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八宪章》半月刊 总第25期
2011年6月号(上)
(2011-6-1出刊)
主编:卫任泉
编辑:《零八宪章》编辑部
《零八宪章》签名信箱
目 录
卷首语
民主,只有民主才是解决中国问题的最好药方!
——就“茅于轼讨毛事件”致“左派”同胞的公开信
…………………………………《零八宪章》编辑部
《零八宪章》文本
本刊特评
迈好“中国公民的一大步”!
——评李承鹏等人参选人大代表…………..《零八宪章》论坛
对“重庆模式”的深度思考.(首发)......................特约评论员
勿忘六四
不容亵渎“六四”亡灵、不容损害“六四”难属的人格尊严
——“六四”惨案二十二周年祭…………………..天安门母亲
茉莉花开祭“六四”……………………………….吴玉琴 廖双元
焦点关注
为茅于轼辩护---“乌有公诉书”批判……………………..方绍伟
搞笑的《公诉书》…………………………………………..刘利华
茅于轼:正期待法庭上辩个清楚 ………………………萧然之峰
谁对茅于轼不敬,我认为他不是人………………………..易中天
我为北京、重庆、湖南等等“人民公诉团”做一回“高参”
………………………………………… 李悔之
选举观察
驳司马平邦《对茅于轼是公诉还是母诉?》(本刊首发)….爱德华
李承鹏宣布参选人大代表称尝试实践公民权利………………洪启旺
选举那个“飘”…………………………………………………木…然
人大代表参选第三波高潮:改变从一张选票做起……………胡雅君
公民参选人大代表的意义………………………………………邓聿文
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是良好的民主训练………………….南都社论
江苏常州市民参选人大代表 当地人大表示欢迎……………
张 斌
公民自荐参选之路……………………………………………….耿雁冰
期待更多“李承鹏”…………………………………………….任准希
越南国会缘何能直选?...................................................................王占阳
莫之许评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现象……………………………….刘光头
执政党观察
用公平正义消解“弱势心态”………………………………..人民日报
希望杜绝一切非理性言行是不现实的 ………………………人民日报
倾听那些被沉默的声音………………………………………..人民日报
追求理性从哪里起步…………………………………………..人民日报
“心态培育”,执政者的一道考题……………………………人民日报
党报发四文谈社会心态 罕见力度引关注………………………文汇报
警惕“沉没的声音”爆炸…………………………………中国青年报
让“沉没的声音”自由言说………………………………..北京青年报
利益表达渠道畅通才能听到“沉没的声音” ……………南都社论
也谈“沉没的声音”…………………………………………..张未眠
《人民日报》在告诫地方执政者……………………………..周瑞金
《人民日报》为何呈现出两幅面孔…………………………..赵进斌
三峡关注
国务院罕见声明:中国三峡工程存在问题……………………佚 名
三峡大坝是抽水马桶…………………………………………..李承鹏
三峡工程,失败了吗?……………………………………… 佚 名
从三门峡眺望三峡让历史告诉未来 让未来公诉历史……….章立凡
三峡工程论证和通过都有问题 当年提问无回应……………茅于轼
主动脱敏是拨乱反正第一步……………………………………..笑蜀
三峡大坝,何以成了少数利益团体牟利“摇钱树”? ……童大焕
三峡是个好大坝…………………………………………………...韩寒
精彩时评
朱镕基为何被抛弃?………………………………………… 艾祖鸿
朱镕基功过之一瞥……………………………………………..王 霄
抚州的爆炸声当惊醒谁的春梦? ……………………………蓝 山
个税调整应走出两个误区……………………………………..胡舒立
孔庆东的“汉奸”的言论已经涉嫌违法…………………….赵进斌
为什么全世界只有中国才“需要”城管?…………………..鄢烈山
绝不允许对臀下说三道四…………………………………….信力建
“夏俊峰案”拷问城管制度…………………………………王石川
“最牛官腔”其实是“最流氓官腔”…………………...... 刘洪波
央企滥发福利,不能再“惯”着………………………..新京报社论
宪章论坛
论妥协……………………………………………………….欧阳小戎
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吴 敏
文革爆发四十五周年…………………………………………贺卫方
谁在阻碍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小土豆
民富应成中国未来改革开放的目标………………………….胡德平
新华社记者遭围堵再现中国人权状况之恶………………….刘逸明
刘兆玄:民主,只能放不能收!………………………………刘兆玄
禹晋永在找抽!……………………………………………….青年时报
禹晋永吃了点飞禽走兽肉,就把自己当禽兽……………….覃彪喜
好书推介
《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宪政民主的历史渊源》
——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连载四)------------------张祖桦
卷首语
民主,只有民主才是解决中国问题的最好药方!
——就“茅于轼讨毛事件”致“左派”同胞的公开信
《零八宪章》编辑部
4月26日,著名学者茅于轼先生在财新网上发表了一篇《红太阳的陨落》读后感——《把毛泽东还原成人》,想不到一石激起千层浪,在2011年5月的中国舆论界引起轩然大波,尤其是“左派”同胞们表现出了一种“祖坟被挖”般的愤怒,在“刘思齐们”以“北京市人民”的名义发出“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的讨伐檄文后,其它省市的“毛迷”们更是气势汹汹、赤膊上阵,大有兵临城下、置人于死地之势……
从公民社会的培育和成长来看,我们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毕竟当代中国也已进入21世纪,毕竟互联网的触角也已抵达中国的乡村,在“政令不出中南海”的大背景下,一个指示、一篇社论就想一统江湖的时代恐怕一去不复返了。也正因此,4月28日,中共中央机关报才发出了《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的评论文章,文章认为:“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思想和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多元表达难免会有‘异质思维’”,怎样对待“异质思维”呢?文章批判了那种“对骂、攻讦”、“抓辫子”、“扣帽子”的霸道做派,认为“‘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强调“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检验”。
我们认为《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是一篇很好的文章,它正确的指出了在这个“多元并存”的时代该如何去对待“不同的声音”。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无论是“拥毛派”还是“批毛派”,都是一国同胞,都是炎黄子孙,我们愿意从“言论自由”的宪法主张角度来尊重“毛左”同胞们的思想表达权利——伏尔泰先生确实说得好:“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仔细分析,我们认为“左派”同胞在有关茅于轼先生批毛文章(即《把毛泽东还原成人》)的反应上有以下几方面的合理性——
其一,捍卫了“言论自由”的宪法原则。“左胞们”的思维主旋律显然既不同于官方主旋律,更区别于普世价值派,带有极端专制的极权主义思想。但只要这种思想能够公开表达,也不受国家政权的打击,就是“言论自由”法则的胜利,毕竟杰斐逊先生早就说过:“一切谬论,只要大家可以自由反驳,就不危险了”,更何况“刘思齐们”在《公诉书》中也公开声明“任何人都有发表自己言论的自由……任何人都有表达自己政治见解的自由”。
其二,尽管“左胞们”气势汹汹,大有放手一搏、置人于死地的架势,但毕竟遵循了“法治”原则。“刘思齐们”虽然冒用了“北京市人民”的概念,但他们在《公诉书》上写的是“要求检察机关依法……”、“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责成……”,他们不是带领一帮打手闯入茅宅揪斗茅于轼先生了——基本遵循了法治原则。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明确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因此,“刘思齐们”对“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等国家机关提出自己的“要求”本身,从法治和宪政的角度讲是合理的,是无可非议的。
其三,“左胞们”走的是“民意”路线,这也是可取的。
尊重民意是民主社会的基本常识,而民意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就是从一个一个国家公民关于某个问题的具体态度而来的。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社会的当然特征(前提是少数人的基本人权必须得到有效保护)。从此意义上讲,“左胞们”用具体签名的方式来向社会各界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这在民主自由社会应该是一种常态。因此,我们认为“左胞们”的“公诉”有其合理性。尽管有论者认为“公诉”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有国家检察机关才有权力向国家审判机关提出“公诉”,但我们倾向于认为“刘思齐们”是想借助卢梭“人民公意”的概念——欲把自己的诉求说成是人民大众的公共诉求——这当然不合适,因为部分民众的意见显然还谈不上是“人民公意”,“人民公意”只有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才能获得。不过在这里我们并不想吹毛求疵,我们倒是希望“左胞们”继续加油,继续“给力”,推动执政党和中央政府在全国十四亿人民中间就毛泽东的功过是非问题开展一次全民讨论和全民公决,从而为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厘定清晰的符合人民意志和心愿的方向!
话又说回来,我们捍卫“左胞们”说话的权利,尊重“刘思齐们”在言论自由、法治宪政与民意表达上的努力和表现,但绝不意味着我们认同“左胞们”的思想主张,也绝对不敢苟同“刘思齐们”再塑毛神、再造所谓“红色中国”的企图!
在如何区别真理与谬误的问题上,早在1978年5月,时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的胡耀邦就主持开展了一场伟大的讨论,这场讨论否定了“凡是派”唯“毛首是瞻”的主张,得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结论。对于当代中国的思想解放运动来说,这是一场值得充分肯定的“革命”,中国的改革开放也因为这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而拉开了新时代的序幕。
但由于这场真理标准的讨论不彻底,由于思想解放运动留下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条主义政治尾巴和隐患,才导致中国开局良好的改革开放事业逐渐偏离了正确的方向,“改革开放30年”执政党始终在经济领域翻云覆雨、做冷作热。但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长期缺位,由于拒绝民主、拒绝分权制衡,结果导致当代中国的改革逐渐蜕变为权贵集团瓜分国家财富、社会财富和人民大众财富的高端盛宴。官场腐败日甚一日、两极分化年甚一年,官民矛盾日趋对立。因官富集团的强取豪夺导致民间的“仇官”“仇富”几趋于社会常态。整个国家与社会正经历着因畸形改革而带来的内部撕裂和阶层对抗中。而执政党近年推行的强权维稳体制更是无限加深了这种撕裂和对抗——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社会正面临着非常严重的危机,中华民族又到了一个“最危险的时候”………
在此情况下,该怎么办?如何避免大泽乡式的动荡?如何带领整个国家和民族走出畸形改革的泥沼?如何为十四亿中国人民及其后代儿女子孙打造一个健康、公平、阳光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便成了包括“左胞”在内的各派政治力量无法绕开的国家主题。
执政党高层既得利益集团采取了一种“得过且过”的“拖”字政策,面对畸形改革带来的严重恶果采取“强力维稳”的方式维持现状,希求以国家暴力维护自己掠夺于人民大众的既得利益,大有一种“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路易十五心态。这当然是严重的不负责任,“拖”下去的结果很可能会促成重重叠加的社会矛盾被“鸡毛小事”在瞬间引爆,于是天崩地裂、“吾与汝偕亡”——最近发生的江西抚州爆炸案便是底层民众对于“拖”态政府的一次绝望而又响亮的警告!
而“左胞们”则认为当代中国的畸形改革及民怨四起的恶果完全是由于执政党背叛了毛泽东、推行了一套“修正主义路线”造成的,因此极力主张重塑毛神、再造文革,认为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才是人民大众的“乌有乡”和“理想国”,并借助吹捧“唱红打黑”的“重庆模式”希求再造一个“毛泽东思想永放光芒”的红色中国。也因此,他们对于任何向“毛泽东”和“文化大革命”说“不”的力量都会表现出一种竭斯底里般的无限上纲,恨不得将“茅于轼”一类的“反动派”一脚踢进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这也正是“刘思齐们”要借助政权力量“公诉”茅于轼先生的用心所在。
但我们认为“左胞们”的这种思想和主张是非常危险的。文化大革命该不该否定,毛泽东该不该批判,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就毛泽东的前半生来说,有问题,但问题不是很大;但就毛泽东的后半生来说,只能用“所犯罪恶,罄竹难书”这八个字来结论了。不说镇压“反革命”、批胡风,不说反右派、大树所谓“三面红旗”引发的大量冤狱和死亡,单就毛泽东引以为自豪的“文化大革命”而言,其罪恶程度就远远超乎常人的想象——这里,我们仅举两个人的证言来加以说明:
前中共开国元帅、曾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的叶剑英在1978年12月13日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沉痛的说:“文化大革命”死了2000万人,整了1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9,浪费了8000亿人民币。”
前国家主席刘少奇之子、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政委的刘源在1980年竞选北京师范学院的人民代表时公开说过下面一段话——
“……这十几年,我与全国人民共同经历了一场可怕的大灾难。我的家中死了四个,六个进监狱。我自己,起码可以说不比任何人受的苦再少了。我甚至都不敢完完整整地回顾自己的经历,那太令人不寒而栗了。但是,那一幕幕,一场场景色都深刻在我心里,不时地漂现脑际,不让我安宁,我想任何一个曾无言地与父母生离死别的孩子都会有这样的感觉。我走过唾沫和侮辱的狭道,曾几次被抛入牢房,在那里埋葬青春;在饿得发疯的日子我像孤儿一样生活过,像狼一样憎恨世界。那些年,我咬着牙活下来。谁曾目睹过父母在侮辱的刑场上,在拳打脚踢中诀别?谁曾亲眼见过有人往才九岁的小妹妹嘴里塞点着的鞭炮?大家能想象我心里的滋味。我咬着牙,一声没吭。从十几岁起,我就在鞭子下劳改,在镣铐的紧锁中淌着鲜血;多少年,在几千个日日夜夜里,每一小时我的心都在流着血和泪,每时每刻都忍受着非人的待遇和压力。我紧紧地咬着牙,不使自己发疯。”
上面这两个人,一个是元帅并曾担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一个是太子党中的受害者,他们分别从宏观和微观层面揭露和控诉了文化大革命带给整个国家和人民的罪恶和苦难。应该说,他们披露的事实和真相比茅于轼在《把毛泽东还原成人》一文中揭批的更让人惊心动魄、毛骨悚然——刘思齐们是否也要将叶剑英、刘源等人一并列在“公诉”名单中呢?
在这里,我们特别想提醒“左胞们”的是千万不要以为只有“黑九类”(地主、富农、反动派、坏分子、右派、叛徒、特务、走资派)才会遭遇这类悲剧和苦难,其实好多出身“红五类”(工人、革命军人、革命干部、贫农、下中农)的人和家庭同样遭遇这种悲惨的命运,关锋、戚本禹、陈伯达、林彪等等被毛泽东打倒的人,哪一个不是所谓的“左派”革命人士,可是他们的结局又比“黑五类”能好到哪里去呢?如果天真的认为在毛泽东时代“左派”人士就能过上“好日子”,不是假装无知就是真正的对历史缺乏了解——在极权专制的“红”时代,除了金字塔顶上的“一小撮”能够颐指气使、八面威风外,没有人能过上幸福尊严的生活。
尤其毛泽东是一个高度蔑视生命的人。他从来不在乎死人,从来不在乎死亡对于死亡者亲友与家庭的影响,人民的生命在他看来只不过如恒河沙数、俯拾皆是,有什么可珍惜的。为了他所谓的“志气”“威风”,为了他所谓的“国家利益”,他竟然动员了上百万中国青年死伤在朝鲜战场,甚至公然叫嚣开打第三次世界大战,说什么“迟打不如早打、小打不如大打”、“中国准备为此死三亿人”——仅此观察,在对生命的蔑视方面,这个战争狂人比希特勒、东条英机、本拉登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当动辄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国家公民被他整死或整得生不如死时,“左胞们”还幻想着为毛泽东招魂扬幡、还幻想着回归罪恶如山的文化大革命时代吗——这不是很荒谬吗?普天之下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情吗?
其它如毛泽东为永保“皇权”而不断大搞所谓“阶级斗争”,不断挖设陷阱、制造阴谋和阳谋,不断制造血淋淋的“接班人”被颠覆事件,不断大搞个人迷信和崇拜活动等等,将整个国家搞得乌烟瘴气、民不聊生,及至他死亡时,整个国家沦丧到“快要被开除球籍”的地步——请问“左胞们”,难道这些悲剧还惊醒不了你们吗?难道这些教训还不值得去充分总结吗?!
也正因此,我们认为茅于轼先生和辛子陵先生在他们的文章和著作中对毛泽东的揭露和批判是非常理性、非常实事求是的,我们因此向茅于轼先生和辛子陵先生表示高度的敬意和敬礼!向一切认真反思文革、认真总结“毛时代”经验教训、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持守良知的中国良心人士表示我们的敬意和敬礼!
略显不足的是,茅于轼先生在文章中只是揭露了毛泽东的本质和罪恶,只是将毛泽东请下了神坛,而没有向广大民众明确指出原因何在、路在何方?所幸正如“左胞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茅于轼先生在2008年12月“带头签署了《零八宪章》”——《零八宪章》所云者何?曰:自由、人权、平等,曰:民主、共和、宪政。原来茅于轼先生早就看到了这些“普世价值”对于解决中国问题的重要性,早就看到了民主、自由、法治、宪政对于中国人民的重要性。也因此他与刘晓波等人共同签署了举世瞩目的《零八宪章》,共同为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和前进路径指明了真理的方向,这才是特别令人感到安慰和庆幸的事情!我们也因此向以茅于轼先生为代表的“中国良心”再次表示高度的敬意!
最后,我们还想对“左派同胞”说的是,为“工农大众”说话的动机是对的,但一定要说正确的话;为“劳动人民”做事的动机也是对的,但一定要做正确的事;想做医生治病救人的愿望是好的,但一定要开对药方。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无一例外的表明:民主,只有民主才是解决中国社会各种病变的最好药方,只有民主才会解决官僚权贵集团所强加给中国人民的各种剥削和压迫,只有民主才会让执政党和中国人民走出“强权维稳”的死胡同!
“左胞们”一定还记得早在1944年6月12日毛泽东于延安答中外记者团时,就明确指出:“中国的缺点就是缺乏民主,应在所有领域贯彻民主”,“只有加上民主,中国才能前进一步”。因此,寻求民主(而不是相反)才是今日中国一切具有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良心人士所应该选择的唯一道路。诚如1980年的刘源在竞选人大代表时所说的那样——
“今天,回顾以往的苦难,我决不允许让别人,让我们的子孙后代再经历这样的痛苦!我必须站起来为人民说话。为了避免灾难重演,就必须铲除产生封建法西斯的土壤,实现民主。不管有多难,路有多长,我们必须从现在起就去争取民主。”
“左胞们”,为了祖国的美好未来,为了后代儿女的美好明天,请相与互勉,共同为建设自由民主的中国而奋斗吧!
《零八宪章》编辑部
2011.6.1.
零 八 宪 章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改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 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 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本刊特评
迈好“中国公民的一大步”!
——评李承鹏等人参选人大代表
《零八宪章》论坛
5月25日下午,知名作家李承鹏透过微博宣布参加今年9月在成都市武侯区举行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李承鹏表示自己“愿为选区人民表达他们之合法愿景,监督政府,推动社会”。在李承鹏的带动下,作家夏商、知名网络评论家五岳散人(姚博)、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北京新启蒙研究所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熊伟以及杭州市民徐彦、梁永春等人均通过微博宣布要参加所在选区的人大代表选举。
对于中国社会的民主建设来说,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一件大大的好事。“零八宪章论坛”对李承鹏等人的参选决定表示高度的肯定和支持。并希望更多的有条件的中国公民能够勇敢的参与到当地的人民代表选举中去,以实际行动推动中国社会的民主与进步!
“宪章论坛”认为,民主是一种浩浩荡荡的世界性潮流,中国自辛亥革命和五四时代以来“德谟克拉西”便成为中国人民高高扬起的政治旗帜和高度诉求的政治目标。因为民主意味着人民从专制政治的压迫下得到解放,意味着人民自己能够成为国家和土地的主人。自二战结束以来,民主的吸引力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国家都争先恐后的宣布自己的国家是“最民主的”,甚至连朝鲜这样的独裁政权也要在自己的国家称谓里加上“民主”的冠冕(美其名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毫无疑问,并不是每一个宣称自己是“民主”政权的国家都是真正的民主国家。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是民主国家,衡量一个政权是否是民主政权,最关键的不是看执政者是如何给自己的政权冠名定性的,而要看这个政权是怎样产生的。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但人民能否当家作主,关键在于这个政权是否通过选举产生——而且这个选举还必须是公平公正的竞选。有竞选才会有真正的民主,有竞选才会有真正的人民政权,有竞选人民才会成为国家社会的真正主人。
根据这一标准衡量,共产党建立的大陆政权显然缺乏真实的民主性——因为各层级的政权选举虽然设计了投票选举的程序,但无论是各级行政长官的产生还是人民代表的选举都缺乏最为关键的“竞选”内容。各级人民代表及其行政长官基本上都是由“上面”内部操纵来完成,这样的政权当然缺乏真实的民主性、合法性与人民性,自然,“民主政治”对于中国人民来说还只是一个期盼中的目标。
但是,自共产党建政以来,先进的中国人并没有放弃寻求民主的努力。特别是在毛泽东死亡后,大量的中国公民都在以这样或者那样的方式在寻求中国社会的民主和进步。别的不说,仅就“民主竞选”而言,自1980年以来,便先后经历了好几波“选举”的浪潮——
第一波发生在1980年的中国高校。当时在北大、北师大、同济、复旦等高校里,许多学生都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站出来参选人大代表,他们纷纷贴出竞选纲领,发表演讲,组织选举团开展有声有色的“拉票”活动,胡平、陈子明、张祖桦等人还分别在自己所在的选区压倒官方指定的候选人而成功当选。
第二波是在2003年春。当时在北京、深圳、湖北等地出现了100多位独立候选人参加当地的人大代表选举,其中湖北枝江的吕邦列、北京邮电大学的许志永、重庆奉节的姚少凡等人也成功当选所在选区的人大代表。
第三波是在2006年和2007年。根据“世界与中国研究所”的调查统计,在2006-2007年的地方换届选举中“出现了成千上万的独立候选人”,他们纷纷站出来做民意调查、发表演讲、散发竞选传单,成为中国民主建设事业的有力推动者。
但对于执政党和各地方政府来说,独立候选人的出现和参与显然是不受欢迎的。甚至国家政权机关会把这些独立候选人当做“异己力量”或敌对力量加以打击。如1998年陕西汉中八一三厂的赵常青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加南郑县人大代表的竞选时,当地选举委员会竟然下发文件限定“男性候选人必须是中共党员、厂级干部”,并通报全厂职工说赵是“打着合法性的旗号公开与共产党进行较量”,最后在选举的关键时刻,又将赵常青进行逮捕……而2003年以来,各地参选的独立候选人如姚立法、吕邦列等人也不同程度的受到各地方政府的跟踪、威胁、传唤和骚扰,总之,极尽一切手段阻止独立候选人的参选和当选,希求以此等方式来保证官僚制度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但民主作为一种世界性潮流是任何力量也无法长期阻挡的。不仅西欧北美走向了民主,苏联东欧走向了民主,而且北非中东也正在走向民主。对于中国来说,民主也必将是不可抗拒的宿命。也正因此,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集结在民主的旗帜下,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勇敢地冲破现行制度的压迫和束缚,开始从实践层面维护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给自己的各项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而参加选举、自发创造竞选局面,便是众多中国公民进行政治维权、推动民主社会和公民社会建设的伟大壮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宪法》第三十四条和《选举法》第三条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由此可见,选举人民代表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最重要途径。而参选人大代表、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创造人大代表的竞选局面,将人民代表的选举由官方操纵下的形式民主推进到实质民主,对于中国民主事业来说便是至为关键的一大步!
2011年与2012年又将迎来中国地方政权的“选举年”,各地人大代表的选举已经陆续拉开序幕。前不久,我们高兴的看到江西新余钢厂女职工刘萍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宣布参加当地人民代表的竞选活动(受到当局打压),现在我们又看到李承鹏等人宣布参加本地人民代表的竞选活动,我们对此感到由衷的高兴——从这些民主践行者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威权体制的没落,从这些民主开创者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民主事业的伟大希望。我们由衷的为李承鹏们“加油”,由衷的希望“李承鹏们”的“一小步”能够成为推动中国民主事业向前发展的“一大步”!
四年前的中共十七大报告曾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路径,就是大力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们由衷的希望执政党、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能够洞明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能够超越一己之私的捆绑,主动为“李承鹏们”创造公平、公正的竞选环境,将中国国家的民主竞选事业推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零八宪章》论坛
2011-5-28
对“重庆模式”的深度思考(本刊首发)
特约评论员:爱德华
“重庆模式”在中国异军突起,大造声势,未来有可能超过“深圳模式”,成为全国学习的榜样,就像当年“文革”的“大庆模式”一样。尽管设计制造“重庆模式”的领导们矢口否认有“重庆模式”,那是在“韬光养晦”,“缓称皇”,积蓄力量。
“韬光养晦”是中国政客惯用的计谋。意思是先把自己的目的、能力隐藏起来,等到强壮之日再现霸王威风。中国在世界上就是奉行“韬光养晦”的策略,一下子被美国基辛格 博士识破了,曾经让一位中国高官解释“韬光养晦”含义,这位高官说,“中国不会与美国争霸”。这表明,中国已经放弃了“永远不称霸”的承诺,只是暂时不与美国争霸。我不是说不可以和美国竞争,可以竞争谁的国家更自由、平等、民主。
重庆领导们的“韬光养晦”与中国领导们的“韬光养晦”是一样的,先把自己的目的、能力隐藏起来,等到强壮之日一举拿下全国政权。我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分析“重庆模式”,看看它是如何产生的?又会如何发展?
“重庆模式”是在中国走投无路背景下产生的。中国自从经济改革开放以来,“上边”在一个叫深圳的地方画了个金色圈圈,搞出“深圳模式”,从此全国在经济上释放出积压了三十多年的能量,在一部分人致富的道路上讯跑,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日新月异。
但是,由于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不配套,文化、教育和法律制度严重滞后,使得这经济发展出现畸形。GDP增长成了国家的信仰和口号,发财和美女成了官员奋斗的唯一目标。因此国家精神开始崩溃沉沦,乱象纷呈,鬼蜮横行。
这时本来应该赶快革除政治制度上的弊端,进行政治制度改革,逐步实现民主政治,可令人遗憾的是,国家不但不进行政治制度改革,反而祭出孔子儒家,想用这顶破草帽遮住中国专制制度丑陋的脸。结果是中国越来越丑陋,越来越怪异。社会问题恶性膨胀,臭气熏天。
我随便举一些实际发生的严重例子:深圳青年工人12人连续跳楼自杀,电视一边报道一边还在跳楼;发生多起拆迁逼人自焚事件;煤矿坍塌事故连续不断,死人无数。污染造成癌症村民垂死挣扎;假冒伪劣猖獗,有毒食品种类繁多,花样百出,防不胜防;盗贼、骗子多如牛毛。重庆12所学校的校长老师集体贪污;大学教授专家带头造假;准院士雇凶杀人。我不再举例了,这些事真是“罄竹难书”啊!
这些问题使得民众生活苦不堪言,怨声载道,“上边”精英们当然也都知道。他们仍然不愿意政治改革,而是想另辟蹊径搞出一块红色圣地,能像毛泽东那样继续专制独裁,称王霸道。
精英中有几位像元帅一般打开中国地图,目光不约而同盯住重庆。那里是天险之地,俗话说“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在二战时曾是中国临时首都(陪都),日本人占了中国半壁河山,就是拿不下重庆。
于是,这几位精英又像元帅一般用红色笔在重庆行政区画了一个红圈圈,决定像当年的延安那样搞一块红色根据地。建成之后,进可以北上东扩,退可以凭借天险,成为中国的“朝鲜”,与美国等民主国家抗衡,以图东山再起。
目标和地方决定之后,接着就是方法问题。首先要打虎树威,这是惯用伎俩。早年陈希同、陈良宇先后被以贪污罪名“斩首”,其嫡系官员们都安然无恙,乖乖归顺了新主子。这经验极其宝贵,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这几位精英又像元帅一般架起高倍望远镜,瞭望重庆,最后将镜中十字交叉点锁定在倒霉蛋文强身上。精英们觉得还不够,人们对“反贪”已经司空见惯,不以为奇,要收民心还得“打黑”,打击那些依靠官员欺行霸市的人。所以又抽调了一位忠心耿耿,六亲不认的“打黑”强手,一同空降到红圈圈中的重庆最高权力宝座上,开始了建立红色根据地的计划。
这几位精英非常注重学习历史经验,他们仔细研究了早年的红色根据地延安的经验。那时,毛泽东主张在中国实行孙中山 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民族、民权和民生。民生就是要求给工人增加工资,给农民减租减息。
现在与那时完全不同了,国家政权已在本党手里,精英们不但早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民主、民权”,而且还掌握了十多亿人的“民主、民权”。再提倡“民主、民权”等于让权,那就太亏了。
所以这几位精英决定只提最后“民生”一项。这一项也比较迎合一些民众的思想要求----想改善和提高“猪舍和饲料”的标准。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何止是民,所有低级动物都以食为天,他们同类之间一见面,先用兽语问对方:“你吃了没有?”。对方笑着回答“吃过了!你呢?”
这几位精英还决定“唱红”。这样一来可以唤起民间回想毛泽东帮助穷人争权益的好处,自己好像是毛泽东再生一般,东方又红了,太阳又升了……;二来可以震慑民营企业家,使他们回忆当年毛泽东打击“资本家”之伤痛,不老实,下场同。
另外,还可以满足在民众中存在的仇富心理。他们不怎么仇恨贪官贪来的财富,却十分仇恨民营企业家靠自己能力得来的财富。这是阶级斗争年代留下的残余观念,并在教育宣传误导下得到进一步加强。
重庆经过几年“唱红打黑”,已经建成了红色根据地,也是中国红色圣地,与当年革命圣地延安外在模式差不多,实质上少了“民主”和“民权”。还差一位美国记者来采访,写一本《红星照耀中国》。可以肯定,这本书是不会有人写了,会有人写一本叫《红都男皇》的书,与那本《红都女皇》配套。
综上所述,重庆“唱红”是在提倡红色暴力。人血是红色的,人见了自己的血会恐惧,见了敌人的血会兴奋。西班牙斗牛的血也是红色的,那牛见了红布会兴奋,受伤流血会倒下。红军战士战斗受伤不叫受伤,叫“挂花”,谁红花多谁光荣。革命当然避免不了暴力,但现在是和平环境,这几位精英提倡红色暴力必有所图,想达到的目的“司马懿之心路人皆知”。
重庆“打黑” 是不按法律程序“打黑”,是以“黑”打“黑”,是“大黑”打“小黑”。如此“打黑”没道理,没法律,不公平,不能服人,只会造成社会矛盾激化。
我要跟重庆市民特别说几句。有好的“猪舍和饲料”固然不错,但结果是“杀猪吃肉”。我不是危言耸听,看看前不远的历史就明白了。1949年打土豪,分田地,人人都有份儿。没参加革命的农民们(俺们等)真的等到好运气到来,晚上做梦都笑醒几回。知识分子也跟着乐,写文章,唱红歌,歌颂“红太阳”“大救星”。
在社会科学中,8年时间是个神奇的数字。建国8年后,这“红太阳”“大救星”开始领导“反右”运动,紧接着是“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土地收归集体,全都吃大锅饭。村长成了中国最大的地主,农民都成了农奴。敲钟起床,敲钟干活,敲钟收工,敲钟学毛著,就差一个件事没敲钟----性交。敲钟的结果是饿死三千多万人,根据茅于轼 先生的统计。
再过8年就是“文化大革命”运动,天红了,地红了,中国处于红色恐怖之中。那时也打“黑”,先打“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后加“黑三类”“叛徒、特务、走资派。”。“黑八类”人连同他们的家属,统统被踩在愚民脚下,没有一点儿人权,也没有一点儿尊严。
“反革命”里面有参加过辛亥革命的人,还有反抗过日本侵略的人,“右派”里面大都是爱国家、爱民族的忧国忧民之人,只是因为说了几句心里话,被当做“牛鬼蛇神”批斗、打倒、流放。最可怜的是“地主”“富农”,土地家产被剥夺分光,自己最终还不得好死。
重庆建成红色根据地,如果这“模式”能得到“上边”肯定,忽悠到一定的愚民支持,那么就可能在全国推广。中国将开始新的政治轮回。那时中国将分成两大派,一派是红色保皇派,极力强化专制集权制度,一派是真正的造反派,维护自由和人权。
如果红色保皇派胜了,之后是民营企业被“公私合营”,农民被“公社化”,……,我也成了“右派”进“牛棚”,或者像张志新那样被“割喉”枪毙。
就连现在的很多官员也不能幸免,会被当做“走资派”“贪官”受打击,这次不再是“文斗”,而是“武斗”,因为都有财产了,为抢夺财产而杀人,为保护财产而自卫。这次不再会有给“走资派”平反,只有杀死才能保住抢来的财产。
失败的造反派一部分会退守广州香港,一部分退守台湾岛。然后联合国派联军干涉,封香港海峡,出兵保护那里的造反派。美国会根据《台湾关系法》保护撤退到台湾的造反派。
如果造反派胜了,红色保皇派将退守四川,把原子弹也扛到那里,像现在阿富汗一样,联合国不会决定立刻消灭他们,而是封锁围困,让他们自生自灭。如果他们敢像本拉登那样搞恐怖,联合国不会搞“斩首”行动,很有可能会先发制人,用密集的核武器把四川炸平,因为红色保皇派有核武,没人性,必须先下手为强。那不是死一个本拉登,而是一大批。那里平民也会同归于尽,为自己跟随或容忍邪恶政权而付出代价。
以上情节纯属虚构,像《阿凡达》电影一样。我真心希望这两种情况都不发生,现在就取缔“重庆模式”。解决中国当前问题有个好办法,请国民党、民进党等回大陆,在中国实行台湾民主模式,多党竞争,谁赢谁当家,个人当政时间最长不允许超过那个神奇的数字----8年。
(本刊首发)
勿忘六四
不容亵渎“六四”亡灵、不容损害“六四”难属的人格尊严——“六四”惨案二十二周年祭
天安门母亲
我们始终坚信:凡是发生在“六四”事件中的一切,都刻印在人们的心里。中国人,尤其是北京人,无法忘怀“六四”,无法忘怀“六四”中那些被中国军队枪杀、碾死的男男女女。“六四”惨案不会被遗忘,尽管它在国人中“被淡化”、“被屏蔽”,但它在人们心里依然存在着,永远永远地存在着。它已融入了不可磨灭的歷史。
回想起1989年6月3日那个可怕的夜晚,中国军队在夜幕的掩护下,以坦克和装甲车开路,从东西南北各个方向开赴天安门广场,沿途一路扫射、追杀,所经之处,学生和市民死伤惨重。当示威学生于4日凌晨列队和平撤离天安门广场时,军队又开动坦克从身后追赶、碾压,致使十多名学生当场丧生或碾成重伤。直至6月6日,政府仍未停止军事行动,这一天仅在复兴门外大街一带就被打死三人、打伤三人,受伤者年龄最小的仅13岁。整个北京城,在刹那间,天,坍塌了;地,下陷了。到处是哀嚎,到处是抽泣。一张张年轻的面孔,一个个英俊的身躯,顷刻间化为尘土,从他(她)们生活过的这片土地上消失了。
到目前为止,我们用了整整二十二年时间,记录下了203位“六四”死难者,还有很多很多没有找到,或者尚不知道他们家属的信息。
在我们已知的203位死难者中,有一些是在抗议军队实施暴行时被活活打死的;有一些是在抢救伤员和搬运死者尸体时被击中倒地的;有一些是在居民区的胡同或街巷里被戒严部队追杀的;有一些是在居民楼的家中被戒严部队的乱枪杀死的;有一些是在现场拍摄照片时被射杀的……。经我们反复查证、核实,在目前已找到的死难者之中,无一人有任何暴力行为,他们均属于那场运动的和平示威者和和平居民。
这些死难者大部分有名有姓,有性别,有年龄,有工作单位,有职业;其中凡学生者都有家庭所在地,有所在学校、年级。他们死得惨烈,死得悲壮!每每想起他们,不禁黯然神伤。
让我们——你们未亡的父母、你们的丈夫和妻子、你们的兄弟姐妹、你们的儿子和女儿,为你们哭泣、哀悼吧!让今天的一些中年人尤其是年轻人为你们默哀、致敬吧!
