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4日星期六

零八宪章月刊 第65期




《零八宪章》月刊   总第65
201331日出刊

主编:卫任泉
编辑:《零八宪章》编辑部
《零八宪章》论坛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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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月刊(总65期)
    

 
王岐山的常识性错误!

王岐山不是向别人推荐《旧制度与大革命》吗?可是,“决不容许”的“王氏命令”证明他根本就没有看懂《旧制度与大革命》,王岐山如果真正弄懂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经验教训,他就绝不会在当代中国问题上妄自发出“决不容许”的“王氏命令”!
如果一味抵制民主,一味遵循“绝不容许”的“王氏命令”治理下去,则无论执政党还是整个权贵集团都将在“旧制度”的哀嚎声中迎来伟大的中国“大革命”!

《零八宪章》

严肃声明
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释放狱内良心人士!
——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
《零八宪章》论坛

“零八宪章论坛”郑重声明:
第一,全国人大必须抛弃李鹏、吴邦国之流的工作路径!李鹏、吴邦国之流必须对自己阻碍国际人权公约批准的恶劣行径向全国人民作出检讨!
第二,全国人大必须迅速批准中国政府已经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督责中国政府依据该公约贯彻执行。
第三,作为落实宪法和尊重人权的先期措施,全国人大应督责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刘晓波、高智晟、许万平、郭泉、刘贤斌、陈西、陈卫、朱虞夫等因言获罪的狱中人士,以实际行动推动整个国家的人权保护和尊重。

公民论坛
团结一致,互相支持,争取公民权!
——北京2月“公民聚餐”会发言纪要
供稿:赵常青

223日是2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按照惯例,这一天是同城公民聚餐的日子。当天晚上在北京某饭店包间,来自北京、上海、河北、吉林、陕西、山西、河南、江苏、辽宁、广西的60多位人士进行了聚餐活动。饭毕,大家分别作了自我介绍,并围绕“两会”和人民代表制度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参加聚餐的人士有访民、学者、律师、维权人士、媒体人,包括蒋绥民李焕君、徐香玉、欧阳劲、丁家喜、许志永、朱金娣、徐崇阳、彭剑、赵常青、宋泽、李宇、张欲晓、韦开珍、李冰、沈金宝、苏翼等等。

蒋绥民:我们要有抗争的意识,不能屈服!
蒋绥民:80岁,老右派人士。本文是蒋绥民先生在2月公民聚餐会上的发言

(“零八宪章论坛”首发,欢迎转载)

许志永:评十个最好和最差的人民代表

赵常青:我们必须要为改变这样的选举制度而努力!

常玮平:我们再不自救的话,这个社会就完了

雁南飞:齐心合力促进制度的改变!

本刊首发

从将“骂娘”当作“强奸”的荒谬来看刑法第105
作者:王德邦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任自元·陈卫·刘霞
——兼记茉莉花事件两周年
作者:王金波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正义与伦理、制度 、法律、道德、风俗习惯的复杂关系
 ——简论社会正义(四)
作者: 秦永敏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刘逸明:春晚为何成了溜须拍马大舞台?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魏强:权力注定要被关进笼子么?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公告天下
茅于轼、秦晖、戴晴等公民建言:
呼吁全国人大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 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改革论坛
             
向一切为了中国民主宪政事业而努力奋斗的先生们致敬!

——《零八宪章》论坛
 
袁庾华:自由派和毛派共同维护了权贵集团的稳定
秦晖:改良未必更和平

宪章论坛
刘军宁:国人们已经开始向中国的政治制度要自由了
王德邦:中国开明改革派能否避开再次成为顽固势力的刀祭
马云:“北京雾霾我特别高兴 特权阶级没特供空气了”

精彩时评
央视前副台长:
百姓还很苦 近5年春晚却在拍马屁(节选)
新华社评怒斥“两油”如李天一:别再娇惯垄断大佬们了
应学俊:前苏联“男儿”都上哪儿去了?
郑和朋:申纪兰12次连任代表是中国的不幸!


 
王岐山的常识性错误!
《零八宪章》论坛

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里,王岐山曾经有过一些比较好的口碑。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前期,他就因为对经济改革问题的研究,而与翁永曦、朱嘉明、黄江南等人共享“改革四君子”的美誉。从九十年代中后期到本世纪初,王岐山因为在广东金融危机、北京非典危机等重大事件中的表现而被冠以“救火队长”的头衔;去年11月中旬升任政治局常委后不久在与学者进行有关反腐问题的座谈会上,还向大家推荐托克维尔的学术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更增加了王岐山本人的“含金量”。加之他出任中纪委书记后,加速对一些腐败案件的处理,使得社会舆论对王岐山似乎表现出比较好的认可度。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有着“良好”口碑的王岐山在前不久举行的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公开在《工作报告》中说什么:“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乍一听,这话似乎说得很有道理,在中共官僚体制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一种通病,“好经”被“歪嘴和尚”错念、不念的情况时有发生,正所谓“政令不出中南海”。这种疾病作为“老大难”,亦令“中南海”头疼不已。新一届中共领袖集团面对“胡维稳”时代留下的烂摊子,要想树立自己的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在此情况下,新官上任的王岐山便桌子一拍,声色俱厉的喊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并强调各级纪委检查机关要“严肃查处”此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毫无疑问,王岐山在这里犯了常识性错误了。

从人权的角度观察,“决不允许”的“王氏命令”严重违反了“言论自由”法则。
言论自由是一种最基本的人权,是人类最为宝贵的权利之一,任何人都有自由表达思想的权利。也因此,早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所颁布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就明确规定:“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19481210日,由联合国大会批准公布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196612月由联合国大会批准公布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对“言论自由”做了权威解释,该《公约》说:“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1998105日,中国中央政府(国务院)已正式签署该国际公约,尽管李鹏、吴邦国先后把持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不予批准,但该项国际人权公约的普世权威性是毫无疑问的。更何况,中国政府自己制定的《宪法》对于“言论自由”也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既然《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公约》和中国宪法都明确规定了“言论自由”法则,那么王岐山的“决不允许”言论就是对“言论自由”之人权法则的公开侵犯。我们认为,任何国家公民,哪怕其身份是共产党员或共党官僚,都应该享有“言论自由”之普世人权,这其中当然包括任何人都可以“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从法治和宪政的角度去考察,“决不允许”的“王氏命令”也是站不住脚的。
早在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在“序言”部分强调:“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十四年前,“以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就已经写入宪法。习近平“转正”后,在三个多月时间里已经多次谈到落实宪法、以法治国的重要性。他在去年124日的“宪法日”讲话中说:“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时隔不久,在今年224日的讲话中再次谈到:“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由此可见,无论是宪法序言还是习近平讲话都强调了宪法、法治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而现行《宪法》不仅在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且还在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另外,《宪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根据前述《宪法》规定,任何国家公民不仅有权“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仅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而且“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想必在中共官场混了几十年的王岐山不会不了解前述宪法规定吧,想必王岐山不会不了解习近平有关宪法权威性的讲话吧,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却又公开发出“决不允许”的“王氏命令”,这又是在蔑视什么呢?是蔑视宪法还是蔑视习近平?还是将《宪法》和习近平一块当做“洗澡水”泼出门外呢?
   
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观察,王岐山的“决不允许”命令更是大错而特错。
“王氏命令”的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是:“中央”掌握真理,“中央决定”是绝对正确的。因为有了这样的逻辑前提,王岐山才会发出“决不允许”的“王氏命令”。如果此前的经验历史证明“中共中央”确实一贯“伟光正”,一贯掌握真理,一贯“OK”,我们也不反对“王氏命令”,甚至我们也会劝说芸芸众生像倪萍、申纪兰那样“不添乱”、惟命是从。但悲剧在于,一部中共中央的历史就是一部中国人民的灾难史。尤其是中共建政后,中共中央所犯下的罪责更是屈指不尽、罄竹难书。反胡风运动、反右派运动、反右倾运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四清、社教及至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这哪一项运动不是“中共中央”的决策!哪一场运动不饱含着千千万万国家公民的冤屈血泪!
也许有人会说,那些都是毛泽东时代发生的事情,是“老黄历”了,改革开放时代就不一样了。客观地说,“改革开放”确实让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绝对极权和普遍贫困,民众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屈指细算,“中共中央”在“改革开放”时代所犯下的错误和罪责还少了吗?79年的民主墙运动、89年的学生民主运动、90年代的民主组党运动和法轮功活动、本世纪的《零八宪章》运动及“茉莉花革命”,哪一次不是“中共中央”决定镇压的呢?哪一次镇压不制造出震惊世界的人权悲剧和政治冤狱呢?更何况90年代多如牛毛的农民税费摊派、跨世纪的下岗洪流、新世纪的“圈地运动”以及官场的恶性腐败、社会的两极分化、权贵集团的恶性膨胀……这哪一种丑恶现象不是在“中共中央”的政策主导下完成的呢?彭德怀、刘少奇、张志新、林昭、遇罗克、六四死难者、法轮功死难者以及潘群英、杨佳、唐福珍、钱云会、钱明奇、李旺阳等等国家公民又哪一个不是“中共中央”决策下的牺牲品呢?更何况在“中共中央”的指使下,刘晓波、高智晟、郭泉、许万平、杨天水、刘贤斌、陈西、陈卫、朱虞夫等等良知人士依然被关押在监狱中……这一系列的历史事实都证明,王岐山的臆想前提是靠不住的,自吹自擂的“伟光正”是靠不住的,自以为是的“中央决定”也是靠不住的。

“靠不住”了该怎么办?当然要依靠广大国家公民的不懈努力和抗争。王岐山说:“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我们要说,王岐山错了,你那种“一言堂”无非要表达的是维护中共中央的专制独裁嘛。如果按照“王氏命令”走下去,毛泽东时代就不应有彭德怀、张志新、遇罗克、林昭等人的英雄抗争;如果按照“王氏命令”走下去,争民主、争人权、反摊派、反腐败、反血拆、反“维稳”都是不对的。然而,实践证明,张志新们是对的;实践证明,反官倒、反腐败是对的;实践也同样证明,争民主、争人权还是对的。王岐山不是向别人推荐《旧制度与大革命》吗?可是,“决不容许”的“王氏命令”证明他根本就没有看懂《旧制度与大革命》,王岐山如果真正弄懂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经验教训,他就绝不会在当代中国问题上妄自发出“决不容许”的“王氏命令”!
当然,我们在这里并不想过分的谴责王岐山的错误,因为相对于“胡维稳”、 “吴不搞”一类中共官僚,王岐山的综合表现尚不算太坏,也许王岐山与习近平一样想通过反腐败和党风整顿来重塑执政党的生命力,来改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现状,但问题在于王岐山将共产党的病症查对了,但药方开错了。医治共产党的垂垂老病,靠“绝不容许”之“王氏命令”无疑是木求鱼、异想天开。

那么,到底该怎样医治共产党的陈年老病呢?我们认为唯一有效的药方在于《零八宪章》指出的实行“宪政民主”,即推动政治改革,落实《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开放党禁报禁,开展政党领袖、各级行政首长和各级人民代表的竞争性选举,构建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分权制衡机制,则执政党才会脱胎换骨,完成凤凰涅,王岐山们所期望的执政党中央的权威性与合法性也会随之大增。否则,如果一味抵制民主,一味遵循“绝不容许”的“王氏命令”治理下去,则无论执政党还是整个权贵集团都将在“旧制度”的哀嚎声中迎来伟大的中国“大革命”!

《零八宪章》论坛
2012.3.1.

严肃声明

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释放狱内良心人士!
——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

《零八宪章》论坛


最近,包括茅于轼、秦晖、浦志强、崔卫平、笑蜀、贺卫方、许志永、于建嵘、任志强等知名人士在内的部分国家公民联署提出议案——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立即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议案认为:国际人权宪章对于人类基本人权的申明、确立和规范,符合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一贯强调的立国与立宪的宗旨;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不仅有助于“捍卫宪法的生命和权威”,而且“可以使我国更加坦率公开地明确人权立国、宪行中国的至上原则”、“展现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世界大国的风范”。

我们为这一公民议案的提出叫好!

众所周知,在帝王君主专制时代,人权被君权所遮蔽和掩盖,并因此造成人民大众的系列灾难,自近代英、美、法等国民主革命以来,人们的眼睛渐次向着“人权”张开,英国的《权利请愿书》、美国的《独立宣言》和《宪法》修正案都谈到了人权的重要性并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保护。1789年法国民众在对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的“大革命”中推出著名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该《宣言》明确指出“对人权的无知、忽视和蔑视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强调“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法国《人权宣言》第一次从国家高度宣布了“人权”的普世性,对于推动近现代人类文明的进步有着空前重要的意义。

二十世纪中前期的两次世界大战,尤其是德意日法西斯国家的恐怖主义统治,使得世界有识之士和民主政府再次意识到了“尊重和保护基本人权”的重要性。也因此,二战刚一结束,中国(中华民国)、美国、英国等数十个国家便共同推出《联合国宪章》,强调联合国的“宗旨”之一便是“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19481210日,联合国大会更是隆重推出划时代的《世界人权宣言》,为人类基本人权规定了三十条标准,但由于该宣言仅仅是一项政治文件,对各国政府并无实际的法律约束力,因此,1966年,联合国大会经过努力,在《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的基础上推出《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普世人权规定了最低标准——联合国大会呼吁各会员国政府积极签署这两大国际人权公约并付诸实施,截至2010111日,在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已有167个国家正式批准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人类人权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中国中央政府(国务院)曾在广大人民的推动下,于1997年和1998年分别签订了两大国际人权公约。20012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批准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对于推动中国的人权事业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自199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李鹏、吴邦国等血债保守派的控制之下,朱基政府于9810月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始终得不到全国人大的批准,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的人权进步和人类文明进程!在这里,我们对李鹏、吴邦国等人抗拒人类文明的恶劣行径表示最严厉的谴责!

《零八宪章》早就指出“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宪章》同时指出:“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游离于国际人权公约之外,不仅严重阻碍13亿中国公民的人权进步,而且也严重拉扯了人类文明的后腿!我们认为这种局面该结束了!在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即将开幕之际,“零八宪章论坛”郑重声明:

第一,全国人大必须抛弃李鹏、吴邦国之流的工作路径!李鹏、吴邦国之流必须对自己阻碍国际人权公约批准的恶劣行径向全国人民作出检讨!

第二,全国人大必须迅速批准中国政府已经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督责中国政府依据该公约贯彻执行。

第三,作为落实宪法和尊重人权的先期措施,全国人大应督责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刘晓波、高智晟、许万平、郭泉、刘贤斌、陈西、陈卫、朱虞夫等因言获罪的狱中人士,以实际行动推动整个国家的人权保护和尊重。

《零八宪章》论坛
2013-3-1


公民论坛
团结一致,互相支持,争取公民权!
——北京2月“公民聚餐”会发言纪要

供稿:赵常青

223日是2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按照惯例,这一天是同城公民聚餐的日子。当天晚上在北京某饭店包间,来自北京、上海、河北、吉林、陕西、山西、河南、江苏、辽宁、广西的60多位人士进行了聚餐活动。饭毕,大家分别作了自我介绍,并围绕“两会”和人民代表制度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参加聚餐的人士有访民、学者、律师、维权人士、媒体人,包括蒋绥民李焕君、徐香玉、欧阳劲、丁家喜、许志永、朱金娣、徐崇阳、彭剑、赵常青、宋泽、李宇、张欲晓、韦开珍、李冰、沈金宝、苏翼等等。
下面是部分与会人士的发言整理稿,从这些人士的发言中可以得出这样几个结论:
其一,公民聚餐活动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其二,对中国维权事业,大家充满了干劲和信心;
其三,对执政党及其地方政府的诸多违法之事,大家充满了控诉和批评,甚至是尖锐批评;
其四,对现存的人代会制度进行了揭露和批评,认为当下的人代会制度既非人民选举产生,更不代表选民利益,这种选举制度必须改变,必须向民主竞选的方向前进。
其五,继续以各种方式努力推进中国公民运动。

(以下便是“聚餐会”后的部分公民交流纪要,根据视频整理出的文字记录没有送交与会者审核,若有参与者认为某些语言和文字是整理者强加所致,可以公开声明否认,本人承担全部文责——赵常青)

侯嘉:
我第一次参加公民同城聚餐的时候,我跟我媳妇说我要去干“大事”,其实所说的大事,我自己理解就是,通过越多的人有这种公民意识的觉醒,能够打破中国传统几千年来的到目前都没有打破的历史循环——暴力革命去除暴政建立新的暴政,到目前还是这样的,所以有句话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真心为了祖国越来越好,咱们自己过的好,咱们的孩子们过的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沈金宝:
大家都说,没有冤不出来上访,所以我来讲下我自己。我是冤仇似海,我在他们的迫害之下,去了香港,我家两次被洗劫财产,父亲得不到自己的财产含冤而死,儿子患抑郁症也经常……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就是他们给我带来的“好处”,这也是我为什么今天来这里参加这个聚会。我要为社会出一点力,同时要自己得到一点保障。这位就是我的妻子,我们因为共产党的谋害而不能够在一起。

李好
我在北京打工有几年了。今天我偶然得到这个消息,觉得这个机会非常好,就来参加这个聚会学习、认识大家了。希望参加这样的聚会,能够多了解些东西,通过彼此之间的沟通、碰撞,唤醒自己的意识,提高自己能力。

单啸天:
我很早的时候就有这方面的觉悟,一直很关注这方面的信息,觉得这样的方式才是了解我所需要信息的真正渠道,所以很久都没有看过报纸了,相信今天能在这方面有大的收获。

光远:
各位同仁,大家夜里好!我是中国洞察事务监督网的员工,网站在十八大的时候被封了,我已重新注册,可能近期能够重新开放。我将在下周一出一档节目,叫光远看社会,用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的事,一点一滴的把这个社会往前推进。

马永涛:
我来自河北廊坊,小村官,来自最基层,像这样的聚会我来过几次了,上次我说过,一开始我们有的人并不熟悉,我想有一天,我们有公民理念的所有人由不熟悉,到了太熟悉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就有希望了。

黄河:
大家好,我很紧张,因为我从来没有在这么多人的地方讲过话,以前总是一个人在某个角落做某种事情,从来没有说过话。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很讨厌“黄河”,所以我改名叫无限,我今年62岁,我的身份是“右二代”,以前,每次我参加聚会的时候都会感觉有点悲哀,因为我们“右派”可能年龄有所偏大,最年轻的也要八十多岁了吧,好像觉得我们能跟他们比吗,能跟这六十多年的专制对抗下去吗,我们都太老了。但是今天我为什么这么高兴呢?不是客气,见到了很多中青年的同志,我觉得这是希望的所在。

孙志刚:
我是北京市房山区的孙志刚,与零三年广州的孙志刚事件相似,我的情况应该是在北京发生的孙志刚事件,05年年初,我因冤假错案被判两年,当地政府霸占农村土地,不给村民补贴,我到现在还没有地,所以这个斗争我都将一直坚持下去。很高兴的跟大家见面,刚刚司仪提到警察限制我们见面,我提个小建议,我们不是他们的奴隶,我们不是犯罪嫌疑人,我们有权利不去,这是我们公民的权利。您被传的时候,可以说我是叫什么什么,但是您约我的时间,我不一定有时间。我们跟他们没有必要软弱,我们需要强硬起来。
我也不会说什么,跟大家见面是天大的缘分,大家多多交流。

陈克志:
我是中国科技大学的老师,科技发明人,我第一个在知识产权界提出知识产权系统的腐败。昨天我在分局申请知识产权游行,我也做到了。我父亲三八年参加革命,一直都是跟着共产党,但是临死的时候,他就告诉我(他所经过的黑暗历史)到底是怎么回事。警察找我好多次,不让我曝光,还找我妻子,我不怕,出来了我还是给它曝光了。

徐崇阳:
首先我给大伙鞠躬了。我谈谈合法犯罪论,政府骗老百姓叫政策,国家骗国家叫外交,老百姓为自己的权利不听政府的叫违法,公民为自己的权利坐牢被判刑叫公民的合法义务,司法欺诈是中国的特色,所以我们要争取权利。我过去是武汉的一个商人,现在是专业维权人,请大家以后多多支持我的维权,推翻我们的黑政府。

韦台升:
我来自上海,过去是医生,从事公共卫生和流行病血事业。零九年因为拆迁走上了维权路,现在免费为访民做公民代理帮他们打官司。今天跟我的姐妹第一次过来学习,谢谢大家。

朱金娣:
我是上海的,因为强制拆迁来到北京,相对激进,09年被刑拘后,稍微学了学法律,现在免费为访民做公民代理帮他们打官司。

张欲晓:
我来自山东,很关心这个国家的前途,我爱我的国家,希望这个国家越来越好,希望它更快的走向宪政法治。希望大家在一起更多学学民主法治的知识,更多的做些事情。

赵常青:
很高兴今天在这里和大家相聚。我简单的把自己介绍一下。我今年四十四岁,89年,因为积极参与学潮,被关进秦城监狱进行审查。1997年底,因为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县级人民代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3年徒刑,而再度入狱。在2002年又因为从事相关民主人权活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5年徒刑。200711月刑满出狱。2008年签署《08宪章》。2009年秋来北京,2010年因为参加庆祝和平奖的活动,被拘留八天。从去年开始和志永一块在努力推动公民运动。很高兴认识大家,我希望我们一起来为一个民主、法治、宪政的中国而努力,谢谢大家。

彭剑:
我没有坐牢过,帮助有可能坐牢的朋友。以律师的身份帮助公民朋友们,能力有限,帮不了的也可以用相机文字给大家做做记录。

欧阳劲:
我是《太平洋》月刊的记者,工作主要是推动中国的民主宪政。最近习近平不是说要把权力关进笼子嘛,有人写文章说就要先把他关进笼子里去,因为他是权力的顶峰嘛。首先要把最大的权力关进去,只有限制了权力,让它不能肆意妄为、横行霸道,中国才能有希望,这就是我们的方向。我最近在帮助一些失地的农民做些维权,从而使我们的中国走向光明。

许志永:
我一直是学法律的,零二年毕业以后我一直从事社会的公义、维权活动,在过去的十年里,代理过一系列的维权案件。从孙志刚案件开始,后来包括彭剑律师参与代理的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宝宝的维权,大概从零九年开始,特别是12年来,我们维权的行动稍微有点变化,我们原来更多的努力是在做个案,就是遭受极端侵害的个体,发现极端事件的时候过去帮助,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但是到后来,我们越来越意识到,这样的案子可能根本做不完,在中国太多了,因为这是整个的制度问题。所以12年以来,我们更多的是在做倡导性的工作,今天的聚餐就是这倡导的工作之一,我们倡导新公民运动,我们倡导大家都做公民,在这样一个臣民的社会里面,我们大家率先站起来了。现在,像这样的聚会在全国,今天至少有三十个城市,上个月有二十五个城市。这样的同一时间,我们公民都在吃饭,我们讨论时政,我们关心中国的未来,某种意义上说,大家是这个臣民社会里面率先站起来的公民,也是最勇敢最有担当责任能力的公民,我们都为自己或者别人的权益曾经战斗过,或者以后我们将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战斗,直到建立一个真正“自由、公义和爱”的美好国家。

王宇:
我是来自北京的律师,零八年底因为投诉警察,被警察陷害而坐牢两年。虽然是律师,但是之前并没有很强的公民(权利)意识,但是在我坐牢期间,外面很多朋友包括许志永先生他们一直都在为我维权,我非常感动,所以我出来以后就非常感谢大家,并开始关注公民、人权,并为包括访民在内的一些朋友做了很多维权的工作,而且希望自己以后能够继续为大家维权。

李焕君:
我是丰台石榴庄的,七月十二号,他们多次把我家包围,我就反应强烈,把屋内屋外撒满汽油,没有把我家拆掉,后来把我拘留后,房子就没有了。后来慢慢的参加财产公示的活动,从我自己的小圈子里面跳出来了,化悲痛为力量,现在小家没有了,也照样生活。我二十五号礼拜一开庭,大家谁愿意去旁听非常欢迎。

李冰:
很高兴今天能够来这么多人,我希望:一方面,我们要保持坚持下去的这样一个状态,另外一方面,我们还要勇敢一些。我们光说的话,可能有很多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还需要更多的行动,而行动的过程中不需要是很激烈的冲撞性的,我们需要的是“低烈度的组织化”,这是个很好的概念。在一些行动中,可能激烈性不大,咱们却可以把很多人带动起来,坚持下去后,当我们强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公民社会是可以实现的。

