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星期六

同城兩劫:天京大屠殺與南京大屠殺之歷史比較分析



近月中日關係再度緊張,起因於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上月發表「台灣有事」相關言論,兩國外交關係持續惡化。中方隨即重提南京大屠殺舊事,譴責日本至今未能深切反省歷史罪行,並呼籲國際社會共同聲討日本當年的暴行。


南京大屠殺無疑是一場慘絕人寰的浩劫,任何試圖為其辯護或開脫的言論都是不可接受的。這是外族侵略者對中國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歷史的傷痕至今猶在。


然而,若我們真正秉持「以史為鑑」的態度,便不應選擇性地記憶歷史。在日軍暴行發生的半個多世紀之前,同一座城市——當時名為天京——也曾發生過一場同樣慘烈的屠殺。那一次,施暴者與受難者皆為中國人。對於這段歷史,我們又當如何正視與反思?


歷史的嚴肅性在於不迴避、不粉飾、不選擇性遺忘。唯有如此,「以史為鑑」才不致淪為政治修辭,而能真正成為民族自省的起點。且讓我們回顧十九世紀那場天京之劫的史實。


引言:一座城市的雙重創傷


南京,這座六朝古都,在不足一個世紀之間,經歷了兩次慘絕人寰的大規模屠殺。一八六四年,曾國藩率領湘軍攻破天京(太平天國定都後之南京),城破之日,湘軍對城中軍民展開血腥清洗;七十三年後,一九三七年十二月,日本侵略軍攻佔南京,隨即進行了長達六週的屠殺、強姦與劫掠。兩次浩劫,前者為中國人殺中國人,後者為外族侵略者殺中國人;前者發生於內戰語境,後者發生於民族存亡之際。然而,兩者在歷史記憶中的地位卻截然不同——南京大屠殺成為民族恥辱與抗爭的象徵,而天京大屠殺則長期隱沒於主流敘事之中。


本文旨在對這兩次發生於同一城市的大規模暴行進行批判性的歷史比較分析,探討其歷史背景、暴力形態、施暴邏輯、倫理意涵及歷史記憶的建構,從而反思中國近現代史中暴力、記憶與民族主義之間的複雜關係。


第一部分:歷史背景之比較


一、天京大屠殺的歷史背景


太平天國運動(1851-1864)是中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農民起義之一,其興起源於清朝中葉以降積累的社會矛盾:人口膨脹、土地兼併、吏治腐敗、鴉片戰爭後的社會動盪,以及西方基督教思想傳入後與本土民間宗教的融合。洪秀全創立拜上帝教,以「天父天兄」之名義號召起義,建立「太平天國」,定都南京並改名「天京」。


太平天國在其鼎盛時期控制了長江中下游大片富庶地區,建立了獨特的政教合一政權。然而,天京事變(1856年)後內部分裂嚴重,石達開出走、韋昌輝被殺、楊秀清被誅,運動走向衰落。與此同時,曾國藩組建的湘軍逐漸成為清廷鎮壓太平天國的主力。


湘軍圍困天京長達兩年餘(1862-1864),城中糧盡援絕,洪秀全於一八六四年六月病逝(一說服毒自盡)。同年七月十九日,湘軍攻破城池,隨即展開大規模屠殺。


二、南京大屠殺的歷史背景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盧溝橋事變爆發,中日全面戰爭開始。日軍在華北得手後,隨即南下進攻上海。淞滬會戰歷時三個月,中國軍隊雖然頑強抵抗,最終仍告失利。日軍乘勝追擊,直逼首都南京。


當時的國民政府在是否固守南京的問題上猶豫不決。蔣介石最初主張堅守,後又決定遷都重慶。南京保衛戰由唐生智指揮,但因兵力不足、準備倉促、指揮混亂,僅十餘日即告陷落。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日軍攻入南京城,隨即開始了長達六週的血腥屠殺。


三、兩次屠殺的結構性差異


從歷史結構而言,兩次屠殺存在根本性差異。天京之役是一場內戰的終結,是漢族統治階層對漢族叛亂者的鎮壓,其背後是清廷與地方團練勢力的合謀。南京大屠殺則是一場民族戰爭中的暴行,是外族侵略者對被征服人民的系統性屠戮。


然而,兩者亦有相似之處:均發生於長期圍城之後,均伴隨著軍紀的全面崩潰,均涉及對平民的無差別殺戮,均在施暴者的默許或縱容下進行。這些結構性的相似,提示我們暴力的發生往往遵循某些共同的邏輯。


