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八宪章》月刊 总第62期
2013年1月16日出刊
主编:卫任泉
编辑:《零八宪章》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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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本刊社论
抗争未有穷期,
大家仍须努力!
——“南周献词”事件的意义和启示
《零八宪章》论坛
本刊特评一
致敬《南周》!解散“真理部”!!
——就《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事件特别呼吁
《零八宪章》论坛
本刊特评二
除恶务尽,彻底废除劳教制度!
《零八宪章》论坛
公民论坛
(本栏目一律为首发稿,欢迎转载)
205名高官必须带头公布财产!
——北京“财产公开”问题座谈会纪要
供稿:赵常青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
本文是讨论会的视频整理稿。
l 公民运动不是精英运动,必须解决规模问题!
——笑蜀谈公民运动和社会运动
l 谁把“自由、公义、爱”当成敌人,
一定是中华民族的敌人!
——许志永谈财产公开和公民运动
l 坚持法治思维,推进以法治国
——范亚峰谈财产公开和“东方闪电”
l 老百姓最恨腐败,我们要拉更多的普通人来签名
——胡石根谈财产公开签名活动
l 省部级官员是最高危的腐败人群
——胡佳谈财产公开
l 贵在参与!一定要参与!
——赵常青谈财产公开和公民运动
l 高官应该公布财产
——肖国珍谈财产公开
l 必须给它一巴掌!
——杨支柱谈政府打击“全能神”教
l 财产公开签名应该有配套活动
——乔木谈财产公开签名活动
l 用其它行动来配合这个签名,效果会更好!
——刘巍律师谈财产公开签名
l 公民有信“邪教”的权利,政府无权划分“邪教”!
——李和平律师谈“东方闪电”
l 财产公开非常重要!
——王光泽谈财产公开签名
本刊首发
l 郭永丰:习近平有胆乘势还人民知情权吗?
l 张辉: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之困境的出发点
l 綦彦臣:常委原来不读书
——论中国改革的封建主义性质
l 秦永敏:社会生活的最高价值是正义
——兼谈真理问题
l 欧阳小戎:宽容略论
社 论
抗争未有穷期,大家仍须努力!
——“南周献词”事件的意义和启示
《零八宪章》论坛
当2013年刚刚从元旦假日的睡眠中睁开惺忪双眼的时候,元月3日,中华大地便发生了惊动天下的“南周献词”事件,伴随着朝野上下、体制内外多种力量的反复角力,元月10日,《南方周末》正常出刊,至此,“南周献词”事件告一段落。
对于中国民主维权事业来说,“南周献词”事件不仅为2013年的抗争拉开了精彩的序幕,而且从以下四个方面显示了这一事件非同寻常的意义。
其一,从《南方周末》本身而言,一线员工的团结抗争具有史无前例的“革命性”意义。
“献词”事件当然不是“真理部”官僚第一次将罪恶黑手伸向《南周》,自九十年代后期李长春入主广东后,《南方周末》就曾遭到一系列整肃,不仅主编江艺平被迫离岗,而且大量惯于书写批评性报道、惯于揭露党政官僚腐败、惯于关心民生疾苦的优秀采编人员几乎被完全清洗,笑蜀、长平、鄢烈山等优秀评论员纷纷出局。2012年,庹震掌管了广东省委宣传部后,更是变本加厉,制造了广东传媒史上的空前黑暗,从而使得《南方周末》的启蒙精神和批判精神大打折扣。但纵然如此,《南方周末》办报初期所定位的“摆脱《真理报》模式”、寻求真相、捍卫普价值、呼唤民主、自由、法治、宪政的价值取向仍然薪火相传,并没有完全被“真理部”官僚所掐灭——戴志勇为《南方周末》起草的2013年新年献词《中国梦,宪政梦》能够获得报社内部的签版通过便足以证明上述结论。更重要的是,面对“真理部”的围剿打压,《南周》采编人员不想再重复过去逆来顺受被分割消灭的悲剧,而是选择了集体抗争的方式来捍卫报社的价值和立场。自元月3日,“庹震版”献词见报后,不仅一线采编人员纷纷上网披露事实,而且由采编人员组成的“南方周末编辑部”、“南方周末新闻职业伦理委员会”先后多次刊发声明,指出了广东省委宣传部的错误干预,并要求彻查事件真相。这种集体抗争不仅在《南方周末》历史上前所未有,既就是在89年以来的中国新闻史上也鲜出其右。也正因此,有论者认为,本次“南周献词”事件是一次媒体起义,其目标不仅指向“真理部”的五毒官僚,而且直指中国新闻审查制度,因而具有毫无疑问的“革命性”意义。尽管报社高层迫于压力,最终有所妥协,但《南方周末》新展现的集体抗争模式无疑为中国新闻媒体的维权抗争开辟了一条全新的路径。
其二,由“南周献词”事件所引发的系列媒体事件彰显出中国媒体行业为捍卫良知立场而渐趋横向联合抗争的历史大趋势。
“南周献词”事件发生后,《环球时报》为表现“看门狗”之忠诚,迫不及待地发表所谓“深思”社论,不仅为党国真理部官僚开脱责任,而且胡说什么《南方周末》获得了远赴美国的陈光诚的支持,警告主流媒体不要同政府“公开对抗”,否则,“一定是输家”。结果这篇颇得主子赏识的评论被党国最高真理部责令各大媒体转载。令“宣传部长”们感到恼火的是这种无耻指令受到了《潇湘晨报》、《新京报》等媒体的抵抗,尤其是《新京报》全体员工进行深夜抗争的画面足以让真理部官员死在地狱连鬼也不敢见。尽管在高压之下,相关报纸最后都进行了转载,但版面安排透露出足够的抗议和谴责。另外,《东方今报》、《华商报》等报纸都以不同形式表达了对《南方周末》的道义声援。所有这些事件都是公开发生的,都是因为“南周”受辱而发生的,尽管这种媒体间的同声相和、联合抗争的现象只是初露端倪,但从媒体争自由的角度观察,媒体业的团结抗争一定会成为国家和媒体自身的美好祝福!
其三,《南周》献词事件是中国公民运动和社会运动的一次较为成功的街头化预演。
《南方周末》新年献词被非法篡改事件发生后,不仅引起了《南周》内部员工的一致抗议,与此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方力量的普遍关注和谴责,不仅网络上,秦晖、笑蜀、贺卫方等数十位公共知识分子发出声明要求调查真相,要求庹震辞职,就连实业界的任志强、李开复及演艺界的伊能静、姚晨、陈坤、李冰冰等人也在微博上力挺《南方周末》。
更重要的是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前往《南方周末》总部大楼及《南周》驻各地记者站前献花声援,尤其是在广州,7号开始的广场抗议活动聚集了数千人,并持续抗议数天。在北京,当《新京报》拒转载事件发生后,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白岩松及胡佳、吴淦等民主维权人士还有进京访民分别以献花和街头举牌形式来表达爱憎分明的公民立场。在南京、南昌等地高校,一些学生也公开表达了对南周的声援立场。就连台湾社会的精英人士也发声表示“中国当局应该正视人民对于民主改革的希望,依照宪法的规范,落实对言论自由的保障。”由此可见,《南周》事件在一定范围内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尤其是发生在广州的街头抗议运动没有发生抗议者打砸焚烧事件,是一次充满和平与理性的社会诉求运动。它无疑为中国未来的街头化抗争运动提供了一个可资参照的蓝本。
其四,特别重要的是本次广州《南方周末》大楼前的集会抗议活动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民主宪政”政治诉求。这是89学生民主运动23年后,中国公民第一次将“民主宪政”的旗帜插向广场和街头,对于2010年代的中国民主维权事业来说,这显然具有“破冰”的意义。
众所周知,八十年代中后期的广场民主运动是以鲜明的政治诉求为目标的,如89年学生民主运动,就将“召开人大、罢免李鹏、要求民主、反对军管”的横幅拉上了“人民英雄纪念碑”。但六四大屠杀后,以“民主政治”为公开诉求的街头化运动始终未能出现,2003年孙志刚事件之后发生的群体性抗争事件几乎全部都是就事论事的“维权”事件,并没有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2010年4.16马尾围观事件现场虽然也将《世界人权宣言》板书搬上街头,但并没有直接公开提出“民主宪政”的诉求。是故,在从1989年到2012年的二十多年时间里,街头化抗争基本停留在“就事论事”的阶段,“政治”仍然被许多维权人士视作不可多谈的禁区。
但是在《南周》献词事件发生后,旧有的维权套路被打破。元月7日,野渡、郭飞雄等广州民主维权人士不仅纷纷走上街头声援抗议,而且公开扬起“新闻自由、宪政民主”的旗帜,并在街头演讲和答记者问中畅谈民主、自由、人权、宪政的重要性,从而将要求庹震辞职、声援《南方周末》的街头维权事件涂上一层民主抗争的政治色彩。对于以政治变革为根本诉求的中国民主事业来说,本次《南周》抗议事件无疑在街头化政治层面给后来者以政治先导的意义。
但是,客观冷静的分析,我们也不想过于解读本次《南周》献词事件所彰显的意义,正如大家所看到的那样,本次《南周》抗争事件及其引起的社会连锁反应也明显存在诸多方面的局限和不足——
从《南周》内部而言,虽然元月7日之前,一线员工的抗争意识强劲猛烈,但由于报社高层的妥协退让使得这场抗争有虎头蛇尾之嫌。7号以后,《南方周末》内部员工再无强劲的后续动作,而引发本次事件的广东省委宣传部长庹震不仅没有辞职,而且于元月10号堂而皇之的出席了广东省宣传部长会议并讲话。而在同一天,《南方周末》也如期出刊,由于堡垒已从《南周》内部攻破,这使得社会声援有些被釜底抽薪、无从着力的感觉。
从媒体的联合抗争角度观察,尽管《新京报》、《潇湘晨报》、《东方今报》等媒体进行了道义声援,《新京报》的动作尺度还蛮大,但相对于全国数千家媒体的沉默和顺服,《新京报》等数家媒体的联合“起义”仅仅具有象征性意义。
从社会声援的角度讲,《南周》事件虽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包括北京在内的各地街头声援活动也是零零星星的,近乎散兵游勇,人数极少,只具有新闻意义,不具有普遍性。既就是广州本地的街头声援活动,也不过两千人的街头围观,根本谈不上规模化,远不及乌坎事件及什邡、启东等地的反污染抗争所引起的民众参与度,“沉默的大多数”仍然是中国民主维权事业不得不面对的冷峻现实。
从抗争目标角度讲,虽然民主人士在广州街头拉起了“民主宪政”的旗帜,打破了8964以来街头抗议不谈政治的禁区,但毫无疑问,广州街头的政治诉求只是本次抗争活动的副产品,从抗争事件的整体观察,主要目标还局限在反庹震、反新闻审查、伸张媒体自由的层次。
所有这些“局限性”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中国民主维权事业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不能说本次南周抗争事件是失败的,但要说“革命”已经取得了胜利和成功,无疑是在自欺欺人。因此,各界民主维权人士必须保持足够清醒的头脑,一方面看到本次抗争的巨大意义,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本次抗争的局限和不足。尤其,全国范围的,全社会参与式的政治变革气候和社会变革气候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酝酿和推动,不要指望在最近两年内发生的类似事件就会点燃全国民主革命的火炬。中国民主变革事业还需要许多次乌坎事件、什邡事件、启东事件和南周事件的推波助澜。只有经过无数次大大小小街头化事件的充分训练和动员,中国民间力量才能得到较好的成长,中国公民社会的发育才能打下比较牢固扎实的根基。
因此,对于关心中国民主化和现代化的各界人士而言,在最近两年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基础性的,那就是广泛参与各地各类公民运动,在街头围观实践中去除各种恐惧心理,并善于发现各群体性事件和街头围观活动中的优秀组织人士和社会动员人士,相互训练、相互交流、相互勉励与提高,并建立起卓有成效的社会网格联系,提高社会化和规模化动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从而为2010年代中后期的全国性民主变革运动做好充分的战略性准备!
总之,“南周献词”事件发生后,抗争尚未有穷期,大家仍须继续努力!我们切不可盲目乐观,还要坚持不懈地开展艰苦扎实的工作。但是,我们坚信,暗夜不会太长了,新时代的钟声已经敲响,民主宪政的中国终将会如朝阳一般颠覆暗夜,在极权势力的分崩离析中喷薄而出。
《零八宪章》论坛
2013-1-16
本刊特评一
致敬《南周》!
解散“真理部”!!
——就《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事件特别呼吁
《零八宪章》论坛
自元月3日《南方周末》献词事件发生以来,日历已经翻过了漫长的6页,在这6天里,围绕“献词”事件,中华大地发生了一连串瞩目天下的“新闻”……
我们首先看到了《南方周末》采编人员的顽强坚守和抗争——
元月2日,南周记者首先在微博爆料:2013年1月2日,在《南方周末》所有相关版面已经签版定样,一线编辑记者均在家休假、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广东省委宣传部有关人士指示对新年特刊做出多处修改和撤换。
元月3日,“庹震版献词”见报后,“南方周末编辑部”发出公开声明指出:新年献词《中国梦,宪政梦》被广东省委宣传部进行篡改并导致系列严重错误的事实,公开要求彻底调查篡改献词事件“并立即开放因讨论此事被禁的微博账号”;
元月5日下午两点,“南周编辑部”再次发出声明,指出2012年南方周末编辑部被改撤稿件共1034篇(不完全统计),声明重申“成立调查组,彻底调查新年特刊出版事故流程及原因,并公开发布调查报告”,与此同时,该声明庄重宣布:“我们依恃的是内心对正义、良知与爱的渴望。我们将不惧失去任何东西,除了我们自己的灵魂”;
元月5日晚,南方周末紧急召开有多位采编员工自发参加的编委扩大会议,与会采编员工要求立即启动新年特刊事件调查组,形成事故报告以公告天下;
元月6日,南周新闻审读员曾礼(由广东省委宣传部委派)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开了《南方周末》新闻审查流程,他在文中表示:“自从2012年5月份新任粤宣部长(庹震)到位后,对报纸的管控更加严苛,禁令越来越多,对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的管制和监控,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
元月7日凌晨2时27分,针对《南方周末》高层前日晚间的不实声明,“南方周末新闻职业伦理委员会”发布《南方周末新浪官微被迫发布"致读者"之不实声明的全过程》,“坚决反对违反正常新闻出版流程、扰乱正常采编秩序的粗暴管理方式。南方周末采编员工正在紧急制作新年特刊出版事故调查报告,也将尽快推出,以待天下公论!”与此同时,为抗议6日晚间之不实声明,南周有多位记者编辑“罢工”抗议。
这6天,我们也看到了在“南周献词”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对《南方周末》的声援浪潮——
元月5日,笑蜀、鄢烈山等50多位前《南方周末》工作人员发出公开信,严厉谴责广东省委宣传部长庹震在广东的倒行逆施制造了广东媒体业的“最黑暗”。指出在篡改献词事件发生后,“庹震部长不宜再担任现职,需要引咎辞职并公开道歉”。同一天,艾晓明等南方周末读者和关注者发起声援南方周末的网友签名活动,要求政府对“新年献词事件”进行彻底调查,撤销有关责任人职务,向社会大众公开道歉。
元月6日,秦晖、贺卫方、茅于轼、张思之等27位台海两岸学者向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发出公开信指出:“允许庹震这样的人继续留任,听其为非作歹,将会给广东省委带来更多负面影响,将有可能令改革开放的广东传统丧失,报纸杂志应有的表达自由彻底沦陷。有鉴于此,我们公开建议,唯一正确的措施是尽快罢免庹震的省委宣传部长职务,派赴艰苦地区加强锻炼,以利其改邪归正。”
元月7日,著名人权网站“维权网”发出声明要求:成立独立调查团来调查事件真相;成立宪法法院来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以实现;出台《新闻出版法》,结束党官审查体制,保障新闻出版的独立与自由。
也是在元月7日,野渡、郭飞雄、梁树新、染香等数千民间人士前往《南方周末》总部献花声援,而成都、上海、北京等地的网友也纷纷前往《南方周末》驻当地记者站献花加油。
与此同时,在一些高校如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南昌大学的许多学生也纷纷发声亮相谴责广东省委宣传部官员的恶劣行径;另外在新浪、网易微博上,谴责声浪更是堪比天高,“微博女王”姚晨也在其新浪微博上引用俄罗斯作家索尔仁尼琴的话说,“一句真话能比整个世界的分量还重”,并附上《南方周末》报徽以示敬意!
元月8日,各地献花声援活动继续,中央电视台记者白岩松也向《南方周末》驻北京记者站献花,以示支持。在台湾,民进党前主席蔡英文在Facebook对《南方周末》表达声援。她说,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是普世价值,是文明国家以宪法来保障的基本人权,不应被国家以任何方式加以限制或剥夺。蔡英文强调,她要声援所有挺身而出争取言论自由的人们,也呼吁中国当局应该正视人民对于民主改革的希望,依照宪法的规范,落实对言论自由的保障。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当天谈及南周新年特刊事件时表示,尊重新闻自由是普世价值,媒体言论自由应该受到保障。
在这里,我们“零八宪章论坛”特别向顽强坚守和抗争的《南方周末》采编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向一切支持《南方周末》的社会各界力量表示崇高的敬意!光荣属于一切捍卫新闻自由和媒体自由的中华儿女!
但是,在这五六天里,我们也看到在中华大地还有另外一种黑暗力量也在尽情的表演,官方宣传机器充分开动灭火器,通过宣传体系下达禁令,切断媒体同行的介入。如各路网警及其雇佣的“五毛党”人在网上进行大量删帖,甚至干脆封杀包括诸多南周采编人员和《南方周末》支持者在内的微博账号;《杭州日报》集团就“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事件”,专门发文要求“本报所有员工一律不参与网上发起的签名行动,对该事件不围观、不评论、不转发”;《环球时报》不但公开为庹震站台,说什么“改稿”确实不是广东省委宣传部所写,而且连被迫流亡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也不放过,说什么《南方周末》的“最新支持者是远在美国的陈光诚”;“左棍”司马平邦则对庹震之篡改恶举大加吹捧,说什么《南方周末》已经从一个靠中共宣传经费起家的全资党媒,直接变成为海外颠覆中国现政权的“反党、卖国”力量。要求官方赶紧把“南方周末”的刊号收回,销毁。而在《南方周末》内部,上层管理人员因不堪重压,终于匍匐在党权膝下,发出背离真相的“声明”,妄图掩盖庹震之流篡改献词的斑斑劣迹……
在这里,我们“零八宪章论坛”对一切侵犯媒体自由的党国官僚及其依附帮凶——不论其身份是庹震之流、胡锡进之流、司马平邦之流还是“小五毛”之流均表示强烈的愤慨和谴责!他们的可耻言行玷污了中华民族对于人类的文明记录!
我们认为新闻媒体的自由是一个国家和政府走向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之一。哪里有新闻审查,哪里就有专制;哪里有媒体管制,哪里就有地狱。共产主义老祖宗马克思在早年曾写文章批评普鲁士政府的“书报检查令”,马克思指出:“在某个机关自诩为国家理性和国家道德的举世无双的独占者的社会中,在同人民根本对立因而认为自己那一套反国家的思想就是普遍而标准的思想的政府中,当政集团的龌龊的良心却臆造了一套追究倾向的法律,报复的法律,来惩罚思想,其实它不过是政府官员的思想。”因此马克思认为“整治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恶劣的”,它导致“我们的命运不得不由书报检查官的脾气来决定”。
其实普鲁士书报检查令远不如中国“书报检查令”的恶劣。《南周》献词事件所折射的不仅仅是广东省委宣传部长庹震本人的专横跋扈,它控诉的是整个共产党治理下的新闻出版审查制度。不仅《南方周末》一年遭遇1000多次的新闻审查和篡改,其他媒体也全部有着同样的命运。在中国,其实所有的媒体都控制在党国宣传部手中,中共中央宣传部就是奥威尔笔下的“真理部”,媒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裁量权完全掌握在“真理部”的官僚手中。对“真理”的垄断导致整个官僚系统的假大空和假恶丑,进而使得整个国家的文明陷入茫茫泥淖。至于《世界人权宣言》和中国宪法所宣布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在具有中国特色的“书报检查”制度下也不得不沦为一片遮羞的破布!
尽管中国政府一再对外声明,中国不存在新闻审查,但天大的谎言也是谎言。南周献词事件再一次暴露出党国真理部的恶劣。我们认为,民主的潮流是一种普世的潮流;自由的旗帜更是一面世界性的旗帜,在世界性的民主自由浪潮面前,任何阻碍力量都是螳螂挡车,都会被历史大潮所吞没。中国——我们的祖国也必然在最近的将来接受民主、自由的神圣洗礼。无论执政集团是多么的不愿意,无论党国真理部有着多么罪恶的黑手,2010年代中后期必将迎来祖国的民主自由时代!
也因此,庹震之流不是辞职,而是趁早滚蛋。党国真理部不是改良,而应该趁早解散。相应的,有中国特色的书报检查制度也当收起铺盖卷——诚如马克思所言:“整治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
2008年12月,由刘晓波、张祖桦等300多人签署的《零八宪章》曾公开提出:“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为了同样的目标,在本文的最后,我们再一次向坚守媒体底线立场的《南方周末》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的崇高敬意,向一切奋起围观和抗争的社会各界力量表示我们的崇高敬意!“宪章论坛”郑重呼吁:一切良知人士,一切民主进步力量——不分朝野上下和体制内外都踊跃参与到保卫《南周》的抗争行动中,将网络“围观”进行到底!将现场“围观”进行到底!
《零八宪章》论坛
2013-1-9
本刊特评二
除恶务尽,彻底废除劳教制度!
《零八宪章》论坛
据央视网消息,元月7日,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宣布:“中央已研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对于劣迹斑斑的“政法委”来说,孟建柱所宣布的这个“新闻”具有自我“刷新”的意义。而从中国人权事业和法治事业的进步出发,我们对“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这一“中央决定”表示欢迎。
众所周知,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甫一诞生,便承担着打击迫害批评人士和异见人士的职能。千百万国家公民曾遭受劳教营的摧残。在上个世纪50年代的反右派运动中,先后有数百万国家公民因为批评“党和社会主义”而被送进劳教所“改造”,许多人被折磨致死或活活饿死。上个世纪90年代末,在中共总书记江泽民氏迫害法轮功的狂潮中,又有成千累万的法轮功同胞被赶入劳教所进行摧残。而在本世纪“胡维稳”时期,劳教所又成了打击访民和维权人士的维稳工具——臭名昭著的“一元钱劳教案”、“一坨屎劳教案”以及“上访母亲”劳教案、任建宇劳教案便是中国劳教制度罪恶性的历史证明!