李成立:
今天这么多朋友,很高兴的啊。我们家一年亲兄弟聚一次都没有能够说到一块,因为他们是体制内的受益者。我是涉嫌煽动颠覆政权罪,所以说跟他们没有共同语言啊。一旦我再因为煽动颠覆罪进去,会有这么多朋友都会为我呼吁的,我觉得很安慰。
我是河北保定的,今天专程过来参加这次聚会。没有身份证,身份证被当地警方找各种理由给扣住了,我差点因找不到住的地方而露宿街头,但是还是来了,还是挺感兴趣,还是挺高兴。

刘华琼:
第三次参加这次聚会,这次见的更多的是生面孔,这说明我们公民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高中的时候我都不写入团申请书,上大学之后吧,慢慢发展,毕业的时候就只有我不是团员,后来他们有事就不通知我了,原来是说就我没入团,大学党员这个身份,根本就是个奸细。从来不想参与,这是八十年代初期的时候。最近,通过自己刷微博,认识了好多我们这些志趣相投的朋友;通过微博把我们这些人组织起来,公盟组织是种低烈度的组织的说法比较好,避开锋芒,蓄势待发。还有就是,下次来的时候,尽量多带一些生人进来,把咱们的队伍不断扩大。最重要最刻不容缓是发展自己的人,为什么呢,因为老百姓对自己的政府认识的程度不一样,我们不敢站出来,怕他们的淫威,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手里有枪,更重要的是他们组织化程度高。

蒋绥民:
今天第一次参加这次聚会,我是个老右派。两次死里逃生,天不怕地不怕,命够大的,今年虚岁80。今天年轻人,占大多数,这是我非常欣慰的,后继有人,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所谓的公民,根本没有公民权利,现在连知情权都没有,怎么参与,所以我们的任务就是维权。有了权才有力,没有权哪有力啊。我们大家团结一致,互相支持,作为公民我们就要争取公民权,在这个前提之下,我们互相声援,像刘晓波这个事情,全世界朋友都一起声援、联合签名。另外,我们明天右派聚会,我也不怕通报,我说欢迎你们旁听,我们是光明磊落的,无所隐蔽的,我们做的是合法斗争,宪法也不完善,我们争取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但是你们政府也要遵守宪法。有宪法无宪政的话,我们公民权无法兑现。我们需要团结一致。
但是最近看到一些朋友有些泄气了,至于习近平上任的好坏,从他的的定调可以听出来,一个是共产党领导之下,一个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两条已经框死了,什么叫政治改革,这样了还改什么?现在好多维权人士都在监狱里,不仅是刘晓波,还有南京的郭泉,东北的吕加平等等,陈光诚能够逃出去也是靠大家的帮助,我们也要互相关注关怀。我们要有抗争的意识,不能屈服。年轻人一定能够看到民主曙光的降临,我也争取能看到。

回地:
现在在北京生活,从事写作工作,……希望能够通过餐桌的聚会,来推动公民意识的觉醒。

陈年:
回地是今天我领过来的,我也是写作的,人家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咱们这个国家看似强大,实际上是专制的强大,我希望将来是民主的强大、法治的强大、公民的强大——这就是我的终极梦。

严国强:
大家好,我是河北廊坊的,参与这次聚会,想接触学习大家对公民理念的理解,努力做到对大众公民意识的传播,对强权说不,对权力说不。谢谢大家。

杨永明:
参加公民聚餐已经有六七次了,我相信中国一定会走向民主宪政。因为时间是专制的敌人,是民主的朋友。很高兴能够与坚持梦想者一路同行。

向金辉:
很高兴今天再次见到大家,特别是今天见到宋泽。我觉得我们大家聚在一起,可能是因为有共同的理念。我们社会的不公也在于国家宏观的规则,今天会议也按照罗伯特的议事规则。这样的话也是一种现设规则,大家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发言,我觉得民主自由可能更是我们平时的一种行为习惯。可能我们之间的朋友并没有直接参与推动的工作,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参与其他的组织和工作,通过潜移默化,推行民主,将来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议员或者代表,您所培养的的习惯都可能影响其他人,传达给身边的人。然后使我们将来趟过历史的过程,可能更顺利,更快一些。

宋泽:
大家晚上好,因为之前觉得世界实在是太多的不公平和非正义,然后看到关于许志永先生的一篇报道叫做《行侠仗义许志永》,就给他发信去拜会,表示了行侠仗义的意愿,去年青年节的时候因为11年底围观黑监狱救助四个被非法拘禁的访民而被刑拘一个月,然后被监视居住六个月,去年年底的时候才出来,出来的时候看到大家对我的帮助,非常感动。目前还有一年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年后申请来北京他们是不允许的,我想我还没有跟这些帮助我声援我的朋友们面对面道谢,我怎么能在家里待一年呢,我待不下去,所以我就奋力的跟这边的朋友联系,跟警察争取,然后终于过来了。现在看到大家这个公民同城聚餐的概念和形式非常不错,感觉目前这个公民联盟的变化是很大的:一是我们公民朋友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参与的朋友越来越多了;二是,公民们越来越团结,微博上大家的声援,对这些走在前面的勇士们也是一种安慰,比如说刚刚出来的肖勇;三是,年轻的朋友们越来越多,这是个好迹象,也希望各位前辈们多多提携我们这些晚辈。

雁南飞:
我是零五年才开始介入公共事务的,之前在做一些餐饮小生意,我觉得社会已经很腐败很不公了,自己无能为力,只想着养家糊口改善自己的状况。后来我就想,这个政府的存在,它对百姓已经没有任何益处,完全处于无作为的状态,这个政府应该是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然后开始关注公共事务,比如去天安门发传单,认识到社会要改变,根本上要从制度上改变。后来因撒传单被抓捕,接触到了上访人,我就跟他们说,如果制度不改变,您们个人的事情就很难解决,就算解决了,这样的悲剧也还有可以能在你的子孙后代身上继续重现,世世代代沦落在这样的状态中。所以我希望大家齐心合力促进这个制度上的改变。不认识大家的时候,我觉得我是一个人在战斗,后来去图书大厦去拉横幅,被关了八十多天。现在六七年之后,之前认识的上访人,很多人放弃了,他们的事情还是没有解决。那么我觉得:大家自己经历了委屈,可以去争取,但是不要全部搭进去,可以留一些余力去做改变制度上的争取。

丁家喜:
当前的机会很好,五年以后还会有这么好的机会吗?不好说的。所以要赶快关注这次的两会,刚才我们在那边讨论了什么内容呢?比如说了一个是找出自己所在区的人大代表,给他发信发围脖,告诉他您有什么建议并让他代表您把您的的建议传达上去,这是我们可以做的。那下面我们就围绕着关注两会的方式来发表意见,人比较多,就不按照顺序发言了,现在谁想到了,就请举手说出来,每个人给三分钟时间发言。

徐崇阳:现在是黑代表,他们是我们直选的还是指定的?……我想当人大代表,大家到时候选我当代表,我愿关注人民的疾苦,你们可不可以选我……

雁南飞:
朝鲜边界核试的议题,督促政府对这个核试验有个具体的评估数据,希望政府有所作为,我们要去督促他们。

陈玉庆:
“重复一下啊,不是什么新闻,因为这个事情已经上报了。上到报纸上了,什么事情呢,就是湖南,湖南在选举省人大代表的时候,贿选。贿选了多少人呢?320名代表都受贿了。谁举报的这件事情呢?是一个姓黄的,叫黄玉彪。他呢,是一个企业家,身价有十亿左右。他想竞选这个省的人大代表,而且还想竞选全国人大代表。但是他呢,给320名代表每人1000块钱,让他们投他的票。最后,选举结果出来之后,他差20票没有选上,他很生气,别人又给他发了个短信说,祝贺你落选了,他很生气。结果,他把钱都要回来:啊,你们谁收我的钱都给我退回来,而且把退回来的手续都作为证据都给上到网站了。整个通过这件事可见一斑,该找他们找他们,但是他们具体可信不可信,自个心里有数就得了,我就说这么多。”

孙志刚:“我是房山区的,我叫孙志刚。刚才丁律师提议说找咱们当地的人大代表吧!现在这么说啊,我对他们没有信任度。为什么没有信任度呢,就是他们都是政府指定的代表,是为政府贪污腐败说话的人。就是说,只有咱们少数的政协代表,但是据我所了解吧,政协上的好多代表(应是委员,下同)吧,也都是他们指定的人。包括都是什么呢,企业家也好,这家那家也好,都不是老百姓代表的。我身边的人没有可信的了,政府的没有可信的了,共产党也好,现在,共产党又不共产了,大伙都知道,农民的土地都他们收回了,就被他们当成他们的财产了。将来总有一天,他们等于霸占完土地以后,多少的土地掌握在他们那儿,粮食电价由他们定,什么都由他们定,老百姓就等着加多少倍的钱买粮食了,他们搞垄断了。我就说这么多。”

赵常青:
关于人大代表这个话题,我是有点发言权的。98年,我是竞选过人大代表的,98年湖北的姚立法也竞选过,许志永2003年也竞选过海淀人大代表。98年我所在的单位叫813厂,是核工业总公司下属的一家“三线企业”。上面知道我有89学潮背景,就下发了一个文件,文件里面说什么呢,男性候选人,必须中共党员,厂级干部,然后女性候选人呢,就一般群众不限。大家想一想,这个规定啊,直接是针对我的。我既非中共党员,又非厂级干部。但是他这个规定违背什么呢?违背宪法和选举法的。因为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年满18周岁国家公民,不分性别、信仰、民族、职业、教育程度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它这样一规定就把非中共党员和非厂级干部的广大公民的被选举权剥夺了,这当然是违法的。我对此提出了书面抗议,经过斗争,虽然在“初步候选人”名单中将我的名字张榜公布了,但在“酝酿”正式候选人环节,我还是被“酝酿”出局,成不了正式候选人。当然98年我还是竞选到底了,尽管后来警方介入,没收我散发的竞选材料,开中高层干部会议说我是“89那批学生打着合法性的旗号公开与共产党进行较量”,并对我进行传唤。在投票日当天又控制了我的人身自由,但最后我的得票还是杀入第二名,而另外四个正式候选人得票也全部没有过半,在选票都不过半的情况下,应该进行二次选举,按照选举法规定,得票最多的两个人是二次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在那种情况下我的名字就会出现在选票上,当局为了防止我当选,干脆取消了二次选举,为我们厂数千选民指定了一个列席代表。并以我过去的文章中有要求中共进行民主化改革、走台湾道路为理由将我逮捕判刑。
我举我自己的这个例子想说明什么呢?那就是现存的这个选举制度是完全虚假的,只要你不是当局考虑的人选,无论你有多大才能、无论你多么想为选区选民做好代表,都是不可能的,你要独立竞选,他会给选民施加压力不提名你、不投票给你,如果有10人以上选民大胆提名你为初步候选人,他们会在“酝酿”环节很“合法”的将你赶出去;你还有继续竞选下去,他们还可以动用警察力量来调查你、打击你,甚至会公然违背宪法、选举法来操纵选举。其实我的例子并不是个案,从2003年以来,凡想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人民代表的,都受到过一系列压力。2011年北京的换届选举,我曾经为志永(竞选北京邮电大学选区的代表)、乔木(竞选北京外国语大学选区的代表)拉过选票,但是他们都遭遇了来自官方的种种干扰和压力,最后,所有公开竞选的独立候选人都没有选上。这一切都说明现存的这套选举制度是忽悠老百姓的。但是我们大家确实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我们必须要为改变这样的选举制度而努力,使得未来的人民代表确实能够通过民主竞选产生。

常玮平:
人大代表,大家反复看一下四周有没有自己认识的人大代表。但是,按照法律来讲的话,这个国家是属于人民的,但是人民管理国家的形式是由人大代表去管理的,而我们所有的人民竟然不认识我们的人大代表,这是一件很诧异的事情。我的建议很简单,就是大家自己去找所属选区选举出来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之后,也可以去找自己所属选区选举出来的省级市级和县级以及乡 镇一级的人大代表。以后有什么事的时候也不用上访啊,以后有什么事去找人大代表,然后找他帮你办这个事,然后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他没帮你办这个事,你也 把这个结果发出来,发到微薄上,发给你身边所有的人,告诉他们这个人大代表是没用的。另外一种,他帮你办下这个事来了,那我们通过我们的一己之力,让大家的力量结合起来,让这个人大代表制度变成一种活的制度,激活了它,那也是一件乐见其成的事情。不管这个事情是什么样的,都是一件好事。所以第一步要做的呢,就 是大家去找自己所在选区选出来的人大代表是谁,然后把他的电话找出来,然后我们去找他。我想今天在这里很多人说了不公平待遇,或者说一些刚才说的良民嘛都 逼成刁民了,是没办法的事情。但是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我们暴露的司法的软弱和妥协,暴露的公务人员的一些碌碌无为甚至是作恶,这些都不是没有效果的,它至少让世人看到我们再不自救的话,这个 社会就完了,我们就连最后一个改良这个社会的机会都没有了,最后就只能迎来革命或者很暴力的革命。这时候,那个……人如草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样一 个机会,让所有坚信理性能改变这个社会的人一定要去做这样一个事情。它的成本并不高。

韦开珍:
在上海,对上访的人有中截制度,制度的听证员必须是人大代表 和政协代表,但是这些人大代表都是最基层的居委会选出来的,街道里选出来的。他们作为听证员。终极听证会有四个人大代表。这四个人大代表都是街 道的居委会选出来的,但是他们的法律知识一点都不懂,问他们法律知识他们都不懂。但是他们就可以说是利用说法律把你征集了。但是他们一点都不懂,因为听证会的时候我帮人家做代理。包括我自己开听证会,我就问他们你们作为听证员,人大代表,你们讲一讲你们懂不懂动迁的专业法律,他们一个都说不出来,我说你们既然说不出来,你们做人大代表做听证员,把每个信访人没有一个不中截的,全部中截。还是信访人不好?还是你们人大代表不懂法?这就说,作为一个人大代表他连法律都不懂,他怎么能代表人民来出来说话?!我就这个建议:让他们先学法。

李焕君:
明天两会,我,李蔚,还有徐香玉大姐,还有一些就是北京市有冤屈的访民。我们联名一共六十个人,我们到北京去交了游行申请,迎接两会,要求司法公正。就像这位大姐说的这样的事情,您可以也交一份游行申请,迎接两会,就是要让这些什么都不懂的人。谁有意愿都可以去交游行申请啊。

于世平:
咱今天讨论什么问题啊,就是两会,每年一度的两会,这是一个机会。这个两会,我们要能做什么,我们要能达到一个什么目的,这是我们的中心议题。刚才说人大代表问题,直接参与拆迁我的,我们温泉镇的人大代表主席(张振旺),直接参与拆迁。这是我们人大代表,我到北京市人大代表信访处,我去找人大代表,但是我见不着人大代表,给我打发走了。我去那个国家人大代表信访局,我去找去了,不让我进,而且我还是见不到人大代表。我作为一个人民,我有苦我有难,我连见人大代表的资格我都没有!

朱金娣:
因为我一直维权,我也一直都是冒着风险维权的,也把我儿子搭上去了。就是说,现在的人大代表不是说强迁的时候是人大代表,像上海还有一个裴政,他是人大代表,他现在要做老娘舅了,强迁又是他的人大代表,什么都是他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不是人民选出来的,而且我们的人大代表都是官代,市委书记都是人大代表,你说,我们就是利用这次两会,你又代表人民,又代表官员,那我们就要向你提出建议,那法律也是你自己制定出来的,什么红头文件都是你制定出来的。那我们有个建议,就是让我们现在的人大代表,你要是我们人大代表,又是我们国家和中共的领导人,你应该怎样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并不是人大代表的事情,是一个官员的事情。因为他又是代表又是官员嘛。所以我建议这一次,叫他们履行自己的又是人大代表的职责又是当官的职责,为人民真正的办事情!


许志永:
一,刚刚有一个消息,今天为推动财产公示,他们有几个勇敢的公民站到街头,去做了一些勇敢的行为艺术。他们其中的一位,还被看在家里,王永红,张向忠呢现在还看守所,但我觉得可能问题不会太大,主要有点报复性的把他们控制一下。因为那天王永红就被带到派出所待了一天。我觉得像财产公示是可以全国来做的,有很多勇敢的人都参与了,他们表现的更勇敢,本来他们是各自都有组织聚餐的,还有其他的几组聚餐,因为他们都失去自由,有的就没有聚成。等等。
关于公民的理念的问题,我想中国社会大家都知道要联合起来,因为中国社会的健康力量代表了未来的真正的民主法治的公民力量应该联合起来。那怎么联合?我们现在找到了一个概念,就是公民这个概念。就是它内涵丰富,它蕴含了充分的民主法治的制度背后还蕴含着公民权力公民社会等等这样一些内容都在里面,它比民主本身都丰富。同时公民它是身份,是每个人的身份,今天我们可以对所有的,面对国保,面对所有的公民的一员,或者我是中国公民的一员,我们用统一 的身份,统一的标识把我们标示出来,把我们从这个臣民社会中标识出来。我们是站起来的,率先站起来的公民,然后我们用自由公民联合的方式,用一种最简单的 但是最自由的方式。但是要讲规则,今天是我们训练适应这种规则,大家都发言,大家各地的公民都聚起来,都自发的起来,统一的理念身份标识下,各地的公民都自发的起来,这样的话,我们全国的公民都联合起来,一起来推动我们社会的进步。
最后,一个议题,关于人大,我其实蛮熟悉的。当过两届的海淀区人大代表,我还竞选过北京市的人大代表,没当选,但是都经历过。我有一个提议就是我们公民社会是不是可以评议一下,十个最称职的人大代表,十个最不称职的人大代表。比如说那个当了一辈子的人大代表,活化石,她做过什么?申纪兰,那样的人大代表有什么用呢?我们整个人大说实在的是我们中国政治制度的整个的像皇帝的新装表演一样,是最虚假的。所谓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谁都知道是个橡皮图章,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大的话题不谈,我们可以谈个具体的例子:评上十个最好的(人大代表),评上十个最差的(人大代表)。
 谈到这儿,至少有两个是实际可以操作的。一,找到我们自己的人大代表,然后向他递提案。二,评十个最好的,十个最差的。然后现在希望我们这个事儿现在就做。就是在北京地盘的,当全国人大代表的那几个人,把他们找出来,把我们的提案提给他,方式,就是在微博上@他,然后寄给他,之后把这些公开,还可以找到有关的媒体进行报道,告诉他们我们这么多东西给了这人大代表,我们来考验一下这个人大代表素质到底如何。
各省可以找各省的,比如上海的可以找上海的,都找本地的能代表自己的那个人大代表,把他找出来,然后跟他发信,发微博”
 还有一个提议就是,你把那个提案交给那个人大代表,你要跟踪他,他收到了没有,收到了办了没有,办和没办结果都要公开,这样才能体现出我们作为人民真真正正地监督人大代表的这种含义。

蒋绥民:我们要有抗争的意识,不能屈服!

至于习近平上任的好坏,从他的的定调可以听出来,一个是共产党领导之下,一个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两条已经框死了,什么叫政治改革,这样了还改什么?现在好多维权人士都在监狱里,不仅是刘晓波,还有南京的郭泉,东北的吕加平等等,陈光诚能够逃出去也是靠大家的帮助,我们也要互相关注关怀。我们要有抗争的意识,不能屈服。年轻人一定能够看到民主曙光的降临,我也争取能看到。

蒋绥民:80岁,老右派人士。本文是蒋绥民先生在2月公民聚餐会上的发言

(“零八宪章论坛”首发,欢迎转载)

今天第一次参加这次聚会,我是个老右派。两次死里逃生,天不怕地不怕,命够大的,今年虚岁80。今天年轻人,占大多数,这是我非常欣慰的,后继有人,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所谓的公民,根本没有公民权利,现在连知情权都没有,怎么参与,所以我们的任务就是维权。有了权才有力,没有权哪有力啊。我们大家团结一致,互相支持,作为公民我们就要争取公民权,在这个前提之下,我们互相声援,像刘晓波这个事情,全世界朋友都一起声援、联合签名。另外,我们明天右派聚会,我也不怕通报,我说欢迎你们旁听,我们是光明磊落的,无所隐蔽的,我们做的是合法斗争,宪法也不完善,我们争取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但是你们政府也要遵守宪法。有宪法无宪政的话,我们公民权无法兑现。我们需要团结一致。
但是最近看到一些朋友有些泄气了,至于习近平上任的好坏,从他的的定调可以听出来,一个是共产党领导之下,一个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两条已经框死了,什么叫政治改革,这样了还改什么?现在好多维权人士都在监狱里,不仅是刘晓波,还有南京的郭泉,东北的吕加平等等,陈光诚能够逃出去也是靠大家的帮助,我们也要互相关注关怀。我们要有抗争的意识,不能屈服。年轻人一定能够看到民主曙光的降临,我也争取能看到。
(供稿:赵常青)


许志永:评十个最好的和最差的人民代表

我当过两届的海淀区人大代表,我还竞选过北京市的人大代表,没当选,但是都经历过。我有一个提议就是我们公民社会是不是可以评议一下,十个最称职的人大代表,十个最不称职的人大代表。比如说那个当了一辈子的人大代表,活化石,她做过什么?申纪兰,那样的人大代表有什么用呢?我们整个人大说实在的是我们中国政治制度的整个的像皇帝的新装表演一样,是最虚假的。

许志永:民主人士。本文是许志永在2月公民聚餐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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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是学法律的,零二年毕业以后我一直从事社会的公义、维权活动,在过去的十年里,代理过一系列的维权案件。从孙志刚案件开始,后来包括彭剑律师参与代理的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宝宝的维权,大概从零九年开始,特别是12年来,我们维权的行动稍微有点变化,我们原来更多的努力是在做个案,就是遭受极端侵害的个体,发现极端事件的时候过去帮助,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但是到后来,我们越来越意识到,这样的案子可能根本做不完,在中国太多了,因为这是整个的制度问题。所以12年以来,我们更多的是在做倡导性的工作,今天的聚餐就是这倡导的工作之一,我们倡导新公民运动,我们倡导大家都做公民,在这样一个臣民的社会里面,我们大家率先站起来了。现在,像这样的聚会在全国,今天至少有三十个城市,上个月有二十五个城市。这样的同一时间,我们公民都在吃饭,我们讨论时政,我们关心中国的未来,某种意义上说,大家是这个臣民社会里面率先站起来的公民,也是最勇敢最有担当责任能力的公民,我们都为自己或者别人的权益曾经战斗过,或者以后我们将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战斗,直到建立一个真正“自由、公义和爱”的美好国家。
 关于公民的理念的问题,我想中国社会大家都知道要联合起来,因为中国社会的健康力量代表了未来的真正的民主法治的公民力量应该联合起来。那怎么联合?我们现在找到了一个概念,就是公民这个概念。就是它内涵丰富,它蕴含了充分的民主法治的制度背后还蕴含着公民权力公民社会等等这样一些内容都在里面,它比民主本身都丰富。同时公民它是身份,是每个人的身份,今天我们可以对所有的,面对国保,面对所有的公民的一员,或者我是中国公民的一员,我们用统一 的身份,统一的标识把我们标示出来,把我们从这个臣民社会中标识出来。我们是站起来的,率先站起来的公民,然后我们用自由公民联合的方式,用一种最简单的 但是最自由的方式。但是要讲规则,今天是我们训练适应这种规则,大家都发言,大家各地的公民都聚起来,都自发的起来,统一的理念身份标识下,各地的公民都自发的起来,这样的话,我们全国的公民都联合起来,一起来推动我们社会的进步。
最后,一个议题,关于人大,我其实蛮熟悉的。当过两届的海淀区人大代表,我还竞选过北京市的人大代表,没当选,但是都经历过。我有一个提议就是我们公民社会是不是可以评议一下,十个最称职的人大代表,十个最不称职的人大代表。比如说那个当了一辈子的人大代表,活化石,她做过什么?申纪兰,那样的人大代表有什么用呢?我们整个人大说实在的是我们中国政治制度的整个的像皇帝的新装表演一样,是最虚假的。所谓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谁都知道是个橡皮图章,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大的话题不谈,我们可以谈个具体的例子:评上十个最好的(人大代表),评上十个最差的(人大代表)。
 谈到这儿,至少有两个是实际可以操作的。一,找到我们自己的人大代表,然后向他递提案。二,评十个最好的,十个最差的。然后现在希望我们这个事儿现在就做。就是在北京地盘的,当全国人大代表的那几个人,把他们找出来,把我们的提案提给他,方式,就是在微博上@他,然后寄给他,之后把这些公开,还可以找到有关的媒体进行报道,告诉他们我们这么多东西给了这人大代表,我们来考验一下这个人大代表素质到底如何。”
各省可以找各省的,比如上海的可以找上海的,都找本地的能代表自己的那个人大代表,把他找出来,然后跟他发信,发微博。
 还有一个提议就是,你把那个提案交给那个人大代表,你要跟踪他,他收到了没有,收到了办了没有,办和没办结果都要公开,这样才能体现出我们作为人民真真正正地监督人大代表的这种含义。

(供稿:赵常青)

赵常青:我们必须要为改变这样的选举制度而努力!

