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星期五

零八宪章月刊 第28期(下)


《零八宪章》月刊总第282011.7月下-8月上)合刊
  
卷首语
《零八宪章》论坛“八一”声明:
将腐败费用和“维稳”费用投入到民生和国防

《零八宪章》

本刊特评
《零八宪章》论坛:
我们悲痛……,我们抗争!
《零八宪章》论坛
拔掉城管毒瘤,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就贵州安顺城管打死残疾人事件致国家领导人的公开信

公告天下
艾晓明:想念王荔蕻
“如此自由,如此富有,如此美丽!”

王荔蕻之子:放我妈回家吃饭

珍惜生命,捍卫人权
——“维权网”就“7.23甬温线高铁特大车难”的声明

贵州人权研讨会:强烈抗议和谴责中共对冉云飞及王荔蕻的逮捕和关押

贺卫方呼吁就723温州“动车撞车惨剧”重大伤亡事件启动人大特别委员会

福州维权人、上访人联合声援王荔蕻!

李庄首度打破沉默 为广西四律师案呐喊

全国律协就律师在广西北海办案受阻发表声明

茅于轼发起“反特权车行动” 冀网上曝光违规特权车

中国民盟副主席张梅颖呼吁政治改革引关注

中国新闻网 :埃及总理下令开除所有被控曾杀害示威者的警察


执政党观察
徐友渔:中共在可视的未来无任何政改迹象

鲍彤:对中共要打破两个迷信
——鲍彤答《动向》杂志记者问 谈中国共产党

周瑞金:守卫我党的政治伦理底线

程江河:汪洋不搞运动式反腐!薄熙来听到了吗?

人民日报:中国存在两大风险 百姓钱包鼓得很慢

人民日报:执政者要警惕能力不足风险

汪洋:分蛋糕不是重点做蛋糕才是 (节选)
人民日报告诫官员:警惕问题拖大拖炸 矛盾击鼓传花


人权观察
张海迪“冷对”陈光诚,官办名人被斥成“御用工具”

贺卫方教授谈何杨纪录片《赫索格的日子》及福建三网民案:“突然让我有一种惊醒……”

凤凰周刊:昔日维稳副市长举家上访成“不稳定因素”

七一“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进京上访

选举观察
人大代表选举律师观察团发布第一号公告

竞选郑州市长遭算账 亿万富翁变逃亡者

独立参选的遭遇:作家夏商被调查

维权网: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上海作家夏商发表退选声明

维权网:人大选举律师观察团发起人被约谈

重庆观察
“唱红歌”运动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

薄熙来提出重庆建道德高地 称和谐不是管出来的 (节选)

重庆执法部门协调一致袒护涉黑人物周长勇?

重庆南川“红色经典主题公园”项目被终止

最近的风向有点微妙——从重庆红色公园流产说起

刘幼民:红歌唱红了中国的宗教界

精彩时评
真理部禁令次日 南都吼“他妈的奇迹”

李承鹏:这是一个奇迹 

假大空新闻毁了人民心中的日报!

新京报:如何给民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学习时报:警惕以“左”谋私

许小年:铁道部形成利益集团难以改革

郑浩:“政府绝对正确”的年代已经过去

当代韩寒:天也不是布蒙的,强拆不出新中国!

祝华新:到了用网络倒逼改革的时候了

展江:王克勤的清贫、命运与价值

副市长咋也弱势了?



宪章论坛
王德邦:重谈“问题与主义”

胡星斗:迷失了方向的中国
——与国内外媒体、外国驻华官员的谈话纪要

《公民》社论:形势比人强

于建嵘:仇官仇富中国基本社会心态

李承鹏:墙里面扔出来的骨头——评倪萍的“脊梁奖”

李峤:中国政改的“最佳时机”早已失去

许志永:中国红十字会的倒掉

蔡定剑:中国需要持续的平权改革

方绍伟:要不要再次“打倒孔家店”?
——秋风的“儒家宪政”是谎言

马少方:温州动车追尾:铁道部必须回到的12个问题

南都社论:检讨动车追尾事故,亟须矫正的是权力惯性

张千帆:解析既得利益集团

信力建:戈尔巴乔夫让俄共有了存在的理由

张梅颖:国企是长子 家里的穷人你们管过吗?

孙文广:读温家宝英国演讲有感
——兼论“民主秀”和“专制秀”

吴敬琏:各级政府干预经济加速腐败及两极分化

杨恒均“七一”寄语:对中共下一个30年的期许

刘军宁:为什么治理国家要一碗水端平?

张东:军队国家化是民主化主要标志

家庭教会观察
刘澎:家庭教会:问题与解决方案

好书推介
《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第六章:中国社会各阶层与宪政民主
——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连载七)------------------张祖桦

(下)

宪章论坛
王德邦:重谈“问题与主义”

 
回顾一个世纪前的“问题与主义”的探讨,更真切地认识到胡适先生那种强调注重实际“问题”研究的可贵,而对空谈“主义”、妄自尊大、务虚尚空者应持有更多的警惕!

上个世纪初,中国在内忧外患的交困中面临何去何从的历史性抉择,知识界对这种历史抉择的不同反应,一度引出各种思想交锋,其中“问题与主义”的争辩就是诸多思想碰撞的一方面。该次“问题与主义”之争,中共建政后历史教课书将之冠以“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之间的一次对于中国未来之路的碰撞”,上升为一次世纪性思想大分化的事件,直到今天仍然作为中共党史的重要教程。

今天,我们再重温当年的那场“问题与主义”的探讨,会发现双方并没有教材中所宣讲的那种泾渭分明的观点对峙。然后,追溯半多个世纪来的中国历史,却发现“主义”与“问题”的分离与对抗,进而出现“主义”对“问题”的裁判与虐杀的极端状况。

1919年,作为“问题与主义”争辩双方的代表胡适与李大钊,分别以自己的文章来阐述各自的立场与观点。当年作为秉持侧重研究实际问题的胡适,于19197月在《每周评论》31期上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开篇就提出:“现在舆论界大危险,就是偏向纸上的学说,不去实地考察中国今日的社会需要究竟是什么东西。那些提倡尊孔祀天的人,固然是不懂得现时社会的需要。那些迷信军国主义或无政府主义的人,就可算是懂得现时社会的需要么?”接着胡适指出空谈主义的三种危害:第一,空谈好听的“主义”。是极容易的事,是阿猫阿狗都能做到的事,是鹦鹉和留声机器都能做的事; 第二,空谈外来进口的“主义”,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一切主义都是某时某地的有心人,对于那时那地的社会需要的救济方法。我们不去实地研究我们现在的社会需要.单会高谈某某主义,好比医生单记得许多汤头歌诀、不去研究病人的症候,如何能有用呢?第三,偏向纸上的“主义”,是很危险的。这种口头禅很容易被无耻政客利用来做种种害人的事。 欧洲政客和资本家利用国家主义的流毒,都是人所共知的。现在中国的政客,又要利用某种某主义来欺人。

进而胡适直斥:“我因为深觉得高谈主义的危险,所以我现有奉劝新舆论界的同志道:‘请你们多提出一些问题,少谈一些纸上的主义。’ 更进一步说:‘请你们多多研究这个问题如何解决,那个问题如何解决,不要高谈这种主义如何新奇.那种主义如何奥妙’”。当然,胡适虽然对空谈“主义”如此厌弃,但他并非是不要“主义”。胡适说:“读者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并不是劝人不研究一切学说和一切‘主义’。学理是我们研究问题的一种工具。没有学理做工具,就如同王阳明对着竹子痴坐,妄想‘格物’,那是做不到的事。种种学说和主义,我们都应该研究。有了许多学理做材料,见了具体的问题,方才能寻出一个解决的方法。但是我希望中国的舆论家,把一切‘主义’摆在脑背后,做参考资料,不要挂在嘴上做招牌,不要叫一知半解的人拾了这些半生不熟的主义,去做口头禅”。最后胡适指出:“主义”的大危险,就是能使人心满意足,自以为寻着包医百病的“根本解决”,从此用不着费心力去研究这个那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法子了。

李大钊针对胡适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于同年8月,在 《每周评论》35期上发表《再论问题与主义》,指出“我们的社会运动,一方面固然要研究实际问题,一方面也要宣传理想的主义”,指出“必须有一个根本的解决,才有把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都解决了的希望”。

由上可见,“问题与主义”争论在当时其实并没有多么的激烈,双方许多理解还存在交叉叠集之处,然而中共建政后的历史教课书却将这一近似书信交流的争辩演绎成历史性思想分化的揭橥。为什么后来历史会放大这个“问题与主义”的争执,并将胡适之说列入只重问题而拒斥主义,而将李大钊之说奉为捍卫马列主义的旗手?事实上,胡适只是反对空谈“主义”,以“主义”作为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万灵药,而并没有否定一切主义,更没有专门针对或有意阻止所谓马列主义在中国的传播,而同样李大钊的辨析也并没有否定研究“问题”的重要,也没有专门为马列主义传播而声张。客观地说,这场“问题与主义”之争,也就是一个治学方法的探讨。

一个治学方法上的探讨,后来被演绎成世纪思想交锋,这是个耐人寻味的事。然而,如果仅仅是思想交锋,胜利一方的人为自夸也许还不足为奇,可以后来半个多世纪的中国历史让我们看到这种偏执“主义”而扼杀“问题”的深重灾难。今天,中国又一次面临历史性的抉择时,重温那场对学术态度的争辩,从中可能会得到些借鉴。

胡适与李大钊就“问题与主义”展开的交流探讨,随着历史的演化出现了一个非常戏剧性的结局,那就是作为强调“主义”而传播马列代表性人物的李大钊的共产党一方,最后历经战争较量而战胜了强调研究“问题”的胡适的国民党的一方,也即是说重“主义”方战胜了重“问题”方。

如果说这种历史性战争胜负并非与“问题与主义”之争有什么必然联系的话,那么中共建政后一系列事件的演化,让我们看到一个社会的“主义”被抬升到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的高度时的可怕。

中共建政后,一直将“主义”凌驾于一切“问题”之上,将任何社会问题都放置于“主义”之下来剖判。那种至今也没有完全摆脱的姓“社”与姓“资”的追问(如“五不准”观点等),那种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口号(如将一切异议力量都称之为“敌对势力颠覆社会主义”的意识),无不彰显着“主义”至上的精神。可以说中共建政六十余年的历史,一直是以“主义”来裁量社会“问题”的历史。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反右”,到大跃进,到六七十年代的文革,再到八十年代的清除精神污染与最后八九屠杀,都无不是在“主义”捍卫的旗帜下展开。在统治集团而言,“问题”是末节性的东西,而“主义”则是根本性的东西。只要“主义”没问题,出了别的什么“问题”都是小问题。如大跃进中饿死那么多人,那些敢于放产粮“卫星”的地方官僚不会被追究,而那些力图追寻饥荒“问题”解决之道的“承包”制探索者,却每每被弄得家破人亡,甚至尸骨无存。这就是“主义”对“问题”的虐杀。

在这种“主义”至上的社会,务虚尚空成为时尚,讲一些大而无当的话成为水平,一切都立足于“主义”之上的假话成为政治正确的保证,而对中国现实问题却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不仅如此,那些自封高举“主义”者对那些寻求探讨社会问题解决之道的人,还横加打压,认为他们是社会不稳定因素,是制造社会问题的麻烦者,是“瞎折腾”。这种不愿意面对问题,整日只知高唱“主义”的精神病根,胡适将其归结为:“这都由于一个懒字。懒的定义是避难就易。 研究问题是极困难的事,高谈主义是极容易的事。比如研究安福部如何解散,研究南北和议如何解决,这都要费工夫,挖心血,收集材料,征求意见,考察情形。还要冒险吃苦,方才可以得一种解决的意见”。

事实上这种将“主义”祭奉为万灵符的行径,还远不是个“懒”字可以概括,究其深层根源应该在人性的恶上。这些日日高举着“主义”的人,常常自以为自己是真理的掌握者,自己是真理的捍卫者,自己是正统“主义”的继承人,而将别的一切与自己相左的观点与做法都视为违反“主义”。这些人日日祭起“主义”的大旗,通过各种手段名正言顺地将一切异己力量消除。这种假“主义”之名以披合法正统外衣,进而为自己一切行为寻求正当理由的做法,骨子里是唯我独尊,个体或小集团意志至上,权力至上。中国六十余年来的不停竭的各种斗争,无不是这种“主义”捍卫名义下的狭隘私利幽灵的躁动。

今天中国社会问题云集、矛盾激化、冲突风起。一批批肩负社会责任的人纷纷投身社会现实中,致力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研究与寻求解决之道。然而中国官方的一批批御用文人及其权贵集团代表,却在那高举着“主义”的屠刀,将一切所谓不符合自己“主义”的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通通砍杀于“资产阶级自由化”、“敌对势力”的名下。以致中国今日形成一种怪象,凡致力于切实研究现实问题、寻求化解之道的人都成了社会的异议份子,成为统治集团所不容的另类,如那些维权人士、独立学者、NGO组织、律师群体、独立候选人等等。其实这些人才是这个社会真正致力于解决具体问题的人,他们以自身的专业与爱好,从具体社会问题出发,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他们所作出的每一点努力,都是具有开拓性意义,都是积累社会良性发展力量,探讨化解社会矛盾途径,为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一个世纪前胡适与李大钊就“问题与主义”展开的探讨,侧重于学理上;而在经过一个世纪的演化后,今日中国“问题与主义”的问题,却成为一个水火难容的政治正确与否的问题。中国社会今日有许多思想上的分歧,而务实的研究具体“问题”的群体与务虚尚空的只强调“主义”的群体,事实成为改革派与顽固派的分界。对于改革派针对中国现实“问题”而开出的任何药方,顽固派均先站在“主义”的角度来进行评判,而不是以是否真的有利于“问题”解决来衡量。这样势必使中国社会矛盾越积越深,而化解矛盾之道越来越窄,所以今日中国社会危机日益深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回顾一个世纪前的“问题与主义”的探讨,更真切地认识到胡适先生那种强调注重实际“问题”研究的可贵,而对空谈“主义”、妄自尊大、务虚尚空者应持有更多的警惕!

20117


胡星斗:迷失了方向的中国
——与国内外媒体、外国驻华官员的谈话纪要

(我最近与国内外媒体,以及外国驻华官员如法国驻华大使、澳大利亚外交部、英国使馆、美国使馆、日本使馆、德国、丹麦、挪威、韩国、安哥拉等国官员进行了交流,以下根据回忆整理出部分内容。)

目前的中国在公开预算、微型金融、户籍改革、社会保障、网络反腐败等方面取得了进步。但是,中国仍有可能沦为“失败国家”,关键是看中国能否在建立现代国家制度、现代政治制度方面取得进展。美国《外交政策》杂志每年发表 “失败国家”名单,中国近几年每年上榜。它提醒我们,中国不能被表面的光环炫晕了头脑,决定一个国家能否长期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的不是经济成就,而是政治形态,也就是能否建立现代政治制度。发达国家无一不是建立了现代政治制度而发达起来的,俄罗斯、印度等国的发展速度虽然暂时比中国慢,但是他们都基本上建立了现代型政治,为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而反观中国,经济发展虽快,但维稳经费也高速增长,已经超过了国防经费;腐败扩散的速度也远远超过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有一些人预测,10年之后中国可能沦为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中国可能陷入动乱。
目前,中国进入了发展的十字路口,中国面临的选择有三条道路即极左或毛左的道路、权贵社会主义或者俗称的权贵资本主义道路、类似于西方的宪政民主的道路,这三条道路都是死路。极左或毛左的道路试图回归毛时代,更加偏离现代人类文明,不可能建成一个现代化国家,相反可能成为一个法西斯国家;权贵的道路也叫特色社会主义,即经济上的自由、经济制高点的国有垄断加上政治上的保守、政治体制的僵化,最终特权腐败、两极分化、官民矛盾会失控,社会将逐渐地陷入混乱;第三条道路——自由民主的道路或许是中国长远的目标,但由于目前的中国人没有民主训练、不存在公民社会、人治与党治大于法治,所以,实行民主的结果肯定是社会动乱,国家分裂。也就是说红色道路、权贵道路、自由道路对于中国都是死路一条。
中国未来唯一正确的道路是通向宪政的暂时训政,在保证执政党权威的基础上逐渐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厉行法治,预备宪政,让党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实行党内民主,放弃革命党思维和特权思想,为了中华民族的利益、为了避免社会动乱和国家分裂、为了中国的现代化,执政党应当随时准备放弃自己的利益。
中国的未来最有可能的是三种前景,一是政权不变,但社会越来越衰微,矛盾越来越多,动乱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执政者应当反思:为什么早就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社会反而越来越不和谐?根源在于不是用现代文明的办法实现和谐,而是采用打压的办法,最终牺牲了社会正义;不是致力于建立现代国家制度,让人民有话语权、监督权,而是回归毛时代的做法。可以说,如果不能建立公正社会,那么也就无法建立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不是现代国家的通用语言,通用语言是公正社会、法治社会、民主社会。和谐社会往往意味着不讲原则、没有公正、暴力强压下的表面上一团和气,这不是执政者追求的目标;现代国家制度、现代政治制度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的追求。
第二个前景是军人执政。也就是在当局执政失败之后,国家陷入动乱,军人接管政权。不仅是枪指挥党,而且是枪口威吓全民。这是很坏的结果,还不如一党专政。第三个前景是国家在短暂动乱之后组成民主政府,但社会也陷入了比较混乱的长期痛苦时期。
触发中国社会动乱的因素,一是通货膨胀或经济滞涨,二是基层矛盾激化,群体性事件演变为全国性骚乱。
通货膨胀或经济滞涨是政绩GDP化的结果,是未来中国必然的宿命。中国进入了长期的通货膨胀时期。由于国进民退、国有垄断特别是金融垄断、税收沉重,导致中小民营企业的经营困难,进一步导致就业难、薪水低,民营企业风雨飘摇,所以经济滞涨也是未来中国必然的宿命。经济前景不容乐观。
据银监会的数据,20095月,全国各地有融资平台公司8000多家,许多县市的债务余额超过了财政收入;现在又有报道说,地方政府负债10万亿。我的问题是:这么多的负债,超过了国家财税,有多少用在了民生方面?恐怕大部分用在了政绩工程上。资金使用效益的低下,将进一步诱发恶性通货膨胀。
市场普遍估计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应该在14万亿元左右,有的地方政府债务率已超过100%。地方官员为了提升他们的政绩,往往大量举债。至于债务将来是否能够偿还,则是继任官员,或者中央政府的事情。地方政府不是法人,也不是一级责任政府,如果放开地方政府举债,会导致大量的坏帐,经济无法可持续发展。筹集经济发展急需的资金,还是应由中央统筹发行债券,除非我们能够让地方政府成为一级责任政府。而让地方政府成为一级责任政府,恐怕必须要有民主对地方官员的制约,才能够起作用。
据世界银行的报告,美国5%的家庭掌握了全国60%的财富,而中国是1%的家庭掌握了41.4%的财富,中国贫富分化的程度远远超过美国,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法制晚报》,2010.5.24)。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估计,中国的基尼系数已接近0.5(《深圳商报》,2010.12.16)。为什么中国越来越贫富分化?当然,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贫富差距拉大是必然的现象,也符合库兹涅茨倒U理论,但是像中国的贫富差距这么大,那还是不正常的。其原因一是中国的税收太重,尤其穷人缴税太多,中国富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到个税总额的10%,而美国10%的富人缴纳了个税的60%(《深圳商报》2009.5.11)。中国穷人的收入中25%交税,富人只交了18%。据世界银行和普华永道公布,在全球175个被调查的国家中,中国位于纳税成本最高的第8位,中国大陆的总税率高达77.1%。二是中国的金融国有垄断,不利于中小企业、个人创业、新农村建设等。三是中国的房市是造富的机器,股市是剥夺穷人的机器。四是老百姓无权,纳税人也没有权利,既不能团结起来组织工会、提高工资待遇,也不能监督国有企业和政府。中国需要“纳税人革命”,纳税人从“沉默的多数”变为社会的主人。
官权压倒民权,国富压倒民富,官员喉舌压倒人民的声音,这是腐败与贫富分化的主要根源。
美国GDP70%是劳动报酬,中国仅15%,发达国家平均50~60%2008年,中国的居民消费率35.3%,而美国为70.1%,印度为54.7%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的报告,中国收入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的差距达到15倍。行业收入差距超过巴西,居时世界首位。而发达国家的行业收入差距一般在两倍左右,日本、英国、法国约1.6~2倍,美国、德国、加拿大、韩国2.3~3倍(《经济参考报》,2011.2.10)。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官营慈善组织经常陷入丑闻之中,这并不奇怪,未来这样的丑闻还会更多,因为官营机构的特点决定了它们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好。国有慈善基金会与国有企业一样,产权虚置,政企不分,治理结构不健全,缺乏责任机制,缺乏真正的竞争,管理成本高昂,财务不透明,捐款去向不公开。中国国有慈善机构的管理费比率高达10%,剩下的90%的慈善款都交给了地方政府,成为地方政府的预算外收入,这些钱到了地方以后到底有多少用在了扶贫救灾方面,只有天知道!而发达国家政府不直接从事慈善事业,只负责监督,他们的私人慈善机构经过激烈的竞争,其管理费比率只有3%4%,其每一笔款项来源、流向都必须向社会公开,行业协会、民间组织也不断地发布对于慈善机构的评价和排行,激烈的竞争淘汰了那些管理费率高、管理不规范的基金会。只要中国不改变官营垄断慈善基金(尽管也有少量的民间慈善基金作点缀)的现状,那么中国的慈善事业不可能发展壮大,不可能被国民认可。为什么中国人的捐款比例低?美国人均慈善捐款额是中国的7000多倍。在153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大陆的慈善事业综合指标居倒数第7位。中国慈善捐款的践诺率只有7%(《深圳商报》2010.8.20)。
民众的没信用,其实源自官员的没信用。中国官员是世界上最没有道德感的群体。
近几年国进民退,国有资产从19999万亿增加到200943万亿,是十年前的5倍。令人震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整体上处于亏损状态。从2001~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利润4.9万亿元,同时少缴利息、地租、资源税以及获得补贴共计6.47万亿元。同时看看国有企业怎样的挥霍:据京华时报2011.5.11报道,根据2010年年报数据,央企高管高薪前5名全是中海油,中海油董事长傅成玉年薪1330.6万元。国有企业出资人权利虚置,财务监督阙如,薪酬委员会名存实亡,独立董事沦为附庸。真是合法贪污权,合法分赃啊。而国企的利润就是社会的成本,国企几乎都是利用特权来赚国内老百姓的钱的。看看这些国企怎样地掠夺老百姓:中国手机话费比发达国家高出5~20倍,2009年,我国手机话费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4.77%,占农村居民15.9%,而国际上大多低于1%
国有企业赚了很多钱,但他们的效率却是世界上最低的。根据中石化2010年年报,2010年中石化的净利润707亿元,全年管理费用高达577.7亿元。中石油中石化的投资回报率只有发达国家的20~30分之一,如中石油2008A股市场投资回报率0.89%,而埃克森美孚为20%
许多人认为国有企业是政权的基础,所以即使亏本、即使挨骂,也要保持国有垄断。这种观点是陈旧而且极其错误的。过多的国有垄断直接或间接造成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困难、产业升级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失败、政府的庞大、对法治的破坏、民生的艰难、腐败的蔓延、道德的沉沦,难道说这些都有利于执政党?凡是国有企业密集的地方,必然是民间活力不足、科技创新不足的地方,必然是法治不彰、专断独行、腐败不公的地方。所以,执政者应当头脑清醒:国有企业不但不是政权的基础,而是破坏政权合法性的元凶。
中国的财政收入和货币发行都增长太快,必然造成实体经济萎缩与通货膨胀并存的局面,也就是形成滞涨。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8.3万亿元,增幅21.3%。再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收入、矿产权拍卖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卖彩票收入以及工商、质检、城管、交通、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管等其他各种预算外收费,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在13万亿以上(按照学者的说法,预算外收入与预算内收入的比例为1:1,那么中国政府的总收入在16万亿左右)。2010年全国卖地收入2.7万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幅超过70%
2010年,中国新增人民币贷款近8万亿元。2010年末,广义货币M2余额为72万亿,同比增长近20%M2GDP的比例高达2.6,远远超过正常的货币水平。现在,全世界都在指责美国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但是美国的广义货币M2GDP的比例仅为0.65,目前全世界实际流通的美元仅4.5万亿美元,仅占其GDP30%,而且美元60%为美国之外的海外持有。
中国发行了过多的货币,是饮鸩止渴。发行超量的货币既是被动的——由于巨额的外汇占款而不得不发行的,但同时又是主动的——为了保持人民币不升值、为了GDP政绩,而人为制造了天量货币。根据经济学家的理论,货币或财政投入每增长1%GDP增长率就提高1/3%左右。根据奥肯定律,GDP增长率提高1%,就业率就提高1/2%,但中国仅有1/3%。大量的货币投入到效率极其低下的经济之中,表面上看起来促进了就业和经济繁荣,但是实际上积累了长期通胀的祸根,恶化了民生,阻碍了产业结构的升级。
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过了日本,成为世界第二,但仅仅是GDP(国内生产总值)超过日本,GNP(国民生产总值)仍然与日本相差40%,也就是说,中国的国民财富40%左右是境外居民创造的,利润流向了境外,并不能造富于中国。而且日本藏富于民,其国家外汇储备虽然仅1万亿美元,远低于中国的3万亿美元,但日本还有1.5万亿美元的公共养老基金,6万亿美元的私人企业海外资产,15万亿美元的个人金融资产。所以,无论是国富还是民富,日本仍然远远超过中国,更不要说人均。对此,中国人必须保有清醒的头脑。
中国人的收入只有美国人的十几分之一,但是中国的平均房价却比美国的高得多。根据美国房地产协会2009年统计,美国中价房每平米约5700元人民币,纽约房屋中价与家庭年收入中值之比为5:1,而北京上海约为40:1,我们不能不成为“房奴”。中国的房价为什么这么高?一是由于GDP政绩制度、土地财政和土地的各级政府垄断供应抬高了地价,致使土地出让金飙升,地王频现。二是过去放任了房屋投机,中国70%的购房是投机需求甚至是腐败需求。2010.4.20深圳一人抛售680套住房;上海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夫妇名下拥有24套住房;浦东外高桥规划建设处处长陶建国名下拥有29套住房;上海房地产局副局长殷国元拥有30套住房。据报道,国家电网公司在全国660个城市的调查显示,有高达6540万套住宅电表连续6个月读数为0,这些空置房足以供2亿人居住。而发达国家对于住房保有征收房产税,美国、德国对二套房征收50~80%的销售所得税,这些都有效地抑制了房地产投机和投资的需求。所以,在发达国家除非大富翁,否则很少有人拥有两套以上的住房,这样房屋回归了它的居住属性。2009年,德国57%的家庭租房居住,租房平均使用面积仅69平米,可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能很好地调节需求。其他如中国买房者太年轻,北京首套房贷者的平均年龄是27岁,日本、德国为42岁;房地产开发商的暴利,如2009年,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平均毛利润率达到55.72%都是房价太高的原因,但是它们是次要原因。
中国应当大力推行住房双轨制,即市场价的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并存。应当出台《住房保障法》,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监督的力度。20104月住建部规定对于骗取经济适用房的,责令退还住房,并且5年内取消再申请的资格,这样的规定对于骗购者等于零风险,而他们可能获得的收益巨大,风险与收益的巨额反差,还会促使一些人继续骗购。反观香港,对于骗购者的处罚相当严厉,3年前时年85岁的香港退休大法官因为骗取廉租房,仅仅是廉租房,就被判入狱11个月。
住房难、房奴多一直困扰着政府和居民,成为民生改善的一大障碍。近几年,中央政府一直要求大力兴建保障性住房,但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每年落实的不到30%。为了改变保障性住房落后的局面,福利分房卷土重来。住房应当实行双轨制,但是保障性住房谁来提供?只有政府来提供。如果社会单位——企业、机关也提供保障性住房,企业会偏离它的市场目标,机关则可能以权谋私,目前,社会上最有意见的正是后者。
公务员应当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但是问题在于公务员以其权力很容易侵占普通民众的保障性住房指标,而且许多公务员拥有多套住房。我认为,应当聘请中立的机构对于公务员的收入状况进行评估,如果其收入不及社会平均,那么应当对公务员进行补贴,补贴款向社会公开,然后让公务员到市场上购买商品房;公务员也可以参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但是不能以国家机关的特权参与其事,政府部门更不能够拿纳税人的钱去买保障性住房分给公务员或低价卖给公务员,否则涉嫌以权谋私和滥用公共资金。
公务员住房总体上应当纳入城市公共住房之中,两个体系是兼容的。当然,公务员住房政策可以有特殊性,在一定的情况下财政可以补贴公务员,但是前提是公务员总体上必须是廉洁的,其收入是较低的。香港公务员买房子往往会获得政府的补贴,因为其公务员很廉洁,收入不高,如果没有住房补贴,公务员的职业可能没有多少人愿意干了。而在中国大陆,即使没有住房方面的好处,大部分人仍然向往公务员的职业,所以,在中国大陆,公务员的住房补贴、福利分房等会引起普通民众的不满。
根据寻租理论提出者克鲁格的模型计算,中国2004年的腐败租金总额为46000亿;根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的研究报告,2005年中国有4.8万亿隐性收入没有反映在居民收入统计数据中,都证明了中国的灰色收入和腐败收入约等于当年的国家财政收入,是GDP30%左右(《长城月报》2011.580~81)。吴敬琏说:中国的租金总额达到国民财富的20~30%,世界上很少有国家达到这么高的水平。
据报道,中国国有企业进口引进成套设备一般比国际市场价格高出60~300%,如从意大利引进皮鞋自动生产线,国际市场价200万美元,中国600~720万美元;一套年产化肥50吨的设备,国际市场价格2.2亿美元,中国国有企业花4亿美元引进。可见,国有企业的产权模糊、所有人虚置是腐败浪费的主因。
据说存在着黄宗羲定律:任何朝代都走不出由廉洁开始到腐败结束的王朝循环。对于专制政体来说,这个黄宗羲定律是存在的,但是对于宪政民主政体来说,腐败的范围越来越小。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一年有上万宗腐败案件,现在只有十几宗;韩国曾经腐败不堪,但是现在情况好多了,总统和总理都会因为细小的腐败而下台。韩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理韩明淑因为涉嫌收受5万美元的贿赂而被逮捕;2010830日被提名为韩国总理的金台镐宣布辞职,仅仅因为他公布的私人财产中没有公布他妻子和岳母开设的商铺,他还承认在担任庆南知事期间,他妻子曾经以个人用途使用公车。20083月首尔市政府规定,市公务员凡是接受贿赂或招待超过3万韩元约合200元人民币不到,不论职位高低,一律停职甚至免职。
发达国家对于腐败可谓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美国洛杉矶市市长安东尼奥.维拉雷戈萨因为接受了34NBA门票而被罚款4.2万美元。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州长约翰罗兰共接受免费度假、翻修房屋等好处,折合10.7万美元而被康州议会弹劾,在美国弄得沸沸扬扬,家喻户晓。瑞典前副首相用公务卡购买了几十克朗约合几美元的巧克力,被记者追查到银行,最终引咎辞职。英国一官员因为接受了西班牙的一次免费旅行而被迫辞职。英国贸工大臣曼德尔森因为使用无息贷款买房而被迫辞职。
而在中国呢,由于没有建立现代反腐败制度,所以,反腐败经常沦为权力斗争的工具。广东茂名市前市委书记罗荫国在接受调查时称:“中国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腐败分子反腐败吗?”
当然,对于经济刚刚起飞的中国来说,腐败猖獗有其必然性,即使中国民主化开始,腐败也会在一定的时期内蔓延,如曾经的台湾、韩国,现在的印度就是这样。经常有人拿印度来证明民主与腐败没有什么关系,民主不一定不腐败。其实,真实的情况是民主化初期腐败不降反升,存在着库兹涅茨倒U曲线。民主化中期以后,腐败将大量地减少。所以,不能因为民主化初期的腐败而否认民主对于廉洁政治的根本性作用。
目前的中国,一要还权于民,二要还富于民。2011年第一季度,国家财税增收30%左右,外汇储备也激增,令人担忧。
中国的房市、股市是两大邪恶的市场,成为制造贫富差距的利器,富人拥有大量的房产,而房产增值迅速。A股、中小板、创业板的筹资能力很强,圈钱很多,但分红很少,利润率也很低。创业板200多个企业已经造就了近千个亿万富翁,一百多个十亿级富翁,但广大的股民却普遍亏损,财富不断地聚集在少数人的手中。原因是股票发行体制落后,是权力决定上市;对于上市企业的监督乏力,不能做到监审分离,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备,独立董事是企业所聘、是花瓶;股民不是真正的股东,没有股东权利,没有建立股东诉讼制度;缺乏资本市场的法治环境,存在大量的黑幕交易、虚假信息、坐庄拉升股价、老鼠仓等违法行为。上亿的股民亏损了,但他们却不长记性,投资了主板又投资中小板,还傻乎乎地投资创业板,他们不能认识中国股市的实质是权力与资本勾结下的“合法”抢劫与分肥,在缺乏法治环境甚至法治倒退的情况下,我呼吁股民们抵制股市,大家都不买新股,让股市瘫痪,将股市推倒重来。
中国改革三十年的成就是人民的思想束缚被松绑,言论自由得到初步的保障,经济体制充满活力,社会的流动性越来越大。中国最大的缺憾是百代皆行秦政制,两千多年后,秦始皇的政治体制仍然主宰着中国,表现为权力高度集中、官员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层层施控可能导致政权失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未来很可能诸侯割据,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可能分裂出中国。
越是宣传爱国主义,就越是害国主义。爱国爱国,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目前的中国,义和团的戾气在聚集。
中国必然陷入“中等收入国家陷阱”,因为没有建立现代国家制度,所以腐败、两极分化无法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腐败的速度、两极分化的速度远大于反腐败的力度、改善民生的力度。未来中国,社会阶层日益固化,特权利益集团不断坐大,弱势群体难以翻身;加上财税导致国富民穷、垄断的金融导致民营企业无法发展壮大以及产业结构无法提升,再加上工人农民的权利贫困导致其收入低下,可以断言:未来的中国无法成长为现代化国家,只能长期在中等收入的陷阱中难以自拔。
中国的经济问题都是非经济的问题,是政治问题、制度问题、体制问题,如果不能从政治体制入手进行改革,那么所有的做法都是扬汤止沸,治标不治本。如经济过热,是政府投资过度造成的;通胀问题,是为了政绩投资、滥发钞票、炒作房地产和过度吸引外资造成的;民生问题,是老百姓缺少话语权、资源投入到国企、政府机构等造成的。
只有政治体制改革,才是未来中国唯一的出路。
中国在未来100年内都不可能对美国的超强地位构成实质性的挑战。中国内部整合的难度和重要性远远超过对外称霸。
中国文化虽然有其独特的魅力,但她由于缺乏自由、宪政、人权的传统,她不可能引领世界潮流,成为世界文明的主导。所谓的道德之国,其实是遮羞布,道德其表,权谋其理。
中国人很聪明,但智慧全部用在了美食和权谋之上,缺乏政治经济制度的大智慧。
中国需要社会稳定,更需要保证社会长治久安的宪政制度。目前中国不能乱,一要确立宪法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二要保证政府的一定的权威性。

