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在香港六四烛光悼念晚会中的口号“结束一党专政”,成为了近日香港国安法庭控告支联会及多名正副主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理由。图为2018年5月27日香港举行六四示威时的标语。
照片:The Associated Press / Vincent Yu
香港支联会及两名主席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虽然被告李卓人与邹幸彤早前力陈控方论据“极其单薄”,指支联会高呼多年的口号“结束一党专政”必然违法的说法有欠逻辑;但国安法三名指定法官周五裁定案件表证成立,被告须继续答辩。
案件由今年一月开始审理,在控方举证完毕后,近日邹幸彤及李卓人要求法庭作出表面证供不成立、毋须答辩的判决。
两人针对控方指称没有合法手段改变共产党领导地位、以及提倡结束一党专政
即等同提倡 结束共产党领导
的看法,认为存在严重谬误。

2012年6月4日,香港维多利亚公园的六四悼念活动。
照片:AP / KIN CHEUNG
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无法在合法途径下改变?
代表李卓人的大律师表示,根据中国宪法第三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职权包括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等,因此人大有权修改宪法。控方指人大也无权改变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从而得出没有合法途径可改变中国共产党执政,根本属错误理解。
邹幸彤则表示,结束一党专政
并不等同结束共产党领导
。前者针对的是权力结构,后者则指个别集团实际权力,两者属不同概念。
她又指,即便被告要求的是结束共产党领导
亦非违法。
作为国家公民,为何没有权反对现行宪法内的规定?
她又认为,控方实际上是指由于没有任何合法手段达到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
的结果,因此提出这要求的人必然犯法。她援引中国宪法第2条所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指控方与宪法相悖,根本性地否定人民作为国家主人的身分。

2020年6月4日,支联会的李卓人、邹幸彤及张文光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参加六四悼念活动。
照片:AP / KIN CHEUNG
论点不获法官处理
不过,国安法法官对宪法是否不容许修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最终未有作出任何裁决。
法官李运腾指,此事事关重大、影响深远,但控方未能提供足够援引资料,亦没有传召相关专家,无法说服法庭有关机础。
基于控辩双方提供的协助非常有限,因此法庭不会以此作为本案考虑。
但李官以控方另一理据,即被告并非倡议修宪运动,而是煽动他人用不合法及违宪手段推翻中共领导地位,裁定审讯必须继续。案件将于下周二由辩方提出证供,届时李卓人及邹幸彤或会作供。
案中被告为30年来每年在香港组织六四烛光悼念晚会的支联会、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邹幸彤及何俊仁。何早前已认罪,将在案件审结后作出判刑。
他们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
文章来源:加拿大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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