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

零八宪章月刊 第11期




    


【卷首语】  

中国公民保地保家反拆迁运动宣言

【零八宪章】
                                 
【特别关注】 “福建三网民发贴被控诬告陷害”案

零八宪章论坛就福建三网民发贴被控“诬告陷害”案的声明

【宪章动态】

梁俊西:签署《零八宪章》的三个理由            梁俊西
零八宪章签名留言 五十四                 签名整理小组

【宪章论坛】

1公民维权的概念和中国公民运动的未来           
2、中国既得利益集团的两难处境                 宣昶玮
3简论清末改良运动与辛亥革命的关系            
4民主是如何失败的?                         陈季冰

【宪章时评】

1、孩子们,你们扫了爷爷的兴                    
2、纪念林昭被杀42周年                        冉云飞
3面对孩子的遭遇,我们夜里怎能安眠?         姜维平
4我也向作协道歉                             郑渊洁
5我们应该有一部《殉难者传》                  
6下跪,不该提倡和仿效的维权陋习             刘逸明
7在林昭、张志新雕像揭幕仪式上的讲话          
8李曰垓先生遗稿:言塞湖疏浚,四篇要文发表

【经典文献】

法国人权宣言                          起草人:穆尼埃



【卷首语】


中国公民“保地保家反拆迁运动 ”宣言


【注】 《零八宪章》论坛发出《中国公民“保地保家反拆迁运动”宣言》旨在对大陆当前日益恶化的公民生存环境表达自己最严重的关切,并且号召所有《零八宪章》的签署者以各种方式向被拆迁的同胞给以支持和援助,向肆意强拆的权贵集团施加压力和批判。我们坚信在无数公民的联合行动下,我们的人权环境一定会得到改善。


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指出:鉴于对人权的无视与侮辱已经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良心,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于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同时政治学常识告诉我们:政府权力必须受到限制,公民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否则,政府就会利用不受限制的权力侵害公民的福祉,制造冤情、灾难和罪恶。
   
近三十年来,虽然中国通过推行改革开放实现了短期社会经济的很大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的较大改善,但是在此过程中,由于执政集团囿于眼前既得利益而忽视民族整体与长远的福祉,拒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拒不实行政治民主化和落实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致使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利用手中掌握的绝对权力官商勾结拼命与民争利、对民众巧取豪夺,致使政府官员大肆牟取私利、贪污腐化,形成阻碍中国社会发展的权贵集团,从而致使民众的利益和权利一再受到权贵集团的严重侵犯,使每一次改革都变成了对民众利益的一次次赤裸裸的疯狂掠夺,使广大民众日益陷入恐惧与匮乏之中。所以对民众而言,这样的改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样的改革只会不断滋生灾难和罪恶!

今天,这种假改革之名行掠夺之实的罪恶行径典型地反映在房地产领域,尤其是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暴力强征和暴力强拆已经成为导致民不聊生、官民对立和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本来,在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城市化是一个必经的阶段,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政府的权力不受制约,政府官员的贪欲不受遏制,公民的权利被无视,那么城市化的过程就很容易变成一场率土地而食人肉的血淋淋的圈地运动。不幸的是,这种惨烈的状况正在当今中国变为现实,为了追逐和掠夺这块最后的利益大蛋糕,各级政府及其官员露骨地表现出了对巨大利益的无耻贪婪和对民众福祉乃至生命的极度冷漠,因此而导致的社会不公正和人道灾难正在这片国土上恣意蔓延,他们不仅蚕食着民众的利益,威胁着民众的生活生存,而且也在瓦解着这个社会的道德基础,断送着这个民族的未来和前途。

在当今中国社会,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名符其实的暴利行业,它可以给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与结盟商人带来巨大的财富。就拿强征土地来说吧,政府在向农民征收土地时一般按每亩几万元的价格买入,以超低的价格将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然后又以每亩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价格卖给开发商。也就是说,政府仅仅在土地交易过程中过了一次手,它就可以攫取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财富,而这块土地的原来主人仅能拿到不足百分之十的收益,这是多么惊人的暴利阿,这是何等的不公正和黑暗啊。同样在城市改建的过程中,政府给原住民的补偿也非常低,而卖给开发商的价格仍然很高,政府同样可以从中获取巨大的财富。与此同时,房地产开发也给政府官员提供了绝好的权力寻租机会,政府官员可以在土地交易的过程中从房地产商那里获得巨大的好处。因此将遏制房地产泡沫的希望寄托在政府及其官员身上是很不现实,他们正是房地产泡沫不断涨大的真正推手,也是因此而造成的各种社会危机的罪魁祸首。
   
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由于政府对失地农民和被拆迁的城市原住民的补偿太少,由于这种强制性的交易极度不公平,这自然会导致失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的强烈不满,他们当然会起来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一开始,失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然而在权力不受制约的社会里,法律不过是为统治集团服务的工具,民众根本就不可能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公平和正义。在这种情况下,失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只好自觉起来保卫自己的家园和土地。然而由于他们的力量太过分散,在有组织的政府力量面前,他们的抗争根本就无法取得成功。正是在这种上告无门、抵抗无用的情况下,有些失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才采取了自残、自焚或暴力抵抗的方式。然而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各级政府根本置民众的权利和死活于不顾,照样通过强制性的手段来保证征地和拆迁工作的推进。所以在这场维护公民尊严和权利的斗争中,民众根本不是政府的对手,分散的民众根本就无法阻止罪恶和灾难的继续,根本就不能保卫自己的家园和土地。

难道我们非要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命运,非要接受我们的家园被强拆、我们的土地被强征的残酷现实吗?不!我们不能让他们再为所欲为了,我们应当抗争,我们应当战斗,我们应当阻止野蛮暴行的继续!当权贵集团把强制征地和强制拆迁作为他们掠夺与延续对公民权利的歼灭战时,我们公民也应当开展一场卫权求生的公民战争,我们应当团结起来,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中国公民的保地保家反拆迁运动。
   
为此,《零八宪章》论坛呼吁:

一、 所有失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团结起来,在每个地方组建保地保家反拆迁运动公民联盟,对暴力强征和暴力拆迁进行强有力的反击。只要执政当局企图用暴力的方式对某个地方进行强制征地和强制拆迁,其它地方的保地保家反拆迁运动都应当起来进行反抗和声援。

二、 各地维权人士和其他正义之士加强对暴力强征和暴力强拆事件的关注,对各地被强征的农民和被强拆的居民提供各种援助,从各个方面支持保地保家反拆迁运动进行合法的抗争。

三、 各个地方的失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不要自残、自焚,更不要因绝望而对社会无辜者报复。应当以各种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来阻止野蛮暴行的继续。

我们相信,当成百上千万公民都起来抗议强征与强拆暴行的时候,当成百上千万公民都起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利的时候,情况一定会发生转变!我们期待通过这场声势浩大的保地运动将无视与侮辱人权的野蛮暴行扼阻,将权力这只老虎关到它应该的地方——笼子!
   
《零八宪章》论坛201052
(源于:“零八宪章”论坛)


【零八宪章】   文 本

零 八 宪 章

20081210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改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签署人:(略)

《零八宪章》网站:http://www.2008xianzhang.info/

《零八宪章》论坛:http://taolun.info/





【特别关注】 

零八宪章论坛就福建三网民发贴被控“诬告陷害”案的声明


416,关于福州市马尾区“三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的所谓“诬告陷害”案就要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法院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了。通过对本案基本事实的了解和研判,可以看出马尾区检察院对“三网民”的犯罪指控是不成立的,理由如下:
    
其一,“三网民”没有主观犯罪故意,无论范燕琼所发的网贴还是游精佑、吴华英所制作的视频,都没有“诬告陷害”他人的主观故意。他们只是根据非正常死亡人严晓玲的亲属林秀英、林爱德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客观如实的记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而没有任何捏造事实的行为。他们之所以作此记录并上传互联网是基于一个国家公民做人的道德良知和正义感,他们和所谓的“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恩怨仇恨关系,因此不存在“诬告陷害”的犯罪动机。
    
其二,“三网民”的行为并没有给所谓的“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无论是聂志雄还是有关公安局、检察院的官员均没有因为“三网民”所制作的文字音像材料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三网民”没有严重的犯罪后果。
    
其三,“言论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所明文规定的公民权利,互联网信息自由也是“言论自由”之宪法规定中的“应有之义”,因此“三网民”借助互联网帮助林秀英伸冤以期引起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界的重视,这自然不是犯罪行为,更何况,执政党十七大以来,以及去年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都反复强调过要保护人民群众的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
    
尤其重要的是“三网民”所制作记录的文字音像材料都来源于严晓玲的亲属林秀英、林爱德等人,林秀英等人也均承认“三网民”的作品内容是由他们提供的,并愿意随时出庭作证——而且林秀英在女儿死亡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不断向有关方面所作的上访和控诉也均是基于同样的内容,奇怪的是林秀英始终没有因此受到有关方面的法律追究,却把客观记录林秀英申诉冤情的“三网民”逮捕定罪,这于法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由此显见福建有关方面是刻意打压维权人士。而这种行径是严重违反了中国支持通过的联合国《保护人权捍卫者宣言》中相关条款的。
    
福建马尾“三网民”的诬告陷害案不仅引起了广大网民的极大关注,不仅引起了包括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以及一些地方传媒的关注,也引起了一些国际媒体的关注。在中国总理温家宝先生于三月两会期间说“公平、正义比阳光更有光辉”之言犹在耳时,能否做到“司法公正”的试卷又一次摆到了福建地方法院面前!
    
为此,本论坛特此强烈呼吁:
    
一、福建司法当局在“尊重和保障人权”、“建设法治国家”的宪法旗帜下,立刻宣判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无罪释放并给予相应的国家赔偿。

二、由于“三网民”案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福州纪委爆炸案、涉及到严晓玲的人命案,郑重提请福建省委、省政府能够本着对福建人民负责的态度,尽快敦促有关方面严肃认真的调查下列两个问题:
    
1 福州纪委爆炸案的真相,使相关涉案人和受害人得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处理。而在证据不足、相关罪名不成立的情况下,根据现代审判之“无罪推定”原则,应尽早释放已经关押九年之久的吴昌龙,归还他作为国家公民的法定权利和自由。
    
2、重新调查严晓玲死亡真相(建议重新尸检),给林秀英的亲属、给广大网民、给社会各界一个满意的答案,从而消除威胁社会稳定的真正隐患。

《零八宪章》论坛 2010415
(源于:《零八宪章》网站)




【宪章动态】


签署《零八宪章》的三个理由

梁俊西

经过反复阅读《零八宪章》,确认她符合自由、民主、人权的普世价值,其文本真实、可信,符合中国历史与当前情况,符合联合国人权宪章精神与相关国际公约条款。本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当代公民精神,以上“三符合”是我签署本宪章的第一个理由。
   
赞成本宪章前言部分关于中国历史与现状的真实叙述,赞成“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的基本观点,赞成对“改革开放”和中国当前人权状况的基本认识。以上“三赞成”是我签署本宪章的第二个理由。
   
认同“自由、人权、平等;民主、共和、宪政”的基本理念;支持“修改宪法、分权制衡、立法民主、司法独立、公器公用、人权保障”等19条主张;同意“勇于实践的公民精神”与“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的愿望。这是我签署本宪章的第三个理由。
   
另外,中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零八宪章》中之言论,也代表了我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言论,这是我签署本宪章的中国现行法律依据。联合国人权宪章精神并中国政府早已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相关条款之规定,是我作为以上国际公约缔约国公民和联合国安理会成员国之中国公民签署本宪章的国际公约依据。
   
同时,我签署本宪章,还意在表达我本人对中国政府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莫须有罪名,逮捕、判处本宪章主要起草人刘晓波先生、拘留张祖桦先生、查抄两人住宅、传唤众多联名签署人的打压行为的抗议!同时表达我对《零八宪章》所有起草人、全体签名者的赞颂与支持!
   