古语云:“天作孽,不可违;人作孽,不可逭”。“六四”血案,决不是随意行为,而是有事件的最高决策者,有事件的直接执行者。现在,他们有的死了,有的还没有死。他们作下的孽,不能逃避法律的追究。作为这笔旷古巨债的债权人,我们谁都明白“欠债要还,天经地义”这条不移的铁律。
二十多年来,我们为了死者受损害的名誉,为了安抚他们至今未能安息的灵魂,进行了坚持不懈的艰难抗争。在以往的岁月里,我们曾多次致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死者在“六四”事件中被无辜杀害做出认真负责的交代。我们还特促请人大常委会改变漠视民意、对难属们的呼声置若罔闻的态度和做法,就“六四”事件受难者的问题同受难亲属进行直接的、有诚意的对话。但是,我们的要求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可是,今年2月下旬“两代会”召开的前夕,竟然由北京市某区公安部门出面,找到居住在该区的“天安门母亲”群体中的某户难属,进行所谓的私下沟通,交换意见。紧接着4月初他们又找该户难属谈了一次。来人不谈“公布真相”、不谈“司法追究”,不谈就每一位死者做出“个案交代”,只单单提出给多少钱的问题,
而且强调这只对个人不对群体。
我们天安门母亲群体十六年来一再提出与政府对话的诉求,政府当局始终不予理睬。今年终于打破了沉默。这是值得欢迎的第一次。然而,这份迟到的回音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如果仅仅想用钱来了结“六四”,而且只想通过私下来了结,那么,这样做究竟能产生出什么样的结果呢?
我们从1995年就开始提出了解决“六四”问题的“真相、赔偿、问责”三项要求;到了2006年,我们又根据当时的形势,做出一项补充决议,这就是:公正解决“六四”问题需要有一个过程,我们可以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对一些存在重大分歧,一时无法取得共识的问题——比如对“六四”事件的定性——可以暂时搁置争议,首先解决一些涉及受害人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撤销对“六四”受难者和受难亲属的监控和人身限制;允许死难亲属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公开悼念自己的亲人;政府有关部门对一些生活困难的受害人实施纯粹人道性质的救助……等等六个问题。这个补充决议不是没有原则底线的。其底线就是:不容亵渎“六四”亡灵,不容损害“六四”难属的人格尊严。今天我们在这里再次重申:所有事情都可以商量,唯有这两条没商量。
我们要求与政府对话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凡事总是开头难。为体现政府方面的诚意,它应该派出或委托负责任的相关部门来谈,而不是指派平日里监控、跟踪我们的公安、国保来谈,这样做“名不正、言不顺”,徒费心力。为体现对话的广泛性,我们希望不是个别交谈,而是政府多找一些难属来谈,不是一个,不是二个,而是三个、四个甚至与难属组成的对话团来谈。我们希望不是私下沟通,而是公开对话,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谈,有什么问题都放在桌面上,不掩盖事实,不掩饰分歧,力求对死者负责,对历史负责。我们并不幻想“六四”问题的解决一步到位,要谈,就踏踏实实地谈,谈一项,落实一项,最终达成一个一致或基本一致的结论。
今年年初以来,中东、北非很多国家爆发了争取自由、民主的示威抗议,中国政府把这些风起云涌的抗议活动统统说成是“动乱”,绝口不提要求“自由”、“民主”。为什么?这是出于恐惧。他们惧怕中东、北非的事态蔓延到中国大陆,担心在国内勾起类似“六四”这样的事件。由此,他们收紧了对于民间社会的控制、镇压,以致中国的人权状况严重倒退;尤其是今年2月以来,更倒退到“六四”以来最糟糕的状态。中国出现了“六四”以来最强硬的时期,全国上下变得鸦雀无声。正是在这种严峻的背景下,偏偏出现了公安部门与个别“六四”难属的私下沟通、对话,这岂不是一桩咄咄怪事!
签名者:
丁子霖 张先玲 周淑庄 李雪文 徐 珏 尹 敏 杜东旭 宋秀玲 于 清 郭丽英 蒋培坤 王范地 袁可志 赵廷杰 吴定富 钱普泰 孙承康 尤维洁 黄金平 贺田凤 孟淑英 袁淑敏 刘梅花 谢京花 马雪琴 邝瑞荣 张艳秋 张树森 杨大榕 刘秀臣 沈桂芳 谢京荣 孙 宁 王文华 金贞玉 要福荣 孟淑珍 田淑玲 邵秋风 王桂荣 谭汉凤 孙恒尧 陈 梅 周 燕 李桂英 徐宝艳 狄孟奇 杨银山 管卫东 高 婕 索秀女 刘淑琴 王培靖 王双兰 张振霞 祝枝弟 刘天媛 潘木治 黄定英 何瑞田 程淑珍 轧伟林 郝义传 萧昌宜 任金宝 田维炎 杨志玉 齐国香 李显远 张彩凤 王玉芹 韩淑香 曹长先 方 政 齐志勇 冯友祥 何兴才 刘仁安 熊 辉 韩国刚 石 峰 庞梅清 黄 宁 王伯冬 张志强 赵金锁 孔维真 刘保东 陆玉宝 陆马生 齐志英 方桂珍 肖书兰 葛桂荣 郑秀村 王惠蓉 邢承礼 桂德兰 王运启 黄雪芬 王 琳 刘 乾 朱镜蓉 金亚喜 周国林 杨子明 王争强 吴立虹 宁书平 郭达显 曹云兰 隋立松 王广明 冯淑兰 穆怀兰 付媛媛 孙淑芳 刘建兰 王 连 李春山 蒋艳琴 何凤亭 谭淑琴 肖宗友 乔秀兰 张桂荣 雷 勇(共127人)
根据难友们的提议,决定把历年来签名者中已故难友的名单附录如下,以尊重死者遗愿:
吴学汉 苏冰娴 姚瑞生 杨世鈺 袁长录 周淑珍 王国先 包玉田 林景培 寇玉生 孟金秀 张俊生 吴守琴 周治刚 孙秀芝 罗 让 严光汉 李贞英 邝涤清 段宏炳 刘春林 张耀祖 李淑娟(共23人)
2011.5.31 于北京
来源:参与网
茉莉花开祭“六四”
吴玉琴
廖双元
去年10月,我们夫妇来到了北京天安门广场,这是我们在1989年“六、四”过后20多年来再次踏上这片充满血腥的土地。由于是国庆黄金周,天安门广场是布满了形形色色的公安警察,每一个进广场的通道都设置了安检,中共为了“稳定压倒一切”的宗旨,是把每一个中国老百姓都当敌人防范的。
20多年来,我们在梦中曾无数次的回到过天安门广场,但坦克沉重的碾压声和机枪的射击声却时时让我们在梦魇的伤痛中惊醒,那血腥的一幕幕时刻盘桓在我们的脑子里使我们窒息!
今年是“六、四”22周年的日子,从网络出现号召星期天(2月20日)在13个城市发起“茉莉花革命”之后,这一并未得到证实的消息已经使中共当局如临大敌。为了防范我们贵州人权研讨会举行活动,2月18日,我们大多数人被强行带走软禁长达1个月之久。多次或5天、或1周的软禁我们,并长期监控和跟踪我们至今。这一次为防我们举行纪念“六、四”的活动,甚至在我们周五聚会的活动现场,国保人员公然要生拉活扯强行带走我们的人。
可是人们呼唤自由的空气是难以禁锢的,说出历史的真相,让无数惨死在天安门广场的冤魂得以安宁,为所有的“六、四”受难者向中共当局讨一个说法,我们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强烈使命感!揭示“六、四”真相,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实情,把纪念“六、四”作为一个日常的事来做,直到中国政府能够直面现实,昭雪惨死在天安门广场的“六、四”冤魂,赔偿因“六、四”事件而坐牢的受难群体。
茉莉花革命的浪潮犹如滚雪球般的漫延,中东、北非、西亚一大批国家出现的民众运动,向民主转型成了整个国际社会不可逆转的大趁势。茉莉花革命的空前影响力波及到中国,使得中共现政权产生了极度的恐慌!由此而更加变本加厉的大规模打压异议人士、维权人士,还有文化界人士,像艾未未、冉云飞等这些人。
我们生活在这个叱咤风云的时代,我们并非生不逢时?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就是要监督和促使这个政府给予中国人民最基本的人权,决不能让专制独裁者把《联合国宪章》搞成一堆废纸。从茉莉花革命以来,多米诺骨牌继续在一块块地倒下,任何专制极权政府都难以逃脱它崩溃和灭亡的命运!
民主浪潮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谨以此文悼念22年前惨死在天安门广场的学生及同胞们!
2011年5月27日
首发《维权网》
焦点关注
方绍伟:为茅于轼辩护
——“乌有公诉书”批判
2011年4月26日,茅于轼在网上发表了“把毛泽东还原成人——读《红太阳的陨落》”。2011年4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2011年5月24日,“乌有之乡”发表了“北京市人民公诉书”以“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下称“乌有公诉书”)。
我本人最近曾在两篇文章中批评了茅于轼(见“卡扎菲真的该死吗?----与茅于轼先生讨论‘自由主义移情’及‘正义制度’”和“茅于轼的‘把毛泽东还原成人’错在哪?---走不下神坛的毛泽东”),我特别反对茅于轼对毛泽东的狭隘的个人道德批判,但我这里要为茅于轼辩护,要“誓死捍卫他说话的权利”。
《人民日报》的文章指出:“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思想和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多元表达难免会有‘异质思维’,甚至给人‘鸡同鸭讲’的感觉。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欣赏理性平和讨论,期待闻过则喜的态度,但也不无遗憾地看到,一些人在讨论中容不下异见,相互对骂、攻讦,动辄给对方扣上吓人的帽子,用意气之争代替真理追求;一些人对待批评建言,非但不虚心听取,反而搞起了‘诽谤定罪’,甚至以权力意志压制不同声音。……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检验。‘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所以毛泽东同志认为‘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所以邓小平才说‘七嘴八舌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所以中央领导才反复强调‘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府’”。
我首先要明确地提出:“乌有公诉书”本身,就是《人民日报》的文章所批评的企图“诽谤定罪”的做法,是“不同即敌对”的思维和“狭隘虚弱的表现”。
“乌有公诉书”由51人发起,包括马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顾问)、刘思齐(毛主席长子毛岸英遗孀)、毛小青(毛主席侄女)、张宏良(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孔庆东(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司马南(资深主持人)和范景刚(乌有之乡网站站长)。但是,我非常惊讶地发现,这是一份“没文化”的“乌有公诉书”。他们51个人就能代表“北京市人民”吗?他们是“公诉团”还是“控诉团”?明知检察院才能“公诉”,他们为什么还把自己定为“公诉团”?明知法院才能接受“公诉”,他们为什么还要全国人大常委会“责成司法机关及时将茅于轼、辛子陵二人绳之以法”?
在我看来,这就是虚张声势的“上纲上线”,这就是举世皆知的“文革思维”。
在“乌有公诉书”之前有一个题为“北京市人民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的引言,它一上来就无端地把茅于轼定性为“汉奸分子”。
“乌有公诉书”说:“茅于轼用极其恶毒、下流的语言编造大量谎言对已故人民领袖毛泽东主席进行了肆无忌惮的攻击和诽谤。其目的是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合法性,煽动人们对毛泽东主席及其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仇恨”。在我看来,“乌有公诉书”认为“该文超出了任何意义上历史评论的范畴”没有足够的理由;“煽动人们对毛泽东主席及其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仇恨”更是缺乏可靠的证据。
实际上,“乌有公诉书”的发起人也感觉到自己没有足够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所以他们没敢要求对茅于轼的这篇文章定罪,而是奇怪地要求“结合茅于轼和辛子陵一贯的汉奸言论和反人民言论”来定罪。所谓“一贯言论”,恰恰证明他们是被茅于轼的这篇文章所激怒,是愤怒之下的报复行为,是莫须有的欲加之罪。所谓“反人民言论”就更是子虚乌有,以“人民”为幌子早过时了。
“乌有公诉书”说:“其通过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罪行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其行为无疑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构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理应受到刑法的制裁”。
在我看来,茅于轼的文章确实构成了对毛泽东的攻击,但对一个公众人物的隐私披露和公开攻击,恰恰是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批评攻击是否构成“侮辱、诽谤、造谣”,则完全要看事实真相的公开程度和可靠程度。在事实完全不允许讨论和不清楚的情况下,就武断地以此为“煽动”和“煽动颠覆”的理由,那只能是恼羞成怒和狭隘虚弱的表现。
关键是事实。如果觉得茅于轼的文章与事实不符,自信和有胸怀的做法是拿出事实,拿出道理,拿出勇气。茅于轼的文章可以批判,但不能因此对他进行宣判。
在“乌有公诉书”附录的“茅于轼的主要汉奸言行”中,列举的“罪行”包括四大条:攻击18亿亩土地红线,为美国农业巨头控制中国人的粮食主权张目;两会前期,茅于轼的天则所再次炮制报告攻击国企;茅于轼时常发表赤裸裸的汉奸言论;签署《零八宪章》,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认为,土地红线和国企报告是学术观点,茅于轼确实有一些不恰当的学术言论,但学术言论的政治含义见仁见智,学术言论和政治言论也应该区分清楚,把茅于轼定性为“汉奸分子”根本没有证据,说他“带头签署意在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零八宪章》”更是不符合事实。如果他真的“带头签署”,他应该早就被判11年徒刑。
茅于轼确实持有不同政见,但“持有不同政见”并不必然是“煽动”和“煽动颠覆”。如果因为“把毛泽东还原成人”这一篇文章就给茅于轼定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那就正好为希拉里最近说中国“阻止历史”提供了口实。
我们中国人可以对“把毛泽东还原成人”进行批判,但不应该对它进行宣判。“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我们中国人再也不能任由一些人私自立下“侮辱、诽谤、造谣”的标准了。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你如果真有道理,你为什么害怕讲道理?
在文革,我们中国人可以因为一篇文章就把人弄死;在今日,因为一篇文章就起诉一个人也许已经是一种进步,但这种可怜的进步中保含的依然是“你死我活”的黑白思维。茅于轼有错误,但茅于轼无罪,以思想定罪的时代快要过去了。
(方绍伟:“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专栏作家)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刘利华:搞笑的《公诉书》
你现在如果在“百度搜索”里敲上“公诉”两个字,知道会出来什么吗?会出来“公诉茅于轼”和“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尽管如此,由乌有之乡发布的针对茅于轼和辛子陵的《北京市人民公诉书》还是十分搞笑。首先,有效力的公诉主体应该是人民检察院。乌有之乡的《公诉书》主体则是自称“人民群众”的一些个人。其次,有效力的公诉只能对作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而这个“公诉书”是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却既没有将谁“绳之以法”的司法职能,也没有直接干预司法案件的权力。第三,诉诸法律的起诉,需要研究被起诉者具体犯了什么法,其犯法行为有哪条法律适用。比如说茅于轼和辛子陵犯了“诽谤罪”、“汉奸”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具体罪行是什么。“汉奸”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大概不能因为人家说过什么话就成了罪证。你说人家“诽谤”,则要明确地指出哪句话是不实之词。尽管当今的腐败现象侵害了广大人民的权益,有些人因此怀念毛泽东的时代普遍贫穷可以理解,但是,仅仅因为有与自己不同的看法存在、流传就生气是不值的。气死人不偿命,伤感情不算罪的。这份《公诉书》不如说更像文革时期的一张出于强烈的“阶级感情”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革命群众”的大字报(难怪朱学渊在转发这份《公诉书》时竟给它贴上了“义和团在行动”的主题,也算生动)。第四,《公诉书》的题目应当加上“部分”或“一些”这俩字儿,变成《一些北京市人民公诉书》或《北京市部分人民公诉书》。可它没加,因此其自赋的代表面有嫌夸张。北京市人民要是较起针儿来,会纷纷声明,我属“北京市人民”,这个《公诉书》绝对不代表我的意思!!你们乌有之乡哪儿来的权利代表我如此胡闹、丢人现眼?这些,都是这个《公诉书》搞笑的成分,因为《公诉书》有这些搞笑性或不严肃性,因此,虽然哗啦啦地有不少人跟着签名,可是在更多数人看来,大概要算是一种“出洋相”吧。
不过,乌有之乡的《公诉书》虽然搞笑,在现今这样的时空条件下,在中国出现这样一个《公诉书》这种社会现象却并不搞笑。这个《公诉书》事件直接揭示了政府职能不到位,或政府没有尽到应尽之责的大问题。
毛泽东作为一个逝世已经31年的前国家和执政党的领袖,在他活着的时候,发动反右、大跃进、反右倾、文革等运动,导致了无数中国人被非法剥夺自由和非正常死亡(被活活打死、饿死、被逼自杀而死),给中国人民的生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这是毛泽东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其错误的理论和主张起了主导作用却无法个人偿还的历史性犯罪。而假设毛泽东生前没有这些错误或失误,假如毛泽东具有像华盛顿,或者像孙中山一样伟大的人格,或者退一万步,哪怕比这两位平庸许多,只给反对他的人造成痛苦,而没有给忠于他、热爱他的人带来不幸的话,或者说毛泽东1949年之后的决策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伤害如果不是大到了相当程度的话,就不会有辛子陵写成《红太阳的陨落》的资料,也就不会有茅于轼写出“把毛泽东还原成人”的来由。是毛泽东给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带来了巨大灾难在先,才有了辛子陵写的《红太阳的陨落》和茅于轼写的“把毛泽东还原成人”在后。这是一个十分明显的因果关系。
我们先估且假设辛子陵、茅于轼在资料的运用上有个人的局限性吧。那么这种资料不全而造成的判断不够准确的原因是什么?原因是没有官方正式公布的资料可用,作为学者的他们,不得不自己收集这么大的历史课题的资料。政府至今对毛泽东时代因为毛泽东的决策错误,导致了中国多少人死于非命,一直不能拿出足够严谨、确切的官方统计数字,一直不肯认真地总结共和国走过的弯路,不肯正视毛泽东和党犯过的错误,不肯向无辜地受害者,比如“右派”道歉,不肯认真地反思“文化大革命”等人为发动的群众性政治运动给共和国发展造成的巨大损失和留下的深刻教训。就算是茅于轼和辛子陵的书和文章完全没有真凭实据,那么主要责任在哪里?是在政府身上呀!是官方对不幸地死于非命的中国人的生命不肯认真,不能负责才使得当今对毛泽东时代死于非命的中国人的生命怀着深切同情,或者对于人类生命怀着深深敬畏感的茅于轼和辛子陵们来挑这个头呀!
这里的逻辑是这样的:
(一)生命无价,有无上的尊严。
(二)对非正常死亡的生命因何死亡要有一个交待。杀人不是打嗝、放屁、排便,也不能等同于割韭菜。
(三)对造成生命被蔑视、人的尊严被践踏的历史灾难要有一个总结,对导致这些灾难的理性原因――或理论根据要有一种理性的或理论的清算,对主要的肇事者的责任要有所追究,才可以使今后不再人为地造成同样的灾难。
上述“总结”、“清算”和“追究”是任何一个有起码良知的文明民族作为人类存在都必须严肃对待的义务。一个民族如果连自己经历过如此深重的生命灾难都如此健忘,或有意遗忘,或不当回事,这个民族就是比未开化的野蛮部落都不如的白痴,甚至还要不堪,是自甘完全按照自然因果律生灭的动物世界。而这个义务首先是政府的义务。
毛泽东时代中国人的这些灾难,在当时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毛泽东的自觉活动(包括他的导致了这些灾难的错误理论)负有相当大的决策责任。当时的中国共产党集体意志实际上是毛泽东的意志。即使是这个领导集体中的成员,想要打倒谁,也是毛泽东说了算。
由于工作量的庞大和任务的复杂,唯有官方才有条件做出令人信服的“总结”、“清算”和“追究”,政府却迟迟不肯做出对那个时代中国人的生命灾难的确切数据统计,不肯将毛泽东犯过的错误具体化。
(四)在这种情况下,辛子陵、茅于轼这样的退休老学者才不避艰难,挺身而出,梳理能收集到的有限资料,写成正视和批评毛泽东的文字,公诸于世,既是为死去的受害者伸冤,更是为子孙后代排除隐患。他们评价毛泽东的文字可能有值得批评、完善之处,他们的一些见解也许属于学术界应当深入讨论的有失片面的一家之言,但是必须肯定他们这种担当正义,既是对死者负责也是为生者负责的勇气。他们是老骥伏枥壮心不已,奋力拼搏当仁不让,他们是推动中华民族历史上到一个新台阶的开路先锋。
所以乌有之乡应当提出的要求应当有如下两点。一是,要求中国政府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对待毛泽东――把毛泽东的错误造成的中国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数据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地拿出来,还毛泽东以历史真相。二是,要求茅于轼和辛子陵根据可靠数据,修改其书、文中的不实之词要重作推敲(比如,有些判断如果没有确切数据支持,不妨换成留有余地的表达)。
那个搞笑的《公诉书》已经在网上发布,哗啦啦,一时痛快,可就无法撤回了。谁起草出来的,为了自己的面子,就注意适当保密吧。以后再起草同类文字,要记得先征询一下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哦?(跟着签署了《公诉书》的读者,万一我不小心伤了您的感情,请不要仇视我。人是要经历些不痛快才能成长的。以后您要签什么名时,先冷静地想想看。)
利华 2011年5月25日
来源:选举与治理网
遭“公诉” 茅于轼:正期待法庭上辩个清楚
萧然之峰
《把毛泽东还原成人》这篇长达 5,000多字的文章堪称是一篇讨毛檄文,用词尖刻直白,指毛泽东“终究要完全走下神坛,剥离神像外衣,接受公正评判”;文章历数中共建政后毛的种种罪恶,包括搞大跃进致三年灾荒饿死三千多万人,为逃脱责任又发动文化大革命、逼死政治对手,更指毛奸淫妇女无数,因他在神坛上无人敢言等。
茅于轼被列为第一被告,辛子陵则是第二被告。辛子陵榜上有名是因为,《把毛泽东还原成人》正是辛子陵所著《红太阳的陨落》一书的读后感。
在“公诉书”上签名的最引人瞩目的是毛泽东长子毛岸英的遗孀刘思齐和电视剧《毛岸英》剧组一帮人。“公诉团”指控茅于轼以极其恶毒的语言攻击、诋毁中共和毛泽东,篡改、捏造和丑化中共的历史。“公诉书”列举了毛的“功绩”,但却回避了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所带来的灾难。
茅于轼夫人赵女士表示,“有威胁和骚扰电话打到天则经济研究所,但我们也不在意,没把它当回事”,她表示,目前茅于轼老师现在还很好。此前他们并不清楚还有要“公诉”茅于轼老师的事,但一些朋友告诉了他们,不过这并没有使他们太在意,“不管它,随他们去吧。”
茅于轼: 正期待法庭上“辩个清楚”
茅、辛两人23日对港媒苹果日报表示,正期待在法庭上就毛泽东的功过“辩个清楚”!“我正等着他们起诉,这样毛泽东的功过问题,定能在法庭上辩得更加清楚了。”
听闻茅于轼被“公诉”,茅于轼的朋友,同是经济学家的綦彦臣对大纪元记者说,“现在,有几个地方,总起来有数百号人,要公诉茅于轼。我支持!由于我是茅老的朋友,这样表态有人不理解。我的后半部份表态是:被告不一定没理,被告赢官司也不罕见,所以,问题的关键是让茅老在法庭上讲讲。这要比他在经济学家圈子里发言,更有启蒙意义!恐怕中国现有司法体系不会也不敢给这个老头机会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表示,这件事未尝不是件好事。他说:“法庭就可以提供一个公开的平台,大家对于如何评价毛泽东、如何评价文化大革命、如何对待我们的现代的历史,有一种法律上的争辩,那么大家的相关的证据能够提出来。我想这个可能也是一件好事吧。”
贺卫方说,这些年来,对毛的个人崇拜卷土重来。新一代的年轻人,对于这段历史“两眼一抹黑”,因此现在有必要重补历史课。
被左派追杀的另一位学者、解放军国防大学前主任辛子陵亦对苹果日报表示,左派网站乌有之乡发起的这场大围剿,目标不是针对他和茅而是中共,“他们是要逼中央就毛泽东的问题再度表态。”辛说:“前不久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不再将‘毛泽东思想’这个提法列入党的文件,引起左派惊慌,他们要借事件逼宫。”另据透露,中央军委前副主席刘华清今年初临终时,也曾建议撤销在天安门广场上的毛主席纪念堂。
是公诉还是集团请愿?
据悉,北京毛派组织“公诉书”的签名截止时间是星期一晚八点。6月15日,“公诉书”将递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据悉,按照中国的诉讼法,公诉要由人民检察院提出,公民或者公民群体可以自诉,但没有提起公诉的资格。公诉要向法院提出,而不是向人大提出。中国的检察官,称作公诉人。中国的公诉是刑事案。
根据中国法律,“公诉”,显然不过是部份公民的呼吁和请愿,距离进入法律程序及立案审理,路途尚远。
来源:[淘股吧]
易中天:谁对茅于轼不敬,我认为他不是人
5月22日16:00,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和新浪网、新浪微博联合主办的《易中天文集》首发式在北京隆重举行。法学家张思之、经济学家茅于轼、法学家江平、历史学家资中筠、教育家刘道玉、胡德平、叶选基、陶思亮、历史学家秦晖、哲学家邓晓芒、历史学家吴思、历史学家张鸣等嘉宾将到场祝贺。发布会由法学家贺卫方主持,现场嘉宾、媒体、读者围绕“梦想、追求、转型、寻根、反思、责任”六大主题回顾了易中天的创作历程,集中呈现了易中天的性情、特色和成就。
主持人贺卫方: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紧张,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今天我们共同来见证这个非常重要的时刻,易中天先生文集的首发式。30年风风雨雨,30年舌耕笔耘,今天是收获的时刻,易先生屈尊纡贵,让我做主持人,我感觉非常惊慌,这固然对我地位很大的抬高,但也同时给我很大的心理压力,我自己找了一点证据来证明,多多少少还有一点资格。我手里拿的是一份《中华读书报》2003年6月18号,上面有一篇易先生的文章《教授应当怎样产生》,和易先生2005年上中央电视台讲《百家讲坛》,2003年全国人民好像还不是特别了解易先生,他在这篇文章里说,“我不是法学界的人,我是法学的同行”,当时我就判断出来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学者。易先生写过一本关于美国宪法诞生的书《艰难的一跃》,这样的书在法学界没有多少人能够写出来,易先生给法学界做出了这么重要的贡献,我的领带上印着《独立宣言》,特意选这个领带,也是表达我自己发自内心的感激,感谢易先生对美国宪法的研究。
本次活动主要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和新浪网主办,大家在新浪微博大屏幕上,可以看得到一条条微博,能够显示不在这个会场的朋友们如何关注今天的活动。另外要向举办这次活动的场所——御园汇会所表示感激。
接下来,我正式宣布《易中天文集》首发式正式开始,首先请出今天的主人——易中天先生!接下来要介绍出席这次活动的嘉宾们,易先生别出心裁设计了出场顺序,以年龄为序,第一位是著名法学家、律师张思之先生,84岁的张思之先生。
易中天:张先生是我非常崇敬的人,张先生的风度、正直、善良、良知,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谢谢张先生的光临。
主持人贺卫方:第二位是82岁的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
易中天:茅先生是学术界公认的正直而善良的好人。我这次到北京来,给茅先生发短信说我要拜访一下茅先生,茅先生说我也可以去看你,我说天底下哪有先生看学生的道理,当然是学生拜见先生。茅先生马上回一条短信,我主要怕你在北京不认识路。想得这么仔细,这样一位正直的、善良的老人,值得我们所有人崇敬。如果谁对茅先生有所不敬,我认为他不是人。
主持人贺卫方:第三位嘉宾没有出席,吴敬琏先生,但是他待会儿有一个非常精彩的视频,可以放给大家看。第四位是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
易中天:江老是我极其崇敬的一位学者,正是在江老、张老还有卫方兄,还有很多很多法律人的艰难推动下,中国的法治建设一步一步艰难地向前走。我永远记得江先生讲的法治,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建立一种法治的金融。江先生谢谢您,向您致敬。
主持人贺卫方:第四位是著名历史学家资中筠先生。
易中天:资先生关怀我有十年,远在上百家讲坛时期,十年来在资先生那得到严师般的教诲和慈母般的关怀,谢谢资先生。
主持人贺卫方:接下来我们介绍远道而来的武汉大学前校长刘道玉先生。
易中天:刘道玉先生是我的恩师,而且在我们武大人心目中他永远是我们的校长。今天这个文集首发式是学生向您汇报学习成绩,我很为您有这样的学生感到自豪。
主持人贺卫方:接下来非常特殊的一位老者,他跟我说他是属于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官职,没有钱,但是他是易中天先生的好朋友,我们欢迎叶选基先生。
易中天:上次在香港马会我听基公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谢谢您。
主持人贺卫方:接下来的名字对我来说非常亲切,因为大概将近30年前的一篇文章就是他写的,非常感人的一篇文章,全国市长协会常务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陶斯亮女士。
易中天:卫方我和你一样,也是30年前通过读陶大姐的文章知道了她,后来见到活的了。陶大姐,我们都是您的粉丝,谢谢您的光临。
主持人贺卫方:我们按照年龄,最后一位被列为见证人的嘉宾,那就是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胡德平先生。
易中天:德平先生非常感谢您的光临,我们已经多次很荣幸您来了,我非常感谢,非常感谢。
李悔之:我为北京、重庆、湖南等等“人民公诉团”做一回“高参”
这些天,一场声势似是极为浩大的“捍卫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丵泽东主席”运动在中国各地拉开了帷幄——“北京市人民公诉团”、“重庆市人民公诉团”、“江西省人民公诉团”、“湖南人民公诉团”、“吉林省人民公诉团”、“云南省人民公诉团”、“河南省人民公诉团”等等“人民公诉团”纷纷成立。并分别“向人民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起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的请求”。各“公诉团”都认为:“茅于轼、辛子陵二人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强烈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对茅于轼、辛子陵二人提起公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茅于轼、辛子陵二人的罪行。……
只对前伟大领袖轻轻说了一通话,竟能“颠覆国家政权”。看来,茅于轼和辛子陵这俩老儿真比如来佛和太上老君来还神通广大……
不过,读了各地“人民公诉团”起诉书之后,本人心中还是深为高兴。原因如下:
近二十多年来,建国六十二以来和中国当代史的许多重大事件,毛丵泽东的历史功过评价,成了中国媒体,尤其是民间和网络争论不休、纠缠不断的话题。太多有识之士早已呼吁:解决争论和纠结的最有效、最根本办法,就是将相关历史档案的解密。所以,如果能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依法审判茅于轼、辛子陵二人的罪行”,不但可以让“茅于轼、辛子陵二人的罪行”昭告天下,还可以化解长期以来纠缠不断的历史纷争。果真如此,必将对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起到重大的、积极的作用。
而北京、重庆、江西等等公诉团“向人民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起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的请求”,以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茅于轼、辛子陵二人罪行”之举,正是试图在法律框架内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比起“文革”之时动辄发动“革丵命群众”将“反革丵命分子”揪出“斗垮斗臭”,棍棒齐下“当众正法”那一套确实进步太大了。纵然比对付袁腾飞那一套也进步不少。
既然进步了,就要受到肯定。既然进步了,就要表示欢迎。既然进步了,就要予以及时的鼓励和支持。所以,这次鄙人自告奋勇地为北京、重庆、江西、湖南等等“公诉团”作一回“高参”。以帮助他们在这场“公诉大战”中取得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要使各“公诉团”取得“伟大的历史性胜利”,就要充分、恰当地运用法律手段。严格尊守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鉴于此,鄙人特对乌丵有之乡以及各“公诉团”同志哥们提出如下几条参巧意见:
一、“人民公诉团”,拟改为“公民控告团”;“向人民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起公诉”,应改为“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
孔夫子同志教导我们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人民公诉团”之称谓,恰恰是其名“不正”。拟改为“公民控告团”。理由是:“公诉”,是指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而“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由国家最高检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执行”
所以,“人民公诉团”之称谓,闹了个法律笑话。问题的关键在于法制意识的贵乏。——这一点问题有些严重:现在是“建设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丵主法制”的时代了,而不是可以随意推人上“断头台”的雅各宾专政时代。更不是“砸烂公、检、法”、党主席一句话可以让国家主席、元帅死于非命的“文革”时代了。无限怀念“与天斗,与地斗,与阶级敌人斗”岁月的同志哥们,你们不要只顾每天背诵“毛主席语录”,还要学点法律知识。所以本人建议:宜将“人民公诉团”改为“公民控告团”。考虑到你们素来不喜欢“公民”一词,可称之为或“革丵命群众控告团!”
同理,“向人民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起公诉”之请求严重欠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而不是法律执行机关。
乌丵有之乡和各“公诉团”的同志哥们:再重复一句:不要只顾每天背诵“毛主席语录”,还要学点法律知识。
二、未经正式授权,不宜称“××市人民公诉团”、“××省人民公诉团”。
应当承认,乌丵有之乡同志哥和各地“公诉团”的组织者们确实才华横溢,他们比“百万群众唱红歌”的组织者们更擅长“造势”之道——“百万群众”固然声势浩大,毕竟不及“××市人民”和“××省人民”有摧枯拉朽之势。
不过,这里我想提醒的是:一二百号,三二百号人联署,就公然打出“××市人民公诉团”、“××省人民公诉团”旗号,不但公然侵犯了公民权利,也会让人私下窃笑:都什么时代了,还玩百十号人称司令,千把号“红卫兵”称“百万雄师”那一套?
“有理不在人多”!一二百号人组成的“公诉团”虽“多乎哉?不多也!”但只要正义在胸,法律在握,事实在手,必将所向无敌——大可不必造“曹操八十三万大军下江南”之声势!
还有要提醒的是:弄个一二百号人马的团体就叫“××省人民公诉团”,大叫大嚷要“公诉”谁。就不怕人家“以其治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果有人来个几千、几万号人联署,组成个“中国人民公诉团”或“世界人民公诉团”,郑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认定那些长期以来公然美化“文革”暴行的人犯有“反人类罪”!真正如此,不知乌丵有之乡的同志哥们到时又如之奈何?
——同志哥,“革丵命丵革到自己头上”之时,总不能又弄出“两个标准”来吧?
乌丵有之乡和各地“公诉团”的同志哥们或者会用一种义正词严的样子说:热爱党、热爱伟大领袖、热爱社会主义的人才有资格称“人民”,其他人无权称“人民”!这话听来确实似乎很在理——在“人民”的解释权永远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条件下,“人民”究竟是谁还真让人有点难于说清。不过有一点可以极为清晰地看出来的是:只要认真瞧瞧“公诉团”的名单,可以发现来自普通老百姓中的“人民”并没有几个!
