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日星期五

國安通緝|首引 23 條控「潛逃者」家人 被指涉嫌助改郭鳳儀保單 郭父還押兄保釋

 

被指處理郭鳳儀友邦人壽險單

被告郭賢生(68 歲,商人),被控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的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90(2)(b) 及 90(3) 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G 條。

控罪指,郭於 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 月 27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名為郭鳳儀的有關潛逃者的,或由該郭鳳儀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即一份編號 B310306355 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而該保險單可用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資金。

據了解,該保單涉款約 11 萬。

郭鳳儀兄被捕獲保釋,下午離開警署。

郭父一頭灰髮 沒申保釋須還押

郭賢生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郭賢生一頭灰髮、戴眼鏡和口罩、身穿深藍長袖裇衫步入法庭,不時望向旁聽席。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及將案件押後六星期,以檢驗從被告檢取的手機和 iPad。辯方則指,本案癥結在於被告聲稱處理的是郭鳳儀抑或他本人的資產,需先檢視保單的條款,再決定答辯方向及是否申請保釋。由於控方未能即日披露文件,望押後至下周四處理。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13 日再提堂,沒有保釋申請的郭賢生須還押。蘇惠德並指示控方須在 5 月 6 日前提供辯方要求的文件,辯方如有保釋申請可書面通知法庭,暫定 5 月 8 日處理。

郭鳳儀兄被捕獲保釋,下午離開警署。

警方表示,國安處在4 月 30 日,在將軍澳拘捕兩人,他們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90(2)(b)及90(3)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

警方指,兩被捕人,涉嫌協助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68 歲的被捕人,今(2日)上午被落案控告一項「企圖處理有關潛逃者資產」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另一名 35 歲被捕人,獲准保釋候查。

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在去年 12 月被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政府撤銷了她的特區護照, 禁止任何人向他們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

郭鳳儀在 2023 年 7 月被國安警懸紅 100 萬元通緝,她當時被指涉嫌勾結境外勢力,警方指她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身分出席會議及活動,會見外國政客及官員,請求「制裁」中國、香港。

郭鳳儀兄被捕獲保釋,下午離開警署。


文章来源:集志社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