2011年北京的换届选举,我曾经为志永(竞选北京邮电大学选区的代表)、乔木(竞选北京外国语大学选区的代表)拉过选票,但是他们都遭遇了来自官方的种种干扰和压力,最后,所有公开竞选的独立候选人都没有选上。这一切都说明现存的这套选举制度是忽悠老百姓的。但是我们大家确实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我们必须要为改变这样的选举制度而努力,使得未来的人民代表确实能够通过民主竞选产生。

赵常青:维权人士。本文是赵常青在2月公民聚餐会上的发言

(“零八宪章论坛”首发,欢迎转载)

关于人大代表这个话题,我是有点发言权的。98年,我是竞选过人大代表的,98年湖北的姚立法也竞选过,许志永2003年也竞选过海淀人大代表。98年我所在的单位叫813厂,是核工业总公司下属的一家“三线企业”。上面知道我有89学潮背景,就下发了一个文件,文件里面说什么呢,男性候选人,必须中共党员,厂级干部,然后女性候选人呢,就一般群众不限。大家想一想,这个规定啊,直接是针对我的。我既非中共党员,又非厂级干部。但是他这个规定违背什么呢?违背宪法和选举法的。因为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年满18周岁国家公民,不分性别、信仰、民族、职业、教育程度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它这样一规定就把非中共党员和非厂级干部的广大公民的被选举权剥夺了,这当然是违法的。我对此提出了书面抗议,经过斗争,虽然在“初步候选人”名单中将我的名字张榜公布了,但在“酝酿”正式候选人环节,我还是被“酝酿”出局,成不了正式候选人。当然98年我还是竞选到底了,尽管后来警方介入,没收我散发的竞选材料,开中高层干部会议说我是“89那批学生打着合法性的旗号公开与共产党进行较量”,并对我进行传唤。在投票日当天又控制了我的人身自由,但最后我的得票还是杀入第二名,而另外四个正式候选人得票也全部没有过半,在选票都不过半的情况下,应该进行二次选举,按照选举法规定,得票最多的两个人是二次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在那种情况下我的名字就会出现在选票上,当局为了防止我当选,干脆取消了二次选举,为我们厂数千选民指定了一个列席代表。并以我过去的文章中有要求中共进行民主化改革、走台湾道路为理由将我逮捕判刑。
我举我自己的这个例子想说明什么呢?那就是现存的这个选举制度是完全虚假的,只要你不是当局考虑的人选,无论你有多大才能、无论你多么想为选区选民做好代表,都是不可能的,你要独立竞选,他会给选民施加压力不提名你、不投票给你,如果有10人以上选民大胆提名你为初步候选人,他们会在“酝酿”环节很“合法”的将你赶出去;你还有继续竞选下去,他们还可以动用警察力量来调查你、打击你,甚至会公然违背宪法、选举法来操纵选举。其实我的例子并不是个案,从2003年以来,凡想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人民代表的,都受到过一系列压力。2011年北京的换届选举,我曾经为志永(竞选北京邮电大学选区的代表)、乔木(竞选北京外国语大学选区的代表)拉过选票,但是他们都遭遇了来自官方的种种干扰和压力,最后,所有公开竞选的独立候选人都没有选上。这一切都说明现存的这套选举制度是忽悠老百姓的。但是我们大家确实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我们必须要为改变这样的选举制度而努力,使得未来的人民代表确实能够通过民主竞选产生。

(供稿:赵常青)

雁南飞:齐心合力促进制度的改变!

如果制度不改变,您们个人的事情就很难解决,就算解决了,这样的悲剧也还有可以能在你的子孙后代身上继续重现,世世代代沦落在这样的状态中。所以我希望大家齐心合力促进这个制度上的改变。

雁南飞:维权人士。本文是雁南飞女士在2月公民聚餐会上的发言。

(“零八宪章论坛”首发,欢迎转载)

我是零五年才开始介入公共事务的,之前在做一些餐饮小生意,我觉得社会已经很腐败很不公了,自己无能为力,只想着养家糊口改善自己的状况。后来我就想,这个政府的存在,它对百姓已经没有任何益处,完全处于无作为的状态,这个政府应该是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然后开始关注公共事务,比如去天安门发传单,认识到社会要改变,根本上要从制度上改变。后来因撒传单被抓捕,接触到了上访人,我就跟他们说,如果制度不改变,您们个人的事情就很难解决,就算解决了,这样的悲剧也还有可以能在你的子孙后代身上继续重现,世世代代沦落在这样的状态中。所以我希望大家齐心合力促进这个制度上的改变。不认识大家的时候,我觉得我是一个人在战斗,后来去图书大厦去拉横幅,被关了八十多天。现在六七年之后,之前认识的上访人,很多人放弃了,他们的事情还是没有解决。那么我觉得:大家自己经历了委屈,可以去争取,但是不要全部搭进去,可以留一些余力去做改变制度上的争取。

(供稿:赵常青)



常玮平:我们再不自救的话,这个社会就完了

我们再不自救的话,这个社会就完了,我们就连最后一个改良这个社会的机会都没有了,最后就只能迎来革命或者很暴力的革命。这时候,那个……人如草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样一 个机会,让所有坚信理性能改变这个社会的人一定要去做这样一个事情,它的成本并不高。

常玮平:律师。本文是常玮平律师在2月公民聚餐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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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大家反复看一下四周有没有自己认识的人大代表。但是,按照法律来讲的话,这个国家是属于人民的,但是人民管理国家的形式是由人大代表去管理的,而我们所有的人民竟然不认识我们的人大代表,这是一件很诧异的事情。我的建议很简单,就是大家自己去找所属选区选举出来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之后,也可以去找自己所属选区选举出来的省级市级和县级以及乡 镇一级的人大代表。以后有什么事的时候也不用上访啊,以后有什么事去找人大代表,然后找他帮你办这个事,然后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他没帮你办这个事,你也 把这个结果发出来,发到微薄上,发给你身边所有的人,告诉他们这个人大代表是没用的。另外一种,他帮你办下这个事来了,那我们通过我们的一己之力,让大家的力量结合起来,让这个人大代表制度变成一种活的制度,激活了它,那也是一件乐见其成的事情。不管这个事情是什么样的,都是一件好事。所以第一步要做的呢,就 是大家去找自己所在选区选出来的人大代表是谁,然后把他的电话找出来,然后我们去找他。我想今天在这里很多人说了不公平待遇,或者说一些刚才说的良民嘛都 逼成刁民了,是没办法的事情。但是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我们暴露的司法的软弱和妥协,暴露的公务人员的一些碌碌无为甚至是作恶,这些都不是没有效果的,它至少让世人看到我们再不自救的话,这个 社会就完了,我们就连最后一个改良这个社会的机会都没有了,最后就只能迎来革命或者很暴力的革命。这时候,那个……人如草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样一 个机会,让所有坚信理性能改变这个社会的人一定要去做这样一个事情。它的成本并不高。

(供稿:赵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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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邦:从将“骂娘”当作“强奸”的荒谬来看刑法第105

用权力执法者的逻辑,就是评价女人美丑便为图谋不轨,对异性图谋不轨,就是涉嫌强奸。在此逻辑下,统治集团就对那些批评政权的人都一概视之为图谋夺权,都是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敌人。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如果我们仍然在法治建设中出现将“骂娘”当“强奸”的荒谬情况,而不能或不愿及时纠正,那么法治建设就只能是句空话!当此,人大、政协会议召开之际,望各位代表本着提升中国法治文明高度的责任,将刑法105条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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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中国全国人大与政协两会就将在北京召开,过往历史一再告诫我们不可对两会带有任何期待,更不能奢望在两会上解决中国什么问题,但作为立法机构的全国人大,讨论、修订一些明显有损国格甚至人格的法律条款,那是份内之事。所以,我特地想从“骂娘”与“强奸”不可混同的角度来谈谈中国刑法第105条。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似乎每天都会听到“我操某某他娘”的骂人之语,甚至有时我们自己在愤怒时也脱口骂出这种话来,还有人索性将这种骂娘当作口头禅。可以肯定地说,这个世界没骂过娘的男人几乎没有,甚至没有骂过娘的女人都不多,可见骂娘是极其普遍的。然而,这世界“强奸”的事却并不那么经常而普遍地发生,以致有时“强奸”还可以登上新闻。由此可见,“骂娘”与“强奸”绝不是一回事。

应该说,这世界正常人都非常明白“骂娘”与“强奸”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骂娘”最严重也是个不文明,不道德,触犯人伦道德规范的问题,通常只能受到舆论谴责。而“强奸”那是触犯刑律,伤及人心身,危害社会,是要被判处重刑的。 如果在现实中,有谁将“骂娘”当作了“强奸”,那人要么是神经病,要么就是涉嫌诬陷,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然而,如此形同泾渭的“骂娘”与“强奸”在社会法制中却出现一些模糊不清情况,甚至发生将“骂娘”就当作“强奸”的荒谬闹剧,且国人长久而不以为奇。典型的就是中国刑法第105条中的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刑法第105条可以看到,“组织、策划、实施”是个并列的语法,而颠覆国家政权应该是有极为具体且已经变成现实的行动。法律当然是对行动结果的追究,法律不应该是对思想意念的诛杀。就此而言,“组织、策划”与实施显然不能并列,颠覆理应属于实施范畴,而非组织、策划范畴。这种文字上的笼统、不严谨,其实骨子里透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走一人”的立法意志。由于这种文字语法上存在的问题,它事实上造成了对宪法中关于公民有“言论、结社自由”的否定。

从中共建政六十多年来的历史来看,这种为维护政权而订下的所谓“犯罪”条款,无论早前的反革命罪还是时下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事实上都将一切没有经过中共允许的组织打入颠覆罪之列。虽然无可否认,在最近六十多年的历史中,确有明确指向要抢夺政权,推翻中共统治的组织出现过(当然事实这与颠覆国家政权还是有区别的,但统治集团将中共统治就等同于国家政权的理论问题在此就不详说了),但问题是,从过往历史的诸多案例来看,事实上很多组织,甚至根本不成其为组织的社团或学习研讨会(如北京新青年学会等等),他们无论从文字上,还是从行动上,根本没有指向颠覆现政权,甚至都没有指向中共统治。他们常常因为关注或研究了一些统治集团认为敏感的问题,或者说了一些让统治集团听来逆耳的话语,就招致打压。原因是他们没有经过统治集团的许可,没有直接在统治集团主导下创立,所以这些组织就被想当然地定性成颠覆国家政权团体。更有甚者,在中国文革期间,中共统治集团内部还一再制造出各种根本不存在的所谓反革命集团,将诸多中共抢夺政权的元勋打成意图推翻自己创立的政权的罪人。由此可见,无论昔日的反革命罪,还是今日的颠覆国家政权罪,都因为其立法主旨不正,对犯罪规定笼统、宽泛、模糊,而导致了半个多世纪来的诸多冤案。

同样荒谬的是刑法105条中第二款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从字面的“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来划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来看,明显带有以言治罪色彩。

其一,“造谣、诽谤”究竟该怎么来定义?是当年高喊“亩产十万斤粮”的人在造谣,还是对此提出质疑进而指出在当时亩产不能超过两千斤的人在造谣?从历史来看,那些高呼亩产十万斤的成了英雄,而那些质疑十万斤的却成了反革命宣传煽动份子。正是这种亩产十万斤,最后导致了饿死几千万人。而历史的悖谬就在于,这种饿死数千万的惨剧没有得到反省,那些高呼亩产十万斤的人没有被清算,相反饿死的人数长久以来还成为言说的禁区,一些试图前往探讨者还成为了新的“造谣、诽谤”者,进而有人因此被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入狱。再如汶川大地震,那些调查真相的(如谭作人等)居然就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人,而那些掩盖死亡人数却成了维护国家政权者。可见,“造谣、诽谤”本身是一个多么让人肆意扭曲、注释的名词?!所以,刑法中的这个“造谣、诽谤”是急需得到明确定义的。

其二、就算“造谣、诽谤”做出明确定义,那么谁来界定造谣、诽谤,即裁定是否属于“造谣、诽谤”岂能只由一方说了算?从基本常理来说,平定双方争端,得有独立的第三方,即在界定是否则造谣、诽谤上,应该需要引入在政权与言说者之外的第三方。如果政权一方是裁定“造谣、诽谤”者,那么任何它不愿意听的话,都可能被定义成造谣、诽谤,甚而将亩产十万斤粮当成事实与英雄,而将质疑者定成造谣与诽谤者。这种界定造谣与诽谤的工作,就需要独立于政府与民间的公信机构。这些独立机构(如审计、律协、各领域的研究机构等)对被控造谣、诽谤的证据进行调查论证,最后出具所言与事实差距情况鉴定,法院再依据这种鉴定来裁定是否属于造谣、诽谤。

其三、法规必须是明确、严格而具体的,不应该出现“或者其他方式”这种用语。因为这给权力执法者预留了太大的可任意裁决的空间,为制造冤狱大开方便之门。这种所谓的“其他方式”事实就是汉武帝时期的“腹诽罪”的延续或变种,这为任意羁押那些胆敢不顺从者提供了法律依据。

仅仅从上面刑法第105条的法律文字,我们就可以看到“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存在的问题,而从现实案例来看,这种因言治罪的严重性远胜于将“骂娘”当成“强奸”。因为从过往几十年的历史中,屡屡发生许多人因为本着对社会、民族负责的精神,本着做人起码的良心,践行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出来对政府提出批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当然有的也怒斥其违法侵权,甚至会“骂娘”,或说出一些刺耳的话,但这严格来说都不能算生活中的那种“骂娘”,结果居然就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进而被处以重刑。这种情况相似于将生活中的“骂娘”者当作“强奸犯”来治罪。或者说,甚至那种批评、斥责都不能说是“骂娘”,而仅仅犹如某人评价某女美丑优劣,就被当作“强奸犯”治罪了。导致如此结果,用权力执法者的逻辑,就是评价女人美丑便为图谋不轨,对异性图谋不轨,就是涉嫌强奸。在此逻辑下,统治集团就对那些批评政权的人都一概视之为图谋夺权,都是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敌人。如此荒谬逻辑,居然就活生生地存在于国家的刑法中,并且几乎六十几年来的每年都有人被以此来治罪。

在现实生活中,若发生将骂娘当成强奸,我们都认为其多么荒谬,而在事涉公民权利与国家政权关系上,如此屡屡将公民正当言论自由权利行使控以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社会却长久容忍着,这是何等的滑稽与悲哀!

中共新的总书记习近平先生在纪念宪法实施30周年大会上指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还在225日政治局集体学习上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在这种强大的法治建设呼声中,作为最高立法机构的全国人大,应该将那与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相抵触的,荒谬到将“骂娘”当“强奸”罪的刑法第105条予以修正。

考察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美国曾经也出现过类似的中国刑法第105条的立法,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国会于1918年通过了《煽动叛乱法案》(The Sedition Act of 1918)。这部法律禁止美国人在战时用不忠不敬的语言议论美国政府、军队和国旗,并禁止谎报军情以扰乱军心士气。美国人发表支持敌国、阻碍征兵或干扰战时生产的言论和文字,也被视为犯罪。最高刑期为20年。 但这部法律自出台开始,就广受诟病,被学者普遍批评为当局战争期间滥用了法律。结果这部法案在仅仅实施两年后,就于1920 12月被国会废除。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文保障公民言论和出版自由以及和平结社的权利。普通公民发言指责政府或批评社会,不管别人同意不同意他的观点,他都是在行使自己的宪法权利。在美国,抨击政府和体制的声音天天不绝于耳。 西方的主流观点集中于:如果只是以言论,诽谤的方式等煽动颠覆,是不以为罪的,是合法言论,虽会被国家主流媒体谴责。但是若是实实在在以非和平的暴力手段想要推翻国家政权(有具体行为),才会致罪。

通过美国战时出现《煽动叛乱法案》及其终结的过程,可以看到言论与颠覆国家政权的距离有多远。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如果我们仍然在法治建设中出现将“骂娘”当“强奸”的荒谬情况,而不能或不愿及时纠正,那么法治建设就只能是句空话!当此,人大、政协会议召开之际,望各位代表本着提升中国法治文明高度的责任,将刑法105条予以修正。

王金波:任自元·陈卫·刘霞
——兼记茉莉花事件两周年

那些故意强化并利用底层执行者们的无知对他人实施犯罪的人,也是犯罪。将来,那些人都会得到审判,不管那时候他们是死了还是活着。
因为,中国的现状,需要改变,也一定能改变。
同样,刘霞的现状,需要改变,也一定能改变。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任自元的父亲任汝生老先生昨天(20日)安葬了。老先生的突然离世让我很难受。7年多来,我好像只给他打过三四个电话。第一次是2005年底,我给老先生打电话拜年,任自元还关在看守所,案子没有进展,老先生只是无奈。第二次是2008年春,老先生说记得我给他打过电话——我父亲跟任老先生一样,我坐牢四年期间,父亲记下了每一个给我家打电话对我表示关注和提供帮助的人。任老先生收到盛雪、孙立勇等人的善款,很是激动,连声说以自己的儿子为自豪。这年我是否还打过一个电话,已记不清。最后一次是2010712日,老先生仍清楚地记得我的名字。当时老先生已有4个月未能见到任自元,任自元的朋友万里获悉后有些着急,让我进一步了解情况。

90年代的山东六四政治犯关押的监狱虽相对集中,但都不是山东省监狱(原名山东省第一监狱)。记不清听谁说,我于20022月到该监狱服刑,是新世纪以来关押的第一个政治犯(异议人士),且从此开始全省新判的政治犯(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名判刑)集中于此服刑。2003年牟传珩被送到这里服刑一年多。后来任自元和薛明凯也被送到这里。但1998年被判刑的陈增祥,开始曾在离青岛很近的莱西北墅监狱,在我去山东省监狱之前转至微山监狱,直至刑满。2006年判决生效的李建平则因余刑不满一年留在看守所服完余刑。以其他罪名受迫害的政治犯、良心犯,如陈光诚、齐崇怀,则就近在其他监狱服刑。

我在山东省监狱受到狱方指使的有黑社会背景的犯人的多次殴打。我在入狱前已同民运界建立稳固的联系,因此有足够的信心和底气反抗迫害。任自元入狱前跟民运界几乎没有联系,我不知他如何坚持反抗。我唯一能确认的是:任自元受的苦比我多多了。

任自元的照片我见过,很斯文的一种感觉。他竟在司法部派人视察时揭山东省监狱的短,不仅在一监区起家的监狱长齐晓光知道了肯定不高兴,就是原来在山东长期分管政法的司法部长吴爱英知道了也肯定不高兴。这样一来,任自元五年仅被允许见家人一次,就不奇怪了。要知道,山东省监狱可是全国几大“文明”监狱之一,说山东省监狱侵犯人权,是给司法部脸上抹黑,不整你整谁?

任自元毕竟年龄还小,今年刚34岁。他的父亲,据说享年64岁。按说64岁的年龄不算大,低于中国人当前的平均寿命10岁。所以听到老先生去世的消息,我到现在也没完全适应过来,总觉得老先生还健在,痴痴等着儿子回家。老先生的重病,肯定跟唯一的儿子受苦有关:因儿子入狱受苦,心情大受压抑,导致疾病加重……

有些多年来一直关注任自元的朋友,这次当然没落下。首先是万里、陈青山两位从任自元入狱前就了解任自元的老朋友,始终没停止对任自元和任老先生的多角度关心。多次给任老先生提供救助的孙立勇,忍不住对山东省监狱的狱警怒骂。小乔积极转发相关消息。盛雪仍记得几年前任老先生的话。一平在他担任编辑的《中国人权双周刊》上积极而及时地刊发相关文章。洪哲胜在《民主论坛》上积极转载相关文章。还有一些最近开始关注任自元的人们,也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任老先生抱着对儿子的期望和遗憾,走了。毕竟,他没见到亲爱的儿子出狱,没见到儿子的冤狱昭雪……

将来,我要到任老先生墓前,给老人家鞠上一躬。


今天(21日)是陈卫被刑事拘留两周年。2011220日,陈卫失去自由,次日被刑事拘留,这天恰好是他的生日。陈卫刑期昨天刚好两年,再过七年差一天才能刑满。我感叹这位重出江湖未几即再陷囹圄的老哥们的奉献,随手给他的妻子王晓燕发了个短信:“陈卫生日快乐!”没有署名,所以王晓燕不知我是谁。不到一分钟王晓燕即回复:“谢谢!”下午得知,王晓燕今天去探视陈卫了。我想,王晓燕应是在去监狱的路上接到我的短信,那个短信应给她苦闷的探监路上增添了一点温暖。

陈卫1997年第二次出狱后,本来安生了几年,后来忍不住重新出山,充当了西南民间运动、尤其是四川民运的先锋官,几个回合下来,再次沙场折戟,一下子栽进去九年,若等到刑满,已年过半百。

遂宁三杰,我原来印象中陈卫最大,今天一查,才知他最小。不过最大的欧阳懿比最小的陈卫大不到8个月,毕竟都是同学。欧阳懿的生日628日,竟是刘贤斌这次失去自由的日子。不知为何,网上很多资料称刘贤斌的生日是825日,而实际却是102日。

本来这次刘贤斌“回家探亲”19个月后再次返回墙内,海内外的人们为他做了破纪录的营救。比如,十几个省的民间人士成立“我是刘贤斌”关注团,并在国内组织了长达半年的声援刘贤斌接力绝食活动。而在这些营救活动中,有一个角色是别人无法替代的,那就是陈卫。欧阳懿在遥远的建筑工地上奔波谋生,只有陈卫肩负起了跟刘贤斌家人和国家镇压机器等几个方面沟通的重任。但随之而来的花事,陈卫因此前的活跃,被报复性地抓捕,并成为在茉莉花事件中被抓并被正式判刑的几个人之一。而刘贤斌,则在茉莉花事件中,被政法势力抓住机会,趁民间力量遭残酷打压并吸引国际社会眼球之际,匆匆判了10年重刑。几个月后,陈卫经“圣诞开庭”被判9年重刑。

也许,陈卫在重新出山的那天起,就注定有这么一种结果。


导致陈卫入狱的两年前的那场腥风血雨,是 “六四”。22年来,在政法当局最恐惧的情况下,制造的人权灾难的范围之广、程度之深,遭遇肉体和精神创伤的人数之多,仅次于上世纪末开始的那场针对民间信仰的大镇压。这个事件的意义远未结束,而且今年在网上引起了一场纪念活动。

我多次用“末日疯狂”这组词汇来描述茉莉花事件中政法当局的作为。如果不是最高政法当局感到末日即将来临,他们不会用如此疯狂的手段对付手无寸铁的民间力量。至少有几百人被失踪、绑架、刑拘、酷刑。还有更多的人被传唤、软禁、警告、威胁。虽已事过两年,真相的发掘仍只是冰山一角。一些人至今下落不明,如黑龙江的梁海怡(网名“渺小”)和四川的魏水山。一些人说出部分真相。一些人继续保持缄默。

花事使中国政法势力大肆扩权达到巅峰。政法势力动用的人力和经费之多,令人乍舌。当时政法势力完全抛弃了法律的外衣,赤裸裸地直接使用各种此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非法手段。

花事导致的镇压的重灾区是北京、广东和四川。北京是首都,也是民间力量最活跃的城市。广东则是传说中的“茉莉花革命”的发源地。四川,在被最高政法当局训斥之后,借机狠狠报复了刘贤斌、陈卫。

但是,毕竟政法势力已到顶峰。随着一年后王立军事件引发的一系列事件的曝光,尾大不掉的政法势力终于被降格。这肯定是因已引起体制的警惕——政法势力已对当局的最高利益构成威胁。

11年前的今天(21日),我被从莒南县看守所押解到山东省监狱。那天早上,天还没完全亮,我被从“地锚”上解开,带到管教室,莒南县看守所教导员陈德明宣布我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后我被押上囚车。囚车开出看守所,驶向西北方向。我们村在县城西北郊,离看守所三四公里,一条东西大道横穿村里,是从县城去西北方向的必经之路。

熟悉又陌生的村子,朦朦胧胧进入我的视野。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出一个比这个生我养我近30年的小村子更让我熟悉的地方,虽然我不满11周岁就离开这里外出上学、工作。然而我毕竟已关在看守所9个月。这天是正月初十,大路北侧低矮的旧房子和南侧高大的新房子没什么变化,大街上没见到几个人影,辛苦了一年的人们还在酣睡。

囚车自东向西驶去,我看到了离我家只有几百米的路边那眼水已不能供人饮用的井,和井边那条通向我家的小小的街道。我家离马路直线距离不到两百米。但这两百米,我用了33个月零2天才走完,平均时速7毫米。

我看了最后一眼熟悉的村庄,默默随囚车远去。这一幕,永远定格在了我的脑海中。


我没在花事中被“失踪”和遭遇肉体创伤。但我遭遇的精神创伤,至今还在。而我之所以受花事株连,跟我刚刚因刘晓波获诺奖而被“敏感”有关。

20064月我来北京后,北京警方接近两年没跟我直接打交道。20083月和5月我被警方找了两次后,512大地震那天我搬离了海淀,此后接近两年半没受北京警方直接骚扰(间接骚扰有过一两次),包括20107月我们陪刘霞去锦州给刘晓波探监期间被锦州警方扣留,都没惊动北京警方直接找我。但刘晓波获诺奖,我不仅被找了,而且上来就是被上岗,自此再次被“敏感”。62天后终于解除,可突如其来的花事我又不幸中枪。不过我对那种主动送死的革命方式不感兴趣,所以虽有一个曾被家人送进精神病院的网络流氓陷害我,但警方最终认定我与花事无关。可再无关,为了报复我在刘晓波获诺奖时给他们“惹的麻烦”,身处巅峰的政法势力正愁找不到借口,所以趁机扬一下淫威,给我造成了不可弥补的精神创伤。要不然,我干嘛修订遗嘱,交给几个朋友保管?

