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9日星期六

向莉視角 / 人權律師唐吉田(二)推動北京律協直選的唐吉訶德

 

人權律師唐吉田 (圖:作者提供)

唐吉田,1968年9月1日出生在吉林省敦化市。1992年畢業於東北師大政治系,獲法學學士學位,期間曾經參與八九民主運動。之後,他曾在延邊第二師範學校任教五年,之後在吉林省延邊州檢察院任檢察官。 在擔任檢察官期間,他通過司法考試,獲得律師執業證。

要是順著在體制內做檢察官這條道走下去,憑個人才華做一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唐吉田可以過上很好的生活。偏偏他是那種嫉惡如仇的性格,常常直抒胸臆,自詡有朝一日定要「虎嘯長白」。他覺得當檢察官的職業特點是在體制內運作,完全受制於這個體制,很難真正體現法律人的價值,而律師則不同,相對來說有一定的自由度,有機會做更多的事情。終於在2005年,37歲的他給自己的人生來了個急轉彎,辭去了檢察官的公職,成為一名執業律師。 

2008年前後,全國環境相對寬鬆,大中型城市的居民小區紛紛成立業主委員會,業委會一般通過業主投票直接選舉產生;同時村民委員會海選也在各地試行;辦案過程中經常受到當局打壓和律師協會箝制的律師們紛紛站出來為自己維權。

中國民間形容法院貪腐叫「吃了原告吃被告」。從檢察院半路出家的唐吉田顯然比其他人更加了解司法體制的潛規則,當然也更加了解挑戰體制的潛規則的難度和需要付出的代價。這個東北大漢似乎渾然不顧,甫一入行,就破馬張飛,高舉長槍,直挑體制之積弊,在北京和朋友們共同發起了一件理想主義色彩很濃的大事——北京律協直選。

 一些在北京的執業律師也開始起來推動律協直選。

中國法律界的慣例是,律師必須要掛靠在律師事務所才可以執業、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都要以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的方式加入律師協會。但是各地的律師協會根本不是律師自發成立的行業組織,而是由政府司法局掌控的準政府部門,律協會長由各地司法局的廳局長兼任。律協的日常權力由秘書處行使,他們通過控制律師的執業資格年審,來管控律師的行為。秘書處人員也是直接由司法局委派,秘書長和黨委書記基本都是由司法局的人直接擔任。律師協會每年向每一位律師收取高達2500元的會費,但是收取的會費並不是用來保護律師權益的。相反,當律師在代理當事人與政府發生利益衝突的案件、遭到政府的干涉與打壓時,律師協會不但不站在律師一邊,還經常會替司法局限制、管束、箝制律師。比如律協會向律師施壓,要求律師退出官方不喜歡的敏感案件的代理,或者要求律師無原則地與官方勾兌,按官方的意願進行辯護。

律師們認為律協收了錢不辦事,甚至反過來欺壓律師,這不公平。而造成不公的原因就在於律師協會不是自發機構,律協的管理機構不是由律師選舉產生,而是由官方任命的。當2008年北京律協迎來換屆選舉時,部分律師認為應該爭取讓律協從官辦機構,真正回歸到民間行業自律團體,讓律協真正為律師服務。當年5月,十多個律師在秦兵律師的辦公室討論,之後律師們辦了一個律師沙龍,當時有程海、唐吉田、黎雄兵、李蘇濱、張立輝、江天勇、鄔宏威、楊慧文等十多人參加。當時程海是召集人,張立輝是副召集人,唐吉田是秘書。這些律師經常聚集在一起,討論民間版律師協會的章程和選舉辦法。

2008年8月底,35位北京律師聯名簽署了一份致市司法局和律師協會的公開信《順應歷史潮流,實現律協直選— —致北京律師、市司法局、市律協的呼籲》,呼籲律師協會進行直選,並附上了他們草擬的選舉程序。公開信認為律師協會缺乏合法的組織程序,無法代表和維護律師的權益,並對收費過高,財務不透明提出了批評。呼籲書獲得了律師們的廣泛響應。

9月5日北京律師協會對這一呼籲發表了《北京市律師協會關於少數律師呼籲所謂「北京律協直選」的嚴正聲明》,指責這一做法是「私自串連」,稱該呼籲書是「非法的」,「其本質全方位否定我國現行的律師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律協把律師要求律協直選扣上「律師要顛覆社會主義制度」的帽子。

由於推動律協直選,很多簽署《呼籲書》的律師遭受司法局和律協的打壓和報復。許多簽名律師或其所任職的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被當地司法局叫去問話,要求他們交代組織或參與直選活動的動機,是否有 「外部敵對勢力支持」。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被告知,如果有律師不撤銷簽名,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將在年檢時遇到麻煩。

9月8日,唐吉田所在北京浩東律師事務所以「不要影響律師事務所的前景」為由要求他離職。9月24日,唐吉田律師向北京市西城區法院起訴北京市律師協會,指控北京律協的「嚴正聲明」侵犯了包括原告在內的聯署人的聲譽,構成誹謗,不僅違背中國法律,也違反了中國政府已經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10月中旬,唐吉田律師被迫離開浩東律師事務所。

