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

零八宪章月刊 第26期


《零八宪章》月刊  总第26
20116月号(下)
2011-6-16出刊)


主编:卫任泉
编辑:《零八宪章》编辑部
《零八宪章》论坛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
《零八宪章》签名信箱

    
卷首语
从“抚州爆炸”到“天津爆炸”看政府之“恶”
——兼论走出“恶”局之路
……………………………………《零八宪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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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

公告天下
王丹:第十一屆青年人权奖“六四”后公布 陈卫获奖

维权网:四川维权人士黄琦出狱

何德普等:北京异议人士将热烈欢迎胡佳先生出狱

茅于轼:“我只是挑头讨论中国未来”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_15.html

勿忘“六四”

马英九六四新闻稿全文: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贵州人权研讨会:迟到的纪念

郑汉良:不惧当局封杀大批悼念六四文章出现新浪微博

傅国涌:22年了

执政党观察
最高法:对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的犯罪分子坚决重判

全国人大回应“独立候选人”称“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

俞可平:党政官员应鼓励、支持公民社会发展

《北京日报》发文对中央政法委批评

覃显文:历史的真相-中苏友好特别协定

孟建柱建议平反所有的冤假错案护航公平正义

央行揭贪官外逃路径:过万官员外逃 携款8000亿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1/06/8000.html

 “独立候选人掀内斗 中共党报PK人大



选举观察
张祖桦:给有意参选人大代表的朋友们的九点建议
姚立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谈话的批评
笑蜀:独立候选人不是洪水猛兽

磬无语代表的纠结:独立非法”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_2674.html

斯文汉:与宋鲁郑商榷“独立候选人”

独立候选人剧增 官媒喊“违法”遭批驳

宣昶玮:论大量独立候选人出现的五种价值与意义

爱德华夏:也谈“独立候选人”

人权观察
齐崇淮自我辩护词

维权网:河南访民宋玉霞10岁女儿被强奸,公安不立案,上访被劳教

维权网:安徽农民王德东因反抗强征土地自焚被逮捕

发课公司法人路青及员工家属就被失踪人员致公检法的联名信

维权网:选举专家姚立法接美国使馆电话后被限制人身自由

重庆观察
丁咚:重庆红歌会为何在京受冷遇?

祝振强:重庆的红旗到底还能打多久?

欧阳南山:红歌进京,小丑跳梁几时休?

高立诚:重庆公租房价格不妨也打个折

宋石男 :重庆网民因转发讽刺当地官员微博被劳教一年

席韬:红歌不能承受之重

贺卫方红歌之忆

《重庆日报》社论答贺卫方《公开信》 

精彩时评
新京报社论:开列记者黑名单” 目的是什么

朱方清:卫生部热衷建黑名单是有劲往歪了使

陈庆贵:公权对媒体记者建黑名单当心抹黑了自己

兰荣杰:当反贪局长遭遇刑讯

杜光:揭露历史真相,摧毁毛左基础

刘晓:央视女记者成了谁的替罪羊?

江小鱼:时间在流逝——上还是不上大学?

秋风:欢迎广东模式、重庆模式的竞争

四野山人:毛左网无知 刊明骂茅于轼暗讽毛泽东檄文

李承鹏:十三亿分之一股

爱德华夏杨振宁 你老糊涂了!

宪章论坛
傅国涌:中国更需要哪种知识分子? 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_3547.html

丁咚:李娜式个人主义是中国的未来

石天河:极左派的乌有势力究竟在干甚么?

丁咚:中越为何突现战争阴云

杨晓刚 :重新审视张志新案

杨恒均:青年人如何坚守梦想

往东:中国政治改革没有理论性障碍

胡舒立:以法治统领社会管理 

石剑峰 :就《从“东欧”到“新欧洲”》问金雁女士

好书推介
《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宪政民主的历史渊源》
——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连载五)------------------张祖桦


卷首语
社会在各种情况下都是受人欢迎的,可是政府呢,即便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在其最坏的情况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祸害。
                              ——托马斯·潘恩

从“抚州爆炸”到“天津爆炸”看政府之“恶”
——兼论走出“恶”局之路
《零八宪章》论坛
6月10日上午9:40左右,在天津市政府大门口发生了一起爆炸案,爆炸造成两名政府工作人员受伤,作案者被当场抓捕。据“北方网”消息说,该男子自制了20枚“手雷”,当场投掷了4枚,剩下16枚尚未使用。至于作案动机,天津当局尚未公开答疑,北方网只是简单报道,袭击者系“刘”姓下岗职工,靠领取低保维持生活,“因家庭失败和赌博问题产生报复社会念头”云云。

但据海外网站“看中国”报道:6月9日该网站就收到了一封署名“刘长海”的长帖。该帖子详细叙说了刘长海本人要去“炸政府”的原因和准备过程——“刘长海”在这篇长贴中说,自己一出生,就赶上了共产党的统治,“一生之中没有一天舒心的日子”,认为执政党背后做尽了坏事——“用武装到牙齿的军警,无休止的屠杀、镇压、抢劫着手无寸铁的本国公民”,依靠谎言和暴力这“两个基本点”来维护自己的“一个中心”——权力。“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际上是让官僚们先富起来。因此,他认为“官僚集团”都该杀。他说自己“韬光养晦”了60年,现在过了“隐忍期”了,于是决定在2011年6月10日上午10点,“带着我自制的枪和手雷去执行‘让领导先走’的使命,去邪恶的天津市政府给邪恶的中共敲响丧钟”,结果,6月10日上午9:40,在天津市便上演了4枚手雷投向市政府的一幕。

这篇长贴的作者“刘长海”是否就是天津市政府爆炸案的制造者,现在尚无法证实;帖子是否为他本人所写,也无法证实。我们可以暂时不管有关这篇“刘长海”帖子的事情,但根据官方披露的有关“天津爆炸”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基本结论:
其一,作案者为“刘”姓公民,且系天津市居民;
其二,作案者系下岗职工,靠领取低保生活;
其三,作案者精神正常(至少截至目前是正常的)。
如果将中国社会分为三、六、九等的话,很显然,既下岗、又没有稳定收入的“刘” 姓男子属于最没有社会地位的底层居民了,在林嘉祥之流的官僚眼里,“刘”姓公民大概连“屁民”的资格都没有。但无论如何,在当代中国,由于畸形改革而制造出的类似“刘姓”男子这样的底层民众又何止千千万。
三十年改革,一方面是官僚权贵集团凭借权力杠杆、凭借强权力量占尽国家和社会的各种优质资源,率先迈向了“暴富”的行列,过着花天酒地、包二奶、养小三的腐败生活;另一方面,广大民众由于缺乏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不得不为衣食、住房、上学、工作、治病而苦苦挣扎。贫富分化的严重加剧,基本人权的屡屡受犯,公平正义的长期缺失,公检法司的飞扬跋扈……所有这一切都让社会底层民众感到一种沉重的压迫,在看不到希望、找不到出路的情况下,一部分人便会铤而走险,便会怀揣“凶险”之物,走向自杀式反抗。天津“刘”姓公民正是在这样恶劣的底层生存背景下,将手榴弹投向了市政府……

这里必须注意的是,天津刘姓公民是将炸弹投向了天津市政府而不是投向人群集中的学校、闹市或公共汽车。他们的仇恨指向非常明确,不是和他一样的普通民众,而是政府,是党政官僚集中“威风”的政府衙门;他也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官员,而是只要是政府及其官员就行,这种怀抱炸弹与政府及其官员同归于尽的极端心理指向,对于执政党和执政党领导下的各级官府而言无疑是一次响亮的警钟——为什么会这样?又该怎样解决这样的问题?
实际上这种同归于尽、“与汝偕亡”的极端行为在中国社会早已不止发生一次、两次了。远的不说,在天津爆炸的半个月前,即5月26日上午,江西抚州市的临川行政中心、药监局大楼及市检察院等三个地方几乎同时发生爆炸,作案者钱明奇当场死亡,政府工作人员也有多人死伤。更早一点,则有北京青年杨佳冲进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局杀死杀伤11位政府工作人员的恶性事件……在所有这些恶性事件中,作案者本人几乎全部都遭遇到了公权力的粗暴侵犯——杨佳本人在派出所挨打受辱,通过正常上访一年多时间都没有讨到一个“公平”的说法,于是便选择了“同归于尽”;钱明奇遭遇公权力的侵犯更为严重,当地政府将他新建合法楼房暴力拆除后又不给公平合理的补偿,使钱明奇遭遇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钱明奇开始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前后历时十年——奇怪的是号称“为人民服务”的各级政府就是不给钱明奇提供“服务”,在身心俱疲、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情况下,钱明奇也选择了与当地政府“同归于尽”的极端解决方式……如今,天津“刘”姓公民不知遭遇什么具体悲情,竟然也如法炮制,怀揣自制手枪和炸弹准备与天津市政府“同归于尽”!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来自底层最社会的极端反抗方式,执政者不是进行自我反省和检讨,反而准备加强所谓的“打击力度”。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发话说,“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不手软”!稍早一些的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更是开会研究所谓“如何加强社会管理”、减少所谓“不和谐”因素问题。结论是什么呢?老调重弹——什么“高举”呀,邓小平理论啊,三个代表呀,科学发展观呀,党委领导呀,政府负责呀,说的让人直打瞌睡。老实说,无论是最高法院副院长的“严打”、“决不手软”,还是中共中央政治局的“老生常谈”全不着调,根本解决不了问题。所谓“决不手软”,邓小平就强调过多次并大规模使用过,结果怎么样呢?此起彼伏的炸弹声便是响亮的回答。我们提醒执政当局,不要用所谓的“决不手软”来恐吓已经无路可走、无处可去的底层民众,“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这只会让他们更加坚定、更加坚决的执行“让领导先走”的决心。因为没有了退路,他们同样也会“决不手软”的对付政府和官僚。因此,“严打”是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的。
至于中共中央的“伟光正”套路,更是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今日中国社会林林总总的矛盾,来自民间最底层的极端抗议,不是政府不强调“伟光正”造成,反而是一贯大喊大叫“伟光正”——一贯虚伪的大喊大叫“伟光正”的结果。

我们反对通过自焚、通过滥杀无辜或者通过与政府“同归于尽”的极端对决方式来寻求问题的“解决”,但不容忽视的是这种极端悲剧的行为已经成为执政当局挥之不去的恶梦。在“冤有头、债有主,出门左转是政府”的社会心理暗示下,以政府作为“靶子”进行“报复”的情况大有四处蔓延、遍地开花之势。在这种情况下,不要再老生常谈什么“严打”的问题,更不是讨论什么“加强社会管理”的问题。社会是能够很好的自我管理的,根本不需要什么党呀政府呀来“加强管理”的。美国开国三杰之一杰弗逊早就说过:“最好的政府是管得最少的政府”,而托马斯.潘恩则在《常识》中明确指出:“社会在各种情况下都是受人欢迎的,可是政府呢,即便即便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在其最坏的情况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祸害。”,正因此,我们认为解决“爆炸纷呈”的关键既不在于“决不手软”的进行“严打”,更不在于“加强社会管理”,而在于想办法约束政府自身的“恶”,加强对政府自身的管理,加强对党政官僚自身的管理——如果不是政府的过分作“恶”,如果不是党政官僚们的过分作“恶”,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不会被炸,“和谐社会”也早已建成。
 那么,该怎样约束政府之“恶”,该怎样加强对政府的管理,怎样加强对党政官僚们的管理呢?我们认为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民主宪政”——我们愿意不厌其烦的向执政党强调,民主宪政,只有民主宪政才是解决中国问题的最好药方!

具体说来,我们认为执政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中国的“民主宪政”工程:

其一,迅速启动政治体制改革。
《零八宪章》早就指出,由于“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正因此,迅速启动实质性的政治体制改革,走普世价值的路线是解决中国问题的第一步。
什么是普世价值呢?
温家宝先生早就说过:“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就是“普世价值”观,也是我们在《零八宪章》中早已宣示的“基本理念”。

其二,走民主竞选的路子
政府之“恶”,政府官员之“恶”,是相对于人民大众而言的,党政官员们之所以敢在人民大众面前作恶完全是因为各级官僚都是由“上面”直接或间接的任命造成的。而最高层的产生又是由“一小撮”在幕后交易中完成的,主权完全不在人民掌控之下,所以,政府必须归还属于人民的主权,必须通过公平竞选的方式在各级行政长官的脖子上套上人民主权的链条,使政府官员的命运在广大人民的选票掌控之下,政府和政府官员才会眼睛向下,才会弃恶从善。

其三,走分权制衡的路子
政府之“恶”,政府官员之“恶”还在于官员们的权力太大。尤其是中国特色的“议行合一”体制使得各级党政机关强力控制了各级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权力的无边无际和不受制约是中国百姓受压迫受掠夺的根本原因,也是老百姓怨声载道的根本原因,因此,要想彻底理顺政府和人民的关系,彻底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就必须走“分权制衡”的路子,如同《零八宪章》所强调的那样,“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其四,对于执政党来说,走台湾国民党的路子是最好的归宿。
老蒋也曾经独裁,国民党也曾经专制,但蒋经国李登辉等国民党领袖洞察到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趁着席卷世界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迅速果断的放弃一党专制,迅速果断的开放党禁、报禁,迅速果断的完成了台湾的民主化进程。而国民党也由于掌握了民主改革的主动权而实现了凤凰涅盘、欲火重生,成为当今台湾社会能够与民进党竞争执政的主要政治力量。
如今中国社会危机重重、乱象环生,畸形改革已让位于强权维稳的死胡同。如果执政党高层政治家能够高瞻远瞩,抓住源于北非中东的第四波民主化浪潮,果断在大陆地区开放党禁和报禁,稳健有序的推动大陆社会的民主化进程,不仅一切的社会矛盾都会迎刃而解,而且此起彼伏的爆炸声也会变成人民庆祝的鞭炮声,在此情况下,不仅执政党会摆脱被颠覆、被清算的命运,而且会如国民党一样,继续在中国社会享有充分的执政机会。

总之,从“抚州爆炸”到“天津爆炸”,折射出由于畸形改革而导致中国社会的官民矛盾已几近于水火难容的地方,中华大地正面临着空前严重的危机,而进行民主化改革不仅是化解官民矛盾、化解社会危机的唯一出路。而且是执政党重塑合法性,实现“脱胎换骨”、生命再造的不二出路。



——《零八宪章》论坛
2011.6.16.



零 八 宪 章

20081210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改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公告天下
第十一屆青年人权奖“六四”后公布 陈卫获奖


王丹:第十一届(2011中国青年人权奖颁奖词
(参与网201169日讯):
陈卫,1969年生,四川遂宁人,1988年考入北京理工大学。陈卫作为北京理工大学学生领袖积极参加八九民运,“六四”屠杀后,回到老家四川省遂宁市,同刘贤斌等同学一起筹划成立地下高自联,但是还没有任何行动就被捕,收押在秦城监狱,直到9012月获释;第一次出狱后的陈卫在当时万马齐黯的红色恐怖中,置自身的安危于不顾,于1992年在北京与胡石根等人秘密成立“中国自民党”、“中华进步同盟”、“自由工会”、“中国团结民主联盟”等地下组织,以延续民运的星星之火,后因筹划“六四”事件三周年纪念活动被国安机关侦破,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第二次出狱后的陈卫没有因前两次牢狱之灾而退却,和刘贤斌等朋友一起,积极参与了98四川民主党的筹组和08宪章的签名活动,坚持组织和参与对入狱的民运人士和家属的救援,为川东和西南民运的发展和壮大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席卷中东和北非的阿拉伯之春的影响下,中国国内茉莉花革命暗潮涌动之际,陈卫于2011221日被遂宁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莫须有罪名刑事拘留,现关押在遂宁市看守所,再次面临重刑。
中国青年人权奖评委会认为,陈卫先生自“六四大屠杀”22年来日复一日以“精卫填海”般的勇气和毅力,执着地坚持89一代人的理想,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亲身参与了学运,组建自由工会,秘密和公开组党,08宪章签名,茉莉花革命等几乎所有推进中国民主转型的各种探索和尝试,并为此付出了三次入狱的巨大代价,是89一代人的又一杰出代表。陈卫和他同为朋友,同学和中国青年人权奖得主的刘贤斌,欧阳懿一起,是当之无愧的“遂宁三杰”,他们向不可一世的中共暴政显示了普通的中国人“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不被任何磨难动摇而追求民主自由之理想的勇气,意志和决心,是89一代的骄傲。
中国青年人权奖评委会谴责中共当局对陈卫非法监禁,呼吁中共值此辛亥革命100周年之际,吸取100年前满清王朝覆灭的教训,并看清当今世界独裁政权纷纷穷途末路的大趋势,顺应历史潮流,立即释放陈卫先生和一切被关押的良心犯,开放党禁,报禁,实行民主选举,军队国家化,通过政党公开和公平的竞争建立一个“民有,民享,民治”的政府,减少贫富差距,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让每一个中国公民拥有自由迁徙和选择居住地的权利,并为下一代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让普通的中国人过上有自由,尊严和富足的生活。
我们在此也特别提请外界关注2005中国青年人权奖得主师涛先生,2006中国青年人权奖得主黄琦先生,2009中国青年人权奖得主刘贤斌先生的境遇。师涛先生在“六四”15周年前夕基于记者的良知和对海外"64"流亡学生命运的关爱,将中国当局不得纪念"64"事件15周年和严防民运人士闯关的文件摘要转发海外,以避免这些"64"幸存者闯关再度受迫害,失去自由。自己却因此被中共法西斯当局以"非法向外国人提供国家机密罪"的荒谬罪名重判10年,至今在狱中服刑;黄琦先生因参与2008年四川“512”大地震的救灾工作,和向地震中死亡学生的家长提供帮助而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的荒谬罪名遭逮捕,判刑3年。刘贤斌先生因组建中国民主党四川分部被判13年重刑,在2008年出狱一年多后,参与签署08宪章国并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全力救助民运人士和家属,被四川遂宁市公安局设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 再判重刑10年。
我们强烈谴责中共当局对师涛先生,黄琦先生和刘贤斌先生的打压和对他们个人人权的严重侵犯,并呼吁立刻释放师涛先生,黄琦先生,刘贤斌先生和一切因言获罪的良心犯。
中国青年人权奖评委会
召集人 王丹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anyu.org
“中国青年人权奖”简介
“中国青年人权奖”是在2001年由王丹等流亡海外的89学生倡议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当今中国的年轻一代秉承89理想,为中国的民主,自由,人权而继续努力中国青年人权奖由部分流亡海外的原八九学运参加者设立至今已经办了1110界得奖者分别是杨子立,李海,刘荻欧阳懿师涛,黄琦,孙不二(文炎) 王千源,刘贤斌和吴义龙。
中国青年人权奖从2010年开始,由国内外人士组成的评奖咨询委员会参与提名以期这份奖项能够发挥更大的影响力.我们热诚欢迎各界人士对中国青年人权奖提供意见建议与帮助有意联系者请发电子邮件到以下地址:
wangdan@gmail.com, bajiuyidai@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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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地址: Dan Wang
P.O. Box 660441
Arcadia, CA91066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anyu.org
经过由大陆异议人士组成的“中国青年人权奖”评奖咨询委员会参与提名,由流亡海外的“八九一代”学生正式投票评选,决定将2011年“中国青年人奖”授予自89以来为了中国自由民主的梦想迄今已第三次入狱的陈卫先生。


维权网:四川维权人士黄琦出狱

    (维权网信息员蒋理报道)6月10日,四川维权人士、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先生在坐牢三年后回到家中。
     本网信息员于傍晚电话联系上黄琦先生,他说:我是中午12点多钟被成都警方送回家来。监狱方与警方都不允许家中亲人与朋友前往迎接,他们大概害怕在监狱前放鞭炮。今天早上8点多警方将我接出监狱送回家来。下午一些朋友前来看望我。
    本网信息员询问黄琦先生身体及经济情况,黄琦说:身体还可以,但经济较差。同时黄琦还表示永远不能逃脱自己对受难民众的责任。表达了自己矢志不渝的决心。
    最后黄琦感谢各界朋友对自己的关心!
    黄琦因调查汶川大地震而于2008年6月9日被警方以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拘留,随后被判刑三年。



何德普等:北京异议人士将热烈欢迎胡佳先生出狱

胡佳出狱日期是2011626日,按照惯例,这一天我们将为他庆贺,热烈欢迎胡佳先生出狱归来!

胡佳(1973725日出生),原名胡嘉, 1996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信息工程专业。1997年胡佳皈依藏传佛教。2005728日,胡佳与曾金燕女士登记结婚。2007年,他的女儿胡谦慈出生。
胡佳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多年来从事多项社会运动,包括环保事业、抗击艾滋病、维权和促进民主人权事业等。
2008年,胡佳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北京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同年,他获得欧洲议会颁发的萨哈罗夫奖以表彰他在人权领域的贡献。2007年,无国界记者组织首度颁发的“中国奖”,由北京知名维权人士胡佳、曾金燕夫妇共同获得。2008年,巴黎市政府授予胡佳巴黎荣誉市民。
胡佳先生先后在茶店地区的潮白监狱和北京市监狱服刑。前者位于天津滨海新区茶淀镇,属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分管,因地处盐碱地带,那里犯人的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狱方每天只向犯人提供三次淡水,每次的时间很短,犯人每天的饮用水也受到严格限制。
监狱里的干警把犯人的伙食搞得非常糟糕,但规定犯人的劳动强度却非常大,犯人要从事缝皮球、挖土方、包葱头等等手工劳动。
监狱把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人划为“危险顽固分子”也就是人们常听说的“特管犯”。按照监狱管理局内部文件的规定,每个“特管犯”身边必须安排两个人来包夹管理,“特管犯”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被记录,每个星期上报狱政科书面材料一份。因包夹人在监狱里是个甜活(每天挣最高分,而且不用干体力活),故此,干包夹的犯人都对政府干部的指令唯命是从,24小时对“特管犯”严加看管,可以讲,连上厕所都有人特意“关照”。
“特管犯”在监狱里不但被包夹,还受到诸多歧视,如:“特管犯”不准给任何人打电话,当身边的所有犯人都轮流去给亲人、朋友打电话的时候,自己却被包夹监视,一种孤独、歧视的感觉自然就生成。监狱还规定,“特管犯”不准当班长,互监组组长,不准参加文体活动的比赛,不准与亲人一起吃饭,不准争分,不准减刑,不准这,不准那等等一大堆不准……
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胡佳先生的肝癌病几度恶化,曾金燕女士虽多次为丈夫向监狱提出保外就医申请,但都遭狱方拒绝。
胡先生的为人,和他为中国人权、民主事业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我们在狱中就早有所闻(从1999年起,我们因与胡佳先生相同的罪名陆续被投入监狱)。虽然我们与胡佳先生没有见过面或共过事,但他的英雄事迹,通过家人和透过媒体的侧面我们大致有所了解。在我们坐牢期间,胡佳先生一直关注着我们在狱中的生活情况,经常打电话给我们的家属,给我们和我们的家属送去温暖。胡佳先生的高尚品格和热爱生活对未来充满无限期待的精神一直鼓舞和激励着我们在监狱里战胜困难,乐观地走向未来。
2008年起,到2011124日我们陆续刑满,都昂着头走出了监狱。但此刻胡佳先生却身陷囹圄,继续为在中国实现民主背负着十字架。
我们出狱后在网络上观看了,《曾金燕女士以视像方式代胡佳领取欧洲议会萨哈罗夫人权奖》的视频录像。在观看中,我们被她对胡佳、对祖国的真挚情感所打动,坦言地讲,容貌秀丽、话语感人的金燕女士不仅仅代表了她个人,她的身后站立着千千万万个政治犯的家属,她们是一个整体。我们面对屏幕,面对自己亲人的诉说,眼窝里不时地涌出了泪水……
我们在狱中,时常在想,但愿“我是中国的最后一名政治犯”。但现实与我们的愿望相左,被北京法院判决的良心犯胡佳、刘晓波、王小宁、梁波等人依旧在监狱中关押着。
再过十天胡佳先生将要昂首阔步踏出监狱大门,那时我们将用鲜花、彩球和礼炮去迎接英雄出狱。在我们举杯为胡佳兄弟接风洗尘的同时,也为监狱里的刘晓波、王小宁、梁波等等良心犯祷告,祝愿他们在狱中平安!祝愿他们早日出狱!
我们相信,“我是中国的最后一名政治犯”这个愿望,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变为现实,在我们举杯为胡佳兄弟接风洗尘的同时,也为此而干杯!

北京 何德普 高洪明 查建国
2011615日于北京




茅于轼:“我只是挑头讨论中国未来”
——茅于轼接受网易新闻专访
  关于批评毛泽东的文章
  批评毛可能有点轻率
  网易新闻:您写了批评毛泽东的文章后,收到了什么回应?
  茅于轼:我收到过威胁我的电话,其他就是网上的,这个大家都看到了。
  网易新闻:接下来您的打算是什么?
  茅于轼:我还是按照我原来的(生活方式)生活嘛。
  网易新闻:您对自己的人身安全采取了什么措施?
  茅于轼:我出去演讲,进去、出来都有人陪同;会场上有保安;进入会场都有严格的控制。
  网易新闻:您一直以自己的理智为骄傲,公开发表这篇文章足够理智吗?
  茅于轼:哦,可能当时考虑的有点轻率。
  中国走向何处是迟早要解决的,我不过是挑个头
  网易新闻:我刚和赵老师聊天(注:茅于轼夫人赵燕玲),(她)说您这篇文章写了很久了,有一天突然发出去?
  茅于轼:写了可能有一年多吧,我看了(辛子陵写的)那本书以后,也不光是(他的)书,(还有)好多关于毛泽东的书,特别是外国人写的翻译成中文的有很多的书,我看了不少。而且我推断这个反映的事实是合乎逻辑的。
  网易新闻:为何(选择现在)发出这篇文章?
  茅于轼:因为现在大家呼吁政治改革的呼声很高,社会矛盾也很多。所以中国走向何处去,这是一个迟早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我就把它发了。
  网易新闻:要解决中国走向何处去的问题,为何要回过头批评去世多年的毛泽东?
  茅于轼:因为到底中国走向何处,是无产阶级专政是方向,还是人权民主法制是方向?看现在很模糊,个人的理解不一样,所以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的。我不过是挑了个头。
  网易新闻:您曾经在今年“两会”时指责当局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没有包括“政治改革”,这个指责和您现在批评毛泽东的文章之间有关联吗?
  茅于轼:政治改革就是我方才讲的,你要朝哪那个方向,是用毛泽东的理论来指导,还是用我们的人权和法制、民主的理论来指导?首先这个问题需要解决。(两者之间)当然是有密切联系的。
  网易新闻:您打算如何应对“人民公诉团”?
  茅于轼:他们要(起)诉的话,我就应诉。当然,我不希望这件事用这种方式来解决,因为这个问题不是个法律问题,这是认识问题。这个需要通过和平的讨论、理智的分析,摆事实讲道理把它搞清楚。
  网易新闻:您期待出现类似“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吗?
  茅于轼:对,差不多。
  网易新闻:除了对毛泽东的功过的评价,您对毛泽东思想是赞成还是反对?
  茅于轼:他的思想在建国的时候有不少好的思想,我觉得有些做法、群众路线、尊重工人农民的地位,这些都是很好的思想。他的《毛选》的前面的《矛盾论》、《实践论》那个我们都认真学的。但是后来事实上做得不是那么回事。他要解放的工农群众,但是最受罪的,最痛苦的就是他们这些人。
  网易新闻:但这次反对您的很多人是工人,特别是原来在体制内“吃大锅饭”的。
  茅于轼:他们中间有很多是年轻人,没有经过文化革命,而且现在我们的政府是尽量掩盖文化革命的事情。如果他们知道的话,他们不会喜欢文化革命的。
  网易新闻:您上周去香港,当地人怎么评价您写的那篇文章?
  茅于轼:没有人提。
  网易新闻:这还挺令人惊讶的。
  茅于轼:对了,就是一个没有。不管是媒体或者朋友,没有一个人跟我谈起这件事。我也觉得很奇怪。
  社会
  现在还有重新搞文革的土壤
  网易新闻:中国过去的80年历史,您会怎么概括?
  茅于轼:中国(过去的)八十年就是走了一段弯路。
  网易新闻:您有没有对政治特别迷茫的时候?
  茅于轼:最近迷茫就是这个社会的矛盾的原因,到底是贫富分化原因,还是特权的原因,还是机会不平等的原因。这个问题我还是在琢磨,没有太大的把握。
  网易新闻:以经济学家的身份,为什么要开始关注政治?
  茅于轼:我研究经济学,财富怎么创造的,就是交换创造财富,但交换的前提是财产的保护,人身的保护,或者说就是人权,这个时候经济跟政治就发生关系了:经济要好,最后还是需要有一个人权的社会,平等和自由的社会,不是专制的社会。
  网易新闻:周有光老人曾经说“一个社会从神权到君权,到民权,是从专制到民主的必然的一个发展过程”,就您的感受,您觉得中国现在走到哪一步了?
  茅于轼:中国其实在政治方面也有很大的进步,跟毛泽东时候比较,我们已经不是神权,现在其实也不是君权了,我们跟北非都不一样,北非一个像穆巴拉克三十多年卡扎非四十多年,而且都会把自己的位置传给儿子。中国这个没有这种可能性的,我们对政治犯也是很客气的,我们没有杀过政治犯,改革以后。我们关了很多政治犯,但是没有杀过政治犯,毛泽东的时候杀了好多政治犯的,杀遍了。这是我们的大进步。
  网易新闻:您曾提倡过“精英治国”,您提倡的精英治国和现在“红二代”们的精英主义的这种方案有什么不同?
  茅于轼:我是说过,现在社会非常复杂,需要很多的专门知识才能治理这个国家。我的理想的治国的一些人是什么人呢?第一是精英分子,但是这些精英分子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怎么能做到这一点呢?就得靠选举了。我们现在没有选票的制约,所以现在很多人非常愤慨,愤慨这个社会的精英集团抱成团,欺负底层群众。所以现在很多人怀念毛泽东,所以就对现在这个社会要保持稳定,首先得解决这个问题,你得保护基层群众的利益。
  网易新闻:如果“毛派”接管了中国,决定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您最担心的会是什么呢?
  茅于轼:那就很可能第二次文化革命。
  网易新闻:但现在的毛派倒也并不主张回到过去——“人人都很穷的时代”。
  茅于轼:那他们主张什么?那他们的目标是怎么样的?这个文化革命当然是毛泽东发起和领导的,他到美国去发起不起来,美国老百姓不会响应他,所以文化革命有一半的责任是中国的老百姓。
  网易新闻:为什么呢?
  茅于轼:这个有一系列的原因,而且这个原因到现在没有消除。所以中国有重新再搞文化革命的土壤,这是我的看法。
  假话社会不可能是有道德的社会
  网易新闻:像您和其他知识分子一直在强调,现在的社会没有文化,现在社会没有文化最大的问题体现在哪儿?
  茅于轼:或者说没有道德吧。这里头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市场是讲私心的,私心并不错,错在你侵犯别人的私心。现在市场中不好的事,是有权势的人用自己的权势去侵犯别人的私,这是最大的祸害。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政府说假话,掩盖过去好多的事,把它掩着盖着,不让大家知道。一个假话社会不可能是有道德的社会。
  网易新闻:您在政治经济上的建议,有没有任何一次被当局采纳过?
  茅于轼:我想会有的。比如说我反对经济适用房,现在这个东西搞不下去了。
  网易新闻:您的信箱里会不会也有许多普通人的来信?
  茅于轼:有,经常有,比较多的是写一篇文章要我看,要我批评,这个差不多每天都有吧。有找工作的,有要借钱的,各式各样的都有。
  网易新闻:您怎么回应那些求助于您的人?
  茅于轼:我只能尽我的力量吧,我的力量非常有限,我能帮助人的地方也就这些,我能做的事尽量做。
  天则所
  “二十年以后,房子会出现大量的空缺”的说法不对
  网易新闻:天则所是盛洪、您、张曙光主要运行创办起来的,您怎么形容你们三个之间的关系?
  茅于轼:我们三个之间大方向一致,小方向有矛盾,就是这样一个状况。(比如)对事物的看法,解决问题的手段、方法不断地有不同的意见。
  网易新闻:您原来曾经做过帮助农村致富的事,就是小额贷款这类,但也差点儿成为了非法集资。这个事情带给您的经验是什么?
  茅于轼:这个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做了两件事,一个是小额贷款,一个是家政学校。这两件事应该说做的都比较成功的,小额贷款我们有了好几个点了,北京就有个点,山西有两个点,马上要在四川开一个点。家政服务的学校我们培养两万人了,九年的时间,我们培养了两万农村贫困地区的妇女,给她们找到了工作,而且待遇得到了保障。她们的地位不断地在改进。
  网易新闻:有人觉得天则所的报告在细节和数据上有些地方是粗糙的,有这样的情况吗?
  茅于轼:这个事我觉得是有可能,但天则所的数据都是比较客观的,我们不会受任何利益方的影响。当然我们要精益求精的话经济财力不许可,天则所是民办的,我们得非常谨慎的花我们的钱,所以处处地方要讲节省,这个也会影响到数据的高度和精确度的要求。
  网易新闻:您年初时提了一个“二十年以后,房子会出现大量的空缺,房价会下跌”的观点,(我还是不太同意)所以还想请教一下您当时的那个说法是为什么?
  茅于轼:当时的说法,我后来想想说得不对。那个时候怎么想呢,就是说我们的人口结构“四、二、一”的结构会造成房子大量的剩余,但是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就是大量农民要进城,这个因素是更大的因素。农民进城他们需要住房子,所以房子还是会不够的。
  网易新闻:您曾经提到,天则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后继无人,为什么天则所这么有名气了,反而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呢?
  茅于轼:这个道理很简单:第一天则所待遇很低,现在要找一个比如说像我这样的人,一年没有几十万根本不可能找到的,我们天则所一个人拿三千块钱,那谁愿意来呀?这么一个低待遇,而且天则所还不断地面临着风险。我们虽然有了十八年的历史,但是我们的生存是很没有保障的。现在政府非常强势,如果政府真要给我们找麻烦,我们只好关门,没有别的路。像这样一个地方,谁愿意来啊?
  网易新闻:您还能找到更多和您有共同愿景和同等能力的人吗?
  茅于轼:很难,要有共同的目标,能够接受这样一个条件,我觉得很难。
  争议
  这个社会不愿意讲理
  网易新闻:您有没有认真地读过批评您的文章?
  茅于轼:凡是我能看到的我都认真地读。95%以上没有任何说理的地方,就是骂人,我只好不理他;5%的文章有些内容,但是基本的事实跟我所根据的事实非常不一样。所以我就说摆事实讲道理,你事实不摆出来讲什么道理?
  网易新闻:您在评价自己文章的意义的时候说“至少会引起大家的一个思考”,但更多时候引来的反而是骂声,特别是这次,您没有一点介意吗?
  茅于轼:当然我很介意的,倒不是介意我本身,我介意我们这个社会是这么一个不愿意讲理的社会,这个非常危险。
  网易新闻:您自己在《八十回望》里面提到,说自己每发一次火就犯错一次,您犯过的最大的错是什么?
  茅于轼:那都是很早以前,年纪大了以后脾气也没了,也就不大会犯错误,小错误当然会有,没什么大错误。
  网易新闻:您通过什么事情开始变得理性了呢?
  茅于轼:这个恐怕也是跟年龄有关系,年龄。我现在对年轻时候的许多想法很否定,很后悔。举个例子说,我在对别人发脾气,发过好几次脾气,现在想想非常不对头。
  我的很多想法是理想主义的
  网易新闻:您曾说八十岁的时候想去做一点您认为重要的事情,对您来说重要的事情有哪些?
  茅于轼:那你说,如果说我自己想从我的利益出发,我最好听听音乐、看看书是最享受了,但是我觉得一个人活得要有意义,要对社会有所贡献,自己听音乐、看书,这个对社会就没贡献了。当然也是两种思想的斗争吧。
  网易新闻:可以认为您是个理想主义者吗?
  茅于轼:我很理想主义,我的很多想法是非常理想主义的,我对财经的看法,很理想主义的。但是人要有理想啊,理想是一个远的目标,没有远的目标你就会走错路了。
  网易新闻:如果给您一个机会,让您改变历史上的一件事情,您会选择改变什么?
  茅于轼:三年灾荒是最需要改变的,饿死三千万人惨不忍睹。三千万人啊,第二次世界大战才死了多少人?一个和平时期死这么多人哪。
  网易新闻:为什么您选择的是三年灾荒,而不是十年浩劫?
  茅于轼:三年灾荒死的人多,十年浩劫死的人少。
  网易新闻:随着时间的流逝,您会觉得越来越孤独还是会越来越有力量?
  茅于轼:不会越来越孤独,因为我说的东西绝大部分都是对的。
  网易新闻:经过这次的事件以后,以后还会继续有话就说吗?
  茅于轼:对。
  网易新闻:今天我的问题就到这里,谢谢您。
  茅于轼:不客气。
  2011-6-3

勿忘“六四”

马英九六四新闻稿全文: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包容并珍惜异议份子的社会价值
 

今天是六月四日,在这样一个日子里,特别值得我们怀念曾经为了追求民主而勇敢付出代价的人们。
最近很欣慰看到我的母校─台湾大学─出版了“殷海光全集”重编本。殷先生是一位台湾民主的先行者。因为他坚持民主理念,强烈批判一九六○年代台湾的威权统治,结果遭到软禁,不能自由讲学,乃至在忧愤中以五十岁的英年早逝。但是他那些带有自由主义色彩的评论,却替台湾社会播下了民主种籽。
我年轻的时候,接触殷海光先生的文章,看到他一方面以利笔批判当道,另一方面不断反省自己身为“自由知识份子”的责任,总是感慨不已。如果当时政府能够倾听他的意见,那么台湾社会的进步发展,不就能少走许多冤枉路吗?
何其幸运的是,当年如殷海光,雷震以及许多台湾民主斗士对自由民主的主张,目前都已经实现了。二年来,我曾在不同场合亲自向殷师母与雷震先生的家属,表达政府深摰的歉意。
也因为过去曾经有过这一段遗憾,同为炎黄子孙的我们,很愿意分享经验,提醒大陆当局:。应该包容并珍惜异议份子的社会价值把他们关起来,不让他们说话,真正受害的,不只是他们个人,而是无法因此修正可能错误的政策,以及无法听取更多社会的心声。
过去二十多年来,大陆经济快速发展,去年已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近年大陆也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从维和任务到灾难援救,从广设孔子学院到扩大海外投资,锐意成为负责任的国际社会成员。但大陆民主与人权的现况却与其亮丽的经济表现,形成显著的反差。“六四”事件迟迟未能平反,刘晓波,艾未未等人又因言论遭到拘禁,这些都变成大陆融入国际社会,成为新兴领导者的主要障碍。
三年来,两岸关系稳定发展,目前超过百万台商常居大陆,每年台湾访客也超过五百万。基于两岸深厚的血缘,历史与文化渊源,与日益密切的人民往来,我们有责任提醒大陆当局,政治改革必须配合经济改革同步进行台湾从威权转型到民主的经验显示:。改革一定会有阵痛,但绝不是灾难,而是新生,​​带来的是稳定和进步,以及人民对政府更多的信赖。
在纪念“六四”的今天,我们深切期望大陆当局能勇于推动政治改革,促进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发展。“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政治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宽容对待异议份子,珍惜他们的社会价值与贡献,希望大陆当局从早日释放刘晓波,艾未未等人做起,这不仅可以大幅提升大陆的国际形象,更有助于拉近两岸的心理距离。
来源:中华民国总统府


贵州人权研讨会:迟到的纪念

【大纪元2011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唐明报导)昨天(6月11日)贵州人权研讨会举行“六四”二十二周年迟到的悼念活动,李任科说,是因为他们在“六四”之前被当局强行控制,才推迟到昨天举行。他认为这次打压民主人士的手段更加粗暴蛮横,如杜和平“被旅游”住院,廖双元被毒剌扎身,他自已也被国保的非法抓捕,从三楼楼梯口与国保人员一同滚下来,撞伤邻居使其骨折住院。

迟到的“六四”悼念活动
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糜崇标先生对大纪元记者表示,昨天晚上趁他儿子结婚之机,他们人权研讨会成员举行了“六四”二十二周年的悼念活动,为此他有可能面临国保的问话或其它非法对待。他表示,他不会害怕的,因为没有违法,违反法律的是政府执法部门。
当地公安对宣传动态网的糜崇标等人说:“明明别人(共产党)屁股上有屎,我们用布给他遮住,你们偏偏要把这块遮羞布揭开。”还说:“我们没有什么法律,我们就是裁判,我们说的就是法律。”
糜崇标说,他是国军的抗日将领糜耦池的后代,糜耦池当年投奔中共后,五十年代反被中共在镇反中处决。八十年代他和妻子被诬陷偷炸药,他妻子被打得死去活来。现在中共满口都是流氓语言,这个政党应该下台,中国需要民主,需要法律,否则人民还会遭殃,还不知会制造多少冤案。
贵州民主人士陈西表示,“六四”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争取民主活动的重大一页,也是当今时代推动民主活动的重要篇章,作为人权研讨会的民主人士都应该去纪念推动民主运动的人们和悼念死难的学生。
他们当晚进行了点蜡烛、默哀等仪式。

“六四”前遭到粗暴控制
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吴玉琴女士表示,“六四”前他和丈夫廖双元、陈西一同被带去了一个渡假村“被旅游”。期间廖双元曾被国保的看管人员泼了一身冷水,还曾被国保的用带毒刺的植物抽打身体,长出红斑,奇痛无比。
李任科先生也告诉大纪元记者,他6月2日上午正在家里,闯进七八个当地国保人员,不由分说粗暴地连拉带推把他拉出了家门。由于对方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说明抓捕原因,他本能的产生抵抗,在三楼楼梯口国保人员用力推他这个已年过六十的人,使其滚下楼梯。其中一名国保用力过猛,也跟着滚下去。在转拐平台上,这人还继续抓扯李任科,两人又一同滚下二楼。
这时二楼一位八十几岁的老太出来看究竟,被撞正好个正着,被两人都压在身上,使其骨折住院。国保虽然承担此意外的全部责任同,但对被继续推滚下一楼,造成全身受伤的李任科,只是用药水止血了事。李在“被失踪” 的这五天里疼痛难忍,目前在家里养伤。
李任科说,杜和平、莫建刚“被旅游”的地方是云南的丽江香格里拉的雪山上。由于海拔高,空气稀薄,杜和平当场就晕倒了,现住在贵阳第一人民医院。最近去看过杜,发现他有些神智不清,像是病得非常严重。目前他们无法确定高山反是否这样,他们将质问公安,并密切关注他的病情和医疗情况。
发贴者 08charter



不惧当局封杀大批悼念六四文章出现新浪微博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郑汉良

众所周知,六四在大陆的互联网上是一个敏感辞,连带与六四有关的字眼,也遭到当局网上剪刀无情的删剪或封杀,不过在六四前后,仍有很多内地博客和网民或以直接或以隐晦的帖文,透过新浪微博抒发对22年前六四的感觉,很多都很快被网主删掉,以下是其中一些例子:

学者吴祚来的微博写道:「总有一天,人们会把鲜花铺满那街上,把酒洒在那河里,焰火在自己的广场上绽放,逝去的同学们,也许我们白发苍茫,但地上的人仰望天空,还会记得你的面容,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拥有神圣的选票,我们对我门选举出来的总统说,你好,总统,我们愿意让你代表我们,做出伟大的决策,我们也会歌颂亲爱的祖国。」

维权律师浦志强的微博:「今天六月三号,咸宁开完庭滞留武汉,正带两人去看黄鹤楼长江大桥,要线道首义路瞅瞅,明天飞杭州拜岳武穆跟秦桧儿。此刻,堵在武汉街上:胡大和谐百万末代总督要回鸾,耽误我凭吊辛亥。二十二年,赶上这个日子被迫首次离京,我只好对不住同学们了。」