2011-7-1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弱势群体经济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公民》社论:形势比人强

    特约评论员
   
     中国社会政治景观的变化往往让人眼花缭乱,数个礼拜前全国山河一片红的状态让人感觉沮丧,令人忧虑,不过随着7.1中共90周年庆典成为过去式,红潮似乎一下子就烟消云散,空空荡荡的舞台上,那些唱红歌的人群一夜之间就消失了,对红歌的报道也消失了,似乎这一些从来就不曾存在过。部分媒体上报道得神乎其神的红歌一下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为什么会有这种突然的场景变换?其实人们都清楚,唱红歌本来就是一场人为插播的闹剧。红歌所宣扬的世界和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的特征其实早已背离,红歌和所有有意义的生活经验都不对接,唱红歌是濒临死亡的体制自我安慰、自我壮胆的一种方式。估计大部分看似深情唱红歌的人,也完全不把它当一回事儿。但是在自上而下组织起来的政治压力下,怀有各种不同目的的人们,临时性地合演了一场闹剧。
       当这种政治压力消退之后,呼啦啦,人们就把唱红歌的事给搁到脑后去了,人们该干嘛还是干嘛,任何试图把中国社会拉回到文革时代的努力都注定成为笑话。一个经历了30年生长发育的社会,虽然还很脆弱,虽然还无法对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但是毕竟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前进势能,而不是被政治权力肆意拿捏。就像高山流水一样,权力可以设置大坝,对其进行拦截,但是正如古诗写的,“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经过多年发育成长起来的民间力量已经不是千山万壑所能阻拦。
    历史学家傅国涌先生最近结合其对辛亥革命的研究,发现真正结束清廷的是一种社会态势,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许多人心理上对清廷的抛弃,武昌起义发生前后流传的民谣,什么“宣统不过二年半”、彗星出现、天下要动刀兵的传言,还有《推背图》、《烧饼歌》等神秘预言的流行,加上到处下雨导致水灾,加剧人心的恐慌,清朝就这样完了。历史总是经常性地重复自己,这种社会态势确实又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中找到了镜像,形势比人强,中国社会已经走到非变不可的历史关口。
   
    最近闹哄哄的郭美美事件可以为这种势能的存在做一个注解。关注中国政治抗争的人们知道,从20112月份开始,当局有意借助“茉莉花革命”,对民间政治力量进行大规模的打压,甚至把一些知名的知识分子比如艾未未、冉云飞等都投入监狱(在国内外舆论压力下,艾未未在622日被取保候审),一时之间,风声鹤唳,乌云蔽日,中国民间力量面临被摧毁的可能。不过事实表明,这种忧虑是多余的。当局的重手虽然压制了那些长期抗争的民间人士,但是却更加激化了公民社会对党国统治和更广泛意义上官方机构的不认同感,这种普遍的情绪在微博上大面积的存在。郭美美这样一个喜欢炫耀财富的女孩,因为和红十字会说不清说的关系,一下子就成了引爆网络的重磅事件,其引发的公共参与度和关注度,几乎前所未有。而大家都心照不宣的是,这个事件中,郭美美本人只是一个引子,真正中枪的是长期以来党化和官僚化严重的红十字会,以及其背后的党国权力体系。公民们既然不能直接对党国权力表示不敬,那么对于其代理人的代理人,表示一下不屑,包括各种各样的嘲讽,那就是很自然的选择了。郭美美事件,专制体制可以说是躺着也中枪,人们调侃说,“郭美美才是真正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个事件背后,其实就是一个对党国普遍不满的社会力量,这就是势能,这就是形势比人强。
   
    本期所刊发的另外两篇讨论河北邯郸市公安局通报区党委副书记、邯山区区长张海忠身亡案情也是一个例证。官方结论称张海忠系重度抑郁症自杀——也许特定官员真的是自杀身亡,但是网民们为什么对此表现出清一色的不信任?为什么官方机构的公信力越来越趋向于零?原因其实很简单,政府作为这个社会中的强势力量,其日益站在公众情绪的反面,公众所有的信息基础和生活经验,都对这个政府的行为投不信任票。当然,因为事实上,民众根本没有投票权利,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以往民众对政府的接受不同,日益觉醒的民众现在需要那个投票权利,上一期《公民》曾经摘编的部分文章提到的公民参选潮流,就是这种势能的表达。
   
    当然,这种社会形势不是某个开明君主的恩赐,而是经济自由化的必然产品,是观念启蒙运动的结果,是对外开放、生活方式逐步演进的结果,是无数公民长期抗争所带来的社会空间的拓展,通过微博等社会性媒体的公民表达运动,形成了一个谁也不能忽视的求变的社会心理氛围,这种心理氛围和特定事件的结合,往往是极权体制的梦魇。这种势能的存在决定了未来道路的方向,通向自由民主的过程也许会蹒跚趔趄,但是任何一个独裁者都无法阻止和对抗这个力量。
   
    僵化体制根本无法应对民间不断累积的要求变化的势能,我们警告当局不应有侥幸心态,以为像鸵鸟一般,把头埋在沙子里,就可以逃避过即将到来的社会风暴。这种趋势是不可阻挡的,负责任的政治人物应该展现其政治视野,配合这种社会演变的方向和节奏。政治转型不会一帆风顺,但正如研究社会运动的专家所注意到的,当社会的组织化程度愈高,社会抗争对社会带来的冲击就愈小,面对民间社会日益强大的势能,面对民间积累起来的无数的力量,当局既然回天无力,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顺应潮流,主动改变,适时放开民间的政治参与通道,共同推动中国政治的民主化与宪政化进程。否则的话,终有一天会被社会前进的潮流荡涤得无影无踪,并受到历史的公正审判。


于建嵘:仇官仇富中国基本社会心态

中国的贫富悬殊、社会不公、官民对立日趋恶化,中国人的怨气越来越大,已构成严重的社会和政治危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最近指出,仇官、仇富、仇警是今天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心态,中国社会将来一定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
720号〝第22届香港书展〞开幕日,著名社会学者于建嵘教授发表演讲,综述了十年以来农民工人和市民维权的趋势,他提到:甚至连河南省的党校教师也罢课维权。
他指出,今年各地层出不穷的〝群体性事件〞,显示中共政权失去了民众的基本信任,星星之火就能轻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酿成骚乱。
于建嵘:〝我告诉你们一个到大陆吵架的方法,只要你和人家吵架,你实在吵不过他了,你只要讲一句话你就赢了:‘你不就是个当官的么?’ 讲完之后,肯定好多老百姓围过来,‘当官怎么样了。’为什么?仇官、仇富、仇警是今天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心态。〞
《华尔街日报》引述〝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的独立研究说,中国最富10%人口每年收入接近20200美元,是10%最穷人口的25倍。
〝美林〞公布的〝2011全球财富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拥有百万美元以上资产的富豪达53.5万人,位列全球第四。〝世界奢侈品协会〞的报告指出,2012年中国将取代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奢侈品消费国。
中国有钱人狂购天价豪宅、钻石、名车、名表等奢侈品,而在通货膨胀的压搾下,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应付生存所需的柴米油盐和居住、医疗及子女教育,都捉襟见肘。
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表示,中国工人的平均工资一小时只有0.8美元,比非洲还低,位列全球最后一名,而中国工人一年的工作时间却是全世界最长的。
欧美甚至巴西的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都在60-70%以上,而中国居民消费仅占GDP29%,郎咸平教授归因于普通中国人太贫穷。
另一方面,中共当局的财政收入却年年大幅度增长,今年上半年已超过5.6万亿,比去年同期增长31.2%。这就是海内外学者同声指责的〝国富民穷〞。
于建嵘:〝前一个阶段它靠的是改革开放、什么政绩、GDP、什么发展的效率;最近一个阶段开始有人重回革命、要把原来革命的合法性又拿回来,这是共产党今天遇到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所以它今天很困扰,什么教育都没有用,你讲所有的理论提出来,都在老百姓那里变成了笑话。〞
温家宝最近表示,不指望中国诸多社会不公问题在近期内能得到解决。原赵紫阳政治秘书鲍彤指出,胡温现在的任务是为下一届领导班子〝创造条件〞、〝不制造问题〞,但这种做法只会带来更多的麻烦。
目前,中共当局用于暴力维稳的经费已超过军费。于建嵘教授表示,中共为了〝维稳〞不惜牺牲民生和一切资源,甚至把文革那一套都拿出来了,实际上存在巨大的风险。
于建嵘:〝我们需要政治改革,而且我认为最关键的问题,今天要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假如我们今天每一个人都把宪法法律当成草纸,我们都怀着一腔的仇恨,我认为中国社会将来一定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
《炎黄春秋》杂志副社长、原新华社高级记者杨继绳,最近出版《中国当代社会阶层分析》一书,引发很大反响。这本书在国内曾屡遭中宣部禁止,今年(2011年)终于解禁,公开发售。
杨继绳指出,改革开放以来,〝蛋糕〞最大的部分被付出少却有权的人占有,付出最多而没权的人只能得到剩余,这就造成了社会的仇官仇富现象。

来源:新唐人记者李元翰、李月综合报导。


李承鹏:墙里面扔出来的骨头
——评倪萍的“脊梁奖”

前天在微博上看到,把国家和政府当父母,为了不给父母添乱就从不在两会上投反对票的倪萍获得“共和国脊梁”的殊荣,出于对脊梁这根很敏感的骨头理解的不同,大家议论纷纷,我说:倪萍确实是共和国的脊梁,只是患了颈椎病。

我觉得把国家和政府当父母,是一个很欠的说法。通俗来说国家就是保镳政府就是物管,是纳税人聘来的,可大家显然没跟小区保安和物业喊过父母吧。其次,为不给保安和物业添乱,哪怕它们做得再差,也深情地不投反对票……这样的逻辑很差劲,除了会导致中国这个小区下水道持续内涝,一定会导致“你到底是为党说话还是为老百姓说话”这样的励志名言及墓志铭言,教育出更多的软骨头而不是脊梁。所以我反对从不投反对票的倪萍是共和国脊梁,我不认为这么说有什么不对,不为老百姓说话的代表即使是脊梁也是颈椎病的7,而不是迎风招展的1

好玩的是出现了很多水军帖子,除了每回都会整编制出现的“大姐好人哪”“谦虚,低调,实在”“大姐像一阵春风化解了人间”知音体(每回都发这些,雇的水军太没创意了),这次增派了很多的“不给国家添乱就是好脊梁,操李全家”“李就是想搞乱中国,操他全家”“我们这个世界,大姐无疑是建设者,搅和者如大眼、奸详、含含之流利用当下的民主宽容无时无刻不在大呼小叫,其实是在捞取个人的好处!历史上的汉奸大多数都是出自于这种类型的搅和者!”……这时我不笑是很难的,因为大量ID都是刚注册的或只有几篇散文美容帖的,最好玩的是“大眼明显是故意的,他有私心,想引起领导的注意,他想当人大代表”。

我对水军无所谓,虽然派水军已是笔仗中很土鳖的一招了,可水军多一点,水涨船高可力保我国航母不至搁浅。操我全家及让我道歉也无所谓,我天天都在向共和国道歉,我家那条柴狗正在发情期也正急着找同类,谢谢舍身帮忙。让我觉得要写点什么的是,看到倪萍更新了一封给我的信:《李承鹏,你的微博我看了》——

最近我获了两个奖。一个是“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获奖那天组委会安排我接受媒体采访,我婉拒了,我说:“有德有艺是一个文艺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不用表扬。”另一个就是昨天你说的那个奖,我具体获得的是纪念建党90周年•共和国脊梁系列活动“十大杰出艺术成就奖”。我的现场获奖感言是这么说的:和同时获奖的田华老师、刘兰芳老师、张继刚他们相比,我真的不配拿这个奖,如果能退的话,这个奖我退了吧。我仅是沾了职业的光,又出名又得利的,我知道自己,我会努力的。
其实,无论你怎么说,我都能理解你。圈内我们都叫你李大眼,我还签了本《姥姥语录》托人转给你,并写了这样的话:你的几本书我都看了,散文写得真好,尤其是写张国荣,还有写你的母亲。交换吧,你也看看我的书。
最后我想说,姐姐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是脊梁,盼你能理解。

表面看这是一篇特别谦虚厚道和温暖感动的文章,可透着一种春晚体的假,假装老百姓贴心小棉袄,实是有关部门的铁马甲,假装趴着接地气,其实在琢磨抽掉想翻墙的梯子。你都不婉拒获德艺双馨奖,却要婉拒采访。都婉拒采访了,可还是要告诉亿万观众“有德有艺是一个文艺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不用表扬”。这么裸的假,我雷鸣般地想起雷锋做好事从来不留名,就是写在日记上。另外一个雷鸣般响起的就是倪萍获奖感言居然是要退掉共和国脊梁奖。多么熟悉的场景,就是这样,领导每回都说“咳,我真的不想当这个官啊,可群众不答应啊”,倪萍说“哎,我是真不想领这个奖啊,可恐怕退不掉啊”。姐,你退掉它吧,我打赌,真退还是能退掉的。

我也不认为倪萍提及的那些人配得上共和国脊梁,靠演些红色电影讲些价值观混乱的评书或是导一场耗费民资毫无实用的大型晚会就脊梁了,你说的是蚯蚓的脊梁吗。也别说德艺双馨奖了,我说过我俩唯一的分歧就在德艺双馨的定义,大家都说,苍井空听了,会含泪退役的。

其实我觉得跟倪萍打笔战没意思,也不想绑架倪萍去反对什么。我只是觉得派水军这做法太不脊梁了,我要告诉倪萍:这个国家,因为种种原因,你我都是戏子,且不幸是三四流的戏子,举国都被一根看不见的线牵着在演皮影。可蹩脚戏子中还是有高下之分的:知道自己在演戏的,和忘了自己在演戏的。你碰巧就属于那种经典入戏太深的,你真相信靠煽情的眼泪就清涤了街市上的耻辱,靠略颤的尾音就共鸣出一个幸福大家庭的心声。可我要告诉你,那是你的幻觉。太多的人民上不起学找不到工作喝着毒牛奶住着高价房,老了火化时却成得道高僧,因为烧成灰后闪现出好多三聚牌舍利子……其实你也不是看不到,开始你是装看不到,后来你就真看不到了。你盈眶的泪,已自顾自凝化成一副美瞳隐形眼镜,看什么都叫幸福、安康、合家欢乐、举国欢腾。

倪萍是个好人,可这就是好人倪萍现象。这个国家总有这么一群人,他自己装看不见,后来真看不见,不仅他看不见,还不许别人看得见。他从不投反对票,他唯一投的反对票就是,反对别人投反对票。因为他凭借这个方法赚到很多,上面有大佬罩着,下面有脑残欢呼。到后来,他不再是当初那个只是有些傻气的人,而成为精明的帮凶,他其实确知自己要什么,怎么要。动作娴熟,表情纯真,下手狠毒,倘若你发现这些技巧,他会深情地望着你说:呀,我只是一个孩子,想帮父母操点心。

问题是,这么多年,都姥姥了,还装孩子,不烦吗。

花了一辈子演乖孩子,而且高龄之际竟演出这么清纯的一嗲,所以好人倪萍不是脊梁,其实是是伎俩,是化骨绵掌,因为这么一伎俩,高堂之上本有些心虚的父母就坦然了:这样一群代表民意的脊梁,油价就不用降了,房价不算太高,税费还是嫌有些低哈,总之一切都是发展中必然遇到的问题嘛。还有一些小棉袄式絮叨的话,比如教我厚道的。我觉得最厚道的是帮人民说话,而不是成为两会一枚永恒不倒的“同意牌”假肢。教我善良的,这国家的人民被善良害过几千年了,生活中哪个教你善良的人没害过你。以及倪姐夸我散文写得好张国荣写得好,这只是中文系的基本功,不值一提,且这国家已让我没心情写散文,我写的《李可乐抗拆记》比所有的抒情散文都好。因此交换彼此的书就不必,我俩不是同一路人,你我的区别,就是《李可乐抗拆记》和《姥姥语录》的区别,这不是两本书,是两个中国。不如你带我去姥姥的菜市场,我带你去拆迁现场,看我俩谁先崩溃,以后你在两会上反对一次父母,我在文章里表扬一次父母。倪,敢?

最后,我对脊梁是这样看的:人体最重要的中枢神经系统,实现大脑指挥屁股。如果屁股指挥大脑,不叫脊梁,当了一辈子代表连句有担当的话都不敢说,这脊梁,顶多是野夫说的一根墙里面扔出来的骨头。

你敢保证每回墙里扔的都是骨头?我知道的一个真实故事,那人一直在等骨头,等啊深情地等,结果扔出来一砖头。
来源: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e7ba410102dqob.html


李峤:中国政改的“最佳时机”早已失去

  中国人讲话最喜欢用“最”,比如“最好时期”,就是各级、各部门自我评价的通用关键词,年年都是“最好时期”或“最好时期之一”。我要说的是另一个带“最”的提法:“目前(或现阶段)是政治改革的最佳时机”,这话好像说了20几年了。我就纳闷了,就事业发展而言,年年都是“最好时期”,在理论上还说得通,改革、特别是政治改革,几十年都是“最佳机遇期”,可能性很小。如果说20年前出现过“最佳时机”,现在早过去了。

  这话近乎沮丧,但是,不承认这一点,就是自欺欺人,自我麻醉。

  一、“政改最佳机遇期”如何判断?

  “最佳”是相比较而言的,是特定历史时段中的最理想的时期。政治改革的“最佳机遇期”,应当是指从改革开放开始到政治改革基本完成这一历史时段中,对于政治体制改革最有利的时期,该时期为政治改革顺利进行准备了较多的条件。我认为,现在不是政改的“最佳机遇期”,以后出现“最佳机遇期”的可能性也不大。它早就成为历史了。

  “最佳时机”是有利条件最多的时期,那么,政治改革需要哪些基本条件呢?粗略地讲,需要同时具备上层和下层、党内和党外、国内和国际几个方面的条件,即在国内,上层和下层、党内和党外,都有政治改革的愿望、热情和共识,国际环境比较稳定。能够基本具备这些条件的时期,就是“最佳机遇期”,这样的机会确实不多,稍纵即逝。

  按照这个分析,应该说“十三大”前后的几年,就是我国政改的“最佳时机”,那时,举国上下、党内党外,都对政治改革充满热情和期待,国内矛盾尚未白热化,大国关系和周边关系也比较缓和、稳定,如果说当时存在不利因素,主要就是经济状况还比较脆弱,那几年的“抢购风”和“涨价风”就是物资短缺的爆发性表现。

  这个机遇早已一去不返了,进入1990年代以后,党内外、国内外的条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政改的有利条件迅速消失。第一,党内高层再没出现像邓小平在1986年那样集中阐述政治改革思想的人物;第二,既得利益集团迅速坐大,形成为政改的强大阻力;第三,大多数知识精英从关心国家前途转向追求个人私利,政改的社会心理和公众舆论的引导力量基本消散;第四,社会矛盾空前尖锐复杂;第五,大国关系出现变数,周边环境严重恶化。这与“十三大”前后的状况不可同日而语。今后10年、20年,能否再度出现类似20年前那样的内外环境?我基本不抱希望。所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佳时机”早已失去了,而今而后,能有“次佳机遇”就谢天谢地了(“次佳机遇”和“次次佳机遇”也过去了),历史留给我们的就剩下“绝地求生”了。

  二、危险的恶兆


  现实的种种不祥之兆,也可以证明“政改最佳时机已经失去”。

  迅速增多的集体上访和愈演愈烈的群体性事件,被普遍认为是危机的标志之一,其实,恶兆远不止此。共产党应对群体性事件是有经验的,除了政变之外,共产党政权没有被人民群众直接推翻的先例,苏共垮台不是民众造反的结果,而是苏共高层的“问题”,中共早就汲取了这个教训。

  我曾经分析过,在现代条件下,若不是外部扶持,一国民众要通过暴力的方式推翻统治集团,是不可能的。因为,国家所装备的现代武器,对付民众是轻而易举的。苏联人民不可能把苏共推翻;东欧各国共产党大都是上层弄垮的,罗马尼亚是军队政变。那么,民心向背的规律是不是“失效”了?否,只是它起作用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如果苏共被解散,人民根本不答应,那么苏共绝不会垮台。丧尽民心的政权,弱不禁风,稍有一点“内力”或“外力”,就轰然倒塌,因为基础早就没了。所以,人民支持与否,仍然是根本因素,决定因素。伊拉克人民如果铁了心支持萨达姆,美国能推翻他吗?但人民要直接跟执政集团面对面地搏斗,肯定失败,在快速反应部队和定点打击的尖端武器面前,“小米加步枪”肯定不行。

  现在,各地群体性事件虽然彼伏此起,但只要动用警力就可平息,根本用不着武警部队和解放军,所以,极少数不明真相的民众闹点事,根本构不成威胁,算不上重大危机。

  我说的“危亡之兆”,至少还可以从四个方面观察:

  一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表面上看没什么矛盾,更谈不上“危机”。我虽孤陋寡闻,“不明就里”,但也不妨用“笨心眼”猜想——强征强拆是激化民愤的第一因素,中央三令五申予以制止,效果如何?调控房价,地方政府的力度如何?建保障房,地方政府的行动如何?预防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如何?屁大的事都要中央介入,而被中央撤职的官员,转眼就异地复职了,凡此种种,都证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正在大幅度地弱化。中央本级的矛盾也已显现,国务院要求各部委公开“三公”经费开支,结果众人皆知。就中国的国情而言,这个危机远比群体性事件更根本。所以我曾建议“地方分权”,省区市的人大、政府、法院、监察,即便不是民选的,也可以把它们的权力彻底分开,相互独立,平起平坐。党委不得拥有总揽全局的“最高权”,甚至不得拥有行政性权力。全国只能有一个“领导核心”,那就是党中央,地方党组织不应成为那里的“领导核心”,“核心”多了,就是遍地诸侯,日久必乱。这格局已经动不了了,中央即使明白这一点,但只要地方还“给面子”,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二是政权内强外弱。中国的国家机器之庞大,可谓世所罕见,空前绝后,不仅有庞大的政府,还有党的系统是国家机器的核心。此外,村委会、居委会、工青妇、军校党校高校乃至所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乃至建立了党组织的民营企业、各种协会,等等,等等,都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剩下的还有什么?“屁民”而已。任何地方出了“孙悟空”,都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何况根本就出不了“孙悟空”。但是,这个“强大”的国家机器,却在撮尔小国的“老鼠戏猫”面前忍气吞声。说是美国人搅局,13亿人若是众志成城,美国敢“搅局”吗?8000多万党员也吓死他们了。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就是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如能为国家赴汤蹈火,民众即便被他们搜刮了,也会紧紧跟上,他们能吗?如果县处级以上干部人均拿出100万,用以加强南海防卫,则南海无虞矣。他们都有这个能力,但他们根本不可能这样做,他们正在准备移民美国呐。曾记否?甲午海战前,大清的国力绝不比日本弱,而那艘决定日军胜利的“吉野号”,本来是大清政府订购的,但军费被慈禧那个老娘们儿挪去修建颐和园了,而日本皇太后却把自己的嫁妆典当出去弥补军费,抢购了“吉野号”。这不是危亡之兆吗?

