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6日星期六

橫流集|為甚麼我不能「謙卑」——回應龍應台的「白骨和平論」 (二之一)

張燦輝

2026 年 5 月 14 日


一、從楊儒賓到龍應台


不久前我寫了一篇批判楊儒賓的長文 [1],指出他的「禮讚一九四九」論述 [2] 有一個無法回避的根本缺陷:他把「中共政權終將走向政治現代化」這個樂觀預測,當作整個「兩岸共處」論述的隱默前提,卻從頭到尾沒有給予任何哲學或歷史的論證。一旦這個前提崩塌,「禮讚」、「共感」、「對話機制」、「球賽隱喻」這一整套論述就跟着崩塌。我對楊儒賓的判斷是:這是一個資深學者面對攸關數千萬人命運的議題時,越過了學術審慎的邊界,進入了道德逃避的領域。



那篇文章我寫得並不感到特別艱難。原因簡單:楊儒賓是學院中人,他的論述受眾是學界與少數有耐性讀完一篇兩萬字長文的讀者。學術界本身已有不少同行對他的「禮讚一九四九」表達過質疑 [3],他的盲點容易被識破,反對他的人不在少數。學術論述的對話空間還在那裏。


龍應台不一樣。她比楊儒賓更險惡。


二○二六年四月十八日,東京大學駒場校區九百號講堂坐滿了五百多名華人,聽她講《大江大海一九四九》[4]。同一周,這部書的簡體字版和日文版在東京出版 [5]。她開場的一句話是:「這次簡體字版和日文版都在東京出版,真是饒富歷史諷刺意味。」[6] 這句話本身完全正確。然而正如 BirchTree 那篇〈龍應台東京講座:幾個深刻的錯位〉一文所指出的 [7],諷刺意味的真正所在,恰恰超出了她的論述能夠承擔的範圍。


我讀完這篇批評,掩卷沉思良久。BirchTree 的批評精準、有力、幾乎無懈可擊。它從三個層面拆解了龍應台講座的內在錯位:把德國戰爭墓地委員會的對照搬到不允許統計、不容許追思、不准民間組織存在的中國大陸;把一九一五年法德對等戰爭的反戰處方,開給二○二六年台海這種結構性不對等的對峙;將一九八四年戒嚴末期台灣《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8] 的呼籲,套在二○二六年面對人類歷史上最強大專政機器的中國人身上。


這三個錯位,龍應台能夠回答嗎?


我認為不能。


更精確地說:她不是不能回答,而是她整套以「白骨視角」為核心的反戰論述,一旦正面回應這三個錯位,就會立刻崩塌。她唯一的選擇是繼續以詩意的、感性的、文學的修辭,在這三個錯位之外滑行,希望聽眾被白骨意象、孟良崮戰場 [9]、德國戰爭墓地委員會 [10] 的故事所感動,從而不去追問那個前置問題:當對話的另一方是一個在「和平」狀態下持續製造無數無名白骨的政權,所謂「和解」、「理性」、「對話」究竟意味着甚麼?



這是龍應台論述的死穴。但這篇文章我不準備停留在 BirchTree 已經處理得很好的層面。我要從一個 BirchTree 沒有處理、也無法處理的位置追問下去。


我是一個流亡哲學人。我不是站在學術討論的位置與龍應台辯論,而是站在那些她論述所遮蔽的人,香港人、被她「白骨視角」一筆抹平的具體死者,這就是我發言的位置。

 

二、為甚麼龍應台比楊儒賓更險惡


在直接進入批評之前,必須先說清楚一件事:為甚麼龍應台比楊儒賓更險惡。


楊儒賓是台灣國立清華大學的學者 [11]。他的影響力主要在學界,論述對象是受過哲學訓練、能讀完一萬字長文的讀者。他的「禮讚一九四九」論述具有明確的理論結構,因此也具有明確的可批判點。我寫批判他的文章,可以逐點拆解他對唐君毅、牟宗三、徐復觀的選擇性繼承,可以指出他對「文化南渡」的浪漫化,同時追問他「中共政權終將政治現代化」這個前提的論證在哪裏。學術論述的對話遊戲規則,至少還有效。


龍應台不在這個遊戲裏。


她可能是當代華語界文筆最好的作家之一,這點我必須先承認。從一九八四年的《野火集》[12] 起,她的影響力遠遠超出學院。《紐約時報》專欄 [13]、東京大學講座、《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動輒觸及數十萬甚至數百萬讀者。她講座的聽眾飛五個小時來東京,講堂坐滿五百人。這個規模本身就說明了現象。