博客启迪也暴走的微博:「无论是1年,还是22年,6月发生过的任何事我读拒绝遗忘。」
秦人马少方的微博写到:「那些激情的日子,那些无奈的日子,那些豪情的日子,以及那个血腥的夜。那是一个必将成为碑的时刻,那是一座活著的人跪下忏悔的碑!当这个碑立起来的时候,这片天空将告别一个真正的灾难。」

有人甚至将当年有“坦克人”外号的一名青年在长安街上冒死挡住坦克前进的照片,亦上载微博。在海外的英文中国数字报的编辑将上述的微博文章节录下来,作为一个纪录。
在六四这段期间,新浪微博搜索器的禁字包括“六四”、“八九”、1989、8964、"22周年”、“民运”、“学运”、“学潮”、“罢课潮”、“祖国母亲”、“天安门”、“天安门母亲”、“胡耀邦”、“江泽民”、“李鹏”、“赵紫阳”、“王丹”、“丁子霖”、“学生领袖”、“平反”、“坦克”、“坦克人”、“戒严”、“示威”以及“5月35日”等。


傅国涌:22年了


如果一个政权不愿直面鲜血淋漓的“六四”,至少每个人可以自己直面“六四”,以各自不同的方式。直面“六四”,我们可以更深地看到我们作为个人的软弱,同时看到一个古老民族的软弱。直面“六四”,也许与那种以权力为指向的狭隘政治无关,这只是每个人自我拯救的开始,为了防止我们与这个败坏的时代一同沦陷,我们没有理由不直面“六四”,个人学习自我拯救的过程,也是一个民族学会自我拯救的过程。与以往循环不已的改朝换代不同,当我们面对“六四”的亡灵,面对民族淌血的伤口时,我们只是要寻求确定价值的实现。
                                            ——傅国涌

  
找不到可以点燃烛光的广场,只有抚摸布满血污的历史墙壁,任何权力的涂料都刷不掉这面墙上的血污,无论时光如何推移,世界如何变迁。
前几天看到新出的《梅光迪文存》,当年留学美国时,他与胡适之间有过一次小小的争论,在信奉进化论的胡适看来,人类的历史是一部弃旧图新、今胜于昔的历史。而梅光迪认为历史乃是人类追求不变价值的记录,“我们必须理解和拥有通过时间考验的一切真善美的东西”。年轻的梅光迪说得太好了,他对历史的把握太准了,历史从来不是一条直线,更不会是从一个胜利走向一个胜利,历史既可能从高山跌落低谷,也可能在很长的时期经历每况愈下的痛苦,甚至要面对不断的倒退,人类常常会陷入看不到任何一线希望的困境当中,高歌猛进、一往无前的幻想注定只是乌托邦式的幻想。
从晚清到今天,一百多年的中国史,跌宕起伏,迂回曲折,可以证明青年胡适确实太乐观了。但是,不管在什么样的环境当中,人类所要寻求的基本价值是确定的,不会随风更改、随流飘荡的,比如公平、正义、真理、善……,这些价值从亘古到永远,都不会改变,是确定的,不同的世代、不同的制度、不同的理想,所指向的都是这些确定的更具有超越性的价值。梅光迪以此来定义历史令人有豁然开朗之感。22年的中国当代史让我们看到,权力机器尽了最大的努力,动够了脑筋,要把“六四”的那笔债在历史的账簿上抹掉,却怎么也抹不掉,这个日子、这个噩梦始终如影随形,一天也甩不掉,可以说,从那一天起,无论掌权者还是普通国人每天都不得不面对或背对那个日子,是痛苦、是恐惧、是回避、是诅咒、是刻意的遗忘还是成功的被洗脑,或是其他什么,说到底还是逃不掉要面对或背对,“六四”始终在我们的前面或后面,在我们的黑夜和白天,每一年,每一天,乃至每一刻,那已经不是日子,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而是这个民族一道裂开的巨大伤口,22年都没有愈合的伤口,一个跨不过去的伤口。无论达官显贵、大腕大款还是升斗小民,都只能生活在这个伤口当中,或在伤口的边缘,无人能够逃出这个伤口,也无人能苟安在这个伤口之外,以为子子孙孙可以过上确定的生活。不确定的心理弥漫在整个社会,掌握权力和金钱的人几乎都把子女送往国外就是最大的证明,因为不确定,富人在内心深处的不安一点也不亚于穷人,因为不确定,掌权者并不能享受内心安稳的日常生活,而他们对未来不确定的恐惧导致杯弓蛇影、草木皆兵,常常对局势做出错误的判断,只能趟在西瓜皮上过日子,任由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所有的一切都是权宜之计,都是临时的、随机的、不可持续的。在这种不确定心理支配之下,除了迷信暴力能给自己带来安全,实在没有其他什么可以依靠、可以把握的。和平变革的主动权,书写历史的主动权逐渐在强势集团手中流失,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社会生活能感受到的都是越来越不安、越来越不确定的情绪,让善良的人们越来越绝望,越来越无话可说,等到批评的声音变得越来越暗哑,批评的劲头都丧失时,才是真正可怕的。那将要来的将是一个什么时代?谁能知道。
直面“六四”,百年中国全部光荣与梦想、屈辱与挣扎、苦难与牺牲,难道我们付出的代价是何等沉重,整个民族一次次被重新洗牌,推倒重来,一次次的翻烙饼,不计其数的非正常死亡,大量民族精华的被逆向淘汰,山河破碎,如果说今天中国还留下一点什么?能说得上来的不过是一堆钱,这钱也只是一堆纸币而已,谁敢说那是靠得住的、确定的?
22年来,环境如何变化,压制如何细密,充满了技术性,中国人追求确定价值的努力并没有停息过,哪怕今天看起来,这条线索不是那么醒目、耀眼,它常常不在镁光灯下、媒体聚焦的地方,而且看不到它能在一夜之间扭转这个不确定时代。确定价值远没有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相反是遭到的是践踏、蔑视和抛弃。在这个缺乏宗教关怀的民族,没有超越性的维度,从上到下尤其是权力在手的人缺乏敬畏之心,把人世间的权势、金钱当做至高的追求,为了捍卫这些到手的既得利益可以不惜代价,不计后果,不择手段。
读史早知今日事,日光之下无新事,以前发生过的以后也必定会发生,人类寻求确定价值的需要不会随着时代更改,“六四”二十二年来,中国在表层上所发生的变化再大,也大不过人心深处的那种向往。二十二年前,千千万万人发出的呐喊,根源于人心。坦克可以推迟历史的进程,但是坦克不能改变人心真实的意愿,消费主义包裹的极权主义或许可以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主导社会,但它只能增添人心中的不安、不确定,而不能得到每个人内心深处真正的认同。无论物质消费主义制造的商业繁荣,还是文化消费主义带来的娱乐享受,都替代不了人类追求确定价值的动力,正是在寻求确立价值得的过程中,从希腊到荷兰和新大陆,产生了民主政体,说到底,民主首先是保障那些确定价值的制度安排。如果中国一直不愿面对“六四”,正视这一巨大的历史伤口,这个民族在绝望当中只能日益堕落、败坏下去,在布满血污的历史墙壁上,一个个沾了血的罪人将永远被钉在那里,承受世世代代的诅咒。鲁迅曾经说,“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真要活下去的人们,就首先应该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在这个可诅咒的地方击退了可诅咒的时代。”只要“六四”在这块古老的大地上还是一个禁区,触不得,碰不得,这个时代就是可诅咒的,每一个不愿直面“六四”的人也是可羞耻的。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同样,如果没有直面,不仅没有未来,连今天也注定将变成永远的诅咒。

22年,我们的生命一天天老去,历史的脚步一刻也不会停止,所有阻挡历史的努力注定徒劳无功,如同人不能让时间停滞不前一样。尽管掌权者始终相信权力万能,有权不仅能拥有一切资源,也能遮掩一切不义。22年来,这片大陆就是按这套逻辑、这条线索展开的,表面上确实获得了巨大成功。但是,22年来,还有一条悄无声息地展开的线索,那是不以任何人、任何集团的意志为转移,按照历史的自身逻辑生长出来的线索,只要中国人寻求人的正常、自由的生活的愿望仍在,这条线索就不会被掐灭、扯断。所有暗无天日的日子都会过去,半明半暗的日子会过去,恐惧战兢的日子照样也会过去。哪怕我们眼前笼罩在巨大的深不见底的绝望之中,我们还是知道什么样的价值才是值得肯定的,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值得过的,什么样的社会才是值得我们一生追求的。




执政党观察
最高法:对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的犯罪分子坚决重判
作者马利民

本报成都612日电 记者马利民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今天在全国法院贯彻刑法修正案()研讨班上强调,人民法院要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不手软。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视情况可依法同时决定限制减刑。
    
张军强调,刑事审判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要正确认识附带民事诉讼的社会意义,切实把握社会政策、刑事政策的导向,着力开展刑事审判矛盾化解工作,加大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力度,推行以奖惩机制促进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加强指导、深入研讨、结合本地和个案实际,妥善处理损害赔偿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推进刑事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被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结案,事了、人和。
    
张军要求,各级法院都要增强审判管理意识。要坚持办案与管理两手抓、两手硬,做到重管理、敢管理、会管理,以科学管理保质量、促效率,下大力气推进审限内结案率的落实工作,促进刑事审判方面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化。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主持研讨班开班式。

来源:法制日报

全国人大回应“独立候选人”称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新京报
从今年开始到2012年底,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流动人口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针对有网络称,目前有人欲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基层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据新华社电(节选)
问:有网络称,目前有人欲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基层人大代表,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我国选举法对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公民参选人大代表以及一切选举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
根据选举法,任何公民参选县乡人大代表,首先要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其次,要依法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按照选举法规定,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出,或者由各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第三,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交各该选区选民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必要时可以通过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第四,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活动。
基于上述规定,我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


俞可平:党政官员应鼓励、支持公民社会发展


近年来,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之后,党和政府对社会组织逐步从原来的管制为主,开始转向培育和鼓励为主。这次“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首次正式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这是一个实质性的转变。伴随着这一重大转向,对公民社会的资源供给明显得到改善,政府资助、服务转包和社会资助开始增加,不过从总体上说资源供给还相当不足。
公民社会在中国正茁壮成长,应当说是越来越引人注目,越来越重要了。去年我们发起的首届“中国社会创新奖”,总共有160多个民间组织申请我们的奖项,许多项目做得非常出色,对国家和公民意义都很大。对公民社会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说明不仅中国的公民社会已经形成一股巨大的力量,而且对公民社会的研究也形成了一种气候和力量。
这也说明一个道理,任何事物只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就会像雨后的春笋一样,不但阻挡不了,而且使人赏心悦目。2007年,我专门就公民社会与和谐社会这个主题发表过一个很长的访谈。对公民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及重要意义,做了较为全面的论述。集中到一点就是,没有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社会。由于那个访谈已经发表,而且收入了我的访谈录中,我不想重复,这里我想谈谈“中国公民社会的现状与未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的结构分化大体定型:以政府官员为代表、以政府组织为基础的国家系统;以企业主为代表、以企业组织为基础的市场系统;以公民为代表,以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为基础的公民社会系统。改革开放后,首先分化的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经济社会),其突破口是政企分开。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量的民间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产生,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开始产生,国家与社会开始适度分离。
中国的民间组织开始走向国际,这是近年来一个引人注目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国性社团已经在122个国际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在92个国际组织中担任理事。
作为公民社会的基础,各类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正在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经济生活方面,社会组织通过积极参与各类经济活动,推动经济合作,促进经济发展;通过提供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渠道。各类社会组织中的从业人员正在迅速增加,目前已有专职人员540万人,兼职人员500多万人,注册志愿者2500多万人。许多经济类社会组织和行业组织,在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中同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政治方面,社会组织是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渠道,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动力。民间组织也是沟通政府与公民的桥梁,有利于增强官民之间的互信。社会组织对各级政府的决策正在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有力地推动着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近年来,许多地方的社会组织开始承担部分政府的公共服务,为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做出了贡献。
在公益方面,各类社会组织一直承担着扶贫济困,促进慈善事业的重任。汶川地震后,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作用有了新的认识,社会组织在社会救助方面开始与政府有了实质性的合作。社会组织的公益作用还特别地体现在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和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
在文化方面,社会组织有助于塑造民间规范,维护社会团结;特别是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方面,社会组织的作用非常突出。例如,社区居民的文化体育活动,许多都是由社区的居民社团发起组织的,它们对于改善社会的文明风气,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今天,人们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开始从原先的否定和怀疑为主,转变以肯定和支持为主。但一些偏见仍然存在,特别是把社会组织设想为政府的天然对手。社会组织的相关制度环境开始得到改善,特别是一些地方性法规有了实质性的改进。例如,在有些地方,基层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已经开始试行备案制度。但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从整体上说,还是制约大于鼓励,重要的法律法规也尚不完备。
公民社会的自身建设明显改进,公民素质总体在提高,尤其是公民意识明显增强。社会组织的人才、机制、管理、经费都远胜过去。但中国公民社会自身的问题仍然很多,社会组织的自律不够、人才缺乏、行政本位等现象仍然存在。
全社会要进一步正确认识公民社会,改变一些人对公民社会的误解,转变对公民社会的态度,特别是各级党政官员应当对培育和发展公民社会的战略意义有深刻的认识,从而采取积极鼓励和支持合作的态度。党和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要加快放松对社会组织的管制,更多地给予培育和扶持。各级政府应当广泛吸收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特别是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它们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努力营造官民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
(作者为中央编译局副局长)

■链接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
目前,我国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45万,备案的社区组织25万,实际存在的300万左右。年均增长率在8-10%。这些组织几乎覆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保、法律、慈善等公益领域及中介、工商服务,初步形成体系。仅6万多个行业协会就联系企业会员2000多万,4万多个学术团体联系专家学者500多万,专业协会联系1000多万。各类社会组织的经济实力也开始显著增强。据统计,到去年为止,社会组织拥有固定资产1089亿元,年收入约1247亿元。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俞可平


《北京日报》发文对中央政法委批评

(参与网2011613日讯):《北京日报》今天(2011613日)发表重要文章,公开向中央政法委和《求是》杂志开炮——对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上月在《求是》杂志发表讨伐公民社会的檄文《走中国特色社会管理创新之路》进行了尖锐批驳。

其主旨为《党政官员应鼓励、支持公民社会发展》的文章说:公民社会在中国正茁壮成长,像雨后的春笋一样,不但阻挡不了,而且使人赏心悦目。因为没有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社会。

文章指出:今日中国社会的结构分化大体定型:以政府官员为代表、以政府组织为基础的国家系统;以企业主为代表、以企业组织为基础的市场系统;以公民为代表,以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为基础的公民社会系统。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量的民间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产生,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开始产生,国家与社会开始适度分离。今日中国的民间组织开始走向国际,全国性社团已经在122个国际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在92个国际组织中担任理事。

文章最后图穷匕见——剑指周本顺在《求是》杂志发表《走中国特色社会管理创新之路》用文革语调公开判处“公民社会”死刑——其提出“防止误信、误传甚至落入某些西方国家为我们设计的所谓‘公民社会’的陷阱”,纯属谬论:“公民社会陷阱论”说明“一些偏见仍然存在,特别是把社会组织设想为政府的天然对手。这就需要全社会进一步正确认识公民社会,改变一些人对公民社会的误解,转变对公民社会的态度,特别是各级党政官员应当对培育和发展公民社会的战略意义有深刻的认识,从而采取积极鼓励和支持合作的态度。”

观察人士分析,小小《北京日报》敢于公开向中央政法委和《求是》杂志开炮,不仅因为文章的作者俞可平(中央编译局副局长)是天子近臣,有“胡锦涛智囊”之来头,更可能是俞文是代圣贤立言,奉旨而作——小道消息说,《求是》发表周本顺判公民社会死刑文章,指责西方国家为中国设计公民社会陷阱后,在海内外产生了强烈抗议,对中共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关系产生了重创。胡锦涛不得不诿罪于《求是》和中央政法委,让门人出马澄清“公民社会陷阱论”与己无关。

人们担心,这一事态,可能激化党内分歧,让十八大的权力分配斗争更加激烈。《北京日报》此次犯上,也不排除为江系控制的北京对中央又形成了“独立王国”。

2011613




孟建柱建议平反所有的冤假错案护航公平正义
博讯评论员 晓天剑

近日中国大陆从钱明奇爆炸案开始,天津、哈尔滨、湖北爆炸响声此起彼伏。中央政治局再次召开紧急的扩大会议。会议两种声音并存,中政委副书记王乐泉和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坚决以强硬的手段打击敢于挑战的犯罪分子,并在人民网公布了由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发布的《从重从快均不手软》的方针。
引人注意的是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提出深化司法改革,护航公平正义”的完全不同的声音。这在胡锦涛高压维稳的大局下可以说实在是另类了。孟建柱还强调:“要彻查平反30年来所有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由政府制造的冤假错案,以及其他原因而引发的冤假错案,才是解决目前社会矛盾危机的根本之路。孟建柱同时提出中共必须加大司法改革的力度,司法必须以正义和公平为宗旨,而不是法律之外的其他宗旨。
孟建柱还提出恢复:“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江泽民在90年代中期提出的政法工作原则的口号,他的建议得到了温家宝、习近平、和李克强、王岐山等政治局委员的支持。但是,611日周永康接见全国十大杰出警官时,周永康接受王乐泉的建议,再次把胡锦涛的“党的事业至上”掺和进来,把“三忠于”折中改成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由此可见,中共党内在18大后关于政法工作,要走什么道路的问题上两派彼此相争的十分激烈。
博讯首发

央行揭贪官外逃路径:过万官员外逃 携款8000亿
作者:程婕

央行网站刊发《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报告
中国外逃的腐败分子是怎样把巨额财产转移到境外?央行反洗钱部门一直在进行深入研究。昨天,央行网站刊发名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报告精简版本。该报告由央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课题组完成,完成时间为20086月。
报告指出,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近年来外逃的腐败分子及其转移至境外的资金究竟有多少,至今还没有一组公认的数字,只能根据各方报道勾画出大体状况。
报告指出,人民银行在监测思路上以“获取非法资产”和“向境外转移资产”阶段为监测重点,依托并充分利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库,加强对重点地区、敏感行业、特定人群和特定消费方式的监测,同时将自主分析和协查分析相结合。
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应建立合作安排或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反腐败机构互派特派员制度,海关建立反洗钱相关数据查询、通报机制,建立与国外情报机构的交流等方式,完成反洗钱监测任务。

财经解读
向境外转移资产的八种方式
■用现金走私来转移
主要是通过腐败分子本人夹带在行李中直接携带出境,这种方式较为简单,费用低,但同时可走私的数额较为有限,风险也比较大;此外腐败分子通过某些代理机构(主要是地下钱庄)利用一些专门跑腿的“水客”以“蚂蚁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肩扛手提地在边境口岸(主要是深圳与香港、珠海与澳门海关)来回走私现金,偷运过境后再以货币兑换点名义存入银行户头。这种方式虽然手续比较麻烦而且还要交给地下钱庄一定的费用,但风险较小,很难追查。
替代性汇款体系在中国主要表现为以非法买卖外汇、跨境汇兑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
以人民币和外币的汇兑为例:其人民币与外汇的兑换和汇付以间接的方式进行,而不以直接汇兑的运作手法完成,人民币不必流出境外,外汇也不必流入境内,各自分别对应循环。利用此种交易方式跨境转移资产的主体较为复杂,除了腐败分子和国企高管,还有某些企业为了避税逃税和享受外商投资优惠待遇而进行跨境转移其灰色资金,以及走私、贩毒等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以此转移其黑钱等等。
利用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形式向境外转移资产
此种形式大致有五类:进口预付货款,出口延期收汇;伪造佣金及其他服务贸易项目对外付款;通过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实现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目的;利用假的进口合同骗取外汇管理部门核准外汇汇出境外;少报出口,多报进口。
■利用投资形式向境外转移资产
此类资金转移的特点是资金向境外转移在形式上基本合法,通常以企业正常海外投资的形式转往国外。资金性质的改变发生在境外,在境外被腐败分子非法占有或挪作他用。采用此种手法转移资金的多为大型企业高管人员或某项具体业务的负责人员。
■利用信用卡工具向境外转移资产
腐败分子或其特定关系人通过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大额消费或提现来实现资金向境外转移。目前我国对此类经常项下的个人支付没有严格的外汇管制或限制。而对于各发卡机构来说,只要持卡人单次消费或提现是在信用额度内且按时还款即可,并不做累计消费或提现的限制。这就为腐败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资金境外转移提供了可乘之机。
■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向境外转移资产
这些人多为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的高管人员,主要采用以下步骤:第一,转移企业资产。企业管理层与境外公司通过“高进低出”或者“应收账款”等方式,将国内企业的资产掏空。第二步,销毁证据,漂白身份。
■海外直接收受
腐败分子并不从国内向境外转移资金,而是在境外直接完成贪污、受贿等过程。例如,发案单位在国外进行采购时,有实际控制权的腐败分子可以通过暗箱操作得到巨额回扣。这些回扣不转到中国,而是直接存入腐败分子在境外银行的账户,或转换成境外的房屋等不动产。更隐蔽的做法是不涉及现金,而以安排子女留学等方式作为交易。
■通过在境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
此类参与转移资金的特定关系人在他国均已取得合法身份,或者是留学,或者是他国居民或公民。境内的腐败分子一方面可以通过其特定关系人以合法手续携带或汇出资金;另一方面,这些特定关系人利用其国外身份在当地注册企业后,以投资形式在中国开设机构,然后以关联交易等形式转移资产。

新闻内存
案值与级别不同逃亡目标国各异
报告引用中国社科院的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近年由官方媒体曝光的腐败分子外逃或将资金转移境外的典型个案不胜枚举。这些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的目的地主要集中于北美、澳大利亚、东南亚地区。
具体来说,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腐败分子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一些无法得到直接去西方国家证件的,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的小国,伺机过渡;有相当多的外逃者通过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人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地签证”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国家。(北京青年报 记者 程婕)

独立候选人掀内斗 中共党报PK人大

孙蕓

“独立候选人”近来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613日,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署名文章称,“独立候选人”绝不违法。可是5天前,央视68日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有专家分析,这是中共高层有两股力量在博弈。

独立候选人参选有法可依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莫纪宏在题为“切实保障选民的“被提名权””的文章中说,“独立候选人”的行为是《选举法》当然保护的内容,是选民依法享有的“被提名权”的应有之义,绝对不是“违法”行为。但文章说,“独立候选人”的提法不科学,表述方式既缺少法律文本的依据。
文章说,根据现行《选举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该条款的规定是对选民的“被提名权”的制度保障。虽然该条款表面上只规定了谁有权提名,但实质上是肯定了选民的“被提名权”。
自由亚洲电台14日报导,江西新余市渝水区独立参选人李思华表示,也许“独立候选人”这个提法在之前的法律条文中没有见过,但独立候选人参选行为却完全有法可依。李思华说,他自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选民法规定十名以上的选民联名推荐。根据这规定我们有218名选民联名推荐我们做候选人。我们这种推荐是合法的。我们候选人的资格也是成立的。”
李思华是新余市退休教师,多年来一直无偿帮助当地村民进行土地维权,因此村民非常支持他参加选举。但是,他和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另外两位独立参选人刘萍、魏忠平上个月却先后被警方传唤,并被强制旅游,一度与外界失去联系。李思华说,就在13日还有当地派出所干警和他原来就职的新余市委党校保安处联络,要求找他约谈。
李思华说,最近一段时间李承鹏等网络名人的参选,给了他们很大的鼓励和信心。但是,新余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却一直以省里有规定“候选人不能跨区参选”为由,拒绝他们参选。李思华说,他星期三会去南昌找江西省的有关人员询问详情。

胡平:中共高层博弈
纽约民主杂志“北京之春”主编胡平说,从《学习时报》的这篇文章可以看出,中国政府高层有两股力量在博弈。但是,很显然,支持独立候选人的派系也不敢对此事较真,否则,他们首先应该严惩那些明目张胆迫害独立候选人的地方官员。胡平在1980年代还是北大学生的时候,就当选过北京海淀区的区人大代表。
“最和平、合理、合法的规定就应该对那些各级政府中官员他们迫害选举法的行为,那些人应该处分。前一段江西下岗工人刘萍的遭遇就可以看得很清楚,那个根本就是明目张胆的打压嘛。投票那几天人就失踪了。姚立法每次选举都碰到那么多事情,动不动就抄家、把人给带走、绑架了。”“这么做毫无疑问也是属于迫害的行为。”
“这么多年来只见这些人为了独立参选受到这样那样的麻烦或者遭到莫须有的罪名,甚至做监狱或者挨打。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官员因为他破坏选举而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孙蕓)
来源:大纪元

历史的真相-中苏友好特别协定
作者:覃显文
来源:博客中国

编者按:今年是所谓《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订10周年,《博客中国》615日刊载了覃显文《历史的真相-中苏友好特别协定》一文,该协定于1950212日订立于莫斯科,读者诸君可从该协定的内容上看到历史的真相,从而对执政党有一个更全面的认知。

覃显文按:相信今天的中国人再仔细来看看这个中苏友好协定的附注,一定会喷血。条文清晰,任何评论都是多余的。

中苏友好特别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友好同盟特别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防止帝国主义用任何形式上的侵略行为,以及勾结日本帝国主义的再起,以建立亚洲新秩序,巩固中苏友好合作关系,特在两国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以外,缔结特别协定,并各派全权代表如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特派中国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特派外交部长安德列(努阿勒耶维赤)维辛斯基
两全权代表互相校阅证书认为妥善后,同意下述各条:
第一条:缔约国双方为共同防止帝国主义之侵略,及共同应付第三次世界大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驻兵中国境内,以共同保卫世界和平。
第二条:自缔约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先行划交东北华北海空基地予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作军事上之部署,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负责协助进行东南亚的解放事业,以完成亚洲解放大业。
第三条:缔约国双方同意,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改编为国际红军,由红军最高统帅直接指挥。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筹集华工一千万人,协助苏联,共同建设中苏军事设备,以应付帝国主义之侵略行动。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将华北各口岸开放予苏联永久驻兵,并自由出入,其中包括秦皇岛,海州,烟台,威海卫,青岛,大连。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年底以前增加兵额四百万,以准备帝国主义侵略行动。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人口,因目前资源缺乏,非减少一亿,决不能支持,其详细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行定之。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机关,公营事业,应设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专门人员为顾问。
第九条:缔约国双方同意,苏维埃政府调遣技术人员参加中国各地主要工业的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以优待的“供给制”予以优待。
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商阜,内陆市场,开放予苏联自由通商,并以百分之一的优惠条件为税率。
第十一条:缔约国双方同意,中苏在互惠互利条件下,进行物物互相交换,以建立友好关系。
第十二条:苏维埃联盟政府,有支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之矿铁原料等特权。其中以锡矿,全年产量除留百分之二十自用外,余需供应苏维埃联盟,发展重工业,协助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工业化。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之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长沙、杭州、九江、芜湖、厦门、汕头、福州等十五都市,划定中心地区,作为苏维埃联盟侨民居留地。
第十四条: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请求,贷款三万万美元给予中国(贷款支配偿还原则,有贷款协定订明)唯中华人民共和国须将东北华北两地之全部原料产品作为使用抵押,偿还时之原料种类,由苏维埃联盟,视其实际需要而决定之。
第十五条:缔约国双方同意苏联政府,共同管理长春铁路,及沿路两旁五十华里之地区。双方代表所担负的职务如铁路局长,理事主席,顾目前事实需要,须由苏联代表担任,中国代表副之。
第十六条:依前中国共产党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订立之满洲协定,苏联得继续享受贸易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应以谷物供应苏联政府。
第十七条:缔约国双方同意,内蒙,新疆,西藏,建立各民族的人民共和国,由双方共同负责扶助其独立。
第十八条:协定约经双方批准后,立即生效,批准书在赤塔互换。
第十九条:协定约系机密性质,缔约国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不得公布。
1950212日订立于莫斯科。共两份,每份均以中文俄文书就,两种文字之条文,均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周恩来(签名)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全权代表 (维辛斯基(签名)


选举观察
张祖桦:给有意参选人大代表的朋友们的九点建议

编辑剪纸
1980年,我在大学学习期间,曾以独立竞选人身份参加过人大代表竞选活动,并且经过预选取得正式候选人资格,最终在全校多数选民的支持下胜选,当过一届市人大代表和人大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
…………
本人一贯主张积极推进民主实践,而竞选区县市(包括乡镇)人大代表就是一种很有意义的传播民主、学习民主、实践民主的好形式。因此,我愿意将自己的点滴经验和心得提供给准备参选的朋友们,希望能对同仁有所助益。
                                      ——张祖桦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的人代会将陆续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全国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将于200671日至20071231日期间同步进行)。海内外许多关心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的人士都在注视着这个事态的进展。不少朋友表示将投身所在地方的区县(包括县级市以及乡镇)人大代表选举,依据人大《选举法》,经由选民联合提名的方式竞选人大代表。也陆续有一些朋友向我咨询竞选人大代表的有关事宜。我觉得有必要专门为此写一篇文章,为有意参选人大代表的朋友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1980年,我在大学学习期间,曾以独立竞选人身份参加过人大代表竞选活动,并且经过预选取得正式候选人资格,最终在全校多数选民的支持下胜选,当过一届市人大代表和人大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据我所知,当年全国多数大专院校都发生过人大代表竞选活动,所以产生了轰动一时的社会效应,给当时的社会政治生活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民主空气,同时也给反对政治民主化的中共保守势力造成了很大冲击。
   
两年后(198212月),中共党内的保守势力开始反攻倒算。在他们的操控下,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简称《选举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时,把1979年《选举法》中“任何选民或者代表,有三人以上附议,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党派、团体和选民,都可以用各种形式宣传代表候选人”等有利于竞选的条文悉数去除,对介绍候选人的方式作出了极大限制,将人大代表候选人推介重新集中到各级党组织手中。此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竞选人大代表成为一般人不敢涉足的政治禁区。期间只有极少的人坚持独立参选人大代表,例如从1987年开始先后五次公开竞选人大代表,并曾于1998年当选为湖北省潜江市人大代表的姚立法先生。还有四川省泸州市的曾建余先生,他于199212月在泸州市市中区人大代表选举中,以非提名候选人的身份在其所在的选区内散发竞选传单、到处发表演讲而成功当选为人大代表。
   
20022003年一些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情况开始有所改观。上海、天津、北京、重庆、广东、湖南、湖北等地都出现了多名独立参选的人士。这些自荐参选者大都进行了积极的竞选活动(其中仅湖北潜江就有41名自荐候选人竞选市人大代表),如张贴海报、散发材料、造访选民、四处演说、设立个人网页乃至成立个人选举事务办公室,开展种种强力的竞选攻势,令多年循规蹈矩的选举出现了新的气象。北京共有23名选民以自荐方式寻求候选人提名,其中高校学子10人,中产阶级业主6人,大学教师和律师等专业人士7人。北京邮电学院讲师许志永、北京工商大学讲师葛锦标、回龙观社区业主聂海亮分别当选为海淀区和昌平区新一届人大代表。深圳市也有10余人采取自荐方式竞选人大代表,最终有3人当选。在山城重庆进行的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张宗浩先生并未被所在选区确定为正式候选人,但他却主动参与竞选,其参选口号是 “选一个能为你说话的人!选一个想为你说话的人!选一个敢为你说话的人!选一个知道怎样为你说话的人!”为了向选民“推销”自己,他还到选民中发表演讲,阐释自己的见解、主张和当选承诺。经过两轮角逐,张宗浩以2982票对1671票的优势,击败了由党组织提名的校领导,当选为九龙坡区人大代表。
   
本人一贯主张积极推进民主实践,而竞选区县市(包括乡镇)人大代表就是一种很有意义的传播民主、学习民主、实践民主的好形式。因此,我愿意将自己的点滴经验和心得提供给准备参选的朋友们,希望能对同仁有所助益。
   
一、了解与研究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相关法律与选举流程
   
多次参加人大代表竞选的姚立法先生在《我的竞选历程》一文中写道,致力于参选人大代表者,“要熟悉法律,特别是《宪法》和《选举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要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清晰、坚定的认识。这样,就更能把握大是大非,不会轻易地屈从于流俗见解和‘权威’压力!”
   
比如《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九十七条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选举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第三十条中规定“推荐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从选举流程上看,应注意把握选民联名提名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汇总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酝酿与确定等几个环节,防止暗箱操控与营私舞弊。否则的话,很容易在其中某一个环节被企图操控选举的势力作掉。
   
在选举程序上,则要加强社会监督,力保公开、公正、差额选举、秘密投票等原则得以实现。
   
二、拟定一份竞选提纲或竞选纲领
   
对于有志于参选人大代表的人士来讲,需要经过理性思考与认真准备拟定出一份竞选提纲或竞选纲领。内容包括你的政治见解、参选主张、当选承诺(如果当选人大代表准备为选民与社区提供哪些服务、开展哪些工作)等。文字力求精炼,内容要实实在在,重点要突出,条理要分明,要讲求逻辑性。
   
    三、组建一支精干的助选团队
   
要想赢得竞选的胜利,仅靠竞选者一人的努力通常是不够的,即使象台湾“小马哥”那样具有超强人气指数的竞选者也同样需要有一支助选团队的支持。这种组织成本是必需的。因此,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考虑组建临时性的“选举事务办公室”;如果限于经费或其它因素掣肘,则可以考虑组建一个“参选事务小组”。选择热心公共事务、勇于承担责任且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助手,具体负责实施宣传公关、活动组织、信息反馈乃至于经费管理,做到各司其职,互相协作,活而不乱。可能的话,再请一到几位社会经验丰富而有智慧的顾问作为“外脑”,帮忙出主意,解决难题。在整个选举过程中,竞选团队要经常碰头或开会,研究选举动态,决定因应对策。团队内部一定要团结,要互相激励,加油鼓劲。
   
四、对所在选区与选民状况进行细致的分析
   
人大代表的选举是以选区为单元的。城区选区一般是以一个社区居委会或小区业委会或者几个社区居委会、业委会联合划为一个选区;有的工作单位(如大学、大型企业)或系统(如大机关、部队)可以单独划分为一个选区,也可以联合划为一个选区;有的单位可以同附近社区居委会联合划分为一个选区;较大的单位则可以划分为几个选区。农村选区一般是以一个村委会单独或者几个村委会联合划分为一个选区。不同选区由于选民构成不同,选区情况与选民需求也会有明显不同。因此,对所在选区与选民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与细致分析,是非常必要的,这有些类似于营销学的“市场细分”。你要想赢得选举,就必须弄清选区的特点,摸清选民的需求,以便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竞选工作,这乃是兵家致胜之前提。
   
五、制定可行的竞选策略
   
在对所在选区与选民状况进行细致的分析之后,竞选人与竞选团队应制定出针对性很强且具有可行性的竞选策略。博弈论中有不少经典案例可供参考(潘天群的《博弈生存》与白波的《博弈——关于策略的63个有趣话题》都有借鉴价值),“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竞选策略的着眼点应该放在尽可能地让更多的选民知道竞选人是谁,他都做过哪些社会公益方面的事情,取得过哪些业绩,并突出营造竞选人的亲和力,力求给选民造成较为鲜明的印象,并进而赢得多数选民的好感与信任,以争取每一张选票。
       
六、募集必要的竞选经费
   
竞选人与竞选团队因为要开展一系列工作与活动,或多或少要支出一定经费,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现实的解决办法无非是两个:要么由竞选人自掏腰包,要么在朋友中或社会上进行募集。如果是前一个,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只有按照“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一切从简,以免竞选人的负担过于沉重。如果采用后一个,即对外募集竞选经费,就需要投入一定人力,设计与开展募捐活动。同时要设立专人负责财务管理,详细登记每一笔收支,以便接受外部监督和随时可能的检查。选举活动结束后,应向捐助人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如果有结余应做妥善处理。避免因财务管理不善授人以柄,招致不必要的麻烦和使竞选人(如当选就是人大代表)的信誉度降低。
   
七、了解与掌握其他候选人人选的情况,制定因应对策
   
因为从提名候选人的产生到正式候选人的确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加之人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所以在同一个选区,通常会有若干名候选人人选。党组织和政府部门提出的候选人人选一般都是官员或“鲜蘑”(“先进模范”),其中大多形象正统,思想保守,年龄偏大,与选民直接联系较少;近年虽有所改善,增加了一些专业人士,但总体上进步不大。当然,每个选区的具体情况不同,需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其他候选人人选的特点,制定因应对策,扬长避短,进退有度。
   
八、组织开展容易被选民接受的竞选活动
   
竞选人与竞选团队应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和“法无禁止即合法”的原则积极开展竞选活动。比如制作与发放选举宣传品、设立选举网页、召开与选民见面会、对话会、走访选民与征求选民意见、为所在选区做公益事项、张贴宣传海报或小字报、发表专题演讲、举办符合年轻选民情趣的参与式活动或文娱活动(寓选于乐)等等。开展活动并非越多越好,而是要契合选民的心理需求与真实意愿。
   
九、对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乃至危机要有充分的精神准备与因应对策
   
竞选人大代表在今日中国还没有成为人们的心理习惯,相关法规也很不健全,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对之仍抱持排斥态度,可以想见到的困难与麻烦事不少,而难以预见的突发事变也见怪不怪。竞选人与竞选团队对这些要有充分的精神准备和必要的危机预案。遇到困难应设法排除,遇到突发事变也不要惊慌失措,要集思广益,找到解决办法。对具体负责选举事务的基层官员和工作人员应本着与人为善的精神给予尊重和体谅,尽可能与之沟通、协商,化解矛盾,避免对抗,促成妥协,争取双赢的结果。
   
最后,我对每一位有志于投身人大代表竞选的人士表达敬意!陈奎德博士在《中国政治转型的诱因》一文中讲得好:中国大陆的政治转型之路还很长,“如何经由年复一年的顽强韧性的博弈竞争,积累资源,积累民间的筹码与力量,积累种种客观条件和诱因,并使之聚合在某一短暂时间段上,增加掌权者威权统治的成本,空出妥协的‘双赢’空间——简言之,创造出那个‘时间’:当局判断‘镇压成本高于妥协成本’那一临界点。那一‘时间’,虽然很可能起于一桩偶然事件,但放眼其背景,万紫千红的‘诱导性色素’,已经充斥整个画面,一幅制度变迁的中国式‘诺曼底登陆’的波澜壮阔的全景,已经呼之欲出了。届时,我们才会知道,过去我们添加的每一笔颜料,都不是历史上的无用功。”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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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谈话的批评
 今天(68日)晚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播音员康辉播报的一段新闻中说“基于上述规定,我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
我认为,上述内容不是法工委负责人的原话。因为若是,那法工委负责人的说法就是非法的。比如,某选区代表候选人人数若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最高差额数,而“经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就是非法的。
我认为,康辉播报的这段话,是记者个人的理解。
20068月出版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编写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问答》一书中,就“选民能否自荐当代表候选人”一问的回答是“……在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选民自荐当代表候选人,并且附有10人以上(不包括被推荐者本人)选民联名推荐。对于这种情况,选举委员会要区别情况加以处理。对于反映选民真实意愿、符合法定人数的推荐,不管是选民主动推荐的,还是被动推荐的,都可以列入候选人名单,简单以‘动机不纯’等理由而拒绝自荐者,是不妥的。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法,取得选民签名的,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要妥善做好相应工作。”

希望中央电视台对此播报依法做出明确解释,以免造成误解。
原标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当前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问题答记者问,不影响独立候选人的竞选》
来源:姚立法的博客


笑蜀:独立候选人不是洪水猛兽


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就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问题答记者问时,特别强调: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
“‘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至此竟成舆论主调。“独立候选人”这个关键词,就这样第一次闯入公众视野。
争议随之展开。有学者指出,所谓“独立候选人”只是民间说法。“法无禁止即自由”,属于言论自由范畴的“独立候选人”之说,本无须所谓“法律依据”。而就具体内容来说,民间所称“独立候选人”,特指“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其法律依据显然不容置疑。
如果说获得10名以上选民联合提名即可称作独立候选人,那么这并非什么新鲜事。最早在1980年代初,北京高校就曾涌动竞选人大代表的风潮,弄潮其间的诸多独立候选人,迄今仍是中国政坛的风云人物。世纪之交,独立参选风潮再起,而造就吴青、许志永、姚立法等诸多基层明星。独立参选人或独立候选人既然早是既成事实,那么为什么会在今天横生那么多波澜?
问题恐怕不在允不允许独立参选,而主要出在“独立”两个字。“独立候选人”这个概念的明确,只是最近的事,此前则一直有实无名,即孩子早出生了,但并没有取名字。此其一。其二是,现在不仅因为有了名字而方便传播,更因为微博客等现代传播手段,独立参选传染性巨强,对社会心理的拉动作用可谓史所未见。
于此不难理解,为什么需要全国人大官员出来“澄清”,并且需要采用央视新闻联播这样的高端平台。其实全国人大官员并未否定公民独立参选的正当性,也不可能否定,因为那是选举法所严格保障的。全国人大官员否定的主要是“独立候选人”这个称谓,反映出有关方面对“独立候选人”这个概念的狐疑,而这种狐疑表明,他们的确还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来面对和接受这个新概念。
这种缺乏准备反映了一种典型的“中国特色”。随手几例:譬如,国际通行的“非政府组织”,在我们的官方文献中非得去掉“非政府”三个字,改称“社会组织”,似乎“非政府”就必然意味着什么什么。再譬如,凡属经济制高点的重要产业,都非得“共和国长子”央企垄断不可,民营经济无从问津,原因,就在于他们都属于所谓“非公经济”,似乎只要“非公”,也就必然意味着什么什么。
独立参选本来是大好事,不仅于法有据,更重要的意义是,它可能为突破当下围城、对旧体制进行精确手术提供一个最佳切入口。当下转型的主要任务或者说主要难题,在于政府转型。政府转型的主要任务或者说主要难题,则在于如何从全能型政府,转向有限政府。但是政府的这种转型不可能完全指望政府的自觉,完全指望自上而下的主动变革。政府转型的最大阻力在于特殊利益的狙击,而这种狙击,主要就来自政府内部。
这种情况下,社会压力的倒逼,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独立,每个人的独立,每个社会组织的独立,每个职业的独立,即社会力量的自我成长,必然在客观上压制公权力的滥权空间,客观上矫正政府行为,这是对政府最好的训政。
所以,独立不是洪水猛兽。公民和公民社会的自我成长,能够为社会与政府的良性博弈奠定基础。也只有通过这样的良性博弈,社会和政府才可能互相学习,共同成长,双赢而不是双输。这可能是收益最大而代价最小的演进之路。但愿此次公民独立参选,能成为这条路的起点。
来源:凤凰网

不要让党背上“怕选举”的名声选举动态

作者:章文


又到了五年一次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各地陆续涌现出多名独立参选人,这被一些观察家视作中国基层民主实践的创新和补充。当然也引起了一些非议,例如《环球时报》就这样颇为武断地定性,“独立参选人中,最受互联网关注的,是那些一直在学习西方反对派的人。他们在试图把中国求同存异的包容性文化,推向对抗性文化。现有体制对这部分独立参选人的不适应几乎是必然的。”

但在著名学者、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王长江教授看来,独立参选人的出现,既有利于提高人民代表的合法性,又能促使官方参选人和人民建立真正的联系,对训练国民的民主素养、拉近执政党和人民的距离都是大有好处的。

针对目前出现的一些地方阻扰甚至打压独立参选人,王长江呼吁地方政府,“要看到这是大势所趋。对民主发展的这种大势,挡是挡不住的。只有顺应潮流,学会在大风大浪里游泳,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章文:最近全国各地涌现多名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前所未有,你认为原因何在?

王长江:独立参选人的出现,表明在市场经济促发人们权利意识、利益维护意识、参与意识和做主意识的大背景下,公众已经对“人民代表”的概念有了新的认识,民主和参政议政已经和他们的生活联系起来。现在多地出现这种现象,说明人们的参与感普遍增强,也说明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在现有体制的框架内发展民主的路径。

章文:目前社会上对于独立参选人,大多数还是肯定的,但也有非议,你怎么看?