总之而言:有理说理。就事论事。依法控告。不能“拉大旗作虎皮”!——借“人民”之刀杀人的悲剧不能再上演了!
三、不要“有罪敲定”
认真拜读了各“公诉团”的“公诉书”,发现“北京人民公诉团”公诉书中的一段话写得最“亚克西”:
“任何人都有发表自己言论的自由,但任何人都没有侮辱诽谤别人的自由;任何人都有表达自己政治见解的自由和坚持自己信仰的自由,但任何人都没有侮辱别人信仰的自由,更没有侮辱人民大众的信仰的自由。对绝大多数国家来说侮辱诽谤一个普通的逝者的行为都是犯罪,更不用说侮辱诽谤人民大众的信仰,这是文明社会的一条基本的准则。”
拜读了“任何人都有发表自己言论的自由,但任何人都没有侮辱诽谤别人的自由”一句后,我更不禁击拍赞叹——这才是言丵论自由的真谛嘛!既然如此,茅于轼和辛子陵先生也绝对是应当有“发表自己言论的自由”的。这点恐怕没有人会表示异议的吧?
这时,或许有人会迫不及待地指责说:茅于轼和辛子陵是“侮辱诽谤伟大领袖!……”对此,我想回答的是:“无罪敲定”,是世界普遍承认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我国96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在法院认定茅于轼和辛子陵的犯罪事实成立之前,是否不宜将“煽动颠覆”、“制造动乱”、“制造分裂”等等吓人的罪名扣在他人头上?
乌丵有之乡和各地“公诉团”的同志哥们,不知本人说得在理否——“公诉”还没进入司法程序,却硬将“煽动颠覆”、“制造动乱”、“制造分裂”、“阴谋推翻”等一顶顶罪名扣在茅于轼和辛子陵头上,本身就有严重的违法、侵权之嫌嘛。所以,这里再次建议各位同志哥们:不要做无法无天的“革丵命群众”,而要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在行使公民法律权利之前,首先自己要读法、懂法、守法。否则,让天下人耻笑矣。果真如此,“乌丵有之乡”就成了“乌龙之乡”了!
来源:作者博客
附录:
林彪女儿林晓霖说:‘文化大革丵命’是毛丵泽东策划、发动和领导的,他要负主要的责任,这是党中央历史决议明确了的。我父亲对‘文革’造成灾难,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对不起老战友、对不起老部下...。我不是毛丵泽东的女儿,我是林彪的女儿,所以我义不容辞地对遭父亲迫害的人、受他牵连的人谢罪…
选举观察
5月25日下午,知名作家李承鹏透过微博宣布参加今年9月在成都市武侯区举行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李承鹏表示自己“愿为选区人民表达他们之合法愿景,监督政府,推动社会”。在李承鹏的带动下,作家夏商、知名网络评论家五岳散人(姚博)、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北京新启蒙研究所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熊伟以及杭州市民徐彦、梁永春等人均通过微博宣布要参加所在选区的人大代表选举。
对于中国社会的民主建设来说,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一件大大的好事。“零八宪章论坛”对李承鹏等人的参选决定表示高度的肯定和支持。并希望更多的有条件的中国公民能够勇敢的参与到当地的人民代表选举中去,以实际行动推动中国社会的民主与进步!
——本刊编辑部
驳司马平邦《对茅于轼是公诉还是母诉?》(本刊首发)
爱德华
我见过无耻的人,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还写了这么一篇无耻文章。什么公诉、母诉?司马平邦要公诉就到法院,要母诉就回家跟他妈去诉。如果他把国家当成母亲,那么他就有三个妈,D妈、R妈、Z妈,找谁都行。下面我摘录他几段文章,“”号里是他原文,()里是我的评语。
“昨天接电话,问我是否志愿加入‘北京市人民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我说可以,我知道有许多朋友身份关系,不方便,我自由人一个不在乎。”
(毛泽东像还挂在天安门,人还躺在水晶棺,重庆全市都在歌颂毛主席,司马平邦有什么可在乎的?他在乎的是,这件事办好了,他官可以升几级?钱可以进多少?帮拿枪的人打拿笔的人,他应该没有一丁点儿顾虑。)
“这次‘公诉’是由毛泽东的前儿媳刘思齐等人牵头的,其实,我倒觉得是毛家的人真该出来跟茅于轼、辛子陵几个说道说道,不过据说毛家人现在仍然身份敏感,这样的动作,非得最高层点头,所以他们也只能忍着忍着,终于有刘思齐出来,”“于是我连夜就发了条‘毛家愤怒’的微博:”
(司马平邦是知内情的人,看来刘思齐出来是得到最高层点头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损害公民名誉权属于民事诉讼,由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毛泽东的儿女有权提起民诉。毛泽东的儿媳刘思齐无权起诉,她提‘公诉’是“驴唇不对马嘴”。‘毛家愤怒’可不得了,毛泽东愤怒了,国家主席死,一大批高干倒下,‘毛家愤怒’又开始了,中国又要遭殃了。)
“毛岸英遗孀刘思齐领衔北京公诉团,集体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向人民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起(申请)公诉,希望人大对这一事件予以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以平民愤,以慰人心,维护我们党的光辉历史,维护毛泽东主席的荣誉和尊严,维护国家安全。”
(果然出手不凡,一下子告到人大。在法律制度上,人大管政府、法院、检察院。现在这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是毛泽东的铁杆粉丝,刚刚咬牙切齿连说五个“不搞”。茅于轼和辛子陵可要大难临头了。)
“茅于轼写过的那《把毛泽东还原成人》,其实正是辛子陵所著的《红太阳的陨落》一书的读后感,里面的大量内容我个人都不同意,我亦认为这里面的笔法已经不是简单的文化或历史评论,而是谩骂、丑化和造谣――中国可以允许这样的东西大行其道,就不允许有人对这样的东西提出非议?”
(谁不让“非议”?歌颂毛泽东的言论到处都是。反而我写了一篇《毛泽东的善与恶》兼评茅于轼《把毛泽东还原成人》,却被7家网站全部封杀。这事发生在《人民日报》评论员要宽容“异质思维”之后。要不宽容,我就得坐牢。说毛泽东好比说不好的人自由多了。)
“茅于轼和辛子陵的东西出来后,感到愤怒的不只我一个,幸乌有之乡网站第一速度组织了网上签名讨论,这一次乌有之乡表现出色,并没有只站在单纯的以谩骂对谩骂、以丑化对丑化的姿态,而是从一开始就求助于法,法这东西,虽然有可能成也有可能不成,不过,求助于法本身就是成。”
(乌有之乡很清楚“中国的权利大于法”,不重要的事情用法治处理,重要的事情用权利摆平,最重要的事情用枪弹“发言”。)
“说到公诉,多说一句,由那么多对茅于轼不满的朋友联名向人大“申请”国家的相关权力机关对茅于轼、辛子陵等提起公诉,且不说那写在这个“公诉书”里的关于茅于轼、辛子陵的罪名是什么,因为那是真正进入法律途径该由律师们做的事,我倒觉得只要这样的法律行动能够被付诸实施,就已经是胜利。”
(只要把人大搞定了就一切搞定了,律师只不过是个跪民。比屁民高一点,比官老爷低下很多。)
“也在去年这个时候,袁腾飞的一段在课堂上谩骂毛泽东的视频出街,一面激起赞赏,一面激起愤怒,赞赏者的赞赏不过是在网上发几句酸词,但愤怒的人要做的可能超乎赞赏者的想像,因为他们不相信这年代还有谁会在毛泽东形象受损时站出来鼓与呼,还有谁会去打人,但就是有这样的人。”
(只要有国家权利支持,毛迷什么都敢做。他们像晚清时期的义和团一样性质。有朝廷人怂恿支持,义和团连八国联军都敢打,何况一个袁腾飞。)
“其实,连我也没想到在网上一样得到巨大支持的袁腾飞居然这么容易被掐灭火,那一天,也就是那么几个人,如苏铁山、尹 君正等,听说袁腾飞在商务印书馆有讲座,于是结伴先期到了现场,等着袁出场,要与他理论一番,我也听几个老人说,实在不行就现场给他几拳,是老拳,当时还有人带了一筐子鸡蛋,准备都砸大袁 老师讲座的背板上,反击袁腾飞的人,大多是共产党教育下长大的一代,他们大多听话,去之前对如何有理有节地跟袁腾飞辩论,如何表达自己的愤怒都有过商量,一致的意见是,尽量不动手,更不能伤人,伤人负不起责啊。”
(司马平邦自己说漏了,“反击袁腾飞的人,大多是共产党教育下长大的一代,他们大多听话,”听谁话?当然是听党的话了。“尽量不动手”,不行就用鸡蛋打,老拳揍,再不行就用刀,再再不行还有警察的枪。)
“就这样一种小众的架式,没想到,居然吓到袁腾飞1年多没敢公开露面――是至今还不见踪影,看来他是真吓坏了。”
(这叫好汉不吃眼前亏,司马平邦不懂军事。现在搞民主的人士就像当年八路军抗战打日本军那样,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驻我扰,敌疲我打。)
“通过袁腾飞,你就看看中国那些夸夸其谈着想非毛的人的衰模样吧。”
“事后,一些曾经去过商务印书馆现场的人都表示,袁腾飞这小子胆也太小了,更没有想到在网上闹腾数月没有结果的事,到现实中,只须隔空骂一骂,它就灭火了。”
(等中国专制垮台了,你们这些“毛迷”们有种的到重庆山洞里搞中国“基地组织”制造恐怖,没种的往毛泽东像上吐吐沫,划清界限。那时毛迷人的衰模样不知该有多么难看呢。)
“这办法同样适用于茅于轼。”
“茅于轼据说七八十岁了,估计弱不禁得起一阵风,即使用对袁腾飞的方式对他,都有点儿不公,你动他一个手指头,他就可能出状况,你当面对他愤怒一下,都可能把老头儿气昏过去,老人家毕竟是老人家,我倒不是善良到尊敬所有的老人家,但对这个老人家,我仍然主张离他的肉体远点,一旦沾上了责任甩不脱。”
(司马平邦太低估茅于轼 先生了。茅老在全国有很多爱他的人,谁敢动茅老一指头,必受到十倍报复。天助正义!)
“真正要解决的问题,是造成一种气势,是民主社会里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的权利,更要通过这些表达让某些人看到这个社会的最大气场在哪儿,说实话,我们本来也没有权利封住别人的嘴,而只是想争取张开自己的嘴。”
(社会的最大气场在司马平邦身上,一身臭鸡蛋汤的熏天气场。我刚才到《博客中国》司马平邦专栏,看看他这篇文章的臭鸡蛋最新数据,不见了,他已把这篇文章偷偷删掉。他出师未捷文先死,可笑啊!他后面的文章啰啰嗦嗦,我也懒得再评了。跟这种文痞交手真没甚么意思,赢了也弄一身臭鸡蛋味。我得赶紧洗澡去,不想再搭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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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赐稿
记者洪启旺报道:拥有290多万粉丝的知名网络人士李承鹏,25日在微博上表示要参选人大代表,引起全国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25日中午,中国社科院教授于建嵘首先在微博上透露了李承鹏参选的消息。随后,李承鹏本人在微博上也确认了此事。“本人将于今年9月正式参选人大代表,在户口所在地成都,组成参选班子,严格遵守我国宪法参选相关规定。此想法去年已微博公布,现思考良久正式参选,本人(是)合法公民,无任何势力操纵,愿为选区人民表达他们之合法愿景,监督政府,推动社会。恳请各界人士指点参选路径及办法。同意的举手。”李承鹏25日下午五时半发表的这条微博到当晚八时已被转发近3000次,评论2700多条。
李承鹏绰号“李大眼”,曾是一名足球记者,后为时评人、作家,是个颇受网友关注的知名人物,网络人气极高。他参选人大代表的消息传出来后,绝大多数网友表示赞许:“关注,珍惜我们迈向未来的每一步。支持大眼用行动一点点改变父老乡亲的参政议政观”。
■专访
“我尝试实践公民权利”
羊城晚报:你为何决定参选?
李承鹏:我首先作为公民,应该实践自己的公民权利。被选举权是国家赋予我们的“武器”,如果一次都没使用过,将让我情何以堪?我也想尝试一下自己能否成为合格的人大代表。我以前是名记者,现在是作家,对社会的基层比较了解,我想我可以比较客观地说话。
羊城晚报:你参选人大代表酝酿多久了?
李承鹏:实际去年我就发微博说要参选,我原想今年低调行事,想不到于建嵘教授今天发了微博,我只好进行了确认。我之前对选举法等法律并不熟悉,现在在学习宪法和人大代表选举法,发现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的权利,我想实践一下。
羊城晚报:你计划给选民带来什么变化?
李承鹏:我所居住的小区是成都知识分子、白领聚居的地方,我希望能够帮助小区居民与政府沟通,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菜价,改善交通拥挤状况,解决校车问题,等等。我初步计划我的参选口号是:“选择了我,就是选择你自己。”起码我可以帮选民省点钱。
羊城晚报:你当选后会不会给政府带来压力?
李承鹏:我要代表人民说话。当然,政府与人民也不是对立的。
羊城晚报:从网络走上前台去参选人大代表,你是怎样看这件事的?
李承鹏:我想迟早要有人走这一步的。更多与选民联系密切、对社会有见识的代表充实到权力机关来,对于中国的进步是有好处的。
羊城晚报:你是微博红人,有这么多粉丝,会不会对选区其他人大代表候选人造成不公平?
李承鹏:不会。我的微博不会用来打击竞争对手,相反,如果其他候选人有好的主张,我还会帮他呼吁。微博能与选民很好地沟通,我也可以更好地接受选民监督。
l 声音:网络公众人物更易受监督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巍青25日晚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公众人物参选人大代表,是合法、正常地行使公民权利,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进步,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同时,这也是件新鲜事物,值得研究。
郭巍青说,网络公众人物能够通过微博获得更多信息和与选民形成特殊的良性互动,客观上比过去一些人大代表按部就班议事和表决,具有鲜明的优势。另一方面,网络公众人物更容易受到选民的监督,他们本身是有信誉的,更有压力和动力把事情做好。这样的人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对我国的政治生态应该会产生良好的影响。至于李承鹏可以利用微博人气为自己参选助力,郭巍青说只要不违反人大代表选举法,未尝不可。
l 链接
李承鹏将参加成都武侯区人大代表直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李承鹏将参加的是他所在的成都武侯区的区人大代表直选。
选举那个“飘”
作者:木然
王小山在其微博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夏商和李承鹏,在江西刘萍之后,分别宣布将在自己所在的上海和成都参加人大代表选举,承诺为选民出力,完成使命。不知为什么,看到这则消息,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看的《白毛女》,其中有一个片段是:雪花轻轻飘,破房轻轻摇,在这样的背景下,杨白劳和喜儿出场。杨白劳没有钱,只给喜儿买个红头绳扎起来就算是过年。红色的头绳与白色的雪花,一个老爸一个女儿,过年的辛酸与浪漫在芭蕾舞中短暂定格,随后的就是黄世仁过年要债与喜儿抵债。
表面看来,把竞选人民代表与《白毛女》联系在一起有些滑稽,实际上二者有相同的意蕴。选举代表的背景支撑资源的匮乏并不比喜儿的红头绳多,破坏选举或不利于选举的势力比抢走喜儿的黄世仁势力要强,刘萍竞选就已经说明这个问题。选举的雪花在飘,那是因为选举面临的是政治冬季,“绝不”和“说三道四”给选举增添了寒意,《人民日报》忽左忽右的言论让很多人都处在感冒发烧状态,国人一下子陷于了猜政治谜语而不得的胡言乱语的、没有方向感的迷茫窘境。《白毛女》的大春要喜儿不成最终走上革命之路,也可以比作选举不成,革命就会跑到改革的前面。
不过,具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在建国六十年之后,终于有人认真对待选举了,虽然有螳臂挡专制之车之嫌,但终归勇气可嘉奖。只是在政治体制宏观架构不改的情况下,具有了唐吉可德的喜庆和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哀。刘萍、夏商和李承鹏本想通过选举竞选人民代表,却不知选举的规则并不是他们想玩的规则,他们只要进入这个规则,只能是被玩,而不是主动地玩。这就如同火车站附近加入别人已经设计好的打扑克赢钱的赌博骗局,想玩必输。刘萍、夏商和李承鹏想赢,只有打破或者完善选举规则,而这就不是他们三个人所能做的了。
六十年来,虽然讲人民当家作主,但从来没有感觉到当家作主。在毛泽东时代,人民代表大会长时期不开会,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大会也长期不开,民主党派的活动基本停止。就知道个林彪“四人帮”,开会也就那么几个人,开会的时间也随毛泽东个人的心情。人民当家作主,连个形式都没有,毛泽东的几句话,而且一句还能顶上一万句就能代表人民当家作主,毛泽东一个人在思想,别人都不能思想,毛泽东一人思想就是民主。有意思的是,在毛泽东专制时代,民主讲得震天响,民主搞得轰轰烈烈,那也就是无产阶级的大民主,这个大民主,其实并不是民主,而是毛泽东实行专制的新方法。
在当代,不少没有民主的国家也愿意搞个选举,只是这样的选举从来没有反对派,几乎都是百分之百当选。比如苏联的斯大林、中国的毛泽东、伊拉克的萨达姆、朝鲜的金氏家族等,当选的票数都是百分之百。但百分之百的当选都是令人极端恐惧的暴政,之所以令人极端恐惧,因为没有任何的反对派的存在空间。专制者们都遮蔽了一个基本事实,民主从来都是分少数与多数的,民主是少数与多数相加的总和,离开了少数的民主和离开了多数的民主都不是民主,民主在选举中才能真实地看到和区分少数与多数,没有选举的少数和多数都是潜在的少数和多数。选举中体现的少数票与多数票只有公开选举结果才有意义。而专制者在选举的过程中已经清除了少数派,或对少数派进行无情打击,使他们的选举没有意义。在苏联,对少数派的打击在列宁时就已经开始,到斯大林时期达到顶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对少数派的打击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到毛泽东时期达到顶峰。在朝鲜,金氏权力一直对少数派进行无情打击。以选举之名行专制之实,是现代专制主义的惯用伎俩。这一点还不如封建专制来得真实,专制就是专制,专制就是集立法、行政、司法于一身,专制搞民主,在封建专制君主看来那就是一个政治笑话而已。在封建专制君主看来,到什么山唱什么歌,搞什么样的专制就要采取什么样的专制形式,搞专制还要搞民主形式,显然是不伦不类。
没有民主的国家也搞选举,但不提倡竞选。因为选举就得普选,普选就要有竞选,竞选就要有竞争,竞争就得通过得票多少来进行优胜劣汰。专制者的选举则通过选举代替普选、竞选,以此来避免淘汰出局的危险。列宁时期布尔什维克的多数派淘汰了孟什维克的少数派,其实都是俄国共产党的不同派别。斯大林时期因为基洛夫的声望超过了斯大林就惨遭暗杀,并通过大肃反使所有的少数公开反对派噤若寒蝉,但私下的反对派仍然存在。又要搞选举又不能搞竞选,权力的交接就是一个巨大的难题,所以接班人制就是专制者的首选,只是社会主义国家表明了一个规律性的现象,那就是所有的接班人都要挖前任者的坟墓,其中最为惨烈的诸如赫鲁晓夫对斯大林、林彪对毛泽东,如果说二者有区别,就是林彪没成功。接班人制最后都面临着两种选择,一种是往后走,回归封建王朝,把接班人制变成世袭制,如朝鲜。另一种是往前走,把接班人制变成民主制,如蒋家父子,他们知道没有一个人能永远执政,没有一个政党永远执政,没有一个权力永远世袭。开放党禁、政党竞争、议员竞选才能使现代政治避免暴力和流血的政治,才是符合时代潮流的政治。
选举毕竟还是个好事,选举的雪花不停地飘,为春天留下了诸多的梦想,让那水分充盈的大地,孕育民主的希望。凭这一点,就该给刘萍、夏商和李承鹏参加人民代表的选举与竞选叫个好。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人大代表参选第三波高潮:改变从一张选票做起
作者:胡雅君
核心提示:几乎每一届县乡两级人大选举都会有几个独立参选人参与竞选,“但时间走到2011年,有些不一样了”
几乎每一届县乡两级人大选举都会有几个独立参选人参与竞选,“但时间走到2011年,有些不一样了”。
学者熊伟对于今年9月将开始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作出如是判断,他自己也将参加其所在的北京海淀区画家村的人大代表竞选。与他同时,通过微博发表2011年基层人大换届参选宣言的独立参选者已有30多名,他们当中有作家李承鹏、时论员姚博(网名五岳散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以及80后广告人徐彦、90后高中生刘若曦、长期跟城管斗智斗勇的小贩楼智杭等。
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千帆介绍,今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近六十年来首次实行城乡同比例选举。据统计,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两千多个县级政权、三万多个乡级政权的20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参与这次乡级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县级选民更达9亿多人,无疑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选民团体。
民间力量自发介入人大基层选举早在1980年代就开始出现,在1998年和2003年曾出现过类似高潮。熊伟指出,此次独立参选热和往届相比,参与主体和参与方式有所不同,其走势将决定中国改良道路是否可行。
张千帆等多位学者呼吁,大家认真对待自己的选举权利和选票。“改变需要从一张选票做起。”
公民中国
当今社会积压的情绪需要这样一个途径疏导、释放
熊伟所说的“不一样”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微博为参选宣传主要平台,此次独立参选者基本都在微博第一时间公布参选消息,介绍自我,表达参选目标,介绍准备工作和当选承诺等。
二是独立参选者群体主要以公共知识分子为主,目前已经宣布参选的独立参选人有作家李承鹏、时评员姚博(网名五岳散人)等多名在公共事务领域频繁发言、网络民意呼声甚高的人士。而在1998年和2003年那两次人大代表选举中,参选主力为大学生和维权的业主。“这次独立参选者自身能力、对参政的认知以及社会人脉支持等更加成熟。”熊伟说。
与此同时,此次独立参选者群体人数更多,范围也更加广泛,包括还差9天才年满十八岁的高中生刘若曦宣布参选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自称“鼠族一只”、月收入一千多的小贩楼智杭(网名杭电蛋糕哥)也表态参选人大代表。熊伟认为,这一现象说明民众参政及维权意识觉醒。
熊伟补充说,据他观察,此次投身选举的企业家寥寥无几,但他预计,接下来会有更多的独立参选人涌现,现在还有些人处于观望状态。
曾在1998年通过独立参选当选湖北省潜江市人大代表的姚立法表示,从1979年算起,今年是第九次县乡两级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年,经过多次人大代表选举,民众对选举有了一定的认识,微博等新媒体的流行也为选举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他认为,2003年和2006年都有一拨独立参选人竞选,使得“独立参选人”这个概念得到广泛传播,为这次独立参选人集中式爆发做了铺垫。而江西新余下岗女工刘萍自荐候选人一事更是引发了参选热情。
熊伟认为,引发独立参选潮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当今社会积压的情绪需要这样一个途径疏导、释放”。
“用选票拆除炸弹,是当前中国社会最明智的选择。”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对公民合法参选人大代表示支持,他认为县政自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关键,而人大代表去官员化是地方自治的重要内容。
参选之路
参选这一行动直接的意义是唤醒民众的选举意识、法律意识
但选举这样的事,对于参选者和选民而言都显得陌生,独立参选者能不能制作张贴海报宣传自己这一细微技术问题就引发了争议。
吴丹红认为,在参选准备阶段这样做有违法之嫌,因为按照规定,在正式成为候选人之后才可以张贴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海报,海报也必须张贴在选区公告栏等可以张贴海报的指定公共场所。
此言一出,引起一些独立参选者的质疑。同为独立参选者的徐春柳表示,他曾特地为此问过全国人大,得到的回复是参选人自我宣传不违法,散发传单也没有禁止规定。
“我参选的一大目的是普法,比如告诉民众,流动人口能不能参与选举,如何参与选举。”熊伟在微博上贴出了人大制度、选举制度等方面的信息,并对“粉丝”提出选举方面的相关问题做出回答解释。
熊伟研究人大制度已有10多年,曾多次和全国人大代表合作在“两会”上提交关于修改《选举法》的议案和建议。他说,目前部分独立参选者也面临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欠缺的问题。“独立参选者参选活动其实是一个教育他人和自我教育相结合、推动民主进程的过程。”
“致力于推动中国摊贩文化的发展而尽自己微薄之力”的小贩楼智杭就坦言由于受文化层次的限制,许多流程不懂,为了不让选举流于口号,他希望有人能给予电话指导。
知名作家李承鹏也在微博上恳请各界人士指点参选路径及办法。
“在现阶段,参选这一行动直接的意义是唤醒民众选举意识、法律意识。”姚立法对此评论说。
于建嵘建议,宣布参选人大代表的网友,将微博上的网名改为实名,并
尽量通过网站实名认证,以实名身份进行参选宣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特别要明确人大代表的职责及选举的程序及相关规定,并到所在的选区进行调查,了解选民的诉求,与选区有影响的人如有正义感的离退休干部建立联系,与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接触。
知名评论人笑蜀也对独立参选人提出四点建言:尽快与支持你的本选区网友联系,但只是点对点的个人交往,切勿组织;与支持你的专业人士联系,尤其法律和媒体人士;一切社会活动均须阳光[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坦然接受政府监督;尽早对本选区做深入的社会学意义上的田野调查,再制定参选方案。
姚立法建议,独立候选人要确保守法的情况下采用理性、和平、公平、公正方式参与竞争,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独立候选者心里要非常清楚其参选目的是希望选举过程合法透明,受到监督,结果符合民意。”
改变了什么
此次独立参选的走向预示着改良方法是否可行
杭州独立参选者徐彦告诉记者一个有趣的细节。他在两天前接到一个电话,一位下城区的中年人告诉他,知道徐彦要自荐参选的消息之后,他开通了微博,只关注了他一个人,目的就是想知道他是怎样的人,当选之后要做什么,以决定该不该把选票投给他。
“他的话让我很感动,我希望更多的人看重自己手中的那张选票。”徐彦表示,不希望选区的选民因为他的独立参选者身份而把票投给他,而希望他们是因为认为徐彦能胜任人大代表工作,才把投票给他。
这次选举中大量涌现的独立参选者也给各级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作为选举领导者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作为组织者的选举委员必须尽责保障法律实施,配合支持独立参选者的竞选工作。
熊伟直言,“此次独立参选的走向预示改良方法是否可行”,他同时预计,伴随选举热潮而来的是大量的选举诉讼,选举在考验人大应对能力的同时,也考验法院的司法智慧。
他举例说,有些人实际居所在北京但户籍所在地在合肥,想要在北京参选,需要户籍所在地出具选民资格证明才可以在现居住地北京的选区参加选举。但这当中可能会出现原户籍所在地不开证明的情况,这就可能引发选举权的民事诉讼。
长期研究宪政问题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建勋则从英国宪政史角度指出,在英国历史上,许多跟国王对着干的人多次被选为议会议员,当议会里的反对派足够强大的时候,就对飞扬跋扈的国王构成了制约,逐步形成了分权制衡。“当下风起云涌的人大代表竞选,或许将来也能起到这样的作用。”
王建勋说。
著名宪法学者张千帆则劝公众别再说“我一介小民能做什么”,“你的一张票确实不能改变现实,如果所有人都那样想、什么都不做,就永远不可能改变现实。”
张千帆说,重要的是认真对待手中的选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公民参选人大代表的意义
来源:华商报
邓聿文
我的朋友熊伟日前宣布参选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我为他的行动感到高兴。这个新启蒙研究所的当家人,七八年来,在条件非常简陋的情况下,不遗余力地推进公民对立法的参与,精神非常可佩。而他作为一个非京籍的外来者,若能当选区人大代表,无疑也将有利于推动对外来人口权利的保护。
我支持这种参选的举动,因为这是公民责任的体现。对一个社会来说,公民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政治权利就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事实上,我国的宪法和选举法早有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但为什么在现实中这个规定落实得不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没有对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较真”。
从人类的发展史来看,任何公民权利的获得,尤其是政治权利,都是通过自身的努力争取来的。而在现代社会,公民在国家政治权益上的分配一般是通过选举来实现的,因此,只有认真对待选举,才能真正保障自己的法律权利;只有当人们充分重视并正确行使自己的选举权,才会发现权利其实就在自己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认真对待选举,也是在维护人大制度,因为人大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推进和保障人民当家做主。
客观地说,目前我们的人大代表选举,在公正性和透明性上都有较大进步,但竞争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要改变这种情况,就需要我们每个人都重视法律赋予自己的选举权利,认真对待这种权利,强化选举的竞争性。事实上,选举的精髓就在于其竞争性。有竞选,才有比较和鉴别,人们才能在不同的候选人中更好地进行选择,选民的利益也才能得到更好保障。因此,今次熊伟们以一个公民的身份独立参选,它的最大意义就在于给人们多了一种选择的权利,从而激活地方的人大选举。即使最后他们当选不了人大代表,这个参选的过程也可以做很多普法的工作,这其实就是民主训练的过程。
近年来,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虽然不是很多,但也并非没有。2003年,在区县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中,北京和深圳两地就相继出现了几十位普通公民自荐竞选,他们在选举过程中主动采取张贴海报、散发传单、网上交流、接受媒介采访、参加研讨会、开办讲座等方式,与其他由组织推荐的正式候选人展开竞选,据不完全统计,最终有6人当选。当时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全国人大还特地为此组织了多次实地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直接促成了2004年选举法相关条款的修订。
尽管如此,还是应该看到,多数民众出于各种原因,忽视了手中的选举权利;另外,一般民众对有关选举法规的规定和程序了解不多,也使他们不知道怎样去参选;再有就是现有法律对公民个人参选,尤其是外来人口的参选还存在一定障碍,这些都使得人们的参选热情不高。
所以,要激发人们的参选热情,促使更多公民独立参选,以提高人大代表的议政质量,目前来看,应先对上述制度缺陷进行改正,完善相关法规。只有善待选举,善待那些独立参选者,让他们有发挥的空间,才能从源头上解决立法缺失、执法腐败和司法不公问题,实现国家的繁荣与长治久安。(邓聿文
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
南都社论: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是良好的民主训练
作者:南都社论
经由微博,一股“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风”在民间刮起。自从“微博达人”李承鹏宣布参选人大代表之后,跟进者越来越多,其中既有像网友五岳散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民间学者熊伟这样著名的网络人物,也不乏杭州的徐彦、梁永春等普通市民。近日广州知名博主梁树新也通过微博宣布自己将参选广州市番禺区人大代表。
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在即,“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风”于此时刮起,堪称欣逢其会。被选举权是《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合法政治权利,但在此之前,以个人身份参选人大代表却只有一些偶尔的个案。现在经由网络,突然涌现出这么多公民要参选人大代表,这一现象既充满新意,意义也十分重大。它既象征《选举法》的修改正在发挥正面的激励效应,也预示随着时代的变迁,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很可能从此持续高涨。
和我们所习见的多数代表不同,现在这些表达了参选意愿的往往是网络公众人物。这些人士参选乃至最后当选,将会对公共政治生活和中国的政治生态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是观察家饶有兴趣的问题。
首先无法忽视的是他们的影响力。仅仅一个李承鹏,其微博的“粉丝”即高达290多万,如何看待这个虚拟数字背后真实的影响力,或许见仁见智,但不论从以往公共事件的实例中,还是从当下李承鹏的参选推动了一个风潮而看,都必然会对网络公众人物的影响力留下深刻的印象。一旦他们顺利当选人大代表,实际意味着让这种影响力的发挥找到了一个常规化、法治化的轨道。
其次是应该注意他们的代表性。毫不夸张地说,每一个网络公众人物的背后,都有一个特定人群的支撑。而正是这样一个个特定的人群,构成了我们的社会。如果说在“众声喧哗”的语境中,哪一个群体的声音都不应该“沉没”,那么通过人大这样一个制度化的意见传递机制,对打捞各种声音、使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顺利表达当然是有好处的。
除此之外,网络公众人物还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因为是公众人物,他们更容易受到选民的监督,也更便于和选民沟通和交流。而修改后的《选举法》的最大亮点,就是在增强候选人“透明度”、保障选民知情权方面迈出了实质性进展,由此可以认为,吸纳网络公众人物进入立法机关,既呼应着当下各方关于“优化代表结构”的共识,也与相关法律的既定趣向一脉相承。
就像李承鹏等的参选带动了如徐彦这样的普通市民的热情一样,网络公众人物政治参与的实践,或可为中国人的民主训练积累宝贵的经验。“政治是大家的事”,“民主需要训练”,一般人对此耳熟能详,但如果缺乏社会中每一分子的一步步掘进,则我们的目标永远只是空中楼阁。李承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之前对《选举法》等法律并不熟悉,现正在学习《宪法》和《人大代表选举法》,发现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的权利。”身为记者和作家的李承鹏尚且要通过这次参选,才会想到去学习法律,又才会“发现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的权利”,无异于雄辩地证明,为了普及民主知识,一次民主的训练比任何的宣示都远为有效。这样的训练越多,原来未被“发现”的良好制度就会被激活得越多,而这个激活的过程,必将是中国政治民主向前大大推进的过程。
在谈到自己的参选时,参选者几乎毫无例外地提到了“国家的进步”、“社会的进步”,广州市参选者梁树新也在微博中透露,“我在广州居住了9年,非常喜欢和热爱这座城市”,参选者滚烫的赤子之心和炽热的家国情怀跃然纸上。而提及自己的最大愿景,他们也几乎一致表示,最想得到两方面的支持,一是选民的支持,二是政府和人大的支持。如果是他们各自的“粉丝”,提供支持肯定不难,政府和人大的支持,想必也不会成为问题,因为更好的对话与互动一直是政府和民间共同的期盼,而成为人大代表的网络公众人物则有望成为这个互动中的重要一环。
来源:南方都市报
江苏常州市民宣布参选人大代表 当地人大表示欢迎
作者:张斌 戚庆燕
本报讯 近两天,10多名公民通过网络表示要参选当地人大代表,其中,就有江苏常州的何鹏。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何鹏,他表示,他正在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准备参选的事宜。而对于何鹏参选一事,常州新北区人大办公室主任李永忠表示只要符合标准,热烈欢迎何鹏来参选。同时,李永忠认为,这毫无疑问体现了老百姓的参与意识越来越强,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步的体现。
5月25日,一个网名为“棍客”的网友发微博称自己决定以普通公民身份参选常州市新北区人大代表,在短短的几小时之间立即被转载了近千次。次日,这位“棍客”再发微博,公布了自己的真实资料:“何鹏,男,汉族,1984年8月出生。原籍甘肃庆阳,目前户口所在地常州新北区。祖上两代务农,我因上学而得以‘农转非’。”
昨晚,何鹏刚刚从甘肃老家赶回常州,便与记者在新北区一家餐厅里相约见面。“我觉得参选就很有意义,结果并不重要!”何鹏告诉记者,他生长于甘肃,在常州生活工作已经6年有余。自己的户口已经落在常州新北区,目前在一家国企从事房地产设计管理工作。他决定参选区人大代表,是希望自己能代表一些来常州的“新市民”,说一些心声。
何鹏还告诉记者,这些天来,自己正在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我看到,成为候选人,只要区里有十个人支持我就行了。我人缘挺好,争取二三十人联名应该问题不大。”何鹏说,虽然很希望当选,但他个人对最终选举选果并不太看重,“参与就很有意义。”
何鹏对记者说,对于参选这件事,他的家人都还不是很支持。何鹏对家人们说,江苏省不只是在经济文化方面在全国处于领先的地位,在民主法制方面,尤其是基层选举也做得很不错,区人大已经对他参选表示“很支持”,他有一定的信心。
何鹏告诉记者,他将会在下个星期就自己参选人大代表一事与新北区人大再进行联系和沟通,同时自己也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一些宣传工作,制定自己的参选纲领。
“如果当选,最起码、最基本的就是做一个称职、尽职的人大代表,我会专门办个手机号并公开。”
(周萌 张斌)
当地人大回应:这是好事,合法就欢迎
“老百姓参政意识越来越强,代表选举越来越民主肯定是个趋势。何鹏只要他符合参选的法定标准,我们是热烈欢迎的。”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办公室主任李永忠说,何鹏通过微博宣布要参选人大代表是一件非常值得肯定的事情。
“只要符合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就可参选区县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家告诉记者。
从参选到最终当选为区人大代表,大致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首先是具备选民资格;其次,要由团体联合推荐,或在本选区内争取到10个以上选民联名推荐,方可成为初步候选人;第三,选民协商,即以选区为单位,通过选民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协商,遵从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额要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最后是选区内投票选举。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才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在选举过程中,不得拉票、行贿,或威胁其他选民。张斌 戚庆燕
来源:扬子晚报
公民自荐参选之路
作者:耿雁冰
“连日来各地公民自荐参与人大代表选举,说明公民意识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在觉醒;同时选举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说明国人的关注已经从个人领域转移到公共领域。”5月30日,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对本报记者说。
今年是新一届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年。即将展开的换届选举也是《选举法》修订后的首次选举。去年3月新修订的《选举法》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据统计,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20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一群“自荐参与人大代表选举”的公民,正希望通过亲身竞选,实践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人人可以选代表
公民参选人大代表,首先需要获得选举的资格。
根据我国法律,凡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人大代表选举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通过间接选举方式,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推荐代表候选人。
参选公民可以到当地居委会或者街道选举办公室领取《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向自己的支持者征集联名并及时提交。
对于非本地户籍的参选人士,需持有暂住证,在取得原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后,在其所在单位或暂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今年自荐参与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公民多数采取了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参选方式。
“按照选举法,由本选区超过10名选民联名就可以推荐初步候选人,但是想成为正式候选人并不容易。”计划参选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的学者熊伟表示。
据研究参与策划基层人代选举的法律人士介绍,考虑到多种现实因素,联名推荐的选民数越多,参选人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熊伟看来,“如果一个选区有5000人,能获得3000人的推荐,成为正式候选人的几率就很大了。”而能否获得那么多选民的推荐,关键在于做好选民沟通。
“我会以平和的心态去参加选举,立足本选区,与选民多沟通交流,获得他们对我参选的支持。”熊伟说。
“我们经常看到人们有各种抱怨,但只是抱怨或批评显然是没有用的。宪法把权利给了我们,是我们自己没有足够重视属于自己的那张选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表示。
从初步候选到正式候选
成为初步候选人其实只是参选人大代表的一小步,由于任何10名选民都可以提名一个合资格候选人,所以从初步候选人到正式候选人还有一大步要跨越。
先后参加过3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北京市委党校选举与治理问题研究专家袁达毅,曾在2003年参加了所在选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并进入了25位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而在稍后协商正式候选人时,这份征求意见名单上只剩下4个人。虽然袁达毅的名字在这4人之中,但是他表示,并不清楚名单产生的流程。
他得到的解释是:几位领导退出了,按照体现单位特点、有参政议政能力以及能孚众望等条件,剩下的4个人提名票数最多。
接下来的环节是选民小组讨论、协商,酝酿产生正式候选人。也正是在联组协商会上,袁达毅被16个联组组长用选票“协商”掉了。他获得的答复是:“根据各组介绍的情况表决”。
根据当时北京市的选举程序安排,不安排初步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联组组长们更多根据各组的介绍来讨论哪位候选人比较合适。
根据全国人大的解释,这一过程“由各选民小组的组长征求小组内选民的意见,再由选区将各选民小组的意见予以汇总,根据各代表候选人获得赞同意见的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期待更多“李承鹏”
作者:任准希
知名网络人士李承鹏25日在微博上表示要参选成都武侯区人大代表,引起全国网友的关注和热议。李承鹏绰号“李大眼”,曾是一名足球记者,后为时评人、作家。(5月26日《羊城晚报》)
李承鹏参选人大代表,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作为网络名流,李承鹏在网络媒体中具有非凡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其参选人大代表,立志参政议政,实践公民权利,不仅代表了个人意愿,而且承载着千百万普通人的希望。
但毋庸讳言,“当人大代表”在普通人眼中是项可远观而难以近触的政治权利。大多数人对参政议政不关心、不了解,对自己的公民政治权利知之甚少、用之甚少。即便是李承鹏这样一位著名时评人、作家也坦言,“我之前对选举法等法律并不熟悉,现在在学习宪法和人大代表选举法,发现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的权利,我想实践一下。”
在市场经济轰轰烈烈的改革进程中,消费主义、功利主义在不少人心中早已根深蒂固,人们对社会公共事务几乎是处于一种“打酱油”的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几乎完全不关心公共事务,既因为怕麻烦,也因为确实提不起兴趣。但凡涉及到自我,他们更多强调的是自我权利伸张,却忽略了参与公共生活的责任。要通往有尊严的社会公共生活,除了需要一种自我维权意识,更需要一种担当的责任和勇气。
现实语境中,特别是这个新时代中有许多反映声音的渠道,微博就是最有活力的一种。但想必李承鹏和网友们都有这样的困惑:即使是一呼百应的“精神偶像”,一旦遇到实际困难,吼得再血脉贲张,缺乏权利和法律支撑,也只能沦为无力的呐喊。
其实,社会中并不乏合理运用公民权利的代表。“新生代公民”陈逸华应该成为很多人特别是青少年的偶像。一个高中生全凭“对地铁一号线简单的热爱之情”,最终做到了以“冷静、智慧、理性”的表达,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并以地铁公司的积极回应,迈出了他在公共生活意见表达上至关重要的一步。就像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一样,我们或许不是缺少权利,而是缺少发现并运用权利的心情。
只有寻求合理途径,才能让声音转化为实际行动,才能把集群化情绪导入法制化轨道,公众才能不在一次次失望中声嘶力竭。所以,李承鹏率先觉醒了。他说,“我首先作为公民,应该实践自己的公民权利。被选举权是国家赋予我们的“武器”,如果一次都没使用过,将让我情何以堪?”但是,更多的“李承鹏”们在哪里呢?更多的人们情何以堪了吗?虽然网络的喧嚣已经让我们不再是“沉默的大多数”,但隔靴搔痒的呐喊终究不如脚踏实地的实干。
拥趸百万的李承鹏毕竟只是一个人在战斗,但千千万万的我们同样可以跃居台前。在为李承鹏击节叫好的同时,不如也为自己争取一下,或许你会发现,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这么亲切而熟悉。
来源:红网
越南国会缘何能直选?
