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一再说及,民主化要遵循 “先自由后民主”的顺序——先由少数人自上而下建立宪政、法治、人权保障的坚实基础,同时实行议会民主和所谓“党内民主”,随着各方面条件的逐步成熟(尤其是公民社会、公民文化和中产阶级的充分发育)再推行民主化,而我这里说的“民主”是指整个国家范围的民主,其选举制度是全民普选。但是,这不意味着自由和民主是截然对立的,自由宪政时期的局部、低层次的民主实践对于渐进有序的民主化是有利的。除了从“精英民主”起步之外,这个民主实践应该是先从低层次比如乡镇和县市开始,逐渐向上递进,而不是立即实行全民普选。受到托克维尔高度赞美的美国民主也是从新英格兰乡镇自治的地方性民主起步,逐渐推行到全国范围的全民普选式民主。不这样做,是有大量民主失败的经验教训的,中国民主化的屡遭挫折,“阿拉伯之春”演变为“阿拉伯之冬”,泰国民主化的失败,等等,数不胜数(详见拙作《渐进民主文集》“阿拉伯之春等三篇”和《读书报告三十一篇》之二十五:民主崩溃的政治学”)。
制度决定论者和激进民主派铁口独断,强调“国民素质”的人居心叵测,都是在维护专制、拖延民主。事实究竟怎样呢?一句话:民主和宪政不是一回事,宪政所要求的是“精英素质”,而民主确实需要“国民素质”。自由宪政什么时候开始都不嫌早——英国宪政的历史至少可以上溯至1215年的《大宪章》,但那不是全体国民或“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它是贵族、王权、基督教会,后来又加进城市中产阶级,这几大社会力量反复博弈的结果,其中涉及到的“素质”并非“国民素质”,仅仅是“精英素质”。而民主是另一回事。好民主的创立和巩固确实需要一定的、被误解为“国民素质”的条件,除了众所周知的经济发展和中产阶级成为主体等经济和社会条件之外,还需要精神文化条件,它集中体现于所谓“公民文化”,一种和自由民主相适配的政治文化。非常遗憾,绝大多数中国各界精英却对“政治文化”几乎闻所未闻。
一 政治文化
政治学中有一个分支是专门研究“国民素质”、“民主素质”课题的,叫做“政治文化研究”,而公民文化就是与自由民主制度相匹配的政治文化。
顾名思义,“政治文化”就是指影响政治的文化因素,精神性的、软性的因素,包括人民对于政治的信念、价值观、态度、心态、情感、认知……等等。所谓“民主素质”,可以定义为政治文化对民主制度的支持与适配程度:是了解、支持、赞同?是冷漠、疏远、不了解?还是憎恶、敌对、故意曲解?什么程度?
所谓“适配程度”,就好像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是“素质”高低的问题,是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两者能不能适合、相配的问题——请问钥匙打不开锁,那是钥匙素质低,还是锁的素质低?两千年前的古代希腊人比当代中国人素质高吗?我们把人送上了太空,他们呢?他们会开汽车,还是会用手机?但是,他们有民主而我们至今也没有。而且,古代希腊人有民主,1970年代的希腊却是军政府统治,没有民主,近代希腊人的素质比两千年前还低吗?可见,追问“素质”高低根本是问错了问题。
重视政治文化对政治制度-政治行为的影响,这在西方政治学研究中由来已久,如古代希腊罗马对“公民美德”的关注,伯克、托克维尔和孟德斯鸠对“传统习惯”“风俗民情”和“民族特性”的强调,韦伯以“文化决定论”与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唱反调,等等。但政治文化研究成为一个专门性的学科分支,则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主要由两种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对西方自由民主的严重威胁所激发;其中最有影响的代表作,是两位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和维巴的《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在中国,正式出版的政治文化研究著作为数不多,如闵琦的《中国政治文化》,张明澍的《中国“政治人”》及其后续著作《中国人需要什么民主》。