王长江:不管独立参选人的个人意图是什么,这种参与都意味着,人们更希望自己来当家作主,而不是别人代替当家作主。对执政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挑战和考验。因为我们过去比较习惯的是由党来代替人民当家作主,习惯做人民的保姆,事无巨细地包揽一切,其中包括对执政者的选择,和对自己代表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往往会对不是由党组织内定的候选人持不友好的态度,甚至直接敌视之。其实,独立参选人的出现,既有利于提高人民代表的合法性,又能促使官方参选人和人民建立真正的联系,对训练国民的民主素养、拉近执政党和人民的距离都是大有好处的。

针对目前出现的一些地方阻扰甚至打压独立参选人,王长江呼吁地方政府,“要看到这是大势所趋。对民主发展的这种大势,挡是挡不住的。只有顺应潮流,学会在大风大浪里游泳,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章文:最近全国各地涌现多名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前所未有,你认为原因何在?

王长江:独立参选人的出现,表明在市场经济促发人们权利意识、利益维护意识、参与意识和做主意识的大背景下,公众已经对“人民代表”的概念有了新的认识,民主和参政议政已经和他们的生活联系起来。现在多地出现这种现象,说明人们的参与感普遍增强,也说明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在现有体制的框架内发展民主的路径。

章文:目前社会上对于独立参选人,大多数还是肯定的,但也有非议,你怎么看?

王长江:不管独立参选人的个人意图是什么,这种参与都意味着,人们更希望自己来当家作主,而不是别人代替当家作主。对执政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挑战和考验。因为我们过去比较习惯的是由党来代替人民当家作主,习惯做人民的保姆,事无巨细地包揽一切,其中包括对执政者的选择,和对自己代表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往往会对不是由党组织内定的候选人持不友好的态度,甚至直接敌视之。其实,独立参选人的出现,既有利于提高人民代表的合法性,又能促使官方参选人和人民建立真正的联系,对训练国民的民主素养、拉近执政党和人民的距离都是大有好处的。

章文:从目前看,有些地方并不欢迎甚至采取手段打压独立参选人。你有何评价?

王长江:在竞选过程中,按照选举规则把参选人、其中包括独立参选人排除在外,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要说的是,在我国选举制度还不甚完善、执政党的个别组织动不动采取行政命令手段来解决问题仍然不时可见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把独立参选人排除在外,至少不是一种上策。因为,或许该组织的做法具体而言有一定的道理,但却会对执政党的形象带来消极的影响。人们会以为执政党害怕选举。我想,即使独立参选人对党组织确定的候选人有威胁,也不至于为了保证个别人的当选而给我们党自己套上一个怕选举的名声吧!

章文:以你对地方政府官员的了解,,你认为他们对待这些独立参选人将抱持怎样的心态?你想对他们说点什么?

王长江:有了独立参选人的参选,意味着人民代表真的开始实行竞选了。这是一件很值得关注的新鲜事。地方党委和政府有的会很支持,有的会感觉心里没底,有的则会有排斥情绪,这都不奇怪。我希望他们看到这是大势所趋。对民主发展的这种大势,挡是挡不住的。只有顺应潮流,学会在大风大浪里游泳,才能真正立于不败之地。我们老是说,西方民主这不好、那不好。但是,就它们所训练的政治家都有很强的与民众沟通的能力和强大的鼓动能力而言,我们自愧弗如。

章文:有人说,独立参选人现象是在用“选票”去拆除“炸弹”,你认同吗?

王长江:我本人觉得这种比喻很有道理。建设时期和革命时期不同,各种利益相互纠缠,错综复杂,任何解决问题的方案都不可能使所有人都满意。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党独揽大权,往往也使自己担起了无限责任。民众对掌权者不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不信任,而我们自己又没有这样一种至少在程序上获取信任的机制。让民众在真正的竞选中选择掌权者,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在建立这种机制。独立参选人参选,使当选代表有了更多的民意基础,成为民众和政府沟通的重要渠道,可以大大缓解因诉求爆炸而渠道又不通给政治体制带来的巨大压力。中国的民主的下一步发展,只有在竞争性选举上大力推进,才能使得掌权者向人民负责从政治空话变成政治现实。

来源:姚立法的博客


代表的纠结:独立非法

作者:磬无语

       人们在实践中实践自己选举权的次数可能并不多,被选举权更少。近来“独立候选人”的出现以及争论让人们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我们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应该在怎样“选举”下实现的?权利的争取要靠所有人的努力,尤其是在人为造成的权利意识淡薄的今天。下次选举您会积极参与吗?如果还是不熟悉选举程序,请参见中国公民参选人大代表指南怎样竞选县乡人大代表?

民主化道路上的希望与挫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近来很多文章都摆出了这一宪法条文。无疑,这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公民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终于觉醒了。
江西省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退养职工刘萍近期较早出现的宣称自己要参选的公民。她的参选口号“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我们的权利我们做主!”大家听着有没有觉得这是更为“群众路线”的“权为民作赋”理念的宣誓呢!虽然她只是一位退养职工,一个普通公民,但是她的宣誓远远不是“草根”孤独的声音。福建省委党校王利平副教授认为:公民刘萍参选事件,具有重大意义,它标志着公民由上访维权发展到行权参政,公民维权正在改变着中国政治生态。
在她之后,网络知名人士李承鹏也于525日在微博上表示要参选人大代表,他“实践自己的公民权利”。对于这样一位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宣布参选的影响力,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郭巍青谈到李承鹏参选时说:“网络公众人物能够通过微博获得更多信息和与选民形成特殊的良性互动,客观上比过去一些人大代表按部就班议事和表决,具有鲜明的优势。另一方面,网络公众人物更容易受到选民的监督,他们本身是有信誉的,更有压力和动力把事情做好。”近日,随着宣布参选的公民增加,支持和围观的民众也越来越多。
然而,权利争取的道路总非一帆风顺,刘萍宣布参选以后,江西省新余市便出现引起高层高度关注的严重敌情——“江西新余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维稳会议,市委书记李安泽等高层将刘萍参选事件渲染为有国内外政治势力在幕后操纵的、企图颠覆共产党政权的一次重大政治事件。”刘萍参选未能成功的原因是联名推荐她参选人大代表的人数不够选举法的要求?还是她没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导致其本人不具备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或者是某些人内心的恐惧和不安?这个不得而知。
另外,还有一段话也是近期引发了人们的热论和焦虑:“我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此话的特殊出处让人们清醒地认识到,进步的路上还有更多的挫折和阻力等着我们去克服和跨越。

代表的纠结:“独立”合法还是不合法?
也许用“独立候选人”这个词时我们得当心了,因为有人说了,它“没有法律依据”。但是“没有法律依据”就能阻止别人参选吗?可能有点难。这种言论一经提出,就遭到很多人的反驳和批评,选举网学人和网友的讨论也有理有据。
梁剑兵先生认为,身居庙堂之上的官员“并没有搞懂选举法的其他有关条款中对‘非正式候选人’的认可与支持,只是简单地和简陋地将选举法上的‘侯选人’进行了不全面的、片面的限制解释,仅仅解释为‘正式代表候选人’了,这是一种偏狭的、不符合《选举法》立法本意和有关宗旨的解释方法。”学人童之伟教授在“‘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的说法不正确“法律原文没有使用‘独立候选人’这一用语,绝对不能否定‘独立候选人’这个名词的合理性和内容的合法性。”本网的专栏作者丁咚先生就尖锐指出:这是典型以偷换概念进行的诡辩。用一句粗俗俚语来形容,这位负责人的回答“牛头不对马嘴”。方绍伟博士在否定“独立候选人”值得商榷一文中认为:“‘独立候选人’只是‘独立参选人’或‘民间候选人’的另一种说法,是与‘政党候选人’和‘团体候选人’并列的候选人。王占阳教授也认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这种说法欠妥,“‘独立候选人’实际上是指,在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过程中,没有经政党和团体提名推荐,而是经过自身努力获得选民联名提名推荐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也即是《选举法》中规定的‘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只要有正常的逻辑能力都知道,“没有法律依据”与非法是完全不用的两个概念。选举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不会因为没有更低位阶法律的法律依据而成为非法。如果非得用权力来压制独立的参选行为,将它划到“非法”,那些现在已经或将来表示要参选并且有十人以上的“独立候选人”也可以“循规蹈矩”,换个称谓叫“代表候选人”或者其他“合法”的,或“通过授权”的称号。是不是这样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真正实践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呢?这个问题人大法工委还得好好斟酌啊!
虽然“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现在对它的定位还让某些人感到万分纠结。但是作为代表,无论怎么称呼,他们人格上是独立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为所代表之人谋福利,而不是依附于其他的利益和权力之下。正如笑蜀先生所说:每个人的独立,每个社会组织的独立,每个职业的独立,即社会力量的自我成长,必然在客观上压制公权力的滥权空间,客观上矫正政府行为,这是对政府最好的训政
   
选举——维稳之捷径
也许西方的公民社会是“陷阱”,但 “人民当家作主”的庄严承诺是共产党庄严许下的。让公民合法地参政议政,让人大代表们成为真正的“人民代表”,理顺政府和民众之间关系,完全合情、合理、合法。漠视、回避、拒绝、打压只能使官民之间的鸿沟越来越难以跨越,没有人愿意势不两立的对立阶级在和谐社会出现。本网专栏作者菁菁远山对“独立参选代表”的看法是:“如果我们的权力部门总是不能直面这一‘敏感地带’,那么中国不仅无政治可言,而且会让政治成为最肮脏的地方。这一作法将导致一个直接可以预见的后果,那就是为擅权滥政打下埋伏,权力私化就是它的必然走向。”也许现在主动权仍然掌握在政府手中,但以后能否继续保持还得看它对待“公民意识”觉醒的态度和方式。
选举是一种有效的社会压力释放的方法,在当前社会转型的紧张情势之下,与其“高压”维稳使官员自己也处于一种“高危”状态,还不如让“权力来自人民”回归正常,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只有让他们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让他们选举出自己的代表,让他们监督代表们职权行使的情况,届时,人民才真正可以自豪地说:“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
代表参选的目的和动机不一样,有人一心当代表为人民群众服务,也有人想获得名利,有人为了实践自己的权利,也有人想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积累资本,当前有些参选者中甚至还有人想为公民启蒙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所有的动机都无可厚非,多元社会总有不同的声音和想法。无论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得不到民众的支持,他们就永远实现不了自己的愿望。公民使用手中的选票获得自身利益的实现,代表利用手中的权力获得公民的支持。代表不可能永远拥有权力,但公民可以持续不断获得选票,就算是一种交易,我们也不能否认它一种可持续的良好循环。
虽然当前执政党的权力还不是来自于选举,但他们无疑是中国的精英群体,并且宣称自己已经创造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政治奇迹和经济奇迹,那么还有什么值得畏惧的呢!战功赫赫、政绩显著、百姓拥戴,这样的执政党能不被选上吗?执政党只有拿出自信,才能够获得百姓信赖和支持。我想党和政府应该放心的是:无论竞选动机具体是什么,大部分候选人们只想要当人民的代表,并且他们也是以为人民谋福利为口号获得并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力,至于独立,就算他们想,也没有可能性。他们不可能独立于选民,也不会独立于法律,更不用说独立于中国!
我们看到了公民在争取权利道路上受到来自权力的阻碍,但是人们也从中间看到了未来进步的希望和曙光。无论这些勇敢地宣誓要实践“公民权利”的人是否能竞选成功,他们给中国政治生态带来的远远不是一场“参选秀”,通过这样的民主训练,公民意识和责任感回在实践中不断培养形成。虽然有人的担忧不无道理,不知这些参选人是否做好了迎接民选现实的准备?但是对暴风雨的担忧并不能成为不需要起航的借口,我们只能在实践中克服困难,才能走向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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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宋鲁郑商榷“独立候选人”
作者:斯文汉

   宋鲁郑在《“独立候选人”参选为何行不通?》一文的罔顾事实,使我在忍俊不禁之余,提出以下看法或商榷意见:
  一, 中国大陆层级选举实际:难以评价为先进。
  宋氏开篇就拿中美法三国选举的直接与否说事,貌似中国大陆的选举制度已然先进,其实可窥一斑:
  1,非政权的政党体制(不溯及政协):队伍庞杂,消耗大量财政却不辍采取非阳光化方式运行,享用公共资源又几乎不受社会监督,其党际相互关系一直游离于政权之外,并在不透明系统循环。
  执政党举国体系:从中央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自治州、地级市,内蒙的盟;还有副省级城市),县(县级市、市辖区,内蒙的旗),乡镇共五级(直辖市属为四级)均相应设立领导、办事和培训等机构,在市区还设立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机构,其官员均纳入公务员编制,另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的村、社两级亦配备党务机构,但人事安排均不为党外约13亿公民可以有权过问。
  各参政党也各自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有的到县、市辖区)至少三级常设组织(除执政党,公民们也无权过问人事、财经)
  执政党、各参政党除均有成员以相应身份进入政权体系担当官职以外,其党务活动,如党代会的召集,办公、活动、党际和涉外经费,均可获得财政供给,但有关数额、开支情况,均不作为专项提请而实际排斥人大审批、社会监督。
  执政党与各参政党相互合作等关系,一直相对封闭运作,既无人大施以监督,又不列入社会监督范畴。
  2,人大体制的多层级选举、官派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参选”现象。
  选举层级复杂:在五级(直辖市属为四级)政权体系,除多年徘徊于仅在县、乡镇两级人大实行直接选举代表的办法,其余则均为逐级递进式选举,即间接选举----易于官权控制:既可以由本级人代会选举或罢免出席上一级人大的代表,也可以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以“个别”方式(但法律不规定数额)选举或罢免之,如有辞职的亦然。
  直接选举的选民权力弱势:一旦进入投票选举正式代表候选人程序,现行选举法所规定的每一选民选举权力,实际是从差额不超过五名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中,选择少于五名的应选人数为有效,其另选也在应选人数限制数额以内。
  “参选”现象,在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的活动中,都一直存在官方指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投入选区(直接选区)或选举单位(间接选举),并由主持或领导该级选举的选举委员会以“组织保障”而刻意落实其当选的情况。但法律却不规定如此“参选”的官派正式代表候选人与其他非“参选”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平等原则及其操作要求,难免预留了不公正选举的“制度空隙”。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的“参选”区别,无非是直接选举的“参选”,需适时经官方负责转移“参选”者的选民关系到既定选区,而间接选举的“参选”,因不存在如此选民关系的必要,当然就毋须转移所谓选民关系而已。
  3,政权体系领导人的选举或罢免、辞职:排斥选民为特质。
  选民无权选举任何政权体系的官员,代表只有在本级人代会选举或罢免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领导人员、法院院长、检察长(报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乡镇代表有权在本级人代会选举或罢免本级人大主席(有的配备副主席)、政府正副职,但是法律也赋予了由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选举的出席上一级人大代表和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领导人员、法院院长、检察长的辞职、“个别”的选举或罢免,可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有辞职的亦然。
  二,西方----英、法议员的待遇或存在“特权”情况,就是中国“独立候选人”的产生阻碍吗?
  宋氏以大部分篇幅所说英、法议员的待遇或存在“特权”情况,假设都不是杜撰的,也并非产生中国“独立候选人”的客观条件,这是常识----制度不同,但凭其一贯不分青红皂白唱衰西方的既往表现,可以判断如此侈说,还在于此君假惺惺承认“独立候选人”在中国兴起的隐衷----中国国情“行不通”“独立候选人”。
  三,中国大陆各级人大代表的执行职务条件相当有限,以业余化为普遍特点。
  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有着很多不同质因素,尤以工作条件、权力为迥异。中国大陆各级人大代表每年参加一次人代会,每届计五次,其余每季度可以参加一次代表小组活动,履行职务遭受限制因素较多,最突出是业余化,并且立法已封堵了代表专职化试点。
  四,中国大陆当选代表“都是社会成功人士,都是无需为稻梁谋的群体”?
  宋氏所说,如指官僚代表、老板或白领以上高管等为职业的代表,尚可以视为衣食无忧族类,但一口如此咬定,因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的工薪族份子仍不在少数,也还有退休或失业、无业的,所以其厥词就过于昭然若揭。
  五,“独立候选人”是为了个人谋生?
  宋氏虽不敢断言“独立候选人”不会当选,但断言他们当选以后“没有生存的机会”,未免居心险恶----暗示他们出于“生存”动机才愿为“独立候选人”的,因其过于荒唐,公众自有明鉴,所以我在此不赘于具体辨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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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候选人剧增 官媒喊“违法”遭批驳

2011年的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出现了独立候选人骤增的现象,民间选举专家称这是中共建政62年以来最大规模的民间参选。但中共官媒却高调报道独立参选违法,引发民间批驳声不断。
    据微博披露,参与竞选的独立候选人已经超过百人,江西下岗女工刘萍,知名人士李承鹏,五岳散人等都宣布参选人大代表,河南作家曹天近日也表示,要自筹资金参选郑州市长。评论认为这是大陆民众“现代公民意识”的觉醒。
    据官方报导,这次参加全国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将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千多个、乡级政权3万多个。
    面对民众的积极参与,68日,各大官媒却高调报导《全国人大称“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引起社会极大反弹,民众批驳、质疑声不断,认为官方恐惧“独立”二字,中共的法律就是让“不独立候选人”们继续假戏假做。
    京衡律师集团的陈用西律师认为,全国人大法工委在歪曲解释国家法律,他说,中国的《选举法》几十年没有实质性落实,这种似是而非的法律解释起了很坏的作用。他误导了基层选举机构和选民,是在愚民。
    网络作家荆楚也向大纪元时报记者表示,人大本来就是为了忽悠国人的木偶和傀儡。有人想独立参选,当然不符合中共的“法”律了。
    浙江六四民运人士吴朝阳分析表示,中共顽固拒绝“普世价值”,把一切类似于独立候选人或有不同意见的公民当成政权的对立面。
    大陆著名作家傅国涌表示,官方看见“独立”两个字就怕了,赶紧宣布“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
    被民间称为选举专家的姚立法表示,选民是选举主体的选举那才是民主的选举,但是中国的现行的制度不是一个民主的制度,它不是民主的国家。在这样不民主、没有制度的国家,要想有真正的民主,它是有冲突的,交锋博弈就来自于这里。

(博讯 boxun.com) (博讯北京时间2011611 转载)



宣昶玮:论大量独立候选人出现的五种价值与意义      
         

一、2011年人民参政新气象:大量独立候选人参加人大代表竞选
因为今年地方人大将陆续进行换届选举,所以各地人大代表的本届选举事项,已经陆陆续续在各地紧锣密鼓的张罗起来。而如此这般的所谓各地“人大地方代表的选举”,其实已经进行过许多年了,只是一直没有怎么被中国的老百姓重视——因为中国的老百姓大都把之视为中共领导下的一种官场主导的游戏:没有多少人真的认为这种选举是真的在选举人大代表;而大多都认为其实谁当代表都是早就被领导们内定好了的事情;即使是人大代表的候选人都是被领导早就内定好了的:局外人谁也插不上嘴;而所谓的人民投票选举人大代表,不过是一种走过场的戏剧:实在是一种选举表演而已。这就是历年来的真实的中国人大代表选举的真实情况。
但“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今年却在这种历年来已经表演熟烂了的剧本上,增加了新的台词:这次地方人大换届选举,竟然一下子在全国平地冒出了许多的独立候选人。这些人不请自到,并纷纷打出自己的竞选纲领或者竞选宣言什么的,颇把此人大代表的选举当作回事情,他们真的要“为中国的改革大业献计献策”,并“真的为人民的利益”而“参政议政”一回了。
江西省新余市的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刘萍就是一个典型。刘萍说:“我是名下岗(强迫内退)员工。我有极高的群众基础,如果江西新余渝水区严格按照选举法选举,我极大可能会出现,故因为我的积极参选,导致被跟踪尾随监视居住等,手机电脑被监控。我只想在有生之年找寻一个合法渠道。能够为民众发声!”
但似乎地方政府还对这种宪法和选举法等法规明文规定公民自由参加选举的规定因为长期并没有真正的实行,因此对于刘萍这样的自作主张的“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颇不适应,把这样一位认真的、依据法律正当的参与选举与被选举、并自己制作了一幅横幅上写:“人民代表人民选。公民精神万岁”的行为视为大逆不道。一个官员对她说:“你举横幅已经违法了,这是共产党领导下的选举,不是在美国!你拉选票是违法行为,我现在就传唤你”。
根据我国的《选举法》,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有多种方式。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因此,独立候选人要参选,第一步便是要获得提名。根据这种规定,江西省新余市的下岗员工刘萍举横幅上街宣传自己,可以视为自己上街争取选民支持自己的提名而做的参选准备。而当局官员非常紧张的如临大敌般的表现,实在是在全世界面前暴露了中国历来的所谓“人大代表选举”,究竟是怎么回事。
而像刘萍这样情况的独立候选人,依据网络的披露,最近在各地确实出现了不少。例如:李承鹏(成都)、夏商(上海)、云南怒目低眉(昆明、网名)、卧龙19880911(网名)、徐彦 (杭州)、余男 (兰州)、棍客(常州、网名)、五岳散人(北京、网名)、周亚华盐巴 (岳阳市)、梁永春 (杭州)、王小塞、吴法天、熊伟 、梁树新、 林斌(福建)漓漓诺(广州、网名)等等。一时间在中国引起人们极大的兴趣与强烈的关注。此次出现大量独立候选人的事件大大震动了官方和民间。官方的报纸发言了。环球时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独立参选人应从微博回归现实》的文章给予评论,江西官方则以“涉嫌破坏选举”和“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刘萍数次传唤和软禁。一些民众对刘萍表示支持。刘萍回应说,“我不孤独!身后无数眼睛照亮参选之路……”。
更多网民非常支持这种独立候选人:网友赵楚在博文中把诸多公民独立参选跟星期四江西抚州发生的连续爆炸案联系起来了。他说,“两件事貌似风马牛, 我却在其中看到紧密的联系:前者正是后者的解药——当人民有地方说话,炸药才不会说话。”
一些学者也纷纷对新出现的这种独立候选人现象表示支持和理解。北大宪法学教授张千帆等多位学者呼吁,大家认真对待自己的选举权利和选票。“改变需要从一张选票做起。”对这些独立候选人的行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赞同。他说:“根据宪法,每个人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这是公民个人的基本权利。”他注意到今年主动参选人大代表的现象越来越明显。“前几年没有像今年这么多。”他说,这说明了我们国民素质在提高、参与政治生活的意愿在提高。“这是法律框架和制度框架内的一种行为,对我们国家的长久、稳定发展非常有好处。”竹立家认为地方政府应该鼓励公民的这种参选热情和意愿。
531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王占阳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一个适度活跃的社会才是稳定的社会,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应予以肯定和支持,“应当把其当作社会稳定的因素来看待,而不是相反。” 就在此前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提出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社会管理格局。而让公民自觉的以合乎法律法规的方式有序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无疑的是具有良好疏导民间情绪与意见的一种积极的方式。

二、大量独立候选人出现的五种巨大价值与意义
大量独立候选人出现的第一种巨大价值与意义是:通过这种方式与形式在中国社会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就是直接的促使人民大众的参政议政的民主意识的觉醒。人民大众的参政议政也是一种民主,而且是具有非常贴近老百姓利益性质的的最直接的民主,也就是老百姓能看得到的民主:而这种民主比我们许多民主派人士在理论上千遍万遍的对民主概念的细心解释,都来得对人民大众有效:因为人民大众这次是最真切的看到了为什么民主对于他们并不是毫无关系,民主政治和老百姓有非常的利害关系。过去人民大众所知道的民主大都是在报纸电视上发表不同于政府和官员的意见呀,批评政府侵犯了人权呀〔就是电视上出现的外国对专制国家的指责之类〕,等等,都是电视报纸上看到、听到的那些,因此有许多老百姓觉得民主对他们来讲意义不大,因为他们也没有那么多的对政府的政治建议要表达,也不对官方的侵犯人权非常的想给予谴责,他们对那些事关别人的事情不怎么热情;而只对与自己非常切身的事情才发生注意。而现在在他们的身边发生了一个普通的人要独立的参加人大代表的竞选了,而且还宣称一旦当选,那么他就必定要把和他们非常有利害关系的事情在人大会议上给提出来,问问政府到底给不给解决:这一下就让普通老百姓来了精神——因为这些事情也是他们非常关心的呀!由于有这样的利害关系,所以说这种民主是老百姓真正关心的民主,而不是电视上外国的那种似乎和他们没有什么关系的民主了。而这样的对中国老百姓民主意识的觉醒的促进,其启蒙价值和意义就大了去了。
大量独立候选人出现的第二种巨大价值与意义是:因为独立候选人的出现打破了历来专制官僚一手遮天包办的选举,并且所作所为又非常的符合宪法和选举法,因此专制势力这一次非常的不好办:说这些独立候选人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吧,不怎么合适:因为人家是完全按照中国宪法和选举法进行的活动;说独立候选人这样做是“破坏社会稳定”吧,也不怎么合适,因为人家是合理合法的参加被选举的;说独立候选人这样做是受到西方和平演变势力的反华煽动吧,似乎不着边际,于是专制势力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也有些地方的官僚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把独立候选人抓起来,或者软禁起来,或者把独立候选人的家里的电、电话、和网络等都给切断,这一下子就在全中国人民面前暴露了他们的毫无道理和违反宪法和法制,也在全世界知识界面前暴露了这些专制官僚的真实面目:他们竟然以不择手段的方式来违反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还口口声声的说他们的制度是全世界最好的制度,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制度云云,真是让人大开眼界:知道了什么叫最无知。在这次中国各地大量独立候选人出现之后,一些地方官僚不分青红皂白的行为和不计后果的打击,已经大大伤害了当局的形象,使任何有分寸的人都觉得这些打击独立候选人的行为,真的是太粗野、太野蛮了:完全不像一个现代有起码文明概念的国度的行为。这样的丢人实在使专制方面受伤。
大量独立候选人出现的第三种巨大价值与意义是:促使体制内民主势力发声,推动体制内民主力量发展壮大,并形成一种可观的政治力量。这一条也非常重要。因为体制内的民主力量是政权内部的一种政治派别,而对当局的政策有正面发言权力的一种政治势力。而且历来的事实是:体制内民主势力的发言,对于当局有非同一般的效果,应该比体制外的指责与批评效果要大得多。在这次大量独立候选人出现之后,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赞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王占阳也给予正面评价、张千帆等多位学者也给予支持与正面的评价:这些都是非常好的现象,说明体制内的民主力量正在就中国的社会民主探索发表自己的意见,并由此表现出了体制内的民主力量也在积极的出现与联合,并在事实上对中国社会的民主过程进行着推动促进的努力。
大量独立候选人出现的第四种巨大价值与意义是:开辟了另外一种推动社会政治文明与进步的、非常现实与可实施的促进基层民主的途径。应该说大量独立候选人的出现,是一种可行的、除了舆论和理论之外的另外一种推动民主的途径。因为这种方式直接促进民众的民主意识的觉醒,而且直接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对于基层百姓的影响最大,可以说是填补了因为老百姓对于舆论和理论的漠不关心的缺失,达到了以往民主促进的一种空白领域,起到了消除以往民主宣传与启蒙的死角的效果。大家不要小看这一条:也许这就是符合中国社会特殊条件的一种具有非常前景与价值的民主方式。
大量独立候选人出现的第五种巨大价值与意义是:使中国极左派的反人民、反民主的真实面目得到了又一次大暴露。这次中国大量独立候选人出现,在普遍受到关注与重视的当下,只有一个历来标榜自己是“为工农大众说话”、“代表劳苦大众利益”的极左派网站《乌有之乡》是一个例外:他们至今对出现大量的基层民众参与、直接为基层民众的利益要求发声的独立候选人的现象默不作声,好像中国的基层民众根本就没有要求参与人大代表的选举意愿一样。而这个《乌有之乡》却对代表统治集团利益的利比亚独裁者卡扎菲却非常的支持与同情,而同时对利比亚人民的推翻暴政的革命却大肆的污蔑,把这些反抗暴政的行动污蔑为西方和美帝国主义的阴谋。他们对于苏联东欧的人民选择推翻专制独裁而走向民主非常的愤怒,同时又对这次中东和北非的民主化变革非常的仇恨;在《“颜色革命”距中国究竟有多远?》〔作者:我是公社小社员,201149日发表于《乌有之乡》〕文章中,作者以对与人民选择民主而推翻非常仇恨的笔调写到:“从东欧到中亚,从北非到中东,……颜色革命的战车也已经热发烫而刹不住车了……”。从这个《乌有之乡》上述的极端仇恨与反对苏联东欧人民的选择民主制度,到反对北非和中东人民的推翻专制独裁而选择人民自己当家作主,所有这些言行都表现出这个《乌有之乡》和其代表的极左派其实都对人民大众自己当家作主非常的仇恨,他们哪里是要为工农大众谋取利益?而实在是要为统治和奴役人民的专制独裁统治阶级说话,而根本就对人民大众自己当家作主非常的仇恨:这在这次中东和北非人民起来推翻独裁者,而自己当家作主一回的态度上彻底的暴露了出来。不但如此,《乌有之乡》和极左派这次又在中国大量独立候选人的出现根本漠视,毫不关注,并采取冷处理的方式对待之,又一次暴露了他们的根本不关心底层工农大众的要求,不关心底层工农大众的要求对政治进行参与的真实心理。还有什么能比这样的事实更能说明问题呢?《乌有之乡》和极左派根本不关心民众的切身利益,包括不关心民众的要求参与被选举的民主权力的事实,不是在这次大量独立候选人出现的事情上彻底的暴露了吗?而且他们又不是第一次的这样暴露他们仇恨人民自己的当家作主,因为在苏联和东欧人民选择民主的事件上他们已经暴露过一次了。当《乌有之乡》和极左派一而再、再而三的屡屡暴露他们的对于人民大众自己当家作主非常仇恨的情况下,谁还会再相信这帮人大言不惭宣扬的他们是“代表劳苦大众基本利益”的派别呢?他们实在是代表没落的红色权贵,即代表失败了的苏联贵族官僚集团的、那样一种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专制独裁官僚集团的利益的吧?

三、大量独立候选人的出现,给僵化保守的中国社会政治生活注入了一股活力
中国改革几十年来,几乎一切重大的改革举措,全部都来自上面的设计,也就是说其实是中国的高层在一直主导着中国的全部改革。而在改革的中期和后期,中国的所谓改革就一切围绕着权贵集团的利益而转动了;实际的宗旨是拒绝改动一切稳固的权力分配与权力交替制度与相关机制,使中国的整个权力结构变成了僵化并愈来愈僵化的体制。
在苏联和东欧发生变革以后,上述的权贵集团的努力保持有利于自己集团的权力体制的努力,也就更加的变本加厉起来。因为要一心一意要保持对权力的垄断地位,因此一切所谓改革,都永远不会触及当今非常有利于权贵集团垄断权力的政治结构的实质性内容;一切为了人民利益也只停留在口号上和宣传上,永远不会有任何真正的落实。
现在却不同了,大量独立候选人的出现,使当今的铁一般的权力垄断,被大量独立候选人从最基层的部位打破了。大量独立候选人的出现,打破了权贵集团一手遮天的垄断,包括打破了从推荐候选人开始的一切选举垄断;这种打破不靠舆论、也不靠理论争论,而是直接依据宪法和选举法赋予的条件,以完全合理合法的途径,用独立候选人自发的向前跨出的第一步,用站出来一举手的方式打破了;并由此而一举捅破了蒙蔽了人们多少年了的一层窗户纸,而为中国的人民参与的政治民主,打入了新的变化因数;也给已经僵化了多少年的中国政治生活,注入了一股活力。这种活力并不会对中国目前奉行的政治制度产生危害,更不会威胁这个制度,但却给社会的民主打开一个小小的缺口,基层人民群众,从此就要在这个小小的政治舞台上唱大戏了。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也谈“独立候选人”
作者:爱德华夏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从今年开始到2012年底,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参加这次全国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将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千多个、乡级政权3万多个,”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选举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
这位法制工委负责人一口否定了“独立候选人”存在的事实,是无知还是故作不知?我们知道,任何概念产生过程都是先有事实后有概念,如“公民”概念,是世界上先有公民之后才有“公民”这个概念的。“独立候选人”概念的产生也是如此,他却矢口否认。

中国《选举法》规定,“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出,或者由各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大家都知道各政党(证党)、各人民团体(任命团体)是些什么东西。中国专制制度像一颗古老的大树,各政党(证党)、各人民团体(任命团体)都是嫁接在这颗大树上的分支,全靠这颗大树的树根供给养料才能存活,它们没有自己的根,不能独立生存。它们早已经成为大树的附庸和点缀。

以作协(作邪)为例,它是人民团体之一,工作费用不是靠作家缴纳捐献,而是靠官方拨款,等于靠民众纳税钱养活。作协人却不感谢民众,写出符合民众利益的作品,而是替官方说话,大写特写拍马屁作品。汶川地震民众死了很多人,包括学校学生。作协主席不提学校房子为什么容易倒塌,还作诗说:“主席唤,总理呼党疼国爱,声声入废墟……纵做鬼,也幸福…只盼坟前有屏幕,看奥运,同欢呼。”

这人已经被提拔当了省作协(作邪)的主席,他参选人大代表有丰富的资源和资金,一定会“当选”的,可他怎么会代表人民呢?他只会拍领导马屁,讨点儿好“鸟食”吃,然后把“鸟粪”都落在民众的头上。这等于民众花血汗钱养他,他却用“鸟粪”报答民众。

“独立候选人”是从西方文明发达国家飘来的优良种子,有自由平等的基因。它们在中国土地上生根发芽,现在已经破土露出地平线。专制大树已经存在了五千多年,尽管树根早已经腐朽,树上长满了蛀虫,眼看就要倒掉了,但它不肯倒掉,还在极力遮挡“独立候选人”的阳光,夺取养分,想阻止这些小树苗成长。甚至想给“独立候选人”扣上“汉奸”“特务”,受“国外反华势力操纵”等罪名铲除。

现在要做“独立候选人”十分困难。《选举法》第四条规定:“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活动。”他们只能参加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的介绍活动,只能被官方介绍,没有自己组织集会和演讲的自由。选民无法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主张和才能,那叫什么选举。

“独立候选人”也没有权利派人来监督清点选票,无法避免点票作弊。现在有选举和点票的科技产品,点票速度非常快,准确度几乎可以做到万无一失,而且可以大幅度降低选举成本,减少开支费用。国家选举机关都知道它的好处,就是不愿意使用,其中的奥妙谁都能猜出来,除非是个弱智人。中国民主选举都是脚上带着锁链在跳舞。

我朋友劝我参选区人大代表,我正在考虑。由于上述两个问题没解决,无法保证选举结果公平。如果我以“独立候选人”参选,目的不是为当选区人大代表,而是为暴露选举弊端,扯下“民主”面纱,露出它专制的虚伪丑陋面孔。我不想当选,我只想战斗,因为我是名拿笔的战士。

也许在某一天,中国发生暴风骤雨,电闪雷击。专制大树或被击毁,或被连根拔起。天晴了,普世的阳光照耀中国,人们将看到中国到处都是“独立候选人”之树茁壮成长。他们将成为国家的栋梁。

来源:作者博客


人权观察
齐崇淮自我辩护词

编者:通过齐崇淮的自我辩护词,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4年前山东维权记者齐崇淮的职务侵占罪的始末,而就在他写完这份自我辩护词、就在他即将出狱的6月9日,他被滕州法院再次以敲诈勒索罪和职务侵占罪加判有期徒刑9年(执行8年),这意味着齐崇淮在即将出狱时还要面临8年的刑期,齐崇淮的个案一时令法律界及维权界震惊,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及抗议。以下是齐崇淮的自我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当我以被告人的身份再一次出现时,心里很悲哀,为自己悲哀。因为我已经光荣地成为了法律的牺牲品,也为神圣的法律悲哀。因为现在的法律已经贬值到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时代了。
  
本来,我是不想说什么了,但感到不说是自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一、是执法还是闹剧
2007年6月26日,我被滕州市公安局刑拘。2008年5月13日,被滕州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4年,现在枣庄监狱服刑,刑期至2011年6月25日止,现在余刑还有20天了。
   
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2011年5月26日下午5时(17时)许,滕州市公安局侯志国、徐峰和一个姓赵的人(此人未出示任何身份证明,我曾向他要,但他说证件正在更换中)来监狱找我,说是了解一下情况。我积极地配合了他们,把我知道的如实做了回答,他们回去的时间正是19时许。
   
第二天,(2011年5月27日)上午,滕州市检察院来了两个检察官,又来了解情况,我依然是如实做了回答,他(她)们回去正是中午12时许,当天下午17时许,滕州市法院即来人送达起诉书。这个速度太快了,从公安机关,到检察机关,再到法院,前前后后不到24小时。
   
这个速度,我想可能是近现代法法治史上起程序最快的案子了,应该是刷新了一个新的纪录,这真是人间奇迹啊!但这个案子又不是使用的简单程序。
   
24小时是个什么概念?是一个白天和黑夜的轮回!是一张日报的出版周期!假如一个人从滕州市开车到北京办事24小时恐怕都回不来!但决定我命运的一个诉讼程序,却在24小时内搞定,这真是一个黑色的幽默!
   
公安机关的侦察时间呢?检察机关的审查时间呢?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核决定。即:提起公诉的任何在于,首先对于公安机关侦察终结和自行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滕州公安局是5月26日下午17时许和我见面,询问结束时正是19时许,他们回去后恐怕已到了法院休息时间,而第二天公诉人是上午9时许来见我的。请问,公诉人是怎么全面审查我的案件的?严肃吗?符合程序吗?
   
这么快的办案速度意欲何为?这恐怕傻子都看得出来!
二、是执法还是治人
   
2008年5月13日滕州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我4年刑期后,我在法院时间上诉至枣庄中院,枣庄中院以:原判决诉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维持了原判。
   
现在滕州公安机关又重启这三起案件的程序,我觉得存在以下原则性错误。
   
第一点,违犯法理原则办案。法律规定: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的结果,一旦发生效力,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诉讼标的再次提起诉讼。这一法理原则,是全世界通用的。而《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也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天,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天,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刑诉法》第二百零八条也规定: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而当时,我是上诉至枣庄中院的,行使了我的权利,而当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均没有抗诉,从法律原则上,这就意味着他们放弃了权利。时隔4年,他们又对我起诉法庭不予认定的部分,法律是不能支持的。
   
《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还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难道,滕州公安机关能置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顾,超越法律,违规办案?
审判长、审判员,您们都是专业法律工作者,我现在是监狱服刑人员,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才能介入对我的调查,《刑诉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发现的罪行,由执法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而现在滕州检察提起诉讼的是2008年5月13日前我已向公安机关坦白的,公诉机关起诉后法庭没有认定的三起案件。在这里,我要提请审判长、审判员注意的是:不是没有发现的。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人员难道不知道这些规定?如此,法律如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点,三起案件都已超过法定追诉期。起诉书中第一项指控中的敲诈勒索的三起案件均已超过追诉期,因为《刑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究: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而我是2008年5月13日就是因敲诈勒索被滕州法院判刑4年的,以这个判决结果作参考,现在起诉的三起案件全部超过了六年,属于不再追究的案件。
第三点,取证4年为哪般?从2007年6月26日至2011年5月26日,时间跨度是只差一个月即整整4年,如果公安机关这次重启对我的诉讼是因为有了新的证据的话,实在太讽刺了,再说,这也过了追诉期,他们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否则,只能说明是别有用心了,是他们先欲置我于死地。
第四点、遗漏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办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有无遗漏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对起诉书中的敲诈勒索部分,我请求追加《人民日报、市场报》山东记者站站长刘庆春、山东电视台记者张鲁以及贺彦杰三人,因这三人分别是这三起事件的主要当事人。
但在这份起诉书中竟没有他们的名字,是侦察中就没有把他们列入侦察呢?还是有意而为之?很明显,想惩罚的只是我齐崇怀一人而已。
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儿戏,那里还是执法呢?而是对神圣法律的亵渎!是对神圣法律的强奸。
三、职务侵占不能成立
起诉书第二项指控是:职务侵占
要说明这个问题,先说说记者站的体制。2003年之前,中央级报纸驻各地记者站都是挂靠在各省主管单位,如:《检察日报》挂靠在省高院,编制亦是主管单位编制,办公地点、工资、差旅费也由主管单位负责。
但2003年初,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了一个号文,要求中央、部委报纸全部转制,原则是三脱钩,即与主办单位脱钩,由主办变主管,人员脱钩,全体采编人员全部改为事业编制:经济脱钩实行自负盈亏。《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对这种记者站,当时叫改革站
当时,报社没给我一分钱,一张报纸。建站经费、办公经费、出差费用、招待费用、工资等,全部是我自己筹措。而当时,报社给我的只是政策,什么是政策呢?就是建站之初,报社给各记者站提供两个报纸广告版面,让记者站拉广告,能拉多少拉多少,两个版你拉50万元报社也不眼红,你拉1万、2万那也是你的事,报社一概不管,这个两个广告版,报社除扣除税和一部分管理费后,全部返还记者站。这两个版之后的其他广告,按40%提取。而记者站实行的是站长负责制,亏盈全是我一个的事,说白了我就象建筑工地的包工头,只不过是工地上的包工头是搞的体力活,我搞的是文字工作而已。
大家说,包工头挣的钱自己花了,那是职务侵占吗?那是劳动所得。
再打一个比方,现在各地都在搞招商引资红豆,大家知道,有的地方还给一定级别的官员下达了引资指标,但也不是叫你白引资,条件是引来多少资源奖励你千分之几,我曾遇到某市某局长光引资一年就获得了二百多万元,拿了这二百多万元这位局长算职务侵占吗?你们指控的我这十几万收入,正是象包工头和这位局长的钱来路一样,是我自己的所得,怎么花完全由我个人支配。
再说我买车的情况:
这笔钱还没到帐时,我就给报社领导汇报这笔钱到帐后,我想买辆车。报社总编辑完全同意,在选择车型市,彭玉敬总编说:买辆捷达吧,捷达皮实,各地的维修站也多,维修方便。我给他说,济南满街都是捷达出租车,有上万辆。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买辆奇瑞东方之子。
关于租凭合同、发票的说明。报社规定,记者站领取广告提成,请提供一些出场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发票冲账。但这次我一下子要领十几万的提成,到哪里去找这么多的发票,但没有这些发票又不给钱,我就天天给报社打电话催这笔钱尽快给我。记者站有报社的两个部门领导,一是记者部,一是广告部,而这笔钱是在广告部手里掌控,广告部副主任陈波、记者部主任周惠生先后通知我说:你想法弄个租房、租车的发票来报吧,但千万要附一份租凭合同,这样才行。当时我也想不通,领我自己的钱还要这样麻烦?是不是报社现在经济紧张,我的这笔钱让他们用了等等。很惦记这笔钱什么时候领到手。
他们给我出了这个主意后,当时我也蒙了!我到哪里找这些发票?谁给我开?但没这些发票,报社不返还给我广告提成。
当时,记者站已运行了二年多,没有一分钱进账,是艰难运行,等米下锅的状态,无奈,只好硬着头皮找到《新山东》杂志社主编明杰开了两张发票,并在租凭合议上盖了章。
要说责任,那也是报社的问题,是体制的问题。我的行为只是职务行为。
两张发票和两张租凭合同的作用是,用他们我把我该得到的钱领到了手。
有个情况需在这里说明,我这个人眼里揉不得半点沙子,之后,我办了一件吃里扒外的事,直到今天我也感到困惑,困惑自己该不该办:我匿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了报社弄虚作假的情况,还留下了我的电子邮箱,告诉他们如需求证和反馈,请给我联系,但至到我被捕高检也没有反馈信息。
这件事在这里说出来,我知道是上不得台面的,可能有的人对我的人品大打折扣,说报社给你提供这么好的工作平台,你还害报社,我觉得不是这样,报社给我提供平台是一回事,报社违规又是另一回事,完全是两码事。
没有今天公诉机关起诉我职务侵占,我恐怕永远不会说出这件事,在此我说出这个秘密,是想让审判长、审判员对我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还有,我被捕后,报社还欠我4.6万元的广告提成,当时,是我的家属和律师来滕州市看守所会见室,让我写了授权书,我家属才去报社领了这笔款,公安机关的徐峰在场,这笔钱我家属领回去怎么花?完全是她自己的事,按照你们的逻辑,我家属花这笔钱还要有文件?还要什么人批准?她如果花了,你们还能也以职务侵占起诉她?滕州检察院起诉我职务侵占真是应了那句古语: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但这起码能说得通才能障人耳目,现在却是赤裸裸的了,连块遮羞布都没有了。
我知道法律上对职务侵占是如何定义的,我的理解是:侵占就是: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是自己的财产,强行占为己有了,而所谓的职务侵占就是利用自己职务把公家的财物划归自己名下。
审判长、审判员,我这十几万却不是公家的,而是我自己的,我拿来花,还有错吗?更何况罪呢?罪从何来?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寄希望于法庭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
谢谢您们!
                       