附本人简况:梁俊西,重庆,企业主、独立作家,于七九民主墙时期投入民主运动,创办重庆民间民主刊物《公民报》与《童音》杂志,于19814月被当局以“非法刊物、非法组织”主创人及负责人逮捕,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1989年出狱。
   
2010417 于重庆
(源于:维权网)



零八宪章签名留言 五十四

签名整理小组
   
   
作为一个从小在大陆长大的80后,在伟大“天朝”的洗脑教育下,我从来不知道自由民主为何物。由于“天朝”对言论及新闻自由的打压,曾经我只能通过新闻联播等喉舌媒体了解到,我们全国人民都很幸福,而世界其他国家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我来到香港之后,发现我以前所接受的思想教育竟然是那么荒谬,我也开始了解了我以前在大陆从来没曾听说过的“六四”,后来也知道了零八宪章。然而,作为一个“天朝屁民”,我什么都没有做,也什么都没敢做,毕竟我的父母都在大陆,我也要时常回去,所以我依旧生活在“天朝”为我们编织的虚假的幸福之中。直到我得知刘先生因为“零八宪章”被判重刑,我才发觉到我们这些“屁民”不可以再继续掩耳盗铃,近年来国内的不公平事件越来越多,并不是我们不想知道而这些事就不存在。既然我身在境外,有自由的网络,就有义务将这些真相告诉国内的朋友知道。我也打算从今以后要学着当一个“公民”,而不要继续当“屁民”了。而且我认为身为炎黄子孙,华夏儿女,我们不应该继续容忍马列邪党破坏我们的山河,残害我们的同胞,毁灭我们的文化。
   
我曾经也因为害怕而没有及时签署零八宪章,但我今天想通了,大不了就是和刘先生同罪嘛。我从小喜欢读历史,但历史中的大人物没有几个让我衷心佩服的,曾经我只佩服康熙和国父孙中山,但因为零八宪章,我又多了一个偶像就是刘晓波先生。如果能和刘先生同罪,对我来说还是莫大的荣幸呢。
   
今天,我战胜恐惧,高呼:“支持零八宪章,支持刘晓波先生,支持中华联邦共和国,支持民主共和,反对一党专制独裁。”
   
我是一位香港的學生。請替我在零八憲章簽上我的名字。我亦願意與劉曉波先生共同承擔責任。對於中國的現況感到十分不滿,一黨專政,愛國先愛黨……這實在是荒謬 癡人說夢 我十分認同零八憲章上所寫的。所謂沒有民主,那有民生?本人亦對於劉曉波先生因起草零八憲章而被拘補感到痛心疾首。因此,本人支持零八憲章,支持劉曉波先生。祝中國早日有民主的一天,香港也是。

黎明之前,总会有段最黑暗的岁月。我希望,当我们年老的时候,可以告诉我们的后人,我们曾经为了自由,平等,民主的普世观念而奋斗过,我也不希望,我们的后人还是生活在如此专制,独裁的政权之下,在这个政权之下,人民如履薄冰,特权阶级横行于世。在此,我签名,支持刘晓波先生,支持08宪章。
   
我不想被压迫,我想要自由!
   
支持刘晓波 支持民主,反对独裁。支持言论自由。抗议中共打压民主人士!

     (源于:零八宪章信息网站http://www.2008xianzhang.info/




【宪章论坛】


公民维权的概念和中国公民运动的未来


中国社会是一个权力社会,是一个由权力为主轴的分赃体系,这个体系存在的目的只是为了分赃,而不是为了公正。因为分赃不均,或者另一种说法叫分配不公,这个社会就会分化成了两部分:既得利益者阶层和不得利益者阶层。既得利益者阶层是一群贪得无厌的家伙,他们在这个分赃体系里分得了很多,但是并不满足,总在而破坏这个体系以获取更多;不得利益者阶层连自己的法定权利都保不住了,不得不利用现有的法律框架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他们在维护自己法定权利的同时总是不能如愿以偿,于是他们就发现根子在体制问题上面,然后他们也开始试图改造这个分赃体系。这就是维权运动产生的社会基础。

中国社会这个大的分赃体系是制度化的结果,由此衍生的社会问题都可以归结为制度的问题。中国社会的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已经走向了反社会的方向,已经逐渐被既得利益者阶层和不得利益者阶层同时抛弃,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但是对于那些致力于中国民主的人们来说,这恰恰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因为维权运动以维护法律体系的面目在肢解这个社会,并促进整个社会走向公正,所以维权运动成了中国式的民主运动和公民运动。维权运动以维护权利和争取权利为主要运动内容,这就为中国民主展示了一种自下而上的道路。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在经历了启蒙与反对为主要特色的民主运动之后,迅速发现维权运动就是中国民主运动和公民运动,于是在他们的推进下,维权运动从点到面的展开,已经成为中国实现民主宪政,走向公民社会最重要的动力。

中国大陆的维权运动是指中国大陆人民维护公民权利的自发运动,和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中国民主运动有很多类似之处。维权运动的主要是指在中国现行法律下要求法定权利得到保障和反抗法定权利被侵犯的社会运动,维权运动在起初并无显著的政治要求,也缺少集体行动的意愿,它的主要运动方式是上访、法律控诉、媒体曝光、网络围剿和各种签名活动,等等。但是如前文所述,中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权力社会,现行体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权利的问题,那么中国的维权运动在主流意识形态上就必然会逐渐摆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束缚,而以《世界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联合国文献所代表的普世价值为主流意识形态。中国民主运动的目标是什么?就是要实现中国的民主化,使中国走上公民社会的道路,完成一个公民权利平等的、自治的和开放的多元化社会的制度架构。而中国维权运动所依托的主流意识形态,不论《世界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还是联合国的其他文献,恰恰就是这种制度架构的理论基础。这个理论基础,人们通常称之为“普世价值”。

中国大陆的民主运动是以政治诉求为主要特征、以组党和参选为主要运动方式、以权力更替为主要目标、但最终也是要解决中国社会平等公民权利这样一个社会问题的运动,这个运动一开始就是一种自觉的运动。民主运动在起初就有着显著的政治要求,它不认可现行的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或者是在认可的基础上明确地要求逐渐改变。民主运动一开始就是通过集体的政治表达来展示自己的,它的运作方式主要是政治声明、结党和通过现行体制参与竞选。但是在一个专制的社会中,人们处于一种相对封闭和相对隔膜的状态,反对者的任何声明、组织和活动都没有足够的放大渠道,这就决定了传统的民主运动影响必然有限。

从另一方面说,组织政党发出集体声音和进行集体行动在中国社会里有两大困境,第一,类似列宁主义的传统型政党是为了进行战斗动员而组织起来的,这样的政党只适合颠覆性的革命而不适合现代社会中的民主转型;第二,类似西方社会的现代政党是围绕选举制度产生的,这样的政党只是为了组织选举和拉拢选票而存在,在中国社会的背景里没有这样的制度基础。传统民运没有走出这两个困境,也不可能走出这两个困境,于是它们的影响只好日渐式微了。但是从新的世纪开始,中国的维权运动为民主运动找到了新的出路。维权运动在在2003年逐渐成形,民众透过游行、法律控诉及媒体曝光等,挑战政府或官营企业的权限,以维护自身权益。运动由最初维护消费者权益、业主权益,后来已触及公民政治权利等政治禁区,近年成为中国社会研究一个重要课题。在2005年后,由于公民意识的觉醒,参加维权运动的公民与日俱增,虽受到强力压制但仍茁壮成长。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民主运动迅速调整了自己的战略,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和以往的民运分子一转脸,几乎都成了维权人士或者维权人士的同盟军。事实上,中国民主运动与维权运动也是殊途同归的,它们都在联合国文献所代表的普世价值中寻找到了共同点和共通点,零八宪章就是中国民主运动与维权运动高度结合起来产生的,它已经成为中国式的普世价值,成为中国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的神经。中国民主运动与维权运动高度结合起来以后,中国民主运动“向后退”了一些,中国维权运动“向前进”了一些,其二者的汇流就是中国的公民运动。在2008年前后,“中国公民运动”这样一个概念正式走向了中国社会的前台。

如上所述,中国维权运动的兴起,最初并非以政治权利开始。在1990年中期,中国市民王海揭发多宗假冒产品事件,引起媒体对消费权益广泛讨论,中国大陆开始出现一片“打假”热,而原成都天网自1998年起相继开展了民间营救7少女、揭露20万农民强割阑尾事件等上百个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成功维权案件以后,“维权运动”的名称才开始受到大众传媒采用。自此,但凡争取基本权利为主体的民间运动,均被称为“维权运动”。中国维权运动是以网络为主要传播与沟通渠道,大凡有影响的联名都是在网上公开发动的,而且愈来愈多的人开始用真名上网联署,以此作为对维权运动的参与方式。在各种连署活动中,作家和法律界人士为领军人物,经常领衔的就有作家刘晓波、余杰、法学教师王怡和律师浦志强、张星水等著名人士。刘飞跃等几百位公民联名呼吁禁止药品涨价太高等是典型的维权举动;刘晓波、张祖桦等一万多位公民联名发布《零八宪章》要求进行民主化改革并修改国家宪法也是一种维权举动;唐荆陵等人发起公民赎回选票行动是一次典型的公民维权举动;张辉和李铁等人发起的公民到苏州祭奠林昭是一次典型的公民维权举动;王荔蕻、屠夫(吴凎)和老虎庙(张世和)等人发起公民关注团对福州三网友因言获罪案进行干预也是近期的一种公民维权举动。这些公民维权举动既有维权运动的意义,也有民主运动的意义,可以统称为公民运动。也就是说,公民运动即指维权运动,也指民主运动,是二者的有效结合。

对于任何来自公民运动的挑战,中国大陆的执政者通常不会置之不理,更不可能任其发展。由于中国公民运动在民主运动的高度上“向后退”了一些,它表现得立场温和,诉求正义,影响广泛,中国政府对它的压制也颇有难度。但是,相比于早期的维权运动而言,中国公民运动又有了明确的政治诉求,这就是联合国文献所代表的普世价值,这就决定了公民运动在推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将发挥异常的作用。比如,王荔蕻、屠夫(吴凎)和老虎庙(张世和)等人发起公民关注团对福州三网友因言获罪案进行干预,这一事件具有显著的集体行动的意义,有显著的政治权利诉求,甚至具有街头运动试水的意义,参与者自发地喊出了“自由万岁,言论无罪”这一具有显著色彩口号。可以断定:中国大陆的公民运动,尽管表面上看无法与强大的国家政权抗衡,但它已经开始明确意识到自己的社会力量了,也已经开始扮演一个当局无法忽视的政治力量了。

应该明确:维权运动就是中国公民运动的一部分;民主运动也是中国公民运动的一部分。我们必须将中国的维权运动和民主运动统一于中国的公民运动,这不仅在理论上有充分的必要,而且在实践上也应该有十足的意义。首先,传统的民主运动在中国大陆虽然仍在发展着,但是它近年来的发展无疑是借了维权运动之力,如果没有风起云涌的维权运动,则传统的民主运动依然在牺牲中牺牲,在徘徊中徘徊。其次,传统的维权运动虽然风起云涌并势头渐进,但是它近年来的提升无疑是借了民主运动之力,如果没有毅力坚韧的民主运动,则传统的维权运动依然在乞求中乞求,在上访中上访。维权运动和民主运动都是社会运动,而社会运动有社会运动的规律,社会运动的推动者必须认清社会和社会运动的本质和规律,运动有其可能性和可行性,有其目标,这个目标可能是潜在的,也可能是明确的。中国公民运动的目标就是实现联合国文献所体现的普世价值和《零八宪章》所载明的目标,就是要在中国建立一个公民权利平等的、自治的和开放的多元化的公民社会。

中国社会的破局对官方来说是分裂的问题,对民间力量和公民运动来说是整合的问题,当这两个问题缺少任何一个的时候去谈什么破局是毫无意义的。国内的公民运动已经启动,但是也有一些不良的迹象。个别学者不断地将国内的维权运动、民主运动和公民运动进行毫无根据的人为切割,一会将基督教维权与其他公民维权进行切割,似乎只有基督教维权才是核心问题;一会又将公民维权与民主运动进行切割,谈什么公民维权是服务人民而民主运动是利用人民一类的怪话;一会又将草根维权与精英维权进行切割,将自己置于精英的地位。这样的切割只会加固一些已有的私人小圈子,根本不利于中国民间力量和公民运动的整合,事实上已经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维权就是公民维权,就是按照平等公民权利这样一个社会共识才能有的维权,所有的维权最终都是公民维权。当维权脱离了平等公民权利这样一个社会共识的时候,维权就会走上歪路。应该说即便在西方社会,那些把自己设立为精英的人也是口水虫一类,这种人绝难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我们都是公民,都要去努力做一个合格公民,谈精英和草根的废话有什么益处?以精英意识立身,把别人贬低为草根,本身就与我们长期以来的主张相悖。我们追求的是一个公民权利平等的、自治的和开放的多元化社会,我们希望不同信仰和不同立场的人都能够和平共处,这就是公民社会。

