方的“民族理论”(包括“民族”定义)、民族制度和政策的基础框架是在20 世纪50 年代成型的,与前苏联的民族理论、民族制度和政策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建立政权以后,教条化地搬用前苏联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基本上没有脱离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框架。自1950 年起,由中央及地方民族事务机关组织科研队伍,对全国提出的400 多个民族名称进行识别,加上原来已经公认的民族,到1983 年共确认了55 个少数民族成份。这就是现今中华民族共有56 个民族这一说法的来源。
张辉特别指出:中国大陆现在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同样来源于列宁的民族理论(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和斯大林)。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先肯定了民族自决权,认为被压迫民族应当拥有摆脱压迫民族的政治独立自主权。1896 年社会主义工党和工会在伦敦召开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决议重申了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原则,宣布一切被压迫民族享有完全的自决权。1914 年,列宁发表了“论民族自决权”一文,首次对民族自决权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提出了列宁主义的民族自决权概念:“所谓民族自决,就是民族脱离异族集体的国家分离,就是成为独立的民族国家。”“从历史的和经济的观点来看,马克思主义者的纲领上所谈的民族自决,除了政治自决,即国家独立、建立民族国家以外,不能有什么别的意义。”
张辉认为:在列宁那里,民族自决权的主体是相对于异族的“民族(Volk)”。“民族(Volk)”是民族的过去式,它包含着血缘、文化、地域等各种意义,但主要是血缘和文化的意义。列宁提出的血缘和文化意义上的民族可以独立的观点既违反人类利益,也违反历史潮流。人类包括不同的民族,但人类的历史就是各民族不断交流和融合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前进的历史。列宁主义反其道而行之,在人类的各“民族(Volk)”之间强加权力的篱笆,最终会在政治实践中实现新时代的种族隔绝,制造出形形色色的民族监狱。所以,列宁主义的民族学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极为有害的,前苏联的解体和中国现实民族冲突的加剧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经过认真地研究和梳理,张辉从《联合国宪章》等权威文献和世界发展趋势的广阔视野论证了民族自决应理解为这些国家全体人民的自决,而不是某个大民族、小民族或主体民族的自决。1945625日通过的被公认为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的《联合国宪章》郑重宣布,要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和自决原则为依据发展国际间友好关系,说的是人民自决而不是民族自决。1952 12 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和民族自决权的决议》,要求联合国各成员国“支持一切人民和民族的自决权原则”,把人民自决和民族自决并列。1960 12 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规定,所有的人民都有自决权,民族自决权是指“被外国奴役和殖民统治下的被压迫民族自由决定自己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独立民族国家的权利”,即“所有人民均有自决权”。这是强调民族自决权是一种集体人权,享有这一权利是被压迫和被奴役的全体人民,而不是某个大民族、小民族或主体民族。1966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时,重申了民族自决权,不过使用的是“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此后,在联合国文件中对民族自决权的提法逐步统一为“所有人民自决权”。同时,在《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联合国大会19601214日通过)中提出: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个国家的统一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是违背联合国宪章的。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强调说:“实现民族自决权不得被解释为授权或鼓励采取任何行动去全面或局部地解散或侵犯主权和独立国家领土完整或政治统治”。依据《联合国宪章》及其他联合国有关文件对民族自决权的阐述,民族自决权应理解为各民族国家的全体人民的权利即全民公决权,而不是某个主体民族或大民族的特有的权利。
在所有这些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张辉得出的结论是:世界上现有2000多个民族(注:有学者说:“现在居住在地球村中的民族林林总总,共有3000多个。”——周平:《民族政治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11月第1P4),中国也有50多个民族,毎一个民族都单独建立一个国家是不现实的,也是与世界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相悖逆的。近现代以来的全球政治实践证明,传统意义上的“民族(Volk)”独立建国只是一个神话而已。“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更是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因为列宁主义的民族自决权理论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和十分有害的理论,列宁不过是拿“民族自决权”当作鼓动阶级革命的工具而已,一旦革命成功后,列宁和斯大林从来没有给少数民族以真正的民族自决权。所以,必须从根本上清理和抛弃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看到张辉的观点,有人可能会批评他是一个国家主义和大汉族主义者;我以为这种批评存在一定误解。张辉立论的出发点是决不是党国利益或汉民族一族的利益,而是普世人权、和平主义与自由民主的价值观;他真诚地希望各民族之间能够平等友爱、和平共处、共同发展;他对中共政权奉行列宁主义的民族政策、欺压少数民族的错误行为一直给予严厉批评;他担忧的是某些别有用心的政客拿着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误导民众,制造民族仇恨和民族纷争,进而导致民族战争和种族屠杀,那样的结果必将造成极大的人间悲剧和人权灾难2008年西藏“3·14事件和2009新疆“7.5”事件之后,张辉通过网上公开宣讲和发表公开声明的方式表明了自己的独立立场,这就是他的书稿后边附录的两篇短文:《关于西藏时局的一点看法》、《对新疆7.5 重大惨案的公民声明》;这两篇短文表现出来的就是他本人的真实思想,他能在当时公开说出来是很有勇气的。
怎样才能从根本上妥善解决民族问题,建立平等友爱、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的民族关系和国家治理方式?张辉对此进行了长期思考和研究,他主张学习借鉴实行宪政民主政制的国家的成熟经验,以宪政民主政制下的地方自治取代现行的民族区域自治。他在书稿中写道:“处理好民族问题,关键在宪政民主之政治下的地方自治,解决不好宪政民主的问题,解决不好地方自治的问题,中华民族作为整体将隐患重重,甚至有国家分裂的危险。如果我们在未来不得不面临这一时刻,现在的当政者也难辞其咎。”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以彻底废弃了,代而行之的应该是不折不扣的地方自治制度。不仅要在中国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地方自治,而且要在中国所有区域内自下而上地实行纵向的地方分权,并普遍地建立起普遍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同时淡化地方自治的固定化的民族属性,淡化民族自治。不仅以之解决民主政治体制的确立问题,同时以之预防、化解不同群体之间的冲突。”“地方自治不是简单的社会治理的技术问题,而是个严肃的宪政问题。在当前的中国大陆,尤其是这样。人民如果不是这个国家的主权所有者,那么权力和更高的权力就不可能出自人民,也就不会有来自人民的社会自治和地方自治。”
我认为: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有赖制度变革。因此,张辉以宪政民主制度下的地方自治取代现行的民族区域自治的主张有其合理性。问题是:在汉族占很大优势的地方自治下如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或在某个少数民族聚居、人口比例占很大优势的地方自治下如何保障其它民族的权利?这就涉及到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在一个多民族(族群)的大国里面,如何落实普遍人权原则、实现各民族(族群)权利平等、和平共处,共同治理?我的建议是采行《零八宪章》重申的共和制与联邦制。
《零八宪章》前言指出:“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毫无疑义,“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应包括不同民族(族群)。
“共和”一词起源自拉丁文respublica,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务。共和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共物品,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共和制在本意上是通过制度组织起来的公共事务领域,在这个公共事务领域中,毎个公民的权利都是平等的,政治事务是大家的公共事务,而非一人(帝王、君主、党魁)一党(执政党)或一利益集团(权贵集团)之私事,所以要大家共治。共和主义强调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与中立性,即刘军宁所概括的 (参见刘军宁著《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上海三联书店199812月第1版)。政府必须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公共利益),而不能只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显而易见,凡是实行一人独裁或一党专制的国家,即使自称是“共和国”,也是欺世盗名的“共和国”,“太虚幻境的“共和国”。
共和不是一人或几人之治、也不是一党或一族之治,共和原则体现为各个民族、各种宗教共同治理、和平共处、相互包容;体现为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体现为公民普遍的政治参与、权力的分权制衡、定期选举、自由秘密投票制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政治领导人的限任制。
近代以来,先贤们对民族共和,和睦相处,和平共生,大家共治,做过许多探讨。梁启超是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主要奠基人。1902年,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论述战国时期齐国的学术思想地位时,正式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齐,海国也。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权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1903年,梁启超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中,进一步提出了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这样一对概念: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族是也。……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他认为,唯有如此,中华民族联合起来共同对外,才能救亡图存。1905年,梁启超又写了《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从历史演变的角度重点分析了中国民族的多元性和混合性,认为中国民族从总体上可以分为9个派系,第一是华族,其他8个派系为苗族、蜀族、巴氐族、徐淮族、吴越族、闽族、百粤族、百濮族,这些民族“皆组成中国民族最重要分子也。”并下结论说:“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清末知识分子关于中华民族民族共和的讨论,为推翻满清后建立的新国家奠定了政治认同的基础。
1911年成立的中华民国就建立在民族共和的理念基石之上的。孙中山在同盟会时期,曾激烈反满。后来思想随着时局变化开始逐渐转变。191211日,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提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他在《三民主义》第一讲中指出中国人的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并强调:现在说五族共和,实在这五族的名词很不切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思,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可见,孙中山主张:在中国国土上定居生活的各个民族,应该在共和政体下平等相待,和平共处,并且融合成一个中华民族。中华民国初期的《临时约法》中明确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22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分”。
以今人之观点检视梁启超和孙中山的民族理论,当然难以避免地存在着种种历史局限性,但他们提出的民族平等,各族共和,民族联合,和平共生的主张无疑是一笔宝贵的值得继承和发扬光大的政治遗产。
我认为,在共和政制下,要实现民族平等,各民族和睦相处,和平共生,大家共治,须要在制度安排上周到地处理好下列诸点:
1、充分保障各民族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结社权、言论表达权、集会权、示威权、游行权、担任公职的权利、参政议政的权利等。
2、在国家最高层级的议会专门设立民族委员会,专司研拟处理民族问题的法案和相关事项,供议会商讨;并以立宪、立法和法治的方式保障各民族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
3、在各自治地方的议会中,一定要保有相当数量的在当地总人口中居少数的各民族的议员议席,以利于表达这些少数民族的利益诉求,并形成议会中的“重要少数派”或“关键少数派”,尽可能防止和制止侵害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4、充分保障各民族公民享有平等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特别是平等的就业权、受教育的权利、从事各项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的权利、自由迁徙的权利、自然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利等。
5、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感情,尊重各少数民族的宗教仪轨和宗教领袖,保障宗教领袖传承教义的自由。
6、奉行政教分离原则,坚决禁止政治权力和意识形态侵犯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7、奉行多元文化共生的原则:充分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习俗、生活方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以及进行科学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
如能真正落实共和立宪原则,实现各民族人民权利一律平等,并切实做到上列诸项,中国日趋紧张的民族关系就可以得到舒解,并可望从政治制度上为建构和谐共荣的民族关系提供根本保障。
接下来再说联邦制。关于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零八宪章》是这样表述的:第三部分我们的基本主张18条写道:“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也就是说,《零八宪章》主张通过各民族共同探索和政治协商,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一个具有广泛包容性的联邦制的共和国,以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时隔两年多后,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于2011310日在人大会上所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著名的“五不搞”,即“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其中之一就是“不搞联邦制”。
中央党校的杜光教授为此专门撰文指出:“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论题里,联邦制很少被人提及,它现在怎么会进入吴邦国委员长的视野,成为他信誓旦旦地宣布不搞的一个内容呢?”“他大概是继承了批判《零八宪章》的遗产吧!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说:联邦共和国就是几个社会联合而产生的新社会这种政府形式是一种协约。依据这种协约,几个小邦联合起来,打算建立一个更大的国家,并且同样作这个国家的成员。美国现行宪法的奠基者汉密尔顿在178711月发表的一篇文章里说:联邦共和国的定义,看来就是一些社会的集合体,或者是两者或更多的邦联合为一个国家。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介绍,“20世纪以来,联邦制被广泛用来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手段。”“1971年,世界上共有17个国家实行联邦制,还有18个国家采用了联邦制的分权制原则。”“实践证明,联邦制或类似联邦制的政治体制,是最稳定最持久的政治组织形式之一。熟悉中共党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共产党早在苏区时期就考虑过联邦共和国的问题。1934217日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苏维埃组织法》第五章第24条规定的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权力,其中就有一条是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与境内各民族订立组织苏维埃联邦共和国的条约。”1945612日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里又提到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而奋斗。(参见杜光:《联邦制是一个可供选择的国家形式 —— 关于八确立五不搞的理论思考之十三》)
胡绩伟、李普、戴煌、何方等人在“为刘晓波鸣不平”的公开信说:“我们是八九十岁的中国共产党的老党员,看到北京市法院关于刘晓波的判决,感到困惑不解。这份判决书认为刘晓波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主要罪证是提出了联邦共和国的口号。年轻的同志可能不知道,我们这些老同志都记得:联邦共和国的口号是早在中国共产党二大就提出来的,七大党章党纲又重申的正确口号。我们党正是依靠这个正确口号和一系列深得民心的方针政策,才赢得各族人民的支持,从而打败了国民党反对派,一九四九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年后,如果北京法院的法官把赢得政权的正确口号,颠倒是非,错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证,那么,把我党二大七大的党章党纲、党的统战政策、民族政策置于何地?你们把我们党和国家的老一代领导人置于何地?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2011113日)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戎也在论文中指出:1922年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明确主张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中共中央统战部,199118)。基本立场之一是承认汉满蒙回藏等都是民族,各民族一律平等;立场之二即中国国体设计采用典型的苏联模式:民族自治共和国+联邦制。(参见马戎:《21世纪的中国是否存在国家分裂的风险》,20112月)
看来,邦国委员长及其门下幕僚对于本党党史和党章党纲的演变一无所知,所以鹦鹉学舌般地提出“五不搞”,也就不足为怪了。
中国幅员广大,人口众多,各地区与各民族之间存在着诸多差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也很不平衡,因此,实行大一统的整齐划一的治理方式是无法切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的,也难以收到良好的治理成效。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创立联邦制就是“为了把因国家之大而产生的好处和因国家之小而产生的好处结合起来”。“从领土的面积来说,联邦是一个大共和国;但从它管理事物之少来说,它又无异于一个小共和国。他做的事情都很重要,但为数不多。由于联邦的主权是有限的和不完整的,所以这个主权的形式对自由没有危险,更不会引起对大共和国有致命危险的那种争权争名的邪念”。托克维尔指出,这就是实现联邦制的好处既可以保障人民的自由不受侵犯,又可以避免国家的社会动乱,保持国家的安定。“联邦既像小国一样自由和幸福,又像大国一样受人尊敬。”“只有地方自治不发达或根本不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才否认这种制度的好处。换句话说,只有不懂得这个制度的人,才谴责这个制度。”(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中译本沈阳出版社19999月版P117
赵终军在《未来的民主中国与联邦体制》一文中指出:“自从清末开始,关于在中国是否实行联邦制的争论已经持续了一百多年了,进入新世纪以来,这个争论又上升到新的层级。在2008年底发布的著名政治纲领《零八宪章》中,中国新一代民主领袖们提出,‘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这是在一个统一的国家中处理高度差异性民族宗教问题的最佳选择,也是在统一的国家中实现不同语言、文化、习俗的人民和平相处的最好安排。”(《民主中国》2012620日)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瀚也在《论官僚社会的宪政转型中央政府能否成功地转型为宪政型政府》一文中写道:中央政府能否成功地转型为宪政型政府,从长远眼光看不是最重要的。倒是以县级为基本单位的民主自治政治是否能成功,才是中国宪政转型的关键。大陆这样地域辽阔之地,不走联邦制道路,善治的可能性等于零,因为这是政治治理与经济财政双重问题所决定的。(香港《二十一世纪》杂志20128月号)
当今世界上,虽然实行单一制的国家占多数,但是人口总数超过1亿的大国大多数都实行联邦制;国土面积在200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国家绝大多数都实行联邦制;世界上领土面积排名前7位的国家(俄罗斯、加拿大、中国、美国、巴西、澳大利亚、印度),除中国以外的其它6个都是联邦制国家。这种现象说明,实行联邦制,以立宪的形式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自治权限,使之能够因地制宜地制订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公民的自由和参政权利;同时,联邦制又能确保国家统一,因而是一种适宜大国实施有效治理的国家结构。
中国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统天下以来一直实行中央集权的“秦政制”,因此,要在国家结构上从单一制改造成复合制(联邦制),的确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高难度的系统工程。好在世界上有不少实行联邦制的大国如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印度、巴西、墨西哥、俄罗斯、尼日利亚,已经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教训和立宪规制,可供我们参考与借鉴;同时,中国的政治学者和宪法学者也已进行了相当充分的理论准备;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继建立,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除了国防和外交,其他事务均是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事实上已经使中国具备了某些联邦制的特征(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和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的制约下,实际上不可能做到“高度自治”,香港、澳门的政治现实足以证明这一点。所以,必须进行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顽固地据守旧制度是没有出路的。)笔者曾在多年前专门写过一篇5万多字的长文,题目就叫《中国国家结构改革:从单一制到联邦制》,作为《中国需要什么的政府》一书的第一章由明镜出版社于199912月出版。感兴趣的读者可登陆博讯网《张祖桦文集》阅览:http://blog.boxun.com/hero/201210/zzh/3_1.shtml,国内的一些学术网站也能搜索到。我就不在这里赘述了。
总结起来,本文的主要观点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治本之道在于制度变革,即以宪政民主制取代一党专制,以共和制取代僭主制,以联邦制取代单一制。如此,方可从根本制度上保障国家与民族的和谐安定、长治久安。
201211