二 公民文化
如果从戊戌变法算起,中国的现代化包括民主化进程跌跌撞撞逾百年,至今还在黑暗中摸索,而GDP已经位居世界第二,高铁里程世界第一,完全印证了《公民文化》一书中的一个观点:西方科技和物质产品及其生产方式向新兴国家传播时阻力最小,政治制度的传播难度要大得多,而西方政治文化的传播遇到了极大困难:
人类学家告诉我们,这些文化成分要进行传播是极其困难的,并且在传播过程中将经历实质性的变化。……对于民主,首先必须认识到,民主是一种关于态度和感觉的问题,而恰恰这一点是难以认识到的。
常识认为,做事应该由易到难,但是,对比中国清末维新和日本明治维新,日本从最难的“思想观念的脱亚入欧”即政治文化入手,成功了,我们从最容易的“器物”层面,即“西方科技和物质产品及其生产方式的传播”起步,却失败了。究竟原因何在?至今没有人说清楚。
《公民文化》一书作者没有提到,政治文化传播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那些热衷于鼓动民众参与政治的激进精英对这一“极大困难”的极大低估。一部自戊戌以来的中国政治变革史,就是激进→失败→更激进→更大的失败→超级激进→超级失败,这样一部恶性循环史。戊戌维新是以激进革命的方式“大变、全变、快变”搞改良,孙中山比康梁激进得多,毛泽东则达到了激进的极端境界,结果是彻底向野蛮倒退。事实证明,民众过早、过度参与政治导致“参与爆炸”,并非民主福音。
如果用自由多少、而不是“谁进步谁反动”作为衡量标准,历史的真相很可能让绝大多数“进步”民主人士汗颜:“反动”的北洋政府治下,自由多于北伐成功后“进步”的国民党政府;“反动”的国民党政府治下,自由多于更“进步”的共产党政府——国民党治下,自由是多少问题;共产党治下,自由是有无问题(见戴晴《储安平与党天下》)。对比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也是一样,法国革命是“进步”的、激进的,美国革命是“反动”的、倒退的(参阅苏珊·邓恩《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越“反动”自由越多、越“进步”自由越少;民众参与日见扩张,自由却日渐稀少。自由与民主的历史真相为什么总是与保守主义一致、和“进步主义”作对?不值得迷信进步的左派朋友深思吗?
《公民文化》一书最值得我们反复研读的是最后一章(第十五章)“公民文化与民主的稳定”。这一章最引人注目之点是,从头到尾始终强调“平衡”这个关键词,而不是“进步”,更不是激进:
以英美两国的政治文化为典型范例的、与民主最相适配的“公民文化”,首先就是处于“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一个折衷或平衡,以此与民主的纯粹理想划分开来——那种高调的、过高的民主标准、民主理想对民主的落实有害无益。公民文化是许多相互区别甚至相互矛盾的因素-成分之间的平衡与混合,包括传统与现代、保守与进步、被动与主动、服从性与积极参与、一致与差异、同一性与多样性、地方性与全国性、政府权力与政府责任、精英领导与民众对精英的选择和控制、情感取向与功利取向、民众对精英的信任与怀疑、超党派团结与党派竞争……等等。总括言之,英美式公民文化是介于极端保守和极端进步之间的、混合中庸型政治文化。