正因为劳教制度的作恶多端,是故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有民主人士发出废除劳教制度的呐喊。自本世纪以来,包括刘晓波、胡星斗、贺卫方、茅于轼等诸多人士在内的国家公民频频发出“废除劳教”之呼声。2008年12月发布的《零八宪章》更是旗帜鲜明的提出:“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2012年,“上访母亲”唐慧劳教案曝光后,劳教制度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法律界人士发起的废除劳教签名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积极响应。“零八宪章论坛”也在2012年9月1日公开指出“以法治国、保障人权,必须废除劳教制度”。
正是在此大背景下,“习李中央”才研究决定:停止使用劳教制度,也才有了前述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所宣布的相关“新闻”。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中共中央的前述决定具有严重的“尾巴主义”嫌疑,为什么?因为孟建柱的表述是“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那么明年及其以后是否还要“继续使用”便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们对此深表遗憾。我们认为在有关劳动教养制度问题上既不是什么“停止使用”的问题,更不是什么“今年停止使用”的问题,而是要除恶务尽,彻底废除劳教制度。唯如此,习近平所言的“法治中国”才会向“可能性”迈出比较坚实的一步!
鉴于劳教制度对《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和《警察法》相关条文的严重违反,鉴于劳教制度对人权、法治和人类文明事业的严重践踏,“零八宪章论坛”特别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立即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全国人大应立即撤销人大大常委会1957和1979年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规定》的两项决议,及其他劳教决议、决定。国务院立即依法撤销上述劳动教养的决定和补充规定、批转公安部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和国务院批转通知、公安部1982年《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第二,立即释放所有被劳教的国家公民,并依法进行国家赔偿。
《零八宪章》论坛
2013-1-8
公民论坛
(本栏目一律为首发稿,欢迎转载)
205名高官必须带头公布财产!
——北京“财产公开”问题座谈会纪要
供稿:赵常青
执政党的腐败问题在现行体制下几乎是个不治之症,中共新领袖上台后也特别重视这个问题,去年11月19日,习近平在政治局会议上谈到腐败会导致“亡党亡国”,强调反腐败的重要性。而民间人士则发起了声势浩大的“财产公开”运动,要求执政党205名高官带头公布财产并接受人民监督。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士普遍认为要求205名中共高官公布财产对于反腐败具有重要的意义。
另外,许志永、笑蜀等人在聚餐会上谈到公民运动和社会运动的相关问题,强调公民运动必须走低烈度、规模化的道路;范亚峰、杨支柱、李和平等人则谈到政府打压“东方闪电”的问题,指出政府没有定义“邪教”的权力,处理“东方闪电”必须在人权和法治的轨道上进行,从而防止类似法轮功悲剧的再版出现。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
笑 蜀:著名记者,前《南方周末》评论员,《历史的先声》主编
许志永:北京邮电大学教师,民主人士,新公民运动发起人
范亚峰: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宪政学者
杨支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
胡石根:前北京语言大学教师,民主人士
乔 木: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独立竞选人
胡 佳:民主维权人士
赵常青:民主维权人士,独立竞选人
肖国珍:北京律师,维权人士
丁家喜:北京律师,维权人士
王江松: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文化传播学院副院长、劳动哲学与劳动文化研究所所长
王光泽:学者,和解智库发起人
韩 颖:维权人士,独立竞选人
李和平:北京律师,维权人士
刘 巍:北京律师,维权人士
梁晓军:北京律师,维权人士
王 宇:律师,维权人士
孙含慧:维权人士
赵发琦:维权人士
夏漪兰:维权人士
以下是参加讨论的视频整理稿
(需要说明的是:其一,因技术原因,丁家喜、孙含慧、王江松等人的初始发言没有录上,在此特别致歉;其二,视频文字整理稿没有交付各发言人审核,如果有与会人士认为文字记录失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文字责任)。
——赵常青
王江松:关于要求中央委员等高官公开财产信息,我是很赞同的,我看到有关签名的信息就立马签了。
梁晓军:实际上这个观点,当时我在郑州跟滕彪等一些律师聚餐的时候就说过,实际上我们并不是说这个内容不重要,这个形式非常重要,就说我们通过签名这个活动,然后聚笼大家可以看到谁是和我们志同道合的人,谁是和我们有共同理念的人,通过签名的形式我们可以发现有共同理念的人可以相互联系,我们不会感到自己的孤单,所以我觉得签名这个形式非常好,我当时在郑州就说希望他们都积极参与,而且我觉得能在中国这种高压环境下发起签名这些人,非常了不起!所以我也跟他们说,我说我们都应该支持他们,就是说让他们感觉到不孤单,让他们感觉到有很多人在支持他们,所以我觉得要继续签名,就这样。
范亚峰:我有两年没有出来了,这两年里面志永是我非常钦佩的一个人,严冬里面应该说做了许多和当局有冲突的事。一个是教育平权,这个事情怎么评价他的意义也不为过,政府现在在这个问题上的松动实实在在受了这个影响,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事情;另外一个就是现在的财产公示,这个事情抓得非常好,非常有意义和价值。志永做的这些事情都让我非常钦佩。我希望志永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坚持做下去。我觉得最重要的一条是需要坚持,坚持比什么都重要。
我呢这两年可以说是用不同的方式在坚持,一个是坚持自己的宪政学术,一个是坚持自己的信念没有改变,第一个对宪政的信念,没有任何改变,不,第一个应该说对基督的信念没有任何改变,第二个对宪政民主的信念没有任何改变,然后呢方式是什么呢?自己坚持这个学术研究,也读了不少书。
胡佳:哇,该我了,我特别不善于说话,尤其是当着这么多——要么是前辈,要么是兄长的这样一个场合。我觉得这个宪政、普世价值是一个很宏大的东西,宪政呢把权力关在一个笼子里。我们从哪里开始,这个起点是什么,而且要改变现在官方一来他是很蛮横、嚣张的这个,我们要对他有些实际的东西,能对他进行制约。那我觉得呼吁财产公开呀,这方面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因为共产党现在滥权太厉害了,腐败只是滥权的一种,其他的滥权比如说侵犯人身自由呀、言论自由呀跟跟他这个财产方面的滥权是一个整体吧。
我们先从他这个滥权开始解决,其实以前很多人呼吁过财产公开,从个体的提案到媒体呼吁都有,但是现在应该是狠狠地给他一重拳的时候,这一次大家的签名呼吁呀,很不错,是一个载体,当然这个也不仅仅限于此,等到明年人大政协两会的时候,我们除了提交这些名单之外呢,我觉得还可以有其他的实际行动,甚至如果需要走上街头的话,我觉得我都愿意。
关于这个财产公开,一定要让他无法去逆转这个,无法再有任何的理由去推延这个。因为他们确确实实能想出很多很多的理由——什么制度建设不成熟呀,配不配套呀这些,那些都是谎言,全都是一些托词。现在来讲他们吧,有些官员已经把他们的财产开始变现了,把那些黑钱洗成白的,这些都是来自于一些我们的压力呀,绝对不能给他时间,绝对不能让他在这方面有所喘息,而且我觉得就是205个人很好,他们是权力的最核心的,他们高于省部级,他们是最高危的腐败人群,那就从他们开始,好!
肖国珍:因为12月份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都找我,我本来想要低调一点,所以我曾经想暂时不签,结果后来我还是签了,为什么签了呢,就是在局子里找我,就是说刘晓波那个事情跟你没有关系,你是做律师的,你为什么要签,我这么回答:我说我的身份主要是一名律师,同时也是一名公民,这是我作为一个公民的表达自由,他说刘晓波是敏感人士,这是一个敏感事件,我说:对于我来说不存在敏感与不敏感,只存在于合法与非法,我说我认为刘晓波是因言获罪,所以在我看来,他是无罪的,他应当被释放,而当局如果因为他是有罪的,你说这是一个生效的判决,那么你可以继续关他,但是我的表达自由依然是存在的。
那么这一次有关财产公开的签名,我签了,就说这个我依然行使我作为公民的表达自由权,我作为公民认为你作为高官、作为这个全国人民的受委托者,你应当公布财产,这是我公民的表达自由,你不公开,你找种种理由,种种借口,哪怕是法律依据,可以是你的事,就说我觉得是任何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有权利来签这个名,如果愿意的话,当然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
韩颖:我说一点,我也不想说这件事(财产公开)做的对或者不对,我的观点就是既然做了,就得坚持做到底,不能半途而废,至于这件事将来会有什么结果,做得好与不好,我也不想评论,反正我认为就是既然做了就是坚持做下去就行了,也没什么其他的。(王江松插话:就是你这也不做,那也不做,那你到底做什么呢?我是在想,到底能做什么呢?)只要坚持做下去就行了,这是我的观点,我也不想评论太多,因为这个事情还没有结果,还没出结果,所以对与错,都是为这个社会。
杨支柱:我想这个东西(财产公开签名),不能说没有意义,起码说作为这种形式能够把人凝聚起来,这就是意义。
但是就我个人而言呢,我认为个人能干的事情是有限的。就我目前的看法,我日常的工作就是反计划生育。而我认为财产公开这个意义可能就比我做反计划生育的意义小,所以我就不参与了,但是我认为又比我反计划生育更迫切的事情,就是“全能神教”的事情,他搞得这么气势汹汹。他为什么要这么搞,他首先是给法轮功一耳光,你们不要指望反天,不要指望说新主上来就翻墙变天。其实也给其他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其他的民间的不同的宗教信仰、民间组织,都给你们一个警告,你们要组织大了,就像全能神教的下场。他就是搞的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必须给他一巴掌,狠狠的一巴掌,尽可能地有更多的人给他一巴掌,其实上这个比财产公开更敏感,但是我觉得必须在这个问题上说话,我说完了。
乔木:财产公示两个层面,现在党内实际上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是有这个财产申报。他们内部组织部门每年会有个申报。但党部都不知道是不是呀,他们象征性地写一个,也没人去核查,就压到组织部门,这个我知道。我们现在要求他公示,这个事情非常有意义,我不签名,但是我非常支持。
我认为呢有两个层面要解决:第一效果的问题,现在我每天收到各种各样的中国的签名,中国人对这个签名好像不是太像西方人那么讲究,你看银行卡上都有签名,也没有人去核对这个,而且从传播的效果来说,在中国这么大的国家,不像欧洲那些国家,有个几百人上万人可能就有了,中国这个签名从传播的效果来说,你只是这边的人多,但这个意义在哪里呢?好多人去找上面这个人,这个张铭是不是你这个张铭,这个杨支柱是不是那个杨支柱,他没有一个身份可以保障的一个平台;第二个就是说人们其实更多地关注那些他认识的人或者是名人,你人多少实际上只是个“数”的概念。
我认为这个事情要做光靠签名是不够的,其实应该搞一些类似于行为艺术呀、街头抗议呀,你可以搞一些非暴力的,甚至不组织的散步呀,签名本身的影响不是特别大,所以我们经常收到公益的签名,什么宪政的签名,这个签名太多了,什么这个交通倡议安全的签名,我坚决赞成这个事,但是呢我希望你要做一个配套的这种。
最后说一点,从我个人来说,现在主要做两个事,因为我是搞金融传媒的。第一个呢我非常高兴那天拿到许志永他们给的“公民”徽章,我就别上了。我现在给学生包括我的圈子两个概念:第一你是公民,“公民”有八大自由,不仅仅是有宪法35条那个言论集会结社那六大自由,你还有人身自由,宗教自由;第二个就是咱们说的“纳税人”的概念,传知行最近搞了好多报告。关于减税的报告,我觉得非常好,中国人的税太高了,重复征税,各种各样的征税。政府最有钱,这钱来自哪里,都是来自于大家的贡献。比如说房地产商大家都烦任志强,其实任志强是最说实话的商人,政府拿的暴利都把拍子打给开发商去了。所以我希望给民众有这样一个概念,包括民工都在纳税,你消费就在交税呀,但是好多人说我是穷人我又不交个人所得税,那你消费你也得交税呀,所以我想咱们不同的角度,一点点的做事。这个事情我支持,但是我希望有个配套的,孙志刚事件之后,有好多个签名,都虎头蛇尾、无疾而终了。一要有配套的行动,要有公民运动,闹起来可能压力更大。现在连个小科长、县长都不敢公布,我觉得还有很长的路,讲完了,谢谢!
胡石根:财产公开签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认为公民如果没有行动,就不叫公民,不管你思想多么前卫,如果没有一步具体的公民行动,就不叫公民。
那么什么叫公民行动呢?就从网上发个帖子,跟一个帖子,签一个名,你到网下参加各种围观活动,各种的这个活动,包括你在课堂上讲的这个课,产生的这个影响,这也是公民行动,所以我们不要把公民看成是做一同样事情的、说同一句话的公民,那就变成共产党舆论一律、思想一律那样的公民,不是的,我们的公民社会已经多样化了,我们要让公民去做不同的公民,公民去做不同的事情。
乔木,你在大学里要当教授,你就好好地去跟学生更广泛地去传播这个,在社会上更广泛地去传播这个,利用你这个体制内的优势,因为体制内有体制内的优势,体制外有体制外的优势,而跨体制左右逢源有的,他有左右逢源的优势,我们不要随意的攻击人家,也不要随意地去肯定什么,我们只从公民社会发展本身来说,就包括这个签名一样,签名我们是追求这个人数吗?不是的,我们追求的是公民社会的发展壮大,公民力量的壮大,如果不能因为这个达到公民力量壮大,我们这个行动就没有多大意义,所以刚才说那个乔木的话很好,就是说他可能没有说的更清楚,搞签名不是你就一味地天天说签名,到网上发签名,而是围绕着这个签名呀展开一系列的这个活动,这个活动我们动不动像我们专业学者很容易想到,我们要讨论讨论,开个研讨会,开个什么会,但是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他参加不了这样的研讨会,即使你把这个研讨会发到网上去,他看到的也很少,所以如果你造成一种有创意的,但是对当局无法打压的,很有意思的娱乐性质的、综艺化的这样一种活动,这样的活动就会带动你的签名,使得签名的人数会巨量的增加,你不要指着非要拉一个人,乔木签名,一个乔木才一个人嘛,而我们要拉更多的普通人来签名,普通人签名是我们要做的更重要的工作。
所以我认为,教授、学者包括你(乔木)不签名也没关系。但是你能不能在课堂上启发一下学生呢?你不用直接要求学生进行签名响应。就对学生说:我最近发现了一个新闻,现在社会上又有一帮人闹事了,这帮人又闹着让党和国家领导人公布财产,这个事你们可以看看是怎么回事?就用这种巧妙的方式去宣传就行了,就达到了你的目的,这一个人签名才一个人,你名声再大,在计算那个一万个数目的时候,你不就是一个嘛,那个叫花子他也是一个,他在这个权利上跟你完全平等,权利平等,所以我们要争取的是更多普通人的签名,而要保护更多像他(乔木)这样人去做更多有意义的工作,他签不签名一点关系都没有。
前不久到郑州去的时候,有人说我是个建设性的反对派,我跟他怎么说呀,我说“建设性”三个字很好,“反对派”三个字取消,为什么,因为反对派不少你这俩人,但是如果在建设性那里头,你多为我们做一点事,那你的作用将大多了,是不是呀?
再比如说有人提议我们那个教会应该拉胡佳(信佛教)参加基督教,拉那个杨子立(伊斯兰教)参加基督家庭教会,我说有必要吗?我们就那么一两个好朋友在那个佛教徒里头,在那个穆斯林里头,你弄得那个多一两个基督徒,少了一个很好的穆斯林,少了很好的佛教徒,我说这个得不偿失。我们要从这个政治协议上去比较,利益比较,如果不懂得这种利益比较,我们就无法做政治,无法搞政治。
我不知道诸位能够明白这一点,第一搞签名不是一味地签名,而是围绕着签名呀搞各种综艺活动,有创意的,什么快闪哪,什么举牌呀,什么到哪个街头去唱歌跳舞呀,反腐败呀,你要跟反腐败连在一起,因为老百姓最恨腐败,那么这个签名你说呀不是说,我主要是反腐败,老百姓一听反腐败,那个就浑身这个气呀不打一处来,就这个。这是一个综艺活动带动签名活动,这是第一条建议;第二个活动就是我们要有各种民间的纵深,就是要有不同的分工,不要去一味地去拉那些名人,本来我们这样的朋友就不是太多,说心里话,我们要保护他,要发挥他的更大的长处,要让他能够做更多的事情,(有人插话:乔木现在是个宝了),不,我们每个人都是宝,每个人都有他特殊的宝贝用处,这是上帝不同的恩赐,这个上帝对人不同的恩赐,所以要做不同的事情,并不是说他的信心太小了,他太软弱了,不是的,是他可能做的事情比签这个名更加重要。
笑蜀:我首先向大家道个歉,因为刚好轮到我讲了,我讲完之后就要去对面的咸亨酒店,这个凤凰播报——凤凰网的兄弟们正等着我,不断地来短信催我,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就是说我还是就这个话题把这个讲完,对这个事情本身我想志永呀你们都知道我的态度了,我是第一批签名的,那当然我是完全认可的,这个就不用讲了,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呢,在听了胡老师的讲话后,我特别振奋。我这么多年侧重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要解决一个中国公民运动怎么接地气的问题。什么叫地气,什么叫挪地,就是进入社会,进入普通人,让最大多数普通人,让我们自己身边的人,比方说姐姐、妹妹、姐姐妹妹身边的同事,同事的同事,不是我们这个圈子里面,而是我们这个圈子外面的人,他们能够接受。因为我是一直有一个想法、一个观念就是说,中国不缺勇敢的人,远的不讲了,文革以前不讲了,文革中也不讲了,文革之后我想从魏(京生)老师西单民主墙开始,到八十年代中期的方励之、到九十年代的胡老师他们,一拨一拨的,前赴后继,不绝于途。这当然起着一个火车头的作用。但是只有火车头没有车厢,多少个火车头都不可能改变中国,因为火车头不是目的,他要把后面那个车厢带出去,这才是目的。三十多年来,我们那么多的火车头过去了,但是没有车厢,我们要怎么解决一个车厢的问题,说白了就是说这是他们恨恶我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
现在对他们对我销号(指博客、微博等)销的这么彻底,就是说我是很温和,就像那个亚峰讲的一样,那我为什么要温和,就是我作为一个媒体人,我的言论,我的思想,我的判断,我的主张,必须要普通人能够接受,我要考虑一个可传播性、可接受性,这是我个人的一个职业特性,也是我对中国社会运动公民运动的一个思考,如果说是我的那个言论、我的判断、我的主张,就像商人推销一个产品,这个产品很高端,那他永远停留在概念产品阶段,他不能进入市场,不能为普通人所用,他永远不可能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那对我来说,我不是追求我个人的成功,而是公民运动社会运动本身的成功,像我作媒体一样,我必须要追求我的读者群,我要有读者群,我要有我的受众,那么就是说,也就是说从我个人的职业经验,无论从我个人的职业经验还是从社会运动公民运动本身的需要来说,我一直认为中国要解决一个根本的问题,那么是什么问题呢?规模问题,不解决规模问题,一千个一万个火车头也不能改变中国,必须彻底解决规模问题,只要解决了规模问题,我认为这个转型成本会很低的,转型会很快的,只要够规模了,我认为啥问题都解决了,规模一到,不用讲,力量就出来了,力量取决于规模之中,而规模取决于什么呢,规模不在我们,我们形不成规模,普通人才叫规模,没有最大多数普通人的进来,他没有规模,也就是说社会运动本身是社会的运动,不是精英的运动,社会运动就像市场经济一样,市场经济是企业家的,是企业本身的,不是政府的,那么同样社会运动是社会的运动,社会是什么社会,是普通人构成的社会,我们不叫社会,就是说社会运动,我们很多人都在社会之中本身很边缘的地方,其实就是我们很多人还没有进入社会,我认为必须承认这个事实,就是说这是我跟很多人的分歧。
为什么后来我主张的一种方式是一种低烈度的一种方式,为什么低烈度的方式,就是说永远需要火车头没有问题,没有火车头多少个车厢就跑不动,但是再有了火车头的时候一定要解决车厢的问题,解决车厢的问题就要降低这个门槛,要低烈度,要普通人能够接受,就是说你要告诉他,你首先要教给他免于恐惧,中国老百姓最大多数人,最大问题呢就是恐惧的问题,政治这个东西不能碰,害人的,就是说多少例子摆在那儿,几十年的历史、血泪史摆在那儿,这个东西一碰,就完了,老婆的问题,儿子的问题,女儿的问题,什么问题都来了,一种巨大的恐惧,那么你要告诉他,就是说没事儿,你试一下,你碰一下,然后你看你还好好的,都好好的,然后他呢试一下,他试两下,他试三下,慢慢、慢慢,然后他觉得没事儿,习惯了,习以为常了,成了习惯了,把这个习惯培养出来了,这就是说社会运动就起来了,到了这个时候才有社会运动,在这之前没有社会运动。这是我跟志永的分歧,志永特别强调那个政治反对,我不否认,这个我说从魏老师就开始了,但是我认为如果没有这么一个基础,什么政治反对都是空中楼阁,他要干掉你太简单了,你什么样的政治反对都不是他的对手,有什么样的人能够成国家机器的对手呢?但是如果你规模起来了,基础牢实了,在这个基础之上,你说的这个东西最后出来了,他接了地气 ,跟这个结合起来了,他以这个为基础了,他不动你,轻易绝不会动你,这个时候说白了,你就可以谈了,在这之前你没有谈的资格,你跟他谈什么,政治讲什么,政治讲力量,讲实力的,这是我一贯说的。
回到刚才的话题,就我对志永做的一个事情,就是教育平权运动,你知道我的态度,从来都是高度肯定的,为什么?这种事情是通向普通人的,跟普通人的日常需求,跟他那个基本权利是对接的。什么叫社会运动,就是针对普通人的需求,能够满足普通人、尤其是权利需求的,这种事情就叫社会运动,教育平权就是这样的事情,那么回过头来,为什么这个事情我也赞成,我也签字呢,就是那个财产公示呢,也是同样的原因,他对普通人来说那个要求并不高,教育平权要求不高,你不是去打倒共产党,我们很多圈子里面喜欢比勇敢,看谁敢喊打倒共产党,其实这没有意义,就是说你到这个大街上你去一喊,可能好多老百姓都跑了,对不对,你圈子里头喊,这个人你勇敢,改变不了,那你到大街上去喊喊试一试,你一定要先提出一个不至于把他们吓跑的口号,但是又跟他们的权利能够打通的那么一个事情。
我觉得财产公示就是这样的事情,这个事情本身我是充分肯定的,我认为他属于公民运动的一部分,但是还没到政治反对的高度,他就是公民运动的一部分,或是社会运动的一部分,这是第二个。
第三个呢,我完全赞同胡老师的意见和乔木的意见,这个事情不是一个签名就完了,他是你的那一个由头,就说你可以围绕着,他给你提供了一个主题、一个素材,你可以围绕着这个主题,围绕着这个素材,展开一系列的这个活动,你包括刚才您讲的拯救陈光诚事件当中,玩的那个游戏都可以拿过来。比方说你可以出一些政治漫画进行图解。比方说,那个公示财产十万个,不叫十万个为什么,百个为什么,千个为什么,那么你可以把他做成扑克牌,诸如此类,就把这个事情本身变成一个运动,而不是签名就完了,而是围绕签名之后有签名带出来的这个运动,就像教育平权一样,教育平权不是说你拿出个宣言,拿出个口号就完了,你后面是有一系列的事件构成的,那么我的意思就是说公示财产,我完全赞同他们的意见,就是说公示财产也是个宣言,签了名签了个宣言,宣言背后是一系列的事件,一系列的故事,由这些事件由这些故事构成的一整套的社会运动,这个社会运动他不好打压。
不提过高要求,老百姓有反腐败的要求,我就限定在这个层次,就是满足了老百姓反腐败的要求,这是反腐败必不可少的,那么包括国外是怎么公示财产的,美国总统是怎么公示的,法国总统怎么公示的,诸如此类的,一个一个的,这多少体裁多少故事呀!历史的故事,现实的故事,都可以把他拿出来。
当然我也是个争议人物,这两年被骂的也不少,但是我不改变我的一个判断,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路还很长,就是说要靠这一个一个运动来铺就一步一步、一级一级阶梯,我们没办法一步就跳到这个山顶上,要修一条通天梯,这个通天梯首先是公民运动、社会运动出发,是一步一步把这个样子搭起来,当然永远需要勇者的那种示范意义,需要那种英雄,但是我觉得中国现在从魏京生到现在,不缺英雄,胡佳在这儿,志永在这儿,我们缺英雄吗,不缺!我觉得一个我们可能更多的缺这种阶梯公民运动的阶梯,那种通天梯,社会运动的通天梯,那么公示财产是其中的一个阶梯。
我跟志永多少年了,我们兄弟朋友,我就坦白地说,我跟志永有很多的共识,但是也有分歧,我们的主要分歧在这一点上,没有别的,在这一点上,你的勇气、毅力都没有问题,我倒是非常佩服,我做不到,我做不到这个境界,但是我觉得我们能不能再多点弹性,多一点弹性,多一点选择,然后呢更多地把目光投向普通人,当目光投向普通人之后,社会运动它是个立体的运动,立体构成一个纵深感。胡老师强调另外一个词,我非常同意,纵深感,一定要有纵深感,而不是平面,大家站到一条线上,来面对这个力量,不是,他一定是前后左右,上下中间,有不同的布局,不同的结构,来构成一个纵深感。
好了,我离开“公示财产”这个主题,讲了一点我对社会运动的这个看法,因为我在这方面争议是比较大的,一直是被追着骂的,但是我觉得这个方面我们真的急不得,需要耐心,公民运动是个非常细的活,需要时间,我就讲这些,谢谢!(话毕,笑蜀离开了会场)
王宇:其实我如果是看到我肯定要签,我也挺愿意签,之前有这方面的签字呢,我也都是积极地响应,但是财产公示这个我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道呢,我可能是微博上什么都有,但是最近这些天确实我也没上微博,可能是有一些事情吧,然后我就是今天早晨韩颖给我爱人包龙军发了一个信息,我是今天早晨才知道的,但是我的那个邮箱我还真不知道,所以我还是那句话,我特别赞成胡老师和笑蜀老师的话就是:能够让基层的普通民众,就是各方面的公民,公民社会嘛就是公民,大家都能够知道,才能推动这个公民社会的发展,我就这个观点,谢谢!