齐崇怀
                         
2011年5月30日
发贴者 维权网


河南访民宋玉霞10岁女儿被强奸,公安不立案,上访被劳教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家住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周村访民宋玉霞反映,她留守在家看门的10岁女儿,遭强奸后,襄城县公安局局长吴新建包庇强奸犯,推诿不立案,被逼进京上访后,遭报复拘留、关黑监狱和两次劳教报复手段,镇压她的维权行动。

据访民宋玉霞投诉,200345日,歹徒刘双峰见她只有10岁的女儿在家,于是,兽性大发,将她女儿强奸。后经解放军152中心医院救治诊断,结果已传染患上二期梅毒。

该案发生后,强奸犯刘双峰及亲属马上四处活动,致使本案得不到襄城县公安局立案查处,并且透露说是公安局长吴新建不准立案,受到伤害的访民宋玉霞,向许昌市、河南省等政府有关部门上访反映无果下,被迫进京上访。

当访民宋玉霞向省市有关部门上访反映时,公安局长吴新建就利用职权影响,指使村干部和下面派出所所长黄新志对她非法关押和殴打,并迫使两个子女失学。
访民宋玉霞上访北京后,襄城县公安局将她于200785日抓回去后,劳教一年多,不告知劳教理由,不给劳教手续。

2008919日宋玉霞走出监狱,不久再次进京上访控告政府无能,公安警察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

2009513日,宋玉霞去北京府右街邮局给中央常委领导寄信时,被执勤民警不问青红皂白,抓进府右街派出所,通知地方截访公安以接她回去解决问题为由,强行秘密转押到北京四路通附近的洋桥71号家属院中一处黑监狱中关押10天。522日,再由地方公安押送回襄城县公安局拘留所,以诬陷给她戒毒名义非法关押,并威胁宋说,温家宝有指示,要对她非法上访行为进行劳教 

经历长期上访多次打击报复的宋玉霞,更加坚定了讨回公道的信念,一旦获得自由,就进京继续上访。

2009915日,她再次被地方从北京抓回去后,不给任何劳教理由和手续,再次被送进河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零四个月,直到2011年元月7日放出。

访民宋玉霞说,当今政府,真让我们这些无钱无势的农民欲哭无泪,我抛夫弃子,背井离乡讨公道,可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是个根本不讲理的黑世道。
                     
发贴者 维权网

维权网:安徽农民王德东因反抗强征土地自焚被逮捕

(维权网信息员齐无忌报道)近日本网了解到,2010年11月30日,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政府以修建华电大道之名,强行征用长坝行政村代村自然村农民王德东的三块水田,造成王德东直接自焚的恶性事件。
王德东的哥哥王德西表示,事发当天下午,三山区街道办事处、三山区派出所、长坝村委会三方人员到场,调派多台推土机将村民王德东的三块水田及苦心种植的银杏树全部推倒。这里我必须交代几个细节:第一,因为补偿土地价格双方落差较大,我弟弟没有在征用土地协议书上签字。第二,我弟弟没有收到区政府和村委会下达的征地通知书。区政府和村委会随即强行征用!推土机强行进场推地,此时,王德东并不在场,区政府和村委会实行的是突击强征。 他事后去找村委会评理,却没人搭理他,这是悲剧爆发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当时,王德东正在芜湖城里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得知消息后匆忙骑摩托车赶回农田,看到土地已经被移为平地,很多棵银杏树被推倒,立刻赶到村委会住所找村委会领导评理。村委会书记刘园香置之不理。王德东没有任何技术特长,土地是他安身立命之本,失去土地,他何以为生?银杏树是他响应政府绿化土地的号召栽种的!在此我再说一个细节,事前我弟弟曾经多次接到电话恐吓!要求我弟弟尽快在征地协议书上签字。我们不愿意做钉子户,我们支持国家建设,但是我们要维护我们的权利!我们不能被盘剥!我们要求最基本的合理合法的待遇!
因为土地被强征,王德东悲愤交加,感到生活希望泯灭,他失魂落魄的将摩托车上的汽油往自己身上浇去,当时地点是长坝村委会村支书的办公室,时间是2010年11月30日下午3点。
王德西表示,目前,我弟弟经过切喉治疗!全身重度烧伤达60%,面目全非。医院对他的治疗时间一再延长!而三山区政府已经切断了我弟弟的医疗费,让其自生自灭!医院要赶我弟弟回家!看来如此下去,我弟弟只有再次自焚,才是出路?我母亲已经70多岁,平时就有心脏病。在得知该消息后,引发心脏病住院。但最不能接受的是,6月3日,王德东却被以放火罪执行逮捕。
王德东哥哥王德西的电话:13866373103





发课公司法人路青及员工家属就被失踪人员致公检法的联名信

(维权网信息员齐迹报道)2011年6月11日,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路青、失踪员工家属再次联名致信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纪委及北京市政法委,呼吁公安机关尽快对文涛、胡明芬、刘正刚、张劲松等人被失踪、绑架超过2个月事件进行立案侦查,给家属一个交代。
自4月3日上午8点艺术家艾未未在北京国际机场被带走后,当日下午发课公司志愿者文涛被绑架强迫失踪,随后发课公司出纳胡明芬、设计师刘正刚、司机张劲松分别被绑架强迫失踪,除了艾未未在失踪40天后,被允许与夫人即发课公司法人路青会见15分钟外,其余人至今没有任何消息,尽管家属们多次到公安机关报案、问询,但家属们没有得到官方的任何答复。

以下是信件内容:

请北京市公安机关尽快对发课公司4名员工、朋友被绑架、失踪事件进行立案调查
我们是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和员工家属,在此,我们反映近两个月来4名公司员工及朋友被绑架、失踪的情况,请公安机关立即予以立案调查:
文涛,男,37岁,发课公司法人的朋友,4月3日在公司附近被4位不明身份男子强行带走,被绑架失踪69天。
胡明芬,女,55岁,发课公司出纳。她的家人称她于4月7日离家去公司上班。4月8日无法接通她的电话,失踪64天。
刘正刚,男 ,49岁,发课公司设计师。4月9日晚上19点,他与妻子在位于海淀区住所小区内开车时,被4名着便装男子强行带走,被绑架失踪63天。
张劲松,男,43岁,发课公司司机,4月10日凌晨1点在草场地村与朋友分手后失去联系,失踪63天。
以上绑架、失踪案发后,家属、朋友十几次前往朝阳区南皋派出所、海淀区大钟寺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拒绝出具报案回执,拒绝立案调查,迄今未有任何答复。
发课公司是以建筑设计、艺术设计为主的公司,上述员工亦是恪守岗位的普通公民,他们在中国首都被绑架或失踪已2个多月,家属非常担心他们的安全。4月15日我们给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写信反映过上述问题,但至今未得到任何答复。在此,我们再次呼吁公检法部门承担职责,对该系列失踪绑架事件进行立案调查,尽快给家属一个交代。
发课公司法人: 路青
文涛家属: 文洪炳
刘正刚家属: 亚淑
张劲松家属: 张懋
胡明芬家属: 家属在外地,6月8日突然失去联系,暂时无法签名

2011年6月10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机场辅路草场地村258号发课设计有限公司 100015

维权网:选举专家姚立法接美国使馆电话后被限制人身自由

(维权网信息员孙雨报道)自6月9日香港有线电视台记者电话联系欲采访姚立法、姚立法随即被地方软禁并断电后,6月10日下午3点左右,美国大使馆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姚立法有无时间到北京会面,姚立法说没有时间后,使馆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会直接到当地。
当天,姚立法的家门口即增加了监控人数。6月11日姚立法准备到医院看病,被门口看守人员拦住,并明确说不准出门;12日姚立法的同事家办酒席,他应邀前往时,再次被门口看守人员拦住,说是公安局通知不能出门。上午11点20分左右,姚立法打电话给公安局饶华军局长,询问为何不让他出门,饶华军局长开始说不知道有这回事,然后又说应该找学校联系。姚立法表示,因为是周末,负责监控他的并不是学校而是保安大队和市国保,找学校有什么用?饶局长说了解一下后挂断电话。待姚立法再打电话时,饶姓局长一直不接,发短信也不回复,后来饶姓局长索性将电话关机。
今年以来,选举专家姚立法被学校及潜江市公安局绑架4次,几个月以来,每天到实验小学上班须由学校专人专车接送,下班后由保安大队及国保负责全程监控。自2月20日至今,除了原来的常规监控外,每天上班由两位在职教师一左一右贴身监控,即使是上卫生间也是寸步不离,下班回家后,监控看守也增加了人数。
姚立法先生长期以来致力于中国的基层选举和对选举观察员的培训,关注底层民生和弱势群体的维权,因此遭到传唤、抄家、绑架,并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常常无端被限制人身自由。
本网将持续关注姚立法先生的健康权、就医权和人身自由权。

来源: 维权网

重庆观察
重庆红歌会为何在京受冷遇?
丁咚

   近日,重庆市“红歌会”高调出现在京城舞台上,连续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炮部队、北京朝阳剧场、北京民族文化宫以及清华大学举行专场演出五场,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亲自参加了其中的三场。接下来,“红歌会”还将继续在全国政协礼堂和中央党校演出。
  按照中国的官场伦理,重庆市如此隆重其事地将自己精心制作的节目拿到京城亮相,而且由薄熙来这样资深并带有深红色背景的政治人物亲自坐镇,无论如何都会有现任政治局委员以上的高级官员给个面子,出来捧捧场。在公众的心目中,很久以来,重庆方面就大力宣扬红歌会如何受民众欢迎,也受到高层的重视和支持,如今,这么好的节目到京城了,似乎人人都应幸有与焉。
  然而情况大为出人意料,如果用凄凉来描述它的遭遇,显得过甚其辞的话,那么至少可以称得上受到冷遇。在薄熙来亲自出场的多个场合,均只有他一个重量级政治人物形单影只,陪衬的只是他手下的如许官员,因此颇为引人注目,以致鹤立鸡群,但同时也映衬出他的单调落寞。京城高官多如过江之鲫,却没有像样的高官愿意躬逢其盛,对于这场官方色彩深重的进京演出来说,无疑是十分难堪的事。以薄熙来这等具有令人骄傲的政治资本的人物,能够撑持下来,而且笑靥如花,确实不容易。
  反过来也印证了其境遇之糟糕。原来这么长时间以来,重庆官方所鼓吹的红歌会的华丽景象,不过是一个虚构的幻景。

  这是个意味深长的信号!
  
而其之所以如此,大概是因为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红歌会浓厚的政治色彩,特别是“极左”倾向,受到国内外的广泛质疑,对十分注重公众形象的高官来说,避之唯恐不及,是理所当然的,就是那些曾经表态肯定它的,在听到公众的反应之后,恐怕只能慎之又慎,否则其一世令名将毁之一旦,并给他的仕途蒙上阴影。
  其次,红歌会所宣扬的理念,与时代精神格格不入,高官参与其事,实质上也表明了其对这种理念的认同。中国现在需要的不是强化“色彩”,红色拯救不了中国,只能引起历史的倒退,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重庆市捡起这个烂西瓜,想雕出一朵花来,无疑是异想天开。而它力图以展示虚假繁荣景象,遮蔽现实的不如人意,更是虚妄的想象,对中国的进步和发展进程纯属误导。
  重庆市高官反驳说,批评者都是形而上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反过来说,鼓吹精神也是生产力,落入了唯心主义的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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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红旗到底还能打多久?
作者:祝振强

    最近北京奇热无比、干热异常。《重庆日报》是这么报道北京的,应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邀请,来自我市机关、学校、社区的14支演出队伍,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行红歌传万代重庆群众演唱会
  那边厢巡演正如火如荼呢,这边厢有网友发现了一个大问题,那就是,这么隆重、热烈、搅动京城的活动,除了重庆市领导外,竟然没有一位挂字头的重量级领导出席,就连北京市的领导也不见露面,似乎唱到咱自家地界的红歌,需要避之唯恐不及。于是,网友断言,重庆红歌进京,遭受了冷场、冷遇,遭遇到了倒春寒、六月雪,总之,未来的行情不是那么看好。联想到前几日一干人众敲锣打鼓、大喊大叫地要起诉谁谁、最后不了了之、惨败收场,略加思忖,此情此景,的确有些诡谲。
  重庆的天空一片红,红得让人目眩、让人恐慌,让人不由得不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预期。而此番重庆红歌在北京的遭遇,却不免让人疑惑,这重庆的红旗,到底能打多久?
  当下的中国,前途、信仰、政治、经济、社会、道德、民心、治理、管理等等,恰似就要爆燃的火药桶、坐地炮一般,十万火急,非同一般,稍不注意,即可能天下大乱。各方寻求救治良方,官民互动,合力解决存在的问题,还中国一个正常、健康、秩序、发展的未来,应该是个基本的共识。由此看重庆的唱红歌,似乎也有几许必然与合理性。
  据说,重庆的唱红歌、劲吹红色文化,针对的是当今的拜金以及民生无保,针对的是今天的黄赌毒泛滥以及环境污染等等一揽子问题,期望以过去的美好填补空虚的今天,以过去的红色记忆建设一个全新的红色未来。从理论上说,任何一种探索未来之路的努力,都值得尊重,都值得认真对待,重庆的红歌也如是。
  重庆的红歌,也的确能唤起一部分人强烈的、美好的、燃烧的、甚至疯狂的情感记忆,重庆的红歌有没有一定的市场,你看看北京景山公园周末的老人大合唱,浏览一下某个网站上各色人等的痴迷,即管窥一斑。问题在于,能够引起共鸣、不惜以热血、生命捍卫什么的,都是些老同志,且这些老同志只占中国全部老同志的很小一部分——同样在北京景山公园,为社保、养老、生计问题愤愤不平的老同志,更属多数。放眼社会、放眼重庆、放眼全国,我相信,红歌、文革歌曲在唤起少部分人春心荡漾的同时,唤起的必是多部分人惨痛不堪的人生记忆——极左对中国文明、中国历史进程、中国人正常生活的破坏,当属史无前例、亘古未见。
  这样,问题就来了,依靠一小部分有红色美好记忆的老同志来达到某个目的、达成某个目标,是缓兵之计、权宜之计、当下之计,还是长远发展方略、向左转的风向标?我想,任何一个稍许有头脑的当事人或旁观者,都不会认为后者存在些许的、任何的可能。无他,这已不是闭目塞听的时代,这已不是愚民的时代,这已不是红色恐怖时代——时代的步伐需要向前走而非朝后退,时代的脚步需要文明进步而非东风吹战鼓擂。退步走的,不过是要达到医治某个具体的病症而病急乱投医、死马当成活马医的澹妄之举。
  重庆红歌的问题还在于,他们以为红色乌托邦的过去年代,并不尽然是那么美好,只不过是以强权、极权管制的相对有效、有秩序而已——达到管理有效、秩序井然的方式方法,最优的选择有,次优的选择有,最次的选择有,次次的选择有。可以说,以唱红歌、重回红色文化来达到理想的社会、达到和谐社会、达到人人舒心、体面、有安全感的社会,连最次的选择都谈不上。并且,把全民忽悠起来唱红歌、穿红衣、抹红脸、走红路,难免不让人有二次文革风雨将至的担忧。
  唱红歌可以让一小部分人聚拢人心于一晚、可以重温记忆于一时、可以久别重逢于一刻,甚至可以成为决定个体命运的关键一着、致命之棋子,却绝不可以作为未来国家、民族、社会的发展方略,绝不可以半真半假、半推半就地朝向着红歌的方向退步。有责任感、有道德感、又正义感、有良知、有担当的领袖人物或公民,对此应心里有数。饮鸩止渴或许能起死回生,但只能是回光返照;让大多数民众殉葬的年代,早已一去不复返;历史的操控台恰如时间机器,只有后浪葬前浪而唯独没有倒档。
  由此说来,重庆的红旗打多久,就有了具体而微的时刻表。在时间的进程中,或许,我们需要的是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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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歌进京,小丑跳梁几时休?
欧阳南山

重庆,因为曾经的抗战之都,赢得过无数世人的夸赞,重庆因此成就一段辉煌的历史。对这些厚重的值得向世人发扬光大的历史积淀,主政重庆的大员薄熙来视而不见,却偏偏别出心裁,剑走偏锋的一再搞什么红歌,红色短信,红色经典。虽然薄大人没有明示此举何为,但明眼人早已看出其司马昭之心。因此,重庆的红色系列招致各方褒贬不一的评论。
其实,你薄大人在你辖内随便怎么折腾也就罢了,因为那是你的地盘你做主,别人再怎么说三道四,也奈何不得。谁叫他们不是太子党呢?谁叫他们没有一个打江山的老爸呢?不过,趁着当局所谓90周年大庆的绝好机会,你把重庆的红歌轰轰烈烈搬到京畿之地,确实是一着妙棋高招。不管薄大人在重庆怎么弄出响动,毕竟波及范围有限,而一旦站到京城这个大舞台,偏居一隅的红歌便有了华丽转身之功效。此时此刻的红歌,早已脱离文化艺术范畴,政治筹码,政客野心一一暴露无遗。我们不得不佩服薄大人的用心良苦。
“千人红歌团”进京,堪称历史上创举。就算十年文革,各地革命委员会风起云涌,红卫兵小将大串联到北京觐见红朝皇上,也没有如今薄熙来大人的奇思妙想来得直截了当又造势强烈。正如一些分析家指出的那样,薄熙来大人此举完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才不在乎什么红歌黑歌,他要是的不过就是高层当轴发话表态认可,进而捞取更多政治资本,为明年问鼎中央铺平道路。此外,更为重要的还在于薄熙来大人更为深谋远虑的高招——不把文革阴魂召回誓不罢休的红色恐怖气概。
近年来,薄熙来在重庆动作频频,所有的招式都不脱为毛翻案复辟的深层次用意。当然他要借此举动向中央高层发难,意欲谋得一把满意的交椅也是题中之义,故此,大肆折腾红色系列堪称一石数鸟之绝杀。然而,偏居西南一隅的重庆,无论怎么折腾,其他各路诸侯都按兵不动,他薄熙来也就成了孤家寡人,自拉自唱,好不寂寞孤单。
此次90年党之生日,借着献礼献媚之机,浩浩荡荡将千人红歌团开进首都,该是何等风光气派,何等夺目耀眼。不管你们那一帮台上的当权者怎么看怎么想,总不能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吧?总得出来表态吧?但事实却是大大出乎薄熙来的意料之外,据有关报道称,薄熙来的千人红歌团进京遭到冷遇,中央政治局常委除贾庆林一人到场外,其他大员无一人捧场,尤其是胡锦涛和温家宝两位没有到场。可见,薄熙来此役大有滑铁卢之嫌。
表面上看,薄熙来大人聪明绝顶,智商偏高,奇思妙想接连不断。但实质上却是极端的政治上近视,乃至昏庸!试问,如果按照薄熙来的思路,把整个中国拖回毛泽东时代,来一场全面的左派复辟,上自官员,下自百姓能有几人同意?不要说百姓们不愿意回到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就是那些肠肥脑满的贪官污吏又有几人乐意?
如果唱唱红歌,能够消除腐败,能够化解官民矛盾,能够消除社会不公,能够建立起公民社会,能够解决当前中国社会危机日益深重的现状,那么,治理中国岂不是如同小儿可一样简单?
对于重庆的唱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行政法研究所所长何兵就曾发出这样的疑问:“重庆累计唱红10.4万次场,参与人数8000万,场地费服装道具一人1500元,共计2.1亿元,每人次误工费、交通费加起来共计2700亿。如果全国唱红会是几万亿,为什么不搞医保?”
薄熙来大人想当然的搞极左历史倒退,开历史倒车,自己一人在辖内穷折腾也就罢了,但他偏偏自以为是,自作聪明,以为天降大人于斯,以为借着党之90生日,可以把他的复辟梦推向全国,把重庆的闹剧变成全国的正剧,为自己有朝一日也有可能登上红色金銮殿打起如意小算盘。实在是异想天开,幼稚可笑!
我们见过大大小小的昏庸无能官吏,见过无数复辟旧王朝的挡臂螳螂,但就是没见过以为唱红歌就能唱出一个吏治清廉的现代意义的法制国家的小丑跳梁。中国共产党人经常叨叨要人们与时俱进,但薄熙来这个特例不仅不与时俱进,反倒冥顽不化的大开历史倒车,这,或许就是中国特色的最好诠释吧。

来源:博客中国



高立诚:重庆公租房价格不妨也打个折

    32日公租房首次摇号入住遇冷,再到此番大幅度降低申请门槛,重庆公租房政策似乎距离外界先前对公租房面市能够舒解置业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缓冲房价过快增长的期许越来越遥远。
    重庆方面近日宣布要进行几个微调,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取消申请人收入限制,将参加工作三年以内且没有住房的公务员也纳入到公租房的申请人群,消息一出,热议之声不绝于耳。从最初万众翘首期待出炉的香饽饽,到今年
  关键症结何在?说一千道一万,还是归结到公租房的租金价格上。我们可以看到公租房的租金价格一般都设定在每平方米911元,再加上1.03/平方米·月可以算是市场价的物业管理费,对于符合申请标准又亟待改善居住条件的困难百姓而言,并不见得就是便宜合适的理想价位。
  以位于北部新区鸳鸯片区的公租房项目民心佳园为例,如果申请对象是单身打工人士,那么按规定可选择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的户型。民心佳园单间配套E户型为31.14平方米,每月租金加物业管理费算下来一共需要花费375元;而一室一厅F户型47.11平方米的租金加物业费则是567元。如果申请对象为三口之家,那么就有资格选择两室一厅,按民心佳园两室一厅H户型58.6平方米的标准计算,每月的租金及物业费合计为705元。个人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每月上缴房租四五百,家庭月入3000元以下,每月支付租金七八百,这还不包含每月的水电气费,以及投入其中的家具家电(注:公租房交房时无任何家具家电,需住户自行购买添置)的费用。外加上公租房项目主要位于远离主城核心区域的偏远地带,交通设施不完善,购物设施极度匮乏,致使租住公租房的人士出行成本和时间消耗大大增加。不少人抱怨说,还不如就在主城租住一般的商业房,因为住公租房那些杂七杂八的费用算下来也离商品房的租价差不了多少了。
  为何当初对公租房满怀期望的潜在申请者如今热情不再?为何政府在原来设定人群还远未覆盖的情况之下充忙降低申请门槛,希望受惠范围之外的人也提交入住申请?对于一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7532元(2010年数据)的城市来说,租金偏高确是一项想绕却又始终绕不开的关键因素。
  与其依靠取消申请人收入限制、允许公务员申请公租房的举措来推动公租房由冷转热,从广义上去覆盖城市中的那部分“夹心层”,重庆方面不妨学习一下香港的经验,让原本设定的申请入住群体,同时也是最需要获得政策扶持的这部分人能够实现居住梦想,能够拥有一方属于自己的天地。其实,香港元朗区天水围的公租房小区(香港称公屋村)起初也跟重庆的公租房一样交通不便,租金偏高,由此造成了入住率偏低、民众不买账的窘迫状况。但后来,政府为吸引市民前来入住,就痛下决心,将租金打四折让利与民。打四折,都跳楼价了,市面上都几乎寻不到的价格了,难道你还承受不了?你还舍不得来?为了能使申请公屋者的生活有一份保障,香港政府规定公屋租金只能保持在同地区市场租金价格25%的水平,而且令租金基本上只占到申请者家庭收入的10%左右,这就不会给申请者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让租住者少一份担忧顾虑,可以轻松地投身于自己的发展和专注于家庭的成长。有鉴于此,重庆的公租房政策是不是也应该不那么急于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而是在租金价格上先打个折,把好处和实惠让给最需要得到关怀和保障的那部分人群呢?且不说公租房是完全属于公益性质范畴,至少也是半公益的性质,适宜的租价也是保民生听民意护稳定促和谐的一种切实体现。
  另外,这类保障性住房是用纳税人的钱修建的,定当优先惠及普通大众,照顾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将公务员纳入申请人群,不仅有可能会侵蚀中低收入群众的那部分利益,更有可能让保障房变味并畸变为如经济适用房那般的权力房和福利房,因此还需慎之又慎。祈愿重庆的公租房政策能够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你我心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之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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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网民因转发讽刺当地官员微博被劳教一年
作者:宋石男


近日,重庆网友方洪因转发一则讽刺当地官员的微博而被判劳教一年。
媒体人杨海鹏在微博中表示要前往重庆自首,因为方姓网友的帖子,系我原创,他改编,他因此被劳教,而不处罚原创者、转帖者,确属不公。本人在此,申请与方网友同罚
杨的微博被多人转发,并形成了一次小规模的微博行为艺术:
@王小山:敦请重庆警方劳教@连岳//@连岳:敦请重庆警方劳教@宋石男//@宋石男:敦请重庆警方劳教@袁复生//@袁复生:敦请重庆警方劳教@张之俭//@张之俭:敦请重庆警方劳教@谭伯牛//@谭伯牛:敦请重庆警方劳教@杨海鹏

来源:金羊网



红歌不能承受之重
作者:席韬

唱歌本是一种娱乐,一种消遣,一种情操的陶冶,如今却成了热议的对象,成为一种政治任务,需要严肃对待,这意味着什么?唱歌除了其应有功能外,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和责任,已经上升到了政治的高度。当然,只有唱红歌才有如此高的“待遇”。
    红歌应该是老一辈人的记忆,红歌伴随着他们的童年,是在最纯净的心灵里留下的痕迹。但说到红歌,对于我这个未曾经历这些岁月的人来说,也有许多的记忆。记得小时候妈妈教我唱《北京的金山上》,小学老师教我唱《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到了初中参加合唱团时唱的《解放军的天》,平时乡村组织文艺节目,唱得也都是今天备受争议的红歌。
     人出名了,关注的人也多了,当然避免不了不同的评价,但是否引起这么大的争议,还得看他是如何出名的,是靠实力、靠金钱、靠关系还是靠权力?如是靠实力当然无可厚非,如是靠其他,特别是权力,则批评的声音会不断发出。有批评不是坏事,毕竟这也是公民社会的一种表现。
    红歌的备受关注也许就源于她靠权力出的名。2008年,重庆市委办公厅发文(《渝委办发〔200826号》)规定:“为英雄的山城提气提神”,要“认真组织实施,让红色经典歌曲唱响巴渝大地”。在这次红歌传唱运动中,有专门的组织部门——重庆文广局社会文化图书馆处负责初选歌曲,然后交由薄熙来书记亲自挑选,并委任了红歌演出的总导演。据2011年初一份来自重庆官方的数据统计显示,迄今,全市累计开展红歌传唱活动达10.4万场,参与人次达到8000万人次。
     如今,唱红歌运动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但进行了企业、事业单位、学校,还进行精神病院和监狱。唱红歌不但成了传承中华民族伟大精神、教育下一代的有力方式,也成了治疗精神病的“良方”,成了“感化”罪犯的武器。唱红歌成了万能药。
     对于唱红歌,目前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一种评价来源于政府、行政人员、官方传统媒体及一部分大学学者,另一种观点则主要来源于网络及自由派媒体。
    “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29日在会见港澳主要媒体高层参访团并解读重庆‘唱红打黑’时表示……重庆的唱红绝不是什么极左运动,而是对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传承,是对青年一代教育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主要是希望通过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几个活动给人们传递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大家增长更多有价值的知识,活得更有精气神。”(中国日报,201151日)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认为“通过唱红打黑,用一种创新的方式巩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其次,是赢得了国际发言权,树立了新品牌。唱红打黑特别是重庆经济发展的案例模式应该是成为或者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财富。”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学教授杨帆在评论重庆模式时认为“唱红是为了发动群众积极揭发问题,这不是搞文化革命,而是实现有效的法治”。
    河北省教育厅负责人说,组织这一活动是为了增进中小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真挚感情。河南师大后勤集团党总支秘书韩舒认为“红色文化不等于大学行政化,”“觉得听红歌总比看娱乐节目要受教育得多。”
    2009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做了一期题为《红色经典唱响山城》的节目。节目报道了一个红歌之家,妈妈教女儿学唱红歌《听妈妈讲过去的故事》,目的是让孩子知道过去的辛苦。报道称通过唱红歌,让孩子认识到了什么是艰辛。这么小的孩子能从这首歌里读懂什么是艰辛吗?体验艰辛的方式有很多种,参加志愿活动、学会独立等也许更能让孩子知道生活的来之不易吧。
    另一种来源于网络的观点则是质疑声占据主流。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认为,地方政府倡导“红色文化”无可厚非,但也应当尊重不同种类的文化,并允许多元文化发展。南方周末专栏作家苏永通认为,如果将红歌比作大红花,则紫罗兰、黄玫瑰也不能少。
     网友小国寡民认为:利用国家资源组织所谓“红歌会”除了彰显为政者的“政”绩外,并不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实际好处外,这种做法,只是文革“八个样板戏”统帅文艺的放大,违背美感基准,扭曲社会的娱乐生态。
      本网专栏作家林明理在《重庆“红歌”能否首先感动重庆官员》一文中指出,如果官员们不能像红歌里所唱的那样展示“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私利”的胸怀公开家庭财产,不能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布财政经费的明细账目,也不能发扬“牺牲我一个,幸福几亿人”的“大局观”大幅度减少三公消费,那么他们就是在企图愚民。
     还有人认为“红歌”是通过宣扬对于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以达到鼓吹极左思潮的目的。红歌传唱运动意味着极左思潮卷土重来。
     随着红歌运动范围的扩大,争议注定会继续下去。她已经承载了太重的责任,已经不堪重负了。红歌治病这种荒唐的做法我们暂且不论,红歌在教育孩子、传承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巩固执政党的合法性、实现法治方面真能担当重任吗?也许对于老一辈而言,红歌只是他们曾经唱过的熟悉而亲切的歌曲,就像伴随着现在年轻人长大的流行歌曲一样,只是一首歌,而对于他承载多么丰富的重大的政治意义,他们并不了解,也并不关心;对于今天被组织起来唱红歌的人们,红歌合唱只是他们娱乐活动的一种,可以离开公司、单位,大家热热闹闹的在一起唱上一嗓子,还可以将礼品、奖品领回家,又何乐而不为?但对于唱红运动推动者的“良苦用心”他们也许浑然不觉;而对于那些还不知政治为何物的中小学生来说,就更难以领略红歌的重大使命了。
      把巩固执政党的地位、实现法治、教育中国的下一代、改造罪犯这些重任交给红歌是不是有点太冒险了?与其花大力气唱红歌,不如改善民生,实现居者有其屋、病者有其医来得实在;与其让官员从红歌中体验革命的艰辛,还不如通过治理腐败来让他们明白清廉带来的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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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者 08charter



贺卫方:红歌之忆

 我们还是要说,整体而言,文革歌曲属于一种病态的花朵。它们鼓吹个人崇拜,把领袖视为人民的救星。它们营造了一种特殊的政党文化,尤其在党与人民之间关系上,片面烘托党的光辉与正确。依照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际上文革正是毛泽东和共产党犯下严重错误的时代。它们矮化了人民,没有领袖的阳光雨露,人民就无法成长。没有领袖的引领,人民就会迷失方向。这些歌曲掩饰了国家与民众的苦难,制造了社会的仇恨,语言粗暴,非黑即白,成为文革浩劫的助推器。我们在其中找不到对于个人尊要的讴歌,对于政府权力的警惕,对于私人利益与情感的维护。对于这些因素,今天重唱它们的时候,我们自然是要抱持一份警惕的。
                                                      ——贺卫方


作者按:本文发表于《南都周刊》2011年第22期(6月13日出版,11日上摊)。发表本有些删节,这里是全本。

  1970年我十岁,由于家庭落难,回到了当时属于烟台地区的牟平县农村老家。那时候,文革最急风暴雨的阶段已经过去,不过,所谓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革命还是一浪高过一浪。教育战线当然属于这革命的最前线了。课本里都是革命内容,像语文,除了毛主席的文章和诗词,其他大多都是歌颂伟大领袖的篇什。连数学、物理等也要结合无产阶级政治的要求编写教材和教学,文艺方面的教育就更不在话下了。

  唱歌是最普及和简单的艺术教育形式。像《东方红》这样几乎取代了国歌的歌曲,学前阶段每个人都耳熟能详了。后来唱得多的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大海航行靠舵手》、《敬爱的毛主席,我们心中的红太阳》、《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等。还有那首我一时记不起名字的歌曲:

  最嘹亮的歌是东方红,

  最伟大的领袖是毛泽东。

  毛泽东,毛泽东,

  您是革命人民的导师,

  您是革命胜利的保证。

  全世界人民热爱您,

  伟大的领袖毛泽东。

  全世界人民心向您,

  伟大的领袖毛泽东……

  那个时代,物质极其贫乏,但是唱着这样的歌,想着全世界还有三分之二的人民深陷水深火热之中,我们能够在这样全世界人民伟大领袖的光辉照耀下过着幸福生活,还是不免自豪之情油然而生。只是经常吃不饱饭的滋味不好受。

  在歌曲方面,也许文革最重要的创新是把毛主席的语录谱曲歌唱。小时候不觉得,大了之后才意识到这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长短不齐的一大段话,要谱曲,唱起来要上口,我实在是太佩服那位最擅长打这类攻坚战的李劫夫先生了。记得我们唱得较多的包括《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和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清明节到烈士陵园扫墓时必须唱的那首(成千成万的先烈,为了人民的利益,在我们的前面英勇地牺牲了……),以及只有四句话的《下定决心》。某年,传来毛主席的最新指示,简洁到只是一句话:要斗私批修。很快语录歌就来了,内容贫乏,却简单易学,高亢有力到只是吼叫的程度。

  在江青的主导下,现代京剧样板戏陆续推出。《智取威虎山》、《红灯记》、《沙家浜》是比较早的几出。彩色电影带来了那个时代殊为难得的视听感受,与此同时,广播电台以及地方剧团都大力推进,样板戏的唱段传唱全国城乡。我们那个学校甚至组成了宣传队,演出了全本的《沙家浜》。我嗓子不好,只能饰演一个配角:翻译官。不过,那些戏里的唱段却是烂熟于胸,不少戏都可以从头背到尾。

  虽然只有十多岁,但是懵懵懂懂的对某种特殊情感的向往还是在心中涌动。只是那个时代讳言爱情;无论是一般歌曲,样板戏,仅有的几部来来回回重复放映的电影(所谓三战即《地道战》、《地雷战》和《南征北战》),还是官方许可阅读的为数不多的小说,爱情完全是一个禁区。这不免令人惆怅苦闷。样板戏里甚至少有完整家庭。《智取威虎山》里小常宝向杨子荣哭诉血泪史的唱段,说到母亲为逃脱座山雕的魔掌,跳涧身亡,之后父女二人隐居深山老林——

  白日里,父女打猎在峻岭上,

  到夜晚,爹想祖母我想娘。

  事后我越想越奇怪,为什么不说我想祖母爹想娘?这真是把夫妻感情、男女私情视为寇仇,近乎于斩草除根了。

  或许只有把常人之间的爱都驱除殆尽,才能让全国人民的爱都献给我们的伟大领袖。确实,那个时代的歌曲充斥着对领袖的歌颂,所用的形容词都是最高级的。领袖无所不能,是真理、智慧和力量的惟一源泉。《沙家浜》里,敌人派了岗哨又扣船,让阿庆嫂无法与新四军联系,她的唱段中连声迭出三个怎么办。此时《东方红》旋律响起,阿庆嫂浑身上下突然之间就焕发了勃勃生机:毛主席,有您的教导,有群众的智慧,我定能战胜顽敌渡难关!《杜鹃山》里,党代表柯湘看乱云飞渡,心情沉重,猛然想起毛委员:我看到,万山丛中战旗红,毛委员指航程,光辉照耀天地明。随之响起的女声伴唱以及灯光变化都强化了这天地明的效果。顺便说一句,在京剧里引入伴唱以及男女二重唱也许《杜鹃山》第一次,无论如何是一个创举。另外,管弦乐队的引入大大提升了音乐的表现力,汪曾祺这样的作家对于语言的千锤百炼也是样板戏唱段得以光彩照人的重要保证。

  不过,我们还是要说,整体而言,文革歌曲属于一种病态的花朵。它们鼓吹个人崇拜,把领袖视为人民的救星。它们营造了一种特殊的政党文化,尤其在党与人民之间关系上,片面烘托党的光辉与正确。依照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际上文革正是毛泽东和共产党犯下严重错误的时代。它们矮化了人民,没有领袖的阳光雨露,人民就无法成长。没有领袖的引领,人民就会迷失方向。这些歌曲掩饰了国家与民众的苦难,制造了社会的仇恨,语言粗暴,非黑即白,成为文革浩劫的助推器。我们在其中找不到对于个人尊要的讴歌,对于政府权力的警惕,对于私人利益与情感的维护。对于这些因素,今天重唱它们的时候,我们自然是要抱持一份警惕的。

  1977年,中央宣布文革结束。转年,我成为恢复高考后第二届入学的大学生。当年学校给我们宿舍楼每一层配备了一台电视机。那时,许多文革期间遭禁的文艺作品正成批量地解禁。一天晚上,电视播放的是文革期间被宣布为封资修大毒草的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上海乐团演出,1959年首演时的小提琴手俞丽拿重新亮相。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的情景。音乐演绎到楼台会和哭灵时,在小提琴与大提琴之间缠绵倾诉和悲剧发生后凄婉痛楚的乐声中,俞丽拿的两行热泪眼滚落在琴板上。我们二十多个男生仿佛遭到电击,一片默然,不敢看别人的眼睛……

  我们好像又活过来了。

来源: 作者博客 | 转自共识网

《重庆日报》答贺卫方《公开信》社论
来源:重庆日报,转自陈有西学术网
  
陈有西按
      在很少的几个网站上看到了《重庆日报》的这个社论,网上查了一下,连重庆日报的《华龙网》都没有转载此文,因此尚无法证实真是社论。对于一个学者的公开信,重庆市委机关报以社论方式回应,这是破天荒的。我认真读了此文,虽然觉得语焉不详,还没有真正明白他们说了什么,但是这种平等商讨的姿态是值得称道的。可以看出重庆在修正自己的形象,开始在反思怎样的治理思路才是真正得民心的。“重庆需要全国的有担当、有远见的知识人出谋划策,也俱备从善如流的听德。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将原则与现实结合的审慎之智慧,自然为重庆之所需。”这是这篇社论的精髓,大家还是应当从正面去解读。只有兼容思维,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淡化功利和急功近利,大家是能够找到共识、明白真理的。
  
曾经按:
对贺卫方老师的公开信,我一直以为重庆方面是置之不理,不屑一顾的,今看法律博客转载重庆日报社论,原来也是予以理性的答复,虽然两篇文章所持价值观不同,导致观点相左,立场相异,但起码能够平等、理性、宽容讨论问题,没有一言不合,不打出手,更没有恃权封杀异见者的言论自由,此可谓社会之一大进步,假以时日,权力与权利也许能够达至某种平衡状态。

法治是人民的法治
            ——答贺卫方教授
  重庆日报 社论
  
    近日来,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其拳拳之心实在是让人感喟。然读后却生出几许莫名的惆怅,所谓“郢书燕说”,其中穿凿附会、一叶障目之论满纸泛溢。使人心中块垒不吐不快。无疑,贺教授之言辞乃为行使宪法赋予之权利,言论者,无正确与错误之界分,惟有符合事实与否的论证,更甚者,作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要秉持更为客观的视野和心胸,不能仅为“洛阳纸贵”的舆论效果,而否弃推动进步的知识人使命。
  自重庆开展“唱红打黑”活动以来,舆论呈现出两边倒的态势。有人甚至穿凿附会为新“文革”——这实在是臆想。自文革结束30余年,逝者尤可忆,生者更感喟,中央早已定论文革为“十年浩劫”,即为“浩劫”,天下人当勉励阻却之。仅为“唱红打黑”就可再掀文革狂潮,其莫名之惧者,权力之滥用也。
  重庆作为全国最年轻的直辖市,面对着历史使命与既定现实之间的巨大张力,这就是大城市、大农村的格局在短期内并未能有效予以缓解,可以说,重庆之背景即为当今中国之背景。这种城乡二元的局面很大程度上使得政令经常顾此失彼,使臂使指之行政高效也常常面临着巨大的执行力困境。“唱红打黑”作为一种政治动员和行动,一是针对官僚机构的虚以委蛇,甚至在有些单位的人民公仆堕落腐化为鱼肉人民的幕后黑手、主谋、帮凶;二是要开展大范围的舆论宣传,为更进一步的亲民、爱民、护民创造更加广阔的群众基础,为落实中央3.14总体部署,统筹城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法治、宪政之路,漫漫其修远兮,自清末维新变法始,中经“国父”中山先生之“五权宪法”、国民党统治的“军政、训政、宪政”三步骤,至而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都是其实现之路的探究。我泱泱中国之有担当、有抱负的知识人均在不断地追求。环顾四海,日本之明治维新,其起点并不早于我国,考诸其宪政路由亦充满曲折坎坷,尤其是当国家面临着外侮的时候,宪政的首要目的是挽救民族危亡。然,而今日本无疑成为世界之大国、文明开化之国、宪政之国。其中法律人的推动自不待言,可是,日人之为国家、为家族之牺牲个人的精神与气度恐怕亦在其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国家之进步、民族之兴盛、个人之小康,不是一种既定的、生来既有的权利体系,更不是话语,而是知行合一、实事求是之实践使然。中国之落后挨打,与每临大事先争是非不顾名实、只惟知不惟实的知识人癖性不能分开;与民族精英只顾理想不看现实不能分开;与统治阶层腐化堕落、丧失统治意志和德行不能分开。
  考诸世界各法治国家的法治历程,我们可以得出此结论:法治之进路并非一途。英国之君主立宪;日本之一党独大,党中有党;美国之两党轮流;甚至,同名总统如美、法、德其职权亦不相同。真如托克维尔所云:真正的法治必与民情相合,只有符合民情的法治才是万世不易的真法治。而借以他国之法律制度的移植,不论该国之情势,实在是书生意气、眼比天高。
  如贺卫方教授者为法治中国殚精竭虑,在新疆之两年间亦为中国之民族国家找寻法理基础和治理思路,其知识人的情怀让人不由心生敬佩。先生为重庆的现状鼓与呼意在提醒权力之特质。权力者,其运用存乎一心,可斩楼兰;亦可斩忠诚的异议者。先生之虑并不虚发,然在既定“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下,权力之剑首指腐坏堕落之权力阶层与残害生民之黑恶势力,其法理逻辑既是遵循重庆之民情,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程序,也是“务为治”的千年中国式法理难题之现实解答。
  整齐划一、万马齐喑并不是重庆所追求的社会模式,有争论、有异议方显社会之生机与活力。重庆需要全国的有担当、有远见的知识人出谋划策,也俱备从善如流的听德。“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将原则与现实结合的审慎之智慧,自然为重庆之所需。


