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元朗「721案」周二(19 日)续审,案件今展开第32天审讯,开始次被告庾家豪的辩方案情。庾供称当日参加完民阵的游行后,晚饭、食糖水后乘搭港铁到达元朗站时,已看到元朗站大堂地上有断棍及多处血迹,听到有人遇袭,当时以为施袭者已离去,又认为港铁应已报警,误以为现场相对安全;后来有大批白衣人无差别地攻击站内乘客,以及奉召到场救人的救护员,他形容在场的白衣人「痴晒线」。
任职「1823政府一线通」被捕后被停职
次被告庾家豪在庭上作供称,约6、7时岁开始于屯门居住,经常去元朗行街食饭,故对元朗区熟悉。他透露案发时34岁,任职「1823政府一线通」热线中心客户服务主管,职责主要管理中心运作,如有个案较复杂,需与政府部门商讨,在初入职时才较多需与市民沟通。1823没与纪律部队合作,如有市民有需要,他会著市民自行联络纪律部队,如对方不愿意,他才会代打电话报案。他续指,2019年6月有接到跟示威相关投诉,通常跟交通、堵路问题有关,非针对示威者。庾因本案于2020年被捕后被停职。
庾在主问下指,曾参与2019年6月9日及16日民阵举行的港岛区游行,形容过程「好和平」,他「跟大队行到终点之后散」;庾之后再于法官陈广池追问下确认,7月21日前只参加过两次合法游行,并回应「唔记得」游行完结后有否冲突发生。
跟女友往元朗食糖水期间没留意新闻
而在7月21日当天,他有参加民阵的游行,事前知悉获警方不反对通知书,起点是为铜锣湾维园,终点就没留意,由于湾仔人数众多,加上无人宣布散去,故他顺人流前行,直至抵达中上环一带才离开。法官一度关注,庾如称超出申请游行路线范围,可能构成非法集结,会引致入罪风险。平衡被告的利益后,法官最终向被告施行警诫后才继续作供。
庾指自己当日下午约4时45分到达铜锣湾,当日按大会建议身穿黑色装束并携带黑色背囊,没带伞或头盔等物件,与当时女友及一对夫妻朋友于铜锣湾会合。他续指,由于湾仔人数众多,他顺人流前行直至抵达中上环一带才离开,约晚上8时许到达尖沙咀吃晚饭,其后跟女友乘西铁打算往元朗食糖水。
法官关注庾欲光顾的糖水店,辩方就关注为何庾入元朗食糖水,庾回应指元朗有多间糖水铺,指自己屯门住所附近「接近冇嘢食咁滞」,故不时到元朗食糖水宵夜,大约每周一次。庾指自己食糖水时因为女朋友在场,没有留意手机信息及新闻,亦没看到林卓廷当日发布关于元朗黑社会的社交媒体帖文。
大堂内知悉有人遇袭 地上有断棍及血迹
庾续供指,他和女朋友当晚约10时45抵达元朗站,不认为当时气氛特别紧张,但直言「一定有分别」,同意气氛有别于平日,又指看到月台长凳上有人放置10多件衣服,亦听到有人指大堂「有人打人」,会袭击黑衫市民,故著其他人换衫。他当时从月台玻璃围栏望向大堂,没看到有异样,于是乘扶手电梯到大堂,而在大堂的付费区内,就看到有人在围观,又见到血迹,「行多两步见到有断棍」,之后再看到地上有另一滩血迹。当时听到有围观市民指有一名女士刚被袭击,「俾一大班人打穿咗个头,去咗女厕等救护,匿埋咗喺女厕」,而他在听到有关消息后,正了解及消化事件,「只系知地铁站有人打人……你话八卦又好咩都好,听下街坊讲咩」。
法官就问庾,他知道有女士受伤,是否不觉得特别惊?庾回应指「甚至觉得安全㖭」,因当时认知打人的人已离开,「港铁范围有打斗又好袭击又好,港铁应该报咗警,在场都应该有人报咗警」,认为「嗰班人无理由返嚟」。
相信持棍施袭白衣人为黑社会
庾又表示,当时原本没留意到林卓廷亦在场,直至林叫大家不要出闸,又指「出面仲有好多黑社会喺度」,同时林透露已联络元朗警区,叫对方尽快打击在朗屏站及元朗站附近的黑社会,才知悉林在场。法官问庾见到林有何感觉,庾回应指对方「都会搭地铁㗎嘛」。他又忆述,其后见到一群人凶神恶煞,手持木棍及藤条、国旗及区旗,相信白衣人是刚才林提到的黑社会,更指在电影中才见黑社会会「光明正大」打人。
