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7日星期二

支聯會案Day13 李卓人:支持零八憲章反映希望用合法方法修憲

支聯會案 Day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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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 休庭

審訊明續,料控方將開始盤問李卓人。

16:01 鄒幸彤盤問李卓人

自辯的鄒幸彤盤問李卓人,指李在主問時供稱,支聯會在 1989 年 5 月 27 日舉辦的「民主歌聲獻中華」成立。惟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支聯會在同年 5 月 21 日成立,鄒另引述報道指 21 日為「百萬人大遊行」。

李表示,「可能我啲日子嗰度混淆咗」,確認支聯會在 21 日的遊行集會中宣布成立,並在同年 6 月註冊。鄒完成盤問。

15:58 支聯會一方盤問李卓人

由破產管理署委托代表支聯會的資深大律師林芷瑩盤問李卓人。林引述支聯會成立以來發布的《「港支聯」簡介》,首 5 年的簡介的「短期目標」均提及「推翻」鄧小平、李鵬和楊尚昆,但「從來冇講過推翻共產黨」。

李卓人確認,並解釋鄧、李、楊被視為命令鎮壓八九民運的國家元老,「所以當時係會特別要佢哋 3 個為呢個屠城、呢個鎮壓係去負責嘅」。

至 1994 年的第六份《「港支聯」簡介》,林芷瑩指已刪去「推翻」鄧小平等人的短期目標。

法官陳仲衡打斷問,當時鄧、李、楊 3 人在政壇的地位為何?李卓人指李鵬仍是國務院總理,鄧、楊則是共產黨元老,但沒有正式職務。

林芷瑩歸納指,無論如何,自 1994 年開始,「無論推翻個人、推翻制度都好,都冇再寫喺《「港支聯」簡介》」,而直至支聯會解散,簡介的內容沒有改動,並沒有使用「推翻」的字眼。李卓人確認。

林芷瑩指出,本案的控罪元素,是煽動「推翻」及「破壞」國家根本制度,詢問在《國安法》生效後,李卓人身為支聯會的主席,有否與鄒幸彤等支聯會其他成員,討論過對「結束一黨專政」的理解會否不一致?李指兩人「無不一致」。

林又問,李有否與鄒幸彤討論過修改簡介,「加入返一啲推翻、或者破壞嘅字眼?」李指「絕對無」,又補充指,在控方申述案情時,播放六四集會片段中有集會人士叫嘁「打倒共產黨」或「天滅中共」的口號,「佢哋(控方)都公道,係話集會人士,支聯會係從來無呼應過呢啲口號」。

15:35 李卓人供稱至本案被捕前
從未獲告知「結束一黨專政」違國安法

辯方大狀沈士文的主問完結。

法官李運騰指李卓人證供提及,2020 及 2021 年的六四集會並非因國安理由被禁,由於早前傳召的警察證人只提及 2020 年的集會,法庭希望雙方可以提供更多有關 2021 年集會,警方反對的理由等資料。

李卓人在沈士文詢問下補充,2021 年的六四集會時他在獄中,沒有直接參與任何集會申請,應是鄒幸彤負責申請,「我係知道,純粹知悉,hearsay(傳聞證供)你可以話,但係話國安理由禁制六四集會,新聞一定會報晒㗎」。

法官陳仲衡反駁指不能以「新聞一定會報」作為證據。李卓人回應,他是表達個人感受,「根本從來無人講過畀我哋聽(支聯會有機會危害國安),連最埋身嘅警察,都無講過」。

李運騰歸納李卓人的證供,是由《國安法》生效至他本人因本案於 2021 年 10 月被捕,「嗰一年有多嘅時間,警方冇話畀你哋知支聯會呢個『結束一黨專政』口號係違反《國安法》」,亦沒有就此警告過支聯會。李卓人確認「絕對無,唔止警方,絕對係無任何人講過」。

15:23 小休 10 分鐘
15:07 李卓人:國安法後
支聯會「唔知紅線喺邊度」

辯方大狀沈士文再指,控方指控李卓人及支聯會在 2020 年 7 月,即港區國安法實行後,均知悉「結束一黨專政」違反國安法。

李卓人否認,指當時支聯會的發言均有一個主題,即「唔知紅線喺邊度」,而支聯會「由頭到尾」都認為綱領是合法的,「我哋呢個口號係 30 幾年來⋯⋯從來冇人話過畀我哋聽,話我哋目標係非法,除咗今次控方,我都打咗一個凸,話我哋 30 幾年嚟都係非法目標⋯⋯歷屆特首冇講過,歷屆中聯辦主任冇講過,歷屆特首同政務司司長(喺)每次完咗六四集會,都話好尊重港人基本權利,係一國兩制,變成係用支聯會燭光集會話畀全世界聽呢個係一國兩制」。

法官李運騰關注,為何李卓人會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中,提及不清楚「結束一黨綱領」會否違反國安法,「係咪有人話畀你知,有觸犯國安法嘅可能呢」。

李卓人表示,當時他出任支聯會主席,而記者經常問及「擔唔擔心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違反國安法」,形容「係被人問得好交關」。

李運騰則指,「記者唔會自己作故仔,除非畀西瓜皮跣你嘅啫」,問「究竟係空穴來風,定係還是嗰個社會有人提出呢個可能性,所以記者問你呢?」

法官陳仲衡指出,當時記者均集中提問「結束一黨綱領」。

李卓人回應,「記者作為新聞議題絕對尊重佢哋問題」,並指出本案的控方證人、警司周詠儀早前供稱,是基於考慮衞生安全,就 2020 年六四集會批出反對通知書,該通知書「一句都無講過我哋有任何嘅國家安全問題」。

李卓人另在沈士文提問下表示,當他入讀大學後,「我已經係覺得苦難嘅中國要有明天,嗰陣時已經開始覺得希望國家發展富強民主同自由,嗰陣時已經立志希望中國⋯⋯希望會係有一個好嘅未來畀啲人民,當然我係絕對愛國嘅」。