精彩时评
新京报社论:开列记者黑名单” 目的是什么

如果每个部门都用自己的标准开列一个记者“黑名单”,那么谁还敢搞舆论监督,谁又能搞成舆论监督?如此,舆论监督的环境将急剧恶化。
据中国网报道,日前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在“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上谈到:为了打击或者遏制一些媒体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也将建立黑名单。对此,毛群安解释说,“并非卫生部要建黑名单,而是卫生部直属的事业单位新闻宣传中心在做这项工作。”
“黑名单”论一出,舆论哗然。有网友表示,没听说制假造假、毒害民众的企业进“黑名单”,媒体和记者倒“先走一步”,什么时候新闻报道的“质量问题”,也归卫生部直属的新闻宣传中心管了?
卫生部该官员称,“这个名单一是提醒我们卫生系统内部的人,另外也会把这个情况向主管部门反映。”如果“黑名单”承担这两个功能,那有必要再回应公众的一些疑问:
“提醒我们卫生系统内部的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呢?是今后“封杀”那些记者或媒体,还是有别的考虑?这是否意味着,上了黑名单的媒体和记者,今后卫生部门就不接受他们的采访了?
食品安全事件千头万绪,囿于掌握信息的不对称,有些记者在开始报道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瑕疵,但只要通过相关部门信息的充分披露,这些有瑕疵的报道会得到后续报道动态的纠正。
能否因为报道中有瑕疵就认定媒体和记者有“误导人民”的主观故意?显然很难。而该官员说认定的标准就是要看“有意还是无意”,这不得不让公众担心,有关部门将按照自己的主观标准来开列这份“记者黑名单”。
如果真是那样,每个部门都用自己的标准开列一个记者“黑名单”,那么谁还敢搞舆论监督,谁又能搞成舆论监督?如此,舆论监督的环境将急剧恶化,当然也无法体现中央多次强调的“创造条件让人们监督和批评政府”。
政府部门应以更积极的姿态面对公众,以透明、公开的信息披露缓解乃至消弭公众的食品安全疑虑。如果政府信息公开彻底,媒体间互相监督,没有哪家媒体和记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有意误导人民”。
而且,即便果真有些媒体和记者有意误导,影响了大众乃至其他公民的权利,自有主管部门来追责。如果媒体报道和记者行为触犯法律,构成侵权,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纠正。政府部门也可以将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决不能按自己的标准、自己对此进行评判,进而建立什么“黑名单”。
更荒谬的是,这份黑名单竟然由一事业单位开列。这充分说明有些官员法治意识何其淡薄,对民众的监督权又何其不尊重。
这起“黑名单”事件,值得人们反思政府部门新闻宣传负责人的角色定位。一个称职的政府部门新闻宣传负责人,应能够全面了解政府工作重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准确把握民意流向,诚意沟通媒体和记者,以理性的方式通过传媒化解公众的疑虑和误解。在当下,中央领导强调从严打击食品制假,要求媒体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而作为食品卫生主管部门的卫生部新闻宣传负责人,竟然还对媒体和记者持这样的态度,充当媒体的管理者和裁判员,实在令人失望。

来源:新京报


卫生部热衷建黑名单是有劲往歪了使
作者:朱方清

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日前公开表示,为了打击或者遏制一些极个别媒体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我们将建立黑名单。
作为主管卫生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卫生部有无资格对并非其管辖且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新闻记者行使否决权,建立所谓的“记者黑名单”,本身很是个问题。但本文讨论的重点不拘于此。我倒是通过“黑名单”这个被卫生部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的热门词汇,联想到一些更加有意思的东西。
留心食品安全领域的人们不会忘记,2008年一年之内接连发生多起相关重大事件:一是“三鹿毒奶粉”臭名远播海内外;二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三是当年1212日,卫生部史无前例地高调公布第一批“非食用物质及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
从常理判断,2008年无论如何应该是一个食品安全从乱到治的“分水岭”。您看,毒奶粉“带血的教训”吸取了,国家监管部门整合“给力”了,首份针对食品造假的“黑名单”出笼了。并且在此后的短短近三年中,这份“黑名单”几易其稿,今年6月初已经发出第六批。
然而现实却不尽人意,甚至颇具讽刺意味。各种毒食品不仅没有因为“毒奶粉”的落魄与“黑名单”的兴起而销声匿迹,相反竞相粉墨登场,演绎更加疯狂。毒大米、地沟油、瘦肉精、牛肉膏、染色馒头、可燃面条、墨汁粉丝、尿素豆芽……无奇不有的“毒食”接连曝光,寻常百姓谈之色变,就连一些官员也忍不住慨叹“无食不毒”,“无处下箸”。严峻的局面摆在眼前,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这里不妨还原几个与毒食泛滥并存的现象:一是包括“毒奶粉”事件在内,虽然有直接生产经营者和地方党政领导受到追责,但卫生部门官员却鲜有被“株连”,食品安全管理不能与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挂钩,势必像矿难一样难治而多发;二是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卫生、工商、质监、农业、药监、商务、公安等将近10个部门,多头执法使很大一部分力量在相互推诿中消耗掉,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杀猪的”、“十个部门管不好一只馒头”,此类怪现象屡见不鲜;三是一些地方部门本身的打假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官商勾结”,不少劣质产品的生产窝点竟然证照齐全,这些“合法文件”成为假冒伪劣的最大保护伞;四是许多食品大案通常需要靠媒体曝光,然后才引起重视,监管部门工作滞后甚至不作为现象相当普遍,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此种局面下,在食品安全领域负有重责的卫生部,理当端正姿态,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并凝聚各方之力,特别是借助媒体力量对毒食生产销售等不法活动形成高压态势,继续穷追猛打,以使行业监管占据主动地位,给老百姓以信心。而他们偏偏别出心裁,以“鸡蛋里挑骨头”的架式要搞什么“记者黑名单”,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其实卫生部正在热衷推广的“非食用物质及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恐怕也不能给老百姓更高的指望。从其文本来看,名词术语艰涩,使人犹看“天书”,很难让消费者事前运用,只好留待发现毒食问题再由有关机构去检测比对,但遗憾的是至今全部“黑名单”榜上尚有约1/3的非食用物质在科学检测领域为空白,也就是相当于“说了白说”;从更新发布方式来看,2008年至今已发布六批,平均每年两批,如此频密前景不堪设想,权威性也大打折扣,譬如最近一批还是因台湾“塑化剂方便面”才有了“紧急将塑化剂列入食品添加剂黑名单”之举,显得何其仓促被动;从实际意义来看,详细罗列“可能违法添加物或者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的必要性到底有多大,值得商榷,一是因为这两者的外延广大,实难穷尽。二是如此“有限设禁”,更给不法者预留可钻空子的“无限空间”,而从宏观及原则层面进行规范则较为可行。此外,根据中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的说法,“食品安全不是靠监管、检测出来的,而是要靠过程管理”,他举乳制品为例,指出乳制品涉及的可能违法添加物或者易滥用食品添加剂有相当数量,如果都用“黑名单”罗列,就要花很多的成本和时间,既不科学,也不现实。
    但在卫生部官员那里,很可能以为建立此类“黑名单”正是自己掌握的最有力的“武器”,甚至不惜把记者也拉入在内。他们分明是在向世人宣示:大家看我这里有这么结实的“筐儿”,但有违规越矩者,只管照着套,往里装,何须劳师费力,下笨功夫,只须关键时刻翻弄几组名词数据,发几份通告,平时紧盯住几个耍笔杆子的刺头儿,这食品安全的大功自可告成也!而我要回复卫生部大员的是,您这份劲儿可真使歪了,再这么下去,于百姓的食品安全无益,您自个儿也极可能面临被打入“黑名单”的险境!
来源:博客中国

公权对媒体记者建黑名单当心抹黑了自己
作者:陈庆贵

     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卫生部共同主办的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在首都大酒店举行,与会者共同讨论目前食品添加剂的相关新闻热点问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某官员说,为了打击或者遏制一些极个别媒体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如果哪一个很大的误导公众的信息,我们把这个情况要向新闻媒体宣传,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我们也将建立黑名单(614日中国网)
  当下,我听说过相关部门对诸如具不诚信等污点的企业、个人设黑名单,老实说,公权部门对记者设黑名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虽然当下基于特定意图动辄以黑名单授人似乎渐成方兴未艾之时尚,但严格考究起来,相形于对不诚信企业个人设黑名单,对记者建黑名单不是任何人都能做的。记者拥有除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权力舆论监督权,正所谓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奸。《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也就是说,行使信息传播实现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是记者职务行为题内之义。如果记者在传播信息过程中滥用权力出现错误误导公众,则须厘清原因,如果是发布信息部门原因导致误导,则给记者建黑名单没有道理;如果确属极个别记者有意误导人民,则应由主管部门及所在媒体按新闻纪律和相关办法问责处理,而不是建什么黑名单,即便要建黑名单无管辖权的其他部门也无权建黑名单。事实上,如何抑制记者权力被滥用?现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使用了只会用到犯罪分子身上的严查”“严打等字样,要比隔靴搔痒甚至无关痛痒的建黑名单严重得多。
  毫无疑问,相关部门对记者建黑名单大抵注定是徒劳的。如果记者真是错误误导公众则有可能被吊销记者证调离记者岗位甚至被媒体除名,情节严重者还将受到法律追究制裁,相关部门对记者建黑名单实则瞎子点灯白费蜡”;更何况,相关部门对记者建黑名单又有几何效用?你设黑名单限制记者采访,对别的部门并无拘束力且未必产生影响力。黑名单记者大不了不在你这儿采访,在别的地方别的部门记者照样有采访自由和传播权力,黑名单对记者几乎不具约束力和惩戒力。
  我不禁担心的倒是,对媒体记者建黑名单非但对记者影响几可忽略,反过来弄不好还会影响好事者自己。藉以对媒体记者建黑名单的虚张声势,可能引发舆论大哗和公众反唇置喙群起而攻之,势必将陷相关部门相关官员公共形象于不利风险之中。
  须要指出的是,关于当下中国食品问题的不良影响及主要肇因,已然形成共识认知的是,食品生产流通生态长期以来存在科学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的沉疴痼疾,并非记者有意误导人民”“传播错误信息所致。相反,正是得益于正义良知未泯记者的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才揭开了一个又一个令人心惊肉跳的黑幕和真相,非要刻意将板子打在记者头上显然有失公允。我注意到相关官员表示:我们希望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借助公众目前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非常关注这样一个背景,加强我们的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传播的影响。我们愿意帮助媒体发挥这样的作用,但是我要提醒我们的记者、我们的媒体要注意,有关食品安全的报道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不要由于我们的疏忽,由于我们不够严谨的工作态度,而给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给我们国家的食品工业发展造成一些负面的影响。而我也要提醒这位官员,不反思排解科学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这些成因,而匆忙威胁要对媒体记者建黑名单,岂非头疼医脚本末倒置?又能于事何补胜算几何?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记者权益遭遇公权力侵犯阻击事件时有发生且现上升态势。温和者对记者质问保持沉默;粗暴者则干扰阻挠采访封锁消息,甚至异地抓捕记者;更有躲猫猫俯卧撑之类推卸责任混淆视听……在我目中,对媒体记者建黑名单之实质,说白了仍然不出公权力对记者权益的阻击,不过是换了一件马夹而已。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一天专门保护记者权益的法律护身符《新闻法》不出台,记者权益遭遇公权力侵犯阻击的花样就还会不断翻新。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兰荣杰:当反贪局长遭遇刑讯

冉建新,湖北利川市检察院前反贪局长,突然死了。
他死于湖北巴东县看守所。巴东县检察院反贪局正在侦查他受贿一案。
他死的时候,“七窍流血,全身是伤”,“手腕已断,头部大量出血。”
他死之后,他的家属要求查看检察院的审讯录像。巴东县政法委书记说:“审讯室的监控录像坏了。”当然,就如其他类似案件一样,整个检察院的其他所有录像都没有坏。

冉建新不是第一个被刑讯致死的犯罪嫌疑人。很不幸,他肯定也不是最后一个。
然而作为一个前反贪局长,一个局内人,至少在最近几年,他也许是唯一遭此厄运者。
一个曾经的执法者,一个曾经把别人关进看守所加以讯问的人,一个曾经可以合法使用暴力的人,一旦易地而处,坐在了审讯室里的另一方,不免也毫无还手之力。
从冉建新死后利川百姓的反映看来,他应该是一个好官。因此我倾向于相信,在他担任反贪局长的时候,即使面临拒不招供的犯罪嫌疑人,他也不会使用刑讯手段。但是作为一个在体制浸淫多年的人,我相信,他对巴东检察院的种种手段,包括刑讯,包括禁止律师介入,包括“监控录像坏了”这些苍白的借口,他都不会陌生。
其实,今天在公检法系统里面的一众司法官员们,除了刚刚入门还没“摸清地皮”者,又会有几个人对这些事情感到陌生?有几个公安局长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本局一向都是文明办案,从不采用刑讯?!有几个检察长敢说,自己从来没有在明知存在刑讯的情况下,依然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又有几个法院院长敢说,本院定罪甚至枪决的罪犯里面,没有一个人是建立在刑讯获得的口供基础上?

毋庸置疑,尽管在正式的立法上,刑讯从来都是过街之老鼠,但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刑讯依然是如此的普遍。从佘祥林到赵作海,从杜培武到聂树斌,每一起冤案的背后,几乎总有刑讯逼供的存在。每一个人都知道,刑讯可能导致冤案。每一个人也都知道,刑讯可能导致非正常死亡。但是,刑讯为何依然如此猖獗?
一个流行的解释是,中国警察依靠非口供渠道获取证据的能力太低。并非每个警局都能作指纹、DNA、弹痕等科学分析,并非每个警察都懂得一大堆审讯心理学的技巧,也并非每个公民的日常收支都由信用卡记录在案。在此条件下,最可依赖的证据线索,无疑就是嫌疑人的口供;而最能获取口供的方式,无疑就是刑讯。
再一个解释是,警察刑讯的成本太低,收益太高。一方面,破案率,尤其是命案必破的压力,使得警察不得不穷尽一切手段破案。另一方面,普遍使用的策略性的刑讯,尽管在圈子内人尽皆知,但是少有人真正因此受到处罚。不仅如此,在一些大案要案中,如果刑讯最终导致破案,办案警察一般还能获得嘉奖。
当然还有一个解释,就是对社会大多数人而言,对犯罪分子施以刑讯,似乎并不是多大的问题。就像在大学里抓住一个偷车贼,总是免不了一顿饱打,最终来保护小偷的,往往还是学校保安或者警察。究其原因,百姓苦犯罪久也,能够发泄一二,让罪犯尝尝拳脚之苦,似乎也算人之常理。
行文至此,似乎刑讯之于当下中国,并无疏解之良药。就如血亲复仇之于原始社会,肉刑之于封建王朝,刑讯似乎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产物。
果真如此吗?
看看如今被视为不人道的血亲复仇和生死决斗,看看车裂、绞刑、剐刑、宫刑、火刑等已经被打入历史冷宫的刑罚,看看夹板、水刑等曾经的取证方式,它们为什么被废除?它们为什么基本已经绝迹?

刑事文明的发展,除了有经济、政治、文化等背景变迁的原因外,可能还取决于两个重要的“人情”因素:一是同情心,二是同理心。
所谓同情心,就是当一些行为让绝大多数正常的人都“看不下去”的时候,这种行为就该被法律所淘汰了。比如在当今社会,即使是针对十恶不赦之死刑犯,估计也不会有太多人希望使用车裂、千刀万剐等行刑方式。这一点似乎不难理解,也比较容易被接受;但是放到刑讯逼供语境下,似乎作用不大。就如前文所说,至少就中国社会而言,也许多数老百姓都认为轻微的刑讯并无不妥,或者至少不至于“看不下去”。换句话说,受到轻微刑讯的犯罪嫌疑人,大概还不会获得多数老百姓的同情;因此警察在选择刑讯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多少阻力和成本。对立法者而言,除了表面上装模作样的宣示以外,内心里其实也并不见得就一定想尽最大努力杜绝此类刑讯。
好在同情心之外,还有一种同理心,可能会约束警察的行为。所谓同理心,其实就是换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警察站在犯罪嫌疑人的立场上,看看刑讯是否具有合理性。如果警察相信,自己——或者自己的家人、朋友——某一天也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那么我们也许可以期待,当他们在制定规则的时候,或者当他们在面对当前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会有所收敛,会避免使用刑讯的手段。比如在英国,律师辩护权之所以写进1215年《大宪章》,根源就在于《大宪章》的起草者之中,很大一部分就曾经被国王以各种罪名送上法庭,而且还被禁止聘请律师。有了这些切肤之痛,当那些曾经的罪犯经过数年内战与国王媾和,继而成为《大宪章》的草拟者,他们就迫切需要写进律师辩护权的条款。无独有偶,美国《宪法》之父们以及他们的先人,不少也曾经在英国本土遭遇刑事司法系统的不公正待遇,所以当他们有机会在北美大陆自立规则的时候,言论自由、禁止酷刑、律师辩护、陪审团审判等就成为宪法权利法案的核心内容。
由此看来,也许只有当更多中国的警察、检察官、法官或者人大代表都亲身经历刑讯的惨痛,只有当他们经常都在担心自己坐在审讯室的另一端的时候,刑讯逼供才可能真正得到有效遏制。
在这个时候,也许我们更应该回顾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真在1979年制定《刑法》期间的一段讲话:
“过去,林彪、‘四人帮’控制的一部分专案组,完全违反了党的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特别是严禁逼供信的传统,随意侵犯人民的人身权利,大搞刑讯逼供,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所以这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讯逼供,把人整伤的,怎么办?要以伤害罪从重论处。刑讯逼供是几千年的封建恶习,流毒很广很深,很顽固。从苏维埃时期起,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就三令五申地禁止刑讯逼供。但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还是搞得那么凶。……所以,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同志应该认真负起责任,彻底肃清刑讯逼供这种封建的法西斯的残余和影响。不要以为这一条是整公安机关的,不是,它是反对任何人、任何机关搞刑讯逼供的。它不仅是保护人民的,也是保护公安人员的。同志们想一想,公安部门除谢富治外有几个副部长在文化大革命中没有受到刑讯迫害?严禁刑讯逼供,是保护所有的人(包括犯人)、所有干部和群众的。”
彭真说得好,禁止刑讯,不仅是保护罪犯,也是保护公安部长,保护今天在职的官员,保护冉建新这样的人。当然,前提是我们把禁止刑讯的规定当回事。
如果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当回事,那么不管什么人,不管是昨天的反贪局长还是刑警队长,都可能免不了看到“风水轮流转”的一天。就像我们的《宪法》,曾经连国家主席刘少奇也保护不了。
来源:财新网


杜光:揭露历史真相,摧毁毛左基础

    作者按:由几位老年朋友和我发起,定于328日上午举行一次兼具联谊和研讨性质的聚会,请两位中共党史教授介绍近几年中共党史研究的情况,有哪些疑点和难点,有些什么争论。他们介绍后就请与会者自由发言,最后由我进行小结。我准备在对两位党史教授和与会者的发言作一个简要的讲评之外,还谈一点我个人的看法。谈什么呢?经过几天的思考,我想可以从历史学的角度,来叙述近期一直萦绕在我脑海里的问题,也就是我原定要在27日上午的会议发言里涉及的问题:如何避免中国社会向毛泽东时代倒退的凶险前景。26日下午我获悉27日的会议被迫取消,当天晚上,又被告知28日的会议也被迫取消。我在接连的两天里,一再地被剥夺了集会的自由和言论的自由,成为被奉献在专制主义祭坛上的羔羊。我的失望和愤怒,可想而知。悲愤之余,除对27日会议遭到打压表示抗议外,同时也想着怎样把我的观点以另一种形式让与会者知道,让更多的朋友知道。于是,我着手把我准备在28日作会议小结的想法,在电脑上打出来,发给朋友们,送到网上,以弥补因集会自由、言论自由被剥夺而不能在会上发言的遗憾。写于328日上午。


  长期以来,中国现当代的历史几乎完全被中共党史所覆盖。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中共的产生、成长和发展的过程里,前29年对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发展产生过重大的、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影响,迄今为止的后61年,更是主导着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进程。但是,这还仅仅是历史学的表层问题,问题的本质在于历史记叙的内容的真实性。真实是历史的灵魂。一个人有血有肉有骨骼还不行,还要有灵魂;没有灵魂的人是行尸走肉的僵尸。历史不能只是历史事件的堆砌,还要求史料和记叙的真实性;缺乏真实性的历史是伪历史,不仅无益,反而有害。从这个角度来观察中共党史,我们不难发现,在官方修撰的正史里,在不少关键性的问题上,都采取了隐瞒、歪曲、伪造的手段,丧失了应有的真实性。

  因此,当代学人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寻求历史真相,还历史以本来面目。但是,由于当政者蓄意在正式的历史文献和教科书里隐瞒真相,禁止人们公开讨论某些历史问题。于是,许多提供历史真相和史料的文章、著作,就只能以不被官方认可的“山寨”形式出现,或在境外出版,或在网上发表,或自费印制,在民间流传。结果,正史、官史无人问津,野史、外史大行其道;宫廷史学冷落凋敝,山寨史学繁荣兴旺,成为当代史学领域的一大奇观。

  执政当局隐瞒真相、虚构历史,使当代的史学出现严重的危机。近十几年里出现的山寨史著,以丰富而可靠的大量史料,揭露了许多历史事件的真相,展示了历史的本来面目。山寨史学不仅起了拾遗补缺的作用,而且成为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主力。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官史的缺陷,使危机有所缓和。

  但是,有两个情况使史学出现新的危机。一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当代历史的许多亲历者陆续去世,同时也带走了对历史真相的记忆,使对正史官史的更正、修订,失却最可靠的依据。此外,近几年来勃兴崛起的毛左派,呼风唤雨,兴风作浪,以伪造历史作为他们争取群众的主要手段。他们利用当局禁止讨论某些历史问题、禁止批判毛泽东、禁止揭露毛泽东的罪恶等错误政策所造成的群众对历史的无知,大肆宣传毛泽东时代如何平等、官员如何清廉、毛泽东如何伟大正确等等,为把中国拉回到毛泽东时代大造舆论。由于社会上贫富悬殊、两极分化,贪腐遍地,抗争蜂起,广大民众对现实不满,深切期盼有一个平等的社会和清廉的政府,因而很容易接受毛左派的蛊惑宣传。这就为毛左派图谋已久的回归毛泽东时代的夙愿,提供了得以实现的广泛的群众基础。

  毛左派的的史学观点是为他们的政治图谋服务的。以对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评价为例,中国工人(共产)党主席齐志平在去年815日致胡锦涛的建言献策书里,提出要重新评价文化大革命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经验教训”。他认为:文革前三年天下大乱,后七年基本天下大治——亿万人民意气风发,各行各业硕果累累,社会主义新生事物层出不穷,新型革命秩序初步确立,……在他的描述里,文革是一幅多么美好的图景。他们就是这样通过歪曲文革的历史,为重提“以阶级斗争为纲”、“重塑毛泽东思想权威”制造历史的依据。毛泽东主义共产党甚至全面肯定文革,他们在200854日发表的《关于时局的声明》里,公然宣称:“毛泽东时代、特别是毛泽东时代的后期,是世界发展史上人类社会最辉煌、最美好的历史时期,是通向共产主义的必经之路。”他们重新拾起文革的口号,号召“高举造反有理的大旗”,高呼“战无不胜的毛泽东主义万岁”,“重建无产阶级专政,坚决消灭私有制”。如此等等,其目的在于把中国社会拉回到毛泽东时代。

  通过伪造历史来欺骗群众、拉拢群众,为回归毛泽东时代准备社会基础,这是毛左派近一两年来的复辟活动的最重要的方式。民众不满、社会不稳的形势,为他们推销伪历史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这既是史学的危机,也是政治的危机。

  历史学的危机还表现在这样的一个新形势里,权贵集团为了巩固自己的专制统治,向毛左派靠拢,接受毛左派的献策,对毛左派炮制的伪历史,有意无意地加以容许、认可,甚至重拾已经被唾弃的历史渣滓,重现毛泽东时代的社会风貌。最典型的是重庆市官方发动的“唱红歌”、“发红短信”等活动,据去年5月间香港媒体报道,全市一年里参加唱红歌者,达3300万人次;为了推动发红短信的活动,甚至成立了一个“红短办”的官方机构。权贵集团和毛左派的合流趋势,大大增加了回归毛泽东时代的可能性。

  为了扭转这个凶险的前景,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揭露历史真相,让广大民众了解历史的本来面目,从而摧毁毛左派的群众基础。这一方面需要党史工作者本着知识分子的良知,彻底抛弃“与中央文件对口径”的不良传统,发扬求真求实的精神,对社会负责,对后代负责,用历史真相来写党史。在还原历史真相的伟大工程里,留下自己的印记。另一方面,也需要一些历史事件的亲历者现身说法。如何方老在他的《党史笔记》里,就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和收集到的史料,揭露了遵义会议和延安整风的真相,戳穿了“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对全党全军的领导”、“延安整风是一次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这两大神话。当然,我们多数人不可能有何方老那样的经历和学识,但“一滴水里可以见太阳”,我们所经历的事件,我们各自的遭遇,都可以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历史的真实面貌,探索隐藏在表象背后的真理。特别是根据我们亲身的体验和感受,揭开伪历史掩盖下的事实真相,就可以把毛左派伪造历史的阴谋诡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击破他们妄想把中国拖回毛泽东时代的图谋。

  所以,解决历史学的危机同解决政治危机是紧密相连的。揭穿毛左派炮制的伪历史,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除历史学的危机;同时,也就铲除了毛左派的社会基础,粉碎他们的复辟企图,解除当前最大的政治危机。在还原历史真相、防止回归毛泽东时代这个历史性的课题里,在这场克服史学危机和政治危机的意义重大的斗争里,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也有条件作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应该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高度,来理解和对待我们面临的形势,提高信心,增强勇气,在这个严峻的历史时刻,尽一切可能,为国家、为民族,作出自己的贡献。

来源:共识论坛


刘晓:央视女记者成了谁的替罪羊?

69日下午 1时半,央视大门口上演了血腥一幕。一名林姓女记者在从央视东门出来后,遇到一身穿红衣的男子。该男子在得悉她是央视记者后,不由分说用刀向其鼻子和头部砍了几刀,然后上车逃走。该女记者被砍至全身布满鲜血。所幸刀伤不深,没有危及性命。
我们在指责此种暴力血腥的同时,不免要探寻背后的原因。根据截至目前的报导,该名男子似乎与林记者并不相识,否则不会询问其是否是央视记者。既然素不相识,也就谈不上有何深仇大恨;没有恩怨私仇,林记者自然不是其预设的袭击目标。只不过凑巧在那个时刻,在那个地点,林记者碰到了这飞来横祸。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男子举刀行凶?大概坏就坏在林记者承认自己是央视的员工吧。也就是说,男子与央视有仇或者因对央视的恨而转嫁至其员工身上。
央视为何让男子如此仇视?如果是私仇,肯定是央视报导不公,还有待事实真相公布;如果是因为对其长年累月造假的痛恨,那就是为了代表民众出气、泄愤。
央视到底为何惹得老百姓如此不高兴?据说,很多人私下里都把央视称为“殃视”,意思是祸国殃民的电视台。而身为党的喉舌和政治工具的殃视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善于制造假新闻:现场直播是假的,记者灾区报导是假的,采访是假的,春晚现场观众掌声是假的、事后调查是假的,常规新闻也是假的,就连天气预报有时也是假的。
先说说央视的国内新闻报导。当人民为了高房价、高物价、高税收而叫苦不迭时,央视却说房价高是市场规律、物价涨是因为人们的收入也在涨、税收高还高不过西方国家;当可怜的孩子们吃了毒奶粉而让家长们痛不欲生时,央视却说党已经高度重视,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奶粉可以放心饮用;当记者们采访时被阻、被打、被抓时,央视却说记者应遵守中国的法律……一句话,只要是人民支持的,央视就一定会高唱反调。
至于在判断国际问题上,网上还有一个著名的“央视定律”,该定律是:只要是央视(代表所有中国媒体)支持的,基本上都遭到了失败。有人统计,央视定律到目前成功率高达90%以上。
比如,1989年东欧剧变时,央视看着这些国家的当权者一个接一个倒台、一个接一个受到审判时,心里很不是滋味,是以不断地呼吁各国保持稳定,并暗示这些国家的当权者应采取强硬手段来解决问题。可惜,央视等到的结果却是这些国家都“变了色”。
再如伊拉克战争,央视更是自始至终坚定地战在萨达姆一边。为了给美国出丑,央视几乎是直播了这场战争。当在战争初期美军遇到一些小的阻力停止不前时,央视请来的专家异常兴奋,从战略意图到战术实施,从前线到后方无不分析的头头是道,并最终认为美军将付出极大的代价才能获胜;甚至美军进入巴格达,央视的这些专家还在相信这是萨达姆包围美军的战略意图。当战争基本结束时央视的专家情不自禁喊出了:“伊拉克军队怎么还不抵抗?再不抵抗就完了”的话来,其急迫心情可见非同一般。可惜,央视的专家们没有意识到“民心”才是决定战争胜负的根本。
而今央视对利比亚的报导也是如出一辙。明明是利比亚人民想要推翻卡扎菲独裁政权,欢迎北约的空炸,央视却说北约武力干涉利比亚内政,利比亚人民坚决不答应。不过依照“央视定律”,这次央视铁定又输了。
面对公开不要脸的央视,有民众在网上喊出了新的两个“凡是”:凡是央视报导的,我们都不要相信;凡是央视预测的,我们都要坚决反对!
是啊,对于如此帮助独裁专制散毒的污染源并愚弄人民的央视,多次被忽悠后明白真相的民众怎能不厌之、恶之、痛之、恨之?还记得当年央视大楼大火吗?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看着其被吞噬在烈焰中,许多民众大喊“痛快”,说这正是长期昧着良心忽悠百姓的下场。而且,在大陆,央视还成了丑恶的别名,有所谓“做人不能太CCTV啦”的说法。
或许,林记者遇袭不过是央视的替罪羊,也是替央视的主子中共受过。只是俗话说,近墨者黑,身在央视中的林记者是否一定没炮制过愚弄百姓的假新闻是个疑问,至于那些每天炮制假新闻的记者又作何感想呢?为那些记者的切身利益考虑,若想没有飞来横祸,还是离央视远一点为妙吧。

来源:大纪元


江小鱼:时间在流逝——上还是不上大学?(安徽最牛高考零分作文 

 阿波罗新闻网2011-06-10讯】 
   今日,网络上首次曝出今年高考的零分作文,据称作者是安徽的考生江小鱼。作文的具体要求及网曝的零分作文内容如下:
【以“时间在流逝”为题,写一篇作文。题材不限,不少于800字。 注意:立意自定,题目自拟,除诗歌外,文体不限;不得套作,不得抄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时间在流逝——上还是不上大学?
作者:江小鱼(安徽)

当我从小学的少先,到中学的共青,再到今天走上考场,变成共产,我很仿徨。我在内心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如今的大学,是上?还是不上?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今年的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劝我们:不鼓励农村孩子上大学,上了大学户口就回不去,那就杯具了。留在城里,高房价,高物价,高生活成本,这“三高”岂是一般农村家庭能够承担?我不怪这位人大代表的歧视性语言,因为我爸不是李刚,我也没有“五道杠”,我必须好好考虑这个问题,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我家只有4亩地,小麦和水稻亩产一千斤(不干旱的话),一斤水稻或麦子098元(前几年五毛左右),一年两季毛收入8000元,扣除农药化肥等成本,一亩地能赚400元,一年纯收入3200元。我还知道,我们伟大的国家,现在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GDP每年超8%增长,外汇储备超万亿,全民沐浴在幸福的春天里,享受比太阳更光辉的公平和正义……我家是落后分子,我很愧对国家,给国家丢脸了,就因为,即使我今年考上了清华,我也无法承担高昂的学费和CPI 高涨的消费。所以不是农村孩子能不能上大学,而是拿什么去上大学?不是我爱不爱国,而是国家拿什么让我来爱?也不是我上不上大学,而是大学拿什么让我来上?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北大的教授对自己的学生说:40岁挣不到400万,就不要来见我,我也不认你这个学生;云南的教授对学生说:我开的是宝马,手机号码78,你们那些破手机扔了吧;同样是今天,西安音乐学院的钢琴激情杀人犯药家鑫,毫无人性的八刀,让自己很不光彩的离开了这个世界……我谨代表南科大的45名同学,问问教育部,钱学森也问过,现在的大学怎么了?现在为何没有学术大师了?我还能在大学学到什么?朱清时校长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我知道,能考上大学,几乎是所有年轻人的梦想,也是我的梦想。我梦到了清华大学那庄严的大门,气派的 “真维斯”楼,以及里面“光溜溜的屁股”。有钱人摸摸这个看上去还比较光滑紧翘性感的屁股,说:好,开个价吧。我真的很郁闷,刚刚被故宫“撼”翻,这次又被清华雷倒,既然有了“真维斯”楼,那等我进清华,是不是要在“杜蕾斯”楼、“苍井空”楼、“花花公子”楼……里面上完我的大学?!当学术和道德都沦为向钱看的时候,龙的传人还是龙吗?那是龙虾,有钱人的美味,我这穷N代,能消费的起吗?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我在参加这场高考前,遇到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师兄,我虚心的请教:请问能告诉我你上大学的感受吗?他茫然的拍拍我的肩膀:小师弟,当4年的欢乐与激情过后,大学提起裤子,冷冷的对我说:你可以走了,把青春和金钱留下。我才发现,不是我上了大学,而是大学上了我,这就是我最大的感受……我内牛满面,激动的握着他的手:大师兄,你是好人哪,谢谢你提醒我,让我做好了被奸的心理准备。我终于明白了,不管我上,或不上,大学都躺在那里,不伦不类。不管我喜欢,或不喜欢,高考必须要参加,不增不减。默然,无奈。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看着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的女一代,看着弹钢琴激情八刀的男一代,我彻底茫然了,我仰望星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如今的大学,精神倒了,向金钱磕头了,拜金了,这样的奴才嘴脸,我怎能相信教育出来清清白白堂堂正正挺直脊梁顶天立地的学生?“让奴才教育你的孩子,进去的是人才,出来的只能是奴隶!”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在这操蛋的年代,看着这操蛋的时间在流逝,我还在苦苦的思考:上,还是不上,这个操蛋的大学?……铛铛铛,交卷了!我一脸稚气的问监考老师:我还没考虑好呢,能不能再给点时间呀。得到的回答是冷冰冰的一句话:这么长时间干嘛去了?没写完,0分!……
其实我想对老师说:上还是不上大学,纠结的不是我一个人,而是十三亿中国人,只是我说了而已。我和他们都坚信,随着时间的流逝,中国的高考以及教育制度,一定不会让大家再纠结的。时间而已




秋风:欢迎广东模式、重庆模式的竞争

有心人或可发现,最近半年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多次谈到法治:
年初,汪洋提出,法治广东是幸福广东的重要保障,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广东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413日,汪洋在全省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以民为本的法治观做出具体解释:一是以民主为核心,加快推进政治建设法治化。二是以民富为导向,加快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化。三是以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法治化。四是以提高公民素质为基础,加快推进文化建设法治化。
    521日,在珠三角各市产业转型升级巡回检查讲评总结会上,汪洋提出要拿出更大的胆识和智慧,着力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地方立法,深化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产权、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努力把人情社会变成法治社会。珠三角地区要突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逐步向社会组织放权,并用法治手段加以规范,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如此频繁地谈论法治,在全国是比较罕见的,尤其是2009年被人提出的“重庆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似乎也是基于这样的观察,中山大学政务学院肖滨教授提出“广东模式”概念,并对两者的特征进行了分析。
    中国由于地域广阔,自然、民情、社会、经济等因素的地区差异较大。因而,自古以来,即便生活在同一种统治秩序下,不同地区的具体制度也就会有相当大的差异。而这样的差异,乃是中国文明活力之所在。
    比如,八十年代中期一直到九十年代末,一直存在着温州模式与苏南模式之争。当然,表面上看,这个模式主要涉及经济增长的形态:温州主要依靠私人中小企业。苏南初期主要依靠乡镇企业,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以苏州为代表,苏南则主要依赖外资企业。在经济模式的背后则是不同的政治模式:一般而言,温州的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直接控制较小,因而,不仅经济主要依赖私人企业,社会领域中的民间自治空间也较大。反之,在苏南,政府的力量较为强大。
    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伴随着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快速增长,出现了珠三角模式、长三角模式之说。这个珠三角模式与广东模式密切相关。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侧重经济,后者则侧重于社会管理。
    当然,如肖滨教授所说,广东模式与重庆模式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们都具有两组六项观念或制度元素:第一组为八十年代以前形成的列宁式政党、军队、国家政权这三者。第二组包括中国特色的社会控制系统、支撑政党国家的意识形态、受控制的市场经济。
    换一个角度说,在中国模式这个宏大框架之下,同时运行着两套治理机制,其一是政府控制和使用资源的大政府管理机制,这是从前三十年传承而来的。其二是市场经济和社会自治的治理机制,这是前一个统治机制有所松动,而在过去三十年中逐渐生成的。总体上而言,这两套机制处于某种胶着状态,也可以说是某种平衡状态。在这种混合的体制下,中国经济取得了快速增长,但同样是在这种混合体制下,这种快速经济增长也伴随着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
    重庆模式与广东模式的差别也就在于上述两个治理机制的搭配不同,主政者的取向不同。两者都试图打破目前的胶着状态,只不过,重庆模式在强化大政府的管理机制。这几年来,重庆实施的唱红打黑、政府强力推动农民进城、政府大力兴建保障房等政策,都指向这一方向。
    与之相反,广东模式指向了市场和社会自治。近年来,广东各地在不同层面进行了广泛的改革,包括广州政府的预算公开化,顺德的“党政联动”大部制改革,河源与惠州的网络问政、深圳党内民主的试点以及广东最近提出的社会管理中的“多元共治”等。汪洋对于法治的强调,也是合乎上述变革之逻辑的。这些就构成了一个取向鲜明的“广东模式”。
    也就是说,重庆模式和广东模式都试图对目前的混合体制的内部紧张作出回应。区别在于,重庆模式准备通过部分地回归原有体制,缓解当下的社会冲突。广东模式则因应市场和市民社会的扩展,推动制度变迁。
    这两种模式孰优孰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在当下中国,人们的观念分歧似乎越来越大,比如,对于重庆模式,有人赞美有加,有人严词批评。“广东模式”的提出,则为人们讨论中国模式打开了更为广阔的视野。
    对于重庆模式、广东模式,以及其他可能存在、只是没有被人总结出来的模式,人们不必忙于下结论,更不应刻意压制。无论如何,这样的制度竞争本身是一件好事,它有助于发现最有助于解决当下中国所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方案。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毛左网无知 刊明骂茅于轼暗讽毛泽东檄文


64前,毛左网站《乌有之乡》罕有发表了作者四野山人以文言文撰写的明骂茅于轼暗讽毛泽东的檄文,引发热议转载,毛左愤青们更被讽笑没文化,只看标题就如获至宝刊登此文。目前此文已被《乌有之乡》删除,只能通过网页快照看到曾在《乌有之乡》刊登过。

《讨茅于轼檄》此文文白兼顾,正话反说历数毛泽东之“丰功伟绩”,实则揭露了毛泽东祸害中华的各种历史罪行及淫乱生活。有人认为此笔法,疑似前两年网路流传的《杨佳传》。
还有人认为作者运用春秋笔法痛快淋漓,思想清醒旷达,古典文学修养精湛,有可能是巴蜀怪才魏明伦所作。

更多人是取笑毛左愤青“是一群无脑蠢货,这个帖子是再好不过案例”,这正应了毛泽东所讲的“知识越多越反动”,毛左的“粉丝”自然也会响应毛的号召,不会去学文言文这个“四旧”。

“栖云山人”也写道:“ 乌油的老鞭们文化水平太低,低到啥程度?愣是看不懂文言文。这不, 一篇用文言文写的《讨茅于轼檄》被乌油推到了首页,闹出了笑话,用乌油人的习惯用语说就是‘出了政治事故’。他们看不懂文言文,连讨茅还是讨毛都分不清, 只看到文章开头写了“汉奸茅于轼”几个字就如获至宝,加以推荐,不禁令人捧腹大笑。”

北京异见学者茅于轼26日在《财新网》发表文章《把毛泽东还原成人》,历数了中共前党魁毛泽东的罪恶,包括心理阴暗、奸淫妇女无数、搞阶级斗争、害死五千万人、将国家领至崩溃边缘等。而这个“祸国殃民总后台”至今还在天安门城楼上挂着,“中国的滑稽剧还没有真正谢幕”。文章引起轰动,随后被删除,茅于轼本人更接到电话和信件恐吓。

以下是《讨茅于轼檄》原文 ——
  四野山人讨茅于轼檄

痛哉!呜呼当今之华夏,汉奸横行,卖国贼遍布朝野;走狗满地,带路党狼行鼠窜。此诚亡党之兆也。

前有跳梁小丑袁腾飞,血口胡言,中伤我开国圣祖,今有此摇舌老贼茅于轼,笔涂谬语,诬陷我不世神君。而资修当权,视若不见,置若罔闻,乃欲去毛而后快也!危矣!急矣!大敌环伺!党已不党!国将不国!

然而鸟瞰此狂犬吠日,奔豕搔虎之徒,竟有如此底气,盖因狄夷撑腰,举言论自由之伪帜,祸害万民,行新兴殖民之实也。

呔!汝可知汝恰如蝼蚁欲撼厦,蟾蜍思吞天。需知我华夏自大禹传启,家天下以来,集权于中央,聚兵于帝都,令达于四海,恩泽于六合。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凡国是家非,王略君策,乃至九鼎易手,龙塌更迭,尽是帝王家事。寻常百姓,只需劳作纳贡,跪叩圣恩即为忠也。焉能似此上下窜跳,随口雌黄,非议天罡哉?

君不见,夏桀起酒池,龙逢直而谏,当庭囚杀;商纣欲摘星,比干立斯楼,剜心观窍;周时,国人苦于专利,嘲厉王为鼠,王皆戕之;世宗宠严氏,继盛劾其罪,下诏而诛;戊戌六子,妄言兴废,立斩菜市;至我红朝运开,太祖登位,有女姓林名昭者,篡圣诗讥帝私山河,乃赐弹一枚饮,索银五分以示公允。又有女姓张名志新者,獐头鼠目,竟辱太祖为牲畜,遂割喉而刑,令其纵死不可言语,以为惩戒。复有子姓遇名罗克,逆上而乱,斗胆着秽文议太祖之出身,大不敬也,虽凌迟万死不得抵其罪之万一!

需知自古圣人出,皆非凡响。昔日蛮夷耶酥,布道于大众,赎难为贫民,人皆仰之,问其何出也,耶酥乃言母玛利亚为帝哥遥而孕之,诞己于马棚之中,己与父及父旨乃三位一体也。后东瀛小国,出一大贤,一统日本之乱世,号为太阁,市井有谣称其乃清洲耕夫之后,东海贩油之徒,小名藤吉。太阁乃言母弥阿三为日神遥而孕之,梦得黑龙入腹,儿讳日吉丸是也。及至满请羸弱,太平军横空出世,天王秀全本耶酥转世,乃尊部曲东王秀清为父,只因秀清乃帝哥转世也,是故华夏千年以来,臣斥君王与陛前,责后如若无事者,唯此一景。

故吾等为贱民,只可唯唯诺诺,俯首以听圣意,躬身以待圣裁,天子之出,天子自有言表,吾辈怎可妄加论断,空穴行风呼?

