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闲文的主要论点,标题是“民主政治应该缓行”,文中却改为“民主政治必须缓行”,给人的感觉是文不对题,结论武断,且不容置疑、不容讨论。这样重大的问题不讨论讨论清楚,诚恐失之草率。
再说闲文的主要论据,一曰在社会转型期,社会多年积累的矛盾十分尖锐,在此情况下推行民主政治改革,所导致的“矛盾和冲突必然在失序中走向极端,酿发革命或动乱。”我认为此种忧虑虽不无一定道理,然若谓之“必然”却失之偏颇。以外国为例,苏联与东欧诸国在一党专政统治时期积累的社会矛盾并不比中国少,但是在转变过程中,只有罗马尼亚等少数几国发生了革命或动乱,余皆属“和平演变”。所以说中国实行民主改革“必然酿发革命与动乱”实难令人信服。其次,诚如闲文所言,革命有不同形式(如“英国革命”、“法国革命”、“列宁革命”和“毛革命”)。如是英国式革命,仍属“和平演变”,有何不好?文中提到的其它几种革命,使国民深受其害,中国大多数人未必向往,因而也未必不可能寻找办法加以避免(台湾的民主转型即是例证)。且革命只要不采取暴力的方式,未尝就是坏事,邓小平不是说过,改革就是革命吗?再者,有谁能保证中国不搞民主政治改革,就“必然”不会“酿发革命或动乱”呢?所以,象“必然”一类的黑格尔、马克思式的论断最好慎用。不知闲言君以为如何?
闲文又曰:民主政治“必须在经济转型基本完成后才适于启动”,具体讲须待经济改革完成两大目标,一,建立起适应于市场经济,具有一定公平性的新型经济关系经济基础,包括形成一个强大的中产阶级。二,国家获得新的合理性基础,具有某种超然性。这就更使人费解了。不实行民主政治与宪政、法治,果真能完成这两大目标吗?果真能建立“具有一定公平性的新型经济关系”吗?果真能使国家获得“合理性基础”,变得“超然”起来吗?靠什么来实现社会公正?靠什么来解决官商结合、权钱交易与制度性腐败?靠什么来拱卫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私有产权?不知闲言君何以教我?
闲文再曰“在社会矛盾尖锐时实行民主形式的改革,古今中外似乎没有成功的例子”,何况中国乎?这里进了一步,没有使用“必然”,而用“似乎”。但“似乎”也不能成立!前述的苏联、东欧各国与韩国、台湾,有哪一个不是在社会矛盾尖锐时实行民主化改革的?亨廷顿在《第三波》一书中所列民主转型诸国又有几个不是在社会矛盾尖锐时开始政治改革的?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也是始于“文革”浩劫后社会矛盾空前尖锐的时候吗?社会矛盾若不尖锐,统治者垂拱而治,又有几个肯实行民主改革呢?改革的动力难道会自天而降?笔者愚钝,百思不得其解?
回到中国现实,如果“缓行”指的是“从高层推动民主”,那么显然是无的放矢。因为近十多年从未有此举措,且迄今未闻“肉食者”有此构想,何谈“缓行”?如果指的是基层民主、村民自治,那么业已推行了20年,已经够“缓行”的了,何必复谈“缓行”?
闲文开的药方虽是“与时俱进”(实行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实行党内民主等),但好象并没有多少“创新”,也不见得有多少可行性。“三个代表”的内容至迟在延安时期就已有之,查中共七大《党章》,就明确载入“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至于说用这等“思想变化共产党,同时实行党内民主”,并比之于“古代贵族民主,美国早年白人成年男子民主的精英民主”,更让人莫名其妙!既说“民主政治必须缓行”,又道要“实行党内民主”,难道说“党内民主”不属于民主范畴?古代贵族民主也罢,美国早期精英民主也罢,都是经由一定的民主程序选举领导者暨作出重要决策,而中共党内沿袭已久的制度安排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哪点类似?中国共产党是一典型的列宁主义式中央集权制政党,列宁主义至今仍是党的指导思想(见现行《党章》),大家见过哪个列宁主义式政党自我改革成现代民主政党?至于由政府主导“反腐败”,并发起对财产来源是否公正的事后追究,更不可行。现行政府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怎么可能脱离开党来主导“反腐败”呢?腐败现象大多发生于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自身,你却让政府去主导“反腐败”,岂非缘木求鱼?谁都知道,腐败的根源在现行的制度安排上,不改革制度,只搞“事后追究”,诚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著名历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在《晚清七十年》一书中总结道:专搞“四化”(科技现代化),不搞“五化”(政治现代化),则“四化”往往是徒劳的(P205、212-213)。政治现代化的目标是建立宪政民主政体,宪政民主的要义是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增进公共福利,实现社会公正。中共真要落实“三个代表”,就应尽早进行政治改革,重新回到宪政民主的政治目标上来,岂有它哉?