  三是人心物化。自打那次“风波”之后,不仅是老百姓,就连知识精英们也都作鸟兽散,成了各自“觅食”、互相争食的乌鹊。北大造就了79位亿万富翁,名列第一,清华紧随其后,造就了70位亿万富翁,这肯定都是“风波”之后的“成就”。3个地厅级贪官玩了100多个女人,简直是行尸走肉,纸醉金迷。老百姓自然也是皆为利来、皆为利往,“媚富+仇富”,在房子、孩子之余,就是酒肉和女人。古罗马灭亡前的社会就是这幅景象。

  四是一把手皆“智足以拒谏”。这句话是古人对桀、纣两位前期进取、后期昏暴的亡国之君的评价,意思是,这两个大坏蛋的脑瓜子和嘴巴子都非常好使,足以堵塞、拒绝一切意见和建议,让你无话可说。今天的大小官员、特别是一把手,无不以此为能事。别看现在是网络时代了,一把手在班子内和本单位,仍然是“绝对真理”,只要他的主义定了,就有千万条理由在等待一切“非议”。永远正确,死不认错,是他们的共同特点。即便在酒桌上,也一定是领导见多识广、风趣幽默、句句得体。

  这就是执政党所需要的能力和水平,这就是专制文化造就的政治流氓。再看看“党”()的论述方式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就是中国特色的民主。那还要改什么?现在不就是党的领导吗?人民也当家作主了,也依法治国了,不足之处有待“完善”。其实,只有“党的领导”是实的,其余都是空的,但是,任你怎么理论,“决不搞”都是正确的。

  最令人难以容忍的是,把权势者等同于党,把全体党员和党的组织变成权势者的工具。反对专制体制和权力阶层,就是“反党”,那些“党员领导干部”口头上都自谦是“普通党员”,可是,反对一个无职无权的党员,有谁说是“反党”了?只有反权、反专制才是“反党”。分明是坚持官僚专制,却美其名曰“坚持党的领导”;与时俱进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绝对正确,但马恩自己与时俱进的结论,却从未得到坚持;坚持社会主义,结果贫富差距比资本主义还严重;“人民民主专政”只剩下专政了。而所有这些“不足”,只能通过“不断完善”来解决。


  已经到了这步田地,我们还能指望政改吗?一帮掌控着庞大的国家机器、内强外弱、满嘴歪理谎言的无耻之徒(他们绝不是党),能有政治改革的愿望吗?所以,政治改革的“最佳时机”早已失去,我等“屁民”别一厢情愿地期待了。

  三、无奈的历史宿命主义

  怎么办?听天由命。只有在民主制度下,人民才能创造历史,人类才能主宰历史,专制体制就是宿命的体制,只有英雄才能创造历史,现在是有专制而无英雄。

  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宿命论,它认为历史受必然规律的支配,个人、政党都不能主宰历史的进程。“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我们就接受这一切吧。等待就是最好的行动。

  我曾经乐观地推测:中国的政治改革,只有到“全面小康”以后才能启动,因为那时,民间已有足够的投资能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党和政府不用再为发展经济而耗费所有精力,社会力量也足以维持稳定,政治可以从社会中相对独立出来,政坛动荡不会引发社会动荡,政治改革不会引发社会动乱。我错了,GDP总量已经翻两番了(36万亿人民币是全面小康的基础),可以“全面小康”了,可是,“全面小康”在哪里?民间的资本力量和投资能力在哪里?经济自动发展的动力和社会自动稳定的条件在哪里?我永远也不知道。房价翻的比GDP快多了,教育费用、医疗费用,也翻了好几番,基本食品价格翻了几番呀?80%以上的人还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六个更加”的全面小康不可能靠翻几番GDP实现了,政改的最佳机遇期还能到来吗?一去不复返了,正因为政改没启动,所以才无法实现“惠及十几亿人”的全面小康。

  稳定,这个最能迷惑人的东西简直毁了中国,稳定和政改已经势不两立了,而且稳定压倒了一切。我们想稳定就能稳定吗?历史的力量不可阻挡,怎么稳定?中国已经动荡过一个多世纪了,也过来了,那是谁制造的动乱?是历史的必然。未来的动乱能避免吗?靠所谓的“完善”恐怕不能避免动乱,只能制造动乱。相信历史唯物主义吧,一切都是必然的,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动乱又如何?对于穷人来说,还能比极端不合理、极端腐败的“稳定”坏到哪里去?乞丐最不怕动乱,既得利益集团才怕动乱。本来只有民主可以避免动乱,既得利益集团坚决抵制,那还能怪谁呢?咎由自取。

  动乱不可怕,可怕的是动乱的结果是什么,会不会再出现一个专制体制呢?我看基本不可能。因为,在未来的动乱中,不可能出现毛泽东似的强人、伟人,专制早已臭不可闻,谁都不敢再搞专制。动乱的结果只能是某种形式的民主,至于是什么样的民主,现在难以设想,但政治竞争和竞选是必然的,谁都别想自封为王。再不搞竞选,谁都没有话语权。

  凡事都有两面性,物极必反,只有专制才能打倒专制。中国文化历来追求表面一团和气,专制腐败硬要把社会撕裂开来,这是坏事,也是好事,只有撕裂了,才有分权和民主。专制集团当然想永远专制下去,只有这种疯狂的欲望才能瓦解专制体制。没有巨大的力量,不可能击碎超大规模的专制体制,这种力量只能由专制体制不断积聚,腐败、残暴、蛮不讲理、丧失人性,就是社会爆发力的最有效的催生剂。列宁当年提出“革命条件总成熟”的论断,想必也是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只有当人民和统治者都不愿意在原有制度中生活下去的时候,革命才能到来。这不是彻底无奈的心态吗?人算不如天算,我们必须具备足够的历史耐心。
  
四、改变传统的英雄观

  许多人都在期待某位英雄人物的出现,由他来启动政改,“毛泽东热”可能也折射了这种社会心理。我们必须改变这种观念,未来不可能再出现那样的伟人,如果出现了,也绝非中国之幸。未来的英雄,一定是破坏专制体制的急先锋,而后又成为民主选举的失败者。我们必须抛弃“成王败寇”的英雄观,否则,就不会有“英雄”再现。

  邓小平为什么没有像推动经济改革那样推动政治改革?有人估计,邓深感自己的时间有限,不可能完成极其艰巨复杂的政改任务。如果每届领导人都这么想,政改就不可能有人启动。邓1986年大讲政治改革,10年后才去世,而且他心目中的政改主题只是党政分开,这么个政改,在他尚且10年不能完成,今后的政改绝不止此,而今后的领导人任期不超过10年,政改却远比20年前困难得多,他们又都没有邓的余威。所以,任何领导人都不可能在自己的任期内完成政改任务,甚至还会因为政改受挫而中途下台,据此推想,政改何期?但历史的必然总会通过某人体现出来,这个人不管是瓦文萨还是戈尔巴乔夫,只要他们勇于向专制体制挑战,他们就是英雄,这样的英雄将不止一位。中国有些人一直在痛骂戈尔巴乔夫,而梅德韦杰夫却为他颁发了国家勋章。我们也牺牲了两位改革的急先锋,中国人民会不会有一天也给他们颁发英雄勋章呢?

  (不能往下写了,我已泪眼模糊…………)

来源: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许志永:中国红十字会的倒掉

中国红十字会因为一起炫富丑闻被引爆,看似偶然,实则必然,近年来上海万元餐费、成都5万元药品假发票等系列丑闻曝光,公众早就忍无可忍了。在一个对特权腐败普遍愤怒的社会里,人们终于揪出了这个打着慈善旗号的政府外围组织,于是奋起捍卫国人本已很脆弱的良心。71日深夜,中国红十字会发布紧急声明称,将邀请审计机构对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在此之前,暂停商业红会的一切活动。可是,这些能挽救红十字会的形象吗?中国红十字会还有未来吗?
中国红十字会是官办机构,副部级,事业编制,人员按照公务员管理。据各省关于《红十字会法》的实施办法,凡县级及以上红十字会,其行政运行费用均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根据2007年红十字会的公布,当年红十字总会获得政府拨款占其经费的大约46%,当年各级政府全部拨款共60538万元。根据2009年的《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红十字会团体普通会员年会费不少于1000元,红十字会全国拥有团体会员12万个,仅此一项每年收入超过1.2亿元。再加上动产不动产收入等各项收入,红十字会的运作经费应该是绰绰有余,完全不需要从捐赠款物中提取管理费,然而中国红十字会不仅提取管理费,而且运用各种手段获取收入,除汶川地震等个别事件捐赠款物用途有所粗略公布之外,支出不透明。
捐赠款物“管理费”之谜。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可从募捐款中提取3-5%的管理费支付”。2008525日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江亦曼对媒体表示,红十字管理费提取比例不超过6.5%2008521日,第一财经日报援引红十字会总会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的话,汶川地震救灾捐款不再按照“原先民政部批准红十字会可以在捐赠中提留10%作为机构运作经费”,所有捐款全部用于灾区。到底红十字会从捐赠中提取多少作为“管理费”?根据一些网友反映,在一些项目中,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捐赠者协商提取的比例,有的甚至高达15%。汶川大地震募捐中,中国红十字会共收到了199亿款物,虽然红十字会负责人523日在与网友交流中郑重承诺“并未从救灾捐款中留取任何行政经费或管理费”,但据中新网74日报道,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王中信表示,抗震救灾期间,红十字会总会共提起“管理费”一百多万元。与此同时,发生了三亚红十字会对捐款收取5%管理费的消息。全国各级红十字会从地震捐款中到底收取了多少“管理费”,至今仍是个谜。也许汶川地震是例外,红十字会提取的费用确实不高,但红十字会从日常募捐提取“管理费”是事实,假如红十字会每年募捐10亿元,提取管理费5%(以上都是极其保守的数字),每年提取管理费应当在5000万元以上。
以公益的名义有偿服务。根据网友“诗风”提供的消息,红十字会下属的“中华骨髓库”患者查询每次收费500元,查到了,要得到骨髓还要再交至少5万元。红十字会对此作了回应,说是代收2万元,用于支付捐献者的营养费、检查费等费用。但是一些捐赠者表示,自己没有收取任何费用。红十字会到底收了多少钱,总共收支多少,仍然是一个迷。
以公益的名义商业盈利。这次引爆红十字会的,是其“商业领域红十字会”。网友曝光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同意作为“中国品牌节”支持单位和“品牌中国与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主办单位的函》。此函致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同意合作,“我会常务副会长江亦曼任‘中国品牌节’组委会副主席”,该活动“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打造知名品牌服务”,显然属于商业活动。商业活动的例证之一是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红线基金打着公益的旗号推出“免费”的儿童定位手机,却需先缴840元并承诺入网两年,其中600元为通讯费,240元为平台服务费。而同样的手机同样的服务市场价只需要700元。
严重的腐败。除了以上红十字会公开承认或者公开的各种运作经费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敛财的渠道还包括各种回扣和“介绍费”。根据河南省一位基层医院的院长介绍,红十字会捐赠医疗器材拿回扣已经是普遍“常识”,比如红字会给这家医院捐赠价值大约50万元的医疗器械,红十字会开的发票通常是市场价格的两倍即100万元,该医院要给中间人(红十字会领导的亲友等关联人员)5%的“介绍费”,另外还要给红十字会工作人员15%的回扣,这些都是公认的潜规则。也就是说,公众捐款100万元用于给基层医院购买医疗器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其亲友从中谋取总共70万元的回扣,换句话说,捐款人和接受捐赠的医院总共支付120万元,最后只有50万元善款到医院。
各级红十字会依然变换名目收取费用,这些钱都哪里去了?2010年,国家审计署公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干细胞管理中心未经批准,在“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项目中,列支了与该项目内容无关的抽检费、红十字总会新闻稿发布服务费和会议费共计22.48万元。相信这只不过是红十字会贪污的九牛一毛。
作为一个遍布全球具有崇高道德威望的慈善救助组织,世界红十字会到了中国,历经晚清和民国,从未像现在这样贪腐,红十字几乎变成黑十字,令人痛心。中国红十字会从1952年以来,从来没有哪一年详细公布过收支。近六十年来贪腐严重到何种程度难以想象。而中国红十字会的贪腐,只不过是这个庞大贪腐体制的冰山一角。和红十字会类似的中国奶制品行业协会、食品工业协会乃至各种官办的行业协会,打着公益旗号谋私利,从来没有真正的社会监督。而各种行业协会和真正掌握实权的政府官员乃至执政党的组织人事系统相比,其腐败又是小巫见大巫。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公益组织,中国红十字会经过这次曝光,痛改前非,或许还能重新站起来。可是,中国红十字会太不一般了,与体制纠结太深,数十年来积累重重黑幕,一旦透明无异于自我引爆。如同其所寄生的权力体系一样,缺少竞争和制约,曾经再美好的理想,也注定要堕落腐烂。中国红十字会已经成为垄断慈善体制的象征,除非体制变化甚至政治体制变化,红会风波注定不了了之,红会还会骄傲的存在,但在人们心中,它已经死掉。


蔡定剑:中国需要持续的平权改革

来源:南方周末

  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在他的《正义》一书里如此定义正义:“要看一个社会是否正义,就要看它如何分配我们所看重的物品——收入与财富、义务与权利、权力与机会、公共职务与荣誉,等等。一个正义的社会以正当的方式分配这些物品,它给予每个人以应得的东西。”然而,究竟每个人应得的包括什么?在转型中国,又当如何逐步实现它们?2010626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先生来广州为反歧视媒体培训班寻找会议场所。晚上,在白云山脚的宾馆里,南方周末记者就相关问题请教他的看法。
  20101122日,蔡定剑先生病逝。本文未及经蔡先生修订。
 
 ■改革开放后,形成了两大得利阶层,靠接近权力的资本家与政府官员。
  ■民主选举才能既制约权力,也制约资本。否则,权力一定会与资本结盟。不能靠空洞的政治口号、良心或道德的力量。
■选举制度还能在第二次分配时监督制约政府。否则,政府有了钱,花钱的排序可能就是:先提高公务员工资待遇,再改善办公条件、住房,再换车、吃喝旅游,再城市改造,最后才是老百姓与边缘地区的福利。


  □南方周末记者 戴志勇
  
寻找“改革正义”
  南方周末:“十二五规划”终于把“民富”摆在了“国强”之前。国富民穷的格局要变。问题是,有什么好办法?
  蔡定剑:很多动乱和革命,不是由贫困而是由不公造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公平已经威胁到中国社会的基础,很多人将之上升到价值层面批评改革开放。
  首先是有些改革观念要反思。当时有其道理,但后来往往变形为“只要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一些官员和企业家不顾一切,利用机会的不平等,获得巨额财富。
  有人说,主要原因是改革不到位。问题是,要什么样的改革?公平的改革,才能消除这种不平等。
  南方周末:公平的确没错,但对转型中国来说,改革多以允许某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或某一地区的“试点”、“特区”开启,怎么看待这种“不公平”呢?
  蔡定剑:中国的改革是权力主导下,向未来摸索、试点的过程。有些发财致富的是边缘人,自己创业致富,这并非很不公平。
  改革开放后,形成了两大得利阶层,靠接近权力的资本家与政府官员。如“官倒”靠指标赚钱、海南以前有人倒卖汽车等,通过权力发财才不公平。真正的市场经济要有平等的起跑线,凭能力竞争。有特权,有垄断,怎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
  给深圳等沿海城市各种优惠,从普遍的原则讲,对其他地域不公平。但在特区内部应该是公平的。改革就是以不平等为基础推进的,但这要有地区补偿措施。
  南方周末:具体怎么操作?
  蔡定剑:这是改革的正义。通过税收上交、转移支付,让沿海补偿内地。对口支援也算一种,但要程序公正。现在,财政转移支付不透明。支出在哪些方面?有没花到政府自己身上?不清楚。
  另一种更重要的公正是提高劳动者收入。日本实现强国计划后,却打了“二战”。战后反思,经济发展是为了提高国民生活水平,所以才有工资翻番计划。国民财富与百姓收入同步提高。
  南方周末:但是权力强势主导的改革,是否会被锁定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状态,导致很难实现这些目标?
  蔡定剑:现在的确还没有先富带动后富的具体路径。或者说,有口号,也有路径,但没有动力和能力去做。需要靠具体的制度建设。
  除了转移支付,在微观层面,企业要承担责任,给工人更高报酬,对先富起来的人,按照收入水平征税。
  
工人与农民的组织权利要落地
  南方周末:需要怎样的制度建设?靠企业主动承担责任?
  蔡定剑:工人零散,资本强大。工人应有组织起来谈判的权利。政府不应直接冲在第一线,成为大家不满的对象,应成为第三者,既不代表工人,也不代表资本家。
  不要统一规定最低工资,企业困难时,工人可能愿意接受比最低工资更低的工资。
  南方周末:农民最大的资源是土地,但征地的财富转移高达几十万亿。现在,集中居住、大规模拆村造城,农民在继续受损。把土地明确给农民是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蔡定剑:不一定要私有化。有的村存在集体观念,但土地村民承包。如果无法私有化,土地集体所有也未尝不可,可以尝试股份制。股东开会决定重大事项。集体与被集体,有本质的区别。
  
教育公平与民族平等
  南方周末:对底层民众来说,通过教育改变命运是一条好途径。但教育领域往往有三种学生:公费生,自费生,条子生。这种情况下,怎么谈教育公平?
  蔡定剑:那些具有同样自然禀赋和愿望的人,应该具有同样成功的前景。这不仅要求宪法权利平等,还要求政府对现实存在的教育、就业、资本获得、地区歧视等采取积极手段,进行矫正。
  有时是表面平等,实际不平等。九年义务教育,城市比农村的基础好,用一个标准公平吗?比如英语考口语听力,有的农村孩子连设备都没有,怎样公平?
  教育资源的投入,要相对均等。不能偏城市、重点学校。政府应通过补贴鼓励优秀老师去落后地区,教育资源的分配应该按人头而非地区来。大学也是这样,北大清华投好几个亿,其他大学就少得多。
  南方周末:民族问题上,如何实现平等?
  蔡定剑:应该促进平等的社会政治权利,要反思传统的优惠政策。如果只给大量救济和优惠,长久来看是有害的。少数民族的权利与民族区域自治还有待全面落实。
  为什么美国不怕联邦会分裂?因为有违宪审查制度,选当地人也没关系。
  尊重比给救济更重要。法治国家,那么多移民、宗教、种族、语言、文化,怎么融合起来?尽量做到一切平等,谁都有希望得到尊重。先要有机会平等,才能谈适当的救济和优惠,界限要清楚。
  南方周末:万一,企业内部有一些有意无意的民族歧视怎么办?
  蔡定剑:法院可以判一两个案子,胜诉了,少数民族会觉得自己被公平对待。政府应该提升少数民族获取平等的能力与机会,使其感觉到人格上的尊重。
  
政治权利第一,社会福利第二
  南方周末:上面谈到税收、劳资、工农、教育、民族等各个方面,要想达到合理的状态,说到底,需要权利的平等。权利平等我们追求多年,突破点在哪里?
  蔡定剑:政府以前一切都包,谈不上什么公民权利。市场改革开始时,有很多权利缺位。
  但即便在发达国家,这也是一个过程。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政府完全不管,社会贫富差距拉大。马克思的时代,一些人把牛奶倒掉,一些人饭不裹腹,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冲突。
  1930年代,危机爆发,社会不可持续,政府开始介入。凯恩斯主义流行。工人反抗、妇女运动、黑人运动风起云涌。弱势群体们首先争取的是政治权利。19世纪后期要求普选权,选举政府。20世纪初妇女争取权利,随后是种族平权。一直延续到1950年代,才基本完成这个过程。
  南方周末:这意味着,首先要让政府权力来源于民众,受控于民众?
  蔡定剑:对。民主选举才能既制约权力,也制约资本。否则,权力一定会与资本结盟。不能靠空洞的政治口号、良心或道德的力量。
  选举制度还能在第二次分配时监督制约政府。否则,政府有了钱,花钱的排序可能就是:先提高公务员工资待遇,再改善办公条件、住房,再换车、吃喝旅游,再城市改造,最后才是老百姓与边缘地区的福利。
  选举制度不只保障权力的稳定交接,还是保证社会公正的根本措施。
  南方周末:也就是说,弱者的政治权利会给自己带来基本的社会福利?
  蔡定剑:在美国,罗斯福新政分两步,一是政府救市、刺激经济;二是1930年代出台了大量保护劳工权利的法律,保证工人组织工会、受教育以及社会福利的权利。德国更是将社会福利作为个人的财产权加以保障。如果德国政府没有提供养老、医疗服务,宪法法院会判它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
  那时美国出现了一个重要的理论,罗尔斯的正义论:它认为不公是社会的基本结构造成的,现实中,公民的权利义务并不公平。一个人生下来,社会地位和自然禀赋有差异,而政府的使命,就是实现社会正义。
  国家被认为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代表。避免自由资本主义那种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罗尔斯把权利分成了几个层次。
  第一个层面,公民的自由、财产、生命、政治权利绝对平等。
  而在社会经济权利层面,首先应该遵循机会平等原则,其次也应有差别原则。它跟政治权利不一样,不是绝对平等,是相对平等。
  南方周末:差别原则是说有时也要讲不平等的分配?
  蔡定剑:只有在给弱者以补偿时,这种不平等才是可以接受的。就像用公共财政发红包,只能发给弱者。政治权利要绝对平等,社会经济层面承认差别。
  南方周末:很多地方政府发红包,根据本地人外地人来区分。
  蔡定剑:不仅如此,引进“人才”时,还给老板奖励汽车,给他们的子女高考加分。这种社会权利的不平等,首先是政治权利缺失。政治权利的缺失,是经济社会权利缺失的根源。
  今年(2010)修改了选举法,农民跟城市居民平权,这还是表面的改变。
  如果一个城市,如东莞,有三分之二是外地人口,却没有选举权,本地人都成了管理者,外来者是打工者,政府自然就是一个维护资本的政府。如果政府选举产生,外来人也有投票权,就不仅仅是维护资本的政府,有可能变成一个维护工人利益的政府。当然这也有问题。但会通过选举来平衡,上台下台,就是资本跟劳工平衡器。
  一个机会平等的社会,给每个人以希望。应强制要求企业不是根据民族、长相(不能贴照片在简历上)、政治面目、关系来用人,而是以岗位要求来用人。
  但是,不能像计划时代追求结果的公平,只能机会公平。否则,社会就没有动力和竞争。天赋有差别,对能力不行的人,适当二次分配。
  南方周末:换言之,在权利平等之后,不能过度地二次分配,否则就会保护懒人。有数据说,美国1975年被归入最穷的五分之一的人口,到了1991年,只有5.1%仍然属于这个群体。
  蔡定剑:保护懒人是发展的一个致命伤。但现阶段的中国,在具体制度上,歧视还无所不在,很多人被排除在权利与福利之外。
  美国最大的吸引力是机会公平,鼓励人奋斗。黑人的民权运动,推倒了歧视的高墙,奥巴马才有机会做美国总统。
  南方周末:现在很多人之所以被排除在福利体系之外,是因为财政承担能力?
  蔡定剑:并非没有财力支持,财政比GDP增长得快多啦!但是,很多财富被不公正地分配掉。第一次分配不公正,第二次分配权力又自肥。很多人考公务员,都知道有利益。全国公务员耗去了财政的35%40%。发达国家,政府养公务员的不超过15%。用于社会福利的要超过财政的50%,我们只有8%12%。另外,花在维稳、直接投资上的也太多了,还有很多流到权力接近者身上。


香港经验:建立平权委员会
  南方周末:具体来说,要怎么改变这种现状?
  蔡定剑:第一步是放开户籍限制,实行居住地制度。平等地选举,改变政治生态。
  第二步是实现社会经济权利的平等。每个人在经济竞争中是公平的,社会所有的职位都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
  第三步,社会福利的分配也应平等。现在的社会福利和机会都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社会差距拉得很大。大坝里外的水位差距很大,一旦冲垮怎么办?部分人被养得很好,就不肯改。改革越早越好。
  南方周末:香港1996年建立平等机会委员会,内地可以借鉴哪些经验?
  蔡定剑:反就业歧视法、平等机会委员会两项制度推出,是反歧视的重要措施。对个体与国家的发展,都很重要。
  香港的这个委员会受理申诉,进行救济。它是一个半行政性的机构,免费、便利,没有诉讼那么复杂,致力于消除性别及残疾歧视,推动男女之间、残疾人与健康人之间的平等,负责制定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等。香港靠这个解决了90%的平等问题。
  建立社会公平的制度是未来的趋势。近些年,在台湾地区、香港地区、韩国都建立了这样的机构。欧洲是1990年代中期才发展起来。欧盟经济一体化,把反歧视看得很重要。资本整合了,如果没有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做不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我们需要在这方面立法和设立制度。反就业歧视是涉及到中国深层经济发展的问题。人力资源有效开发,能激发社会的创造性。
  南方周末:平等机会委员会有权力罚款吗?
  蔡定剑:有的是调解的,有的是准司法性的。如果雇主不服,要去法院起诉,胜诉的机会很少,法院可能判得更狠。杀一儆百。
  南方周末:如果涉及到政府怎么办?
  蔡定剑:香港几任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都比较独立。有一个判行政当局失败,结果不受政府欢迎,下台了。后一任跟政府跑,又不受老百姓欢迎,他也下台了。
  南方周末:我们有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也有妇女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似乎起不到这种作用。
  蔡定剑:它们是行政机构,起不到这样的作用。平等机会委员会跟妇联、残联功能完全不同。这些法要有效,要有投诉机制,有专门的执行组织。
  政府可提供空间建立一个民间机构,开展民间评价,公布那些有就业歧视的企业。只要形成舆论,企业就会忌惮。北欧有议会监察员,凡是企业有违法行为,都会上他的黑名单。
  企业手册上不能有歧视性的内部规定。比如南方周末,招聘时就不能有歧视。
  要有NGO帮助弱者平等参与。一是培训弱者,帮助弱者诉讼。陆军的“肝胆相照”(注:乙肝公益网站,陆军为其权益版版主),就是做这些事。如果有很多这类NGO,社会将非常不一样。