认为人群愈多才可「互相保护」
庾表示,付费区外人士扬言「打你哋,够胆出嚟吖」,其感觉似在付费区内人士都会被对方打;法官问庾「有冇谂佢哋入嚟打你?」庾直言当刻不认为白衣人会冲入闸,起初对方只在栏杆旁伸手打闸内人士,而他亦不敢步出付费区,直言「惊一定惊,但我唔会表现到好惊罗」,又指若逃走,对方容易追上,但法官就质疑他指:「你话畀法庭听,白衣人当时唔会冲入嚟打你,你好安全㗎嘛,咁使乜惊呢?」庾回答指「好难唔惊喎,法官大人,咁多人揸住棍」。
庾又称他当时没有打算离开,因出闸会遇袭,又不知月台或其他出口是否有白衣人聚集,反而他知付费区人士不会袭击大家,故认为人群愈多才可「互相保护」,白衣人亦不会得寸进尺。
庭上其后播放片段,显示庾曾称「过嚟吖,come on」,他庭上解释因感白衣人恐吓他,不可让对方知道自己惊,「即系要扮唔惊,大返佢你够胆咪过嚟罗」,重申只要表现到不惊,可能会反抗,对方就未必敢冲进来。
女友曾致电报警 接线生称「知道㗎喇」后cut线
庾又指,其后白衣人步向走廊包围一名黑衣男子,他于是拾起水樽大力掷向自己面前地下,希望吸引白衣人注意;当他行近时,该男子已被打,他联同其他人尝试把男子扯回闸内,惟法官一度质疑他似把对方「掟出去(闸外)」,直到庭上重播片段,法官再没跟进问题。庾又称,当时伤残人士出入闸口被打开,有白衣人步入付费区向他招手,他于是从人群中踏出反向白衣人招手,强调「唔可以向佢示弱」,相信此举能阻吓白衣人。
法官就留意到庾的女友在画面中有所动作,庾称当时女友正致电报警,但一度未能接通,其后成功接通一次,女友指元朗站「好多人打人,接线生话『知道㗎喇』,之后cut佢线」。庾称其后有救护员到场,而以他认知,一般警方及救护员都是差不多时间到场,故他深信警察亦快将到达,「甚至到咗……顶多一阵、捱多一阵就有人救我哋㗎喇」,惟不久就听到近闸机方向传来有惨叫声,见到一名女子被打,后来才知是何桂蓝,有4至5人跳出付费区救人时同样遇袭,他遂尝试拉大家回付费区。
随「逃难市民」走上月台 其间被人以棍从后扑头
直至晚上约11时,片段见有水射出,庾指首先见付费区内地下有消防喉,因担心会绊倒他人故他把喉抛向墙边,后目睹闸外白衣人四处打人,有人持喉「不断射紧打人嘅白衣人」,其后有白衣人滑倒,故认为此方法能有效阻止白衣人施袭。辩方就问庾有否协助持喉射水,他回应,当白衣人挥棍打持喉者时,他曾把对方拉后避免被击中,其后持喉者无目标地把水射上天花板,他就曾「捉一捉住」对方,射向打人者方向,然后便松手。
庾又指,当时曾有奉召到场的救护员想出闸救人,而付费区内有人保护救护员,他形容白衣人「痴晒线」,「系咁打救护员,完全离晒谱,连救护员都打」,指白衣人是「无差别咁打」。之后,由于白衣人不断向付费区掷物,付费区内人士遂「愈缩愈后」,至白衣人冲入闸,印证他认为「唔应该缩」的想法正确,他亦随「逃难市民」一同走上月台,其间被人以棍从后扑头。他之后跑入开往屯门的列车,见有人于月台栏杆旁向下望,故亦上前了解,见一名黑衣女子张开双手挡着一群白衣人,于是「落半条楼梯」扶该女子一起返回月台。
庾指,由于车厢内不断有人大叫「有细路,有女人,唔好打」,遂行到最前,同时留意有白衣人背向车厢人士并挡住车门,并在法官追问下,推论挡门者「有机会系」白衣人一方。审讯周三(20日)继续。
案件编号:DCCC1106/2020
自由亚洲电台粤语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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