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7日星期一

许成钢:中国还有可能转型民主宪政吗?

集体产生权力


在民主社会中,无论是在政治学、社会科学,还是经济学领域,人们并不会简单地使用“权力”这个词。当讨论政治决策时,常用的表述是“集体决策权”或“集体决策问题”。


那么,“集体”指的是什么呢?在一个民主宪政社会中,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财产权,并对自己的决定负责,个人和家庭事务完全属于个人权利的范畴,其他人无权干涉。但在超出个人和家庭事务的范围后,仍然存在一些集体问题,例如社区、城市、镇子,乃至国家层面的事务,这些都是集体问题。


如何对这些集体问题进行决策呢?既然权力掌握在个人手中,那么当我们聚集在一起,公共事务该如何处理呢?举个例子,如果我们面前的这条路是“私人路”,实际上是几家共同拥有的,我们该如何处理?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集体决策问题。如果这条路属于城市,那么城市本身也是一个集体事务,因为城市是我们集体交税养的。


“纳税人的钱”这一基本概念背后所反映的是:政府是谁?政府是由我们纳税人出资供养的。因此,政府的决策实际上是由我们通过选举和代表实现的。


当集体决策的规模变得足够大时,仅依靠政客已无法处理所有事务。我们直接选出的代表们实际上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应对这些复杂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些专业的机构,也就是官僚机构。而一旦官僚机构形成,它们便拥有了自己的权力。


公民社会制约权力


普通公民如何形成自己的政治力量呢?形成政治权力的途径无非有两种:一种是通过选票和选举议员,选票可以通过公投直接决定政策;另一种是间接方式,通过选举议员,由他们代表我们做出决策。

然而,这只是权力的一个方面。权力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公民社会的力量。


公民社会包括工会、妇女组织、学生组织和社区组织。我们面临的社区问题往往促使我们形成一种集体力量。比如,当某个大公司计划在我们的社区打井或开矿,而我们认为这会损害社区利益时,社区成员可以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具有政治影响力的团体,进而用这股力量进行抗争。


许多人可能觉得这些事情规模不大、不足挂齿,认为只是局部事件,但实际上,这正是民主宪政的基础。有了这样的公民社会,民主宪政才有根基可依。这也是为什么在讨论中国现状时,很多人会持悲观态度,然而中国的情况也没有他们想象的那般绝望。


比如,在疫情期间,许多小区能够组织起来,抵制过度的核酸检测,这正是公民社会的体现。公民们集体发现了自身的力量,并成功组织行动。


这样的公民社会实际上是中国走向民主宪政的必要前提。只有当公民有能力自发组织,社区能够自我管理,学生、工人、妇女等团体能够自我联合,社会才有可能迈向民主宪政。这些基础条件必须首先具备,而不是先建立民主宪政。如果没有这些,民主宪政永远无法实现。


我的目的就是分析社会如何演变,以及推动这种演变的条件。


极权主义如何转型民主宪政


当我们讨论中国如何从一个极权主义体制演变为民主宪政制度时,首先要明确民主宪政演变所需的基本条件。最基本的必要条件(虽然不是充分条件)是广泛存在的私有产权和成熟的公民社会。


需要强调的是,我讨论的是如何建立民主宪政社会,而不是简单地从极权主义过渡到威权主义。二者是不同的概念。极权主义过渡到威权主义意味着极权体制的崩溃,但是否能进一步演变为民主宪政,还必须具备上述条件。如果没有这些条件,民主宪政的实现是不可能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俄罗斯和白俄罗斯。为什么前苏联解体后,波罗的海三国如今都成为了民主宪政国家,并且跻身发达国家行列?而那些未能变成民主宪政国家的地区,没有一个成为发达国家。两者的差异在于其制度基因。


波罗的海国家与前苏联的其他地区有着不同的历史和制度基因。在中世纪末期,波罗的海地区曾属于波兰立陶宛联邦。该联邦实行议会制,虽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宪政制度,但它的制度基因至关重要。尽管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君主制,但君主由贵族集体选举产生,议会拥有最大的权力。这种精英主导的宪政模式深刻影响了这些地区人们对权力和治理的认知。


