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

羅冠聰:走,還是留?

作為被放上國安法通緝名單的流亡者,在很多媒體訪問、講座中都被問及類似問題,我一直覺得由我來回答很沒說服力。我既是沒有選擇的人,也已經不再處於最驚險的浪尖,實在沒有最佳的身位和認知給予最適切的意見。或許,我們都可以嘗試後退一步,先不爭論誰對誰錯 — 抱持兩種意見的朋友,無論是對現況的研判、對個體在大環境中發揮的作用,都有不同的理解,嘗試疏理雙方的想法,是解開目前貌似對立狀態的第一步。

政治運動毫無疑問是在地的,也不可能單靠外在的倡議工作扭轉香港局面。換句話說,假如有朝一日香港邁向民主化,最關鍵和必須的角色是身處香港的民主運動。成為流亡者後,我早已清楚明白自己的身位,是在舞台旁邊提著大聲公,將香港發生的政治事件消化、理順再傳遞予更廣更闊的世界群眾。缺乏本土政治運動,是難以推動國際層面對港的政策倡議和支援。正如在 19 年年尾,若非香港反送中運動大規模爆發,美國國會也不會因國際輿論、對中轉為強硬而快速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 這可是在 19 年前苦苦遊說了五年都沒有起色的法案。

因此,我覺得「移民是最好抗爭」此一說法是不成立的,也不是每人都有資源和途徑在離開香港後,投身在直接或間接援助香港民主運動的事務。當然,保存香港人的「火種」,例如是獨有的文化和身份認同、在外地舉辦抗爭集會,外地的港人社群都能有一定位置,只是離開香港的朋友都必須認清身處外地的侷限:自由雖大,但與政治運動的連結始終隔著一層紗。

由此可見,不論是身陷囹圄的政治犯,或是仍在公民社會苦苦支撐的朋友,有批評「移民潮」的聲音,也是可以理解。一方面是情感使然,每個人都需要感到被支持,也希望他們的付出換來同行;二來是對政治運動的研判,認為在地政治抗爭(不論是多麼隱晦討論、打擦邊球,或是甘於獻身)是變革的重心,離開香港是削弱整體政治力量。

而這種理解,是與部份主張離港的朋友不同的。他們認為「走資、走人才」是保存戰力的方法,在這種高壓手段下硬碰是得不償失,只有透過「靜待風暴過去」後,才重新投入變革中。在他們的分析中,現在的高壓狀況不可能長期持續,中共本身的不穩定也會令其鐵腕管治能力削弱,在它衰弱時才「反攻」會令政治運動更有效率。而香港的資金、人才流出,對中共而言都是一種傷害。

當然,這種研判是否合理,還是需要由現實驗證;但無可否認,這種想法具有一定的基礎,「韜光養晦」的戰略也非天方夜譚。只是,這種理論如何與「本土抗爭仍是極為重要」的基礎相融合,誰留守、誰離去,則是遠超政治分析、進入到運動倫理的範疇。我覺得即使是強調「移民」是最好防守的朋友,都絕對不必向呼籲「留下」的人口出惡言 — 誰又有權定奪在如此狹窄的政治空間,留下來的人註定是無可行動?

而希望更多人留下的同行,或許也要理解移民這個決定背後的複雜。無論說得多麼冠冕堂皇,離港的人都必須要承認這是某種程度的「逃離」— 假如不是「逃難」。我也是其中一份子 — 我要逃離的是長達數以十年監禁的國安法審判,只是同時我攜帶著國際認可,讓我能夠肩負著替港人發聲的責任來到新的國度。我沒有愧疚嗎?有的。假如身於欄柵後的朋友批評我的離去,我也不會反駁,我也沒有任何道德力量反駁,皆因他們承受了我因為種種原因沒有面對的苦難。我所能夠做的,只能是盡可以印證自己的選擇是有價值的,令他們感覺到在外的自由不被隨便揮霍。

而那些沒有面對直接政治威脅的,為了自由、空間,下一代的成長環境而奔往他鄉的人,我們不需要為了正當化離去的決定,從而爭論「離港」是唯一正確的選擇。即使移民/走難在某程度上為了自己或家人,這並非一件羞恥的事,同時也不能描繪成大義凜然的「壯士斷臂」。我們在生命中會面對很多選擇,每個人做決定時考慮的因素,永遠都夾雜很多個人、家庭、社會的影響,也難以有對與錯之分。誰說這些種子佈下了沒有茁壯的可能?

假如我們一開始便從爭論黑白是非的角度切入離港論爭,或許只是捉錯用神 — 留在香港可以不問世事,身處海外也可以投身運動(當然程度有異,不贅述)。面對香港現況感到壓抑、難以適應的人,勉強留在香港,或只會加深精神困擾;主張「身土不二」的朋友被家人逼迫送到外國留學,卻也可能只落得每天鬱鬱寡歡的情況。如此複雜且重要的個人決定,假如將他還原到「去或留對香港未來的意義」,只會令爭議愈來愈不咬弦,也忽視了人被各種外在環境拉扯的困苦。

無論走或留,最重要的,都是將香港的未來、香港人的存續,放在心內,然後衡量風險、能力,將它浸透到生活和工作中。沒有將此扣連生命的覺悟,身處世界何方,都不可能照亮香港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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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前香港眾志主席,學聯前秘書長,2016 年立法會選舉(港島區)當選人,香港史上最年輕立法會當選人。

文章来源:立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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