刘巍:好,我说一下,就说一下关于签名的感受吧。我是07年来北京,08年就开始参与所谓的公民行动,当时特别激动,特别热情,希望自己参与一些事情能够改变一些事情,很多人给我发邀请要求签名,我都签了,但签完之后的感觉就是,流于形式,渐渐地我这个热情就淡下去了,所以志永他们这个财产公示这个签名我收到了,但我热情不高,当时我看的时候就热情不高,就想又是流于形式,签完之后也是白签,不会有任何影响。
但是今天志永也透出来,财产公示是一个长远的计划,让我信服,而且呢我也信服志永。志永做这个公民教育非常成功,一直持续地做,我现在才对你们这个签名的行动有一个更大的信心。而且我还想说一点就是,因为财产公示这一块,也不仅是你们在做,之前也有人申请部长的那个财产公开,还有一个是长江什么大学的大学生,也申请这个财产公开,而且有媒体的报道,当时对相关案子也有推动作用。我觉得像那个乔木说的,有很多的其它行动来配合这个签名,是会达到一个很好的效果,就这些。
丁家喜:我要说的已经说完了,过了。
王光泽:我觉得现在最有可能发生两个突破的事情,第一个就是财产公开,第二就是劳教,这两个事件我甚至认为是最重要的,当然难分这个伯仲,难分哪个最重要。但我觉得这两个事情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而且最有可能破局。其实喊叫财产公开的这十多年,有全国人大代表呀、律师呀不断地建言。但在实际上要推进这个财产公开,其实上都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朱镕基反腐那么强势,这个事都搞不定,温家宝那么亲民,连个劳教都废除不了,可见在中国做事之难。
现在习李才走上前台,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他们不是也要搞这个新政吗,这个势头呢看起来有,但是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谁也不知道。但是民间应该利用这个机会做点事。我觉得一个是推进劳教制度废除,一个是推进财产公开,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至少值得一试。
再一个来讲呢,中国人上千年都处于物质非常匮乏的状况,中国人都非常爱财,那个官员尤其爱财,官员基本上就是拿到权力后马上就变现,马上就想到变现,不变现的话,他当这个官没什么意思,他有病呀,对不对?财产公开制度不管是真是假,至少这个层面要涉及到“火墙的”,肯定是有好处,但是好处有多大,这个东西就是到实践当中去看,这谁也说不清楚,但至少是有那么一道防火墙,所以说呢,我觉得这个公开信也好,建议书也好,最好是能提一些可操作性的建议。
这个建议呢一个是包括控制监督,第二是包括异体监督,控制监督就是党内的,党内有什么样的监督方式;异体监督就是党外的监督的模式,可操作性。就是刚才吃饭之前我也看到,我看到一个最新的报道,就是中纪委牵头,来对这个财产公开进行立法,要搞一个草案,中纪委已着手起草《财产申报法》,中纪委是没有这样的立法的起草权的,但是你从网上跟帖来看,因为财产公开跟劳教制度已经地引起了普通老百姓的普遍关注。所以说呢也不排除像王岐山呢,这人不是听说挺硬的嘛,也不排除他一把火能烧起来,把这个事儿能干成,也不排除,但是呢也不能说非常乐观,因为毕竟这么多年,你要斩断现在从公权力通向财产权力的这样一个道路,你的压力和阻力是相当大的,是相当大的,也有可能忽悠忽悠就十多年过去了,京华网我看评论说:研究十年,然后起草十年,等到共产党over的那一天,恐怕也公布不了,也实施不了,这完全有可能,因为你这个直接是釜底抽薪哪!你这不是要他老命嘛,我当官就是为了闹点钱,好家伙你还不让我捞,对不对,所以说呢这是个持续性的活动,我是非常支持,而且我认为远远比刚才支柱讲的“全能神”的这个事情要重要。行,我讲完了。
许志永:我就说这个事情呢两点意义,第一点我觉得这也是我们一贯以来的一个真诚的想法,中国必须实现真正的民主,真正的法治,权力必须被关到铁笼子里去,不管谁在那个位置上必须经过人民选举,这些理念。所以呢我们这个目标是真诚的,就是要推动这个制度的变革,而财产公开是整个民主法治中的一部分。
第二点我觉得我可能稍微说得多一点的,就是这个行动或者叫这个议题,对于公民社会成长的意义,其实刚才乔木呀、胡老师呀、笑蜀呀都讲了很多,其实这个事情更重要一点可能是在于这个公民社会的成长,就是说我们公民的力量怎么联合,泛宪政派怎么联合,他需要一些议题,那我们以前可能过去很多年主要是被动防守型的,维权运动也好,或者叫别的名字,哪个地方被他公权力侵害到极致了,就以孙志刚案为典型,我们去救援,然后再随手反击一下,然后呢毁掉了他一个恶法等等,这种模式其实就是实现个案公正的模式。
但是呢从教育平权开始,我们呢是在主动地设计大家一起来搞,包括计划生育也有点这个味道。他固有的一直在那儿了,而我们开始设计大家一起来进攻,当然那个教育平权呢,跟我们直接地针对法治民主建设,还不太一样。民主法治建设是一个刺激敏感的话题,还是一个社会改革层面的议题,但是教育平权这个活动本身跟我们现在要做的财产公示的活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模式。比如说这个签名,在2009年底,我们就开始为着教育平权签名,到2010年,目标就已经非常明确了,10万人,然后呢每月一次教育部请愿,等等这一整套的活动,都是每月都要统计,这一月增加了多少,围绕着签名无数个街头活动,各种研讨会呀等等都有,然后最后达到了一个什么效果呢,这个很有意思的,就是说最后达到了一个北京各区都有召集人。我们北京分七个区嘛,各区召集人核心成员加起来二三十个人,然后呢有一个大约五百到八百人的经常参加活动的人群,有三千人的QQ群里经常参加的活动的人群,有十万有联系方式的群,那么变成三年下来有这么大一个团队,所以说他是极其在乎的。我只是举了一个例子说,公民社会成长的一个这样的模式,那回到我们当下来说,我们其实12年,我们公民社会的成长,已经开始有了一个一个的议题,实际上有一点点进攻的态势,包括国保他们也说你们12年以来进攻态势很明显呀,比如说其中一个就是这个公民徽章,公民的文化衫,雨伞,以及“自由、公义、爱”这面旗帜。我们现在是高举的这个旗帜,你谁来打我敢说,谁要把“自由、公义、爱”当成敌人,那你一定是中华民族的敌人,我们敢这么说,这就是我们的旗帜,这就是我们行路的指南。然后呢这就是我们主动地去推动一些议题,其中包括公民徽章呀、公民聚餐呀这些议题。稍微更加落实一点、落地一点的一个议题,就包括财产公示,这也是一个议题。那么在这种公民首先怀着一种真诚的理念去把权力约束的这种理想的信念支配下,然后呢不断去行动,所以我觉得可能接下来确实要策划很多很多的行动。说实在的,我认为一百万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对于到三月份有一百万是有疑问的,我认为我们踏实下来,一年一百万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尽量到三月份能做多一些,我希望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一把,这和以往的仅仅是个签名显然是不一样的,这是整个的公民社会成长的一个重要的议题,我说这么多。
赵常青:发琦,你就这个财产公示说两句。
赵发琦:我是这样想,财产公开签名这个东西有那么难吗?这是一个很普通的东西,就说我非常赞同笑蜀老师讲的话,刚才志永老师说一百万,我觉得我自己发动三百万签名都没有问题,就说财产公示几乎作为老百姓来说,这是共识,是官员的底线,你看这么简单的东西都不愿意公开,那你是王八蛋,你不要提什么太多老百姓听不懂的话,就说一个官员他应该不应该把财产公示,你去签一下字,你站到天安门广场上签字也能签,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就是说他现在的底线,但是越普通的东西呀,越能说明问题,就说你连最简单的都不愿意说,你还能干啥?很简单的东西,就会给他很大的压力,这就是社会的力量。
我是没有文化的人,好多中国知识份子呀,就犯糊涂,他也老是做些个糊涂事。最近在陕西也有两件事,就说李建国,他原来是陕西省委书记,现在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他非常巧妙的提拔他侄女,把那个侄女从副局提成副厅了,群众实名举报后,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舆论,你看什么明镜网呀什么博讯呀都把他报道成头条了,很简单,你要做些个很恰当的事情,而且呢要有群众基础,不光是精英,要和普遍的像我们这样的老百姓,非知识层的,联系起来。我不是最近在搞这个陕西省地税局,陕西省地税局的
局长住的那个别墅呀在曲江,他的这一套就一千多万,他才投几十万,他买地也是非法买的,更重要的是他一分税也不上,我们就想把这个给他公开,因为这里面就非常说明问题,就说你企业你逃税了嘛,而且都在逃,有些单位逃税,但是税务局,你省的地税局他逃税,而且他的厅级干部住着巨豪华的房子别墅,而且更重要的这个里面他是以偷税性为典型的,他的老婆也在那儿搞房子,再说了就是我举报的咋啦!你敢把我抓起来吗?对不对,我有真凭实据呀。
你说你现在签字要财产公示,达赖喇嘛来了要我签我都敢签,这没有什么东西,他是很简单的东西,我犯法了吗?你不能说是我犯法,因为你这些东西是最简单的东西,老百姓你到街上去找人去说,咱们要当官的公开财产行不行签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他不犯法,这是些很正常的事情,但是这些很正常的事情能够把他别倒,就说最好能够像笑蜀老师说的,量的问题,能够接入的问题,这个财产公开就是要量,要简单的一种量,你说一百万,我敢打赌三百万人都给你签,这没什么东西,你不要写得什么太复杂的东西,让老百姓看不懂,咱们就要当官的把财产公开,老百姓签字,没问题,但是这很简单,他扒不出你毛病,我让你公开财产我错了吗?这么着,就用简单的办法整他。我说的意思就是说你不要写的太复杂了,就说能看懂,我讲完了。
夏漪兰:前天那个吃饭的王小宁来了吗?王小宁他现在在搞一个活动,就是一千名老部长向习近平要房子,那先让那个一千名老部长先签吧,是吧!他既然要房子,他没房子,那他不马上签吧,那都退休了,都在家里都七八十岁了,有的都快死了,他有啥不敢签的,那一千名老部长单独让他们签了,让王小宁去干这个事,这是我想的,王小宁他要房子,他要让我们签名,我们给他签名了,那他也发动那一千名到我们这里来签名,是吧!这是我的想法。
丁家喜:那个就剩下常青你了,我刚才临时客串了一下主持人,现在主持人交给你,你最后发言,进行总结。
赵常青:这个不存在总结的问题,我也是履行我的发言权。我觉得呢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我一直关心的是怎样把理念层面的东西给落到地上去,怎么推进到社会实践当中。那么,从去年、今年开始呢,志永开始大力地推动这样一个新公民运动,我觉得我很高兴,我确实觉得很高兴!为什么呢?因为“公民运动”这个概念呢,我在2002年呀就起草过一个《中国公民运动宣言》,那个时候就是在林牧先生的指导之下准备做中国公民运动,林牧是谁呢?一位民主老人,原来和胡耀邦有过工作搭档关系,人已经去世。我02年起草这个《中国公民运动宣言》,就强调要开展中国公民运动。2003年西安中院给我判刑的时候呢,把这个宣言还当做我的罪证之一,判决书上有这个东西,我不在这里瞎说啊。2007年底出狱后,在08年赶上《零八宪章》,非常幸运的是我为《零八宪章》续接的最后一小部分文字被祖桦老师采纳。我在最后部分提出了各界公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的问题。那么,现在呢,已经有志永等人开始来做这个事,这和笑蜀说的那个社会运动是高度吻合的,所以我刚才说我很高兴。
我要强调的一点是什么呀:参与!贵在参与呀!签名他是有意义的,绝对有意义而不是说没有用的,名人、精英圈尤其要带头参与。你像这一次兰州的陈平福的这个案子,如果不是艾哓明、崔卫平她们持续地搞了一千多人,社会舆论这么大,当然加上高层也许一种晦暗不明的这样一种信号,所以呢最后陈平福的这样一个煽颠案竟然被撤诉了!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事情,绝无仅有,我先后两次入狱都是所谓“煽颠煽颠”,把我恶心坏了。
我说的这个意思是什么呢?贵在参与,一定要参与进去,你影响力越大参与越重要。由名人效应所带动的滚雪球效应会非常好。笑蜀刚才说是重要的是要把火车厢拉上,不要与火车厢脱节,这是完全对的,就是把社会大众的参与形成规模化,普通的阶层、草根阶层、群众阶层拉进来,这是完全正确的,完全正确。但是这个已经在某些方面得到了社会承认的精英人士,呵呵,这个“精英人士”我要打个引号啊,就是应该参与进来,应该带个头,教育平权需要上街站街的话,咱能不能去站那么一会儿,对吧!你这个财产公示很得人心呀!前天大家一块吃饭的时候我就说过这个事,这个财产公示我们要理直气壮地来做这个事,你执政党总书记、你政治局常委,如果你自己不能带头来公布财产,你让基层的那些什么七品县官来搞这个事,你不是开玩笑吗,所以呢上梁不正下梁歪,你这个执政党的最核心阶层要带头做这个财产公示,你不做这个财产公示,那就是你心中有鬼,老百姓把你当作腐败分子,那是什么呀,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你要洗脱自己的这样一个罪名和嫌疑的话,好,来自证清白,公布财产来接受体制内外、朝野上下的这种多方面的监督。
所以呢我特别强调不管咱现在属于哪个圈子,咱要把门户打开,院墙打开,不要弄得高墙林立,咱一个互相支撑呢对于一个宏观的全局的,对于整个这个国家的转型呀,太重要了!我2010年春天就提出了“合纵连横”这样一个概念——什么意思呢?民间要“合纵”,你不管是哪个圈子,只要是别人做的这个事对整个社会大转型起着“加法”的作用,好,咱支持一下,哪怕私人之间也许还有一些过节、一些分歧,没关系,把那个先摆在边上,对吧!公是公私是私。
其次之外还有“连横”,“连横”什么呀,连体制之内的,体制内改良派吧对不对,体制内八千万这样一个队伍,他不可能没有一个推动社会前进的进步力量和健康力量,如果我们看不到这一点的话,那就一叶障目了,我们不要犯这些简单的错误,所以呢团结是力量,抗争是力量,既要团结又要抗争,才会是有力的。抗争呢就是要参与进去,一定要参与进去,包括这次财产公开签名活动,我希望在座的都参与进去。我就简单地说这两句。
因为亚峰呢在10年底受的打击非常严重,今天能把亚峰请来很难得。估计在10年冬天受打击之后就没有出来过,今天出来和大家共度平安夜,恐怕是两年来的第一次,所以呢我倒是想请亚峰谈谈自己有什么想法。亚峰,你就给大家表述一下,好吧?
范亚峰:过去两年的事情,就说很简单,日子过得很简单很充实,读了书很多,状态非常好,灵修上、读书上是难得的时机,而且这种情况还会继续保持下去。其他的过去我就不谈了,我想谈一点支柱刚才提到的问题,就是“东方闪电”的问题。
我觉得“东方闪电”这个事情非常复杂,就我个人了解呢,基督教里面这么划分,一种叫“正统”,就是纯正的教会;第二种叫“异端”,“异端”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对这个教义发生原则性偏差。但这两个之间还有一个叫极端。但是教会内部呢对“东方闪电”已经定位为“邪教”,为什么称他为“邪教”呢?因为东方闪电呢他的这个是暴力、色情的,都是百分之百属实的。
官方媒体这一轮对东方闪电介绍的材料基本上没有问题,这我跟大家讲,没有什么问题,我可以跟大家讲,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政治性问题,基本上都是事实。基于家庭教会来讲呢,东方闪电不仅仅是异端,而且是邪教,就是说家庭教会掌握了大量的材料,他的确使用暴力和色情,就是说现在中国政府提供的材料,基本上是真实的,是没有问题的,这一条呢是站得住脚的。但是另一方面“东方闪电”他是没有政治倾向的,说他现在有政治倾向是非常荒谬的.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看待政府打压“东方闪电”呢?从家庭教会的角度讲应该注意两点:
第一点就是:强调家庭教会的内部主流的看法,“东方闪电”就是邪教,这是第一条;
第二点强调什么呢,法治和人权。
就是无论对于任何人被打击,我们都呼吁什么呢,就是尊重人权和法治。任何打击都必须经过正当法律程序的审判,就是说呢整个两点要坚持法治思维,坚持法定程序,推进以法治国,然后这种情况呢不允许任何的超越宪法和法律的作法,那么这两方面结合起来的话,我认为是比较恰当的。
另外关于“东方闪电”是不是像支柱所讲的有那么重要的意义,我个人理解觉得没有,我觉得财产公开更有意义,其实选择财产公开来推动公民运动是非常非常关键的一个好棋,是非常绝妙的一个好棋,应该大力进行推动。我就谈这些,好!
许志永:我在想一个提议,就是说能不能让和平也说一下“东方闪电”的问题。
赵常青:好呀!
李和平:我以前代理过一系列类似的案件,包括“三班仆人”案。
范亚峰:根据我的研究,“三班仆人”跟“东方闪电”不是一回事,“三班仆人”是介于异端跟邪教之间,就是“三班仆人”他的那个妻子和孩子,老大和老二,到最后他被抓住在那个法庭上的表现,纯正的基督徒也无法做出研判,他们到底是不是有问题,你只能说什么呢,他的这个教义有问题,但你不能说哪一个具体的人有问题,就是说他的组织架构你很难说他已经黑社会化。但是呢“东方闪电”他的黑社会化是暴力跟色情无所不用其极呀!基本上是铁证如山,所以说呢,如果把三班仆人跟东方闪电混合在一块的话,他就会造成很大的偏差,所以在这里面很细微地区分是非常关键的,否则的话我们就会在这些问题上,就会站不住脚,和平你说!
李和平:我代理的那个案子,实际上不是代理东方闪电的案子,但它是和那个东方闪电有直接关系的,我们代理的那个案子是“雷霆一号”,是2006年,搞了一整年,一整年都是做那个案子,07年呢那个案子就结束了,就是说那个教会的领袖一下子就杀掉了十个人,并且判了二十二个死刑,当时有六十多人被判刑,在全国应该是很大的,在全国抓了三百多人,很厉害的一个案子,公安部把它定为“雷霆一号”,实际上就是全国各地把一个案子拆成N个案子,大概有八个案子,在全国各地八个省的高院都审过,(旁:这个组织,叫什么?)叫“三班仆人”,这个“三班仆人”,实际上就是中国政府给它贴的标签,他自己也不叫“三班仆人”,就是说好比政府为了打击你给你贴个标签,叫你“三班仆人”,实际上他不叫“三班仆人”,他自己内部说他叫“真理会”,“真理教会”,就是这样一个东西。
“三班仆人”这个事情,实际上在04年的时候,他的主要成员都被抓了,06年我去代理的时候,他是已经就收尾了,把这个下面的基层人员已经全抓了,已经判完了,以这个基层的东西给他寻找证据,证明我们刚才说的那个“三班仆人”教会核心的最上层的领袖有罪。在323中院一审、黑龙江高院二审是这样一个案子。他那个当时案情呢主要是他涉及到东方闪电,为什么涉及到东方闪电呢,是东方闪电的人呢,老是钻到他们教会里面去,就是说先暗藏着,暗藏着最后把整个教会的人很多都给带走了,并且呢“三班仆人”教会的人为了防止东方闪电的人来或者有时候识别出来的时候,有时候就把这个东方闪电的人关起来,关人是个技术活,有时候没搞好,这个人就给关死了,这时候就是非法拘禁至人死亡。后来这里面有几起,还有几起,确实是他们三班仆人教会里面的人,把这个东方闪电的人当做非常坏的人,他们内部有一种好像叫做除奸队那种性质,跑去确实是干掉几个,杀掉了几个,真是杀掉过,活埋过人,并且把人就搞死过好几个,这样官方后来就认定是他们教会领袖来搞的事儿,来抓人判刑,搞成了一个非常大的案子。
这个案子因为当时06年的时候他们封锁的非常的严密,很少有人能复印到卷宗,我们介入的时候,当时就是说其他律师介入的时候,一片纸都复印不出来,我们去的时候,当时他们找到我们,2006年的时候,是正月初九,他们找到我的时候,我就带了四个律师去,四个律师去的时候,经过了非常大的抗争,最后才复印出来,开始才复印出来大部分卷宗,二审的时候基本上把全部的卷宗复印出来了。
我呢就是把那个案子做完了之后呢,使我对宗教的问题有点感觉,后来在2007年做了一个给法轮功辩护的案子,给那个王勃、王新宗、刘淑琴他们一家人做了个辩护,就是我们认为公民有信邪教的权利,政府不能划分邪教,这个政府不能、也没有这个权力,他要一旦有划分邪教的权利,那么就没有公民信仰自由,这个是我得出来的结论,我们后来给法轮功辩护的时候呢,我们得出一个观点就是,我们辩护的标题就叫:宪法至上,信仰自由,为王勃、王新宗,刘淑琴案联合无罪辩护,当时我们有六个律师在下面签了名。
我觉得我们做法律的人,对现在的东方闪电,也应该持这个观点,我们宪法上写着: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那么宗教信仰自由,它起码要包括三个维度,第一个维度,宗教本身生存发展自由,如果宗教本身它就没有生存发展自由,那么你一来就把它连根拨了,那还有信仰自由吗?这是第一个层面;第二个层面就是信徒和宗教之间,信与不信的自由,信哪一个宗教,我改教,这个权利操在公民手中,这是一种自由,这是我们那个法律课本和现在中国教科书上强调的这一点;还有一个维度就是政教分离,政府不能去干涉宗教,任何宗教都有传教的权利,这就是政教分离,这里面我的一个观点就是,如果说政府有认定邪教的自由和权利的话,那么一神论控制的政府他会说二神论、多神论全是邪教,我信一个神,你们就信俩、信仨,你信N个神,那你们全部都是邪教,那么同理就是说,多神论人控制的政府,他会说一神论的人全是邪教,我信多个你信一个,那你就是邪的,再者说呢现再有一个共产主义者无神论者说,你信神的人全是邪教,我们都觉得没神,你还说有神,所以就说政府不能认定邪教,并且邪教本身也不是一个法律词汇,必须从这个观点去说 ,要不然的话,任何一个宗教都会受到打击,这是我的一个观点吧。
赵常青:“全能教”这个问题呀,真的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我主张在法治与人权的轨道上解决问题。你触犯法律了,有刑法在那儿摆着呢,干嘛政府还要搞出所谓“邪教”,搞出第二个法轮功呢。触犯刑律了,执行刑罚就是,一旦政府使用“邪教”这个概念来定义某个人群,公民的基本人权就完蛋了。因此我反对使用“邪教”这个概念来打击任何信仰问题,法轮功这个国家伤口还在淌血,再搞出另一个“邪教”,只能增加整个国家的伤痛和悲剧!