作者:王占阳,陈沁
来源:财新网
选举差额数较大;越共党内健康因素是主因
【背景】越南5月22日举行了五年一度的国会选举。由6200万选民从827名候选人中直接选出500人进入国会这一越南最高权力机构,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决定权和监督权。
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投票也于当日在63个省和直辖市展开。
选举结果最迟于6月初公布。第十三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将于7月21日召开,届时国会将选举国家主席、政府总理等,并批准总理对新一届政府成员的提名。
越共2006年举行首次越共总书记差额选举,时年65岁的农德孟和当时的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明哲竞争,结果农德孟取得八成选票,继续担任党总书记。阮明哲则当选越南国家主席。
越共官方强调,鼓励无党派候选人及自荐候选人参与选举:在国会代表候选人中,约10%为无党派独立候选人,其余全部来自越共。827人中有15名自荐候选人,其余候选人均由各类组织推荐,包括官方的妇女协会或退伍军人协会等。
所有候选人都已经过越南祖国阵线组织三轮审查,若要当选还需得到个人工作单位和居住地选民的认可。得不到工作单位和居住地50%以上民意支持的候选人直接出局。
此外,地方代表在国会中的比重或将加大:中央推荐的国会代表候选人比例为22%,地方推荐的候选人比例为76.2%。值得注意的是,上一届大选中有12名中央推荐的候选人落选。
越共对于选举的宣传与外界报道出现较大的差异:越共称国会选举是民主的体现;但是法新社、彭博社等外电报道指出,民众对选举其实并无热情,有投票者称投票是强制性的,根本不知道自己把票投给了谁,选举不会带来任何变化。
越共总书记阮富仲在投票后指出,越南面对许多挑战,包括经济上的挑战和“敌对势力”,即反共人士及组织;他们仍处心积虑要阴谋破坏国家。“但我们将一如既往,克服所有的挑战,团结一致建立更强大的国家。”
有外电指出,越南国会只是越共政治局的“橡皮印章”。但是这一情况已出现微妙变化。国会去年罕见地否决了已由政府批准的一项价值560亿美元的高速列车工程提案,展现出少有的独立性;另有议员因为对政府的经济政策不满,前所未见地提出对总理不信任动议,不过动议最终遭否决。
越南国会自2002年起实行质询制度,包括越共中央总书记在内的越南共产党领导层都有义务接受国会质询,为民众监督政府搭建了一种可能的渠道。。有分析指出,国会今后将会朝着着重于承担制定宏观政策和监督的职能方向发展,国会在越南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那么,应当如何看待越南国会选举中民主的争议性?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王占阳认为,应当看到本次国会选举的积极因素。
首先是选举差额数较大,即从827人中选出500人。王占阳表示,在民主选举中,差额数太少是形式主义;差额数较大就会给人民较大的选择权。“不管这些候选人来源如何,毕竟差额数比较大,值得肯定。”
其次,十几名自荐候选人的出现亦是一项进步。
第三,虽然官方对选举有自我辩护,但应看到其积极因素,即官方敬畏于民主原则。“对于选举民主性的自我辩护,体现对于民主原则的某种尊重和敬畏。”
王占阳说,越南民主化推进有一定惯性,有好的传统及思想风气,腐败风气相对并不严重,党内健康因素促成了对民主原则的敬畏。
(财新记者 陈沁 采写)
附录:越南国会选举引关注
5月22日,越南举行了5年一度的国会选举,由6200万名选民直接选举国会这一越南最高权力机构,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决定权和监督权。这次选举差额数较大,从827人中选出500人,还出现了十几名自荐候选人,候选人须公示个人财产。选举结果,越南共产党牢牢掌握了国会的控制权,媒介称之为一项“执政党可控民主实验”。
王占阳教授在财新网表示:越南“民主化推进有一定惯性”,党内对民主原则有“某种尊重和敬畏”。网友“翔雕”相信:公权需要公众监督,否则就滥用公权为私用。北京海淀区网友称:“这是一种基于社会安全性的探索,越南人对历史的发展有考虑。”网友“小红妹”说:“越南的民主肯定层次太低,毛病特多,但重要的是——它已经开始了。”
莫之许评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现象
刘光头
按:关于一些名人宣布今年9月份独立参选人大代表一事,一时间媒体上议论纷纷。作为一个长时间混迹Twitter的网民,我比较认可的是牛博国际知名时评人莫之许先生的评论。特整理他评论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现象的推文,供大家观摩。
如果对你来说翻墙不便,你也可以去他的腾讯微博翻看他的微博,他在腾讯微博的网名叫@莫谈国是:http://t.qq.com/wenhuajianshang;
以下信息均摘自莫之许先生的Twitter主页:https://twitter.com/#!/mozhixu
1、李大眼与五岳散人等18勇士意欲参选人大代表,既是落实权利的努力,也是扩大政治参与的尝试,在我看来,这意味着中国公共生活的主题,不断由捍卫私域自主的权利话语,转移到参与公共决策的民主话语;在当下体制限制下,参选改变不了体制,但却可以改变我们自身和我们的社会,值得为之欢呼呐喊支持!
2、参选人大代表指向政治参与的扩大,而维稳体制却旨在通过专政威慑和社会管理压抑乃至消灭政治参与,因此,参选就构成了对维稳体制的直接挑战,必然会遭到压制(刘萍们的遭遇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参选即抗争,希望李大眼等人做好应有的准备;
3、阻扰压制独立参选几招数:1、对李大眼等名人,可能采取拉拢策略,直接安排不经竞选而成为更高阶人大代表;2、用各种手段(职业、家庭、经济问题等)威逼退出;3、采用超法制手段限制人身自由,使其不得进行竞选活动(如刘萍);4、杀鸡给猴看,惩罚独立参选人;
4、捍卫私域自主的权利话语,对应着法治、宪政、自由,参与公共决策的民主话语,对应着平等、参与、认同,曾几何时,知识界普遍流行着先自由后民主、先法治后政治的神话,但是,正如朱学勤先生曾指出的,在威权国家,可能要”积极的态度追求消极自由“,参选指向公共权力,也通向权利和自由
5、可以预料,在维稳体制下,压制独立参选将没有悬念,封锁参选信息不会有意外,一场以微博为主要平台的压制与声援、封锁与扩散的对垒势将难免,对微博平台的尺度乃至存废将带来根本性影响,这可能是独立参选运动的一个连带效应,也值得关注;
6、渐次扩大政治参与,是台湾相对平稳转型的关键,关键中的关键,则是开放增额国代和立法委员选举,立法分支最高层级职位的开放,对于塑造认同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无论如何冲突,对体制的基本认同仍然可以保持;因此,目前参选仍只有象征和示范意义,选举要在转型过程中发挥作用,层级必须迅速提高;
7、RT @mranti:
RT @carinla01: 大眼这次的功德之大,他可以说是打破了公共知识分子在公民社会具体实践中的犬儒默契,号召力变为行动力,这不是行为艺术,而是艺术行为,合情、合理、合法。
8、30年来政治权利毫无寸进,尤其是22年来的维稳更以压制参与为首要目的(所谓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发生巨大变化的同时,中国却没有出现参与的渐次扩大,当下中国社会面临着爆炸式参与扩张的压力,2011的公民独立参选,或许是一次改变的机会,尽管在早春的严寒后,我对此几无奢望;
9、参选即抗争,但抗争或者反对却并不意味着彻底的否定,相反,抗争或者反对往往都在对既有体制有所否定的同时,隐含了对既有秩序的存在现实的接受,抗争和反对既坚守自身的正当性,但又从现实出发,抗争只是以更明确和坚定的方式向执政者表达自己的意愿;
10、一说到抗争,就觉得不理性,这种态度其实才是不理性;
11、拿去年流行的“围观改变中国”而言,围观得名于许志永带头的解救黑监狱访民行动,为了避免被当成组织化行动受打击,也为了降低参与恐惧而采取了网络号召,自行前往的方式,可以看作是一种准抗争或者说抗争的准备阶段,将其过分拔高既不切实际,也有贬低群体抗争的意味;
12、去年3月19日、4月16日和7月4日,围绕福建三网友案件,来自各地网友的声援活动就已经超越了以往的围观模式,而进展到了正面表达阶段,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也正是在这个时候,网络虚拟围观却被赋予了”改变中国“的高度而广为传播,信息的被堵塞固然存在,但有意识地回避事实恐怕也起了作用;
13、四川媒体可以大幅报道梁树新等人参选人大代表的新闻,以报复广东省媒体报道李承鹏参选;
14、此刻,不少人应该正在期盼李大眼等人的参选举动能够带来执政者的容忍和改变,我当然理解这样的期盼,但我必须要提醒的是,如果中国民主党人的前赴后继不能换来,如果无数异议人士的持续抗争和慷慨入狱也不能换来,那么,仅仅微博的虚拟响应,也肯定无法换来;
15、有人说参选人大代表应避免政治性,以服务选区为依归,这话我觉得没错,但应该对执政者说去,跑微博上告诫试图参选者以及围观者,没啥意义,除了作为“我不是反贼”的表白之外;
16、参选或许不能改变这个体制,但却可以改变我们自身,发展民间社会;
17、县乡人大代表直选作为人民民主制度理论上的基础,在制度上给独立参选人留了一道狭窄的门缝:即使不能通过官方操纵的酝酿和预选当上正式候选人,仍可以参选到底,甚至凭借“其他”这一选项而当选(当年姚立法先生就是如此),当然,在维稳体制下,执政者可以用超法律手段加以阻扰(如刘萍);
18、法无禁止即许可,选举法没有禁止公开竞选海报,也没有禁止开说明会和街头拉选票等竞选活动,更没有禁止竞选人之间的相互联合支持,我就不明白咋有那么多人要主动自我限制或试图告诫别人。
19、一整天李承鹏都没有更新微博,有点奇怪;
20、(1)18大权力交接在即,体制内对于压制社会参与扩大应有一致共识,因此,@jianzhang1984 所担心的操弄包装独立参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预计周一后全国媒体及门户网站均不再可能有参选新闻,微博信息平台将暴露在第一线,如何处置微博相关信息,是第一观察点
21、(2)处置微博观察信息不外三招:1、设置关键词等限制,此招没啥效果;2、删除独立参选人的ID,此招简易但反弹较大,估计不会立刻使用;3、针对性约谈相关人士,要求其退出参选或禁言,此最为可能率先使用,但很难全数收效;故最后很可能三招并用。
22、(3)至于今日微博流传所谓人民日报评论,幻想成份太大,尽管人民民主制度必须有最基层形式上的直选,也需要这一形式直选的装点,但与社会参与扩大所带来的效应相比,装点作用就算不上什么了,目前所能指望的不外抓住官僚机构决策迟缓犹豫,迅速增加参选人数并扩大影响;
23、墙内微博观察了哈关于参选的评论,总体感觉没有深入的看法,基本是在表态,缺乏对未来的前瞻性分析;
24、(1)18大权力交接在即,体制内对于压制社会参与扩大应有一致共识,因此,@jianzhang1984 所担心的操弄包装独立参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预计周一后全国媒体及门户网站均不再可能有参选新闻,微博信息平台将暴露在第一线,如何处置微博相关信息,是第一观察点
25、(2)处置微博观察信息不外三招:1、设置关键词等限制,此招没啥效果;2、删除独立参选人的ID,此招简易但反弹较大,估计不会立刻使用;3、针对性约谈相关人士,要求其退出参选或禁言,此最为可能率先使用,但很难全数收效;故最后很可能三招并用。
26、(3)至于今日微博流传所谓人民日报评论,幻想成份太大,尽管人民民主制度必须有最基层形式上的直选,也需要这一形式直选的装点,但与社会参与扩大所带来的效应相比,装点作用就算不上什么了,目前所能指望的不外抓住官僚机构决策迟缓犹豫,迅速增加参选人数并扩大影响;
27、(4)纵观墙内微博各方议论参选,主流意见为权利的落实践履,应予支持,也有担心政治化的,也有定位为非对抗性中间人群的,上述言论在一定程度上低估了维稳体制与参与扩大的不能并存,虽然也有不少人遇见到了可能的打压,但仍有所期待,如这种期待最终破灭,势必进一步加深对维稳体制的质疑;
28、(5)“一人一票改变中国”还是权利话语,很难经得起深思,盖形式选举早已赋予一人一票,一人一票无足够对应参选人,改变中国云云只有口号价值;因此,更符合实际的“投我一票改变中国”,只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参与,才是改变之途;
29、媒体和网站已封锁,接下来就看微博的了 RT @wenyunchao: 五岳散人:唉,某些禁令居然发到了当事人手里,情何以堪嘛。如参选这件事的报道禁令。
号外(以下为莫大总统回复或转发信息):
1、@feng37 在户籍地没有基础,在暂住地没有资格,参选的意义不过在于对于异地参选的规则和程序发起挑战,价值不大,2006年即有朋友已尝试过
2、RT @Jianzhang1984:
在所有威权政体中,是否可能、以及(如果可能)如何通过选举形式推进民主化,显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个人见识所限,还未见相关的直接研究。就常识而言,以真民主为目标的威权下选举参选者,应避免使自己的参选被政权操弄成为对既存体制的肯定和合法化。
3、RT
@Jianzhang1984: 即使在一般意义上的威权体制内,选举的虚假程度也还是有所不同的。二战之后,几乎所有的威权政体都宣称奉行民主,也都有形式上的选举。就选举而言,伊朗、新加坡、两蒋时代的台湾显然比前苏联和今日之中国更少虚假一些,虽然这五个都是广义上的威权政体。
RT @Jianzhang1984: 1.在民主制下,参加选举是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不是抗争。(此处将“参与”和“抗争”做二元化处理。)公民竞选或投票,即使是主张或表达与在任政府强烈不同的意见,也不是抗争,而应视作对体制的肯定,是对在既有体制之内达成愿望有信心的表现。
RT @Jianzhang1984: 2.相反,即使在民主制下,如在美国民权运动中广受关注的“sit-in”(对那些奉行种族隔离政策的餐馆影院等公共场所进行静坐占领)之类的行动,则因为其对既存体制/秩序的“破毁性”(disruptiveness)而成为标准的抗争行动。
RT @Jianzhang1984: 3.而在威权制下,由于选举本是政权之装饰物或遮羞布,自主的参选(而不是政权安排的“被选”)本身是逆威权政权之真意而动,因此也就带有了对既存体制的“破毁性”,因此也就成为了一种独特的抗争行动,而不是参与。
RT @Jianzhang1984: 4.这种“参与式的抗争”,如果遭到政权的直接打压,政治地看,反倒不是问题;因为这种打压能直播式地展示政权的虚伪性,对于衰落中的、不自信的威权来说,这种暴露具有特别大的伤害。而此种情况下参选的先驱们似乎要做接受妥协(如,被“劝”退)的准备。
RT @Jianzhang1984: 5.对于政权而言,更好的策略是将参与式的“抗争”包装、操弄、宣称成类似民主制下的真“参与”,进而宣称政权合法性的提高。民间应对这种策略的办法则不外是迅速地、水涨船高地(可能也不得不是阶段性地)提出更多诉求,迫使政权在真假选举问题上摊牌。
RT @Jianzhang1984: 6.具体而言,这种进阶要求必须包括(但不限于)直选层级的升高、废除政府提名候选人的权力、最高权力直选时间表。最后一点特别重要,因为最高权力直选乃是民主与非民主的定性差别。
RT @Jianzhang1984: 7.很难预测政权将选择打压还是操纵。总得来说,数十人挺身参选本身已经是民间的一大胜利。即使他们全数被封杀,甚至有少数被软禁等,一部分参选人也将会成为下一步社会抗争的标杆和团队。从炸药到艾神、冉匪再到选举,是对手给了我们胜利所需要的一切。
RT @heshiabc: 有人问我,独立参选能持续多久,在现有环境下,成立助选团有风险,也要在民政局注册,还是以独立参选来完成这项工作,我也是敏感人士,估算走不了多远,在前期就会遇上阻击,我表明的是一种态度,也谢谢所有关心我的朋友,谢谢你们的支持。
RT @liangxiaojun: 想到第一次见到唐荆陵时他穿的文化衫"选票里面出政权"和他平静坚毅的表情。现在他和刘士辉已经失踪一百余天了!选举进行中。希望他们早日恢复自由。
执政党观察
近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连发5篇主旨为关注“社会心态”的系列评论,引发舆论关注,就《人民日报》而言,为“人民”说话,本是题中应有之义——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事情。但由于长时间充作做“党的喉舌”和“党的婢女”,经常发出一些欺骗人民、对抗人民、甚至背叛人民的声音(如1989年的4.26社论),结果导致自身与“人民”之间的严重疏远和隔膜。但如今能够迷途知返,能够为“人民”说一些真实的话,说一些“中听”的话,应该值得肯定。但这是不够的,还应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做好中国政改的舆论工作——为民主说话,为自由说话,为人权说法,为法治说法,为宪政说话!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人民!服务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本刊编辑部
人民日报:用公平正义消解“弱势心态”
来源:人民日报
“弱势心态”的存在与蔓延,对我们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警示,更是一个启示。它反映了社会转型期的心灵脆弱与困境,也隐藏着心灵强大与和谐的必由之路:在公平正义阳光照耀下,用规则与制度创造公平发展的空间、共建共享的平台,一个人人肯努力、人人有机会、人人有希望的社会,将会大踏步地走出“弱势心态”的阴影。
“你是弱势群体吗?”一石激起千层浪,在一系列社会调查中,无论是扛着编织袋进城的农民工、拿着简历在职场奔走的大学生,还是月收入上万的白领、令人羡慕的公务员,纷纷给自己贴上“弱势”的标签。这种反应,与其说是弱势群体在扩大,不如说是“弱势心态”正在蔓延。
有人说,心理危机是社会高速发展的必然产物。在社会结构剧烈变化、社会利益猛烈分化的时代,出现了马克思所说的“茅舍样小房子旁边忽然耸立一座宫殿”等贫富、收入的反差,人们的心灵世界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冲击,焦虑、紧张、不安等情绪和心态也由之而生。
调整这种心态,一方面需要社会成员以积极的态度看待这种变革中的“阵痛”、转型中的“落差”,以主动的自我调节,培育理性的视角;另一方面也要追寻普遍弥散在各个阶层的“弱势心态”的心理根源。
要看到人们最为痛切的,不仅是自身素质和技能的“无能为力”,更是在欠公平、不公正环境下的“回天乏力”。勤勤恳恳的合同工有些接受的是比正式工少得多的工资,没有背景的大学毕业生在“萝卜招聘”中黯然出局,兢兢业业的公务员眼看别人“又跑又送”突破了“天花板”……对于这样的“非竞争型弱势化”,有学者这样比喻,好比在跑步比赛起跑的时候,就排斥了一部分人,不许他们参加比赛,或者让他们后跑。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们觉得自己渺小和“弱势”,很多时候是因为面对那些自认无法对其加以控制的事件,使得无力感、不安全感、不稳定感等五味杂陈的“弱势心态”被成倍放大。
“弱势心态”之下,有人破罐子破摔,由暴跳而至暴戾,导致伤害儿童等极端性事件;有人堤内损失堤外补,吃了三聚氰胺的亏就要在天价医疗上找补回来,“上不去”的痛苦就要在“贪起来”的疯狂中舒缓;有人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在平凡中变得平庸,在失望中陷入绝望。如果说“稳定预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那么“弱势心态”就是在侵蚀我们社会的共识,消磨未来的希望,构筑现实的壁垒,可能把社会引入人人皆输的“囚徒困境”。
其实,公平永远都是一个相对概念,追求绝对公平的“无差别”境界,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倘若沿着这种思路想问题,即使是在工作和事业上都很强势的人们依然会感到诸多的不满足、不惬意、不高兴,怨天尤人,抱怨指责。这并非全是客观现实的毛病,也缘于不能正确看待差异而产生的畸形心理。这就是为什么中央要将培育健康心态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置于当今社会管理创新的刚性要求之下。
不管从哪个层面说,“弱势心态”的存在与蔓延,对我们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警示,更是一个启示。它反映了社会转型期的心灵脆弱与困境,也隐藏着心灵强大与和谐的必由之路,那就是:在公平正义阳光照耀下,让人们的权利都得到保证,让人们的奋斗都获得价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需要个体在自立自强中扬起心灵风帆,更需要社会管理者用规则与制度创造公平发展的空间、共建共享的平台,一个人人肯努力、人人有机会、人人有希望的社会,将会大踏步地走出“弱势心态”的阴影。
人民日报:希望杜绝一切非理性言行是不现实的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评论部
从单向度强调“冷静、稳定、理智、克制”,到加强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培育和保护公共理性、构建和谐社会,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才是消除非理性最有效的解药。
今天的社会生活中,“理性”正成为一个热词。
理性看待收入差距,理性面对社会不公,理性分析网络民意,理性选择专业、职业……“理性”的高频度使用,传递的潜台词其实是:在不少问题上,有人正走向理性的反面。
走过高呼“杀死苏格拉底”的古希腊法庭,穿越法国大革命激进主义掀起的狂飙,人类对非理性的躁动保持高度警惕。理性有序的环境有利于大大降低社会关系调节的成本,温和渐进的改革是历史进步的明智选择,这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动摇的共识。在一个十多亿人口的国家,面对急剧变化的社会转型期,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尤为重要。
但是,对理性的思考和探讨,还应在更深的层面展开。希望杜绝一切非理性言行是不现实的。与其紧张焦虑,不如解析它们生长的社会根源,寻求化解它们的现实路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抓住构建平和理性心态的主要矛盾。
从追求“高而又高、纯而又纯”的政治理性,到接受自利、竞争、效率的经济理性;从单向度强调“冷静、稳定、理智、克制”,到加强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培育和保护公共理性、构建和谐社会,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对于理性的认识有了巨大的飞跃。但急速变革的中国面对的是“千年未有之变局”,将这种理念的进步落实到层层级级的社会管理实践中,实现对日益错杂的社会心态的准确把握和有效疏导,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
西方的理性启蒙,面对的主要是基督教会。而今天中国的理性建设,既有市场理性与传统伦理道德的冲撞,也有个人权利与集体精神的磨合;既有现代公共意识与熟人社会的博弈,也有公民参与和“为民做主”残余思想的抵牾,如此复杂的环境中,作为具体的人,谁都不敢说自己绝对“真理在握”,谁都不应有过高的“理性优越感”,企望“理性”的符号可以封堵住“非理性”的决口。
除非极端个例,激烈的非理性言行背后的逻辑并非无章可循。作为最后的选择,它通常产生于绝无胜算的场合。市场竞争固然是优胜劣汰,但是否必定是赢者通吃一切、输者无处可逃?暴力抗拆固然不理智,但暴力拆迁就一定合理吗?通过正常渠道难以反映正当的诉求,究竟该怎样宣泄郁积的情绪?没处说理就骂,骂不过你就打,打不过你就跑,我们绝不鼓励这种弱者的逻辑,却也绝不能不理解、不关切、不给出路。
理性是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理性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现阶段,这个责任主要在社会管理者,在拥有更强实力、更丰富资源的组织和个人。而每一位公民也应该意识到,任何利益诉求和价值主张,都应在法治的框架下有序地展开,“有理”固然不一定走遍天下,但“无理”注定寸步难行。价值理性、工具理性、程序理性、目的理性……理性建设的内容包罗万象。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当从培育平等、真实、诚恳和可沟通为原则的交往理性开始。
少一点“我办没时间跟你闲扯”的粗鲁,多一点平等耐心的沟通;少一点“不信谣不传谣”的训导,多一点公共信息的及时披露;少一点“买不起房为什么不租”的不解,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我们时时刻刻都应记住,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才是消除非理性最有效的解药。
人民日报:倾听那些被沉默的声音
有利益的表达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才有长久的社会稳定,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对于维稳大有好处。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这是共建共享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在今天的中国,能听到各种声音。两会会场中代表、委员纵论国是,报纸杂志上不同思想交流探讨,新闻评论跟帖动辄上千条,近2亿网民随时写下140字微博……条条声轨,汇成合奏,呈现这个时代多元多样的复杂图景和蓬勃活力。
我们迎来了表达的“黄金时代”,但仍有许多声音未被倾听。一方面,有些声音被淹没在强大的声场之中,难以浮出水面;另一方面,也有些声音只是“说也白说”,意愿虽表达,问题未解决。这些,都可谓无效表达,有人称之为“沉没的声音”。
无效的表达,不是没有表达,更不是不愿表达。广州市领导公开接访,市民带上铺盖卷、排队3天,就是为了能跟领导“说上话”;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公开自己手机号,却因每天上千个电话、上千条短信被迫关机。那些为网络关注、被媒体聚焦的热点事件,只是“冰山的一角”,海面之下这些体量更大的冰块,才是让冰尖浮出水面的庞大基石,也才是决定社会心态的“潜意识”、“核心层”。
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上的弱势群体,也是现实中的弱势群体。在社会层面,他们既缺乏影响公共舆论的资源,又鲜有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甚至无法得到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信息,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同样薄弱。因此,尽管可能人数不少,他们的声音却很难在社会中听到。
听见与被人听见,本是“社会人”的基本诉求;说话与听人说话,更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共识。当表达权已成为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重视这些声音,是协调利益关系、理顺社会心态的起点。在一个有着13亿人口、正经历着急剧社会转型的国家,广大群众的声音被聆听、被重视,尤为重要。
大部分沉没的声音背后,都有未被满足的诉求,都有被压抑、待纾解的情绪。儿子车祸致残,云南父亲欲法院“自爆”走上极端维权之路;幼女身患绝症,湖北母亲参与“跪行救女”网络炒作……让舆论哗然的事件,都肇始于被忽视的声音。不可倾诉、不被倾听、不能解决,如果不主动“打捞”,太多声音沉没,难免会淤塞社会心态,导致矛盾激化。
发出声音,是主张利益的基础。有利益的表达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才有长久的社会稳定。事实表明,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从这个角度看,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兑现社会公众的表达权,对于维稳大有好处。
在众声喧哗中,尽可能打捞那些沉没的声音,是社会管理者应尽之责。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这是共建共享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只有这样,才能让“说话”、“发声”不仅是表达诉求的基本手段,更成为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重要环节,成为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人民日报:追求理性从哪里起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评论部
从单向度强调“冷静、稳定、理智、克制”,到加强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培育和保护公共理性、构建和谐社会,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才是消除非理性最有效的解药。
今天的社会生活中,“理性”正成为一个热词。
理性看待收入差距,理性面对社会不公,理性分析网络民意,理性选择专业、职业……“理性”的高频度使用,传递的潜台词其实是:在不少问题上,有人正走向理性的反面。
走过高呼“杀死苏格拉底”的古希腊法庭,穿越法国大革命激进主义掀起的狂飙,人类对非理性的躁动保持高度警惕。理性有序的环境有利于大大降低社会关系调节的成本,温和渐进的改革是历史进步的明智选择,这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动摇的共识。在一个十多亿人口的国家,面对急剧变化的社会转型期,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尤为重要。
但是,对理性的思考和探讨,还应在更深的层面展开。希望杜绝一切非理性言行是不现实的。与其紧张焦虑,不如解析它们生长的社会根源,寻求化解它们的现实路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抓住构建平和理性心态的主要矛盾。
从追求“高而又高、纯而又纯”的政治理性,到接受自利、竞争、效率的经济理性;从单向度强调“冷静、稳定、理智、克制”,到加强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培育和保护公共理性、构建和谐社会,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对于理性的认识有了巨大的飞跃。但急速变革的中国面对的是“千年未有之变局”,将这种理念的进步落实到层层级级的社会管理实践中,实现对日益错杂的社会心态的准确把握和有效疏导,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
西方的理性启蒙,面对的主要是基督教会。而今天中国的理性建设,既有市场理性与传统伦理道德的冲撞,也有个人权利与集体精神的磨合;既有现代公共意识与熟人社会的博弈,也有公民参与和“为民做主”残余思想的抵牾,如此复杂的环境中,作为具体的人,谁都不敢说自己绝对“真理在握”,谁都不应有过高的“理性优越感”,企望“理性”的符号可以封堵住“非理性”的决口。
除非极端个例,激烈的非理性言行背后的逻辑并非无章可循。作为最后的选择,它通常产生于绝无胜算的场合。市场竞争固然是优胜劣汰,但是否必定是赢者通吃一切、输者无处可逃?暴力抗拆固然不理智,但暴力拆迁就一定合理吗?通过正常渠道难以反映正当的诉求,究竟该怎样宣泄郁积的情绪?没处说理就骂,骂不过你就打,打不过你就跑,我们绝不鼓励这种弱者的逻辑,却也绝不能不理解、不关切、不给出路。
理性是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理性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现阶段,这个责任主要在社会管理者,在拥有更强实力、更丰富资源的组织和个人。而每一位公民也应该意识到,任何利益诉求和价值主张,都应在法治的框架下有序地展开,“有理”固然不一定走遍天下,但“无理”注定寸步难行。价值理性、工具理性、程序理性、目的理性……理性建设的内容包罗万象。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当从培育平等、真实、诚恳和可沟通为原则的交往理性开始。
少一点“我办没时间跟你闲扯”的粗鲁,多一点平等耐心的沟通;少一点“不信谣不传谣”的训导,多一点公共信息的及时披露;少一点“买不起房为什么不租”的不解,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我们时时刻刻都应记住,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才是消除非理性最有效的解药。
核心提示:自4月21日起,《人民日报》评论部刊发5篇“关注社会心态”系列文章,针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进行点评。系列评论认为,执政者应当包容“异质思维”、坚持公平正义、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才能培育健康的社会心态,才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
人民日报:“心态培育”,执政者的一道考题
来源:人民日报
社会心态是社会现实的折射。以管理思维要求老百姓用“理性思维”代替“情绪表达”,以“淡定心理”驱除“焦灼疑虑”,显然难以达到。对执政者而言,既需倡导公民树立良好精神风貌,重视“无形”的心理疏导,更应积极解决那些“有形”的问题,让公平正义的社会现实,提供实实在在的“心灵鸡汤”。
在“社会心态”被历史性地写入“十二五”规划后,“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正迅速进入各级政府的任务列表。
良好的社会心态在任何时候对一个国家民族都很重要。之所以在今天备受重视,盖因中国发展已站在一个关键时期: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国际排位,让拥有一个怎样的“大国心态”引人瞩目;小康社会的目标内容,令提升大众“幸福基因”分量加重。就此而言,社会心态既指向未来发展的“软实力”,也承载“以人为本”的具体诉求。
焦躁疑惧、迷茫失落、愤青思维、拜金主义……在急剧转型中社会心态的失衡之势,是我们正在面对的挑战。这些大众情绪虽未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但正对社会发展与改革进程产生抵触消解。把握和调适社会心态,理所应当地成为了一种执政挑战。
然而,扫描各地“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塑造路径,发现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有的地方有“提法”没“想法”,仅停留在口号与姿态上;有的地方把心态问题经济化,以为“多发点钱就能让老百姓心态变好”;有的地方则认为“培育”的关键在百姓的自我修复,一味把心态问题归咎为百姓“不理性”、“不淡定”、“不宽容”。
其实,社会心态是社会现实的折射,是反映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的一扇窗口。以普遍存在的“焦躁不安”为例,城镇化及大规模人群流动,“漂族”、“蜗居”、“蚁族”人群大量出现,不安全感容易加重;房难买、学难上、病难看的现实矛盾,让人的不确定感增强;而少数干部的贪污腐败、一些地方的暗箱操作,使干群关系变得紧张而不信任。在这种情况下,以管理思维要求老百姓用“理性思维”代替“情绪表达”,以“淡定心理”驱除“焦灼疑虑”,显然难以达到。
对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来说,有些阶段难以逾越,有些困难难以规避,一些不良心态的滋生难以避免。但必须意识到,如不及时妥善修复,不仅会伤及个人幸福生活,也必定影响国家目标实现。因此,对执政者而言,既需倡导公民树立良好精神风貌,重视“无形”的心理疏导,更应积极解决那些“有形”的问题,让公平正义的社会现实,提供实实在在的“心灵鸡汤”。
这一点极具现实意义。我们倡导理性平和的心态,但如果监管防线屡屡失守,瘦肉精猪肉、染色馒头、毒生姜事件层出不穷,“淡定”谈何容易?我们追求开放包容的心态,但如果“拼爹”现象屡屡发生,“起跑线”不公时时存在,“仇富”、“恨官”情绪何以消解?我们提倡积极进取的心态,但如果寒窗十载也难以改变命运,“一夜成名”、“一夜暴富”来得轻而易举,个人奋斗又有多大价值?
