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4日,中国传统农历春节前夕,前调查记者刘虎在被刑事拘留12天后获准“取保候审”。尽管这一消息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一阵短促的庆幸,但若以此作为中国新闻自由“回暖”或“宽松”的信号,不仅是对现实的误读,更是对法律工具化现状的忽视。刘虎的出狱,本质上并非法治对言论自由的豁免,而是一场由权力主导的、充满精算感的柔性维稳。
据媒体报道,2026年2月1日,独立记者巫英蛟与刘虎遭到四川当地警方以“诬告陷害”及“非法经营”罪名拘留。起因是两人于2025年1月29日在中国社交媒体微信上发表合撰的调查报道,其后便遭到拘押,据称该文揭发四川省蒲江县委书记蒲发友的贪腐行为,现已被微信删除。
在调查报道刊出后,刘虎被捕前曾在微信上发表截图,图片内容为他收到的成都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短信。该名官员在信息中两度敦促刘虎联系委员会,并告诉他应透过正式管道提出申诉,而非在媒体上发文指控。显示着刘虎被拘押与所发调查的逻辑关系。
由刘虎因发文被拘押到春节前获得取保候审的过程,可以看到该案对中国目下新闻自由状况的警示。
首先需要清楚的是“取保”并非自由,而是“不自由”的延伸,也是随时完全失去有限自由的预备。
在法治语境下,取保候审本应是对未被证明有罪者权利的保护。但在中国新闻实践的现实中,它往往演变为一种长期悬置的威慑手段。这具体可表现为:
其一是法律悬剑的永久化。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撤诉或无罪,而是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当事人必须随时接受传唤,且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对于一名靠实地调查、跨省核实获取信息的记者来说,这等同于剥夺了其职业生命。
其二是“温水煮青蛙”的惩戒。与直接判刑引发的剧烈国际舆论反弹相比,取保候审能以更低的行政代价达到噤声目的。它将一个公共议题转化为一个漫长的法律程序,通过长期的不确定性消耗当事人的心智、财力与社会关系,最终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
其三是相机而动的随时变更强制措施。这种只为权宜避开舆情高潮而完全无视事实与法条的所谓取保候审,事实为随时采取其它强制措施作着预备。
刘虎案再次向世界昭示,中共权力对监督的报复无时空局限,中共权力的天网无处不在。
刘虎此次被捕,源于他在自媒体上发表了针对四川地方官员贪腐及滥用职权的指控。成都警方迅速跨省抓捕,所扣的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与“诬告陷害”。这一动作本身就释放了强烈的政治信号:舆论监督被等同于“非法经营”或“诬告陷害”。
这种对独立媒体人的打击,也揭示出中共对社会事件真相调查权的垄断。官方通报迅速称刘虎的文章不属实。在缺乏独立第三方调查、缺乏辩护律师充分介入的前提下,地方政府既是“被举报者”又是“审判者”。这种老子查儿子式的自证清白,正是新闻自由缺失的典型体现。
刘虎案还揭示出中共对新闻严控寒蝉效应的制度化。刘虎的遭遇并非孤例,而是中国调查记者群体正在集体消亡的一个缩影。
在过去的十年里,传统媒体的深度报道部门被成建制撤销,具有职业素养的记者被迫转行。刘虎作为少数坚持在自媒体阵地的孤勇者,其被捕与释放的整个过程,对尚存的监督力量构成了精准打击。
对刘虎的“取保”传达的潜台词是,哪怕你是名满天下的调查记者,只要你碰了不该碰的雷区,权力随时有能力让你“消失”,也能以“皇恩浩荡”的姿态让你回家过年。
这种不确定的恐惧,比明确的禁令更能诱发大规模的自我审查。当每一个写作者在下笔前都要衡量“12天刑拘”或“一年监视居住”的代价时,新闻自由已无从谈起。
综合各方信息可见,刘虎获准取保,仅仅是因为地方政府在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与春节长假时,选择了一次策略性的“降温”。如果我们将这种战术性的退让误认为是战略性的转折,那是对严峻现实的极端乐观。
真正的自由,不应是权力者在暗室中给予的恩赐,而应是阳光下受到法律程序实效保护的权利。刘虎走出看守所,但他并没有回到那个可以自由发声的社会;他走进的是一个更大的、无形的“取保”空间。在这个空间里,真相依然敏感,监督依然危险,而新闻自由,依旧是那个被严密看守的禁地。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评论员
202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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