张辉: 中国式民族区域自治的困境与矛盾

在中国其他非民族自治区域未能普遍地建立起地方自治制度的背景下,作为民族自治机关与国家一级地方行政机关两种属性结合体的民族区域自治,实际上并没有从中央政府分得多大的自治权。其双重属性设计中,其首先是属于国家一级地方行政机关,其次才是属于民族区域自治机关,也就是说自治机关属性从属于一般地方行政机关属性。因此,其实质上等同于作为一级国家地方政权的省。

在实践中我们看到,在实施自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域,采取的是更相对地依赖于国家的自上而下的开发,以换取国家统合的战略目标。这种向党国权力集中的开发体制,与向地方分权的自治是不相兼容的。也就是说从与国家结构形式相粘连和附身在一起的开发模式视角来看,权力集中的矢量与分权的矢量之间是根本背离和矛盾的。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建立以后,采取了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而中央集权化的国家整合,则建立于包含民国在内的历朝历代以行省制度逐步确立的国家整合过程基础之上。
但是,以西藏为代表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在1949年之前并未建立与其他地域相一致的行省制度,中央政府也没有实现对西藏的现代主权国家意义上的直接统治,其至多不过是属于中国的藩属国的角色。而新疆、内蒙虽然在近代或现代建立了现代行省制度,但是,中央政府对当地的直接统治都有或多或少程度的问题,当地的政治运行或多或少地存在依赖当地人进行间接统治的情形。因此,当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试图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实现现代意义的国家主权与直接统治(治理)时,自然会与当地少数民族(住民)之间在权力的掌控和运行方面存在冲突,同时这种冲突中夹杂着当地民族(住民)的权利需求与汉族为代表的中央利益需求之间的矛盾。
为实现对上述区域的现代主权意义上的国家整合,中共在该区域采取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政权形式。在理论意义上,自治意味着自我治理;民族区域自治则意味着少数民族聚居区内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中共采取该种地方政权形式,并不能简单地说成是为了继承其政党早期提出的民族自决的政治理想而自上而下单方面实施的结果,其更多的是围绕该地域的未来政治角色而在下述两种矢量之间平衡和妥协的结果。一个矢量是来自于该地少数民族群体(当地住民群体,实际上是当地的多数)的包含民族需求和地域需求在内的权利需求;另一个矢量则是中央政府(主体民族)的现代主权意义上的直接统治与国家统合需求。两种矢量所代表的作用力之所以妥协,除了是政治权力之间的角力的结果以外,还是由于两种矢量所代表的需求都获得了临时的名义上的满足。
但是,从民族区域自治的实际运行来看,虽然中共通过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区域自治的模式、自治权等进行了法律上的规定,对民族区域自治给予了法律制度意义上的大义名分,但其不过是单一制中央集权体制下自上而下规定的自治。在中国其他非民族自治区域未能普遍地建立起地方自治制度的背景下,作为民族自治机关与国家一级地方行政机关两种属性结合体的民族区域自治,实际上并没有从中央政府分得多大的自治权。其双重属性设计中,其首先是属于国家一级地方行政机关,其次才是属于民族区域自治机关,也就是说自治机关属性从属于一般地方行政机关属性。因此,其实质上等同于作为一级国家地方政权的省。
在前共产党政权时期,由于中央政府统治能力的限制,无论是实施行省制度之前还是实施行省制度之后,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实际上是处于半自治的状态,至少保留着某些自治的空间。但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之后,由于中央政府的直接统治的实现,地方自治也就仅仅停留于名分之上,而实质则陷于完全的空洞化。
虽然中央政府不断强化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同化政策,但是,来自少数民族群体的权利需求并没有被完全消灭,其只是在来自中央政府的妥协与强力的双重属性政策下被暂时抑制。其在1980年代开始的外部宏观背景下逐渐觉醒。当少数民族群体维护、表达和发展自己独有的民族特性方面,无论感受到威胁还是感觉到机会的来临,都会将这种感受或感觉与民族存亡联系在一起。两种矢量之间开始了新一轮平衡的过程。一个矢量代表着不满于空洞的自治,而要求实现真正自治的权利需求,而另一个矢量则继续强化主权,积极落实直接统治(治理)。真正的自治要求被看做是反对直接统治(治理),即反对主权,即分裂;自治需求意愿被抑制的情况下,其又会采取与抑制程度相抗衡的进一步反弹的形式以实现意愿,而后者又被看做是对主权的进一步对抗,是进一步的分裂行为,结果遭致更强硬的压制。当少数民族群体受到压制而产生冲突时,其更会将民族要求、地域要求与权力联系起来,从而导致更激烈的争取政治权力的斗争之中。在两种矢量之间纠葛的结果,逐渐转入恶性循环的过程。这最终又可将其原因归结为以党国为中心的开发体制。
中共建国以后,按照其党的宗旨和理想主义模式确立了计划经济体制,进而采取了自上而下的开发模式(经济发展模式)。该方式在特征上与20世纪60年代亚非发展中国家开始盛行的自上而下开发主义相类似,开发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作为社会单位的个人和企业,开发的目标是在于振兴国力和国家威信,而不是个人的自由和幸福。而这种开发方式必然要求资源的集中和统一配置,这又推动了权力向党国进一步集中。目标(国力、国家威信)与手段(权力集中)相互循环与相互推动的结果,最终导致手段本身——即权力集中成为目标本身。这种开发模式与政府结构形式已经附身在一起,不可分离。在实践中我们看到,在实施自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域,采取的是更相对地依赖于国家的自上而下的开发,以换取国家统合的战略目标。这种向党国权力集中的开发体制,与向地方分权的自治是不相兼容的。也就是说从与国家结构形式相粘连和附身在一起的开发模式视角来看,权力集中的矢量与分权的矢量之间是根本背离和矛盾的。
与此同时,该种开放方式,又是自上而下的施舍式的开发模式,既不是以当地住民的参与为必要前提,又不是完全以当地住民的意愿为目标,因此,国家意愿与当地住民意愿之间并不总能一致。相反,相互脱节的倾向则越来越强烈。也就是说,从地方自治的民主和自由向度以及辅助性原则来看,这种与国家结构互为支撑的开发模式,也是与自我治理相互脱节的。
这样,民族区域自治又套上了一个中国特色的自治的光环。而这个中国特色,不是被国情所限定,而是被发展方式和权力结构形式所规定。


刘逸明:层出不穷的中国官员艳照门”


导语: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在孙政才到任重庆之际身陷艳照门,仅仅63小时便被免职并接受调查。而他只是重庆官员艳照门的其中之一,尚有4位涉艳照门的厅级副厅级官员在位。在制度依旧的今天,官员艳照门不会因此而止息。

l  官员取代明星成艳照门主角
l  孙政才烧向重庆官场第一把火
l  落马官员在位是楷模倒台成恶魔
l  官员艳照门需要改革制度来关闭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1120日,疑似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截图在微博上发布。次日下午,中国新闻网记者曾致电雷政富讯问视频截图的真实性,雷政富当即声称视频截图系造假。不过,23日上午,重庆市纪委确认不雅视频主角为雷政富本人,宣布免去其书记职务,并开始立案调查。

官员取代明星成艳照门主角

最近几年,中国官员的艳照门可谓层出不穷,目不暇接,涉事官员级别不等。谁都不曾想到,曾经是艳照门主角的娱乐明星已经退居二线,而各级官员却取而代之。中国官员的形象普遍比较严肃刻板,不具有民主国家官员的那种亲和力。然而,在其严肃刻板的背后,私生活往往无拘无束、腐化堕落,比艳照门中的明星更为不堪入目。

从广州的街道办主任刘宁到昆明发改委官员成建军,再到河南汝阳县人大主任马占标,一位位中国官员身陷艳照门而无法自拔。在官员艳照门被初曝之时,涉事官员均在如山铁证面前承认自己有过堕落行为,但是,自从江西出现了犯罪分子用PS艳照敲诈官员事件之后,新涉艳照门的官员逐渐学会了死不认账,将真实的艳照一律斥之为造假。

孙政才烧向重庆官场第一把火

昆明发改委官员成建军是第一位矢口否认自己涉艳照门的官员,如今,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在记者求证艳照真假时,同样是道貌岸然地否认自己就是艳照门的主角。对于雷政富而言,比较不幸的是,今日的重庆已经不是昔日薄熙来在位时的重庆,在重庆官场已经大换血之后,不会有哪位上级官员会充当他的保护伞。

从网曝雷政富艳照门开始,到重庆市纪委免去雷政富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仅仅63个小时,一个正厅级干部就这样被微博秒杀,这在以往是难以想象的。非常巧合的是,1120日正是孙政才到任重庆的第一天。常言道:新官上任三把火,在孙政才主政重庆之际,重庆市纪委不会放过这帮孙政才烧第一把火的机会,这应该是雷政富被纪委火速处理的原因之一。

据雷政富艳照门第一爆料人朱瑞峰称,114日他从“线人”处拿到了6位重庆官员的不雅视频,涉事官员均为重庆的正副厅级干部,其中4位官员还在位,其中1位官员在薄熙来和王立军案后下台,加上雷政富这次被免职。重庆市纪委获1123日向媒体表示,对于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他们的态度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而孙政才则在1126日的重庆市委常委会议上称“坚决反对腐朽堕落的生活方式”。不难预料,另外在位的4位涉艳照门官员也即将落马。不过,有过堕落经历的官员多如牛毛,在这4位官员尚未被揪出之前,重庆官场恐怕会人人自危。

落马官员在位是楷模,倒台成恶魔

雷政富落马之后,网民从媒体昔日对他的报道当中清理出了其一系列经典语录。单看这些语录,谁都不会认为其作者是一位生活腐化堕落的官员。然而,现实总是在不断挑战公众的智商,越是在位时高喊清正廉洁的官员,自己往往难以洁身自好。雷政富艳照门被曝光,再度证实了这一点。

在雷政富语录当中,有这样一段:“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从政先修德,做官先做人,律人先律己,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行慎独、慎始慎终,认真算好利益账、法纪账、良心账,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从这段话看,雷政富的为官理论水平是极为高超的,倘若他能位至三公,他的一系列语录或许早就被中国官员奉为《圣经》了。只可惜,说到不如做到,说得再好,没有身体力行,也只能算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雷政富让人自然而然联想到了在三个月前落马的广东湛江霞山区原区委书记梁必志。就在今年116日,《湛江日报》曾刊登对梁必志的专访,访谈中梁必志引经据典:“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称他作为一名主要领导干部,将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做到决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决不收受单位和个人的钱物,决不允许任何人打着他的旗号谋取私利,决不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最后证实,他不仅贪污受贿,而且公款嫖娼。

雷政富、梁必志只是中国官场上言行不一官员的冰山一角,这类官员在平时言论尤为高调,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似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事实上却贪财好色、作恶多端。雷政富、梁必志在位时,想必很多民众都会被其讲话打动,并视其为官员楷模,如今,遭受打击之后,对于这类能说会道的官员,民众或许会作另一番审视。

官员艳照门需要改革制度来关闭

雷政富的艳照门视频实际拍摄于5年前,直到近日才公之于众,实在是姗姗来迟。据爆料人称,他的“线人”不是别人,而是重庆公安局的警察。倘若是在一个法治社会,这样的视频应该是早就被曝光,而涉事官员早就被拉下马的,等到今天,只能说明在中国反腐败的阻力之大。很多时候,反腐败者打虎不成反被咬,这或许是警察不敢公开视频和向纪委举报的根本原因。

胡温在位的这些年,反腐败的呼声不可谓不强烈,但是,腐败的势头跟江泽民时期相比却有过之而无不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既跟胡温的反腐败力度不够大有关,又跟当前中国的政治制度有关。习近平在接任中共总书记之后跟媒体记者见面时,曾重点提及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习近平虽然表现出了反腐败的决心,但在不进行政治改革的情况下,在几乎无官不贪的今天,很难取得明显的效果。

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中国的政治制度依然在一党专制独裁中徘徊,雷政富等重庆官员的艳照门绝不会为中国官员的艳照门画上句号。待以时日,不知道哪位官员的艳照门丑闻又会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綦彦臣:有人的2%,没人的4%
——中国不可能实现新加坡式的“罚款阻吓”

如何摆脱“塔西佗效应”?路子只有一条,就是把监督权力运行的职能交给社会,把检讨政策伦理的可能也就交给社会。但是,在目前的体制下是不可能的。就算“党内民主”很充分也不行,即使“铲单”与“捞人”之类的违法行为全被遏止,“有人的2%,没人的4%”仍然是党内也即整个公权力系统的最流行规则。假若触动这一点,那么,一党制度也就不复存在。