有学者这样描述当前我国改革的基本态势:改革在与危机赛跑。其实,社会心态的培育不也是在与改革进程赛跑吗?从这个意义上说,培育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是对各地执政者的时代挑战。
文汇报:党报发四文谈社会心态 罕见力度引关注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文汇报
《人民日报》在一月内连续刊发四篇“关注社会心态”系列评论文章,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点评。香港《文汇报》刊文引述专家解读称,这凸显中央已高度重视当前的社会心态问题,更显示中央希望向基层执政者倡导一种疏导社会心态的观念。
香港《文汇报》文章说,官方媒体以罕见的力度关注内地社会心态发展,以平实的语言和诚恳的态度探讨社会问题的解决方式,引发各界广泛关注。
文章关注到,5月19日《人民日报》刊文指,从单向度强调“冷静、稳定、理智、克制”,到加强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培育和保护公共理性、构建和谐社会,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才是消除非理性最有效的解药。
香港《文汇报》引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的话说,人民日报连发4篇“关注社会心态”的评论文章,凸显出中央已高度重视当前的社会心态问题,更显示出中央希望向基层执政者倡导一种疏导社会心态的观念。
夏学銮指出,人民日报系列文章不是就心态讲心态,而是追溯根源,从诉求表达机制建设等方面入手,提出纾解社会问题心态的方式。
中国青年报:警惕“沉没的声音”爆炸
警惕“沉没的声音”爆炸
5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倾听那些“沉没的声音”》,在互联网上引起好评。文章寄语当今官场:“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从这个角度看,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
网友盛大林在博客中称赞,文章有“人”味,为“民”言;接“地气”,达“天听”,让“人微言轻”的底层民众感到欣慰。“沉没的声音”如果得不到倾听和回应,就有可能导致矛盾的激化,甚至演变成“爆炸的声音”。天涯网友“于是乎”认为,需要反思的是,我们这个社会过于忽略甚至压抑了弱势群体的诉求和声音,冤情和怨恨情绪缺少宣泄的渠道。“我们有什么办法能够放大他们的声音,增强他们在这个社会继续生存下去的信心?”胡星斗教授曾经警告说,要警惕“强势集团欺压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滑向边缘群体,边缘群体中的绝望者可能沦为暴力群体”。
这是人民日报评论部系列文章“关注社会心态”的收官之作,此前4篇是《“心态培育”,执政者的一道考题》,《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用公平正义消解“弱势心态”》和《追求理性从哪里起步》。天涯社区推出“天涯观察”指出:面对太多群体性事件,执政者该如何处置,确实考验其政治智慧。当百姓心死之际,就是惨剧发生之时,前车之鉴,血迹斑斑。若政府能够及时倾听到那些“沉没的声音”,同时,能切实解决网民所反映的问题,惨剧一定能避免。
新浪微博网友坦言:要做到真心的倾听那些“沉没的声音”,说容易也容易,说不容易也不容易!其实,说穿了,就是执政者一方面对自己有无信心,一方面是对自己管理下的黎民百姓有多少信任而已。网友“言朔”感叹:党报这次发声振聋发聩,真要倾听那些“沉没的声音”!构建利益表达机制,比任何时候都要急迫。网友“平凡旅程2010”相信:要让“沉没的声音”被倾听,重要是“表达管道的铺设、通畅和制度化”,为此需切实加大“民意、公共理性在基层选举中的分量”。
潘洪其:让“沉没的声音”自由言说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只有全面落实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原则,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要提高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表达能力,让他们的“沉没的声音”浮出水面,成为真正有力量、有尊严的自由言说,才能构建宽松活泼、丰富多彩的公民言论生态,培育理性平和、成熟开放的社会心态。
5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本报评论部”的文章《倾听那些“沉没的声音”》。文章认为,在当今表达的“黄金时代”,仍有许多“沉没的声音”未被倾听,如有些声音被淹没在强大的声场之中,难以浮出水面;有些声音“说了白说”,意愿虽表达,但问题未解决。为政者尽可能多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特别是那些“沉没的声音”,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大有好处。
这篇文章是人民日报评论部“关注社会心态”系列评论的收官之作。这组系列评论从不同的角度,深入审视当下的社会心态,提出了一些发人深省的问题,比如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用公平正义消解“弱势心态”、追求理性从维护群众利益起步,等等。《倾听那些“沉没的声音”》一文,同样显示了不一般的理论勇气,为人们开拓了广阔的思考和探索空间。
当今中国社会,各种声音中有“浮出水面的声音”,也有“沉没的声音”。在“浮出水面的声音”中,既有拥有话语权或各种资源优势的强势群体发出的声音,也有弱势群体借助网络关注、媒体聚焦的热点事件而发出的声音,后一种声音尽管未必十分强劲,但既然已经浮出了水面,多少能够产生一些社会影响,或者引起政府的重视,从而有利于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相较之下,“沉没的声音”主要出自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之口,鉴于它们总是被淹没、被忽视、被边缘化,因此更需要社会的倍加关注,需要政府以高度的诚意认真倾听。
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声音未能浮出水面,而成为“沉没的声音”,首先与这些群体的表达渠道不畅,有时甚至受到严重阻碍有关。弱势群体、边缘群体表达诉求,包括具体的维权诉求,一般是直接向基层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或者向上级部门投诉举报、信访上访,这些大多是传统的表达渠道。然而在现实中,往往越是经由传统渠道的表达,越容易出现严重的阻隔,越容易受到公权机关的“习惯性压制”。要倾听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声音,必须依法保障他们的表达权,保障他们以多种形式和渠道合法表达诉求的权利,必须对侵犯公民表达权的行为严加追究。
其次,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声音成为“沉没的声音”,也与这些群体在表达能力上的相对弱势有关,与他们因长期表达能力弱、表达效果差而导致的表达意愿低下有关。为政者要倾听他们的声音,就需要深入到基层和群众当中,“激活”群众的表达意愿,主动“打捞”那些“沉没的声音”。一个经典的例子是,几年前温家宝总理在三峡库区考察,临时停车与村民座谈,农妇熊德明向总理反映工资被拖欠的情况,由此促成一段“总理替农妇讨薪”的佳话,并引发一场遍及全国的“讨薪运动”。若非温总理主动“打捞”,熊德明们的声音还不知要在水下“沉没”多久。
如人民日报文章所言,在诸多矛盾冲突事件的背后,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只有全面落实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原则,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要提高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表达能力,畅通他们表达的渠道,让他们的“沉没的声音”浮出水面,成为真正有力量、有尊严的自由言说,才能构建宽松活泼、丰富多彩的公民言论生态,培育理性平和、成熟开放的社会心态,为维护社会稳定、巩固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利益表达渠道畅通才能听到“沉没的声音”
作者:南都社论
来源:南方网
近年来,陕西横山县韩岔乡白岔村上百户村民陆续发现自己住的窑洞开始出现裂缝,井水开始枯竭,原来,一个叫做“东方红”的煤矿企业已经越界挖到了自己的脚底下。尽管这家煤矿因证照不全,且不具备生产条件而名列陕西省政府的关闭煤矿清单,也有权威机构鉴定企业的非法开采严重威胁到了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在横山,村民们的维权还是遭遇了重重困境。一方面,煤矿雇砍刀队砍杀村民,村民反映问题提交证据时警方拒不受理,另一方面,阻挠煤矿生产的村民则被刑拘。
据媒体报道,中纪委、公安部、榆林市(横山县隶属于榆林市)等相关人员组成的8个调查组,已经进驻白岔村彻查“官煤勾结”等问题。公众有理由相信和期待,黑幕终会揭开,正义必将实现。而就目前我们所能掌握的信息而论,事件所暴露的尽管还只是冰山一角,已经够让人悚然。
当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村民持续向上反映问题无果,当维权村民代表遭遇砍杀报警却未被受理时,公权力的“不作为”让人印象深刻;但当失望的村民们转而企图依靠自己的力量与恶企抗衡之际,一转眼之间,这个仿佛总是懒洋洋的权力突然又高效地运转了起来,抓捕村民的行动非常迅捷,采取刑拘的措施十分果敢,法院判决村民赔偿东方红煤矿130万元经济损失的裁定也下达得一点不拖泥带水。赤裸裸的“不作为”,又继之于赤裸裸的“滥作为”,在这看似相反实则相承的行动中,公众清晰看到,当下在一些地方,公权力对自己作为社会重要角色的认知已经严重混乱,正大步走向其赋予者认定方向的反面,且到了毫不避讳和掩饰的地步。
村民们企图结成自治体对抗恶企,恶企雇佣歹徒砍杀村民,不论是村民的阻挠生产,还是那凛凛的刀光,都会让人感觉不安,尽管村民阻挠和暴徒挥刀的动作性质迥然不同。也许这是横山县强力打压村民的原因之一,但问题是,打压之后安全感就会从天而降吗?无数次的事实甚至是血的教训昭示,郁结起来的愤火终究是要燃烧的,回避矛盾,矛盾只会进一步聚集而伺机冲决。
可以说,横山县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基层政治生态恶化的样本,其价值在于告诉我们,一旦权力在政治社会生活中迷失自己的定位,公民的利益表达渠道就很难畅通,权利救济机制也必然匮乏,由此社会则可能种下不安全的恶果,而这种不安全对社会中的每一分子来说都意味着高度的风险,哪怕一度为“勾结”成功而把盏相庆的“官”、“煤”们,因为谁也无法从社会日渐充盈的戾气中受益。
近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吁请执政者在众声喧哗中学会倾听“沉没的声音”,“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学会”,仿佛主要是一种技巧,其实这里首先还是一个态度问题。很多时候,那些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声音并没有“沉没”,甚至也许还十分顽强,在刺激着许多人的神经,但其是否会进入倾听者的耳膜并发挥作用却往往很不乐观,既可能充耳不闻不屑一顾,更可能装作没有听见。态度问题不解决,选择性倾听、偏听偏信就几乎是一种必然。显然,要害的问题也许在于,我们拿什么来保证乃至迫使执政者必须注意倾听“沉没的声音”。
众声喧哗中不故意忽视“沉没的声音”,各个群体利益表达的渠道因此畅通,这样一种格局,将会使原本自居为弱势的群体看到自己权利被维护和救济的希望,这种希望足以使人心安定下来,使社会安定下来,我们通常所说的“理性”、“和平”、“法治”也才因此有了坚实的基础。
因为白岔村事件,横山县已经发生了一些人事调动,但相关方面表示“均属平级调动”。这一表态留给公众的疑问是:如果黑幕完全揭开之后呢?期盼公平和正义的人们都在等待最后的答案。
也谈“沉没的声音”
作者:张未眠
5月26日,人民日报第14版上发表了该报评论部系列评论的收篇之作、第五篇评论文章:《执政者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沉没的声音”》。
这第五篇评论,我看好像是4月28日《以包容心对待社会中“异质思维”》评论的继续,都是对执政者的规劝。忠告执政者不仅要倾听已经浮在海面上“为网络关注、被媒体聚焦”的只属于“冰山的一角”的意见,而且还要倾听海面下体量更大的冰山似的庞大基石——“沉没的声音”。人民日报评论部先后两篇评论文章,吁请执政者要听取人民的意见,可见人民大众的意见已经到了不能不听的地步了。
大概是由于所处地位、环境的关系,我总觉得该文有些观点并没有充分展开。另外,我还认为该文有些观点还是可以商榷的,就像有的网民评点该文说的:“这篇文章太委婉了。到底还是有所顾忌。”
什么叫“沉没的声音”?人民日报评论部解释说:“沉没的声音”,是无效的表达,即是未被执政者倾听的声音。评论部说“沉没的声音”是“表达上的弱势群体,也是现实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意见“不是没有表达,更不是不愿表达”,而是“意愿虽表达,问题未解决”。
其实,“意愿虽表达,问题未解决” 的,岂止是“沉没的声音”,就是“为网络关注、被媒体聚焦”露出海面的这“冰山的一角”的问题,又解决了多少呢?
值得执政者警惕的,倒是“说也白说”的“沉没的声音”,接下来的将是他们由“沉没”
转向“沉默”。 人民沉默才可怕哩!沉默,有时是最大的失望;沉默,有时是无声的蔑视;沉默,有时是极度的愤怒;沉默是爆发前暂时的静止。毛泽东曾说过:“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那么,不让人讲话或人不讲话呢?毛泽东没有说下去,但人们不难想象。
中国不少事的现状是南其辕北其辙: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一些规定,《宪法》上写的是一套,实际实行的是另一套。就拿人民日报评论部这篇收官评论中说的:“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非常正确。但社会现实是倒过来的:为了维稳,不能、不准维权。维稳大于一切,维稳压倒一切!否则中国就不会出现打压为维权而上访投诉的人民群众,不会出现上访者“被精神病”,“被失踪”,甚至被关押。
《执政者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沉没的声音”》这篇文章,我认为也有可以讨论的地方。
它说:维护弱势人群“沉没的声音”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那么,什么才是“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呢?怎样才算是正常的表达呢?他们为什么没有“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呢?他们在非“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表达的权益诉求,算不算数?要不要倾听和采纳?老实说,他们是在投诉无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迫不得已用非“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非“正常”的方式来表达的。“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不畅嘛!这要怪谁呢?
就拿“两会”来说,这应该是“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了吧?但是,究竟有多少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两会”前会“沉”到海平面下面,去倾听和收集“沉没的声音”
,带到“两会”上去反映呢?我不能说没有,但肯定不多。全国人大代表、钟南山院士曾说,有的代表“发言十分钟有八分钟歌功颂德。”有位知名的政协委员甚至说:“我爱国,我不添乱,从不投反对票或弃权票。”能靠这些人来代表和表达民意、参政议政吗?这些代表和委员,是怎么产生的呢?很有问题!
人民日报评论部这篇文章说,现在是“表达的‘黄金时代’”,我也不敢苟同。它在4月28日《以包容心对待社会中“异质思维”》的文章中还说,现在还存在以言定罪和“‘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 那怎么会出现“表达的‘黄金时代’”呢?今天中国本来是应该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国家才有希望的,但实际上中国的言路在不断地收紧。譬如,现在中国一出现什么社会性事件或大的天灾人祸,舆论主管机关就会下达一个个“指令”,
不是鼓励各家媒体多方去深入报道,挖掘深层次原因,而是规定这不准,那不准,这哪像是“表达的‘黄金时代’”呢?
认真听取人民大众的意见,从谏如流,这是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治乱兴衰的大事。我国古语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国语·周语》)意思是说,阻止人民进行批评的危害,比堵塞河川引起的水患还要严重。我看,现在我党很有必要重申毛泽东主席在1945年曾说的:“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的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方法。”(《论联合政府》)当前的执政者有这个勇气吗?不妨拭目以待!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周瑞金:《人民日报》在告诫地方执政者
——《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解读“社会心态”系列评论
导语:近日,人民日报连发5篇主旨为关注“社会心态”的系列评论,引发舆论关注。5月30日,凤凰网独家对话“皇甫平”——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周瑞金解析刊发背景。周瑞金解析称此系列评论乃是针对当下社会矛盾频发,实为告诫地方执政者,要适当开放言论自由,倾听民众批评。
人民日报系列评论是在告诫地方执政者
放开言论、倾听批评
凤凰网资讯:自4月底开始,一组署名人民日报评论部,主旨为“关注社会心态”的系列评论在《人民日报》连续发表5篇评论:《“心态培育”,执政者的一道考题》、《执政者当以包容心态对待“异质思维”》、《用公平正义消解“弱势心态”》、《希望杜绝一切非理性言行是不现实的》、《执政者要在喧嚣中倾听沉默的声音》。您怎么看《人民日报》在这个时候发的五篇系列评论?背后代表着一种什么样的动向?
周瑞金:作为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能够发表这一系列评论,来谈思维问题、注意群体声音、关注弱者等,是很有意义的。
最近由拆迁动迁所引起的冲突事件,以及“被精神病”事件,在舆论上引起很大反响,尤其网上呼声很大。但是对这些问题,当地的执政者却是另外一种看法:认为这是媒体鼓动起来的,舆论是制造起来的。这就说明我们社会舆论和一些地方官员的看法大不相同。《人民日报》这一系列评论就是针对这个背景发出的,并不是无的放矢。
此前,在“徐武事件”中,《人民日报》也发表评论批评当地执政者,把上访的人随便关到精神病院这个做法是错误的,反而引起反弹。《人民日报》继续抓住这些问题发表言论,是很有针对性的。它实际上提出了言论自由的问题,而所谓的“异质思维”实际上就是要老百姓批评政府,执政者能够听得见老百姓对自己批评的声音。
“异质思维”,在我们的网络媒体和都市媒体已经比较表达得比较多,如果这样的评论发表在都市报上、网站上、博客上,不会引起太大的反响,因为今天网络媒体的常态就是各种各样的声音都能够充分表达。但代表中央的主流媒体发出这样的声音,提出如何对待不同的声音、特别是民众批评政府的声音,提出要倾听民众对自己的批评,要提倡言论自由,意义就不一样了。
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处在三大社会、体制的转型期,正在从原来封闭的社会转向开放的社会、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样三个社会和体制的转型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同时也形成了代表不同利益的多元的社会结构,他们必然要从维护自己的利益出发,发出不同的声音,并在宪法规定下争取言论出版自由、表达意见的自由、参与政府的权利。
当下,在舆论上,只发出一种声音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执政者,也就是各级党政官员,面对转型期的舆论态势,就有一个把握主动权的问题。今天《人民日报》发表的这几篇评论,就揭示出了这样的问题,符合我们今天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当前的改革,特别是政府体制、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四位一体的改革。
人民日报评论既是本报的声音,也反映了党中央的声音
凤凰网资讯:人民日报此次社会心态系列评论引起诸多猜想,更有人认为反应了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动向。这些评论代表谁的声音?中央还是人民日报内部?
周瑞金: 《人民日报》内部和中央意识形态之间,应该是相关联的。我在《人民日报》工作过一段时间,因为是党的机关报,它不完全是自己报纸的声音,它的言论应该是根据中央指示来发表的。
一般来讲,党报的总编辑考虑问题不是考虑报社,作为党的机关报,要从党的利益、党的声音来出发。《人民日报》这一系列评论,应该说既是本报的声音,也反映了党中央的声音,我认为这二者之间没有特别割裂开来。
从这个意义讲,它代表着一种新的意识形态趋向,就是在十八大召开之前,意识形态应该更宽松,有一些开放,我认为这符合整个发展趋势。
凤凰网资讯:像《人民日报》这种系列评论文章发表,具体操作上要经过怎样的一个过程?
周瑞金: 一般的评论,编辑团队可以有权去定,像我当年写那几篇评论,也不必要送审一样,《人民日报》的一般评论也没有必要送到党委去审。另外,一般的评论,包括署名评论、本报评论员等这样的言论,是可以直接发的。我当时发表四篇文章以后,虽然没有送审,但市委是知道的、同意的,而且当时也没有批评我们,没有认为我们发表错了。
但是社论,我们当时是要送给市委;《人民日报》是要送到中央书记处审稿,现在基本上是中宣部。
凤凰网资讯:您当时是以“皇甫平”这样一个名字写的系列评论,有“在黄浦江辅助邓小平改革”之意;这次人民日报的系列评论署名是“人民日报评论部”。署名上有什么讲究?
周瑞金: 本报评论员一般来讲是代表报纸的观点,那作为《人民日报》同时也要代表党。因为是党报,报社的观点和党委的观点应该一致,没有什么两样。
我当年用“皇甫平”署名,而不用解放日报社论、也不用解放日报评论员,就是因为后者代表报社的声音,而“皇甫平”这个名字有一定的自由度。
人民日报系列评论还不足以上升到“皇甫平”文章的高度
凤凰网资讯:“皇甫平”系列文章的出炉跟人民日报这个有没有相似和不同的地方?您当年写的那些文章出炉的背景和过程,能不能再给我们讲一下?
周瑞金: 既相同又不相同。如果从不同思维、不同观点这一角度来讲,有相似的地方。
二十年前,1991年,我写的文章也和当时的舆论不完全一致,当时是一片反对“和平演变”的声音、一片反对资产主义自由化的声音。在那种情况下,我提出,“改革要做改革的带头羊”、应该把1991年当做改革年、推进改革要有新的思路、发展市场经济等,和当时批判市场经济这样的舆论态势相比,我就是一种“异质思维”。从这个角度来讲,当时的“异质思维”和今天也要提倡允许“异质思维”,这两个是一致的,有相同之处。
但也有不同。我当时发表“皇甫平”系列评论文章,是在“中国改革向何处去”这样一个大的历史关头,是继续改革开放?还是回到当时一些人提出的以反对和平演变为中心来搞社会主义教育?我这四篇文章发表以后,挨了整整一年的批判,当时的中央主流媒体都在批判我们“皇甫平”的文章,说我们改革不问“姓资姓社”。
今天《人民日报》发表的系列评论,并不是涉及当时那样大的时代主题,只是说我们应该允许“异质思维”,也就是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其他场合一再讲的“要欢迎人民群众批评、监督我们的政府”。因此,这两个还是有一些不同的。
凤凰网资讯:您当年那个文章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以及长达一年的被批判;《人民日报》这次系列评论发表后,《中国青年报》发了一篇社论,《警惕“沉默的声音”爆炸》做呼应。这一次会不会引起像当年那样的大争论?
周瑞金: 不大可能。
在中国改革开放历史上有两次思想解放运动:
第一次是1978年的有关真理标准大讨论,当时解决的思想牢笼是意识形态问题,要从对领袖的个人崇拜、对理论的教条主义中解放出来,解决的是要不要改革开放?是要坚持以斗争为纲?还是要转向经济建设为中心?它体现的是一个重大的时代主题,引起的争论也特别激烈,带动了第一次思想解放;
第二次是1989年以后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这一次是要从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中解放出来。过去社会主义要坚持计划经济,反对市场经济。当时改革要深化,必然涉及到对传统社会主义制度扬弃的问题,从传统社会主义制度观念中解放出来。它是一次围绕“搞市场经济、但不是搞资本主义”的一次思想解放,是涉及到我们改革根本方向的重大问题。
这一次只是允许言论上有不同的声音,主题要小得多,还没有达到以上两次讨论的重大主题那样的级别。现在《人民日报》发表系列评论来欢迎老百姓对政府的监督、允许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是存在现实条件的,因为现在互联网比较宽松的舆论环境,使得我们对舆论态势的控制不像原来那么严厉。
今天,《人民日报》提出了要允许“异质思维”;但今后《人民日报》到底能够登多少“异质思维”的文章和报道,还有待观察。所以这一次不必要提到很高的高度来评价。争议还会继续,言论应该有进步,但这个进步是缓慢的,必然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才能进一步地放宽。
基层维稳已经走偏 社会管理应该放开
凤凰网资讯: 一方面中央强调社会管理创新,但另一方面地方维稳的态势越来越严密,越来越高压。您怎么看这种现象?
周瑞金: 社会管理创新也是为了使社会更加稳定,更加和谐。
但现在的维稳走了一些偏路,基层的一些官员走上了岔路,不但成本很高,而且各种手段已经不对了,“被精神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怎么实现稳定?只有搞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是放开社会。我曾经提出,要培育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逐渐形成了三个社会主体:一个是公权力主体,就是各地党政领导,是人民授权给他们管理社会的;再一个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体,包括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个主题就是社会主体,包括各种社会组织,诸如商会、学会、基金会、维权会、志愿者组织等,是来实现社会基层的自治。
公权力应该是一个有限的政府,不是无限、什么都要管的政府,管它应该管的,监督市场、公共管理、社会管理、制定经规划,这是它应该做的。不应该直接去管经济、管企业,应该是一个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企业主体应该自己掌握资源配置权,摆脱行政对其微观管制,更积极地为社会创造财富;社会组织,就参与管理大量的社会问题,在政府的主导下来管好社会问题,包括各种慈善问题、就业困难、环境保护、抗震救灾等,发挥社会组织管理的积极性。这样社会才有活力,才是一个完善的、成熟的公民社会。
凤凰网资讯:我们也看到,一方面是公民和社会上多元的思维和声音,另一方面又感觉到地方体制的僵化和顽固,官民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进而导致严重的官民对立情绪。问题出在哪里?
周瑞金: 这(官民对立)是体制性问题,需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将民主观念灌输给各级官员,让他们知道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代表人民利益来行使权力,而不要和人民对立起来。
这正是现在比较缺少的,是由我们现在政治体制缺陷导致的。我们的官员都是由上面任命的,和人民群众没有关系,他认为自己就是要统治、管理人民的,没有服务的观念,不是真正作为公仆来服务的,你调皮不听话,我就要治你,就要抓你。这种观念实际上是我们今天官民矛盾、基层矛盾频发的重要原因。
凤凰网资讯:短期之内有没有一个突破口改变这种僵局?包括最近江西抚州事件的发生,让人更意识到解决的迫切性。
周瑞金: 这些问题要好好的来解剖分析,让大家提高警戒,引起领导的注意。
近年来一系列社会事件的发生,这一问题越来越突出。比如湖北的徐武,从精神病院逃出来,当地派警察追到广州将其抓回去,你有什么理由来抓他呢?精神病人流散在社会上多的很,收留精神病这个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人民日报》正是这个背景下才发这几篇评论。这些问题,由中央机关报提出来,带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对推动目前政治体制改革,对广大官员进行宪政民主教育都很有好处的。如果不是中央机关报来警示,很多地方执政者,还自以为是、还认为自己的做法是对的。作为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包括中央和地方的主流媒体,应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监督我们的官员是不是按照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来行事。
十八大以前,总体的舆论应该是宽松的
凤凰网资讯:明年就将迎来党的十八大,最近国内“左”、“右”派别之间也有一些公开的争论,让人联想到意识形态方面的变化。这算不算意识形态方面的变化?是十八大召开之前的必然吗?
周瑞金: 党代会以前,各种势力必然要出来表演,历来党代会以前都是如此。
我认为十八大以前,总体的舆论应该是宽松的,应该是更加包容的。因为现在整个社会是包容的,我们现在也已经不是单位人而是社会人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社会管理方式已经行不通了。所以才有今年二月份党中央举办的一个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在这个研讨班上做了重要讲话,要提倡对当前社会管理要创新,不能像过去那样,国家统包一切。今天经济是包容性的增长,在意识形态上也要提倡包容,提倡多元化的思维。
作为党中央的机关报,掌握一个主流思维;作为执政党,有一个执政党的主流思维,这是正常的,但是不能够代替整个社会多元的思维,还是要允许多元思维的存在。
《人民日报》最近还发表一篇了评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就是讲党员还是要按照党的规定来讲话,我认为这个也是自然的。公民有其言论自由,但也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下的言论自由;作为党员,要遵守党章更进一步的要求。党章规定,党的重大决定、决策和政策方针,作为党员是不能够表示反对的,要求统一认知。这一点我认为不矛盾,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凤凰网资讯:最近,一些网络上的公众人物纷纷表示宣布自荐参选人大代表,您怎么这种现象?
周瑞金: 老百姓认识到自己要真正成为代表,要有监督权,这个是参加事权的体现,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是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现在公民表现出这种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求参选人大代表,我认为这是很好的现象,是对我们民主政治的一个推动。
公民有积极性,应该欢迎。人民代表真正来自人民,才能够代表人民。今后的人民代表,应该由上面的协商指定和下面的真正民意结合起来,这是推动民主建设一个很好的举措。这种参选,在八十年代出现过,今天能够重新出现,是可喜的现象,说明了公民意识的觉醒。
来源:凤凰网
《人民日报》为何呈现出两幅面孔
作者:赵进斌
开宗明义,实事求是地说,我已经多年不看这张党报了,以我从事十多年的新闻宣传工作的经历事实说明,这张党报每年到发行时,如果不是每年党报党刊层层带指令性计划硬性摊派压下来,它的发行数量到底是个什么数目,估计让人乐观不起来,就是我们在基层费心费力圆满完成它的发行任务,这张党报出厂的命运也基本是邮递员们把它分解送到单位,单位分解送到领导办公室,基本成摞地放在各办公室一段时间,然后收废纸的上门把它论斤收走后送到废品回收站。当然也有领导重视的时候,这就是通过这张报纸或主管部门的权威人士指令性计划,要刊发当地主要领导的署名文章或者是有歌颂我们地方事迹的报道,领导们是要认真看一下的,(当然大多时候得花费价格不菲的版面费)对这个既有现成的事实,不知人民日报社的主要领导们是否心知肚明。
这张1946年5月15日创刊的党报,已经走过六十多年,先来看创刊初期的《人民日报》一段报道:
“ 1949年2月4日,北平刚刚和平解放第二天。王府井大街上人山人海,挤满了希望早些拿到人民日报北平版创刊号的报贩和市民。由于苦等当天非登不可的几个“安民布告”,出版时间推迟到了下午,等着看报纸的人流却始终不散。
“人民日报来啦!”人们越发兴奋起来,抢先拿到报纸的人急不可待地嚷起来:“头版头条是毛泽东《关于时局的声明》!”“看这个,头版上的社论!‘这在北平的历史上是一个空前的革命,它和过去历次的改朝换代是完全不同的,它不同于任何反动的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权转移和争夺,它乃是一个根本变更政治制度与社会制度的革命……’”
一张终于完全属于人民的报纸,就这样在北平最繁华的大街上,被无数双渴望的手传递着,被无数双热切的双眼注视着……而领导一群新闻兵进城出版人民日报,并且立下“军令状”、不肯“慢慢来”的范长江,正用他那熬红了的双眼,欣慰地看着、听着这一切。
正是这个范长江,多年后,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长江新闻奖”问世,成为全国记者的最高荣誉。
今天在读这样的场景,恍如隔世,我不知道,这样的场景是否已经成为无法再现的历史场回忆?