不过,我受刘晓波获诺奖株连再多,又哪里比得上刘霞?世界上又有哪个人受刘晓波获诺奖株连要比刘霞更甚?

刘晓波获诺奖前,刘霞完全没做好获奖的准备。换句话说,刘霞根本没想到刘晓波会获诺奖。因此,即使跟刘晓波结婚已十几年,刘霞对诺奖冲击仍没做好应对措施,甚至根本就没想过什么应对措施。

在颁奖典礼后,其他人纷纷恢复人身自由或回到以前的状态,而刘霞却仅仅是噩梦的开始。随后而来的花事,让政法势力得到报复民间力量的机会,人们,不管是刘霞的朋友们,还是国际社会,再也顾不上刘霞。于是,刘霞用自己柔弱的双肩承受了我们谁都无法体会的压力。

花事一年后,人们才缓过劲来再次关注刘霞,并在多方努力下争取到跟刘霞直接接触的机会。刘霞的现状让人们大吃一惊。痛哭和恐惧的特写,深深映入人们的脑海。

探访活动在诺奖颁奖典礼两周年和刘晓波生日前后达到顶峰。刘晓波刘霞的朋友们和不相识的人们,勇敢地冲破刘霞家楼下的封锁,见到了刘霞。而官方的反应,倒也耐人寻味——不仅没有深究探访者,反而明显给自己找台阶下。警方无奈地表示,他们只是奉命行事,是否违法他们心知肚明。

承认自己作恶,比板起脸来装傻装逼,强多了。这样的话,他们就有可能在奉命开枪时,枪口抬高一公分。

东德士兵英格·亨里奇之所以被判有罪,就是因为他执行的命令和东德法律“违反了一切正直人的正当良知与正义感”。法官说:“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这“最高的良知”(或正义)就是法理学上“超越实在法的法”,而违反正义的立法就是“实在法的非法”。依这种“法”去执法,也是犯罪。

看来,那些奉命非法拘禁刘霞的警察们,还没傻到亨里奇的程度。这些警察不是最底层的具体执行者。但最底层的具体执行者,如亨里奇,如东师古的军大衣,如刘霞家楼下的河南籍保安,就很可能不明白。

不过,那些故意强化并利用底层执行者们的无知对他人实施犯罪的人,也是犯罪。将来,那些人都会得到审判,不管那时候他们是死了还是活着。

因为,中国的现状,需要改变,也一定能改变。

同样,刘霞的现状,需要改变,也一定能改变。

2013221日初稿,224日修改于北京


刘逸明:春晚为何成了溜须拍马大舞台?

政治上的专制保守使得中国的文艺不再具有先前的那种活力与魅力。1989年之后的春晚开始丧失了灵魂,逐渐沦为了为执政集团歌功颂德的工具。在邓小平死后,大权独揽的江泽民在说话的时候毫无顾忌,竟然大谈舆论主旋律,强调文艺要为政治服务。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春晚舞台也一年比一年绚丽,虽然每年的节目在形式上有所变化,但内容却没有丝毫的进步,依然是溜须拍马。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最新一期《中国新闻周刊》上的一篇报道被媒体广为转载,并引发公众热议。该报道通过中央电视台前副台长洪民生之口,讲述了春节联欢晚会的前世今生。令人震惊的是,虽然身在体制内,洪民生却直指民众的生活很苦,春晚却歌功颂德、溜须拍马,他认为是政治害了春晚,并悲观地表示春晚再也回不到从前那个时代。

春晚实际上从1979年就开始了,但是,最开始只是录制播出,直到1983年才改为现场直播。经历过文革之痛的中国在那个年代文化极为匮乏,春晚对于中国观众而言可以说是眼前一亮,在上个世纪80年代,观众对于春晚可谓好评如潮。因为节目受欢迎,所以,收视率非常高,虽然当时电视并不普及,但很多民众都宁愿走很远的路到有电视的人家去围观春晚。

不可否认,在邓小平和胡耀邦或赵紫阳共同主理朝政期间,中国不仅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经济改革,在政治和文艺上也比较开明。之前被批评为靡靡之音的李谷一的《乡恋》在首度直播的春晚上被观众点唱,洪民生等央视高层管理人员并未因此而遭到上级的斥责。那台春晚引起了巨大轰动,时至今日,洪民生仍然因此而自豪。

有学者将上个世纪80年代称之为文艺界的小阳春,从当时文艺活动的自由程度和纯正程度看,此称谓的确名副其实。虽然那个时代物质匮乏、文化匮乏,但是,很多人在回忆那个时代时,仍然感觉到那个时代有太多值得回味的东西。当时的春晚显然也是很多人记忆中的亮点之一,另外,还有那个时代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政治氛围,都是今时今日所无法比拟的。

在上个世纪80年代,电视台并不多,除了央视的一套节目之外,就是各省市自治区的电视台了。因为春晚广受观众欢迎,所以,当时的省级电视台都乐于转播春晚。虽然改革派领导人胡耀邦最终被邓小平罢黜,但是,因为继任人是同属改革派的赵紫阳,所以,几乎在整个80年代,中国的文艺活动都有着广泛的空间。

不过,好景不长,在1989年的学潮和“六四”大屠杀之后,赵紫阳被迫下台,政治改革在中国戛然而止。众所周知,文艺的空间往往需要政治给予,当政治比较开明时,文艺活动相对比较自由,当政治比较保守时,文艺活动就会阻力重重。江泽民在登上中共总书记宝座之后,不仅在政治上异常保守,在经济上一开始也是裹足不前,直到邓小平南巡之后,经济改革才重新启动。

从对民主运动的血腥镇压来看,邓小平在胡耀邦、赵紫阳担任中共总书记期间虽然比较开明,但那不是基于他有开明的执政观念,而是基于他对自身权威和中共统治的担忧,他希望利用开明来换取民意的支持。轰轰烈烈的“八九民运”让邓小平最终露出了狐狸尾巴,那之后,他作为江泽民的幕后指挥,只倾心于经济改革,在政治上实际上一直在倒行逆施。

政治上的专制保守使得中国的文艺不再具有先前的那种活力与魅力。1989年之后的春晚开始丧失了灵魂,逐渐沦为了为执政集团歌功颂德的工具。在邓小平死后,大权独揽的江泽民在说话的时候毫无顾忌,竟然大谈舆论主旋律,强调文艺要为政治服务。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春晚舞台也一年比一年绚丽,虽然每年的节目在形式上有所变化,但内容却没有丝毫的进步,依然是溜须拍马。

如果说先前的各地方电视台转播春晚是出于自愿的话,在后来的转播则完全是因为行政命令,就像地方台每天必须得转播央视的《新闻联播》一样。在春晚愈来愈不受观众欢迎的今天,仍然要求地方台转播,显然是一种强奸行为,这种强奸受到高层权力的的纵容,因此投诉无门。

洪民生作为央视春晚前10年的负责人,当时正值中国政治比较开明的时期,文艺界人士和知识分子也具备有一定风骨,所以,春晚能成为一朵芬芳的文艺奇葩。等到江泽民执政时,实际上已经时过境迁,用洪民生的话说,春晚的负责人不再跟文艺有关,他没有说跟什么有关,明眼人都知道是跟政治有关。负责春晚节目把关的人首先考虑的不是节目的质量、品味以及是否受观众欢迎等因素,而是政治是否正确。在这种情况下,不计其数的好演员、好节目被封杀,走到舞台上的除了极少数中性节目之外,其余都有不同程度的歌功颂德味道。

洪民生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总算道出了民众生活依然很苦,而央视的春晚还在溜须拍马的大实话。不过,洪民生将春晚的溜须拍马时间仅仅限制在近5年显然是不客观的。不知道洪民生是否每年都看春晚,如果每年都看的话,应该能清楚地记得2005年的春晚。那台春晚开场时便打出了“盛世大联欢”的醒目标题,不少观众在看到之后直呼无耻,因为身边有太多度日如年的人。

互联网给了民众一个发泄的渠道,虽然在当时网络管制就已经十分严厉,但是,一组组民众艰难生活的照片却在春晚播出后在互联网上风传,它直接击碎了春晚将中国当时称之为盛世的弥天大谎。之后这些年,春晚虽然没有再将中国标榜成盛世,但不少节目以及主持人的讲话当中依然在刻意地营造一种盛世的假象。

在洪民生的年代,春晚追求的是百花齐放,而电视人的信仰是万家争鸣。如今,不管是歌曲还是小品、相声,都充满了肉麻的粉饰与歌颂。就拿今年春晚当中的小品《你摊上事儿了》来说,在看到开头很长一段时,还感觉酣畅淋漓,但是,到结局时,却显示事情是一场误会,一个原本很好的题材就这样给糟蹋了,成为了溜须拍马之作。

海龟文艺评论家陈丹青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国家不鼓励智力活动;对体力活动的鼓励也出于政治目的”。的确,在文宣部门的高压管制下,在媒体和文艺工作者的奴性驱使下,中国没有文艺自由,而春晚也注定沦为歌功颂德、溜须拍马的大舞台。洪民生年岁已高,在他的有生之年,春晚可能真的无法回到从前那个时代,但是,宪政民主是难以阻挡的世界潮流,当中国的政治步入民主的春天后,新的春晚一定会让人耳目一新且喜闻乐见。

2013225

秦永敏:正义与伦理、制度 、法律、道德、风俗习惯的复杂关系
 ——简论社会正义(第四篇)

宪政民主制正是和普遍正义相吻合的制度,因此可以说它就是普遍正义的表现。
原因在于,宪政民主制对一切人都是平等实用的,一旦实行了它,任何人也找不到为了正义而推翻它的充足理由。换言之,推翻宪政民主制只能带来不平等,只能带来非正义,只能带来邪恶。
由此可见,宪政民主制的原则就是普遍正义原则。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社会正义就是让每一个人随时随地得其所应得,因此时刻关乎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是社会生活的头等大事。
一个社会的正义状况,是由这个社会的伦理、制度 、法律、道德、风俗习惯规范的,首先是由其宏观制度决定的。法律、道德、风俗习惯的规范虽然各成一体,从大时段来说,都是为制度服务的,至少是和制度相吻合、相匹配的。
如前所述,秩序因制度而形成,正义随着制度的产生而产生,伦理又往往是对制度合法性的说明,因此,从一开始说,人们很难不把制度和正义视为统一体。
那么,制度能和正义划等号吗?
制度不能和正义划等号,又怎么处理二者的关系?
制度不等于正义,我们又能到哪里去寻求正义?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应该怎么处理制度和正义的关系?
社会正义时刻关乎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利害关系,因此是社会生活的头等大事。如何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随时随地得其所应得?这当然不是每个社会成员自己所能决定的,只能由他所处的社会和时代决定。这个决定者也不可能是上帝或者天子,而只能是社会主宰观念的实体化——法律、道德、风俗习惯尤其是制度。
也就是说,在一个现实的社会中,每一个人如何得其所应得,主要是这个社会的根本制度决定的。
从轴心时代开始,居主导地位的社会政治伦理观念,决定着一个社会的制度体系,这个制度又被分解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环节,形成这个社会一切领域的具体制度。
制度体系规定权力的来源和权力的体系,决定权力的产生,以及最重要的权力和被支配者的关系,和每一个人在社会中应该遵守些什么准则,享有什么样的生活待遇。
权力如果和被支配者无关,就会对被支配者无所顾忌,形成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二元对立。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社会的底层大众就只能被动的接受统治者的恩典,也就是只有施舍正义——比如中国古代民众只能求青天大老爷给我们做主。也就是说,底层民众所能获得的正义,完全由统治者的施舍决定,其质量之低、数量之少,当然可想而知,也只能在忍气吞声之中度日。
相应的,专制统治下也不是完全没有正义可言,为了统治具有合法性,统治者是必须为中下层民众主持公道的,是必须让民众获得某些基本生存保障的。所以,一个国家再黑暗,也还有它的基本正义存在。例如,满清王朝末年,慈禧太后就亲自为杨乃武与小白菜平反冤案,为此尚裁撤了一百多名大小官员。
这也就是说,在进入有国家的文明历史后,由制度决定的社会正义只有多寡之分,没有有无之别。这不是要为专制制度辩护,而是要说明,任何最坏的制度为了带来秩序,也都必须给社会以基本的正义。
当然,一个社会,能给与大众的正义的多寡之分,是否能给与民众这个时代所要求的那些正义,尤其是和其他国家做横向比较能给多少正义,却是区别野蛮与文明、落后与先进、退步与进步的关键。
法律是社会正义的重要保障,也是硬性保障,但是,任何法律都是为制度服务的,它只能提供制度已经肯定了的社会正义,并且,往往是仅仅对制度肯定了的正义进行保障和补救,正常情况下,它是不能突破制度框架、提供制度所不认可的正义的。所以,原则上说,对社会制度不正义导致的问题寻求法律救助,其实是缘木求鱼、异想天开——除非历史到了转型期,司法系统偶尔走到了历史的前头。
道德是伦理观念为达到制度体系所设立的目标而提出的柔性辅助系统。当然,道德原则和人类文明与生俱来而且发端于野蛮时代,其基本要素应该是有益于人类的物种保存和物种进步的。但是,在国家形成后,道德必然地受到伦理观念和制度原则的钳制,成为制度的柔性辅助系统。它表现为确立一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观念和行为模式,并建立在社会成员普遍接受而且自觉遵守也世代传承的基础上。当然,道德和社会制度毕竟有一些距离,而和人类的日常生活有着更普遍、更直接的联系,因此,和普遍福祉的联系更多,和直接的社会利益冲突导致的正义问题关系较少。这样,道德也有着很大独立性,其中的很多内容有着很大超时代的可传承性。
风俗习惯是人类社会生活智慧定型的历史积淀,具有很强的约定俗成特征和经验特征,一般有助于社会的凝聚、社会的团结、社会的和睦。直接地说,风俗习惯往往和正义与邪恶无关,但是,由于一方之人有一方的风俗习惯,外来人员如果顺从之,就是对当地民众的尊重,因此符合正义准则,蓄意破坏,则伤害了当地人的感情,往往构成了邪恶。风俗习惯是很地方化的,很根深蒂固的,也就是很难改变的,这样,在社会进步日新月异的时代,就很容易成为时代进步的障碍,必须进行移风易俗。但是,移风易俗不能是暴风骤雨式的,不应该是强制式的,因为通常的风俗习惯不会对社会有大危害,完全可以让过时的风俗习惯自行演变,如果以强制手段推行,则因为使当事人受到不正义的精神压制,而更加不符合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得其所应得的原则。
综上所述,法律、道德、风俗习惯都和正义相关,因为他们都是人类文明的产物,都对社会秩序的形成起着重大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作用。与此同时,他们又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尤其是在社会历史迅速前进的前况下可能起着阻碍社会进步的作用。这样,它们和正义的关系显然不那么简单,有时和正义很吻合,有时又站到了正义的对立面。
概括地说,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就必须借助制定制度、法律、道德和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来形成秩序,因此,总体上说,制度、法律、道德和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毫无疑问和正义有正相关。
其次,问题则是,制度、法律、道德和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在产生之初就是等级制的,甚至就是为统治者的特权利益服务的,有的甚至对下层民众非常残忍,不公平的现象更十分普遍,因此,这些方面要么从一开始就不正义,要么随着时代的进步,逐步表现出其不正义的问题。
第三,从伦理到制度 、法律、道德再到风俗习惯,都有一个范式更替的问题,也即是说,当社会进步到了大飞跃的时代,从前的所有伦理、制度 、法律、道德、风俗习惯恐怕都得在不同程度上彻底转化,更新,升华,这样,旧的伦理、制度 、法律、道德、风俗习惯都必须扬弃,也就是保留一部分具有可延续性的精华,然后和创新性内容整合到一起,成为新的伦理、制度 、法律、道德、风俗习惯。在这种情况下,旧的伦理、制度 、法律、道德、风俗习惯和正义的相关性就丧失了,新的伦理、制度 、法律、道德、风俗习惯则和正义则有着很大的相关性。
第四,任何制度 、法律、道德、风俗习惯都是会被打破的,那么,是否能说,因为制度 、法律、道德、风俗习惯通常和正义有高度的相关性,因此打破它们一概是坏事,或者说,一概是非正义的,甚至是邪恶的?
这个问题值得多说一说。
我们知道,通常,正在实行的制度和法律如果被打破,就一定会受惩罚,正在实行的道德和风俗习惯被打破则会受到谴责,甚至遭到维护者的严重攻击。
这方面,二战后对纳粹德国的纽伦堡审判很能说明问题,当时纳粹战犯以一切行为依法进行为护身符,对此,审判庭颇感棘手,然而,法学家提出了更高法概念,那就是人类的良知和正义高于一切法律!正因此,对纳粹战犯的审理才得以顺利进行。
由此可见,一方面,理论上说,撇开对制度、法律的滥用不论,一个时代的制度、法律,是这个时代所能提供的正义的基本表现,违反这些制度法律是必须受到制裁的非正义行为,另一方面,对这些制度、法律的打破,则也可能来自比制度、法律更有正义性的人类良知。
因此,打破制度、法律,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从恶的方面打破制度、法律,这种情况下,制度和法律确实代表了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秩序需要,因此,对它们的打破确实是必须惩罚的非正义行为,比如一般情况下对强奸、抢劫、杀人、放火的刑罚规定都是如此。
另一种是从善的方面打破制度、法律,这种情况下,制度和法律本身就违反了时代的秩序需要,因此,对它们的打破即使会遭到惩罚,也是完全正当的行为,历史会给这些行为以客观公正的崇高评价,比如印度的甘地、南非的曼德拉,就是从善的方面打破制度、法律的代表。
道德和风俗习惯也同样如此,一般来说,道德和风俗习惯是应该遵守的,这是常态,但是,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时代发生大变迁的过程中,打破传统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反而成了社会进步的需要,成了完全正义的行为。
所以,概括地说,对制度 、法律、道德、风俗习惯的打破和正义的关系,要看是为了为善而打破,还是为了为恶而打破,是为了人类社会的进步而打破,为了社会福祉而打破,还是为了损人利己而打破。
正义作为每个人随时随地得其所应得,其具体内容是经常变化发展的,是随着时代的文明进步——包括物质生活进步和精神生活进步尤其是人道进步、人权进步——而进步的,制度、法律、道德、风俗习惯却是从前的产物,因此,它们和当前的社会生活相比常常有一定的滞后性,这样,在其和当前的进步情况有很大差距,甚至成为人道进步、人权进步的阻力时,就不仅不再是正义的,而且是非正义的了。
最后,我们再回到伦理、制度和正义的关系上来。
由于古代中国与世界隔绝,因此,我们总把儒学伦理当做世界上唯一的伦理,把儒学为中国农业文明制定的制度当做唯一的制度,而且是和正义划等号的制度。与此同时,一个国家的正义的现实状况是由制度决定的,这样,制度和普遍正义确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但是,欧风东渐后,我们才知道,世界上还有很多不同的伦理学说,以及很多不同的制度,尤其是欧洲文艺复兴以来开创的商业文明的社会政治伦理,已经打破了传统的、和儒家一样的、建立在等级体系基础上的制度体系,确立了一种一切人权利平等的制度体系。这种体系的最高形式,就是宪政民主制。
关于宪政民主制,我们在最后会有专门解读,这里只需指出,确确实实,人类文明产生之初把制度视为普遍正义本身,其实并不完全错误,只是我们当时并没有找到能和普遍正义相吻合的制度而已。
宪政民主制正是和普遍正义相吻合的制度,因此可以说它就是普遍正义的表现。
原因在于,宪政民主制对一切人都是平等实用的,一旦实行了它,任何人也找不到为了正义而推翻它的充足理由。换言之,推翻宪政民主制只能带来不平等,只能带来非正义,只能带来邪恶。
由此可见,宪政民主制的原则就是普遍正义原则。

                                     2013.1.8


魏强:权力注定要被关进笼子么?

从宪政起源的角度来看,宪政不基于自由就一文不值,而人民手中若没有权力那么也无自由可言。只有当人民从君主手中夺回了立法权,人民对法律的服从才意味着是在服从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的意志。总之,宪政自起源之日就已经注定了其权力最终来源于人民,并且无法剥夺。

说千道万,中共的专制独裁就是专制独裁,他们说什么都改变不了自己对权力控制的依赖,从“人民民主专政”到“将权力关入制度之笼”都是它政体的本质。而反对派也需要在文字游戏中掌握攻克谎言的关键,任凭那霸权遮遮掩掩,我们放开权力、制衡权力才是正道。

(《零八宪章》月刊首发,欢迎转载)


习近平以一种相当活跃的姿态接管了这个国家,他看上去信心满满,而且胸有成竹。这对于中国的领导人来说很重要,他们使自己在形象上尽可能与上一任不同,就往往有机会为自己赢得民间的各种期望和认可。除了树立自己的形象以外,习更是通过一些“讲话”来回应民间的政治关切。

笔者对研究帝王语录和宫廷形态没有兴趣,不愿去琢磨这类人的言行而浪费生命。不过习的讲话自有其应声之谷,来自四面八方的众多的回音才真正引起了笔者的关切。我认为,以批判的态度去探讨一下这其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应该是有些意义的。

习说“要对权力运行作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在一些民主人士看来,习的嘴里蹦出这些话一如任何标榜反腐败的帝王将相那样,最多美誉成“狗吐象牙”而已。然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的确比较抢眼,加上借此反驳市场上的“新政”假说,民主人士也就多以宪政研究的方式展开了讨论。

徐贲、刘军宁等诸多理论家纷纷撰文并围绕谁能以及如何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进行了质问和诠释,何清涟女士对这句话虽然半推半就,不过还是借此以“谁是笼子的打造者”向独裁中共发难,莫之许则是针对党的习性提醒这句话的评论者、引用者不要低估中共对话语的挪用、歪曲和滥用……他非常警觉的说到:“我认为习近平的思路是很明确的,就是通过加强这个制度本身的作用,把这个体制呀,把这个队伍再建设得更有战斗力一些,对社会进行更好的控制,所以说最后的结果不是说把权力关在笼子里面,可能到最后把我们这些反对派关在笼子里面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莫之许的警觉是靠谱的,不过说中共在歪曲和滥用显然是不准确的,因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确可以为语者所用,确实能够增强中共的生命力。

对这句话同样心存顾虑的胡石根前辈则撰文针对“权力”的概念提出异议:“权力不是指个别的官员,更不是指那些干了坏事的官员,是所有具有这种权力的机构里的官员。”不过,胡老师对“权力”的解读看上更像是“公权力”,公权力在语义中是权力的分支,此处形容的应该特指执政者的公权力。那么“权力”这个词到底指什么呢?它到底能不能、该不该、会不会被关入笼子呢?显然我们需要对权力的所指进行更加全面和客观的分析。

权力在英文中有多重含义:“力量;能力;政权;功率”等等。从名词到动词,从自然界到人的意识到社会结构,“power”一词代表了一种生命力,一种非善非恶的能力。尼采对于权力的理解正如“power”一词在英语语义中的使用那样,用来解释物理上的变化、动植物的生长、繁殖、扩张,乃至于人类的心理、文化的现象。并且由于权力被认为是种最基本的驱力,所以尼采以“权力意志”说否定了神的意志对于世界的支配。当然,不论你是否认可这种无神论,你都不能放弃对自己生活的自主性或是放弃尝试以及为之继续努力,而这种改变的以及继续生活的努力就涉及到你的权力(能力)的问题。

事实上关于权力的意义,不论是哲学还是政治学社会学语境下,它的所指都具有同一性,不同之处往往只是建立在我们不同的心境之下。我们对权力的戒备、恐惧、渴望、鄙视甚至关入牢笼的一厢情愿,都是由于我们在特定的政治语境中,以及社会俗成、地域文化内对“权力”一词进行了过度的概括,以致我们其实已经异化了“权力”的本意。而一些轻视民主价值的宪政主义者对这种异化的默许,难道是因为“宪政”可以代表社会中的最高准则?难道“权利”这个词能够替代“权力”履行其意义吗?

