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号开始,中国一个有关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的规定将开始实施。这个规定名字叫《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由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网信办等五个行政部门制定的。
根据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公布的这个《管理办法》,在互联网、社媒平台上,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信息服务的,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如果没有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中国实行这个《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意味什么?
今天的《网络博弈》节目里,我们请现在美国大华府一带的长老会主恩基督教会主任牧师王志勇对中国这个《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感谢王志勇为大家解读中国3月1号开始实施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注中国宗教自由状况的王志勇来自山东,90年代曾在北京从事法律和宣教活动,拥有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美国加尔文神学院神学硕士学位。
中国政府一贯声称保护公民的宗教自由。中国是于去年年底宣布这个《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会于今年3月1号实施的。
可想而知,首先受这个《管理办法》直接影响的是中国的宗教信徒。
中国官方2018年的数字显示,中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亿,宗教教职人员超过38万。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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