《公民文化》两位作者这项运用了当代系统严格的科学抽样、调查统计和访谈方法,历时五年,涉及5000名美、英、德、意、墨西哥五国人,多达217个问题的大型跨国比较研究得出的结论,与自由民主的主流理论、与“混合平衡”的共和主义高度一致。“平衡”就是中庸之道,持中守恒、不走极端,而革命恰恰是走极端,无所不用其极,完全彻底,全变快变大变,马克思主义又是其中最极端的一脉。中国人在马克思主义的长期灌输教化之下,激进革命、非黑即白的极左政治文化——“党文化”——成为第二天性,要么政治冷漠要么政治狂热;要么极度乐观、“岁月静好天下太平”,要么极度悲观、“漆黑一片毫无希望”。大量政治学研究的文献表明,走极端特别不利于民主的创立和维护。统计数据表明,极端观点、极端立场通常都会导致系统偏差,“系统偏差”不同于个别偏差、随机偏差,它是因整体性的认知体系和知识结构朝某个方向严重倾斜所致。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并不愚蠢,中国各界精英并非无知,他们的根本问题,是误信马克思主义导致的认知系统偏差,而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发生系统性的全盘错误,马克思的极端立场是重要原因。
回答了“什么是民主的政治文化”之后,更难回答的问题是“公民文化如何创建和巩固”。前者是静态的现状描述,后者是动态的历史演变。《公民文化》的两位作者坦承,要回答“新兴国家建设公民文化怎样才能成功”这个我们中国人最为关心的问题,远离了他们的资料范围。作为深怀自由民主和人道主义信念、又受到严谨的科学方法专门训练的当代优秀学者,他们既能够充分体谅和同情非西方世界在民主化道路上必定要遭遇的严重困难,又对这一民主化的前景不失积极乐观态度:
新兴国家的精英可利用的解决方案是不多的,社会迅速而有效地吸收这些方法的能力是有限的。同样的方案还要照顾到其它目标。我们没有理由审判那些注重资金积累、工业化和农业改良的领袖,那些镇压分裂运动或压抑民主趋势的领袖。有的领袖面对无边的和沉重的现代化问题没有能力做出必要的痛苦抉择,因而让社会和政治程序陷入混乱,我们也没有理由谴责他们。很少西方的政治家被迫同时应付范围如此之广的问题和抉择。
“我们没有理由审判那些镇压分裂运动或压抑民主趋势的领袖”——每当读到此处,我都不由得联想起胡耀邦、赵紫阳以及1989武力镇压学运之前的邓小平,还有昂山素季等改革派领导人面对的进退失据、左右为难的艰难处境,这是纯而又纯的理想主义者、道德至上主义者、政治外行和民主激进派完全不理解、也不愿理解的,而敢于替这些“新兴国家的精英”做申辩的人都会遭到劈头盖脸的攻击谩骂。争相表演道德立场者众多,沉默不语者更多,独立敢言之士罕见,人类社会历来如此。
两位作者审慎、负责任地建议:
如果这些国家要建设公民文化,它一定是一项新的事业。但它怎样才能取得成功呢?……第一,公民文化出现于西方,它是政治发展的渐进结果——相对地和平和自由。第二,它在融合中发展:新的态度模式没有取代旧的模式,而是与它们融合起来。这个历史发展的模式有利于公民文化的形成,其道理是明显的,它是中和(中庸)的政治文化……教育是时间的最明显的代用途径。我们的资料表明,教育是政治态度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四个要点:渐进,与传统相融合,中庸之道,注重教育。“教育是时间的最明显的代用途径”,意思是,教育、特别是公民教育可以替代耐心、缓慢的渐进积累,教育也是渐进积累的过程,但它是目标明确的、主动推进的渐进积累,不是漫无目的的自发演进。一句话:公民文化的创建必定是一个艰苦漫长的、韧性努力的渐进过程,激进不但无济于事,反而事与愿违欲速不达,反复动荡代价巨大。毛泽东1958年经济大跃进的恶果众所周知,政治大跃进、民主大跃进就会有好结果吗?