沈士文續引述一封經支聯會 Facebook 發布的公開信,顯示李卓人和何俊仁在 2021 年 9 月,公開呼籲解散支聯會。

李卓人在庭上解釋,當時許多支聯會常委包括他本人,都因為 2020 年的六四集會而入獄,在獄中難以領導組織,亦難以依賴外面的人接手,「已經去到一個地步,係冇辦法喇,已經太多人身陷囹圄,唔想有更多人身陷囹圄」,因此無奈呼籲解散。

15:05 李卓人:支持零八憲章
反映希望用合法修憲方法

辯方大狀沈士文指,控方指控支聯會沒慫恿其他人以合法方法「結束一黨專政」,「所以支聯會就係慫恿其他人用非法手段」。

法官李運騰表示,此總結並非準確描述控方立場,指控方指控支聯會所指的「結束一黨專政」,「由頭到尾唔係講緊修憲運動,真實意圖係想推翻共產黨領導」。

李卓人指,完全不同意控方指控,「修憲係絕對、絕對、絕對係一個我哋好想樂見到嘅一個發展嚟嘅,但根本如果你連公民社會都冇,你點話討論修憲呢?⋯⋯我哋係支援角色,由中國內地人民去提出訴求,然後我哋去支持,所以《零八憲章》誕生後⋯⋯我哋支持《零八憲章》,所以希望用合法修憲方法,係由呢度反映出嚟」。

法官陳仲衡表示,「我諗李先生你哋好唔想見到,就係你哋提出一個理想,但係內地人民係響應你哋理想,行錯咗,用咗非法手段,引致到身陷囹圄」,關注支聯會有何實際方法。

李卓人指,「個困難位就係我哋完全唔知乜嘢喺內地係合法方法」,並舉例指有人自製印有「八酒六四」的酒後,被指違法,最終被判囚 3 年,「困難個位係,我哋唔識得去講喺內地乜嘢係合法,乜嘢係非法,因為我哋認為理所當然嘅言論自由,喺內地可能最後當然都係身陷囹圄⋯⋯所以佢哋自己作為中國人民,係佢哋去掌握希望透過乜嘢方式係去達到佢哋嘅目標」。

沈士文又指,控方指控支聯會「假借民主之名,去抺黑共產黨」,問李卓人對控方說法的看法。

李指,「如果大家留意支聯會所有呢啲行動,或者遊行、示威、請願,全部都係講緊啲具體嘅事,我哋唔係假借中國唔民主,就用呢個名義,因為根本經常發生啲事」,並舉出劉曉波遭判囚、劉霞被軟禁、709 大抓捕、李旺陽被自殺等的事件,強調支聯會是因具體發生的事件而進行抗議,「每次有一啲行動、示威或者聲明,都係回應緊一啲好具體、好具體嘅事,唔係一啲無中生有嘅事,絕對係有具體事,針對具體事去講,而唔係就咁講民主」。

14:59 李卓人:「結束一黨專政」
沒推翻、破壞中共領導含意

辯方大狀沈士文問,「結束一黨專政」有否「推翻共產黨領導」的含義。

李卓人指,「當然係完全係冇呢個含意,因為係連『結束』(中共領導)我哋都冇呢個含意,當然唔會係推翻啦」。

沈再問,「結束一黨專政」有否「破壞共產黨領導」的含義。

李否認,稱「只不過希望共產黨唔好專政,唔好用嗰啲專政手段咁解啫」。

沈指出,支聯會的五大綱領於 1989 年出現,但「共產黨領導」的字眼至 2018 年才被加入憲法。沈問李卓人,當支聯會「創造」五大綱領時,有否打算違反憲法。

李表示,「我哋覺得完全無呢個想法係違反憲法規定,反而係倒返轉,係覺得共產黨有啲憲法規定係無落實到」。

14:56 李卓人:「專政」與「一黨」非必然有關

辯方大狀沈士文關注,支聯會 1989 年訂立「結束一黨專政」時,該綱領是否等同「結束共產黨領導」?

李卓人表示,「完全無咁嘅意思,亦都一直唔係我哋有呢個意思,我哋嘅意思係結束一黨專政,共產黨領導可以唔係一黨專政,亦都唔應該係一黨專政,我哋希望結束嘅係『專政』,而唔係話共產黨嘅領導⋯⋯最後都係人民決定。呢個綱領『結束一黨專政』意思,完全係希望落實到憲法入面啲權利,而唔係話結束共產黨嘅領導,因為共產黨嘅領導⋯⋯不應該專政嘅」。

法官李運騰要求李卓人澄清對「專政」的理解。

李表示,專政即指「當權者用晒自己所有權力,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所有嘅權力,介入人民入面嘅政治生活,剝奪佢哋所有或者大部分憲法裡面應有嘅自由」。

法官陳仲衡追問,李卓人如何理解憲法所指的「人民民主專政」。

李指,「我諗我理解嘅人民民主專政,變成人民喺民主情況入面(被)專政,視乎佢點定義民主專政對象」。若對象只限於「好窄嘅社群」,例如囚犯,一定剝奪很多權利;若對象「好闊」,「大多數人民喺民主裡面被專政」,「亦唔係我哋想見到」,「係人人作為個體,有自己人權,唔應該被佢哋剝奪」。

李運騰另問,「如果咁㗕,點解你哋口號唔係結束專政咪得囉?點解要一黨專政?個『一黨』擺埋落個綱領度呢?」

李指,「事實上,或者係政治實體上,係一黨專政緊呀嘛⋯⋯有時我哋叫口號,有時都會就咁叫結束專政⋯⋯點解有『專政』呢?因為只係一個黨獨大,由一個黨專政晒、控制晒」。

李運騰引述李卓人對「專政」的定義,即「用晒所有權力去壓制人嘅自由」,問這與「一黨」有否必然關係。

李卓人表示不一定,解釋指中國的「實體情況」為「一黨」,但有部份「民主國家」透過選舉鞏固其「專政」。

法官陳仲衡表示,李卓人對「專政」一詞有貶義的看法,惟憲法所指的人民民主專政,理應不會帶有負面意思,「會唔會係你個『專政』,同憲法嘅『專政』,大家有不同意思,不同嘅詮釋?」

李指,「我相信,唔係唔同,只不過從背景去睇,中共去睇有啲人民係敵人,係應該專佢地政,但呢個唔係支聯會睇法」。

14:39 法官問李卓人:
有否嘗試與領導人對話?