飯票丟了,但唐吉訶德面對風車挺起的長槍才剛開始舞動。這一次舞動,又把沒端熱的律師飯碗也搞丟了。

2009年4月27日,唐吉田和劉巍擔任律師的法輪功學員楊明刑事案在重慶二審開庭。法庭庭審期間,法庭不讓當事人完整發表自己的意見,也不允許律師發表意見,律師的發言不停地被打斷,被故意刁難、剝奪發言權。在無法正當行使辯護權利的情況下,兩位律師退庭抗議法院的違法審判。律師退庭是律師捍衛當事人表達權和律師辯護權的一種正常的「自衛」手段。唐吉田因推動北京律協直選一直被北京市司法局記恨,這次司法局算總賬報復他。於是,2010年4月底,北京市司法局以兩人退庭「擾亂法庭秩序」為由吊銷了他們的律師執業證,俗稱「吊照門事件」。

律師退庭是律師捍衛當事人表達權和律師辯護權的一種正常的手段,但在中國這一破壞潛規則的做法就捅了馬蜂窩。司法局原本就對唐吉田推動北京律協直選一事耿耿於懷,這次老賬新賬一起算,正好可以好好收拾他一頓,也可以殺雞儆猴,剎一剎不配合黨的潛規則的「歪風」。

2010年4月22日上午9:30,北京市司法局以二人退庭「擾亂法庭秩序」為由,就吊銷唐吉田和劉巍的律師執業資格證舉行聽證會。兩位律師為自己聘請了代理律師。劉巍聘請蘇士軒作為她的代理律師,高鳳泉作為預備代理人選,但他們所在的事務所因被遼寧省司法局施壓告知不能參加該聽證代理,被迫於聽證會前一天晚上匆忙返回沈陽;而劉巍的另一位代理律師李蘇濱被警察堵在家裡,無法出席聽證會。最終楊金柱和張樹義律師頂住了壓力作為唐吉田的代理人,滕彪作為劉巍的代理人,出席了「吊照門」案的聽證會。

辯護律師認為,律師是否違反或擾亂法庭秩序,應該由審判長或合議庭依據情節輕重作出處理,如果構成刑事犯罪,應該由公安、檢察和法院依照刑事訴訟程序追究刑事責任。在律師因為違反或擾亂法庭秩序,被訓誡、被帶離法庭、被罰款、被拘留或被判刑之後,司法部門才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作出是否處罰的決定。沒有任何法律授權司法行政部門判定律師在法庭上的行為是否擾亂法庭秩序。在瀘州中院提交的《司法建議》中,聲稱兩位律師企圖「為法輪功平反」、「利用審判平臺宣揚法輪功」、「引導當事人發表關於法輪功性質的意見」云云,不但與事實不符,主觀臆斷,憑空捏造,而且充滿文革式扣帽子、打棍子那一套。可見真正擾亂法庭秩序、干擾法院獨立審判的是610、瀘州司法局、及其他幕後勢力。

「吊照門」聽證會引發了大量網民的網上圍觀,民間掀起抗議的聲浪。司法局如臨大敵,在舉行聽證會的地方嚴格布控,警方在門前拉了長達五百米的警戒線,並安排了數十輛警車和大客車值勤。陸續冒雨到達現場聲援的民眾與200多警察及便衣對峙。很多律師同仁和公民要求旁聽被拒絕,包括劉沙沙在內的上百名現場聲援的民眾被警方強行用大客車拖走。 眾多中國律師聲援唐吉田和劉巍兩位律師,譴責司法局的做法。他們認為退庭是律師的權利,並呼籲全體中國律師支持他們。李蘇濱律師認為,只有構成犯罪以及判刑的,才會被吊銷律師執業證,而現在僅僅因為他們在法庭上抗議法官違反法庭紀律,就被吊銷律師執業證,這種作法非常惡劣。

法學家賀衛方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吊照門事件」是官方對律師態度惡化的一種表現,危害相當大。律師受打壓的結果,最終導致整個法治遭到損害,整個國民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每年對律師執照的審查情況非常嚴重,維權律師的處境越發危險,隨時可能被吊銷律師執照。唐吉田和劉巍律師被吊照,就是典型的以審查的名義進行打壓。

聽證會上出具的材料,完全不足以形成吊銷律師執業證的證據,但司法局仍然在2010年4月30日作出正式吊銷唐吉田和劉巍律師執業證的決定。

紀錄片導演何楊製作了紀錄片《吊照門》,記錄了當時的真實情況。何楊導演因製作維權紀錄片遭致中共報復,曾被抄家、提審,後來他移民美國。

作者》向莉  畢業於中央美術學院,曾在北京生活,當過大學老師和畫廊經理,後成長為人權捍衛者。在中國積極參與和見證了一系列人權事件,並成為中共「709大鎮壓」的受害者。2017年流亡東南亞,因偷渡國境在泰國監獄度過了七個月的艱難時光。之後被美國政府、聯合國和國際NGO以人道主義為由救到美國。 現生活居住在美國舊金山,從事人權相關工作。
文章来源:中央广播电台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