从昔日的“君主宪政”发展到当代的“民主宪政”依赖的是什么呢?宪法从名义性、字义性到“保障性宪法”的蜕变依赖的又是什么呢?宪政能否面对自己的失败呢?如果宪政被强权破坏,又得依赖什么重建呢?毫无疑问,是权力本身,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公民以及无法真正消除的权力意志,是整体中变化的力量,是反抗的力量。在人类社会的自然演化中,不断变化的权力对比促成了社会发展和旧制度的不适应,逐渐增长的权力唤醒了人们长期受压抑的权力意识,知识分子、资产阶级、以及各种受压迫者出于自身愿望以及自身权力才催生出了社会的革命和制度的改良,这种力量难道过时了吗?

一些宪政表达中所谓“权利”制衡“权力”的概念其实正是过时的,这种提法只是1689年英国光荣革命时用“民权”限制“君权”的重复。相比当时还未进入民主社会的大英帝国,这种宪政理念在当代的提出,也很可能会以一种消极的态度去看待社会中的民主权力,这种过时的封闭的价值体系往往也会在政治中过度强调对民主权力的限制,以至于轻视和冒犯了人民对于国家主权的重要性。在笔者看来民主权力的保障与宪政权力的抵达是紧密的不可分割的,民主制度有赖于它(宪政)赋予人民的权利,更依赖拥有权力的人民(民主价值)。而这种消极的不合时宜的“限制主义”可能也是国内宪政学界的主流态度,因此“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种对宪政民主不负责任的习近平式妄语也就未能引起宪政学者的重视。

在当代,个人权力和宪政民主的关系也在发生着变化,政治正在通过电视、网络与人们的生活以及经济活动变得紧密难分,参与度和关联性的增长更是需要我们考虑进去的。正如於兴中先生在《宪政与民主:孰先孰后?》一文中所述:“现代宪政是精英宪政,大体由少数精英分子促成。而在全球化以后的今天,宪政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于草根,或所谓‘大众宪政’。而民主也已开始从代议民主向协商民主过渡。宪政和民主在今天都在接受着各种挑战,也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应该以一种发展的眼光看待它们。”

从宪政起源的角度来看,宪政不基于自由就一文不值,而人民手中若没有权力那么也无自由可言。只有当人民从君主手中夺回了立法权,人民对法律的服从才意味着是在服从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的意志。总之,宪政自起源之日就已经注定了其权力最终来源于人民,并且无法剥夺。

对于宪政约束民主权力的部分也离不开权力的参与,正如孟德斯鸠所言“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乱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权力本是宪政的重要参与者,是建立宪政以及实施宪政的主体,是“笼子”本身。

因此不论是“将权力关入笼子里”还是“将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里”只要主语不变,这句话就不可挽救。何清涟女士出于敏锐的嗅觉查找了中英文献,否定了这句话以及曾被小布什引用的谣传(包括引用自布什的整篇演讲皆为杜撰),笔者同样也检索了相关资料,亦没有发现某些官媒所指的这句话最初源自休谟的半点证据。不论杜撰者意欲何图,都没有达到目的。

民主制度分析了权力的本质,构建之初就不期望圣人的出现。人们在制定制度时往往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当权者,处处为权力制衡权力留有渠道。政治权力中具有的暴力和垄断特质源于作为政治主体的个人,因此我们需要以对待人性的审慎去对待相应的具有了组织性的政治权力,通过民主宪政形式表达出来。所以在这个角度上,一种合格的政治制度的标志就是权力交互的顺畅,同时这也代表了民主的本质。

相反,“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句话是耸人听闻的,这句话本身就出自敌对的而非互动的专制意识形态之下,不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其背后都是愚昧莽撞的,而且不论谁在引用都改变不了这句话中已经包含了的专制主义倾向。

我们必须要否定那些关于权力的谣传和愚见。满心伤痕的渺小者使无法感知,因为权力已经使他感到愤怒、恐惧甚至绝望,这类人需要的只是以少许的自信去怀疑自己而已。而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人们对权力因何而生因何而变缺乏理解,缺乏感悟。更有一些不自知的文化专制主义者竟为了这句话的使用权而争夺不休,怎能否认这句话和作为“七戒之王”的魔戒是那么的相像呢。因为这句话,多少精灵变成兽人,多少自由派变成了“两面派”。权力是历史的关键,人类花费巨大的心血建立起文明,设计出美好的制度,但是每次总有东西出错。人这台机器出了故障,有时候就是因为人们企图让它靠错误的燃料来运行。

笔者认为,权力可以产生出社会制度,而社会却不能通过制度去诠释变化中的权力,权力也更不会被社会制度关押起来。我们不宜再用政府和人民的局限来谈论限制权力,而应还原权力本身的,以权力在社会中运行转化的本质来看待政府和民众的现实关系,以及通过权力去制衡权力,这样在对待权力、运用权力时我们的思维才会是透彻的清晰的。

说千道万,中共的专制独裁就是专制独裁,他们说什么都改变不了自己对权力控制的依赖,从“人民民主专政”到“将权力关入制度之笼”都是它政体的本质。而反对派也需要在文字游戏中掌握攻克谎言的关键,任凭那霸权遮遮掩掩,我们放开权力、制衡权力才是正道。

PS:习近平对于“中国共产党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希望党外人士敢于说真话”的言论同样是邪恶的,在开放社会中“批评”这个词本身就具有完整独立的政治意义,它若被额外的加上了程度补充,那关于“批评”本身的政治意义也就被摧毁了,就变成了一种“献言”、“尖锐的献言”。同样是这个道理,我也希望受我质疑和否定的诸多前辈能包容我的浅见,能在交流中促进我们的认识和权力。

魏强

2013/2/12

公告天下
茅于轼、秦晖、戴晴等公民建言:呼吁全国人大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 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一、国际人权宪章对于人类基本人权的申明、确立和规范,符合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一贯强调的立国与立宪的宗旨。
二、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兑现中国政府的庄重承诺,满足中国人民的美好心愿,并展现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世界大国的风范。
三、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来,中国的开放在深化,法治建设在进步,权利意识在觉醒,公民社会在发育,中国批准公约的时机已经成熟。
四、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助于创新宪法的多元实施机制,确保宪法中人权条款的落实,捍卫宪法的生命和权威。
五、尽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可以使我国更加坦率公开地明确人权立国、宪行中国的至上原则,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将召开、新一届中国政府即将成立之际,我们谨以中国公民身份,郑重公开倡议:尽快批准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进一步推动和落实人权立国、宪行中国的原则。具体理由如次:

一、国际人权宪章对于人类基本人权的申明、确立和规范,符合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一贯强调的立国与立宪的宗旨。

《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共同构成“国际人权宪章”的主要框架,成为国际社会人权保护的核心准则。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又被公认为是“当代得到普遍接受的最低人权标准的最权威表达”。该公约所确认的各项基本人权,作为第一代人权,具有更为根本的重要地位。从18世纪末以来,这些权利作为人类近现代宪政革命的可贵制度成果,已经成为大多数民族国家的宪法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性规定,它们代表了人类对于权利、自由和尊严的普遍诉求。

国际人权宪章所弘扬的价值和关怀,也是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反复宣称的立国目标和立宪宗旨。建政之前,中国共产党提出“为人权自由而战”的号召,并落实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等宪法性文件当中,为此在边区专门颁布了一系列人权保障条例。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席卷全国的宪政运动,中国共产党也是主要推动者,人权保障则是题中要义。建政之后,1954年宪法即专章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奠定了我国宪法以人权为本的基调。尽管此后颇多曲折,我们在贯彻宪法、保障人权的问题上付出了巨大代价,但人权这一崇高目标已经成为今天转型事业不可分割的核心议程,其最新体现就是我国制定的第二个以人权为主题的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

二、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兑现中国政府的庄重承诺,满足中国人民的美好心愿,并展现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世界大国的风范。

联合国在1966年通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时,就呼吁所有国家最好将两公约看成一个整体,同时予以签署和批准。截止2010111日,在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已有167个国家正式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我国批准了被称为“第二代人权”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但自1998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至今近十五年,我国仍然没有批准被视为“第一代人权”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尽管中国政府重视在批准前稳妥改进现有法律制度,使之尽量符合该公约要求的各项义务,但是,我们还是应把人权条约的签署与批准之间的间隔,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既推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进一步落实,亦避免国际社会不必要的猜度。

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从来都是国际人权宪章的积极发起者和参与者。对《世界人权宣言》的制定,中国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世界人权标准因此决非舶来品,而有着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民的贡献。十五年前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更表明我国作为负责任的世界大国,对于保障基本人权做出了庄严承诺。此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不同场合多次向国内外公开郑重表示,一旦条件成熟,中国就将尽快履行批准公约的法律程序。2008年初,也曾有一万多位公民签名呼吁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以,我们再无必要犹疑徘徊,而须因应人权发展潮流,履行政府的承诺,回应人民的诉求,体现大国的风范,顺理成章地以积极果断的姿态加入公约。

三、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来,中国的开放在深化,法治建设在进步,权利意识在觉醒,公民社会在发育,中国批准公约的时机已经成熟。

2011年,我国发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宣布以宪法为统帅的完备、科学、和谐、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人权保护上升为宪法原则。2013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施行,引入许多符合现代人权法治精神的规定,比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律师权利的扩大、严格逮捕和审批程序等。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则明确强调,要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并具体提出将进一步推进劳动教养、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户籍制度的改革。可以说,30年来我国法治建设朝着人权方向不断迈进而取得的成就,完全是社会整体进步的自然逻辑结果。公民权利的扩大和政治地位的提高,客观上也为中国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创造了良好条件。

不可否认,我国的人权法治状况与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之间,还存在相当差距或不相吻合之处。然而,所谓的时机成熟,从来不是指要万事俱备,完美无缺,而是指为人权的保障和改进做了充分的准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实现了对接的可能。人权事业是动态的、丰富的,必须在国内与国际、政府与社会、现在与未来、特殊与普遍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空间与机制。在这个意义上,如今恰是我国批准公约的最好时机。对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现实存在并且有待时间加以调整的某些难处或不足,我们可以根据各国加入公约时的惯常做法,就具体条款作出合理限度内的保留、声明、通知或反对,但必须真诚、严肃而缜密,高度尊重人权事业的神圣性和经久性。

四、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助于创新宪法的多元实施机制,确保宪法中人权条款的落实,捍卫宪法的生命和权威。

习近平先生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句话深刻表达了“宪行中国”的基本治国理念。我国现行宪法中的一些良法条款关于各项人权的规定,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如何使宪法的这些良法条款真正成为塑造民族精神、凝聚政治共识、实现文明复兴的权威标志,关键就在于认真对待权利,贯彻落实宪法,为此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多元的宪法实施机制。从各国宪政经验来看,这些宪法实施机制大体包括释宪机制、违宪审查机制、宪法司法化机制、宪法监督机制、宪法条款直接适用机制等。目前在我国,这些实施机制大都还停留在纸面规定上,需要通过更具体并且更具操作性的宪政实践来激活。

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实就是创新多元宪法实施机制的一个切实可行的步骤。首先,该公约本身强调以约束政府和公权运作的方式,来达到尊重和保护人权的目的..

因而可以间接理顺宪法的人民主权基础和权力制衡模式,提升政府的执政观念及执政能力;其次,国际人权公约在实施过程中,积累了非常丰富和规范的人权保护法治经验,其中的缔约国报告程序、国家及个人的来文程序、督促各国立法和司法行政当局采取人权补救措施的规定等,有助于缔约国履行人权承诺,实现广泛深远的宪政结构的改革和完善;第三,国际人权理事会在监督实施人权公约时,很好地做到了充分尊重各国的宪政和主权,其实践主要是建立在促成协商一致和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的基础之上的,这在无形中为各国宪法的实施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自主、理性、尊重、包容等前提条件的示范。

五、尽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可以使我国更加坦率公开地明确人权立国、宪行中国的至上原则,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

国际人权宪章有关人权的规范和实践日益表明,人类的这些基本人权具有普遍性、平等性、不可分割性和相互依赖性。这一点对于正在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当下中国而言,具有格外重大的意义。悠悠万事,人权最大。人权是目的,政权必须服务人权、保障人权始有合法性。人权立国、宪行天下的原则因此理当成为中国社会最大的共识。事实上,人权立国与宪行中国之间,存在着深刻而内在的关联,正如习近平先生所阐发的那样,“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担忧,由于缺乏人权素养,对人的自由、权利和尊严没有基本的敬畏和保障,在一旦遭遇全面危机时,会使整个社会陷入仇恨与暴戾,走向分裂和敌对的丛林状态;我们担忧,由于缺乏宪政素养,对宪法的权威和神圣性没有起码的体认和信奉,会导致国家工具主义盛行,执政者难以树立一整套符合现代文明的价值观,进而丧失执政合法性以及必要的尊严。

总之,对于公民、政府、国家和民族而言,唯有人权立国、宪行中国,才是成就光荣与梦想的根本尺度和不二法门。我们需要培育一个以中正、和平、理性和开放为根基的公民社会,也需要建立一个以爱和正义为基础的美好政治。人权立国、宪行中国的原则代表了我们最为诚挚善意的心愿,也表达了我们对于个人命运、共同体福祉、国家荣耀、人类文明的深切关怀。我们相信,只要能够做到以人为本,以宪为尊,我们就既能促进当下社会的和谐,也能以最小代价实现未来中国的繁荣强盛。我们也相信,只要以人权立国、宪行中国为努力的方向、重心和切入点,并坚定信心与信念,保持坚韧和细致,一切事关国家民族发展大计的难题都不难获解。如此,则个人幸甚,国家幸甚,民族幸甚。

基于此,我们恳切呼吁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有关缔结《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议案;希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立即批准该公约。如果确因时间仓促,今年不能完成这一工作,也请开诚布公,给全体国民一个解释,同时宣布一个确定的时间表,以求国民谅解,以昭政府大信。

为此,发起此次公民联署。

签名人:茅于轼、秦晖、戴晴、浦志强、崔卫平、笑蜀  贺卫方、徐友渔、朱学勤、王克勤、王功权、展江、张千帆、于建嵘、杨子立、杨支柱、许志永、鄢烈山、乔木、任志强、荣剑、何兵……(略)

改革论坛
             
向一切为了中国民主宪政事业而努力奋斗的先生们致敬!

——《零八宪章》论坛
 
袁庾华:自由派和毛派共同维护了权贵集团的稳定(强力推荐

袁庾华,著名民间学者,国史研究专家,对新中国历史有着深入系统的研究,对诸多热点问题有着独到的见解,曾在北大、清华、浙大、复旦、南开、俄罗斯科学院等众多国内外著名院校做过巡回演讲,所到之处引起强烈反响。

今天中国社会已经有了历史上的最大也最腐败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已是全中国人民的公敌,也是中国社会进步的最大阻力。这个集团,自由派称之为“权贵资本主义”,用赵紫阳的话来说,就是最坏的资本主义。毛派称它是“官僚资产阶级”,就是毛主席说的“官僚主义阶级”和改革开放中生产的大资产阶级的联合体。也就是说,双方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
今日中国只要是民主,我们都要。民主是斗争的工具,在现阶段的中国,它也是目的,没有民主,我们没有最低条件下的活动空间,没有民主,一切都只能在根本无法影响社会的小网络、小地方空谈。什么政改、革命,没有最低的民主条件,一切无从开始。尽管有了民主后又会有更多更新的问题,尽管民主并不是人类社会唯一的进步要求,但是没有民主的社会一定是最坏的。——这应该是,也一定会成为两派的共识。
一个共同敌人——权贵集团,一个共同需求——民主,两派如能取得这两点共识,那么,中国的民主进程才有可能开始,中国当今社会的困局才能够突破。
一个共同推动中国民主进程的联合阵线,是能够突破中国当前困局的唯一选择!

  一:活跃而混乱的中国当代社会思潮
  二:三角鼎立的中国社会态势
l  权贵集团,其社会基础是相当多的高官和大资产阶级的联合体,以及附庸于他们的文人。
l  自由派,其社会基础是多数中国式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
l  毛派,其社会基础主要是大多数下层、底层劳动人民

  三:两派的误区共同维护了权贵的稳定
  四:两派对权贵集团和民主的共识,是民主进程的关键
  五:推动中国民主进程的主要动力是群众(公民)运动

原标题:中国当代社会思潮与民主未来

  201326日在香港城市大学市场营销学系,袁庾华先生作了一场题为《中国当代社会思潮与民主未来》的演讲。本稿是袁先生讲演的主要观点 ,他本人对此稿作了修改并确认。有关袁先生在讲演后和同学们广泛交流的详细内容。有待录音稿的文字整理后再作介绍。袁先生讲演的主要观点有:

  一:活跃而混乱的中国当代社会思潮

  袁先生向同学们介绍了近几年众多学者对中国(本文仅指大陆,下同)当代思潮的著述。也介绍了他本人参与的郑州思想沙龙,这是近18年来中国民间唯一有左、中、右各种思潮经常直接交流的平台。从这个沙龙到全国各地各派各家思潮观点琳琅满目,“中国思想界开始进入一个群雄初起的春秋时代”。重要的是一些思潮已经不是停留在学术、文化的层面上,而是直接进入了广泛的基层社会。

  近十几年来,被外媒称为“海德公园”式的政治广场已遍布中国大中城市的公园等公共场所,各种思潮、观点在这些地方的传播、争论经久不衰。以纪念毛主席、批判腐败社会的广场集会为主要标志的“毛主席热”,十多年来持续升温,已发展到几百个城市和更广泛的农村,许多集会的规模都达到成千上万人。另一方面,今天在全国各地“散步”式的游行示威、“同城饭醉”式政治集会等多种新形式层出不穷。一些反腐维权活动越来越多的取得了各种思潮的一致支持。袁先生说,今天中国的这种政治热潮,尤其是它的广泛性、持久性是文化大革命后仅有的社会现象。

  袁先生说,但是近几年来,在几种主要的社会思潮中,也出现了令人担忧的极其混乱的状况。也叫“中国特色”吗?最突出的特点是“左”不像左,“右”不像右。同学们都熟悉,政治和社会思潮中的左派、右派概念源自法国大革命,只要有基本相同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社会矛盾、阶级矛盾尖锐的状况,那么,改变或维护其体制、利益格局和秩序、就是左右派区别的根本标志。在今日中国,一些自称“左派”的人却在充当“保”的角色,另一些要求改变体制,并在揭批社会的黑暗、为下层维权活动中充当应属左派社会角色的人却自称“右派”。这种状况严重的扰乱了社会上大多数中间群众的思想,使本来应该清晰的政治观念模糊化了,海外从事民运、共运、工运和各种社会运动的人们,在这种“中国特色”面前都目瞪口呆。

  二:三角鼎立的中国社会态势

  袁先生认为,在今天的中国社会思潮中,有三股较为明显的社会政治势力,它们各自有自己的社会基础和政治诉求。其他思潮,如“新左派”、“新儒家”,目前还只活跃在学术、文化范畴内。

  三股政治势力分别是:

  权贵集团,其社会基础是相当多的高官和大资产阶级的联合体,以及附庸于他们的文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官商勾结的高层化、一体化。或者说他们本来就是“一体”,改革中产生的大资产阶级基本上都有相当深的官场背景。这股政治势力的政治诉求,就是稳定他们的既得利益及其利益格局的秩序,这恐怕是他们几千年难遇的社会状况;

  自由派,其社会基础是多数中国式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前者仅以职业、车子、房子为标志,后者是以学历和职业为标准。中国现有1.3亿人拥有高等教育的文凭,其中至少有80%以上是受自由思想派影响的,而他们所从事的知识职业还能影响更多的人。自由派的政治诉求就是要走美英为代表的西方社会道路,即“西化”;

  毛派,其社会基础主要是大多数下层、底层劳动人民,以及一些受马列主义、毛主义影响的知识分子、小官、爱国进步的中小企业家,相当多没有改变信仰而又无能为力的普通党员。毛派的政治诉求是、重新走上毛主席开辟的社会主义道路,也可以被称为“毛化”。

  上述三股势力中的每一股势力,都是其它两股势力的敌人,三者的相互斗争,构成了一个三角鼎立的态势。尤其是后两股基本上没权也没有多少利的势力,却都把在野的另一方价值观树立为自己最主要敌人,从而两面受敌。对于今天社会的腐败、黑暗现状,一个硬要栽到已故几十年的毛主席身上,一个全赖到国外尤其是美国那里。双方实际上所起到的最大作用,就是一起转移了全社会对权贵集团贪腐罪行的视线,用文革中的话说,就是转移了斗争的大方向。为什么,一年几十万起“群体事件”表现出来的社会矛盾激化,“裸官”的普遍性以及以他们为“靠山”的资本家演艺界名星都在“移民”,所表现出来的权贵集团的恐惧,然而至今却有他们意想不到的“稳定”,其症结就在这里。也就是说正是这两派相互的纠缠(甚至为消灭对方、乃至自己阵营的不同意见的人而不惜勾结权贵。或者有理由怀疑,这本身就是权贵集团有意设制的乱局),才真正支持了权贵集团的稳定,或者说,今日权贵有恃无恐的横行,就是因有“左”右之间的互相树敌。试问,什么小“汉奸”,他有权力卖国吗?即使是个别大汉奸,他个人能够出卖整个国家的利益吗?什么“毛愤”,他欺压你们还是欺压老百姓了?!所以,可以不客气的说,双方不顾大局的相互争斗,已经成为阻碍今日中国社会进步的一大公害 。

  三:两派的误区共同维护了权贵的稳定

  袁先生认为,自由派和毛派之所以如此对社会不负责任的纠缠不休,是各自存在一些重要的认识误区。概括起来说,不少自由派纠缠历史,恐惧毛泽东和文革。一些所谓的毛派反对政改,恐惧民主和美国。

  自由派焦点就在毛泽东,突出其所谓的“残暴”、“专制”。去年一位在全国影响很大的自由派维权人士来郑,我们见了面,对于他为下层群众所作的维权活动,我向他表示了敬意和自我批评。但是他对中国现代历史的误区使我十分的惊讶!他说文革期间毛泽东几乎每天都在批示杀人,杀了多少多少万。而实际情况是整个文革期间毛泽东没有批示杀任何一个人,这是在场的其他年纪大的自由派人士也认同的事实。自五十年代后期一直到文革中,毛主席反复强调“一个不杀、大部不抓”、“横竖不杀”。可能使这位朋友不敢相信的是,正是文革中的19681969年全国贯彻毛主席树立的“枫桥经验”,砍掉了一大半监狱、劳改队,正服刑的上百万犯人回家接受“群众专政”。也正是那时,就已经撤销了劳教所、强劳所和少管所。当然,文革、尤其是“一打三反”运动中,是杀了许多不应该杀的人,那主要是反对文革的当权派为打击跟随毛主席造反的人滥杀的。就像林彪的“571工程纪要”所说的那样:打着B52(指毛主席)的旗号打击B52的力量。

  至于文革初期对毛主席狂热的崇拜是有其时代背景的。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由于中央书记处扩大指标后各级党委追加的几十万“右派”造成的扩大化,形成整个社会的政治高压现象:反对任何一个党员就是反党,反对任何一级领导就是反对党的领导,就会被送去“劳动教养”或打成“反革命分子”。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每一个人都可以拿着《毛主席语录》和任何一级领导(从班组长、生产队长到省,市长、中央领导)辩论,可以批判他,可以喊打到他,可以夺他权。就是说,用崇拜毛主席一个权威,打倒了直接压在自己头上的各级权威,自己“用毛泽东思想衡量一切”代替了别人强加的“党领导一切”,那是一个多么大的解放啊!就像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上帝就在你心中,不需要各级主教、神父做中介。

  那么又为什么恐惧文革呢?从“民主墙”、“学潮”至今,几十年的任何民权运动哪一个不带有鲜明的文革痕迹。尤其是上世记八十年代末学潮带起的下层伟大的群众运动,高举的是毛主席的画像、高喊的是打到D和“官倒”、用的是大字报和大辩论。对此,无论是当年毛主席司令部的重要成员,或者我们基层的造反者,都有一个同样的感觉:那不就是文化大革命么!所谓对文革的恐惧,说到底是怕“暴民”、是自己幻觉中的“暴民”。从文革、“学潮”至今的中国有这样一个特点:“政治动乱”时社会治安反倒特别的好!象瓮安这些一年几十万起的“群体事件”,哪一个抢了老百姓的东西,烧了平民的房子?这是那些“文明国家”同类的骚乱事件所无法相比的,这也是文革的遗产,叫“要牢牢掌握斗争的大方向”

  就“毛派”来说,你为何反对政改呢?从1949年的“共同纲领”到1954年的《宪法》、1975年《宪法》,其中那一个政改不比改革后的政改幅度大,整个毛泽东时代,毛主席的继续革命,就是不断的政改。至于向右的政改,我们还真想象不出、一个比我们现在还右的政改后的中国社会是个什么样子。以苏俄为例,所谓的“巨变”后,仍然是免费医疗、教育,有房可住,养得起老。苏共垮台了,也没有杀、抓革命者。当时苏联的人民,又为什么要去做保卫”苏共修正主义集团“、“社会帝国主义”的“男儿”?!如果说苏俄有过去的经济基础,那么,再以比我们穷得多的印度为例,他们全社会还有低标准的免费医疗。难道我们拿着已完全官僚资本化的所谓“国有”、“公有制”符号给自己“画饼充饥”么?