辯方大狀沈士文續請李卓人讀出,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 2012 年 9 月在清華大學的演講,當中談及「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沈關注溫的發言與支聯會的綱領是否相符?

李卓人指「完全相符」,稱溫談及「憲法賦予人民嘅各項權力,權力是國家一切權力的源泉,同埋好多講法係要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嗰幾個好清楚嘅立場,呢個都係我哋希望中國走向民主嘅一個講法嚟嘅」。

法官陳仲衡關注,「既然你一直睇到國內領導人嘅發言都係同你哋支聯會相符、冇衝突,咁你哋有冇嘗試同佢哋對話?大家原來有咁多共識,好似冇乜嘢水火不容嘅地方」。

李卓人指,一方面係因為他沒有回鄉證,「我哋好多支聯會嘅成員都冇回鄉證」,另一方面過往跟隨立法會到內地訪問時,曾探訪時任廣東省省委書記張德江,「但就當然唔可以講咁多」,再者部分國家領導人所說的「落實」並無實行。

陳仲衡澄清問題,指支聯會和中國政府在部分事件上,並非有「兩種說法,兩種立場」,「呢啲你同意嘅地方,咪係一個好嘅⋯⋯打開說話嘅地方」。

李指,「即係如果大家說法係一樣,有得傾嘅,我哋當然歡迎係討論,但問題係,說法係一個說法,落實係無落實到,所以我哋嘅 level 仍然係向中國當權者喊話,希望佢落實憲法裡面一啲條文⋯⋯所以好多時支聯會工作係回應緊內地所發生嘅嘢」。

14:33 李卓人續作供

辯方大狀沈士文指,午飯前庭上正探討支聯會與中共領導人有否提及修憲,李卓人談及支聯會支持民間發起的《零八憲章》,而時任支聯會主席何俊仁亦有在一本書談及相關議題。

李卓人解釋,何俊仁 2014 年在一個有關中國未來路向的研討會中,代表支聯會發表相關文章,再輯錄成書,當時何提及「應檢討現行的《憲法》條文,考慮為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之間作出更清晰的三權分立安排,並更明確地將權力從中央政府下放至省級政府或直轄巿」。

法官陳仲衡問,何俊仁是否在談討「有關三權分立嘅檢討憲法條文嘅可能性」。

李卓人同意,指「都係指內地嘅發展」,而路線圖應該是「明確列出政治行動的優先順序」,「首要任務係尊重人權」,「所有政治異見同良心犯都應獲釋」。

陳仲衡追問,何俊仁所指的「檢討憲法」,是否有關「三權分立」的清晰界定。

李卓人則指,「我諗都係我哋一般理解嘅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同司法,何俊仁作為律師都係好關心中國嘅司法發展,佢都係代表支聯會,希望設立嘅機關更加獨立、自主作出嘅法律判斷」。

李引述何俊仁的文章最後提及「全體公民直接選舉⋯⋯應視為最終目標之一」,李續指「一黨專政下唔會有三權分立⋯⋯呢個都係同我哋五大綱領有關」。

14:31 再開庭

李卓人步入被告欄,指向旁聽席微笑。鄒幸彤拿着水杯及一疊文件步入律師席。

李卓人再步出證人台,準備作供。

12:57 午休

12:50

辯方大狀沈士文指,毛澤東、胡耀邦、趙紫陽之外,李卓人亦曾接觸鄧小平的說法。李卓人同意,並讀出《鄧小平文選》第二卷〈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發言節錄:

⋯⋯肅清封建主義殘餘影響,重點是切實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的制度,從制度上保證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經濟管理的民主化、整個社會生活的民主化⋯⋯

沈士文問,鄧小平提供的方法,有否與支聯會的綱領衝突?李答當然贊成鄧提及整個社會生活的民主化,「呢個完全係我哋嘅諗法啦」。

沈再請李卓人讀出,鄧小平 1979 年 10 月的發言,談及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派合作,並問其說法與支聯會綱領有否衝突: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實行多黨派的合作,這是我國具體歷史條件和現實條件所決定的,也是我國政治制度中的一個特點和優點。一九五六年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基本確立以後,黨中央、毛澤東同志又進一步提出了同各民主黨派實行 “長期共存、互相監督” 的方針,這是一項長期不變的方針⋯⋯

李卓人表示,憲法提及多黨合作,而一黨專政偏離多黨合作制,「但多黨合作制唔係支聯會話最終要達到嘅制度,因為最終制度係要人民決定」,又強調多黨合作制由鄧小平提出,「我哋唔希望,起碼唔希望係名存實亡」。

法官陳仲衡問,其意思是否指「一切都係由人民決定,不管憲法寫嘅係國家根本制度⋯⋯一切都係人民決定」。李卓人同意,稱「人民有權修憲」,「修憲本身係人民對於未來國家發展嘅設想,如果係修憲運動裡面提出,大家攞去公投任何方式確立,就人民去決定」。

陳追問,即憲法裡提及國家根本制度的內容,李卓人認為關鍵是可透過人民通過修憲改變?李同意,並強調憲法第二條清楚指出,國家根本制度是權力歸於人民,重申以人民為主的說法並沒偏離憲法。

法官李運騰關注,李卓人多次提及憲法第二條,支聯會高層是否對憲法有關注、有討論?李答「我哋係個別嘅」,指如要討論已超越日常工作。

法官陳仲衡追問,若支聯會有討論,那麼有否提及修憲?