引言:理解官方的“胡说八道”           
一、大揭穿:上访数量下降掩盖了什么?
二、寻租链:从“铲单”到“捞人”
 三、不透明:不断强化“塔西佗效应”
结语:薄熙来曾经大讲“做清官的诀窍”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引言:理解官方的“胡说八道”                          
学者一般情况下,是半个情报专家或者情报学业余爱好者。比方说,常常希望从一则新闻里读出“深度的”、“背后的”,乃至于“背后的背后”。我当然不例外,因此,虽过着半隐士的生活,却对世事颇多感慨。对于官方的“胡说八道”,我也有自己的理解与视角。正如对谣言的社会学分析,它代表着一种公众知情愿望、一种有限信息条件下的自我描述【注1】,好比盲人摸象,尽管不是全象,至少是对象的部分接触。由于有比较好的理论功底,往微博上发个如此之类的解析,就会获得博友们(互粉)的赞同。
举个例子,官方媒体说,民众上访数量近年连续下降【注2】,直接开骂的博友就指责这是截访行为的后果而不是什么政绩。此骂当然不错,但是,我的解析是:在上访数量逐年下降的另一端,是上访几乎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民众失望了;失望之后,有群体聚集机会就会主动参加。所以说,官方的话“只说了一半”,而不敢同时说“近年来,群体事件逐年上升”,云云。
一、大揭穿:上访数量下降掩盖了什么?
“近年来,群体事件逐年上升”的说法在官媒出现过,但是所引资料是旧时的。大体是:1993年时,群体事件一万起;到了2003年,上升到了九万起【注3】。至于2003年以后的,可能涉及国家机密而没有公布。但是,可以推算2012年绝不少于12万起。就算数据不确切,年内发生的四川什邡事件、江苏启东事件、浙江镇海事件,其规模为历年所不见。
上访数量减少对应群体事件增加,政府只说好的,不说坏的,显然是习惯于不透明。不透明的结果是公信力进一步丧失,陷入塔西佗效应。尽管塔西佗效应作为政治学术语还缺乏极为详尽的历史考证,但是政府陷于做好事也是做坏事,做坏事更是做坏事的状态,已经是公众心理的基本认知逻辑。
对于中国社会的治理,有人给出“新的新加坡模式”,就是用重罚来改变民众习惯【注4】,即用“罚款阻吓”治理社会。这个引导未必不正确,而由训政而宪政的路子在中国的台湾地区也实现了,但关键的关键,一如“背后的背后”,是罚款怎么用了;可能情况下,还要提前到“罚则”是怎么制定的;更好一些的情况则是“罚则”执行是否公平,就是说真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上指的第三项在中国尤其不可能,就不用说其他两项。无公平执法(处罚),讨论罚则制定的伦理性没任何意义;同样,罚款收入的使用是政府透明与否的问题,在透明度没有的情况下,讨论执罚的公平性也没有任何意义。
二、寻租链:从“铲单”到“捞人”
若是真地较劲讨论执罚的公平性,人们不说你是疯子,至少也会讽刺你不懂社会。比方说,我遇到的实际问题是我外甥“无照卖化肥”,化肥不是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罚他三到五千块钱。通知他交罚款的人还十分明确地告诉他:要是上级来处罚,最少罚一万。我外甥是个农村孩子,托本村党支部书记到镇上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探底”,对方说“三千块钱可了” 【注5】。
这里面还有个细节,就是我外甥并非一定要无照经营,而是向管片的工商行政官员申请了数年执照,对方不是以你买卖太小,不值得为由不予办理,就是借机敲些贿赂而称来检查的,我给托着。当这个能给托着的人退休了,新接手的官员就拿他的无照经营开刀了。幸亏事情发生后,我做代理人与本市政府及工商局交涉,外甥才没交一万或五千、三千之类的罚款,而是在本村支书的撮合下,请了本镇工商行政官员一次,开销四百元。
这个真实的案例要放到新加坡罚款阻吓的政策执行层面,首先受处罚的不是卖化肥的摊主,而是胡乱作为的工商行政官员。所以说,那些试图以新的新加坡模式引导中国治理模式转型的人,不是异想天开就是胡说八道
正如本文我已经提到的我作为学者可以理解一些人包括政府官员的“胡说八道”一样,也理解引进“新的新加坡模式”的人的良苦用心。但是,不能忘了:中国的罚款是有很大弹性的,基本上没有阻吓作用。比如说,交通罚款可以“铲单”,就是说你闯了红灯乃至于酒驾,都不用怕,只要你肯花一定数额的钱,肯定能消除不良记录。其中,“铲单”的支出一定比罚款数额要小。如果你真地接触到“铲单”实例,问对方这样做是否冒犯法的风险,对方就会告诉你:“捞人”(使有罪的人免于刑事惩处)都是能做的生意,为什么“铲单”就不行啦?!
三、不透明:不断强化“塔西佗效应”
近期以来,体制内政改声音颇为强劲,希望学习新加坡治理的呼声也愈见高涨,比如效法新加坡一党专政里的派别竞争,甚至对体制外力量的有效吸纳【注6】。本质上,还是维护一党制即中共永久执政。就算不做政治学分析,在社会学上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在现有制度格局下面建立不起对政策运行的道德性检讨制度来。犯过错的,很明显,没人敢去纠错;正在执行的,被政府不透明的习惯作为所歪曲,最后陷入“塔西佗效应”。
就算不说罚款问题即认可罚款阻吓在中国也能收到新加坡的效果,在一般的涉及官民关系的经济运行中,都会有类似弹性罚款的因素。简白地说,政策不透明给了执行者很大的寻租机会。
一九九九年时,我因出了政治案件,家属将原住房子卖掉而筹集新房子的款项,到今年才知道买主没有办理过户。中间人找上门来,要我签署几个文件,并怕我反悔而不买了(因为房价已经涨了三倍),声称所有交易费用对方全部负担。不是夸奖自己道德水平有多高,我非但没有反悔的意思,还试图为对方负担一些费用。为此,我询问信息中介机构如此过户的交易费率是多少,中介很轻松地说:“有人的2%,没人的4%。”并明告我中间要有1%用来送人情,总交易费率就3%
闻之,愕然。
“有人“与”没人”之区别还是源于政府不透明。如果透明,“有人”的背景可以公开,“没人”即没背景的可以监督,岂不让人口服心服?“有人”在中国有多大作用难以估量,看一些个案就知道了:深圳一个女士声称认识市委的某位书记,房地产商人就打折卖给她别墅,一下子省了八百万。后来,房地产商看穿这个骗局,想追回打折部分,但为时已晚,只能提起诉讼。恰恰是诉讼发生,才让人们知道深圳市委某书记的关系人所拥有的“关系”值多少钱【注7】。
 结语:薄熙来曾经大讲“做清官的诀窍”
政府不透明,会制造出许许多多的丑闻。不是吗?薄熙来在没因王立军事件被查之前,还高讲做清官的诀窍【注8】。据一些传闻讲,薄的讲话摘要被中国的最高纪检机关当做高层简报下发到省级纪检机关学习。就算传闻是捏造的,对比网上可查到的薄熙来“做清官的诀窍”与他被最高纪检机关明确通报的受贿与不当两性关系,也就不难理解“塔西佗效应”在中国为什么很是明显!
毫无疑问,薄熙来的言行又给“前堂审奸妇,后堂窥妇容”、“白日缉盗,黑夜做贼”的古典翻版增加了新的诠释【注9】。
如何摆脱“塔西佗效应”?路子只有一条,就是把监督权力运行的职能交给社会,把检讨政策伦理的可能也就交给社会。但是,在目前的体制下是不可能的。就算“党内民主”很充分也不行,即使“铲单”与“捞人”之类的违法行为全被遏止,“有人的2%,没人的4%”仍然是党内也即整个公权力系统的最流行规则。假若触动这一点,那么,一党制度也就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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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部分:
1】学者蔡静在《流言:阴影中的社会传播》一书中转述他人成果说:“流言的本身就代表了传播者的某种心态和倾向。因此,如果一则流言被广泛传播,就代表着在这个群体中的大多数人都认同这则流言背后的意见倾向。”(P79);蔡著版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
2】参见网易新闻20121025日转刊新华社(广州)新闻,“新华社:中国连续7年信访总量下降”。
3】同【22010112日转刊《法制晚报(北京)》新闻,“中国群体事件10年增5倍,县长将接受集训”;此中十年,是指1993年至2003
4】参见吴永满文章,“新加坡的文明是‘吓出来’的”; 载于《环球时报》20121027日,第7<国际论坛>
5】关于这个事件,我写过一篇文章,“元朝末年的景象复现——底层社会维权手记(一)”;载于《争鸣》杂志20115月号。
6】同【220121022日转刊人民网报道,“《学习时报》刊文介绍新加坡执政党政改经验”。
7】我在发表在【5】杂志(20129月号)的另一篇文章,“借权捞钱,非抢即骗——中国大陆已无「官德」可言”,引述了深圳这个案例。后来,该文转发于我的博客,但由于“有关方面”希望我在国庆节至十八大开完那段事件里“不写敏感文章,别管上访的事情”,我允诺,就从博客中删除该文(据说,该文引起了“有关方面”之上级的严重不快)。不过,百度搜说上仍能见到此篇文章,是为网友转载之故。在此,谨对转载者致以衷心的感谢。
8】参见新华网重庆频道2011128日转载刊《重庆日报》报道,“薄熙来:如何做清官是种大智慧”。关于最高纪检机构转发此文摘要至省级的传说,假若有之,更可能是新华社系统编发的简报,更可能发到县以下的科局级,即新华社的《内参选编》可能转发更有信息含量但篇幅更短的报道。
9】对这种现象,我称之为“窥奸妇政治”。详见拙文,“中国腐败的速度、规模、结构之研究(中)”,载于《民主中国》网刊2009325日。“窥奸妇政治”的历史文献支持来自明代学者型高官(尚书)徐学谟之总结,徐曰:“一手诘盗,一手窃盗赃,故前盗死而后盗生;一面惩奸,一面窥奸妇,故此奸伏而彼奸犯”。对于“窥奸妇政治”之总结,国内亦有转述者,其历史文献使用亦同,尽管转述者并未注明该词引自我的文章。具体可见“扑猫女的博客”(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poumaonv20121031日,转引李务农的文章,“关于‘假’的思考”(20111124日)。
再有,我在一篇博文(网易历史名博,http://sihoen.blog.163.com2012428日),“神一百的时代,有否可能?”,将“窥奸妇政治”以及许学谟的原话进行了通俗诠释。

欧阳小戎:政治行为是对诺贝尔文学奖的巨大伤害

在三年前刘晓波先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及今年中国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对比中,我们仿佛又看到了当年冷战时期,评选委员会在多种外交压力之下的尴尬境地。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此次诺贝尔文学奖来到中国,是对三年前和平奖的一种外交平衡。但在实质上,此举的确达到了一种外交平衡的效果。

在过去,尽管诺奖的权威性日益下降,获得诺奖对大部分作家而言,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而在莫言之后,对那些对写作持有严肃态度的作家来说,获得这个奖项只不过是让自己的名字与一位民间故事写手并列而已,这不仅是莫言之后诺文奖得主的悲哀,亦是在他之前,那些得主们的悲哀。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对诺贝尔文学奖来到中国,笔者本没有多少触动,因为诺贝尔文学奖并非评判一名作家文学成就的标准,文学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它的成就不因作家获多少奖项而论。但是笔者在文艺界的一些朋友,尤其是一些年轻的有识之士,对此颇为触动,他们时常争论这个奖项到来的意义。不知不觉间,听了不少关于本年度诺文奖的争论,这些争论的观点中,不乏深刻明智且富有远见之论,亦多有情绪化之论,或无可奈何地假充大度。因此笔者很乐意将此整理出来,并以自己的名义发出。

我们今天所要论述的焦点,是政治压力对诺贝尔文学奖的影响。尽管评选委员会一再重申,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与政治无关。然而实质上,它不可避免地受到政治的巨大影响,这些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奖项本身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从文学本身而言,象诺贝尔奖这样不授予已故人物的奖项,本身在权威性上就存在着一个巨大缺陷。因为文学成就,尤其是名家们的成就,往往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考验,有的甚至需要一个多世纪。一位作家在死后一百年,仍被视为名家,这样的作家才是真正的名家。这种说法并不武断,人类文学史有很多生前声明显赫,死后又被否认的作家。乔治.桑、缪赛、罗曼.罗兰,他们生前被视为是和雨果、巴尔扎克、拜伦具有同样地位的大家,而在死后很多年又被开除出名家之列。又譬如雨果,在他生前一度被认为是位杰出的诗人,而小说仅仅是其写诗的副产品,然而真正让雨果名垂千古的,却是他的小说,他的诗今天已经很少被人提及。

但是诺贝尔文学奖仍旧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文学奖项。我们回顾诺文奖的历史,会发现一个规律:这个奖项的权威性具有逐渐增强,又随着冷战展开而逐渐衰落的走势。在这个奖项诞生的前二十多年,它的得主们在文学上的地位并不出众。这个奖项权威性的高峰期,是在一九二三年至一九五七年这三十多年间。这三十年多来,诺奖得主中名家辈出:叶芝、高丝华绥、福克纳、艾略特、加缪、纪德、黑塞、托马斯.曼、海明威等一些列至今仍为人公认的名家们出现在这三十年来的得主名单中。但随着冷战逐渐展开,文学名家们出现在得主名单上的境况日渐稀少。东西方两大阵营都试图影响这个奖项,西方对苏联境内,带有异见倾向的作家获提名甚至获奖大加称赞,而苏联,则更加露骨地将诺奖政治化。在苏联境内,如果有对苏联持怀疑态度的作家获奖或获提名,会被攻击为“资产阶级的阴谋”,然后对相关作家施以迫害,逼迫他们放弃奖项(阿赫玛托娃、帕斯捷尔纳克、索尔仁尼琴)。反过来,若有苏共认可的作家得到提名甚至获奖,又会被当成国家的英雄一样被宣传,然后获得高官厚禄(肖洛霍夫)。

如果说西方社会对苏联异见作家们的称赞,是源于对他们勇气的敬意,以及对他们追求艺术的真实所需要付出的代价的嘉许的话。那么苏联的所作所为,则完全表现出这个帝国的邪恶本性。瑞典和挪威地处斯堪地纳维亚半岛,处在苏联空军和导弹部队的打击范围之内。无论是斯大林还是其接班人,每逢诺奖令他们难堪的时候,就祭出政治化手段,向斯堪地纳维亚方面施加外加压力。而西方社会自然会有与之相跟进的外交手段,这些纠纷日积月累,逐渐成为笼盖在诺贝尔奖之上的一道政治阴影。