更重要的是她的位置。她不是一個學者,而是一個「女性文化知識分子」。這個身分在華語世界具有特殊的修辭優勢:感性、人道、超越藍綠、跨越兩岸、文筆優美。她的論述不依賴嚴謹的論證,而依賴文學意象:孟良崮山溝裏的白骨、德國戰爭墓地委員會的二百八十萬具屍體、一戰結束後德國一直賠到二○一○年的賠款 [14]。這些意象本身極具感染力。


正是這種感染力,使她的論述特別險惡。


她的支持者並不是中共的同路人,而是台灣那些對國民黨、藍營、「兩岸一家親」抱有想像的中產階層;是那些被她過去四十年的散文塑造了文學品味的讀者;以及受夠了選舉政治、希望在民進黨論述之外尋找另一種「理性」聲音的台灣人。對這些人而言,龍應台說話有可信度,因為她「不藍不綠」、「跨越意識形態」、「站在白骨那一邊」。


這就是為甚麼她比楊儒賓險惡。楊儒賓的弱點容易被學界看破;龍應台的盲點被她的文學感染力遮蔽。她對台灣大眾說話,向國民黨盲目擁共的台灣人說話。她的大量支持者不會去讀一篇學術批評,只記得她那些被詩意意象包裹的句子。


對這樣的論述,學術論辯的方式幾乎無效。必須換一個位置。


我選擇的位置是流亡哲學人。

 

三、白骨視角的根本盲點


龍應台講座的核心修辭裝置是「白骨視角」。她在東京大學的演講中,把戰爭分成四個視角:戰前的「一步之遙」、戰中的「流沙」、戰後的「審判」、最後是「白骨視角」,按她的話說:「戰勝的也是白骨,戰敗的也是白骨,最終都是某人的兄弟、某人的姐妹」[15]。她在二○○九年版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結尾留下那段被反覆引用的叩問:


我不管你是哪一個戰場,我不管你是誰的國家,

我不管你對誰效忠、對誰背叛,

我不管你是勝利者還是失敗者,我不管你對正義或不正義怎麼詮釋,

我可不可以說,所有被時代踐踏、污辱、傷害的人,

都是我的兄弟、我的姊妹?[16]


這段話聽起來無可反駁。誰會反對「戰爭會殺死人、戰爭裏的人都是父母兒女」這種陳述呢?

但正是這種「無可反駁」,暴露了她論述的根本盲點。


讓我以哲學的方式重新表述這個盲點。所謂「白骨視角」,是把所有死亡抽離具體的歷史脈絡與政治責任,約化為「都是人」的普世人道主義。這個視角的假設是:站在這個高度上看,所有戰爭都是悲劇,一切死亡都是無謂,全部衝突都是兄弟相殘。


這個假設看似崇高,實則是一種對歷史的暴力。


讓我具體地說。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凌晨,香港科技大學二年級學生周梓樂在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墮樓重傷,四日後不治。當晚警方在附近驅散示威者並施放催淚彈,現場混亂;周梓樂為何墮樓、警方在事發過程中的角色如何,至今未有完整公開的調查結論。死因庭最終裁定「死因存疑」[17]。一個年僅二十二歲的大學生,就此死於那場全城抗爭的中段。他的死,是香港二○一九年運動最沉重的記憶之一。其後香港的悼念、紀念,乃至「八三一」、「七二一」這些日期,都進入了國安法體制下的禁忌領域 [18]。


周梓樂的「白骨」,與當夜驅散現場、施放催淚彈、其後再執行國安法、把所有悼念都壓制下去的政權官員死後的「白骨」,從生物學的角度看,沒有差別。它們都是鈣磷的化合物。從宗教的角度看,它們也都可以被說成是「某人的兄弟、某人的姐妹」。但從歷史與道德的角度看,把這兩具白骨化約為「都是某人的兄弟」,是對周梓樂以及無數香港抗爭者所承受的暴力的徹底抹殺。這不是悲憫,這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一個在追求自由民主的過程中失去生命的年輕人,與一個運用國家機器壓制這場追求的人,這兩種死亡如果可以被「都是白骨」一筆勾銷,那麼周梓樂的死就失去了它在歷史中的位置