李卓人舉例兩個情景曾討論,分別是零八憲章運動和 2014 年六四 25 周年時,何俊仁的撰文。而就《零八憲章》,李卓人表示它「差唔多重寫(憲法),坦白講」,而他看過裡面的內容符合支聯會一直的想法,就是把國家交給人民決定未來,含民主選舉成分。

李運騰指,他因不熟背景故想弄清楚,即「零八憲章其實唔係修憲,係一個重寫憲法?」李卓人表示「亦都係修憲,一樣啫,你話可以重寫憲法我都唔會反對」,並強調此場運動是下而上發起,支聯會因認為它符合自身理念而支持。

12:45 庭上引趙紫陽《改革歷程》提問

辯方續請李卓人讀出,已故國務院前總理趙紫陽的回憶錄《改革歷程》,談及趙與已故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對多黨合作制的觀點,節錄包括:

…當然,我當時所想的政治體制改革,一直到 1989 年,不是想在中國搞多黨制,搞西方的議會民主制。我不認為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要改變。當時總的想法是,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不改變,但執政的方式必須改變。另外,人治的問題要改變,真正做到法治。社會主義國家也應該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要改變執政方式,怎麼改變呢?當時也逐步有些設想。共產黨是執政黨,但怎樣執政呢?應該盡量使執政方式現代化一些,賦予它一個現代的、文明的、開明的、開放的色彩和形象。就是說共產黨執政要增加它開明、開放的色彩。當時沒有意識到,現在回想起來,我總的想法其實是想要改變過去長期形成和堅持的那種無產階級專政的執政方式和體制…

李卓人指書中強調尊重憲法列明的公民權利,亦談及社會團體應獨立於黨,這與支聯會主張建立公民社會的目標一致。而自己在此書 2009 年出版時已讀過。

法官李運騰關注,文章的看法,是否等於支聯會的看法?李卓人表示不完全等於,並指趙紫陽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也覺得憲法裡面的公民基本權利不足夠、沒實現到,「呢個就係我哋支聯會要實現憲法下面公民權利」。此外,李卓人指趙紫陽雖沒提及「公民社會」4 個字,但其內容亦有所反映,例如「所有社會團體,應該要獨立於黨嘅領導⋯⋯嗰個就係,喂,我哋要同人民傾嗰啲對象,都係要有代表性先得㗎」。而李卓人續指,「我自己個人一生都係為結社自由奮鬥啦,希望中國有獨立嘅工會」。

李運騰關注,李卓人有否與支聯會要員分享文章,「話係呀係呀,我哋要贊成呢樣嘢」,因法庭需要知道這本書是代表李卓人個人的觀點,還是支聯會整體的取態。李卓人指支聯會沒有以這種形式討論過,但相信支聯會成員都有看過這本書,同意其觀點,「我哋都好希望中國係有秩序咁,就去到一個民主嘅國度」,支聯會亦將《改革歷程》放在六四紀念館販售。

沈士文問,趙紫陽書中相關節錄,是否與支聯會的綱領「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吻合?李卓人答,趙紫陽提及先有公民權利,再有對話,「完全係我哋所想嘅」,至於建設民主中國,李卓人說趙紫陽分成兩個階段,而李認為最重要的是,「民主都係人民選擇」,至於制度如何建設,例如是行總統制或國會制等,「我哋無討論」。

李運騰亦關注,書中提及「當時設想,在共產黨繼續保持執政地位的情況下,如何能夠更好地容納社會的政治參與」,反映趙的前提是保持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問是否與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理念有衝突?

李卓人不同意有衝突,他指維持共產黨領導,不代表是「一黨專政」,強調支聯會主張由人民決定領導者,「結束一黨專政,係朝向民主中國裡面嘅其中一個先決條件」,並指有此先決條件,才可下一步去談建設民主中國。

李運騰再問,李卓人有多大程度同意趙紫陽提及的內容,即在共產黨繼續執政地位、不實行多黨制的前提下,盡量擴大和容納多黨參與。李卓人答同意此起步點,但指「唔係終極」。

辯方指出,文章亦提到共產黨「不能靠憲法的規定來壟斷這個執政地位,而是要靠自己去競爭」。李卓人同意這與支聯會的綱領「完全吻合」,再次強調憲法第二條列明「權力歸於人民」,共產黨承諾了人民「當家作主」,支聯會的重心在於人民。

12:11 法官引毛澤東文章內容提問

辯方大狀沈士文請李卓人讀出《毛澤東選集》,記載毛澤東在 1945 年提及有關一黨專政的觀點,當中毛談及「中國在整個新民主主義制度期間,不可能、因此就不應該是一個階級專政和一黨獨佔政府機構的制度」。

李確認此觀點與支聯會五大綱領的意思一致。

法官陳仲衡指出,毛在文章談及「只要共產黨以外的其它任何政黨,任何社會集團或個人,對於共產黨是採取合作的而不是採取敵對的態度,我們是沒有理由不和他們合作的」,關注支聯會是否採取此合作態度?

李指支聯會「冇諗呢啲問題」,主要是關注毛對「一黨專政」的態度,他亦同意毛作為共產黨的領導者,有權選擇合作的對象,但大前提仍是不搞「一黨專政」。

陳仲衡又指,毛文章的背景是在建國之前,針對國民黨的一黨專制,而建國後憲法出現「專政」兩字,見於「人民民主專政」。李卓人表示,人民民主專政並不等於一黨專政。陳追問,「至於憲法入面嘅國家根本制度,要睇返憲法入面內容去理解」。

李卓人同意,並強調,重點在於憲法沒有提及「一黨專政」,「點解無提呢?就係因為覺得共產黨領導,不應該一黨專政咁解囉」。李亦重申,毛澤東強調「新中國」不行一黨專政。

11:21-11:58 小休
11:18 李卓人否認「結束一黨專政」
等同結束中共領導地位

辯方大狀沈士文關注,「結束一黨專政」是否等同「結束共產黨嘅領導地位」。

李卓人否認,指「或者講得比較準確啲,結束一黨專政,走向民主,就係交畀人民決定共產黨領唔領導⋯⋯就係交畀人民決定係邊個去領導佢哋,因為你唔可以話人民都未傾,咁你就話畀你邊個決定,憲法第二條都好緊要,我哋本身嘅基礎,永遠大家要諗權力歸於人民,支聯會就係人民最大,人民應該主人翁,人民應該係當家作主,權力係歸於人民,將人民本身作為成個國家嘅主體。古時講『君為輕,民為重』,人民決定一切,人民可以決定共產黨領導⋯⋯最緊要畀咗公民社會出現咗,冇左專政,黨點樣走⋯⋯但係最後都係應該係由人民決定」。