海外民运流亡多年,其中诸多人有家不能归,有亲不能探,付出了很多努力和汗水,也受到了一些非议,这是事实。但海外民运并不是没有出路的,海外民运的出路就是积极与国内的公民运动积极联系,遥相呼应,积极为国内的公民运动放大影响,积极为国内的公民运动提供营养。如果海外民运死守老的运动观念,自说自话,最终必然是自生自灭。中国人民的自由必须依靠广大的中国人民积极争取,离开中国人民而进行的自我表演是没有出路的。

20104

(源于:民主中国)



中国既得利益集团的两难处境

宣昶玮


一,当今中国已经处于十字路口,试图保持现状是不可能的

中国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了,经济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整个社会也在经济发展的刺激下,社会内部的一切机制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再也不是原来的铁板一块的僵化状态了;中国社会也因为经济的刺激,分化出了诸多的各种完全不同的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一些是掌握着国家政治机器的集团;另外一些是资本集团;还有的,则是出卖体力和劳动换取生活所需的劳动者利益集团,等等。

在这些不同的利益集团之中,既得利益集团是最为强势的集团,他们掌握着几乎全部的社会控制权力,可以随心所欲的操控另外的利益集团的所得即利益的分配。这个集团在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的混乱之中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名义,为自己捞足了政治的和经济的利益,已经成为脑满肠肥的权贵阶级。

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在捞足了大量的金钱财富,和各种各样的特权和政治利益之后,突然发现现在中国这样的状态,其实对他们来讲是最佳的体制:“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持现状,既不左,也不右,既不前进,也不后退,现在这样恰到好处,直到永远。”

由于清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便耍尽花招来试图维持现状,于是便有了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反对普世价值的运动;也有了逮捕《08宪章》发起人的出格的动作;更有了“还是社会主义好。中国当今的政治制度是全世界最好的制度”、“我们绝不搞西方民主和三权分立那一套”云云。

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之所以这样发起反对普世价值的运动,和镇压所有人民的自发的要求监督政府和要求民主的行动,其实质就是试图以此来阻止在中国实行政治改革,以达到使中国永远保持现状不变,“既不左,也不右,既不前进,也不后退,现在这样恰到好处,直到永远”——即使得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永远独霸社会政治经济利益掌控大权,即让他们永远当中国人民的老爷,能万世永远的骑在中国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的这样一种“最佳”的状态。

可是既得利益集团的愿望终究只是愿望,而且并不能和现实契合:因为中国社会当今聚集的矛盾太多,原因当然是由于既得利益集团把持下的利益分配的严重不公,以及他们的独往独来的一切倒行逆施造成的。

既得利益集团一心想保持现状永远不变,如果大家都无意见当然会是这样的;但可惜的是大家都不满意现在这个样子,于是中国近年来就连续成立了许多的政党,其中有两个就是坚持毛泽东思想的政党,也就是这两个坚持毛泽东思想的政党,被当局默认了;其他的一概封杀了事。

另外的大事情,是中国的网络上风起云涌的兴起了网络民主与网络政治启蒙运动,这种由各界人士踊跃参加的网络政治运动是最令当今既得利益集团头疼的。因为各种各样的论坛千千万万,五花八门的名目,涉及生活和学习,以及社会的各个层面,根本无法禁止的东西。而千千万万的网络民众,正是利用网络的这一特点,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人民大众的民主启蒙与社会参与的民众政治浪潮,人们在网络上呼吁民主、呼吁政治透明、指责人大代表和政协会议的不问国事、要求政府公开开支与财政支出清单。于是有人精辟的指出:中国的网民是中国当今社会的第一大政治在野党派。中国人民的要求对于国家政治生活的在各个层面上的政治参与,已经由于网络的普及而变成了既成事实,这是既得利益集团最头疼却也无可奈何的事情。由于这样的原因,所以既得利益集团的企图使中国永远保持现状一万年也不变的愿望,是无论如何也根本就无法实现的了。

民众的这种对于中国社会的政治参与,由于网络提供的便利而事实上已经开始,并一步一步的更加深入的进行着。这种自发的人民政治参与的趋势几乎不可阻挡,是什么样的政治力量也不可扭转的。

需要在此特别指出的是,近年来由于网络的普及,中国民间思想家和民间理论家的崛起,使中国的舆论与思想理论层面,开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中国的内部和外部的舆论和理论的搏斗,已经由于这些新兴的民间思想家和民间理论家的参与而大大改变了格局。这些新兴的民间思想家和民间理论家,事实上已经在相当的范围开始了引导中国社会舆论格局的高层次层面。

由于这一切因素的综合结果,使得中国既得利益集团的企图使中国永远保持现状一万年也不变的愿望,几乎成了水中的月亮,根本就是幻想一般的东西。

因此我们说:当今中国已经处于历史的十字路口,一些人的试图保持现状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按照他们历来的口头禅就是:“历史的前进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二,前面的路有两条:政治民主的道路,和更加极端的集权道路

由上面我们的分析知道,中国虽然有人想就此停步不前,就长期的保持这种政治专制经济自由的方式长期存在下去,可是实际上是万万做不到的:因为内部的张力太大,完全没有长期保持现状所需的内部环境。

因此,中国将来的道路虽然有许多种,却唯一的不会有保持现状的选项,这是唯一可以有确切答案的。

除了无法保持现状不变这一条之外,其余的道路最有可能的有两条:一条是走全世界都在走的道路,即政治民主化的道路;另外一条就是走向更加的极端——极端势力上台,走更加极端专制的道路。

所谓走政治民主的道路,包括民主社会主义;西方的三权分立,议会民主,人民直接选举总统,多党竞争执政的方式;或者中国的民间思想家,自己另外创造新的另外一种,完全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形式的民主政治制度方式。以中国民间思想家现有的见识与思想、理论的积累,做到这种新的思想创造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而极端集权的道路,则是极左势力的主张,和极端民族主义者的主张,就是那些认为应该和美国开战、“中国应该说不”、“中华民族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的那些人们的主张。在这些极端势力的观念里,血腥和屠杀都是天经地义的,而且他们还惟恐世界不乱,惟恐世界平安,惟恐没有了战争。这些极端的势力不论哪一派上台执政,大概军管,和思想更加专制的钳制、血腥的清洗异端分子,应该都是他们最热中的事情了。

分析到这里,已经可以确切无误的断定:中国要么走向政治民主;要么就会走向更加的集权专制;想保持现在这种四不象的现状,虽然中国既得利益集团非常满意,然而却是最不可能办到的,可以讲难于上青天。

三,既得利益集团的两难处境:两种他们都不愿选择而只想保持现状,却又做不到

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虽然现在威风八面,但也有难心的事情。

他们难心的事情之一,就是现在国内的人民正在一天比一天的觉醒,都在闹着保护人权、落实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与出版自由:实在是对他们保持特权专制的特大的威胁。一想起这件事情他们就吃饭不香,睡觉不甜。

他们非常的不愿意选择中国走上政治民主的道路。

因为如果中国走向政治民主,例如实行民主社会主义制度,允许知识分子们放心大胆的言论与新闻自由,那么他们的过去鱼肉人民和掠夺人民财富的丑行就有可能暴露,这是一;二是现在他们威风八面,三呼万岁,访贫问苦,警车开道等等的特权全都没有了;三是还有可能被清算,对他们过去的一些为非作歹的清算,他们也非常害怕。

但他们也非常害怕极端势力上台,例如极端民族分子和极左势力上台。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些极端分子都是做事非常极端并且不讲情理的分子;例如他们为了振奋国内人心,就有可能一声令下把全部中国国内国外的有贪污嫌疑的官员全部捉拿归案并且马上就枪毙,同时明天就下令和日本开战,后天就去解放亚非拉!

如果中国的极端势力上台的话,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可能会感觉到真的要让他们下地狱了:不但他们过去的一切侵吞国家财富的罪行要暴露,而且还会遭受常人都意想不到的血腥的清算,不但他们本人要杀头,可能连他们的亲属和子孙,都要被株连九族呢:这不是什么故意耸人听闻,而是极有可能的事情。你如果去认真看看现在已经出现的那些极端分子的言论,就能知道这里的分析是一点也没有夸张。

当然了,那些极端分子现在也会为了拉拢他们这些当今掌权的人士,而不得不对他们采取一些屈膝逢迎的策略;而一旦极端分子彻底得势的时候,他们的真正面目才会彻底的暴露呢。这些极端分子是比当年的希特勒还要没有理智的人们。

由于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这可真是愁坏了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核心的头子们;他们唯一想保持现状不变,却又是最不可能的事情。

这让他们如何是好?

四,开始政治改革,并逐渐走向民主,是符合中国既得利益集团根本利益的选择

当今中国的情形,显然的结论是:选择走极端势力上台的道路是最不符合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根本利益的,当然这种选择也不符合中华民族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

但是,在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把一切向政治民主方向上演进的可能都一概堵死的情况下,随着中国社会内部矛盾的长期积累与酝酿,却使得中国真的有发生极端势力上台的可能。

也就是说:是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千方百计的堵死社会向民主政治方向上的演进,使得中国社会在一步步向着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所最不愿意看到的方向上演化;是既得利益集团自己的所作所为,造成了自己最不愿意看到结果的出现。

民主势力上台和极端势力上台,这样的两种结局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其实都不愿意看到;但是如果让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必须在两者中间选择一个的话,我想理智的决定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必定会选择民主的道路。

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全世界的已经发生的经验告诉他们:民主社会的人们是非常讲究依据法律和依据理智去办事的,特别是在惩罚罪犯、而又特别的在惩罚政治犯的时候,是非常的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基本人权的:这样的情形可以说是有目共睹。台湾的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数次的以身体不适为理由,躲避法律的审判;而民主制度的法律和人民,还真的就无可奈何:不管这件事情是对还是错,民主制度的保护人权和依法办事,已经给世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另外存在的一个铁的事实就是:几乎所有贪官把家属送往国外,都一概的选择送往民主和法制健全的国家——而且特别的选择人权保护得很好的国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即使那些侵犯人权最严重的官僚头子,他们也知道保护人权的国度是最适合他们的子孙生存的国度。

这还用说什么呢?真是事实胜于雄辩。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中的分子,早就知道还是民主的制度最符合保护他们的根本利益,当然这只是在他们落魄之后的利益。

因此从长远的和现实的需要来分析,中国走向民主都是符合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的长远基本利益的。

而且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如果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自己主动的选择走使中国民主化的道路,那么实际上由于全民的协商与参与,加上既得利益集团的使中国进步的推动工作,那么原来在改革中所发生的一切矛盾和后果,都会随着举国的意见一致而不再成为什么大的矛盾和问题;随着人民和官僚们矛盾的缓解,最后就会由大化小、化为缓和的事情了:人民会认为那都是前进中的过错,而不是知错不改;当人民和知识分子们对中国既得利益集团已经领导中国逐步走向民主政治产生好感的时候,许多怨恨都会渐渐消解,最后归为消失:这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也就是说:中国的社会自己发生动荡和变化,使中国自然而然的走向民主的道路,那么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到时候就都是罪人;而如果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现在自己觉悟了,意识到中国走民主的道路,是符合自己长远利益的选择,从而主动的发动民主化运动,那么这样一来,当今中国的那些既得利益集团分子们,则就成了功臣,而且在将来的政权方面也未必不占相当的份额。如此这般以后,中国国内的矛盾几乎消除了,谁还会去追究以往改革中的局部过错呢?大规模的清算那都是革命之后的事情;现在只有改革而没有革命,怎么会发生清算这种极端事件例如政权被推翻之后才发生的事情呢?