想我太祖,自井岗尊鳖起义,便不提出身,只言己身乃无产阶级,何也?汝等草莽,只知太祖父顺生殷富,盘剥雇农,便诬陷太祖非出红赤之贫,此为形而上学,大缪也!需知太祖当年家底厚实,田产丰饶,举全族之力不得尽耕也,故常召佃户以济生产,于中不乏年轻力壮,浓眉大眼者。圣母皇太后文氏七妹,未得太祖时,亦正当青春年少,出落得通透水灵,恰如雌牝之二八月也。

吾观顺生之相,盖只知添财置业之辈,未免冷落妾室。想那韶山冲中,风光宜人,四时如春,那七妹,眼观无产阶级之美貌小伙,身材魁梧,相貌俊朗,焉能春水不混哉?必定于某月黑风高之夜,蝉雀幽鸣之时,弃铜臭满盈之夫与不顾,热烈投入无产阶级之怀抱,轻点露珠,重施风脂,抛落封建之枷锁,追求人性之解放,以实际之行动,为腐朽没落之地主阶级,佩戴碧绿青翠之帽,不负圣母之名也!由此而得太祖,太祖言己为无产阶级之后,有何逻辑之冲突,人伦之纠结?尔等怎可再遑论太祖之出而塞阶级传承之本质哉?十分可笑!

吾等再复观老贼污文,丧心病狂之言,诋毁漫骂之语跃然字里行间,胆敢非议朝政,言太祖弄权!实在辱没斯文,干扰众听。汝这无知之徒,可知自启后,华夏九五之位,便是同族传继,若非天更大统,非帝胄不得承也。红朝既开,忠王英便为太子,自当日后续接王脉,复使我族以毛姓为尊也。然上至贤,度民今虽愚,仍需终结帝制。然彼时民甚爱太祖,太子亦勤于政事,未尝有过也。太祖为济万民,乃舍亲身之骨肉,密授锦囊于彭将军德怀,令其伐美夷于高丽,于道暗设机巧以除太子,根基乃断。

太祖素知太子不分五谷,难忍饥渴。彼时高丽困苦,太祖所遗锦囊乃令彭于友军处寻禽卵二枚,令太子独烹而食之,待炊雾起,番兵铁鸟自知太子匿身之所,必掷焰而灼杀。彭依计而行,上果神机妙算,太子丧于敌手,太祖自脱弑子恶名。憨王青,亦为太祖所叱,丧常人之心志。至此世袭之因斩断,庙堂乡野皆不议毛氏传位耳。如此拳拳之心,苍天可表!

后至文化革命之时,有太祖族子远新者,封为辽王,跋扈于东北,且勾结后妃蓝苹,屡屡欲效承嗣,三思之故事,窥探龙位也。太祖明察秋毫,乃与弥留之际,密赐衣带诏于监国国锋,九门提督剑英将军,令其与身后翦除此世袭祸患。后二子依计而行,除却外戚,方有后世矮鬼废除终身之制,盖因惧主席遗策也。

如此神机妙算,虽孔明再世,伯温重生可比焉?

而毛公身为九五,竟不欲家门万年,甘为虎毒而食子,愿冒狼狠而吞儿,事出民主之由,千古有二君可比呼?

呜呼!吾皇如此圣明,从无享权霸位之图,尽被污蔑至此!我族之殇也!痛煞!

陷我太祖与专权之潭暂且不表,再说这利齿毒蛇,阔喉叫驴,竟言太祖奸污妇女!胆大包天若此,另人发指崩裂,恨不能立时将汝生啖活剥,抽筋扒皮,看看汝心肠是何颜色,竟似翻砂欲浊大江之涛呼?想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太祖富有天下,贵及海内,无论冲天之鹏,翱海之鲲,奔漠之骏,憩林之凰,皆为太祖所有。我红朝但凡革命之女青年,无不以主席为标榜,跪圣上为偶像,经年思念,数度自淫,昼抚圣像以为宽慰,夜求鸾配而不可得,汝若不信,试看当年多少闺阁怨妇于城楼前睹天颜而恸哭哉?

故天子临幸,乃民女之万福也。我圣主之信女,当横陈玉体于太祖驾前,得幸,则无尚之荣耀也;未宠,则应咎己之过,以待日后君临也。我左辈休理此贼鼓舌之言,且忆慧哀后陷反党囹圄之时,甘殒命捐躯以报太祖荷泽之恩,实因太祖多能,尤善鱼水床笫之道也。汝可记汝等汉奸女文人张爱玲之言:女子之爱始于阴道呼?后值太祖龟遁于井冈,无嫔妃在侧,龙华无所施惠,于圣体不利。时慧后未亡于贼手,珍慈后不较太祖已有妻室,倾少女之心,奉处子之体,削遣太祖之愤懑,正乃久旱得霖,隆冬燃薪也。及太祖匿于陕北,欲张我党之声威,遂忍辱负重,拜列宁为鼻祖,认斯氏为义父,与蛮女调笑以研国际转圜之道。珍后知之,全民族之道,周社稷之功,出走北地以不碍太祖遍播革命之火种也。

后太祖得妃子蓝苹,更乃千古佳话,传为美谈也。

前曾有恬面无耻者,诳称太租设计灼毙太子英,乃垂涎太子妃松林之美色,欲效李朝隆基也。荒唐,但凡为人可岂可出此黑白颠倒,混淆是非之语?需知太祖为蒋哀公所逐,流徙万里,征途困苦,将卒疲敝,缺衣少食,弹尽粮绝之时,仍与珍后日夜交合,珍后于神鹰轰炸之际,玄甲追逐之间,竟可诞五子之巨,太祖阳气之盛,精血之足,可见一斑耳。得遇苹妃,太租已年过半百,苹妃只三七年华,依旧得公主一名。太祖不愿世人知晓其能插贯弄,乃不以毛姓赐之,令其姓李也,低调至极,足令生谣者汗颜!

待太祖除却袭位之扰,长子薨次子愚钝,亦度毛氏不可无后也,确也仿元昊豪夺没移,明皇巧佩玉环,撒波于憨王之妻女将邵氏也。未几,便得圣孙岸宇,如若不信者,试看岸宇所精之书法,金划银沟,龙吟虎啸,颇有太祖当年之风范。若非太祖所出,而为憨王之后,焉能有此皇家之气概?想那邵氏,乃松林之胞妹,太祖善射,断不能弹有虚发也,得岸宇时,上已七十有八年亦,依然矍铄,若纳松林,松林安能于再醮之前无一点骨血呼?需知即便那玉凤答应,也于主席古稀之年为其诞下龙种,今诬太祖煽风不得凉意,燃煤惟见轻烟,乃赤果果污蔑我万能之太祖也!

再看老贼下限毕露之文,更是怒发冲冠,气冲霄汉。敢言我太祖穷凶极恶,乃好勇斗狠之徒也,大缪。你需知我自太祖尊鳖起事,立国以来,向来以泱泱上邦自居,从不恃兵甲以敌四邻。昔日北俄贫瘠,久居冰霜之地,与东无出海之口,央太祖弃库页之争以全西伯利亚之子民,太祖慷慨许之。后又有世藩高丽,其主金胖,言高丽虽饶,无一天然景致以彰国体,太祖轻挥衣袖,将长白山之一半送于高丽王,以感化无知之边民,何其广大之德也。会北元判,太祖度其民愚,不朝不为过,且长久攀附我朝,非但与我无益,反为累耳,遂许漠北以为国,恩德不可谓不广大也。

数年间,又有西南蛮夷天竺,久居雨水泥泞之地,窥探喜马拉雅山南水草丰沛之地久也,徙流民以占,太祖使兵攻,拔之。为显本朝胸襟,仍将此地赠于天竺,以示我堂堂大国之风范。曾有当年寇中原之倭奴,太祖曾欲与之战,然不忍杀伐过重,乃据秦川之险,不费吹灰之力,仅于窑洞中与苹妃共习一篇《论持久干》便退寇还与东海。后日犬来朝,太祖不计前嫌,非但不提日后争扰之尖阁岛屿,更将日倭经年战争旧帐,一笔购销,复谢天皇死士拼却蒋贼之兵甲,动民国大厦之基,方使我党窃国而居也。

此等雄才,岂是我等能懂哉?更复思我太祖仁义治天下,从不欺凌化外小国,当年美奴犯于高丽,太祖掘地道便轻取敌首。大胜之余,更是不忍多伤美奴之将士,与板门店放过美奴,以全其国体。

如此仁德之君,乃割肉喂鹰之圣主,当年毛俄疲敝,太祖宁可饿死己民也要周全北邦,宽大仁慈万古所未见!

想我山人粗鄙,未曾得见天颜,但凭思度,当知圣主乃是一位日夜念佛,三餐皆素,走路怕伤蝼蚁命的活菩萨!又岂是争食贪利,喜嘶好咬之辈?

至于主席御民,更是理所应当。须知我华夏五千年以来,酱缸思维横行,民如刍狗,无圣人指引便不知天地广阔,无明主现世便碌碌而不知所谓。主席降世,金光漫天,及地便会行走,见风便可言语,实乃天赐我华夏子民以强本邦。而反观我华夏屁民,何其愚卤,尤以田间地头之耕夫耘农最为痴傻。昔日太祖欲得天下,竟无一农者可识真命天子,太祖乃宣扬西来之鳖说,领民分乡绅之地,众方归之,可见农民之贱,尽至如此!后太祖与蒋末王逐鹿中原,初,鲜有愿助太祖者,太祖再祭鳖说大旗,言得天下,万民皆有地,居者有其屋,民方肯舍家财资军,太祖乃得驱蒋与东南一隅。此等刁民,无利不起早,许地方劳军。怎可许以天下之任。故太祖掌朝,初乃行公有之制,将前分乡绅之地复有收回,再创公社之举,又使贼农无器,如此便将鼠众教化之。复教其喊万岁,民自此方知真龙,始有耻感也。太祖后又虚创选举之制,非真欲选子代己,乃令民晓西方民主之虚妄也。然依此制,一户可为一票者,然太祖度农者终不成事,亦只八户为一户耳。可见太祖平生,用农、驭农、驯农皆张弛有度,农民从来只为劣等,何须惊乍若脱兔呼?后文化革命之时,令农起事以抗资修,不过驭农之术。

汝等无知幼右,尚且行精英之政治,不将万里河山交付愚农,况乃我前知五千年,后知五万年之太祖呼?

至于亲友尽失,真谊泯灭,实乃九牛之一毛,银海之锱铢也。汝可知万岁者,王八也。自古为尊者皆求无疆之寿,故号为寡人。既蹲龙位,当知政敌林列。想那,杨广杀兄,义隆弑父,永乐逐侄,康熙废子。
  
九五非为民选,不可四年为易替,八年必更迭,则似太祖般欲专断二十八载而无恙,若非机关算尽,毒技频出,安知干杀于牛棚者非为己耶?故少奇以辱代法,恩来因功遭忌,德怀直言而诛者,皆是鳖党体制之故,太祖虽聪但亦是凡人,视无分害之权而不欲者,难也!

余今之狠贼子,慨然博于心胸,戾气塞于丹田,遍数贼子之过,所出之愤恼未得万一也。复观神州之内,削爪砺齿之徒,和风舞墨之士多矣。现吾等毛兵红奴,诚当以乌有为阵地,重庆做寨营;想主席恩,读红宝书;唱战歌之红亮,扭征舞之忠心;以宏良为旗手,司马为标兵;复左民之权,专右敌之政;待到那,神州复归我手,乃以瓜爹为丞相,聘庆东为相国,重修红贵之秩序,逆转改开之混沌,再兴合营以敛财,推公有而圈土,迎圣孙岸宇即帝位,以彰我毛族之辉煌也!更要令召中将兵,攻伐美帝,驶破浪航母,驾轧民铁车,携核子之威,强歼之猛,踏五毛楼为平地,包海豹队为煎饺。焚灭孟山都,攘除基因之转;封存华尔街,追讨亿万外债。推倒自由女神之雕像,碎普世为齑粉;废除欺世盗名之宪法,屠民主于无形。那美国民众,听闻天兵持毛公思想前来解放,安能不箪食壶浆,夹道欢迎呼?彼时,五洲处处飘红曲,人人口中赞毛公,而平日投敌卖国,钻营逐利之徒,当惶惶不可终日,自觉时日无多,天怒难犯,必顿首以待审判,负荆而候劳改。

而茅贼于轼,尔宜早生悔意,速去主席灵前,哭求宽饶,或上有慰,念汝为美分糊口之原囿,恕尔弥天大罪。

莫等红潮反乱,煞气还魂之时,仍固执于偏听之见,必为革命群众所弃,欲自绝于人民而不可也!

如檄令!!!
李承鹏:十三亿分之一股


有人问,你为什么要参选人大代表。
我说我知道一个村庄,自古以来有一道高耸入云的墙,没人知道墙那边是什么。曾经也有人试图绕过墙去看看,走了三天没到头,放弃了。有人走了一星期,饿死了。还有人走了三个月,再也没回来……大家一致认为那墙是战无不胜的,再不许提起这愚不可及的事,谁提就受惩罚。可我想说如果还撑一会儿,兴许会发现这道墙的秘密:我们怎么都走不出这道墙,其实是因为这墙被修成了一个很大的圈形,走来走去才出不去。当然我也无法证实这一点,但我愿意去趟一遍这道墙,哪怕最后发现祖国只是一道很大的圈墙,也会明白并非墙战无不胜,而是没换个思路看待墙。剩下的,就是考虑在墙上开一扇窗……无论墙那边是青青草原,还是无聊垃圾场。
我只是忍不住想去看看这道墙长成什么样。就是这样。
这并非全部。我还听有人说历经这数十年驯教,村里人其实已不太关心墙那边的事情,很多不合理的东西在这里都被默认了,大家容忍罪恶,沉默地成为不合理的一部份。可我觉得“沉默的大多数”这说法并不公平,沉默的大多数,因为你没俯下身去倾听。
前天走访了一些人家。80岁的赖老师开始很戒备,不断跟我强调感谢党和国家,要理解政府的难处,现在日子过得很不错了……弄得我自惭形秽,觉得跟来策反老人家似的。后来聊着就放松了,他忽然说,这个区的医疗设施太落后,老年人通常一个人在家,有点急病都不知怎么办,不如广州,打个电话医护车就来了。后来我了解,有的城市有“平安钟”的装置入户,按了铃可直通医院和120.我们这社区是可以借鉴的。但这得靠自己,不要去期望地方政府。他们真的很忙,那么多茅台还没喝干,那么多地还没卖出去。
还有家境好点的刘老师跟我讲了一个上户口的故事。他女儿嫁给一德国人,新生孩子很想入中国籍,以示不忘根。可有关部门同志说这里没有提前打报告申请,没有出生指标,你们还是入德国籍吧。老人说,我们想爱国啊,怎么爱国还要先打报告,计划生育还管到德国去吗。还有家庭说择校费太贵,好学校都是权贵子女,以后应当公示家庭背景。还有的说菜市场被房地产占了,老人买菜要走三里多路,国家的稳定首先是老人的稳定,每一个老人都牵动好几个选民……你看,他们是有见识的。
有人说中国人不配搞人大代表选举。我自以为精英时也爱说一句话:跪久了,就不知站着的好处。深觉说这句话时样子很帅很深刻。现在我有些明白,他们跪着,只是因为天花板太低,只得跪,何况我们其实也是跪着的,只不过跪姿装得较为高端。实际情况是,你都没让他尝到苹果的味道,他怎知苹果是好的。你只要给他一个苹果的希望,他就敢跟你憧憬苹果的芬芳。
前天晚上,楼下的申孃就认真地说:我住这儿十一年没见过选票,我要支持你,我要动员我的麻友都支持你。感谢老人家和其伟大麻友们,麻将是多么民主的一个游戏,虽必有人钻游戏规则漏洞,好歹总是一个大众对等的博弈,而不是少数人按计划的配额。我一些要好的朋友怀疑,现在环境下你们究竟能做到什么。至少,我们可以让大家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真的选票长成什么样子。我常听到身边人说自己是中国人,可你凭什么来证明自己是中国人。身份证证明不了你是中国人,只能证明某把菜刀属于你这个人,方便警方追查某个凶杀案线索。房产证也证明不了你是中国人,只证明你是花了世界上最贵的钱租了一间豆渣房的那个人。出生证,实际上你一出生便被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人事机构抛弃,接下来你得交高额的教育费医疗费油费,直到死去……死亡证,对不起,你只可以在地下住二十年,地上七十年你不能证明是这国的人,地下二十年,你也不是这国的魂。
选票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中国人。你人生第一次可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字样。其余时间,李刚来了你就是屁民,城管来了你就是刁民,三峡来了你是移民,鄱阳湖大草原来了,你不是渔民而是遗民,好在我国跟索马里不可同日而语,还谈不上是难民……我知道肯定还会有人一脸的谙熟世故:天真,这个国家的选票不过是个摆设。装天真不成熟,可装成熟是更大的天真。凯迪一位网友秒杀之,选票,你要真把它当摆设,它便成为摆设。
还有一些重要的疑问,比如参选后会不会因怕事变得沉默,会不会同流合污,是不是炒作,这个事我一直想请教:我在家看A片你说这是没落,我去写书你会说这是炒作,我用稿费买辆好车你说这是的瑟,我把稿费捐出来你说这是炒作,我见四下无人便悄悄捐款,你火眼金睛地说这其实是更高明的炒作。我什么都不干只写文章,你说这是书生空谈误国,我一咬牙冲出来参选,可你还说这是炒作……哥,我既没绯闻也没私生子连红地毯都不敢走顶多揭过黑写过抗拆记,在你看来怎样都是炒作,莫非我全身上下长的不是器官而是炒作。您既然这么确定,就有义务教我一个不炒也不作的活法,免得我年过四十,岁月蹉跎。
所以就谈到文人知行合一,清高其实是最安全的活法,因为既没有体制外暴民的危险,又不会有被体制内同化的怀疑,总之是把墙头当赤兔骑,把笔头当青龙偃月刀舞,左右都是个战神。最近流行看民国史和辛亥史,大家都在力捧梁启超温和改革,批判义和团。可好玩就在这儿,怀古是可以的,粉梁是时髦的,但如果当下有人想模仿梁公在现行框架内跳舞,不过顺墙根趟一遍路,就会遇到上面所说的各种不堪局面。或者我们直接承认了:好吧,我们肯定会沉默+同流合污+炒作,你猜对了。
当然上面还是人们正常的评论甚至是善意提醒,是身处这个时代必做的功课,我受教了。昨天《圆球时报》有篇社论,大意是警惕有人利用独立参选身份,加剧不安情绪,与政府搞对抗。这种观点真的不好只用震撼来形容,必须加强版形容为震汗、震旱、震汉、震憾、震蛋,我大致看了这些参选人公开的提议,如果连菜市场、阳光校车、垃圾处理、停车位这些婆婆妈妈的提议都视为对抗,我就只好用过去评论足坛的名句奉献给你了:奴啊,你可以受宠若惊,但不可以宠若受精。
天下大事,油盐柴米,我要告诉圆球时报,其实真没那么多人想对抗,有些反骨的人只是为了更好的讨生活。你可以为祖国站班守岗,但千万不要假装断肠,你不要从早上起床放眼过去全是假想敌,晚上连做梦遗落到草原上也都是虎豹豺狼。你基因中充满着对抗,必须找人来砸才有活下去的勇气才能证明地心引力,如此你不该叫圆球时报,该叫铅球时报。
现实只能这样慢慢实现,所以想对另外三十多位参选人说:不管我们最终上了选票,还是选票上了我们,我们是热情而天真无知的公民,为所爱的祖国趟过一遍这道墙,这就是功劳。也许有人说这是不值一提的功劳,可这几十年来又有谁的功劳值得一提……写到这时,于建嵘正式公布他将作为仝宗锦、程萍以及我的参选顾问,其中把我称为“社会名人”,我觉得很不堪,微博里回了一句“别称我为名人,谁称谁全家都是名人,也别称我为作家,谁称谁全家都作家……”联想到最近三年麻烦记者朋友头疼的一个问题:李承鹏到底是什么身份。其实我一直也没想明白这个问题,深深觉得在墙下面丢失了自己,祖国啊,我的妈,我到底是谁。
这时我的妈进来,冷静地说:你是我儿子,这国家的股东,股权十三亿分之一。这是个帅妈。虽然网友都批我这股东只是一个散户,从未分过红利,还一直被套牢,可这一天我终于明白,也想告诉很多人,我们其实都是股东。
现在飞往北京,不管这天刮风下雨,太阳升起,我得说声早安,所有的十三亿分之一的股东。

来源:作者博客
杨振宁 你老糊涂了!
作者:德华夏

67日,年近90岁的你出席了在香港举行的2011年度“邵逸夫奖”新闻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你说:“结束一党专政不利科研,将拖慢中国科学发展。”
你说这话使我很气愤!一改以前对你的印象。先前你也说了一些不得体的话,我都宽容理解你。我认为你能回到中国,把你在美国受教育的新思想传播给青年人,也把你搞科研,获诺奖的经验传授给青年人,这就是对中国做奉献,其它都是小事,不必计较。
82岁时和28岁女子结婚时,遭到全国舆论的攻击,我却私下为你辩护,说爱情是不分年龄的,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就好。真正的爱情不应该受到年龄歧视,肤色歧视,财产歧视。我从心里祝福你们的婚姻。
现在看到你说出这种无知的话,我顿时觉得你老了,老糊涂了。老人说糊涂话是可以原谅的,但我不能原谅你。因为你是获得诺贝尔奖的名人,而且又是从美国回来的名人。更因为你是在公开场合说出这话的,影响的面很大,也很坏。
你犯了一个名人容易犯的大错误,就是自大,觉得自己是名人,说什么都是名言,放个屁都与众不同。其实你只是在一个专业,或者在一个领域是杰出的人,而在其它方面你和普通人一样,甚至不如普通人,比如你就不如一个农民懂庄稼地里的事。
前不久,名人成龙也犯了这样一个大错误,遭全国网友谩骂攻击。起因是香港人在菲律宾被劫杀,菲律宾总统阿基诺视察现场时面带微笑。正当网民痛骂阿基诺黑心时,成龙公开说了一些原谅阿基诺的话,顿时引起网友一震痛批。我也写了一篇文章《菲律宾总统阿基诺的微笑》,骂阿基诺的同时,也骂了成龙一顿才消气!
你对物理学很精通,但对于社会科学并无特长,尤其对于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知道的更少。你跨越属于你的“领地”,妄谈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劣,那是很危险的事。你这次在香港发言遭众人骂是理所当然的。你和成龙一样超出自己熟悉的行业,谈不大熟悉的政治话题。
你不知道评价一个国家制度好不好,标准不只是科学成果多少。二战德国和日本科学成果都不少,那时德国研发原子弹技术领先,集体毒死和焚烧人的技术无人能此。日本有细菌部队,用活战俘做实验,成果世界第一。苏联科学成果也不少,拥有核弹的数量足够毁灭地球数次。可它却把持不同政见者随意关进精神病院或流放西伯利亚。
这些科学成果再多,对于民众来说有什么益处呢?只对小集团有利,对人类是祸害。再看看现在盛行中国的毒食品,转基因食品,哪个背后都有科技的含量,使商家的利益最大化,把人害的死不了,也活不好。
所以,科学成果不是检验一个国家制度优劣的唯一标准。标准有三个,一是博爱善良,二是科学成果,三是艺术成就。这三者概括为三个字----善真美。一个国家达到这三个标准的高度,决定了这个国家文明程度。
在这三个标准中,博爱善良是首位,没有它,其它两项科学成果再多,艺术成就再丰富,都不能成为文明国家,甚至有可能成为邪恶的国家。博爱善良的内涵就是自由、平等,爱人,这已经成为普世价值观,是人类经过漫长艰辛探索得出来的真理。它的善也包含了真和美。真和美是为善服务的。人类社会因为有了善,人们生活才会快乐幸福。
这个道理并不深奥,是普世的常识,可你并不知道,才说出那么无知的话。真可惜你是受自由美国教育多年的著名科学家。有一位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他不仅在物理学研究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科学成果,而且心灵善良,关爱人类文明,受到世人普遍敬重。
爱因斯坦年近50时已经成为著名科学家。他没有自恋已有的科学成就,而是关注社会生活,关心民主人权。他曾被选为“德国人权同盟”理事,坚决支持那些保卫魏玛共和的团体,全力反对法西斯。他虽然没能阻止法西斯上台执政,但却表现出伟大的人格和政治远见。他最后断然离开法西斯德国,到了美国自由世界。

你虽然也和爱因斯坦一样获得过杰出的科学成就,一样获得过诺贝尔奖,但你和他比是个侏儒。所以我劝你今后对于社会政治话题闭嘴,这对你好,尤其对于你年轻的Wife更好。

你已经太老了,来日无多,和中国专制制度的寿命差不多少,而你Wife却很年轻,她必然会看到中国民主制度的到来,而且还会生活在其中。那时,人家都背后指指点点说,她就是当年拍专制制度马屁的名人杨振宁老婆,你让她的脸往哪搁?你说你爱她,可你却给她遗留下政治污点。

最后我很佩服D改造人的能力。它过去能把中国最后一个皇帝溥仪改造成平民,溥仪写书感谢D,满口说D专制制度好。它现在又把一个在美国生活受教育多年,并摘取诺贝尔“桂冠”的你改造成了白痴,你也一个劲儿说D的专制制度好,D到底用了什么绝招儿?现在只有你有答案,可不可以说出来?

来源:作者博客


宪章论坛

傅国涌:中国更需要哪种知识分子?http://08charterbbs.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_3547.html)

作者按:周辅成先生是1911年生人,今天收到北大出版社新出的《周辅成文集》2册,沉甸甸的。两年前,北大三位老教授周辅成、季羡林和任继愈先后谢世,季、任的身后哀荣和周先生的冷清让我心有所感,写了一篇小文——
……98岁的伦理学家周辅成先生,他在2009522日谢世后的冷清和寂寞,举国媒体的沉默,评论家们的缺席,我只在北大哲学系的网站上看到一则讣告。原因何在?当然不是周辅成先生的学术成就不够,作为中国伦理学这个学科的重要奠基人,人性论和人道主义的倡导者,北大哲学系的资深教授,他在专业上同样有出色的贡献,他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主持编译的《西方伦理学原著选编》、《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西方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有关人性论人道主义言论选辑》,给国人提供了十分珍贵的精神资源和思想火种,受惠的不仅是那些专业研究者。就因为他追求浩然独立的人格,就因为他的良知常常悖逆官方的意志,他成了官方不喜欢的人,很少在媒体露面,从而被这个蝇营狗苟的所谓主流社会刻意遗忘了。周先生的关门弟子、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万俊人曾在电话中向四川的肖雪慧老师感叹:葬礼太简陋了。周先生当然不会在意葬礼的冷清,更不会把官方的奖赏当作宝贝,他有自己的价值尺度,有自己的评判标准。生前的荣誉、鲜花和掌声他尚且毫不在乎,何况身后。
说到底,真正值得举世尊敬的是周辅成先生,因为他保持了中国知识分子最可贵的品质,不仅是私德上的无瑕疵,更重要的是他身上体现出来的公德心,他向一个杀害无辜的强权说不,他为一个现代中国仗义执言,他为那些有理想、有才华的学生、后学的不幸遭遇而忧心。他是一个有真性情的人,一个坚守道义立场的人。上世纪80年代初,当他的学生胡平因参与区人大代表直选,并以力倡言论自由被北大选民选上之后,却遭报复,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他以七十多岁高龄乘公共汽车在北京城里四处奔走,为学生联系单位。因此招来有关部门这样一句话:“胡平自由化,他的老师比他还自由化!”199612月,周辅成先生在其著作《论人和人的解放》后记中写下:“知识是可贵的,道德是可贵的,文化也是可贵的。这些都是人民艰苦奋斗、用血汗换来的成绩。切不可算在名利熏心的‘英雄豪杰’们的账上……我佩服古往今来站在人民一边,捍卫人民的权利与人格的有良心的志士们的气节与灵魂。我手中只有半支白粉笔和一支破笔,但还想用它来响应这些古今中外贤哲们的智慧和勇敢,向他们致敬。”他自己同样保持了这样的气节和灵魂,可以毫无愧色地进入古今中外贤哲的行列中。在北大朗润园他家的墙上,有一张他亲手书写的条幅:“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他以孟子的这番话自励,实际上,他不仅做到了孟子所谓的大丈夫,而且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在一个不义的强权面前,他始终没有低下高贵的头颅,保持着独立的批判,努力发出不苟合的声音。
同为穿越了20世纪无数风云变幻的学术老人,三个人身后哀荣的巨大反差,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这个过程中,我们到底更需要什么样的知识分子?固然我们需要各个专业领域都能出现私德无愧的专家型知识分子,对他们的贡献同样要给予足够的评价,但是,我们更需要周辅成先生这样的知识分子,不光在专业上有卓越的建树,并且热切地关怀社会,不因为阻碍社会进步的力量掌握了现实权力而屈膝,持续地捍卫自己的独立选择,一如既往地保有纯洁的良心,承担自己该承担的一部分,哪怕为此而“因故退休”,哪怕因此而被边缘化,被官方所冷落。如果一个民族,毫不吝啬地把最高的荣誉都献给了那些被官方认可、受官方肯定的文化人,跟在官方的屁股后面乐颠颠的,丝毫也没有意识到被愚弄、被导向了,完全忽略了那些真正值得我们尊敬的知识分子,那才是最大的悲哀。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深信,最后挺立在精神史上的将是周辅成先生这样的民族脊梁。毕竟,官方的荣誉归官方,历史的荣誉归历史。

来源:博客中国


李娜式个人主义是中国的未来

作者:丁咚

    总结中国过去三十余年的经验,其中重要的一条往往被人所忽视,即所有政策举措的出发点,都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民众的个人积极性和主动性,参与经济建设。中国经济能够在较短时间里取得显著成绩,并跃居全球第二,个人主义的推动力量功不可没。
  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文献对此予以肯定乃至强调,可见“个人主义”在话语领域,仍然属于禁区,虽然实质上它在过去的岁月里是中国发展的强大原动力。
  我们这个社会有很多奇怪的物事,明明它是存在的,而且是强有力地存在的,却有意无意被人忽略,当作没这回事。个人主义就是其中之一,好像不承认它,它就不存在;不强调它的作用,它就没有发生作用。用某些理论家惯用的腔调说,这是一种要不得的虚无主义态度嘛!
  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表达两层意思,一是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承认个人主义的存在,肯定个人主义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伟大作用;二是我们应该大张旗鼓地宣传个人主义的作用,为个人主义创造良好的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环境。
  就像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一样,个人主义也有好的和坏的。坏的个人主义会堕入利己主义的深渊,导致个人贪欲,使社会风气败坏,造成社会公德和公义倒退,加剧人际关系紧张和疏离,从长远看影响社会发展,因此不可小觑。这就更加说明,崇尚好的个人主义,宣传好的个人主义,具有何等重要意义。
  什么是好的个人主义?著名网球运动员李娜,为我们提供了好的个人主义的最佳范本。她在法网夺得冠军之后,感谢了自己的赞助商,感谢了自己的团队,但就是没有感谢某些抽象的东西,比如国家。她还有句名言“不要说我为国争光,我是为自己”。她直言不讳地称,打球是为了钱。的确,她所说的这些话,颇为离经叛道,与数十年来中国刻意宣传的主流话语体系格格不入,乃至背道而驰。但请注意,这些话,是她心里的话,是真话,也是支撑她在网坛取得重大成就的根本因素,反之,如果她说,她的成功是因为国家的力量,是因为某种虚无的精神在起作用,那就是在撒谎。谎言再好听,也终究是谎言。
  所谓好的个人主义,就是个人自由和潜能发挥到最好水平,在促进个人充分发展的同时,为社会创造最大的价值。李娜在网球领域的成功,一方面是个人自由和潜能充分发挥的产物,满足了个人发展的需要,拥有了名声和财富,另一方面,它也为国家带来了荣誉,为社会带来了丰富的价值。李娜是好的个人主义作用发挥到极致的典范。
  个人主义是永恒不变的人性,也是促进个人和社会的源动力。中国晚近历史发展表明,坚持和发展好的个人主义,个人自由和价值就能充分展现,整个国家和社会也能得到良性发展;摒弃和排斥好的个人主义,个人自由和价值就会泯灭,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就会遭受重大挫折,乃至倒退。
  国家和社会,对待个人主义,首先以宽容的态度,允许和鼓励好的个人主义发展,同时为坏的个人主义制定底线;其次,要为好的个人主义的张扬和积极发挥作用,创设法律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保障。相反,如果继续自欺欺人,抱残守缺,维护过时的、落后的东西,终究会遭到历史的唾弃!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石天河:极左派的乌有势力究竟在干甚么?
     来源:参与 作者:石天河
    
(参与网2011年6月12日讯):最近这些时候,北京乌有之乡网站及他们那一伙打着毛泽东旗号叫喊反对党内修正主义集团极左斗争专业户,忽然把他们的造反大业暂时搁下,组织起北京公诉团,要求人大和法院对辛子陵、茅于轼两位救党派的理论家起诉。为了张大声势,他们还展示了他们的公诉团阵容:包括重庆公诉团湖南公诉团江西公诉团吉林公诉团云南公诉团河南公诉团等等,据说,在山西太原,居然还召集了山西公诉团的极左代表,开了个有30个人参加的山西省公诉大会——这些活动,一方面不免使人觉得奇怪,一方面也难免不使人觉得滑稽。因为,既然那被认为要把毛泽东还原成人的辛子陵、茅于轼只是两个七老八大的老人,而且是手无寸铁、只有笔杆和打字机的文人,怎么会需要七八个省市的公诉团来对付这两个人呢?极左斗争专业户的先生们,像这样如临大敌似的作法,究竟是自己欠缺勇气需要虚声壮胆,还是另有隐情需要公开作秀呢?他们葫芦里卖的甚么药?大家不该猜一猜吗? (博讯 boxun.com)
    网上已有好几位朋友,对他们这种行径,提出了质疑,认为他们提出的所谓公诉,既不合逻辑,又没有法律常识,提起三牲找错庙门,应该找纪委的却找到了人大,应该找检察院的却找到了法院,似乎他们已被辛子陵、茅于轼气得晕头转向,完全失去了正常人的理智。其实,我倒认为,他们并没有丧失理智,他们的疯狂只是佯狂,他们的糊涂只是作秀。因为他们真实的目的,并不在于起诉辛子陵、茅于轼。他们只是借所谓对辛子陵、茅于轼的起诉,实行了一次八省左派大串联。目的也并不只是向中央施压,而是要向中央示威。甚至也并不只是示威,而是在大串联之后,要发动被他们蒙蔽的人们一同起哄,进一步展开他们的造反行动。他们的纲领是公开发表过的:对中国共产党内的修正主义反动统治集团造反有理!”——这是他们的主要目标。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他们不断在政治路线问题上唱反调,要求回到以阶级斗争为纲文革路线,并把毛泽东死后的党中央(第二、三、四代)领导人,一律叫成党内的修正主义反动统治集团,誓死要把现在的中共中央领导层全部打倒。——对这一点,他们是并不隐瞒的。只是,他们自己明白,三十年来,他们的每一次造反活动无不以灰头土脸的失败告终。这不能不影响他们自己的信心和他们那支乌有之众的士气。所以,这一回,他们不敢再像过去那样三上万言书七次声言要对胡锦涛提出控告。他们发觉,那种作法,并没有几个人响应他们。因为,每一次他们把造反的旗子刚一打出来,人们马上便意识到:这就是那批文革中鼓动红卫兵在北京打死了一千多人。在大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手段杀了三百多人,在湖南道县以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声势杀了四千五百多人的造反派哦!——”群众无不摇头咋舌而去,谁还会跟着他们去上二次当、犯二遍罪、挨千年骂,遗子孙羞呢?所以这回,极左诸君知道他们那一套打着阶级斗争旗号杀人的极左口号已经不再吃香,不能不把谎话翻新,更讲究点策略。
    他们的策略是甚么呢?
   
策略之一曰趁火打劫。他们看准了中东北非事件发生以后,中国某些从事于维稳工作的人,有一些因职业性的敏感而陷于神经紧张的情况,竟然把中东的ML花与中国的救党派扯为一谈。因而本来无事的中国,也连带着吹皱一池春水,闹了些不愉快。而就极左诸君来说,他们的鼻子一向就是最灵敏的,只要政局上一旦有空子可钻,他们就认为是机会来了,必须抓住这个机会,以灭火的姿态去趁火打劫。他们认为:这时候,他们把极左的面目巧妙地掩藏在灭火的面具之后,粗心大意的维稳工作人员,是非但不会多心,而且会对他们表示欢迎的。他们这第一步,在时机上掌握得非常及时,在姿态上也伪装得相当有效,你不能不认为他们是善于投机的。辛子陵、茅于轼被他们连骂带栽诬,却因为被噤了声而不能回答,这岂不是造反的打倒了救党的吗?

他们的策略之二曰借尸还魂。这回,他们知道,在那位最可爱的祖师爷去世以后,决不能单凭马老一、章哄二、陈亏三那几张褪了色的镀金铜牌去唬人了。必须焚香顶礼、直接高举毛泽东的丈二灵牌,才有借尸还魂的一线希望。所以,他们提出的公诉对象,也不再直接指向中共中央胡锦涛,而是弯环倒拐地指到了要把毛泽东还原成人的辛子陵、茅于轼。他们可能听说过,古代的巫师,打仗时是要用素车白马载着老王爷的灵牌出发的。如今,虽然明知在改革开放的时代,死人的灵牌已不可能再有什么对黎民百姓的号召作用,但是,他们想过,既然邓小平当年没有全盘否定毛泽东而留下了三七开,他们今天反对把毛泽东还原成人,至少,借那保留下来的七分神性把自己装成神灵附体,还是有把握的。谁能说极左派在文革后已经成了政治僵尸就绝不可能再借尸还魂呢?他们这第二招,虽然过于老套,但对他们来说,毛泽东是他们的神灵,不举灵牌是会使魂魄离散无所依附的。所以,老套新用,即使骗不过中央大员,骗骗国家某些职能部门不会识别真假的工作人员,还是不为无得的。就说这回在他们里面充喊山的章哄二吧,由一个工农兵大学生,毕业后到大学作了个普通教师,据说竟自称教授主任等等,以至到处以教授名义宣扬道,攻击改革开放,把一切主张改革开放的人都骂成卖国汉奸,他的文章的特色,就在于以恶言秽语叫骂连天的流腔去攻击别人;以毛天毛地满身披毛的语言来伪装自己。人们以为他这样铁杆挺毛必然是深得毛家真传的理论家。其实,他的全部左学渊源都是从文革中操练来的,所以他从没有公开过他的学历与经历。真的,此人在文革中究竟干了些甚么?其经历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为什么呢?就因为他深得以左面目掩坏心肠借尸还魂之道。居心险恶而来历不明,不可不察也!——不过,这应该是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的事,旁人是只能冷眼观螃蟹而不能越俎代庖的。

他们的极左策略之三曰撒豆成兵。极左派里面,像马老一那样年近百岁真正算得上毛派(即真正跟毛泽东走南闯北干过多年)的人,其实是凤毛麟角,为数不多的。在北京的高干群里面,文革时的走资派,被整得五痨七伤大半早已谢世,称得上老左派的人也已经凋零到屈指可数了。有少数较左的离休老干部,近年也多已经不再露面。现在,中年一代里面最爱出面的章二哄已如上述。其他则大都在年龄差距上断开了几十年。虽名为毛派,多半也只是在毛主席接见红卫兵的情况下,举过一下红宝书、喊过几声万岁万岁万万岁而已。所以,极左派要想正儿八经地闹一场造反,还不能不考虑缺兵少将的问题。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搞了30年,谁要想回头再搞一场文化大革命,十三亿人里面,恐怕很难找到有一万三千人会真心同意。过去,他们以为凭网络上的点击率,就可以判断有许多民族主义愤青是极左派的政治粉丝,可是,现在看来,愤青们往往是时左时右、可左可右、有时也是不左不右只发点个人牢骚而已,极左派要想依靠愤青去造反,只怕还是瞪眼者多、应声者少。所以,极左派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撒豆成兵。这撒豆成兵的办法,倒确实是毛泽东传教下来的。例如,文革时期,毛泽东知道,要想依靠当时的党政军各级干部把刘少奇、邓小平、以及全国各省市领导干部以及人民解放军的三军将帅都打成走资派,那是很难办到的。于是 ,他搞起了发动红卫兵造反以及利用造反派大串联来裹挟群众参加运动的办法。——也就是撒豆成兵。最近这一回,极左派居然在很短的时间内,搞起了八个省的所谓公诉团,确实可以说,是继承了毛泽东撒豆成兵的传教。只不过,他们这一回,摊子撒得宽,而招来的人马却不成气候。例如,他们在太原召开的山西省公诉大会,名为一个省的大会到怎么样呢?只有30个老头子参加,开成了超级微型的大会。如果八省都是这般光景,那他们这一次八省左派大串联,也只不过动员了240来个豆子兵。如果他们将来要以这种方式动员全国左派遗孽去干打倒党内修正主义统治集团的大事,力量未免差得太远了。由此可见,撒豆成兵的魔法,即使毛泽东活着,要再搞第二次也是难于成功的。极左派的遗老遗少,要想效颦于毛泽东,光是卖力地高举毛泽东的灵牌,没有毛泽东活着时的魔力魅力和蛮力,看来还是不行的。不过,话说回来,他们既然把豆子撒出去了,又口称已经动员了若干万人,这八省左派大串联造反声势,其动静到底如何,国安部门还是不可大意的。

他们的策略之四曰两面三刀。何谓两面?他们一面尽力地维护毛泽东的神性尊严,不许别人把毛泽东还原为人,表面上似乎把自己一脸涂得通红,硬说批毛就会改变国家政权的性质。可是,暗地里,他们致力于全国串联,积蓄力量,针对他们最恨的党内修正主义统治集团搞颠覆活动,还把他们黒到无以复加的黑色阴谋,说成是造反有理。这样的两张脸,比起文革时期的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显然是青出于蓝了。何谓三刀呢?试看:他们的第一刀,是明晃晃地砍向救党派的辛子陵、茅于轼,目的是压死救党的呼声,使团结在共产党周围的救党派人士被共产党自己废掉武功,使国内促进政治改革、促进廉政建设、促进生态保护、促进民主宪政的进步性舆论,从此噤声。使人民群众由于党不许救而更为失望。使社会两级分化、官民对立、贪腐公行、权钱交易、道德滑坡、公信不立、以及黄赌毒盗、世风淫靡的种种现象,由于失去进步舆论的有力监督,社会丧失自我修缮的功能,民间失去主持公义的喉舌,病斑难去,正气难升。结果将必然侵蚀政风,动摇国本。说得更确切点:极左派的这一刀,就是要砍断执政党与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走向进步的良性互动联系。那么,他们的第二刀呢?转过脸来,他们的第二刀就正是砍在中共中央的脸上。他们知道,七一就要到了,中共中央要举行九十大庆。在这时候,他们啸聚起各省所有能动员起来的极左虾兵蟹将,举着毛泽东的灵牌,打着毛泽东的旗号,假借各省公诉团的名义,要求对救党派进行审判。审判什么呢?审判他们把毛泽东还原成人的这一项大罪。——这是不是有点滑稽呢?毛泽东难道真的不是人吗?不!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们并不只是要审判辛、茅两个老头子,实际上,他们是要审判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届的中共中央领导人。因为,反对把毛泽东神化,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届的中共中央领导人见诸言论、行动、文件、决议的一致意见。所以,他们要求审判救党派的两个老头,就是要乘九十大庆之机,把毛泽东重新搬上神龛,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届中共中央领导人全部打成被告。请问,这第二刀,不正是砍在中共中央脸上吗?那么,下面还有的第三刀呢?试想,极左派为什么敢这么胆大妄为呢?因为,他们看准了,既然三十年来中共中央的历届领导人谁也没有执行过邓小平的遗言和党内高层的决议对毛泽东的功过重新评价,现任的中共中央领导人一年以后就要下台,估计他们也只好保持现状,维稳维稳唯维稳,不可能倒转三七开。因此,他们就还可以抓住毛泽东对中国有七分功劳的这个把柄,在九十大庆的时候,抬着毛泽东的巨幅画像大摇大摆地走过天安门,走过长安街,走过北京每一条大街小巷,一面高呼毛主席万岁的口号,一面散发对党内修正主义统治集团造反有理的传单和小册子,宣传九十年来的一切功劳都是毛主席的功劳,而毛主席死后的两极分化、社会不公、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则全是邓小平以后历届党内修正主义统治集团的责任。——这样一来,九十大庆以后,就必然会在全国再一次掀起毛泽东热。极左派在全国各地的活动分子,就可以用他们那毛主义共产党支部工人(共产)党支部的名义,渗入各地共产党基层组织大量地招兵买马,采用偷梁换柱的方式,逐步把共产党的上层架空。到十八大党代表选举的时候,各地极左派只要渗入到十八大的现场,他们那有组织的极左势力,就可能比中共内部的其他派系更具党内斗争的实力。那时候,他们在共产党外,有两个毛主义党,在共产党内,又渗入了一个极左派系,他们就真的可以呼风唤雨了。甚至他们发动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纲领,也就更具有付诸实行的可能性了——这就是他们的两面三刀

