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

47人案|第115日審訊 余慧明: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合理手段

【實時更新】47人案|第115日審訊 余慧明: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合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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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8 日)展開第 115 日審訊。余慧明第四日作供,繼續接受控方盤問,她稱知悉戴耀廷為初選的組織者,惟不知對方於 Facebook 及《蘋果日報》撰文。控方又引余撰寫〈踏上這攬炒旅程〉文章,指提及爭取「五大訴求」時,願用任何合法方法,增加政府拒聽民意的代價。余確認,願意及會用合法方法爭取,又指否決預算案是合法、合理的手段。

主控萬德豪問,余有意與立法會議員攜手一同反對議案?余答,「但係每一個議員都係自己獨立嘅個體,我無辦法去逼人去做囉。」法官李運騰問,余是想其他民主派合作及作出協議?余稱認同。

上周五審訊中,余供稱,初選衞生服務界 4 名參選人,就如何核實投票人的選民資格有分歧,並對投票安排的 4 個方案有不同取態,戴耀廷終因應情況決定結果不具約束力。控方盤問下,余同意想結果有約束力,而戴的決定是「無可奈可的方法」。控方指出,事實上余與其他參選人達成共識,即初選的結果要有約束力;余答,「不同意,因為我哋無討論到囉。」

上周報道:
47人案|衞服界4參選人就確認選民資格現分歧 控方指達共識需約束 余慧明不同意
47人案|第28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47人案審訊報道一覽
陳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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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休庭 暫定 11 月 27 日續審
12:10 法官暫定 11 月 27 日再開庭處理結案陳詞
辯方關注會否與另案撞期

鄭達鴻、梁國雄代表、資深大狀潘熙稱,已與主控萬德豪商討,就梁的案情,會呈交上他 2015 年至 2017 年的投票紀錄。萬指,不需要進一步的承認事實。

萬指,控方需要 4 周作準備結案陳詞。法官陳慶偉問,那辯方?大狀石書銘稱建議相同時間。李運騰稱,那就需要押後至 10 月,指這是一個「預鬆了」的日子,問雙方有否問題。

萬德豪問,控方是否需要就辯方的書面陳詞作出回應?李運騰指,控方理應不能回應。陳慶偉其後又指,控方要先獲法庭的批准才可以。

陳慶偉其後下令,控方需在 10 月 30 日下午 5 時前,呈交書面陳詞;辯方則在 11 月 7 日呈交,並重申這是一個大致的日期。陳慶偉另提到,陳詞要 30 頁內,文件的行距、字型大小等。

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其後稱,由於本案牽涉的控罪為新法例,需要研究法例條款及涵蓋所有證供,故要求更多頁數。陳慶偉則稱可改為 35 頁內,並指可以使用列點形式。

吳政亨、余慧明代表大狀石書銘另稱,或會呈交聯合陳詞,法官批准。

鄒家成代表大狀陳世傑問,法庭可否定下聽取陳詞的日子?陳慶偉稱,需要視乎情況,指如果沒有爭議,只是涵蓋證供,那需時較短,指聆訊日期或定於 11 月至 12 月,並指「我不能說到更多」。

陳慶偉又指,希望口頭陳詞日期會在聖誕前後進行,並指不會作出任何承諾,並指向法官李運騰,稱「因為他有其他案件」,又指其他大狀都有其他案件。李運騰則稱,法庭相信口頭陳詞歷時兩至三個星期。

大狀陳世傑問,是指口頭?李運騰同意。李運騰指,這是假設每被告需要 2 小時或半日。

陳世傑再著法庭給予一個暫定日子,以作準備。法官陳慶偉則稱暫定 11 月 27 日。

資深大狀潘熙問多少天,如 5 天?李運騰則指,5 天過於樂觀,指控方的案情涵蓋 16 名被告,且需要審視法律議題,指單是控方或已需要 5 天。陳慶偉又指,如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曾稱其案情只需要 4 天。李運騰稱,故認為或要 2 至 3 星期。

陳世傑另關注,11 月 27 日的日子會否與另案疊期。陳慶偉則稱另案或需要延後(So will further defer)。李運騰又指,認為另案的大狀應該不介意延後數日(I don’t think they mind a few days delay)。