这些对诺奖强加的政治化举动,严重伤害了诺奖的权威性。到二十世纪后期,文学界有一种极端观点渐渐浮出水面,这种极端观点认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将不再是一位作家的荣耀,而是他的悲哀,因为获得诺奖等于宣告了他不过是个二、三流的角色。这种极端观点本身有可能流于偏颇,但它反应出诺贝尔文学奖权威性日渐丧失的事实。

在三年前刘晓波先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及今年中国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对比中,我们仿佛又看到了当年冷战时期,评选委员会在多种外交压力之下的尴尬境地。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此次诺贝尔文学奖来到中国,是对三年前和平奖的一种外交平衡。但在实质上,此举的确达到了一种外交平衡的效果。

我们姑且抛开两位得主在各自获奖领域内的贡献不谈,先看看两人得奖后,中国共产党当局对诺奖评选委员会,及挪威、瑞典方面的外交姿态。刘晓波先生获奖时,中共当局扬言此举将导致“中挪关系恶化”。而莫言获奖后,它对待瑞典方面的态度则截然相反。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中共当局凭借着过去数十年来,从中国纳税人处搜刮来的大把钱财,对斯堪地纳维亚半岛方面施加的巨大压力,尽管我们很难得知其内幕和全貌。在极权国家,作为一种社会常识,这类获奖事件会被当作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来对待,然后再依靠举国体制,将这种政治姿态反馈到国际舞台上。

如果说过去,政治行为对诺文奖的伤害仍是潜伏的,并不直接外露。那么这一次,它彻头彻尾地被伤害了。因为在过去,无论是帕斯捷尔纳克、索尔仁尼琴、还是肖洛霍夫的获奖,他们引发的争论仅仅在价值观领域。而他们的作品无论在东方或是西方,都历经时间考验而饱受赞扬(此处肖洛霍夫的作品指《静静的顿河》而非他的获奖作品《一个人的故事》)。以小说家自居的莫言,他的获奖理由居然是“人与幻觉的现实主义融合的民间故事”。包括莫言在内的中国“小说界”,极少有人懂得“小说”真正的涵义。小说(novel),在文学领域,是一种以表现人类内在生活为目的,以叙事作为主要手段的写作体裁,它不是简单地讲故事或者堆砌情节,简单的叙事并不构成小说,就象简单的押韵并不构成诗歌一样。这在世界文学界是一个入门级的常识,而在中国,却极少为人所知,原因是六十多年来关办文学对文学界的垄断。瑞典皇家文学院并不承认莫言的作品能够称得上“小说”,不认为他的作品具有构成“小说”的基本内涵,而仅仅将其定义为“民间故事”。这是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头一次将奖项颁给一个民间故事写手,而在历史传统上,这个奖项仅授予小说家、诗人、剧作家、传记及历史作家这类从事严肃写作的人。对奖项和文学而言,这是荒唐的,更是可悲的。因为在过去,尽管诺奖的权威性日益下降,获得诺奖对大部分作家而言,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而在莫言之后,对那些对写作持有严肃态度的作家来说,获得这个奖项只不过是让自己的名字与一位民间故事写手并列而已,这不仅是莫言之后诺文奖得主的悲哀,亦是在他之前,那些得主们的悲哀。


执政党观察
编者按:
中共十八大已经结束半个月,执政党新一届“习李”班子也纷纷在各自已经敲定的领域拉开架势,给外界印象较深的是总书记习近平沿着记者见面会上的反腐口径再次在政治局学习会上强调反腐重要性;作为中纪委书记的王岐山也跃跃欲试,似乎正准备有点作为。在“中央”强势反腐信号下,薄熙来、刘志军们大概真有些惶惶不可终日了。不过我们认为,运动式反腐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民主宪政制度的确立。对于习近平等七常委来说,带头公布个人及家族财产信息应该是一个破除腐败危局的较好路径。
另一方面,即将接任总理位置的李克强在最近的一次讲话中大谈特谈“改革”问题,并美其名曰“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李克强的“改革”讲话引起主流舆论的纷纷拍手,我们对此表示谨慎欢迎。但是能否改革政治体制,能否推动执政党走上民主宪政的道路,这才应该是“改革”的关键。我们不希望“候补”总理李克强重复现任总理温家宝的悲剧。为中国前途和执政党前途计,拿出一些有关“改革”的“硬通货”出来。
总之,十八大后,胡锦涛的“邪路论”并没有占领当下的舆论市场,各界人士在习近平反腐败和李克强“改革红利”思路引导下,纷纷接续十八大前的舆论氛围,继续为推动中国的民主和进步事业而努力!


习近平政治局谈反腐:物必先腐 而后虫生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节选)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政治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李克强: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

如果用两个字概括李克强今天的讲话核心那就是:“改革”;而用四个字概括无疑是:“改革、改革”;若用六个字概括便是:“改革、改革、改革”。

李克强不完全赞成人口红利已经消失的说法。他说,到2030年,中国的劳动力还有9亿人,但他同时承认,劳动力成本也会大大增加。说到此,他提出一个令与会人员深思的问题:那我们还有什么红利可以利用呢? “这就是改革。”他自问自答,“改革还是最大的红利!”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21日电(杜涌涛 付雁南 魏晞 刘阳)如果用两个字概括李克强今天的讲话核心那就是:“改革”;而用四个字概括无疑是:“改革、改革”;若用六个字概括便是:“改革、改革、改革”。

1121日,十八大闭幕刚刚6天,中南海国务院第一会议室就迎来了全国11个改革试点省市的负责人。这场 “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也是刚刚在5天前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会议。此次会议的内容和主题,会后被部分人士解读为“十八大后中南海向外界释放的改革信息”。

在听过国家发改委及部分省市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李克强突出强调:“改革还是最大的红利!”李克强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表明我们已经进入决定性阶段,靠什么?改革开放就是强大的力量。

他提醒与会者,十八大报告首次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两个目标并列相提。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前面,又增加了一个“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说明发展方式转变与改革开放密不可分。

李克强指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就,这个甜头我们已经尝到。“我们必须也只能往前走,没有退路。”他说,“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必须通过改革开放。”

李克强不完全赞成人口红利已经消失的说法。他说,到2030年,中国的劳动力还有9亿人,但他同时承认,劳动力成本也会大大增加。说到此,他提出一个令与会人员深思的问题:那我们还有什么红利可以利用呢? “这就是改革。”他自问自答,“改革还是最大的红利!”

李克强说,我们不片面追求GDP,将来的发展可能会经历一个中速增长期,很难长久保持两位数,但是只要保持住7%的增长,到2020年实现小康就完全有可能。而实现这一目标靠什么?还是要靠改革。改革的空间和潜力仍然十分巨大。

李克强提醒大家,改革目前已进入攻坚区、深水区,我们下一步的改革,不仅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更多方面的改革是要打破固有利益格局,调整利益预期。这既需要政治勇气和胆识,同时还需要智慧和系统的知识。

在谈到下一步的改革步骤时,李克强重点强调:“改革要既有顶层设计,又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

他说,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但中国太大了,13亿人口,区域广阔,国情非常复杂,仅有顶层设计远远不够。中国改革开放的起点,就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今天这种精神仍要继续发扬。

李克强指出,11个区域配套改革实验区的改革尽管都做了顶层设计,但仍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从中央来讲,也要尊重地方的首创精神。我们要注意发掘地方在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加以推广。

李克强鼓励上述11个实验区,“要做改革的先遣队、侦察兵”,既要有灵活度,但同时也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李克强说,经济体制改革走到今天,碰到的问题千头万绪,眉毛胡子一把抓,有可能事倍功半,但如果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突破口,不仅可能事半功倍,甚至可能是十倍、二十倍。

他指出,我国当前的问题首先是发展不平衡,城乡不平衡,收入分配体制也与之密切相关。这里既涉及到户籍制度改革,又涉及到土地管理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等一系列问题。眼下我国又碰到各种瓶颈制约,能源、资源、环境等瓶颈制约,抓住什么才能破解这种制约,实现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突破口。而这种突破口其实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就是像十八大报告中所讲的那样: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经济领域要更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社会领域要更好地利用社会的力量,包括社会组织的力量,把应该由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的交给市场和社会。这也是改革的方向。

为了最大程度减轻改革阻力,李克强说,要善于在利益增量上做文章,在利益预期上作调整,同时稳妥推进存量利益的优化,调整改变预期利益,更加注重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使所有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应有利益。

李克强强调:“改革当中既要先行先试,还得依法办事。”他说,中国这么大,改革不搞先行先试吃不透,这也是我们30年改革的一个成功经验。先行先试当然要探索,探索过程中,要扫雷,要排除荆棘,也可能被荆棘挂住,要有及时调整和纠错的机制。

“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说到这里,李克强的语调明显加重了,“中华民族这一百多年来历经磨难,现在离民族复兴只有几步之遥,我们身上责任重大,必须往前走,必须勇于试,这是我们的责任所系。不干可能不犯错误,但要承担历史责任。”

李克强最后说,按照十八大要求,我们身上肩负着两副担子:发展和改革。30多年的改革,经济建设是中心,但这个巨大成就我们是靠改革来实现的。发展就要靠改革,改革在推进过程中,完全可以推动发展。这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此次会议,最让现场一位常年服务于此的工作人员感到不同的,是“会风的变化”。在听取汇报过程中,李克强一再插问,所问问题之准,之深,之专业,都是官员们手中的汇报材料中所没有的“现成答案”。个别官员一旦脱稿就对此显得“不适”。这位工作人员发表感想说:“只会照本宣科的官员,在这里不好混了。” 

甄炎:李克强的改革观令人瞩目

    本人才疏学浅地位卑微,但有一怪脾气,就是一般不大引用或佩服官员哪怕是高官的讲话,但这次除外,即将就任总理的李克强此番言论,其科学态度、系统思维与政治胆识犹如清新之风,沁人心脾,我热切期盼这是新一轮改革的开始!不妨全部摘转如下:

   人民网北京1121日电(杜涌涛 付雁南 魏晞 刘阳)如果用两个字概括李克强今天的讲话核心那就是:“改革”;而用四个字概括无疑是:“改革、改革”;若用六个字概括便是:“改革、改革、改革”。

   1121日,十八大闭幕刚刚6天,中南海国务院第一会议室就迎来了全国11个改革试点省市的负责人。这场 “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也是刚刚在5天前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会议。此次会议的内容和主题,会后被部分人士解读为“十八大后中南海向外界释放的改革信息”。

   在听过国家发改委及部分省市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李克强突出强调:“改革还是最大的红利!”李克强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表明我们已经进入决定性阶段,靠什么?改革开放就是强大的力量。

他提醒与会者,十八大报告首次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两个目标并列相提。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前面,又增加了一个“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说明发展方式转变与改革开放密不可分。

   李克强指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就,这个甜头我们已经尝到。“我们必须也只能往前走,没有退路。”他说,“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必须通过改革开放。”

   李克强不完全赞成人口红利已经消失的说法。他说,到2030年,中国的劳动力还有9亿人,但他同时承认,劳动力成本也会大大增加。说到此,他提出一个令与会人员深思的问题:那我们还有什么红利可以利用呢? “这就是改革。”他自问自答,“改革还是最大的红利!”

   李克强说,我们不片面追求GDP,将来的发展可能会经历一个中速增长期,很难长久保持两位数,但是只要保持住7%的增长,到2020年实现小康就完全有可能。而实现这一目标靠什么?还是要靠改革。改革的空间和潜力仍然十分巨大。

   李克强提醒大家,改革目前已进入攻坚区、深水区,我们下一步的改革,不仅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更多方面的改革是要打破固有利益格局,调整利益预期。这既需要政治勇气和胆识,同时还需要智慧和系统的知识。

   在谈到下一步的改革步骤时,李克强重点强调:“改革要既有顶层设计,又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

   他说,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但中国太大了,13亿人口,区域广阔,国情非常复杂,仅有顶层设计远远不够。中国改革开放的起点,就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今天这种精神仍要继续发扬。

   李克强指出,11个区域配套改革实验区的改革尽管都做了顶层设计,但仍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从中央来讲,也要尊重地方的首创精神。我们要注意发掘地方在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加以推广。

   李克强鼓励上述11个实验区,“要做改革的先遣队、侦察兵”,既要有灵活度,但同时也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李克强说,经济体制改革走到今天,碰到的问题千头万绪,眉毛胡子一把抓,有可能事倍功半,但如果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突破口,不仅可能事半功倍,甚至可能是十倍、二十倍。

他指出,我国当前的问题首先是发展不平衡,城乡不平衡,收入分配体制也与之密切相关。这里既涉及到户籍制度改革,又涉及到土地管理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等一系列问题。眼下我国又碰到各种瓶颈制约,能源、资源、环境等瓶颈制约,抓住什么才能破解这种制约,实现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突破口。而这种突破口其实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就是像十八大报告中所讲的那样: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经济领域要更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社会领域要更好地利用社会的力量,包括社会组织的力量,把应该由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的交给市场和社会。这也是改革的方向。

   为了最大程度减轻改革阻力,李克强说,要善于在利益增量上做文章,在利益预期上作调整,同时稳妥推进存量利益的优化,调整改变预期利益,更加注重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使所有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应有利益。

   李克强强调:“改革当中既要先行先试,还得依法办事。”他说,中国这么大,改革不搞先行先试吃不透,这也是我们30年改革的一个成功经验。先行先试当然要探索,探索过程中,要扫雷,要排除荆棘,也可能被荆棘挂住,要有及时调整和纠错的机制。

   “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说到这里,李克强的语调明显加重了,“中华民族这一百多年来历经磨难,现在离民族复兴只有几步之遥,我们身上责任重大,必须往前走,必须勇于试,这是我们的责任所系。不干可能不犯错误,但要承担历史责任。”

   李克强最后说,按照十八大要求,我们身上肩负着两副担子:发展和改革。30多年的改革,经济建设是中心,但这个巨大成就我们是靠改革来实现的。发展就要靠改革,改革在推进过程中,完全可以推动发展。这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此次会议,最让现场一位常年服务于此的工作人员感到不同的,是“会风的变化”。在听取汇报过程中,李克强一再插问,所问问题之准,之深,之专业,都是官员们手中的汇报材料中所没有的“现成答案”。个别官员一旦脱稿就对此显得“不适”。这位工作人员发表感想说:“只会照本宣科的官员,在这里不好混了。”

来源:博客日报

最高法副院长:要把宪政作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基本路径

来源:人民论坛杂志      作者:江必新
原标题:最高法副院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必走宪政之路

资料图: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

l  要把“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公正”、“诚信”、“和谐”等理念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l  要进一步凸显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地位
l  要把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作为执政为民的起码职责
l  要把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
l  要把宪政作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基本路径
l  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改革、发展、解纷、维稳中的棘手问题
l  要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建构充分、良善且体现民主精神的法律规范供给机制
l  要用系统工程学的观念看待并建构法律实施系统
l  国民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比知法懂法更重要
l  要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创造体制条件,并设置高度正当的司法程序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凸显了党中央对法治国家建设的高度重视。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在规则治理上下功夫,在中国特色上费心力,在加快建设上用力气,在全面推进上做文章,在有效治理上见成效。