两位作者没有提及外生因素——外国的直接干预——在民主化、包括公民文化创建过程中的作用,而外生因素的作用又很复杂,有二战后德国日本以及台湾、香港、韩国、新加坡“亚洲四小龙”的成功案例,也有美国小布什政府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失败教训。
总之,各国公民文化的创建是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作深入的专门研究,肤浅表面的公式化一概而论、单因决定论(包括经济决定论、制度决定论、文化决定论,等等),以及非黑即白的道德审判,不但都是错误的,而且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
以上介绍了政治文化和公民文化的一般常识,下面说说中国的具体国情。
三 中国公民的民主素质
前面提及的闵琦著作《中国政治文化》依据的是王军涛陈子明主持的北京社会与经济科学研究所下属“中国公民心理调研组”(成员除闵琦外还有王军涛、陈小平、李萍、张伦和费远)1987年“建国38年来首次中国公民政治心理调查获得的150万个数据资料”。
在介绍该书研究成果之前,我不得不冒昧直言:中国不存在公民社会和公民文化,因而并无“中国公民”,1980年代只有公民社会的萌芽并且昙花一现,共产党中国只有被长期灌输了反美反西方、反自由宪政“党文化”的“暴民”,“喝狼奶长大的狼民”,他们比传统皇权专制下的“臣民”更缺乏一般意义上的文化素养,而马列主义的政治文化——党文化——与公民文化更是处处对立,中外研究者、尤其是西方左派严重误解了中国以及其它共产党国家普遍存在的上述客观事实,因此他们简单肤浅地套用西方政治学-社会学理论得出的激进民主化主张极具误导性。
其次,在中国进行政治文化调查的最大局限,是很难采取可行的科学方法纠正系统偏差,这些系统偏差源于共产党对人民的强势宣传灌输和系统性误导,以及人民极度缺乏从相互竞争的多样化信息来源中获得的基本政治认知,更没有自由民主的具体实践及经验积累,哪怕是最低层级的“村民自治”实验也以失败告终、草草收场。同时,中国人民普遍存在严重的恐惧心理、双重人格和心口不一,这是我们在运用中国国内的社会调查数据时需要高度警惕的。“中国公民心理调研组”是了解这一点的,但现实情况只允许他们做到一定程度。尽管如此,这项研究仍然具有很高的价值——甚至可以说,他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去突破、超越那些限制,尽可能地减少系统偏差。
《中国政治文化》当中与中国人民的“民主素质”有关的调查结论可以简列如下:
大多数中国公民当前对社会发展目标的选择主要不是民主、自由,而是解决基本生计,满足生存的需要,……维持社会安定,满足安全需要……以及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P.48)
在知识分子的心目中,安定与秩序是第一目标(31.72%),这一点与其他社会阶层没有什么不同;第二位目标是平等和公正(29.51%);自由和民主被列为第三位(29.24%);效率位列第四。(P.50)
对具有较深刻法理意义的民主权及自由权问题,公民普遍缺乏专业知识和理性的认知。( P.53)
中国公民对民主的理性认知很差,他们或错把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的民本主义和开明专制误作民主主义,或者只重视民主的实质性意义而轻视民主的程序性意义;在情感层次上,则倾向乌托邦式的直接民主。这种心态势将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严重障碍。( P.137)
在中国公民中,只有3.35%主张民主的涵义是“限权分权”,这种状况必致权力不受制约。(P.164)
中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十分淡薄,表现为绝大多数公民对限制政府权力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以及公民权意识淡薄;57.1%的公民对从事政治活动应遵守规则缺乏认识,在中国人的日常行为中,伦理的规范作用大于法律的规范作用,宪法在公民心目中地位低下。(P.178)
中国公民的政治能力,无论是从政治认知方面,还是在政治参与方面都显得相当薄弱。(P.225)
等等。
总之,事实真相——基于科学统计调查数据的全面性事实真相、而不是片面局限的个人感观或个别案例——与激进民主派基于无知和民粹信念而抱持的乐观态度差距极大。