陳慶偉又指,押後期間或會處理認罪被告就案情爭議事宜。李運騰又指,不會聽取求情,只會先處理案情。陳慶偉下令休庭前又提醒各方記得要執拾物品。

被告離席時,旁聽揮手,梁國雄、林卓廷、梁國雄等人亦向旁聽親友揮手示意。

12:05 辯方完成覆問
余慧明完成作供

余慧明代表大狀石書銘其後進行覆問,指余被問及在《蘋果》電子版有否看過戴耀廷的文章,余稱只看本地新聞及娛樂版。余同意。

石問,在被捕前,余有否讀過戴的文章?余稱沒有。石追問,那區諾軒的文章?余稱亦都沒有。

石指,控方問余是否想與其他立會議員合作做一些事情,余當時稱無辦法逼使他人,而其後法官問余,是否想與其他議員合作。

石又問,當余勝出初選,其後在 8 月 10 日受訪提到想有「共同綱領」?余稱,「應該係 8 月 10 號呀個日子。」石問,余是否相信民主派參選人之間有協議?余稱,「就係無我先會咁講。」石續問,當余決定參選至勝出初選,是否相信民主派參選人之間有協議?余稱無。

石稱完成覆問。余完成作供,笑望向旁聽親友作握拳手勢,其後在懲教人員陪同下步入被告席。

12:00 控方完成盤問余慧明
余否認串謀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或有意顛覆政權

主控萬德豪稱,不會播放《大紀元時報》余慧明訪問的整段片段,但會問及,以及播放其中兩段。

片段中,余被問及成功當選後,會為香港社會帶來甚麼變化。余當時答稱,有聲音說要爭取議會過半,如果真的當選,議員其實有一個反對的權利,要代表全香港的民意告訴政府,不滿意這個政府,要求政府下台,反對任何議案。

余又稱,政府任何議案都要作出反對,去逼使這個政權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而不是回應一、兩個訴求,就可以解決問題,「我哋嘅口號,唔係剩係一個口號式嘅抗爭,我哋要用行動去表達,我哋要求政府真係回應五大訴求,先可以叫做解決咗呢件事囉。」

萬引述余當時發言。法官陳慶偉問,萬的問題是?並著萬直接問問題。

萬指,余於片段中的想法,在《國安法》立法後都維持不變。余同意,並稱,「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係一直我爭取嘅嘢,即使《國安法》通過之後,我都唔認為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係違法囉。」法官李運騰問,余不認為目標是違法,但手法都不是違法?余稱,「係,我喺主問嗰陣時應該都解釋咗好多次。」

萬問,不論是在余的 Facebook 專頁、訪問、街站等,有否提過政府肯放低身段,就會與政府談判?余稱,「我記憶中係無嘅,不過我記得我喺主問時都講過,呢個係我嘅談判策略嚟嘅,我無可能話畀大眾知囉。」

萬其後問及,2020 年 7 月 15 日的抗爭派記者會,指認為不用再重複岑敖暉、梁晃維及王百羽的發言,指他們發言時提及「我們」。余稱,「依個係佢哋用嘅詞彙,但係唔等於我哋事前有傾過。」

萬指,余事後有否向他們提到,他們的發言不代表余本人?余稱,「我認為無咁嘅需要,所以我無咁做到。」萬問,那余有否告知大眾?余稱,「我認為都係無咁嘅需要所以我無咁做到,因為每一個議員都係獨立嘅個體。」

控方其後指出案情,余與其他被告串謀在立會過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以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余稱不同意。余亦不同意,自己有意顛覆國家政權。

萬指,沒有進一步問題,完成盤問。

11:55 開庭
11:14 休庭
11:05 余慧明引受訪報道內容
指未能準確反映自己意思

就控方引用《獨媒》專訪報道,法官李運騰問,余慧明認為記者有扭曲其想法?余稱,「佢唔算扭曲,但係解釋得唔夠詳細囉,因為佢唔只係呢一 part 有啲壓縮咗我嘅意思嘅,因為佢喺上文嗰啲,有啲內文係大家無興趣睇啦,但係其實有啲位都係見到有問題嘅,係講緊係醫管局行緊一個電子派藥系統嗰 part…」

余引述專訪其中一段:

她記得,當時醫管局剛轉用電子派藥系統,有次醫生將某藥物的使用方法更改,系統卻沒有標示;一名資深同事在病房人手嚴重不足、「做到冧哂檔」之下出錯。事後病人沒有大礙,病房經理卻一口咬定是該名同事的錯,更致使她辭職。

余稱,「我同佢(記者)講嘅時候呢,唔係咁嘅意思㗎,個系統唔係無標示,但係派藥係有 Three Check Five Right (三核五對),係第二個 setting 嗰度,佢剩係標示咗第二隻藥嘅 formula…」法官李運騰指不用提及細節,指法庭不理解。余稱,「可能陳慶偉法官會明㗎。」庭內大笑。陳慶偉笑稱他理解,但指此項是不相關。法官李運騰問,但此為一例,顯示未能準確反映余的發言?余同意。