这种历史传统形成了一种社会共识。社会精英们早已认为,没有人可以世袭统治我们。统治者是选举出来的,至少选的人应该足够聪明,能够照顾到精英阶层的利益。虽然不一定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但至少不能忽视社会精英的利益。这种共识深深扎根于波兰、立陶宛等地的历史。例如,在古代波兰和立陶宛,统治者不能无视精英的利益,而这正是制度基因的体现。


随着历史的发展,民主宪政的制度基因在这些地区得到了进一步巩固。而这些地区被强行并入苏联的时间相对较晚。因此,社会共识十分强烈,民主宪政成为共同追求。在这种制度基因下,没有人可以成为所谓的“强人”,像普京这样的人物在波兰、立陶宛或波罗的海三国是难以被接受的,因为那里的人们不会承认任何人可以以强人姿态统治他们。


然而,俄罗斯的情况却不同。俄罗斯缺乏民主宪政的制度基因。尽管共产党垮台了,但随后建立的却是威权主义体制,而非真正的民主。


中国还有可能转型民主宪政吗


当我们讨论中国时,常会提到中国的极权主义制度是否会崩溃。如果崩溃,演变成威权主义制度是相对容易的。例如,在发生重大政治变动时,可能会出现开明的领导者等情况。我之所以认为这并不是最难的问题,是因为极权主义制度的基础在于意识形态,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已经相当薄弱。


目前,中国维持极权主义制度的主要支撑是列宁主义意识形态。我所指的列宁主义,并不仅限于共产主义的部分,而更着重于列宁主义中的党组织意识形态。许多中国人并不意识到,实际上他们对社会的基本认知仍然是列宁主义的。这种认知误以为是“中国特色”,但它实质上是列宁主义的一部分,而这种意识形态在维持极权主义统治中起着关键作用。


举例来说,“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实际上是列宁主义的产物,而不是中国共产党自创的。再如,“党领导一切”这一原则,也是典型的极权主义概念,最初由列宁提出。此外,党内不允许有派系存在,也不允许其他政党存在,这些都是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体现。正是这些意识形态,维系了极权主义政党,因为在政治学中,只有列宁主义政党、法西斯党和纳粹党才采取这种极权化的组织形式。


即便是在今天的俄罗斯,它并不属于极权主义体制。虽然有多个政党存在,尽管有时政府通过暗杀或关押对手来打击他们,但这些反对党仍然合法存在,有自己的出版物和声音。因此,俄罗斯的制度并不属于极权主义。


但在极权主义体制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派系。例如,红二代想要联合讨论事情,就可能被视为反党,尽管如今不会直接使用“反党集团”这个词,而是通过反腐手段整肃。这就是极权主义党的特点。


中国所谓的“民主党派”,其实都是中国共产党的附属。中共决定这些党的领导人和预算,这就是极权主义的典型运作方式。因为这些党派并不存在真正的权力竞争,而政党本质上是为了争夺权力而存在的。如果连党内的领导人和预算都由中共决定,那么这些党派不过是共产党的附属物,根本不是真正的政党。


正如我提到的,中国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已经非常弱化。这种弱化实际上不利于维持极权主义统治。然而,潜在的危险在于,这种意识形态可能会被民族主义取代。如果极权主义政权能够成功将共产主义转化为民族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基础,那么极权主义政权可能会延续下去,甚至变得更强,这也是令人担忧的地方。


然而,如果民族主义不足以取代衰弱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那么极权主义统治就有可能走向腐败。这里的“腐败”并不是指中共所强调的反腐败运动,而是指制度的退化。当制度退化时,它不再具备极权主义的强硬性和完整性,而会逐渐向威权主义转变。


事实上,十多年前,我提出了一个概念,称中国的制度为“向地方分权的威权主义制度”。那时,中国的极权主义已经朝着威权主义的方向退化了好几步,后来又有所回摆。


这种退化依然可能继续发生。随着中国的私有企业不断增多,公民社会的出现,以及多元思想的有限发展,中国的极权主义实际上已经有所退化,向威权主义靠拢。如果这种退化继续,当公民社会和私有产权进一步发展,中国从威权主义转向民主宪政的条件将逐渐成熟。


本文整理自以下采访内容:


文章来源: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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