五,结束语

当今的中国,现在又一次的站在了历史的十字路口。

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由于想保持自己的特权不被削弱,从而千方百计的试图阻挡中国的政治改革;可是,他们的算盘打错了:他们实际上在做的,是给自己挖掘坟墓的基础工作;实际上真正的民主政治,才是符合他们长远利益的东西。

他们阻挡民主的开始,似乎可保他们当下的一点平安;但社会专制下的强力压制,却容易酿造出极端势力的怪胎。而且强力压制容易造成仇恨的种子;一旦权力崩溃,造成另一极端专制的势力上台,其报复性的清算,结局会远远不如政治文明的民主社会来得和缓。希特勒处置陈水扁,和现在台湾的处置他,情形会完全不一样的。

也就是说,如果无法保持专制的现状而有可能失败的话,那么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大概是宁愿选择被民主的制度来清算,而绝对不会愿意选择被另外一个极端专制政权清算的。

而如果既得利益集团自己领导中国的民主化改革成功,则连清算也不存在了,因为不会发生清算。

因此,经过一番认真的理论梳理之后就会发现,对于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来说,选择走民主政治道路的胜算可能远远大于选择保持现状,更远远大于选择另外一个极端的专制政权出现。因此为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自身的切身利益着想,他们也应该考虑在中国全面的实行,由他们主导的民主政治的政治改革的开始;如果他们这样做了,那么他们就真的是中国的社会进步的功臣,那么政治清算一说可能就不存在了。

而当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和中国的民主派联合,官僚集团自己就转变成了民主派之后,双方联合推动中国的民主化之后,那么中国的那些极端势力就再也没有出头之日了;而现在的情形则非常的有利于极端势力的成长与扩充地盘;现在的既得利益集团大量的制造仇恨与矛盾,更是极端势力生长的沃土。

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的核心人物们,你们可真的应该好好思量一番了。

(源于:民主中国)



简论清末改良运动与辛亥革命的关系

 


一、改良注定行不通吗?

一直以来,清末改良运动的“历史教训”都是“中国改良之路注定行不通”的关键证据——如果不是唯一证据的话。大凡反对改良的人,几乎没有不谈戊戌变法、清末立宪的。是的,维新失败了,光绪失权了,康梁逃跑了,“六君子”血染菜市口。后来,又立宪流产了,新政败坏了,清廷破产了,辛亥革命一呼而天下应。一百多年前的这些经典性政治场景仍然烙刻在思想者们的心头。

这段历史最大的现实意义,似乎只是给“路线斗争史观”、“革命史观”不断地提供雄辩之资。国共两党的理论家们教给我们如下的历史定论:改良主义是错误的,其失败纯属客观必然、不可避免,革命路线才是正确的,虽有挫折险阻、流血牺牲,终必取得伟大胜利。然而,这些雄辩并不是真实的历史。

戊戌年的变法运动的确是失败了。主要失败于光绪帝的急躁和康有为的狂妄,却不是失败于改良主义路线。变法的政治理想和政策主张并没有失败,只是短暂中断了。几年以后,因扼杀维新运动而被当成旧党首领的慈禧太后本人又重新拾起了变法的旗号,在政治改良之路上走得比当年的光绪帝和康有为更加遥远。康有为不过要开“懋勤殿”,老佛爷却亲自首肯了“立宪法、开国会”的主张。如此看来,戊戌年的失败者仅仅是光绪帝和康梁诸君,却不是与他们捆绑在一起的改良与维新本身(注:我们谈这个问题当可更严谨一些。比如说,89民运是失败了,但我们大可不必说:民主抗议运动在中国注定行不通。以一两个历史故事而作出普遍结论,是必须慎之又慎,要辅之以必要的理论论证的)。

晚清的立宪运动也确实是失败了。主要失败于体制内的满汉、央地权力斗争和体制外的反满民族主义,而不是失败于改良主义路线。让我们再往后看,辛亥革命之后的政治主题是什么?依然是旧的改良主义的老题目:改官制、立宪法、开国会。清朝未完成的任务,民国照样完不成。人民共和国不仅完不成,反而走了回头路,往秦始皇和朱元璋的方向大幅度退却。革命家们的“丰功伟绩”并没有为中国带来一部公认的优良宪法和一个民主的优秀国会,比之改良运动,未见得就成功、高明到哪里去。

“改官制、筹自治、立宪法、办大选、开国会”,这些清末改良主义的理想延宕百载、至今未竟,然而毕竟一代代传延,国人并没有完全放弃。放胆断言改良主义必定失败或完全行不通,似乎仍为时尚早。若说失败,岂止是改良失败,革命何尝不失败!辛亥革命、国民革命和共产党革命倒是失败得更惨一些。为这些个革命而抛头颅酒热血的可不只是区区“六君子”,而是数以万计的仁人志士和多达几千万的平民百姓啊!按同样的逻辑,是否也该说“革命之路注定行不通”呢?

二、改良派妨碍了革命,还是支持了革命?

再说说清末改良派与革命党的关系、改良运动与辛亥革命的关系。

戊戌变法以后,原本栖息于清朝体制内的改良派有一部分被逐出体制,加入了反抗运动,与革命派互相唱和、互成犄角。梁启超是赞成过革命的,虽然后来又成了反革命。另一方面,维新运动虽然失败,却在权力的核心层周围培育了一批坚定的改良主义者。日俄战争之后,不仅梁启超等流亡海外的立宪主义者大声疾呼、摇旗呐喊,而且袁世凯、张之洞等高官,载泽、溥伦等亲贵,张謇、汤化龙等士绅,也都加入了立宪的阵营。立宪派可谓阵容齐整、势力庞大,里应外合、咄咄逼人。慈禧太后也顶不住立宪派施加的政治压力。而革命派则势单力薄、位处边缘,除了策动一些无关大局的武力冒险之外,无能对中国局势发挥更大的影响。

但立宪派不是铁板一块,不久之后,这个庞大的阵营迅速分裂。光绪帝之死使一些立宪人士失去了他们心目中的“圣主明君”,君主立宪的态度不再那么坚决;此后激烈的官场权力斗争又使得疆臣立宪派、绅商立宪派、汉族立宪派与清室亲贵立宪派走向了利益对立。那时候,民间的立宪人士大都抱有一立宪则中国立等富强的玫瑰幻想(这与现在有些人相信一民主则中国立马太平、万事大吉,就连西藏新疆台湾问题也可迎刃而解是一样的心情),他们异常急切,当朝廷对速开国会、缩短立宪预备期限的请愿活动推三阻四的时候,民间立宪派顿然对朝廷失去了信心。而所有这些在利益上、感情上背弃了清廷的立宪改良人士,都在有意无意之中、直接间接地支持了革命派。

立宪派对宪政的宣传以及对清廷政改措施的不满和批评,于不知不觉中为不久到来的革命做好了间接的、然而比较充分的准备。在这方面,梁启超的笔力最为雄健凌厉,他对清政府的猛烈攻击,其所阐发的新理念、新思想,传播最广、影响甚巨,革命党中无人能望其项背(事实上,思想贫乏的孙中山先生在整理其“主义”时从梁启超处借益多多)。于清廷的政制解体,鼓吹改良、君宪、新民、开明专制的梁启超之功,实胜过千军万马。虽然他本人无意于革命(为此还挨过革命党人的耳光),但结果却是,他的文章和思想、他的远见卓识、他的社会活动,间接造就了大批的革命支持者。

孙中山、国民党将推翻清朝的功劳全都记在革命党的帐上,不仅不记立宪派的好,反而认为立宪派于革命有危害,无端瓜分了革命果实,这是极不诚实的。辛亥革命之迅速成为燎原之势,并不是同盟会、光复会影响下的少量新军和一群秘密会党能够独力成事的,更不是党人搞政治暗杀的功劳。诚然,革命党人意志最坚强、行动最勇敢,但立宪派却在关键时刻给予革命派最有力的帮助。在大多数宣布独立的省份,知名的立宪人士、各省咨议局的议员都是很活跃的革命成分,汤化龙、张謇、汤寿潜、谭延闿、蒲殿俊等立宪派领袖在革命过程中的独特作用,是革命党人无法起到的。之所以辛亥革命比较平和、不太暴力,清政府方面的抵抗微弱以至不成气候,正是因为这些改良派立宪人士运用了他们的名望、能力、社会影响和官场人脉。官府可以毫不犹豫地镇压党人,却很难向这些立宪领袖下手。袁世凯在回答朝廷对他剿匪不力的指责时说,要我剿黎元洪、程德全这样的叛逆可以,要我剿张謇这样的民意代表办不到。可见,立宪派之襄赞革命,意义何其重要。在此历史的关键时刻,从前的改良主义者绝大多数纷纷“咸与革命”,变成了共和革命派,这是不容抹杀的事实。即使是爱新觉罗宗室里的立宪人士,如奕劻、溥伦等人,在劝说隆裕太后顺应大势、接受退位以免生灵涂炭方面,也曾有功于革命。革命党人指责立宪人士转变立场是“投机革命”、“抢班夺权”,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未必只有服从同盟会统一领导、拥戴孙中山独掌大权的人才不叫“投机”、不叫“夺权”?

当然,更重要的是,清朝之覆灭、辛亥之成功,最关键的砝码并不是伟人孙中山的革命精神,而是强人袁世凯的和平愿望。袁世凯之所以愿意顺应共和潮流,与他坚定的改良立宪立场分不开。如果人们不因后来的“称帝”而全盘否定袁氏,应当承认袁世凯也是中华民国名正言顺的国父之一。正是袁世凯、孙中山、梁启超、黄兴、黎元洪、宋教仁、张謇等等这些不同思想、不同利益、不同立场、不同态度的当年的革命领袖和改良领袖们,共同缔造了一百年前那个很不完美的远东第一共和国。

因为有大批来自清朝体制内的改良派同情和支持了革命,袁世凯和北洋派更一度“窃取了革命果实”,所以,辛亥革命是“不彻底”的:皇帝没有被砍头,故宫没有被火烧,天安门前没有走大炮,旧官僚和旧绅士们没有被游街,反革命分子没有受清算,广大农民还没来得及加入革命的队伍,未庄的权威也还是赵太爷而不是阿Q。但我以为这实属中华先民之幸事。辛亥革命与美国革命是有几分相似的,“不彻底”便是相似处之一。可惜因为宪政阙如,后面的事情,就慢慢苏俄化了。

三、“彻底革命”有意思吗?

关于那段改良立宪与革命共和相互纠结的历史,三言两语自然难以说清。然而,我认为,有一个事实是很清楚的:改良与革命并不必然对立,倒可以成为革命的前驱和边锋;改良即使曾经“行不通”,革命派也不必在政治上排斥改良派、在道德上贬低改良派,倒是在关键时刻应该求助于改良派;在改良与革命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革命之后,换了一拨人马,仍需要继续改良,不改良则革命可能无意义;而改良之中,若效果累加到一定程度而不能再进,通常会触发革命。改良与革命的关系,大致如此。

共产党有一个谬论,说革命者必须与改良主义划清界限、彻底决裂,否则革命就“不彻底”,就无法清除旧政治、旧法律、旧社会、旧文化留下的痕迹,就时刻都有反革命复辟的危险。然而,我们也已经见识过了一些被叫做“彻底革命”、“史无前例的革命”的罪恶勾当,那或者是乌托邦的狂想,或者就是报复欲、破坏欲、毁灭欲、极权欲的集体爆发。那些声称“天翻地覆”、“换了人间”、“时间开始了”、“史无前例”的政治游戏,不过是报复欲破坏欲毁灭欲极权欲得逞之际自我感觉良好的丑恶的自我吹嘘罢了。

然而,“彻底革命派”终究无权把反对“彻底革命”的公民全部杀光,也不可能把旧时代的所有旧东西全部消灭、就像清洗磁盘那样从我们的生活抹去。真正的“彻底革命”,大概是并不存在的。所以,这也就说明:要让革命与改良划清界限,恐怕也是“注定行不通”的。

2010328
(源于:民主中国)



民主是如何失败的?