沈問,「所以經歷咗好多唔同步驟嘅階段,結束咗專政先,然後有基本權利,然後建立公民社會,有政制改變,『結束一黨專制』係呢條路嘅第一步,對唔對?」

李同意,補充指「其實一黨本身係已經唔符合憲法某程度,因為憲法係多黨合作制,所以一黨專政係偏離咗憲法⋯⋯我哋最緊張嗰樣,係偏離人民基本權利嗰度」。

沈再問,「所以綱領係你頭先所講嗰條路第一步,(而)究竟共黨係咪繼續領導,係嗰條路嘅最後一步」。

李同意,又指「即係去到民主嗰度,去到民主應該係人民可以繼續選共產黨領導」,並補充指「我哋而家成個運動係其實係連嗰個平反八九民運,好可惜,同埋追究屠城責任都未去到,有時都覺得好對唔住啲天安門母親添啦,好多都開始慢慢逝世」。

法官李運騰問,「結束一黨專政」所指的「一黨」,「就一定係講緊共產黨」。

李卓人不同意,「共產黨係個實體嚟㗎嘛,真係而家中國嘅執政黨」。

李運騰再問,「咁所以你個語境,『結束一黨專政』係講緊共產黨」。

李卓人則指,「我哋講緊共產黨唔應該專政,但我哋冇講共產黨唔應該領導,因為共產黨領唔領導,唔係我哋講,係人民講」。

沈士文問,共產黨內部在八九民運後是否曾討論「專政」。

李指,「其實一黨專政呢,我諗我唔可以話華叔(司徒華)抄毛澤東,但係毛澤東係講過反對一黨專政,睇返成個一黨專政來由,係毛澤東 1945 年嗰時講,嗰陣時係開始已經講緊未來中國應該點樣,毛澤東係好清楚講,就話係唔搞一黨專政」。

法官李運騰關注,支聯會內部討論綱領時,「專政呢個詞,源出於毛澤東 1945 年嘅論述」。

李指,「唔知道司徒華諗結束一黨專政嗰陣時,因為嗰陣時我都未睇毛澤東選集,因為華叔睇晒好多嘢,華叔係咪睇 1945 年毛澤東(提及)一黨專政,我就唔知嘅⋯⋯不過我想強調一樣嘢,就係共產黨嘅自己領導人,自己點講一黨專政」。

11:07 李卓人:中國走向甚麼制度
「我哋冇咩討論」

辯方大狀沈士文問,在支聯會和李卓人自己的看法下,「係點樣建設民主中國?」

李卓人答,「如果有晒公民社會,譬如結束咗專政,人民可以自由發言,無論知識分子、工人、學生、婦女,或者商人、農民,所有都係有個組織,發聲嘅組織,環保又好咩都好,可以討論一個咩嘅制度最適合中國呢,如果連呢個討論嘅基礎都無嘅話,點傾個民主出嚟呢?所以要有討論嘅基礎,有公民社會⋯⋯先可以進入一個大家想要咩制度」。

法官陳仲衡追問,李卓人所指的制度,是否政治制度?李答是政治制度,並指許多國家「去到嗰個位就修憲啦,好清楚好多實踐都係咁,去到大家有個訴求,大家有個共識就修憲喇」。李說,建設民主中國若無結束專政,「係根本無可能亦都係非常遙遠」,而支聯會一直從事的工作,就是主力人權自由方面的活動。

辯方大狀沈士文總結指,五大綱領中最後兩個綱領「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與李卓人早前提及「支援」的定義吻合?李同意。沈再指,支聯會認為要先驅除專政,恢復人民基本權利,再「交返畀公民社會作討論」,去得到「一個民主嘅路、嘅制度」。李同意,稱人民才是「主體」,「應該由人民下而上,決定個制度係點樣⋯⋯個政治制度應該點樣走」。

沈士文問,「喺支聯會角度,係咪會自己去定一條路,等大陸去進行民主?」李則表示,「我哋就唔會話訂一條咩路⋯⋯我哋講乜都無意思,如果中國無自由,人民無自由⋯⋯由我哋嘅制度去同佢地喊話冇意思⋯⋯中國走向咩制度,譬如好多人講聯邦制或總統制,我哋冇咩討論,我哋支持國內團體佢地提出嘅訴求」。

11:00 李卓人指五大綱領環環相扣
「專政本身係同民主對立嘅」

大狀沈士文問,支聯會是否從沒改變五大綱領,即「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

李卓人同意,指「應該係要一齊睇嘅,因為一環扣一環」。

就「釋放民運人士」,李指「當時已經係全國搜捕啲民運人士⋯⋯香港市民⋯⋯個心都好掛住佢哋,希望佢哋平安,咁我哋就做兩樣嘢,一樣係運動上要求釋放所有被囚人士,即係所有政治犯,第二係如果平安出到海外嗰啲,我哋係有支援佢哋嘅,亦都喺當時我哋所做嘅嘢,希望民運人士得到平安,但釋放民運人士一路落去,慢慢演變係釋放維權人士⋯⋯國內開始有維權運動,我哋多啲嗌口號係釋放維權人士,但一樣嘅性質係希望無政治犯」。

沈士文問,釋放民運人士是否與八九民運有直接關係,「呢個係即時嘅要求」。

李指,「係即時要求,亦都係要救人啦,香港市民好緊張,希望冇人因為呢個運動被囚禁」。

就「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李卓人解釋,「依個亦都係兩個一併去睇嘅嘢,即係平反八九民運,就係承認呢個係愛國民主運動,當你承認呢樣嘢,屠城、鎮壓係錯嘅,呢個係起步。跟住就係話追究屠城責任,變咗要有個公義喺度,究竟邊個應對呢件事負責,要有轉型正義⋯⋯係追究概念,因為要佢平反咗,佢先至可以追究啦,所以依個係等於一個個訴求嚟嘅」,「真相同公義,呢個都係我哋一路強調嘅」。