要把“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公正”、“诚信”、“和谐”等理念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公正”、“诚信”、“和谐”等理念,不仅是人类和平共处的基本准则,也是人类共同体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这些理念从来就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而是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这些理念既是法治所承载的道德人文价值,也是法治得以被信仰的基本条件。将这些理念视为资产阶级的专利并将其与资本主义捆绑在一起,不仅人为地剥夺了社会主义的话语权,而且为渊驱鱼地造就了资本主义人文道德优势。将这些理念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可以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又使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与其它价值体系具有一定的共性和兼容性,从而形成交流沟通与和平共处的条件和桥梁;既使社会主义法治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又使社会主义法治更具有感召力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倡导这些理念,不仅有利于使法治的基本价值得以在中国大地生根,而且有利于法律的贯彻实施;不仅为在中国大地上实现规则治理创造条件,也为法治国家的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要进一步凸显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地位

长期以来,我们将法治建设作为政治建设的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今天,应当进一步凸显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地位。

首先,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政治建设难以涵盖其全部内容;其次,尽管法治与政治具有极大的关联性,但法治有其自身质的规定性,也有其特有的建设规律;再次,不仅政治建设离不开法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建设也都离不开法治;最后,为了避免前苏联社会主义的悲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当更加凸显法治在总体建设布局中的地位。

要把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作为执政为民的起码职责

执政党要实现执政为民的宗旨,首先必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是因为:只有将人民的正当的利益、要求、愿望和诉求权利化,才能使执政为民转变成公权力机关具体的法定职责,才能使人民的正当要求、愿望和诉求转变成一种具有法律程序保护的请求权,才能使为人民服务走上公开、透明、公平、可持续之路,才能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法治的保障和司法的救济。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一要在“广泛”上做文章:不仅要保护人民私法上的权利,而且要保护人民公法上的权利;不仅要承认国民的法定权利,而且要承认国民的基本人权与正当利益;不仅要不断扩大人民的政治权利,而且要不断扩大国民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权利;不仅要强化对自由权的保护,而且要强化对平等权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当代人的权利,而且要保护子孙后代的权利。二要在“保证”上下功夫:一要为权利的行使提供必要的物质资源;二要使每项权利相应的义务或职责具有对应支持;三要有效防止权利遭受公共权力的侵害;四要切实保障权利的平等行使;五要健全权利受损的救济机制。

要把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

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任何法治形态的基本要义;公共权力具有二重性,唯有法律方能使其扬长避短和趋利避害;破坏法治的最大危险在一般情况下都来自公共权力;只有约束好公共权力,国民的权利和自由才可能安全实现。有效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要科学配置权力,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要规范权力的运行,为权力的运行设定明确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界限;要防止权力的滥用,为权力的行使设定正当目的及合理基准与要求;要严格对权力的监督,使违法或不正当行使权力的行为得以及时有效纠正;要健全权益恢复机制,使受公共权力侵害的私益得到及时赔偿或补偿。

要把宪政作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基本路径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执政党对六十多年执政经验教训的总结。三者的有机统一,不仅反映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规律,而且体现了政党与国家和人民之关系的基本准则。要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走宪政之路: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应当通过宪政路径吸纳、整合、表达民意,并通过立法程序将党的意志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和法律;要使党的领导融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之中,并通过权力机关的立法权、人事选举罢免权、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监督权实现党对国家的领导;要使党对国家的领导方式与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权力运行方式协调、统一起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

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改革、发展、解纷、维稳中的棘手问题

宪法和法律是人民公意的规范表达,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党的各种政策的有机整合。因此,宪法和法律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循的准则。法治是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本方式。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推动发展,也不论是化解矛盾还是维护稳定,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都应当以法治思维进行谋划和决策,都必须以法治方式进行决断和处理。要按照法定的权限举事,不得超越或变相超越本机关或本职位的职权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自己的职权范围,即使目的正当也不得在法外行使权力;要按照法定的条件处事,不得曲解法定的条件行使职权,也不得随意变更法定的条件行使职权,更不得无视法定的条件行使职权;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事,不得任意减损或增加法定的步骤和方式,不得随意颠倒法定程序的顺序,不得无视法律的形式或标准,不得随意违背法律的期间规定和时间要求;要按照证据规则定事,对事件进行定性必须满足法定的事实要件,认定事实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所运用的证据材料必须合法客观并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要按照正当合理原则办事,不得受不应当考虑的因素的干扰或拒绝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不得违反比例原则及合目的性、合正义性之原则;不得滥用对法律规范的解释权以及实体或程序的自由裁量权。

要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建构充分、良善且体现民主精神的法律规范供给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充分的规范供给。恪守原有单一的法律渊源已无法满足法治实践的需求,有必要适当扩大法律渊源,甚至可以有限制地将司法判例、交易习惯、法律原则、国际惯例作为裁判根据,以弥补法律供给的不足,同时还应当建立对法律扩大或限缩解释的规则,通过法律适用过程填补法律的积极或消极的漏洞。为了保证法律规范的质量和提升立法科学化的水平,应当进一步改善立法机关组成人员的结构,提高立法程序正当化水平,构建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前置制度,建立辩论机制,优化协商制度,提升立法技术,规范立法形式,确定法律规范的实质与形式标准,设立法律规范的事前或事后的审查过滤机制,构建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完善法律修改和废止制度等等。尤其要着力提高立法过程的实质民主化水平,要畅通民意表达机制以及民意与立法的对接机制,设定立法机关组成人员联系选民的义务,规范立法机关成员与“院外”利益集团的关系,完善立法听取意见(包括听证等多种形式)、整合吸纳意见以及重大立法全民公决制度,建立权力机关内部的制约协调机制,建立立法成员和立法机关接受选民和公众监督的制度,等等。

要用系统工程学的观念看待并建构法律实施系统

法律实施与严格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要认真研究如何使法律规范本身具有可实施性,不具有实施可能性的法律规范无疑会加大实施成本,甚至即使执法司法人员费尽心机也难以实现。因此,要特别注意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实施资源的配套性、法律规范本身的可接受性以及法律规范自我实现的动力与能力。其次,要研究法律实施所必需的体制以及法律设施,国家必须为法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体制、设施与物质保障。再次,要认真研究法律实施所需要的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为法律实施所需要的素质和能力的培训与养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机制。又次,要研究法律实施的环境因素,并为法律实施创造必要的执法和司法环境。最后,要研究如何克服法律实施的阻碍和阻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程序设计、制度预防和机制阻隔,针对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必要把排除“人情”、“关系”、“金钱”、“权力”对法律实施的干扰作为重点整治内容。

要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创造体制条件,并设置高度正当的司法程序

司法的性质、功能和使命,要求司法主体必须具有中立性。司法不中立便无法获得当事人的认同和接受;而司法的中立必须以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并有足够的能力抗拒任何形式的干扰为条件。在中国,对司法的干扰,不仅来自“金钱”和“权力”,而且来自“人情”和“关系”,这种国情和现实,使中国的司法所面临的干扰风险非常之大。因此,需要建立坚固的体制障碍和制度隔离,使任何干扰都无法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实质性的消极影响。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制度完善。然而,独立性并不是公正的充分条件,而只是必要条件。要实现公正,除了司法人员的优良素质和高度自律之外,还必须通过设立具有高度正当性的程序,通过赋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充分的程序权利,通过科学、有效且符合司法规律的管理,通过有效而理性的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等等,以确保事实认定的客观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以及当事人的可接受性。

国民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比知法懂法更重要

一个人如果对法律缺乏应有的尊重和信仰,知法、懂法不仅无助于法律的实施与遵守,反而会为其规避法律创造条件。教育民众学法、知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教育民众尊法和守法。事实上,即使是从事法律专业的人,也很难熟知所有的法律规范。因此,与其花巨大的成本去向国民灌输法律知识,不如通过大量公开的执法和司法典型案例使国民树立尊法和守法的意识;与其让每个人都全面地知法懂法,不如将资源用来培养大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普通民众提供及时、廉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对于一般国民来说,以下两点最为重要:一是恪守道德底线,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法律乃道德之底线,绝大多数法律规范乃道德原则衍生或折冲之产物;道德规范不容,一般为法所禁止(尽管不可画等号);道德规范容许,一般为法所不禁。二是遇有矛盾和纠纷,养成咨询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习惯,而不是凭着对法律的一知半解去实施法律行为(有时反而风险更大)。这正如国家对待国民的健康一样,重要的是让国民具有保健意识和知识,有病及时咨询或看医生,而不是让每个人都去精通所有的医药知识。当然,在国民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咨询意识的基础上,鼓励国民多懂得法律知识也值得提倡,但一方面要注意普法的成本和效益,另一方面要提醒国民注意避免一知半解运用法律的风险。

(作者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吴敬琏:重启改革这一步已经迈出去了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任晓


中证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吴敬琏认为,从十八大作出的判断和决定看,重启改革这一步已经迈出去了,接下来关键在落实。
吴敬琏指出,落实包括两方面,一是根据改革方向,形成各方面的改革方案,并汇成总体规划和行动纲领;二是坚决克服特殊利益群的阻扰,使得各项改革措施能够得到落实。
吴敬琏认为,十八大对于过去一两年提出的各种意见作出判断和决定,重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改革目标,把深化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放到了执政党的议事日程,重启改革这一步已经迈出去了
吴敬琏指出,从十八大报告看出,经济改革一个中心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完善各种制度,以便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改变政府主导的资源配置方式;从政治改革说,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作用。
吴敬琏认为,对照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改革历程,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要顶层设计。现在需要把过去的诸多关于改革的讨论汇集起来,明确重点、实施步骤、时序安排和配套关系,包括与优化环境的配套关系,把总体规划和行动纲领制定出来。
对什么是经济改革的重点,吴敬琏认为,中心应该仍然是建立和完善竞争性市场体系,以便在更大程度和更广范围内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最高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要善于使用、慎重使用

l  修改严格遵循立法精神
l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要善于使用、慎重使用
l  严格规范和约束使用技术侦查措施
l  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设专节加以规定
l  针对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作了重大修改
l  规定排除非法证据的效力
l  讯问录音、录像可当庭播放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刑事诉讼规则修改势在必行访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要负责人

新华网北京1122日电(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发布了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记者就修改的主要内容采访了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要负责人。

修改严格遵循立法精神

修改后的刑诉法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作了重要修改和完善,涉及检察职能的方方面面。

对此,负责人表示,修改后的刑诉法新增加的内容,有不少在检察工作具体适用中需要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些根据修改前刑诉法制定的司法解释也要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一些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实施相配套的制度和机制也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刑事诉讼规则修改势在必行。他同时表示,修改工作中严格遵循了立法精神,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强化了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同时加强与中央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要善于使用、慎重使用

新刑诉法规定,对于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负责人表示,这是在侦查环节应对职务犯罪特殊性的有效措施。对这一措施既要善于使用,又要慎重使用。

因此,修改后的规则规定,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要便于监视、管理;能够保证办案安全。同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羁押、监管场所以及留置室、讯问室等专门的办案场所或者检察机关的办公区域执行。

严格规范和约束使用技术侦查措施

负责人介绍,新刑诉法增加了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相应的,修改后的规则在侦查一章中设专节对技术侦查措施作了专门规定,对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作了严格的规范和约束。

第一,适用范围仅限于涉案数额在十万元以上、采取其他方法难以收集证据的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或者用于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第二,使用的环节必须是在立案以后。第三,必须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第四,检察机关要交有关机关执行。第五,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证据、线索及其他有关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设专节加以规定

负责人说,新刑诉法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建立了违法所得没收机制,对于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力度,不让潜逃的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及时处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案件的涉案财产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修改后的规则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设专节加以规定:第一,关于适用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的,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依法适用没收程序。第二,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后三十日以内作出是否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决定。三十日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认为可能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侦查部门应当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调查。第四,人民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人民检察院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针对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作了重大修改

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近年来,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取得长足发展,但也存在诸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突出问题。新刑诉法针对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作了重大修改。

负责人表示,为了适应这一变化,修改后的规则把有关辩护与代理的内容单独作为一章,并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增加了诸多保障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以及保障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条文,包括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权、辩护律师会见权、辩护人阅卷权、辩护律师申请检察机关调取无罪、罪轻证据的权利、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权,以及辩护人申诉、控告权等。

规定排除非法证据的效力

为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现象的发生,新刑诉法明确宣示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原则,并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负责人说,检察机关在非法证据排除方面可以发挥重要职能作用。规则对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操作程序作了规定。

——对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中其他“非法方法”作了界定,指违法程度和对当事人的强迫程度与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威胁相当,迫使其违背意愿供述的方法。

——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效力。关于言词证据,被排除的非法言词证据不得作为报请逮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提起公诉的依据;关于物证、书证,对于经侦查机关补正或者能够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作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的依据,侦查机关不能补正或者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诉讼环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另外,检察人员参加庭前会议时,应当就排除非法证据提出意见。

讯问录音、录像可当庭播放

新刑诉法规定了讯问过程的录音或者录像制度。据介绍,检察机关从2006年开始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检察机关内部,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的要求更高,要求做到“全程、全部、全面”进行。

修改后的规则对讯问时录音、录像规定了具体的操作程序:

——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讯问由侦查人员负责,录音、录像由检察技术人员负责。

——被告人或者辩护人对讯问活动合法性提出异议的,必要时,公诉人可以提请法庭当庭播放相关时段的讯问录音、录像,对有关异议或者事实进行质证。

此外,还规定了向人民法院移送证据材料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审前供述系非法取得,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将讯问录音、录像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院等内容。 


王昊轩:胡温当政这十年

胡温执掌中国政权的十年,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经济领域国进民退、垄断性国企大发展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政府财政收入狂飙突进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为政府打工的公务员变得越来越吃香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贪污腐败愈演愈烈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停滞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在国际上越来越孤立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人维权意识觉醒,维权运动风起云涌的十年
胡温十年是中国社会矛盾激化的十年