陈季冰


冷战结束以后,世界上一下子多出许多民主国家来。于是有策士志得意满地宣布:历史已经终结。

然而,世界历史毕竟又滚滚向前翻过了将近20年。今天再回头来看,如果抱持客观冷静的理性态度,而非某种意识形态的偏执和狂热,我们不得不承认,世界地图上新增加的“民主国家”中,大多数都是些“失败国家”。除了凤毛麟角的少数幸运者——主要集中在地理位置、文化传统与西方都很接近的中、东欧地区,比较典型的如捷克、匈牙利等,所谓新兴民主国家(地区),不是出现政治上向威权体制回潮的趋势,就是陷入可能比这更糟糕的严重的社会撕裂与动荡当中。新近发生在比什凯克和曼谷街头的骚乱与流血冲突,不过是又为这个使人沮丧的“规律”增添了两条新注脚而已。

究竟是那里出了错?我在这里不想逐一把脉和诊断吉尔吉斯斯坦和泰国的不同的具体病症,而试图从“新兴民主国家”的失败中总结出一些共性来。我以为,这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民主政治的认识。

关于这个问题,我听到最多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第一种观点雄赳赳、气昂昂地宣称:这是社会转型和民主进步康庄大道上必须经历的“阵痛”,或者说必须要交的“学费”。只要闯过了这道“历史三峡”,幸福的彼岸迟早会到来。在这类“历史进步论”者眼里,为了无限美好的明天,今天送掉几百、几千条人命是丝毫不足惜的。我的个人性格气质决定了自己对这类人素来怀有警惕之心,因为我从他们的论调里明显嗅出了一丝他们表面上誓死反对的极权主义逻辑的气味。第二种观点令人满腹狐疑地宣称:这种状况说明,西方式的民主政治与这些国家的文化传统和社会条件是不相容的,这些地方根本不需要、也不应该推行民主政治,它们最需要的是寻找到适应自身国情的“发展”之路。当然,像我这样一个喜欢刨根问底的人,是不太可能被这类论调说服的,更何况我前面已经说过,在许多人看来,发表这类观点的动机本身就颇值得怀疑。

我们不必多非脑筋就应该很明白,上述两种论调都是错误的。如果全部的人类历史终将胜利终结于自由民主体制,那为什么在这条单一的普世道路上,有些国家“进步”得如此迅速和顺利,而另一些国家——其中不乏先天条件非常优越的国家,如二战前南美洲的阿根廷——却如此步履维艰,甚至经常进一步退两步?而如果民主制度只适合于西方的社会土壤,那么又怎么解释西方自己过去500年来的巨变?因为西欧国家本身也是从中世纪神权政治和封建贵族统治之下转型为现代民主国家的。

就这个意义上说,要有说服力地解释吉尔吉斯斯坦、泰国、乃至其他更多所谓“新兴民主国家”的失败根源,首先就要将它们与西方国家走过的不同的民主化路径作一个比较。本文不可能就此问题详尽展开,但如做一个高度概括的话,我想要指出,最大的区别久在于:成熟的西方现代化国家都是法治优先于民主,或者说,这些国家独立透明的法治体系的建设一直是领先于政治民主化步伐的。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现代化国家,英国的例子最具典型意义——早在13世纪《大宪章》签署之时起,这个国家就奠定了深厚的法治基础,然而英国全民享有投票权,却是20世纪以后才实现的!反观当下这些失败的“新兴民主国家”,往往都是在缺乏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的前提下,率先完成了以一人一票为标志的政治民主化进程。

我们甚至可以下结论说,世界上凡拥有良好的法治但民主不充分的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特区——总能秩序井然、稳定发展,尽管它们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但这已超出了本文所要讨论的范围;法治不健全但民主却很充分的国家和地区,则几乎无一不陷入无望的混乱之中的。因此,不是民主,而是法治,才是现代政治的基石所在。前面所列举的新加坡与香港的政治现状是有其偶然性的,它无疑与两地统治精英大多有良好的英国教育背景密切相关。英国是现代法治的发源地,契约与法治精神充溢整个社会传统,这些精英们在英国大学里学的又多是法律专业。当然话说回来,公正的法治体系本身之形成、维护及良好运转,又端赖民主的政治机制。

简单地说,所谓法治,就是对契约的无条件遵守,亦即社会的共同规则高于任何个人、团体和权力,并且不会因为对象的不同而改变。换句话说,只要是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就算你是国家总统也不能做,就算全国所有人都赞同也不能做。所谓民主,就是政府权力掌握在多数人手里,公共事务由多数人的意见说了算。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法治的原则与民主的原则之间是存在一个有可能相互冲突的模糊地带的。

问题就出现在“多数人说了算”这点上。实际上,即便在良好的法治约束之下,何谓公共事务?也就是说在哪些事务上应当由多数人说了算这个问题,都是很难清晰界定的,何况法治状况本身就很糟糕的新兴民主国家?

只要是在民主国家,政党和政治家的权力来源就只有一个,那就是选票。那么,最容易赢得选票的资源又在哪里呢?从这个问题出发,我们就看到了西方成熟民主国家与新兴民主国家政治运作中的巨大分野。

长远来看,一个政党和一位政治家想要获得民众的真心拥护,除了其所奉行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道德感召力、个人魅力和行政能力等以外,最重要的毫无疑问是政绩,也就是它和他(她)的确为国家民族的进步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了贡献。然而,这些都需要长期的艰苦努力,并非45年短暂任期内就能显著见效,而且往往也不是主观上完全能够掌控的,因为即便政府实行的政策是正确的,最终的效果也经常会因受到许多外在的和偶然的因素所影响而打折扣。况且,在野政党和选举人仅凭嘴上描述的一套,如何能让选民相信其未来的政绩?于是,政客的捷径便是挑选民情感深处最敏感的那根弦投其所好。在这种情况下,利用人性中的贪婪和暴力等非理性的成分,制造“社会不公正”的替罪羊,煽动社会对立,然后向数量上占多数的选民允诺以铁碗重塑社会公正,便是政治野心家们最驾轻就熟的廉价解决方案。

我从自己的长期观察得到的结论是,按照操弄民意的难易及有效性程度排序,政客最喜欢也最擅长于施展才华的战场,首先是宗教冲突,其次是种族对立,这就是为什么新兴民主国家——如当今的伊拉克——普遍存在宗教和族裔上尖锐矛盾的根源。因为一般来说,像日本或北欧这样高度同质化的社会世界上并不多,绝大多数国家都存在不同的宗教、民族和种群混居的状况。众所周知的是,宗教和民族激情是人世间最深厚悠长的情感。而在那些世俗化程度比较高、族群问题又不突出的国家,冲突和对立的资源依然随处就能发掘:对外,可以煽动民众对有过历史旧账的邻国的敌意;对内,通过将大多数民众对贪污腐败、贫富差距的不满引导向对少数所谓“特权阶层”的仇恨,从而捞取大把现成的选票,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这样,所谓“民主”就轻而易举地滑向了民粹。

类似的打选举战的资源在西方国家同样比比皆是,但是,由于这些老牌的成熟民主国家普遍拥有健全的法治,加上经受过长期民主实践熏陶的选民本身的政治成熟度,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居心叵测的政客肆意发挥的舞台。远见卓著的美国国父们早在200多年前就已经在《合众国宪法》上写明了许多“不准”,包括像“国会不得在任何情况下通过确立国教的法律”等等。在这样的法治社会里,政客想要煽动民粹,挑战这些经受过数百年洗礼的旨在保障公民自由权利的信条,是要冒巨大风险的。但新兴民主国家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这些国家民众身上长期被压抑的政治权利意识的高涨与现实政治行为能力的幼稚之间的惊人反差集中地表现在,他们不能明智地区分政治与法治的关系,他们无一例外地继承了不久前刚结束的专制独裁时期以政治凌驾于司法之上的强大精神传统。这使得他们很容易稍经鼓动就轻信,多数人的主张总是对的,都是理应付诸实施的,而全然不顾一个法治社会应当给予少数公民之权利——包括宗教信仰、私有财产、自由言论——的坚实保障。

然而,政治野心家们经过精心算计和辛苦表演得来的政治权力,最终必定都是要兑现为他们的一己私利的。当然,其中必定还包括偿还帮助他们打赢选战的利益集团先前投资的政治高利贷。在这里,我们再度遇到了老问题——新兴民主国家法治的不独立和不健全对他们赢得选举之后的“提款”行为是很难起到什么制约作用的。为什么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严重的贪污腐败问题?原因皆在于此,而并不是那里的政治家道德水平特别差。于是,我们紧接着就一定会看到,选举时高举着反贪腐大旗、信誓旦旦地要为选民讨回社会公正的政客们,一旦坐上了“总统”、“首相”、“总理”的宝座,常常不出两年,就被曝光其贪腐程度比之其推翻的前任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当反对派借此大做文章的时候,他们祭出的防弹法宝又总不外乎是“精英权势集团”施加的“政治迫害”之类……

再接下来我们还将看到,自觉受骗上当的大多数选民通常不会平心静气地思索这一切的根源所在,而是总是旧仇未消,又添新恨,既有的贫富差距并未弥合,又增添了新旧对立。当整个社会的情绪激荡碰撞到新的火候之时,早已伺伏在一旁多时的下一个野心家登台亮相的时机也就成熟了……

民主,并不是推翻一个(一小撮)可恶的独裁者,给每个人发一张选票,就会自动达成的。民主不是一件礼物,也不是一件战利品,而是一种能力。虽然这种能力注定只可能在民主实践本身中学习和提高,但深入思考其他国家失败的民主实践,仍将非常有助于我们自己未来的艰辛跋涉。

(源于:作者博客)


【宪章时评】


孩子们,你们扫了爷爷的兴

 


泰兴幼儿园中的小孩也被人砍了,32人受伤,死亡情况不明。这个新闻因为离开上一次南平幼儿园袭击的新闻太近,我甚至一度误以为是同一个幼儿园。

在最近的变态凶手杀人事件中,他们都选择了幼儿园和小学,相信在很多想报复社会的人心中,去幼儿园小学杀人成为了一种时尚,因为在杀人过程中,你将遇到最少的抵抗,杀掉最多的人,造成民间最大的痛苦的恐慌,是最有效的报复社会手段。除了杨佳以外,几乎所有杀手都挑选了向弱者下手。这个社会没有出口,杀害更弱者成了他们唯一的出口。我建议把全国地方政府门卫间里的保安们抽调去保护幼儿园,孩子都保护不了的政府不需要那么多人保护。

这些杀人事件的产生很大原因是这个社会不公正,不公平。是的,让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但太阳不是每天都出。我们的阴天和黑夜是否稍微太多了一些?所以,提出让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并不伟大,做到让太阳分分钟都挂在你头顶上才伟大。

在泰州幼儿园杀人事件中,新闻被控制了,这些孩子们生不逢时,死更不逢时。在相关部门的认识里,在这喜庆的气氛里,这事当属杂音。我们只知道,泰州幼儿园杀人事件中,受伤32人,政府和医院一再强调,无一死亡,但是坊间又传说,死了多个孩子。你说我应该相信谁呢?相信政府吧,那为什么他们禁止家长见到孩子呢?至今还封锁着医院和新闻,没有孩子的照片和视频,况且一个杀人用刀劈了32个人,结果一个没死,那他到底是在杀人还是在做手术呢,也太小心了。相信传闻吧,毕竟传闻都是喜欢往夸张了传的,我们无图无真相,也不能相信。于是我一搜索泰州,出现的新闻居然是——《泰州近日三喜临门》,日期是430日。

我只是非常的诧异,泰州政府通过了封锁消息,封锁医院,控制媒体,禁止探望,转移视线,等手段,居然成功的将人们对于杀手的愤怒转移到了自己身上,这是何苦。你以为他有什么目的,其实不是的,除了要配合世博会《和谐欢歌》以外,这只是惯性,是政府处理类似事件的习惯,是七步曲:吃饭喝酒到一半,出事了——隐瞒,隔离,撤媒体,发禁令,发通稿,赔钱,火化——继续吃饭喝酒。他们处理问题的手段不比凶手高尚多少,也难怪在网上看到有幼儿园挂出横幅——冤有头债有主,出门左转是政府。

短短的一个多月内,五起校园凶杀案件,短短的一周以内,就发生了两起,429日,泰州,430日,潍坊。我不想去探讨其中的社会原因,只想告诉大家,也就在这里,一个人冲进幼儿园砍了32个小孩是不能上社会新闻的,32个加起来才超过一百岁的孩子,你们被砍了,连个报纸都不给你上,因为在几百公里以外,召开了一个盛会,那里光烟花就放了上亿,同时在你们的家乡泰州,要召开国际旅游节,经贸洽谈会和华侨城开业典礼,正三喜临门。