主控萬德豪其後展示余撰寫、題為〈迷霧裡 黑夜終於響起號角聲〉的一文,並引述兩句:「各路戰線,要堅持去做」、「面對中共赤裸裸上陣,香港人只可奮力迎戰。各路戰線,要堅持去做。」萬指其後余提到兩點,其中第二點:

議會戰線要繼續去做。當初要爭取議會過半,全面反枱,迫使政權解散立法會進行破局。這個目標一日未達成,一日亦要堅持,哪怕政權 DQ 也好,取消選舉亦好,目的只為向全界都揭示香港人已失去昔日人權與自由。

萬指,余使用「目標」一詞,問否決預算案是否為其中一個目標?余稱,「唔係最終嘅目標,正如我頭先所解釋,我係一直都係想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而最重要嘅係,真普選對我嚟講,我認為係最重要嘅。」

陳慶偉問,就余提到的雙普選,是指要廢除功能組別?余同意。陳追問,即每位立法會議員由市民選擇,而不是由工會商會等組織選擇?余稱,「係,因為我認為一個議席,唔應該剩係代表到一小撮人嘅利益囉。」

萬稱,余提過不是「捉字蝨」或咬文嚼字(playing with words)。余問,「可唔可以提示下你講緊邊度…」李運騰著控方直接問問題。萬指,余提到你講過如政府不談判,就會否決議案,且是「講得出做得到」。余確認。

萬欲播放余接受《大紀元時報》的訪問,並誤稱片段是約一分鐘,稱希望可先休庭,以審視要播放哪些內容。陳慶偉遂下令休庭。

10:55 余慧明:簽署〈墨〉是表達自己立場
聲明的用字不含會聯同他人一同運用否決權的意思

主控萬德豪其後展示余慧明發布〈墨落無悔〉的 Facebook 帖文,指她上周提到認同該聲明的兩點。

萬問,余是知悉簽署者同意當選後否決預算案?余稱,「依個我唔肯定㗎喎,佢簽咋嘛。」法官李運騰指,帖文提到他們會,余答,「佢哋話佢哋會囉。」

萬向余指出,余簽〈墨〉,即向大眾顯示余會聯同簽署者否決預算案。余稱,「我只係表達返我自己嘅立場,依句依一句都唔包括我會聯同其他立法會議員,一齊運用《基本法》賦予既權力吖。」

萬另引述余文中〈踏上這攬炒旅途〉〉其中一句:「『攬炒』議會,爭取 35 席後為手段,然後全面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議案為目的」。

余稱,「係,不過呢,我係想指出,依個唔係我哋嘅最終目的,最終嘅目的,應該喺最後嗰句,『再共同建構重光後的香港』,即係真正落實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萬又指,余曾提到此句寫得不好,問意思是?余稱,「因為我哋唔係想爭取否決晒所有議案呀嘛,即係我哋唔係剩係想破壞而無建設,我哋嘅真正嘅目的,係想爭取雙普選,而透過真普選…」

李運騰問,余是指否決所有政府議案不是目的,而是達到目的的手段?余同意。李追問,目的一詞有終點的意思,故余當時的選字不好?余同意。

萬稱,但余提到這是參選宣言,指余有花時間撰文。余稱,「係,但係唔代表我嘅選字,係一定係最正確囉,始終我真係一個政治嘅素人。」

萬其後引述《獨媒》題為〈專訪:從組織工會到走進議會 余慧明:我要真攬炒!〉的文章,並引述其中段落:

2020 年 2 月 7 日,香港有史以來第一次醫護罷工正式落幕。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在鏡頭與閃光燈前哽咽,宣佈停止罷工:「但係唔代表我哋會放棄,我哋係繼續以唔同嘅方式爭取我哋嘅訴求!」罷工過後,武漢肺炎疫情迅速擴散。醫護人員旋即走上抗疫戰場,陣線亦未有停步,密密跟進會員求助、醫護裝備狀況,又不時「開 live」與會員溝通。

3 月 30 日晚,當日身穿黑衣、繫上白絲帶,帶領會員高喊口號的余慧明,在臉書成立了個人專頁,洋洋灑灑寫成二千五百字的文章,標題劈頭是「踏上這攬炒旅途」;文中表明對話之路已盡,唯有立會過半「攬炒」,才能為香港帶來一絲生機。余慧明不諱言,正積極考慮參選立法會「衞生服務界」,為了立法會過半後,全面否決政府提出的議案,制造憲政危機,重組一個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政府。