20121114日,中共“十八大”闭幕,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裸退”(胡温的任期还剩下几个月),宣告了一个时代的终结。此时距离他们上任刚好十年的时间。让我们用数据说话,看看在这十年里,胡温到底给中国带来了什么样的变化。
胡温执掌中国政权的十年,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十年。在他们俩人任内,中国经济总量占全球经济总量的份额,从2002年的4.4%提高到2011年的10%左右,经济总量世界排名从2002年的第六位,上升到2010年以来的第二位。中国的GDP,从2002年的12万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47.2万亿元,增长近四倍。但这经济高速增长的背后是由政府超发货币推动的。2002年胡温刚上任的时候,中国的广义货币发行量为18.32万亿元,占GDP的比值为70%2011年,中国的广义货币发行量已达90万亿,和2002年时相比增长了5倍,是GDP1.8倍。与之相比,美国的广义货币发行量和GDP的比值只有0.63。也就是说,同样创造1元钱的GDP,美国需要发0.63元的货币,中国却需要发1.8元货币。到2012年底,中国广义货币发行量预计将超过100万亿元,是GDP的两倍多。中国的货币量世界第一,广义货币发行量和GDP的比值是美国的三倍多,平均每年要增长18%。这样超发货币稀释全民财富,实际上是对国民财富的一种隐性掠夺。
胡温任内印钞机开动的速度如此之快,那人民的收入有没有随之增长呢?答案是虽然增长了,但幅度远不及央行开动印钞机的速度,从2002年到2011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这十年中的增长还不到两倍,远不及货币发行量五倍的增长,也远不及物价和房价的增长,工资涨不过物价是这十年来中国老百姓普遍的感受。在这十年里,93号汽油的价格从2.3元每升涨到了7.8元每升,涨幅超过3倍,而大中城市房价的涨幅则接近5倍,与货币发行量的涨幅基本持平,远超绝大多数中国人工资的涨幅。
胡温十年是经济领域国进民退、垄断性国企大发展的十年。2002年到2011年,工商银行的利润从448亿元增长到2073亿元,增长了4.6倍,一度成为全世界最赚钱的公司。与之相比,民企的处境就差多了,简直就像是后娘养的。2012年中国企业500强中前30强全部是国企,民企则只有184家。500强中的前十名全部是石化、电信、金融等领域的垄断国企。184家民企的利润总额不及前十强国企的一半。整个榜单中国企的利润总额是民企的7倍。这些数字都告诉我们,胡温十年里国进民退的现象十分严重。创造了中国大多数就业机会的民企举步维艰,许多都挣扎在生死线上,而腐败低效,对社会贡献乏善可陈的国企却赚的盆满钵满。这背后的原因只有一个,国企背后的老板是政府,政府给了国企垄断地位、税收政策上的优惠和融资上的便利,使他们根本无需和民企竞争就能赚取巨额利润。
胡温十年是中国政府财政收入狂飙突进的十年。2002年,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为1.89万亿,而2012年前十月的政府财政收入就超过了十万亿,全年极有可能超过十二万亿。平均每个中国人交了9200元给政府。十年间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了6.34倍,远超GDP和货币发行量的涨幅,更远超中国人收入的涨幅。政府财政收入平均每4年要翻一番,年均增长率高达20.8%,令人瞠目结舌。
胡温十年是为政府打工的公务员变得越来越吃香的十年200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名人数为六万,录取比例是231。十年后的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名人数为130万,录取比例为1301。十年间公务员考试的报名人数增长了23倍,录取难度增加了五倍多。有趣的是,中国报考公务员人数的猛增也正是从胡温上任的2002年开始的,2002年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为6万余人,2003年则猛增到12万余人。此后一路突飞猛进,呈每年递增几十万人的趋势,直至今年的130万。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公务员纷纷辞职下海经商的景象截然相反的是,公务员现在已经成为当下青年的首选职业,这也从侧面印证了胡温执政期间中国国进民退的大趋势。
胡温十年是中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十年。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从2000年的0.41,涨到2011年的0.55,属于贫富差距极大的国家。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中国最富裕的10%的人口占有了全国财富的45%,而最贫穷的10%人口只拥有全国财富的1.4%,相差近30倍。更可怕的是,在现行政治体制之下,看不到任何贫富差距缩小的可能。
胡温十年是贪污腐败愈演愈烈的十年。因为没有建立民主宪政制度,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建立有效的官员制约机制,中国的贪官层出不穷,往往是前腐后继,抓了一个漏了十个,没有最贪只有更贪。广州白云区一个小小的城管队长可以受贿两千余万元。抚顺国土资源局局长罗亚平在任内敛财过亿。在胡温十年里房价飙升,普通中国人一辈子不吃不喝也难买一套商品房的大背景下,罗亚平居然拥有22套房产。地方小官如此,中央级别的大官也不遑多让,有“中国高铁总设计师”之称的中国运输局局长张曙光任内贪污28亿美元!在美国拥有2800平方米的豪宅!不过他还算不上中国第一贪。真正的中国第一贪是刚落马的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根据日本朝日新闻的报道,薄熙来任内的贪腐金额不计其数,光向海外转移的金额就高达60亿美元。
胡温十年是中国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的十年。“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假鸡蛋”、“毒大米”的曝光竞相刺激着中国人已经极为脆弱的神经。中国已经变成了一个互相往食物里投毒的国家。“你们算个屁啊”、“中国的互联网是自由的。”“他胃疼关你什么事?”、“中国的人权比美国好五倍”、“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各级官员的雷人语录层出不穷。撒谎对许多官员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至于“慈善家丛飞”、“温岭钱云会”、“佛山小悦悦”、“我爸是李刚”的例子更是让中国人不得不开始思考“在中国好人到底有没有好报”,在这样一个的变态社会做一个好人是否值得的问题。
胡温十年是中国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十年。因为政府盲目追求GDP和政绩,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对环境的治理。天不再蓝了,水不再清了,河流干涸了,野生动物也灭绝了,经济虽然发展了,但人民的幸福感却降低了。全世界二十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有十六个在中国。沙尘暴对中国北方的居民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因为环境污染和中国人的灭绝式滥捕,中国的近海已经无鱼可捕,渔民不得不到日本、韩国、菲律宾等邻国的海域去偷鱼。最远甚至跑到了印度洋上斯里兰卡。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报告称,大约74%的中国人居住在空气质量不良的地区。这些地区的空气质量不论按哪个国际条约来衡量都不符合标准。中国能源过于依赖煤碳和利用的低效率导致二氧化硫的排放增加,因此造成的酸雨影响到中国30%的地区。中国大约有70%的河水和湖水受到工业垃圾和未经处理的污水的严重污染。世界银行估计,对自然资源的破坏以及清理污染所耗费的资金相当于中国每年国内生产总值的8%,基本上抵消了中国的经济增长。
胡温十年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停滞的十年。越南已经启动党内差额选举,缅甸军政府也释放了人权斗士昂山素季,但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依然止步不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也依然被关在监狱里。中国人不但没有选择自己国家管理者的权力,连选择自己小区物业的权力都没有。人民没有选择为自己服务的公仆的权力倒也罢了,连监督公仆,防止他们从自己的口袋里偷钱的权力都没有。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欧美国家已经推行了上百年,被证明是遏制贪腐的利器。但在中国,虽然早在1994年全国人大就将其列入了立法规划之中,但十八年过去了,因为既得利益集团的极力阻挠,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依旧没有得到实施。多次呼吁为官员财产申报立法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作过一项调查,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现在泰国、墨西哥、韩国、俄罗斯、尼日利亚等“后发”的民主国家都已经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了,中国的公仆们依旧拒绝向这个国家的主人公布自己的财产。
胡温十年是中国在国际上越来越孤立的十年。因为中国政府对民主宪政等普世价值的排斥,对国内人权状况的漠视,以及对朝鲜伊朗等流氓政权的支持,中国在国际社会遭到了排斥和孤立。对此当局的做法是“宁赠友邦、不予家奴”式的慷慨对外援助。用金钱来换取朋友。纽约大学的报告显示,仅2002-2007年间,各种报道中提及的中国对外援助金额加起来就达747.4亿美元(约4708.62亿人民币)。英国《金融时报》也指出,2009-2010年间,中国借给发展中国家的钱比世界银行的还要多。在中国还有许多人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情况下,政府如此慷慨地对外援助实在是叫人匪夷所思。20111116日,甘肃庆阳正宁县一辆核载9人,实载64人的幼儿园校车发生车祸,造成了21人死亡。该幼儿园有723名学生,却仅仅配有4辆载客量不到十人的小客车。就在悲剧发生9天后,中国外交部宣布向人均GDP是中国两倍多的欧洲富国马耳他捐赠了23辆崭新的校车。面对质疑,外交部称这是在履行自己的对外责任。如此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就是中国对外援助的真实写照。但是钱是买不到真朋友的。虽然中国政府在对外援助上十分慷慨,可在国际上的真朋友却没有几个。基本上受援助的国家拿完钱就翻脸不认人了。一旦中国与他国发生争端,少有国家会选择站在中国这边,即使有也只是朝鲜伊朗等少数几个国家。真可谓是孤家寡人了。
胡温十年是中国社会矛盾激化的十年,胡温刚上任的2002年中国发生了五万多起群体性事件,2010年发生了十八万起群体性事件,呈愈演愈烈之势。胡温任内中国的维稳经费连年增长,终于在2011年达到6244亿元人民币,首次超越了军费。在辽宁等省份政府要花费高达15%的政府预算来维稳,真可谓是天价维稳了。整个社会就好像处在一个火山口之上,陷入了“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之中。在许多时候,官方所谓的维稳行为实际上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起到了适得其反的效果。更有许多官员为了骗取维稳经费粗暴地对待民众的合理诉求,没有矛盾制造矛盾,有了小矛盾搞成大矛盾,通过制造不稳定因素来牟利,形成了一个“维稳产业链”。山东盲侠陈光诚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子。官方硬生生把一个乐于助人的残疾人打造成了一个名扬海外维权英雄,一个当地官员眼中的“不稳定因素”。
胡温十年是中国人维权意识觉醒,维权运动风起云涌的十年。中国人已经开始意识到权利不是官方赐予的,而是要靠自己努力争取的。生命是宝贵的,但有的东西比生命更宝贵,值得用自己的一生去争取,那就是自由。为了争取自由,就必须向腐朽的政治体制开炮,推动中国的民主进程。在这个过程中也许会牺牲自己的个人自由,但换来的却是整个民族的自由。在胡温十年里,有无数可歌可泣的维权英雄为了整个民族的自由牺牲了自己的个人自由。历史将记住他们的名字。
在胡温执政的十年里,中国的经济确实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政府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发展经济,而是要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增进人民的福祉。建立在人民的权利和自由被剥夺基础上的经济高速发展是毫无意义的空中楼阁,也是不可持续的。只有启动政治体制改革,使中国转型成一个民主法治的现代国家,才是中国未来的唯一出路。我坚信,这样的转型迟早会到来,因为人类对自由的渴望是一种无法被扼杀的本能,中国人民同样也不例外。
来源:民主中国


涂维佳:中国新领导人会进行改革吗?

胡温十年被许多中国知名人士视为“失去的十年”。中共以维稳之名,大肆扩张权力,其权力变得无所不在。更重要的是,胡锦涛主席接权之时,中国经济正快速起飞,应对政治改革的压力要轻松得多。如今中国正遭遇13年来最慢的经济增速,这使得新一届领导人面临的形势显得更加严峻。

如今一个越来越广泛的共识就是,改革的主要阻力并非来自于那些支持薄熙来的左派,而是来自于既得利益集团对其现存利益和特权地位的固守。

更为严峻的挑战来自于如何推进法治。薄熙来事件无疑是争论的焦点。中共显然是想通过对薄熙来及其妻子的审判来昭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一些精英阶层并不买账。他们认为这只不过是中共为了维护十八大的稳定而做出的权宜之计,而不是进行更深层次的自我反省。

有影响力的内部人士乃至一些受信任的国际对话者应当抓住这个契机提醒他们社会对于改革的期望和如今政治结构可以提供的变革之间的巨大差距。这有可能说服新领导人:改革是维持中共统治的唯一途径。未来十年间,如何践行诺言避免招致公众更深的失望是考验新领导人政治技巧的基本测试。


  中道网 智库观察员 涂维佳 在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夕,外界对新一届领导人名单的猜测层出不穷,其实质正是对中国政治前景及近年来热议不断的政治改革的忧虑。近乎一致的判断是:中国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否会真正进行改革以应对挑战,尚存诸多疑问。

  日前,美国著名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高级顾问,克里斯托弗·K·约翰逊(Christopher·K·Johnson)在该中心主办的《弗里曼中国研究报告》(Freeman Report)发布研究报告《中国新领导人会进行改革吗?》,阐述了中国新一届领导人面临的改革挑战。

  和许多国外观察家一样,约翰逊也认为中国领导人的换届选举过程缺乏透明度,且远落后于时代的步伐。这一点与中国正在进行的快速现代化进程及其在国际市场扮演的日益重要的角色极不相称。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谁在最后的竞争中胜出,人们的注意力都将很快从对领导人身份的关注转向他们能否成功地应对改革的挑战。

  回应这些挑战的第一步应当是正视这些问题。中国的精英阶层,特别是知识份子一直都有试图为新一届领导集体设计执政理念的传统。因此,这次选举前围绕改革和中共未来的讨论氛围将一直延续下去。

  十年前,胡锦涛主席接掌政权的时候,也曾面临类似的改革要求,且最初也有迹象显示,他将放松中共对一些关键领域的控制并推进法治。但实际上,胡温十年被许多中国知名人士视为“失去的十年”。中共以维稳之名,大肆扩张权力,其权力变得无所不在。更重要的是,胡锦涛主席接权之时,中国经济正快速起飞,应对政治改革的压力要轻松得多。如今中国正遭遇13年来最慢的经济增速,这使得新一届领导人面临的形势显得更加严峻。

  前些时候,中央党校一位副校长在一次研讨会上讲的一番话被广泛传播。他认为中共的政治体制改革“面临很多挑战,这是躲不过的。你不闯关,不往前推是不行的。” 约翰逊认为,这位副校长和其他许多呼唤改革的人一样,总是在细节问题上避而不谈。一直以来,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框架的讨论中,他们似乎只承认经济体制的改革,这显然并不足以应对当前的挑战。如今一个越来越广泛的共识就是,改革的主要阻力并非来自于那些支持薄熙来的左派,而是来自于既得利益集团对其现存利益和特权地位的固守。

  由此,作者提出了改革面临的两大主要挑战。一个是广受诟病的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及其之间的不正当联系。各个地方政府是加剧社会紧张主要因素。影响深远的分税制改革的后果之一,就是使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从而招致政府与土地开发商和投机者之间的腐败交易。这一点在2008~2009年中央政府应对金融危机时提出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中显得尤为突出。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从国有银行内部获得了大量融资用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过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如今,中共不得不将加强中央集权置于改革计划之上,以防止经济被既得利益者绑架。

  另一个更为严峻的挑战来自于如何推进法治。薄熙来事件无疑是争论的焦点。中共显然是想通过对薄熙来及其妻子的审判来昭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一些精英阶层并不买账。他们认为这只不过是中共为了维护十八大的稳定而做出的权宜之计,而不是进行更深层次的自我反省。

  如果说薄熙来事件还不足以警醒统治阶层付诸行动,我们是否还有乐观的理由相信新的领导人愿意进行改革?摆在政治局面前的根本困境是,如果要推进改革,中共将不得不同意限制自身权力--尤其是在经济和社会领域,但对于一个以维护自身统治地位为第一要务的政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尽管如此,但在文章最后,作者还是表达了些许乐观的希望。他提示新政权的交接过程是政党实力较弱的时期,新领导人尚忙于巩固自身的地位而无暇顾及其他。有影响力的内部人士乃至一些受信任的国际对话者应当抓住这个契机提醒他们社会对于改革的期望和如今政治结构可以提供的变革之间的巨大差距。这有可能说服新领导人:改革是维持中共统治的唯一途径。未来十年间,如何践行诺言避免招致公众更深的失望是考验新领导人政治技巧的基本测试。

  总体而言,对于中国新一届领导集体的分析,克里斯托弗·约翰逊还是的观点是十分中肯和务实的,而没有泛意识形态化的空谈。就此而言,这篇报告对于我们思考中国的政治前景和未来发展方向还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的。改革不可避免,但如何改,则是一个重大问题。

  【原文信息】

  评点文献:Christopher·K·Johnson Looking Beyond The Horse Race Can Chinas New Leaders Reform?”,Freeman Report 2012 October Issue 3

  原文网址:

  http://csis.org/publication/thoughts-chairman-looking-beyond-horse-race-can-chinas-new-leaders-reform

来源: 中道网

特别关注
编者按:
当执政党因为垄断政权、拒绝民主宪政而造成腐败横行、两极分化并因此而导致民怨沸腾、社会抗议事件此伏彼起的时候,这个庞然大物的神经便开始极端“敏感”起来并渐趋于崩溃,民间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使他们如临大敌,哪怕对于发生在校园里的正常读书学习活动也都要伸出罪恶的黑手进行干预。最近发生在西北政法大学的“读书会风波”便是“维稳黑手”四处作恶的又一例证。
我们对执政党维稳系统的如此罪恶行径表示强烈的抗议和谴责!我们坚决支持谌洪果老师主持的大学读书沙龙活动,我们坚决捍卫“大学自由独立精神之底线”,公权不得进行政治奴化教育!“维稳黑手”滚出校园!!


