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19 年 6 月爆發反修例運動以來,多名記者在前線採訪時被捕。2020 年《港區國安法》實施,以及政府重用殖民地時期的煽動罪,到 2024 年基本法 23 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對新聞行業影響深遠。由 2019 年 6 月初至 2025 年 4 月底,香港至少有 49 名新聞工作者被捕,當中 32 人已被正式起訴,24 人被法院裁定罪成或認罪,至 2025 年初有 9 名新聞工作者在囚。
被捕、被控的新聞工作者,涵蓋傳媒界別的不同崗位,包括傳媒機構東主及董事、傳媒管理層及總編輯、前線採訪記者、查冊調查記者、公民記者以及評論人等。當中最受矚目的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一案尚待裁決,案中有 7 名新聞工作者被控違反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面臨最高可判囚終身監禁的刑期。
註:統計自 2019 年 6 月起至 2025 年 4 月止,資料來自報道及傳媒聲明等。
控罪
被控 2 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審訊階段)
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審訊階段)
2 項欺詐罪罪成
判囚 5 年 9 個月、罰款 200 萬港元
詳情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公司(下稱:《蘋果日報》案)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國安處於 2020 年 8 月以違反《國安法》等罪名,拘捕黎智英等人,同年 12 月落案黎智英起訴勾結外國勢力罪,須還押候訊。
黎智英一度獲高等法院批准以 1,000 萬元申請保釋,獲釋 8日後,律政司不服決定向終審法院上訴,黎在 2020 年12 月底被撤回保釋,終審法院隨後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黎保釋。
黎智英不認罪,在庭上作供 52 天,高等法院將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8 月結案陳詞 。黎智英就國安控罪還押期間,同時被控欺詐罪,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他與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被裁定罪名成立,於 2022 年底分別被判監 5 年 9 個月及 21 個月,黎正就該案服刑。
控罪
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未判刑)
詳情
張劍虹於《蘋果日報》案中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存檔法庭。他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被捕後,兩日被正式落案起訴,還押至今,尚待判刑。他在 2024 年曾以控方從犯證人身份在庭上作供。
控罪
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未判刑)
詳情
陳沛敏在《蘋果日報》案中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存檔法庭。她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被捕,一個月後遭撤銷保釋,被正式落案起訴,還押至今,尚待判刑。她在 2024 年曾以控方從犯證人身份在庭上作供。
控罪
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未判刑)
詳情
羅偉光在《蘋果日報》案中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存檔法庭。他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被捕後,兩日被正式落案起訴,還押至今,尚待判刑。
控罪
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未判刑)
詳情
林文宗在《蘋果日報》案中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存檔法庭。他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被捕,翌日被正式落案起訴,還押至今,尚待判刑。
控罪
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未判刑)
詳情
馮偉光 (筆名盧峯)在《蘋果日報》案中承認串謀勾結外國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存檔法庭。他自 2021 年 6 月 27 日在機場被警方國安處拘捕,7 月 22 日被正式落案起訴,還押至今,尚待判刑。
控罪
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未判刑)
詳情
楊清奇(筆名李平)在《蘋果日報》案中承認串謀勾結外國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存檔法庭。他自 2021 年 6 月 23 日被捕,7 月 22 日被控,還押至今,尚待判刑。楊清奇在 2024 年曾以控方從犯證人身份在庭上作供。
詳情