從醫院護士變成工會主席,再從組織工會到進入議會,是甚麼讓她敢於對政權厲聲疾呼「攬炒」?余慧明說,是罷工一役令她徹底意識到,「一定要用任何方法去推翻而家呢個政權、呢個政府,先可以做到一個改變」

萬問及「余慧明不諱言,正積極考慮參選立法會『衞生服務界』」一句。余稱,「呢個係記者選用嘅詞語嚟嘅。」余在追問下指,「唔係完全反映到囉,即係個意思,唔係完全反映到個意思囉。」

李運騰問,該文提到,「重組一個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是指想政府重組,而不是製造憲政危機?余稱,「係,係呀,有大概呢個意思嘅。」李追問,但看這一段,是否與余之前的文章一致?余稱,「係差唔多,但係你唔可以剩係話『為了立法會過半後,全面否決政府提出的議案』,即係你唔可以就咁 pick 呢句 sentence 嚟睇囉。」

萬問,余提到文章發布後,記者發送連結?余稱確認。萬追問,余沒有著記者作出修改?余稱,「我喺主問嗰陣時已經解釋咗,因為嗰陣時已經入咗競選階段,如果我同記者講有字眼我想執,或者 even 成篇文落架,係會有機會俾啲其他嘅潛在候選人攻擊,會造成公關災難,所以我無特別處理。」

萬問,余沒有在 Facebook 作出解釋或評價?余同意。

萬續引述文中一句:「她很清楚,立會過半的目標,是透過否決政府的所有議案,令立法會停擺,觸發憲政危機」。余稱,「大概咁嘅意思,但係如果你話如果最準確嘅解釋,我都係會話係我自己個嗰篇文章,〈踏上這攬炒旅途〉。」

萬指,文中提及「立會過半的目標」,余稱,「依個係記者選擇嘅用語呀」。萬再問,這是用語錯誤?余稱,「我唔識幫佢答喎。」

10:45 余慧明:以否決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
是合法、合理手段

主控萬德豪其後展示初選提名表格聲明的第二點:「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

萬指,「共識」是指戴耀廷及區諾軒的協調會議?余慧明稱,「係,但係我當時簽同埋交(提名表)嗰陣時都係無留意到嘅。」萬續指,余於主問下供稱,原因是當時忙碌。余稱,「係,因為正職嗰度都好忙啦,同埋競選期間嘅選舉工程都好忙嘅。」

萬追問,余提到提名表格是由其助理撰寫。余同意,並在追問下稱,其助理是一名男士,另他沒有問何謂共識,亦沒有提到有向組織者詢問共識的意思。萬續指,此句提到「及其目標」,英文是「its goals」,指目標一詞是眾數,問余的助理有否與余討論?

法官陳仲衡問,即萬假設余的助理填表時,有看英文版?萬遂問,其助理是否為一名護士?余稱不是。萬再追問,其助理的教育程度。余答,「我記得佢嗰陣時係…」法官陳慶偉稱,不用問及教育程度。

萬其後展示余提名表格夾附的政綱,並以白色背景,附有余大頭照,及寫上「五大訴求」。萬問,是否知悉電子投票平台會見到此政綱?余稱當時不知道。萬續問,初選投票者會在票站看到政綱。余稱都不知道。

萬問,余有否問「民主動力」,為何要附上政綱?余稱,「無呀,我見到嗰張 form 要填呢張嘅助手就求其整張,應付咗呢度就算囉,因為我以為係一定要填嘅。」

法官李運騰問,在何處提到需要夾附政綱?余稱,「咪就係上面嗰兩粒字政綱 election platform,即係佢應該係一個空白嘅框咁。」李追問,即不是設計,而是表格一部分?余確認。

萬其後展示余撰寫題為〈踏上這攬炒旅程〉的文章。萬指,余曾經提到,爭取「五大訴求」時,她願用任何合法方法,增加政府拒絕聆聽民意的代價。

余稱,「爭咗句就係個過程,就係我自己都會受到損害,即係利益損害。」萬問,余提到願用任何合法方法,爭取「五大訴求」,余同意。萬再追問,會用任何合法手段?余稱,「同頭先嗰個問題有咩分別呀?係呀。」

萬指,即余同意?余反問,「咁你可唔可以解釋一下你第一次嘅問法同第二次有咩分別呀?」萬指,第一條問題是余願意,第二條問題是,余會。法官陳慶偉問,有何分別?庭內被告、旁聽聞言大笑。法官李運騰問,余兩條問題均稱是?余稱,「是呀。」