因为时间关系呢,住的远的呢想走的话,或者家里有事的话,我觉得可以考虑先退,但是呢如果说愿意在平安夜与大家多呆会儿,跟大家再交流交流话,就再自由的发挥一会儿,怎么样?
2012年马上过完了,我想请志永就新公民运动问题给大家聊一聊。
许志永:我给各位解释一下,就是说公民联合的这一套理念吧,因为在12年5月份以后呢,我们经过小范围讨论提出了一系列的概念,包括“新公民运动”、“新公民精神”等概念。其实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公民社会如何联合,因为中国过去传统上一说“反动派”总是地下的、秘密的、那种严密等级的那一套东西,一说“组织”就是那个东西,就是黑帮式的那个东西,这个东西我认为是流毒甚广。
其实现代公民社会成长的模式,组织的架构应该跟那种黑帮是完全不一样的,那我们现在在探讨一种新的一种模式,就是中国的政治、理性的政治反对派如何成长,其实就是解决这个问题。
那首先我们在理念上为什么用“公民”这个词呢?它有很丰富的内涵,它的背后蕴含着国家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制度,个人和国家什么关系以及公民社会独立自由的个体等等,这一套的理念都在一个词里面“公民”,都在一个词里面,这个词比民主、比法制等等概念都要有更为广博的内涵,“公民”能够更好地代表了我们的理想。还有包括我们的方式,我们的温和、理性、建设性的积极方式,这是公民。
再一个就是,我们在摸索一种公民联合的方式,比如说,现在在倡导公民聚餐,最低的门槛,就是很简单,大家在共同的身份标识之下一起聚餐,来讨论一些公共的议题。传统意义上中国民间社会也是有很多山头呀什么的,但是,现在有一点,你认同不认同你是一个公民,第一你认同公民,是一个中国的公民;第二你认同民主规则,就是咱们大家坐在一起呢,是一个共同的平台,这个平台不是哪一个人的、哪一个山头的,它是一个共同的、自由公民的联合,它是由民主规则来决定我们做什么、不做什么,所以我们强调各地的公民是自发的成长,是自治的做事,各地做各地的事情,每个地方都有地方性的议题,广州有广州的议题,成都有成都的议题,但是所有的公民,又有一个共同的身份的认同,那就是我们都是“公民”。
至于说我们这个群体,我们叫团队也好,叫群体也好,我们这一群公民,最后大家逐渐地在做事中、在磨合中,在议题的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地成长,逐渐地能够相互认知、相互的了解,而且能够彼此的全国性的协作,到这个时候,大家是不是决定要给我们整个的公民的整体起一个名字呢?!那到时候大家来决定。
但是现在,我们现在就是,实际上找到一种方式,就是涉及一个平台,一整套的规则,一套标识,标识符号和一套规则,然后大家都到一个平台上来,一起来推动中国民主法治的进步,真正的民主,真正的法治。
我们在各地也给大家讲,就是说,不是要你加入一个成型的组织,我们本来就厌恶“组织”这个概念,我们更愿意称他为是一个团队或者说是一个群体,而是说你自己。每个地方都有一群公民,现在,各地都在成长起来了,你自己搭建你自己的平台,你自己开始决定你自己做事,但是平等的公民、自由的公民,又是一个联合的平台,这是我们目前在做的,所以呢12年下半年其实已经在很多省份推开,那13年呢我想这个模式是继续地往前走。目前看来这个空间还有,时不时的会一些摩擦,但是呢这个公民社会的成长空间还是有的,那因为这个门槛特别的低,每个人都可以参与,然后在参与中、在做事中,大家磨合,我觉得这是公民社会或者叫“公民”的,中国政治建设性反对派成长的一个健康的模式,也是一个可行的模式,我就说这么多,谢谢啊!
赵常青:乔木老师,你参加这样一个圈子可能也是比较少的,你有什么想法?
乔木:我就讲一些特别具体的吧,就是财产公示跟新闻传播也是一致的,媒体上也比较关注,许志永可能没讲全,我希望13年这个东西呀,应该有一些配套的行动了,就像你们搞的这个教育平权一样,应该有一种的组织形式也罢,不一定是组织形式,有一种集体的一种形式呀、行动呀,街头的呀。你光在网上是不行的。
因为我搞传播,我发现你们太夸大了网络的影响力。我举个例子,我的学生,包括我的老师,出来陈光诚事件以后,都不知道陈光诚是谁,现在好多完全都不知道刘晓波是谁,昨天咱们在那个聚会,有人提出:打倒***,当时群情激奋,但是你要知道咱们是极少数人呀!大多数民众不希望搞得太敏感了,就是他们还是朴实、善良的老百姓,他对共产党有感情,他不认为这个制度好像根上坏了,所以呢,要让人引起注意,刚才小范围内搞一搞这个签名,其实意义肯定是有,就是效果如何,(旁人插话:到公园里去摆个摊去签名是吧?)那你就麻烦了,我跟你讲吧 ,你把那个想得太简单了,咱们就亮话来说吧,你这一吃饭签名,一个人平均签名一分钟,你要游说他,让他拿个笔,你去算100万分钟是多少天,你有多少团队去做这个事,300万?能拿到一百万就不得了了,天寒地冻,不是说网上忽悠一下转发就行了,那要落实到一个一个具体的签名送到那个地方,很难很难的,实际,人力的投入,你怎么想的就说这个事情,你到街头上别人就容易给你签名吗,过来城管、保安、任何人都可以拦你呀,是不是呀!很难很难的。
我自己也是政治传播学的,搞选举研究的,当你亲身做一次选举,非常非常难,一票一票的拉,你多一票,对方就少一票,这是个技术活,你不要老想政府打压你,最后选票的结果你确实是少于人家第一名,这是你要尊重选民的选择,你不能因为他说我能代表你,为啥你不选我,你不能强迫别人。明年要做财产公开这个事,我支持,甚至我愿意上街。
所以我倒希望搞些行动,我们可以有条件的参与,要考虑到一些人的承受能力,好多年青人并不是像我们想的那样。我非常敬佩胡石根老师,这是真正为中国民主付出青春的人,但是说到底你在社会上有多大影响,光咱们认可你不行。另外我们做事时也不可过激,你要温和理性,社会要和解。我们既要民主,也要民主和解,不简单的问题。
我本人也是党员,而且我非常看重我党员的身份,我推崇党内的民主化,我在我们党代部也投反对票,一点点弄呗!是不是,好多党员也是善良的人,所以我希望将来你们适时的配合教育平权有一系列的行动,而且我觉得你不一定要自己设置一个临界点,也许三月份,是多少是多少嘛。一年完不成明年再弄呗。完了。
赵常青:杨老师,说两句。
杨支柱:我还是认为搭的架子比你们搞的教育平权要更小,那这个签名呢难度更大,事实上不是你想的财产公示好像跟任何人都有关,就是任何人都愿意签名。恰恰相反,群体越小,签名支持率越高,教育平权涉及到孩子的切身利益,可能是这个群体的人都要找到那里去签,而这个不是那么回事,所以我更加倾向于有受害人的行动,教育平权是有受害人的行动,劳教是有受害人的,拆迁是有受害人的,计生是有受害人的,有受害人的群体,你签名的目标性明确。而这个目标群体是不明确的,谢谢!
赵常青:韩颖,你有什么想说呢?
韩颖:我没什么高见,各位都是前辈,我初来乍到的,学习学习,刚才几位老师说的都非常好,我没什么可说的,听听就行了。
赵常青:肖律师,你刚才只谈了一点,你说还有补充,你想好了吗?
肖国珍:我原来都忘了想说什么了。我说两个小点啊,就是一个刚才和平说的,宗教信仰应该是完全自由的,因为他是思想自由。自由分为三个层面,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和行动的自由,越往后,控制越严,法律上控制越严。而思想是完全自由的,那么哪怕是有神论,都不能对其他的有神论来作一个这样那样的是否“邪教”的一个分类,更何况共产党他是无神论者,他根本就没有权力来搞一个什么宗教事务局来管理他,搞什么“三自教会”,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很搞笑的,这是我要说的一点,还有就是刚才常青说的一点“合纵连横”,这一点很能触动我,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棒的意见。我是非常赞同的,就是说打破山头,公民力量联合起来,我觉得这一点非常重要,只要是有助于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有助于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我们都要联合起来,相互支持。我就说这些,谢谢!
赵常青:胡佳,这个你要给大家说一点东西嘞,把你在微博上、推特上和接受外来采访的时候,那个发挥一下。
胡佳:我没有什么要说了。
肖国珍:胡佳呢是最初的时候,他和那个长江的水是相反的,长江的水一开始是叮叮咚咚,然后慢慢地、平缓地进入大海,胡佳呢先是从大海呢平平缓缓地开始,到后来澎澎澎,激流澎湃,我觉得胡佳是这么一种状态,越说到后面越精彩,胡佳是一名勇士。
王江松:现在的议题很多,有财产公布的,还有释放刘晓波的等等,异议部分层出不穷,我提一个议题,大家应该都知道是什么议题了——劳工议题。
劳工议题迄今为止没有引起知识界的或者说是自由民主派的一个共同的关注,或者说至少像我那部分文章里说的没有成为舆论界和微博的热点。为什么没有成为热点呢,我做了一个分析,与此同时我又写了一篇文章,也在微博上发表了,转了一千多吧,叫做《劳工维权运动是撬动整个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阿基米德支点”。为什么是,因为我们国家的现代化转型,民主转型,和西方国家不是一个路径,他那个有中世纪的宪政传统,就是说贵族、宗教、教会对国王的这种三权制衡,近代西方民主制度就是在那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是在私有财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理所当然的他的中产阶级或者说资产阶级、第三等级成长为革命的主体,那时候工人农民他是靠边站的,或者说是摇旗呐喊的,是后边的,没有到第一线去。没有到第一线去呢,那就是法国大革命也好,美国革命也好等等,他都是以资产阶级为主体的,农场主资产阶级为主体的,而且建立了这样一个宪政民主和法制的基本构架。后续的事情就是把这个构架下沉到社会的中层和底层去了。后来的社会民主转型运动如二十世纪的,被这个共和党和社会党把接力棒接过去,西方是这样一个路径。
我们中国是不可能的,这已经得到前一个世纪的印证,就是孙先生的这个三民主义,他为什么没有得到实现,他那个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太弱小了,那么呢,就是说面对这样一个所谓的三座大山,他们根本就不行,够不成一个实质性的对抗力量,于是乎呢,共产党就利用这样一个力量的空缺,一个力量对比的一个缺稀,缺稀了,你没有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你够不成一个推翻他的、否定他的力量,于是共产党就趁虚而入嘛!也可以这样讲,或者说是利用这个时机,尤其是农民给发动起来了,以后呢他们高扛这个推翻三座大山的旗帜,建立了一个共产专制,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还是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现在的中产阶级和知识界,他对于体制内的这个官僚资产阶级,就是对于官僚阶级他有严重的依附性,我们这个三十年来成长成了一个企业家阶层,他现在是太依附了,他就是官商勾结成长起来的,因为他是计划经济体制过渡来的,那计划体制在解散的过程当中也生出来这样一个阶级力量,他和这个官僚阶层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利益上的勾连,你想要他成为革命的主体是不可能的,包括我们知识界也有很多联系,也有很多关系,含到普世的、常识性的、宪政民主、法制、自由、平等、正义,那些东西大家都可以说一套,但是有一个特别严重的问题,就是你要他拿出一个实际行动的时候,就是谁都不伸手,除了在座这些还可以。
杨支柱:我说一句,你这个劳工的说法呀,这个社会上本身他的这个阶层是分化的,你特别提到一个阶层的时候,其实上可能其他的阶层就不参与这个事了,那我给你一个更好的概念——受害人的概念,这六十年来,各种受害人从镇压反革命、反右、文革、计划生育、拆迁、劳教,多了。
王江松:那是个联盟的问题,我现在就说我这个劳工问题。
肖国珍:他这个劳工就是受害人呀。
杨支柱:我也是受害人。
赵常青:好了好了,不争了。是这样,梁律师今天晚上辛苦了一圈,给大家录像了,我们请梁律师说两句,来,说两句。
梁律师:我刚才说了,没什么说了。
(平安夜茶话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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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运动不是精英运动,
必须解决规模问题!
——笑蜀谈公民运动和社会运动
笑蜀:著名的《南方周末》专栏评论作者(已被迫下岗)
,真实姓名陈敏,四川仪陇人,1984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历史系,主编《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汕头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著有《刘文彩真相》、《背上十字架的科学——苏联遗传学劫难纪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4月)。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这是笑蜀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文字记录根据视频整理,没有交付本人审核)
笑蜀:我首先向大家道个歉,因为刚好轮到我讲了,我讲完之后就要去对面的咸亨酒店,这个凤凰播报——凤凰网的兄弟们正等着我,不断地来短信催我,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就是说我还是就这个话题把这个讲完,对这个事情本身我想志永呀你们都知道我的态度了,我是第一批签名的,那当然我是完全认可的,这个就不用讲了,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呢,在听了胡老师的讲话后,我特别振奋。我这么多年侧重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要解决一个中国公民运动怎么接地气的问题。什么叫地气,什么叫挪地,就是进入社会,进入普通人,让最大多数普通人,让我们自己身边的人,比方说姐姐、妹妹、姐姐妹妹身边的同事,同事的同事,不是我们这个圈子里面,而是我们这个圈子外面的人,他们能够接受。因为我是一直有一个想法、一个观念就是说,中国不缺勇敢的人,远的不讲了,文革以前不讲了,文革中也不讲了,文革之后我想从魏(京生)老师西单民主墙开始,到八十年代中期的方励之、到九十年代的胡老师他们,一拨一拨的,前赴后继,不绝于途。这当然起着一个火车头的作用。但是只有火车头没有车厢,多少个火车头都不可能改变中国,因为火车头不是目的,他要把后面那个车厢带出去,这才是目的。三十多年来,我们那么多的火车头过去了,但是没有车厢,我们要怎么解决一个车厢的问题,说白了就是说这是他们恨恶我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
现在对他们对我销号(指博客、微博等)销的这么彻底,就是说我是很温和,就像那个亚峰讲的一样,那我为什么要温和,就是我作为一个媒体人,我的言论,我的思想,我的判断,我的主张,必须要普通人能够接受,我要考虑一个可传播性、可接受性,这是我个人的一个职业特性,也是我对中国社会运动公民运动的一个思考,如果说是我的那个言论、我的判断、我的主张,就像商人推销一个产品,这个产品很高端,那他永远停留在概念产品阶段,他不能进入市场,不能为普通人所用,他永远不可能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那对我来说,我不是追求我个人的成功,而是公民运动社会运动本身的成功,像我作媒体一样,我必须要追求我的读者群,我要有读者群,我要有我的受众,那么就是说,也就是说从我个人的职业经验,无论从我个人的职业经验还是从社会运动公民运动本身的需要来说,我一直认为中国要解决一个根本的问题,那么是什么问题呢?规模问题,不解决规模问题,一千个一万个火车头也不能改变中国,必须彻底解决规模问题,只要解决了规模问题,我认为这个转型成本会很低的,转型会很快的,只要够规模了,我认为啥问题都解决了,规模一到,不用讲,力量就出来了,力量取决于规模之中,而规模取决于什么呢,规模不在我们,我们形不成规模,普通人才叫规模,没有最大多数普通人的进来,他没有规模,也就是说社会运动本身是社会的运动,不是精英的运动,社会运动就像市场经济一样,市场经济是企业家的,是企业本身的,不是政府的,那么同样社会运动是社会的运动,社会是什么社会,是普通人构成的社会,我们不叫社会,就是说社会运动,我们很多人都在社会之中本身很边缘的地方,其实就是我们很多人还没有进入社会,我认为必须承认这个事实,就是说这是我跟很多人的分歧。
为什么后来我主张的一种方式是一种低烈度的一种方式,为什么低烈度的方式,就是说永远需要火车头没有问题,没有火车头多少个车厢就跑不动,但是再有了火车头的时候一定要解决车厢的问题,解决车厢的问题就要降低这个门槛,要低烈度,要普通人能够接受,就是说你要告诉他,你首先要教给他免于恐惧,中国老百姓最大多数人,最大问题呢就是恐惧的问题,政治这个东西不能碰,害人的,就是说多少例子摆在那儿,几十年的历史、血泪史摆在那儿,这个东西一碰,就完了,老婆的问题,儿子的问题,女儿的问题,什么问题都来了,一种巨大的恐惧,那么你要告诉他,就是说没事儿,你试一下,你碰一下,然后你看你还好好的,都好好的,然后他呢试一下,他试两下,他试三下,慢慢、慢慢,然后他觉得没事儿,习惯了,习以为常了,成了习惯了,把这个习惯培养出来了,这就是说社会运动就起来了,到了这个时候才有社会运动,在这之前没有社会运动。这是我跟志永的分歧,志永特别强调那个政治反对,我不否认,这个我说从魏老师就开始了,但是我认为如果没有这么一个基础,什么政治反对都是空中楼阁,他要干掉你太简单了,你什么样的政治反对都不是他的对手,有什么样的人能够成国家机器的对手呢?但是如果你规模起来了,基础牢实了,在这个基础之上,你说的这个东西最后出来了,他接了地气 ,跟这个结合起来了,他以这个为基础了,他不动你,轻易绝不会动你,这个时候说白了,你就可以谈了,在这之前你没有谈的资格,你跟他谈什么,政治讲什么,政治讲力量,讲实力的,这是我一贯说的。
回到刚才的话题,就我对志永做的一个事情,就是教育平权运动,你知道我的态度,从来都是高度肯定的,为什么?这种事情是通向普通人的,跟普通人的日常需求,跟他那个基本权利是对接的。什么叫社会运动,就是针对普通人的需求,能够满足普通人、尤其是权利需求的,这种事情就叫社会运动,教育平权就是这样的事情,那么回过头来,为什么这个事情我也赞成,我也签字呢,就是那个财产公示呢,也是同样的原因,他对普通人来说那个要求并不高,教育平权要求不高,你不是去打倒共产党,我们很多圈子里面喜欢比勇敢,看谁敢喊打倒共产党,其实这没有意义,就是说你到这个大街上你去一喊,可能好多老百姓都跑了,对不对,你圈子里头喊,这个人你勇敢,改变不了,那你到大街上去喊喊试一试,你一定要先提出一个不至于把他们吓跑的口号,但是又跟他们的权利能够打通的那么一个事情。
我觉得财产公示就是这样的事情,这个事情本身我是充分肯定的,我认为他属于公民运动的一部分,但是还没到政治反对的高度,他就是公民运动的一部分,或是社会运动的一部分,这是第二个。
第三个呢,我完全赞同胡老师的意见和乔木的意见,这个事情不是一个签名就完了,他是你的那一个由头,就说你可以围绕着,他给你提供了一个主题、一个素材,你可以围绕着这个主题,围绕着这个素材,展开一系列的这个活动,你包括刚才您讲的拯救陈光诚事件当中,玩的那个游戏都可以拿过来。比方说你可以出一些政治漫画进行图解。比方说,那个公示财产十万个,不叫十万个为什么,百个为什么,千个为什么,那么你可以把他做成扑克牌,诸如此类,就把这个事情本身变成一个运动,而不是签名就完了,而是围绕签名之后有签名带出来的这个运动,就像教育平权一样,教育平权不是说你拿出个宣言,拿出个口号就完了,你后面是有一系列的事件构成的,那么我的意思就是说公示财产,我完全赞同他们的意见,就是说公示财产也是个宣言,签了名签了个宣言,宣言背后是一系列的事件,一系列的故事,由这些事件由这些故事构成的一整套的社会运动,这个社会运动他不好打压。
不提过高要求,老百姓有反腐败的要求,我就限定在这个层次,就是满足了老百姓反腐败的要求,这是反腐败必不可少的,那么包括国外是怎么公示财产的,美国总统是怎么公示的,法国总统怎么公示的,诸如此类的,一个一个的,这多少体裁多少故事呀!历史的故事,现实的故事,都可以把他拿出来。
当然我也是个争议人物,这两年被骂的也不少,但是我不改变我的一个判断,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路还很长,就是说要靠这一个一个运动来铺就一步一步、一级一级阶梯,我们没办法一步就跳到这个山顶上,要修一条通天梯,这个通天梯首先是公民运动、社会运动出发,是一步一步把这个样子搭起来,当然永远需要勇者的那种示范意义,需要那种英雄,但是我觉得中国现在从魏京生到现在,不缺英雄,胡佳在这儿,志永在这儿,我们缺英雄吗,不缺!我觉得一个我们可能更多的缺这种阶梯公民运动的阶梯,那种通天梯,社会运动的通天梯,那么公示财产是其中的一个阶梯。
我跟志永多少年了,我们兄弟朋友,我就坦白地说,我跟志永有很多的共识,但是也有分歧,我们的主要分歧在这一点上,没有别的,在这一点上,你的勇气、毅力都没有问题,我倒是非常佩服,我做不到,我做不到这个境界,但是我觉得我们能不能再多点弹性,多一点弹性,多一点选择,然后呢更多地把目光投向普通人,当目光投向普通人之后,社会运动它是个立体的运动,立体构成一个纵深感。胡老师强调另外一个词,我非常同意,纵深感,一定要有纵深感,而不是平面,大家站到一条线上,来面对这个力量,不是,他一定是前后左右,上下中间,有不同的布局,不同的结构,来构成一个纵深感。
好了,我离开“公示财产”这个主题,讲了一点我对社会运动的这个看法,因为我在这方面争议是比较大的,一直是被追着骂的,但是我觉得这个方面我们真的急不得,需要耐心,公民运动是个非常细的活,需要时间,我就讲这些,谢谢!(话毕,笑蜀离开了会场)
供稿:赵常青
谁把“自由、公义、爱”当成敌人,一定是中华民族的敌人!