梁家樂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灣仔衝突被捕,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判囚 4 年,他在 2025 年 2 月申請上訴許可被拒。梁家樂為傳理系畢業生,案發時任職香港電台公共事務組節目助理,梁供稱因希望成為攝影記者,入行需要作品,案發當日到場拍攝。原審區域法院法官指梁當日並無工作或採訪需要到場,亦無反光衣或記者衣飾識別,指出他刻意置身在暴動核心區域,裁定暴動罪成。上訴庭法官質疑,其拍攝的照片大部片拍到示威者背面,甚少拍攝正面容貌,駁回上訴許可。
詳情
鍾沛權在 2021 年 12 月 29 日被捕,他與《立場新聞》母公司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一同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鍾否認控罪,在庭上作供 36 天。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數度推遲裁決後,最終在 2024 年 9 月裁定鍾沛權等 3 名被告罪成,是 1997 年後首宗傳媒煽動罪罪成案件。鍾被判囚 21 個月。基本法 23 條立法之後,鍾沛權未獲 3 分 1 行為良好刑期扣減,預料在 2025 年 7 月中刑滿釋放。
控罪
承認 1 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 3 項洗黑錢罪
判囚 32 個月
詳情
尹耀昇被控在節目中指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死全家」等言論,發起涉支援赴台示威者的「千個爸媽台灣助學」眾籌計劃,他承認 1 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和 3 項洗黑錢罪,被區域法院在 2022 年 10 月判囚 32 個月。尹耀昇已刑滿獲釋,移居加拿大。
詳情
黃偉強與黎智英同被指隱瞞科技園,容許力高顧問租用將軍澳工業邨處所違反租契,被裁定欺詐罪罪成。黃遭判囚 21 個月,他已完成服刑,並已就定罪提出上訴,尚待上訴庭裁決。
詳情
鄧卓儒於 2019 年理大衝突期間在尖東一帶,被搜出管有雷射筆及萬用鉗,早前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監15個月,鄧提出定罪上訴遭上訴庭駁回。上訴庭頒判辭稱,鄧卓儒「一邊工作,一邊伺機加入或協助他人對抗警察,實非沒有可能」,駁回上訴。
原審法官指,不接納鄧有關鐳射筆及萬用鉗的解釋,指案發時是大清早,鐳射光達不到指示的效果;至於萬用鉗,鄧亦未能按其說法,示範其聲稱用作調校器材。
控方在另一宗理大衝突非法集結案件中,使用鄧卓儒記憶卡內的拍攝片段作檢控證據。
控罪
非法集結罪成
判囚 13 個月
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判囚 8 個月
詳情
曾焌熙(司令)與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4 人,在 2019 年 7 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被指要求他人刪去示威者照片。曾焌熙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判囚 13 個月。他涉及另一案件,被指 2020 年 4 月太子管有一把可拆除金屬杆的黑色縮骨遮,被裁定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 8 個月。
詳情
林紹桐於 2021 年 12 月 29 日被捕,翌日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還押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獲准保釋外出,林紹桐否認控罪。區域法院在 2024 年 9 月裁定案中 3 名被告,包括林紹桐罪成,他原被判囚 11 個月,由於健康狀況惡化,減至可獲即時釋放的刑期,即約 10 個月的刑期,他目前正就定罪提出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控罪
承認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判囚 8 個月
襲警罪
判囚 2 個月
詳情
姜嘉偉於 2023 年連同一對夫妻被指在旺角市集出售煽動書籍,3 人承認串謀煽動罪,姜嘉偉被判囚 8 個月。2021 年六四 32 周年,警方翌日凌晨在銅鑼灣以涉嫌違反限聚令拘捕多人,包括姜嘉偉,法庭接納他在現場採訪可獲豁免,裁定罪名不成立。姜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再於銅鑼灣直播時被捕,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2022 年 1 月,姜嘉偉因另一案到屯門警署報到時,懷疑與警員口角並襲警,承認襲警罪入獄 2 個月。
詳情
2020 年 3 月,有人在大埔悼念科大生周梓樂,時任大埔區議員連桷璋等人被指追罵便衣警,攝影師蔡健瑜尾隨拍攝,同被控非法集結罪。蔡健瑜經審訊後定罪,判囚 3 個月;他向高等法院提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律政司不服決定向終審法院上訴,終院在 2022 年 12 月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回復原審裁判官對蔡的定罪和判刑,蔡即時還押。判詞指,當蔡加入其他被告的群組,一起近距離追隨便衣警,便構成非法集結,而蔡在非法集結中攝錄便衣警,顯然並非屬於純粹身處現場、或是由一名不知情的旁觀者作出即興攝錄。
詳情
梁恩寧(美娜)被指在 2021 年 7 月於觀塘 apm 商場內直播奧運奏國歌期間,舉起「港英旗」。她承認侮辱國歌罪,判監 3 個月。