张明澍《中国“政治人”》的数据资料来自1988年-1989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重点科研课题“中国公民政治素质调查与研究”,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对全国13个城市、2020名被调查者所做的一次全国性大规模问卷调查和访谈,未涉及农村居民。由于是官方学术机构的研究课题,此项调查的质量明显低于民间独立研究机构北京社会与经济科学研究所的调查。尤其是,它按照实证主义“排除价值”“价值中立”的立场,没有把一党专制与自由民主的政治文化明确区分,而是用同一套标准来作定量分析,从而把政治素质几乎解释为“对官方要求的符合程度”的同义语。我猜想,亨廷顿的《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是实证主义方法可能的来源之一,那里是把共产党体制和西方政治体制用同一套“现代化”标准来衡量的。此外,也和“八九风波”之后整个中国知识界的所谓“反思”有很大关系,该反思认为,知识分子关心政治是乱源,应当回到专业领域当中去,在学术规范上多下功夫,不要“不务正业”。一般而言,如果能在专业水准和社会关怀之间保持一种健康的平衡,这个反思是切中要害的,可惜,秉承中国知识界“从一个极端摆向另一极端”的一贯传统,这回他们又是滑得太远了,从政治狂热滑向了政治冷漠(请张明澍原谅,这番话不是针对他的)。
不管怎样,张明澍严谨的概念定义很值得介绍:
作者把政治素质定义为“公民参与政治的主观上的能力”,它大致由观念、知识、经历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政治观念,或曰政治参与态度,简称参与态度。它是政治素质的核心部分,在政治素质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包括政治信仰,政治理想,对政治本身的看法,即对政治的价值评价,以及对参与政治的态度和政治意识(P.4)。
第二部分,政治知识和政治技术(P.5)。政治知识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关于政治制度的知识,比如政府有哪些主要部门,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它们之间如何分工。第二是关于政治过程的知识,就是政策是怎样制定出来的。……第三是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知识。第四是背景知识……。政治参与的技术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基本的参与技术,第二个层次是参与技巧。参与技术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能够正确地行使公民的权力;参与的技巧则是可以灵活地运用公民的权力以保护和追求自己的利益(P.6)。
第三部分,参与经历。一个公民有了参与取向的政治观念,有了必要的参与知识和技术,但若是缺少参与的实际经验,他的参与也可能是不成功的(P.6)。成功的参与需要妥协……但怎样才能达到体面的妥协,实现成功的参与,这就需要有实践的经验。参与还需要服从。比如选举。你希望的候选人没有当选,选上的恰好是你最不喜欢的候选人,怎么办?尽管你可以继续用合法的方式劝说别人下一次不要再选他,但现在你必须服从他,认认真真地执行他作出的决策,承认他是你的代表。这样才是正确的参与。这种“输得起”的服从精神,也只有在长期的实际参与中才能形成(P.7)。
分项结论不能详述了,这里只介绍作者总的结论:中国城市公民“主观上不具备正确行使这些权利和自由(指现行宪法、法律和政策已经提供给公民的许多权利和自由)的能力”。这个结论至今没有多大变化——如果不说是更加倒退的话。
张明澍近年来新出版的《中国人想要什么民主》比《中国“政治人”》理论水准改进很大,结论大体相同,推荐给读者,恕我不多引用了。
总而言之,迄今为止中国思想界关于民主素质问题的辩论全都跑偏了——根本不是一般的、普遍的素质高低问题,而是特定的素质即政治文化与民主制度配合不配合的问题。钥匙能开锁不是因为钥匙素质高,是因为钥匙和锁双方适配。
一如前述,当前中国的政治文化不仅仅是两千余年皇权专制传统与公民政治文化不匹配的问题,而是更糟糕得多的问题,即数十年来极左意识形态灌输造成的、敌视自由民主的党文化的强大影响。前者的问题是无知,而后者不仅是无知而且是系统性偏见。好民主以人民的“民主素质”,即公民社会(公民自发自愿组织,所谓“社会中间层”)和公民文化的发育为前提,目前的现状是,中国人的民主素质不但不够高,而且被反自由民主的政治文化——极左党文化——普遍洗脑,如果打分的话,严格说应该是负值,可惜政治学界迄今为止并没有提供这样的评分体系。这就使得中国以及所有共产党国家的政治现代化转型加倍困难,俄罗斯的转型失败就是明证(请参阅M.麦克福尔《俄罗斯未竟的革命》和拙作《读书报告三十一篇》中的“读书报告之二十三”)。同时,公民文化是可以教育培养出来的,中国民主化的当务之急就是努力培育公民文化和公民社会,而这又要以逆转极左倒退、启动政治体制改革为前提。无论如何不能再搞激进革命,激进革命不但不能培育出公民社会和公民文化,相反,激进革命是公民社会和公民文化的最大破坏者。