谌洪果:关于读书会风波致我的学生

“很多朋友主动为读书沙龙提供校外地点,我非常感动和感谢,但只能婉拒了,希望能够理解。读书沙龙的初衷和原则,就是大学内的正常师生学术交流活动。我之所以敢全程公开,欢迎各界参与,也是内心没鬼,单纯为营造积极健康、爱读书思考的社会风气。我坚持在校园举行不退缩,这是大学老师的权利和底线。”

 此信致(因时间紧,名字可能有所遗漏,请见谅):
  黄兴超、陈洁、申文、吴翔、沙尘兴嘉、荣静、陆晓昱、宋泓宜、刘熊擎天、岳媛、高鹏、田翠、尚剑、米粒、韩辰子、张琳琳、周英、肖惠娜、宋健、王小伟、王永亮、杨扬、赵晓阳、刘少杰、于鹏、陈金鼎、赵睿光、曹皖、田晨、吴龙珍、崔映西、万旭、李增强、邓龙阔


师门各位同学:
  写这封可能有些直白的信,是想和你们坦诚廓清一些认识。关于这次读书会风波,非常感谢你们的关心。我理解你们的担忧,因为你们是我最亲近的人。但作为和我这么多年的学生,作为了解我的积极自我反思及追求生命长进之风格的朋友,我希望你们任何时候,都无需怀疑我对学术的纯粹坚守,无需怀疑我对每个个体人格独立尊严的捍卫。这是我的一贯风格,也是我每次无奈抗争的唯一动机。也是基于这一坚守,我才为大学精神之沦丧而痛心,为社会缺乏理性宽容精神的暴戾风气而忧虑。同样,也是基于这一坚守,我从来反对一切以别人(尤其是以学生为手段)的做法,更愤怒于强权对于对于学生的自主活动和独立思考的蛮横压制。
  然而,作为学生,你们必须知道,哪些事情是原则问题,不容妥协。你们也有必要知道,人格的独立、自由和尊严是值得坚守的,尽管这种坚守会付出一些代价。但出于自主自愿的选择判断,出于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出于守护正义和良知的坦荡胸怀,压制会让我们更加坚定和成熟,许多恐惧也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严重。
  刚才,我在人人网上看到了荣静的回复,得知你们私下的商谈和永亮等的建议,比如读书会能否改到校外AA制之类,但这事我早在微博上已有公开回应,姑且摘录如下:“很多朋友主动为读书沙龙提供校外地点,我非常感动和感谢,但只能婉拒了,希望能够理解。读书沙龙的初衷和原则,就是大学内的正常师生学术交流活动。我之所以敢全程公开,欢迎各界参与,也是内心没鬼,单纯为营造积极健康、爱读书思考的社会风气。我坚持在校园举行不退缩,这是大学老师的权利和底线。”你们也清楚,这学期读书会的初衷,原本就从未打算在大学校园外进行,读书活动虽有推动公共理性和公民教育并扩大影响的想法,但参与主体就是学生,我的定位也从来都是以学术为本的。更何况,在此事目前受到极大关注、甚至有人动辄想往政治上靠的情况下,我们更不可能把读书会放在校外进行,否则性质就完全变了。我不怕别人的污名化,但我害怕自己做事违背学术自由的伦理。
  不过我还是想对读书沙龙以及我的学术坚守再多说两句。其实,衡量一个活动是否遵循学术原则,就看我们围绕书本的讨论,是不是在自我启蒙自我教育的同时,也坚持基本的学术的话语和传统,并且坚持平等自由的批判和交流。对此我一向问心无愧,并且从讨论的学术深度而言,每次读书会都在进步。想想我们以前读《约伯记》、读《论语》,读不同的书,不也常常充满争论?那时的学术含量显然比不上今天。
  当然,除了这种读书活动本身外,关于对学术自由的维护,还有更复杂的因素需要考虑。想想当年四川灾区调研回来,怀着善良愿望想做个汇报会,都遇到巨大拦阻。想想我这些年请学者做公开报告受到的那些巨大压力,所以,我们在自我省察的同时,在怀疑是不是坚守学术的同时,为什么又不能稍加思考和面对,真正想扰乱学术风气的,真正反对学术、压制思想的,真正想在纯正学术中掺杂各种私利和政治杂质的,到底是谁?难道是我们自己?
  我不知道说了这么多,你们是否理解。在今天的中国,作为法学和社会科学的学术,从来不是风花雪月和自娱自乐。如果没有基本的公共关怀,如果不了解这个时代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趋势,如果不在面对“愚陋不堪”的现实中提炼出具有学术意义的问题,那做出来的学术一定是虚假的、毫无意义的。尽管师门大部门同学今后不会以学术为业,但我希望你们能清楚学术到底是什么,学术的意义何在,你们也要理解在中国,只要你想真正做些有益社会的事,就一定会有阻力,但不能因为有阻力,就不去身体力行拓宽自由的边界。这是我作为学者和公民的本分所在。
  一切以学生为重。我也早已在微博声明,学生作为成熟公民,自己想清楚再参与下午的读书会。我没有权利替你们做出决定,我没有权利鼓动你们,也没有权利拒绝你们。不过,我说过了,如果有谁因为此事给自愿参与的学生使阴招、穿小鞋,我将毫不犹豫地予以揭露、批判和反击。一个人行得正,心中有光明,还担心什么?
  这些年,为了国家和社会,为了大学精神,为了学术底线,我身体力行做过一些具有公共性的努力,我认为在这样一个时代,这是一个学者和教师的基本责任感所在。如果大家都明哲保身,不有所呼吁和行动,哪还有什么大学?让一批批学生的青春四年被奴化的教育摧残,是不是最为伤天害理的事情?尽管如此,我必须再度表明,我无意于追逐名利,不热衷政治,更不喜做官掌权。我就是一个普通的教师,普通的副教授,普通的公民,一辈子如此。在观察社会、对抗不公、艰难付出的过程中,我在思考这个时代的问题,我平生最大愿望也就是带着这些问题,回到书斋,回到那些伟大的思想家的思考高度那里,做出无愧良心的学术探索,留下一两本拿得出手的学术著作。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你们应该了解我,我对现实政治其实并不关心,我更关心这个民族如何在理性宽容和爱的基础上成为一个政治成熟的民族。但是,比关心民族未来更重要的,我更大的关心则是根本的人性,以及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个体的幸福。所以,在现实中,我希望你们都像像路德说的,做好日常的工,珍惜并善加经营自己的幸福,关爱你身边的人。最终的最终,我的国不在地上,而在天上,我以永恒的眼光来看待短暂如浮云般的、寄居的人生。
下午就要读韦伯的《学术与政治》了,我坦然面对各种突发的情况和压力。风雨过后是彩虹,对生活总要有盼望。就让我们谨记韦伯的期待,做一个具有激情、责任感和判断力的人。我感恩你们一路的陪伴,愧疚于你们为我的各种担忧和付出。我没有别的能量,可以让你们更有钱,更有好的工作,更有地位,但我爱你们。

洪果在下午读书会前,匆匆。

20121124日周六上午

  此信致(因时间紧,名字可能有所遗漏,请见谅):
  黄兴超、陈洁、申文、吴翔、沙尘兴嘉、荣静、陆晓昱、宋泓宜、刘熊擎天、岳媛、高鹏、田翠、尚剑、米粒、韩辰子、张琳琳、周英、肖惠娜、宋健、王小伟、王永亮、杨扬、赵晓阳、刘少杰、于鹏、陈金鼎、赵睿光、曹皖、田晨、吴龙珍、崔映西、万旭、李增强、邓龙阔


来源:作者博客|

谌洪果:大学读书会被禁事件中的学术与政治

1110日起,我个人发起了大学校园内的读书沙龙活动,参与主体是我带的研究生和自愿参加的本科生。初定本学期一共只搞四期,连续四个周六进行,分别阅读穆勒的《论自由》、达尔的《论民主》、韦伯的《学术与政治》、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

没料到下午两点多我刚到办公室,便接到校方的另一个通知。原来在上午我真诚陈述完意见并天真等待回应的过程中,校方紧急召开了职能部门会议并作出如下决定:1、读书会绝不能搞,所有教室、会议室、资料室都不许使用;2、通知相关老师不能参与;3、要求所有学生不得参加读书活动。

“为捍卫学校内读书的原则,守护大学自由独立精神之底线,我决定本周六的读书沙龙活动继续在政法举行,时间不变,地点是我的办公室,行政楼228房间。我抗议校方对学术教学活动的压制,尤其是抗议校方威胁学生不得参加读书活动的做法。但为保护学生,请各位自愿参与的同学作为成熟公民,千万想清楚再来。”


  自1110日起,我个人发起了大学校园内的读书沙龙活动,参与主体是我带的研究生和自愿参加的本科生。初定本学期一共只搞四期,连续四个周六进行,分别阅读穆勒的《论自由》、达尔的《论民主》、韦伯的《学术与政治》、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考虑到这种积极健康的学术思想交流活动,可以促进社会的爱读书、爱思考的精神风气,所以决定每期皆在网上公开时间地点及讨论过程,并欢迎西安其他高校的学生及有兴趣的人士旁听交流。适逢西北政法大学官方也在举办“读书文化节”,心想这真是相得益彰、和谐互促的大好事。

  第一期、第二期皆顺利举行,讨论的内容尽管由于时间所限和带有普及性质,还不够深入,但始终确保了基本的学术规范性。到第三期海报提前网上公布后,读书会横遭禁止。1122日(周四)上午10点多,我向传达禁令的院领导坦承了读书会的初衷、原则、方式,并表示:理解校方的压力和做法,但我非常希望能告知到底是什么原因、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导致读书会不能进行。虽然我坚持教师学生在大学里有着以各种形式读书的基本权利,但内心已决定妥协。

  没料到下午两点多我刚到办公室,便接到校方的另一个通知。原来在上午我真诚陈述完意见并天真等待回应的过程中,校方紧急召开了职能部门会议并作出如下决定:1、读书会绝不能搞,所有教室、会议室、资料室都不许使用;2、通知相关老师不能参与;3、要求所有学生不得参加读书活动。

  这三个决定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也触犯了我无法容忍的基本的学术自由独立的底线。西北政法大学,你这是怎么了?一所堂堂的大学,听命于不公正的指示倒还罢了,怎能如此变本加厉,完全无视大学的基本功能和使命?我认为,校方的这三个决定是无理、傲慢和蛮横的。其潜在的意思就是:我们不用听你的解释,也不必向你说明禁止的理由,只要是上面禁令的,就坚决不让举行。大学管理者的职责所在,似乎就是只唯上,不唯学。那你们平日口口声声的以学生教师为本、教学学术至上到哪里去了?是的,你们有压力,但有压力难道就是彻底顺从的理由?你们的责任伦理到底是作为学术守护者还是政治驯服者?我为自己所爱、所工作的这所大学的如此荒唐决定感到痛心,当晚,我焦虑并彻夜难眠。

  但我从头到尾都坚持着理性和尊重校方的做法。尽管此时已经对读书会的举行不抱任何希望,但我还是想平和地与校方多做些沟通。从当晚到第二天(周五),我以短信、电话、面谈等方式,与从学校到学院的五六位领导都进行了联系,尽管他们要么没接电话、要么含混几句,要么安慰说确实没办法,上面的任务,但他们对我的态度都是友善的。然而,他们都在回避着关键的问题:我做错了什么?如果没有我错的理由,那为什么要禁止一场单纯的教学学术性的读书活动?