——许志永谈财产公开和公民运动
许志永,是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公盟创始人之一。
先后就读于兰州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现致力于新公民运动的发起和推动。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这是许志永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文字记录根据视频整理,没有交付本人审核)
许志永:我就说这个事情呢两点意义,第一点我觉得这也是我们一贯以来的一个真诚的想法,中国必须实现真正的民主,真正的法治,权力必须被关到铁笼子里去,不管谁在那个位置上必须经过人民选举,这些理念。所以呢我们这个目标是真诚的,就是要推动这个制度的变革,而财产公开是整个民主法治中的一部分。
第二点我觉得我可能稍微说得多一点的,就是这个行动或者叫这个议题,对于公民社会成长的意义,其实刚才乔木呀、胡老师呀、笑蜀呀都讲了很多,其实这个事情更重要一点可能是在于这个公民社会的成长,就是说我们公民的力量怎么联合,泛宪政派怎么联合,他需要一些议题,那我们以前可能过去很多年主要是被动防守型的,维权运动也好,或者叫别的名字,哪个地方被他公权力侵害到极致了,就以孙志刚案为典型,我们去救援,然后再随手反击一下,然后呢毁掉了他一个恶法等等,这种模式其实就是实现个案公正的模式。
但是呢从教育平权开始,我们呢是在主动地设计大家一起来搞,包括计划生育也有点这个味道。他固有的一直在那儿了,而我们开始设计大家一起来进攻,当然那个教育平权呢,跟我们直接地针对法治民主建设,还不太一样。民主法治建设是一个刺激敏感的话题,还是一个社会改革层面的议题,但是教育平权这个活动本身跟我们现在要做的财产公示的活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模式。比如说这个签名,在2009年底,我们就开始为着教育平权签名,到2010年,目标就已经非常明确了,10万人,然后呢每月一次教育部请愿,等等这一整套的活动,都是每月都要统计,这一月增加了多少,围绕着签名无数个街头活动,各种研讨会呀等等都有,然后最后达到了一个什么效果呢,这个很有意思的,就是说最后达到了一个北京各区都有召集人。我们北京分七个区嘛,各区召集人核心成员加起来二三十个人,然后呢有一个大约五百到八百人的经常参加活动的人群,有三千人的QQ群里经常参加的活动的人群,有十万有联系方式的群,那么变成三年下来有这么大一个团队,所以说他是极其在乎的。我只是举了一个例子说,公民社会成长的一个这样的模式,那回到我们当下来说,我们其实12年,我们公民社会的成长,已经开始有了一个一个的议题,实际上有一点点进攻的态势,包括国保他们也说你们12年以来进攻态势很明显呀,比如说其中一个就是这个公民徽章,公民的文化衫,雨伞,以及“自由、公义、爱”这面旗帜。我们现在是高举的这个旗帜,你谁来打我敢说,谁要把“自由、公义、爱”当成敌人,那你一定是中华民族的敌人,我们敢这么说,这就是我们的旗帜,这就是我们行路的指南。
然后呢这就是我们主动地去推动一些议题,其中包括公民徽章呀、公民聚餐呀这些议题。稍微更加落实一点、落地一点的一个议题,就包括财产公示,这也是一个议题。那么在这种公民首先怀着一种真诚的理念去把权力约束的这种理想的信念支配下,然后呢不断去行动,所以我觉得可能接下来确实要策划很多很多的行动。说实在的,我认为一百万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对于到三月份有一百万是有疑问的,我认为我们踏实下来,一年一百万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尽量到三月份能做多一些,我希望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一把,这和以往的仅仅是个签名显然是不一样的,这是整个的公民社会成长的一个重要的议题。
另外,我给各位解释一下,就是说公民联合的这一套理念吧,因为在12年5月份以后呢,我们经过小范围讨论提出了一系列的概念,包括“新公民运动”、“新公民精神”等概念。其实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公民社会如何联合,因为中国过去传统上一说“反动派”总是地下的、秘密的、那种严密等级的那一套东西,一说“组织”就是那个东西,就是黑帮式的那个东西,这个东西我认为是流毒甚广。
其实现代公民社会成长的模式,组织的架构应该跟那种黑帮是完全不一样的,那我们现在在探讨一种新的一种模式,就是中国的政治、理性的政治反对派如何成长,其实就是解决这个问题。
那首先我们在理念上为什么用“公民”这个词呢?它有很丰富的内涵,它的背后蕴含着国家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制度,个人和国家什么关系以及公民社会独立自由的个体等等,这一套的理念都在一个词里面“公民”,都在一个词里面,这个词比民主、比法制等等概念都要有更为广博的内涵,“公民”能够更好地代表了我们的理想。还有包括我们的方式,我们的温和、理性、建设性的积极方式,这是公民。
再一个就是,我们在摸索一种公民联合的方式,比如说,现在在倡导公民聚餐,最低的门槛,就是很简单,大家在共同的身份标识之下一起聚餐,来讨论一些公共的议题。传统意义上中国民间社会也是有很多山头呀什么的,但是,现在有一点,你认同不认同你是一个公民,第一你认同公民,是一个中国的公民;第二你认同民主规则,就是咱们大家坐在一起呢,是一个共同的平台,这个平台不是哪一个人的、哪一个山头的,它是一个共同的、自由公民的联合,它是由民主规则来决定我们做什么、不做什么,所以我们强调各地的公民是自发的成长,是自治的做事,各地做各地的事情,每个地方都有地方性的议题,广州有广州的议题,成都有成都的议题,但是所有的公民,又有一个共同的身份的认同,那就是我们都是“公民”。
至于说我们这个群体,我们叫团队也好,叫群体也好,我们这一群公民,最后大家逐渐地在做事中、在磨合中,在议题的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地成长,逐渐地能够相互认知、相互的了解,而且能够彼此的全国性的协作,到这个时候,大家是不是决定要给我们整个的公民的整体起一个名字呢?!那到时候大家来决定。
但是现在,我们现在就是,实际上找到一种方式,就是涉及一个平台,一整套的规则,一套标识,标识符号和一套规则,然后大家都到一个平台上来,一起来推动中国民主法治的进步,真正的民主,真正的法治。
我们在各地也给大家讲,就是说,不是要你加入一个成型的组织,我们本来就厌恶“组织”这个概念,我们更愿意称他为是一个团队或者说是一个群体,而是说你自己。每个地方都有一群公民,现在,各地都在成长起来了,你自己搭建你自己的平台,你自己开始决定你自己做事,但是平等的公民、自由的公民,又是一个联合的平台,这是我们目前在做的,所以呢12年下半年其实已经在很多省份推开,那13年呢我想这个模式是继续地往前走。目前看来这个空间还有,时不时的会一些摩擦,但是呢这个公民社会的成长空间还是有的,那因为这个门槛特别的低,每个人都可以参与,然后在参与中、在做事中,大家磨合,我觉得这是公民社会或者叫“公民”的,中国政治建设性反对派成长的一个健康的模式,也是一个可行的模式,我就说这么多,谢谢啊!
供稿:赵常青
坚持法治思维,推进以法治国
——范亚峰谈财产公开和“东方闪电”
范亚峰 ,宪政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前),著名民主维权人士。创办“公法评论”网、中福圣山研究所。
被评为2005年亚洲周刊年度风云人物,入选2005、2007、2009年华人百名公共知识分子,获2009年度约翰-李兰德宗教自由奖。因为参与维权活动2009年12月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解聘。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这是范亚峰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文字记录根据视频整理,没有交付本人审核)
范亚峰:我有两年没有出来了,这两年里面志永是我非常钦佩的一个人,严冬里面应该说做了许多和当局有冲突的事。一个是教育平权,这个事情怎么评价他的意义也不为过,政府现在在这个问题上的松动实实在在受了这个影响,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事情;另外一个就是现在的财产公示,这个事情抓得非常好,非常有意义和价值。志永做的这些事情都让我非常钦佩。我希望志永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坚持做下去。我觉得最重要的一条是需要坚持,坚持比什么都重要。
我呢这两年可以说是用不同的方式在坚持,一个是坚持自己的宪政学术,一个是坚持自己的信念没有改变,第一个对宪政的信念,没有任何改变,不,第一个应该说对基督的信念没有任何改变,第二个对宪政民主的信念没有任何改变,然后呢方式是什么呢?自己坚持这个学术研究,也读了不少书。
其他的过去我就不谈了,我想谈一点支柱刚才提到的问题,就是“东方闪电”的问题。
我觉得“东方闪电”这个事情非常复杂,就我个人了解呢,基督教里面这么划分,一种叫“正统”,就是纯正的教会;第二种叫“异端”,“异端”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对这个教义发生原则性偏差。但这两个之间还有一个叫极端。但是教会内部呢对“东方闪电”已经定位为“邪教”,为什么称他为“邪教”呢?因为东方闪电呢他的这个是暴力、色情的,都是百分之百属实的。
官方媒体这一轮对东方闪电介绍的材料基本上没有问题,这我跟大家讲,没有什么问题,我可以跟大家讲,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政治性问题,基本上都是事实。基于家庭教会来讲呢,东方闪电不仅仅是异端,而且是邪教,就是说家庭教会掌握了大量的材料,他的确使用暴力和色情,就是说现在中国政府提供的材料,基本上是真实的,是没有问题的,这一条呢是站得住脚的。但是另一方面“东方闪电”他是没有政治倾向的,说他现在有政治倾向是非常荒谬的。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看待政府打压“东方闪电”呢?从家庭教会的角度讲应该注意两点:
第一点就是:强调家庭教会的内部主流的看法,“东方闪电”就是邪教,这是第一条;
第二点强调什么呢,法治和人权。
就是无论对于任何人被打击,我们都呼吁什么呢,就是尊重人权和法治。任何打击都必须经过正当法律程序的审判,就是说呢整个两点要坚持法治思维,坚持法定程序,推进以法治国,然后这种情况呢不允许任何的超越宪法和法律的作法,那么这两方面结合起来的话,我认为是比较恰当的。
另外关于“东方闪电”是不是像支柱所讲的有那么重要的意义,我个人理解觉得没有,我觉得财产公开更有意义,其实选择财产公开来推动公民运动是非常非常关键的一个好棋,是非常绝妙的一个好棋,应该大力进行推动。我就谈这些,好!
供稿:赵常青
老百姓最恨腐败,
我们要拉更多的普通人来签名
——胡石根谈财产公开签名活动
胡石根,中国著名持不同政见者。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之后曾经担任北京语言学院(今北京语言大学)的讲师。1994年12月,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2008年8月出狱,现继续从事相关民主人权活动。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这是胡石根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文字记录根据视频整理,没有交付本人审核)
胡石根:财产公开签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认为公民如果没有行动,就不叫公民,不管你思想多么前卫,如果没有一步具体的公民行动,就不叫公民。
那么什么叫公民行动呢?就从网上发个帖子,跟一个帖子,签一个名,你到网下参加各种围观活动,各种的这个活动,包括你在课堂上讲的这个课,产生的这个影响,这也是公民行动,所以我们不要把公民看成是做一同样事情的、说同一句话的公民,那就变成共产党舆论一律、思想一律那样的公民,不是的,我们的公民社会已经多样化了,我们要让公民去做不同的公民,公民去做不同的事情。
乔木,你在大学里要当教授,你就好好地去跟学生更广泛地去传播这个,在社会上更广泛地去传播这个,利用你这个体制内的优势,因为体制内有体制内的优势,体制外有体制外的优势,而跨体制左右逢源有的,他有左右逢源的优势,我们不要随意的攻击人家,也不要随意地去肯定什么,我们只从公民社会发展本身来说,就包括这个签名一样,签名我们是追求这个人数吗?不是的,我们追求的是公民社会的发展壮大,公民力量的壮大,如果不能因为这个达到公民力量壮大,我们这个行动就没有多大意义,所以刚才说那个乔木的话很好,就是说他可能没有说的更清楚,搞签名不是你就一味地天天说签名,到网上发签名,而是围绕着这个签名呀展开一系列的这个活动,这个活动我们动不动像我们专业学者很容易想到,我们要讨论讨论,开个研讨会,开个什么会,但是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他参加不了这样的研讨会,即使你把这个研讨会发到网上去,他看到的也很少,所以如果你造成一种有创意的,但是对当局无法打压的,很有意思的娱乐性质的、综艺化的这样一种活动,这样的活动就会带动你的签名,使得签名的人数会巨量的增加,你不要指着非要拉一个人,乔木签名,一个乔木才一个人嘛,而我们要拉更多的普通人来签名,普通人签名是我们要做的更重要的工作。
所以我认为,教授、学者包括你(乔木)不签名也没关系。但是你能不能在课堂上启发一下学生呢?你不用直接要求学生进行签名响应。就对学生说:我最近发现了一个新闻,现在社会上又有一帮人闹事了,这帮人又闹着让党和国家领导人公布财产,这个事你们可以看看是怎么回事?就用这种巧妙的方式去宣传就行了,就达到了你的目的,这一个人签名才一个人,你名声再大,在计算那个一万个数目的时候,你不就是一个嘛,那个叫花子他也是一个,他在这个权利上跟你完全平等,权利平等,所以我们要争取的是更多普通人的签名,而要保护更多像他(乔木)这样人去做更多有意义的工作,他签不签名一点关系都没有。
前不久到郑州去的时候,有人说我是个建设性的反对派,我跟他怎么说呀,我说“建设性”三个字很好,“反对派”三个字取消,为什么,因为反对派不少你这俩人,但是如果在建设性那里头,你多为我们做一点事,那你的作用将大多了,是不是呀?
再比如说有人提议我们那个教会应该拉胡佳(信佛教)参加基督教,拉那个杨子立(伊斯兰教)参加基督家庭教会,我说有必要吗?我们就那么一两个好朋友在那个佛教徒里头,在那个穆斯林里头,你弄得那个多一两个基督徒,少了一个很好的穆斯林,少了很好的佛教徒,我说这个得不偿失。我们要从这个政治协议上去比较,利益比较,如果不懂得这种利益比较,我们就无法做政治,无法搞政治。
我不知道诸位能够明白这一点,第一搞签名不是一味地签名,而是围绕着签名呀搞各种综艺活动,有创意的,什么快闪哪,什么举牌呀,什么到哪个街头去唱歌跳舞呀,反腐败呀,你要跟反腐败连在一起,因为老百姓最恨腐败,那么这个签名你说呀不是说,我主要是反腐败,老百姓一听反腐败,那个就浑身这个气呀不打一处来,就这个。这是一个综艺活动带动签名活动,这是第一条建议;第二个活动就是我们要有各种民间的纵深,就是要有不同的分工,不要去一味地去拉那些名人,本来我们这样的朋友就不是太多,说心里话,我们要保护他,要发挥他的更大的长处,要让他能够做更多的事情,(有人插话:乔木现在是个宝了),不,我们每个人都是宝,每个人都有他特殊的宝贝用处,这是上帝不同的恩赐,这个上帝对人不同的恩赐,所以要做不同的事情,并不是说他的信心太小了,他太软弱了,不是的,是他可能做的事情比签这个名更加重要。
供稿:赵常青
省部级官员是最高危的腐败人群
——胡佳谈财产公开
胡佳:中国社会活动家,著名民主维权人士。多年来从事多项社会运动,包括环保事业、抗击艾滋病和争取民主人权等。2008年,被北京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同年,他获得欧洲议会颁发的“萨哈罗夫奖”。2011年出狱后继续从事民主人权活动。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这是胡佳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文字记录根据视频整理,没有交付本人审核)
胡佳:哇,该我了,我特别不善于说话,尤其是当着这么多——要么是前辈,要么是兄长的这样一个场合。我觉得这个宪政、普世价值是一个很宏大的东西,宪政呢把权力关在一个笼子里。我们从哪里开始,这个起点是什么,而且要改变现在官方一来他是很蛮横、嚣张的这个,我们要对他有些实际的东西,能对他进行制约。那我觉得呼吁财产公开呀,这方面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因为共产党现在滥权太厉害了,腐败只是滥权的一种,其他的滥权比如说侵犯人身自由呀、言论自由呀跟跟他这个财产方面的滥权是一个整体吧。
我们先从他这个滥权开始解决,其实以前很多人呼吁过财产公开,从个体的提案到媒体呼吁都有,但是现在应该是狠狠地给他一重拳的时候,这一次大家的签名呼吁呀,很不错,是一个载体,当然这个也不仅仅限于此,等到明年人大政协两会的时候,我们除了提交这些名单之外呢,我觉得还可以有其他的实际行动,甚至如果需要走上街头的话,我觉得我都愿意。
关于这个财产公开,一定要让他无法去逆转这个,无法再有任何的理由去推延这个。因为他们确确实实能想出很多很多的理由——什么制度建设不成熟呀,配不配套呀这些,那些都是谎言,全都是一些托词。现在来讲他们吧,有些官员已经把他们的财产开始变现了,把那些黑钱洗成白的,这些都是来自于一些我们的压力呀,绝对不能给他时间,绝对不能让他在这方面有所喘息,而且我觉得就是205个人很好,他们是权力的最核心的,他们高于省部级,他们是最高危的腐败人群,那就从他们开始,好!
供稿:赵常青
贵在参与!一定要参与!
——赵常青谈财产公开和公民运动
赵常青:民主维权人士。1989年因参与学潮入秦城监狱;1998年因以独立候选人竞选县级人大代表被以“煽颠”名义判刑3年;2002年因为起草《中国公民运动宣言》及相关民主人权活动被判刑5年。2010年因为庆祝和平奖被行政拘留8天,软禁宾馆68天;2008年12月10日签署《零八宪章》;发表文章若干。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这是赵常青在座谈会上的发言。
赵常青:这个不存在总结的问题,我也是履行我的发言权。我觉得呢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我一直关心的是怎样把理念层面的东西给落到地上去,怎么推进到社会实践当中。那么,从去年、今年开始呢,志永开始大力地推动这样一个新公民运动,我觉得我很高兴,我确实觉得很高兴!为什么呢?因为“公民运动”这个概念呢,我在2002年呀就起草过一个《中国公民运动宣言》,那个时候就是在林牧先生的指导之下准备做中国公民运动,林牧是谁呢?一位民主老人,原来和胡耀邦有过工作搭档关系,人已经去世。我02年起草这个《中国公民运动宣言》,就强调要开展中国公民运动。2003年西安中院给我判刑的时候呢,把这个宣言还当做我的罪证之一,判决书上有这个东西,我不在这里瞎说啊。2007年底出狱后,在08年赶上《零八宪章》,非常幸运的是我为《零八宪章》续接的最后一小部分文字被祖桦老师采纳。我在最后部分提出了各界公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的问题。那么,现在呢,已经有志永等人开始来做这个事,这和笑蜀说的那个社会运动是高度吻合的,所以我刚才说我很高兴。
我要强调的一点是什么呀:参与!贵在参与呀!签名他是有意义的,绝对有意义而不是说没有用的,名人、精英圈尤其要带头参与。你像这一次兰州的陈平福的这个案子,如果不是艾哓明、崔卫平她们持续地搞了一千多人,社会舆论这么大,当然加上高层也许一种晦暗不明的这样一种信号,所以呢最后陈平福的这样一个煽颠案竟然被撤诉了!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事情,绝无仅有,我先后两次入狱都是所谓“煽颠煽颠”,把我恶心坏了。
我说的这个意思是什么呢?贵在参与,一定要参与进去,你影响力越大参与越重要。由名人效应所带动的滚雪球效应会非常好。笑蜀刚才说重要的是要把火车厢拉上,不要与火车厢脱节,这是完全对的,就是把社会大众的参与形成规模化,普通的阶层、草根阶层、群众阶层拉进来,这是完全正确的,完全正确。但是已经在某些方面得到了社会承认的精英人士,呵呵,这个“精英人士”我要打个引号啊,就是应该参与进来,应该带个头,教育平权需要上街站街的话,咱能不能去站那么一会儿,对吧!你这个财产公示很得人心呀!前天大家一块吃饭的时候我就说过这个事,这个财产公示我们要理直气壮地来做这个事,你执政党总书记、你政治局常委,如果你自己不能带头来公布财产,你让基层的那些什么七品县官来搞这个事,你不是开玩笑吗,所以呢上梁不正下梁歪,你这个执政党的最核心阶层要带头做这个财产公示,你不做这个财产公示,那就是你心中有鬼,老百姓把你当作腐败分子,那是什么呀,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你要洗脱自己的这样一个罪名和嫌疑的话,好,来自证清白,公布财产来接受体制内外、朝野上下的这种多方面的监督。
所以呢我特别强调不管咱现在属于哪个圈子,咱要把门户打开,院墙打开,不要弄得高墙林立,咱一个互相支撑呢对于一个宏观的全局的,对于整个这个国家的转型呀,太重要了!我2010年春天就提出了“合纵连横”这样一个概念——什么意思呢?民间要“合纵”,你不管是哪个圈子,只要是别人做的这个事对整个社会大转型起着“加法”的作用,好,咱支持一下,哪怕私人之间也许还有一些过节、一些分歧,没关系,把那个先摆在边上,对吧!公是公私是私。
其次之外还有“连横”,“连横”什么呀,连体制之内的,体制内改良派吧对不对,体制内八千万这样一个队伍,他不可能没有一个推动社会前进的进步力量和健康力量,如果我们看不到这一点的话,那就一叶障目了,我们不要犯这些简单的错误,所以呢团结是力量,抗争是力量,既要团结又要抗争,才会是有力的。抗争呢就是要参与进去,一定要参与进去,包括这次财产公开签名活动,我希望在座的都参与进去。我就简单地说这两句。
供稿:赵常青
高官应该公布财产
——肖国珍谈财产公开
肖国珍,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北京律师,长期关注公共事件尤其是宪政事件。2012年,先后关注李旺阳案、刘本琦案、朱承志案、秦永敏案,坚信宪政救国。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这是肖国珍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文字记录根据视频整理,没有交付本人审核)
肖国珍:因为12月份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都找我,我本来想要低调一点,所以我曾经想暂时不签,结果后来我还是签了,为什么签了呢,就是在局子里找我,就是说刘晓波那个事情跟你没有关系,你是做律师的,你为什么要签,我这么回答:我说我的身份主要是一名律师,同时也是一名公民,这是我作为一个公民的表达自由,他说刘晓波是敏感人士,这是一个敏感事件,我说:对于我来说不存在敏感与不敏感,只存在于合法与非法,我说我认为刘晓波是因言获罪,所以在我看来,他是无罪的,他应当被释放,而当局如果因为他是有罪的,你说这是一个生效的判决,那么你可以继续关他,但是我的表达自由依然是存在的。
那么这一次有关财产公开的签名,我签了,就说这个我依然行使我作为公民的表达自由权,我作为公民认为你作为高官、作为这个全国人民的受委托者,你应当公布财产,这是我公民的表达自由,你不公开,你找种种理由,种种借口,哪怕是法律依据,可以是你的事,就说我觉得是任何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有权利来签这个名,如果愿意的话,当然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
供稿:赵常青
必须给它一巴掌!