也许在那些爷爷们眼里,你们,是扫兴的。

但是,我们可怜的孩子们,奶粉毒害的是你们,疫苗伤害的是你们,地震压死的是你们,被火烧死的是你们。就算是成人们的规则出了问题,被成人用刀报复的也是你们。我愿望真的像泰州政府说的一样,你们全部都只是受伤,无一死亡。年长者失职了,愿你们长大以后,不光要庇护你们自己的孩子,还要让这个社会庇护所有人的孩子。

201052
(源于:作者博客)



纪念林昭被杀42周年

冉云飞


林昭与人类有史以来,最为强暴的政权的对抗,不仅是中国人的精神资源,甚至可以说是人类共同的精神遗产。但对她抗暴的相关努力,由于至今尚未解档,官方的遮蔽掩盖,致使她的行止丰仪语焉不详,不为外界大多数人所知。与此同时,一些与她有过联络的人,或者同学们也由于这样或那样的顾虑,不愿接受采访,承担一点相应的作为朋友或者同学的责任,这岂止令人遗憾!虽然我尊重每个人的选择,但正是这样的懦弱,造就了残暴的专制政权。再者,提篮桥监狱监管并虐待林昭的人,也不能完全用体制之罪来为自己的恶行推脱。只要档案不被毁,正义一定等得到审判邪恶的那一天,虽然迟来的正义其价值已经减弱,但不忘记邪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伸张正义。

胡杰《寻找林昭的灵魂》让人感动的细节不少,但最令我感动的是一位警察冒着危险将林昭的十多万字的文稿带出来,让我看到一点人性的光辉,不然我们今天对林昭的许多事情更是所知不多。同时另外一位不面对镜头的多病老人,曾与林昭同监狱,他指出狱方如何残害林昭的细节,可谓令人发指。这些都是难得的史料,让我们思考极权政府何以如此泯灭人性,何以如此无恶不作。我认为每个人都可以力所能及地做些纪念和传播林昭事迹的事。

一:编纂《林昭年谱》(1932——现在),要把她本人的历程以及后人对她的纪念体现在其中,以昭其不死。

二:撰写《林昭传》,要把她的思想变化历程写透,要把她对自由精义的理解写透,同时要把其反抗纳入二十世纪中国的历史来看,才能真正理解她所有的努力。

三:笺注林昭旧体诗,以使其精神得以为更多的人理解。

四:宣传纪念林昭的网站,收录所有与林昭有关的史料。

五:刻录复制胡杰《寻找林昭的灵魂》,并赠送自己的亲朋好友。

六:忌日和生日,可以自行邀朋友前往墓地悼念。

七:尽量搜罗林昭彼时在报刊杂志(比如常州民报等)上发的文章及新闻报道,以便汇集在一起,使更多人认识立体丰富的林昭。

八:将彼时报刊杂志对林昭的批评搜罗起来,加以汇集,使后人明了其所处的大环境是如何的恶劣。

九:尽量寻找与林昭有关的健在的老人,做口述实录,或者请他们多把自己所知道的林昭记录下来,以便作为史料的一部分。

十:搜罗与林昭有关的影像资料、图书及电子资料。

2010429827分于成都

(源于:作者博客)


面对孩子的遭遇,我们夜里怎能安眠?

姜维平


就在胡锦涛出席上海世博会贵宾欢迎宴会之前,两起残害儿童的血案震动了中国,面对《优酷网》播出的相关情况的视频,我相信每一个正常的人,看了那些忧心如焚的场景,听到孩子家长和目击者的叙述,夜里都无法顺利地安眠。我想,胡锦涛手下的人不可能不把这个消息呈报他,既然知道了,他就应当改变原定的行程,像对待青海玉树的地震那样,立即赶往泰兴或潍坊,但我在央视的关于世博会的现场直播视频上,还是看到了他和众多高官忙碌的身影,用一句古话表达我的感受吧:情何以堪,夫复何言?

据报道,430日上午,一名叫王永来的45岁潍坊男子,因不满刚建好的养鸡场遭当地政府强拆,心怀怨恨,携带铁锤和汽油,强行从山东省潍坊市尚庄小学侧门闯入校园,用铁锤追打学生, 致使5名学前班的孩子被砸伤。其行凶后,将带来的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抓住两名学生企图要与他们同归于尽,幸亏教师奋力抢救脱险,结果王永来当场自焚。

而就在此案发生20几个小时之前,429日上午940分,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也发生了类似恶性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忽然冲入幼儿园,砍伤32人,包括29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 安,其 5人伤势较重,至今到底有几人死亡,由于事件消息被官方严密封锁,真相尚不明朗。

我们还有印象,就在此事出现的前一天,即428日上午9时,福建省南平市3.23凶杀案的罪犯郑民生,刚被执行了死刑,他曾杀死8名孩子,重伤5名小学生。但死刑并未象官方想像得那样,起到震慑作用,随后就发生了广东省雷州小学砍人事件。一名男子在428日下午的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行凶,16名学生和1名教师受伤,目前暂无生命危险。另据报道,此前还有广西合浦男子砍死8岁小学生的惨案:41216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了凶杀事件,2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另一名为老年女性。5名伤者包括两名小学生、一名未入学小孩和一对中年夫妇。总之,据报道统计,在35天里,发生了多达5起校园或幼儿园惨案。

我想,古人云:民不怕死奈何以死惧之?以上惨案的情节大同小异,至少有三个特点:一是杀人的凶手都因种种原因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或是房屋折迁,或是失业贫困;二是他们都希望通过抓“替死鬼”的办法,引起社会轰动效应,和众人的关注;三是凶手都针对年幼弱小的孩子。因此这大面积集中出现的,绝对不是简单的一般性的刑事案件,我们在强烈谴责杀人凶手的同时,应当高度重视人们社会心理的溃败和巨变,深刻反思一党独大,制度上的缺欠和其执政能力的丧失,以及社会变革的不可避免性和危机的日益临近,而胡温似乎还在按部就班地原地踏步,真是令人忧心!

中国倾全国之力,刚举办过了奥运会,现在又搞了上海世博会,的确令世人刮目相看。笔者感同身受,80年代初,我太太在大连市政府外事办工作时,曾带领大连杂技团水流星演出小组首次访问加拿大,此间也参加了在温哥华举办的世界博览会,那时我在大连刚买了一台电视机,在新闻节目中看到了豪华的会馆,十分惊叹,但1999年我初访加拿大时,找到了那个会址,其建筑物陈旧落后,远不如大连的楼堂馆所,令我失望,而如今看到上海的世博会的场馆更是富丽堂皇,令人叹为观止!故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的确很好,但共产党拒绝政治体制改革,使中国误入了岐途:两极贫富分化使人心燥动不安,官商勾结使许多百姓利益被强行剥夺,人们在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却失掉了言论自由和高贵,尊严,幸福感,社会上侵犯人权和私有财产,并导致严重后果的案件屡屡发生,比如,唐福珍自焚案和上海“世博难民”胡燕,正在进行的“麻雀行动”,到纽约的联合国大楼前上访。等等,这些都充份说明了,经济改革没有配套的政治改革,必将使中国成为人类社会前进的跛脚鸭,不仅导致本国社会生态的失衡,而且将影响整个人类的文明进程,上述接连不断的凶杀案,就是这样的晴雨表,它以血淋淋的场面警告胡温政权,如不审时度势,当即立断,悔之晚矣!

通俗地讲,像上述杀人犯在作案之前,均是普通人,与我们每个人并无两样,这些人我在狱中见到很多,他们犯罪的原因主要是贫困仇富或私情复仇造成的心理失衡,而杀害孩子的歹徒显然属于前者,假如中共在举办上海世博会的同时,能从经费里划出一部份来搞一个允许公民游行示威,抗议,表达不满的场所,是最佳选择,也至关重要。我看,假如各地都有这样类似的地方,好处多多:一是可以免除上访民众的车船劳顿之苦,也减轻了警察的截访阻挠的负担;二是有力地渲泄了民众心里的怒火和怨愤,避免了上述情况的频发;三是给各级官员施加了精神压力,迫使他们为老百姓谋利,真是百利而无一害!这有什么不好呢?共产党不是自称是“三个代表”的典型吗?不是口口声声鼓吹“科学发展观”吗?我看,每个城市乡村都划一块地方为民众示威区,既符合宪法的有关规定,又适应民众的急迫要求,并化解了社会冲突,也免得自已的公民进行国际上访,使胡温及国家大丢面子,这才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呢!这才是科学发展观呢!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共产党49年建国以来失误太多,积怨太深,邓小平搞改革开放,胡耀邦平反冤假错案,释放了一些民愤,但不幸“六四”事件又雪上加霜,假如开放示威区,恐怕一发而不可收拾,大概,这就是胡温进退两难,犹豫不决的主要原因吧!然而,长痛不如短痛,胡锦涛时代既将结束,中南海的高层决策者大都已是年过半百的老人了,为了我们的孩子们上学前不必留遗书,为了他们能安全健康地活着,永远地免于恐惧,为了从根本上化解激烈的社会矛盾,避免大的社会动荡和灾难,我奉劝他们还是明智些吧,人生不过百年,雁过留声,人去留名,财富再多,死了都是废纸,房子再多,死了都是石头瓦块,既使让“富二代”转移到海外,社会一旦裂变,人民也会追查其于天涯海角…所以,想开点吧!胡温,赶快地,果断地,拿出你们面对地震灾难时的勇气和力量,平反六四,解除党禁和报禁,为中华民族开启一个新的时代!时不我待!时不再来!

201053于多伦多
(源于:RFA


我也向作协道歉

郑渊洁


《重庆时报》今天在该报头版头条向中国作协隆重道歉/Article/wtdt/201004/Article_20100412032700.shtml 我看完后,感觉我也应该向作协道歉,我当初在看到《重庆时报》这则假新闻时,信以为真,认为作协住在五星级宾馆里开奢华年会,甚至全体数百与会作家都住在同一间总统套房里,挥霍纳税人的钱。在此,我向作协道歉。

为了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今后我要努力做到三点:

一、深刻分析我这次没有看出《重庆时报》假新闻的原因,是我从小接受了“报纸上说的都是真的”的教育。今后我要提高识别报纸上乃至所有种类的媒体上的假新闻的能力。具体做法:先将所有新闻暂定为假新闻,然后再分析判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二、 努力写作,创造文学成就,争取参加下届作协年会。通过直观的第一手信息和自己的笔,告诉全国纳税人,作协年会是简朴的,没有乱花纳税人的钱。我还会在下届年会上(如果让我参加)呼吁作协年会向前不久党中央召开的“学习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那样,采用电化会议的方法,在全国设分会场,节省纳税人的钱。连如此 重要的有党和国家所有领导人参加的会议都可以使用远程不见面的节约开会方式,作协的年会应该没有理由不仿效之;

三、《重庆时报》在道歉中说,该报今后将“大力宣传中国作协及作家们”、“以实际行动为中国作协和作家们的辛勤劳动、丰硕成果鼓与呼。”我一直很想获取作协和作协作家的信息,无奈在我曾经是北京作协会员的期间,作协印制的内部作家通讯从来不发给我。获悉今后《重庆时报》将改版成为主要报道作协的报纸,我决定自费订阅《重庆时报》,通过该报获取作协和作协作家的信息。

最后向作协弱弱的提个建议:能否给被《重庆时报》因作协住五星级宾馆开年会的假新闻而开除的记者在作协机关找份工作?这样做有利于创建和谐社会有利于社会稳定。连贵州刑满人员都能重新回归公务员队伍,作协是否可以给《重庆时报》被开除记者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已然提高了鉴别真假新闻能力的我,在《重庆时报》道歉中发现了一句疑似假新闻:“众多全国一流作家会聚重庆”。我仔细研读了会聚的名单,真的都是中国一流作家?请教这位名叫“李青”的“一流作家”写过什么大作?真的全国一流作家都去参加了作协的重庆年会?

