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日星期五

黎智英案第69日審訊|陳梓華否認庭上捏造供詞以獲減刑 認首錄口供作假為撇清關係

黎智英案第69日審訊|陳梓華否認庭上捏造供詞以獲減刑 認首錄口供作假為撇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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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69 日審訊,第五位從犯證人陳梓華第 11 天作供。

辯方盤問時指出,陳庭上多處證供與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不一。陳否認庭上捏造供詞以獲減刑,「正正就係因為我討厭(謊言),所以我想將個事實講返出嚟」。至於陳早前同意首次錄口供內容虛假,他在控方覆問下解釋,「當時我仲有一個僥倖嘅心態」,以為可以與黎、Mark Simon 等人撇清關係。案件下周一(6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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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陳庭上證供
與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不一

辯方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第四日盤問,指陳梓華在控方主問下提出新證供,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均沒提及,陳早前獲批在法庭內閱讀相關謄本。辯方舉例指,陳庭上供稱黎智英曾表示「佢希望我明白,佢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佢需要迎合西方」。

陳解釋,他在陳決定成為控方證人後、2021 年 4 月 28 日的錄影會面謄本,提到「黎智英係唔理你係宣揚港獨,定抑或係你想保持一國兩制,總之係要百花齊放,喺香港本土要保持返個熱度」。辯方再指,當中從沒提及黎稱「唔係唔支持勇武」?陳確認。

針對陳供稱,他與劉祖廸在台北與黎會面時,劉曾稱他們曾舉辦德國、愛丁堡集會及遊行、不想打「議會線」,但「喺國際線上面,就會全力開火」。另外,陳又稱李宇軒提到「打日本線」遇到問題,「就係好難接觸到啲『枱底人』」;針對重光團隊(SWHK)美國線,與當地港人組織有拗撬,想黎智英出面調停。陳一概同意,在過去錄影會面沒有提及上述證供。

至於第 6 次與黎智英的會面,陳早前供稱,曾向黎對《國安法》表達憂慮,「我認為其實應該要褪啦」,即「唔好再去倡議制裁」,又與黎談及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及 SWHK。針對《國安法》後與 Mark Simon 的討論,陳指當時提到李宇軒「好頑固」不欲離港,又與 Mark Simon 商討 IPAC 及 SWHK。陳亦同意,在過去錄影會面沒有提及上述證供。

陳否認捏造供詞以獲減刑
稱錄影會面作假為撇清關係

辯方質疑,上述 14 項證供中,陳均沒在過去供詞和錄影會面提及,因這些證供均屬虛假,陳才在庭上提出?陳不同意。辯方引述 2020 年 10 月、陳首次被捕後的供詞謄本,當中陳表示「純粹係我好討厭有啲人利用謊言去為佢自己謀取利益」。辯方質疑,陳正正就是如此,捏造一系列供詞,以令自己在刑期上獲益?陳不同意,指「正正就係因為我討厭,所以我想將個事實講返出嚟」。

辯方完成盤問,控方覆問時展示他首次被捕後的供詞謄本,指陳於 2021 年 3 至 4 月才表示有意成為本案證人,他盤問承認部分供詞內容屬虛假;陳確認。

控方問,為何當時陳會提出虛假供詞?陳解釋「當時我仲有一個僥倖嘅心態,我以為可以撇清到關係」,補充指以為可與 Mark Simon、黎智英、SWHK、劉祖廸及李宇軒撇清關係」。陳又指,他以為當時「畀完口供,或者離開咗警署之後,Mark Simon 佢可以安排到方法,畀我離開香港」,所以作出虛假供詞。

HCCC51/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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