在孟良崮的國軍士兵與解放軍士兵,當然都是白骨。但是孟良崮的白骨能夠用「都是某人的兄弟」一筆勾銷嗎?國軍士兵在那個戰場上,是為着一個雖然腐敗但畢竟最後允許他們投票的政權而戰;解放軍士兵在那個戰場上,是為着一個將在隨後幾十年裏製造比抗日戰爭更多死亡的獨裁政權而戰 [19]。這兩種死亡的歷史意義,不能在「白骨」這個生物學層次上被抹平。


龍應台「我不管」的修辭,正是這種抹平的極致。她在那段叩問裏連用六個「我不管」:不管戰場、不管國家、不管效忠、不管正義不正義、不管勝利者還是失敗者。這六個「我不管」聽起來是一種超越敵我的高貴情懷,但仔細追問下去就會發現:當你「都不管」的時候,你也就「都不問責」。一旦戰場的差別被取消,侵略者與被侵略者就沒有分別;效忠對象的差別被取消之後,保衛家園的士兵與屠殺平民的劊子手亦無從區分;對正義的詮釋若也可以被擱置,為自由而死者與為極權而戰者便淪為同一具白骨。


這不是普世的人道主義,這是道德判斷的徹底取消。


龍應台的論述之所以動人,是因為她把人從「歷史中的存在者」抽離出來,化約為「終將成為白骨的生物」。但是哲學告訴我們:人之為人,正在於他不是赤裸的生命,而是歷史中作出選擇、承擔後果、與他人共在的此在(Dasein)。海德格在《存在與時間》中清楚指出:人的本己存在不是去否認死亡,而是在向死存在中承擔自己的選擇。把所有死亡化約為「白骨」,恰恰是海德格所說的「常人」(das Man)對死亡的淡化處理:把死亡變成「人都會死」的普遍命題,從而免除每個此在面對自己的選擇與責任的必要。


這就是龍應台白骨視角的根本盲點:它以人道主義之名,行歷史虛無主義之實。它讓聽眾感動於白骨的普遍性,卻避開了每一具白骨背後的具體政治責任。

 

四、茨威格與羅曼·羅蘭:被誤用的歐洲鏡子



龍應台的論述有一個鮮明的特徵:她善於援引歐洲二十世紀的反戰知識人為自己背書。在二○二六年四月發表於《大江大海一九四九》簡體字版的文章〈未結束的戰爭、未完成的叩問〉裏,她引述了兩個歐洲名字。一個是奧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Stefan Zweig):「我們的整個成長經驗都深信世界一直在走向光明和理性,現在才發現,這一切都可以頓墜黑暗。」[20] 另一個是羅曼·羅蘭(Romain Rolland):「悲觀,是因為洞悉現實。樂觀,是因為抱持決心。」[21]  她進一步引述羅曼·羅蘭在一戰時被法國全國指為賣國者的處境,把自己今天的位置比擬為那位「在強敵當前仍呼籲冷靜思考」的歐洲思想家。


這個比擬必須被嚴格追問。


茨威格是猶太裔奧地利作家,一九三四年被迫流亡英國,一九四○年再流亡巴西,一九四二年與妻子在里約附近自殺 [22]。他寫《昨日的世界》時,已經親眼目睹維也納的猶太書店被砸、自己的書在德國被焚、整個歐洲文明在納粹鐵蹄下崩潰 [23]。他那句「頓墜黑暗」不是抽象的人道感歎,而是一個流亡者面對極權吞噬一切的具體絕望。茨威格不是在呼籲誰「謙卑」,他是在見證一個事實:當極權的力量壓倒一切時,文學人最後唯一的選擇可能是死亡。


把茨威格放進龍應台的論述脈絡,會立刻產生一個刺眼的矛盾。茨威格不是反戰主義者。他到死都明白,納粹必須被擊敗,而擊敗納粹只能依靠戰爭。他絕望的是歐洲文明的脆弱,不是歐洲對納粹的抵抗。如果茨威格活在今天,他的位置不會在那些要求受害者「謙卑」的人之中。烏克蘭、被中共《國安法》碾壓的香港、堅持自由民主的台灣,這些才是他會選擇的一邊。他絕不會寫一篇〈留給台灣的時間不多了〉[24],要求台灣「以某種方式與中國大陸和解」。