看来,《重庆时报》想杜绝假新闻全都刊登真新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源于:人民网)




我们应该有一部《殉难者传》

 

45清明节,北京的一些朋友举行集会,纪念张志新殉难35周年。今年429日,是林昭就义42周年,也有人在准备纪念。著名艺术家严正学已经制作好林昭塑像和张志新塑像。此外,还有人在纪念李九莲,纪念钟海源。

上述几位女性都是殉难者。她们都是因为勇敢地表达自己独立的政治见解而惨遭专制政权杀害。她们是为思想而死,可是她们以身相殉的思想却被封杀,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为人知。尤其是林昭,连她的死刑都是秘密执行的。

我曾经感慨道:历史上那些大名鼎鼎的自由斗士之所以能大名鼎鼎,是因为他们反对的专制暴政还不那么专制不那么暴政。以研究极权主义著称的政治哲学家阿伦特指出:极权主义“在历史上第一次使殉难成为不可能的事”。因为极权主义一手遮天,切断了一切自由的信息交流。极权主义制造了大量的匿名死亡,它甚至还要抹去人们的记忆,使历史成为空白。阿伦特说:西方在最黑暗的时期,也允许杀死的敌人有权被纪念。最专制的政府也给杀死的敌人以荣誉,早期的罗马人迫害基督徒,但是他们仍然允许基督徒写自己的殉难者列传,教会得势后迫害异教徒,但是在对人的悼念中也让异教徒复活。正因为如此,所以一切都没有失去,也永远不会失去。唯有极权主义才制造匿名的死亡――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被死亡,连同死者的一切――甚至包括他们在周围人中的记忆――都被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从来不曾存在过。

这真是绝对的恐怖。生活在极权社会里的成千上万人,都生活在一种绝对的孤寂之中。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都那么感到无力,都那么容易屈从。

在极权统治下,死亡并非都是匿名的,杀戮并非都是秘密的。因为极权统治者要禁止思想,要让人民不敢思想,这就需要杀鸡给猴看,如果猴子们没看见,鸡岂不是就白杀了?所以极权统治者常常要把杀戮搞得大张旗鼓,张贴布告,召开万人公判大会,游街示众。过去的暴君也搞以言治罪,但他们至少还允许别人留下遗言或者喊一声口号。毛时代甚至要割断临刑者的喉咙,唯恐他/她喊出“反动口号”。在毛时代的处决公告里,思想犯的罪行叙述照例只是空空洞洞的几句话――“该犯一贯思想反动,恶毒攻击党和伟大领袖”云云。它只让你知道哪种思想是危险的,是有罪的,但不让你知道那种思想的具体内容,因为它怕的是思想本身的力量。这才叫真正的扼杀思想。对于思想的勇士而言,死不足惧,但若是把你的思想也一并杀死,让你的死无法产生它应该产生的意义,那才是最最悲哀的。

只有在最黑暗的阶段过去之后,我们才渐渐知道了这些殉难者,知道了他们的名字;也亏得还有些文字侥幸地保留了下来,我们才得以了解到他们的思想。当我们为他们的思想和精神而深受感动的时候,我们不能不想到,一定还有很多很多英勇的名字,连同他们的思想,业已湮没无闻。

记得1979年张志新的事迹披露报端,诗人雷抒雁写了一首短诗:

她把带血的头颅

放在生命的天平上

使所有的苟活者

都失去了――重量

如今,又过去了30年。当年那一代苟活者多半业已走完人生之路,归于寂灭。而永远年轻的张志新们却仍能令我们感到震撼。此一生彼一生,孰长孰短?一位西班牙诗人说得好:“唯有死者永生。”我想,我们现在要做的一件重要之事就是,尽力搜集殉难者的故事。死者不能再说话,生者的责任就是使他们的名字、思想和事迹广为流传,永存世间。我们应该有一部《殉难者传》。

(源于:RFA


下跪,不该提倡和仿效的维权陋习

刘逸明

413,辽宁省庄河市大批群众在庄河市人民政府大楼门口集体下跪长达30分钟,该消息传出后引发网民热议,一时间群情激奋。网民们普遍认为在此次事件中,官员的表现太过冷漠和傲慢,而原本蒙受冤屈的下跪民众则显得更加可怜。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在中国古代,臣对君、民对官常行下跪之礼,历朝历代,均有礼法对人与人之间的礼节加以规范,虽然每个朝代的礼法内容并不完全一致,但一些主要的礼节并无区别。辛亥革命让中国告别了几千年的帝制,并开创了一个空前的新时代,自那时起,下跪等传统礼节均已自动废止,人与人之间不必拘泥于先前的礼法,只须以一般的礼节相待即可。

在古代的所有礼节当中,下跪应该是最有中国特色的,时代发展到了今天,人与人之间除非是被强逼,否则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下跪的必要。然而,虽然这一传统陋习已经从法律上革除,但在现实生活中,下跪的事情仍然是时有耳闻。下跪原本只是一种礼节,现在却成为了一些人试图打动他人的方式,明显含有乞求的意味。

任何制度和传统都必然有其惯性,虽然如今的法律和道德均不提倡下跪,但要完全杜绝下跪的事情实属不易。很多家长在儿女犯错后,还是喜欢以罚跪的方式来惩罚,而一些走投无路的访民也往往喜欢以下跪来乞求官员对问题的公正处理。下跪与这个时代并不合拍,但从法律上讲并不违法,更谈不上违背道德,想下跪的人随时随地都有下跪的自由。

如今,中国各大城市的高楼大厦都是鳞次栉比,从经济状况上讲,今日比古代应该要繁荣,只是贫富悬殊太大、自然环境恶化、文化艺术凋敝而已。一代名相管仲有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虽然很多平民百姓依然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但食不果腹者却几乎没有。在过去的农耕时代,社会道德水平和老百姓的仓廪是否充实、衣食是否丰足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关系,但在今天,即使是谷物满仓、衣食无缺,很多人仍然倍感生活压力,而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也不见得有多高。

200911月,湖南武冈副市长杨宽生坠楼身亡,因为不满官方鉴定结果,其遗孀刘月红只得到外地喊冤,她在重庆见到媒体记者时,竟然也轰然下跪,请求记者为其提供帮助。几个月后,下跪的情形再度在重庆出现,在20102月初,一位农妇为了进入开县政府反映情况,于是向保安下跪,结果遭到保安的脚踢。诸如此类的个体下跪事件还有很多。

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这些年里,官员利用权力寻租已是家常便饭,各地官员对于征地和拆迁可谓是乐此不疲。强制征地和强制拆迁的现象相当普遍,而司法腐败也导致冤假错案不一而足,因此也就制造出了不计其数的上访者。中国的访民数量异常庞大,很多城市里都有上访村,有人将访民群体戏称为中国的第57个民族。

上访是中国的独有现象,之所以有这么多的访民不辞辛苦赴省会或赴京上访,也正说明在地方上很多职能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中国有句熟语叫:“上梁不正下梁歪”,其实,从很多公共事件的处理结果看来,很多国家级机构和地方机构其实是一丘之貉,在地方上无法解决的问题到省会城市和北京去也多半不会得到满意的解决。

上访对于很多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来说其实是一条没有尽头的不归路,很多访民因为从媒体上看到了一些成功的案例,结果产生了对现实的错觉,以为理直气壮就能胜券在握。希望越大有时候就意味着失望越大,不知道有多少访民由起初的信心万丈最后变得万念俱灰。有冤无处申和申冤不得雪可以说是当今访民遭遇的常态。

看一看媒体所披露的各种维权案例,上访事件多半是以维护个人的利益为出发点,虽然绝大多数访民都只能算是被动维权,但能够起来维权就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倘若在遭遇不公时谁都选择忍气吞声,那么,官员的侵权行为将更为猖獗,我们距公民社会的距离也就始终遥远,时下,应当鼓励为己和为人的各种维权行动。

公民社会是宪政民主的基础,几千年来,中国的民众只能算是国民,而不能称之为公民,如今,在互联网的引导下,官方的意识形态已经逐渐弱化,中国的公民社会已经初具雏形。很多公共事件如果是在以前,绝不可能走入公众的视野,现如今,不但能走入,而且还能吸引公众积极地参与,不少公共事件的最终走向之所以能遵循法制的轨道,公众的关注和参与功不可没。

近几年,民众为了抵抗强制拆迁而自焚的案例层出不穷,最开始,不过是一些被拆迁者以自焚相威胁,是绝望中的悲壮抗议,到了唐福珍事件,却彻底升级为的悲剧。数月后,江苏东海县陶氏父子双双自焚,上周,峨眉山的风景牌坊下,再度出现十余人集体自焚的悲壮景象。生命诚可贵,如果没有强制拆迁,如果强制拆迁问题可以通过法制途径轻松解决,那么,这些悲剧就可以完全避免。当一个人为了维权而不惜自焚时,他所维护的就不仅仅是权利,而且更有生命的尊严。

对比自焚与下跪,自焚更值得我们赞赏,因为这种行为已经超越了金钱和生命,自焚需要足够的勇气,而下跪则只能是懦弱者的无奈之举。据报道,在辽宁庄河市政府门前下跪的民众有上千人之多,虽然访民下跪的事情并不鲜见,但这么多人集体下跪却盛况空前、洋洋大观。

下跪作为一种传统陋习,应当坚决摈弃,我们无法阻止他人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去延续这种陋习,但绝不能对这种陋习拍手叫好,更不能争相仿效。公民社会讲究平等,谁都不应该要求谁为自己屈膝下跪,作为一个公民,应当不卑不亢,在遵纪守法的框架下以理服人。权利不能靠乞求,而是需要以文明的方式不断争取得来。

424,大连市委、市政府做出决定,责令孙明辞去庄河市市长职务,该消息一出,马上又成为了网络热点,不仅各大门户网站都以显著位置加以报道,而且在各大论坛上也是被谈论得热火朝天。媒体广泛关注、市长落马,从表面上看,这些下跪者胜利了,其实这种胜利是建筑在对他们个人尊严和公民社会的伤害基础之上的。可以预见的是,这种方式越是有效果,就会引来越来越多的人仿效。

无独有偶,在427日下午,湖北公安的314名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也在县政府门前下跪,遗憾的是,这一次却无人理睬。很多官员向来都非常鄙视普通民众,因为普通民众容易愚弄,如今,集体下跪更增加了那些官员鄙视普通民众的理由。但愿民众集体下跪的场景不再重现,公民社会需要一个个大写的人,靠下跪来乞求权利的社会不是公民社会而是奴隶社会或臣民社会,由此可见,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任重道远。

2010429

(源于:民主中国)



在林昭、张志新雕像揭幕仪式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怀着虔诚的、敬仰的心情,来到张志新和林昭的雕像前,为这两位因争取自由民主而遭到残暴屠杀的烈士举行雕塑揭幕仪式。

感谢严正学、朱春柳贤伉俪为创作这两尊雕塑所作的牺牲和贡献。是他们的智慧、艺术和勇气,把张志新和林昭的形象重新带到人间;同时,也就向社会介绍、宣传了她们的事迹、她们的思想、她们的精神。这对于推进现阶段的民主革命运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张志新和林昭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女儿,是我们民族的骄傲,应该成为全社会学习的榜样,在全国各地建立她们的雕塑,在北京、上海、沈阳等地为她们开设纪念馆,作为在全社会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基地。但是,专制统治者却害怕广大民众学习她们的思想和精神,把她们封锁起来,以致现在的青年人连张志新、林昭的名字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她们的事迹和思想了。张志新是人民大学的校友,林昭是北京大学的校友,有这样杰出的校友,母校应该引以为豪。但是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却把她们看做洪水猛兽,竭力回避、排斥。严正学伉俪创作的雕塑,本来应该分别树立在她们的母校——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的校园里,现在却只能在这里安身。这个事实,一方面说明专制主义统治的严酷,同时,也衬托出这两个雕塑的历史意义和社会价值。

中国的社会发展正在进入一个十分微妙的时刻。三股政治力量——力图强化专制统治的权贵集团、企图复辟毛泽东时代的毛左派、旨在推进自由民主的改革派,都以空前的力度展开活动,以求扩大自己的影响,拓展自己的阵地。面对权贵集团和毛左派勾结合流的危险局面,1989年遭到残酷镇压的民主力量正悄然复兴。张志新、林昭两座雕塑的完成面世,正是这个复兴大潮的一个小小的标志性事件。

在已经过去的四月里,还有两件可以称之为标志性的事件:

一是《人民日报》发表了温家宝纪念胡耀邦逝世21周年的文章,它引起了毛左派的狂怒,有两篇批判胡耀邦的文章捏造事实,肆意诽谤,如:把平反冤假错案说成是对老百姓政治权利的全面剥夺,对造反派的反攻倒算和血腥报复;真理标准大讨论则被描述为摧毁中华民族道德体系和伦理基础的“兽性化口号”;甚至说胡耀邦主持的团中央在文革初期派工作组到北京各中学,“整死斗死成千上万学生”,“双手沾满学生鲜血的胡耀邦”,“开创了党内镇压学生运动的先例”。如此等等,丧心病狂,丧失理智,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西方有一句谚语:“上帝要他们灭亡,必先让他们疯狂。”这些毛左派究竟要疯狂到几时,还会有些什么疯言疯语,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另一个标志性事件是416日发生在福建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前的街头示威活动。去年六七月间,马尾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拘捕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和视频,揭露“严晓玲事件”真相的三位维权网友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马尾区检察院今年以“诬告陷害”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416日是马尾区法院开庭审理的日子,全国各地网友知道这个消息后,纷纷来到马尾,除了大量福建本省和福州本市的群众外,还有从北京、南京、深圳、香港、广东、广西、云南、四川、湖北、河南等地赶去的网友,共达两千多人。他们齐集在马尾区法院门前,大部分被挡在警方的隔离线外。他们高呼“自由万岁”、“正义万岁”、“范燕琼无罪”、“吴华英无罪”、“游精佑无罪”等口号,举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阳光、真相、正义”、“公道自在人心”等横幅,并且不断地高唱《国歌》、《国际歌》和《草泥马之歌》,场面十分热烈。由于大家保卫网络言论自由的目标一致,心气相通,现场充满了友好、团结、和谐的气氛,有的网友把它形容为新的微型“八94”,意味着民主运动的新的崛起。

我觉得,对于这两个事件的意义,我们应该有充分的估计。如果说,前一事件反映了党内高层改革派的奋起和背水一战,后一事件表现了民间民主力量的凝聚,公民社会的成长,那么,把这两个事件联系起来,就更值得我们注意。网友们416日在马尾区法院门前打出的最引人注目的口号“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就是温家宝在一次讲话里提出来的;再联系温家宝纪念胡耀邦的文章发表后,许多网友给以积极的评价,使我们可以从中窥见朝野民主改革力量联合互动的征兆。

历史的潮流滚滚向前,不可阻挡。在这个民主运动悄然复兴的历史大潮里,我们今天为林昭、张志新的雕塑揭幕,将同温家宝的文章和马尾区的街头示威一起,成为这个民主大潮的标志性事件,预示着新的民主高潮的到来。

201052

(源于:参与)


李曰垓先生遗稿:言塞湖疏浚,四篇要文发表


【编者按】本文是李曰垓先生生前遗稿。因心肌梗塞,李曰垓先生于426日不幸辞世。《议报》社长杨建利及全体同仁向李曰垓先生的去世表示沉痛悼念。自《议报》复刊以来,李曰垓先生以本名和笔名发表多篇文章,对《议报》表示支持,李先生所得稿费全部捐献给了国内人权受害者。


l  言塞湖疏浚,四篇要文发表

“言塞湖”一词成为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常用语,始于2008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一场重头戏是强烈地震造成山体崩塌堵断多处河道,破坏了地貌河川,堵塞了正常水流,形成了威胁下游平原城镇的“堰塞湖”,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唐家山堰塞湖,积水数千万立方米,胡乱堆积的山体土石方一旦被越积越多的湖水猛然冲决,下游以川北工业重镇绵阳为中心的数百万人口区域将毁之于比震灾更惨烈的洪灾。为防止巨祸,国家不惜代价倾注巨大人财物力疏浚该堰塞湖,使水流复归正常以消弭危机。由此,中国人当然联想到与堰字近音的言字,专制独裁的思想垄断和言路闭塞长期壅堵表达渠道,失尽人心的“言塞湖”堵塞社情违背民心捣毁执政合法性和阻滞中国社会发展的恶果,难道是区区唐家山堰塞湖所能比拟的吗?堰塞湖危害的是小局部的一时安稳,言塞湖造成的是整个国家民族长期自外于人类主流文明,这是历史的大倒退。

由此,言塞湖一词成为生动概括中国社会情状的通用语。国家宪法从35条至47条的实施,都长期阻滞于这个巨大的言塞湖。直到今天,为了钳制公民言论和封锢学术研讨,反民主的恶势力越来越黑社会化、纳粹化。连抢劫公民大宗邮件和监听公民电话这些下作手段都习以为常,其行为依据又全是坟墓里的语言,诸如“反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右斗争正确”、“反和平演变”等等,无耻之极!

但是2010年第4期《炎黄春秋》石破天惊,确实传来了言塞湖疏浚工程启动的佳音。这期杂志油墨未干即行罄销,而且出现抢购、复印、传抄的盛况,一时洛阳纸贵。本期登载的四篇文章份量之重和品位之高,确实是言塞湖破堤的第一声喜爆。友间电话的兴奋相告声,促使我本着自己的初浅理解,在本文中简约阐发这四篇要文的文意和要旨。

一、郭道晖:《四千老干部对党史的一次民主评议》

要旨:

1、首次公开披露党内高层的真实声音,清楚说明中共党内早就有一股与民主建国的根本宗旨脉络连贯,声气衔接的健康力量,他们不再盲从独夫专政后把党变成独裁专制御用组织和驯服工具,他们畅言“入党以来只有这次享受了党内真正民主生活”。

2、但是专制强权的惯性把这些健康力量和正确呼声一压30年。为了维护这种惯性和特权利益,专制主义者吓唬党内外,“批毛就要天下大乱失江山”。这种危言不敢回答一个问题:胡耀邦主持平反了上千万起冤假错案,解放了贱民“黑五类”,撤除了“阶级斗争为纲”的实体标的靶子,使那一套整人机器找不到多少肉来绞了,为何不见天下大乱?为何只见民心大畅、国力大增?那些吓唬之词今天还在瞎嚷嚷,岂非自欺欺人?人民要问:死抱僵尸堵塞历史正道,继续维系祸国殃民理念,难道还有什么善意可言?

3、为了秉承民主建国根本宗旨,不使万千英烈被独夫专政玷污,胡耀邦赵紫阳舍生忘死掮住黑闸门,为民主建国而殉职。在历史真相大白、是非曲直共见的今天,胡赵二位的受屈命运现如今该怎么讲?为这两位有良心的中共总书记讨公道,党外呼声还比党内高,这种确实耐人寻思的实情,说明这个党已经被专制思维腐蚀到了什么程度?30年前四千多高干评议党史的那些正义之声,今天读起来依然正气凛然,铮铮作金石鸣,而且经过历史印证更加显其光彩照人,郭道晖教授抖出了这篇实录,《炎黄春秋》又载之于卷首,说明民主思潮在新形势下的汹涌,显示出中国人心和民族正气尚未被扼杀净尽,请问效忠僵尸者还有什么新的哭法?

二、尹曙生:《劳动教养和反右派斗争》

要旨:

1、反宪法、反人权、反人性的《劳动教养决定》起始于1955年扩大化的“肃反”(哪个运动不扩大?),恶性膨胀于1957年的“反右”和1958年的“大跃进”,连续作恶于整个毛时代,戕害无辜者20多年。

2、“劳教”残害手段又特别着意于“反右运动”中的受害者,劳教与“右派”、“坏分子”等等数不清的罪帽罪名紧紧挂钩,合而为一,在中国当代史上写下血腥期最长、危害程度最烈的一大段落。但是,长期以来这段史实被列为禁区,不准披露更不准研讨。作者尹曙生曾任安徽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此文真的是内层高层人士讲内幕,说实情。有此胸襟和正义感,作者当与炎黄春秋一道铭之金石。

三、薛开震:《扼杀人才的“不宜录取”》

要旨:从反右运动的1957年开始,按照毛泽东授意,遵循毛泽东思想,用“政审”手段在高考、中考录取环节上故意扼杀人才。在杀人不见血之中,因绝望而导致自杀的实例难以计数,这是杀人已见血。此一反人类、反智力、反民意、反道德的行径,横行数十年。中国人口太多,就该从智力高的嫩苔苔杀起吗?

四、铁流:《两代地质学家的悲壮人生》

要旨:毛泽东一面装扮成国粹家和文化代言人,虚伪放言“我们中华民族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真实的一面则是设置史无前例的巨大政治陷阱残害数以百万计的知识人,其中的重点又是达到国家级、顶尖级造诣的人才。谢家荣、谢学锦作为中国科学院里唯一的父子两代院士都被打成右派,家荣本人被迫自杀,家荣之妻、学锦之母也被迫自杀,学锦本人受屈受害20多年。这个世界地球物理学界第一流的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家破人亡。这些人根本不会危害国家民族,只会建设中华祖国。仅仅因为怀疑他们有可能不赞成独夫专政,就把这样的精英三百多万无情绞杀,这就是毛泽东反右派运动的胜利。数十年中,官方史书一再无耻宣称“反右斗争是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重大胜利”,至今仍不肯明确放弃此类谰言,这就是言塞湖的政治源头。

反右派运动的事实向全世界诠释:中国右派的定义是“有爱国之心,有建国之才,有追求真理志向者,即为右派。”

著名作家铁流在与此关联的多篇文章中阐明:强迫遗忘法,是专制者公开的恶行。光明正大的《往事微痕》正因为写史实,述真相,记载亲历,留下历史给国家民族,就多番被打压、抢劫、直至诬为“非法出版物”,必欲扼杀而后快。但这个“非法出版物”不但被中国科学院院士捧读之、珍视之,被中外若干高等学府收藏之,研究之,而且近半年来每期寄赠中共中央政治局九常委。这样的磊落气度和行事风格,是那些抢书籍劫邮件的黑恶屑小所能想象的吗?此类屑小深知其祖师爷罪孽深重,才如此不择手段继续虐民祸国,但惟其如此,就使僵尸形象更加丑恶。这叫青史无情评罪人。

结语 四篇要文,充满史实性,充满追根溯源清醒探究的理性,因此它具有真实意义上的科学性。这是疏浚言塞湖的先声之作。如果科学发展观确实准备动真格来实践,那么以这四篇文章垫底,把指导思想和国家实务置于科学历史观的阳光检测下,则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就有了真正的可能。

2010418/《议报》首发,(源于:《议报》)

【经典文献】

法国人权宣言

法国国民议会,1789826

起草人:穆尼埃

组成国民议会之法国人代表认为,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以便本宣言可以经常呈现在社会各个成员之前,使他们不断地想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立法权的决议和行政权的决定能随时和整个政治机构的目标两相比较,从而能更加受到他们的尊重;以便公民们今后以简单而无可争辩的原则为根据的那些要求能确保宪法与全体幸福之维护。 因此,国民议会在上帝面前并在他的庇护之下确认并宣布下述的人与公民的权利:

第一条 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除了依据公共利益而出现的社会差别外,其他社会差别,一概不能成立。

第二条 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即自由、财产、安全及反抗压迫。

第三条 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第四条 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仅得由法律规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迫从事法律所未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 法律是公共意识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

第七条 除非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并按照法律所指示的手续,不得控告、逮捕或拘留任何人。凡动议、发布、执行或令人执行专断命令者应受处罚;但根据法律而被传唤或被扣押的公民应当立即服从;抗拒则构成犯罪。

第八条 法律只应规定确实需要和显然不可少的刑罚,而且除非根据在犯法前已经制定和公布的且系依法施行的法律以外,不得处罚任何人。

第九条 任何人在其未被宣告为犯罪以前应被推定为无罪,即使认为必须予以逮捕,但为扣留其人身所不需要的各种残酷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第十条 意见的发表只要不扰乱法律所规定的公共秩序,任何人都不得因其意见、甚至信教的意见而遭受干涉。

第十一条 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负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人权的保障需要有武装的力量;因此,这种力量是为了全体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此种力量的受任人的个人利益而设立的。

第十三条 为了武装力量的维持和行政管理的支出,公共赋税就成为必不可少的;赋税应在全体公民之间按其能力作平等的分摊。

第十四条 所有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由其代表来确定赋税的必要性,自由地加以认可,注意其用途,决定税额、税率、客体、征收方式和时期。

第十五条 社会有权要求机关公务人员报告其工作。

第十六条 凡个人权利无切实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第十七条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到剥夺。

(源于:《中华五千年网》http://www.zh5000.org/article.asp?id=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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