伴随改革开放历程走到今天的《人民日报》,人民在这张报纸上究竟还占有多大份量?有没有真正替人民反映心声?主持了多少正义?为何十几年如一日地唯歌功颂德为已任?越来越被人民冷落,抛弃,这是需要报社现任领导层认真严肃想一想的大问题。如果认为我这样说不是事实的话,《人民日报》自己不要硬压指标看一下每年全国发行量,看看有多少人民自费订阅、翻看这张自诩为党的喉舌报?相信事实胜于雄辩。
《人民日报》今年以来的声音,实在让人雾里看花难以捉摸,既有近两个多月以来,连续刊发五篇让广大人民耳目一新的评论员文章,也有化名为郑青原、任理轩,中纪闻的评论文章。有趣的是,评论员的文章因为是遵循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循循善诱的风格笔法,均是受到广大读者的一致好评,而化名的评论文章则都是居高临下、先入为主、而且沿袭文革梁效笔法打棍子扣帽子文风,基本被广大读者嗤之以鼻被恶评如潮。在一张报纸上同时交替出现这样的不同风格腔调,令人喜忧参半。喜的是,按不少网友的评论是《人民日报》终于开始要回归创刊时的宗旨变假大空为说人话了,忧的是化名之人动辄用文革梁效笔法竟然也畅通无阻,这内里的原因相信广大读者是想得到看得清的。以我看,联想到今年以来逐渐分明的社会左右观点之争,这是中国社会改革开放政策又面临一个重要十字路口所致。当然《人民日报》如果秉性这样的观点,在报上开展百家争鸣,让多数人的在不断地争鸣中形成观点、立场的共识和理解,是符合执政为民的理念的。但今天〈人民日报》这篇“执政者要倾听那些“沉没的声音”报道中又说明“本篇报道是本系列评论的最后一篇”。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在当前社会观点争论分化之时,正是话不说不明,理不辩不清关键的时刻,刚刚让人民感到一丝明亮的《人民日报》理应亦步亦趋,不失时机地刊发评论员文章用以拨云见日重聚民心,但又为何浅尝辄止、自行中止?这确实让人一头雾水。如果类似的评论员文章退场,化名评论员文章继续强词夺理、咄咄逼人,特别是5月25日化名为中纪闻的“党纪不允许党员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四”这篇评论文章,简直是文革梁效遗风再现。如果这样的评论在人民日报上肆无忌惮,那社会发展形势与前景就真的堪忧了。广大读者刚要感到有丝热乎的心肯定要“哇凉哇凉的”。
伴随着新中国走过六十多年的《人民日报》社,既有忠实记录历史作人民代言人实事求是受到的人民衷心拥护的辉煌业绩,也有唯权力是瞻,假大空帽子棍子满天飞,为虎作伥令广大人民深受其害的斑驳劣迹。值此关键时刻还是重温第一任社长范长江的心里话,也许更有说服力。范长江生前曾谆谆告诫大家:要清醒地认识人民日报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作用。靠中央党报的牌子、地位吓唬人是不行的,要自己真有领导舆论的本领才行。
范长江认为,记者要有健全的人格。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他说:“在时局艰难的时候,新闻记者要能坚持真理,本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精神,实在非常重要。”他还说,一个记者,如果能为一个伟大的理想工作,那是很值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范长江五十年前对新闻工作基本规律的概括和总结,不仅在当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现在看来,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人民日报》社的数千名报记者编辑们,既然你们以“范长江新闻奖“为中国新闻界的最高奖项,以得到这个奖项为自豪荣耀,那么,请你们义不容辞地发扬范长江高尚的人格风范和职业道德,理应真正无愧于人民,特别在国家面临重要转折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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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关注
5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宣称,三峡大坝开始发挥其综合效益的同时,移民问题,生态问题,地质灾害问题,对长江中下游航运、灌溉、供水的负面影响问题,都一一暴露。需要开展三峡后续工作,用八年时间,集中解决这些问题。
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这个判断,暗合了民间的质疑。似乎光鲜靓丽的三峡大坝,似乎只能用来景仰的三峡大坝,一夜之间即重新置于舆论和学术的严厉聚焦之下,俨然已经是一座问题大坝。
三峡大坝到底是也非也,有待争论的进一步展开。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这场争论太必要,而这场太必要的争论,被人为搁置得太久。
——笑蜀
国务院罕见声明:中国三峡工程存在问题
作者:佚名
日前,中国大陆国务院罕见的在1份声明中坦承三峡工程造成的诸多问题,引起多家国际媒体关注报导。然而,这并不是中共官方第一次承认该工程问题,但此次以总理主持的国务院高度发表声明,有专家表示,这说明问题已相当严重,但官方的说法仍旧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许多问题没有说明清处。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后,提出有关三峡工程的声明。声明中说,三峡工程“在移民安稳致富、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对长江中下游航运、灌溉、供水等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声明并指,三峡工程从设计到建造的不同阶段出现了不同问题,这些问题不可能立即解决,因此将设立灾难警示系统。该会议并讨论通过“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模糊暧昧的问题声明
该声明引起外界关注。然而,这并不是中官方第一次承认大坝工程问题。据***报导,长期关注三峡大坝工程的戴晴表示,大陆官方以前也曾出面承认过三峡大坝工程弊端,但过去出了事情就是尽量掩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这一次不同在于,这是第一次由总理主持,国务院会议讨论。
虽然此次中国官方首次以总理主持的国务院高度发表声明,但外界认为该声明仍旧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很多问题没有说明清楚,同时缺乏明确的问责制度。
四川地质专家:未来可能诱发强震 地质灾害防治成永恒工程
对此,四川地质专家范晓向德国之声表示,库区地质灾难主要除了有大家熟悉的崩塌、滑波,还存在诱发地震的问题。每年蓄水到达高位时,诱发的小地震很多,震级虽多在四级以下,但已经对当地的民房建筑等造成破坏。从未来来看,很多问题需要高度关注,比如是否诱发破坏性的强震。根据已有的案例,当蓄水到达高位后的3至5年,有可能诱发这样的强震。另外,三峡工程在开工前对地质灾害问题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加之后续工作不到位,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的防治计画,到目前已经投入超过一百多亿的资金,地质灾害防治成了永恒的工程。
大陆环保人士戴晴并强调指出具有危害的消落带问题。消落带是因大坝修建造成水库季节性水位涨落,使得三峡库区周边被淹没的土地周期性露出水面。在消落带无法生长植物,因而无法固住土壤,导致大量滑坡和土石流。
生态环境专家:将面临严重水污染
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创办人马军则对德国之声表示,三峡工程在生态部分,包括对水中鱼类及其它生物、对陆生生态环境的淹没等;环境影响主要是指河流自净功能下降所引发的,从支流最终会蔓延至干流的水质下降,普通预测当三峡工程运行到一定年份时,随着污染物的积累,会面临严重的水污染问题。目前在支流上已经显示出这样的问题。
另外,据一些中国国内媒体报导,长江水位进入主汛期后不升反降,一些中下游的站点水位已创下历史同期最低纪录,超低水位对航运造成了严重影响。
移民失去生活依托
此外,工程导致的移民问题也一直为外界诟病。中国的水资源保护专家、前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保护局局长翁立达表示,例如川东鄂西区域本是贫困区域,工程使得这些区域无法发展甚至倒退,特别是2003年三峡蓄水后,对这些区域的影响更加直接,移民失去了长久生活的依托。
专家:缺乏究责机制 官方态度不诚恳
对于此次国务院的声明,环保人士戴晴表示,官方只承认问题,但缺乏明确的问责、未讨论追究责任,态度并不诚恳。
中官方承认三峡工程部份问题,说明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官方已无法掩盖,部份官员和专家主动提出来,是不想在将来背黑锅。
来源:西祠胡同
李承鹏——三峡大坝是抽水马桶
编辑剪纸:
三峡大坝就是利用鸡国西高东低的地势,把高处的水先行存到一个叫三峡的水箱里,然后由一个叫三峡公司的阀门,爽了就冲一下,冲一下,不爽就憋着,憋着……至于什么时候它爽,什么时候憋着,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因此以发展的眼光看,它就是一只马桶,只不过安反了热水。
——李承鹏
我只是想讲些故事。
下面这个故事我告诉过很多记者:1997年,我生平第一次当上房奴,却以美好心情搞起了装修。我有幸碰上一个讲究以发展眼光看待生活的装修公司,他们说:一定要用中央热水系统,热水直接接入厨房和浴室,才够中产。我是这么虚荣的人,11月初,房子就顺利完工。交付那天,我妈一边在厨房洗碗一边嫌热水出得太慢。我耐心向一个劳动妇女解释中央供热新管道得等一会儿,这就是高科技。转身上厕所初女蹲,冲马桶……感到有点热,闻到一股味道。
以发展的眼光,他们把热水安反了,安到了马桶,是的,马桶。
同月8日,三峡大坝胜利截流。当时报纸说以发展眼光,三峡建成后会让我国变得冬暖夏凉,是这片热土很大的一部空调。现在我们知道,这空调也是安反了。但这极可能是造谣。这个连小区下水道堵了不花上三天时间肯定查不出原因的地方,最大一根下水道是否影响了长江中下游气候,更是证明不出来的。这两天官方强烈要求反对者拿出证据来,否则就是造谣。我觉得这很像杨志碰上牛二,杨志要证明他的刀杀人不见血,除非把牛二剁掉,可剁掉就犯罪,不剁就是造谣。黄万里、贺卫方要证明三峡真让气候大变,除非把三峡炸掉,可炸掉就是反革命,不炸掉就是造谣。当科学遇到政治,就是杨志遇到牛二。
我不懂科学和政治,我只说些故事。七八年前,我很爱去诺尔盖草原骑马玩,中国最漂亮的湿地草原,漂亮得让你想变成一只蝴蝶扑在大片野花上面,风吹过,花儿们就弯下腰对你呵呵直笑。四五年前我再去,那里已沙漠化,很多山坡光秃秃长了瘌疮。当地牧民说,一是因为领导要求多养牛羊马,牲口把草吃没了。二是为增加GDP大量开采优质能源“泥碳”,而泥碳恰恰是保存水量的重要资源——就像海绵,黄河上游30%的水份来自于诺尔盖草原的泥碳保存。三、很可能是因为……算了,我不想造三峡的谣了,牛二大哥,我确实也拿不出证据。反正,一个叫泽郎的藏族青年看着一片片黄沙忧心忡忡地说:再过十年,这里就不养牛羊了,得养骆驼了。
是的,骆驼。想像如画的诺尔盖草原养起了骆驼,感动得我尿急。不过当下一次红一、红四方面军经过时,就不会有英勇的战士掉在沼泽里了。这才是长征壮举。
再有个故事是,昨天,著名革命根据地的洪湖终于也旱了,七十年以来大旱,最深处才三十多公分。我小时候是看着“洪湖水,浪呀么浪打浪呀”浪漫情景长大的,暗中曾很想跟女游击队长韩英一起躲在水里打游击,可现在要下水洗澡调个情,连毛都挡不住……听当地渔民扛不下去了,这样好,扛不下去也不敢打游击,因为并没有大片的荷叶与水草藏身,刚想干点大泽乡的事情,联防队员于十里之外就可全歼你个反贼。当初的彭霸天失算了,旱有旱的好处。正是故宫送的锦旗一语成谶:旱祖国强盛。一旱保强盛。这样想来,三峡大坝除了是水利工程,也是一个维稳手段。
这样想来,以发展的眼光看,花季绿坝,三峡大坝,一坝更比一坝强,前者只想控制思想,后者直接在身体上把你消灭。算了,我还是讲些故事。前些时候王小山来成都,我本想带他去附近看桃花喝茶打麻将,可现在成都的天气跟政府要求的“节能型社会”保持高度一致,从冬至夏,直接把春天节省了。刚从四姑娘雪山下来的他还穿着挺厚的衣服,站在雨地里瑟缩一团,跟个孙子一样。他在两个冷雨天中喝了两顿酒,刚走,成都就三十四度了。我没好意思告诉他,去年十月,有照片为证南门飘雪了。西门吹雪算个屁,我们南门飘雪。
从万年一遇,千年一遇,百年一遇,现在年年一遇,讨论该不该炸掉……你看,修水坝是为了发电,发电是为了抗旱,抗旱就要修水坝,修水坝又得抗旱,这逻辑生生不息,都让火星人头晕。我听说鱼米之乡的江苏盱眙停水了,上海因缺淡水海水就倒灌进城区。这也是个好现象,以后老太们不用上街抢盐,直接从地沟里舀碗水当街一晒,就是含碘盐。当然这些故事全是孤案,不是人祸,是天灾。当我们做不到人定胜天,天本身就是灾,是厄尔尼诺,是厄尔尼诺。我们楼下那个爱看新闻联播的顾婆婆忍不住问我谁是厄尔尼诺,我说:反正,这个叫厄尔尼诺,比日本鬼子还要祸害。顾婆婆听懂了,立刻义愤填膺:狗日的苏联人,又掐我们的脖子。
最后一个故事是:前天,重庆市交旅集团的豪华邮轮“长江黄金1号”下水。董事长王永树称,该轮是目前长江上游最豪华的邮轮,船上有商业街、游泳池、桑拿中心、雪茄吧、电影院,不仅可停靠直升机,还可以打高尔夫,还有露天游泳池,就像一座飘浮在江面上的五星级度假村。据悉,“长江黄金1号”长136米,宽19.6米,高6层,1.2万吨级,总投资1.3亿元。最贵的总统套房每人3.6万元……以发展的眼光,“十二五”期间将陆续投资20亿元人民币,长江上还将新增9艘五星级豪华邮轮,在长江沿岸各5A风景区游玩。
看到这个新闻,我第一个反应是,不是都没水了吗,吃水这么重的船不怕搁浅。后来我以发展的眼光想了一想——可以再次启用纤夫,顺道解决下岗工人就业问题,为表明已是新社会,纤夫须得边拉纤边高唱红歌,高声歌唱我们的长江观旱旅游团,歌名就叫《2012,就是好,就是好》。
大家在议论三峡公司其实是一个既得利益集团,这个我不是很明白。很长时间,我为没深刻理解利国利民的三峡大坝科学原理而深深惭愧,这几天一通恶补大致搞明白,其实,它就是利用鸡国西高东低的地势,把高处的水先行存到一个叫三峡的水箱里,然后由一个叫三峡公司的阀门,爽了就冲一下,冲一下,不爽就憋着,憋着……至于什么时候它爽,什么时候憋着,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因此以发展的眼光看,它就是一只马桶,只不过安反了热水。
三峡工程,失败了吗?
佚名
三峡工程,失败了吗?
为什么要修建三峡工程?目的之一就是防止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而其中最为严重的灾害,就是洪涝灾害。这正如中国工程院院士卢耀如所说的那样:“修建三峡首要考虑是防洪,亦有抗旱功能。”(凤凰网5月26日)
但是,理想与现实严重地背道而驰: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最新统计显示,截至5月26日,全国耕地受旱面积9251万亩,其中作物受旱面积3033万亩,主要分布在湖北、湖南、甘肃等省。为此,中央气象台、国家气候中心27日联合发布干旱黄色预警。根据5月27日监测,湖北北部和东部、湖南北部、安徽中南部、江西北部、江苏南部、浙江东北部、上海等地存在重度气象干旱。
严酷的事实证明:修建三峡工程并没有达到预定目的。
这是为什么呢?
中国工程院院士卢耀如一席话,道出了其中原委:
1993年人大会议投票通过修建三峡时,我作为一个专门的科技人员,不可能有什么意见表达。国家决定修的,就是持反对(意见)也没有用,只能积极地出谋献策,提议一定要避免种种问题,一定要注意引发的长江上下游系统问题。
“国家决定修的,就是持反对(意见)也没有用”:这就是三峡工程失败的根本原因。
国家利益至上,这是中国特色政治之最大特色。而这个特色中最耀眼的地方,就是不容许反对者发声。国家利益至上,而且国家作出的决定一定英明正确——这是特色政治的特色语言。事实已经证明:这个语言尽管“特色”依旧,“英明正确”却早已“光荣退休”了!中央气象台、国家气候中心27日联合发布干旱黄色预警,就是有力的证明。修建三峡工程,原先说得多么动听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现在,“当代”之“功”变成了严重的灾害;“千秋”之“利”在何方,只有天知道!
今年干旱如此严重,究其原因,国家气候中心专家是这么表示的:“造成长江中下游干旱的主要原因是冷暖空气不匹配,北方冷空气势力强大,向南扩张明显,南方热带系统不活跃,水汽输送条件弱,不利于冷暖气团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交汇,难以形成有效降水。”尽管其中用了不少专业名词,但一般人还是能够明白,其中心思想就是一个:修建了三峡工程,中国人还是要靠天吃饭。
既然如此,当初修建三峡工程不是瞎折腾么?
有一种舆论,是这么说的:一遇到灾害,有人就责怪三峡工程。
三峡工程不该责怪吗?
我们人类的祖先原先是“住”在树木之上的,后来才懂得在地上盖房子。盖房子干嘛呢?遮风挡雨避寒。如果谁家盖了一栋房子,依然是“风可进,雨可进”,就是人无法居住,试问,这种房子盖得成功吗?这难道不是盖房子的人没有尽到责任吗?
“现在不能说三峡工程是人定胜天,三峡工程还不能说是完全与自然和谐。还要通过后续的工作,慢慢使三峡工程更好的运行,才能够真正的起到防灾作用。”卢耀如院士这席话说得倒是实实在在:三峡工程不成功!
三峡工程不成功,不是科学工作者没有尽责,而是主事者颟顸,听不进正确意见。黄万里先生就是一位充满了科学工作者良知的学者,他对于修建三门峡工程提出了反对意见,结果被打成了右派;他对修建三峡工程也提出了警告,结果也没人听。卢耀如院士也算得上是一位有良知的学者,却只能屈服于权势而爱莫能助。
现在,面对现实的严重灾害,国家的办法就是增大投入:“三峡水库修建,库区主要存在着三个严重的问题,至今仍然存在:第一,稳定性,就是滑坡可能;第二,库区环境污染;第三,泥沙瘀积。国务院《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大概拨了1700多亿,这个钱也不算多。”
这1700多亿,假如能够堵住“窟窿”,此后就“相安无事”了,倒也值;但是,谁能保证呢?事实上,“国家决定修的,就是持反对(意见)也没有用”,这是一个更大的“窟窿”。假如这个“窟窿”堵不住,多少个“1700多亿”也可能会打水漂!
三峡工程失败的原委,也就是中国社会窳败的症结所在。
这个结论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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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门峡眺望三峡让历史告诉未来 让未来公诉历史
作者:章立凡
【旧作新观】从三门峡眺望三峡
“圣人出,黄河清”是论证修建三门峡大坝时的一条论据,当时因简体字正在草创阶段,被误读为“怪人出,黄河清”,足发一噱。如今这座吸附在中华民族母亲河上的庞然巨怪,其危害连当时主张修坝者也不得不承认了。
“更立西江石壁,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的圣训,五十年代也被当作主张修筑三峡大坝的一条依据,但被毛/泽/东自己搁置了,到今天才成为现实。千秋万代后,后人如何评说,谁也不知道。
“圣人出,黄河清”是封建时代的人文思维,带有谶纬迷信色彩,在严肃的科学论证面前,本来上不得台面。但当时的某些参与决策者,竟然将这种腐朽观念奉若神明。苏联专家不会懂得这个掌故,肯定是中国人才会搬出这种错误的人文思维作为武器,为错误的技术思维开路。该工程纵有为万世师表作证的好处,渭河流域数百万人民何负于衮衮诸公?当时没有问责制,如今要想问责,主要决策者已经不在了,剩下几个望风希旨的技术官僚和科学“泰斗”,在责任上“他顾左右而言王”,肉烂嘴不烂。
“更立西江石壁,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是领袖的浪漫诗思,也属于人文思维的范畴,但老人家在1958年听李锐陈述了几条国力上难于承受的理由后,修建三峡大坝的进程就戛然而止了。毛/泽/东是极为关心自己历史地位的人,不想冒被历史论罪的风险,诗思不得不让位给史思。那时还没有“超限战”和“恐怖主义”的概念,如今却不能不佩服他的精明,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三峡大坝和美国黄石公园火山、日本大陆架一样,都是生态战争中的“死穴”。
三门峡工程的议案,是在“学习老大哥”的政治经济背景下,于1955年经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全体代表一致举手通过;在此前后虽出现过黄万里等的反对声音,却于1957年隆重开工。同期埃及政府实施了雄心勃勃的阿斯旺水坝工程,也留下另一个失败的例证。
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环保理念已成为世界文明主流。在既有三门峡和阿斯旺的前车之鉴、国内也存在众多反对意见的背景下,三峡工程议案于1992年被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1767票通过,反对177 票,弃权664 票,赞成票数之少,在人大历史上是空前的。
回顾三峡工程决策的历史,也不能不反思我国教育和人才选拔的体制。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的教育盲目效仿“老大哥”,搞“院系调整”,将各院校原来的教育体系打破,组成文理科院校和工科院校。这种改造的目的,是将莘莘学子培养成一部大机器上的“标准件”,除了自己的专业之外,对其他知识门类知之甚少,知识面狭窄。当时政治运动频繁,文科被认为是危险学科,长期不受重视,其后果是培养出一支“有知识缺文化”的技术队伍。
国家机器需要“标准件”,“独立思想者”如黄万里教授者流,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纷纷落马,或被弃置不用,形成了人才选拔上的“精英淘汰制”,这就为好用听话的“标准件”入选创造了条件。经过“文革”对文化、道德的摧残,急功近利的技术思维逐渐占据上风,也就不足为怪了。
人文源于经验,技术源于实验,本是不可偏废的两只车轮。传统儒家文化追捧“形而上者谓之道”的人文理念,鄙薄“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技术实践,造成我国封建社会科学技术的长期停滞。1949年以后反其道而行之,人文科学又出现了滞后的局面。这种状况对于施政决策的影响,是单纯技术教育背景培养的人才,往往缺乏人文思维;人文教育背景培养的人才,却不免会喜欢技术思维(指广义上的技术思维,或曰“行政技术”)。改革开放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宣传“摸着石头过河”,固然有“中国特色”的探索性,也不乏“技术实验”的意味。
倚重技术思维来施政决策,后果往往难保周全。其不足之处,是往往偏重于对付眼前的具体问题:以为凭一点或数点技术上的完美设计,就足以解决大系统上的所有问题;以为靠技术上的修修补补,就能弥补整个体制上的缺陷;以为靠法制架构上的严密防范,就可弥补道德上的内在真空;以为有了半个到一个世纪的总体设计,就可以应付未来的一切发展变化。
重大决策中的人文思维和技术思维,都是不可或缺的思路。人文思维侧重于宏观,技术思维侧重于微观,但前者的外延更为广泛,足以将后者包容在内。技术论证上可行的项目,从历史、人文的角度未必可行。二十世纪是能源世纪,三门峡、三峡工程的建设论证,也以获取廉价能源为重要论据。二十一世纪是环保世纪,涵盖了从人文到自然的多学科思维,从经济上将环境资源列为社会成本,重视可持续发展。
精密的技术思维如果能与沉稳的人文思维结合,思维模式就会相对完整。黄万里教授是一位科学家,但由于家庭和教育上的背景,人文修养是很深厚的,其诗词流传不广,文学水平却不低。他坚决反对在江河主航道上修高坝大库,就是一种务实技术思维与深远人文思维结合的可持续发展观。
万里长城和大运河都经历了毁圯和淤塞的过程:长城已是历史陈迹,废了还有文物、旅游价值;大运河虽然还在使用,但效益已远非昔比。任何工程的使用寿命都有极限,三门峡和三峡岂能例外?三门峡工程不足四年就现世现报,水利工程逐渐变成了“水害工程”。在难以逆转的生态灾害形成之后,如何恢复生态,能否拆除这个废物,就成了谁也负责不了的“老大难”。谁又能够想象,将来三峡工程正式退休以后,后代子孙该如何为它老人家送终?
黄万里在有生之年,看到自己对三门峡的意见不幸言中,痛心疾首,反复叨念:“他们没有听我一句话!”晚年病重昏迷中喃喃呼出:“三峡!三峡,三峡千万不能上!”带着无尽的遗憾离开了人世。如今三峡工程竣工,库区清污成本和长江航运成本剧增,已是不争之事实。大坝出表面现了八十来条裂缝,潘家铮院士辩称:“不会破坏结构的整体性,也不会影响到机组和工程的安全”;张光斗院士则摸棱两可地评价说:“不是一流工程”,“施工质量不好。可是也不是很坏。所以我们的评价叫总体上良好,总体上还是良好的,换句话说它也是不好的”;张院士的“老搭档”钱正英老部长,则早在1999年就说“论证究竟行不行,还要经过长期的实践考验”,底气远远不及当年豪迈。
我这个没学过水利的人,只好凭单薄的常识观察:任何违反自然的事情,大自然都会给予报复。大江大河是地球的大动脉,一座横亘在主航道上的大坝,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斜”湖,改变了生态上的大系统。一大盆水潴留于此,不可能不蒸腾、侵蚀和污染,对于气候、生态不可能不发生影响。
据三峡工程防汛办提供的气象资料显示,“今年4月份三峡坝区天气复杂和剧烈变化程度为近50年同期所少见”,请看《中国三峡工程报》的报道:
“今年4月三峡坝区气候反常。气温并没随夏季的到来逐渐上升,反而呈下降趋势。4月末平均气温不足12摄氏度,4月中旬周边山区还出了较大范围的降雪,月内有3次降温过程,温差升降剧烈、颠倒错位的现象严重。另外,4月份全月降水量为236.5毫米,破坝区近10年降水量最高纪录,破宜昌地区近118年同期降水量最高纪录。”
三峡库区地质环境复杂,暴雨、洪水频发,自古以来就多滑坡。三峡大坝坝址附近区域为坚硬的花岗岩,向上游则多以碎屑岩、碳酸岩为主,包括侏罗纪遗址的粉砂岩。地质容量、环境容量的天然不足,仅国土资源部查明的滑坡就有2490个。近两年我国南北气候反常,今年重庆地区大雨滂沱,多处发生山体滑坡。这些现象是否与生态上的变异有关,虽有待专家们继续观察论证,恐怕也无须久待。
我国从传说中的大禹时代起,历朝历代都是执着的“治水政府”。唯有东方专制主义大皇权,才有本事调动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进行大规模的治水工程,令西方资本主义小政府自愧弗如。煌煌政绩的公案下面,也暗藏着巨大的黑洞,以黄河为例,历代河道官员都是肥缺。中饱私囊的后果,是连年决口的“豆腐渣工程”,最终成为一条“地上悬河”。
张奚若教授在1957年曾批评说,当前有四大倾向:“好大喜功,急功近利,轻视过去,迷信将来”。毛/泽/东对此耿耿于怀,在庐山会议上说“我们就是要好社会主义之大,喜社会主义之功”,自以为“人定胜天”。坚持“好大喜功”的结果,是“规模不经济”,酿成“大跃进”的经济灾难和“文化大革命”的政治、经济双重灾难。
重大决策不应当是实验。上述两场以中国社会发展为代价的乌托邦主义大实验都失败了,浪费了二十年的发展时间。三门峡工程的生态大实验,毁坏了黄河这条母亲河,学费至今没有交完;三峡工程是一座更大的生态实验场,谁来对长江这条中国最大的母亲河负千年的历史责任,如今只好拭目以待。
改革开发以后,随着经济增长和国力加强,“好大喜功”的心态也随之飙升。一面是“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各层各地多以求大为荣,相互攀比,利益驱动,“政绩工程”层出不穷,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废物点心”。另一面是中国的“基尼指数”在1995年就已超过美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数千万百姓的温饱尚未解决;盲目开发造成农民大量离开土地,“房吃人”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等等,等等……
关心民瘼,爱惜民力,是基本的为政之道。有远见的政治家,皆知今日自己之所作所为,将来都要写进历史。只有路易十五这种昏君,昧于历史而不畏也,才会说出“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那样的昏话,害得他儿子上了断头台。
现实中的问责制管不了的人和事,自有历史问责制来管。有权者可因无知而无畏,有知者可因媚权而无耻。短视的技术思维与深远的人文思维相比,最大的误区在于:只顾眼前之事,不知敬畏历史。毛/泽/东在三峡工程上有自知之明,低头侧身悄然闪过,在劫难逃者只怕另有其人。
2004年6月22日 风雨读书楼
补记:本文完稿待发期间,国家防总于9月1日刚刚宣布今年汛期结束,次日起川渝地区突降特大暴雨,形成了一次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809万人受灾,181人死亡,50人失踪,三峡船闸停航4日。开县、达州及千年古镇磁器口等皆被洪水淹没;重庆北碚、万州铁峰山、宣汉县天台乡等地区发生山体滑坡。其中万州铁峰山滑坡3平方公里,一座500多人居住的场镇变为废墟……
在表彰军民英勇抗灾,呼吁健全预警机制的同时,人们也开始关注三峡地区的生态变化。中华民族应该引发另一种思考——如果三峡工程的决策重视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样惨烈的灾害是否可以避免……
2004年9月13日
来源:作者博客
茅于轼:三峡工程论证和通过都有问题 当年提问无回应
最近,长江中下游地区旱情严重,而国务院近日讨论通过的《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披露了三峡工程的一些问题,更引起社会的担忧和联想。三峡工程和气候变化有无联系?学术论证上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否合理?国家以后在相似工程的论证上可以做出哪些改进?本刊对22年前曾为《长江长江:三峡工程论争》一书撰文的学者茅于轼进行了专访。
实习记者 陈漫清
1 最近,长江中下游地区旱情严重。一些网民因此质疑三峡水利[18.84 -4.22% 股吧][18.84 -4.22% ]工程,你怎样看待这种质疑?
茅于轼:三峡工程和气候变化有没有联系,它们的联系在什么地方,这是现在还不能研究清楚的问题。一般的猜测和质疑根据不大,关键还是要看气象专家怎么说。
2 有观点认为,三峡工程的论证过程存在一些问题,你认同吗?
茅于轼:存在,工程的论证和通过都存在问题。那时候明显有政府的意志在里面,不是很客观;论证也比较浅,比如我提出的问题就没有得到任何回音。我的问题是:一百年后三百年后,三峡工程总有报废的时候,报废以后是个什么状态?这个问题在论证里没有出现。
3 以前的黄河三门峡大坝就存在问题,造成坝区淤积严重,致使大坝报废,如今的三峡工程在决策上与三门峡有什么异同?
茅于轼:情况不一样,三门峡是苏联专家做主,中国工程师没有发言权。三峡的决策没有苏联专家的作用在里面,上不同的意见是可以表达的,但政府在论证过程中有倾向性,比如采纳哪些意见,不采纳哪些意见,倾向性在很多地方都表现出来。
4 三峡工程在开工前经过数次专家论证,一次论证后,14个专项论证报告组有9个专家没有签字,但最后还是以少数意见“被服从”,这种学术论证搞少数服从多数,合适吗?
茅于轼:这种事情肯定不能简单地少数服从多数。比如选举人大代表可以少数服从多数,但在科学问题上,就不能少数服从多数。对于科学,对一个客观事物的研究,这样做是不合理的。
5 遴选参与论证专家的标准,是否存在争议?
茅于轼:哪些专家可以出席论证会,哪些专家不能出席,这里有很大的问题,也就是前面说到的倾向性问题。当然,现在三峡工程是好是坏,还不能做出判断。
6 有舆论因为一些反对派专家不能进入论证,就怀疑这个遴选标准。你怎么看呢?
茅于轼: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而且最后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这样把责任推给了这些举手的代表,将来出了问题,你找谁也找不着,没有一个真正的负责人。
7 有人认为:一些人大代表自己并不了解相关的地质和水利知识,但他们拥有投票权,这不合理,是吗?
茅于轼:是的,这个问题是存在的,有很多人投了反对票。他们可能是外行,不可能都是内行,不能要求他们都是内行,他们也不可能每件事情都看得很清楚。这事其实要听专家的。要保证专家有足够的发言权。
8 那这也是决策体制的问题了?
茅于轼:是这样。领导必须参考智囊团的意见。哪个国家都是这样,不充分参考这些意见就自己决定,不行的。
9 你曾经为《长江长江》写了《水库退役后的状况和后果为何不见论证》一文,当时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
茅于轼:不好说,其实也没什么,可能就是人家没有想到的问题我想到了。报废之后该怎么办?我的心态是:别人没想到我想到了,于是就提出来。
10 以后再有相似的工程,在论证过程上,国家还可以做出哪些改进呢?
茅于轼:以前黄万里教授说过:论证要有科学性。现在我们不是提倡科学发展观吗?那么,论证就更加要有科学性,要全面。过去有时候就是缺乏科学性,领导说了算。论证这事还是得听专家的,不能领导说了算。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笑蜀:主动脱敏是拨乱反正第一步
核心提示:无脱敏,即无讨论,即无集思广益,即无办法无解决。主动脱敏是拨乱反正第一步,否则一切无从谈起。三峡大坝问题的解决据说至少需要八年时间,现在马上脱敏,八年征程就可以马上启动。但还有太多社会问题没有尽早脱敏,相应地,解决问题的征程何时启动,也就遥遥无期。
5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宣称,三峡大坝开始发挥其综合效益的同时,移民问题,生态问题,地质灾害问题,对长江中下游航运、灌溉、供水的负面影响问题,都一一暴露。需要开展三峡后续工作,用八年时间,集中解决这些问题。
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这个判断,暗合了民间的质疑。似乎光鲜靓丽的三峡大坝,似乎只能用来景仰的三峡大坝,一夜之间即重新置于舆论和学术的严厉聚焦之下,俨然已经是一座问题大坝。
三峡大坝到底是也非也,有待争论的进一步展开。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这场争论太必要,而这场太必要的争论,被人为搁置得太久。于此不难理解,当国务院常务会议重新提出这个议题,为什么媒体和公众会那么亢奋。
愈是禁锢,愈要遭遇反弹,这是一个规律。今天围绕三峡大坝的激烈争议,不单因为其副作用愈来愈得到无情证实,更是因为,它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敏感度实在太高,以至成了高压线,谁碰谁倒霉。
人为设置敏感话题,并不能真正起到保护作用。愈是拥有这样的特殊恩宠,体质往往愈脆弱,愈是难经风寒。三峡大坝即如此。国务院常务会议谈到的所有那些问题,哪一个是新问题?就譬如移民问题、生态问题、地质灾害问题吧,多少记者深入采访调查?多少学者长期跟踪观察?但他们那么多的心血结晶,绝大多数,都只能束之高阁。
遇到问题,不是用正视问题、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去应对,而是简单地宣布为敏感问题,以此来冻结问题、回避问题,用这种偷懒的办法去应对。其结果,必然是问题愈来愈恶化,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成绝症。而问题愈升级,就愈是缺乏面对问题和积极解决问题的自信,愈要捂盖子。如此恶性循环,最终的结果,是问题有如地上悬河节节攀高;而愈攀高,封堵的成本就愈高,溃决风险就愈大。
5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最大贡献,就是把“被敏感”的三峡大坝问题给脱敏了,虽然脱敏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没关系,万事开头难,开了头就好了。其实又岂止一个三峡大坝问题呢?包括上访问题,强拆问题,等等等等,哪一个问题不是同样的性质?而且哪一个问题不是跟三峡大坝问题同样严重?
公权力要有合法性,不仅要有统治能力,即国家机器对于整个社会的强制性的控制能力,更需要有治理能力,即对于具体的社会问题的解决能力,即为作为社会主人的纳税人提供具体的公共服务的能力。在和平年代,治理能力尤其应该是公权力的基本功。具体到当下,即击鼓传花相沿成习,社会问题堆积如山之当下,治理能力首先包括给敏感问题脱敏的能力。解铃还须系铃人,但凡“被敏感”的社会问题,公众能够施加的影响力是有限的,必须靠把问题敏感化的公权力来主动为问题脱敏。
无脱敏,即无讨论,即无集思广益,即无办法无解决。主动脱敏是拨乱反正第一步,否则一切无从谈起。三峡大坝问题的解决据说至少需要八年时间,现在马上脱敏,八年征程就可以马上启动。但还有太多社会问题没有尽早脱敏,相应地,解决问题的征程何时启动,也就遥遥无期。这种背景下,三峡大坝问题的脱敏尤其具有特殊的示范意义,值得玩味。
来源:凤凰网评论
童大焕 :三峡大坝,何以成了少数利益团体牟利“摇钱树”?