  很多人说,这种事情禁了就说明人家认为你有问题,你还询问理由,不是迂腐吗?是的,我承认我很迂腐。但如果我们想生活在一个有点基本尊严、不被粗暴对待的和谐社会,询问理由就非常重要。然而我必须尽量从理解校方、理解上面的命令者的角度出发,多方面做出有利于稳定的努力。正好院里有领导给我善意的建议:让我按照学校有关举办研讨会讲座的规定,以正规程序填写申请表,然后由校方尽量跟上面沟通,这样把读书活动完全纳入可控制的小范围内,让学校有交代,让上面也放心。我想这的确是化解问题的好办法(尽管我并不认为读书活动属于研讨会范畴,并且也认为学校研讨会讲座须经审查的规定完全是不合理的),于是便积极配合,抓紧写申请,并附带了说明:如果觉得读书沙龙的名称“公民自治合作”有问题,就去掉这个名称;如果认为读的书、讨论的方式有问题,就进行调整。

  申请提交上去,下午得到的回应是申请主体不适格,不予批准。至此我已做了所有该做的努力,加之在这期间得知读书会准备发言的学生已被校方谈话和警告,校内所有可能读书的场所的管理者也都接到了严禁使用的命令,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再继续退让,那我就是愧对教师这一神圣的职业,就是彻底放弃我基本的做人的原则。于是,半个小时后,我正式在微博上发布了这条消息:“为捍卫学校内读书的原则,守护大学自由独立精神之底线,我决定本周六的读书沙龙活动继续在政法举行,时间不变,地点是我的办公室,行政楼228房间。我抗议校方对学术教学活动的压制,尤其是抗议校方威胁学生不得参加读书活动的做法。但为保护学生,请各位自愿参与的同学作为成熟公民,千万想清楚再来。”

  星期六下午两点半,在经历了各种巨大压力、我的心里也饱受煎熬的情形下,在做好最坏的打算之后(比如被人搅局、读完后我被带走),第三期读书沙龙终于正式举行。我的办公室狭小简陋,被书堆满,挤站着最多也就容纳十人,没想到自发来了五十人左右,基本学生占一半,西安热爱思想文化的人士占一半。当然,来的人中也包括几个心不在焉的面孔。我都无比感谢和欢迎。鉴于人多,读书会只好临时放在了旁边的楼道进行。好在这是周末,没人上班。两个小时的读书会,大家和缓地交流读书心得,尽量控制掌声,保持楼道通畅,维护环境整洁,自觉做守法的好公民。读书会最后的总结中,我说了一些话,大意是:“我们今天终于站着把书给读了。我其实是一个很脆弱的人,也是一个很忧郁的人,但,我是人,我不能没有一点人的坚守。我又没有反党反政府,所以很困惑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我拙于表达各种感谢,只知道我亏欠了太多太多关爱我的人,无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我亏欠校内提供各种帮助和默默支持声援的许多教师同事,我不愿让我的朋友们因为我个人的活动而担上莫名的风险。我尤其是亏欠了我的家人。因为这件事,我让夫人担心受怕,自己没有在周末陪伴儿子。直到今天下午,我才专门陪夫人孩子去看了《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这是我最幸福的事情。我也特别对不起我的学生,因为这件事,让他(她)们跟着受累、受无辜威胁,尤其是两位刚成为我的研究生的小女孩。本来是跟学生读书交流,促进她们学习上进的好事,却成为她们精神的负重。好在周二晚师门将有场吃饭聚会,我会好好拥抱你们(请狄马同志不要吃醋)。

  对于那些阻拦这次读书会的诸公们,我要说,你们力量强大,我在你们面前就是孤独的个体,简直不堪一击,但我发自内心对你们毫无抱怨,我真的理解你们的职责、顾虑和敏感,但既然这已经成为公共事件,我想我有必要借助这次读书会的主题“学术与政治”,来就我的读书活动中可能被你们认为是敏感的、被政治化的地方,一一做些申辩,希望你们能耐心倾听:

  ——关于读书沙龙的名称问题。有人猜测:读书会就是因为名称不对才遭禁的。是的,我从不讳言读书沙龙的名称是“公民自治与合作计划”,许多人说你搞读书活动就是了,为什么非要起这个敏感的名字。敏感吗?难道为自己的学术活动叫上一个符合自己关怀和理念的名称都不行?况且,我在第一次读书沙龙上就已对这一名称有明确解释(可见网上视频)。这只是我有感于西安9.15事件中打砸抢等暴力行为对和谐社会的破坏,只是基于我对这个民族动辄付出流血代价的忧虑,而倡导的一个主题性的活动名称。其主要内容就是主持些读书会和请些人来讲座,通过这样的公民自我教育,来传播理性、宽容和爱的公民精神。所谓自治,无非是强调公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人格独立、心智健全等;所谓合作,无非是弘扬建立在个体基础之上的公共关怀、理性交流、团队合作精神等,难道这些不利于稳定和谐?这种没章程、没组织、就我一人单干的活动主题,与组织党派有什么关系?我知道,一定有许多人会直觉地认为公民、自治、合作等词有阴谋化政治化之嫌,尽管我对此在诸多场合都已有明确交代,你们非要不信,非要那样理解,我实在也没办法。无论我绞尽脑汁安什么样的名称,在有些人的眼光中都会变得异样,我没有那么多精力去在一个名称是否敏感上浪费时间。我今后仍会继续使用这个名称作为我开展公民教育等学术性活动的主旨。即便我放弃某个理念,也绝不是因为这个理念是敏感的,而只是因为这一理念是不正确的。

  ——关于读书会本身的问题:有人猜测:读书会本身就是遭禁的理由。许多人说,你课堂上教教书、搞搞自己研究就行了,没事搞什么劳神的读书会干嘛?要知道,当年什么什么革命党就是靠这发家的。说实话,我带着学生或帮助学生开展读书活动已经有很多年的经验,还从来没把读书会的内涵往这方面想过。1990年代中期,北大李猛、强世功、赵晓力、郑戈等组织的读书小组,对他们自身教益颇大,对我们这些后进的青年学生也影响深远,他们那批人业已成为今天中国法学的中坚力量。难怪赵晓力曾说读书会是“无形的学院”。在那之后直至今天,中国各个大学的各种各样的读书会早是多得不计其数,成为大学一道美丽的风景,这么多教师学生都在组织读书会,到底是为了追求知识本身,还是为了闹革命,玩政治?我百思不得其解。社会科学的著述以读书会的形式进行公共阅读和讨论,本来就是至为必要的,而且,今天的大学,早就不能局限于课堂上的讲授,更重要的学习就是这些读书活动、论坛沙龙、网络交流、社团锻炼等。连读书会都被政治化了,大学还有什么出路?

  ——关于读书会的公开与秘密问题。有人猜测:读书会被禁就是因为你太公开。许多人说,反正都是读书嘛,私下或秘密进行就可以了,何必搞得那么大张旗鼓?我再次感到不解。怕搞阴谋所以不行,活动全程公开也不行,这叫人怎么办才好?我的回应很明确,首先,我又不是搞地下党,非要故作神秘干什么?其次,不对外公开的别的私密形式的读书会,我也参与过不少,比如我和学生以前更常见的读书方式是不超过十人,一学期只精读一本书。但那能说明什么?说明我搞另外的公开的、人数更多点的读书形式就是错误的?作为教学教育实践的尝试,我们为什么就不能积极探索那种公开化的、带有普及性质的读书活动?比如我的这种读书会,就是试图在小范围精读之外,精心选择四本不到两百页的大师经典,分别涉及对自由、民主、学术、政治、革命等基本概念的正本清源的学术辨析,可以一周讨论一本,正好非常适合所设定的公民教育的主题,怎么不行?我公开读书会的安排和内容,甚至欢迎相关部门的人来观摩,不正说明我没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问题恰恰在于,为什么就只能允许某种单一的读书形式存在?难道你们心目中认为政治正确的那种单一适当的读书会形式,不也是从无到有探索出来的结果?

  ——关于跨校读书会的问题:有人推测:你的读书会之所以被禁,就是因为你不只在政法本校进行,还跑到西安外国语大学进行,这种跨校横向联合,当然会触犯当局的神经。我对这样的看法只能哭笑不得。第一期读书会本就是在政法举行,每次读书会的书目、主题发言人选、议程的确定,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人在安排,从来没有过和谁联合的问题。只不过因为第一次读书效果很好,温厚好学前来参与的西外王天定老师见这种尝试很有意义,值得让外院的学生有所感受,活跃一下那边的学术氛围,所以便建议第二期放在那边举行。过程就这么简单,连这也被视为有政治敏感性,你让我还能说什么?幸好我一开初规划读书活动时,就从未想过要到大学校园外阅读。虽然我追求有更多人的关注,想要把读书这种正能量辐射至社会,为社会和谐带来积极影响,但每次读书主角仍然是几位学生和一两名教师,其余基本就是参与旁听者,实质仍然是以此作为大学教学活动的一个适当补充。要是我当初把读书放在校外,说不定早被安上了什么罪名。我不把读书活动安排在校外,就是因为我是在做教师的本分,这在我看来就是最正常不过的学习活动。我听闻有人甚至因此发挥联想说你这次在本校,下次到外院,再下次不就可能会到广场去阅读?我想说,这种无节制的主观推断,其实就是最典型的阴谋论思维。

  ——关于读书会内容的问题:有人猜测:读书会被禁,是因为读的书有问题,你们要组织读十八大报告就好了。对此看法我倒马上能找到反例,多年前就有人因组织读82宪法被禁止的例子,这又怎么解释?出于学术性的宗旨,我绝不可能组织学生读报告或政治文件的,甚至我一直给学生的建议都是办读书会最好别读当代国内的著作,要读就读一流的经典,越古典越好,这是学术和眼光的训练过程,不要匆忙想着读书要解决哪个现实问题。许多人说,你看,你列的这几本书名有自由、民主、政治、革命等词,这还不敏感,吓死人啦。可是,这些书都是国内公开出版的学术经典呢,觉得这些词敏感?你试试把这些词统统去掉(包括去掉前述的公民、自治等词),看看我们的宪法将会七零八落、残缺不全到什么地步。况且,我每次都在强调,我们的讨论完全局限于学术概念、传统及源流的理清辨析。若敏感到这份上,这世上还有什么书可读?

  ——关于参与人的数量的问题:有人猜测:一个读书会居然有四五十人,这就是被禁的理由。这些人数真的是不稳定因素吗?要知道参与读书的主体始终是学生,自愿前来的社会人士也都是抱着求知和思想交流的心情来的;我甚至在海报中皆要求参与者最好都通读我们要读的书目,以便讨论的主题更集中更具学术含量。你真要说敏感,三人以上就足以成立支部呢,是不是所有三人以上聚会都取消?重要的是看我们聚在一起是在干什么,大家通过读书,变得更理性、更成熟,更阳光,更充实,能说这些人会破坏社会稳定?的确,我内心也认为读书会四五十人规模还是多了些,但我的这一考虑完全是从学术讨论的充分有效角度出发的,同样根本无关于政治。何况我们读书的过程平等交流,思想争论,不骂人不打架,不抱团不发宣言,完全遵守校内读书场所的一切文明规定,难道还值得风声鹤唳地予以禁止?

  ——关于读书策略的问题:有人猜测:你要能再有策略一点,读书会不就顺利进行下去吗?是的,以上概括了那么多的关于关于,这些“关于”归结到一点,即是我们习焉不察的一个苟且的思维,那就是你如果做什么事,要多讲策略关系技巧(原则呢?),只要能把事办成,怎么怎么灵活些都行。我想声明,我不是玩政治,也不是做交易,不过是在读书,不过是在坚守学术自由的底线,我何必讲什么策略?如果说我讲什么策略,那我的策略就是始终把人当目的而不是手段,我的策略就是面对莫名的压力,仍然尽可能秉持宽容、忍让、善意、尊重、理性、阳光、健康的心态进行沟通交流。我的策略就是我的目标和做人的姿态。我喜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简单化,而不是以策略为名不断揣摩公权的心思意念,而忘了该时时拷问自己的内心:是不是在做着无愧良知和使命的正确的事情?正是因为这样的策略思维、斗争思维和政治思维,使得太多人一方面对政治公共生活报以极度冷漠的态度,另一方面又整天都生活在政治化的疑神疑鬼当中。长此下去,我们的制度文明始终无法上一个台阶,我们的民族也就始终无法成为一个政治成熟的民族。

  请原谅我如此冗长的申辩。我已经无路可退。在中国的大学校园,为了一个读书活动的自由,居然要承受如此大的压力,我无言以对。我没有悲壮感,只是感觉凄凉。我知道我这次抗争的后果,只会使我在这所大学的处境更加艰难,我今后想要做任何事情,甚至正常的教学工作,都可能被更加重点照顾地选择性执法,会继续受到百般刁难。我知道后果,但我必须做,我自己承担,这是我的责任所在。我不听命于政治,但我听从于内心的呼召。为此,我还是要旗帜鲜明表明下述基本的立场,尽管我对学校或有关方面是否会有所理解,不抱任何期待:
 大学就是要以教学学术为本、以追求真理为本、以捍卫学术的独立和自由为本,以守护社会的精神和良心为本,这一点,天经地义;

  大学就是要以服务学生、服务教师为中心,学生忠于学习之本分,教师忠于师道之操守,这一点,天经地义;

  大学里,师生从事教学学术活动,有权要求使用空闲的教室、会议室、报告厅等活动场所,学校的管理者必须配合提供,这一点,天经地义;

  大学里的各种讲座、研讨会,除了官方占据资源畅通无阻举办的外,必须鼓励、允许学生社团、教师个人申请和组织各种类似的学术教学活动,这一点,天经地义;

  学生在课堂教学之外,为培养健全人格,为锻炼创造力、想象力、团队合作能力,所探索的各种丰富多彩的学习和社会服务活动,校方除了给予必要的业务、安全等的培训、指导和监管外,不得压制,这一点,天经地义;

  大学教师课堂上的授课内容,免于外在强权的干预,但教师自己必须受到学术伦理、价值中立、允许质疑等理性规则和基本良知的约束,这一点,天经地义;

  大学里没有政治的位置,公权不得进行政治奴化教育,教师不得进行政治煽动教育。但是,学术研究有必要及时回应政治现实中所发生的问题,予以提炼,并进行客观化、学术化、全面化、中立化的思考,这一点,天经地义。

  以上所表明的立场,其实皆是在被动维护某种消极的自由。这些立场,是基于大学教育基本性质而提出的,我不过予以归纳总结,其中没有任何独创性,也不需要任何独创性。我知道我对这些立场的重申,不会取得什么现实的效果,但我相信它们绝对不是口号,而是事关中国大学教育生死存亡的底线和原则。一句话,让学术回归学术,让政治回归政治。也是基于这一理由,我们本来121号预定阅读《旧制度与大革命》的读书活动,将暂时中止。理由不在于我们没有地方读书,我们完全可以再次站着把它读完。但是,由于外在的干扰,从这次韦伯的读书效果来看,我的学生黄兴超、高鹏,以及我本人,尽管对韦伯这本书早已读过数遍,但现场发挥都不在状态,而另外两个学生的发言,也因心神不定而只能照着稿子念,甚至那个女生的发言也因定不下心充分准备,只能念些别人的韦伯研究成果。这完全违背了读书会的初衷,如果我在这种情况下再坚持下一期阅读,那就不是在为读书而读书,而是在为反抗而读书,那就是把读书作为工具,那就违背了以学术为业的精神。所以, 我们必须等到心态平和后,再继续阅读最后一本书《旧制度与大革命》,但肯定会阅读的,时间地点待定。

  围绕这次读书会被禁事件,我分别写了两篇文字,除了这篇长文字,还有一篇是我在周六上午焦躁等待着下午的过道读书会之前,在情绪最低落的时候,写给我的学生的公开信《关于读书会风波致我的学生》。我就权且把这两篇文字作为历史的见证和记录,尤其是作为阅读韦伯的《学术与政治》一书后的读后感,以向韦伯这位纯粹的学者、高贵的灵魂致敬!作为一名普通的大学教育者,我为今天的大学堕落而感到羞耻,这种耻辱感尤其针对我本人,我是其中的一个分子。今天没有谁有资格说自己是个称职的大学教师,一个都没有。我们就是堕落的一代,没有任何光荣可言,我们愧对祖先和子孙。


来源: 作者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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