方绍伟:要不要再次“打倒孔家店”?
——秋风的“儒家宪政”是谎言

    秋风的“儒家宪政主义的源与流——敬答袁伟时老师”(《南方周末》,2011-7-1),再次论起了“儒家一直都想限制绝对权力”。秋风谈“自由的孔子”,目的是为了“在儒家传统中发掘宪政资源”,他希望就此表明,“中国人向来都在追求尊严和自由的生活与文明、理性的制度,并取得了相当成就,因而也积累了自由生活的技艺和构建优良制度的技艺”。然而,秋风的主要结论包含了诸多的矛盾和问题:
  1. 如果“周制传统代表着自由的、宪政的传统,而儒家的宪政主义正来自于对封建制的宪政主义的记忆和重申”,那么,秦制传统难道只是中国文化的怪胎而已?如果孔子的核心政治主张是复“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之礼,是“以封建制对抗君主专制”,这不正说明孔子所在的春秋末年已经有了“秦制”的专制因素了吗?
  2. 具有道德理想主义精神的抗衡专制的儒家士大夫群体,就可以称为“宪政主义力量”吗?由董仲舒的“天道宪政主义规划”所构建的士大夫与皇权共治的体制,就“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宪政主义性质”吗?
  3. 如果“宗法之要旨乃在于以君臣之义,切断血缘关系”,“封建的治理带有贵族共和的性质”,“周的封建的治理秩序就是礼治秩序”,它“比起秦制的‘法制’,更接近于现代的法治”,那么,地位和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君臣关系怎么就是“契约性君臣关系”呢?
  4. 董仲舒所向往的“以人随君,以君随天”,“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的治理结构,就能表明所谓的“共治体制的哲学表达是道统、学统高于政统”吗?如果“共治体制”解释了中国历史上的“乱治循环”,那么,乱世到底是昏君之过还是庸臣之过呢?乱治的随机性质难道不在于君主个人的德能以及相应的君权制度吗?
  5. 即便有“君臣关系的契约性,权利义务的相互性,以及礼治下的平等”,这几个制度就足以说明“封建时代的人们是自由的”吗?如果孔子的“仁决不限于血亲关系,它由内向外,由近及远,由亲属、熟人推及于陌生人,最终实现‘天下一家’”,难道由近及远是没有差别的秩序吗?
  6. 如果“孔子组织的师徒共同体就是中国第一个现代社团。这是一个陌生人组成、存在于政府之外的社团。这群人不是官员,但他们关心公共事务。……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公’民。孔子创造了中国的公民社会。孔子以后,儒生组成的公民社团就成为制度变迁的主要推动力量”,那么,公民社会的本质难道不是“自组织”而反倒是“积极入世”?“官学”之外的“私学”是中国的“师徒模式”还是现代的“社团模式”?
  秋风的所有主要结论都百孔千疮,根本不足以回应袁伟时先生的类似诘问。我这里不想重复袁伟时的分析(见袁伟时的“儒家是宪政主义吗?;另见易中天:“这样的孔子不离奇吗——与秋风先生商榷,“南方网”,2011-3-14),因为在我看来,秋风的结论看似标新立异,根本的错误却在方法论上。弄清秋风怎么错很重要,弄清秋风为什么错却更加重要,仅仅在结论上争辩,并不能更好地杜绝类似理论在以后继续惑众。当然,秋风的方法论错误并不是什么“新”错误,它其实是大多数“西学中源、古以有之”或“托古改制、托经圆梦”者的共同错误。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秋风为什么会出错,他的方法论错误包括:
  第一,混淆“事实与愿望”的区别。
  中国自古“有没有”宪政,跟中国现在“该不该”立宪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这个问题如此简单,以至于“一说就懂,一过就忘”。别人说“中国古代没有宪政因此现在不该搞宪政”是错误的,秋风说“中国现在能搞宪政因为古代有宪政”也同样是错误的。从“过去没有”固然不能推出“现在不该”,可从“现在应该”却不能硬说“过去早有”。这是一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谬误,它必然导致对“宪政”、“契约”和“自由”等关键概念的望文生义和生搬硬套。
  西方的民主宪政古代中国就是没有,从理想设计到制度实践都没有,老老实实承认这一文化事实并不丢人。秋风的问题表面上是在对抗“古代中国是专制”的知识传统,实际上他是在犯做学问上“以愿望反事实”的第一大忌。“过去没有宪政”根本不妨碍“现在应该立宪”,从现在的立宪愿望出发去推翻过去的专制事实,本质上就是“以愿望反事实”的规范冲动,而规范冲动就必然导致类似于上述“问题1”里所说的自相矛盾。“没有过宪政也可以要宪政”是对的,“要宪政所以有过宪政”则是错得不能再错的。实际上,中国立宪的艰难,恰恰说明中国就是没有宪政的传统。
  第二,模糊“政治制度与政治道德”的不同。
  孔子无疑是中国伟大的思想家,但孔子对政权性质的认识却是完全错误的(秋风也错误地认为“战国以后开始出现了政府”)。孔子“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的核心政治主张,正是以他对政权性质的错误判断为基础的。“礼治”是一种习惯法意义的宗法秩序,也是一种从宗族社会道德推进到宗族政权道德的“道德愿望”,可国家政权的最核心本质恰恰不是“道德”,而是“强权”,政治道德只是暴力强权的意识形态工具。
  孔子对政权性质的错误判断,导致了他对周朝末期政治崩溃的错误判断,因为周朝的政治崩溃,本质上是中央家族政权无力控制诸侯家族政权的结果,是中央家族政权的权力继承制度所必然包含的 “制度型无能”的产物,根本不是什么“礼坏乐崩”的产物。孔子在政权问题上犯了一个简单的逻辑错误:如果“周礼”真有那么管用,周王朝又何以走到了“礼坏乐崩”的田地?
  从孔子“君子式的道德主义情怀”出发,秋风也天真烂漫地认为“宗法之要旨乃在于以君臣之义,切断血缘关系”。可实际上,君臣之义只是圣君贤主以家国之“大私”抑制血缘之“小私”的政治策略,是一种圣君贤主的“道德自律”,根本不足以成为法治意义上的“制度他律”。“可己”无以“复礼”,因为“道德自律”不是政治的本质。秋风所谓的“契约性君臣关系”只是一种毫无义务约束力的“道德契约”,不是什么“更接近于现代法治”的“法律契约”。贵族共和性质的君臣共治,也许存在于某些圣君贤主时期,但“家天下”就是“家天下”,终身专权的权力意志能使“礼治”成为“德治”,也能使能使“礼治”成为“专制”。因此,“策名委质”式的“礼治”,本质上还是“人治”, 礼和仁围绕着的是祖宗崇拜和宗法差序,根本谈不上“更接近于现代的法治”。
  地位和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君臣关系,其核心是“不平等”,不是“君臣共治”。春秋末年专制的抬头(诸侯开始变王田为私田,变分封制为郡县制)以及孔子对此的不满,说明的恰恰是“家天下”专制本性的暴露,正是这种专制本性导致了“秦制”的最终出现。所以,“秦制”根本不是“周制”的反动,不是秋风所谓的“一种几乎处处与周的封建制相反的制度”,而是“周制”的一种自然延伸。秋风说:秦以后的中国历史演变,基本上就是周制传统与秦制传统以不同比例搭配、组合的结果;周制传统代表着自由的、宪政的传统,而儒家的宪政主义正来自于对封建制的宪政主义的记忆和重申。可实际上,“家天下”的传统就是专制的传统,先秦、秦、后秦的区别,也仅仅是“分封的专制”、“极权的专制”与“混合的专制”的区别。
  “古代中国是专制”的案谁也翻不了,夏启之后的“家天下”再美也不过就是“父爱主义”。秋风可以说“父爱主义”好,却不能说“父爱主义”不存在,更不能说“父爱主义”包含宪政。人类政治确实有“君子的伟业和小人的勾当”这两重性,儒家的“仁政”企图从小人中呼唤出君子,而基督教的“宪政”则试图从小人中制约出君子,“呼唤出”和“制约出”是完全不同的政治文化路径,“专制的宪政”难道不是笑话?
  不幸的是,孔子的问题还不在于他对政权性质的错误判断,也不在于他对周朝政治崩溃原因的错误判断,问题在于:孔子“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的错误政治主张,开启了中国知识传统中“以愿望代认识”的规范冲动的先河,造就了中国知识分子“愿望型学术”的病根。孔子之后,中国知识分子的所谓“价值关怀”被归结为对“仁政”的道德追求,而正是在这种一厢情愿的道德追求中,真正“宪政主义”的制度设计永久地失落在“对德治的道义渴望”里,“对暴政的制度约束”终究无法在中国的知识传统中生根发芽。
  总之,秋风所谓的“儒家向来就具有限制绝对权力的意向和精神”,无视的正是“道德愿望”与“法律制度”的区别。在“家天下”的体制里,“意向和精神”只不过是软弱无能的“道德愿望”,“限制绝对权力的意向和精神”可以“非正式道德化”,却根本就不可能“正式制度化”。问题是非正式制度化的道德礼治斗不过权力意志,“不顾血缘”也只是专制的政治姿态,不是有刚性约束力的制度。宪政的政治操作与礼治的道德愿望有天壤之别。
  秋风的错误仅仅是孔子“以愿望代认识”错误的现代再现,是“孔家店幽灵”借尸还魂的现代企图。只要“孔家店”不倒,道德规范冲动就会以不同的形式(如张维迎的“市场道德主义”)继续毒害中国的知识分子,“愿望型学术”就会继续干扰中国知识分子对国家政权的强权本质的认识。
  第三,抹杀“委托代理与共治体制”的差异。
  宪政本质上根本就不是一种道德要求,宪政本质上是政治权力均衡的产物;没有权利渐扩的权力均衡,任何宪政愿望(如“宪政社会主义”)实际上都是道德乌托邦。“要宪政所以有过宪政”的思想深处,其实隐藏的只是一种“宪政道德病”。正是从这种“宪政道德病”出发,秋风把汉、宋以来的儒家政治愿望误读成宪政主义,把司法与行政的“委托-代理”的政治需要误读成了“共治体制”。
  无论是董仲舒的“托古改制”还是汉武帝的“复古更化”,春秋和秦制以来的“郡县制”并没有给“更化”掉,汉以来的“众建诸侯”和“推恩令”反倒宣告了“分封制”的淡出和在宋之后的逐渐消亡。所以,“复古更化”根本就不可能是秋风所说的制度上的“宪政主义革命”,它只是汉武帝强化“政治合法性”的意识形态需要。孔子周游列国,其政治主张无人问津(孟子的遭遇也相似),这恰恰说明他的核心主张“中听不中用”,而后来的统治者“独尊儒术”,则不过说明统治者认识到需要“说一套做一套”。在孟子的“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孟子·离娄上》)中间,一种政治愿望主义被统治者转换为一种政治愚民主义,统治者的好话和恩惠都是无制度保证的“治心”手段。“礼制”的本质不过是荀子说的“先王恶前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 荀子·礼论》)。董仲舒反抗专制的决心也完全可以是一种道德愿望,也完全可以是一种开明专制的决心,秋风所谓的“半宪政半专制的共治”只不过是混淆“政治制度与政治道德”的产物。“想限制绝对权力”和“真限制绝对权力”根本就是两回事。
  允许士大夫阶层的存在,是“家天下”的“委托-代理”政治治理需要;“委托-代理”是独裁统治节约交易费用的手段,连斯大林和希特勒都需要它。“复古更化”是企图在礼治德治的道德教化中,寻找回可能迷失掉的“传统合法性”。所以,董仲舒的“天道”根本就不是秋风所说的“天道宪政主义规划”,而是一种通过“绩效合法性”直达“神圣合法性”的“意识形态规划”。因为,用“天”来制约“君”本身也带有强烈的随意性,是“信则有,不信则无”。儒生可以借“天”对君主动用“意识形态规划”,君主也可以借“天”对臣民动用“意识形态规划”;儒生可以借“天象”来吓君王,君王也可以借“天意”来行专权。结果就看谁力量大、谁骗得过谁。宪政是制度化可操作的程序崇拜,不是神鬼化随意性的“天道”崇拜。“分封制”都淡出了,“复古”还能不是“强权合法性”的宣传工具?抬出“天道”也从来没有吓倒过历代的暴君。所以,秋风的“秦以后的中国历史就是抱持着复封建之理想的儒生反对秦制的历史”,这个判断在“分封”和“共治”两方面都完全错误。
  “家天下”的制度现实是:霸道即王道,王道只是更有人情的霸道,儒家的“礼治”不过是更符合“中国式人情”的宗法秩序。宗法秩序在从“家族”推向“国家”的政治过程中,道德的温情却磨灭不了暴力的本性。因此,董仲舒所向往的“以人随君,以君随天”和“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的治理结构,只不过是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道德愿望的继续,它能表达的根本不是秋风的“共治体制的哲学表达是道统、学统高于政统”,而是更可持续的政统不得不借助道统和学统,难怪汉武帝的统治术就是“杂用王霸”、“内儒外法”。秋风抹杀了“委托代理与共治体制”的差异,无视“天道”的随意性,结果颠倒了“家天下”的政统与儒家的道统之间的主次关系。“家天下”只有主仆、没有共治,奴才只有在昏君庸主那里才能逞强。所谓“共治”完全只是“争利”而不是“争权”,君利可分,而“利出一孔”的君权可“夺”不可“争”,这才是中国“朝代循环”的秘密。
  清末民初的宪政构建,恰恰不能说明秋风所说的“古代中国治理架构中确实已经具有了部分程度的宪政结构”(见秋风的“拜托,董仲舒是宪政主义者”一文),而只能说明宪政不是一种构建,而是一种实践。缺乏宪政实践的中国,恰恰在清末民初的宪政构建后,陷入了宪政实践的完全失败之中。秋风说“清末主张宪政最力的康有为,就是以董仲舒思想为典范的”,可康有为的失败,说明的恰恰就是董仲舒的道德愿望的再次破产。清末的君主立宪正是因为中国的“皇权崇拜”不同于英国、日本的“皇位崇拜”而完全失败。说“皇权崇拜”是宪政主义,与说“人民公社”就是共产主义一样垂涎和荒唐。在完全搞不清宪政是道德要求的产物还是权力均衡的产物,完全搞不清宪政是制度建构还是制度运行的情况下,也难怪秋风会从专制的故纸堆里淘出宝来。
  第四,勾销“现实道德与书面道德”的区别。
  “托古改制者”和“托经圆梦者”的一个共同点,是把圣贤经书中的“书面道德”当成了中国历史中的“现实道德”。西化论者可能把中国的历史描述得不堪入目,可儒化论者则喜欢在经书里找中国的道德。中国历史现实中的“小圈子道德”,到了儒化论者那里就是“礼仪之邦”式的圣贤道德。不幸的是,圣贤经书中的“书面道德”太美妙了,以至于它根本无法在实践中实现,这也是“礼治”的习惯秩序一旦推向政治秩序就成了乌托邦的原因。
  秋风的遐想是:“经由孔子的其他论述可以看出,仁决不限于血亲关系,它由内向外,由近及远,由亲属、熟人推及于陌生人,最终实现‘天下一家’”。“仁为礼之本。由此,古典的礼获得了现代的生命。封建的礼确实具有不平等的一面。孔子透过引入‘仁’的概念,让礼所保障的自由和尊严平等地覆盖所有人,起码具有这样的潜能。这样,经由孔子,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人人当平等地享有自由和尊严的现代观念”。最终,“儒生组成的公民社团就成为制度变迁的主要推动力量”。
  可见,在秋风的儒化世界里,书面道德就是现实道德,至少道德观念在转化为现实行动时,似乎是没有摩擦和费用的。可是,中国真正的现实却是由近而远的“小圈子道德”,亲疏贵贱是中国人的本能观念,“人人当平等地享有自由和尊严”只是道德梦话。中国人是公德行为上的侏儒,但这根本不妨碍他们成为书面道德上的巨人。实际上,正因为公民道德的缺乏,中国历史上的儒家圣贤才不断地重复那些道德老调;如果现实里充满了平等自由的公民道德,他们还用得着那样喋喋不休吗?
  事实很简单,礼治是一种等级秩序,不是平等秩序;“礼治”道德不过就是“小家子气”的宗法道德,儒家圣贤再怎么推己及人,也不可能从书本上推出现实的公民道德来。“君臣关系不该是命令-服从关系”的思想,否定不了“君臣关系就是命令-服从关系”的现实。“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是道德愿望,“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才是政治现实。
  不能因为“中国人向来都在追求尊严和自由的生活与文明、理性的制度”,就因此认为中国古代定然“也积累了自由生活的技艺和构建优良制度的技艺”。同样,不能因为儒家的书面道德高亢嘹亮,就因此认为中国的现实道德美妙绝伦。中国式的“礼仪之邦”从来都在书本里,“尔虞我诈”才是更大的现实。中国历史上“分封的专制”、“极权的专制”和“混合的专制”一脉相承,中国人的专制伦理和道德堕落决不是近现代以来的突变。当秋风说:“意识形态是一种现代现象。古代的宗教与儒家,都不是意识形态。相反,它们都是被人真诚对待的信仰、信念,具有崇高的权威”(“反传统情绪与双重的无知”,《经济观察报》2011-7-25),秋风显然只生活在“书面道德”的世界里,完全搞不清意识形态与信念信仰的区别。
  第五,用“逻辑倒推”去演绎“历史存在”。
  儒家义理和西方自由主义当然可以有思想上的巧合,中外思想家也都可以有独立的相同理论发现。但是,思想观念是一回事,制度实践则完全是另一回事。近代以来的“西学中源”思维,大致经历了三个层次的演变:一是观念层次上的“古以有之”,二是理论层次上的“古以有之”,三是制度层次上的“古以有之”。观念上的“古以有之”合乎情理,理论上的“古以有之”牵强附会(如中国古代的经济学),而制度上的“古以有之”则往往谬之千里。
  秋风的“儒家宪政”就是制度层次上的“古以有之”,它之所以谬之千里,原因就在于儒家本来就没有演化出宪政,儒家的宪政因此只能是知道了西方宪政之后“逻辑倒推”出来的宪政。“逻辑倒推”的致命之处有二:一是忽略了规范实体与背景文化的关联,二是忽略了制度构建与制度信仰的区别。作为一种规范实体的宪政,它不可能脱离相应的背景文化而存在,如上所述,英国和日本的“君主立宪”就是“皇位崇拜”而非“皇权崇拜”的政治文化的产物。孟德斯鸠说英国的法律追求的是自由,中国的法律追求的是太平,这绝不是偶然的。在“一山不容二虎”的中国政治文化里,君权不可能被“虚而置之”,而只能被“取而代之”。即便“虚而置之”暂时成立,宪政的“制度构建”也不可能有相应的“制度信仰”所保证,这些我们在清末明初的历史里都看清楚了。
  所以,秋风“逻辑倒推”出来的“儒家宪政”可以头头是道,其“半宪政半专制的共治”定然是非驴非马,甚至就是指鹿为马。自由和理性都不是能够脱离文化的自在实体,“自由的孔子”有的是“社会自由”,可宪政意义上的自由却是“政治自由”;孔子政治上的“失落”同现代可重复的“退出”是绝然不同的。中国人的理性是“合情合理”,可西方人的理性则是“平等规则”。儒家文化有很多“民有”、“民享”观念,但“民本”不是“民治”,观念只有外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才能成为宪政,所谓“县以下则由儒家士人组织自主治理”,仍然取决于皇权、官权、族权是否鞭长莫及(暂不提“匪寇文化”和“帮会文化”等“自治现象”)
  同样,在专制的环境中,君子的公共精神只能是一种“入世追求”,君子的公共精神只有在宪政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是一种公民道德。秋风所谓的“孔子创造了中国的公民社会”,只能表明他既误读公共精神,又误读公民社会。君子根本不是因为有公共精神而高尚,而是因为其自利的精神追求碰巧符合特定的公共伦理而被认为高尚。
  总结起来,秋风的“儒家宪政”确实有太多的基本概念混乱引起的方法论问题需要解决,本文从五个方面讨论了以下十大要点:事实还是愿望,政治制度还是政治道德,委托代理还是共治体制,制度建构还是制度运行,道德要求的宪政还是权力均衡的宪政,现实道德还是书面道德,意识形态还是信念信仰,逻辑倒推还是历史存在,自在实体还是背景文化,制度构建还是制度信仰,等等。
  如果硬要说“原规则就是宪政”,“儒家宪政”也只是“臣民小道理要服从君王大道理”的宪政,这算什么宪政?此宪政非彼宪政。秋风的“儒家宪政”只是现代新儒学之后的又一次走火入魔,它跟蒋庆的“政治儒学”、康晓光的“儒家仁政宪政”、盛洪的“家庭主义”和潘维的“中华体制”一样失败(见“政治斗争是真理之争还是利益之争?”、“康晓光的仁政、宪政和‘送你葱’”、“中国模式有光明而无前途?”等文)
  本文所要打倒的“孔家店”不是社会“礼教”的“孔家店”,也不是孔子本人的全部思想,而只是“礼治”和“仁政”的政治道德主义的“孔家店”,是操作意义上反制度主义的“孔家店”,是“愿望型学术”的“孔家店”。当然,这里的“打倒”只是提出问题的一种方式,“孔家店”本身是不可能被打倒的,因为它太符合中国政治的“意识形态结构”(仁政情结),也太符合中国人的“民族心理结构”(青天情结)。所以,即便孔子真的一当上鲁国丞相就杀了少正卯,也会有无数的人会出来为他喊冤;即便中国的现实政治是“己所不欲,施于人”,儒家的现实伦理也会继续高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儒家以德呼唤仁政,却不知“家天下”的制度未必有行德之能。
  儒家从来就有“反西之儒”和“反法之儒”的区别,“儒家宪政”却搞出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同西之儒”。“孔家店”打不到,“儒家宪政”也别想立起来。“儒家宪政”的本质,是企图调动“传统合法性”资源,把道德的民粹主义转换为制度的民粹主义;可由于制度主义难以在中国的政治和民粹中实现,“儒家宪政”注定要从逻辑的失败走向现实的失败。
  本文不代表对儒化或西化的支持或反对,本文只讨论“儒家宪政”是不是谎言,不关心中国该不该儒化或西化。我赞成从传统中挖掘人生哲学、社会哲学甚至政治哲学,但想从儒学传统中挖掘出关于宪政制度的政治学,我看还是免了。皇权社会当然也可以盛极一时,可儒家制度政治学的故纸堆里却只有三个字:人被吃。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马少方:温州动车追尾:铁道部必须回到的12个问题


    (搜狐)一直关注温州动车追尾事件,一直为无辜死难者心痛。心痛之余我在想:不说其把牛吹到天上去的事了,就说这灾难发生后的一系列行为,公权力部门至今没学会紧急事件的处理吗?
  
    1、两车为什么追尾?雷击的解释就算回答了吗?投资那么大,还自主创新,一个雷击就导致两车追尾,究竟是什么系统出了故障? (博讯 boxun.com)
  
    2、就算雷击击坏了前车,那么中央调度系统也因此被击坏了吗?若是,这个技术是哪来的?是自主研发的吗?若是,谁研发的?花了纳税人多少银子?
  
    3、这么大的高铁投资,一个雷击即使击坏了前车,击坏了中央调度系统,难道也击坏了前车司机的手机了吗?前车坏了,有多少方式与中央调度系统联系?
  
    4、究竟两车追尾的时间是几点?几个时间说法不一,又究竟是哪个车应该先到?这些简单的事实问题没有人出来回答,这是为什么?
  
    5、整个救援过程,那么多人在现场,但从电视画面上,常常只是几个人在积极行动,更多人是在观望,请问:应急救援的程序究竟是怎样的?纳税人是否有权知道这些?
  
  6、动车车票是否实名制?若不是实名制,也没有相关方面出来做说明。若是实名制,为什么至今没有公开相关名单?按事故报道,六节车厢受损,减去一节车头不算,还有五节,共有多少乘客?究竟还有没有失踪人员?
7、为什么在宣布没有生命体征后,却又救出一个受伤的孩子?凭什么宣布没有生命体征?
   8、为什么会出现掩埋事故残渣的事情?谁下的令?为什么下这个令?是无知造成的?还是有意为之?若无知,又是谁把无知者派到了救援现场?
  9、为什么在刚刚清理出事故现场后,就恢复通车?这个决定又是谁做的?事故原因弄清楚了吗?若弄清楚了,应该公布,若没弄清,又恢复通车,是不是草菅人命?

  10、从恢复通车的事实,我不得不怀疑,救援的目的更象是为了恢复通车。而恢复通车的目的,真的只是为了解决客运吗?还是为了证明高铁建设质量没问题?
  
    11、究竟有没有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人员都是谁?现在都调查了哪些项目?什么时候可以向公民们公开相关调查?
  
    还有很多疑问,自己也没有想明白。总括起来:高铁这么大的投资,究竟被建设成了一个怎样的项目?用什么来证明这个投资是成功的?并,除了已经查出的刘志军等腐败分子外,整个高铁建设中,还有没有其它隐藏的问题,特别是因腐败带来的安全问题。这是大问题,事关每一个人的出行安全!

(博讯北京时间2011726 转载)

南都社论:检讨动车追尾事故,亟须矫正的是权力惯性

温州动车追尾事故遇难者40人!当我们写下这个数字的时候,不知道它在新的一天还会不会上升。
几天之前,40还不是这样一个冷漠的数字,而是我们的父母、丈夫、妻子和儿女,他们乘坐的是安全系数最高的交通工具,是在感受相关部门一再宣称的“奇迹”,但就在那一瞬间,鲜活的生命突然只具备了统计学的意义。
“动车的实名制原来只是为了事故之后的统计方便吗?”这样的斥责似乎过于情绪化了,但这种情绪建立在对事故性质的判断基础之上,因为这不是天灾,是人祸。在人祸酿成的巨大灾难面前,不仅一些貌似客观、理性的言论显得格外冷血,而且就是“让逝者安息,为生者祝福”的祈愿也骤然变得虚伪,亲人无端遇难,现在他们亟须的是空洞的祝福吗?既然死于人祸,逝者又如何安息?
不得不承认,与煽情和强调理性相比,面对无法接受的动车追尾事故,公众更多地被愤怒的情绪所主宰了。这种愤怒不仅因为受难现场之惨烈,也缘于动车高科技的特点和事故性质产生了强烈对比,还有一点则不容忽视,这就是在事故之前,中国高铁的“大跃进”早已遭受了强烈的质疑,但回应质疑的除了蛮横的强力打压,给质疑者贴上非技术性的标签,就只剩下了虚骄和傲慢。
可怕的是,这样的蛮横、虚骄和傲慢,已经很难被喝止,哪怕是在巨大的灾难面前。事故发生之后,铁道部的许多措置乃至不少细节都遭到了公众严厉的审视,比如为了通车过早结束搜救,之后救出一名儿童又以“奇迹”为搪塞,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现场不合时宜的笑容,发布会上大段喧宾夺主的“领导批示”,官员坐在空调车上接受采访,刚刚免去上海铁路局局长显示了一点追责的姿态,马上又起用曾因胶济铁路4·28重大事故被处理的总调度长接任……
毫无疑问,这样一望而知不恰当的言行是在公众燃起的愤火上浇油。但平心而论,智商再低的人也不会选择在这个特殊的时段去触公众的霉头,应该相信铁道部不是有意去触犯公众,拉着它行动的只不过是权力习以为常的惯性罢了。它从来都是这么做的,也从来没有为此感到心虚和不安,被鲜血所惊醒,因为几条生命而改弦易辙,这不符合权力的逻辑。
以生命为代价,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以血淋淋的方式彰显了现行铁路体制改革的迫切。而在过去的时间里,因为利益集团在一个高封闭和高垄断、近乎独立王国的格局里捞尽了好处,不仅成为改革的严重障碍,而且留下巨额债务,使相关改革步伐始终迟滞其行。如果说原铁道部长刘志军的落马揭开了官商勾结的黑幕,那么今天的动车追尾事故就是将现行铁路体制唯一引为骄傲的“奇迹”打回了原形。铁路体制非改不可的共识至此已无法撼动。然而如何去改却值得探究。有人搬出了过去拟议中的“大交通部”方案,但这里的一个疑问是:在权力的惯性不能得到根本矫正的前提下,大交通部能否让我们免于出行的恐惧?
不能因为动车追尾事故就遗忘了另外的人祸,在动车追尾事故之前,桥塌楼歪事件已呈高发态势,而在动车追尾事故之后的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交通部的总结是“最近几起桥梁事故中,多数与严重违法超限超载有关”。著名土木工程学家茅以升先生设计修建的钱塘江大桥设计寿命50年,超期“服役”24年,所创造的不但超载没能压倒,连大修都没修过的“神话”证明这样的总结完全是避重就轻,在这样的总结之前,公众的信心注定无法建立。如果改革就是把铁道部划归到这样一个交通部,让交通部接掌铁道部的权力,就像我们已经开展的类似改革一样,我们就安全了吗?
所有的人祸都指向权力的惯性,无论桥塌,楼歪,还是动车追尾。亟须矫正的正是权力的惯性,否则即使改革起步,也不是民众想要的改革。

张千帆:解析既得利益集团

  舆论对利益集团的抨击从未停歇,且越来越猛,中国社会当前处于一种急切需要利益再平衡的改革阶段。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利益集团及其相关的社会影响?有何破解之道?