詳情
胡家輝(軍火佬)於 2021 年 4 月「國家安全教育日」,被指在街站直播期間喧囂叫囂、並以粗口辱罵警員,被判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判囚 1 個月。
職位
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及記協前主席
詳情
陳朗昇 2022 年 9 月赴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裁判官裁定他阻差辦公罪,判囚 5 天。陳朗昇目前正獲准保釋,等候就定罪及刑期上訴,高等法院延期至 2025 年 6 月處理。
控罪
承認阻差辦公及公眾地方妨擾兩罪
判囚 14 天 緩刑 2 年 罰款 3,000 元
詳情
2021 年 8.31太子站事件兩周年,梁志恒因把相機腳架置於路中心被控阻差辦公及公眾地方妨擾兩罪。他原否認控罪,在案件開審前改認罪,裁判官判被告入獄 14 天,緩刑 2 年,另須罰款 3,000 元。
詳情
何家欣於 2020 年 5 月於旺角示威活動期間採訪被捕,被控拒捕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並下令被告遵守精神治療、情緒管理輔導等附加條件。
控罪
非法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罪成
罰款 1,500 港元
詳情
2019 年 7 月 1 日示威者佔領立法會,黃家豪於現場採訪,事後被控暴動罪及非法進入立法會會議廳。區域法院法官指出,不能否定他進入立法會是為拍攝採訪,最終裁定其暴動罪罪名不成立,但因黃在會議廳內接觸被示威者撕毀的《基本法》小冊子,屬不守秩序行為,非法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罪成,判處罰款 1,500 港元。
控罪
非法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罪成
罰款 1,000 元
詳情
2019 年 7 月 1 日示威者佔領立法會,馬啟聰於現場採訪,事後被控暴動罪及非法進入立法會會議廳。區域法院法官指出,不能否定他進入立法會是為拍攝採訪,最終裁定其暴動控罪無罪,但不接納馬當時對立法會「紅色警示」不知情,因此裁定非法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罪成,判處罰款 1,000 港元。
控罪
無牌管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
罰款 1,000 元
詳情
2021 年 4 月 15 日,警方在黃竹坑警察學院舉辦開放日。前往採訪的香港電台兼職記者在港鐵海洋公園站,被搜出兩支玩具槍及一部無線對講機,經審訊後獲裁定管有仿製火器及無牌管無線電通訊器具兩罪不成立。律政司就涉及對講機的控罪提覆核,要求推翻無罪裁決。裁判官裁定覆核成功,改判被告無牌管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立,罰款 1000 元。
控罪
被控道路交通條例下虛假陳述罪
撤控自簽守行為 12 個月
詳情
2020 年 8 月,《大公報》報道,該報記者在採訪時遭私家車跟蹤。有一名《大公報》記者當時於透過運輸署查冊以取得車主個人資料,申報是「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被控虛假陳述以獲得證明書。檢控官指考慮被告無案底及受僱情況後撤回控罪,獲准自簽 2000 元,守行為 12 個月。
控罪
被票控無牌管有彈藥罪
撤控自簽守行為 24 個月
詳情
2019 年理大衝突期間,一名自由身記者被指在理大附近拾取兩粒催淚彈彈殼,被票控無牌管有彈藥罪,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獲准自簽 2,000 元和守行為 24 個月,控罪獲撤回。
控罪
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和抗拒警務人員罪
撤控自簽守行為 24 個月
詳情
2020 年 5 月 8 日,浸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記者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和你Lunch」現場採訪時遭警員截查,被指叫喊「影相係咪唔得呀」等被警員制服。他事後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和抗拒警務人員罪,控方同意撤控,以自簽保守行為結案,他獲准自簽 1,000 元,守行為 24 個月。
詳情
蔡玉玲因製作 7.21 元朗襲擊事件專題報道時查車牌,申報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2021 年被裁定 2 項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成,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罰款 6,000 元。蔡不服定罪上訴,被高院駁回後,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一致裁定蔡玉玲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罰。判辭指,言論和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因此蔡關於證明書的陳述不屬於虛假陳述。
控罪
被控 1 項協助及教唆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
詳情