羅曼·羅蘭的引用更需要小心。龍應台引的那段文字,原文如下:


一個捲入戰爭的國家需要捍衛的,不僅只是自己的疆土,還有國家的理性。每個人當盡自己的責任:士兵可以去保衛國土,但是思想家要保衛的,是思想。[25]


這段話聽起來崇高,但放回一九一五年的歷史脈絡,它的政治含義非常具體。羅曼·羅蘭當時面對的是法國與德國這兩個「體量相當、都沒有專制」的歐洲大國的戰爭,他的德國朋友黑塞(Herrnann Hesse)同時在德國國內呼籲停手 [26]。這是 BirchTree 已經精準指出的:羅曼·羅蘭的處方有效,是因為敵我雙方都還是憲政國家,雙方都還有可以對話的「思想家」階層,雙方的權力者都還受到本國知識界的某種約束。


二○二六年的台海不是這樣。如果羅曼·羅蘭今天生在北京,寫他的反戰文章,第二天就消失。他在德國的朋友黑塞,亦即任何一個「中國的黑塞」,今天根本不可能存在,因為任何一個有他那種獨立思想的中國知識人,要嘛已在獄中(劉曉波的下場 [27]),或流亡(許志永之前的選擇 [28]),或者沉默(中國學界的普遍狀態)。


換句話說:龍應台借用羅曼·羅蘭的位置,但羅曼·羅蘭發聲的那個結構性條件,亦即對等的、雙方都有獨立知識人的、雙方都受憲政約束的兩個交戰國,在今天的台海根本不存在。她搬用的不是羅曼·羅蘭的處境,而是羅曼·羅蘭的姿態。


更深一層的問題是:龍應台把自己比擬為羅曼·羅蘭,這個比擬本身就值得質疑。羅曼·羅蘭呼籲的是法國的權力者,是動員民族主義熱情、把法國年輕人推向凡爾登絞肉機的那個法國政府。羅曼·羅蘭的「謙卑」是衝着強者,不是衝着弱者。


那麼龍應台的「謙卑」,是衝着誰?


夏珍在她那篇〈兵推打不贏,和平推不動:龍應台的浪漫與焦慮〉裏,特別點出這一層:龍應台的「謙卑」「不是衝着台灣,而是衝着強者:中國大陸」[29]。這個辯護是夏珍對龍應台最大的善意,但善意並不等於有效。如果我們同意夏珍的解讀,把龍應台的呼籲讀成「對中國大陸的謙卑呼籲」,那麼問題立刻變成:這個呼籲有任何抵達中國大陸的渠道嗎?她的書在大陸是禁書十七年 [30],文章在大陸無法刊登,講座在大陸不可能舉行。她的「謙卑」即使是衝着北京說的,北京也聽不到。她的話實際上抵達的耳朵,全部都在台灣。


這就是龍應台論述最尷尬的結構:她說自己在向強者呼籲謙卑,但她的話只能傳到弱者那裏。在物理上,她是在跟弱者說話。再多的「對象其實是中國大陸」的辯護,都改變不了這個物理事實。羅曼·羅蘭至少還能在法國的雜誌上發表他的反戰文章,影響法國的輿論。龍應台對「中國大陸」的謙卑呼籲,只能在自由台灣的報紙上發表,被自由台灣的讀者讀到。而這些讀者,正是她要他們考慮「以某種方式與中國大陸和解」的那批人。

 

五、「我不管」的真正後果


讓我繼續推進對白骨視角的分析。前面說過,龍應台用六個「我不管」抹平了所有政治責任的差別。現在必須進一步指出:這種抹平不是中性的,它有具體的政治後果。


當龍應台說「我不管你是勝利者還是失敗者」的時候,她實際上是在拒絕區分一九四九年的兩個交戰方。共產黨打贏了內戰,國民黨敗退台灣。這是歷史事實。但龍應台的修辭意圖把這個事實的重量抽離。她要讀者相信:勝負無關緊要,因為兩邊的士兵都成了白骨。


這聽起來人道,實際上有利於誰?