至於「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李指,這兩個綱領「係傳承八九民運訴求,因為你點樣先至可以令一個國家走向民主,點樣令中國走向民主,首先就係唔可以有專政,因為結束一黨專政嘅意思就係專政本身係同民主對立嘅,專政嘅意思係政權集所有立法、行政、司法所有嘅力量⋯⋯去禁制人民發聲,同埋懲治佢哋,如果佢哋係去爭取嘅話,咁呢個專政本身,其實就係令到人民無一個自由,亦都冇享有所有嘅基本權利」。

法官陳仲衡關注,這是否支聯會對「專政」的理解。

李指,「如你話純粹從世界討論嘅角度嚟睇,大家都對專政嘅定義都係差唔多,禁制人民本身有嘅權利,譬如憲法入面好清楚咗講公民權利嗰部分,喺第二章嗰度有,有晒言論呀、結社呀、新聞各方面嘅自由」。

李續指,「結束一黨專政本身,首先就係要令人民享受晒呢啲權利先,如果人民能夠享受晒呢啲權利,出現另一樣嘢就係公民社會,因為言論又好、結社又好、新聞又好,三大支柱會令啲人透過獨立於政權嘅團體去參與社會,先有基礎討論民主。如果發聲都無得講,提出都冇得提出,點講民主呢?專政本身,禁制人民,剝奪人民基本權利,係對走向民主係一個非常非常非常大嘅障礙嚟嘅」。

10:54 李卓人:支聯會堅持五大綱領
和平、非暴力

大狀沈士文問及支聯會的工作原則。

李卓人指,「第一,我哋係堅持五大綱領嘅⋯⋯好清楚就係冇人提出過要改變,第一屆常委通過後,咁多年嚟個工作就係五大綱領。」

李續指,第二原則為財政獨立及收支平衡,「意思係唔會靠任何嘅其他咩組織去捐款⋯⋯盡量做到少職員多義工,所以我哋係好靠義工,職員推動義工工作,職員班底唔多,但做嘅嘢多係靠義工」,而收支平衡則「靠市民捐款」,包括通過六四晚會、年宵攤位等,「變咗呢啲方法唔需要靠任何團體或者組織、政府去資助我哋任何嘢,全部靠自己」。

李又指,支聯會亦歡迎與有共同理念的團體工作,包括親中團體,「程介南都試過參與我哋團體工作」,加上六四事件後,有民運人士流放海外,組織不少團體,「我哋都盡量團結佢哋」。

沈士文問,關於支聯會的工作是否「堅守和平」。

李表示,「我哋一路做嘅嘢,一路都係用和平、非暴力,同埋係我哋每一個六四集會、大遊行,我哋都係申請,同埋我哋成個支聯會 30 幾年都係合法地進行活動。除咗 2020 年 6 月 4 號,我哋係因為警方⋯⋯出咗個反對通知書,我哋確實係嗰次呢,我哋會自己入去維園⋯⋯我哋覺得係個人行為,唔應該當我哋係集會,但個事件唔使講,已經過咗法律程序」。

李續指,由 1995 年《公安條例》修例,直至 2020 年前,支聯會就每年的六四集會均獲批不反對通知書。

10:50 李卓人:支聯會支援國內愛國民主運動

大狀沈士文問及支聯會的全名,即「香港巿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的由來及意義。

李卓人表示,「支聯會一開始嘅定位好清楚,就係第一係支援,咁支援啲咩?就係愛國民主運動啦,香港市民嘅組織啦」。

就「支援」的意思,李指,「其實支援嘅意思係有個覺得,我哋嘅位置係支持國內嘅團體或者民運人士,佢哋發起嘅運動,意思即係話我哋唔會話畀佢聽發起咩運動,係佢哋做主導,因為佢哋嘅處境先知道點運作,我哋角色係支持佢哋點樣去爭取」。李補充,這不是指「我哋乜都唔可以主動做」,舉例指支聯會亦有主動建六四紀念館、辦國殤之柱活動等,但強調「都係支援緊愛國運動」。

至於「愛國民主」,李指,「愛國民主運動本身代表住我哋傳承緊八九民運,因為八九民運就係愛國民主,變成重申返呢個運動本身係無錯嘅,係愛國嘅,係民主嘅運動」。

10:43 李卓人:六四好似另一個洗禮
中國走向民主成為一生承擔

就 1989 年 6 月 4 日,李卓人憶述在 3 日晚上 10 點多,「喺工人佢地嘅帳幕入面,突然間啲人叫我走,問咩事,佢哋話軍隊殺入嚟啦,佢哋叫我走,我諗咗一輪到底我應該出去定係返飯店,最後決定返飯店⋯⋯喺飯店當晚冇得瞓,睇住出面,聽到啲槍聲呀,睇住天安門廣場 4 點幾熄燈呀,擔心緊喺天安門廣場嘅學生發生咩事」。

李指事發後,「第一樣嘢希望集中晒所有支援人士、學生、記者,點樣第一時間撤離北京」,其後他協助集合支援人士,並聯絡香港,「要包機返去」。他提及,當時眾人皆遷至「王府飯店」(音譯),因有說北京飯店危險。

李續指,及至 5 日,他與學生、記者等登上香港安排的包機,「公安入嚟話要睇我哋嘅回鄉證,嚟到我嗰陣時,就話要我落機喇⋯⋯得我一個落機,(公安)講明如果我唔落,就無得飛」。

沈士文指,李卓人其後被公安扣留及沒收回鄉證,亦遭盤問兩日,最終「簽咗悔過書」後,在同月 8 日就獲容許回港。李同意,並補充除該 100 萬元捐款外,由香港學生團體走時轉交他的款項亦遭到沒收,沒收總額約 200 多萬元,當時公安所發的收條,曾收藏在六四紀念館內。