  问题1:“既得利益集团”这个概念被频繁提及,如果要对其进行细分,你觉得当代中国存在哪几类既得利益集团?


  答:所谓“既得利益”,就是利益受到现体制的群体。体制的现实运行控制在官员手中,因而各级官员首先构成既得利益的核心。另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通过交易和官员达成默契,从那里得到公权力控制下的资源,譬如垄断企业以及煤老板、房地产等资源开发商。事实上,后者往往是公权力寻租的租金提供方,而租金正是从公权放松控制的资源中支付的,譬如煤老板用获得批准的煤矿经营权赢利来贿赂掌握批准权的官员。这样,围绕公权垄断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就是既得利益集团。

  问题2:请简要谈谈你所指的既得利益集团所产生的历史背景。

  答:任何不受监督的公权力都会产生既得利益集团,尤其是在中央严格控制的计划经济发生松动、权钱交易成为可能的时候。严格的计划经济会维持一个贫困而清廉的国家。当然,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有既得利益,只不过它们掌控在极少数人手里,而且虽然权力巨大,但是因为不允许交易,因而从权力中得到的好处也相当有限。实行市场经济过程中,原有的限制松动,权力获得兑现的机会,因而产生了庞大的利益集团。

  问题3:既得利益集团对中国社会进步与改革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答:既得利益集团发展到一定程度,将阻碍中国改革和社会进步,导致官僚腐败横行,因为既得利益就是靠公权力寻租发展而来,所谓“寻租”就是腐败。好的改革对普罗大众有利,必然要求和既得利益分利,而推动制度改革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官员手里,理性自私的官员必然不会“自废武功”,自动牺牲自己的利益或丧失维护利益的权力。到这个阶段,改革就趋于停滞了。

  问题4:利益集团在任何社会体系里似乎都是存在的,在中国,公众对利益集团受到猛烈抨击,你认为这其中有什么样的深层原因?

  答:任何人都有利益,因而都是某个“利益集团”的一份子。这没什么错,每个人都有需要维护的正当利益。事实上,在民主国家,最大的利益集团就是构成多数的平民百姓,受制于周期性选举和监督的公权力就是为他们的利益服务的。“既得利益”之所以成为一个贬义词,是因为它依托公权垄断获得了远大于属于自己的正当利益,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在既得利益完全失控的情况下,自然就成为社会批评矛头指向的焦点所在。

  问题5:都说“要打破利益集团”,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这样的利益联盟有实质性的变化,你认为原因何在?是我们经常说的利益集团力量太强大了吗?

  答:根本原因在于官员是既得利益集团的核心,而官员掌握着打破任何利益格局的公权利器。如果公权不受人民监督,那么它只会被用来侵犯人民权利、维护既得利益,而不可能指望它打破既得利益或既有权力结构。

  问题6:对于利益集团,我们的应对之策或者说改革之道何在?如果真的动摇了利益集团,会对中国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答:只有通过民主选举逐步改造中国权力结构,迫使官员对人民负责。当然,既得利益集团不会轻易放弃,改革一开始很可能产生冲突、动荡甚至暴力事件,但是如果人民因此退缩,那么他们将永远是公权垄断下既得利益的牺牲品。

作者:张千帆、岳振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岳振)

来源: 作者博客


信力建:戈尔巴乔夫让俄共有了存在的理由
 

如果我们将俄罗斯视为前苏联的继承者的话,那么,俄罗斯共产党无疑与苏共有着牵肠挂肚的继承关系。早在19906月俄共成立之初就被认定是苏共“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苏共尽管已经成为了历史的尘埃,俄共却能死灰复燃,继续活跃在俄罗斯的政治舞台上,从这个角度看,苏共并没有完全覆灭,布尔什维克主义仍然在俄共身上灵魂附体,所以,亡党之说值得商榷。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苏共换了一种称呼,换了一身马甲,展示给世人的是2·0精简版。

俄共原本会是一个早夭的政党。19918·19事件后,叶利钦宣布停止苏共和俄共的一切活动,解散其组织,没收其财产。执政70多年的共产党从俄罗斯政坛上销声匿迹。但一些人民代表认为叶利钦此举不符合宪法,199112月,36名俄罗斯人民代表诉诸宪法法院,指控叶利钦命令违宪。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第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199211月宪法法院作出裁决,认定停止苏共和俄共的活动是符合宪法的(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禁止目的或行为旨在以暴力改变宪法制度基础、破坏俄罗斯联邦完整性、破坏国家安全的社会团体的建立和活动),但禁止基层党组织活动是违反宪法的,这实际上是为共产党的恢复开了禁。重建后的俄共首先放弃了传统共产主义理论中有关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的思想,表示认同议会民主的道路。从此,俄共成为合法政党,获得新生,也就是说承认人的权利与自由为最高价值;摒弃一党专政,实行政治多样化、多党制;保障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权的俄罗斯宪政挽救了频临崩溃的俄共。

说是频临崩溃毫不夸张,近20年来,在东欧发生过巨变的国家里,如:匈牙利、捷克、波兰、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等,绝大多数国民都已经将1989年以前执政的共产党看成是法西斯式政党。政府一直力图通过法令禁止共产党的存在和活动,年轻人一般不愿加入共产党,共产党分崩离析,社会地位也被挤压“边缘化”。相比之下,俄罗斯共产党人不但没有被清算,其组织还能够继续参与政治活动,这一切首先必须归功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临终前所释放的善意以及他主动归还权力的行为获得了俄罗斯民众的宽恕,结束一党专政,还政于民既是宪政的开始,也是求得宽恕的开始。否则,即使宪政再如何权责明确也无法解开国民内心的愤怒仇恨。

早在1985年,戈尔巴乔夫成为总书记时,就意识到整个苏共从上到下实际上已经是烂透了,几乎所有党员都监守自盗,行贿受贿,无论在报纸、新闻还是讲台上,所谓的宣传都是谎话连篇,一面沉溺于自己的谎言,一面为彼此佩戴奖章。随之而来的是官方意识形态空洞化和政权合法性遭到普遍质疑。而与此同时,在长期的一党专政中,虽然所有的异见分子几乎都遭到打压,然而这种让人窒息的一元化的政治经济模式,让绝大多数受教育者,都反感排斥这种专政文化,因为它不尊重人,反而从精神和政治上压迫人。其实早在1950年代,戈尔巴乔夫的先辈赫鲁晓夫也认为斯大林时代建立在恐怖和谎言基础上的建筑早已摇摇欲坠。随着人民对腐败、无耻的偷窃、谎言,以及城市工作的种种制度性妨碍越发“烦躁”不堪,政治改革迫在眉睫,戈尔巴乔夫越来越感觉到人民已经忍无可忍,就要发出怒吼,正如号称“开放教父”的亚历山大·亚科夫列夫在1983年所说的:“够了!我们不能再这样生活下去。每件事情都必须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开始。我们必须重新考虑我们的概念,我们的思路,我们对于过去和未来的看法……此时人们已经无法再像过去那样生活——那是一种无法忍受的耻辱”。所以,“民主化”对于戈尔巴乔夫来说“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这场改革的精髓”。

19871月,在中央委员会会议中,戈尔巴乔夫讲话中指出,“要开展对于价值观的重估,及对其创造性的反思”。正是有了开放和民主化的改革,“在这个国家,一层全新的道德空气正在成型”。同年,作为俄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刊物,《红十月》杂志发表了一篇广为传颂的文章,文章称:人民必须得到“拯救”——不是因为来自外部的危险,而是因为他们“被他们自己,被那些道德败坏的行为扼杀了高贵的人类本性”。怎样拯救?通过初生的,不可逆转的自由化。怎样保证这种改变无法逆转?首先,已经获得自由的人,将“对再次成为精神奴隶免疫”。只要“人不做告密者,不背信弃义,不言不由衷,无论他是谁,是什么名字,都可以都可以从这个极权主义国家中拯救我们”。

在格尔巴乔夫的民主改革中,指导思想多元化;政治上建立多党制和议会政治;经济上承认私有制;军队建设上推行非党化、实行军队国家化,这四点缺一不可。其核心是要从通过切实有效的制度改革消除民众的恐惧感,把人民从“奴隶”和“农奴”改造为公民。“谎言够了,奴性够了,怯懦够了。最终,我们要记住,我们都是公民。一个骄傲国家的骄傲公民”。

1989年东欧各国民主浪潮风起云涌,共产党国家纷纷瓦解:119日柏林墙倒塌;1117日捷克“天鹅绒革命”,以和平方式推翻捷克共产政权;1225日,罗马尼亚共产独裁者齐奥塞思库被人民赶下台并判死刑。不同的是,戈尔巴乔夫亲手解散了苏共。“当我离开克里姆林宫时,上百的记者们以为我会哭泣。我没有哭,因为我生活的主要目的已达到,对于一个真正的政治家来说,其目的不是保卫自己的权力和地位,而是推进国家的进步和民主。”第一个促使宪政降临到俄罗斯大地上的人不是叶利钦而是被一小撮人视为“叛徒”的戈尔巴乔夫。正是一党专政的瓦解,给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等普适性原则为基础的现代文明的开展创造了条件,才促成了俄罗斯国民之间真诚的和解。

历史是由种种偶然性拼凑起来的结果,我们不妨假设一下,戈先生如果当时不进行改革会怎么样?或许苏共的恐怖统治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但是不可能逃脱被赶下台的命运,日渐觉醒的国民不会永远匍匐在苏共的脚下,充当奴隶。“尊严高于面包”,突尼斯、埃及、利比亚的民主化浪潮就是一个证明,奇奥塞斯库也是一个例子。我们很难想象以个充满着腐败、肮脏、暴力与谎言的政党,一个与所有苏联公民为敌的政党如果负隅顽抗的下场会是怎样。

戈尔巴乔夫先生的改革通过和平的方式,给了所有人机会,也给了俄共继续存在的理由。
发贴者 08charter 时间: 下午6:44


张梅颖:国企是长子 家里的穷人你们管过吗?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在国家层面,中国最需要的改革是什么?

  在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张梅颖看来,这个问题的答案能脱口而出,她说:“当前最迫切的是改革顶层设计与转变发展方式。”

  627日,张梅颖在位于白塔寺的全国政协办公室,接受了《中国经济周刊》的专访。从改革顶层设计、发展方式转变到对GDP的认识,从发展现代农业到处理国企与民企发展的关系,张梅颖畅谈自己的观感和思考。


  改革一定要有顶层设计

  《中国经济周刊》:改革现在到了一个关键的关口了。改革顶层设计需要怎么着手呢?

  张梅颖:在当前这个关键时刻,不能淡化改革,而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改革是绝对不能倒退的。开弓没有回头箭,倒退没有出路。所以,现在应该把改革提得更响亮,不仅要更响亮,而且在顶层设计上,设立专门机构。现在是发改委协调,可是发改委主要是审批项目,本身不超脱,不免影响改革设计的效果。

  改革的任务如果落实到相关部门,改革的最后结果就要受制于部门利益,必然导致改革中利益部门化。改革开放初期,有一个体改委,职能就是体制设计,不负责审批项目。

  所以,我们的改革,顶层设计是非常重要的。第一,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第二,改革一定要有顶层设计,杜绝改革的部门化和碎片化。

  《中国经济周刊》:在您看来,改革的阻力在哪儿?

  张梅颖:政治体制改革不外乎就是上层建筑更适应经济基础,适应人民的要求,更有利于政治稳定和社会长治久安。如果有人一听见政治体制改革,就一定扯到西方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上,只能说他是偏执和神经过敏。

  我认为应该正确理解政治体制改革。现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压力、动力不足,与一些人担心政治体制改革会触及他们的既得利益大有关系,过去有句话,叫“自加压力”,现在自己加不起来则压力要来自群众的监督,必须要有一个倒逼的机制,不然就像一些人感觉的“挺舒服的干吗改革”。

  我比较忧虑的是,中国有一种比较根深蒂固的民粹文化,如义和团运动就是属于这种民粹文化的产物。这种民粹文化冲击了中华民族的理性文化,非常容易走极端,走极端就影响政治改革,影响国家的稳定。这样一来,我们改革的氛围没有了。

  政治体制改革为什么迟缓?我觉得还有一个认识上的障碍。我们国家这三十多年创造了奇迹,让人误以为只要经济改革就行了。

  公共财政,是民主和民生最好的切合点?

  《中国经济周刊》:目前,收入分配改革无论是在官方还是在民间都备受关注,这一改革为何会如此瞩目?

  张梅颖:收入分配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民生问题,更重要的它还是一个政治问题。国家稳定不稳定,在很大层面上,要看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公平不是平均。

  《中国经济周刊》:全国人大常委会625日二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从网络民意来看,这并没有满足预期。对此,您怎么看?(编者注:全国人大常委会6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

  张梅颖:我赞同起征点3000元或者稍有提高。这是因为你作为纳税人,会对国家更有责任感,哪怕我只交一块钱,但我是纳税人,对国家有责任。当然,我们国家的税制还是需要不断改革的。纳税人责任多,权利不够明确。

  我认为收入分配体制的确要改革。从1978年到2010年,GDP年均9.5%的增长,涨了20.57倍。与此同时,人均收入仅增长了9.5倍。说明多年来收入增长与GDP的增长差距较大,没有同步。

  “十二五”时期,我们提出来了“两个7%”,GDP增长7%,人均收入增长7%。人均收入增长7%,我想是可以达到的。但是GDP增长肯定要超过7%。今年是第一年,GDP增长可能接近10%,发展还是很快的。从现实看来人均收入还是很难追上GDP增长。所以,我们还得痛下决心来解决这个问题。

  《中国经济周刊》:您曾经说,公共财政,实际上是民主和民生最好的切合点。这句话如何理解?

  张梅颖:公共财政透明了,必定引向公众利益,公权力就会向大多数人的利益方向去运行。比如,现在的通胀问题,食品价格高,如果能传导到农村,提高农民收入是好事,再以公共财政去补贴低收入者,并逐步使工资水平与物价上涨相一致。

  去年国家在20%的县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岁每月补贴55元。我曾经去考察过相邻的两个村,但这两个村属于两个县,一个是试点县,一个是非试点县。非试点县的老人很有意见,凭什么邻村老人有55块钱,我们没有。你别小看这55块钱,但是对老人来说,这是尊严,我不用向儿子去讨。

  我觉得民心是党魂,民生连着民心,公共财政透明并偏重于民生,对执政者来说,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宗旨。

  转变发展方式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

  《中国经济周刊》:转变发展方式也是各级政府热议的话题,现在已经到了转变的“尖峰时刻”了吗?

  张梅颖: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与经济结构调整,其实从“九五”时期我们就已经提出来了,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没有什么大的成效。所以,“十二五”确定的主线就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中国经济发展的粗放模式再不改,下一步的发展怎么往下走?说得严重一点,就是死路一条。这是决定我们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这一点上,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

  为什么这么说?十多年了,经济发展方式改变不了,背后还是一个体制因素。比如某个省要转型,从资源大省转型到多元发展,但是靠卖资源就能轻易赚到很多钱,它没有转变压力。传统发展模式形成的路径依赖,影响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此外,这还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比如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大量投入,存在风险,有利益取舍等问题。

  所以,我觉得这背后体制问题、利益格局问题、固化思维问题和传统发展模式形成的路径依赖问题共同制约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为什么必须改呢?我们的GDP占全世界的份额是9.5%,但是我们消耗的能源占全世界的20.4%,石油54%依赖进口。这种格局究竟能够维持多久?

  但有多少人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呢?所以举几个简单的数字,就可以看出,不改革是没有出路的。

  《中国经济周刊》:转变发展方式,就意味着改变单纯依靠GDP增长的发展模式,与转变发展方式相随的是调结构。您根据在基层广泛调研的经验,提出要优先发展现代农业?

  张梅颖:调结构,是社会领域一场深刻而广泛的变革。调结构的唯一动力,就是体制机制必须转变,用政策引导。

  我认为要优先发展现代农业。农业问题,最近7年一直被列为“一号文件”,中央确实很重视,但是还不够,缺少相应的配套措施。我在基层调研时发现,种粮的人最苦,管种粮的人工资最低。因为各地的津补贴,是按GDP、财政收入来计算的。

  我们到一些省去考察,一个干部从工业城市调到农业城市,他的工资低了好多。但是在农业城市,他的工作更加辛苦,压力也更大。由此看出,种粮食的和管粮食的,待遇都应该提高。这也是中国改革碎片化的表现。

  我们对农业的忧患意识还不够,自然灾害不断,极端气候常态化,我们缺乏应对的准备,怎么保障13亿人的粮食安全?去年,我国净进口农产品[17.21 -1.38% 股吧]换算成耕地,相当于进口了近9亿亩播种面积。这相当于进口了一半的耕地,一旦不能进口了,怎么办?所以要发展现代农业,比如中国有三分之二的耕地是低产田,通过改造,潜力还很大。一定要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中国经济周刊》:提到转变发展方式,很多地方就盲目追求新兴产业,重复建设的现象非常突出,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张梅颖: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关系要处理好。拿光伏产业来说,全国有18个省几十个城市都在搞,必然要形成高水平重复建设。

  要正确认识新兴产业,当地的基础条件、资源禀赋、技术和人才等各方面是不是适应发展新兴产业?现在都在赶时髦,纷纷抢占“制高点”。比如清洁能源是个好东西,但是这里面很多技术问题没有解决,它还处于不成熟期,所以我们现阶段不宜大干快上,遍地开花。

  传统产业是我们产业的主体。所以力量要下在传统产业的升级,用高新技术来改造传统产业。高新技术是“魂”,魂要附到传统产业的体上。厉以宁教授曾说“没有传统产业,只有传统技术” 是有道理的。

  我们有大量的传统产业,要把升级改造做好。不要一提传统产业,就说该淘汰了,大家都另起炉灶,这会造成新一轮的浪费。

  《中国经济周刊》:现在各地在地方发展规划中,都对GDP增长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是否仍然存在对GDP的过分崇拜?

  张梅颖:对GDP的误读是普遍存在的。GDP再多,不等于你就强大。关键是你GDP的质量。就说这个房子,本来是可以一百年不倒的,现在三十年就炸了。盖的时候是GDP,炸的时候也是GDP,再修的时候还是GDP,无疑会使数字虚高。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提“保八”的目标了,因为要挤出其中的水分。

  光有GDP不行,关键是要看你GDP的含金量。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人才,GDP并没有涵盖人力资本存量。人力资本存量更能说明我们国家是不是强大。

  国企民企,都是中国企业


《中国经济周刊》: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发展,是人们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近两年来,“国进民退”的声音经常出现,你怎么看待国企和民企的发展?

  张梅颖:现在有人说,我们“国进民退”,也有人说,现在是“国退民进”。其实,国家没有一个政策,引导“国进民退”或者“国退民进”。我们的政策取向只有一个,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国有企业也好,民营企业也好,你的品牌出去,都是中国制造,都是中国品牌、民族品牌,人家不管你是国企、民企。

  但是我要强调,为什么要有国企?国企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它的使命是要完成国家战略。国家战略需要什么,国企就应做什么。

  央企的最大作用,在于保障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所以,在转变发展方式中,央企应该是主力军,应该起到引领作用。但是现在看来,央企明显动力不足。

  另外,央企要掌握本行业技术上的主导权,用技术优势创造品牌优势、资本优势和人才优势。央企应该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用创新支撑国家的顶梁柱。但是现在央企投入到科研的费用只占利润的0.7%。民营企业一般占3%5%,多的能占到10%,这就为企业发展积蓄了后劲,而且它的机制比较灵活。

  总之,央企要在转型中做生力军、主力军,要带头转变发展方式。

  《中国经济周刊》:您说过,垄断国企,以“长子”自居,不管家里穷人,是什么样的背景下说的这样的话?

  张梅颖:在分配不公到了影响社会稳定的地步,还不启动分配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说的。那时候许多央企、国企不务“正业”,都去炒房地产,或靠垄断赚钱。你是人民的企业、国有的企业,是共和国“长子”,家里的穷人你们管过吗?那么多农民工,你们看在眼里了吗?所以我那天不客气了。

  央企去搞房地产,去当地王,把房价推高,最终还是把负担转嫁给老百姓,赚取老百姓的钱。共产党执政的基础是人民,民心即党魂,所以我对央企的一些不当行为提出了批评。批评他们是对他们抱有厚望。国企、民企本来是中国经济这面旗帜下的不同团队,应该形成巨大合力,这就需要政策调整。“非公36条”(即《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是国内第一个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的意义就是政策调整。既然国企、民企都是中国企业,都是为了人民,从这个意义上说,平等分享公共资源就是民企享受更多的公平,也体现了人民享受更多的公平。

  重新认识“稳定”的内涵

  《中国经济周刊》:社会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比如群体矛盾。您觉得,“维稳”最重要的是什么?

  张梅颖:关于稳定的问题,要正确解读“稳定压倒一切”。现在一提就是社会刚性维稳。要知道为什么不稳定,不稳定的背后还是个公平问题。所以,我们要解决公平和民生等问题。从今年开始,国家强调民生和收入分配改革,出台了很多惠民措施,像养老问题、医疗问题等,基本上都在落实了。

  老百姓没有过多的要求。中国的老百姓安分守己。你给老人每月55块钱,他就很知足了,他不会觉得给得太少了、太晚了,不觉得这是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应该得到的。只要中国老百姓得到一点儿好处,就感激得不得了。这也是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们的基层干部,是在维护着我们这个政权,为老百姓谋福利的。如果基层的多数干部都是坏的,政权早就完了。但是不能因为有这个主流,就对问题视而不见。往往一些很小的事,就能牵动全局,酿成群体性事件。

  现在强调权为民所赋,我们的干部不要还以为自己是父母官,你的权力是老百姓赋予的。

  稳定背后还是一个公正问题。今年随着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随着一些基本的民生问题的解决,我认为形势要好得多。同时,稳定还涉及到政策的稳定,也就是要避免政策的制定实施朝令夕改,这也会引发新的矛盾。

  同时,对待社会矛盾,也不必过高估计危机的发生,因为大多数是利益冲突,与政治和意识形态无关。要正确定位、判断矛盾冲突,以容忍的态度,用协商、妥协的方式增进共识,解决矛盾。

  我们面临的时代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气候变暖,极端气候常态化,我们注定要与灾害共生,在共生中要学会管理灾害。二是我们处于转型矛盾高发期,注定与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共生,在共生中要提高社会管理艺术和能力,体现出的是生存与发展的智慧。

孙文广:读温家宝英国演讲有感
——兼论“民主秀”和“专制秀”

    (参与201175日訊):最近温家宝在英国又讲民主、法治,说:“真正的民主离不开自由,真正的自由离不开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证”, 还说要:“敢于创造,敢冒风险,敢于批判”。
     
    这是他627日在,英国皇家学会讲的。
     
    (一)做“民主秀”比做“专政秀”好
     
    温家宝多次讲民主,年年讲,有人说他做秀,其实政治人物都做秀,有的做“民主秀”、“人权秀”!而有的人则做“专政秀”,“专制秀”!最近看到了另一类做秀方法,其一是高层人物宣扬五“不搞”说:不搞多党制、不搞私有化、不搞议会制、不搞多元化等,这就是 “专政”秀,“独裁”秀。
     
    还有的人,在人民日报上,用“中纪闻”(谐音:中纪委)的名字写文章,提出四个“决不准”!首先是“决不准发表于中央决策相违背的言论”等等!实际上是打压言论自由!、建立一言堂,搞独裁。这也是在做“专政秀”。
     
    还有人做“红色”秀,唱“红歌”,演红戏,用文艺形式赤化天下,排斥不同色彩,想让中国人都成色盲,不知还有蓝、绿、青、白、黑、黄、紫!(注:据香港新闻台报道,红色演出等费用上千亿元。)
     
    比较起来,在最高层,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做“民主秀”、“宽容秀”是件好事,中共官员中这样的人多一些更好,对改革社会风气有好处。
     
    (二)中共党内历来有派
     
    中共建党90年,从来都不缺派别。建党早期,有毛陈两派之争,后来派争更多,毛泽东总结了10次党内路线斗争,都是派别之争,争得你死我活!其中有毛派、无产阶级革命派、资产阶级民主派、右派、反革命派、走资派、保皇派、造反派、各种派别不一而足!
     
    八十年代的党内派别斗争,也是波澜壮阔,当时的两派,改革派以总书记赵紫阳为首,包括胡启立朱厚泽、鲍彤等,政治上的保守派有军委主席邓小平和总理李鹏等。由于党内外改革派的配合,才有了轰轰烈烈的八九民运;而最后党内的保守派与党内摇摆的中间派结合,就出了六四血腥镇压,造成民运沉寂!政治的倒退。
     
    “党外有党,党内有派”,是毛泽东也认可的现实!现在中共党内派别?从政治上大致可分三个派别,一派是“专政派”,或者说是倒退派(有人要倒退到50年代,有人要倒退到文革中!),第二派是维持现状派,他们希望维持自己的既得利益,既得权势,向前无力,倒退无胆。第三就是改革派(或者说是开明派),他们希望搞民主化、法治化、最终实现人民大家做主。在最高层这一派是弱势。
     
    中共高层极度不透明,因此很难准确判断谁是改革派,但是温家宝讲话中有不少鼓舞人心的话,值得关注。
     
    (三)接班人之争 中共强人不再
     
    现在中共党内,有八千万党员,人口相当于德国,在这个庞大的群体中,鱼龙混杂,各色人种都有,其中也不乏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管理精英,中国的未来不能离开这些人,这些人的动向,对中国未来的走向非常重要,不能一味的强调民间而忽视体制内,两者配合才是方向
     
    十八大即将召开,接班人之争必将活跃,接班的不只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从中央委员到政治局常委,到总书记都有人要下有人要上。
     
    这些人中,基本上有三种,一种是可能升官的,一种是可能稳住现任职务的,这两种人心中都有盼头,所以做事讲话很谨慎,以便争取支持,拉选票,他们即使有抱负,也要等上台坐稳之后再说!还有一些人,是十八大后即将退出政坛的,这些人顾虑比较小。温家宝就是其中之一,如果有责任心或者使命感,他们会讲出一些心里话,做出一些动作,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自从邓小平死后,中共党内强人不再,谁也不能称领袖,这给中共内部或高层提供了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给那些要求政治变革的人,留下了一些发挥的空间!这就要求有良知的人,要像温家宝在英国讲的那样“敢冒风险,敢于抵制”
     
    当然第三种人中也有些非常保守顽固的,他们也公开讲话,抵制改革,维护权贵利益。
     
    我当济南市政协委员10年,1998年退出政协前的最后一次会议,我想留个临别纪念,不虚此行,思考再三,写了两个提案,一个是《关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建议》,另一个是《关于发展民营企业的建议》,后一个提案我发动了不少政协委员签名,很多民营企业的委员都抢着来签名,当时想法是,反正明年不再来开会了,不写白不写。现在中央的大员们,马上要离开政坛,如果有利国利民的想法,何不利用最后的会议留下点纪念呢?
     