有利於勝者。


因為當勝負被「白骨」抹平的時候,勝者的政治責任也就被抹平了。一九四九年到今天的中國共產黨政權,從未對它在內戰中、在隨後的反右、大躍進、文革、八九六四、新疆、香港中所造成的死亡負起任何責任。它甚至不允許統計這些死亡 [31]。一個從未承擔責任的勝者,最不需要的就是有人替它把白骨「都是兄弟姐妹」一筆勾銷。


龍應台不是中共的同路人。我絲毫不懷疑這一點。她寫《野火集》的時候我在讀;她在二○一九年香港抗爭期間說過幾段同情的話我也記得 [32]。但是論述的客觀後果不取決於論述者的主觀意圖。當她以「白骨視角」抹平國共內戰的政治責任時,受益的是那個從未承擔責任的勝者。當她以「兩岸都是中國人不應相殘」的修辭呼籲台灣考慮與大陸和解時,受益的是那個明確寫在黨章裏要「祖國統一」的核彈大國 [33]。


我這裏必須引用龍應台自己的一段話。她在〈未結束的戰爭、未完成的叩問〉裏寫道:


一九四六到一九四九的戰爭在中國大陸被定位為光榮的「解放戰爭」;既是光榮的,那麼死了多少人、犯了多少錯,就不容許討論。 [34]


這段話寫得非常清楚,也非常正確。中共政權至今不允許討論一九四九前後的死亡。問題在於:龍應台清楚知道這一點,卻還是選擇在《大江大海一九四九》的結尾用「我不管你是勝利者還是失敗者」來統合一切。這個邏輯上的斷裂值得追問。如果勝者不允許討論死亡,那麼把所有死亡化約為「白骨」是繞過這個審查制度的方式,還是反過來幫助這個審查制度完成它的工作?


我以為是後者。


「我不管」的修辭,最終服務的是「不被管」的政權。

 

六、和平罪犯:BirchTree 沒有寫透的那一層


BirchTree 的批評文章裏提出了一個我認為極具理論意義的概念:和平罪犯(Peace Criminal)。他寫道:


一個發動戰爭的政權,叫 War Criminal。東京審判、紐倫堡審判,至少都開過。一個在「和平」時期、在自己國土上、對自己國民、幾十年體系性殺人的政權,應該叫甚麼?或許應該叫它 Peace Criminal——和平罪犯。[35]


這個概念極為重要,但 BirchTree 沒有把它推到底。讓我從哲學的位置把這個概念寫透。


「和平罪犯」這個概念之所以在現有國際法律與道德詞彙中不存在,不是因為這種罪行不存在,而是因為現代國際秩序的設計本身就建立在一個錯誤的二分法上:戰爭/和平。這個二分法假設,當沒有國家之間的武裝衝突時,就是「和平」;當「和平」時,主權國家內部對自己人民的處置屬於「內政」,外部不得干涉 [36]。


這個架構在二十世紀已經多次破產。納粹德國對猶太人的屠殺,主要不是發生在戰爭中,而是發生在「主權國家內部」的「和平」時期。蘇聯古拉格的數百萬死亡,發生在「和平」時期 [37]。中共一九五七年反右、一九五九至六一年大饑荒、一九六六至七六年文化大革命,全都發生在「和平」時期 [38]。北韓的政治犯集中營、伊朗對女性的鎮壓、古巴的長期囚禁政治犯,全都發生在「和平」時期。


這些政權如果照「沒有發動對外戰爭」的標準,全都是「和平的」。但任何有基本道德判斷的人都知道,這種「和平」是用屍體堆出來的。我作為一個流亡哲學人,從香港的經驗中得出的結論是:和平罪犯這個概念,必須被建立、命名、承認。它指向的是一種特殊的政治存在形態:一個政權在不發動對外戰爭的條件下,以法律、官僚、技術、宣傳的精密配合,對自己領土上的人民進行系統性、長時間、大規模的壓迫與消滅。


這種政權的危險性,在某些方面甚至超過發動戰爭的政權。原因有三。


第一,戰爭的死亡有日期、戰場、戰犯、國際法庭。但和平罪犯的死亡沒有日期(不允許統計)、沒有戰場(散布在勞改營、監獄、城市、鄉村)、沒有戰犯(往往就是國家領導人本身,掌握着立法、司法、行政全部權力)、沒有法庭(國際刑事法院無法管轄 [39])。


第二,戰爭通常有明確的開始與結束。但和平罪犯的罪行則是綿延的、日常的、無休止的。香港從二○二○年七月一日《國安法》生效至今,沒有打過一場戰爭,但每一天都在製造新的政治犯、離散、自我審查、恐懼。這種「和平的暴力」,比戰爭更難承受,因為它沒有「結束」可言。