萬問,對余而言,否決預算案是否為爭取「五大訴求」的合法手段?余稱是合法且合理的手段。

萬指,余主問提到文章的訊息是提及議會抗爭。余稱,「當時應該係話議會內同埋議會外,我哋都應該可以做到嘅事,我記得我有講過,我寫依篇文係為咗參選舖路嘅。」

萬又引述該文章:「爭取 35 席後為手段,然後全面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議案為目的,藉此觸發基本法第五十條,令特首宣佈解散立法會,制造憲政危機,此為制度內的『攬炒』」。

萬問,余有意與立法會議員攜手一同反對議案?余答,「但係每一個議員都係自己獨立嘅個體,我無辦法去逼人去做囉。」李運騰問,余是想其他民主派合作及作出協議?余稱認同。

10:30 控方續盤問余慧明
問曾否看戴耀廷 Facebook 或《蘋果》文章

余慧明續作供,接受控方盤問。主控萬德豪問,余參選前有諮詢工會,問她是否為工會代表參選?余稱,「不是,我喺主問都已經回答過,我係以個人身分去參選。」

萬追問原因。法官李運騰亦問,余是出於禮貌上問,而不是必需要諮詢工會?余解釋,「當時我都有解釋到嘅,因為我係一個工會嘅代表啦,我都擔心我啲會員係會對一個工會嘅代表去參選,會有啲反感。」

法官陳仲衡問,如果工會不支持余參選,余會否參選?余稱,「如果會員大部分嘅意見都係唔支持嘅話,我可能係會唔考慮呢條路線,因為當時我都係工會嘅代表,我唔可以唔理會我啲會員嘅意見嘅。」

李運騰問,依務實的角度看,如果沒有工會支持,余會如何評估其勝算?余答,「但係如果我唔得到我工會嘅支持,我應該都唔會去參選㗎喇。」

萬問,余的團隊有多少名成員?余稱約 3 至 4 個。李運騰追問,他們是全職或是義工?余答,「頭先嗰個數字係講緊 full time,義工我就另計。」李追問,全職由誰聘請?余稱,「全部都係我自己畀嘅,因為我係以個人名義出選呀嘛,我一蚊都無用到工會錢㗎,況且我係工會代表嘅時候,我都無收過工會嘅人工。」

陳仲衡問,即余在諮詢工會前已聘請?余說,「喔咁又未嘅,要去到競選階段嘅時候我先請嘅。」余在追問下稱,是初選競選階段,應在 2020 年 6 月時聘請他們。至於義工人數,「如果 core(核心)嘅有 3 至 5 個倒啦加埋其他嗰啲就 10 零個倒啦。」

萬問,這些就是余的團隊人數?余稱,「我認為只可以計員工加 core 囉,其他嗰啲 volunteer 就唔係太有參與我哋啲 discussion 嘅,佢哋只係幫手開街站,嗰陣時幫手囉。」

萬問,余的團隊有否提到,戴耀廷、區諾軒曾就否決預算案、「攬炒」撰文?余稱沒有。萬追問,余在被捕前,是否知悉戴對於初選的看法,是否知悉他是其中一名組織者?余稱,「咁我知佢係組織者嚟嘅。」

法官陳慶偉問,是否知悉戴持有很多意見?余稱,「我唔知佢係點樣持有好多意見,係佢好寫好多文呀定係點呀?」李運騰指,控方的問題太廣泛。萬遂問,戴是否為一個公眾人物?余稱認同。萬續問,戴有在 Facebook  發文。余稱,「依個我唔知,因為我無 follow 佢 Facebook page。」追問下,余稱沒有人告知。

萬續問,是否知悉戴有在《蘋果日報》發文?余稱不知道。萬又問,余沒有看《蘋果日報》?余答,「就算有我都係睇嗰個 App 囉。」

李運騰追問,那余看哪甚麼報章?余稱,「其實而家好少人睇實體嘅新聞,即係報紙嘅。」萬問,即余沒有在網上報章看到戴的文章?余答,「因為我主要睇港聞同埋娛樂。」余在追問下稱,不知道戴對於「35+」的政治看法及目的,並沒有人告知她,「因為其實我哋都係睇連登多過睇報紙」。

10:16 開庭

身穿淺啡長袖外套、夾起頭髮的余慧明由兩名懲教人員陪同下走上證人席,期間笑望旁聽親友,雙手擺出細心形手勢。還押被告約上午 10 時 14 分入庭,吳政亨對旁聽親友打手勢溝通,黃碧雲等候開庭期間撥扇。

HCCC69/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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