  毛派也不应该怕民主。所谓毛派,本身就是文革大民主的产儿,大民主是其天然优势。就是资产阶级民主难道比没有民主还要坏么?毛主席当年和蒋介石作斗争使用的民主武器,不是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民主”,而是罗斯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就是说,毛主席绝不是一个教条主义者。

  美国也没什么什么可怕,它更讲实用。一九四九年南京解放后,留在那里的唯一外国大使馆,就是美国的。只是经过激烈的争论后,美国国务院作出了一个历史性的错误决策。前埃及、突尼斯政权本来就是美国的忠实盟友,他们一旦被证明是失去民心(遭大多数人反对后),美国照样“落井下石”将他们踢出去,哪怕以后的新政权难以捉摸。

 袁先生说,总结起来,一些自由派和所谓毛派,一个怕回到过去的毛泽东时代,一个怕走向“普世价值”的未来,为此无休止的争斗却稳定了最需要改变的今天。让我们一起走向广大老百姓,他们的大多数一是怀念毛主席,二是认为今天的腐败是因为“一党专政”,无论他们的表达是否正确、准确,这就是中国当代社会的民意。也就是说,你非要去反毛反民主就站到了大多数人民的对立面,也便自己钻进了一个永远走不出去的死胡同。

  四:两派对权贵集团和民主的共识,是民主进程的关键

  袁先生认为,今日中国向任何方向的政改都不可能有根本性的变化。三十多年来上层反腐的调子一届比一届高,腐败的发展则是持续上升连曲折都不会出现。下层要求民主的呼声来越来越强烈,却至今怎么也看不到希望。

  著名学者张宇燕在回忆他的导师奥尔森(和刚去世的布坎南都属于“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相同于毛主席的“七、八年来一次”时,曾说了他自己这样的看法:文革结束时是中国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因为当时的中国社会没有任何既得利益集团,走什么路,做什么事都是阻力最小的。那么今天中国社会已经有了历史上的最大也最腐败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已是全中国人民的公敌,也是中国社会进步的最大阻力。这个集团,自由派称之为“权贵资本主义”,用赵紫阳的话来说,就是最坏的资本主义。毛派称它是“官僚资产阶级”,就是毛主席说的“官僚主义阶级”和改革开放中生产的大资产阶级的联合体。也就是说,双方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尽管表述、研究和对未来的设想不同。

  袁先生说,两派在要求民主的问题上,至少在今天也应该一致。如果说还有什么差异的话,那么是毛派对民主的需求更强烈。

  现在中国,还有一些类似于《南方周末》那样的、受自由派的影响的报刊,更有自由派职业影响的地方,例如学校。尽管也受到很大的压制,尤其是在和权贵集团的利益冲突中。而中国至少有上万种报刊,没有一家是受毛派影响的,两千三百所高校,毛派能登上的讲坛屈指可数。那么为什么毛派不更强烈的要求民主呢?!

  无论是程序民主的选举权,还是大民主的广泛表达权和参与权,无论是对国家上层的民主选择权,还是在社会基层工作、生活中的切实的民主权利和自尊,今日中国只要是民主,我们都要。民主是斗争的工具,在现阶段的中国,它也是目的,没有民主,我们没有最低条件下的活动空间,没有民主,一切都只能在根本无法影响社会的小网络、小地方空谈。什么政改、革命,没有最低的民主条件,一切无从开始。尽管有了民主后又会有更多更新的问题,尽管民主并不是人类社会唯一的进步要求,但是没有民主的社会一定是最坏的。——这应该是,也一定会成为两派的共识。

  一个共同敌人——权贵集团,一个共同需求——民主,两派如能取得这两点共识,那么,中国的民主进程才有可能开始,中国当今社会的困局才能够突破。因为自由派和毛派是中国当代社会在野的主要政治势力,他们的一致就是基本上成为社会大多数人的共识。在社会的共识面前,包括权贵集团在内的任何其它力量都是阻挡不住的,当今,正是由于势均力敌的这两派纠缠的分歧,因此,两派中的任何一派观点都不能代表全社会的民意,权贵集团才有空子可钻。前年,我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说,“毋庸讳言,两派将来在争取中国未来的道路上一定是对手,但不是今天。解决不了今天的问题,谁都不会有未来”。未来两派的争论,“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双方都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

  五:推动中国民主进程的主要动力是群众(公民)运动

  袁先生说,两派中都有一些人一次又一次的寄希望于“党内改革力量”、“党内健康力量”,也都一次又一次的落空,失望。对毛派来说,一个最能说明问题的事例是文革前毛主席、党中央领导的“四清”运动,居然在当时的党风、社会风气是今天根本无法相比的条件下仍然搞不动。用毛主席的话说,没有办法,只好自下而上的发动群众,全面揭露我们的阴暗面。这就是搞了个文化大革命,一度全面砸烂了原有的党政体制,才有所改观。说明体制本身的问题仅仅在体制内是根本解决不了的。难道现在的领导人比毛主席更有威信、魄力,更英明、伟大?试图让大家相信,靠现在的这些人能够根本改变中国社会的黑暗腐败,是比“小儿科”还低级的欺骗。重要的还在于,今天中国社会已经形成的如此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面对它的强大压力,进入体制的任何个人除了“作秀”有一定的自由度外,能起到(改变现状)的作用恐怕是微乎其微的,这个集团还有化一切神奇为腐朽的能力,它甚至有力量使进入体制内的任何人自己(当然包括家族)拒绝腐败都“难于上青天”!体制内如果真有改变中国现状的想法,他也只有寄希望于民间、  寄希望于社会运动对体制的推动。

  一位自由派的学者说得好“除了民间,我们一无所有。”这些年,孙志刚、邓玉娇乃至乌坎这类事情的合情合理的解决,就是因为民众(包括各种思潮)表现出一致的力量。但仅仅这样得到的远没有我们同时在更广泛的不合理社会中失去的更多。必须依靠民众的联合力量,民众的运动(自由派叫公民运动,毛派习惯叫群众运动),首先取得最基本的民主条件,再根据群众的觉悟和要求,一步步走向一个没有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较为公正、平等、自由的社会。

  袁先生说,近几年他在很多讲座中经常引用51年前毛主席在七千人大会上的一段讲话,毛主席说,从现在开始,50年内外到100年左右的时间内,是这个世界的政治制度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时代。毛主席所说的政治制度,既包括中国现有制度也包括西方的。前不久,英国前首相布朗在谈到西方困境时说,世界已进入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转折时期。这就是说,无论中国还是西方、世界,都需要探索一条崭新的道路,什么“回归”、“回去”,什么“现成”、“照搬”,都没有出路,我们原有的经验和视野已经远远不够了。同时,中国当代的各种社会思潮和社会力量,也将在又一轮新的“大动荡”“大分化”中“大改组”,一个共同推动中国民主进程的联合阵线,是能够突破中国当前困局的唯一选择!

来源: 作者博客

秦晖:改良未必更和平

我们要解决的,首先不是通过什么途径,或者快慢,来达到我们想达到的目标,而是我们要想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这个问题要涉及到更大范围内的主义之争,但在我们现在在座的这个圈子里应该不用谈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是有共识的。基本上就是要建立宪政民主。

从逻辑上来讲,如果要在变革过程中避免我刚才讲的两个想避免的东西,一是避免无序,二是避免流血和暴力。道理很简单,要避免无序,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一种多元的组织资源,任何一种高度一元化的组织资源都是在超稳定和超不稳定之间反复振荡的。

当这个社会的组织资源高度垄断状态下,这个组织资源一旦解体,社会就陷入无政府状态。如果要避免这个,不管是走改革的道路,还是走革命的道路,前提就是你有没有替代的组织资源,或者说隐性的组织资源,也就是说这个社会一定要发展出一套公民社会。

从苏联、东欧这些国家变革的路径来看,其实有另外一种施加压力的途径,一言以蔽之,就是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双重压力。这种双重压力是促使东欧改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可以单独讲一下。

u   “告别革命”是个假命题
u  革命未必更暴力
u  “革命类型”的区分很模糊
u  避免转型中的暴力和无序
u  避免无序的关键
1.      在于组织资源多元化
2.      这个社会要有妥协精神,尤其是当权者要有妥协精神,最好是当权者有主动改革的精神。


(本文是秦晖在博源基金会所举办的“中国能否告别革命”座谈会上的发言)

  我们有一种假设是很靠不住的,所谓革命一定是暴力、无序,而所谓的改革一定是和平和有序,实际在历史上很多的改革要比革命更无序,流血也更多。我的看法是转型要推进,快慢看时宜,暴力/无序应力避

  最近许多人推荐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引起了关于“革命”的热议。而不久前金雁的《倒转红轮》也被一些人当作鼓吹“保守主义”的书,说是与萧功秦先生的主张形成了呼应。后来我们一再说这里有点误解。金雁此书对俄国的“文化保守主义”传统的确很重视,有新评价(但也谈不上鼓吹,她对这一传统的局限性也讲了不少)。但是文化保守主义不等于政治保守主义。此书对俄国政治保守主义(如斯托雷平和马克拉科夫等所谓“寻人派”)有明确的批评,而她提到的“文化保守主义”传统包括了从普加乔夫到索尔仁尼琴等人,这些人在政治上可几乎都是不妥协的反对派,我想萧功秦兄也不会自比这些人吧。

  “告别革命”是个假命题

  我们肯定是反对“革命崇拜”、主张反思过去那些被崇拜的革命。但反思革命并不是反过来鼓吹革命恐惧症,更不是简单地讲“告别革命”。朱学勤兄说他当年就对李泽厚的“告别革命”论持异议。其实,16年前金雁和我就与李泽厚此论发生过冲突,但这事发生在香港,很多人不知道。

  1997年十月革命80周年时,我们在香港中文大学的《二十一世纪》杂志上发了一组反思文章。李泽厚看了很兴奋,写了篇读者来信夸这组文章“十分精彩,值得祝贺”,说这“使我更坚定自己的‘告别革命’论”云云。我们觉得有点啼笑皆非,就回了一篇,说你读错了,我们是批了“十月革命”,但主要还是反思斯托雷平改革,指出寡头主义导致民粹主义,专制者不公正的“改革”导致革命的危险,因此“坚持正义比‘告别革命’更重要”,实际上这是为改革敲警钟的。

  结果李泽厚面子可能有点挂不住,又写了一篇措词很强烈的《以俄为鉴,避免革命》,说我这才发现你们的“本意所在”,你们是要“在近日数千万人下岗的中国现实环境下促动革命”,那口气就像在揭发“乱臣贼子”了。

  我们回应说:其实早在1990年,即还在李先生“告别革命”之前数年,我们就曾在国内首先提出重新批判民粹主义,警惕转型社会的民粹主义危险。但我们认为,决不能以寡头主义来反对民粹主义,因为寡头主义与民粹主义看似相反,实则相成,以前者反后者犹如以油灭火,适足以增加民粹主义“革命”的危险。以俄国而论,正如李先生所言,1917年革命的确“酝酿有因,由来有自”,问题是其“因”其“自”何在?李先生难道至今还相信《联共(布)党史》的夸耀,以为沙皇的垮台(二月革命)是自号布尔什维克的那几个“激进知识分子”“有计划、有组织、有预谋”地“促动”的?

  其实前沙皇总理大臣维特伯爵在1915年去世前便预见到:斯托雷平的“警察式改革”将使俄国陷入“严重的革命动乱”,而宪政进程的中断则是斯托雷平时代的一大错误。维特该比李先生更希望“告别革命”吧,但他对何以会有革命的认识却比李先生深刻得多。以不“正义”的方式谋“发展”于先,以不讲宪政民主的方式求“正义”于后,这不正是沙俄走向“革命”的轨迹吗?

  16年后回头看,其实今天“革命”议论的语境和当年并无实质变化,只是问题似乎更尖锐了。不过今天引起议论的托克维尔观点与当年李泽厚先生的观点倒很不一样,其实托克维尔并不是个“告别革命”论者,多读几本他的书(不止《旧制度与大革命》)就知道,他不仅对美国革命是肯定的,对法国革命总体上其实也是欢迎的,他反感的只是雅各宾专政。他搞法国与美国的比较研究,也不是要肯定法国的“旧制度”而排斥无论何种的“革命”,他只是遗憾法国的“革命”未能像美国的那样处理好民主与自由的关系,避免雅各宾式的狂暴和走火入魔。他得出的结论更不是像李泽厚那样认为“发展是硬道理”,靠“发展”来消弭“革命”,恰恰相反,《旧制度与大革命》的主题之一就是指出法国革命并非因为经济不繁荣,革命正是在“发展”成就不小的条件下爆发的!

  这事非常有意思,我们对所谓“十月革命”的否定众所周知。包括最近金雁这本书也是这样。但是我们肯定不想那么简单,把十月革命理解为只是一些激进知识分子想捣乱就搞起来了。《倒转红轮》也讲到,虽然俄国知识分子的心路需要反思,但“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其实俄国知识分子中的激进主义到了20世纪以后就逐渐冷却,尤其到1905年-1907年革命以后“路标”就变了,后来的激进主义已经完全是另外一种类型。

  革命未必更暴力

  所以“告别革命”这个话语到底多大程度上是真命题,我有点怀疑。在我看来,我们现在害怕“革命”的朋友主要的担心其实是两点:一是流血和暴力,这是我们最担心的。我们都不愿陷入以暴易暴的怪圈,希望看到一种完全不流血的变革方式,或曰转型方式。二是无序,如果变革以后造成一种无政府状态,或者造成社会的极度混乱,对大家都没有好处,而且无论哪种“文化”中,公众长期缺乏安全感就会重新呼唤铁腕,使转型失败。因此尽量避免流血和无序的确是个真问题。

  可是流血/无序和和平/有序的区别是不是可以等同于革命和改良之别?避免流血/无序可以转换成避免“革命”吗?我觉得是转换不了的。

  通常我们说的革命与改革(改良)是就变革的深刻性而言,像辛亥那样推翻帝制建立共和,我们就谓之革命,东欧废除极权制度建立民主,通常也叫做革命(所谓“天鹅绒革命”或“和平革命”,我们官方认为革命是好词,便带贬义地称为“剧变”,其实也是说它并非渐进改良)。而明治日本在维持天皇制下发生的变革,就叫改良或“维新”,越南那样政治体制不变的经济转轨,也叫改革或“革新”。

  但是变革越深刻越快节奏,就越会有更多的暴力和无序吗?我想说:实际上我们有一种假设是很靠不住的,所谓革命一定是暴力、无序,而所谓的改革一定是和平和有序,其实在历史上相反的例子是很多的。

  例如我们通常讲的最多的两个典型。过去一讲改良,日本的明治维新就是典型,一讲革命,辛亥革命就是典型。尤其在晚清这个话题上,中国为什么能搞成明治维新,为什么会搞辛亥革命,很多人都在讨论这个问题。有人说中国就是搞不成明治维新,所以辛亥革命是正面的。也有人说,其实本来中国可以走明治维新的路,所以辛亥革命是负面的。

  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其实辛亥革命本身流的血并不多,而明治维新流的血远远超过了辛亥革命。不说别的,明治维新中那些名人有几个能够善终的?明治“前三杰”“后三杰”六大名人,就有四人在维新过程中死于非命。从维新前夜改革派与保守派就不断以死刑、流血政变和恐怖暗杀等形式进行暴力斗争:所谓安政大狱、樱田门事变、池田屋事变、坂下门事变、禁门之变、功山寺起义等,更不用说维新过程中光战争就打了三次(征长战争、讨幕战争、西南战争),战火从日本最北的北海道五棱郭,一直燃到最南端的萨摩藩鹿儿岛。仅仅西南战争中的一场田原坂之战,就有3000多人战死。

  所以后来中国戊戌变法失败,谭嗣同坚决不流亡国外,说是中国还没人为变法流血,就从我开始吧。那时中国的维新派也是把日本的明治维新看做流血变法的榜样,而非“和平演变”的模范。中国的维新派与革命派之别在于他们想保留帝制,反对共和,但他们并不是甘地主义者,从谋划兵变刺杀慈禧到发动自立军起义,武装“勤王”、暴力维新的选项他们是一直有的。

 倒是辛亥革命死的人比明治维新少得多。甚至就是俄国的“二月革命”“十月革命”,也没有流什么血。至于十月革命后俄国建立了一个杀人如麻的体制,那已经是体制杀人,不是变革杀人;是变革的方向不对,而不是“激进”还是“渐进”、革命还是改良的问题了。用托克维尔的话说,那就是“旧制度”杀人,而改变这个“旧制度”的“大革命”(所谓东欧“剧变”)在绝大多数国家倒真是一枪未放、滴血未流的“天鹅绒革命”。

  所以,说革命一定会死很多人,改革一定会死很少人,这种说法在历史上是站不住脚的。

  还有一个流行的说法是,改革一定要有“顶层设计”,有一个严格的路线图,上面规定好了,就按照这个步骤去做。而革命就是猛打猛冲,到哪是哪,走一步看一步的。其实很多的情况也是相反:革命有蓝图,改革反倒没有什么蓝图,用我们熟知的话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这样的例子也是非常之多的。比如明治维新,谁当时有一个最终的设想?我们知道,开始推动明治维新的很多人,最典型的如西乡隆盛,后来就变成改革的对象了。明治维新一开始是几个比较开明的大藩(长州、萨摩等)反对中央(幕府),中央讨伐他们。但是到了天皇掌权以后,那些强藩都被镇压下去了。像萨摩藩的西乡隆盛本来是所谓明治三杰之一,他当时怎么能想到明治维新会搞到他头上呢?所以其实所谓维新也是走一步看一步的。

  “革命类型”的区分很模糊

  可见,我们以前对改革和革命的区分本身就是靠不住的,实际上这种区分非常模糊。

  甚至这里我要跟学勤兄商榷,你讲的1.02.03.0版本,意思是不是它们有一个递进关系?是不是一个比一个激烈?好像也不见得。比如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显然是你讲的3.0版,但是它连“城头变换大王旗”都没有,翻云覆雨的人为折腾固然堪称浩劫,体制却没有发生实质变化,连“王朝”也没有发生更迭。但是它就把大家都整得灵魂出窍。所以,我觉得是不是有这样一种递进关系也是值得怀疑。

  还有一点,我们也不要把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差别讲得太绝对。这两个革命的确是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讲得太绝对会导致很多问题。首先美、法革命有很多互相学习之处。最初发动法国革命的拉法叶特等人就是支援美国革命回来后受启发在本国搞革命的。而美国不少革命元勋也是高度的法国崇拜者,所谓的亲法仇英情绪非常明显。杰弗逊就是个典型。他的亲法仇英不仅是在外交上,实际上也有仇视英国君主制看好法国共和制的意思。

  都说法国革命太“雅各宾”,美国革命就很温和。其实美国革命中的清算也很厉害的,例如清算托利党人。当然美国托利党人死得比法国贵族少,因为美英终战时他们很多都跟英国人走了。他们是独立前的“爱国者”,当然爱的是英国,不是美国。后来托利党在美国完全消失,美国变成辉格党人一统天下,以后的民主党共和党实际都是从辉格党人中衍生的。英国的两党是托利党(后来的保守党)和辉格党(后来被更左的社会主义的工党取代),而美国没了贵族的托利党,穷人的工党也就兴不起来。所以有人说美国“既没有保守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只有稍微偏左和偏右的两支自由主义”。

  这与其说是美国有什么独特的文化,不如说是美国革命带来的社会变革使其不同于前宗主国。由于托利党退出美国,“贵族传统”在北美消失,新建立的美国成了纯粹的平民国家。这对北美社会造成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像美国政治学-政治社会学居于主流的李普塞特等人就不同意那种“英美”vs“欧陆”的两分法,他们认为由于美国革命带来的深刻社会变革,使得英美差异甚至大于美国与不少欧陆国家(如丹麦、瑞士等)的差异。所以,我们也很难说美国革命只是政治革命,就没有社会革命的内容。

  相反,法国革命,我觉得也是被简单化了,法国革命最血腥的一幕就是雅各宾派掌权,杀掉国王,还杀了许多无辜者。但法国革命是不是由于有了卢梭的影响就必然会走到这一步,我觉得也很难说。要知道法国当时不但有社会变革,更在与几乎全欧洲都参与的“反法联盟”进行残酷战争。杀国王主要并非因为社会矛盾,而是当时反法联盟打进来,国王要跑到反法联盟那一边,结果被抓住,杀国王给他加的罪名是叛国,而不是国内矛盾意义上的“反动”或“反革命”。如果当时没有这种国际大战,法国革命会不会如此走火入魔?我看雅各派都未必能够掌权,当然更不会发生大恐怖和杀国王的事。卢梭的观点,我认为毛病确实很大,我也赞同批判卢梭。但是,把法国革命中的问题简单地说成是卢梭的必然后果,恐怕不对。

  同样,现在一讲英国革命就是温和的“光荣革命”,好像英国革命就没有经历过杀国王,没有经历过克伦威尔的恐怖专横。其实英国杀国王倒是基于国内变革的理由,与国际战争无关。

  避免转型中的暴力和无序

  所以,与其说什么革命还是改良、美国革命还是法国革命,我们不如就事论事:

  第一,我们到底要使中国有一种什么样的变革。这一点在中国目前还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通常讲的革命和改良,都是指在认定了一个方向的基础上讲它的“速度”(激进或渐进)问题。但是方向问题首先是我们要搞清楚的。无论激进还是渐进,关键是往哪个方向进?在中国现在这还是一个很混乱的问题。

  学勤谈到的1.02.03.0,与其说是层次的不同,不如说是方向的不同,讲简单一点就是:摧毁自由的变革,还是建立自由的变革?至于变革到哪个层次的确很难说。我们的确在历史上看到过有摧毁自由的“革命”,也有争取自由的“革命”,而且“改革”同样也有这两种。所以我们要解决的,首先不是通过什么途径,或者快慢,来达到我们想达到的目标,而是我们要想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这个问题要涉及到更大范围内的主义之争,但在我们现在在座的这个圈子里应该不用谈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是有共识的。基本上就是要建立宪政民主,包括萧功秦在内,他也是认为有这样一个方向的。

  如果方向是有共识的,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希望在这个过程中能够避免流血、暴力和无序。至于流血、暴力和无序通过什么办法解决更好,一种办法就是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讲简单一点这也是一种革命,这个意义上的所谓革命无非就是变革能够比较快。这个比较快,或者比较慢,我同意学勤的说法,这个东西否定也不合适,崇拜也不合适。因为快和慢不是哪个人能够决定的,如果没有这个机会,你想快也快不了。如果有这个机会你也没法不快,波兰就是个例子,波兰在圆桌会议召开期间,没有人能想象到马上就发生政党轮替。

  还有一种,做不到一下子解决问题就循序渐进,一步一步地来。但是一步一步地来也得朝着这个方向。有句俗话叫做“不怕慢只怕站”,还是得朝这个方向走,不能某一段时期突然又倒回来了。对中国历史而言,真正现代化的政治转型从来没有发生过。但因为政治风波造成大流血,中国历史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就是学勤讲的那句话,叫做“城头变换大王旗”,每一次王朝更迭死了多少人。从太平天国战争以来,一直到1949年,其实就是王朝更迭,但它死了多少人。要说这个更迭因为有了马克思主义的因素,可以假设它是一场革命,那明清之际呢,元明之际呢,唐宋之际呢,任何一个王朝“鼎革”之际呢。所以,这种纯粹“城头变换大王旗”性质的政治不稳定,我们中国有一个2000年不变的特征,就是一个王朝不断地维稳,结果维到一定程度,稳维不住了,就来一场彻底的大不稳,而且流血的程度是世界各国都没有过的。

