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

【立场案】锺否认串谋林绍桐 控方质疑《立场》就《国安法》征询

【立场案】锺否认串谋林绍桐 控方质疑《立场》就《国安法》征询香港「立场案」周一(20日)续审,控方推论《立场》跟前总编辑锺沛权及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图)间有犯罪协议。

香港「立场案」周一(20日)续审,控方推论《立场》跟前总编辑锺沛权及署任总编辑林绍桐间有犯罪协议。锺回应指不希望同事承受压力及风险,林亦「仔细老婆嫩」,故本打算寻求「街外人」接手惟不成功,他同意在行政上最信任对方。

周一开庭,主控伍淑娟即透露会就控罪中关于「串谋」的元素向锺作出盘问,从而推论《立场新闻》、作为公司董事及前总编辑的锺沛权,及署任总编辑林绍桐间存在犯罪协议,又指自己在担任本案主控前「唔识《立场》」,仅靠警方现场搜证、截图及锺的口供等证据撰写开案陈词,坦言在听取锺庭上作供后,确影响控方最初评估,而接下来她的盘问将集中具争议的事实,及会测试锺证供的可信性。

质疑锺沛权不知《立场》受益信托人身份

伍的盘问由《立场》母公司成立等背景开始,提及当时《主场新闻》由蔡东豪创办,锺沛权为时任总编辑,并与林绍桐、余家辉等人一同工作,并问锺公司透过秘书公司成立海外公司及进行信托安排,而实际受益人是信托人,「即系边个?」锺指自己已忘记,及后再进一步解释,有关安排由秘书公司负责,文件列明如清盘并放弃资产,资产只捐给不点名的慈善及非牟利团体,没个别受益人,又指《立场》办公室应有相关文件,但他个人没有保留。

至于《立场》报刊注册、银行户口管理及英国设立分社借贷等事务,以及《立场》停办是否有与蔡东豪商议,锺回应自己当时已被扣押,没有参与决定,但有透过其他人,通知同事自行决定;另他又以总编身分在谘询同事后,就文章下架、遣散员工及要求董事局成员辞职等向董事交代,而董事会完全尊重编采权,当中包括行政权力及编采自由。

对于另一被告林绍桐的角色,伍淑娟指根据《立场》2015年至2021年报税表,林的薪金仅次于锺沛权及余家辉,甚至较艺术总监及其他编辑高,是否反映其工作能力及锺对其信任?锺简单回应称:「都可以咁讲」。

锺形容林「好出色、有能力、有承担」

而林自2021年7月起获授权签发公司支票,伍就问锺是否当时已打算叫对方顶替自己?锺回应在《苹果日报》高层被捕后,其太太陈沛敏被落案起诉及还柙,他一直有危机感自觉有机会被捕,或因而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故打算寻找他人接替总编辑职务,他并形容林是「好出色、有能力、有承担嘅新闻工作者」,不过对方「仔细老婆嫩……唔想同事冒呢个险。」

伍之后指,留意到林被编为副主管,但锺指公司实际上没有「副主管」此工作职位,而警方在《立场》办公室及林绍桐桌上检获的工作时间表,显示锺跟林两人的假期没有重叠,伍遂问:「系咪希望你放假时D3(林)帮你睇住个场?」锺回应林只是其中一名俗称采主的「坐堂」,但伍就指林「直情系你副手」。

「坐堂」处理审阅稿件会「直接大嗌」

锺之后解释,每更会安排两至三名资深同事担任「坐堂」,负责审稿及把关,林是其中之一,但非由他决定所有文章内容,因其工作本身已相当繁忙,且希望「坐堂」透过集体决定跟互相提醒做好把关工作,而同事一般能够自行「拍板」。

不过,伍质疑此说法有违锺早前指「即时新闻要快、狠、准」的原则;锺反指,由于一般即时新闻非独家新闻,鲜有同事会争持不下,且新闻没有「一定要出」,若有争议大可「唔出住」。而在行政工作上,锺就同意自己最信任林。

然而,伍继续向锺指出他把最重要的把关工作交予一众「坐堂」处理属不合理;锺重申,此为中小型传媒机构常见安排,但伍再质疑「坐堂」处理即时新闻时间紧迫,实如何互相协调及分配审阅稿件工作。锺沛权就指为免重覆审阅,同事一般会「直接大嗌」,虽看似混乱,但同事工作模式经磨合下,实际确是如此运作,更形容「系有啲山寨嘅,但我哋so far so good啦。」

主控指林推动读者参与反修例运动

主控伍淑娟下午转为就锺沛权在《苹果日报》的专访,以及林绍桐曾以副总编身分出席网上高峰会作盘问,亦触及《立场》曾在《国安法》生效后向律师谘询法律意见的情况。

锺在盘问下指,没确切记忆是否因他推却出席由林代替参与「我们的知与未知」的网络媒体高峰会,而林在出席前,也没事先跟他讨论发言内容,直言自己基本上信任同事。

至于林在会上发言指《立场》希望读者愈接近事实,更理解运动本身,甚至参与运动,伍指林的意思是推动读者参与反修例运动,但锺表示不认同,并指据控方就相关片段的腾本,他理解林的意思是希望《立场》提供最接近事实的资讯,给希望讨论、评价及参与运动的读者参考,没鼓动或推动人参与的意思。

引《苹果日报》专访就13岁记者争议追问

控方另已停运的《苹果日报》在《国安法》草案发表后两天的文章「【苹果25】《立场》总编辑锺沛权:言论自由空间 体现在《苹果》存活」,当中专访锺沛权,当中他提及13岁记者被警方带走调查引起争议事件,认为不论对方是否记者,任何人在公开场合都可以自由观察及记录,认为这是言论自由一部份。惟伍就追问锺,指在混乱场面下,对13岁儿童在现场采访有何意见。锺重申,访问中仅表达不论年龄、性别或背景,如在现场和平及没阻碍执法下旁观,是否需被带走或辱骂。

伍之后问及《立场》曾就《国安法》索取法律意见,向锺提问当时会面的形式。锺忆述,由于法例相当新,故当时邀请一名相熟律师到《立场》办公室与几位经常审批文章、对新法例有疑虑的「坐堂」同事交流意见。伍就关注对方是否真的提供法律意见及有收费,还是双方纯粹倾谈。锺指对方没有收费,此时伍闻言即指:「咁唔系法律意见喎!」质疑《立场》为何不到律师楼索取「正式意见」。锺就反问:「做咗呢样嘢会好啲?」辩方资深大律师余若薇此时就发言提出疑虑,质疑或会涉及法律专业保密保障问题,又对控方认为没有收费就不属法律意见的说法表示非常反对,更指自己没有收钱都是提供法律意见。

审讯周二(21日)再续。

案件编号:DCCC265/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毕子默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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