沈士文關注六四事件,如何影響李卓人對香港民主發展的看法。

李指,「我覺得嗰次好似另一個洗禮咁上下,即係我覺得我竟然係去咗天安門廣場,目擊一個好多嘅傷者同埋死者,係啲衫喺啲車嗰度,三輪車嗰度,經過長安大街,一路睇住呢啲咁嘅場景,後尾好多證詞話點樣屠城,我覺得自己係更加有責任,個責任基於嗰時北京嘅市民同我哋講,話要將我哋睇到嘅嘢講畀全世界聽」。

李續指,「第二樣嘢就係香港市民救我嘅,因為我嗰 3 日,我喺恐懼入面,嗰 3 日好多香港巿民去港府又好,新華社又好,係要求釋放我嘅,咁嘅處境發生我身上,更覺有責任。呢個成為我一生嘅承擔,要真係將一路個運動發展,做到成個世界知道呢件事,做到愛國民主運動精神就係要中國走向民主,另一方面就係香港都要民主,呢個以前都係咁諗,但之後更加要,因為我係俾人救返嚟嘅」。

10:34 李卓人:到天安門探訪學生
得知共識為撤回「四二六社論」

辯方大狀沈士文指,在支聯會成立後,李卓人本人曾在八九民運期間到訪北京,問李是何時出發,以及主要目的是甚麼。

李卓人表示,「民主歌聲獻中華」籌得 1,200 萬元後,仍繼續收到捐款,金額達 2,000 萬元。由於籌款目的「同市民講得好清楚係要支援」,加上時值學生靜坐,故「希望即時將錢帶去北京。」

至於為何是他負責,李卓人表示「嗰時覺得我係第二線啲,變咗我都可能適合做呢個工作,我就話不如我上去啦,最後組織咗一個 4 人團嘅,就係 4 個人呢代表支聯會」,並在 5 月 30 日出發,帶同 100 萬元到北京支援運動。

李憶述,他到埗當晚,「係民主女神像豎立添嘅」,其後探訪逗留在天安門廣場內不同組織,包括「外高聯」,即來自外省的高校團體,以及其他北京學生等,「睇佢哋對時局、當時嘅形勢嘅睇法」,另亦有知識分子、工人等,得悉他們的共識為「留低喺廣場度繼續爭取目標,民主嘅目標,同埋爭取撤回四二六社論」。

李續指,「撤回四二六社論係佢哋一路好強調嘅⋯⋯因為四二六社論將佢哋定性為一個動亂,咁一被人定性咗為動亂或者反革命,等於冇得返轉頭⋯⋯所以好緊張要撤回,要(當局)承認佢哋係一個愛國民主運動」。

李又指,當時的討論「唔係咁清楚話民主制度 1,2,3,4 咁樣⋯⋯係好主要講一樣嘢係根本連自由都無」,而北京現場的工人希望「有組織工會嘅自由」,學生則「希望社會本身有改革,變革係希望有人權、自由、民主,幾樣嘢都要逐步咁去發展」,而執政黨亦應給予人民討論的空間。此外,有知識分子帶領民主沙龍等場合,「一路要求緊成個政治嘅開放⋯⋯人權民主自由,人民有得去選舉咁嘅地步,大家都有咁樣嘅願景嘅」。

大律師沈士文關注,「愛國」是否當時民眾的觀點之一?

李卓人指,「佢哋係好想話畀政權聽佢哋係愛國嘅,國家亦應該咁發展,亦同我頭先講嘅四二六社論有關,意思係你唔好話我反革命動亂,我係愛國嘅,希望國家好㗎啫,(民眾)情緒非常之高昂,全中國每個城市每個角落都有同樣訴求」。

10:30 李卓人:民主歌聲獻中華後
支聯會籌組成立

大律師沈士文表示,在六四之前,香港的支援運動中,有兩次大型遊行和集會,其中一次是愛國民主大遊行,另一次是在跑馬地球場舉行的「民主歌聲獻中華」,問李卓人有否參與?

李表示有參與,指當時天安門廣場的學生已經開始絕食,香港人受感動,「成個社會氣氛,大家個心都擺晒出嚟,希望啲學生平安,希望中國真係有民主。因為我諗對香港人嚟講,佢哋都會覺得,中國有民主,香港九七問題已經可以話無咁大嘅恐懼啦」。

李續指另一方面,「當時嘅香港人都好有呢個『中國根』嘅諗法。所以佢哋亦都會覺得對中國自己本身呀,唔好講香港人身分,對中國本身都係好關心,所以令我覺得非常之感動」。

李又說,「我搞咁多年遊行,從來無見過咁多人⋯⋯雖然收尾見好多,但係我第一次見到咁多人行出嚟所以非常之感動,亦都可以話我一生嘅努力,係希望啲人可以掌握自己命運,掌握自己權利,而嗰次啲人係做到呀」。

李續指,「民主歌聲獻中華」的重要性在於支聯會當時準備成立,因捐款是其中一個方法聲援運動,「最重要有演藝界參與」,指一晚已有 1,200 萬元捐款。當晚,司徒華宣布成立支聯會。其後支聯會在 6 月初正式註冊,劉千石、張文光、鄭經翰、李啟明、黃偉雄、程介南和他等人均為第一屆成員。

10:21 李卓人:胡耀邦逝世引發學運
在港擔任遊行「糾察長」

辯方大狀沈士文指現轉就八九民運提問,因支聯會在那時受啟蒙產生,而李卓人在 1989 年時 32 歲。李同意。

沈要求李卓人簡介八九民運,以及學生、市民、工人等當時的訴求為何。李答「照我理解呢,嗰陣時提出嘅口號就係『反官倒』、要『爭民主』」。

沈問,「反官倒」是否因當時物價上升,有官員暗中買貨高價出售?李同意,並指當時中國社會物價膨脹情況嚴重。

沈再問,「爭民主」是甚麼?李答,它是衍生出來的全民運動,除了民主訴求外,「新聞界出嚟講要新聞自由,工人出嚟講要有組織工會嘅自由,好多學生會出嚟話要憲法下面所有基本權利」。