在中国建立宪政民主政体当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超巨型社会工程,要完成这项工程需要长期的不间断的实践积累与坚忍不拔的毅力及高超的政治智慧。有几人会天真到认为中国的民主化会一蹴而就了?但正因如此,就更须抓紧进行民主政治的实践积累,否则,今也缓行,明也缓行,拖到猴年马月才能行?
综上所述,一言以蔽之曰:民主政治不宜缓行。
2002年3月16日
附:
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都已经包装得很完美,很漂亮,但它们在社会转型期却从未得到过实行。我们在历史上看见的只有英国革命、法国革命、列宁革命和毛革命。究其原因,上述主义只是对发育成熟后的西方社会的总结和描述,不可能成功指导社会转型怎么进行。即以中国为例,社会多年积累起来的矛盾十分尖锐,许多方面是水火不相容、不可调和的;国家作为历史的承载者,更成为各种矛盾的焦点。在目前情况下推行民主政治改革,经济上则现有社会资源无法满足各方需求,无法弥合矛盾冲突;政治上则国家处于矛盾旋涡中心,实际上是众矢之的,故无法作为仲裁者和平衡者平衡各方,制止各方的过激行为。矛盾和冲突必然在失序中走向极端,酿发革命或动乱。
因此民主政治必须缓行,必须在经济转型基本完成后才适于启动,其目的是保留利益调整期国家的权威,使调整有序且有效地进行。具体讲,经济改革应首先完成两大目标:一,建立起适应于市场经济,具有一定公平性的新型经济关系经济基础,包括形成一个稳定强大的中产阶级。二,在此过程中,国家获得新的合理性基础,具有某种超然性。只有在此基础上,社会各阶层包括国家在内,经过经济关系方面的调整后矛盾得到缓和,又有一个中间阶层作为缓冲,社会两极的矛盾不再具有你死我活的尖锐性,彼此才有可能展开对话,寻求妥协,然后实行公共选择,最后实现民主与法治。
民主作为政治制度无非是商讨妥协的对话机制,尖锐对立的各方不可能通过对话协商达成和解妥协的,只可能是彼此大打出手,胜者为王,这也是常识理性。今天西方民主制度的有效性,得益于经济发展后社会矛盾的大大缓和。在马克思时代,西方民主也曾经不怎么有效,因此才会受到那么猛烈的批判和嘲讽。
中国今天如果开始从高层推动民主,结果会怎么样?看看80年代末的事就会很清楚。今天民众对政权的认同和支持难道会比那时高吗?看看当时事情是怎么演进的?时过境迁,知识精英们又开始幻想自己能够主导民众,控制事态朝著和平改良的方向演进。运动一旦形成,就会具有它自己的特性和规律。不激进就不能成为领导者,知识精英也只能被潮流挟著走。要么是奋力跑到激进的最前方,要么就紧紧跟在潮流后面,唯恐被潮流抛弃。少数坚守理性的,就成了无人理睬的老古董,被晾在一边,只能等暴力过后再来回味、感叹和反思了。
在社会矛盾尖锐时实行民主形式的改革,古今中外似乎没有成功的例子,何况是中国这种特殊复杂的情况。矛盾尖锐的双方上下相持,没有了中间层的缓冲,其结果或者是相持不下,酿成长期动荡,社会陷入失序,甚至分裂消亡;或者是大动荡大破坏后社会下层暂时占据上风,实行不稳定的大民主,推行平均主义,左的一套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复辟,然后是走不下去,一切又从头再来;动荡后最好的结果可能也只是上层权贵取得优势,名义上推行现代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淮橘早成枳,陷入权贵资本主义的泥沆。
民主政治的实行是需要其条件和土壤的,急于求成无异于飞蛾扑灯。先改良土壤才是造化之工。今天可以做的是:
政治上:按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等思想变化共产党,同时实行党内民主。这是一种类似于古代贵族民主,美国早期白人成年男子民主的精英民主。它既可以解决当代中国强人缺失后的权力更迭和社会治理问题,又避免了因强行推动民主而可能酿发的社会动荡。它在民主监督,党政分离,政府职能转换,法制建设等方面,也将形成实质性的推动。
经济上:在继续目前静悄悄的产权改革,建立完善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加快对内资开放垄断领域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两方面的进程,迎接入世。
思想上:以三个有利于理论为三个代表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行不畅,老是羞羞答答是不行的。
外交上:放弃所谓大国外交战略,回到韬光养晦上来,致力于获得长期和平发展的良好环境。
腐败是一大社会问题,反腐败则是一大政治资源。可在抑制腐败的同时,在社会经济转型基本完成后,由政府主导进行一次尽可能的对起点公正财产来源公正的事后追究。政权也可在此次利益调整和公正实行中,获得某种新的合法性。
《议报》第35期 20020329
文章来源:张祖桦文集 https://blog.boxun.com/hero/z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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