第三,戰爭結束後,至少有可能進行追思、紀念、轉型正義。不過和平罪犯的政權則永遠不允許這些。中共政權至今不允許統計大饑荒死亡人數,紀念六四,不承認文革的責任。如果這個政權有一天結束,那才是「轉型正義」的開始。但只要它在,所有受害者就只能繼續在無名的狀態中累積。


我之所以說龍應台的論述是險惡的,根本原因就在這裏:她以「反戰」為旗幟,要求台灣與一個和平罪犯妥協、和解、建立對話機制。她從未在任何文章中正面承認中共政權是和平罪犯。她的論述中從來沒有「和平罪犯」這個範疇。在她的世界裏,只有「戰爭/和平」的二分法。她要求台灣選擇「和平」,但她從不問:這種「和平」由誰來定義?由誰來執行?以誰的鮮血為代價?

 

(待續)

 

[1] 張燦輝,〈橫流集|為甚麼我不能「禮讚 1949」—— 一個流亡哲學人對楊儒賓論述的回應〉,《追光者》(Pulse HK),二○二六年四月九日。

[2] 楊儒賓,《1949 禮讚》,台北:聯經出版,二○一五年;又見其〈為甚麼禮讚 1949 後,還要思考中華民國?  〉,《思想》第53期,二○二六年三月。後者為楊儒賓「禮讚1949」論述的最新陳述,本文所批判的「禮讚」立場橫跨此兩部著作。

[3] 對楊儒賓「禮讚一九四九」論述的批評可見於台灣學界多篇論文。〈林桶法〉禮讚背後的省思 等文章對此論述的歷史前提提出質疑;陳宜中、吳叡人等學者亦於不同場合表達過異議。

[4] 龍應台,《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台北:天下雜誌,二○○九年。本書二○○九年首版於台灣,旋即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列為禁書,至二○二六年方有簡體字版於日本出版。

[5] 簡體字版由日本「讀道社」於二○二六年四月出版,日文版同期由白水社推出。見杜宗熹〈《大江大海 1949》首出簡體版,為何在東京復活?龍應台:談和平不是天真浪漫、不現實的想法〉,《風傳媒》,二○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6] 同前註。龍應台二○二六年四月十八日於東京大學駒場校區九百號講堂以「當戰爭不結束」為題發表演講。

[7] BirchTree,〈龍應台東京講座:幾個深刻的錯位——2026的我們到底需要怎樣的理性?〉,BirchTree’s Substack,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8] 龍應台,〈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原刊《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後收入《野火集》,台北:圓神,一九八五年。

[9] 孟良崮戰役發生於一九四七年五月,國共內戰華東戰場關鍵戰役之一。據龍應台於東京演講中所引郝柏村資料,國軍三萬二千人被殲,解放軍一萬二千人陣亡。

[10] 德國戰爭墓地委員會(Volksbund Deutsche Kriegsgräberfürsorge)成立於一九一九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成立的民間組織。據龍應台演講所述,至二○二六年已於四十五個國家建立八百三十座戰爭墓園,整理逾二百八十萬具雙方遺骸。

[11] 楊儒賓,國立清華大學哲學研究所講座教授,專長為宋明理學、中國思想史。

[12] 龍應台,《野火集》,台北:圓神,一九八五年。本書集結龍應台一九八四至一九八五年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發表的雜文,是台灣戒嚴末期最具影響力的批判性散文集之一。

[13] Lung Ying-tai, “The Clock Is Ticking for Taiwan,” *The New York Times*, 28 April 2025(中譯〈留給台灣的時間不多了〉 )。

[14] 龍應台於東京大學演講中引用德國戰爭墓地委員會主席的話,並提到一戰德國賠款延續至二○ 一○ 年的史實。見杜宗熹報導,前引。

[15] 龍應台二○二六年四月十八日東京大學「當戰爭不結束」演講,杜宗熹報導所引述。

[16] 龍應台,《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前引;亦見龍應台〈未結束的戰爭、未完成的叩問〉,《風傳媒》, 二○二六年四月十五日,本段為作者於該文中再次引用。

[17] 周梓樂(一九九七至二○一九),香港科技大學環球商業管理及計算機科學二年級學生。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凌晨於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二樓墮至一樓,重傷送院,十一月八日不治。死因庭於二○二○年十一月開庭研訊,二○二一年一月由五人陪審團裁定「死因存疑」。其墮樓的具體經過、警方在現場的執法情況,至今未有官方完整公開的調查結論。