李續,1989 年 4 月,胡耀邦(當時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前總書記)逝世,不少北京學生到天安門廣場悼念,香港人亦開始關心事件,而香港專上學生聯會首先出來組織學生支援國內的學生運動,而隨着愈來愈多學生參與,本港的民主派也隨即響應香港學生舉辦的遊行集會,「即時響應學生個遊行集會呼籲⋯⋯好多時維園遊行到新華社,亦都開始喺新華社度有長期靜坐,所以其實個運動,一開始香港人參與,已經係開始去支援㗎喇」。

李卓人續指,他當時主要擔任遊行的「糾察長」,負責引導市民參與遊行或叫喊口號,令遊行可順利進行。而擔任此崗位,他稱因過去 10 年間,有許多遊行集會經驗,例如爭取「88 直選」等,加上身為工會領袖,可安排工會的人出任糾察工作,故成為「糾察長」。

10:19 李卓人:十分關心中國人權情況

李卓人指,在 1980 年至 1989 年參與工運期間,他亦十分關心中國的人權情況,包括「釋放魏京生運動」,「西單民主牆運動」。他解釋,當時有市民在北京西單地區貼「大字報」,以表達對政府的政治訴求。

李的代表大律師沈士文指,李在 1978 年大學畢業後,有兩方面事業發展,即工運工作及關心國內民主工作。李卓人同意。

10:13 李卓人:大學畢業後
投身工運、關心中國民主

辯方大狀沈士文問,「你頭先講到基層嘅工作⋯⋯你做咗基層勞工嘅工運嘅工作,喺嗰時開始?」

李答,「係喇,就係嗰陣開始覺得,嘩香港社會咁唔公平㗎?坦白講我係小康之家啦,我自己唔係好知道貧窮嗰啲嘅嘢,變咗覺得香港社會好唔公平」。他哽咽舉例指,當時曾探訪「艇戶」,「覺得小朋友要浸死呀咁樣,就覺得自己有責任㗎,尤其背景上覺得自己係好幸福嘅,覺得有責任對自己社會上最不幸嘅人有多啲,就係承擔」,於是決定畢業後不做土木工程,「覺得要為香港社會做啲嘢、為中國做啲嘢。嗰個背景之下,就開始我一生⋯⋯我都諗唔到,咁就做咗一世喇」。

沈士文追問,「係乜嘢?」李答,「一世嘅工運 ,同埋關心中國民主啦」。

李續指,1978 年畢業後加入觀塘工業健康中心,關心工人的健康職業及工傷問題,1980 年後轉至基督教工業委員會,繼續關心工傷權益,亦會介入勞資糾紛,替工人爭取遣散費,亦要組織工人,爭取改變香港勞工福利。

至約 1990 年,他一方面創立工業傷亡權益會,繼續關注工傷,同時開始組織自主或獨立工會,開展工會運動。「即係非左,即係共產黨;亦都非國民黨」。

李說,當時有許多獨立工會,「譬如好出名係教協,司徒華嘅教協,話要搞個聯盟」,在 1988 年變成職工會聯盟,而自己亦在 1990 年出任總幹事。

沈問工作範圍為何?李答其實與之前「無乜分別,只不過好緊要一樣嘢,係工人自己組織嘅工會,由佢哋嘅工會培育啲領袖」。

沈問他做至何時?李笑稱「一路做到,做到我係咪坐監呢應該?」然後指直至自己 2021 年 4 月 16 日因集會遊行被捕前,都一路有做。

此外,他所參與的工黨於 2011 年成立,指目的是希望工人除了工會力量外,亦有政黨的力量,「令工人喺立法會入面有強大啲嘅聲音」。

10:04 李卓人:讀大學時參與活動
認識魏京生事跡

李卓人以天主教形式宣誓後開始作供,指 1975 年入讀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並於 1978 年畢業。

李指,入學時正值「認中關社」思潮,意即「認識中國、關心社會」,此前對此「係乜都唔知,係無任何嘅想法嘅」,遂「覺得好震撼」,「原來呢個世界咁多思潮、咁多思想嘅衝擊」,在好奇之下開始參與相關活動,例如以「中國往何處去」為題的中國周,補充指「中國啲歷史,就算文革當然聽過,但裡面細節唔知,覺得自己要去明白中國嘅歷史同埋政治」。

李續指,在相關活動的資料中,認識到許多文革後的年輕工人,當中一位名為魏京生的國內工人,因應鄧小平的「四個現代化」而提出應有「第五個現代化」,即民主。此外亦有張貼大字報的李一哲。

李表示:「即係個衝擊好大啦,即係我嗰代呀,我覺得我係成個時代呀個產品嚟嘅,即係苦難中國。同而家唔同,嗰時苦難中國,令我哋覺得要承擔。」李續指,自己其後做宿生會,其中一職責是關心社會,「嗰個方面發展令我進入香港基層運動,有另一方面嘅衝擊,所以係兩方面一齊嚟嘅」。

10:01 開庭

李卓人步出被告欄,到證人台就座。

法官陳仲衡向李的代表大律師沈士文表示,「見到李先生個路線似乎有個選擇」。沈回應指,李卓人選擇作供。

陳仲衡續指,關於背景資料的證供,可以引導方式帶出。

09:50 李卓人、鄒幸彤入庭

李卓人穿黑色背心羽絨、深色襯衫到庭,向旁聽席鞠躬揮手,其後與律師交談。鄒幸彤穿軍綠色外套、束馬尾,在律師席整理文件。

鄧岳君 支聯會Day13
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到庭旁聽。(《法庭線》記者攝)

07:30 法院外約 80 人排隊

人龍至法院旁的綜合調解辦事處(西九龍),大部分人戴口罩及帽、背向街道。記者問他們排隊的原因,有人稱「冇嘢好講」,有人低頭、不作聲。

排在隊伍較前的市民指,清晨約 3 點 45 分已抵達法院外,但 15 分鐘後有約 10 多名「排隊黨」出現。現場警員向記者表示,若需訪問排隊人士,需邀請對方離開隊伍,不可在排隊區內採訪。

支聯會Day13
警員與司法機構人員在法院門外並排站立,警犬亦有出動。(《法庭線》記者攝)

支聯會Day13
排隊人士進入法院,警員在法院門前一字排開駐守。(《法庭線》記者攝)

HCCC155/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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