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出生的青海省西宁市公民鲜桐因使用推特发布及转发涉及武汉疫情等相关信息,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根据“中国文字狱事件盘点”发布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法院判决书显示: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鲜桐用推特账号(@xiantong2)在推特社交平台上发布、转发、点赞、回复内容涉及抨击、诋毁中国共产党、国家领导人、民族问题、武汉疫情等不实言论共计148条。被法院认为“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利益,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判决书中并未具体指出鲜桐的具体言论。
很显然,鲜桐的言论完全属于公民言论自由范畴。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民仅仅因为就某一公共事件发表看法,亦或就政府的施政理念提出批评和建议,而被认定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可见执政者的虚弱和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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