    现在很多人不敢公开支持对温家宝,因为有传说,温家宝儿子利用其父的声望经商,赚了钱。这件事真假难辨,但是儿子和老子也不完全一回事,现在党内高官子女经商的很多,很难仅仅根据儿子的表现断定其老子政治倾向。当年,邓小平是国家的最高决策者,是一代政治强人,他的儿子经商,但并没有影响邓小平的威望,至今不是还被称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吗?
    
    201174日于山东大学 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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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各级政府干预经济加速腐败及两极分化

    中评社北京75日电/在清华大学召开的国际经济学会第十六届全球大会上,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4日指出,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远非完美,主要反映在国营部门仍然是资源分配的主导者。吴敬琏认为,各级政府对于资源分配控制力的加强和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加速了腐败及两极分化。
    
    《北京青年报》报道,吴敬琏强调,经济结构转型的根本是转变资源配置结构,不要将改革的建议变成口号,却忘记了其根本内涵。他认为,目前中国经济是半统治半市场化的共同体,因此在政策制定上,要有中长期政策,而不是仅考虑短期政策。
    
    吴敬琏认为,目前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第一,尽管国有经济并非国民经济的主体,但是仍旧控制着经济的“关键性领域”,国有企业依旧在石油、电信、铁路和金融等领域具有垄断地位。第二,各级政府仍拥有分配包括土地和资本在内的重要经济资源的巨大权力。第三,现代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基本法律,还没有建立。各级政府官员拥有太多自行决定权并且可以通过直接审批投资、市场准入许可以及价格管制直接干预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
    
    吴敬琏指出,对于中国快速发展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以国有经济主导以及强有力的政府管控为特征的中国模式,可以集中优势资源完成重大事业。这不仅创造了中国30年来快速增长的奇迹,而且让经济在经济危机中未受损伤;另一个截然相反的观点是,上个30年中国高速增长奇迹源于市场为基础的改革解放了人民的创业精神。”吴敬琏认为,对中国经济的不同认识关系到中国未来的发展。
    
    本文来源:中评社




杨恒均“七一”寄语:对中共下一个30年的期许

作者: 2011-7-1 10:1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老杨头是以一名老党员的身份写这篇博客的,请你暂时忘记他身上那些“独立学者”、“民主小贩”等等称号,如果你无法适应这个转换,请千万勿继续看下去,免得你老人家感到肉麻、恶心……耶——)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之际,台湾媒体约写一篇稿子,让我谈一下对中共在下一个30年的期许。乍一听这题目,还真有些回不过神来,要不是台湾媒体约稿,我还不敢写,甚至怀疑这是不是一个圈套?下一个30年,中共将迎来建党120周年,这对于一个现代化的政党来说,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检视世界上存在过的共产党,不难发现中共已经创造了国际共运史上的一个奇迹;而当它连续执政90年的时候,它也将创造地球上现代化政党连续执政的最长记录。过去的奇迹是如何发生的?下一个奇迹还能诞生吗?
不妨回头看看中共走过的三个30年。第一个30年是从1921年建党起始,高潮是毛泽东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彼时彼刻,全中国四万万同胞绝大多数都是欢欣鼓舞,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与期许。这是在五四“民主”与“科学”启迪下成立的中国共产党的集体领导下,牺牲了几百万先烈的生命换来的新中国。共产党以“民主”与“均富”的口号起义,普通民众以及大多数知识分子选择了共产党。
接下来的30年,一场运动接一场运动,风雨如晦,在毛泽东领导下的共产党犯下了一系列严重的错误,中国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过着“均贫”的生活,还付出了几千万无辜生命的惨痛代价。这个30年的高潮发生在毛泽东去世前后的几年里。当时,中国国民经济陷入崩溃的边缘。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在内忧外患之下,尤其是经济崩溃使得“新中国”在1976年就同毛泽东的生命一起结束了,那么后人将如何评价带来了内斗与赤贫的共和国?历史又将如何定位中国共产党?
毛泽东在位时曾经被歌颂为“人民的大救星”,这已被历史事实证实为黑色幽默,但邓小平是中共的“大救星”则应无争议。对于执政党来说,小平最大的功绩不是改善了民众的生活,而是改变了几百万革命先烈的历史定位,改变了中国共产党的命运。中共的第三个30年,是邓小平开创的,高峰期是2008年的奥运会,人民的生活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强大了,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赶英超日,扬眉吐气。这如果还不能算作奇迹,那么,这一切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这一事实,在世人眼中,绝对是奇迹——其它的共产党几乎都失败了。
是邓小平勇于否定第二个30年的错误,拨乱反正,积极改革开放,狠抓经济建设,改善人民生活,是他的“白猫黑猫”务实的理论避免了中共步苏联东欧共产党的后尘。小平的接班人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更是极大的丰富了共产党执政理论,让共产党从革命党向现代化的政党迈出了一大步。而第四代领导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尤其是“以人为本”四个字,更是浓缩了西方启蒙运动时期的核心价值理念和当今世界上诸多国家推崇的普世价值中最核心价值观。——温家宝后来屡次谈论普世价值与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对这四个字的最好注释。
与第二个30年相比,刚刚过去的30年可谓成绩卓著。引起中东革命与动荡的那些因素——终身制执政、经济长期停止不前、不注重民生、罔顾民意——分别被邓小平、江泽民与胡锦涛重视并解决了。邓小平成为世界各国共产党中第一位废除了终身制的最高领导人,江泽民注重经济发展、改革执政党;胡温则借助互联网等新兴的民意平台了解民意,注重民生,提出“以人为本”。中共继1989年“苏东波”危机后,再次避免了埃及、中东的革命。
然而,由于制度与体制的问题,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无法克服的问题,今天从政治、经济到社会,更是面临了诸多的挑战。而且,无论是邓小平的“改革开放”与“白猫黑猫”理论,还是江泽民的“三个代表”,还有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及温总理声嘶力竭的呼吁普世价值与政治体制改革,都受到了僵化体制的阻扰,以及来自利益集团与既得利益者的顽固抵制,在某一段时间里,先进的执政理念不但无法执行,甚至在某些地区还出现了走回头路的现象。
对中共下一个30年的期许?我期许经过90年风风雨雨之后,中共能够总结经验与教训,发扬光大优良传统,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摒弃暴力思维,开创和平与和谐的新局面。
我期许中共能够真正把中华民族与人民的利益至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党派与团体都不应该也不可能在长时间里把一党之利置于人民与国家之上。这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常识,如果忤逆这一常识,甚至倒行逆施,不用我举例了,这个世界上一度风光无比、权力无边的党,几乎都销声匿迹了。
我期许中共在过去30年里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经济奇迹之后,再接再厉,兑现它在第一个30年里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实现自由、民主、公正、公平的制度,在政治上再创造一次奇迹。到那时,不管中共是否依然执政,我都会很自豪的告诉年轻人,老杨头曾经是中共党员……
杨恒均 20117上海


刘军宁:为什么治理国家要一碗水端平?

孔子:您总是喜欢用河、谷、溪、川这样的词来形容政制,您不担心这样会藏垢纳污、泥沙俱下吗?
老子:你所担心的正是我乐见的。河溪与川谷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它们对所给予的东西都是中立的,不挑挑拣拣,都无所不包、照单全收。所以,不仅是政制,国家、宪法与政府都应该是中立的。
如果一个国家,作为一个政治体,只能容忍好人,不能包纳坏人,那坏人去哪里呢?就算把坏人都赶走了、杀掉了,剩下的好人中又出现坏人怎么办?坏一个,赶一个,那最后还剩下什么人呢?估计,不论好坏,连一个人都剩不下。我甚至认为,作为政治体的国家,不仅要包容一切的人,而且不应该划分好人坏人。是否违法,由司法机关去裁定;好人坏人,由民间的道德权威去评判。

孔子:中立?国家应该中立?如果出现恃强凌弱,国家也要袖手旁观吗?
老子:国家,作为管理公共事务的机器,主权的载体,当然应该中立。对这个土地上的民众,国家都应该一视同仁地接纳。有道的国家不能有弃人,不能对挑挑拣拣。国家机器、政治制度、法律与政策若能无所不包,这本身就有利于弱势群体和处于少数地位的一方。一旦是有选择性的包容、接纳,首先被排斥的将无疑是弱势群体和处于少数地位的一方。国家机器既要兼容并包,又要保护好弱者、少数派,才能避免恃强凌弱。

孔子:这样说,我倒是能理解。那政府中立与天道有什么关系吗?
老子:天道本身就是中立的,即所谓“天道无亲”。按照天道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器当然也应该是中立的。“道”是宇宙万物的最高法则,天地万物无一不受它的支配。只要国家中立,政不扰民,个体生命将会绽放异彩。如果统治者轻徭薄赋,百姓安居乐业,就会有政通人和的局面;如果统治者横征暴敛,用狠用强,就必然劳民伤民,以至于民不聊生。

孔子:如果政府中立,那政府还要讲原则吗?
老子:这样的中立,不是折中,不是不讲原则,而是基于正义与公正的中立。所谓正义与公正也就是,依循天道的尺度,按照天道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度量与裁定人间的事务。所以,国家中立,不是没有原则的中立,而是依托天道的中立。

孔子:那您主张政府应该守雌守辱、为谷为溪,若有人批评您在主张退缩或逃避,您怎么回应?
老子:当然不是主张退缩或逃避。国家机器还有“知其雄”的一面。对外敌的入侵,对侵害民众生命与财产的恶性暴力犯罪,国家机器当然要展现其雄强与刚猛的一面,要敢作敢为。雄是必要的,但是其中也包藏着巨大的毁灭性,对此要有充分的戒备。对民众,国家机器只能展现其雌柔就下、以民为尊、以政为卑的那一面。这也应该是国家政权的基本面。总之,公民要雄起,政府应雌守。对政府来说,为雄易而守雌难。因为统治者拥有更多的“称雄”的优势资源,政权与枪杆子手中在握,总倾向于对民众用狠用强,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总之,对民众而言,政府称雄则伤民,守雌则养民。

孔子:那么您说的这种国家中立,应该从何做起?怎么才能落实呢?
老子:我认为,国家的中立性,在今天这个时代,首先要落实到宪法的中立性上。因为宪法作为指导性原则。应该是天道在该国政治生活中的再现。如果宪法不能在根本上体现天道,或者虽体现了天道而得不到尊重,这个国家就是一个无道的国家。作为政治游戏的最高规则,宪法的职责是提供一个中立性的规则框架,参政的各方在此规则的框架内行事。宪法中立的必要性,在于宪法及据此建立的国家机器应是保护所有人的工具,而非少数人的统治工具。宪法对所有公民和党派应一视同仁。人是平等的,就应该受到宪法和法律的平等对待。宪法的任务在于阻止而不是帮助任何派阀或个人独占国家的权力。取悦权力与偏袒统治者的宪法不可能是中立的、正义的宪法。
按照中立性的原则,统治者甚至不应该把自己的价值偏好和意识形态塞进宪法,以强加给社会或其他政党。比如国民党把三民主义写进宪法,这是非常不妥当的。(如总纲宪法第一条)迫使其他政党接受制宪党的意识形态,这是一种蛮横的强加于人。如果这一点不改,我认为台湾的民主是跛足的。

孔子:您说宪法应该是中立?这也包括价值上的中立?可是,我看到的宪法里面通常都有关于对人的基本权利与自由等普世价值加以保护的条文。
老子:国家与宪法的中立不是绝对的,否则是折中。国家与宪法的中立是依托天道的,依托普世价值的。如果一个社会中的成员在重大的价值观上没有根本的共识,比如说,是否应该尊重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这个社会就会坍塌。正是关于人的基本权利与自由的普世价值观把人们联结起来,组成共同的社会。一个射箭的人射哪儿指哪,却吹牛说自己是羿,能百发百中。可乎?天下没有公认的是非的标准,每个人就因此可以说自己是尧舜吗?

孔子:那当然不可。在箭射到的地方再画上靶子,那怎么能算是善射?
老子:正是这个道理。必须有公认的价值观与准则在前,才有公平的、中立的评判在后。所以,在根本的价值立场上,在对天道的态度上,国家与宪法不是中立的,也不应该中立。换句话说,是在天道与普世价值等形而上层面的不中立,决定了国家与宪法必须在形而下层面的中立。所以,国家政权和宪法关于价值观的表达应该仅限于基本的普世价值。按照中立性的原则,宪法不得包涵任何理想社会或美好社会的目标与蓝图,更不应该强迫人们去追求。宪法应当在公民所追求的不同的价值和美好的生活方式上持中立的态度,应当让公民自己去决定其价值追求和所钟爱的生活方式。国家的中立涉及国家应当公平地对待其公民,应当在公民所追求的不同的价值和美好的生活方式上持中立的态度,国家没有权力和义务把特定的价值追求和生活方式强加给个人。相反国家应当让公民自己去决定其价值追求和所钟爱的生活的方式,只能为公民去追求美好的生活创造同等的条件,而不能代替公民去追求某种价值或生活方式。

孔子:最后一个问题,如果国家与政府真能做到中立,不偏不倚,那仁爱亲民在治国中还有什么位置?是否会造成冷漠无情?
老子:虎狼也有仁爱的时候,至少在与配偶和孩子之间是如此。但若虎狼有仁,那天下就找不到不仁的了。但是,这是小仁。国家、政府、施政不能靠这种有偏袒的小仁,而必须是大仁、至仁。是至仁就必须无所亲,无所偏爱。即所谓“至仁不亲”。再说,宪法赋予人们以权利,并不等于认同人在“权利”的名义之下的一切作为。宪政尊重人们选择不同生活方式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它赞同或欣赏任何一种生活方式。国家在社会生活中要做到不偏不倚,一视同仁。一个政治秩序、一个政治体制能否历久弥新,关于要看国家机器、宪法、法律和政策能否一碗水端平。能端平的,才是宪政!


天道章句之二十八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有道的政府,
虽想称雄逞强居上,
但应安守雌谦在下,
应甘做接纳万物的河溪。
做曲己以顺万物的河溪,
永恒的德性就不会离失,
回归婴儿般无谋的赤子之心。
深知清白为尊荣,
却甘受黑污之侮枉,
应甘做天下人的仆役。
甘愿做天下人的仆役,
永恒的德性就无偏差,
复归于不走极端的无为而治。
深深知到荣耀之美,
却安守于卑辱之位,
应甘做包容万物的川谷。
甘愿做包容万物的川谷,
永恒的德性才得以充实,
复归于本初的质朴天道。
质朴的大道滋生万物,
政府顺应天道万物,
才有资格治理国家。
所以,有道的政制,
不割裂天道而顺应自然。

刘军宁 2011-6-30 11:39:13 发表于:博客中国



张东:军队国家化是民主化主要标志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在1957年所著的《军人与国家》一书中,就明确主张军人要脱离政治,保持政治中立和政党中立。人们早已意识到,军队国家化与中国民主化是一体的,《零八宪章》对军队国家化的诉求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军队国家化是指一个国家的军队不属于、不听命于任何政党、任何社会团体及其领导人;军队不介入国内的政治生活,在政治上保持中立,不服从不参与对异议人士镇压,军队只听命于由人民选举产生的、由法律所规定的武装部队总司令。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1957年所著的《军人与国家》一书中,就明确主张军人要脱离政治,保持政治中立和政党中立。

回顾历史,人们可以看到,军队按其所有权可以分为私人军队、皇家军队、党卫军和国家军队。军阀的军队就属于私人军队,如三国演义中说的那些大大小小诸侯的军队,而在近代,如北洋的军阀们。皇家军队是属于皇族的,比如明朝和清朝的军队。党卫军是属于政党的,比如纳粹德国的军队、苏联红军,这些军队带着意识形态的颜色,被政党绝对控制。私人军队、皇家军队和党卫军的士兵经常也担任保卫国家的责任,但前提往往是私人、皇家和党既控制着军队也控制着国家,或者对控制国家有强烈的企图。在这样的情况下,军队就成了私人、皇家和党控制国家的工具。用列宁主义的理论术语来说,军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与以上相反,国家军队则是这样一种军队,它不控制国家却属于国家,它只听命于民选政府而不具备意识形态色彩,它不介入国内合法的政治争端也不接受任何私人和政党的的控制。民主国家的军队就属于国家军队,比如美国,民主党上台还是共和党上台与美国军队无关,谁被选为美国总统谁就是美军总司令,到了总统该下台的时候,军队也不会再表忠心去挽留他,一切按照宪法办事。

在现代民主国家,军队属于国家,而国家主权最终应该在人民手里,为了使人民主权的原则在军队管理中得到确认,法律通常会规定军队的最高长官就是民选政府的领导人,军方领导人充当民选领导人的顾问并执行民选领导人的决定。文官统率军队不是因他是天才,而是因他是民选的代表,责无旁贷的承担指挥军队的义务。即使偶尔要由军人出身的人担任国防部长,也应由法律规定担任此职的军人必须在退役多少年后才能担任此职。美国规定军人必在退役10年后方可担任国防部长。另一方面,在现代民主国家中,国家军队对服役的人员不再实行无报酬的义务兵役制,而是象各行各业一样实行有报酬的雇佣制;军队不去从事那些本职工作以外的社会活动,如修路、修桥等公共建设活动,只一心一意专注于本职业的训练和建设。军人以军事为职业,不得经商,不得从事除军事之外的其它活动。军队内部非战斗人员的文职化、实行军衔制等。再一方面,在现代民主国家,由法律明文禁止任何政党和团体在军队中建立支部;军队必须与一切政党彻底脱钩,军人不得组成政党或加入任何政党。禁止军队干预政治,军队严格保持中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介入国家的政治生活,这是一个国家在废除专制后确保民主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军队不支持任何政治观点和任何派别,只服从宪法和法律、服从民选的国家领导人,不服从任何政党的领导。军人必须退出立法机关,不得担任议员。军人作为选民有选举权,可参加投票,而军人只有在退役后才可参加政党、充当政治候选人参与竞选,才可在政府做官,这也是民主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常态。

民主国家普遍实行军队国家化这样一种制度,这种制度的产生不仅是由其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决定的,也有其特殊的社会背景。从军队产生的历史来看,民主国家的军队通常不是由政党组建,一般来说,军队产生在前,政党出现在后。比如,英国的职业军队创建于1642年,而其政党形成于1679年以后;美国军队建立在1775年独立战争中, 其政党则产生于1787年前后。从政党产生的历史来看,民主国家政党通常不是在革命的环境产生,而是在建国后由议会中不同派别逐步发展而来。从民主政党的使命来看,民主政党通常不领导颠覆性的革命、只参与竞选,进行合法的权力更迭,这也使其不直接与军队发生关系。

与以上不同,在民主制度建设方面落后的国家,政党往往是在民族危亡中应运而生,政党不是产生在公开的议会,而是产生在秘密、非法的环境中;不是产生在相对和平的年代,而是产生在战斗频仍的革命时期。政党要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必须建立自己直接掌握的军队。革命型政党的首要任务是领导革命胜利,在革命胜利后要保卫胜利成果,因而必须直接领导指挥军队。比如共产党的中国就是这样,先是组织了共产党,然后共产党又组建了自己的军队,这样一来,共产党与军队往往是合成一体,天然地形成直接关系。

中共领导人毛泽东在《古田会议》纪要中,规定过“支部建在连上”,中共也由此确定了“党指挥枪”的原则,长期以来,这支军队被称为“人民军队”,也被称为“共产党军队”。后来中国共产党人将此总结为一句话:“人民军队忠于党,人民军队为人民”。这个总结比较形象,也比较符合事实。说这支军队是“人民军队”,这是因为人民养育了这支军队;说这支军队是“共产党军队”是因为这支军队只听从共产党的指令。事实上,中共建政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保卫国家利益方面多次出力流血,这是有目共睹的,但也确实多次听令于共产党内的实力人物,对党内的其他政治派别进行过支持或镇压。比如,“打倒四人帮”这件事,无论性质如何,其实质是一场有军事支持的政变;再比如,一九八九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现军队国家化,这是迟早的事情,不仅符合中国人民的长远利益,也符合世界潮流,但是中国社会远没有军队体制改革方面找到共识,这里面充满了艰巨和凶险,也是必然的。2009119日,《求是》杂志刊登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文章,称:在当前敌对势力大肆鼓吹“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军队国家化”的形势下,铸造我军官兵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尤为重要。从徐才厚文中可见,连主张“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军队国家化”这些观点都是难以接受的,是敌对势力所为。可悲。

军队国家化对于中国军队本身具有诸多意义:

第一,军队国家化可以充分保证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伍军人的福利。在现代民主国家中,国家军队对现役军人实行雇佣制,军人的报酬是有可靠保证的,同时也可以为退伍军人的福利提供法律保障,以法律的形式将这种福利固定下来,形成完善而明确的制度。这种对退役军人的福利制度在民主国家屡见不鲜,比如,美国军人在退役后就可以获得到大学进修的机会,这成为许多军人退役后的一种优先选择。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私人军队、皇家军队和党卫军,当这类的军队失去战斗力,或者遇到政权更迭,或者军队长官在政治斗争中站错对,都会导致部分军人的处境发生变化,有些甚至很悲惨。

第二,有利于吸收先进人才加入军队,提高战斗力。人才是中国军队发展的关键,现代化战争属于高科技战争,而高科技的武器需要懂高科技武器的人员来操纵,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能否吸收大量先进的人才进入军队,参与武器的研制开发,先进武器的操纵和使用以及先进军事战略思想的研究,对军队的发展无益具有不需言喻的作用。当中国军队成了国防军,有了法律地位,其军队的尊严也提高了,并且,现役和退役军人的福利待遇具有法律保障,就比较容易吸收优秀人才进入军队,对提高中国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是大为有利的。

第三,军队国家化可以使军人摆脱无穷无尽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汇报。对现代军人来说,重要的是服从命令,遵守纪律,掌握先进武器的应用,随时听从祖国的召唤。现代军人和传统军人相比,责任更大,专业化要求也更高,当他们的精力和时间都被用来学习政治文件,执行政治任务,那就会耽搁了业务训练和正常休息,不仅影响了军队的战斗力,而且摧残了军人的人格。

在一个国家,军队的政治化程度越低,发生政变的可能性就越小。在军队高度中立化的英美等国,军事政变的可能性为零,即使毫无军旅生涯的总统,也完全不必担心军人的反叛企图。军人不必为政见的分歧做无谓的牺牲,老百姓也免于战乱之苦,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可以说,民主制度的健康发展同军队国家化密切相关。就当今中国而言,军队国家化不仅是一项迫在眉睫的理论研究课题,而且是社会转型的一种现实需要。当然,人们早已意识到,军队国家化与中国民主化是一体的,《零八宪章》对军队国家化的诉求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来源:民主中国


家庭教会观察
刘澎:家庭教会:问题与解决方案


来源:共识网

  [编者按]执政党如何处理宗教问题和政教关系,不仅是转型时期社会管理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也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社会发展对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与挑战。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国际性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表现程度有所不同,但不可能消失。宗教问题处理不好,很可能会激化矛盾,削弱执政党的执政基础。为此,本刊曾就基督教家庭教会问题发表过一系列相关文章,试图探讨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教会问题(详见本刊第25293234期)。最近,北京发生的一起政教冲突,再次凸显了我国政教关系领域中旧的宗教管理体制与社会发展中群众的宗教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据了解,20114月以来,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因聚会场所问题再次走上街头,进行户外聚会,对此,政府方面采取了各种措施,予以阻止。到目前为止,北京警方已连续十多周调用大批警力封锁中关村聚会现场,驱散周日户外聚会,累计短期关押聚会者四百多人次;对教会牧师、长老等主要负责人实行24小时限制在家不能出门;同时,还动用了数千名国保、派出所、街道、小区、居委会人员,对分散于全市几十个派出所辖区内的数百名守望教会骨干和成员实施周末看管(周五、周六派人在教徒家门口值班,1个教徒3个人看着,三班倒,不许教徒离家外出)。此外,警方还通过用人单位和房东迫使三十多名守望教会成员离职、搬迁,有人甚至被迫离开北京。尽管政府方面为阻止守望教会的户外聚会支付了巨大的维稳成本,但守望问题并未得到解决。目前,守望教会没有丝毫要放弃户外聚会的意思,政府方面没有任何松动,双方周复一周地相互对峙,全都疲惫不堪,但由于双方各说各的理,互不妥协,僵局在短期内难以结束。

  与此同时,守望事件也引起了国内其他家庭教会的高度关注,北京地区家庭教会联祷会的几十家教会已表示声援;全国各地的17位家庭教会代表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递交了请愿书,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对《宗教事务条例》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并要求立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各国媒体也对守望事件进行了大量报道。守望事件再次成为我国政教关系的热点问题。

  尽管如此,从本质上说,家庭教会与政府的矛盾,仍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政府方面宜从大局出发,历史地、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宗教,处理宗教问题,把最大限度地团结信教群众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一个切实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为了便于各方思考家庭教会问题,本刊在此刊出刘澎先生提出的家庭教会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一些知名法律界人士与宗教研究者的讨论会摘要,供各方人士参考。

  基督教家庭教会问题是几十年来我国宗教领域内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一个“老问题”。家庭教会发展活跃,遍及城乡各地,涉及千百万信教群众。由于长期没有合法身份,家庭教会与政府总体上处于对立状态,冲突时有发生,局部地区矛盾严重。

  随着我国社会各个方面的变化,特别是全球化、信息化对我国的影响,我国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与改革开放初期已经很不相同,继续沿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确定的对待家庭教会的政策,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政府相关部门如果不能面对现实、转换思路,拿出有效的处置家庭教会问题的解决办法,拖延下去,家庭教会与政府的矛盾势必会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内扩大蔓延,成为未来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

  有鉴于此,针对我国基督教家庭教会的现状和政府在宗教管理领域内面临的挑战,结合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验,参考世界各国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模式与经验,本文拟对家庭教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问题做一番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家庭教会问题的新思路。

  一、家庭教会的基本情况

  在讨论家庭教会问题之前,首先需要对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这是研究、分析家庭教会问题的前提。

  (一)家庭教会概述

  所谓“家庭教会”,是指中国大陆没有经过政府批准认可的、由信仰基督教的群众自发组织建立的基督教会。“家庭教会”与家庭无关,因其产生初期没有教堂,多在教徒家里举行聚会,因此得名“家庭教会”。家庭教会不是宗教意义上的教派,不是一个统一的组织,而是一个政治上的概念。家庭教会(housechurch)在中、英文里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专门术语。国内外学术界、宗教界、新闻媒体对家庭教会定义的理解基本一致:凡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与中国基督教三自教会(得到中国政府承认的基督教会)没有关系的基督教组织,皆可视为家庭教会。

  在神学教义上,家庭教会有基要派、福音派、灵恩派以及基督教中的某些少数教派。家庭教会相互之间完全独立,没有地区性和全国性的领导机构。

  1978年之后,政府认可的基督教三自教会系统逐步恢复正常活动,不参加三自教会活动的基督教徒则主要在信徒家里聚会,这些聚会点被政府称之为“私设聚会点”,在“私设聚会点”讲道的人员则被称为“非法传道人”。随着“私设聚会点”人数与规模的不断扩大,1990年代之后,“聚会点”逐渐演变发展为有专门名称的“基督教××教会”。进入21世纪后,家庭教会开始在全国各地广为流行,各省市自治区均有分布。近年来,家庭教会发展重心已由农村转至城市,影响日益加大,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家庭教会的人数没有确切统计,政府管理部门认为家庭教会不超过几百万(中国三自教会公布的成员数字为1600~1800万,中国社科院宗教所《2010年宗教蓝皮书》估计的中国基督教徒总数为2305万。按此计算,家庭教会的总数只有500~700万);海外基督教传教机构宣称的数字在6千万到1亿多之间;国内学术界比较流行的看法是五六千万,人数多于三自教会。无论哪种数字,都缺乏科学意义上的统计依据。但家庭教会继续在发展,中国基督教内最大的问题是家庭教会问题。对此,政府管理部门、宗教界和学术界非常清楚,无人否认、没有异议。