  我前年在写辛亥的文章中写过,世界范围其他国家没有中国这种概念的改朝换代,不是说它们没有朝代,而是说换一个朝代就要死那么多的人,对社会的冲击那么大,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有这种现象。包括中国的周边少数民族地区,也没有这种现象,像维吾尔族、傣族,没有像汉族那样,一个王朝维稳一两百年,就彻底陷入一场极端的、在历史上都非常罕见的无序之中,这个无序要死掉一大半人,然后再从头来。像这样的现象绝不是清末才有,我觉得不管怎么批评孙中山——孙中山值得批评的地方很多——其实主要不是在他发动革命,辛亥革命也不是他发动的,孙中山对辛亥革命有多大的贡献,也非常值得怀疑。我们批判孙中山,主要是批判孙中山思想中的一些不切实际的,甚至是很不对的一些东西。至于说孙中山要为辛亥负多少责,我觉得也是一个问题。

  避免无序的关键

  在于组织资源多元化

  如果回到当下,我觉得中国的变化到底是要快一点还是慢一点,根本不是我们能够想象的,而且这里头也没有什么好坏可言。我觉得这些东西都是得走一步看一步。

  从逻辑上来讲,如果要在变革过程中避免我刚才讲的两个想避免的东西,一是避免无序,二是避免流血和暴力。道理很简单,要避免无序,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一种多元的组织资源,任何一种高度一元化的组织资源都是在超稳定和超不稳定之间反复振荡的。

  当这个社会的组织资源高度垄断状态下,这个组织资源一旦解体,社会就陷入无政府状态。如果要避免这个,不管是走改革的道路,还是走革命的道路,前提就是你有没有替代的组织资源,或者说隐性的组织资源,也就是说这个社会一定要发展出一套公民社会,即便不完全是现代性的社会组织,带传统色彩的认同团体也行,比如封建制下就很难发生王朝末世的大动乱。你也不能说它有公民社会,但它有很多村社,甚至家族,总而言之,就是它的组织资源是非常分散的,不像我们中国上面一个朝廷,下面都是平民,而且中国的朝廷历来对非官方组织资源都是打压的。

 大家知道,中国没有传统的宗教战争,但是中国经常有很多动乱和宗教有关,并不是因为他们提出了什么异端的思想,就是因为官方不允许非官方的组织资源存在。

  关于这一点,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插曲,很多人以前认为白莲教在中国历史上经常成为造反者的信仰,就想当然地认为白莲教是一种革命的宗教,结果有些人专门研究了白莲教的经书,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说白莲教是最鼓吹稳定的,最鼓吹顺从的,按照他们的说法是最不革命的,或者是最反革命的宗教。为什么最不鼓吹革命的宗教还是闹出那么大的动静,原因就是当局不能容忍任何非官方的组织,只要你是非官方的,他就要把你整掉,不管你的主义到底讲的是什么。如果我们要避免无序,恐怕就得解决这个问题。否则,不管是改革还是革命,只要原来组织资源是高度垄断状态,这个组织资源一旦出问题,社会就陷入无序,你是改革就是慢慢无序,你是革命就是快速无序,但这个无序是避免不了的。所以要避免转型过程中的无序,就必须创造条件发展多元化的组织资源。

  第二,要避免流血和暴力,最简单的一个逻辑就是这个社会要有妥协精神,尤其是当权者要有妥协精神,最好是当权者有主动改革的精神。可是这个妥协精神和主动改革精神,不仅是中国,在世界上也是从它的利益考虑的。我不太倾向于简单地说某某国家的统治者就特别保守,某某国家的统治者由于受了某某思想的影响就比较开明。

  我觉得所有的统治者当他倾向于妥协,甚至倾向于主动变革时,几乎都是基于两个动因,第一是如果变革了有比较好的预期,他相信不会受到清算,不会落到覆巢无完卵这样的下场。所以,现在有些朋友千方百计地要给官员一种意识,说这个变革对你是有好处的,你变了以后不但什么都不会损失,而且还会得到更多,会有大赦的,原来不合法的都会变成合法。等等。也许这的确是使他们愿意接受变革的条件之一。但是,我认为我们不要夸大这个条件,而且这可以说是一个比较不重要的条件,更重要的条件是要使他们感到不变革的压力。

  我们现在老想把这个压力也变成一种利益的诱惑。比如,我们长期以来一直有一种诱导改革的思路,说改革对你是有好处的,一种说法就是说改革提供的市场机会都是你的,一开始你就可以占得先机。搞市场经济你是先捞第一把,肯定对你有好处。还有一种说法,这个改革可以给你减少很多麻烦,如果不搞改革,你会承担很多责任,柴米油盐都让你管,一搞改革了,老百姓就自生自灭了,不找市长找市场了,除了腐败不干别的事了。这样讲就不能使他感到有真正的压力,不能使他感到有真正的压力,他不会仅仅由于利益的诱惑去产生变革的。因为道理很简单,你再讲所谓的变革以后不会对你有妨碍,那实际上他在不变革的基础上,已经获得了太多的资源,他为什么要去担这个心呢,我不变那就更没有妨碍了。

  所以,一定要使他觉得不变革对他是有压力的,这个压力是从哪里来呢?现在我们有一种很流行的见解,这些人不是想真的革命,但他们用革命来吓唬统治者,施加一种革命的压力,使统治者为了避免革命就愿意加快改革,这是目前很流行的一种观点。我觉得也是在这种背景下,很多人提出不赞成告别革命的说法。这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是用革命来恐吓当权者,其实也有反作用的。

  从苏联、东欧这些国家变革的路径来看,其实有另外一种施加压力的途径,一言以蔽之,就是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双重压力。这种双重压力是促使东欧改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可以单独讲一下。

  秦晖为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来源: 《财经》

宪章论坛
刘军宁:国人们已经开始向中国的政治制度要自由了

92年南巡时,邓小平强调不争论。然而,今天的中国则需要一场大争论。中国的危机在根本上是价值与信仰的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正当性危机。这也是旧体制中最致命的问题。

今天,中国变革的动力,已经转为由下至上。国人们已经开始向中国的政治制度要自由了。中国不应该再涉险摸石过河了,应该走民主宪政的康庄大路。中国的下一步应该是从改革走向改制。改革的春天已经过去了,再来的应该是改制的春天。

l  邓小平不是改革总设计师
l  从改革旧体制、旧意识形态观察,中国的改革几乎还没有发生。
l  中国的改革已经开始大步折返!
l  邓小平不是改革的总设计师,而是总许可师。
l  顶层设计的本质是,是维护现状,而不是改变现状。
l  制度的存续不应该高于每个中国人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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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宁先生是著名的宪政学者,《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原为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研究员,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访问学者;著有《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保守主义》、《民主教程》等;策划主编《公共论丛》、《民主译丛》、《公共译丛》、《政治思潮丛书》等,其思想深刻的影响着当代中国的青年一代。因宣传民主宪政和签署《零八宪章》而受到官方整肃,被迫离开社科院政治学所,现供职于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

中国的改革从来就不是顶层设计的,而是顶层许可的。邓小平不是改革的总设计师,而是总许可师。如果说,中国的改革取得了什么成就的话,那就是旧体制绑在中国人身上的绳子少了几道,但是松绑的道路依然很艰巨,而且一些松开的绳索正在重新被绑上。

中国的改革,30多年前姗姗起步,20年前南巡后轰轰烈烈,今天已经死气沉沉。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20年以来中国最大的发展,就是在保留计划经济和公有制主体的基础上,给了市场经济和私有制一点点空间。

就中国改革的目标而言,很多人认为中国的改革目标是发展经济。只要中国的经济发展了,改革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如果经济发展真是改革目标的话,中国已经成为金砖四国之一,国内生产总值、进出口贸易额、甚至钢和汽车的产销量在世界各国的排名中都已经名列前茅了,民众已经基本脱贫了,那么,经济已经发展了,改革的目标也就已经基本达到了,改革也应该划上句号了。然而,似乎没有人认为中国的改革已经完成使命。

如果认为中国改革的动力不是摆脱贫困,而是因为旧体制、旧意识形态出了问题;如果认为中国的改革目标不应该仅仅是发展经济,而应该是从道德上、制度上改革旧体制、旧意识形态,那么,中国的改革几乎还没有发生。到目前为止,中国对于改革是什么,中国改革本身有没有它的灵魂、有没有它的内在价值、有没有它的制导系统,在朝野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共识。假如改革在属性上与旧体制、旧意识形态是完全一致的,那么改革是多余的。如果改革本身没有其不同于旧体制、旧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那么无论已经改革了多少年,这样的改革依然是在原地兜圈。

毫不奇怪的是,中国的改革是危机累计和危机推进的改革。20年来,中国的GPD增加了很多。但是,根本的危机不仅没有解决,积累的危机反而更多更重了。这种改革用制造危机的方法来解决危机。每一项改革都试图解决一个已存在的社会危机,但是改革本身又带来了新的危机。这场改革解决了当时中国的很多问题,但同时也制造了许多新的问题,以至于现在改革自身都成了问题。这场改革,并没有触动旧制度的根本。改革绕开了、而不是解决了根本的制度问题。许多迹象都表明,中国的改革已经开始大步折返!于是,重启改革的呼声又再次浮现!南巡的话题也被再度提起。

如果说,为了打破89僵局,20年前带有帝王色彩的“南巡”是必须的,那么,20年后即使再南巡则还是不够的。20年前中国的改革再出发,是邓小平发动的,是由上至下的。今天,一些人为了挽救改革,提出了通过顶层设计来重续改革的主张。

然而,我认为,这种顶层设计的思路是一条行不通的路。中国的改革从来就不是顶层设计的,而是顶层许可的。邓小平不是改革的总设计师,而是总许可师。如果说,中国的改革取得了什么成就的话,那就是旧体制绑在中国人身上的绳子少了几道,但是松绑的道路依然很艰巨,而且一些松开的绳索正在重新被绑上。如果有什么设计的话,那就是设计如何松绑,如何在必要时再绑上几道。改革中的创新永远在民间不在顶层。过去30年改革的顶层设计之路并没有给中国的改革找到出路,我们怎么能还寄希望于这样的顶层设计思路呢?

顶层设计的思路,关键在于谁是顶层,设计什么。顶层设计的本质是,是维护现状,而不是改变现状。顶层设计的思路,在我看来,是一条寄希望于明君同时又拔高自己的思路。中国从古到今,每个朝代的各项制度与政策都是由顶层设计的,没有老百姓的发言与参与。如果顶层设计能解决问题,中国就不会有那么多朝代了。

邓小平的改革是为了挽救这个制度。但是制度的存续不应该高于每个中国人的福祉。中国人数千年以来一直把希望寄托在明君身上,文人则把自己的希望以国家的名义寄托在做帝王师身上,从而一举完成顶层设计。君臣一起下一盘大棋,一下便是数千年,把中国下成今天这个样子。原来中国大陆只是落后于西方,现在比日本、中国台湾、印度都要落后了。民主政治靠选举,威权政治靠维稳。由于剥夺了民间的发言权与参与权,顶层设计的结果只能是行“维稳政治”。

92年南巡时,邓小平强调不争论。然而,今天的中国则需要一场大争论。中国的危机在根本上是价值与信仰的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正当性危机。这也是旧体制中最致命的问题。而改革关注的是GDP,它根本无视这方面的危机,因而也绝无可能解决这个危机。目前,在现行的制度框架内,改革已经没有空间了。发展经济也罢,顶层设计也罢,都解决不了这个危机。所以,仅靠顶层设计是不够的。今天,中国变革的动力,已经转为由下至上。国人们已经开始向中国的政治制度要自由了。中国不应该再涉险摸石过河了,应该走民主宪政的康庄大路。中国的下一步应该是从改革走向改制。改革的春天已经过去了,再来的应该是改制的春天。

来源: 金融家

王德邦:中国开明改革派能否避开再次成为顽固势力的刀祭

抵制改变现状的努力不仅来自高层,也广泛存在于庹震这种中层,同时也普遍存在于基层。这种顽固保持现状的势力,是中国体制内绝对的优势,这是一个社会统治集团由信仰组织蜕化为利益组织后的必然结果。

今天,即使习李有着开明改革之宏愿,但在几十年体制性结成的权贵顽固势力面前,依旧是举步维艰,很难有所作为。如何挣脱体制性捆绑,或者避免成为顽固势力刀祭命运,显然必须跳出体制性自我改良的窠臼,需要借助于体制外民间的力量,如果体制内改革开明势力不能与体制外民间力量(公民社会)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开明改革就无力量依靠,就没有立足之地,势必会成为“假大空”的代表,最终难逃被扼杀的命运。


如果有人觉得中国改革的春天已经来到,或者“习李新政”已成定局,那就是对中国国情缺乏常识性了解。事实上,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中国体制内顽固势力六十四年来一直占有居绝对优势,保守、专制是体制内大多数人的立场,是权力集团的本色,这是由中国社会现行制度之恶与人性之罪所决定的。而相应的体制内开明势力,即努力想使中国走向法治、民主的势力却一直处于劣势,处于在悬崖上行走,在夹缝中生存的险境。并且从历史来看,当中国陷入深度困境,甚至濒临崩溃之时,开明改革势力常常被体制推出来解困救急,而一旦形势好转或者社会面临历史性剧变之时,中国体制内开明势力就总是被顽固势力所夹击,并且每每以开明改革势力承担顽固势力所加之的“罪责”而告终,以致使中国开明改革派在中国当代历史上屡屡成为顽固势力借以祭刀的工具,扮演着历史性悲剧的角色。

随着中共十八大召开,中国领导集团的换届,中国社会民众及知识界对新领导生发出许多期许。从习近平先生人性化的讲话,对宪法的尊崇,对宪法实施的强调,对“中国梦”的蓝图构想和象征改革的“南巡”之旅,以及最近对废止劳教所作出的努力,对“南方周末事件”所作出的软性处理,都释放出一些宽松、宽容气息,都给久已沉寂甚至绝望的中国民间播撒下些许希望,点燃着星星信心之火。然而这一切是否就能证明中国开明之帆已经扬起,改革之程已经起步?

事实显然不容这么乐观!我们只要对近几十年来的中国历史稍作回望,就会发现昨天贵为一国在任总理的温家宝先生对尊严、公平、正义的呼求,对法治、民主、平等是人类共同认识成果的定性,一直遭到体制内疯狂的攻击。不仅温家宝先生的许多发言无法见诸报端,他还被顽固势力骂为体制内自由化的代表,进而遭到一批顽固保守势力的联名要求罢免。更奇怪的是这些夹击一国在任总理的活动,公然在国内网络上开展,而中国一向叫嚣要对社会不稳定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的政法系统,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二十四年前,当中国以学生为代表的民主运动在全国展开时,所提出的“反腐败,要民主,争人权”的口号,并没有成为中国走向民主法治的契机,相反却以开明改革派代表赵紫阳下台,体制内开明改革势力被清洗,中国从此急速滑入权贵资本主义深渊而告终。二十六年前,中国统治集团中开明派代表胡耀邦,在起自安徽合肥中国科技大学学生上街,后漫延至上海、北京的“86民主”潮中,也没有赢得进一步推进改革,争取开明时代到来的机会,而是导致了总书记被废黜。这一批在中国文革之后,中国社会面临民不聊生的崩溃边缘而被推出的以胡耀邦、赵紫阳、习仲勋等为代表的中共体制内改革开明人物,最后都没能逃过被整治夹击而黯然离世的命运。这些开明改革者事实都成为了统治集团中顽固势力维护现统治模式而阻止中国走向民主法治的祭品。

更远一点,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共体制不仅在反右中将章伯钧、罗隆基、彭文应、储安平、陈仁炳等有现代民主意识的民主人士清除,而且将大批中共体制内敢于批评中共的,试图履行对权力监督的,具有民主开明意识的人打成右派。1962年,中共党内开明派代表习仲勋因小说《刘志丹》被打成反党集团,1968年有民生意识的刘少奇被打成“叛徒、内奸、公贼”,再后来邓小平也难逃被打成走资派的命运。

可见,六十多年来,中国社会体制内改革开明势力从来没有取得过主导地位,就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改革,不仅中途有反精神污染、反自由化的浪潮,而且最终以开明改革势力被全面清算而结局。应该说1989年之后,中国以权贵主导的抛开政治改革的畸形经济改革,就是一场掠夺搜刮国财民脂的运动。体制内顽固势力假借起了改革势力的旗号,通过权力与金钱的结合,固化着中国的专制统治。

历史流转到今天,中国社会各种矛盾已经激化,每年数以千万计的上访群体,数十万起的群体事件,再次证明中国社会到了不改革无以为继的地步。这个时候,一批有改革意识,有开明情怀的人被历史性地推到了前台。但是,这绝不是说中共统治集团已经走向了一个开明改革的时代。

虽然今天习李没有受到当年胡温那么大的来自顽固守旧势力的掣肘,但是绝不意味开明改革就可以顺风顺水扬帆远航。近日南周事件中,网络流传出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庹震放言说现总书记能坐满一届就不错了,这话虽然难查实据,但是了解中国体制内特点的就不难判断,这绝非虚言,这应该是代表着体制内一大批人的认识或诅咒。中国体制性顽固势力对于一切的改革,显然有着天然的抵触甚至仇视。他们现在习惯了体制性优越,他们虽然仍自称摸着石头却已经不愿意过河了,他们需要这种混合不明的体制保障他们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对于一切想改变现状的努力他们有着本能的反感。因此,这种抵制改变现状的努力不仅来自高层,也广泛存在于庹震这种中层,同时也普遍存在于基层。这种顽固保持现状的势力,是中国体制内绝对的优势,这是一个社会统治集团由信仰组织蜕化为利益组织后的必然结果。

记得不久前有一次我在县城跟一帮科员级的小吏吃饭,食间他们除了满口金钱与女色,根本就没有其他语言。当我提及到最新中央一些民生政策时,他们居然象听天书,不仅茫然不知,而且还一脸不屑,甚至还说那与我们有什么关系?他们中央管不到我们?在这县城县委书记是老大。我们发财升官都与他们中央无关。他们不会听我们的,我们也不会听他们的。改革,改革,让我们有钱有女人有酒,什么都好说,否则去他妈的----。听到这些小吏们不堪入耳的言语,看着他们满脸陶醉于钱色的神情,我在极度憎恶的同时也深感中国改革面对这么个糜烂到根须的官僚体制,任何向人类良性美好方向的努力,可能都将被这个体制系统性全局性抵制。因为这个官僚体制已经丧失了起码的价值准则,完全伴随着人欲邪恶,要想扭转真是太难了!

从体制内中层庹震放言,到边远基层县城小吏撒野,以及曾经流传质问记者是“站在党一边,还是人民一边”,无不彰显着这个体制性顽固势力与民为敌,以任何试图改变现状的开明改革为敌的现实。也由此可见,阻止改革的不仅是权力之上的“太上皇”,是光绪头上的“慈禧”,还有遍布全国的“辫子军”,而同样封堵开明改革之声传不出中南海的,也不仅有前朝遗老,弄权“庆父”,还有遍布全国城镇山乡的各级机构的走卒小吏。这个贩养贪腐,滋生酷吏的体制,有太多寄生于其上的蛀虫需要它保持现状。所以判断中国顽固势力绝不可只将眼光盯着是否还有“太上皇”,其实那些走足小吏的价值趋向在一定程度更代表体制性开明或保守的生态力量。

今天,即使习李有着开明改革之宏愿,但在几十年体制性结成的权贵顽固势力面前,依旧是举步维艰,很难有所作为。如何挣脱体制性捆绑,或者避免成为顽固势力刀祭命运,显然必须跳出体制性自我改良的窠臼,需要借助于体制外民间的力量,如果体制内改革开明势力不能与体制外民间力量(公民社会)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开明改革就无力量依靠,就没有立足之地,势必会成为“假大空”的代表,最终难逃被扼杀的命运。

20132
来源:民主中国

马云:“北京雾霾我特别高兴 特权阶级没特供空气了”

我想讲三件事儿,第一,一场革命,第二,一个危机,第三,一个行动。

这次北京的雾霾,我特别高兴,我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因为北京以往我们呼吁水,呼吁空气,呼吁这一切食品安全的时候,没有人多少相信,因为特权阶级他们有特权的水,这次没有特级的空气了,他们回到家同样会面临老婆孩子的指责


   第十三届亚布力中国企业家年会于2013222日—24日在黑龙江亚布力召开。本届年会主题为“改革开新局--企业家精神与中国未来”。王石、马云、吴敬琏和张维迎等企业家学者出席。

  以下为马云演讲实录:

  主持人:有一句成语叫做“珠圆玉润”,为什么中国人那么喜欢珍珠宝玉呢?可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珍珠是蚌壳的眼泪,因为沙粒进入了蚌壳,由于痛苦它就会产生很多的分泌物,越痛苦它就包裹得越多,珍珠也就越加得饱满、圆润。也许这正是一种修炼的过程,我们的人生只有经历痛苦之后才能收获成长,走向成功。

  接下来我们要请出的演讲嘉宾,他曾经说过“男人的胸怀是被委屈撑大的”,他的人生经历也被网友们热议,作为企业领袖,他带领着自己的团队打造了一个又一个的企业神话,201211月份他们的网上交易额首次突破了一万亿大关,因此他也被冠以“万亿猴”的称号,有请阿里巴巴马云。

  马云:讲到“珍珠”的时候我吓了一大跳,我以为我怎么那么圆润呢?我以前是圆润的,现在10年中国创业把我变成了这个样子。所以,各位晚上好,特别高兴能够来到亚布力,其实亚布力我来了几次,每次来我都特别的高兴,来之前轮值主席在门口跟我讲,等会儿是你演讲,我真不知道今天要讲什么,我在下面听了大家讲了以后,想表达一下我最近的想法和看法。另外一个我觉得亚布力不比我们达沃斯差,亚布力更有亚布力的味道,达沃斯讲的问题太远、太大,几乎就是跟你没什么靠边儿,在这儿我们讲的所有的问题都跟我们有点关系。反正企业家讲企业家的,经济学家讲经济学家的,各讲各的,我一贯认为经济学家讲的大部分东西是不靠谱儿的,在这儿讲的是很靠谱儿的。维迎跟我有不同的看法,对很多问题,但是不妨碍我们在亚布力一起共同的努力推进中国经济的发展,这才是不同的观点在一起,我们才真正叫和谐的发展。

  我想讲三件事儿,第一,一场革命,第二,一个危机,第三,一个行动。

  一场革命

  最近很多人对我们的评论很多,有很多人喜欢我们,因为淘宝给他们带来了生活快乐,也有很多人恨我们,因为说是因为你们把我们的生意给砸了,其实今天中国我们永远不成功的人总是怪别人,因为别人让我砸了饭碗,今天电子商务不是一个技术,不是一个商业模式,它是一场革命,它是一个生活方式的变革,它只是刚刚开始,我相信在座所有的人,绝大部分的人都没有意识到这场革命对你们带来了什么,这场革命,我前段时间有幸去了中南海,我跟总理讲,很多人恨我,因为我们摧毁了很多昨天很成功的企业,一些既得利益者对我很生气,但我绝对不会因为你生气就不去做我认为对的事情,因为我们没有把互联网当做一个生意,我们把互联网当作一场革命,它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假设我们仅仅把互联网电子商务六亿多的用户,这么多的人才组织起来的技术,纯粹是赚我们自己赚钱的话,我们也跟上世纪很多公司一样,仅仅是一个公司,今天我们认为它是一个商业的生态,它是一个商业的组织,它对社会的完善必须起到一定的作用。

  所以至于伤害了既得利益者,因为我们希望培养未来真正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那些既得利益者。所以在这儿我呼吁,我不是来忽悠,我呼吁大家认真的思考,高度的重视这段革命,参与到互联网这个大潮之中,其实忽悠大家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我不缺你们这点生意。

  第二是一场危机,这次北京的雾霾,我特别高兴,我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因为北京以往我们呼吁水,呼吁空气,呼吁这一切食品安全的时候,没有人多少相信,因为特权阶级他们有特权的水,这次没有特级的空气了,他们回到家同样会面临老婆孩子的指责,我们需要考虑的是什么样的行动,我们相信十年以后中国三大癌症将会困扰着每一个家庭,肝癌、肺癌、胃癌。肝癌,很多可能是因为水;肺癌是因为我们的空气;胃癌,是我们的食物,有多少人30年以前,有多少人知道我们边上谁谁谁有癌症,那个时候癌症是一个稀有的名词,今天癌症变成了一种常态,很多人问我什么东西让你睡不着觉,阿里巴巴淘宝从来没有让我睡不着觉,让我睡不着觉的是我们的水不能喝了,我们的食品不能吃了,我们的孩子不能喝牛奶了,这时候我真睡不着觉了,我们那么努力,其实我很辛苦,当年我很圆润,十年中国创业把我变成了这个样子,但是这个样子并不让我担心,担心的是我们这么辛苦,最后我们所有挣的钱买的是医药费,在飞机上我讲,中国的医药费,中国的药卖的越多不是一件好事情,我希望中国人药买的少一点中国人能更健康一点。