    总的来说,他们的这些策略,是一整套的连环计,这一套连环计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叫作瞒天过海。他们知道,三十年来,由于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中央的主要领导人,多半是工科出身或沿着经济建设进程而上升到领导岗位来的,对国家建设都很内行,都是能手,而对政治斗争的纵横捭阖、权术阴谋,却没有哪一个能比得上毛泽东。而在极左派里面,则能够传承毛泽东匣底阴符的人,则从康老以来,代代相传,人才辈出,张春桥、姚文元之后,文革的遗老遗少,以及文革整风漏掉的三类人,现在仍然是极左派的潜在支柱。所以,他们只消使出这整个一套瞒天过海的连环计,他们为文革翻案为四人帮平反的计划,都是有可能实现的。他们唯一忌惮的,就是有一批老不死的救党派瞒天过海不容易瞒得过这些老不死。虽说谢韬去世,李锐已经过了九十岁,但辛子陵、茅于轼还在写文章,所以,他们的第一刀,必须砍倒辛子陵、茅于轼。这是他们造反大业的第一刀,如果这一刀成功了,瞒天过海也就首战告捷了。——这个问题,希望中共中央的现任领导人,和十八大以后的继任领导人,都能冷静地思索一下。
  
2011年6月12日人和居


中越为何突现战争阴云
作者:丁咚

    据美联社报道,越南《Dat Viet Daily10日刊登了一则通告,称越南613日将在其中部海岸附近某海域举行持续6个小时的实弹演习,并警告各种船只远离该海域。   美联社文章评论称,越南此举显示是对中国的回应,因为就在越南发布演习声明的前一天,中国指责越南非法进入中国领海、危及中国渔民生命,并要求越南停止这种行为。
  这是近期中越在南海问题上发生纠纷以来出现的最新严峻事态,此举表明,越南方面有意加剧南海冲突的等级,并试图火中取栗
  众所周知,中越之间已经维持了相当长时间的和平,中越战争结束之后,在双方领导层的努力下,两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恢复了高层互访,并逐步将相互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水平,双方在经济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并获益良多。在过去的二十多年时间里,虽然不时发生小打小闹式的摩擦,但中越两国边境总体上保持了和平与稳定。
  其实,越南方面对南海的主权要求由来已久,但在晚近的20年里,中越在该区域的矛盾被掩盖在良好的政治关系之下。中国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内政局稳定,一直着意在周边实行和平外交政策,推进睦邻外交,不主张有关各方在南海海域发生冲突,并力促各方理性看待既有的冲突关系,将它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主张通过外交和对话手段解决冲突问题。这在近期越南方面又在南海生事之后,中国的反应可以看出来。中国国防部长梁光烈在香格里拉会议期间,与越南防长冯光青会晤,苦口婆心劝服越南从中越战略关系考虑,不扩大南海冲突。中国官方在对冲突进行反应时,字斟句酌,力图降低冲突的影响,不谋求进一步加剧南海紧张局势。与会的越南国防部长冯光青也做出了缓和的姿态,强调反对第三国势力介入中越纠纷。
  那么,越南方面为什么突然蓄意加剧南海冲突,并在敏感区域举行军事演习,挑动南海争端的敏感神经?  我想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越南高层新近大换血之后,在领土问题上主张对中国采取强硬立场的鹰派占据了上风。这不仅表现在举行军事演习上,也表现在越南对外表态层层加码,连以对华友好著称的越南总理阮晋勇也代表政府强烈表达了越南全党、全国人民、全军保护这个国家海域和岛屿的最强决心。可见,越南领导层在此问题上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也表明今后越南在南海冲突问题上不会轻易后退,必将继续保持强硬姿态。
  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地缘政治格局的变化,中国在东南亚的利益不断扩大,不可避免地要加强与这一地区国家的关系,特别是在被越南视作势力范围的有关国家,中国的经济、政治乃至军事影响力与日俱增。事实上,越南长久以来一直对华心存芥蒂并十分警惕,防范中国的势力扩张,因此,越南在南海加剧紧张局势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牵制中国在整个东南亚的战略布局,削弱中国在该地区的势力影响,维持其在地区格局中的战略地位。
  三是越南全面实行革新开放,除了经济领域坚决向市场经济转型之外,在政治领域它也进行了大胆的改革,而中国的改革意志倒退,导致中越两国在治国理政和发展模式方面的鸿沟加大,传统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关联性变小。除了在经济上与中国具有天然的密切联系之外,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对中国的依赖性降低,与此同时与美国等西方价值观越来越靠近,比如普选制度的确立。因此,在南海争端中,越南无须过多忌惮中国的反应,而坚决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其国家利益,包括动用军事手段。
  四是越南认为中国现在深陷维稳思维,不仅对内将维持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而且在对外交往中,也将维稳作为重大战略目标,不大可能以武力手段反击外界挑衅。中国近年来积聚了大量社会矛盾,群体性事件多发,国内局势随时可能陷入动荡,因此安定国内政局是其首要目标,而外部的武装冲突,很容易诱发处在火山口的矛盾激烈爆发,因此在涉及外交争端时坚持和平和对话,并且反对以武力相威胁。在确认中国畏战的前提下,越南无所顾忌地逐步升级紧张局势,甚至以区区小国敢冒战争风险在敏感区域进行军事演习。这摆明了是越南认定中国不会动真格。
  五是由于南海是大国利益的交汇点,其诸多岛屿也被地区很多国家视为领土,中国在这一地区的举动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动用武力手段,将会引起诸多国家反弹,中国将被指责为大国沙文主义和具有扩张主义意图,陷于群起而攻的被动境地。在越南看来,防范不够透明、发展方向也不够明晰的中国,是地区有关国家以及亚太大国的共同心愿。虽然没有人会赞成其做法,但从心里来说则未尝不是另一种想法。而其更深的考虑是,一旦中国动武,美国将不得不介入,导致南海局势复杂化、国际化,这正是越南所希望的。因此,对于越南来说,在南海问题上采取进攻路线,逼中国亮出底牌,增强其在南海的话语权,甚至收获更多实际利益,不失为一项好选择。
  相反,中国在南海争端中,进亦忧,退亦忧。进则触犯众怒,引起更深的疑虑和戒备,同时中国能否承受外部局势的动荡,并保持内部安稳,也属未知之数;退则丧失重大国家利益,也将面临民意考验。正因这样,中国政府最可能的举动是,一方面在外交姿态上措辞或许更加严厉,另一方面在实际行动方面仍旧会谨慎,继续把自己关在和平的笼子里,动弹不得。
  正如战争是政治的延伸一样,国际政治也是国内政治的延伸,从一国在国际政治上的表现,也就可以看出这个国家在国内政治方面的真实状况。中国的和平外交,说到底是软弱外交的一种表征,而外交弱,则是因自身不强,或者底气不足。
  越南敢于动粗,是因为其建立了稳定的政治经济架构,得到了民众的由衷支持。
  对一个已经拉开战争架势的国家说,别玩真的,咱还是握手言和吧,只能说窝囊透了......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重新审视张志新案
作者:杨晓刚

    我们纪念张志新,她代表了良知与正义,她对真理的追求,她面对邪恶的勇气,永远激励我们的斗志,鼓舞我们的信心,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实现祖国的科学、民主、自由尽一份力、一份心。

                                                                ——杨晓刚

  197965日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陈禹山所著的《一份血写的报告》,让国人熟知了一个美丽而圣洁的女性:张志新。她美丽、善良、勇敢、正义、多才多艺。她因反对江青、林彪;因非议“文化大革命”;因主张为彭德怀平反;因反对整老干部而在1975年被割喉处死,惨遭冤杀。
  当年,这篇文章一经面世,引起这社会巨大反响。人们震惊于这个口口声声说是代表人民的政府竟然在林彪四人帮把持下,如此的残暴、如此的灭绝人性,比法西斯还不如。可是这篇文章读过后,总有一些难以释去的疑云笼罩在人们的心头。事隔三十年后,国史学家苏铁山先生的最新考据《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拔开云雾,让我们看清了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因其真实更加震憾。
  苏铁山先生,名门之后,系原解放军炮兵副司令员苏进将军之子,曾任国史学会副秘书长,听说在三十年前的旧社会曾入冤狱多年。依现在极左人士看来,苏先生属官二代,太子党,并有很多公安和安全部门的朋友,又是文革的受害者,无论从出身论、血统论、阶级论和因果论,他都是一个不拆不扣的大右派,是个需要千刀万剐的阶级敌人。但苏铁山先生却以一个活标本的恣态展示人性的复杂性,老人家鼓吹复辟旧社会,宣传文革无错。以一个铁杆左派人士的面目打破理论地存在着。如果他老人家的这种存在是合理的,那么出身论、血统论、阶级论和因果论这些曾经长期盘据在中国上空的阴霾就都是不合理的;如果那些理论都是合理的,那么他老人家的存在就是不合理的。他老人家信仰着这种理论而以违背这种理论的形式矛盾地存在着,以一种不合逻辑的形式坚强地存在着。如一个满脸麻子却推销祛斑霜的屠夫,霸蛮地拦道强售其产品。恰恰因其对自身官阶级的背叛,更让人相信其对阶级论的忠实及其反攻复辟的决心。所以我们可以断言:苏先生的考据目的,决不会是基于维护张志新的圣女形象的,因而这些基于反面用意的考据就可以大胆地用之于正面了。
  在三十年前的旧社会,人们习惯了单向思维下对英雄人物的宣传。现在,觉醒了的人们早不再相信那种夸张的煽情,以至于怀疑一切纯洁。这种近乎偏激的看问题方式也有正确的一面,这个世上怎么会有完人呢?无论西方传说上帝用土造人类的始祖,还是东方传说女娲用泥造人,都在说明人性的复杂,那些高大全式的英雄形象是不可信的,也是不现实的。
  经苏先生的考证,人死多年的张志新“是生活上的大流氓、政治上的娼妓。”这么多年来,我们见惯了这种用生活作风攻击人的手法,比如就有人用这种手法抹黑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说他先跟姚姓女子同居生华XX,后和自己老师的女儿杨开慧结婚,姚女士因其始乱终弃抑郁而亡。他在井岗山和贺子珍结了婚后,杨开慧却因他在狱中被杀。在延安,他和史沫特莱的女翻译搞到一起,气得贺子珍出走苏联,他就借机和江青搞到了一起。解放后,江又被他赶出住地,每次见他,需中央办公厅批准。他则和一些女秘书、女服务员搞到了一起,有的还是人妇,甚至还有妇女被他强奸了的传闻。真不知这些人在主席的生活作风问题上做文章是为了什么?就算是事实又怎么样?哪个伟人的快乐不是建筑在无数女人的血泪之上?这么说,可能会有些妇女朋友不同意,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有一半男性国人拥护毛主席不就够了?当然,已经受到过启蒙教育的男性也可能不同意这种明显带有歧视的说法。那我们就换一种说法,毛主席的这种浪漫不正是他生命活力的表现嘛。再说了,毛主席的伟大是因为靠搞破鞋搞出来的吗?张志新被杀是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杀的吗?不说张志新有缺点,真还以为太假了,假得让人对她的存在都难以信服。经一些人这么一说,才知道,她也只是个和我们一样有着七情六欲的人。有缺点的英雄终还是英雄,再完美的蝇子也只是蝇子。民间有说法:好男占三女,好女占三男。这些年,一些毛主席身边的工作人员的回忆录经中央同意出版了很多,让我们看到了真实的毛主席也有腐败的一面,也有出尔反尔的时候,他也有乱搞的情况,但这能改变他伟人的一面吗?只能让人们看起来更亲切,更贴近我们大众。而反倒是那些鼓吹毛主席无错论的人才是别有用心,他们称毛主席是无错的神,实际上,等同于在骂毛主席不是人。伟人的伟大是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的,不妨把毛主席的所有错误也罢、罪过也罢都拿出来,全国一起骂,每日在电台、电视台、电影、报纸、杂志,乃至学校的教科书里骂,组织全国老百姓忆思苦甜,骂得欢的当官发财,不骂不给饭吃,谁拐不过弯就枪毙。咱们就这样折腾十年,看到时,还有没有老百姓信毛主席?群众的眼睛是亮的,有些人则不长脑袋,面对事实也无法判断对错,只是个草人,只可教之,不可与之论。
  以前的报纸上看到的文学家笔下的张志新的形象圣洁但却无血无肉,由史学家苏铁山先生一考证,我们才倍感她的亲切。但若说她在毛主席领导的人民政权下,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履行自己的权力与义务,通过组织反映自己的困惑,却因言获罪,这在当下的很多年轻人听来简直是天方夜谭,怕是怎么也难以相信。苏铁山先生在《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中用亲身经历告诉我们这是可以有的。原文如下:
  ……………………
  在“文化大革命”前的舆论准备时期和发动初期,整个中国社会学习毛主席著作的高潮不断,对毛泽东思想的歌颂和评价也越来越高。开始出现了“顶峰论”等不符合实际、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不适当“拔高”的说法,和除了毛主席著作外不让读其它书的不适当做法。在当时,尽管自己(指苏铁山本人,以下同)对毛主席有很深的感情,学习毛主席著作也十分认真,但由于自己已经有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些基础知识,因此也就不能接受一些过分的“拔高”的说法和做法。
  在1965年和1966年间,自己广泛阅读的作法在部队受到了基层领导和同志们多次不点名的批评和当面的劝说,基本意思均为应专心学习毛主席著作,不要看其它的书。尽管自己当时对毛主席很尊敬,但为了维护自己广泛读书的权利,曾多次说过:“毛泽东思想很光辉,但毛泽东思想不是人类文明的全部,在人类历史上还有很多伟大的思想家,他们也创造了很多光辉的思想,我们也应该将这些光辉的思想继承下来”;“毛主席很伟大,但也和历史上所有的伟人一样,都有其时代的局限性”。当有的同志谈到:“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顶峰”时,自己说:“顶峰?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东西!”当有的同志谈到:“毛泽东思想是唯一正确的”时,自己说:“唯一?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东西!”当有的同志谈到:“毛泽东思想是一把金钥匙,你的所有问题都可以用毛泽东思想解决”时,自己则说:“毛泽东思想很光辉,但自己的问题很多,毛泽东思想只是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金钥匙上的关键的一个齿,这把金钥匙上的其它的齿是由人类所创造的其它光辉思想构成的”……等等。自己的上述言论在1966年曾被由兵种、学院和基层部队所组成的三级工作组整理成“苏铁山反动言论的综合材料”,并据此将我定为“思想反动分子”,于196610(20)关入陕西马兰监狱。在1966年处理我的前后,我从未认错,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因此完全不符合“认罪服法”、“认错服教”的要求。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国内政治形势迅速变化。1975(29)我得到了政治上的平反,随后即在北京安排了工作,197612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78年组织上重新修改了对我的平反结论,肯定了我1966年前后的那些言论是符合马列主义毛丵泽东思想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并说我当时年龄很轻,敢于提出并一直坚持那些正确的观点是十分可贵的。
  ………………………………
  幸运的是苏老先生没有案发于左祸横行的辽宁省,否则他的命运怕也同张志新女士一样了,我们现在也就不能见到活蹦乱跳的史学家苏老先生了。可我们在为苏老先生感到幸运的同时,却很难理解苏老先生为什么不能对张志新烈士同病相怜呢?在狱中失去十年韶华的苏老先生为什么容不得大家对张志新的尊重呢?难道人是可以与良心分离的吗?可失去良心的人还是人吗?
  人们还有个问题,张志新真的是被割喉处死的吗?这简直超出人类的想象,如有的网友所言,国民党时,还有刑场上的婚礼,还有瞿秋白先生在龙华救义时从容吟唱《国际歌》,且在法西斯德国也没有这种先例呀?经苏先生考证这是可以有的:(经多方走访当事人证明)当时为防止张志新呼喊反动口号,经沈阳市法院院长张铁汉的决定,在宣判死刑大会前,由沈阳市公安局卫生所的医生对张志新做了割破声带的手术。(经了解,此种手术,对其他死刑犯也曾做过)
  同时,他在文中还引用了包话权威媒体《光明日报》在内的多个考据加以证明:1979617日,《光明日报》发表中央乐团张志勤《姐姐,我为你诉说》文,文中诉说:“197544日姐姐被秘密加处死刑……。凌晨,姐姐被秘密带到一个办公室,来了四条大汉,把姐姐按倒在地,头下垫一块砖,惨绝人寰地割断了她的喉管……。”
  朱建国的《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文,该文根据1998721日采访陈禹山的录音写道:“当年陈禹山在采访时发现,对行刑犯人割喉管这个超越法西斯的‘创举’,是辽宁公安局的一个法医根据当时辽宁当权人物的意旨而提出来的。有许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声呼冤,就是要学习革丵命烈士呼口号,有的‘反革命犯’还高呼‘毛主席万岁’,这被认为影响极坏,割喉管被设想出来。其时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毛泽东侄子)等当权人物同意了这一‘捍卫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该段文字的小标题为“张志新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
  197995日,《光明日报》发表《为真理而斗争——优秀共产党员张志新的英雄事迹》,该文编者按:“下面这个材料是根据张志新烈士狱中的难友和当时的管教人员提供的情况整理的,是对本报65日刊载的《一份血写的报告》一文的进一步补充……。”该文记述:“据管教人员回忆……接着,就把张志新押解到四大队二楼一间办公室割她的气管……,但是,张志新站了起来,仍然昂首挺胸……”。
  人们还有个问题,是林彪四人帮杀害了张志新还是红卫兵造反派干的?经苏老先生考证:不是红卫兵造反派,不是四人帮,不是林彪,甚至也不是毛主席的侄子毛远新一个人决定的,而是组织的集体决定,是依照法律来执行的,是典型的政府行政行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审理“毛远新案”时,张海妮律师曾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毛远新应对“张志新案”负“主要责任”,明确表示“张志新案”是“集体决定”,最后法庭改为毛远新应承担“重要责任”。”苏老先生的考证真的让人瞠目结舌。这是个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的政权?什么样的法律?可这就是事实,血淋淋的事实。那是一个没有法律的时代,在革命的旗帜下可以随意置人死地的时代。维系全国治安的只有六条禁令,其中单列一条,明确不许骂最高领袖,否则当作现行反革命行为,依法惩办。那是一个百老姓无恶无害却可以随意被整死,而领袖祸国殃民却不可一骂一骂的时代。
  人们现在常说的林彪四人帮是文革后才由中央定罪判刑的,那么张丵志新怎么会那么早的时候,就知道林彪四人帮呢?她在人们的心目中是真理的女神,可她真的还有火眼金睛,透视远离百姓的中央内部?经苏先生考证,这个不是事实,事实上张丵志新女士的主要罪名:
  1、张志新在公开场合多次书写张贴大量直接针对毛泽东主席的反动标语,包括“打倒毛泽东”、“绞死毛泽东”、“油炸毛泽东”、“千刀万剐毛泽东”等等。
  2、张志新在公开场合及开会时多次高呼上述内容的口号。
  3、张志新在她自己的“毛选四卷”上书写了大量的攻击、漫骂毛泽东主席的言论。
  4、张志新还有攻击、漫骂周恩来总理的言论。
  519731116日张志新与其他犯人参加“批林批孔”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等口号……”
  原来张志新反对的是毛主席,而不是什么林彪四人帮。“四人帮”不是“四人邦”,是说毛主席有这四人帮他,他们是毛主席的四个主要帮手。如江青所说:我只是毛的走狗,他让我咬谁,我就咬谁。不知我们的党中央基于什么样的考量,非要让林彪四人帮来担历史罪名呢,这不是远离事实的谎言吗?正如江青的秘书所言,林彪四人帮是担不起那个历史重担的。现在有很多人想为林彪四人帮翻案,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为四人帮翻案,可以让人们看清历史的真象,找到总祸根。为林彪翻案,则让人们看到既使在最黑暗的世界里也是有火与光的。张志新是党和人民的好女儿,她追求真理,敢于说真话,她因言获罪,被割喉处死,她用她的生命之火,让人们看清独裁专制统治的反人类本质,唤醒了人们的良知与正义。林家的小老虎则是党和人民的好儿子,他是昂扬的英雄主义者,他的那次兴兵直谏,虽没成功,却沉重打击了反动的最高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听说事后,毛主席好几个月下不了床,再也不说什么我就是秦始皇,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之类的话了,他一病不起,原本被医生认定能活一百五十岁的他老人家,只活了八十多岁。这可能是他一生中所受的最大一击。这彰明了一个真理,中国人民是不可欺的,中华民族是觉悟的,任何独裁暴君无论他披怎样的外衣,制造何等的谎言,只要他行的是反人民,反人类的事,那么他同样也会受到遣责,既使躲在重重的保护下,同样也会有生命的危险。人呀,不管是谁,都不可为所欲为、作恶多端。
  逝者长己矣,中华民族是善良温和的民族,是以和为贵的民族,是慎终追远的民族,是以死者为大的民族,可是一些打着阶级斗争的旗号欺世瞒天祸乱人间,妄图反攻倒算,再置民族于水火之中,其狼子野心,不可不察。诗云:百年魔怪舞翩跹。当年张志新、林昭等人只是星星之火,而现在是星火燎原。这是一个真理与谎言,正义与邪恶在较量的时代;这是一个进步与倒退,良知与丑恶决战的时代。
  毛主席他老人家离我们远去了,他为我们留下了两份沉甸甸的历史遗产:独裁专治的统治秩序和空前的伦理道德大沧丧。前一个独裁专治的统治秩序又化做三座大山,一个是独裁专治本身,一个是权贵结合的官僚资本主义,另一个是国外资本主义势力。而他以国家的力量系统对历史文物,历史文化,中华民族原有的道德伦理的破坏,造成今日社会道德大滑坡。世界上还从没有一个民族作到象他一样对本民族的文化清算得如此彻底干净,在他领导下的中国人在民族性格都发生了异化。当然,他的时代也创造过自有的文化,如样板戏,革丵命电影和红歌等。他也树立过如雷锋好榜样。可这些寒冬里的冰雕,在全球的暖流下,早在青年人的心目中融化得了无痕迹了。一朝的破坏,几百年才能得以修复呀?
  我们借着苏老先生的考据重温了那充满血和泪的历史,体味着至今没有打破的谎言。我们纪念张志新,她代表了良知与正义,她对真理的追求,她面对邪恶的勇气,永远激励我们的斗志,鼓舞我们的信心,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为实现祖国的科学、民主、自由尽一份力、一份心。
  缅怀先烈,向张志新和所有为求真理而做出牺牲的人们(不包括苏铁山)致敬!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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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恒均:青年人如何坚守梦想


每一个青年都有梦想,每一个梦想都各不相同,但这不并防碍我们分享同一个梦:国强民富、国泰民安,社会和谐,人人都过有尊严的生活。国家强大了,这是值得所有中国人骄傲的,但只有等到人民也富强了——不但在物质上富裕,也在精神上强大起来——中国才算真正崛起了,我们的百年理想才梦想成真。下面谈几点个人感受,供那些和我怀抱同一个梦想的青年们参考。
首先,要读书。听上去有些陈词滥调,可我还是把它当作第一条建议送给青年人,特别是有理想有信仰、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的青年们。应该挤出一些时间沉下来读书,关掉电脑,哪怕利用乘公车、坐地铁的时间也行。给自己定个计划吧,三天一本,三个星期一本都行。千万不要以为现在是信息大爆炸的互联网时代,过去几个世纪的知识都能浓缩在指头大的磁盘里,看几眼微博就无所不知了。我常常被胸怀大志却又胸无点墨的青年人弄得有些难堪。人类发展到今天,很多东西已经发明,很多理论已经产生,很多经历前人都重复过,读点书吧。
其次,“读万眷书,行万里路”,用现在的话说,要理论联系实际。读书,但不要读死书,更不能把自己读“死”了。一般来说,青年人由于阅历不足,很容易受书中观点左右,如果钻了牛角尖,一本书会影响他们的一生。
这些年回国后,我注意到有一批因为自我阅读而接受了先进理念的青年人,可喜可贺,但却并不是没有问题,其中有少数青年,仅仅靠书本与文字了解到这些理念与先进做法,久而久之,就产生了一些偏颇的想法,甚至偏激了。我最害听一些初出茅庐的青年谈民主,他们讲的民主美轮美奂,几达完美的程度,听得我忐忑不安。
这些青年的认识当然需要一个过程,但也有少数却没有机会走完这个过程,果不出我所料,过了几年,这些人稍微经过一点挫折,又或者到西方去走了一圈,就马上从极右摇摆到极左。从神圣化民主到妖魔化民主,往往只有一步之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天生的性格偏激之外,很多是脱离了实际的阅读所致。
从以上两条可以得出另外一个结论,也是我对青年们的希望:要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尤其是当我们谈论民主的时候,要分清人类理想中的民主与当今世界上已经存在的各种民主实体:理想的民主是全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但这个目标也许永远不会到来;现实中的民主是各个国家与政体在奔向这个目标中现在所在的位置。混淆这两者,会让人悲观失望,看不到前途,或者让人产生走捷径的危险念头。
第三,青年人要学会处理个人、家庭以及社会之间的关系。梦想与现实的差别不用我多说了,对于大多数青年人来说,我希望他们追求梦想不应该与现实生活太脱节,也不应该脱离家庭与周围的社会,有时,也要学会,或者不得不去妥协。这不是自私,不是圆滑,也不是对梦想的玷污,而是在艰难的环境下,让我们的梦想能够夹缝里生存。
就在三天前,一位读者、也是我的好朋友的老师给我来电话,她的母亲得了病,做了手术。手术前,她按照潜规则托人给主治医生以及三位助手(包括麻醉师)一一送了红包,可是这位主治医生大概收了太多红包而忘记了她送的那个,竟然在手术做到一半时发飙,把她的父亲叫到门外,质疑他“是否知道谁是你老婆的主治医生”,把他们全家都吓坏了。后来经过解释(“我们在某一天已经送给您红包了,您忘记了?)那医生才又回到手术台。但误会与隔膜已经造成,手术后的母亲至今没有恢复。虽然我和她都不愿意相信一位省城的名医会因为忘记了病人家属已经送过红包而故意置病人生死于不顾,但她的家人还是心存疑虑。这位大学教师给我打电话,是想知道我的意见,在反对贪污腐败与追寻梦想的路途上,她一直把我当成老师。
怎么办?短短几分钟,我有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我对她说:这样吧,你再包一个红包,托人送给那位主治医生,就说感谢他为你母亲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希望他能继续照顾你母亲,让她的伤口尽快癒合……电话那边只是简单的说“好”,就挂断了,我听不出是得到答案的解脱,还是得到这个答案的失望。但,这就是现实。我会一如既往地去推动反腐倡廉,但我却给这位好朋友如此助长贪腐的建议。这样的事,包括亲眼看到家族为下一代找工作开后门、送红包,让我几乎人格分裂,让我很难过。但我会把这难过化为更坚定的追寻梦想的力量。
基于我对严酷现实的认识,我不鼓励青年人为了我们共同的梦想而去牺牲,至少在我个人做出牺牲之前,我不会号召你们去牺牲。你们还年轻,人生的路还很长。你们要去生活、工作,去爱,去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去组织家庭、照顾家庭,你们不必为暂时放弃了梦想而羞愧,该羞愧的是这个社会,以及像我们这种前辈。只是我希望,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你心中的梦想都不要因此而熄灭,保存星星之火,迟早可以燎原。
说到家庭,我想特别强调一点,你们一定要孝顺父母。我知道“孝顺”不太符合西方人的价值理念,但中国有自己的独特文化,也有特殊的国情。中国父母为子女做出的牺牲是西方的父母们无法想像的,当然也有不少年轻人会说,我的父母曾经对我如何如何,他们不理解我,甚至耽误了我的前途等等,那么,你吸取教训,今后当父母的时候修正自己父母身上的缺点吧。但不要以此做为借口,报复自己的父母。
父母常常是我们梦想的“掘墓人”,那是因为他们的经历使然,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的爱。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让父母明白,我们这几代青年人的梦想正是为了让父母们不再为儿女的梦想而担惊受怕。我很清楚,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的父母不希望你们怀抱我说的这种梦想,他们更希望你们成才,找到一个好工作,过得富裕、安全,除非能够当官,否则远离政治,更不要去触怒、批评权力。年长一辈的还会说你们的梦想不切实际,华而不实且危险。他们甚至会说,他们年轻时也像你一样,充满激情与梦想。
我也很清楚,很多年轻人正是在父母的压力下,或者是因为不想让父母为自己担心而深深掩埋了他们的梦想。我理解并尊重这些年轻人的选择,但我也同样尊重那样一小部分的青年人,他们正是为了父母那辈人的“经历”不再重演,让现在的父母以及未来的父母们彻底摆脱恐惧,而以各种方式坚守了自己的梦想。
第四,乐观与宽容是我推崇的两个最重要的品质,我把这两个“品质”变成了自己性格的一部分。我认为,在追寻梦想中拥有乐观与宽容态度,并不是一个人天生的性格,也不是一种刻意的姿态,而是基于我们的知识、阅历与理想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性格”,一种“品质”,一种“信仰”。它和我们的梦想一样重要,需要呵护,需要坚守。缺少了乐观,你在追寻梦想的时候会困难重重,失去希望以致绝望;缺少了宽容,在你追寻梦想中,会伤害很多你原本想要去帮助的人,而当你的梦想实现的时候,往往变成了他人的噩梦。
乐观不是盲目的。乐观源于自信,自信源于知识与认识。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乐观,我说,因为我走了那么多路,看了那么多书,认识了那么多人,所以我乐观。又有人问,你看到了美好的西方民主以及他们的高素质的公民,所以对民主的到来很乐观,可我们……
我打断他们说,你刚好弄反了,我看到西方民主有那么多缺陷,同时又接触了那么多西方人,发现他们无论从本性还是人性方面看,都和中国人没什么区别,如果没有普世价值约束他们,可能比有些中国人还要坏。可正是这样一群人,弄出了一个世界上“最不坏的制度”,从而能够生活在相对和谐的社会里,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悲观失望呢?
因为热爱中国与中国人而常常持批评态度,可批评的同时也要看到成绩与进步,如果我们只看到缺点,久而久之,还有什么信心可言?哪里又能保持乐观?例如,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这是举世瞩目的成绩;再如,虽然我们靠举国体制办奥运会,但我们的运动员竟然夺得了那么多金牌,还有刘翔,还有李娜,更是在西方人一直认为东方人无法取得成就的领域获得好成绩,这说明我们中国人不但不是“东亚病夫”,而且一点也不比其它任何民族差。
一个乐观的人,一个掌握了较全面的知识、认识达到一定高度的人,往往也是一个懂得包容与宽容的人。包容相对容易做到一些,只要你别把自己当成真理的化身,常常记住民主的真谛就是“我也可能错了”,你就会包容其它意见、其他的人。宽容则要更进一步,往往是指对那些同自己意见不同、反对过你,还在反对你,或者已经伤害过你的人。互相妥协,互相宽恕,不是为了忘记,而是为了和解与和谐。民主制度是妥协的结果,民主社会一定是包容多元的社会,而宽容则是公民身上最重要的一种品格与素质。这三者对民主的到来非常重要,缺少了三者,即便民主来了,也一定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
最后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认识自己,找对个人的位置,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常常有年轻人问我,在中国,坚守民主的梦想,最难的是什么?我说,最难的是持之以恒。
常常有读者(“粉丝”)给我写信,始热情洋溢,说我的文章让他们茅塞顿开、醍醐灌顶,三个月或者半年后又来一封信,显示出些微的不满:“杨先生,你还在写同样的东西吗?”有些就不再写信来,有一两位两年后突然写来一封:“你怎么一直写?怎么还不见你行动?光写这个有用吗?”
有相当一部分网友会认为写博客是一个手段吧,写出名,就应该去搞别的,搞更有利可图的,或者搞“更有用的”,却不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做这个能做好,做其它的可能就搞砸了。不认清自己,往往是我们最大的问题。我只会写文章,而且也认为目前写文章是非常重要的一件推广民主的工作,尤其在中国,追求、实现民主的前提,是有那么一部分人认识并接受了真正的民主。我的志向就是要一直做下去。在中国百年追求民主的历史中,理想如此卑微并一直坚守到底的,并不多,我希望我能够做到。
各位童鞋,我们生活在一个缺乏梦想,但又极其需要梦想的时代。对于那些不甘沉沦,胸怀大志,忧国忧民的青年来说,这是一个最糟糕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你选择并坚守理想的时代。让我们坚定信心,拿出勇气,让我们重新点燃希望与梦想。
相信我,只要有梦想,没有人会为生活在这个时代感到无奈,也没有人会愿意同其它时代的人,或者其它地方的人调换位置。我们这个时代有梦想人的彷徨与思考,理想与奋斗,信心与勇敢,将会照亮中华民族前行的路,照亮国家繁荣富强、平和崛起的路。和平、理性、持之以恒地追求并推进我们梦想的实现。
最后我想用这句话与大家共勉:不要问民主离我们还有多远,问一下你自己为民主的到来做了些什么。不要问梦想离我们还有多远,问一下你是否在为了达成梦想而风雨兼程……
发贴者 08charter
来源:作者博客


中国政治改革没有理论性障碍
作者:往东
  

    近几年,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高度,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经济大国。但是,这并没有给国人到来更多的惊喜,社会上各种负面消息层出不穷,暴力强拆、群体性事件、官员腐败及食品环境安全事件无不在刺激着时下的中国人。中国老百姓每天都在受到各种假、毒、次商品的威胁和危害之中。所有这一切都不断给我们以警示:我们的社会出现了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正在不断地考验着中国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同时,也在考验着高层执政者的智慧和信念。
  社会问题日益复杂尖锐化,人们的思维日益多元极端化,中国社会的转型正处在进入关键阶段已为当今之中国上下所共识。中国的未来何去何从与每一个中国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放眼未来,权归何处无疑是焦点中之焦点,关键中之关键。
  纵观人类的发展历史,国家从为一人所有逐渐过渡到为所有人共有,国家治理也逐渐由一人专制向共治转变。这说明国家权力由极权像分权过渡,由一人专制像大众民主转化。总之,民主共治是我们政治改革的必然方向。放眼当今世界,民主乃当今世界之大趋势。
  在我们迈向民主的道路上,烟雾弥漫,障碍重重。从表面上看,一党和多党之争是最大的障碍。实则非然,这是人们心中固有的观念所造成的人为认识障碍。实际上,现代民主政治的关键点是有两个,一是选举,二是分权。也就是说,只要这两点是真实的;现代民主政治制度框架已然确立。多党之间可以选举,一党之内多人之间亦可以选举,参照西方民主国家,党内选举是通行的惯例,在有些国家,如美国,已经成为总统大选的一个部分。多党选举还是多人选举都是选举,我们不能说,多党选举是选举,多人选举就不是选举。 综上所述,多党之间可以选举,多人之间亦可以选举;一党还是多党并不是民主政治的判断标准。如果无法认清楚这个问题,中国的政治改革就会停滞不前——直至丧失最佳改革时机。
  在我们迈向民主的道路上,另一个最大的障碍就是分权的问题——我们要不要分权的问题。众所周知,分权的目的是制衡。而中国社会当前的突出问题官员腐败,权力过于集中,滥用权力严重等问题,由此可见,分权是中国政治改革必须突破的障碍,没有分权,就没有权力制衡。如果,我们把国家看成由执政方和被执政方所组成的话,执政方和被执政方之间的平等分权可以保持国家权力的平衡,极权却容易导致国家权力的失衡。按理说,分权问题与一党政治没有关系,换句话说一党执政和三权分立没有矛盾。总之,分权问题不应该是中国政治改革的障碍。但在现实中,它却是个实实在在的障碍。一党和多党之争、分权问题是中国政治改革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通过上文分析,我们发现这两个问题都属于观念性问题,只要我们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就能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从理论层面上看,在一党执政条件下,以“党委和人大共同决策机制”为基础,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党权(行政)、民权(人大)、司法三权分立又互相制衡的现代民主政治制度没有真正的的理论性或技术性障碍。
  除却上述两大观念性障碍外,中国政治改革第三大障碍为特殊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性障碍。
  可以这样说,在我们迈向民主的道路上,除了有强大的观念性障碍和利益性障碍外,中国政治改革没有理论上的障碍!所以,中国政治改革能否迈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步,关键在人,最为关键的在于中共高层!因为现在,只有他们才有权力做出最后的决定!本文只是建议,行驶一个普通公民的建议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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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统领社会管理
胡舒立 

      社会管理已到非抓不可的紧要关头。
      5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20109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主题即为社会管理;2011219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短短八个月内,中共高层三次就此做出研究部署,显见决策层之高度重视。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之所以重要,在于当今中国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与社会矛盾凸显期相叠加的特定历史阶段。如决策层所坦承,当前“社会管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政策、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调整创新百端待举,指导方针需首先明确。在此,我们非常认同此次政治局会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主张,认为推进法治建设正是社会管理的根本之道。
     法治不同于法制。前者又称法律的统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一种治国方法。法治的价值要件,主要是对公民自由、人权的有效保障和对国家权力的有效约束。实现法治需有配套环境,即相应的政治、经济、文化系统。而后者泛指“法律制度”。法制不预设价值取向,可以与人治共存,可以在各种体制中存在。在当前亟待加强社会管理之时,最须警惕的倾向就是用法制代替法治,把法律仅仅视为管理工具,“以法治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重提“依法治国”,视为“基本方略”,并强调“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要求各级政府“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实事”,就有非常深刻的意义。
    法治有其不可缺少的基本元素,例如,合乎民意的立法,严格依法的行政执法,独立审查执法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司法。这些元素反映了法治的属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应从这些方面着手。
    合乎民意的立法,意味着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中,推进选举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早已成为既定方针。目前不少地方涌现出自愿、独立参选的公民,这一现象值得因势利导。
    独立司法也有待进一步落到实处,其中两个问题尤其急迫:法官的遴选机制和司法部门的财政预算。法官遴选制度应有别于选拔一般党政干部,可借鉴人类法治史上行之有效的机制;司法的财政预算须由国家权力机关统一拨付。倘若在财权上始终依附于行政部门,司法的中立和公正就无法保证。
    目前的管理格局已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纳入其中。不受限制的权力本身便是社会冲突的主要源头,而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权力平衡器是公民自治。以各种NGO为标志的公民自组织健全与否,是决定社会良序或失序的关键。近年来,NGO在中国焕发出惊人的活力,做了许多政府未曾想到或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显著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但是,毋庸讳言,有些官员对NGO的疑惧总是挥之不去,嫌其碍手碍脚,甚至担心其成为一股异己力量。这种心态不利于推进法治,必须摒弃。目前,不少有识之士呼吁变社会组织的审批制为登记制,加强培育社区民间组织,从税收上扶持社会组织。这些意见值得认真听取。
    在当前强调依法治国之时,还应当特别正视行政执法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缺乏公开透明的行政执法规范,缺乏一部系统的行政程序法,行政执法操作混乱。许多地方自拟秘密规范,架空现行行政法;二是对行政权边界缺乏清晰限定,许多地方的行政权几乎漫无边际,这对于公民权利构成巨大威胁,实际的侵犯也已并不鲜见。媒体屡屡曝光的政府暴力拆迁、城管野蛮执法、警察刑讯逼供均为滥施行政权的典型案例。
    依法治国是长期任务,落实中需要远见与坚持,最忌放弃与权变。在这里,正确处理稳定与法治的关系就格外重要。应当看到,为中国经济发展人民幸福计,保持社会稳定格外重要。而法治正是稳定的基石。如果离开法治原则片面强调稳定,社会管理就极易沦为社会管制,进一步又将沦为社会压制。这必将制造更多更严重的不公正,只会形成不良循环。“依法保护群众利益”的使命也就无从实现。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30多年来,中国经济迅猛增长为社会管理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国家能否长治久安,人民能否安居乐业,取决于社会管理能否主动、积极地适应国内外新形势。这一复杂工程需要综合施策,但只有法治,才能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有此理念并勉力践行,我们就可以对长治久安的未来有所期待。
来源:财新网


石剑峰 :就《从“东欧”到“新欧洲”》问金雁女士
  
作者按:《从“东欧”到“新欧洲”:20年转轨再回首》是中国苏联东欧史研究会秘书长金雁的新作,是她对东欧转型二十年来的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现状的观察与评论。在金雁看来,东欧各国在政治和经济上转型,或成功或曲折,都是来自内在动力,不是国家自上而下推动的,也不是外来力量强加的,与1948年之后的强制“苏联化”是不同的。从整体上看,这些国家的转型基本完成,尤其是已经于2004年加入欧盟的国家,在追赶老欧洲,在融入欧洲,也可能这期间会有一些反复和小曲折,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过程,但是不会影响到他们的决心。
——石剑峰
  
《从“东欧”到“新欧洲”》以及您之前的著作,其实都是在做去标签的工作。当我们谈到东欧问题的时候,有时指前苏联各国,有时指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等国,有时指前南斯拉夫国家,有时又指代所有这些前社会主义国家,从而把这些国家在地域、经济、宗教、政治、文化、民族等方面的复杂和差异性遮蔽了。

  金雁:东欧涉及这么多国家,而这些国家自己也反对“东欧”这个称呼,“东欧”在他们看来是一个带有政治色彩的名词,容易引起反感。而且这片地区每个国家之间的差异又如此之大,尤其是民族问题特别复杂。我们现在一谈起东欧就觉得,这些小国家分量不重,其实它们各自的发展模式差异很大,异彩缤纷。它们之所以在二战后被笼统地称为东欧国家,主要还是一个《雅尔塔协议》把它们划入了苏联的势力范围,是由苏联的坦克造就的国家。只有南斯拉夫在二战中由铁托领导打了四年的游击战,所以还有自己的本钱。其他大部分国家冷战以后又是共产党情报局、又是经互会和华约等组织被纳入“苏维埃帝国”统治下,服从“苏联中心”的指挥,按苏联的榜样搞建设,于是这些国家在一个统一的体制内存在了四十年,这四十年当然给它们打下了烙印。
  这是东欧各国转型时的大背景,但在具体转型过程中差别还是很大的,到了我们这里就变成了笼统叙述和评价。很长一段时期,我们的媒体有一种说法,说东欧国家的转型比较失败,尤其是经济方面。或者说,这些国家的经济转型方案都是西方经济学家设计的,是西方强加给它们的,是为了让共产党没有经济基础,所以进行了激进的私有化等等。这些说法都存在很大误区,而且有的根本不合逻辑。
  例如所谓为了挖前政权的根而急于搞国企转轨,这不是莫名其妙吗?的确,大量国企是前政权上台后的产物,但反过来,苏东体制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大量国企的产物。包括苏联、中国在内,有哪个国家是从国企中崛起了共产党并且掌了权的?中共是从农村崛起的,俄国布尔什维克也是从私企和士兵中崛起的嘛。其实,倒是国企中容易出现政治性工会,当然“正常”时是官办工会,但气候一变,反对派工会也容易产生,而私企反倒不容易出现这种工会。道理很简单,工会是与雇主“对着干”的。国企的雇主是政府,自然就是与政府“对着干”了。倒是私人企业的劳资纠纷通常就是民事纠纷,不容易把政府卷进来。
  其实1980年代剧变前的波兰政府就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曾企图以加快国企改革来瓦解团结工会:把企业变成经理自己的,赋予他雇用和解雇工人的全权,从而把工人与厂方的矛盾变成与私人老板的矛盾,政府反倒成了调解人。只是团结工会抵制了这种“官方的私有化”,政府才没有得逞。剧变以后也是因为私有化,曾经呼风唤雨的团结工会很快衰落了,倒是“前共产党”的后继党却没几年就东山再起了!
  所以把中东欧各国的私有化简单地予以“政治解释”或“意识形态解释”是完全不对的。这些国家的私有化都是因地制宜。以波兰为例,波兰工会很强大,高潮时期三千八百万人中有一千万人在工会,它的农业又没有集体化,所以它的国家资产在退出过程中,雇员所有制起到很大因素。捷克有很强的左派传统,它的宏观经济状况也比较好,选择的方案是把国有资产分给每个国民。匈牙利最为外人所称道的就是“卖”,这是因为当年匈牙利的外债水平非常重,卖国有资产是为了还外债。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重要的是要做到公开、透明和公正。这些方式在进行过程中其实就是各种力量的一个博弈过程,政府意志在其中的作用非常有限,参与博弈的左派、右派、中派、国企、私企、外企、控股者、中小股东、经理人与雇员……无不直接结社或通过政党代理人提出诉求。
  当然,除了捷克实行了国有资产全民初始分配而解决了矛盾之外,其余诸国的私有化过程都拖得很长。由于博弈链条比较长,所以交易成本比较高。这个“学费”交的是有好处的,它带来程序公正和代理公正。如果国有资本守护者没有合法授权的身份,它就不被百姓信任。当年为什么会有团结工会,就是因为政府上涨物价引起工人不满才有的,可是当团结工会执政的时候,物价比之前还要高得多,工人也忍受了,就是他们认为这个政府是我授权的,这其实就是政治体制的问题。
  所以总的来说,第一,民主政治不是领袖指航向的“理想实验场”,连自己国家领导人都不可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国民,何况那些无权无势的外国学者?这种过程并不只是意识形态的产物,与所谓“华盛顿共识”没有多大关系,也不是当权者、更不要说外国人能够包办的。第二,许多人都认为越是“右派”越主张“休克疗法”或者激进的转轨战略,越是“左派”越反对这种做法。其实在中东欧的许多国家中恰恰相反,左派的转轨方式往往比右派激进得多。这是因为东欧剧变前激进的反对派大都具有反苏的民族主义或反世俗化的宗教背景,对普世性的“全球化”和“物欲横流”的自由市场未必很热衷,还有的反对派出身草根,崛起于工运农运,与其说是自由主义者,不如说带有更多的右翼民粹主义或工团主义色彩。剧变后他们这些“右派”反共的确坚决,走向“自由市场”就不免有些左顾右盼了。倒是那些出身“前共产党人”的左派要急于甩掉共产党的历史包袱,上台以后更急于私有化。所以并非像我们想象的,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在东欧大行其道。   
  
波、捷、斯、匈等东欧国家在转型过程中,基本上没有发生太大社会动荡,这是由哪些原因促成的?