国务院常务会议5月18日讨论通过《三峡后续工作规划》,要求妥善处理三峡工程蓄水后对长江中下游带来的不利影响,包括移民生活、生态污染、地质灾害,以及对长江中下游航运、灌溉、供水等各方面的负面影响。事关全国社会、经济甚至政局稳定,中央要求各地合力,8年内初步解决部分问题,实施生态修复,改善生物栖息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三峡大坝下游的湖北、湖南、江西3省,连月出现严重旱象,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一半以上,为近50年来同期最少,龟裂土地可放入手指。其中洞庭及鄱阳两大淡水湖因为水位过低湖床裸露,湖北近30万人饮水困难。长江水位过低,切断长江与洪湖的连通渠道,洪湖遭遇70年一遇干旱,湖水最深处仅30厘米,53万亩洪湖水面减少了1/4,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三峡负面影响将会不断地浮出水面。包括处理气候影响、生态污染、地质灾害等的一系列三峡工程善后的“后三峡工程”,将是长久摆在三峡地区、中下游地区乃至全国人民面前的艰巨任务。
在“后三峡工程”问题上,我们必须确定一个基本的法治原则和责任原则:谁家的孩子谁抱走。后三峡问题,三峡总公司及其母公司必须负总责,必须首先由它们负起各方面的责任,然后,才是由国家来兜底。而不是所有的利益公司化,所有的责任却国家化民众化。
这方面的隐忧不是没有。《小康》杂志曾经报道,自从三峡大坝建起后,坝区的旅游资源和交通道路被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垄断经营:参观的游客每人要交105元的门票,公众无偿出钱建成的三峡大坝,成了少数利益团体牟利的“摇钱树”;三峡总公司对三峡专用公路和坝区道路的封闭性管理经营,使得每年多达40余万台的大型货运车辆被迫实行“水陆水”翻坝转运,使运输时间由陆路行走仅需半小时增加至13小时。100多名学者专家出来呼吁,要求还路于民。而在“后三峡工程”问题上,我们也还没有看见三峡总公司及其母公司在其中的具体责任和义务。而国家审计署刚刚公布的审计报告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多计负债2.5亿元,少计利润4588万元,为职工购房垫款超2亿元;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况下,投资10.68亿元建两座抽水蓄能电站,目前均处停滞状态。企业社会责任未予承担,千方百计自肥已属明显。
在我们的东邻日本,余波未平的日本大地震及核泄漏的善后事宜,已经给我们提供了榜样。日本政府5月3日发表声明,称作为焦点的东电赔偿问题,最终赔付总额将不设上限。另外,还将把每年的赔偿额控制在使东电不至于陷入超负债运营的限度。日本政府解释称,为了确保首都圈电力的安定供给,让东电处于非超负债运营状态很有必要。只是,为了防止其将来矢口否认债务,对东电日常经营进行监督,对其资产贩卖和人员削减等关乎产业重组的事项以及是否逐年增加赔偿额度等问题,都需再讨论。
韩寒:三峡是个好大坝
最近三峡大坝广受争议,很多人士认为三峡工程忧虑颇多,例举出了比如容易引发地震,容易生态失衡,容易引发旱灾等一系列问题,并且引用黄万里先生说过的三峡大坝迟早要被炸掉来说明问题的严重,我作为三峡大坝的拥护者,认为这些都是杞人忧天,三峡大坝不光利大于弊,而且有百利而无一弊。
众所周知,三峡工程的上马有颇多周折,甚至在人民代表赞成大会上都出现了几百票的反对和弃权票,这的确是百年一遇。但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三峡工程的上马。江中有大坝,海里有航母,这一公一母,一爸一妈,无疑是中国国力强盛的象征。在此,我将一一反驳那些反对的声音。
反对派认为,三峡大坝建成以后,上下游的生态会失衡,我认为在三峡大坝建成以前,生态已经失衡了,所以这个反对意见不成立。
反对派认为,三峡大坝建成以后,成为一个重大的显眼的军事目标,一旦敌人对三峡大坝实施打击,能源供应和下游人民都会遭殃。我认为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解决的非常圆满,我们在下游的城市里布置了大量类似富士康之类的企业,一旦三峡决堤,城市被淹,全世界都将无法享用到中国廉价劳动力带来的恩惠,最关键的是,美帝将无法生产苹果手机,光这一点,外敌就不敢对三峡大坝发动攻击。
反对派认为,三峡大坝建成以后,将引发地震。首先这些都是推论,无法证实,其次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汶川地震都是由三峡大坝引起的,我们看汶川地震三周年,晚会都叫中国奇迹,而地震对我们来说不存在反思,全是各种伟大的胜利。把逻辑关系捋顺了以后就可以总结出:三峡大坝引发中国奇迹,完成伟大胜利,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好的事么?
反对派认为,三峡大坝建成以后,会引发旱灾。今年,中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的水面只有往年的十分之一,很多人对此颇为担忧,觉得江西省政府一定很头疼。其实你们不懂,地方财政主要依靠土地买卖,湖面又不能卖,所以我觉得江西省应该把握机会,在鄱阳湖的湖口修建一个大坝,连那十分之一的水都不要剩下,这样,江西政府将瞬间多出几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可供买卖,而卖点自然是鄱阳湖的遗址,平原上的盆地,万水之源,聚宝之盆,开启您的财富生活。再请一个当年力保三峡工程的老人,在鄱阳湖遗址上画一个圈,建立一个经济特区,那又是一段佳话,而且对内陆经济的推动绝对是不可估量。
有些人利用三峡大坝攻击一些领导人,说他们的想法是“我死后,哪怕他洪水滔天”,我想告诉这些别有用心的人,领导们恰恰和你们想的相反,领导就是因为害怕死后洪水滔天,所以才力主修建了三峡大坝,这样他死后,最多上游滔天。只要下游不滔天,虾米总是有得吃。所以,这一条也是站不住脚的。
综上所诉,三峡大坝,百利无弊,谁还有什么反对意见么?
内容来源:韩寒的博客
精彩时评
朱镕基为何被抛弃?
作者:艾祖鸿
“贺朱镕基八十二大寿:他是建国以最具悲剧的总理,唯一人下没有连任的总理,也是一个唯一在全国各地有留下墨宝的好总理,但请大家记住,他是全国人民心目中最廉政,最不怕得罪富商高官的总理,你知道有多少暗杀组织要暗杀这位扛关棺材前行的好总理!过些天是他82周岁生日,如果你认为朱总理是真正的好总理的话,请转发,让更多的人祝福、、、”-----手机短信及QQ信息时时疯传,敬佩、敬仰之情溢于言表。
对此,作为出生在农村且直接参与国企改革的笔者,深不以为然。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九日,新当选的朱镕基多么自信、从容、机智、幽默!,他对全局清晰的把握、措词的得当,赢得了中外记者和所有的电视众观看一致好评,
欢呼跳跃。
当一位香港记者问及朱总理在遇到困难、挫折时,他是否也会感到沮丧、灰心、犹疑不前时,朱镕基坦言,身处一国总理的职位,他的确感觉责任重大,心理负担很重,他说:“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将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己。”全场热烈掌声,犹在耳边回响。
中国民众对其寄托无限的希望,然而五年后的十届全国人代会上,确一反中国官场无过即功连选连任常规,昙花一现,破天荒未能连任而被儒雅的温家宝代替,黯然下台。何故?
朱镕基的施政纲领,归纳为“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一个确保,是确保中国今年国民经济增长8 %。三个到位:是金融改革三年内到位;国企改革三年扭亏为盈;机构改革三年分流到位。五项改革:是指粮食流通体制、投资融资体制、住房制度、医疗制度、财税制度的改革。也正是这场改革的失误,断送了其政治生命。
国企改革直接是坑害了工人
工人阶级是无产阶级国企改革将从领导阶级变成的被领导阶级,从天堂一下落入凡尘。“中国无产阶级开始走上革命的舞台,就在本阶级的革命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成为中国社会里比较最有觉悟的阶级。”多少光荣啊。实际上,改革前工人不仅是有很高的政治地位,经济待遇也非常优越,有的行业工人甚至高于公务员。
但朱总理主导的国企改革,无论是将工人终身依靠的企业低价出卖给个人,还是破产,抑或改制,都直接产生了大规模的工人下岗,保守估计不少于4000万人。改革的主要措施就是改变企业性质,甩掉国企职工这个“包袱”,手段就是非法强制工人买断工龄或分流自谋职业。造成国企资产大量流失,官与商无偿或象征性代价获得巨额财富,两极分化从此越来越严重。
最可悲的是40-50人员,长期依赖国企而无生存自救能力,一下子被逼到城市的边缘;青工则被迫沦为新的私营业主打工仔,从主力军先锋队变成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特别是为国家作出巨大贡献,用青春热血为国企创造了大量财富的工程师技术员,待遇与地位一落千丈,没有任何社会福利保障。虽然后来有所改善,但直到其下台的2003年,国企下岗职工同原单位买断劳动关系的,只有55.6%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在没有买断的人当中,只有24.4%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 。总体上,下岗失业人员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分别为35.5%和5.4%,大部分下岗工人为无法参保而忧虑。
直至2006年,情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善,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针对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条件恶劣、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严重、群体性事件经常发生等问题,明确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可见中国工人的生存状况。如此改革,工人深受其害。从此,中国工人阶级不仅从中国的政治历史舞台中消失了,且重新陷入被私营业主剥削压迫的境地。改革的直接后果,激化了工人对党对政府对私营业主对社会的矛盾,将工人排斥社会主流之外,推向政府与社会对立面,到处出现的集体静坐上访,政权的稳定、党的威信再次受到严重的考验。
分税制改革间接是坑害了农民
邓小平自下而上的改革,激发农村的活力,农民真正的得到了实惠。朱总理自上而下的改革,却让基层的政府和低层的工农受到切肤之痛。从朱镕基施政纲领到实际改革措施,基本没有涉及到“三农”问题。农民的利益保障和生活水平不仅没有得到与时俱进,反而因其国税地方税的分税制改革,富了国家财政穷了地方财政,而先收后返的承诺常常因政治经济甚至技术上的障碍,不能及时兑现,导致财政常作无米之炊,穷疯了的地方官员只好拼命地压榨最低层最可怜的农民,强制进行各种摊派,强征农业税及各种上交提留,闹得鸡犬不宁,苦不堪言,以命相搏的抗税抗费的命案,时有发生!
二000年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总理的信“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朱总理方有所醒悟,但并未引起重视。陈桂棣
春桃《中国农民调查》真实地反映了其执政时期,农民“生计艰难,负担过重”;基层干部“横征暴敛,草菅人命”的严酷画面,引发的“三乱风”,涉及基层各个收费行业和部门,“几十顶大盖帽管一顶破草帽”。农民已被逼到绝路,到非治理不可时,国务院才三令五申,然而积重难返,直到今天还没有仍然无法根除,遗患无穷。
退休后的朱总理,一直低调,过着隐居生活,近来不知为何高调“复出”。从凤凰网的英文讲演到,到清华校庆的讲话,从嘲讽继任者喜欢照像,到对现行政策的尖锐批评,一向常态,突然活跃起来,这都没有什么好指责的。俗话说:老小老小嘛——“老夫聊发少年狂”,不必大惊小怪。令人惊异的是,向清华学生特意送《中国农民调查》!不仅不反思,反而为自己的受到的谴责辩护,他指此书引致很多对他的攻击,指税改政策让农民陷于贫穷。“这本书受到很多国内异见分子的追捧,”送书的目的是让同学们有批判意识,用事实去对比书中内容。意图武装90后的学生们 为枪手,为其消灭国内外为农民鸣冤叫屈的“异见分子”。
假如90后的清华学子,去问问耕作于农村的祖辈与父辈,让他们谈谈其执政时期(1998---2003)“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及农民的惨状,定会反戈一击。特意送此书,自取其辱,也为君子所不耻,因为君子当“日三省乎已”,
且“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哟。
客观的说,朱镕基是个好人,是个清官,但好人与清官并不一定是好总理,并不代表其执政能力与水平。朱总理试图其“地雷阵”
“扛关棺材前行”的宣言,流芳百世,却让人不寒而栗。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无论是官还民都应该有所畏惧啊,连皇帝也畏谏官之口史官之笔!正是其的无所畏惧,为达到自认为正确的改革目的,才不惜牺牲工农利益,不惧工农的反抗,不怕社会的动荡,不畏矛盾激化和立国之本的动摇。
不仅如此,令民众深恶痛绝的是其主持制定签署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自2001年11月1日施行之日起,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民住房土地,都可能被列入今天或明天拆迁范围,合法资产随时都有可能剥夺或廉价收购,刚刚实现居者有其屋者,时时提心吊胆,害怕明天就会上无片瓦下无寸土。伤害的是最低层的广大民众,受益的是官与商,拆迁使财富飞速向官与商集中,造就了一超级富豪,该《条例》成了被既得被利益集团作为巧取豪夺的利器,朱总理功不可没!
温总理上任伊始,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从今年起,要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5年内取消农业税。”取消“三提五统”:上任伊始,签署命令,废止严重侵犯人权的恶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制定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向保障迁徙自由目标跨进了一大步,这都是温总理值得大树特树的功勋。虽然没有朱镕基的豪言壮语,鼓惑人心,但真真切切的是救亿万农民于水火,解百姓于倒悬,深得民心,将载入史册!
当选并非喜剧,欢呼声瞬间变成了低层民众的哀号,落选也并非悲剧,低层民众瞬间从哀号变成欢呼!抛弃民众利益者,必将被民众所抛弃!
想当年,邓小平看到其出任副总理兼生产办公室主任时,处理棘手的企业“三角债”; 挂帅解决粮食收购“打白条”;亲自兼任人行行长,整顿混乱的金融秩序,难题迎刃而解,认为其“有观点,有主张,有魄力,懂经济。”总设计师一推荐,江书记一提名,选举而出任总理。其实当选非民意,未能连任也非民意,上台之后,野马无缰阵阵大炮,惊天动地,最终让民众很受伤,谁也无法对于制约与监督,有违邓、江提携之初衷,以小人之度之,邓、江恐怕也是在挥泪斩马谡吧。危局换将,是历史之必然,是人心之所向,也有天意和报应。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王霄:朱镕基功过之一瞥
朱镕基前总理参加母校校庆时的讲话,虽然根据他的要求不得外传,但已经透露出来的内容,一如当初地引起争议不断,一如当初地让人感到他的坦率与激情。朱先生老则老矣,个性更鲜明了。
由此连带引出的人们对朱先生的功过进行评价,是一件有意义和有意思的事。他的襟怀坦荡使这种评价在他健在的时候进行成为可能,而他的崇高威望让这种评价客观上绝难产生一叶障目的扭曲后果。
我想谈一点看法。由于水平所限和篇幅所限,我只谈一点,即我认为他的最大的功绩和最大的失误是什么,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点联想。
我对朱先生的景仰首先是在他的人格上。我认为他的最大功绩是对官僚集团的拒斥和打击。
说点事例吧。
朱先生在担任上海市长、市委书记时,给上海官场面貌及风气的震动是极大的。他从来不陪客人吃饭,极少参加各种庆典仪式活动,从不题字,说话绝少官腔,疾恶如仇,且批评疾言厉色。在一次会议上,他问一位抽中华烟的官员收入几何,何以能够抽得起这等好烟。作为另一面,他的亲民也是上海老百姓有口皆碑的。杂乱的棚户区和凌晨的菜市场,都曾经有他的身影。而他甫赴任上海市长,正赶上上海的甲肝疫情的疯狂流行,那状况正如2003年中国的非典。在一片人心惶惶下,是朱先生的凌厉手段,及时控制了疫情,稳定了形势。
朱先生1993年调任国务院担任主管经济的副总理后,首先的任务就是“灭火”,即煞住因伟人南巡讲话而在全国掀起的又一轮经济热,特别是开发区热和海南房地产热。这特别地表现了他的清醒与勇气,好在点燃这把火的邓小平先生给予了他坚决的支持。朱的做法也在某些方面是和当时的官场逆向而行的,特别是此时成型的官僚阶级已经从经济增长和改革开放中看到了以权谋私的最大机遇:既有政绩,又有租金。朱先生要在这时搞整顿是格外地费力的,不但要讲经济,而且要讲政治,与官僚集团作战。
朱先生不畏艰险,迎难而上。他亲自兼任央行行长,以从根儿上控制住银行的货币泛滥和贷款腐败。他力挽狂澜,将几个省的人行行长撤职。朱先生的壮举得罪了金融系统的传统势力,而且他的许多做法太超出官场规矩,给人不近人情之感。有一个故事,能说明这一点。某省人行行长也是被朱撤职的,某省政府随即任命此人为省政府主管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不久,国务院在天津召开金融工作会议,该副秘书长赴会。不料开幕式上,竟被朱先生点名起立并轰出会场,理由是“你连一个银行都管不好,怎么能管好一个省的金融工作”。
朱先生的“铁面”与直率,在官场的口碑并不好,而且我感觉他很落寞。但今天回顾朱的业绩,让我重申:真正让我感动并且觉得他最大的业绩就是他对官僚集团的拒斥和打击。当然在这方面他未必没有失误,比如他连续三年给公务员涨薪,让官员从社会的冷落职业变成了灸手可热的职业,而我认为前一种状况正是改革开放的一大政治成绩。不过总体说起来,他清醒地看到了中国官僚集团的弊病,并且尽最大的努力去克服和抑制。在他就任总理首次记者会上发表的那番慷慨激昂的誓言,今天似乎已经成为他的笑柄,但是我们要是想到,当时他所面对的“万丈悬崖”和“地雷阵”是谁,就不会在今天笑话他“义不容辞一往无前”的理念与信仰,“粉身碎骨在所不惜”的决心与勇气。是的,他一人所面对的,是中国的官僚集团,而他又没有毛泽东和邓小平那样的威望和权力。你难道不觉得,在这种以一人敌一个集团、一个阶级,“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举动是一种伟大?一种崇高?一种坚定?一种悲壮?何况,在这样寡不敌众的力量对比下,在其后的机构改革中,朱居然将国务院系统从70部门压缩为28个部门,工作人员减少了近一半,难道这不是一个奇迹?当然,国家机构的改革有很多粗糙的地方,省以下的改革基本是走形式,但这已经是在当时朱所能做到的最大成果了。
朱在与官僚阶级的斗争中是失败了,这是一种必然的失败,也是英勇和光荣的失败。朱先生在最后一次的记者会上,清醒地评价自己一是清廉,二是做了一点实事。这就很不容易啊!其实在我看来,朱先生是新中国领袖中,继毛泽东之后,第二个清醒地看到官僚集团弊病并且试图与之斗争的人物。当然,与毛一样,朱的斗争也失败了。毛泽东尚且不能胜利,何况朱乎?虽然对于朱公子的职业,社会上有一些议论,但是如同对温家宝先生的同样议论一样,我姑且存疑不议。退休后,朱先生仍然持守节操。在每年暑期国家退休领袖们集体前来北戴河避暑渡假,甚至因为人多房少,中直疗养院不得不扩展地盘、大兴土木的时候,只有朱,从来不凑这个热闹。退休了,他仍然特立独行。朱清醒并自觉地拉开了与那些退休后仍然贪恋体制好处的人的距离。
从最低限度,我也得说,朱镕基代表的是中共第三代、第四代领袖中的开明派,这一派其他代表还有乔石、李瑞环、胡启立、吴官正、田纪云等。他们是一批道德高尚者,是当今统治集团中的君子,继承的是中国历史上儒家的贤能治国传统,奉行的是民本主义的仁政。他们虽然不能与官僚阶级决裂,但也不愿与其同流合污,带有孟子称道的“圣之任者”的柳下惠的特点。朱镕基先生在任时,最令人称道的政声,不是他对中国经济的治理整顿、减小通胀,国退民进、抓大放小的改革,以及进退自如地度过亚洲金融风暴(姑且不论其中的争议),而是他嫉恶如仇,对官僚阶级的腐败和颟顸进行了铁面无情的斗争,因而落下铁面包公、不近人情的名声,当然也因此得罪了不少权要。
现在让我来说一说我认为他的最大的失误。
朱在任上的工作失误,公认的有三:一是粮食统购统销制度,二是大学扩招且产业化,三是国企改革。第一点争议最小,连朱自己也承认;第二点有点争议,但不怎么公开,其实大家心里明白;第三点争议最大。
我认为,第三点即国企改革的失误是朱最大的失误。
人们至今不能说国企改革的必要性不足,但是我要说改革的方式不对。当年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取向的国企改革,主要是着眼于国企的无人负责和亏损严重。企业经理人和政府管理者责任心不强,并且互相勾结形成内部人控制,同时政府对国企的无限责任以及意识形态束缚,逼迫着政府对国企娇生惯养。国企一方面担负着维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职责,另一方面生产经营落后,社会包袱沉重,大多数步履维艰。及至最后,国家实在是难以承担无限向国企输血的重负,于是不得不改革,并且进行了扩权、技改、承包、转让、兼并、破产、转卖等各种尝试,总体效果不彰。到了信奉政府管制的朱镕基总理主政时期,不得不真刀真枪地开始了大规模的国企改革。根据“谁的孩子谁心疼”的基本原理,国企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改革方向,试图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经营主体,方向并不错,路子也对。但是,一切好事在中国,都会变味。地方中小国企中除了必须破产和策略破产的之外,最后改革的措施其实就是最原始和最黑暗的一卖了之。而低价收买者,往往是原来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他们用企业资产做抵押,从银行贷款将低估的企业买下。
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有两大现象:一是这种改革与发展缺少理论指导和切实而科学的设计,二是中国官僚阶级的崛起。从第一点说,中国的领导人对于重大的改革与发展事项,基本上是奉行“摸着石头过河”策略的,因而在国企改革的诸多重大理论和方案设计上,有巨大的盲目性。比如,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在改革过程中如何体现全民所有?全体国民在国企改革中如何体现主人的权利?又如,国企改革涉及大量的工人下岗失业,在改革中如何保障他们作为国家打工者的权益,以及如何补偿当年他们为国家付出但国家并没有完全报酬的巨大贡献?又如,国企改制中特别是上市公司,如何真正实现企业的治理结构的改革而不仅仅是在市场上圈钱,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改制的国企内部,如何建构经营者、技术人员与生产工人的沟通制度,以实现真正的民主管理?等等。这样一些重大问题没有想清楚,就在某一时期突然地急切上阵,于是造成了相当的混乱和被动。这一点在第二点也就是中国官僚阶级以权谋私的推波助澜下,就发生了改革的质的恶化。国企改革在地方的起步实践中,其实是出现了一些好的典型的,比如山东诸城改革中的全员股份制,这种直接将企业资产与劳动者结合的典型前此就有,得到了一些经济学家如蒋一苇的特别肯定与鼓吹,认为是企业改革中兼顾社会主义性质和解决企业实际困境的成功模式,在地方中小国企特别是所谓资不抵债的企业是很适合的。可惜,这一模式没有得到大面积的推广,不禁让人暗生疑窦:统治者有意为之乎?国企改革特别是产权改革成了官僚阶级瓜分巨量国有资产、窃取国家和人民财富的饕餮盛宴,也完成了他们从形式上依靠工人阶级到彻底抛弃工人阶级的轻松转身。
虽然我们今天可以谴责国企改革的诸多失误,但是,过分地指责朱镕基先生是不公平的。他所做的不过是为前三十年统治阶级的失误擦屁股。当然这个屁股没有擦得太好。朱镕基表现出一种草率:他刚开始不赞成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而只强调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后来他同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了,却又走到另一个极端,一卖了之,并且贱卖给官僚自己。
国企改革失败的直接受害者就是广大的国企工人和技术人员。无论是政府将企业低价出卖给个人,还是破产,抑或改制,都产生了大规模的工人下岗,全国据说有3000~4000万人之多。对于这部分下岗工人的补偿,主要是两种方法:一种是工龄买断,即工龄一年折合一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发放给下岗者,从此断绝企业与工人的关系;一种是对那些年龄较大者则只负责缴纳社保基金的企业负担部分,或者再发放极少的生活费(根据企业的不同经济状况),并由个人缴纳部分社保基金,但可以得到退休年龄时养老金的发放。总之,政府只用很少的钱,象征性地补偿了曾经为它打工的工人的失业损失。而国企的技术人员特别是为国家做了巨大贡献的高工们,即使没有下岗,也在退休后只拿着1000多块钱的养老金,与他们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同学们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中国工人阶级国企中的知识分子成为国企改革最大的受损者。
现在总结朱先生的功过,给予我们诸多启示。一是在政治体制不变的情况下,任何优秀的领导人的改革都会南辕北辙。朱先生特别不满意人们对他的财税体制改革的批评,其实他也不必不满意,如果这种改革真的有所失误的话,可能也是政治体制的原因而不是他的方案的问题。又如国企改革的失误,也是现行政治体制使得中国官僚阶级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巧取豪夺成为可能。朱先生的经历向我们表明,虽然中国共产党内始终有一批具有崇高理想和道德的成员,但他们能否认识到,“我们这一代人的共同信念将把我们引向何处,并不是某一党派的问题,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问题,是一个有着最重大意义的问题。在我们竭尽全力地根据一些崇高的理想缔造我们的未来时,我们却在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创造出与我们一起为之奋斗的东西截然相反的结果,人们还想象得出比这更大的悲剧吗?” (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
二是在政治体制不变的情况下,任何优秀的领导人的缺点都会被放大。在我们批评中国国企改革的时候,其实也是在说,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使得中国国家的重大决策不能做到科学化与民主化,而是取决于某个领导人的个人智慧和魄力,这时领导人的缺点也被放大了。
综合地讲,正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未能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所有经济改革在涉及根本体制和社会公共利益时,现行体制既不能提供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渠道与协商平台,又不能吸收真正的专家的意见,不能集中社会第一流的智慧,仅仅是为了给政府卸包袱(如医疗改革和住房改革),或者为了减缓就业压力和扩大内需(如高校扩招和产业化),就使政府轻率地做出了有失公平和后遗症很大的决策。当时做出这种改革决策的国家领导人如朱先生,都是极其优秀的政治家和治国专家。他们在决策方面的失误,其实不是他们个人的失误,而是体制的缺陷。
这也正是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民主政治,决不把希望寄托在个别优秀的领导人身上,而是通过一个好的体制,来保证决策的正确和方向的对头。而不好的政治体制,则不但会形成错误的决策,而且会使好人办坏事,甚至好人变成坏人――这是邓小平先生早就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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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的爆炸声当惊醒谁的春梦?
作者:蓝山
本月26日上午,从抚州传出的三声爆炸,再一次震惊了国人本已经略显麻木的神经。
面对着3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惨剧,在已经发出的巨大声浪中,大多数人并没有站出来谴责惨剧制造者的丧心病狂,反而为(据官方认定的)爆炸案制造者钱明奇的极端行为叫好不迭,甚至还有的将钱明奇奉为了孤胆英雄……
可能在那些安坐于宽敞行政大楼官员的眼里,这无疑是一场令其恐惧或者厌烦的刁民的口头暴动;但是在我这样一个身居社会最底层的普通公民看来,抚州的爆炸声,当是到了惊醒一些人春梦的时候了!
这个春梦的核心,就是两个字:“维稳”。
一段时期以来,伴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的转型和发展,许多社会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其实一个国家经历了一个巨大的社会经济变革之后,必定会有很多尖锐的问题产生,也必定会有不同利益阶层的权利诉求随之形成。如若当权者能直面现实,从公平的角度出发,从制度上切实地建立起一整套有利于社会各阶层利益的政策方针,多少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弱和平衡相关矛盾的利益冲突。但是,因为我们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相较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无法从体制上相对有效地消解由于经济发展所可能出现的新的权力垄断和资源分配的不公,无法从制度上平衡由于社会经济深刻变革所带来的贫富差距的悬殊加大,更无法从人心的角度给予相对弱势的群体以应有的关照,以至于将社会底层民众与作为社会管理核心的管理者——各地政府部门的距离,形成日益复加的离心效应。
每一个关心自己国家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公民,都在不同的场合表露出他们(也包括我自己)对于社会现状的不无忧虑。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的掌权者看起来却成竹在胸、丝毫不为所动——因为他们都在做着同一个春梦……
这个春梦,就是“维稳”。
所谓维稳者,维护稳定也。但是,我们的维稳,先不面对可能影响稳定的核心根基在哪里(我不知道是不知道面对、还是无法面对),而是站在一个不应有的立场上,把可能影响到他们维稳的底层民众统统列为刁民的行列,然后在这样一个指导思想下,研究起如何防范和那些刁民的应对策略来。也不知道花费了纳税人多少维稳经费、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各级政府维稳的需要“被”强行列入维稳的对象,更不知道有多少原本有曲要申的良民一个个“沦落”到如钱明奇这般为丧心病狂的歹徒的境地!
以为一维稳便可维稳,哪知道高压下的所谓平稳,其实正是在是在酝酿着一场场更大的爆发!
如果不是当地政府部门对于钱明奇的利益诉求置之不顾、如果钱明奇的补偿诉求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相关部门的善意回应、如果我们的社会大气候更利于底层民众诉求的宣泄和表达,抚州的爆炸还会发生吗?
不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和角度看问题、想问题,而是把底层民众看成是维稳的范围和对象,于是乎,群体性事件一件接着一件地爆发,维稳的基础也就一天比一天松散,民众的心距离政府也就越来越远。
不知道抚州的爆炸声能否惊醒那些整日里作者维稳春梦的达官们?若不从制度上、从根本上完善社会各阶层的同处空间,若不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看待问题,所谓的维稳,不就是一贴鲜酵母,把各类深层次的社会问题硬埋于地底下,只能让那些问题不断地发酵,有朝一日破土而出、喷发于世!
是时候警醒了,那些仍然做着维稳春梦的人!整天价正处一些“风评”之类的浮夸玩意儿,是没有办法解决社会的根本问题的;紧抓住自己的集团利益不放,不愿意为底层民众的利益多做些制度上的改变,最终就不能保住自己的利益!
抚州的爆炸无疑是一场惨烈的悲剧;但是,悲剧的力量将如何显现?它与炸药的当量将想成怎样的一个比例?我们每一个对于自身国家和社会深怀着一腔忧虑的人,都应该直面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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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舒立:个税调整应走出两个误区
当今中国人的“税意识”,在此轮个人所得税调整引发的轩然大波中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2011年4月22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修正案)一审未能通过。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网上公布草案,向社会征集意见。一个月后,意见已逾23万条,创人大立法征求意见数目之最。周二(5月31日),征集意见将告结束,二审有望加快。
这场如火如荼的讨论,对于完善该修正案乃至推动中国宪政建设无疑是有益的。但是,我们认为,修正案(草案)存在两大认识误区,一是立足于财政收入少受影响,二是将个税改革化作社会各阶层的零和博弈。两大误区互为表里。就整体而言,中国应当减税,落实到具体税种上则应有增有减。同时,税收的收入分配调节职能应主要针对畸高的灰色收入。
修正案起草者的逻辑起点是中国的税负水平并不高。其依据来自国际比较:从1995年到2009年,中国小口径宏观税负(税收收入与当年GDP的比率)的平均值为13.98%,而韩国的这一数字约为16%。大多数O ECD (经合组织)国家的税负水平更是远高于中国。
不过,进一步的分析极易揭示这一观点不足为凭。同为人口众多、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大国,印度的税负水平一直远低于中国。OECD国家税负水平虽然相对较高,但是,其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也相应提高。无可否认的是即便与多数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政府在社保方面的支出也远远不足。
中国财政收入主要用于生产型、投资型支出。经济多年迅猛增长,建设公共财政也已十余年,中国完全可以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更大的问题在于,支出是否足够有效。如果并非足够有效,那么,通过减税,将资金尽可能留在企业和个人手中,由其自主作出投资决策,显然是更好的选择。
增加公共投资和减税,均属财政政策工具。两者效果孰佳,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政府公共投资的代理成本,是否“崽卖爷田不心疼”;二是企业在市场上的发展空间。如果企业本身属于夕阳产业,相关市场已经饱和,那么,即使减税增加了其资本,投资也很可能是无效的。
在当今中国,代理成本之高无需赘述。然而,也应看到,在社会保障制度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减税对于居民的直接后果主要是增加储蓄,而非消费,而储蓄又会转化为投资。中国应积极完善社保体制,切实提振内需,同时,努力提高商品的附加值以完成产业升级。为此,企业必须有足够的利润留存,用于资本积累,提高劳动生产率,向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变。削减税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正在于此。如果国民经济不能在“十二五”期间成功转型,中国很可能滑入“中等收入陷阱”。
个税改革应该在整体减税的大前提下,加强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不过,所谓“调高”不应是所谓“劫富济贫”,更不应该是对勤奋和能力征税,惟有那些不劳而获的财富,那些设租寻租和依靠垄断获取不义之财的集团,才是理应被“调高”的对象。 (原载今日出版的《新世纪周刊》,作者胡舒立,系财新传媒总编辑,本报有删节)
来源:南方都市报
孔庆东的“汉奸”的言论已经涉嫌违法
作者:赵进斌
今年以来,北大教授孔庆东在许多公开场合,动辄称南方报业集团为“汉奸报系”,已经引起国内众多有良知专家学者及公民的很大争议和强烈不满,近日这位教授在接受第一视频网“孔和尚有话说的”专题采访时,更是频频用这“汉奸”一词来攻击、污蔑南方报业集团。请看他的这段话——我们知道近期以来,中国各地媒体,特别是南方汉奸报系所控制的媒体,大肆污蔑重庆,大肆污蔑重庆的“唱红打黑”行动。可是汉奸们却不支持,汉奸们把这个“打黑”说成是“黑吃黑”。你看他们平时装得好像很痛恨腐败,同时经常揭露这里不好、那里不公,可是一到有人出来真正“打黑”了,他们就跟打他爹、打他娘一样的心疼。为什么?就因为这些人,他们不希望中国好起来,他们就希望中国永远坏下去。这样呢,好让他们的美国爹爹、美国爷爷,来占领中国,他们好给美国人公开地当干儿子。这就是南方汉奸报系的真正的目的。可惜他们还没有得逞。
看完这段话,对孔庆东居然无视最起码事实道理信口开河、妄加指责、中伤同胞的恶劣秽语简直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感到不可思议。且不说你无端指责“南方汉奸报系”是毫无道理,竟然又妄加目的是要“美国爹爹、美国爷爷,来占领中国,他们好给美国人公开地当干儿子。这就是南方汉奸报系的真正的目的。可惜他们还没有得逞。”这哪里是在评论,简直是肆意妄为、恶意诽谤。假设南方报系中某些人对重庆市唱红打黑持有异议,但这也并不代表整个报业集团同胞都成为汉奸,你又凭什么指责他们是在卖国呢?南方报业集团是拥有十多家报纸杂志、新闻网站在内的数千名甚至上万名干部职工在内的集团企业,你仅凭几家报刊刊出的几篇对重庆市打黑有质疑的评论就定性为整个报系为汉奸报系,说轻点你这是一叶障目、盲人摸象、以偏概全,说重点你就是赤裸裸混淆是非、颠倒黑白,造谣中伤污蔑,不但违背你所奉若神明的毛泽东早就说过:“凡是有人类的地方就有左中右”的人间常识,也与目前大力弘扬摆事实讲道理依法办事建设法治公民社会的目标格格不入,说到底,你这是典型老毛的文革余孽思维、沉渣在作崇。
众所周知,南方集团现拥有“十一报”(《南方日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农村报》、《南都周刊》、《风尚周报》、《理财周报》和与光明日报报业集团合办的《新京报》、与西江日报社合办的《西江日报》、与云南出版集团合办了《云南信息报》),“八刊”(《南方月刊》、《城市画报》、《名牌》杂志、《南方人物周刊》、《21世纪商业评论》、《商旅周刊》、《南方第一消费》、《鞋包世界》),五个网站(南方网、南方报业网、奥一网、凯迪网、番茄网),一个出版社(南方日报出版社)。这样一个十几年如一日不断开拓创新发展壮大的集团里的本都是赤心爱国的同胞,办报方针一贯尊遵循实事求是、倡导百家争鸣、引领改革开放思潮,受到国内外绝大多数同胞喜爱关注的报刊,却硬生生被孔庆东都给戴上汉奸帽子。孔庆东的恶毒污蔑真是是可忍敦不呆忍!如果按照孔庆东的思维方式,他自己起了“孤岛独一郎”的别名,那么我是否也说你偏爱这种日本人才能起的姓名,你是否日思夜想盼日本鬼子再来侵吞中国,你是标准的“日奸”,为了达到你这不可告人之目的,你用这样的名字来寄托这一希望呢?