——杨支柱谈政府打击“全能神”教
杨支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主要作品有《自由
从摇篮开始》(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8月)、《地下室磨牙集》(上海三联 书店2003年12月)。近年文章常见于南方周末、新快报、东方早报、新京 报、现代快报等。
2010年10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接到系里口头通知,称因其妻产下第二个女儿,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学校决定给予杨支柱记过并解聘的处分。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这是杨支柱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文字记录根据视频整理,没有交付本人审核)
杨支柱:我想这个东西(财产公开签名),不能说没有意义,起码说作为这种形式能够把人凝聚起来,这就是意义。
但是就我个人而言呢,我认为个人能干的事情是有限的。就我目前的看法,我日常的工作就是反计划生育。而我认为财产公开这个意义可能就比我做反计划生育的意义小,所以我就不参与了,但是我认为又比我反计划生育更迫切的事情,就是“全能神教”的事情,他搞得这么气势汹汹。他为什么要这么搞,他首先是给法轮功一耳光,你们不要指望反天,不要指望说新主上来就翻墙变天。其实也给其他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其他的民间的不同的宗教信仰、民间组织,都给你们一个警告,你们要组织大了,就像全能神教的下场。他就是搞的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必须给他一巴掌,狠狠的一巴掌,尽可能地有更多的人给他一巴掌,其实上这个比财产公开更敏感、更重要。但是我觉得必须在这个问题上说话,我说完了。
供稿:赵常青
财产公开签名应该有配套活动
——乔木谈财产公开签名活动
乔木: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北外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2011年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加北京市海淀区的人大代表竞选获得广泛好评。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这是乔木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文字记录根据视频整理,没有交付本人审核)
乔木:财产公示两个层面,现在党内实际上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是有这个财产申报。他们内部组织部门每年会有个申报。但党部都不知道是不是呀,他们象征性地写一个,也没人去核查,就压到组织部门,这个我知道。我们现在要求他公示,这个事情非常有意义,我不签名,但是我非常支持。
我认为呢有两个层面要解决:第一效果的问题,现在我每天收到各种各样的中国的签名,中国人对这个签名好像不是太像西方人那么讲究,你看银行卡上都有签名,也没有人去核对这个,而且从传播的效果来说,在中国这么大的国家,不像欧洲那些国家,有个几百人上万人可能就有了,中国这个签名从传播的效果来说,你只是这边的人多,但这个意义在哪里呢?好多人去找上面这个人,这个张铭是不是你这个张铭,这个杨支柱是不是那个杨支柱,他没有一个身份可以保障的一个平台;第二个就是说人们其实更多地关注那些他认识的人或者是名人,你人多少实际上只是个“数”的概念。
我认为这个事情要做光靠签名是不够的,其实应该搞一些类似于行为艺术呀、街头抗议呀,你可以搞一些非暴力的,甚至不组织的散步呀,签名本身的影响不是特别大,所以我们经常收到公益的签名,什么宪政的签名,这个签名太多了,什么这个交通倡议安全的签名,我坚决赞成这个事,但是呢我希望你要做一个配套的这种。
最后说一点,从我个人来说,现在主要做两个事,因为我是搞金融传媒的。第一个呢我非常高兴那天拿到许志永他们给的“公民”徽章,我就别上了。我现在给学生包括我的圈子两个概念:第一你是公民,“公民”有八大自由,不仅仅是有宪法35条那个言论集会结社那六大自由,你还有人身自由,宗教自由;第二个就是咱们说的“纳税人”的概念,传知行最近搞了好多报告。关于减税的报告,我觉得非常好,中国人的税太高了,重复征税,各种各样的征税。政府最有钱,这钱来自哪里,都是来自于大家的贡献。比如说房地产商大家都烦任志强,其实任志强是最说实话的商人,政府拿的暴利都把拍子打给开发商去了。所以我希望给民众有这样一个概念,包括民工都在纳税,你消费就在交税呀,但是好多人说我是穷人我又不交个人所得税,那你消费你也得交税呀,所以我想咱们不同的角度,一点点的做事。这个事情我支持,但是我希望有个配套的,孙志刚事件之后,有好多个签名,都虎头蛇尾、无疾而终了。一要有配套的行动,要有公民运动,闹起来可能压力更大。现在连个小科长、县长都不敢公布,我觉得还有很长的路,讲完了,谢谢!
供稿:赵常青
用其它行动来配合这个签名,
效果会更好!
——刘巍律师谈财产公开签名
刘巍:著名维权律师,曾经因为替被迫害的法轮功人士进行辩护而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律师执照。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这是刘巍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文字记录根据视频整理,没有交付本人审核)
刘巍:好,我说一下,就说一下关于签名的感受吧。我是07年来北京,08年就开始参与所谓的公民行动,当时特别激动,特别热情,希望自己参与一些事情能够改变一些事情,很多人给我发邀请要求签名,我都签了,但签完之后的感觉就是,流于形式,渐渐地我这个热情就淡下去了,所以志永他们这个财产公示这个签名我收到了,但我热情不高,当时我看的时候就热情不高,就想又是流于形式,签完之后也是白签,不会有任何影响。
但是今天志永也透出来,财产公示是一个长远的计划,让我信服,而且呢我也信服志永。志永做这个公民教育非常成功,一直持续地做,我现在才对你们这个签名的行动有一个更大的信心。而且我还想说一点就是,因为财产公示这一块,也不仅是你们在做,之前也有人申请部长的那个财产公开,还有一个是长江什么大学的大学生,也申请这个财产公开,而且有媒体的报道,当时对相关案子也有推动作用。我觉得像那个乔木说的,用很多的其它行动来配合这个签名,是会达到一个很好的效果,就这些。
供稿:赵常青
公民有信“邪教”的权利,
政府无权划分“邪教”!
——李和平律师谈“东方闪电”
李和平,著名律师,先后为法轮功和弱势群体做了一系列的法律维权案件,2001年曾担任“北京新青年学会”案第二被告人杨子立的辩护律师,2005年在陝北油田案与高智晟律师同任朱九虎的辩护律师。关注高智晟、陈光诚等案件。2005年,被亚洲週刊并列评选为亚洲风云人物。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这是李和平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文字记录根据视频整理,没有交付本人审核)
李和平:我代理的那个案子,实际上不是代理东方闪电的案子,但它是和那个东方闪电有直接关系的,我们代理的那个案子是“雷霆一号”,是2006年,搞了一整年,一整年都是做那个案子,07年呢那个案子就结束了,就是说那个教会的领袖一下子就杀掉了十个人,并且判了二十二个死刑,当时有六十多人被判刑,在全国应该是很大的,在全国抓了三百多人,很厉害的一个案子,公安部把它定为“雷霆一号”,实际上就是全国各地把一个案子拆成N个案子,大概有八个案子,在全国各地八个省的高院都审过,(旁:这个组织,叫什么?)叫“三班仆人”,这个“三班仆人”,实际上就是中国政府给它贴的标签,他自己也不叫“三班仆人”,就是说好比政府为了打击你给你贴个标签,叫你“三班仆人”,实际上他不叫“三班仆人”,他自己内部说他叫“真理会”,“真理教会”,就是这样一个东西。
“三班仆人”这个事情,实际上在04年的时候,他的主要成员都被抓了,06年我去代理的时候,他是已经就收尾了,把这个下面的基层人员已经全抓了,已经判完了,以这个基层的东西给他寻找证据,证明我们刚才说的那个“三班仆人”教会核心的最上层的领袖有罪。在323中院一审、黑龙江高院二审是这样一个案子。他那个当时案情呢主要是他涉及到东方闪电,为什么涉及到东方闪电呢,是东方闪电的人呢,老是钻到他们教会里面去,就是说先暗藏着,暗藏着最后把整个教会的人很多都给带走了,并且呢“三班仆人”教会的人为了防止东方闪电的人来或者有时候识别出来的时候,有时候就把这个东方闪电的人关起来,关人是个技术活,有时候没搞好,这个人就给关死了,这时候就是非法拘禁至人死亡。后来这里面有几起,还有几起,确实是他们三班仆人教会里面的人,把这个东方闪电的人当做非常坏的人,他们内部有一种好像叫做除奸队那种性质,跑去确实是干掉几个,杀掉了几个,真是杀掉过,活埋过人,并且把人就搞死过好几个,这样官方后来就认定是他们教会领袖来搞的事儿,来抓人判刑,搞成了一个非常大的案子。
这个案子因为当时06年的时候他们封锁的非常的严密,很少有人能复印到卷宗,我们介入的时候,当时就是说其他律师介入的时候,一片纸都复印不出来,我们去的时候,当时他们找到我们,2006年的时候,是正月初九,他们找到我的时候,我就带了四个律师去,四个律师去的时候,经过了非常大的抗争,最后才复印出来,开始才复印出来大部分卷宗,二审的时候基本上把全部的卷宗复印出来了。
我呢就是把那个案子做完了之后呢,使我对宗教的问题有点感觉,后来在2007年做了一个给法轮功辩护的案子,给那个王勃、王新宗、刘淑琴他们一家人做了个辩护,就是我们认为公民有信邪教的权利,政府不能划分邪教,这个政府不能、也没有这个权力,他要一旦有划分邪教的权利,那么就没有公民信仰自由,这个是我得出来的结论,我们后来给法轮功辩护的时候呢,我们得出一个观点就是,我们辩护的标题就叫:宪法至上,信仰自由,为王勃、王新宗,刘淑琴案联合无罪辩护,当时我们有六个律师在下面签了名。
我觉得我们做法律的人,对现在的东方闪电,也应该持这个观点,我们宪法上写着: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那么宗教信仰自由,它起码要包括三个维度,第一个维度,宗教本身生存发展自由,如果宗教本身它就没有生存发展自由,那么你一来就把它连根拨了,那还有信仰自由吗?这是第一个层面;第二个层面就是信徒和宗教之间,信与不信的自由,信哪一个宗教,我改教,这个权利操在公民手中,这是一种自由,这是我们那个法律课本和现在中国教科书上强调的这一点;还有一个维度就是政教分离,政府不能去干涉宗教,任何宗教都有传教的权利,这就是政教分离,这里面我的一个观点就是,如果说政府有认定邪教的自由和权利的话,那么一神论控制的政府他会说二神论、多神论全是邪教,我信一个神,你们就信俩、信仨,你信N个神,那你们全部都是邪教,那么同理就是说,多神论人控制的政府,他会说一神论的人全是邪教,我信多个你信一个,那你就是邪的,再者说呢现再有一个共产主义者无神论者说,你信神的人全是邪教,我们都觉得没神,你还说有神,所以就说政府不能认定邪教,并且邪教本身也不是一个法律词汇,必须从这个观点去说 ,要不然的话,任何一个宗教都会受到打击,这是我的一个观点吧。
供稿:赵常青
财产公开非常重要!
——王光泽谈财产公开签名
王光泽:学者,和解智库发起人
2012年12月24日夜(平安夜),北京的部分律师、学者和民主维权人士在某饭店聚餐共度“平安夜”。饭后,大家围绕财产公开问题、公民运动及“东方闪电”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聚餐讨论的人士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赵常青、肖国珍、丁家喜、王江松、王光泽、韩颖、李和平、刘巍、梁晓军、王宇、孙含慧、赵发琦、夏漪兰等20人。这是王光泽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文字记录根据视频整理,没有交付本人审核)。
王光泽:我觉得现在最有可能发生两个突破的事情,第一个就是财产公开,第二就是劳教,这两个事件我甚至认为是最重要的,当然难分这个伯仲,难分哪个最重要。但我觉得这两个事情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而且最有可能破局。其实喊叫财产公开的这十多年,有全国人大代表呀、律师呀不断地建言。但在实际上要推进这个财产公开,其实上都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朱镕基反腐那么强势,这个事都搞不定,温家宝那么亲民,连个劳教都废除不了,可见在中国做事之难。
现在习李才走上前台,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他们不是也要搞这个新政吗,这个势头呢看起来有,但是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谁也不知道。但是民间应该利用这个机会做点事。我觉得一个是推进劳教制度废除,一个是推进财产公开,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至少值得一试。
再一个来讲呢,中国人上千年都处于物质非常匮乏的状况,中国人都非常爱财,那个官员尤其爱财,官员基本上就是拿到权力后马上就变现,马上就想到变现,不变现的话,他当这个官没什么意思,他有病呀,对不对?财产公开制度不管是真是假,至少这个层面要涉及到“火墙的”,肯定是有好处,但是好处有多大,这个东西就是到实践当中去看,这谁也说不清楚,但至少是有那么一道防火墙,所以说呢,我觉得这个公开信也好,建议书也好,最好是能提一些可操作性的建议。
这个建议呢一个是包括控制监督,第二是包括异体监督,控制监督就是党内的,党内有什么样的监督方式;异体监督就是党外的监督的模式,可操作性。就是刚才吃饭之前我也看到,我看到一个最新的报道,就是中纪委牵头,来对这个财产公开进行立法,要搞一个草案,中纪委已着手起草《财产申报法》,中纪委是没有这样的立法的起草权的,但是你从网上跟帖来看,因为财产公开跟劳教制度已经地引起了普通老百姓的普遍关注。所以说呢也不排除像王岐山呢,这人不是听说挺硬的嘛,也不排除他一把火能烧起来,把这个事儿能干成,也不排除,但是呢也不能说非常乐观,因为毕竟这么多年,你要斩断现在从公权力通向财产权力的这样一个道路,你的压力和阻力是相当大的,是相当大的,也有可能忽悠忽悠就十多年过去了,京华网我看评论说:研究十年,然后起草十年,等到共产党over的那一天,恐怕也公布不了,也实施不了,这完全有可能,因为你这个直接是釜底抽薪哪!你这不是要他老命嘛,我当官就是为了闹点钱,好家伙你还不让我捞,对不对,所以说呢这是个持续性的活动,我是非常支持,而且我认为远远比刚才支柱讲的“全能神”的这个事情要重要。行,我讲完了。
供稿:赵常青
郭永丰:习近平有胆乘势还人民知情权吗?
如果习李政府开明,首先从即日起,借助《南方周末》宪政梦破的抗议事件,首先开放报禁,让中国十三亿人民拥有充分全面的知情权,这应是习李执政集团最伟大的贡献。根据当前国情,也是习李执政集团轻易能够做到位的。
实际上,这也正好是对习近平上任伊始所强调“以宪治国”的有效落实,比如对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充分落实和贯彻,这也就足够了。
一、晚清权贵情节困扰着中南海。
二、不堪入目的现实让习李执政集团一筹莫展。
三、中共当局远不如晚清王朝开明。
六、习李执政集团能否做到还知情权于民?
五、民主派人士今天的诉求正是当年中共向国民党的诉求。
四、与袁世凯政权比较中共更没有言论自由。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微薄,摄影师王麒小号:一个敢于审视自己肮脏过去的国家是个伟大的国家,而一个没有赎罪感,没有反思精神的国家根本不配谈崛起和复兴。这样的国家如果崛起了,将是整个人类世界的灾难和末日。
很多人告诉我,说中共政权很坏,比法西斯政权残暴无人性,这可以根据中共执政后三反五反以及文革浩劫等运动中可以看出。而在文革之后,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依旧坚守人治传统体制,并且还为了这种体制不惜再让三千万人头落地,中共血腥镇压了八九学运。直到今天,中共执政者依旧拒绝宪政民主政体的阳光大道。时下与以往历史比较,搞宪政,中共不如晚清的慈禧太后;论言论自由,中共不如袁世凯政府;搞独裁专制,中共远胜于蒋介石。习李上任,似乎依旧继承其倒行逆施的全部衣钵,目前还没有丝毫趋向于宪政民主的动作。笔者认为,如果真的不想再继续传统统治了,确实要改革,首先还知情权于民,这才是最为重要的,也最符合国情。虽然开放党禁也很重要,在开放言论后陆续开放党禁,这一定势不可免。
一、晚清权贵情节困扰着中南海。
微薄:旁观者马勇:晚清政治改革不是制度逻辑,而是革命倒逼,因此很难进入宪政。据载泽1906年8月23日密折分析,宪政利于国利于民最不利于官。宪政了,在外各督抚,在内各大臣,其权势总不如往昔之重,其利必不如往昔之优,于是设为疑似之词,故作异同之论,以阻挠于无形,他们以王朝安危张大其词,以改旗易帜政治绑架。
今日中共政改,何不正是这样,仅仅困惑于极少数极个别当朝官僚权贵的非法私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性而被坚强掣肘和制约,致使真政改只能原地踏步而寸步难行。民间呼声和压力却与日高涨,直到有足够大的力量时迫使中共执政当局不得不做出最明哲的抉择。
根据近日《炎黄春秋》网站被消失,《南方周末》的《宪政梦》被破灭,充分证明,中共执政集团仍旧执迷不悟,愚顽难开。当然,作为弱势的属下和民间正义人士,只能把气恼和愤恨撒在其看门狗身上,而绝不可能直接就把矛头指向中共最高当局。在独裁专制社会,由于体制本身的铁板一块,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任何下属的作为和行动,基本都在其上级所许可的范围之内的。所以,任何下属在作出这类举措时,尤其对于自身利益没有丝毫好处且还容易若祸上身时,其作为一定都是按照其上峰旨意执行的,绝不可能参杂个人情感和意愿。
此次《南方周末》的编辑人员、《新京报》的编辑人员与民间正义人士的有力抗议,肯定还是得不到任何进步的效果的,比如对直接作恶者庹震部长的罢免,最多,只能把其平级调到别处去,而缓解一下已经挑起的冲突和矛盾的火候。如果习近平要各打一大板的话,《南方周末》编辑部的责任领导和相关编辑人员可能还会受到什么处分。据报道,及时予以呼应支持的《新京报》已被整顿,声援人士已被强制驱离现场。由于人数极少,力量不够大,这种抗争只能到此为止了。
总之,根据此事件,便可一目了然习李执政集团的全部用心,让其自觉自愿开放报禁绝不可能,力量弱小的抗议也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但却为民智的开启作出了巨大的宣传效应。
二、不堪入目的现实让习李执政集团一筹莫展。
两个微薄:
父亲问孩子:你想当官吗?孩子说:愿意。父亲问:那么你想犯罪吗?孩子说:不想。父亲说:你都当官了怎么能不犯罪呢?孩子说:当官是为民干好事啊!父亲说:那是骗人的,当官就是为了升官发财,一家人淫乐,而公然贪污盗窃淫乱杀人,在我们这个国家,凡是想当官的人都心术不正,你以后别再想着当官了。
【缺少监督的官员是万恶之源】王韶华:《中国的一切丑恶现象都是由官员造成的》:中国的一切腐败、违法、违章、违纪、违规、违宪、枉法、强夺、强征、强拆、涉商、涉盗、涉私、涉淫、贪腐、行贿、受贿、买官、卖官、失职、渎职、失德、失信、失言、失真、失公、失义、失礼等等都是因官员作为造成的!
如此说来,作为不能切实主导中国真政改的习李集团的权贵们,也许在公布财产时,可能比其他已退位的还是执政的权贵的腐败罪恶少一些,但一定都不是很轻,即便按照中共现行法律制度给予其最公正的审判,这些人有可能都是超级罪犯了。否则,就不会有其走狗帮其说什么人民不要把党逼上绝路,否则对大家都没好处。以及张维迎说的,公布财产前对官员应有赦免才能减少阻碍等等。
如此腐败透彻,全都犯罪的权贵集团,绝对是自己拯救不了自己的。虽然习近平大言不惭地说一定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即便他自己就是医生,可连作为医生的他本人都病入膏肓了,还梦想妄图让身患绝症的自己治疗自己的绝症,这有可能吗?
三、中共当局远不如晚清王朝开明。
微薄,张维迎 :【慈禧太后对宪政的理解比现在很多人深刻】我感觉对西方启蒙时代的思想,今天的了解比百年前少得多,包括政治家也一样,慈禧太后对宪政的理解就比现在很多人深刻。她说为什么要搞预备立宪,这是普世价值,如果不搞预备立宪,全世界人不把我们当正常的国家看。
谓贤:的确如是!慈禧在《变法上谕》中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至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器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政之本源也。舍其本源而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耶!
对照现实,微薄,蒋子刚与发明:12月27日,中青报刊文《让新提拔官员公开财产为何更可行》宣称“5年后公开县级,再过5年公开市级。10年后公开省级。直到这种方法用到最高层!经过20年再转为全面实行财产公示。”他妈的18年前就用《财产申报法》忽悠国人!
如此说来,中共执政当局,实际还远不如敷衍塞责推脱立宪的晚清王朝开明。因为:
1、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12月5日,清末立宪派还可以结成组织推动君主立宪。中共绝不允许民间有这种现象出现。
2、1905年,清政府曾派五大臣出国“考察政治”,1907年9月宣布“预备仿行宪政”。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代表人物纷纷响应。12月6日,张謇、汤寿潜等人率先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之后,汤化龙、谭延闿、丘逢甲分别建起湖北宪政筹备会、湖南宪政公会、广东自治会等团体,梁启超等人也在日本东京建立政闻社。
中共虽然在美国大选时经常派人去考察美国的选举,却绝无也宣布“预备仿行宪政”影子出现,甚至把言禁党禁控制得更严酷。
3、1908年8月,各团体以清政府并无实际行动,乃派代表联名上书,请求速开国会、颁布宪法。清政府用查禁政闻社予以打击。
这个有点像习近平上任后所倡导的“以宪治国”一样荒唐,民间还以为真的要实行宪政了。张千帆教授便猛力推宪政改革,《南方周末》也准备发《宪政梦》的刊词,结果全被消灭了。
4、1909年(宣统元年)各省奉命设立谘议局,多由立宪派主持。次年,经张謇发起,十六省谘议局代表齐集北京,仍以速开国会为要求,接连发动三次大请愿。未被接受。
类似这个更不可能产生了。
不过,中共自己的病,自己肯定明白自己不能医治,但还坚决拒绝他人来治疗,也便只有等死了。
四、与袁世凯政权比较中共更没有言论自由。
微薄,往事钩沉话历史:【民国的言论自由】1912年袁世凯善后大借款之事曝光,时任《民权报》主笔的戴季陶发表了那篇著名的《杀》:“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炳麟阿权,杀!”当时这四个人分别是财政总长、总理、大总统和学界权威、革命元老。虽然骂了这么多大佬,戴也只蹲了一天的巡捕房。
对比当朝正关押在牢房中的刘晓波、杨天水、陈卫、李铁、陈西、吕嘉平、高智晟、刘贤斌、贾甲、杨春林、孙不二、许万平等上百民主维权人士,这号称行独裁之实的袁世凯政权,竟然也远比中共开明。
五、民主派人士今天的诉求正是当年中共向国民党的诉求。
微薄,李正曦Sissi:【温故知新】有消息不能报导,有意见不能发表,每天做应声虫,发公式稿,替人圆谎,代人受罪,在老百姓中间造成了“报纸上的话靠不住”的印象,圆谎八年,把中国新闻事业的声誉和地位作践无余;而使我们羞惭的是在这么长的年月中,中国新闻记者竟默认了这种不合理的制度。(《新华日报》45年9月1日时评)
在1945年,中共还未执政时,咋就对当时的统治者如此到位的要求呢?今天的民主人士对完全翻版成国民党独裁专制政权的中共当局这么要求的时候,为何就不行呢?还要遭到残酷打压呢?难道中共远不如早前的国民党开明?
