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异议作家李悔之服毒自尽,深感震撼,肃然起敬。
“一个人的结局总是比他生前的一切格外引人注目。”(莎士比亚《理查二世》)在《人的条件》一书中,汉娜.阿伦特写到:“人的本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性(这种人性不存在),也不是一个人优点和缺点的总和,而是这个人到底是什么人——就是在身后留下一个故事,从而只能在生命完结之后开始存在”。“只有在完成了自己的一个最高行动之后不再活着的人,才可以一直成为自己的身份和可能的伟大性的无可争辩的主人,因为,他已经从自己所开创的事业的可能的结果和延续之中,撤退到死亡里面去了”。
李悔之写过不少好文章,也有些言论引起非议;然而,当他选择壮丽的死亡将自己定格,那些非议就都无足轻重了。
对于大多数人,死亡是人生的结束,死亡在人生之外,死亡不属于人生。然而对某些人来说,死亡在人生之内,死亡构成人生的一部分,构成人生的一个有意义的部分,甚至是最有意义的部分。
在大多数人的传记里,只记录了某某人如何生,不记录某某人如何死。然而在某些人的传记中,传主的死是必记的一笔,有的还是最重要的一笔,有的甚至是唯一值得一记的一笔。历史上有许多英雄在其生前都没有做出过什么与众不同的举动,但是他们选择了一个英雄的死,这就使得自己从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英雄不必都有一个英雄的死,但只要有一个英雄的死就足以成为英雄。
去年3月,李悔之先生患脑溢血中风,导致右半身瘫痪。十年前,李悔之先生曾愤言:如果未来十年仍看不到改变,他将自绝于人世。如今果然成真。李悔之深感十年后的中国,比十年前还更令人绝望;与其拖一身病躯苟活于人世,何如毅然自绝,用最后的生命化为最强的控诉与抗争。
李悔之在遗书里写到:“本人今日‘自绝于党和人民’,于惠州市囯保执法人员无关一一再次强调:自2017年以来,惠州市国保大队、惠城区国保大队人员言行都很文明,素质都很不错,他们不过是执行上层命令例行公事而已,对本人从无不文明行为。责任在于他们的上层一一他们应对我的死负责任!”
有人说,李悔之既然决意一死,为何不杀死几个鹰犬?李悔之的这段话实际上回答了这个问题。第一、作为公共知识分子,李悔之追求的是制度的改变,杀死几个无名小卒无济于事。第二,和杨佳不同,杨佳是遭受恶警的暴力欺凌,而国保对李悔之是奉命行事,责任在上层,李悔之对国保没有个人性的仇恨。
李悔之的好友张国庆在“李悔之:壮士一去兮不复返”里写道:“......7月22日下午5时许,李悔之拿起自己的手机,神态自若地告诉家人,惠州有朋友请客,他要出去一趟。由于悔之中风后身体偏瘫,家人想陪他同行,被悔之拒绝了!那之后,李悔之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开了间宾馆,就是在这里,他用近两小时的时间写好感谢信和遗书,按照事前预定的计划,链接给相关的朋友和微信群。又转出房间,在宾馆的大院里透了透气,理了理复杂的心绪,然后返回客房拧开偷偷带来的农药,像一位完成使命的义士,从容不迫地饮下......”
李悔之选择自绝,给自己盖棺定论,给自己反抗压迫、争取自由的人生作出了最权威的确证。我们怀念李悔之。他是值得我们怀念的。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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