总而言之,中国不是不能有民主,台湾的成功民主化是明证,但中国的民主化是一个长期、艰难的渐进努力过程,政治文化的研究结论不支持激进民主,激进民主是政治外行一厢情愿的幻想。许多民主人士忽视了共产党与国民党的诸多差别,比如,共产党是完全列宁主义的党,国民党充其量是“半列宁主义”的党;共产党一直处在苏俄的影响下,国民党是在美国的影响下;等等。
笔者手边藏书中还有几部有关政治文化的译著也非常精彩,值得大力推荐:利普赛特(S.M.Lipset)的《政治人》&《一致与冲突》,亨廷顿的《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普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作为政治学经典,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当然更是在必读之列。托克维尔该书下卷以浓墨重彩强调基督教传统是美国民主的根基,没有基督教的美国民主是不可想象的。很多读者都知道美国制宪的故事——制宪代表们几次都吵架吵翻了天,准备散摊子回家了,每次都是富兰克林把大家劝回来,带领大家手按《圣经》祷告,于是代表们恢复了理性和宽容,又坐下来继续吵架,最终达成“康涅狄格大妥协”,制定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一部宪法。有一件事非常值得注意:美国制宪是在绝对保密的状态下进行的,半点风声也不准透露给民众,否则制宪代表一定会被各州民众的民意绑架,任何妥协都将是不可能的。这就说明,第一,自由民主不等于事事公开透明,该保密就必须保密,甚至严格保密。第二,美国制宪不是什么“民主制宪”,是“精英制宪”或“贵族制宪”,准确说是代议制制宪——制宪代表是各州选民选举的,但代表们如何制宪却是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并不听从民意。制宪国父特意制定了选举人团制度也是同理,意图是在选举人的独立判断与当下直接民意之间设立一道屏障、过滤器、冷却器,不幸却被民粹民主派和绝对平等派逐渐侵蚀变形,如今已经不但形同虚设,而且弊端丛生。
回看西方自由宪政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其“独立人格、自由精神”的三大渊源:
首先是基督教“神权高于俗权”(“教权高于王权”)“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在“人人皆有罪性”上人人平等)以及新教“平信徒皆祭司”(普通基督徒都可直接与上帝交通,都可自主解经)的教义,无须服从教士和教皇。应当说,这是最强大最关键的因素,是一枚威力无穷的精神原子弹。教会的有形组织也非常重要,它以群体的力量支持着信众的信仰,近代以来,教会始终是西方公民社会最强大的一股力量。
其次是日耳曼蛮族古老的自由传统(战士大会,选举制,“王在法下”等等),这些日耳曼部族后来就成为西北欧中世纪封建社会的贵族,正是这些有财产有权力有群体共识、事实上享有独立自由地位的贵族在教会的后援下,与王权既合作又斗争,到17世纪终于在英国建立起稳固的自由宪政体制。
第三个渊源,是历代的杰出思想家对自由宪政、共和混合均衡制度的思考、研究和提炼,把西方文明独有的这套政治实践的经验建构成系统的理论阐释,反过来指导自由宪政的实践。这套理论,近代以来被称之为“英国式保守主义”或者“保守自由主义”。
正是宗教信仰、贵族精神、保守主义理论三大源泉“三点定一平面”,才足以支撑一个良治、稳固的自由宪政体制。教会、贵族、思想理论一无所有的中国,靠“一蹴而就”的激进革命推翻共产党,就能拥有这些社会建构和社会资本吗?看看中共“老大哥”苏联的先例吧。尽管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现状作比较,俄罗斯的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改革已经超前太多了,但至今仍然停滞于半威权半自由民主。他们既有基督教传统,又有贵族传统,西方现代文明的思想理论也早在彼得大帝时代就开始传入,然而,沙皇皇权专制加上列宁斯大林模式两大负面遗产依然使得俄罗斯1990年代开始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转型半途而废,独裁强人普京始终获得超过60%-80%的绝对多数选票,而自由派政党亚博卢连进入议会门槛的5% 得票率都达不到。这不仅仅是制度问题,俄罗斯的政治文化在其中是起了关键作用的。
既然教会、贵族、思想理论一无所有,那么,我们未来的自由宪政究竟靠谁来引进、传承和持守这三大精神源泉?我们这个浮皮潦草,短期利益冲动,不愿做长期艰苦努力,总是心存侥幸妄想一夜成功,赌徒投机心态严重的民族,能不能从激进革命一再遭遇惨败的历史当中汲取教训?似乎并不乐观。
周舵 修改于2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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