  在国际上,家庭教会问题始终受到欧美等国及国际基督教界的高度关注,是中国与西方国家在人权、宗教领域内相互博弈的重要内容。

  (二)家庭教会的成因

  长期以来,官方关于家庭教会成因的说法主要有三条:西方渗透说;文化教育科学技术落后说;基层政府管理薄弱说。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加上时代变迁、人口流动、各地特点以及宗教生态环境等因素,就变成了分析家庭教会成因的思维定式和定论。但这套说法回避了问题的实质,没有提供科学的回答。事实上,家庭教会从孕育、出现到发展为今天的规模,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是多种因素在我国社会特定历史条件下共同作用的综合反映,这些原因的主次、性质、类型、作用时期等均不相同,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高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基督教界吴耀宗等人联名发表“三自宣言”(自治、自养、自传),在基督教内部发起爱国反帝运动,成立三自教会,教会人士面临政治风暴,后来又经历了肃反、反右等一系列政治运动,王明道、倪析声、敬奠瀛、陈崇桂、杨绍唐、贾玉铭、毕咏琴、袁相忱、林献羔等一大批有影响、有威望的中国基督教领袖相继受到批判、整肃或被边缘化。政治高压导致教会出现分化,继续追随被整肃的基督教领袖的部分信徒逐渐在三自教会之外形成了有特色的松散信仰群体,为日后家庭教会的产生、发展奠定了思想与组织基础。1950年代后期,社会上与基督教内的阶级斗争、政治斗争越搞越严重,温州等地甚至出现了以消灭教会为目标的“无宗教区、县”实验。1960年代~1970年代,对基督教的打压达到登峰造极、无以复加的地步,基督教处于被绝对禁止的高压之下,许多信徒产生逆反心理,反而变成了自觉维护基督教信仰、积极传福音的“非法传道人”。政治打压基督教的反作用力导致了信徒特殊的表达途径,以秘密方式进行活动的家庭教会雏形开始形成。1970年代后期,国家拨乱反正,允许宗教恢复活动,家庭教会也得以迅速发展。1980年代~1990年代,政府以打击“呼喊派”、“全范围”等基督教新兴教派团体为名,以搞运动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对基督教中的“非法组织”、“非法传道人”和“私设聚会点”组织过大规模的清理,一度在局部地区遏制了家庭教会快速发展的势头。但每次打压过后,都产生了严重的反弹,就全国而言,家庭教会在打压之后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2.行政管理。我国的宗教管理体制模式是1950年代初从苏联搬过来的,特点是政教不分、通过行政机构、行政手段对宗教团体的人事、财务、教务进行管理。久而久之,政府管理下的宗教团体变成了政府的下属,事事听命于政府。宗教团体政治化、官僚化、机关化色彩十分浓厚,宗教权威严重下降,逐渐变成了宗教领域内国家扶持的“国营企业”。基督教三自教会就是这种宗教管理体制下政教不分、官办教会的典型产物。三自教会忠实贯彻政府的政治意图,教徒必须在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宗教活动,牧师要经过政府批准。因此,三自教会尽管在政治上得到了政府的强力支持,但在宗教教务、文字出版、神学教育、国际交流与人事安排上并无自主权,甚至在对属于教会自己的财产上,也没有多少支配权,许多教产至今无法收回。政府对三自教会全面严格的行政控制导致许多信徒对其严重不满、抵触反感。政教不分的宗教行政管理体制使三自教会失去了教徒的宗教认可,大批信徒转向了不受政府控制相对自由的家庭教会,以控制为目标的政府宗教行政管理体制,客观上促成了家庭教会的发展。

  3.神学分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基督教内有大大小小几十个教派,各教派在神学上各有特色;此外,还存在着以圣公会、长老会、卫理公会、浸礼会、信义会等大教派为代表的“大公会”和以自立会、耶稣家庭、真耶稣会、聚会处、安息日会等为代表的本土派教会及小教派的矛盾。三自教会成立之后,中国基督教内掌权的是以吴耀宗、丁光训为代表的“大公会”和基督教外围组织青年会人士,强调虔诚信仰的本土派教会与小教派对大教派的挤压及其所持的自由派神学观极为不满,他们将吴耀宗等人称为“不信派”,不愿意在神学观上向“大公会”和“不信派”妥协,不接受大教派对中国基督教领导权的垄断,与以大教派背景为主的三自教会高层领导之间对立严重。1958年三自教会在全国范围内搞“联合礼拜”,处于少数地位的教派传统与神学观自然被处于优势地位的大教派的传统所取代,竭力想要保持教派特色的本土教派和小教派对此再也无法忍受,只好与大教派控制的三自教会分道扬镳,成为从宗教上和三自教会保持距离的特殊群体。这是家庭教会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4.堂点不足。1958年在全国基督教中搞的撤并教堂、“联合礼拜”运动是对基督教的毁灭性打击。该项运动之后,教堂数量大幅锐减,原有教堂多数被改做它用,各个城市仅存的几个象征性的教堂根本无法满足广大教徒聚会的需求,教堂数量少、布局不合理、供求严重失衡。为了满足信仰需要,许多教徒开始在自己家里聚会,自发建立与教会没有关系的“聚会点”。经多年发展,聚会点逐渐扩大为“家庭教会”。近十年来,基督教信徒人数急剧增加,现有教堂严重不足、信徒聚会不便成为各个城市存在的普遍现象,但政府认可的三自教会要建新堂涉及征地与费用问题,到处盖教堂极不现实;有些教会在城市改造、扩建中甚至无法保住原有的教产,要适应不断增长的信徒群众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要求,几无可能。与此同时,家庭教会因陋就简,利用各种形式或租或购为信徒提供了就近进行宗教聚会的场所,极大地方便和满足了群众的宗教需要,这是近年来家庭教会发展的一个非常实际的原因。

  5.精神需求。基督教家庭教会之所以能在我国迅速发展,并非偶然。有些人对他们原来的信仰感到失望甚至产生了幻灭感,当他们在重新寻求信仰价值的过程中遇到基督教时,感觉到了精神支柱的力量,而完成这一信仰重建过程的载体正是活跃于民间的无数家庭教会。家庭教会为许多人提供了新的人生价值与平等进入公共空间的路径,提供了具体的人际关爱、道德价值以及终极关怀;众多个体通过家庭教会为自己的生命赋予了新的积极意义,现有的各种官方背景的群众组织、社团难以与其匹敌。对信仰基督教的人来说,家庭教会是比三自教会更为灵活、方便、更能满足个体需要的组织形式。亲密的团契活动与可信赖的人际关系,最大限度地在草根层面上为在竞争激烈的社会里感到孤独无助的普通群众提供了“找见组织”的归属感与安全感。

  6.时代影响。家庭教会作为一种为千百万信徒提供精神需求的客观存在,不是任何个人、组织凭借主观愿望搞起来的。没有中国社会内在的价值需求与个人信仰的精神需求,没有东西文明的长期交融,没有全球化、信息化对信息与资源的现代组合模式,家庭教会不可能在中国社会发展。全球化、信息化促进了不同文明的碰撞与融合,也改变了基督教的传播、发展方式。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逆转,不同文明、宗教间的渗透与融合不可避免。家庭教会是以本土化的组织形式出现的东西方文化长期交融的产物。

  (三)家庭教会的分布

  家庭教会在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均有分布,但其历史、人数、影响很不相同。中原黄淮、江淮地区与华东沿海地区人数最多,其余地区人数不等:

  1.黄淮、江淮地区:主要是河南、山东、安徽、江苏北部。这个地区是我国农村家庭教会密度最大、流行时间最长、活动最活跃的地区,是中国农村家庭教会的大本营,其中河南家庭教会的人数最多、影响最大。学术界一般认为,仅河南一地就有家庭教会数百万人。

  2.华东沿海地区:主要是浙江、福建、上海、江苏南部、安徽南部、江西等地。浙江是家庭教会的重镇,其中尤以温州地区家庭教会的人数最多、最公开。福建、江苏是基督教历史上的“传统领地”,基督徒人数众多,家庭教会普遍。上海有一批城市家庭教会,学生、白领、知识分子、市民的比例高。其余地区基督教传统影响大、家庭教会发展平稳。

  3.华中华南地区:主要是湖北、湖南、广东,这一地区的基督教传统久远,部分地区三自教会内部的教派独立问题与三自之外的家庭教会问题同时存在,民间信仰、其他宗教的发展与家庭教会发展交织在一起。

  4.华北及西北地区:主要是河北、北京、山西、内蒙、陕西,其中北京的城市教会是近年来兴起的新型家庭教会,其人员构成复杂,知识分子多,影响大。其他地区属于解放前传教机构“内地会”传教的重点地区,家庭教会发展稳中有升。

  5.东北地区:主要是吉林、辽宁地区,其中突出的是以延边为中心的朝鲜族聚居地区,基督教发展迅速,已成为当地朝鲜族民族文化的特色之一。

  6.西南地区:主要是四川、重庆地区,此外还有云南、贵州傈僳、苗、彝、布依、景颇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督教基层教会对三自或家庭教会的界限并不看重,信仰基督教的少数民族更多地是将基督教作为自己的生活习俗对待。此外,在藏区经商、打工的汉族中也出现了少数家庭教会。

  7.新疆地区:主要在乌鲁木齐地区和北疆建设兵团系统内发展。家庭教会以汉族为主,人数少,与伊斯兰教相比,尚不具竞争性。

  上述家庭教会的地区分布不是静态的。近10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原地区人口密集的农村家庭教会已将其重心随着农民工进城、西部开发的大潮,转移到了都市城镇以及珠三角、长三角和西部地区。但进入城镇的民工教会并不稳定,也很难融入当地市民的家庭教会,流动性的民工教会仍然主要与其家乡保持密切的宗教联系。整体而言,城市家庭教会的比重在增加,其作用、影响和对资源的掌握,已逐步取代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农村家庭教会。

  (四)家庭教会的构成

  1.女性为主。基督教中的女性比例较大,这是世界基督教的共同特点。在我国,三自教会如此、家庭教会也如此。

  2.相对年轻。在年龄构成上,家庭教会成员相对比较年轻。根据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2008年完成的一项涉及9个省市的基督教(包括家庭教会)调查,基督教信徒中年龄在18~55岁的占87%;其中35岁以下的占52%。这个比例虽然只是局部的,不代表全国,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我国基督教徒整体比较年轻的年龄结构特点。家庭教会成员的年龄特点也是如此。

  3.城乡有别。家庭教会的发展有两个突出的层面:一个是城市层面。近年来兴起的城市教会吸引了大批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学生、研究生,“海归”留学生和高级知识分子,教会成员主要是分布在文化、教育、媒体、出版、医疗卫生、法律、经济管理、高科技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教师、编辑、记者、医生、律师、企业管理人员、工程师等)及办公室白领。这一点,从城市家庭教会编印的宗教刊物、翻译的神学读物、教会网站的数量与质量,以及教会领导层的学历背景上均可看出。此外也有相当一批城市居民。

  另一个是农村草根层面。农村家庭教会主要成员以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为主,信徒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唐河、方城、利辛、颍上、温州等“五大团队”就是中国农村家庭教会的典型代表,他们虽然在社会上声音不大,但却拥有庞大的网络和众多的成员。2010年借着洛桑会议事件,城乡教会建立了松散的协调关系。按照目前趋势发展,城市知识分子教会与农村及农民工教会互为补充,将会极大地扩大基督教的社会基础。相比之下,家庭教会在工人、商人、企业老板、官员/公务员中的信徒比例不高,影响不及佛教。

  (五)家庭教会的特征

  家庭教会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义正统。在信仰上非常强调“属灵”;在教义上绝大多数属于福音派,在神学上主要受改革宗神学影响,同时也认同王明道、倪析声的本土神学思想立场;在教派体系上,基本不受教派传统的影响;在对《圣经》权威的承认、对基督教礼仪的实践上,与各国基督教主流教会没有区别;在神职人员的按立产生和神学训练上,各自为战,无统一规范。此外,也有少数极端保守的基要派和灵恩派、以及存在多年的小教派、本土教派,但他们不是家庭教会的主流。

  2.组织独立。家庭教会在组织体系上的最大特点是追求独立自主,具有典型的基督教新教特色。每个家庭教会无论大小从教义上说都是平等的、独立的。家庭教会内部总体上是松散的、相互独立的关系;没有跨地区的、全国性的、统一的领导机构。即使是同一个地区的家庭教会,相互之间也极少发生横向关系。家庭教会内部有若干团契(小组)。一个教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通常是根据自己的场所容量),便会分成若干新的小教会,向外发展。家庭教会之间可以相互协调,但无组织关系,每个教会的内部事务(人事、财务、教务、教义、教堂)均由各教会自主决定。

  3.活动低调。家庭教会宗教活动的重点是主日崇拜与宗教庆典;其次是平日以小组为单位的查经和祈祷,以及针对不同对象的各种培训活动。家庭教会因没有教堂,一般都在居民住宅里进行活动,每次活动为十几人到几十人,特点是低调隐蔽、小型分散、因陋就简、不重形式。近年来家庭教会出现了超过百人的大型聚会,但总的来看,进行大型整体聚会的教会是少数,比例不高。除此之外,神学培训与文字事工(编印发行宗教资料)也是家庭教会活动的重要内容。城市教会的传教主要是通过传道人或教徒个人与他人的私人接触进行。农村家庭教会在传教上经常组织团队、小组集体活动。近年来,家庭教会的传教手段与能力大幅提高,许多家庭教会开始向外地传教,有的甚至派人到境外传教。凭借着雄厚的社会资本与经济资本。家庭教会在发展教会的同时,开始注重社会关怀、积极寻求为社会提供慈善公益服务的途径,希望在社会公共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4.管理严格。农村家庭教会过去长期遭受打压,多数处于秘密、半秘密状态,生存压力大,内部控制严,家长式领导、封闭式管理比较普遍,个别教会还存在类似中国民间社会秘密结社的管理模式。随着教会重心向城市转移和与政府关系的缓解、社会开放性的加大,基督教本身的教会治理理念的普及,农村家庭教会内部管理的民主性与开放性有了较大提高。相比之下,城市家庭教会比较注重教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一般都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内部民主监督机制,由代表教徒群众的长老或同工对教会事务集体决策,并对牧师进行监督。

  5.经费自立。家庭教会的经济来源主要靠教徒的奉献(按照圣经规定,教徒须将收入的10%捐献给教会)。进入21世纪以来,国民收入普遍提高,家庭教会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东部沿海和南方经济发达地区的许多家庭教会纷纷自建教堂;城市教会则租用或购买商品楼、写字楼作为活动场所,资金对家庭教会的发展已不是问题。

  6.不惧打击。家庭教会长期处于“非法”状态,无论农村还是城市,许多家庭教会领袖都有过被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清理、软禁、拘留、关押的经历。对此,教会领袖早已习以为常,并不感到惊讶恐惧。与政府执法人员多年的周旋,除了使他们练就了胆量、增长了经验之外,还使他们在信仰上更加坚定。即使有人被关押判刑,出来之后,也绝不会放弃对家庭教会的委身,更多的家庭教会领袖将政府的压力视为教会发展的动力,从宗教上将这种压力理解为是一种为了赢得“属灵的争战”(为信仰而斗争)而需要付出的代价。

  (六)家庭教会的困境

长期以来,家庭教会一直处在政府的压力之下,在其生存发展的道路上,面临诸多的困难,其中最主要的是如下几个方面:

  1.身份不明。家庭教会没有合法身份,这是家庭教会面临的最大难题。家庭教会由于拒不参加政府支持的三自教会,因而无法得到三自教会的认可,而按照政府的现行政策规定,没有三自教会的认可与推荐,任何一个新设立的教会都无法在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这就使家庭教会客观上处于与政府的宗教管理体制对立的状态,成为一种事实上存在但却在法律上没有合法地位的组织。尽管政府不承认家庭教会,但家庭教会从来都是承认政府的、愿意接受政府的领导。双方的矛盾在于政府是否愿意接受不参加三自教会的基督教团体的存在这个现实,对家庭教会来说,政府是否承认家庭教会,不取决于自己。政府如果不给予家庭教会合法地位,不改变对家庭教会的政策,家庭教会不会放弃活动,只能在没有合法身份的状况下,继续维持目前的生存与发展模式。

  2.场所不定。家庭教会由于不具合法性,因而无法从政府管理部门得到公开设立、建造教堂的许可。所有家庭教会现有的活动场所,严格来说都不具有合法性,随时可能被赶走或封杀。但政府基于家庭教会数量众多的现实,要想完全取缔家庭教会也是不可能的,因而对家庭教会的活动场所采取了事实上默认的方式,默许家庭教会或租或购,有一个可以用作聚会的地方。但双方的默契非常脆弱,没有任何保障。由于种种原因,某些地方政府往往会打破默契,不允许家庭教会租房或使用自己的房产聚会,迫使家庭教会“无家可归、无处可聚”。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家庭教会就有可能被迫进行户外聚会(成都、广州、临汾、上海、北京都发生过此类问题),从而导致家庭教会与政府发生正面冲突,严重的还会引发群体事件。这是目前家庭教会与政府关系中的一个突出难点。在某种意义上,家庭教会对活动场所安全性的顾虑远远超过了对政府是否愿意给予其合法性身份的关注。

  3.牧师匮乏。家庭教会人数庞大,但合格的教牧人员严重不足。许多教会没有牧师,上台讲道者往往不具牧师资格。即使是已经担任牧师的人,也不一定都接受过正规、严格、系统的神学训练。家庭教会由于没有合法身份,不能公开建立自己的神学培训机构,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吸引高素质生源,神学教育往往在低水平、低层次上循环。由于家庭教会内部独立分散,无统一的地区与全国性组织,已有的神学培训机构主要依附于一些大型教会并因此受到主办教会局限性的影响。出于安全考虑,家庭教会的神学教育在办学规模和办学方式上不得不遵循“小型、分散、隐蔽、简单”的原则,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神学教育的正规化发展,使神学培训机构无法加强师资、图书、设备方面的建设,办学质量难以提高。家庭教会的神学培训目前主要还是以短训班为主,讲员不固定,生源水平参差不齐,教材不统一,无法适应家庭教会快速发展对高素质教牧人员的需要。另一方面,家庭教会也选送了一批人到境外神学教育机构学习,但海外的神学教育体系五花八门,教学目标与教材不一定适合中国基督教的处境,从海外学习归来的人数量有限,短期内也难以在教会内发挥作用。教牧人员匮乏将是家庭教会长期面临的挑战。

  4.服务无门。近年来,家庭教会开始尝试参与慈善与社会公益服务,突出的例子是汶川地震救灾过程中家庭教会的积极表现。当时,各地家庭教会纷纷向灾区捐钱捐物,派出志愿者奔赴灾区义务救灾、帮助灾后重建。家庭教会的行动受到了灾区政府和灾民的高度评价,但也有些教会因其在灾区中的宗教活动而受到政府管理部门的关注(例如广州良人教会)。一般情况下,家庭教会由于没有合法身份,很难进入社会公共领域开展公益慈善服务,也无法在社会上以教会名义创办慈善机构。虽然家庭教会完全意识到了教会与社会的关系,也很愿意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建设作出贡献,但苦于身份问题尚未解决,现在还只能隐身于不为社会公众所知的阴影之中,家庭教会非常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走出阴影,进入“阳光”下的社会公共领域,合法地开展社会慈善服务。

  二、家庭教会的相关问题

  几十年来,家庭教会作为当代中国最大的未经登记注册、未被政府任何机构承认的自发性群众宗教团体,一直在以奇特的方式有效地运转、发展,是中国当代社会中一个非常特殊的现象。围绕如何看待家庭教会,出现了一批争议极大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各方理解很不一致。但要解决家庭教会问题,就不能回避这些问题。

  (一)家庭教会的性质

  家庭教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家庭教会是中国基督教徒的自发的群众性宗教团体。尽管家庭教会没有登记注册,但家庭教会不是政治组织、不是秘密组织、不是境外宗教组织在中国的代理。作为一个广泛存在于中国社会的群众宗教团体,家庭教会有千百万信徒,其中不可避免地有坏人,但绝大多数神职人员和信徒是爱国守法、拥护政府的公民;他们严格遵守基督教的教义教规和道德标准,头脑清楚,信仰明确,自愿加入家庭教会,不是“受蒙蔽的群众”,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家庭教会与政府管理部门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敌我矛盾,是旧的宗教管理体制不适应群众宗教信仰需求的问题。把家庭教会定性为西方宗教敌对势力渗透的产物或海外宗教敌对势力在中国的代理是没有任何根据的。不能因为家庭教会不参加三自教会就用处理敌我矛盾的办法对待家庭教会,这样做是错误的,是政治上的不负责任,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不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二)家庭教会的诉求

  家庭教会要干什么?家庭教会要聚会,要过宗教生活,要按照教徒意愿,自主进行宗教活动。家庭教会除宗教诉求外,没有其他任何非宗教性的诉求。即使受到长期压制,家庭教会信徒坚持宗教信仰的诉求也没有改变。中国家庭教会的主体是基督教内的福音派。福音派在世界各国家都是社会稳定的因素,他们追求个人信仰的提升(“灵命的增长”),而不是热衷于世俗社会的斗争;他们依据基督教的“国度观”对待“天国”和世俗政府。基于福音派的神学观,利用宗教搞政治的人无法取得家庭教会主体的支持,家庭教会没有也不可能成为为其他社会利益集团服务的工具。那种认为家庭教会是“搞政治”或要将其行动“政治化”的说法,是对基督教福音派和家庭教会最大的误读。

  (三)家庭教会的底线

  家庭教会的底线有两个,一是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教会组织被取缔、神职人员被关押判刑)绝不加入三自教会;二是要求教会的内部事务(人事、教务、财务)不受任何外部势力的干扰、控制。家庭教会的这两个底线不仅有利益上的现实考虑,而且有着深刻的宗教原因与神学依据,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家庭教会信仰的一部分。两条底线实际上都是为了保持教会的独立性,也是其存在的最大理由,因此家庭教会在底线问题上不会妥协,也不能妥协。对家庭教会来说,是否接受和承认政府领导,不是问题。虽然政府不承认家庭教会,但家庭教会从来都是承认政府的,是愿意接受政府领导的。双方在家庭教会身份的合法性上有分歧,但在对政府的权威上没有异议。政府的底线如果是要求家庭教会接受政府领导,家庭教会完全顺从。但政府如果以家庭教会是否加入三自教会作为承认家庭教会的前提标准,由于家庭教会不承认三自教会,不认为三自教会等同于政府,因此不可能接受这个标准。政府如果坚持这个要求,就会处于与家庭教会完全对立的状态之中。

  (四)家庭教会与三自教会

  三自教会产生于1950年代,本来是阶级斗争时期党和政府用来联系和团结基督教信教群众的桥梁,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发挥过极大的作用,为党的事业作出过巨大贡献。但这座1950年代设计、建造的“桥梁”,在新形势下已不适应社会发展与时代变化的需要,无法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桥梁的设计、存在是为党的利益服务的,党没有必要为桥梁的存在牺牲自己的利益。当原有的桥梁失去作用时,应考虑采用其他的可以为党的利益服务的新的形式团结信教群众。家庭教会今日的发展,说明三自教会的历史使命已经基本完成,党需要能够在21世纪为党的利益服务切实发挥作用的更好的形式。如果无视这个变化,坚持要把三自教会这个宗教领域里的“国企”当做政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办,把三自教会等同于政府在基督教中的管理机构,把“办好三自教会”作为遏制家庭教会的对策,其结果不仅办不好三自教会,反而只能刺激家庭教会更快的发展。

  家庭教会与三自教会的最大区别不在宗教上,而在办教方式上。虽然某些家庭教会人士认为三自教会中有人信仰不够纯正,或者有自由派神学的影响,但就整体而言,双方在宗教信仰上并无绝对差别,家庭教会与三自教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两种宗教、两个教派。事实上,家庭教会大量使用三自教会印刷出版的《圣经》,许多地方双方基层教会的信徒互有交叉、重合,教徒之间并无矛盾。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的不同,主要是教会创立与管理上“官办”与“民办”、“国营”与“民营”的区别。三自教会虽有“三自”之名,并无“三自”之实,各项事务受政府控制,缺乏自主性。此外,各级人大与政协都有三自教会的人士代表基督教参与其中,三自教会的领导人职位越高,政治色彩越浓,三自教会最上层的领袖人物已成为了政治人物(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人大常委等职),但基层的牧师长老对政治并无太大的兴趣。相比之下,家庭教会则是实践“自治、自传、自养”三自原则的群众自办的教会。家庭教会将三自教会看作是政府在基督教界中贯彻其意图的政治组织,而不是宗教意义上的教会,因此不愿加入三自教会。家庭教会不接受的是政府政教不分、“官办教会”的管理模式。

  (五)家庭教会与邪教

  世界各地的基督教内经常会有新兴教派出现,也会有人以基督教的名义组织膜拜团体即所谓“邪教”。但膜拜团体从来不是基督教的主流。在国内,家庭教会虽然在法律上没有登记注册,在政治上不被政府承认,但在宗教教义上是非常讲究正统的。基督教内各种异端与家庭教会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当社会中正常的宗教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时,异端、邪教就会作为信仰的替代品出现。对奉行基督教正统教义的家庭教会实行打压禁止,恰恰为“邪教”的滋生、发展,提供了可能性。让家庭教会合法化,是对邪教最好的防范。家庭教会即使在未被政府认可的情况下也是坚决反对和抵制异端、邪教的;一旦得到政府承认,为了自身的利益,家庭教会将会更加积极地抵制邪教。

  (六)家庭教会与“宗教生态平衡”

  有人提出,家庭教会的发展,是因为整体上具有中国文化传统特色的儒家思想缺失,佛教、道教和民间信仰受到抑制,给了基督教可乘之机。只要国家采取扶持和鼓励中国传统宗教(佛、道、儒和民间信仰)的政策,就可改变目前的宗教生态环境,抑制包括家庭教会在内的基督教的发展。这就是所谓“宗教生态平衡论”。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理论。宗教有其自身存在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任何一种宗教人为地扶植鼓励或打压从长远看都不会改变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官方支持佛、道教和民间信仰并不必然能够抑制基督教的发展,相反,还可能因此而放大这些宗教内部的弊端和负面因素,造成更为严重的恶果。真正的“宗教生态平衡”是不同宗教共存状态下自然调节的结果。特定空间区域内的不同宗教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对立统一关系,人为地干预或破坏这种关系是玩火,有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灾难性后果。历史上世俗政权的统治者支持或压制某一种宗教的结局都是适得其反。作为执政者,加入宗教竞争之中当运动员,不如置身竞争之外当协调员。

  (七)家庭教会的国际影响

  家庭教会虽然没有得到政府认可,但在全世界基督教徒的眼里,这并不是一个实质性的问题,因为基督教从诞生之日起就受到当局的严厉镇压。对基督徒来说,世俗政府对基督教的态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家庭教会作为基督教在中国的一种存在方式,已经得到了世界各国基督教界的公认。迄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国际组织、宗教团体或基督教人士认为对家庭教会的打压是正确的,国际舆论和世界主流媒体对家庭教会的支持与同情基本上是一边倒,而且一贯如此。尽管美国、西欧国家的某些反华势力总是试图把家庭教会问题作为人权、宗教自由问题用来干涉中国内政、向中国施压,但不能说国际舆论和世界基督教界三十年来对中国家庭教会的共识与同情是美国或几个西方国家操纵的。长期对家庭教会实行打压,在世界各国基督教信徒中不得人心,必定导致国际舆论的负面反应,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损害我国的实质利益,是一种战略性的失误。

  (八)家庭教会与“×××革命”

  近年来家庭教会与政府的冲突时有发生,有的家庭教会(例如北京守望教会、成都秋雨之福教会、广州良人教会、上海万邦教会等)甚至走上街头举行“户外聚会”,这是否表明,家庭教会要在中国与国外的“×××革命”遥相呼应,企图煽动动乱,颠覆中国政府呢?不是的。家庭教会在中国已存在了几十年,它不是国外任何“革命”的产物,而是国内政策不合理、管理体制不适应导致的结果。实际上,无论政府对家庭教会是何态度,家庭教会都会继续存在。国外有无“革命”、有什么样的“革命”,对家庭教会无任何影响。家庭教会的活动是基于其自身利益与宗教诉求的需要,不是为了呼应外界任何个人、组织、国家的需要。如果家庭教会中有人从事政治活动,政府可以对其依法惩处,但不能因此说家庭教会是一个政治组织,其存在是为了政治目的。