  所以大家想过没有,汶川地震八万四千人死掉,引起世界的震动,引起中国震动,每天癌症死亡的人数是多少,我们没有人想过这个,有人问我理想是什么,我希望20年中国以后的天是蓝的,水是清的,我们的空气是可以呼吸的,最近大家问,你的幸福感是什么,有幸福感吗?什么是最基本的幸福感,就是沐浴阳光,沐浴阳光,三点水的木,就是要有水,要有木,要有食品,要有阳光,不管你挣多少钱,你享受不到沐浴阳光的时候,其实是很大的悲哀,今天北京我在微博上看见,老潘,任志强经常说,哎呀,今天北京的天气多么难得,好像发了年终奖似的,这本来就是可以属于我们的权利,今天变成了一种惊喜,这是让我们最担心的,这也是我们未来最大的希望,和希望能够改变的。

  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因为发展快速造成的,不仅仅是因为政府的失职造成的,是我们社会缺乏一种抗体,缺乏一种信仰,何为信仰,信就是感恩,仰就是敬畏,由于缺乏信仰会影响我们的心态,我们的心态变了以后,我们的形态变了,形态变了生态自然会变。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危机,这是一个全人类的危机,是中国的巨大危机,以前我们为世界工厂而骄傲,今天我相信大家意识到工厂带来的灾难也是非常之大的。

  第三是需要一种行动,这个世界其实不缺投诉者,不缺抱怨者,不缺批判者,这世界好人一定比坏人多,这世界善良的人,善良的行为一定比恶行多,这个世界上人人都在说缺乏信任,我们不相信政府,政府不信任我们,我们不相信媒体,媒体不相信我们,人人之间不存在着信任,但是世界上从我所从事的行业中,我发现信任无处不在,想过没有二十年以前,十年以前你会在网上,钱没有收到,把东西交到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快递人员,他会千辛万苦送到一个不认识的手上,每天这样的信任发生两千四百多万笔,信任一定存在,只是我们需要去发现而已。这个世界我相信我们并不是需要等待政府,其实等待政府很累,一方面我们中国很矛盾,希望市场经济,一方面又希望政府赶紧出一些什么政策,其实我相信这些问题都可以被解决,今天的雾霾,当年的欧洲有过,当年的美国有过,当年的日本用过,但是他们完成了,美国人淡水鱼不吃,主要的原因是当年的污染形成了化学物在地下,很多的淡水鱼就不吃了,美国人不吃淡水鱼,奥运会期间,我们曾经有过一个月北京的蓝天所以我们做得到,如果美国人做得到,我相信这一点我们可以做到,而且我们必须做到,如果我们不做到,三十年以后,这儿没有亚布力会谈,我们开会过早的在另外一个世界相会,这不是一个恐吓。我相信我们边上这个灾难会轮到我们每一个人身上。

  所以我不希望政府采取任何的政策,因为政府也很为难,政府往往采取的政策都是大扫除,每次的大扫除换来的恶果更大,奥运会期间所有的工厂停下来往外面推,奥运会过了所有的都恢复,而且今天一到城外的污染更加可怕,我记得我小时候把污染企业搬出杭州城,我们欢心喜悦,终于那个炼油厂出去了。他们去了哪儿,去了杭州的上风口、去了杭州的水源头,今天我们工业西迁的时候,跑到了黄河长江的上游,我们祖祖辈辈将会因此受到伤害,这真是一场危机,我们今天不仅仅唤醒每个人点滴的意识,三十年前我在杭州看见西湖里面可以洗菜、可以在西湖里洗衣服没有人觉得什么。今天你去试试看,今天你在西湖里面扔一个菜皮,大家会告诉你不能这么干,这是一种意识,我们真正需要关心的是每一棵原生态的树,比几百棵人工种下去的树,这是最重要的,天生的肺是最好的,我们保护好每一个原生的河,我们把河给忘了,因为有河流,才会有我们的城市,但是今天为了城市我们埋掉了大量原生态的河,每一个原生态衍生的小动物,因为它们给我们换来这个环境的希望。所以真正的是一种意识,真正的是每一个人的行动,而不是等待某一个组织的行动。

  最后,我想我们所有的愤怒不只是恶行,我们愤怒的是对恶劣行为的冷漠,最近有部电影上面一句话很好,我们的生命不属于我们,我们跟世界上所有的生命息息相关,昨天和现在无论你任何一场善行和恶行,都会决定我们的未来,所以这是我要想讲的呼吁大家这是一场真正的危机,而行动一定是每个个人,而不是期待别人。

  谢谢大家!

来源: 凤凰财经

精彩时评
央视前副台长:
百姓还很苦 近5年春晚却在拍马屁(节选)

央视前副台长洪民生称最不愿意做的一件事是成为春晚的把关人,因为“这完全和艺术无关”。舞台一年比一年漂亮,但节目仅仅是每年变一下形式,内容却没进步。“尤其是最近五年,路子不对,老百姓过得还很苦,春晚却一直在歌功颂德拍马屁。”
l  生于匮乏年代
l  主旋律下的精彩
l  擦边球
l  政治毁了春晚

2013年02月24日 13:59
来源:新民网 作者:闫小青

中国周刊记者 闫小青 北京报道

2013年春节联欢晚会彩排现场的角落里坐着一位头发全白的老人。腰杆挺得笔直,专注地看着节目,时不时摇一摇头或用手指连敲几下大腿。

这是他第三十一年参加春晚彩排,对于年逾八旬的洪民生来说,“关注春晚”似乎已经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

彩排一结束,洪民生就顺着退场的人流快步走出演播厅。最近几年看完彩排,他都不愿意再提意见。如果有人问,他的回答便是,“春晚再也回不到那个时代了。”

政治毁了春晚

退休后在家钻研书法的洪民生依旧关注着春晚,他喜欢看别人打出的好球。

1994年黄宏、侯耀文的小品《打扑克》是三十年来洪民生最喜欢的语言类节目,把官场里大官压小官讽刺得淋漓尽致。

“讽刺现实是相声小品的生命力所在”,洪民生把关春晚的十年会给每届春晚总导演提要求,每年至少有两个语言类节目是针砭时弊的。“能不能过五关要看打马虎眼的本事和造化,但是做不做是责任和良心。”

可是渐渐地,洪民生越来越见不到让他觉得痛快的节目,舞台一年比一年漂亮,但节目仅仅是每年变一下形式,内容却没进步。“尤其是最近五年,路子不对,老百姓过得还很苦,春晚却一直在歌功颂德拍马屁。”

退休后的洪民生养成一个习惯,每年都会去看春晚彩排,多少提一些意见。有一年,洪民生给总导演打电话:“千篇一律的宏大,这种思想一定要改一改,百姓需要现实。”

这位总导演很无奈地说:“洪老,上面的比我们胆子还小,我们是想冲冲不上去啊。”

洪民生知道总导演们的压力,后来也就不再给他们提意见了,“导演们心里跟明镜似的,我的意见都是在为难他们。”

几年前,台里组织干部去五台山旅游。到了庙里无论老少扑通跪倒一片,虔诚地叩拜,嘴里还念念有词。洪民生成了唯一站着的一个人,一时间他愣住了。

“跪在佛前的都是党员,节目里歌颂完伟大的祖国,然后发现自己根本没有信仰”,洪民生说。

那一刻,他忽然想起退休前有一次到日本访问。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同行去请邓丽君回国演唱。邓丽君却说:不想来,因为她是有国民党背景的。

当时洪民生信誓旦旦地跟同行说,现在政治氛围已经开放了,总有一天邓丽君可以回国登台。可他万万没想到,邓丽君竟然一生都未被获准到大陆演出。

谈及如今的春晚,洪民生就会感伤从前。他和电视同行用十几年时间一点一点挤开裂缝,紧闭却只在一瞬间。

在洪民生的年代,春晚追求的是百花齐放,而电视人的信仰是万家争鸣。“政治毁了我们的春晚”。 

新华社评怒斥“两油”如李天一:别再娇惯垄断大佬们了

正当e哥和网友们一样,为“李小江”“坑爹”的消息痛心的时候,没想到自己也结结实实地被“坑”了一把:正当国际油价“跌跌不休”,国内油价却重回“8”时代,再次被“享受”国际化的高端油价。


2013-02-27 11:09:40 来源: 新华网(广州) 有1409人参与

新华社微博“中国网事”评论称,国际油价“跌跌不休”,国内油价却重回“8”时代,再次被“享受”国际化的高端油价。 e哥实在忍不住要嚷嚷一声:别再娇惯这些垄断大佬们了!这些垄断企业什么时候才能摆脱“糖罐子”,不再骑在消费者头上当“小皇帝”,真正在市场化的大海里游一会泳?

正当e哥和网友们一样,为“李小江”“坑爹”的消息痛心的时候,没想到自己也结结实实地被“坑”了一把:正当国际油价“跌跌不休”,国内油价却重回“8”时代,再次被“享受”国际化的高端油价。

面对如此“红果果”的对垄断大佬们的“娇惯”,e哥实在忍不住要嚷嚷一声:别再娇惯这些垄断大佬们了!

如果说在市场漩涡中摸爬滚打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是无可奈何的“矮穷挫”,那么,像“两桶油”这样的国有垄断企业就是名副其实的“高富帅”,整天活在“糖罐子”里:饭桌上喝着天价的茅台,出门坐着豪华的宝马,“吃着火锅唱着歌”,轻轻松松“站着就把钱挣了”。可不,连油价“逆势上涨”这样的绝招都有呢,坑了广大消费者可以,但绝对不会亏待了“两桶油”这两个“宠儿”。

但是,“从来纨绔少伟男”。正如娇生惯养反而害了“李小江”一样,垄断同样培养不出国际化的企业骄子,反而会养肥一批坑消费者的娇儿:去年“十一”,国务院关于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的通知刚刚下发,就有路桥公司娇滴滴地嚷嚷“亏不起”;所谓的水价听证会绝大部分都是“听涨会”;更别说死咬着资费不放的电信大佬和动不动就扯着主管部门的衣袖撒娇要求涨价的“两桶油”了。

“李小江”算是自吞苦果,被刑拘了。可e哥想问,这些垄断企业什么时候才能摆脱“糖罐子”,不再骑在消费者头上当小皇帝,真正在市场化的大海里游一会泳?

来源:新华网

应学俊:前苏联“男儿”都上哪儿去了?

  面对如上述那样的苏共终结,面对人们希望着的事情发生了,男儿们是不敢抗争还是不想抗争呢?答案应当再清楚不过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出现男儿抗争,那还真的违背逻辑了。当我们在分析苏共终结和苏联解体的原因时,如果一叶障目,因果倒置,那倒真是误国之论,很容易重蹈前苏联悲剧的覆辙。

  据说,最近一位领导说了这样的话:……戈尔巴乔夫轻轻一句话,宣布苏联共产党解散,偌大一个党就没了。按照党员比例,苏共超过我们,但竟无一人是男儿,没什么人出来抗争。”——1900万苏联共产党员和上百万苏联红军,当时确实没有人站出来振臂一呼捍卫这个曾经浴血奋战建立的党和政权,岂非咄咄怪事?

  笔者以为,不论何人说的,反正这话说得太好了——好就好在它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如果说戈氏改革是错误的,如果说叶利钦投机篡权也非正义,而戈氏竟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宣布苏共如此一个曾经浴血奋战取得政权的大党解散——我们常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此等不义之举为何无人抗争?前苏联人民突然集体丧失了正义感、是非感?这能不发人深省吗?

  于是,有人将此归结于戈氏搞历史虚无主义,这个那个都被否定和虚无了,使人们感到苏共搞错了很多事情,因而人心涣散,思想混乱,所以面对苏共终结竟无一人是男儿”——可是,苏共究竟是否曾经确实搞错了很多事情呢?这就不提了。

  还有人归结于苏共放弃了枪杆子,搞了所谓军队国家化。这就是说还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人民军队应该姓,应该听党话跟党走。搞了军队国家化,所以面对苏共终结,政权危机,苏联军队果然表示中立;据北京电视台档案解密称:当时军队中有人说人民军队不能向手无寸铁的人民开枪,似乎岂有此理

  但是,如果说苏共终结、苏联解体,上述因素都确实算是之一、之二的话,窃以为那还不是根本原因,而恰恰是;因为如果把这些作为根本原因是不符历史合逻辑的。以下事例可以为证:

  蒋介石政权的军队可谓党军,习惯上也都是说国民党军队;蒋军官兵开口闭口也都是党国利益效忠党国,是典型的党在国之上不可动摇。蒋介石更没有搞什么三权分立军队国家化,蒋自己是总裁,独揽党政军大权,可谓一元化;也未见蒋政权当时出现什么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混乱了党政军思想。可是,为何几百万美式装备国民党党军最终还是兵败如山倒呢?为何原来效忠党国的陆军、海军纷纷倒戈向共军投诚、起义呢?为何连美国也称蒋政权是扶不起的猪大肠呢?蒋氏几百万正规军如何就败给了小米加步枪的中共呢?看来,还是专制独裁必生腐败,腐败必失民心公义,人心向背这条铁律再次得到了验证,而非这主义那思潮

  其实,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专制独裁、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都是为实践和历史所检验的铁律。当一个国家腐败的官僚体制无视百姓生活生存状态,无视老百姓的合法、合理权益,任意剥夺百姓基本权利和保障,制订政策首先考虑的是既得利益集团而不是人民的利益;当一个政权的制度安排本身就是孕育腐败的温床,那么它的溃烂和崩塌就是迟早的事情——这就是任何一个政权、执政党必然垮台的根本原因,也是规律;它可以因枪杆子强有力而多维持一些时候,但如没有改变甚至愈来愈恶化,那么即使一根火柴也可引爆积蓄多时的火药桶,呼啦啦大厦倾塌指不定何时就到——蒋政权如此,前苏联如此,东欧、突尼斯、利比亚、埃及、叙利亚也是如此。凡不思改革的专制政权必然走向垮台,凡无视人民利益和权利、尊严的政权必然走向垮台,不论是革命还是政变抑或改革”——因为毕竟民为国之本,所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对一个政权来说,人民利益应当高于一切,而非其它利益可以并列——如果执政党还想执政的话。

  当一些人把上述除蒋政权的垮台都归结于西方和平演变时,他们似乎忘了,中东那些国家的动荡,无不因那些国家本身的专制独裁、无视公民权利和生命、肆意欺压百姓引发的。即使有西方影响的因素,我们用毛泽东的哲学来说,外因也是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的。

  当一些人似乎有些幸灾乐祸地遥望中东一些国家处在动荡不安中,并据此宣称民主绝不是什么好东西的时候,可别忘了咱中国从辛亥革命算起至1949,也动荡混乱了近半个世纪,即使从1927年算起也是在动荡、混乱22年后才建立新政权安定下来的,而此后还曾又有10年文革之内部动乱或曰浩劫,将近2百万人死于其中。

  所以,如果把苏共终结、苏联解体归结于戈氏搞否定这个那个的历史虚无主义,归结于军队国家化,我们就无法解释上面的历史事实和规律,尤其无法解释国民党政权垮台的根本原因和历史逻辑。

  让我们回到本文话题:面对苏共终结,前苏联男儿都上哪儿去打酱油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我们无法否认苏共搞错了很多事情。当人民包括党员都对这个腐败专制的政党失去信心而绝望的时候,当它被宣布解散,没有男儿出来为之振臂才是符合逻辑的;相反,如果还有人站出来为一个大家都对它无法寄予希望的党的终结而抗争,这才是不符合逻辑和常理的。历史是无情的,苏共的终结就是在这样的无声无息无抗争中发生了——因为人们希望它终结。尽管终结后的未来也许并不确定,但无论如何还有新的希望和可能,比在铁屋子里闷死穷死要强。这应当是竟无一人是男儿出来抗争客观的逻辑的原因。不信看看下面的事实:

  如果斯大林等没有专制独裁滥杀数百上千万从官员到平民的无辜者,并由此殃及N倍的相关家人亲朋,导致民心丧失殆尽,苏共被戈氏宣布终结岂会没有男儿出来抗争?须知,俄罗斯民族从来不缺彪悍、抗争的因子。

  根据解禁的前苏联国家档案《苏共中央政治局大镇压事件复查委员会的简要报告(19881225日)》,现在有了正式的被镇压者的官方数字。报告中写道:研究国家安全机关的文献资料确定,19301953年间根据由苏联人民委员会国家政治保卫总局、内务人民委员部、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国家安全部等机关起诉的刑事案件,有3778234人受到镇压,其中被判极刑(枪决)的786098人。在被镇压的人中间,由执法机关判处的有1299828人(其中枪决129550人),非执法机关判处的有2478406人(其中枪决656548人)。注意,这里并不包括没有被杀而在服刑的冤假错案受害者!

  报告指出:斯大林是不经法院和侦查而进行大规模的逮捕和枪决、成千上万的人被驱逐出境的倡导者和组织者。报告举例说,在19371938年期间的383份名单中,有44000高级干部、高级军官和经济管理人员受到惩罚,其中39000人被枪决。在这些名单上有斯大林和政治局其他成员的亲笔批示。在383份名单中斯大林签字的有362份,另,莫洛托夫签字的有373份,伏罗希洛夫签字的有195份,卡冈诺维奇签字的有191份,日丹诺夫签字的有177份。还有米高扬、叶若夫和斯?柯秀尔的签字。政治局委员们不仅同意提出的镇压建议,而且还批字鼓励内务人民委员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镇压,而在个别人姓名的上面有批字杀、杀(以上资料来源于人民网,文末索引可查)。历史档案证明,肃反大清洗已经造成严重的恶劣后果,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甚嚣尘上的同时,整个社会发生严重扭曲,积怨与愤怒与日俱增地积累。

  除上述错误以外,现在,大约没有人会否认:如果苏共官僚体制没有在专制的温床里蜕变为特权阶层,如果苏共自身没有深入骨髓的腐败,如果苏共是能够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变革图强的党,如果苏联不是拥有高端核武器和太空技术却使百姓生活如第三世界国家一样穷困和匮乏,如果前苏联百姓有基本人权保障而不是备受压制,那么叶利钦公开退党一定是自取灭亡之举,必然遭到苏联1900万共产党员和人民的唾弃而被罢官,戈尔巴乔夫宣布苏共解散必然也是飞蛾扑火——从卫国战争中我们可以看到前苏联男儿可不是吃素的;当叶利钦站在坦克车上发表什么演讲时,也必然会有苏共党员和拿枪的士兵中无数男儿冲上去揪下他来。正确的逻辑难道不是这样吗?须知,叶利钦当时可是赤手空拳也无军队护卫爬上坦克车演讲的,《紧急状态法》确实未经总统签署,士兵们也不愿向人民开枪,于是选择中立。事实上,在苏共解散、政权剧变这样本应会发生如利比亚、埃及等国那样大动乱或骚乱的事件中,也只有3人死亡,这在历史上几乎绝无仅有。据说事后还查办了肇事者,说是误伤和出于自卫,不详…

  面对如上述那样的苏共终结,面对人们希望着的事情发生了,男儿们是不敢抗争还是不想抗争呢?答案应当再清楚不过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出现男儿抗争,那还真的违背逻辑了。当我们在分析苏共终结和苏联解体的原因时,如果一叶障目,因果倒置,那倒真是误国之论,很容易重蹈前苏联悲剧的覆辙。

  还是习总书记说得好:反腐败关乎执政党生死存亡,打铁还得本身硬!坚持依法治国,推进民主法治,依宪执政,执政为民,真正使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一切皆应服从于人民的利益,因为民为国之本,而非其它。

  在一个人民法定权利有保障、普遍有尊严感、安全感和多少有点儿幸福感的国家里,在一个公理和社会正义能得到张扬的国家里,在一个民主与法制成为最高准则的国家里,如果有人想不走法制民主程序搞阴谋篡权作乱,那敢于站出来振臂一呼的男儿是不会少的,而应者也必然云集。这才是避免前苏联悲剧在我国重演的根本——如果成天争论姓社姓资或这个那个虚无,还真是扯淡。

  2013226

  【参考文献资料】
  1、袁:有多少人非正常地死在斯大林时代?(人民网/2011年)
  2、【视频】BTV档案:1991年苏联八一九事件揭秘(上)(中)(下)
  2、应学俊:札记:赫鲁晓夫全盘否定斯大林了吗?
  3、徐元宫:赫鲁晓夫秘密报告若干问题考证(中国社科院/2011年)
  4、陆南泉:赫鲁晓夫有没有全盘否定斯大林?(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5、赫鲁晓夫秘密报告全文: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197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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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朋:申纪兰12次连任代表是中国的不幸!

  我希望,在今后的代表选举中,中国政府更应该要偏向尊重民众的意见,不要再出现类似的笑话了,申纪兰的12次连任成就了中国政府的神话,但这个神话所看到的没有神奇,只有中国的不幸和笑话!
               
  昨日公布的2987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中,党政领导干部代表1042名,占代表总数的34.88%,降低了6.93个百分点。妇女代表699名,占代表总数的23.4%,比十一届相比提高了2.07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比同样呈上升趋势,共计610名,占代表总数的20.42%,提高了1.2个百分点。82.76%以上代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代表中有80代表74名,还有290代表。年龄最小的代表、国家跳水队运动员陈若琳生于199212月,在去年伦敦奥运会上,夺得跳水女子10米台冠军。另一名90代表是云南团代表铁飞燕,跟陈若琳同岁。2010年到绵阳旅游时,她曾跳河勇救4名落水工人,还用个人收入收养弃婴,被称为最美90后女孩。年龄最大的代表是连任12届的申纪兰,生于1929年,现年已83岁。
  对于两名90后的当选,曾招来众多的非议,但在我看来,也未尝不可!一位是在奥运会上夺得冠军的陈若琳,一位是云南团代表见义勇为的铁飞燕,网友评价她是最美的90后女孩英雄,中国的骄傲90后的楷模。当然,对于政治来讲,她们可能现在有些模糊,只知道自己当代表了,但要履行什么的责任,可能还不是完全的明白,但有一点,我们一定要知道,培养后进是中国未来的希望,她们在今能否能否挑起大梁,这些都是后话,但至少在道德水平和对国家付出的贡献这一点上,她们做到了。对于她们,我们不要抱以她们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能为社会做出多少的贡献,只要她们在自己的岗位上虚心学习,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很不错了。所以对网民来说,要多一点包容心,不要因年龄问题而排斥她们,给她们一个空间,也等于今后给年轻人更多的机会!
  不过对于83岁连任代表申纪兰来说,就不敢恭维,在这里我对事不对人,可能对奶奶级别的申纪兰老人家有些苛刻了,但对她本人来讲,也是身不由已,因为她曾说过不管在什么时候,她都会举手赞成,很显然,她一名忠诚的共产主义拥护者,但在这个世界上,任何组织和政党都有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的决定,如果做为一名代表只会举手赞成,很明显是盲目,因为代表的责任并只是为老百姓说话,还要及时的纠正政党的错误决定!当然,纠正错误的时候,可能有些话很刺耳,但它是利党利国利民的,是每个代表不可推脱的责任和义务!
  而对申纪兰这样一个大龄的老人来说,早就到了退休的年龄,她当代表还能为民众做多少事呢?这是很值得人们质疑,或许说她的工作能力很高,对民众服服态度也好,但毕竟年龄太高了,对她个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对中国来说是不幸的,难道中国真的后继无人,还要一位83岁高龄的妇女为社会做贡献,为民众服务吗?这看起来是对申纪兰的一种尊重,事实上是一种讽刺!为此,政府在决定代表人选的时候,应该在年纪这一关上把关,不要再出现如此高龄的代表,这并非突现出她工作的热情,只会突现出政府的残酷和不仁来,因为像这样高龄的人,早就应该安享,难道还要靠她为政府发光发热吗?这岂不是中国的不幸吗?
  古人言六十乃花甲之年,现今社会纵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的寿命普遍性的提高,但对申纪兰83岁高龄来说,怎么说也是入天命之年的行例中去,而做一个为人民谋福利的政府,又于心何忍,让这样一位已到天命之年的老人发挥着最后的余热!
  对于申纪兰个人来说,她说过的话,做过事,我们可以不跟她计较,因为像她这样一大把年纪的人,还有一心为民众服务,虽则糊涂,但其心可表!而对于政府,应该在这件事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什么会选一位83岁高龄的申纪兰呢?其目的何在,有何居心,恐怕是不言而喻的!为此,我希望,在今后的代表选举中,中国政府更应该要偏向尊重民众的意见,不要再出现类似的笑话了,申纪兰的12次连任成就了中国政府的神话,但这个神话所看到的没有神奇,只有中国的不幸和笑话!


来源:凤凰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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