第二部分:屠殺規模與暴力形態


一、天京大屠殺的規模與方式


關於天京大屠殺的死亡人數,由於史料的缺乏和清廷的刻意掩蓋,至今難以確知。根據曾國藩本人的奏摺,「三日之間,斃賊共十餘萬人」。曾國荃(曾國藩之弟,攻城主將)的家書中亦提及「城內外屍骸遍地」。英國傳教士艾約瑟(Joseph Edkins)在城破後不久進入南京,記錄了滿城屍首、街巷血流的慘狀。


現代學者對死亡人數的估計從十萬到五十萬不等。考慮到天京圍城前人口約有數十萬,城破時大量居民或已餓死、或已逃亡,十萬至二十萬的死亡數字或較為接近實際。


屠殺的方式極為殘忍。湘軍入城後,對凡有「長毛」特徵者(太平軍蓄髮,故稱「長毛」)一律格殺。由於太平天國實行男女隔離制度,男子多在軍營,城中留守者以婦孺居多,亦難逃殺戮。曾國藩在家書中承認「分段搜殺,三日之間,斃賊共十餘萬人」,又稱「凡偽王偽官之類,無一漏網」。湘軍更大肆搶掠,將天京城中積蓄十餘年的財富洗劫一空。曾國荃以下,將士皆發橫財,史稱「湘軍大掠」。


二、南京大屠殺的規模與方式


南京大屠殺的死亡人數,根據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判決,約為二十萬人以上;中國方面的官方數字為三十萬人以上。日本學界對此數字存在爭議,但即使是持保守立場的學者,也大多承認死亡人數在十萬以上。


屠殺的方式包括:大規模集體屠殺(如在長江邊、燕子磯等地的集體射殺)、個別殺戮(殺人比賽、刺刀練習)、強姦(估計約兩萬至八萬名婦女遭受性暴力)、縱火焚燒、搶劫等。日軍的暴行具有系統性特徵,並非純粹的軍紀失控,而是有組織的恐怖行動。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日軍對放下武器的戰俘的大規模屠殺。數以萬計的中國軍人在投降後被集體處決,這明顯違反了當時已經確立的國際戰爭法。


三、暴力形態的比較分析


從暴力形態而言,兩次屠殺存在若干差異。天京之役中,湘軍的主要目標是「賊」——即太平軍及其眷屬,但在實際操作中,「賊」與「民」的界限極為模糊,任何被懷疑與太平天國有關者均可能被殺。南京大屠殺中,日軍的殺戮則更具無差別性,軍人、平民、男女老幼均為屠殺對象。


兩次屠殺的共同特徵包括:對婦女的性暴力、對財產的大規模掠奪、對人的尊嚴的徹底踐踏。這些特徵反映了戰爭中軍隊暴力的某些普遍模式——當軍紀約束失效、當敵人被徹底「非人化」時,暴力便會以最原始、最殘忍的形式爆發。


第三部分:施暴邏輯與意識形態


一、湘軍的施暴邏輯


曾國藩及湘軍將領對太平天國的屠殺,有其特定的意識形態基礎。曾國藩以儒家衛道者自居,將太平天國視為「異端邪教」,認為洪秀全所創立的拜上帝教「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蕩盡」。在曾國藩的動員檄文中,消滅太平天國被描述為保衛「名教」的聖戰。


這種意識形態的建構,使得對太平天國的殲滅獲得了道德正當性。在湘軍將士看來,太平軍不是普通的敵人,而是「妖孽」、「逆賊」,是文明秩序的破壞者。這種「非人化」的論述,為大規模屠殺提供了心理基礎。


此外,湘軍的組織形式——以地緣、血緣為紐帶的私人武裝——使得軍隊對戰利品的渴望難以遏制。攻破堅城之後的搶掠,是對士兵長期圍城之艱苦的「補償」,也是維持軍隊士氣的潛規則。曾國藩對此心知肚明,在城破後默許甚至縱容搶掠,正是這種邏輯的體現。


二、日軍的施暴邏輯


日軍在南京的暴行,同樣有其意識形態根源。自明治維新以來,日本軍國主義逐漸形成了對中國的蔑視心理。在日本軍方的宣傳中,中國人被描繪為「劣等民族」,征服中國被描述為「解放亞洲」的神聖使命。這種種族優越論為對中國人的暴力提供了心理正當性。


更具體地說,日軍在南京的暴行與以下因素相關:首先,淞滬會戰的慘烈傷亡激起了日軍的報復心理;其次,日軍高層對軍紀的放縱——有證據顯示,松井石根等高級將領對屠殺採取了默許態度;再次,日軍的補給困難使得「以戰養戰」成為常態,搶掠成為軍隊維持的手段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日軍的暴行並非純粹的「軍紀失控」,而是帶有某種「震懾」的意圖——通過極端暴力打擊中國的抵抗意志。這一點從日軍對暴行的公開報導(如「百人斬」競賽)可以看出。

三、暴力邏輯的比較


比較兩次屠殺的施暴邏輯,可以發現若干共同的結構性因素:

  • 敵人的「非人化」:無論是「長毛賊」還是「支那人」,施暴者都通過貶抑性的稱謂和論述,將受害者排除在人類道德共同體之外,從而降低殺戮的心理門檻。
  • 軍事勝利後的放縱:長期圍城或艱苦作戰後,勝利者的暴力傾向往往難以控制。軍隊指揮官或出於對士兵的「補償」心理,或出於無力約束的無奈,往往對暴行採取默許態度。
  • 戰利品的誘惑:搶掠是兩次屠殺的共同特徵。對財富的渴望,構成了士兵參與暴行的重要動機。
  • 意識形態的正當化:無論是「衛道」還是「大東亞共榮」,意識形態為暴力提供了道德辯護,使施暴者能夠在良心上自我說服。


然而,兩者亦有重要差異。湘軍的暴力主要針對「賊」——儘管「賊」的定義被無限擴大;日軍的暴力則更具無差別性,其背後是種族主義的邏輯。湘軍的暴力發生於內戰語境,某種程度上可以被理解為報復性的「清洗」;日軍的暴力則是侵略戰爭的一部分,具有殖民暴力的特徵。


第四部分:歷史記憶與民族敘事


一、天京大屠殺的歷史記憶


天京大屠殺在中國的歷史記憶中長期處於尷尬的位置。在清朝官方敘事中,攻克天京是「平定大難」的勝利,曾國藩被塑造為「中興名臣」,湘軍的暴行自然被掩蓋或淡化。


民國時期,太平天國的評價發生變化。孫中山將洪秀全視為反清革命的先驅,太平天國被賦予「民族革命」的意義。然而,這一重新評價並未導致對天京大屠殺的深入反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太平天國在階級鬥爭史觀下被評價為「農民起義」的高峰,洪秀全成為「農民革命領袖」。在這一敘事中,曾國藩則成為「鎮壓農民起義的劊子手」。然而,即使在這種評價框架下,天京大屠殺本身也未成為重點關注的議題。原因或許在於:作為「內戰」中的暴行,它難以被納入民族主義敘事;作為「階級敵人」對「農民起義」的鎮壓,它又顯得過於殘酷,難以為現代國家所正面承認。


近年來,隨著學術研究的深入和公眾歷史意識的提高,天京大屠殺開始獲得更多關注。然而,它至今未能成為國家紀念的對象,也未進入主流的歷史教育。與南京大屠殺紀念館的宏偉規模相比,天京之役的歷史遺跡幾乎無跡可尋。


二、南京大屠殺的歷史記憶


南京大屠殺在戰後初期即被納入國際法的框架。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南京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確立了這一事件的法律定性。然而,在冷戰格局下,美國為了拉攏日本,對日本的戰爭責任追究趨於寬鬆,許多戰犯逃脫了懲罰。


在中國大陸,南京大屠殺的記憶在1949年後經歷了複雜的演變。在中日關係正常化前後(1972年),為了外交需要,相關的紀念活動一度被淡化。然而,自1980年代以來,隨著民族主義情緒的上升和對日索賠運動的興起,南京大屠殺被重新置於歷史記憶的核心位置。1985年,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建成開放,成為國家級的紀念場所。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南京大屠殺成為中國民族主義敘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百年屈辱」的歷史框架中,它象徵著中華民族在近代遭受的苦難,也成為愛國主義教育的核心素材。與此同時,它也是中日關係中最敏感的歷史議題之一,日本右翼對屠殺的否認或淡化,不斷引發外交爭議。


三、記憶政治的比較分析


兩次屠殺在歷史記憶中的不同命運,折射出記憶政治的複雜邏輯。


  • 民族主義的選擇性:南京大屠殺之所以成為國家記憶的核心,很大程度上在於它符合民族主義敘事的需要——外族侵略者的暴行,為民族凝聚提供了強大的情感動員資源。天京大屠殺則是「中國人殺中國人」,難以被納入這一敘事框架。
  • 歷史正當性的考量:現代國家的歷史敘事往往需要為當下的政治秩序提供正當性。承認天京大屠殺,就意味著承認近代國家建構過程中的暴力和創傷,這對任何政權而言都是尷尬的。相比之下,譴責外族侵略者的暴行則是「安全」的,不會挑戰現有的政治秩序。

  • 國際因素:南京大屠殺在戰後初期即被納入國際法和國際審判的框架,這為它的歷史地位提供了國際法上的確認。天京大屠殺則純粹是「內部事務」,缺乏國際關注和法律定性。
  • 史料與研究:南京大屠殺有大量的文獻、照片、影像資料和倖存者證言,使得研究和紀念有據可依。天京大屠殺的史料則相對匱乏,清廷的官方記錄有意掩蓋,外國人的記載數量有限。