2019 年 10 月有市民發起中環「和你Lunch」,Marc Progin 被指以相機拍攝情況時,阻止一名內地人進入遮打大廈,致他隨後被另一人拳打。Marc Progin 被控協助及教唆公眾地方擾亂行為罪,案件歷時 3 年,原審經審訊後獲判無罪,律政司覆核後,裁判官維持無罪兼賠被告獲訟費。律政司再不服訟費裁決上訴,高院判律政司勝訴,指被告當日的行為自招嫌疑,判他不獲訟費。
2024 年 6 月 4 日,在銅鑼灣現場拍攝悼念情況的 Marc Progin 一度被警方帶走,數小時後才獲釋放。
詳情
2019 年 10 月 31 日,大批示威者在多區發起集會,一名網媒女記者與男友在旺角被截停,分別被控阻差辦公罪及襲警罪。裁判官指出,控方證人督察證供前後矛盾、不盡不實,認為他在沒有合懷疑下截停被告,當時並非正當執行職務,亦無法肯定男被告曾襲擊他或女被告曾阻撓他,最終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
詳情
2021 年六四,警方拒批支聯會舉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 Free HK Media 兩名記者與該媒體創辦人姜嘉偉,與另一人被控於翌日凌晨在維園外違反限聚令,被判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因新聞工作而出現的群組聚集獲豁免,除了攝錄、採訪,留守亦是記者工作一部分,不能排除他們當時正工作。
詳情
周達權在 2020 年 8 月因欺詐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與黎智英等一同被捕。周達權在 2021 年 6 月再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捕,獲得保釋。在黎智英欺詐罪一案,周達權由被告轉為控方特赦證人,他在《蘋果日報》案,亦曾以控方證人身份在庭上作供。
詳情
張志偉在 2021 年 6 月與張劍虹等人一同被捕,其後獲准保釋。
職位
資深傳媒人及評論人、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專業顧問
詳情
2022 年 4 月被警方國安處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獲准保釋。在《立場新聞》案,法庭裁定《立場新聞》11 篇文章具煽動意圖,當中 4 篇評論由區家麟撰寫。2024 年 9 月開學後,中文大學一度稱區「因個人原因申請休假」,原本任教科目改為其他導師代課。
詳情
警方國家安全處在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 4 名《立場新聞》前任董事、前總編輯及時任署任總編輯,4 名前董事包括吳靄儀獲准保釋。
詳情
警方國家安全處在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 4 名《立場新聞》前任董事、前總編輯及時任署任總編輯,4 名前董事包括何韻詩獲准保釋。
詳情
警方國家安全處在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 4 名《立場新聞》前任董事、前總編輯及時任署任總編輯,4 名前董事包括方敏生獲准保釋。
詳情
警方國家安全處在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 4 名《立場新聞》前任董事、前總編輯及時任署任總編輯,4 名前董事包括周達智獲准保釋。
詳情
警方國安處在 2022 年 4 月拘捕 6 人,指他們涉於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1月在法院旁聽聆訊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嚴重影響司法莊嚴和法庭運作」,當中包括蕭雲龍。他其後獲准保釋。
詳情
主要為《Hong Kong Free Press》提供相片的自由身攝影記者,2019 年 10 月 27 日在旺角採訪示威活動時被捕,及後獲釋。
詳情
2019 年 11 月 3 日晚在太古城採訪期間,《立場新聞》特約攝影師被警方以警方指他涉嫌阻差辦公被捕拘捕,記者拒絕保釋,被扣留逾21小時後,獲無條件釋放。2020 年 5 月,他接獲通知警方已結束搜證,不會起訴。
詳情
兩名《壹周刊》記者於 2020 年 4 月採訪時任助理處長陶輝報住位於清水灣的牌照屋涉嫌改建,違反牌照條件,遭警方以遊蕩罪拘捕,帶回警署後被警方影印採訪筆記,其後獲釋。
詳情
2019 年 8 月,深水埗警署外衝突 ,警員從深水埗警署高位向外連環發射催淚彈,擊中一名正在替采風電影拍攝紀錄片的學生記者的頭部,另一名在場的《大公報》記者欲保護受傷學生記者時,被警方以涉嫌襲警拘捕,之後獲釋。
詳情
2019 年 9 月在北角衝突,浸會大學《廣播新聞網》記者被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其後獲釋。警方指發現其袋內有一把 9 吋長金屬刀,該記者解釋是慶中秋切月餅用的餐刀,當天因為沒有收拾背包而帶了餐刀外出。
詳情
2020 年 9 月 6 日九龍大遊行,PSHK 記者於採訪工作期間被拉入封鎖線,其後被指非法集結拘捕,被綁索帶押上警車。
詳情
2020 年 9 月 6 日九龍大遊行,TMHK 攝影記者於旺角西洋菜街採訪期間,被防暴警員拘捕,帶上一輛小巴離開。TMHK 指被捕記者當時有配戴該台及攝影記者協會之記者證,記者被帶往紅磡警署之後獲無條件釋放。
詳情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警方包圍示威者所在的理工大學一帶,呼籲校園內的人士從理大北面離開,其中《啤梨晚報》記者被捕。
文章来源:香港记者协会
传媒360 https://media360.hkj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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