六、习李执政集团能否做到还知情权于民?
据网媒报道,知情权这一概念首先在美国提出。二战前,知情权只是新闻记者的主张和口号,二战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认了知情权,国会则于1966年制定了《情报自由法》,该法规定每个人都有得到其应知道的信息资料的平等权利,1976年国会又制定了《阳光下的政府法》。
在中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形成管理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等事务,同时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而广大公民还拥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同时,中国公民还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所以迄今为止,中国尚未明确对知情权做出规定,但从宪法的已有规定中足以认定该项权利在中国是有宪法基础的。特别是,中国还是《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的缔约国之一,知情权在中国理应得到承认和保护。
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上,已着重强调政府应创造条件让人民拥有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等。可是,在实际落实中,由于体制的原因,却没有丝毫的迹象。自然,加强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是极其重要的。这首先是因为在中国长期以来存在着漠视公民“知情权”,妨碍公民知悉的现象。
在中国,国家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长期以来处于封闭的状态,政府机关往往是内部传达,先内后外,逐步公开,中间环节多、实效慢、范围窄。特别是在经济条件下,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形成政府机关封锁信息、妨碍信息传播的习惯做法。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以下称为《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对于保密事项规定范围过于宽泛,界定的不太具体;加之,法律还授权有关单位和部门在确认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应属何种密级时,可先行或推卸责任,或者为了本部门、本人的利益而将许多本应向公众、至少应向厉害关系人公开的资料列入“内部资料”或将其作为应加以保密的资料开了方便之门。以至于许多规范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规定被作为“内部资料”的形式秘而不宣,公民不知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的规则是什么,无所适从;或者产生纠纷以后,才知道相关部门据以做出相关处理的依据为何。而要查处这些规定往往费尽周折难如登天。
这种现象不符合法治国家的原则,因为政府应以公布的法律进行统治,只有这样才能使公民知道自己的责任所在。另外,公民希望了解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的现实状况如何,而商家也往往迫切需要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等等。但是,以提供公共产品为己任的政府机关却往往因为各种原因,阻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取得这些本应可以取得的资料。
在中国,绝大部分信息由政府垄断着,公众缺乏取得相关资料的有效途径,这些信息资源有时不免成为某些国家机关或者某些个人获取私利的工具,政府对于信息的垄断使得作为社会重要信息的资源无法发挥其应有价值,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经济活动成本的相对增高,同时还易滋生腐败,不利于政府与公众的有效沟通与合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为政者由于体制的原因,将公民视为单纯的被动接受者,“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观念根深蒂固,漠视公民“知情权”的意识在现有体制下绝对挥之不去。
比如笔者被三次拘留一次劳教的待遇,每次被拘留和劳教时,都被所谓的执法机关俨然黑帮团伙悄然绑架失踪,且威胁我的家人不让告诉外界真相,每次出狱后,都是由笔者本人亲自报道外界才知晓。尤其是这最后一次的被劳教,出狱时,竟然不给本人《深圳市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广东省劳教委行政复议决定书》,如此纯粹黑社会化的绑架行为,在二十一的今天,现代中共统治下,还依然有恃无恐,任意妄为,实乃匪夷所思。
最近,据说中共政法委新任书记孟建柱提议废除劳教制度,在一党制下,确实能彻底废除吗?而不是又变相为其它更野蛮的刑罚吧,比如被精神病,被黑监狱,被砍杀等等。
总之,如果不能彻底开放两禁,让公民社会的良性健康培育与发展从现在做起,那么,这首先开放报禁,让人民拥有充足的知情权,通过真正的法治社会培育全社会公民的守法意识,不乱说乱动的良好风气,这是再重要不过的。
根据西方社会几百年的实践经验,以及被封锁网络资料可以看出,真正的谣言,绝对都不会长久的,也经不起任何推敲的,只有事实和真相才是最有雄辩能力的。那么,如果习李政府开明,首先从即日起,借助《南方周末》宪政梦破的抗议事件,首先开放报禁,让中国十三亿人民拥有充分全面的知情权,这应是习李执政集团最伟大的贡献。根据当前国情,也是习李执政集团轻易能够做到位的。
实际上,这也正好是对习近平上任伊始所强调“以宪治国”的有效落实,比如对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充分落实和贯彻,这也就足够了。
可是,习李执政集团有这个胆识切实为十三亿屁民以此为开端,开创缔造永福的突破口吗?笔者认为,这还依然需要民间力量给大力,尤其是那些在现实中切实行动的勇士们,希望社会各界积极踊跃地给予这些人金钱上的有力支持,让更多人都能涌上街头。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那怕是极其微小的,在我们这样的国度,必须只有通过越来越多民众的联合行动,走上街头,给执政当局施予足够大的压力,也许才能实实在在地被讨要回来,否则,只能是痴心妄想了。
2013年1月10日
张辉: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之困境的出发点
一个国家要想成为伟大的现代化国家,首先,它应该是统一的,而不应该是四分五裂的;其次,它应该是独立的,其内政是不受制于其他国家的;第三,它应该是民主的,而不能由一个人或一个小团体决定国家的命运;第四,它应该有一套适合个人发展的政治架构和法治体系。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四个条件中最关键的是后面两个,只要我们国家能实现民主,建立法治,我相信前两个条件也会随之具备。然后,一个伟大的现代化国家将会在不断发展中展现在国人面前,中华民族也将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做出较大的贡献。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民族区域自治的初始目的在于缓和和解决冲突,在少数民族的权利需求与中央政府的主权需求之间寻求妥协的平衡点。但是,由于中国以党国为中心的大一统,即中国特殊的发展方式及其与之配套的附着在一起特殊的政治体制却断绝了自治的可能。法律形式上的大义名分只换取了短暂的平衡,在少数民族群体权利需求的复苏下,两种矢量之间步入碰撞升级的轨道。无论是少数民族群体的权利需求的表达方式,还是中央政府所采取的对应方式,都有步入逐渐强硬化的趋势。从这点看来,民族区域自治的初始目的并没有成功,而是失败了。
解决冲突的路径,首先在于重新理解双方的权利需求,寻求妥协与和解。也就是说,在满足中央政府的主权需求的前提下,如何满足来自少数民族群体的包括族性需求和地域需求在内的权利需求,重新找到平衡点和妥协点。一方面,从其他各国的实践结果来看,满足中央政府主权需求,未必与满足少数民族群体的权利需求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另一方面,作为解决问题的主导者,中央政府需要重新思考政府权力的存在目的,其存在是为了实现对弱者的保护,维护弱者的生存权利,还是为了发展国力和发展经济。进而,重新平衡国家利益优先还是个人利益优先的课题。国家利益不再是绝对的,不包含个体存在意义的国家利益是不存在的。妥协,不再单单是地方利益、个体利益向国家利益的绝对妥协,而且也包含着国家利益向个体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妥协。国家的权力视角如果不改变,就不可能出现对少数民族群体权利需求的足够尊重。在这里,本人想再次强调的是,中央政府的首要出发点应该是对少数人群体的权利实现保护,而不是首先为了平衡矛盾。这两者孰先孰后关系到政府存在立场问题。
解决冲突的另一个路径和视角在于,其必须同时符合现代政治的发展方向。在普世价值全球化的背景下,民主化和自由化向度,以及辅助性原则成为普遍的标准,国家结构形式上的横向和纵向分权成为主流趋势,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在内的国家结构形式的重建,需要符合上述的全球政治的价值取向。进一步而言,在地方自治成为普遍的实现和保护住民个体权利的途径的背景下,解决民族冲突的过程中,中央对地方进行分权成为必然的选择方向。而中国传统的民族区域自治作法中的中央权力优先以及对地方分权要求的打压显然已经不符合未来的政治方向。符合现代政治发展方向的另一个内容是,将解决民族问题纳入到解决中国的政治改革课题之中,将其作为其中的一环,全面进行通盘考虑。这样才能一劳永逸地为民族问题的解决定出基调。
政治是权力较量的结果。建国之初,在全国普遍地实行省的地方制度的背景下,中央政府能给予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自治的大义名分,也是对当地的诉求和力量的妥协的结果。新的政治方向,需要中央政府对地方进行进一步的分权和妥协,这也需要地方的制衡力量的发展。这种力量既来自于地方的实际力量的壮大与利益表达,来自于地方自立、自助的成长,同时,也来自于可以预见的未来政治发展方向的助力。当某种政治取向成为一种趋势的时候,它也同样可以成为一种力量。
一个国家要想成为伟大的现代化国家,首先,它应该是统一的,而不应该是四分五裂的;其次,它应该是独立的,其内政是不受制于其他国家的;第三,它应该是民主的,而不能由一个人或一个小团体决定国家的命运;第四,它应该有一套适合个人发展的政治架构和法治体系。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这几个条件缺少一个,即使一个国家实现了工业化或经济现代化,或者依赖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国民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都只能算作“畸型现代化”,参与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德国和日本就是这种“畸型现代化”的范本。“二战”以后,德国和日本都重新制订宪法,采行宪政民主政体,重新成为伟大的现代化国家。
从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自1949年中共在大陆夺取政权后,应该说上述的第一个条件就不具备,海峡两岸还在分治状态,西藏新疆的分离主义者也日渐活跃。第二个条件只具备一半,表面上中国的内政是独立自主的,但因为台海分治和民族自治地区的乱状而往往受制于人,当然,这多半是统治者自取其辱;第三个条件和第四个条件也不具备,这正是转型的重要任务。四个条件中最关键的是后面两个,只要我们国家能实现民主,建立法治,我相信前两个条件也会随之具备。然后,一个伟大的现代化国家将会在不断发展中展现在国人面前,中华民族也将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做出较大的贡献。
綦彦臣:常委原来不读书
——论中国改革的封建主义性质
早在一九八三年十月,邓小平鉴于“文革”遗祸仍巨,发动整党运动。除了“三种人”受到清理之外,整党中,重点整治的项目之一就是改革政治的受益者多占住房之现实问题,并因此对多占住房者进行了政治处分。整党也因此至一九八四年十月初见成效。而今天“疯房主义”已经不可能靠整党运动而治理,更无法靠网络反腐来消除。所以说,“常委原来不读书”之判断并非别有用心也非轻薄调侃,而是说现有政治制度体系已经失去了领导国家治理暨改革的资格。
引言:薄王事件之后的“之后”
一、历史回顾:封建主义的政治本质
二、疯房主义:封建主义的经济结果
三、国家理论:封建主义的逻辑危机
结语:知性缺憾致“再改革”不可能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引言:薄王事件之后的“之后”
薄左势力在政治上全面垮台,似乎预示着体制力量可以向具有民主性质的政治改革挪动一步。从政治运作技巧角度讲,其挪动的“民主性质”有可能,但要实现一个明确的宪法性导向(如国民党政治的军政训政宪政之“三步曲”)几无希望。这是因为整个制度体系的全部合法性是建立在终极训政主义基础上的,或曰是不同版本威权主义的变换。
就算经达一定程序如全民公决而认可终极训政,仍然可以预见它不可能比处于古典训政即封建主义政治更好。比方说,后者唤回民心以应对危机,或可采取最高领袖的检讨方式,所谓罪己诏是也。尽管前者自己明确现在身处严重危机(如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所云腐败致亡党亡国之虞),仍不肯采取罪己诏方式检讨。一个最具经典的分析例证是薄左势力垮台后,那些曾经高调赞扬它的顶尖政治人物即中共政治局常委,没有一个人出来为此而道歉(新版本的罪己诏)。
一、历史回顾:封建主义的政治本质
有人说过常委制是“集体总统制”[注1]。不言而喻,所谓的集体总统制,在终极训政主义里面是集团皇帝(王权)制,至少是扩大版本的周召共和。薄王事件之后,官控媒体着力清算薄王两人的个人罪错,但绝口不提吹捧重庆模式的责任。即便是在较为开放的微博空间,这也是一个禁忌。比方说,我作为网易博达人提出的此话题已经“被私信”[注2]。在我看来,删帖的自律来自对终极训政主义的本能恐惧,而拒不道歉则是终极训政主义的绝对意志。
另一方面,尽管古典训政有采取罪己诏形式道歉而争取民心的动作,但其非常之罕见,而且这里面也有一个历史心理暗示问题:一旦到了最高训政领袖下罪己诏向全社会道歉的时候,也意味着王朝很快会崩溃。可以故事性检索的历史事件至少有两个:一是北宋的徽宗(赵佶)下罪己诏后,很快成了北方强势民族的战俘;二是明朝的思宗(朱由检)下罪己诏后,很快被内战反对派逼得上吊身亡。
现行政治制度整个体系是更精炼的封建主义,是为终极训政。比如它有民族主义的包装,再比如又有对马克思主义衣钵的诩承。在躲开历史心理暗示方面亦运之有术,比方说,无论是否定“文革”还是否定“反右”,在政治伦理上仍持守“只有平反,没有道歉”的原则,尽管这个原则未经任何公示。
回观中国历史或曰作为文明史的一个体系,封建主义不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注3],而是意识形态里的“宗子维城”观念成为社会治理权力的分配原则。按王国维研究殷周两代制度差异的结论来看,封建主义即“宗子维城”正式起源于周代,即曰:“周人嫡庶之制,本为天子诸侯继统法而设,复以此制通之;大夫以下,则不为君统而为宗统,于是宗法生焉。”[注4]由君统衍生(必然的模仿)而来的宗法制,必然产生一个训政主义社会,“于是便不能如希腊那样,出现国民阶级;因而也不能出现作为国民智能代表的‘贤人’”[注5]。
没有国民阶级,体制外精英被排除在政治治理体系之外,是“宗子维城”政治运行的核心标准,尽管后来有荐举(孝廉)与科举(考试)为其补充。用现代政治视角来看,“宗子维城”就是江山主义与裙带政治,是建立公民社会的最大政治阻碍。递进而言,当今中国反对普世价值的政治主张其政治文化之逻辑支持就是“宗子维城”。现代版的“宗子维城”不仅制造了社会贫富不均,还制造了程度最高的政治不平等暨社会歧视。形象地说,近几年来以“拼爹”为基础的招聘竞争暨事关个人生存质量的竞争,以及以“房叔”为代表的非正当财产权力(而非“权利”)的扩张都是“宗子维城”的现代版。
二、疯房主义:封建主义的经济结果
在以经济体积膨胀为基本标识的改革当中,封建主义经济方面的表现除了不自觉地导致了经济法西斯主义[注6],而且还在财富固化形式上复现了“疯房主义”。
疯房主义,是我发明的一个通俗化政治术语,它旨在指明封建主义政治当中对大规模持续性建设的偏好。比如秦代的阿房宫建设,被后世评论家杜牧指为“五步一楼,十步一阁”、“蜂房水涡,矗不知几千万落”[注7],“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架梁之椽,多女机上之工女”。中国改革以来的疯房主义一方面表现在公共建筑之耗费方面,如政府办公大楼的超奢华,以至左派报纸也愤怒于此而以“民心在变”来警示公权力体系[注8];另一方面,个人对房产拥有的规模如“房叔”[注9]案例繁多之状,成为社会公平大面灼伤的特征。比较疯房主义两方面的特征,后者更能佐证中国改革的封建主义特征。仍引用故事性历史案例,可以见到作为改革成果之一的住房权益,是怎样被“房叔”之类(本质为封建主义分子的阶层占)有了绝大部分之情状。
在封建主义即经典训政里面,权势人物的疯房主义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亚皇权享受。因此,当一些政治罪案爆发后,犯罪人的房产数量即便不是直接罪证(贪贿与霸占)也是道德负面之把柄。在东汉中晚期,外戚暨权臣梁冀与其妻孙寿夫妇之疯房主义表现如此:“冀乃大起第舍,而寿亦对街为宅,殚极土木,互相夸竞。堂寝皆有阴阳奥室,连房洞户。柱壁雕镂,加以铜漆,窗牖皆有绮疏青琐,图以云气仙灵。台阁周通,更相临望;飞梁石蹬,陵跨水道。”[注10]此外,孙寿还是一个杀人犯,重庆事件中薄谷开来杀人案几乎是对孙寿的“历史模仿”。限于篇幅,本文不展开来论述[注11],而简炼地引证晚清案例以便给出一个历史跨度感。在晚清,官商身份的胡光墉如同梁冀一样是典型的疯房主义者,诸笔记类私史记载其在杭州的宅第云:“文石为墙,滇铜为砌”,“以碗砂捣细涂墙,扪之有稜,可以百年不杇”[注12]。其住宅附有特色花园,“所置松石花木,备极奇珍”[注13]。
中国当今社会的封建主义性质由疯房主义来印证,是本文作者所采取的历史通俗化手法。而回归政治资源分配分析,“宗子维城”观念暨传统意识形态衍生出来的新恩荫制度,就是“红二代”薄熙来一类人兴起的基本依托。换言之,薄熙来的超常升擢是一个更广义的“拼爹”结果。重庆事件之后,需要追问的东西还很多,而不仅仅是对薄熙来王立军(尤其王立军)个人品质的口诛笔伐。否则,另外一种版的封建主义必将泛滥成灾!
三、国家理论:封建主义的逻辑危机
现有统治体系存在比他们自认腐败致亡党亡国之虞外的更大危险,那就是即便
“二亡”发生而使诸多现行制度的受迫害者欢欣鼓舞,也未必能使中华民族这个文化共同体解毒于“双重历史性”之贻害。一个需要进行深刻批判的非常恶劣的晚近历史性原因,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思想祸害。在现代国家理论里面,马克思主义是仲裁人模型,即“如果一个社会的阶级力量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平衡,那么国家官僚和一个强有力的政治——军队领袖就可以推行不受资本控制的稳定政策,尽管他们一定会维护资产阶级在经济生活中的支配地位”[注14]。
很显然,中国的改革一方面确实强化“政治——军队领袖”结构并使维稳方面的大量资金投入成为现实,但是,国企再度强大或曰作为改革成果的最大聚拢体它也以积累了弱化国家仲裁人的能量[注15],从而使“新的资产阶级(特指国企系统的管理层)”不仅在经济生活中有支配地位,而且还扩大了社会不公的灼伤面积。因此,封建主义性质的中国改革处于没石头可摸也无力重新选择渡口的境地。因此,国家治理模式形成了表面马克思主义[注16]、实际精英主义的“两乎皮“状态。这种”两乎”皮状态在古典封建主义时期的表现就是意识形态说谎,如西周的“天命不僭”对外言说与“天命不于常”的对内惕励[注17]。
即便是在传统视角下,认可意识形态“两乎皮”状态而企望精英政治带来理性结果(如避免薄左势之法西斯主义掌权),但封建主义性质严重的中国政治仍无法与精英型的国家自治模型要件靠近。因为“统治精英和(或)官僚进行统治”,需要“这两个群体不受外部社会运动、政党或特权群体的控制”[注18]。抽象中国政治案例,结果无疑是可悲的,比方说薄左势力的打黑唱红是如此深刻地影响了顶尖级政治精英,除中共十七届六位常委赞赏重庆模式之外,负责政治精英选拔的部门领导人甚至说“重庆改革为破解中国面临难题提供新思路”[注19];再比方说收入分配改革政策受到国企以及财税利益集团阻击,以至于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大也因此而逡巡不前[注20]。于此,“新的资产阶级”也从特指的国企系统管理层扩展到政府中的财税利益集团,更广及公权力体系中可依靠公权力博取巨额利益的行为人。
更可怕的情况则是国家确实已经特殊利益集团化,完全符合“最强的国家治理形式”——“国家官员以自己的偏好行事,同时统治精英的喜好与社会偏好存在明显差异”[注21]。此种明显的差异在中国社会不仅有底层的“三仇”(仇富、仇官、仇警),而且还有主流意识形态“仇穷”的政治化表达,“新黑五类”(维地异网弱)被认为是美国阻碍中国崛起的工具,尽管此种政治界定受到了良心学者的批判[注22]。
结语:知性缺憾致“再改革”不可能
中国改革起初给人以民主自由导向的模糊印象,因此它很有诱导性生机,而到其封建主义性质完全显露后,改革自然死亡了。结果,整个统治体系陷入“不改革,死路一条;改革,死路数条”的悖论境地,同样的悖论还有“不反腐,亡国;反腐败,亡党”。然而,这些都是较为表层的判断,因为任何改革特别是“自上而下”的改革(转型,变化)依靠的是知性的相对完备。恰恰是改革主导集团的知性不但无相对完备之可能,导致了两种可怕情形:其一,“常委原来不读书”(套化自唐人章谒诗句“刘项原来不读书”),因此才出了六常委吹捧薄左势而又拒不道歉的情形;其二,意识形态“两乎皮”状态愈加严重,因此才出了“十八大报告是马克思主义光辉篇章(文献)”的论断,以及此前理论攻击“新黑五类”的国家言论——它试图阻止人们对自上而下改革的放弃,更不允许选择自下而上方式。
仅以改革的鲜活历史来做阶段比较,也能说明中国改革的封建主义性质以及其已经死亡的情况。早在一九八三年十月,邓小平鉴于“文革”遗祸仍巨,发动整党运动。除了“三种人”受到清理之外,整党中,重点整治的项目之一就是改革政治的受益者多占住房之现实问题,并因此对多占住房者进行了政治处分[注23]。整党也因此至一九八四年十月初见成效。而今天“疯房主义”已经不可能靠整党运动而治理,更无法靠网络反腐来消除。从最简单的史鉴学问上讲,顶尖级政治精英不仅没法拿文化共同体的历史积淀做镜鉴,就是其本党的历史也不能成为其镜鉴。所以说,“常委原来不读书”之判断并非别有用心也非轻薄调侃,而是说现有政治制度体系已经失去了领导国家治理暨改革的资格。
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完稿于含溪轩书房(新),小城泊头。
注释部分:
[1]“集体总统制”的提法出自胡鞍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可见中国经济网2012年7月3日转刊《人民日报·海外版》文章,“胡鞍钢:政治局常委制度比‘个人总统制’更民主”。
[2]2012年11月24日(17:36:07),我在网易微博(http://t.163.com/sihoen)发帖:“六大常委挺薄,薄倒了,为什么没一个检讨?”微博管理员(17:14)告知我:“已被删除。给您带来不便,表示歉意。”
[3]“郡县”与“封藩”孰优孰劣的讨论是个伪问题,至少来说,是确认皇权统治为必然前提之下的讨论。不过,一些经典性文献还是可以参考的,如唐代柳宗元《封建论》,再如明末清初的顾炎武《郡县论》。现代文本可参见《诸子百家名篇鉴赏辞典》(未署编者,只有撰稿人名单),P757-763以及P 996-997;辞典版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4]参见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转引侯外庐、赵纪彬、杜国庠著《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P35;侯赵杜著版本:人民出版社,1957。
[5]同[4]之侯赵杜著,亦P35.