第五部分:倫理反思與歷史啟示


一、暴力的普遍性與特殊性


比較兩次屠殺,使我們認識到暴力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普遍性在於:當戰爭或衝突使人類的道德約束失效時,最極端的暴力便可能發生;「敵人」的非人化、軍事勝利後的放縱、對戰利品的渴望,是跨越文化和時代的暴力機制。特殊性在於:每一次暴力都發生於特定的歷史語境,有其獨特的意識形態基礎、組織形態和目標選擇。


二、「內部暴力」與「外部暴力」


天京大屠殺與南京大屠殺的根本差異,在於施暴者與受害者的關係。前者是「內部暴力」——同一民族、同一文化共同體內部的殺戮;後者是「外部暴力」——外族侵略者對被征服者的屠殺。


這一區分對於理解歷史記憶的建構至關重要。外部暴力更容易被納入民族主義敘事,成為民族凝聚的資源;內部暴力則往往被壓抑、遺忘或合理化,因為它挑戰了民族共同體的自我想像。


然而,從受害者的角度看,暴力就是暴力。被湘軍屠殺的天京居民,其苦難並不因施暴者是「同胞」而減輕。如果我們真正關心人的尊嚴和生命,就不應該因施暴者的身份而區別對待暴力。


三、歷史記憶的倫理


選擇性的歷史記憶是一種倫理問題。當我們銘記南京大屠殺而遺忘天京大屠殺時,我們實際上是在說:被外族殺害的中國人值得紀念,被中國人殺害的中國人則不值得。這種區分暗含了一種危險的邏輯——暴力的道德評價取決於施暴者的身份,而非暴力本身的性質。


真正的歷史反思,應該超越民族主義的選擇性記憶。這並不意味著否認南京大屠殺的特殊意義——作為外族侵略的象徵,它確實具有特殊的民族意涵。但這意味著,我們應該同樣正視內部暴力的歷史,承認中國人也曾對中國人施加極端的暴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從歷史中汲取教訓,警惕一切形式的暴力。


四、施暴者的責任


兩次屠殺都涉及施暴者責任的問題。曾國藩在中國歷史上長期被塑造為「聖賢」形象,其思想和實踐被視為傳統士大夫精神的典範。然而,天京大屠殺是在他的指揮和默許下進行的。如何評價曾國藩,成為一個複雜的歷史和倫理問題。


南京大屠殺的責任追究,在戰後的國際審判中得到了部分實現。然而,許多責任者逃脫了懲罰,日本政府至今未能對這一暴行作出令人滿意的認罪和賠償。中日之間的歷史和解,仍是一個未完成的課題。


五、受難者的尊嚴


最終,我們必須回到受難者本身。無論是天京的死難者還是南京的死難者,他們都是歷史暴力的無辜受害者。他們的苦難不應該被工具化——無論是為了民族主義的動員,還是為了國家之間的博弈。紀念他們的最好方式,是承認每一個生命的價值,警惕一切使暴力成為可能的機制。


結語:走出暴力的循環


一座城市,兩次浩劫。天京大屠殺與南京大屠殺,跨越七十餘年,構成了中國近代史上最慘烈的兩頁。它們共同揭示了人類暴力的深淵——當戰爭釋放出最原始的仇恨,當意識形態將敵人「非人化」,當軍紀約束失效,當勝利者的傲慢與貪婪不受制約,最極端的殘暴便可能發生。


比較這兩次屠殺,並非要在「內部暴力」與「外部暴力」之間作道德等價的判斷。南京大屠殺作為外族侵略的象徵,確實具有特殊的民族意涵,其紀念和反思對於中日和解、東亞和平具有不可替代的意義。然而,天京大屠殺的長期被遺忘,反映了我們歷史記憶的選擇性和局限性。一個真正成熟的民族,應該有勇氣面對自身歷史中的暴力和創傷,而不僅僅是指控他者的罪行。


歷史的教訓在於:暴力的發生並非偶然,而是有其結構性的原因。只有深刻理解這些原因,我們才能有望打破暴力的循環。這需要我們超越民族主義的狹隘視野,以人道主義的普世關懷來審視歷史;這需要我們承認每一個受難者的尊嚴,無論施暴者是「敵人」還是「同胞」;這需要我們警惕一切將人「非人化」的話語和實踐,無論它們以甚麼名義出現。


南京這座城市,承載著雙重的歷史創傷。銘記這些創傷,不是為了延續仇恨,而是為了讓悲劇不再重演。在這個意義上,天京大屠殺與南京大屠殺都應該成為我們共同記憶的一部分——作為對人類暴力本性的警示,作為對每一個無辜生命的哀悼,作為我們追求和平與正義的永恆動力。


張燦輝

流亡哲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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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追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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