只要认真梳理一下整个国际关系,我们就会发现,无论从历史角度来看,还是就目前情况来看,美国都是对维护中国利益最关紧要的国家。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美国自1840年以来,在参与西方列强欺凌中国的过程中,没有割占中国的一寸领土。1911年美国又带头拿出一半“庚子赔款”创办了留美预备学堂(后发展为清华大学),并培养了詹天佑、胡刚复、吴有训、竺可桢、萨本栋、赵忠尧、陈省身、郭永怀、邓稼先、钱学森等等中国好几代高端科学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胡适、杨杏佛、闻一多和宋氏家族等等一大批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者;这些人为中华民族的振兴所作出的贡献,远远大于苏联培养的中共政治精英。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又与中国结盟共同打败了日本侵略者,许多美国空军飞虎队员为了保卫中国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自从上世纪70年代初中美关系破冰之后,美国还继续敞开胸怀接纳和培养了大批新一代中国留学生,使中国在科学技术上大大缩短了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从现实情况来看,美国是中国出口商品的主要市场,中美经济的相互依存关系已经形成;把中国搞垮并不符合美国的根本利益。美国还是中国人游学的首选之国,连那些拼命诋毁和抵制美国政治制度的最高执政集团中的大多数人也争相把自己的子孙送到美国去留学居住或享福;其中包括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儿子薄瓜瓜。在美国长期居住生活的华人华侨和在美短期学习、工作、旅游等等的中国公民所获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以及其他公平待遇比在别的任何国家都强;自二战以来,在美国就一直没有再发生过规模性的,或政府纵容性的排挤和侵害华人事件。美国与中国没有领土之争,这一切,都足以表明美国对中国有大利而无大害。而且中美关系,可说是中国外交关系的核心枢纽。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领导人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到胡锦涛,一直都把中美关系置于中国最优先对外关系。孔庆东作为最高学府的中文系教授,对这样一般知识分子都知道的中美关系历史史实和现实竟然视而不见,狂妄无知,执意调拨离间中国人民对美国人民的友好感情、关系,混淆视听,颠倒黑白,他的所作所为才是真正的汉奸行径,应该受到有正义良知感大多数中国人民的谴责和抨击。
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道》四家报纸为主组成的南方报业集团,2001年,国家教育部组织、全国百万学子参与投票的“新世纪中国大学生就业首选企业”调查中,南方报业跻身50强,是唯一上榜的报业集团。 自2001年以来,在北京大学企业管理案例研究中心“中国最受尊敬企业”评选中,南方报业连续六年入选50强,其中2001年和2006年荣获“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称号。世界品牌实验室和世界经济论坛联合发布的2004年度“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南方报业有三家报纸闪亮上榜;2005及2006年度有四家上榜;在2007年度“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上,在未计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品牌价值的情况下,旗下的《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道》四家报纸品牌价值达96.99亿元。
如果象孔庆东说的是“汉奸报系” 这一国内传媒界有巨大影响的报业集团能取得这样连续多年一枝独秀的骄人业绩,能对年度百万毕业的学子产生这么大吸引力、影响力吗?孔庆东,在这样的白纸黑字的事实面前,你只是视而不见、信口开河、胡言乱语,真是丧尽人性和天良!
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孔庆东嘴里的“汉奸”帽子已经发展到谁不认可重庆模式,他就给谁戴上的恶劣程度。当主持人让他谈近日最高法院在年度报告提到认可重庆打黑一事时,孔庆东又说:高法也不容易,因为高法受到很多汉奸法学家的左右和影响,这些汉奸法学家不断对我们的最高法院施加黑恶的影响。可以说我们国家现在有一股黑恶法学家势力,他们不断要破坏中国的法制,企图让中国的法制变成只保护地主老财资本家,欺压中国人民的这样一个法制。幸好我们最高法院没有被他们忽悠住,还是很客观、很公正地,肯定了重庆的“打黑唱红”活动。
从这段话里看出,中国目前的知名法学专家,只要是对重庆打黑运动中持质疑态度的,通通又成了“汉奸法学家”。这那里是在客观评论,简直是丝毫不讲道理、霸道污蔑的逻辑思维,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口气和逻辑,只容许你乱扣帽子,不允许别人辩解的作法,不是典型的封建人治社会的荼毒遗传吗?不是典型的文革思维又是什么?这种肆意攻击中伤同胞的恶劣行径,显然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孔庆东自称是孔子第73代直系传人、北京大学教授,作为高级士大夫,他理应不辱没老祖宗的遗传,待人处事应该秉持展示出 “温良恭俭让”为人师表之风范和君子坦荡之胸怀。但令同胞们遗憾的是,从他近年来言谈举止中却丝毫没有继承老祖宗半点“仁、义、礼、智、信”,“和而不同”
的半点风范,却是动辄强词夺理、随意胡谄、满嘴龌龊喷粪,纯是一副小人得志更猖狂嘴脸的模样。如果孔丘地下有知回想到他曾说过的“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话语,他孔家竟生出这么个数典忘祖的不屑子孙,真不知他该作何感想?
耳目闻目睹孔庆东的这些恶言秽语,我不相信这样一个教授是否称职,他能正确行使“传道、授业、解惑”
的优良传统道统吗?一个满脑满嘴都是汉奸思维、文革话语的人,他的两面三刀的嘴脸,让同胞们看清了这样一个表面斯文的教授等同于实际上性情粗野的叫兽,只能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人大代表喻权域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中曾提出《惩治汉奸言论法》,受到人大代表和社会大众的广泛批评,主要的批评是,一则违反了宪法的言论自由,二就是汉奸的界定是不明确的。因为汉奸一词让人很容易想起中华民族屈辱的近代史造成同胞骨肉相残分裂的切肤之痛。孔庆东对此应该引以为戒。在胡锦涛总书记提倡建设包容性和谐社会的今天,汉奸一词你还是少用或不用为好。
孔庆东作为中国共产党员,动辄给不少爱国同胞扣上汉奸帽子,已经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章之规定,根据第七章党的纪律中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鉴于孔庆东动辄污蔑南方报业集团广大党员干部为汉奸,不少法学界法学家为汉奸法学家的污蔑陷害言论,对照上述党章之章程,已经涉嫌违犯党章之规定,他所在单位北京大学党组织应该按照党章上述规定,给他必要的党纪处分和惩戒,让他大脑清醒清醒。
来源: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鄢烈山:为什么全世界只有中国才“需要”城管?
这里说的“城管”是狭义的,老百姓望文生义条件反射般想到的,是专门对付街边巷尾地摊或游动小贩(广州话“走鬼”)的那种“大盖帽”。
广义的“城管”即“城市管理”,行政机构全名是“城市管理执法局”。我这两天读新闻,广州番禺市城管局负责人称会江村居民“5000人联名意见书只能算一张反对票”,被网民“拍砖”,始知垃圾焚烧厂选址这种事也归“城管”管,我还想当然以为这是市政规划或环保部门管的事呢。
据《中国青年报》5月18日述评《谁给脱缰城管套上笼头》一文介绍:1997年为了节约执法成本,根据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第16条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成立一个“综合执法部门”,集中执行各个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从那时起,全国先后有100多个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机构;例如北京,城管部门拥有14项职能,300多项执法权;但是,“城管”代表其他部门行使职能执法,却缺少具体的授权法条,也缺乏相应的权力制约和监督。
广义的“城管”无疑是必需的。像《中国青年报》那篇文章提到的北京城管人员郭欣做的那些事,在马路上堵截漏污水的泔水车、到居民区里劝说居民把放在公共绿地上的大白菜搬回家、劝说服装厂修理快塌下来的广告牌、处罚在路上违法散发小广告的人,诸如此类,总是要人管的。管的人不叫“城管”,叫“巡警”或别人什么名称,还不是一样?
狭义的专门对付流动摊贩的“城管”,并非1997年后才有。上世纪律80年代初,我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工作时,区市政建设科(后来区直机构都升格叫局)就下设有城管队,主要任务就是在街头扫荡无证摆摊的,掀摊撵人、没收秤筐就是常用办法。
“城管”发展到今天,与“强拆”并列为两大热点新闻源,隔三差五就有搅动舆论沸沸扬扬的事件发生。
这些事件若以戏剧为喻,大体有三类。一是悲剧:沈阳下岗工人、街头摆摊卖烧烤的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队员案二审,正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当事双方的家庭都由此陷入困境。
二是悲喜剧或正剧:如这些天被传为佳话的,成都街头,一个卖杨梅的老大爷,杆秤被城管折断,杨梅也撒了一地,一群路见不平,挺身上前挡住执法车,坚持要城管协管员向老大爷道歉。谁说中国人冷漠呢?
三是喜剧:城管与摊贩的猫与老鼠游戏,每天都在上演。通常城管人员奉行“穷寇勿追”的原则,吓跑就收手;“走鬼”互相关照“打游击”;路人也有帮他们通风报信的。这两天网上在热炒“法国小贩卖烧饼遇到城管照样跑(有图)”,说的是“上海同济大学几个法国留学生在学校门口推着三轮车摆了个小摊卖法式薄饼,在遇上城管后落荒而逃,围观的同学把此事写成帖子发到了网上,没想到这个法国薄饼摊一夜之间在网上爆红,很多网友都表示要去尝一尝“大战城管的法国烧饼。”
所谓“人心向背”是不言而喻的。何以“人民城管为人民”,“人民”却不领情,这帮大学生还跟着起哄?
由法国留学生小贩,想起我在几年前的巴黎所见。埃菲尔铁塔是世界著名的旅游景点,那里既有端冲锋枪的反恐特警三人一组在巡逻,也有供人观赏的帅哥骏马骑警,同时也有摆地摊的小贩。塞纳河两岸更有小商品工艺品摊。在我们住的卫星镇上,更有学生早上卖花的地摊。没有见到“城管”模样的制服出现过,这种自发秩序是怎么形成的呢?
去年在印度首都德里,正是英联邦运动会开幕前夕,我们乘坐的汽车遇红灯停下来,我看身边挑担的游动小贩神情极其轻松,一对老友一样的人相遇,聊得很开心,我赶紧把他们拍下来了。今年3月28日,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参观“世遗”景点斯瓦扬布拉佛寺,见到一个挑鸟笼的男子在景区跟随我们,一位女记者给他钱他不要,原来他不是要钱而是卖鸟供人放生的。也不见景区的工作人员撵他。更有,也是“世遗”景点的加德满都王宫广场,收门票估计只收外国人的,我们坐人力车进去也没见守门人,而里面熙熙攘攘,简直就是一个集市,卖什么的摊点都有,除了卖古董的摆在一起,卖蔬菜水果米面的好像根本就没人管。但是,他们似乎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祖祖辈辈就是这样过日子的。
这样的场景,使我想到城市的“市”,本来就是集市,水陆码头给人们做交易谋生形成的。至于“城”,除了皇上住的紫禁城,也应该是有市坊的;集市固然没有“城管”,那么《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首都开封城里,有“城管”吗?
好像也没有呀。
为什么世界大多数国家,可以没有“城管”,而我们必须有呢?如果用成龙大哥“关于中国人就是要人管”的话为“城管”的存在辩护,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我们的老祖宗并没有“城管”。
是不是,因为我们从单位制、人民公社和计划经济时代过来,已经没有了社会自治,没有了对社会自治的信仰?是不是因为我们被文化批评家朱大可所说的“权力美学”浸染的太久,太过看重整齐划一和表面秩序,而将“看上去很美”看得高于底层人的生存权?
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社会自治的思路(并不排斥政府作用,黑帮占“码头”收保护费之类就要靠政府强力取缔)被否定了,那就尽快出台《行政强制法》,规范“城管”的执法行为吧。
来源: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绝不允许对“臀下”说三道四
作者:信力建
臀,作为人体的一部分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它是人类盆骨部分后方的浑圆部位,扭动起来可以和脸争风吃醋;如果扭得太过分了,也会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是让人们产生一些不良联想,然后归为“黄色”的范畴,每当“扫黄打非”的时候屁股都是战战兢兢,惶惶不可终日。其实屁股一不参与色情,二不参与盗版,实在是守法的好典型。
没有屁股是不可想象的,如果屁股飞了,放屁排毒的通畅没有了,如厕读书的天赐良机也消失了,要知道屁股的崛起事关人类与猿猴的区别。所以,我们应该要充分意识到屁股的重要性、严肃性和先进性。有严谨的研究者指出屁股的诸多好处:1、光滑,不起皱;2、细腻,不长粉刺水痘锈斑等;3、节俭,不用花钱保养;4、美观,造型简约时尚;5、庄重、大气且有福相;6、真诚,不会皮笑肉不笑、两面三刀;7、谦虚,深藏不露;8、辩证,既一分为二又合二为一;9、高尚,忍辱负重,经常代人受过挨打;10、踏实,既能坐又能站,还是内外沟通的窗口单位。通过对比,我们发现屁股显然比喜欢抢镜的脸要优秀。
屁股不仅生理意义重大,政治意义更是独一无二。屁股坐在哪一个位置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秩序和政治方向。“你的屁股坐到哪里去了?”往往决定一个人的立场、仕途甚至命运,也就是脑袋的存在与否。伟大的无产阶级诗人、左倾思想主义者、革命先驱白居易先生在他的作品《长恨歌》中曾经提到:渔阳屁股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生动地表现了一万多个屁股骑在马上可以造成令反动帝王将相胆寒的局面。群体屁股一般难见,要论单个屁股效益最大最值钱的,当然是美女的屁股,其次是名人的屁股,再次是重要人物的屁股。这人不一定有钱,或名气最大,但一定要身居要津,他的屁股坐哪边,屁股上有哪个家族的胎记,都可能左右局面,值得有志者详细揣摩。因此,在一个推崇屁滚尿流的社会里,身体的其他部位,尤其是近在咫尺的裆,自然要明确把维护屁股的方向作为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屁股决定的方向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屁股坐姿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屁股放屁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谣言及丑化屁股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屁股肥瘦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反对屁股扭动的活动。思维可以容纳异质的,但屁股绝不允许多样化;嘴巴可以说三道四,但屁股要保证千臀一例。这就是屁股化社会的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
然而,屁股毕竟是屁股,就算你的“屁股上画眉毛——好大的面子”。放屁过界了还是逃不脱杖责,中国人从小就练打屁股,这几乎是每个家庭的必修课。上至皇子皇孙,下至平民百姓,没打过屁股的都叫缺乏教养。所以,屁民们大可以不必自卑,好歹屁民们的屁股还是温文尔雅,不愠不火,每时每刻知道休养生息,弘扬着中华五千年的儒家文化修养。而喜欢摆弄屁股的屁官们则喜欢不停炫耀深藏不露的屁股,越动越骚情,以为屁股可以代替脸面、嘴巴、脑子,时不时还要脱掉裤子对天放屁一番,以不知羞耻、污染环境为荣。
对于那些只重屁股不要脸面的人来说,唯一的遗憾恐怕就是自己的屁股不能退化成老虎屁股。装腔作势模仿老虎屁股的下场,只会让人嗤之以鼻,简直就是:鸡屁股栓线——扯蛋。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王石川:“夏俊峰案”拷问城管制度
那把小刀本来是用来割香肠的,2009年5月16日,33岁的小贩夏俊峰用它刺死城管中队长申凯和队员张旭东。2009年11月1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夏不服提起上诉。最新消息传来,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这起悲剧放在不长却复杂的城管史中,多么熟悉——2006年北京无证摊贩崔英杰刺死海淀区城管副队长李志强一案,与此案极其相似:相同的原因,相同的情节,相同的结果,甚至连凶器都相同——都是香肠刀!不同的是,崔英杰最终被判死缓。再往前追溯,相关悲剧的情节中,不只有摊贩刺死城管队员,还有城管队员打死摊贩,甚至打死建筑公司总经理——2008年初,湖北省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因用手机录下城管执法情景,惨遭城管队员群殴致死。
悲剧一起又一起,令人错愕而黯然,原因究竟在哪?针对夏俊峰一案,在沈阳市沈河区当了24年人大代表的中科院教授冯有为感叹,“他们都是制度的牺牲品”。这是执法者权力无限度扩张,老百姓的权利却没有得到保障的失衡下的恶果。诚哉斯言!
毋庸回避的是,当前,城管存在“一重一多”现象,一重,即承担的任务繁重,城管动不动就被推到一线,大大小小许多事情都交给城管;一大,即手中的权力多,城管到底有多少权力,又有多大自由裁量权?很难说得清。有人粗略统计,城管执法覆盖13个领域:市容、环卫、城市规划等,拥有三百多项职权,有城管队员甚至自称,只要没人管的事儿民众就会找城管。一方面是任务重,另一方面是权力大,这是城管气势汹汹、怒向摊贩的主要原因。
不少城管队员原本出身社会底层、基层,甚至也是被侮辱和被损害的群体。有的城管队员本来也是摊贩,但摇身一变为城管后,不多久便暴戾而傲慢起来,对昔日的摊贩吆五喝六、拳脚相加,这种“制度化生存”委实耐人寻味。
当前诸多因城管执法引发的悲剧,往往源于体制积弊。诚如学者所言,如果不能从根本上、体制上解决问题,就会有两种极端结果,城管要么暴力执法,要么不作为。而在当前语境中,惟一可行的路径就是约束城管权力,从制度上保证城管执法时“循规蹈矩”,保持克制。
犹记得,湖北天门城管打死魏文华事件发生后,坊间情绪激烈。有网民追问:孙志刚死了,用生命让我们反思了城市收容制度;魏文华死了,用鲜血让我们拷问着城管制度。相关制度不能变革,类似魏文华案、夏俊峰案的悲剧,还会在公众视线内一再发生。
来源:东方早报
刘洪波:“最牛官腔”其实是“最流氓官腔”
网络爆出“最牛官腔”,据说产自吉林辽源市环保局。这是一段教育人的音频:“啥叫公平?……啥也不发都公平了。……那领导都得骑马坐轿。……端起碗吃肉放下筷骂娘,你什么东西,臭不要脸的!”
音频中的氛围,很容易让人想到一间会议室,一个领导在侃侃而谈。报道说,发帖者透露这是全局大会的讲话,因年度目标责任奖局长高出职工三倍,有人认为不公平,向纪检部门反映,局长就在大会上发泄。
事情还未得到该局的直接证实。不过,这段音频和音频中的内容,即使只是一段创作,也完全具有生活基础,可作为现实的传神写照。
有老问题,有新问题。老问题是,一个单位有人到纪检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头领能毫不掩饰地表示不满。某种程度上,这次的不满还有可喜之处,那就是谁反映了问题,可能没有被泄露,于是不满似乎未针对具体人。但也说不准,知道是谁,然后公开不满,暗给小鞋,也是可能的。
还有一个老问题,是头领对某人某事不满,可以把所有人召集起来,通通聆训。一个机关单位,有内外管理。对外管的是社会,那是说一不二。对内管的是全体职员,这里仍然是头领的撒野场所,有气就出,有屁就放,随意得很。
新问题是,领导就得和一般人不同,奖金高三倍,下面的人不能有意见。这其实也不算新问题,只是这回把话挑明了说。相差三倍的奖金能够发出来,就是认为差三倍没有不合理。这做法的逻辑是早已有之,挑明了说,只是把这逻辑从语言上确定下来罢了。
领导跟一般人不一样,不是从来如此的么?领导有配车,一般人不能有;领导工资高,一般人不能一样高;领导有单人办公室,一般人不能有。任何事情,哪有领导跟一般人一样的呢?在一个机关里面,待遇就更加不可能一致。
然而,这种不一样,往往还要从语言上进行一下包装,如“只是分工不同”,“大家应当平等”等。这样的包装,你相信一回都应该算天真。我所奇怪的只是,分明就是岗位、职级、责任、待遇无一相同,何故不能直言相告,而要让人误以为领导与一般职员一个样。
所谓“最牛官腔”,说到底只是语言粗鄙,道理上我真不以为有太大问题。它确实不同于“只是分工不同,都是革命工作”的套式,但那个套式本身就既不必要也不符合事实。人们原本就应该了解,正常的情况就是,在公务机关里,人人按照科层级别来获得相应待遇。公平不公平,不在多少,在是否与职级相符,以及分配规则是否先行公开。规则不公开,是有问题的;假称“只是分工不同”,以及相信这种假称,也是有问题的。
当然,即使只是语言粗鄙,也不能说是小问题。对一个官员来说,拍桌打椅或者口出秽言,不管道理对不对,都不适当。从小的方面来说,这是个人修养问题;从大的方面来说,可见政治风气。
我不认为,从道理上讲,官员跟一般人待遇不同,有什么不妥当的。但是,从音频来看,我可以听到一股流氓腔,颐指气使,秽言处处,粗口频出。这到底是政务机关,还是地痞堂口?这段音频,与其说是“最牛官腔”,不如说是“最流氓官腔”。
来源:华声在线
新京报社论:央企滥发福利,不能再“惯”着
部分央企乱发钱,首先是缺乏外在竞争压力的环境“惯”出来的。必须逐步压缩央企的排他性红利,将其投放到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
审计署日前发布了2011年第12至第28号公告,公布了17户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从公告中可以发现,7家央企存在职工薪酬管理问题,涉及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旅游费等。其中,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央企薪酬福利管理问题突出。
以央企以及下属企业的资源和财富拥有权,“问题突出”意味着巨额全民财富的违规转移。比如,中核集团所属单位仅2007年-2009年间发放的问题薪酬福利就超过1.5亿元,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2006年至2009年间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高达19.40亿元。
央企属于公众委托经营企业,不仅负有国家经济安全之责,更负有让全民财富增值的责任。然而,从中石油广东公司“喝茅台”到部分央企乱发钱的审计结果,事实一次次表明,拿公众财富以自肥的行为模式在央企中并不鲜见。这其实与社会公众的一般印象是吻合的。部分央企与许多公众的信任隔膜,恰恰就是因为部分央企还利于民的态度太暧昧,而与民争利的行为太明显而造成的。
一般而言,企业的薪酬管理与企业的运营状况紧密相关。能赢利就多发钱,在亏损就少发钱,这属于企业自主权利。但是,鉴于央企的性质,鉴于央企的经营特点,公众有权利对其薪酬管理发声。
众所周知,作为半市场化的企业,央企的利润不仅来自市场化竞争所得,还来自排他性红利,甚至主要来自后者。封闭的市场环境和绝对的市场定价权,使央企既能率先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又能尽享垄断利润。部分央企乱发钱,首先是缺乏外在竞争压力的环境“惯”出来的。
排他性红利的丰厚,不仅仅表现在钱来得容易,还表现在薪酬管理环境的过度宽容。这次查出薪酬福利管理问题的是审计署,央企内部的审计部门直至监事会何以对明显的违规行为无所作为?
内部机制未发挥作用是一个原因,长期以来对于央企员工薪酬设计缺乏清晰的认识也是原因之一。有关部门早在2009年就有将央企员工薪酬透明化的打算,却至今未行。既要优质企业的高薪酬,又不放弃垄断企业的特权,是导致部分央企薪酬管理混乱的重要因素。
推进央企薪酬管理向制度化、透明化管理,仅靠审计署的外部监督,不但成本大,而且难免挂一漏万。不从根子上改变,部分央企乱花钱的习性就不会真正改掉。而办法只有一个:逐步压缩央企的排他性红利,将其投放到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如此,央企的花钱行为模式才有可能改善,其全民企业的属性才有可能还原。
来源:新京报
宪章论坛
欧阳小戎:论妥协
编者剪纸:
笔者并不反对其他类似身份的同胞们采取同样的退缩、退让姿态,但如果将这些行为当作一种荣耀的话,那就会变得非常荒唐。
那些达到或者十分接近理想抗争境界的人们,理应得到足够的敬意,并且笔者希望自己经历磨练之后能够比现在更加接近那种状态。在我们今天所处的环境下,作为中国民主化抗争运动中的一分子,在环境、条件、对象都与英国光荣革命迥异的此时此地。不妥协,才是真正的美德。
——欧阳小戎
西人有贤者曰:妥协是一种美德。于是我国有追捧者四处奔走散布,但是妥协究竟何以成为一种美德,却鲜有人假以深思。在不进入宗教层面的前提下,无论多么博大的美德,若是未经理性梳理,都有可能被罪恶和愚昧的势力引入歧途,反而成为一种危害。譬如怜悯也是一种美德。那些在电视上看到萨达姆遭处决前的可怜状,并心生怜悯的人们,很有可能危害到人类文明的进程。在这个时候,怜悯萨达姆就是对死在他暴政之下数以十万计的无辜受难者们犯罪。假如这种怜悯强大到足以令萨达姆活命,那么他本人或者与他类似的人,将得到机会继续残害伊拉克甚至伊拉克之外的人们。是以本文主旨在于与诸君探讨“妥协”这一命题,并诚惶诚恐。
我们先从道德角度来看待妥协这一理念,能够成为一种“美德”的“妥协”,应该是这样的:当某人或某种势力,具有强大的力量足以在社会事务中占据主导地位,他们在同其他不同诉求者之间交往时,采取妥协的态度,而非敌对。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英国“光荣革命”后,革命一方没有对保皇一方继续追杀,而是坦诚地邀请对方坐下来,与自己共同规划和建设国家的未来。这种妥协当然是一种美德,因为革命一方已经占据了当时英国社会的主导权,对待保皇党人,他们如果选择继续追杀,并非不可实现,然而他们却放弃了追杀,反倒与保皇党人们坐下来谈判,令保皇党人们在未来英国社会中留下体面的存在空间。美德之所以成为美德,一定有其对立的对照面。和光荣革命向对照的,是那种“宜将剩勇追穷寇”式的思维方式,那些人赶尽杀绝不给他人留下后路和机会,他们最后的结果也将是断绝自己的后路和机会。
任何一种道德标尺,都有其具体的评判对象,而非可以胡乱地套用于所有人。譬如中国传统那种所谓“君子”的道德标尺,是用来评判当时的社会精英的,如果把“君子”这种道德标尺用于一位贫困的底层农民,对那位农民说:“你不应该贪图利益,你应该在利益和高风亮节之间果断地选择后者。”这种道德标尺的错位非常荒唐,社会精英们衣食无忧,他们不去贪图利益,亦可以很体面地活下去。而农民则不然,遇上荒年,家中余粮还不够一家人活命,让他放弃利益追求等于害了他们一家的命。好比刘姥姥进大观园,她低三下四地作贱自己到大户人家去打秋风,如果以“君子”的标准来衡量她,那么她是卑劣无耻的。但是人们的习惯与“君子”的道德标准恰恰相反,认为刘姥姥为了家人的生计牺牲着自己的尊严,她是高尚的。作为美德的妥协,也同样有其具体的评判对象,当妥协可以成为美德的时候,它一定是在评判那些手中掌控着他人命运,或者对他人命运造成巨大影响的人。当某人或者某种势力强大到可以选择对其它力量采取敌对姿态,而自身却不会因为这种敌对受到伤害时,之于他们,妥协才会成为一种美德。一个政府,当它有能力不顾农民的反对,以低廉的价格从农民们那里强行收购土地时,这种时候,“妥协是一种美德”这句话,究竟是应该去对政府说?还是应该去对农民说?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待妥协这一理念,我们可以做出如下演绎。任何一个命题能够成立,必需依赖一个或多个先决条件,没有先决条件的命题毫无意义。我们知道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一百八十度。这一命题能够成立的条件是:该三角形在一个平面上。假如不是在一个平面上,那么三角形的内角和便不再等于一百八十度。譬如地球的两条经线和一条纬线构成一个存在于球面上的三角形,它的内角和不再等于一百八十度。或者,在缺乏任何先决条件的情况下问:“三角形的内角和为多少?”这样的问题毫无意义,更不可能存在答案。
因此,妥协也必须依赖一个或者多个先决条件,才可能有意义。我们有必要明晰那些令妥协具有意义的条件,否则一切将无从谈起。妥协的第一个条件,是对方也愿意妥协。假如对方不愿妥协,那么单方面的妥协等于出卖我们正在从事的事业。譬如两个人分蛋糕,只有双方都愿意妥协,才可能存在“分蛋糕”这一行为,单方面妥协的后果是蛋糕被对方独占。社会事务中之所以存在妥协,是因为资源有限而大家都想要。假如妥协仅仅是单方面的,那么你让出多少对方就会拿走多少,直到你让出全部为止。让出自己的选举权,对方会继续要你的财产权;让出自己的财产权,对方会继续想要你的言论自由;让出言论自由,对方会继续要你的人身权……直到最后你彻底沦为他的奴隶。因此单方面的妥协不是妥协而是沦丧。
妥协的第二个条件,是拥有能拿得到台面上去和对方谈判的资本。好比一个旅客遇上绿林劫匪,他抽出刀来一边做出拼命的架势,一边说:“我认识你们道上的总瓢把子,这几两银子拿去给兄弟们打点酒喝,大家交个朋友。”这样的做法,是一种妥协。假如这位旅客手无缚鸡之力,也没有任何可以解围的人脉,他将被强盗们洗劫一空并杀掉灭口。如果他也想拿几两银子打发掉强盗,就会变得非常可笑,那样做显然不构成妥协。这时候他只剩下两种选择,磕头求饶或者拼死逃跑。两种选择都极有可能导致人财两亡,他做出何种选择,已经和理性、才智无关,而仅仅与勇气有关。如果一个政权,对那些反对它的人们,可以说判刑就判刑,说劳教就劳教,此时反对派们如果对它说:“让我们坐下来商讨一下这个国家民主化的问题吧?”这种情形和上面劫匪例子中的后者非常相似,这不是妥协,而是哀求。
在以上两个条件达成的基础上,能够令妥协这一命题得以成立的,还有其它条件,譬如合适的时机、合适的方式、合适的内外环境及合适的对话人选等等,不过这些属于操作层面,在此,我们不予讨论,因为它们已经进入了实质性领域。
到这里,我们还需要继续从历史的角度来讨论妥协这一问题。在人类历史上发生了许多成功的妥协。对于抗争中处于反抗的一方来说,妥协是抗争的结果。南非长达数十年的反种族隔离运动,之所以收获了一个妥协的结果,是因为一代代支持反种族隔离运动的人们不懈抗争,这场抗争的目的非常明确:要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在抗争的持续压力下,白人政权逐渐丧失了内外的合法性,不仅承受着来自国内的巨大压力,亦在国际社会中遭到孤立,被排除在各种国际组织之外。直至白人政权意识到,继续坚持种族隔离制度已经无路可走,与反种族隔离运动妥协才是唯一出路。
是抗争导致了妥协,而非妥协导致了妥协,这是历史告诉我们的一个道理。在现实的抗争运动中,妥协既不是抗争的目的,也不是抗争的手段,更不是抗争本身,是抗争运动发展的结果。抗争运动的目的,是为了赢得我们所需要的种种正当权力,只要这些权力一天仍被剥夺,那么抗争就应当一天继续。而抗争的手段,所谓“不自由、毋宁死”是一种接近理想的状态。尽管在现实的抗争运动中,极少有人能够达到这种境界,譬如被奉为自由圣女的林昭,数十年来,类似她那样的人物在数以亿计的人中凤毛麟角。但它是衡量一个抗争运动参与者努力程度的标尺。绝大部分参与者穷其毕生都难以接近这种标尺,会与他们的抗争对象发生种种妥协行为,但该标尺应该成为参与者们努力接近的目标。
以笔者本人为例,本人曾经多次对专制当局的执行者们采取各种妥协态度。之所以采取妥协态度,并非本人具有“妥协的美德”,也不是因为本人认为妥协是推进我国社会文明进程更有力的手段,本人之所以投身到一场抗争运动中,目的更不是为了去和专制当局妥协,而是想要尽一点自己的力量去为自由事业抗争。那些妥协之所以发生,源于本人的软弱、愚昧、缺乏才干,内心不够强大或者其它原因,源于本人身上所存在的种种缺陷,达不到那种“不自由、毋宁死”的境界,被迫采取退缩、退让试图给自己增加一点安全感。笔者并不反对其他类似身份的同胞们采取同样的退缩、退让姿态,但如果将这些行为当作一种荣耀的话,那就会变得非常荒唐。
那些达到或者十分接近理想抗争境界的人们,理应得到足够的敬意,并且笔者希望自己经历磨练之后能够比现在更加接近那种状态。在我们今天所处的环境下,作为中国民主化抗争运动中的一分子,在环境、条件、对象都与英国光荣革命迥异的此时此地。不妥协,才是真正的美德。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作者:吴敏
编者剪纸:
党权高于一切”的观念和体制,无疑是对党的性质、对党的领导本质内容的严重侵害和反动,其实践结果只能是孳生和孵化出一个打着共产党旗号、埋葬共产党事业的特权集团。能否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沉重桎梏,不仅直接关系到共产党能否摆脱蜕化变质的危险性,也将直接决定21世纪中国的前途和命运。
——作者
邓小平在1941年发表的一篇文章里针对当时中共党内“以党治国”的遗毒,尖锐地批评说:一些人“误解了党的优势,把党的领导解释为‘党权高于一切’,遇事干涉政府工作,随便改变上级政府法令”。“结果群众认为政府是不中用的,一切要决定于共产党。于是要钱的是共产党,要粮的是共产党,政府一切法令都是共产党的法令,政府一切错误都是共产党的错误,政府没有威信,党也脱离了群众。这实在是最大的蠢笨。”[1]非常遗憾的是,70年后的今天,邓小平当年批评的“党权高于一切”的“蠢笨”现象,不仅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很严重地存在着,而且还被执政者当作社会主义的“核心”并一再宣示要坚持和加强。这种观念和体制,是束缚中国现代化脚步的最主要的桎梏。
“党权高于一切”的理论渊源是列宁的“以党治国”思想,体制基础是斯大林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模式。对这种思想和体制,德国共产党创始人罗莎·卢森堡曾进行过尖锐地批评。她指出:没有普选,没有不受限制的集会和自由,没有自由的意见交锋,任何公共机构的生命都会逐渐灭绝,社会就成为没有灵魂的生活。公共生活逐渐沉寂,只是由党的领导人对社会进行着指挥和统治,不时将一些被挑选出来的臣服者召集来开会,聆听领导人的讲话并为之鼓掌。这根本是一种小集团式的统治,根本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
“党权高于一切”的思想和体制在战争年代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进入和平建设时期后严重弊端就日益显著地暴露出来了。首先,它不仅使党国家化了,还以党的名义使国家机器愈益扩张和强化,致使国家机器脱离社会的本质很难控制,大大增加了“社会公仆”向“社会主人”蜕变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其次,它虚化了宪法和国家政权体系,使得宪法和法律难以遵行,国家政权体系难以正常、有效地运行。再次,它以大量繁重琐碎的日常行政事务冲淡了党组织的应有职能,“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造成了普遍的“党不管党”现象,致使越来越多党员的政治信念日益被私利追求所取代,越来越多党的干部日益堕入腐败深渊,致使党在人民群众心目的威信和形象越来越遭到严重损害。
从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看,要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比较可行的切入点是:对各级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现行方式进行根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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