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

检控官错指刘晓波是「维权律师」 又指刘不是「坐到死为止」

检控官错指刘晓波是「维权律师」 又指刘不是「坐到死为止」「立场案」主控官伍淑娟在提到区家麟文章写到诺贝尔和平奬得主刘晓波时,错误形容刘晓波是「维权律师」。

立场案进入第38天,主控官伍淑娟继续以区家麟的文章具「煽动」性为由,指控前立场新闻总编辑锺沛权犯「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伍淑娟与锺沛权在庭上互相对质,锺沛权多次更正伍淑娟对基本事实的陈述,伍淑娟就继续以她的个人理解和推测指控文章具煽动性质。锺沛权赞扬区家麟是「冒著风险、事业、人身安全」,强调文章没有煽动成分,而是作为知识分子的责任提出观察和批评。

伍淑娟在提到区家麟文章写到诺贝尔和平奬得主刘晓波时,错误形容刘晓波是「维权律师」,又指文章写刘晓波「被囚禁至死」,会令人误以为刘晓波被判囚终身,「坐到死为止」。锺沛权即时更正刘晓波不是维权律师,伍淑娟回应:「唔系唔系,我讲错咗,系民运人士。」锺沛权认为刘晓波的事迹广为人知,相信不会令人误解。伍淑娟在前两日的盘问中,已提出文章写到「刘晓波,听个名都知道唔妥当啦」。

(资料)刘晓波参与过1989年民主运动,2010年成为首位中国人获得诺贝尔和平奬,在颁奖礼上,大会摆放了一张空椅。1999年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被劳动教养三年。2009年,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7年6月,刘晓波因确诊肝癌末期,才获批准保外就医,但仍被禁锢在医院内,除了太太刘霞,没有人能接触他,直至7月13日因病死亡那一刻,他仍未得到自由。

伍淑娟指刘晓波曾在网上发布「煽动性」文章

伍淑娟继续提问,提到事实上刘晓波曾在网上发布多篇煽动性文章,其后内地法院在判决中更指,文章涉及批评中国独裁、祸国殃民,因此属煽动民众推翻中国共产党。锺沛权表示对有关判决的细节没有印象。伍及后指出,有人会认为刘晓波入狱是「冤狱」,但有人会觉得是「罪有应得」,问锺是否同意有两方面的声音。锺同意。

伍遂指,文章没有写出刘晓波要求甚么政治改革,「唔写落去唔知㗎喎」。锺则回答,写法属简洁整合、合理,又言:「我理解到佢点解咁写……呢句表述方式我认为冇问题嘅,都几准确总结到刘晓波先生嘅遭遇,我认为系事实嚟嘅。」

锺沛权:区家麟自觉作为公共知识份子有责任记录

锺作供时一度提及,控方早前让他阅读160多篇由区家麟撰写的文章,阅毕后更加肯定,区家麟在《国安法》生效后仍冒险写文章,意图必定不是煽动憎恨,而是他自觉作为公共知识份子有责任记录。

锺又谓:「我理解到佢(区)基于咩事实,对于某价值、原则嘅坚持……你可以话佢判断错,甚至一路坚持嘅普世价值喺新香港环境底下要让路畀国家安全、其他利益……可以辩论讨论,我觉得唔可以诋毁作者意图煽动憎恨、人民之间叛离政府,我唔知你点解可以达致作者有呢个意图嘅结论。」

伍淑娟指区家麟提黎智英和唐英杰案是煽动

控方接著引述文章另一段内容向锺盘问,「在香港,煽动元素再结合国安法就更美妙,一支旗帜、一句口号、几句宣言,就足以控告收押、不准保释、未审先坐、冻结财产,也不需要告诉别人理据,只要保安局长相信即可」。

锺称「一支旗帜」会回忆到唐英杰案件,伍淑娟问还有甚么事件「一支旗就要收监」?锺表示没补充。伍反驳指唐「做咗好多嘢,唔系就咁一支旗帜」,并指出包括驾驶电单车、插著光时旗,冲向警员,但文章「畀人感觉系一支旗就死得」。锺回应指,此为概括写法,皆因案件焦点在于旗帜上的口号有否提倡港独,口号本身是关键的定罪元素,亦是当时不少人的担忧。

伍再提高声调问:「佢当事实咁讲呀,一支旗就可以收监,唔畀保释呀?」又言:「佢将唔少人嘅担忧当事实咁写。」锺回答是作者的判断,但是否亦为他的判断,锺表示没意见。

锺补充,在文章发布前长达年半的时间,群众在公开示威活动的行为,如支联会叫「结束一党专政」口号不知会否误堕法网,甚至有人举白纸会被警查问,或因其他行为被警带走或被捕,可以理解文章的事实基础。伍又提问:「你讲咗咁耐,读者唔知你讲边宗案件,支联会嗰阵未拉。」锺表示:「咪讲咗……当时有人觉得支联会迟早被捕,有提出担忧。」

伍淑娟:冻结壹传媒资产基于合理理由

控方又指,冻结资产是要在保安局局长基于合理理由,相信某人财产与《国安法》罪行相关才可充公,亦要书面通知及法庭许可,当事人若认为决定错误可申请司法覆核,质疑文章「咁系一个合理讲法咩」?锺表示,当时冻结针对黎智英个人财产及一间上市传媒公司,甚至引起财经界争论争议,写法是作者表达对政治局势环境、《国安法》执行过程的怀疑。伍两度在锺回答时称:「佢将怀疑当事实咁写,你同唔同意?」锺重申理解作者的批评。

至于文章提及「法官竟然还有自主,渺茫的公义都只会姗姗来迟」一句,锺认为是呼应前文「未审先坐」论点,指即使法官仍能自主作出公义裁决,但被告可能已坐监一段长时间,或财产冻结后出现不能挽回的代价致公义「姗姗来迟」。伍再问:「但个大前题系法官有自主,冇自主就唔会有公义,就会姗姗来迟?字面理解系话法官冇自主。」锺不同意伍的理解。

种沛权:区家麟担忧港府用法律武器对付反对声音

伍淑娟续问,文章题为《「煽动」作为一种法律武器》,从而指出,中港两地「仲唔系用法律欺压市民」?锺表示「你要咁理解,我冇乜意见,都可以」,重申区家麟是担忧及批评港府用法律武器对付政治上异见者及反对声音。

伍指出文章提及「六四」及「占中」,事件在港均是「牵动人心」、有很多民情民粹,问「啲市民睇咗会唔会好嬲」?锺认为,他判断不会有煽动情况,亦不会出现仇恨升温,但或会有读者得到共鸣。

伍又问,合理的评论人是否应将足够、正确事实放在文章给人考虑?锺认为,是否足够视乎合理铺排,有时只引伸一句背景交代建立观点,但若事件受公众关注,可能事实「一句起两句止已足够」。锺又指,事实固然要正确,但「讲A不唔讲B」是否不正确?如果作者认为其他事实是微支末节可不交代,便要视乎他如何铺排观点及与事实的关系。

记者:吴婷康 责编:温晓平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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