[6]关于“经济法西斯”问题的学术解析,可参见拙文,“增长作为新宗教——经济法西斯的政治哲学含义”,载于《零八宪章》月刊2011年11月16日;或见我的网易博客http://sihoen.blog.163.com,2011年11月19日。
[7]“蜂房水涡”之义是因建筑群落依山而形,给予人们的观感像蜂窝也像水流中的漩涡。“蜂房”最为形象,本文作者所创“疯房主义”一词当中的“疯房”是其谐音。
[8]参见《环球时报》2012年12月13日社评,“民心在变,济南政府大楼丑美翻转”,第15版〈国际论坛〉。该文说:“济南市新政府大楼龙奥大厦被网传37万平方米,造价高达40亿元,并被称为世界仅次于五角大楼的‘第二大单体建筑’。这成了舆论中政府形象的新危机。”
[9]“房叔”现象缘起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拥有总面合计7200平方米房产的具体案例。可参见网易新闻2012年10月10日转刊东方网消息,“广州番禺城管官员一家被曝有21处房产”。
[10]参见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上卷)之《列传第四十二·梁统·附玄孙冀》,P503-508(在P505);范著版本(现代):岳麓书社,1994(上下两册,统一页码)。
[11]感兴趣者可参见我的博文,“权臣之妻杀人亦偷情:一次反腐导致朝廷缺人而无法办公”,网易博客同[6],2012年8月11日。
[12] &[13]参见周怀宇主编《贪官传》,P498(全文,“托庇官场的暴发户胡光墉”,P489-506,作者:欧阳跃峰);周编版本: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
[14]参见帕特里克·邓利维与布伦登·奥利里合著的《国家理论:自由民主的政治学》汉译本(欧阳景根、尹冬华、孙云竹译),P168;尹孙译版本: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原版Macmillan Publishers Limited,1987。
[15]最新的事例是收入分配改革政策出台再次延宕,国企体系统是最大的反对者。参见网易新闻2012年12月17日转刊汉网(武汉)报道,“媒体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因利益集团博弈再度延期”。
[16]参见求是理论网2012年11月11日转刊新华社11月10电稿;“十八大报告是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
[17]通俗化解析暨批判可参见拙著《中国人的历史误读》,P171-181(第五章〈技高一筹的治术〉之第3小节,“西门豹比孔丘玩得高”);拙著版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
[18]中国新闻网2011年4月19日转刊《重庆日报》报道,“李源潮:重庆改革为破解中国面临难题提供新思路”。
[19]同[14],P130。
[20]同[15]。
[21]同[14],P131。
[22]参见中华论坛(http://club.china.com)2012年8月5日转帖文章,“袁鹏的启蒙老师湖北大学张镇强就新黑五类说点心理(里)话”(转帖者:灭门鬼斧,网名)。
[23]如《人民日报》1984年10月16日报道山西雁北地区整党消息,其中“纠正违反规定建房分房的歪风”一项说,“八十七户严重违纪建的房收归公有,一户被没收,有二十四人受到党纪处分,两人被依法逮捕”。引自肖今编《整党大事记(1983.10-1984.10)》,P177-178;肖编版本: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该小册子还有军队整顿住房问题的记载,如乌鲁木齐部队“已有九十七户退回了多占住房”(新华社,1984年1月8日),再如兰州部队“师以上在职干部超标准住房,占两处以上住房的已基本按规定退出”(新华社,1984年1月12日)。
勾稽资料,对比现实,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早暴出当下疯房主义事件的地方恰恰是山西(即当年整党中处理住房问题比较成功的省份),有报道(2010年6月10日,央视)说山西的一个科级小官在全国拥有35套住房。
秦永敏:社会生活的最高价值是正义
——兼谈真理问题
对社会生活政治生活来说,不追求真理不行,“以其昏昏”岂能“使人昭昭”?但是,光追求真理也不行,因为“对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正确或者相对正确的认识”,可以用来为善,也可以用来为恶。
社会生活的最高价值是正义,也只能是正义,只有正义,才能使“一切人随时随地得其所应得”,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每一个人都有可能获得人生的最大幸福,整个社会也才会有长治久安,才会有和谐可言。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注:本文为秦永敏先生《简论社会正义》的第一部分
作者前言(导论):
近现代欧美政治学流派大都高度关注社会正义问题,因为对于社会生活来说正义问题无所不在。不过,马克思主义却是例外,它的理论虽然也可以推出一点它的正义观念体系,却并不是他们自己阐发的。
现代中国思想家关注正义问题的却不多,在我孤陋寡闻的视野里很少有这方面讨论。不过,相反,中国的传统文化却并非如此,比如中国文化的主体儒学就“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
虽然儒学是小农文化时代的产物,不足以解决当代世界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人类文明不是无中生有横空出世的,而是依靠世代的积累和历史的飞跃两种形式发展起来的。积累是基础,飞跃是质变,没有积累基础,不可能发生本质变化。尽管儒学对商业文明的产生没有什么直接正面作用,但是从世界历史进程来看它也是商业文明的基础。
当代商业文明的理论是欧美各国思想家确立的,普世价值也是欧美各国的思想家确立的,这些理论和价值观当然适合于全人类,但是,它们缺少一点“中国特色”,则是不争的事实。“中国特色”不能成为和普世价值对抗的理由,否则它就不是特色而是例外。但是,没有“中国特色”,则是中国没有为它做出贡献的表现,堂堂中华文化,号称上下五千年,对现代商业文明理论和普世价值毫无贡献,难道不是炎黄子孙的悲哀?
所以,从中国人、中国文化的角度研究正义问题,阐释普世价值,对于中国人来说应该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就企图从中国的传统文化主流——儒家思想的正义观出发,来看看中国文化是否可以视为普世价值的一个重要来源,或者说,看看中国传统文化是否和举世的农业文化一样,能作为现代商业文明的前驱,是否和普世价值存在内在的历史性的对接关系。当然,这不是本文的重点,本文的重点还是阐释社会正义问题的基础理论。
鉴于社会正义问题对于政治的极端重要性,本人在长期的社会政治活动中一直没有停止这方面的思考,1998年为冲击党禁坐牢后,就把这方面的心得整理成了《论正义》一文,大约几万字,但是因为刚受到严酷打击,精神上还处于一种十分亢奋的状况,这样,立论不免受情绪影响,因而愤激有余而学理性不足,言辞上非常犀利,理论的论证乏力。经过近十年以做学问度日的牢狱生活,回头来看,已经对入狱之初的这篇论文极不满意。这样,又花了很长时间搜集资料,思考疑点,整理体系,重新撰写了体系粗堪完备的《论社会正义》,该文约十万字。可惜,在我离开汉阳监狱时,这个文稿和其他近两千万字的文稿一起被汉阳监狱副监狱长赵江利指挥二三十个武警特警抢走……
重返社会后事务繁忙,何况三天两头被抓捕,这样,想再从学理上深入考察这个问题并且重新搜集资料然后重新写出来是不可能了,另一方面,要让自己这方面的苦心孤诣完全付诸东流,却也实在于心不甘。这样,只好采取折中方式,将从前研究的要点,或者说核心思想表达出来,这样,就有了以下作为从前的研究得到的结果的核心思想介绍的正文。
一 社会生活的最高价值是正义
——兼谈真理问题
鄙人作为“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新中国公民”,从小受的是“追求真理”的社会思想教育,仿佛只要有了真理,社会上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人类最美好的理想”就可以实现了,为此,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为民主墙坐牢时,还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对真理问题的理论探索上,并为此专门撰写了长篇哲学论文《论真理》(有幸保留了下来,目前可以在我的文集中见到,有意者请在以下链接的本人文集中查找:http://blog.boxun.com/hero/qyming)
但是,真理果真能够从理论上解决好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全部问题吗?
我们知道,纳粹德国拿战俘做人体试验是为了科学,也就是为了追求真理,侵华日人拿中国人做细菌研究也是从事科学研究,是为了追求真理,世界上研究用什么方法害人的事太多了,他们都是在追求真理!然而,大量的追求真理的活动都极其危害人类,这些活动也就不能不受到广大正义之士的强烈谴责。
在当代,自然科学高度发达,“科学无禁区”的至理名言相应的过时。许多科学研究不能进行就是不能进行,比如用遗传工程拿人和动物杂交,比如一些可能毁灭人类的化学和微生物学研究。道理很简单,科学研究、真理探索必须服从人类社会的生存伦理乃至自然生态的生存伦理。
由此可见,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比“追求真理”更重要的事情。
长话短说,真理是认识论领域里的问题,它只涉及工具理性,它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比工具理性、既比真理更重要的,则是价值理性。真理当然重要,也当然为社会生活所需要,但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更重要的问题是有益还是有害于每个个人的利益和由此组成的人类社会整体的利益。只有有益于人类社会每一个个体以及相应的有益于全人类整体的利益,也就是善,才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
善,就其普遍意义来说,就是既符合个人利益,也符合他人利益和所有人的利益,或者在符合个人利益的同时不违反、不危害他人的利益。
众所周知,政治就是治理众人之事,社会就是众人的日常生活。
日常生活中,每一个个体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则是我们每一个人作为人存在的最基本的内容。因此,政治活动的本质,应该是让每一个人的本分都得到尊重和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主张“真理至上”,一味强调“真理的追求”,就像《列宁在十月》里他对找他“寻求真理”的人所说的那样,“有贫农,有中农,还有富农,你要的是哪种农民的真理”,大家都把自己的本位利益当做真理去追求,而无视他人的利益,无视社会的整体利益,这个社会还可能和睦相处,大家还能相安无事吗?
显然,在社会生活中“真理至上”,只能是统治者的当前利益至上,因为它们对决定社会利益分配最有决定权。相反,如果要让每一个人的本分都得到尊重,那么,就是在不平等的社会里,国家也必须拿出一种方案来,以制度的形式规定社会上不同人的本分是什么。以制度形式规定全社会一切成员的本分,就是普遍正义的基本表现之一。
在制度规定的正义之外,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一般抽象的普遍正义的存在,它更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这一点可以从纽伦堡审判中提出的“更高法”原则见出,那就是人类的良知高于一切制度和法律。
正义是善,是善里最重要的内容,虽然善行可以高于正义,超过正义,但是,正义却是善的主体和基础,如果连正义都无法保障,而只是例外的给与一些善举,那种善很难不流于伪善。
说白了,真理是认识论领域的问题,只能解决对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的认识正确或相对正确的问题,并不能解决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普遍福祉问题。
对社会生活来说,真理当然也并非不重要,因为不能正确或相对正确的认识客观事物,也就不可能有文明繁荣发达的现代社会和相应的社会科学。
但真理在社会领域的价值也仅止于此,它必须服从善,服从正义。
正义则是社会哲学问题。
只有正义准则,才能解决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普遍福祉问题。
善和正义必须以求真为基础,否则就是伪善、伪正义,或者非善非正义,但是,基础毕竟只是基础,没有上层建筑,基础就没有意义价值,所以,在社会生活中,在社会科学中,在一切涉及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地方,只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谈“为真理而斗争”,只谈“科学发展观”这些工具理性,是完全不解决问题的,至少是不解决根本问题的,有时甚至是在为邪恶开道。
善和正义也不能混为一谈。
善包括正义,但是有比正义更加广泛的内容。
正义是保证人得其所应得,不多不少,恰如其分。
善往往超出这个范围,第一是做出利他人、利社会的无偿奉献,和高尚、崇高行为联系起来,第二是给地位低下的人尤其是处于危难冻馁中的人以实际利益,和仁慈、怜悯联系起来。在这两种情况下,奉献或者施予者拿出了超乎本分的东西,接受者则得到了他本来不可能得到的东西,一般都被视为善行,是善本身的体现。
但是,这些情况都是例外,都是特殊,都不是关乎每一个社会成员时时刻刻的切身利益的事情。
任何追求崇高的人都不可能时时刻刻做崇高的事情,他们同样要过平凡的日常生活,任何仁慈善良的人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去施舍,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还必须开辟财源,否则有一天他们自己也得去接受施舍。此外,接受施舍、救助虽然能缓解一时的燃眉之急,甚至得以重获生命,但是,谁又愿意永远处于被施舍、被救助的可悲状态呢?处于这种状态总是意外、被迫、无奈的事情。所以,这些善行虽然看起来往往超出了正义范围,但是,它们并不是人们生活的常态,永远是例外、是特殊、是必要的补充。
正义是什么?
正义是一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它要求的是随时随地使每一个人得其所应得。
谁都知道,人是生来就有对自由的绝对需要的,这种自由的首要用途则是追求幸福,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能在自由自在的生活获得相对幸福的生活,除非他们的生活受到非分的限制,或者遭到意外的厄难,才会脱离这种正常生活的轨道,从而处于需要救助或者施舍的状况。
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对自己的切身利益高度敏感,任何时候,无论精神上、生理上、物质上受到任何侵害,或者仅仅是受到不平等、不礼貌对待,就必然感到痛苦,只要可能,就必然会努力改变这种情况。在只讲“真理”的社会里,强势力量总是不顾部分人或者大部分人甚至所有人的感受,强行按自己的意愿办事的,往往不论怎么危害其他人的利益都满不在乎。在这种社会里,绝大部分人总是免不了生活在痛苦、至少是不愉快、不满之中,因此,只要有可能,就会怨声载道,就会怒火爆发,甚至会反叛、起义、暴动。
显然,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来说,获得自己的应得的需要,比起获得救助或者施舍的需要,所占的比例要大千百倍。因此,正义不仅是善,而且是最重要的善,对日常生活来说,它虽然只是要求获得本分,却是我们每一个人和他人相处、或者在社会中生活,所最最需要的。进一步说,虽然任何人可能都有需要某种施舍和救助的时候,但是,那不仅是例外,而且是我们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相反,获得正义,即随时随地得其所应得,则是我们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须臾难离的。
与此同时,正义,作为全人类和每一个个人随时随地得其所应得,是每一个人的本分,不给就是为恶,给了也不是为善——不论这种应得是多是少,是收获还是惩罚。比如,昭雪冤案,福利救助,这些在从前被视为慈善事业的工作,在人权至上的时代都是被给予者的本分,与此同时,古代的杀人偿命,当代的战犯审判,也都是被给予者的本分。但是,每个人的本分更多的表现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那就是由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各有关权利的人权公约之中,比如人身、言论、通讯、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等公民权利以及其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当然,这是指商业文明发达的今天。
在古代,原则上说正义有两种彼此有很大龃龉的方面,从正统观念来说,应该是指制度、法律、礼制、风俗习惯规定的待遇,从民间来说,则可能还另有一套江湖规则作为对立面的补充,因为在农业文明等级秩序下的制度法律的不公平性,决定了下层社会在可能的时候一定会反抗,并且提出一些和官方相对立的正义准则。
从商业文明来说,由于“公平交易、意思自治”的市场化生活所决定,它使一切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明晰化、简单化了,那就是等级身份只是一种临时角色,而不再是与生俱来、无法改变的硬性规定,相反,大家都会因情景不同而成为买者或者卖者,因而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规则的制定就出现了和古代农业文明社会完全不同的情况,那就是全社会必须有统一的正义原则,而且只能有一种统一的正义原则。这种统一的正义原则就是人权原则——对一切人实行统一而且同一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原则。
这样,依照人权原则制定的制度就是实现普遍正义的保障,也是通过制度保障来保障“全人类和每一个个人随时随地得其所应得”。当然,金无足赤,纯金只在理论上存在,同样的,制度再圆满完善,也只是一种规范,现实社会中,不能得其所应得的现象永远大量存在,无论用多么完善的补救措施也无法避免。但是,这和制度本身非正义问题造成的制度性的非正义现实的大量存在,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比如,美国也有辛普森案那样的明显错案,但是,这和中国有数以千万计的访民、冤民可以同日而语吗?。
应该说,现在我们已经清楚了真理和正义二者的作用和区别。
真理是认识论领域的问题,只涉及工具理性,无论对其持什么观点,总之无非是“对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正确或者相对正确的认识”。
正义则是社会生活领域的问题,它以工具理性为基础,涉及的是价值理性,其原则是“让一切人随时随地得其所应得”。
对社会生活政治生活来说,不追求真理不行,“以其昏昏”岂能“使人昭昭”?但是,光追求真理也不行,因为“对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正确或者相对正确的认识”,可以用来为善,也可以用来为恶。
社会生活的最高价值是正义,也只能是正义,只有正义,才能使“一切人随时随地得其所应得”,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每一个人都有可能获得人生的最大幸福,整个社会也才会有长治久安,才会有和谐可言。
人类社会生活是飞速发展的,利益的分配关系永远处在动荡、变化中,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没完没了层出不穷,因此,正义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的解决,无论从哪个层面说,都会伴随着人类生活的始终。
欧阳小戎:宽容略论
作为近、现代欧洲极端思想的一支,共产主义堪称是各种极端思想中的最强力者。极端主义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这个社会上,真理只有一个,凡不符合真理标准的,皆为敌对,且应当被消灭。
真正的宽容,是人们对待相互间不同之处的一种理性态度,是不同理念、不同身份、不同行为方式、不同脾性的人们之间的相互认同。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关于宽容,史上先贤们曾有过不少论著,诸如房龙、洛克、伏尔泰等现代理念的奠基者们。我们有理由相信,宽容系人类现代文明不可或缺的基石之一。然而在中国传统中,这一概念并不清晰,我们的传统并未在此领域做出过深刻的探讨。它往往被曲解成“宰相肚里能撑船”、“唾面自干”式的的城府;或者“大人不计小人过”式的,以容忍他人错误来证明自己的涵养。
真正的宽容,是人们对待相互间不同之处的一种理性态度,是不同理念、不同身份、不同行为方式、不同脾性的人们之间的相互认同。它不是为了一个别的目标,将眼前的分歧搁置;或者某种带有道德色彩的个人涵养;更不是为了图个表面和气不翻脸而合稀泥。尽管在现实中,宽容这一概念的内容非常复杂,人们在很多时候可能因为某一个方面的相互认同,进而在其它方面达成相互认同,比方说:两个曾经坐过监狱的政治犯,他们相互之间可能存在天差地别,但是这种身份的相互认同具有强大的力量,足以令这两个人在其它诸多方面达成认同。或者一个支持民主的人和一个反对民主的人之间,他们在其它方面虽然有可能具有很大相似性,但是理念分歧却极大程度地阻碍着他们在很多领域达成认同。
此文中,笔者仅试图与诸君共同探讨的“宽容”这一理念,意义相对狭窄,甚至可以说是极狭窄的,即:理念的宽容。但笔者认为,这种狭窄意义上的讨论,足以使我们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触类旁通,因此,涉及身份、脾性等等其它方面,我们暂时不加论述。
宽容应该是一种深刻的理性行为,而不是简单的情感忍让,更不是庸俗的功利及人情世故考量。既然我们认为宽容是一种理性,那么首先要做的是找到这种理性的基点,于是我们简单地做一个模型,来试图解释这种理性。
假定有甲、乙二人,他们在某一问题上存有分歧。此时,应当存在四种状况:二者皆正确;二人皆错误;甲正确、乙错误;甲错误、乙正确。
我们发现,大部分的不宽容,来源于当分歧发生时,对分歧错误的、或者说是非理性的态度。中国原本是一个几千年传统的封闭宗法社会,在宗法社会里,存在一个不可侵犯的伦常体系,并且它会逐渐演变到以伦常取代真理的程度。对真理的探索日益衰微,而对伦常的拥护日益狂热,这是所有宗法社会演变到其后期的必然。显然,这种传统里很难产生出真正的理性。经过短暂且有限的开放之后,中国社会很快又为共产主义的洪流所淹没。作为近、现代欧洲极端思想的一支,共产主义堪称是各种极端思想中的最强力者。极端主义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这个社会上,真理只有一个,凡不符合真理标准的,皆为敌对,且应当被消灭。
二者的共同作用下,导致在今日以及过去数十年之中国,以非理性态度对待分歧,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性思维方式。这种习惯性的非理性,不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一族群所独有,而是整个社会所共有。尽管这种非理性态度把控着思维模式的主流,但回到或曰重新发现理性,仍旧是我们今日所追求的目标,以及文明向前发展之必然。
在我们的模型中,那种习惯性的非理性,使人们无视——要么是认识不到,要么是下意识地忘记——了前两种状况,即双方都正确或者双方都错误的状况。尽管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这两种状况才是多数。当我们的观念中只剩下你对我错,或者我对你错这两种状况时,理念的不同自然会发展成为理念的冲突。这样的非理性思维方式意味着:只有一个观点是正确的,而其它都是错误的。它继续向前发展,人们的选择也只剩下两种:击败对方进而树立自己的权威,或者承认自己的错误而臣服于他人。
当我们抛弃那种非理性的思维惯性,而将前两种状况也囊括进来时,局面很快就变得豁然开朗。
首先我们会发现不同的观念之间完全有可能并存。不同观念在现实中的存在,在很多时候是因为切入的角度不同,或者是因为它适合不同的人或不同的族群。在面对同一个问题时,选择何种切入点,可能对某人或者某一族群并不合适,而对另一个人或者族群却是得体的。譬如有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衣食住行?”有人主张应当吃得讲究,穿得体面,住得宽敞之类。而另一部分人则倾向于节俭。这两种看似相互否点的观念,实则并不相互否定。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切入,并适合不同的人。真正需要讨论对错的,不是这两种观念本身,而是它们是否切合了环境。一个没有什么经济实力的人整天价讲排场,肆意挥霍;或者一个腰缠万贯的人铁公鸡般一毛不拔,这才会成为问题之所在。因此反过来的推导变得非常简单,不同的观念之间也完全可以共同检讨。当不同观念相互呈现在对方面前时,在很多时候,也同时意味着双方都从对方那里得到了一个新的切入点,双方都很有可能因为对方的存在而使自己变得更开阔而深刻。
另一个重要的发现,就是一方的正确和另一方的错误,这二者之间没有了相互的因果关系。当分歧发生时,证明自己的正确,并不能成为证明对方错误的证据;反之,证明对方的错误,亦不能成为自己正确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正确和对方的错误,是完全独立的两个进程。在不同观念的碰撞和交流中,也许会存在一些相互否定的因素,但这种相互否定仅限于局部而非全盘。就同一个问题,甲提出某一观点,而乙提出另一种不同观点。甲思考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纰漏和错误,正好在乙的思考过程中被提了出来,这丝毫也不能证明甲错乙对,因为很有可能乙的纰漏和错误同样也出现在甲的思考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即便甲的观点完全被推翻,乙的观点是否中肯仍然需要被证明。或者乙的观点完全被证明是正确的,也推导不出甲就错了,他也许存在纰漏和错误,但从他的切入方向依然有可能通过进一步矫正和补充而达到完善。这便是交流的意义。
在此,我们已经对“宽容”这一理念在某种狭窄意义上做了一番简单论述。在这种狭窄意义上,它并不复杂,只需我们站在简单的常识和基本理性基础上,便可到达。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我们上述的论述仍有诸多值得深刻挖掘之处,愿与诸君更进一步探索它的实质,感谢读者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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