  金雁:首先,这些国家都是在政治体制变革以后搞经济转型,自由化、稳定化、私有化是他们共同的选择;其次上台的人都有道德资源,这些国家都经历了长期的底层社会运动,在以往的积累中,建立了很好的口碑,比如波兰团结工会等东欧新兴政党都不是一下涌起的。在这些运动和组织中,知识分子扮演的是理性角色。所以当1989年大变革到来的时候,他们不是以激进比赛的“哗众取宠”来凸现自己。第三是它们的军队的特殊性。苏联为了使这些国家军事力量不能与苏联对抗,控制很严,这些国家的军队调动需要来自华约的指令。而戈尔巴乔夫后来实际上放弃了华约,当社会大潮起来的时候,苏联军队不可能再像1956年、1968年那样出动了,而本国军队不愿意干涉群众运动,所以出现了军队缺失、镇压无果的局面,最后当然是双方坐下来谈判的圆桌会议了。还有一点就是,当时东欧的知识界和党内民主派其实是有互动的,不是完全对立。这些因素的合力,促成了非暴力的温和的转型。
  
从这些国家的经济转型看,经济改革和政治转型,到底哪个先行更有利呢?

  金雁:东欧是政治先行,但经济转型并不是不重要。在1989年剧变之后,这些国家的国有资产的保存都是完整的。对于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东欧操作的经验是,社会是各种利益群体组成的,是多元化的,这中间有天然的距离,谈判的过程不能省略,在这个过程当中,宁可分得慢一点,分得公平一点,分得透明一些、公正一些,虽然会加大交易成本,但是奠定了产权合法性的基础,以后就没有人“秋后算账”,不存在原罪的问题。而如果一个国家的政策面临的是“击鼓传花”,没有长远打算,在经济好的时候,自我感觉良好,对进行更深入的改革采取消极态度,那么等到经济糟糕的时候,要改就是最脆弱的时候。
  
《从“东欧”到“新欧洲”》的第一篇关于东德在与西德统一之后,该地区的政治与经济转型。在原社会主义阵营中,东德的经济基础是最好的国家之一。但您在书中说,在转型之后,其原来的经济基础并没有在此过程中发挥太大作用,其他国家的企业转型情况呢?

  金雁:两德统一之后,原东部的企业并没有优势,所以原东德制造业很快就垮掉了。而且,西德向东部投入了大量资金,使东德人可以11地兑换西德马克,并使两边的福利水平一致,这就导致在德国境内不具有廉价劳动力的优势。工人工资高、福利高、工会的谈判能力强,企业主赚什么?于是德国企业更愿意来中国投资,或者雇用土耳其人和邻国来的劳动力。东部地区福利虽然大幅度提高,但失业率一直降不下来,所以东德居民社会满意率在两德统一之后一度达到高峰(那时他们是跟以前比),但不久就明显下降(现在是跟西边比)了。而另一个现象是,东德的年轻人都跑到西边去寻找工作机会,在德国,除了联邦财政的福利以外,有些事关州财政的,比如教育经费等各州财政之间差距很大,经济好的州自然吸引了更多人,结果东德人跑到西德,波兰人跑到东德。我们称这种现象为“走西口”。
  在转型前,波兰的重工业比重大,比如钢铁业和煤炭业。所以波兰在转型过程中的困难一方面是转制,另一方面就是结构改造,毕竟钢铁业和煤炭业在西方已经成了夕阳产业,这样就叠加了转制的困难。具体做法正如我们前面谈到的,波兰是先把股份给内部职工,然后由职工股再慢慢地向经理层集中。捷克是发给全民的“证券私有化”,用克劳斯的话说就是“在起点平等的基础上找到最初的所有者,在规则公平的基础上找到最终的私有者”。匈牙利左派上台以后是一步到位卖给外企,但正因如此,这次金融危机中,匈牙利受到的冲击比较大。
  以后这几国是殊途同归,各种模式相互渗透。这些国家在经济上都已经欧洲化了。这是因为这些小国夹在东西方之间,而文化与宗教又是与西欧同质的,所以对进入欧盟还是很热心的,如今它们都成了欧盟成员国,它们的产品面向欧洲。
  
东欧转型已经有二十多年了,但再往前的话,这些国家还有四十多年的社会主义传统。在东欧转型过程中,其社会主义传统有多大作用?曾经的社会主义传统如今还有社会基础吗?

  金雁:当年走苏联模式在东欧国家都是不情愿的,二战结束以后的“人民民主”阶段比较符合他们的国情,而苏联模式的民意基础并不高,比如在波兰1947年的全民公决“是否走苏联式的社会主义道路?”当时只有7%的人投了赞成票。那么如果说现在有“怀旧”的话,怀念的是什么呢?主要是当时的社会福利,东欧国家的社会福利在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中一直做得还算可以。另外,捷克斯洛伐克、东德等国工业化是在社会主义阶段之前就完成了,没有靠牺牲农民搞原始积累的这个阶段,波兰、南斯拉夫则从来没有搞农业集体化,也没有像斯大林那样因为实行集体化而造成大饥荒。
  另外,在这些国家除了政权之外,其他社会力量也比较强大,比如波兰就有一个强大的教会。而且,1956年和1968年事件后这些国家的领袖基本上都是苏联人扶植的,那些唯苏联人马首是瞻的“莫斯科派”靠政治垄断也无法从制度结构中获得合法性,不得不以经济怀柔的方法来平复民众的敌对情绪和修复苏军占领的民族创伤。比如匈牙利,在纳吉被杀之后,我个人感觉卡达尔一直对纳吉之死有心理压力,因此在经济上为取悦民众,不断借外债提高人民消费水平。卡达尔说:“只要提供商品让老百姓高兴,哪怕社会主义模仿资本主义,我也就满足了。”所以那个时候匈牙利被誉为东欧“消费者天堂”。这也是为什么匈牙利在经济转型的时候选择把国有企业全部变卖的重要原因,因为要偿还社会主义时期遗留的大量外债。
  波兰也有类似情况,盖莱克大举借债,到1989年的时候已经债台高筑,这些借来的钱也大部分用于提高人民社会福利水平。世界银行、国际货币组织以及西方的私人银行都乐于向这些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贷款,这种借债“过日子”的方式后来直接影响到剧变后的经济转轨模式。所以,在1989年转型之后,这些国家里有不少人还怀念社会主义时期的福利,这也很好理解。不过这当然不是说他们就真想回到过去的生活状态。我们现在对现实发牢骚的人也很多,他们难道真想回到改革前?这是一样的道理。
  
也就是说,我们对这些国家这些年出现的所谓怀旧热的观察其实是有误解的。

  金雁:对,现在有不少报道说东欧人如何怀念转型前的社会,第一,他们不是怀念原来“斯大林模式”的意识形态,他们怀念的是,他们当时“大锅饭”的稳定生活。比如,那时的工资虽然不高,但进入单位就有了铁饭碗,在那个道德上的“灰色区域”内尽管令人窒息,但是平均化的生活保障也有现实安逸的一面,有了这个铁饭碗不需要竞争。而现在转型后进入市场经济,尤其是中老年人,他们可能没有能力再去适应新的市场规则,自然会觉得以前的物质保障和单位福利是值得怀念的。所以我们在看待东欧的“怀旧热”的时候,一定要区分这个现象。另外,还要注意的是,东欧的社会主义总的来说相对还比较温和,党内斗争也很残酷,但是死人没有苏联多(尤其像波兰),流血事件往往都是在苏联的压力下造成的。所以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人民对他们原来的生活并不全是怨恨。更何况他们当时的生活水平不低,以至于当年彭德怀访问东欧后大加感慨,说是这些人民过得这么好还反共,哪像我们的人饿着肚子还服服帖帖,“还是中国的老百姓好啊”。第三,一些社会主义符号化的标志,已经成为了一种“旅游产品”,是做给没有经历过这段生活的旅游者看的,你去问问那些旅游商店的老板,光凭着斯大林、铁托这类人物,他们赚进来多少钱?
  
前东欧各国的左翼政党现在是一种什么状态?

  金雁:剧变以后东欧的左派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即所谓的“社会民主党”化,与前身相比,他们更敢于竞争的,而不是依靠强制的;更开放多元的,而不是唯我独尊的;更人道的,而不是漠视民众的。斯大林模式中的许多东西在欧洲传统中是无法容忍的。所以一剧变呼啦啦地告别了斯大林模式。
  左派现在仍然是东欧国家最主要的政治力量,但是与剧变前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在《十年沧桑》里有一个概括,我把现在东欧的这些社会民主党称为是“没有思想的运动”。他们作为运动仍然很强大,但作为思潮已经很贫乏了。在东欧左派传统中,是非常强调理论和逻辑思辨能力的,尤其是在党内的知识群体中,喜欢理论先行,什么问题不弄明白就没法实践。目前社会党理论基本上是从西欧“抄来的”,理论创新性在减弱。而有思辨传统的人与当前的政治是有距离的,我称之为“有思想而无运动”的人。这批人现在并不热衷参与社会运动,可以说远离社会现实,他们因为力量狭小而进入不了议会,所以不负治国之责,但思想一直没有中断。比如波兰著名思想家亚当·沙夫,在共产党时期他是华沙大学的著名哲学家,也是当年的持不同政见者,但在东欧转型之后,依然坚持左派立场,他提出了很多著名论断,但也许看法太超前、太理论化,操作性比较差,属于一种“新社会主义”的理论建设。传统左派并没有消亡,但不具有道德“制高点”,并已经小众化了,成为一个自说自话的小圈子。
  我的意思是说,这些国家的社会转型,是有内在动力的,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都不是国家自上而下推动的,也不是外来力量强加的,与1948年之后的强制“苏联化”是不同的。这些国家都实行议会制度,由左右两党轮流坐庄,左派转身为社会民主党成为最主要的一翼。当然也有联合执政的,像匈牙利,它的左派政党第一任期的时候是拉着自由派一起组阁。而且从政治立场看,他们的右派很多有民族主义立场,而民族主义其实并不是市场原教旨主义。在转型期反资本主义最厉害的不是左派,不是社会主义者,而是教会,是教皇。教皇历来是反资本主义的,所以教会在经济转轨中有着相当大的制衡作用。
  
在东欧各国转型过程中,前苏联的作用在哪里?是否可以这样说,没有前苏联自己的崩溃,这些国家的政治转型几无可能?

  金雁:不对!东欧剧变在先,苏联剧变在后,当然如果戈尔巴乔夫不放松控制,东欧国家靠自身的力量不会像1989年那么容易,会有一番激烈斗争的,但不是没有可能。这些国家很多大人物不太愿意强调国家转型中苏联崩溃的因素,他们更愿意强调自身的力量,强调这个进步是他们这么多年努力争取过来的。但客观讲,很多学者都承认,是戈尔巴乔夫的放,才使得他们有机会进行政治转型,否则为什么之前的多次社会运动都被苏联坦克扼杀了。所以,戈尔巴乔夫在苏联的评价不怎么高,但他在东欧的口碑的确很好。
  
现在在东欧,美国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金雁:许多人说由于这些国家经历过斯大林模式的伤痛,所以走向另一极端,因仇俄而亲美。不能说没有这个因素。但从更深层来说,即便没有恐俄的因素,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国家其实也是不太相信老欧洲的,1938年在慕尼黑,捷克被出卖,1939年波兰被德苏瓜分,匈牙利、罗马尼亚成为希特勒战车上的小伙伴,战后搞得灰头土脸。法、德、意、比等这些欧洲国家,我们称为老欧洲,美国人把它们称为巧克力欧洲,或者叫“核心欧洲”,这些国家在东欧人心目中当然不像俄国人那么糟,但也是免除不了封建时代贵族的架子,颟顸、自私,一遇风浪就缩在自己的乌龟壳里只求自保。二战前就有绥靖政策的传统,现在他们也是把新欧洲作为他们的东部屏障。新欧洲对老欧洲的“自私”心理记忆犹新,因此他们对北约、对美国比对老欧洲有更多的兴趣,现在这些国家跟美国在军事上走得很近。再加上美国作为移民国家,波兰、捷克、匈牙利乃至塞尔维亚历史上都有大量人移民美国,剧变后他们也成了入籍国与祖籍国的“桥梁”,有利于拉近关系。这一切就造成我们说的新欧洲比老欧洲更亲美。       
  
现在是否可以下结论说,东欧各国的转型已经基本完成了呢?
  
金雁:对,已经完成了,尤其是于2004年加入欧盟的国家,毫无悬念地在追赶老欧洲,在融入欧洲,也可能这期间会有一些反复和小曲折,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过程,但是不会影响到他们的决心,当然,还有个别问题需要处理,比如历史遗留的苏台德地区问题等等。■

好书推介

编者按:
现存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由于其先天性的基因缺陷,更由于后天的畸形培育和畸形发展,使得这个制度存在着越来越严重的阻挠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陷阱。共产主义官僚贵族集团为了维护自身掠夺于人民的既得利益不惜以国家强制力量为后盾,干着大量侵犯国民人权、破坏国民幸福和尊严的勾当。官僚贵族集团与人民大众的矛盾已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普遍的腐败、严重的两极分化、此起彼伏的群体性事件预示着中华民族又到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向何处去?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国家公民面前的严肃主题!

张祖桦先生作为前中国共青团高官,本来有机会置身共产党高层甚至最高层的官僚序列。但8964大屠杀使他看到了现存政治制度的残忍性和悲剧性,从而果毅退出中共官场,听从良心的呼唤,开始致力于中国民主宪政事业的理论研究和转型实践活动。经过九十年代的理性思考,2001年终于结晶出版了《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一书(简称《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为当代中国的民主转型事业提供了可资选择的路径和方向,从而很好地回答了站在十字路口上的中国何去何从的问题!

在本书中,张祖桦先生非常系统的解析了与民主宪政科学有关的系列概念,如“民主”、“法治”、“有限政府”、“分权制衡”、“宪政”等等。他将“民主”分为“一般民主”、“法治民主”和“宪政民主”三个层次,认为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的结合是人类迄今为止在政体方面的最优选择。

先生指出中国政治转型的根本目标是建立宪政民主政体。那么怎样从现实出发完成这种转型呢?张祖桦先生提出了“新三民主张”,即培育公民社会、树立公民意识、积累民主实践。他认为中国之政治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经历“体制改革阶段”、“低度宪政化阶段”和“高度宪政民主阶段”。而政治改革的推动力则是一件众人添薪捧柴的事,需要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及体制内外各种进步力量的合力推动,从而扫除官僚权贵集团对民主宪政事业的阻挠,并最终完成政治改革和民主宪政制度的创新。

毫无疑问,张祖桦先生的政治智慧对于当下中国的维权事业和民主事业是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的。

从本期开始,《零八宪章》月刊将分集连载张祖桦先生的政治学著作《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我们希望也相信读者君能从这部著作里寻找到一些推动中国民主转型的政治智慧和理论总结,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们关于中国、关于中华民族的美好憧憬和光荣梦想!

编者:2011415

上一期我们编选了《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的第三章:“宪政民主的基本原则”,本期我们编选的是该书的第四章“宪政民主是振兴中华的制度保证”,本章基本架构如下:
l  “赛先生”重要,“德先生”更重要

l  在政治上实行宪政民主的必要性
1.         实行宪政民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
2.         实行宪政民主是消除权力腐败的需要
3.         实行宪政民主是保证人民做国家主人的需要
4.         实行宪政民主是国家和平统一的需要
5.         实行宪政民主是融入国际主流社会的需要

l  只有建立宪政民主政体,切实保障人权和自由,才能真正振兴中华。

以下是作者《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第四章》的正文,请阅读——
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
                      ——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
作者:张祖桦

第四章  宪政民主是振兴中华的制度保证

(连载五)

     为什么要在中国建立宪政民主

     自由宪政国家是其它一切事情的先决条件。
                               ——[美国]乔.萨托利

                         无正义处没自由,没自由处也就无正义。
                                    ——[德国] 
                  


第四章  宪政民主是振兴中华的制度保证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易经》

近几百年来,一直以具有数千年辉煌历史而自豪的中华民族象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十分悲惨地落在世界现代化潮流的后面,以至于被称为“东亚病夫”。由于落后而受尽凌辱,由于贫弱而屡遭欺侮,这种残酷的现实带给每一个中华民族成员的是锥心刺骨的痛楚!因此,振兴中华自然地成为一代又一代国人的梦想,许多人不惜为之赴汤蹈火,鞠躬尽瘁,前仆后继,英勇牺牲。
中华民族要振兴,要现代化,这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热切期盼的。问题在于怎样做才能振兴中华?朱镕基担任国务院总理后提出“科教兴国”,强调科学技术和教育在国家进步中的重要性,当然是正确的。我国近代以来的落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科学技术和教育的落后,这也是我国积贫积弱的主要原因之一。八十年多前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力主把“赛先生”(科学)请到中国来,以后不断有人倡导“科学救国”、“教育救国”。成效如何,另当别论。但是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就是仅靠科教是不足以兴国的。因为国家的振兴或曰现代化是一个涵盖经济、社会、文化、政治诸方面的整体性变迁过程。发展科教只能有助于解决物质和精神、文化方面的问题,如工业化、信息化、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国民的科学、文化、道德素质等等;但是它不能解决社会、政治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制度、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五四”运动还提出要把“德先生”(民主)请到中国来。在当今世界上,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扩大,尤其是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更是如此,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这决不意味着民主变得不再重要了。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 · ( Amartya Sen ) 指出:民主的诸多益处“不是地区性的”。经研究证实对发展有益的政策,如开放竞争、充分运用国际市场等,没有一项是与更大的民主相违背的。“相当多的证据”显示,带动成长的是较为友善的经济气氛,而非较为严酷的政治体制。他还指出,民主还有其它经济效益,“明显的事实”显示在世界饥荒史上,没有一次严重的饥馑是发生在享有较多新闻自由的独立而民主的国家(中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发生的几次大规模的饥荒都可以作为森教授的证据)。森教授是一位杰出的贫民问题研究者,他的上述言论是19992月在印度新德里从事以“民主是一项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价值”为主题的研究时发表的。
邓小平曾在1979年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说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P168)。老一代革命家尚且知道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的道理,到了第三代、第四代,更该有进一步的认识吧?那些高居庙堂的国家领导人有必要认真地想一想:回避民主和宪政问题,能够把中国建成真正的现代国家吗?传闻某位核心层幕僚私下里说,民主是儿子辈、孙子辈的事。言下之意是:民主并非我们这一代的任务。这就更加令人费解了!这样一代推一代,子子孙孙推下去,中国到什么时候才能实现民主呢?
要振兴中华就必须在政治上实行宪政民主。这是因为:

                实行宪政民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

我国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的主要经验之一就是必须抛弃传统的计划经济,实行市场经济。
今天举国上下都在致力于建设市场经济体系,并已取得显著成果。但是也遇到了体制性的障碍,特别是不受任何制约的绝对权力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和私有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而市场经济的发育最需要的就是公平竞争的环境、规则、秩序和对私有财产权利的保障。那么,靠什么来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私有财产权利呢?国际经验告诉我们,其它东西都是靠不住的,只有靠宪政民主制度和健全的法治。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告诉我们,在一个国家的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制度的变迁与制度的创新至关重要。因为在这个时期,制度因素对于经济发展和改革的进行起着最主要的、决定性的作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 · 诺思( DCNorth )199539在北京作过一场题为“东欧的经济改革对未来中国经济改革的借鉴影响”的演讲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有效的市场经济的建立,首先需要一个交易成本较低的有效的经济市场;其次需要一个有效的政治市场来界定和执行市场经济的产权安排;第三需要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之间的协调。实际上他提出的是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宪政民主制度与市场经济配套的问题。不搞或缓行政治改革,不建立宪政民主制度,只搞经济改革行不行呢?答案是:不行!因为经济市场只能解决资金、劳动力、技术等要素的有效配置问题(实际也要靠相应的制度来保障);而政治市场则解决“制度”这个稀缺要素的供给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只有经济市场,而没有民主政治、没有宪政和法治的话,要想建立有效的市场经济,无疑于痴人说梦。
199972125日,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斯蒂格利茨先生访问了北京。期间他在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为中国政策制定者们举行的午餐会上,发表了题为“中国:第三代改革的构想”的发言指出:未来10年中国将面临3项关键性的挑战。1、随着经济增长和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那种主要依靠出口和国外直接投资来推动经济增长的战略的重要性将降低。同时,中国面临着继续改善资源配置和提高生产率的挑战。解决的途径是把国内经济作为增长的发动机。2、中国在应对金融和社会等各种风险和潜在冲击的能力还应加强。解决的途径是减少脆弱性。3、中国面临着潜在的社会和地区差距,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就可能影响社会凝聚力。解决的途径是提高社会凝聚力。与会的一些中国的经济学家对斯蒂格利茨的发言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特别是认为他提出的两个观点比较新鲜和切中要害:一个是减少脆弱性,一个是维护和加强社会凝聚力。(详见19997日《北京晚报》第4版“每日视点”栏目)斯蒂格利茨是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他的发言主要是谈经济问题。但是他谈的主要观点却与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本来就与政治有着密切的关联)。他看到了我国现在的经济局面的要害是体制问题:即旧的体制还没有消失,新的体制尚未建立,在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弊病。从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人们从住房到医疗到上学再到养老等,都得自己掏腰包,往往就会对改革生出疑问:这样的改革是否合理?甚至对正在转换中的体制产生不满,认为它“不三不四”;这就形成了体制的脆弱。其次,斯蒂格利茨认为,一个社会的稳定需要大量新阶层的产生,比如美国有40% 多的人属于收入稳定的阶层,暴富的人少,穷困的人也少。而中国还没有产生出这样一块社会阶层,在这种环境下的人们心里很容易变得浮躁,反映到整个社会就会造成脆弱。
程晓农主编的《世纪之交中国大陆的政经走向》(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版)一书中就谈到了这个问题。书中写道:“经济全球化对各国政府的稳定性是一个挑战。从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加入经济全球化的程度越深,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就越少,而这会削弱政府能力,使政府无法兑现以往长期坚持的对民众的福利承诺,从而动摇民众对政府的信心,造成政府的合法性危机;如果政府不能继续象它保证过的那样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又不能有效地制止官员的贪污腐败,还继续剥夺民众的政治权利,那么,这个政府就可能面临严重的社会不满,其统治将变得非常脆弱。”(参见该书P57)至于社会凝聚力问题与现实政治的关系就更为密切,它不仅与社会和地区差距有关,更与政权的道德形象、合法性、人民的普遍信仰以及统治者的权威有关。改革越深入,涉及的个人利益就越多,这时的社会也越容易受冲击。因此,如果想把改革推向前进,就必须提高社会凝聚力。斯蒂格利茨这个“老外”对中国的问题很有见地。但是,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仅靠经济“药方”是肯定不行的,因为它直接与政治方面的改革和建立宪政民主政制相关。如不同时致力于建立宪政民主政制的话,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前景是十分令人担忧的!

                实行宪政民主是消除权力腐败的需要

不仅如此,还有权力腐败和社会公正方面的问题。
当今我国社会的腐败程度不仅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是超越先人的,而且在世界上也是名列前茅的。据说世界上颇具权威性的“透明度国际协会”,每年都要公布全球各国腐败情况年度排名。在1996年该协会公布的排名表上,腐败现象严重的前5名国家依次是:尼日利亚、巴基斯坦、肯尼亚、孟加拉国和中国。1999年,该组织第一次就行贿现象委托著名的盖洛普公司做了调查。盖洛普公司征询了14个国家的近800名企业高级主管,对19个主要出口国家进行了评定。结果中国名列榜首。另一个国际组织“政治经济风险咨询机构”于20003月发表了亚洲地区腐败情况年度报告,报告中指出:中国位居腐败严重国家之列。按照该调查报告的评分,0代表没有腐败,最腐败的国家或地区指数为10。中国的腐败指数为911,超过上年90的水平;台湾为689;香港为249;亚洲最少腐败的国家新加坡为071。该报告还指出:亚洲最腐败的国家是印尼,但印尼今年(2000年)的腐败情形稍有改善。而中国今年的腐败情况却更趋恶化。
据中国官方正式披露:1998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涉及40162人;立案侦查的县处级官员1714厅局级官员103人,部级官员3人。同期,中纪委查处的地(厅)级以上党政官员304人,各级执法机关查处的县(处)级党政官员3970人。1999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近4万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100多人。而据中纪委公布的资料,1999年因贪污腐败等各类案件受到查处的县(处)级干部为4092人,地(厅)级干部327人,省(部)级干部17人。(2000228《中国合作新报》第4版)据浙江省纪委宣教室披露的数字:19941999年间,浙江省纪检监察部门共查处党员干部3968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17人,地厅级干部67人。(2000616《光明日报》)谁都知道,受到查处的贪官污吏只是实际人数中的很小一部分,可以说只是冰山之一角。老百姓所感受到的实际的贪污腐败状况已达到十分严重和非常普遍的程度。权力腐败日趋严重,造成社会不公正现象普遍存在,人民的利益频繁受到侵害,执政党的统治基础也为之动摇,政治危机愈积愈深。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状况呢?我们在检察机关对贪污受贿的腐败官员的起诉书中屡屡看到这样的内容:“不受制约的权力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山东省泰安市前市委书记胡建学说过一句话,就是一个实际的例证。他的原话是:“官做到我们这一级,就没人能监督了。可见,如果不在建设市场经济体系的同时,进行相应的政治改革,建设宪政民主,对权力给予必要的制约;那么,不仅不能从根本上扼制腐败现象的滋长,还会使人民和国家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甚至使改革取得的成果付之东流。象每米造价高达1.3万元的“烂泥工程”——浙江省钱塘江防洪堤(该堤护卫着杭州市区和杭嘉湖平原一千多万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修建工程,在修建过程中,建造单位竟然层层扒皮、偷工减料、甚至往里面灌注烂泥,造成的特大隐患至今仍未排除;199887江西省九江长堤决口,造成上亿元的经济损失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被朱鎔基怒斥为“王八蛋工程”、“ 豆腐渣工程”);199914发生的重庆市綦江县“虹桥”垮塌案件致使40个无辜生命死亡、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难道还不足以证明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吗?这样的腐败工程、腐败案件近年发生的还少吗?(注:在本书写作期间又不断传来垮桥塌路沉船的消息,如199917日早上730分,四川省通江县王家湾彭坎岩公路大桥再次垮塌,20多位民工坠入40多米的峡谷,611伤。199996日凌晨2,投资35亿元的京珠高速路靠椅山隧洞工程发生重大崩塌事故,22 人被困在崩塌的隧洞中,9人死亡。19991124,山东烟大汽车轮渡公司“大舜”号客货混装船在牟平姜格庄附近海域搁浅沉船,290多名乘客、船员丧生。2000622,四川省合江县一艘名为“榕建号”的小型客轮在当地长江出川口的剑口倾覆,130人丧生。......)还要多少人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令执政者幡然醒悟呢?
所以,完全有必要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同时,制定和实行“民主兴国”战略,将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配套进行。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动员起广大民众参与改革、振兴中华,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和社会不公正现象,才能建立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否则,即使实行了市场经济,也只能是腐败的市场经济;即使实现了“现代化”,也只能是畸型的现代化;这样的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决不是人民所希望、所需要的,不要也罢!

                  实行宪政民主是保证人民做国家主人的需要

        民主理论告诉我们,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主权的来源。
我国现行宪法的总纲中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政治理论中,通行的观点是: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但是在我们国家的现实生活中,却常常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本该是公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却成了人民的主人,作威作福,人民反倒成了公仆,遭受欺压,主权被颠倒,人权被缩减(为生存权)。这种现象的存在说明,仅有法理上的规定是不够的,要想使人民的主人地位得以落实,还必须建立制度性的保障。这种制度性的保障就是宪政民主政制,因为宪政民主政制正是着眼于控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增进公共福利的一种制度安排,它通过民主、法治、限政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制度,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没有这样一整套制度作保障,人民的主人地位就会变成空洞的口号,来源于人民的主权就会变成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威权。
有人说:共产党就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共产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这样说,也是把一种说词当成了实际。道理很简单,代表不是自封的,更不可以强加于人。你要当代表,就得由人民来选择,选择的办法就是民主选举。如果在公正的民主选举中,人民投票支持你,你才能取得代表的资格。如果人民并没有投票选举你,甚至连投票的权利和机会都失去了,侈谈“代表”何以服人呢?所以,最重要的不是宣称代表人民,而是应该通过政治改革还权于民,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角和最终决定者。而要做到这一点,实行宪政民主是必要的条件。

                实行宪政民主是国家和平统一的需要

       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中国事实上的分裂,大陆与台湾分属不同的政治实体。这种局面自然是绝大多数中国人不愿看到的。
有些持极端见解的人士主张发动战争,以武力统一国家。笔者认为此议决不可行。
第一,海峡两岸生活的都是中国人,天下哪有中国人打中国人的道理?
第二,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除非遇到外敌入侵的情况,断无主动开启战端之理。
第三,海峡两岸的人民均渴望和平发展、安居乐业,战争不仅会中断两岸的和平发展进程,而且会对两岸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破坏,因而是令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是不可原谅的罪行。
第四,发动战争是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的行为,必将受到全世界人民和主持正义的力量的谴责与惩罚,使好战者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
所以,要解决国家统一问题,只能采取和平的方式,走和平统一的道路。要实现和平统一,最大的阻碍并非来自台湾的独立势力,因为坚定的台独主张者即使在台湾也是少数派;而是来自大陆,一方面是由于大陆与台湾在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但是这种差距正在缩小;因此更为重要的是大陆未实行宪政民主,在政治方面与台湾存在着根本的制度差异。绝大多数台湾人不认同大陆的政治制度,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只要大陆一天不实行宪政民主,两岸的和平统一就不会找到实质性的解决办法。真正的爱国者、赞成祖国和平统一的人士,不应不切实际地期望台湾方面屈服,而应致力于在大陆推进宪政民主。只有在大陆建立宪政民主政制,才可能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

              实行宪政民主是融入国际主流社会的需要

中国很快就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面对即将入世的挑战和“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必须加快解决体制问题和制度创新的步伐,使我们国家尽快融入国际主流社会。
在《中国合作新报》和上海经济发展研究所举办的“2000年中国经济形势预测暨‘新经济’理论研讨会”上,一些学者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著名政治学学者刘军宁认为,经济现象背后的体制问题应该更受关注。以信息时代为代表的“新经济”时代,需要给人更多的自由,需要给人更多的创造性。如果一个体制不能适应传统的工业经济,它就更不能适应“新经济”。在中国,我们感觉在传统工业上我们落后了,是不是可以在“新经济”时代上找回来?不是这样的,新经济意味着要给人更多的自由,比传统的经济形态的体制给人的自由更多。如果新的经济形态下的体制不能满足这一点的话,那么“新经济”是不可能成功的。
对于新经济来说,有三个方面的自由:信息更自由的流动,人更自由的流动,知识更自由的流动。三个加在一起构成资本更自由的流动,资本流动的越快,增值的速度就越快。在中国,以传统方式发展工业化至今为止并不成功,这里面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成本。中国为什么制度成本这么高?问题的症结在于,不是中国人太笨,想不出好办法拿出来解决国家的问题,而是好办法拿出来不能被采纳。换句话说,决策部门考虑的核心问题不是政策的合理性,而是决策部门的利益。比如你要办网络公司,就会发现,信息产业部要求,所有网络公司必须用公用接口。我们一方面说要发展新经济,要科教兴国,另一方面却让信息尽可能慢的流动。一方面旧体制由于部门利益驱动造成了高成本,另一方面还要设置一些体制的障碍,让这些信息、这些知识、这些人更慢的流动。中国要面对“新经济”,必须要解决这些问题。
中国科学院的学者康晓光认为,“新经济”时代的很多产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人的创造性,而人的创造性与一个制度提供给他的自由空间是相关的。所以说一种制度给人带来多大的自由,一种文化对人的创造性提供多少机率,这是“新经济”十分重要的东西。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要想把改革开放搞好,并且要抓住这样一个机会,调整经济结构,形成新的发展点、增长点,实现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就是对人的创造性的解放,通过改革开放的一系列制度创新,能够为经济增长提供什么样的机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
今后1020年,中国社会领域应该发生深刻的变革。也就是说在政治、社会、经济这三大领域里,社会领域的改革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情,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社会离不开一个发育正常的市民社会(笔者认为提“公民社会”更为恰当;下同。在本书第八章“培育公民社会”中将详加论述)的支撑,而真正的民主社会如果脱离了市民社会也不会有效地运转,所以社会领域的改革是市场经济进一步发育所必须的一个制度性支撑。同时,加入WTO意味着我们要按照国际主流社会共同制定的自由贸易规则办事,要改变我国现行的各种与之不相符合的规章制度、包括法律,要加快实现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否则的话,就必然会在经济全球化与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拉越大。要想避免这种不利局面,只有加快政治改革的步伐,在建设市场经济的同时建设宪政民主。
在“振兴中华”的观念方面,一直存在着原则性的分歧。概括地说,这种分歧主要表现在是“以国家为本位”;还是“以人民为本位”
前者认为:只要国家发展了、强大了,人民自然就会随之富裕起来;后者认为:国家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国家强大了,并不意味着人民就随之富裕;恰恰相反,只有人民富裕了,国家才会真正强大。在我国,虽然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二条)仿佛人民是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其实人民所享有的权利是非常有限、且很容易被侵犯的。尽管在统治集团中不时有人提出“民富国强”的口号(如林彪、林立果父子等人19713月制订的《“571工程”纪要》,在批判毛泽东推行的“国强民穷”政策时,就提出过这个口号),但并没有被采纳实行。从毛泽东在50年代提出的“超英赶美”;到1963年的“三届人大”和1975年“四届人大”周恩来代表中央政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实质上施行的都是“以国家为本位”的政策。这样做的结果是:国家是比以前强大了,人民却依旧很贫穷,说“民不聊生”也不为过。中年以上的人的记忆中,恐怕都会对粮食紧张,吃不饱饭,买生活必需品要凭票证的历史留下深刻印象。所以,在毛泽东去世,“文革”结束,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复出以后,立即对国家政策进行了较大的修正,提出改革开放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二十年多来,在国家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的同时,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较大提高,绝大多数人解决了温饱,一部分人步入“小康”,凭票购物已基本成为历史,许多商品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但是,直到今天,领导者已几经更迭,施行的政策实质上仍然是“以国家为本位”;一些御用文人动不动就祭出“国家利益”来吓唬人,却往往置人民的利益于不顾。以至于中共执政长达半个多世纪,全国仍有几千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同时,失业或下岗的职工人数以千万计;失学、辍学、受不到应受教育的少年儿童仍然很多(因此才有“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的存在);农民的各种负担依然十分沉重;城乡差别呈现进一步扩大之势(国家统计局透露,1998年,在最终消费对国内生产总值331% 的贡献率中,占全国人口70% 以上的农村居民的消费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仅158%,比1980年的248% 下降了9个百分点。当城镇居民消费向空调器、电脑甚至汽车等高档商品发展时,农村居民的消费仍停留在以生存性为主的消费水平上,仅相当于城镇居80年代初的水平。参见1999731《重庆晚报》)。有关资料表明,现在一个人60多万人的县,吃皇粮的就达121万人之间,一个乡镇,靠农民负担的人数,也在150200人左右,而一个县,真正可用的财力,也就是一个亿,用一个亿的财力,负担万人以上的“皇粮”队伍,怎么能糊口过日子。(见王东京文“为农民减负要有硬招”;载1999817《中国经济时报》第3版)这样的现状怎么能真正令人满意呢?又哪里算得上是什么“莺歌燕舞”的大好局面呢?
很显然,既然称之为“人民的国家”,就应该以人民为本位,以人民的利益和需要为宗旨。道理很简单,如果人民的个人利益和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经常随意被侵犯的话;那么,国家利益就变成了一个抽象的概念,还会有多少人关心它呢?如果只强调国家利益,而置广大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即使国家再强大,国力再强盛,也不一定是人民的福分,甚至可能是人民的灾难。君不见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拼命推行法西斯军国主义政策,国力不是一度很强大吗?到头来,不也落得个害人害己、众叛亲离、国破家亡的下场吗?有鉴于此,德、意、日等国在二战结束以后纷纷选择了宪政民主政制,从此走上了和平发展的道路;尽管国内仍有新纳粹和军国主义势力不时制造事端;但无论是民间还是官方,真正心向往之的人都不是很多,至少不是社会的主流。
       我们并不是说不要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也不是要把国家和人民对立起来(在宪政民主制度下,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一致的;即使出现矛盾,也可以寻找到制度化的解决方法)。
我们只是主张在国家振兴的过程中,应奉行自由、民主、和平、正义的价值观;在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应该恪守“以人民为本位”的原则,也就是恪守孟子说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古训。国家不应与民争利,政府不能鱼肉百姓。这一切靠什么来保障呢?不能只靠领导者的道德修养,也不能轻信领导者的施政宣言和承诺;而应靠一种靠得住的政治制度来保障,这种政治制度早已发明出来了,并且历经实践检验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这就是宪政民主制度。
早在二百多年前,托马斯.潘恩就已告诫人们:“与其大声疾呼反对国王的野心,还不如把呼声指向这些政府所推行的原则;与其谋求改造个别的人,还不如把国民的智慧用于改造政府的体制。”(《潘恩选集》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P216)潘恩还写道:“宪法不仅是一种名义上的东西,而且是实际上的东西。它的存在不是理想的而是现实的;如果不能以具体的方式产生宪法,就无宪法可言。宪法是一样先于政府的东西,而政府只是宪法的产物。一国的宪法不是其政府的决议,而是建立其政府的人民的决议。这是法规的主要部分,可以参照或逐条引用;它包括政府据以建立的原则、政府组织的方式、政府具有的权力、选举的方式、议会——或随便叫别的什么名称的这类团体——任期、政府行政部门所具有的权力,总之,凡与文官政府全部组织有关的一切以及它据以行使职权和受约束的种种原则都包括在内。因此,宪法对政府的关系犹如政府后来所制定的各项法律对法院的关系。法院并不制定法律,也不能更改法律,它只能按已制定的法律办事;政府也以同样的方式受宪法的约束。”(同上书,P146)潘恩的看法有不少可取之处,譬如宪法必须有实在的约束力,政府必须受宪法的约束。宪法如果没有实在的约束力,就如同一纸空文,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宪法如果只约束老百姓,而不约束政府,就失去了宪法的本义,也没有存在的价值。对照中国的情况,实在令人汗颜!中国自清朝末年颁布宪法,迄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可以算得上是亚洲最早享有现代宪法的国家之一。以后的北洋军阀执政时期、国民党执政时期、共产党执政时期,先后制订了许多部宪法。仅中共执政以后,就颁布过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认的宪法性文件)、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还通过了多次宪法修正案(最近一次是19993月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宪法和宪法性文件制定的不可谓不多,但是直到今天为止,距离公认的宪政民主国家的标准也还有很大的差距。可见仅有宪法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实实在在地建设宪政民主体制,建立现代宪法秩序,让宪法发挥出应有的效力。
       这里还涉及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角色和政府职能,中国政法大学的李曙光博士认为:“为保证市民社会独立健康的成长,政府只应在市场经济中担负三种角色:‘守夜人’、‘慈善家’、‘经济警察’”。所谓“守夜人”,其职责就是防止外敌入侵和保障个人安全;“慈善家”的职责是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经济警察”的职责是征税、预算、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在《自由选择》一书中写到,政府的职能主要有四个:保证国家安全、维护司法公正、弥补市场缺陷、保护那些“不能对自己负责”的社会成员。维护国家安全和司法公正,这样的工作必须由政府来做,因为除政府之外,没有任何其它组织和个人能承担起这些职责。弥补市场缺陷,也不难理解。因为市场遵循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而这在社会生活中不一定行得通。譬如提供医药、卫生、医疗、环保这类公共产品,光靠市场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一定的作用。再就是保护那些“不能对自己负责”的人,借用法律术语,亦即“无行为能力的人”。譬如儿童,如果被父母抛弃,或者受到虐待,怎么办?就得需要政府机构出面,来保护儿童的基本权利。对待相当一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残疾人,也需要政府予以关照。有必要指出的是:政府手中的权力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用来为民造福,也可以被滥用并对人民造成危害。所以弗里德曼特别提醒人们,要警惕政府权力被滥用。他说:“要把政府的活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让政府成为我们的仆人而不让它变成我们的主人。”而这正是宪政民主理论的精髓在宪政民主政体下,国家的主人只能是公民,政府和公职人员是公民的仆人。政府的权力与活动范围是有限的,它只能为公民提供必要的服务,而不能侵犯公民的利益,否则的话,就是违宪。这一点是宪政民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的根本区别。
       显然,我们国家的现实,距离宪政民主的目标还差得很远。如果我们不去努力缩小这中间的距离的话,仅靠发展经济和科学技术,怎么可能“振兴中华”呢?如果我们不同时实现政治现代化——建立宪政民主政体,而是听任党政部门和党政官员滥用权力、为所欲为、贪污腐败,怎么能够“振兴中华”呢?我想,答案是非常简单明了的:即宪政民主才是振兴中华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宪政民主政体,切实保障人权和自由,才能真正振兴中华。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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