[18] 二○二○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每年六月四日的維多利亞公園六四悼念晚會被禁止,支聯會被迫解散。「八三一」(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太子站警方執法事件)、「七二一」(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等紀念活動均成為國安法體制下的禁忌議題。周梓樂之死的悼念活動亦同樣受到限制。

[19] 中共建政後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數,學界估計甚廣。楊繼繩《墓碑:中國六十年代大饑荒紀實》(香港:天地圖書,二○○八)對一九五九至六一年大饑荒給出三千六百萬非正常死亡的保守估計;荷蘭歷史學家馮客(Frank Dikötter)於 *Mao’s Great Famine* (London: Bloomsbury, 2010) 估計則高達四千五百萬。文革死亡人數,葉劍英於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央工作會議閉幕式內部講話中提到「文革整了一億人,死了二千萬人」。

[20] Stefan Zweig, Die Welt von Gestern: Erinnerungen eines Europäers (Stockholm: Bermann-Fischer, 1942). 中譯本《昨日的世界》。龍應台於〈未結束的戰爭、未完成的叩問〉所引。

[21] Romain Rolland, Au-dessus de la Mêlée (Paris: Ollendorff, 1915). 龍應台於〈未結束的戰爭、未完成的叩問〉所引。羅曼 ·羅蘭因此書於一九一六年獲諾貝爾文學獎。

[22] 茨威格與妻子洛蒂於一九四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巴西彼得羅波利斯(Petrópolis)以巴比妥酸鹽過量服藥自殺。其遺書見 The World of Yesterday 結語部分。

[23] 茨威格的書於一九三三年五月十日柏林等地納粹焚書事件中被列入焚毀清單。

[24] Lung Ying-tai, "The Clock Is Ticking for Taiwan,” 前引。

[25] 羅曼·羅蘭〈超乎混戰之上〉( “Au-dessus de la Mêlée”),原刊《日內瓦日報》(Journal de Genève),一九一四年九月二十二、二十三日。中譯為龍應台於〈未結束的戰爭、未完成的叩問〉所引。

[26] 赫爾曼·黑塞(Hermann Hesse)一九一四年於《新蘇黎世報》(Neue Zürcher Zeitung)發表〈喔,朋友們,請別這樣的曲調〉 ( “O Freunde, nicht diese Töne”),呼籲德國知識界停止戰爭歇斯底里。

[27] 劉曉波(一九五五至二○一七),二○○八年因參與起草《零八憲章》被捕,二○○九年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十一年;二○一○年獲諾貝爾和平獎,二○一七年於獄中肝癌病逝。

[28] 許志永(一九七三至),新公民運動發起人,二○二三年四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十四年有期徒刑。

[29] 夏珍,〈夏珍專欄:「兵推」打不贏,「和平」推不動——龍應台的浪漫與焦慮〉,《風傳媒》,二○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30]《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自二○○九年於台灣出版以來即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列為禁書,至二○二六年四月於日本發行簡體字版,跨度十七年。

[31] 中共政權對歷次政治運動造成死亡的官方數據封鎖,可見其至今未公佈一九五九至六一年大饑荒、文革、八九六四等事件的死亡人數。

[32] 龍應台二○一九年十一月於〈花園的地上有一顆雞蛋〉等文章中表達對香港抗爭的同情,刊於《明報》及多家媒體。

[33] 中國共產黨黨章總綱明確規定「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二○二二年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修訂版亦保留此表述。

[34] 龍應台,〈未結束的戰爭、未完成的叩問〉,前引。

[35] BirchTree,〈龍應台東京講座:幾個深刻的錯位〉,前引。

[36] 此原則出自《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七款「不干涉內政原則」。然此原則於二十一世紀已多次受到「保護的責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R2P)等新規範的挑戰。

[37] 蘇聯古拉格體制下的死亡人數估計,可見 Anne Applebaum, *Gulag: A History* (New York:Doubleday, 2003).

[38] 中共建政後歷次政治運動的死亡統計,除註十九所引文獻外,亦可見 Roderick MacFarquhar and Michael Schoenhals, *Mao’s Last Revolution*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6).

[39]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羅馬規約》締約國,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原則上對中共政權官員無管轄權。

文章来源:追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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