  (九)家庭教会与高压

  尽管过去三十年来对家庭教会的高压政策已被实践证明是无效的,但当时的打击在短期内确曾遏制过家庭教会的发展。然而在三十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社会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社会意识形态日益多元化,要实施由于政治原因对家庭教会的打压,政府既不能依靠原有的单位所有制管理体系,又无法利用市场规律,只能依靠执法部门的硬实力,这就导致了管制成本的极大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投入。但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只能一时痛快,从长期看,效果极差,风险极大,容易激化矛盾,留下严重的后遗症,把群众推向政府的对立面。另一方面,大多数家庭教会已经习惯于在高压下生存,他们不仅不怕打压,而且认为经常性的打压有利于强化教会内部团结、促进教会的发展。过去历次打击的结果都是家庭教会在更大规模上的反弹。用高压手段强行改变千百万人的宗教信仰,处理宗教问题,无论力度多大,都是不现实、不成功的。

  (十)家庭教会获得承认的后果

  对家庭教会打压不行,可否转“剿”为“抚”,承认其存在呢?有人担心如果政府承认家庭教会,可能导致基督教被人利用或借机大肆发展。这种担心可以理解,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家庭教会如果取得合法地位,从地下走到地上,他们会特别珍惜自己的“合法”身份,会成为守法遵纪的模范,并因此抵制一切想利用基督教搞政治的人的企图。基督教向来主张顺从政府的权威,家庭教会一旦与政府关系正常化,是不可能与反政府力量合作的。家庭教会是否会被人利用,关键在政府对家庭教会的态度。缓和、改善与家庭教会的关系,是主动预防别人利用家庭教会的战略措施,是明智之举。历史上,打压是制造宗教狂热的最好手段,所有宗教在遭受迫害压制时为了生存都会拼命传教、发展;而一旦得到官方的政治认可与支持后,反而会将精力转入到社会公益慈善服务上,成为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

  (十一)家庭教会与合法化

  家庭教会内部派别林立、情况复杂。主张与政府对话,申请合法身份的“对话派”只是一少部分;多数教会对“对话派”的做法持观望态度。还有一部分人宁愿保持目前的状态,反对妥协,不愿与政府有任何接触。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为“对话派”代表、主动向政府申请登记的北京守望教会并未受到政府的“优待”,恰恰相反,守望教会屡次被政府赶出了租用的场所,自购的房产又得不到钥匙,最后不得不到户外聚会,结果又遭政府驱散。2010年的洛桑事件与20114月以来对守望教会的打压一方面使家庭教会内部出现了分化,另一方面也加强了教会内部的凝聚力,打消了家庭教会轻易就能获得合法身份的幻想。家庭教会从其切身经验中体会到,教会的发展是最重要的,至于是否能够合法化,主要取决于政府,而不取决于家庭教会。

  (十二)家庭教会与《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条例》旨在通过行政手段强化对宗教的控制,在指导思想上仍然是计划经济大一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回避现实中的实际问题;在法理上存在违犯宪法原则、以下位法代行上位法的问题;在实践层面上,缺乏可操作性,难以贯彻执行。由于存在设计上的问题,“先天不足”,《宗教事务条例》出台后,宗教领域中的老问题依旧,新矛盾难以应对。家庭教会继续存在,持续发展。在解决基层政府管理部门面临的各种问题上,《宗教事务条例》形同虚设,是一个摆设。《宗教事务条例》的教训是,宗教立法必须遵循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邀请游戏参与者参加游戏规则的制定,否则,群众不认可的东西,政府硬要单方面出台规则,只能成为行政部门一相情愿的产物,起不到作用。

  (十三)家庭教会对登记与备案的态度

  对家庭教会来说,登记与备案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处理方式,如果政府同意家庭教会到民政部门进行无条件的程序性备案,而不是实质性审批,大多数家庭教是会认真考虑的;但备案如果是要求进行实质性审查批准,就变成了结果要由政府说了算的登记,家庭教会是不会接受的。搞有条件的分步登记,家庭教会也不会接受。究竟让家庭教会登记还是同意对其备案,政府不能搞主观主义、一相情愿,要面对现实,与家庭教会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
 (十四)家庭教会问题与法治

  解决家庭教会问题最终要靠法治。目前我国的宗教立法严重滞后,宪法中虽有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款,但宪法之下没有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宗教的基本法,宪法赋予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无法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宗教事务条列》则是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以行政法规代行法律,不符合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规定。在国家大力推行依法治国方针的今天,政府、宗教界、学术界很有必要认真研究制定《宗教法》的相关问题,以便通过法律而不是行政手段处理宗教问题。家庭教会问题说到底,是旧的宗教管理体制不适应社会发展与时代变化的体现。只要这种宗教管理体制不变,不搞宗教法治,家庭教会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有效解决。

  三、家庭教会问题的解决方案

  了解了家庭教会的基本情况和家庭教会的相关问题之后,再来讨论解决家庭教会问题的方案,就不是无的放矢了。解决家庭教会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是否继续打击的问题;家庭教会问题的实质,是如何改革旧的宗教管理体制的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面对现实、统筹考虑;科学筹划、慎重行事。为此,笔者提出以下方案,作为解决家庭教会问题的建议:

  (一)指导思想

  1.抓住关键、转化矛盾。几十年来,家庭教会与政府一直处于严重对立状态,双方尽管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冲突的程度不同,但双方关系的核心问题没有变,这就是家庭教会的合法性问题,或者说是家庭教会的身份问题、名分问题。这是家庭教会问题的主要矛盾,抓住了这个关键,家庭教会与政府关系中的其他问题就会一通百通、围绕家庭教会身份问题而产生的各种矛盾就会发生转化。因此,解决家庭教会问题对策的核心是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家庭教会予以承认。只有承认家庭教会,才谈得上解决家庭教会问题,否则,依靠高压手段,与其进行旷日持久的消耗战,有百弊而无一利,不可能将其纳入政府的正常管理体系之中。

  2.实事求是、化解矛盾。处理家庭教会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家庭教会有数千万群众,家庭教会的诉求是宗教性的,不是政治性的;绝大多数家庭教会与政府的矛盾仍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家庭教会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政府承认与不承认都不影响其发展,与其不承认,使其处于地下状态与政府对立,不如面对现实,承认其存在,在承认的同时,将其纳入管理体系,从根本上改善其与政府的关系,使其成为社会中的积极因素。

  3.民生工程、以民为本。满足家庭教会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需求是精神与宗教领域内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人民群众需要的,就是我们要做的。承认家庭教会不是向宗教投降,而是为信教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没有家庭教会,单靠三自教会是无法满足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的。仅就宗教活动场所而言,如果几千万家庭教会信徒全部加入三自教会,政府和三自根本不可能提供足够数量的教堂,解决他们的宗教活动场所需求。现在,几十万处家庭教会活动场所完全由其自行解决,家庭教会向政府要求的不过是一个合法的名分。因此,承认家庭教会,将其纳入正常管理,只会赢得更多的人心、民心,受到信教群众的拥护。

  4.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家庭教会问题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要调整对家庭教会的政策,无论在战略上还是操作上,都需要精心设计、全面考虑;出台的政策必须在时机上适宜、步骤上协调配套。为了降低难度、提高效益,我们设想的政策调整将会分步走,力求将政策调整的震荡降到最小,先搞试点、总结经验,成功后再逐步推广。

  (二)备案制的内容

  对家庭教会的政策调整是一个系统工程,政策调整的目标是通过给予家庭教会承认,将其纳入管理范围;承认的方式是实行家庭教会活动场所备案制。家庭教会场所备案制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备案内容。对家庭教会(含10人以上的聚会点)场所实行自愿备案,备案受理单位为当地县级民政机关的社团登记部门。备案内容包括教会(聚会点)场所负责人信息、场所房屋信息与在场所活动的教徒人数。

  2.备案性质。备案的性质为程序性登记,受理单位只记录备案信息,不对申请备案的教会负责人资质、教会信仰与教义、教会人数、场所规模、经济能力等各项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也不存在批准与否问题;申请备案者要如实填写备案登记表,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备案原则。家庭教会场所备案采取自愿原则。对不愿登记的家庭教会,不劝说、不强迫、不歧视。

  4.与三自教会关系。凡申请备案的家庭教会无论事前还是事后均无须与三自教会发生任何关系;无须经过政府其他管理部门的审查、授权、批准。经过备案的家庭教会可在备案场所所在地享有与三自教会及其他宗教团体同等的进行宗教活动的权利。

  5.责任义务。备案后的家庭教会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凡有违法行为的,由国家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民政部门注销其备案。

  6.慈善服务。备案后的家庭教会场所可组织公益慈善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按照“民办非企业”模式或民间非营利组织模式,按有关法律法规注册登记,享受与其他非宗教公益慈善服务团体同等的权利。

  (三)备案制的意义

  目前我国的《宗教法》短期内还难以出台、宗教领域的法治还很不健全,要一下子在法律层面上完全解决家庭教会问题是不现实的。但我们也不能因此而无限期地等待下去。推出家庭教会备案制,就是向着鼓励家庭教会从“地下”走到“地上”,从没有名分变成有名分,实现家庭教会“阳光化”。这是家庭教会从与政府对抗走向对话,从“非法”走向“合法”的重要一步。

  1.获得真实信息。中国究竟有多少基督教徒、有多少家庭教会,因为难以统计,严格地说,谁也不知道。对政府来说,家庭教会活动场所一旦进行了备案,国家就可大致掌握一个地方家庭教会的真实情况,将家庭教会纳入正常管理,这对维护我国社会的稳定,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个基督教基础信息的建设工程是任何机构任何调查都无法做到的。

  2.降低操作难度。由于经历了几十年的长期对抗,家庭教会对政府的恐惧与不信任非常严重,双方的对立情绪与猜忌心理不可避免。政府如果要在组织层面上一步到位实现对家庭教会的全面承认,就会涉及对每个家庭教会组织的评价与鉴别问题,在操作上难度极大,甚至会导致新的冲突。此外,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同志也需要时间转弯。但如果只对家庭教会使用的场所进行备案,可以不涉及组织问题,不涉及评价问题,承认的难度就会大大降低,极大地提高可操作性。场所备案制不过是对已有的既成事实的追加承认。最终随着宗教法的出台,就可全面实现整个基督教教会团体与机构的创立、发展、撤销的法治化管理。因此,家庭教会活动场所备案,虽然在承认的层面上处在最低一层,但其难度最小,最容易成功。

  3.消除冲突隐患。目前家庭教会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不是要求得到政府完全承认的合法地位,而是每周都存在的聚会场所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是近年来许多家庭教会与政府冲突的矛盾焦点。上海万邦教会、广州良人教会、成都秋雨之福教会、山西临汾浮山教会、北京守望教会,都曾因场所问题与政府发生激烈冲突,甚至导致信徒上街,举行户外聚会,造成宗教群体事件。如果对家庭教会目前使用的场所进行备案,就可使其得以安全地继续使用已有的场所,极大地减少家庭教会与政府的冲突,避免宗教群体事件的发生。

  (四)实施策略

  1.选择试点。对家庭教会来说,走出“地下”,接受场所备案,实现“阳光化”,是一场巨大的转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需要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思考、观察,反复激烈的内部讨论、才有可能接受。因此,实行家庭教会场所备案制不能一窝蜂、追求数量。应在全国范围内分别选择具有不同类型家庭教会特性的若干市、县,例如河南省唐河、浙江温州、江苏徐州、山西临汾、北京海淀等地作为家庭教会场所备案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对那些一时还没有准备好接受备案的家庭教会,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劝说、不歧视,耐心等待,使其有一个观察与思考的过程,这样才有利于争取大多数,有利于场所备案制的平稳实施。

  2.尊重底线。家庭教会的类型各有不同,但其诉求与底线是一致的:

  (1)不加入三自教会。这是家庭教会最重要的底线,这里既有政治原因,更有宗教和信仰上的原因。任何想要利用场所备案的方式将家庭教会并入三自教会体系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

  (2)保持独立。这是家庭教会在组织体系上的最大特点。参加场所备案的各教会之间完全独立,一律平等。每个教会的内部事务(包括人事、财务、教务、教堂)均由各教会自主决定。

  政府不使用管理三自教会的办法对待备案的家庭教会,也不提出超越家庭教会底线的要求,双方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互信。

  (五)配套措施

  1.对话协商。目前,我国的家庭教会与政府的接触主要在公安国保系统,属于治安层面。家庭教会场所备案后,政府可将与家庭教会接触的层面提升到政治层面,即通过对话机制与平台,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而非公安部门的官员与其对话沟通,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促进双方在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为最终《宗教法》出台后,通过法律处理宗教问题准备条件。

  2.联席会议。在试点地区成立家庭教会问题联席会议,由当地各家庭教会代表与政府代表共同组成,下设联络办公室。该办公室为双方的联络协调机构,为家庭教会与政府沟通交流提供技术性、事务性服务,不具有任何权限。联席会议是双方对话交流、协商沟通的平台。

  3.行业协会。建立市、县一级的基督教联合会(可包含所有基督教会),基督教联合会不是宗教组织,是为基督教团体服务的非盈利机构,由各教会人士选举产生领导,实行任期制,协调本地区基督教内部、基督教与其他宗教团体及政府之间的各项事务;经费由各成员教会共同分担。

  4.保留三自。三自教会系统现有的一切政治待遇、教堂教产、人事等均保留不变;但国家在三年内逐步减少和停止对三自教会的财政拨款,鼓励三自教会实行“自养”,逐步实现国家在财政上与三自教会脱钩。

  5.试行法治。

  法治是解决包括家庭教会问题在内的所有宗教问题的根本出路,没有立法,家庭教会问题只能做技术处理,不能得到根治。

  (1)设立试点地区和全国性宗教法起草小组,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宗教界、学术界、社区居民代表等共同组成,开展立法调查;贯彻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宗教法》立法建议;汇总各地各类立法建议稿与各届群众意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法》立法草案报全国人大讨论。

  (2)在试点地区试行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同时暂停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参加备案试点的家庭教会内部实行三自原则,政府不介入其内部事务(人事、财务、教务);对家庭教会在其场所以外的活动和涉及的业务按其内容分别依照相关法律处理;对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由当地宗教行业协会代表与政府协商临时解决办法,作为过渡时期处理宗教问题的依据;同时将这些问题列为宗教法草案讨论议题,交由全国人大宗教法起草小组考虑。

  (3)在试点地区的宗教管理业务从行政管理转为法治管理之后,政府不再保留宗教行政管理部门,现有的宗教管理干部可充实到公安、安全、司法、民政、外事、教育、卫生、食品监督、城建、旅游、出版、文物等部门,加强政府各部门依据各专业领域法律处理宗教相关事务的施政能力。

  6.舆论先行。家庭教会场所备案是一项重大的政策调整,必须要舆论先行。应允许专家学者在官方媒体上就此问题发表议论,以使公众对问题有所了解。达成一个社会共识,以便降低政府政策调整的风险,不会形成政府屈从于宗教压力的误解,即使调整方案有不妥之处,也属于学术见解,政府不必为此承担责任。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项政策的调整基本如此,这是一条已被实践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7.逐步推广。实施家庭教会场所备案制要由点到面、稳步推行,试点需要一年,再用二年全面推行。实行家庭教会场所备案不在于一下子完全解决家庭教会问题,而在于借此消除政教对立,逐步和解、摸索解决基督教问题的经验,为在政治和法治层面上解决政教关系问题,为宗教立法和实现处理宗教问题的法治化做准备。

  (相关简介:刘澎,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

来源共识网-《领导者》总第40期(20116月)


好书推介

编者按:
现存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由于其先天性的基因缺陷,更由于后天的畸形培育和畸形发展,使得这个制度存在着越来越严重的阻挠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陷阱。共产主义官僚贵族集团为了维护自身掠夺于人民的既得利益不惜以国家强制力量为后盾,干着大量侵犯国民人权、破坏国民幸福和尊严的勾当。官僚贵族集团与人民大众的矛盾已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普遍的腐败、严重的两极分化、此起彼伏的群体性事件预示着中华民族又到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向何处去?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国家公民面前的严肃主题!

张祖桦先生作为前中国共青团高官,本来有机会置身共产党高层甚至最高层的官僚序列。但8964大屠杀使他看到了现存政治制度的残忍性和悲剧性,从而果毅退出中共官场,听从良心的呼唤,开始致力于中国民主宪政事业的理论研究和转型实践活动。经过九十年代的理性思考,2001年终于结晶出版了《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一书(简称《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为当代中国的民主转型事业提供了可资选择的路径和方向,从而很好地回答了站在十字路口上的中国何去何从的问题!

在本书中,张祖桦先生非常系统的解析了与民主宪政科学有关的系列概念,如“民主”、“法治”、“有限政府”、“分权制衡”、“宪政”等等。他将“民主”分为“一般民主”、“法治民主”和“宪政民主”三个层次,认为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的结合是人类迄今为止在政体方面的最优选择。

张先生指出中国政治转型的根本目标是建立宪政民主政体。那么怎样从现实出发完成这种转型呢?张祖桦先生提出了“新三民主张”,即培育公民社会、树立公民意识、积累民主实践。他认为中国之政治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经历“体制改革阶段”、“低度宪政化阶段”和“高度宪政民主阶段”。而政治改革的推动力则是一件众人添薪捧柴的事,需要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及体制内外各种进步力量的合力推动,从而扫除官僚权贵集团对民主宪政事业的阻挠,并最终完成政治改革和民主宪政制度的创新。

毫无疑问,张祖桦先生的政治智慧对于当下中国的维权事业和民主事业是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的。

从本期开始,《零八宪章》月刊将分集连载张祖桦先生的政治学著作《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我们希望也相信读者诸君能从这部著作里寻找到一些推动中国民主转型的政治智慧和理论总结,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们关于中国、关于中华民族的美好憧憬和光荣梦想!

编者:2011415

上一期我们编选了《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的第五章:“中国现行政体的弊病”,本期我们编选的是该书的第六章:“中国社会各阶层与宪政民主” 本章内容基本架构如下:

第六章 中国社会各阶层与宪政民主

l  中国社会各阶层对宪政民主的态度
一、农民阶层
二、工人阶层
三、知识分子阶层
四、中产阶层
五、官员阶层
六、军人阶层
七、学生群体
八、流民群体
l  中国实现宪政民主的动力
国内动力
国外动力

以下是本章正文,请阅读——
政治改革与制度创新
                      ——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
作者:张祖桦


第六章 中国社会各阶层与宪政民主
    (连载七)

     不公平不是摆脱现代的阶层问题,而正是现代固有的阶层问题。
                                              ——[日本]今田高俊

我们要弄清为什么在中国实行宪政民主,还须进一步分析当下国内各个社会群体的生活状态以及他们的利益、愿望、要求。通过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哪些人需要宪政民主?哪些人不喜欢宪政民主?谁是宪政民主的动力?谁是宪政民主的阻力?进行这项工作通常采用的方法,一种是阶级分析,一种是阶层分析。马克思主义者采用的是阶级分析;列宁、斯大林继承了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毛泽东也喜欢采用阶级分析,甚至于在共产党内也划分阶级。我认为阶级分析是一种片面、偏执的方法,尤其是由阶级分析方法推导出来的阶级斗争理论更是充满谬误;这种方法和理论不能正确地解释中国的现实状况,并且对中国现实问题的解决十分有害;故而在本章中采用社会学通行的阶层分析方法。阶层是指人们基于相同或相近的职业特性、生活方式、收入水平、社会地位等形成的社会群体。同一阶层的人们一般都具有共同的利益;由于阶层内部某些差异的存在,也会有某些不同的利益。本章将对农民、工人、知识分子、中产阶层、官员、军人、学生、流民等八个主要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进行描述与分析。需要说明的是,本章所作的阶层分析主要是为了考察不同的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对待宪政民主的态度,以便进一步论证为什么要在中国实行宪政民主,而不是作社会分层的学术研究,故而并不一定严格地遵照社会学的分析标准。

一、农民阶层:农民是我国人数最多的社会群体。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99年末全国人口总数为125909万人。其中乡村人口为87017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69.1%。另据有关资料,在乡村人口中,从事农业(含林牧渔业)的劳动力为3300多万,此外还有13000多万乡村劳动力从事其它行业的劳动(如在乡镇企业、建筑业、商业、饮食服务业、供销业、运输业做工等)。改革以来变化最大的莫过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民”概念包括所有不吃国家商品粮、持农村户口的“农业人口”,大家都是人民公社的社员。改革以来,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发生了深刻的职业分化,“农业人口”已仅仅成为一个户籍概念,在现实中已分化成具有不同职业身份的群体。据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农业部1994年对312个农村固定观察点的专题调查推算,在全国乡村劳动力中,农民的职业构成比例为:农业劳动者63.4%,农民工12.2%,个体或合伙工商劳动者6.5%,私营企业经营者0.8%,乡村企业管理者约占0.9%,受雇劳动者3.0%,乡村管理者0.6%,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和文化艺术工作者1.1%,家务劳动者8.1%,其他3.3%。农村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0年来,中国农民的生活状态同样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一是拥有了土地经营权。二是有了相当程度的自由。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民连种什么和不种什么的自主权都没有,更没有进城打工的自由,现在农民拥有了很大的自由度。三是经济收入有了较大幅度地增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提高到1997年的2090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3.4倍,年平均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8.1平方米扩大到22.46平方米,增长1.8倍。我近年到过一些省市的农村地区,看到大多数地方农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衣食住行诸方面均有显著改善。现今农村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基层干部腐败,宰割农民,欺压百姓。这种现象相当普遍。二是农民税费负担太重,尤其是地方各级政府擅自征收的各种税收以外的规费数不胜数,“苛政猛于虎”。中央政府规定,农民负担应按“控制在上年以乡为单位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内”计算,许多地方实际达到2030%,有的地方竟达到50%以上;农民怨声载道,“民怨沸腾”。三、土地关系不稳定,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国大部分地区耕地承包的稳定期限不超过5年,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怎样解决这三大问题呢?治本的办法就是实行民主,进行基层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创新。中国的农民是最讲实际的。显而易见,实行民主对广大农民有好处,是维护农民利益的最有效的保障。有人说:中国农民没文化,不会要求民主。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中国农民的民主意愿十分强烈,他们迫切地要求民主。随着农村的社会变迁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要求开始萌发,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的呼声与实践日益扩展,正在形成一股强大的基层民主的原动力。全国人大已于1998114日正式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认了农村基层民主的法律地位。尽管在这当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在党政关系方面(基层普遍存在以党代政的现象);但是我们相信,既然问题已经提了出来,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可以找到的。(譬如现在已被认可的民主公正选举村长的“海选”方式就是农民们创造出来的)对于如何保护农民的权益,胡必亮在《农民:关键在于权益保护》一文中写道:“从政府来讲,在对待农民问题上,有几个关键性的问题必须处理好:1.政府不应该与农民争利。这要求各级政府在涉及有关的价格、税收政策时需倾听农民意见。过去争利的焦点主要表现在粮、棉、油收购价格之争上,现在表现在‘三提五统’上。这其中关键问题在于地方政府机构太庞大,而他们为农民提供的服务又很少。办法并不难,大量裁员,于国于民甚至于地方官员自己都是有好处的。这样庞大的地方政府,最终是没有人养得起的。2.农民应该有体现自己利益的组织,至少在地方上可以让其存在,如恢复农会组织或建立什么别的利益代言人组织,以便更好地与政府协调农民的利益矛盾。3.现代化的落脚点最终应该在人的现代化,为此,过去对农民的许多歧视性政策都该彻底清理、取消了,比如说对农民进城镇的限制,对农民接受教育与各种社会保障的限制(高收费等间接手段)等。4.伴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应得到政府更多的支持。5.农民的财产权利应得到保障,不少地方领导或政府撕毁与农民签定承包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民的土地以种种理由不断调整且越调越少的做法也很流行;强制性地让农民安装电话、购买香烟等的‘故事’不断被报导 ......,这些当事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6.政府应建立起与农民公平交易的规则,谁也不能破坏,否则,也应追究法律责任。”(载19991124日《中国经济时报》第5版)胡必亮的建议,有的马上付诸实施或许难度较大(如裁减冗官冗员、恢复建立农会组织、取消对农民进城的限制);但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些都是或迟或早要实行的。

二、工人阶层:过去被称为“工人阶级”,直到今天在现行宪法上仍被称为“领导”阶级。然而它的实际状况与宪法地位之间一直存在很大距离。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1999年全国职工人数为11773万。其中国有经济单位的职工人数为8336万,集体经济单位的职工人数为1652万,其它经济单位职工人数为1785万。这些数字是有问题的,它显然漏统了大多数乡镇企业职工和很大一部分民营企业的职工人数。因此,实际职工人数要比官方公布的数字多得多。1999年全国乡镇企业职工人数为12500万,其中约三分之二已连续作工3年以上,应可归入工人队伍。在职工构成当中,企业管理者约占5%左右,白领工人约占20%,蓝领工人约占75%。这个阶层中绝大多数人生活在城镇。他们的文化程度要大大高于农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已占到80%以上。在计划经济时代,工人阶层由于其所享有的职业和待遇的稳定性(即通常所说的“铁饭碗”),社会地位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大分化,农民的生活明显改善;其它原有阶层和新兴阶层都有较大变化;工人阶层的生活水平总体上虽然也有一定提高,但相对而言不尽人意;加之近年来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大批工人下岗、失业(笔者前些时候曾到过10多个城市进行社会调查,这些城市的工人下岗、失业率都在20%以上,远远高于官方公布的数字),使得工人阶层产生了很强的不安定感、失落感和不满情绪,停工、怠工、罢工、示威、游行等抗议活动呈现日益增长之势;工人与企业领导者、劳方与资方的矛盾也日益增加。应该指出的是,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工人阶层对国家经济和社会财富的增长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国有资产中的很大一块理应属于国企职工和曾经在国企工作过的职工所有(因为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国有企业职工都是实行的低工资分配制度,给国家提供了巨额的“剩余价值”)。但是在国企改造中,工人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甚至被无偿地下岗、失业,这是很不公平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工人们的不满是合乎情理的。按照传统理论,工人的组织化程度似乎是比较高的,实际并非如此。国有企业虽然一般都设立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实际上只是企业党委领导下的一个部门,很难真正履行代表工人利益的职能。非国有企业中目前很少有工人组织,即使有也大多形同虚设。因此,工人的利益被侵害、被牺牲,乃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工人大多数时候表示出无奈和忍耐,少数情况下会采取有组织的抗议。中国工人阶层素来有争取民主的传统,自70年代中期以来的历次民主运动中,工人(特别是有文化的青年工人)都在里面担当了重要的角色。在现实社会条件下,由于现行体制的束缚以及国企改革的滞后,工人阶层目前不得不把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求生存上。但是,中国工人懂得只有实行民主才能从根本上维护自身利益,因此他们本能地拥护民主。随着改革进程的逐步深入和工人阶层整体素质的提高,工人阶层的民主诉求会日趋高涨,并会在新一轮的民主化浪潮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三、知识分子阶层:指具有中等专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群体。目前我国大约有6000多万知识分子,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知识分子的职业分布最为广泛,象企业管理者和白领阶层、职员、教师、医生、科研人员、工程师、农业技术人员、编辑、记者、律师、自由职业者、党政官员等等,遍及各行各业。其中党政官员具有较为鲜明的职业特征和利益特征,我们把它单列为一个阶层。还有一部分则属于下面谈到的中产阶层。因此,知识分子阶层与其他阶层具有较大的交叉重叠关系。正是由于知识分子构成的复杂性,使得这一阶层最具多元化的色彩,他们中的不同部分之间的利益差异和价值观念上的差异也最大。我们常常说知识分子如何如何,其实说的只是知识分子中的某一部分人,要准确地描述它,是相当困难的。从总体上来看,这一阶层的人受到过中等(中专毕业或相当于中专毕业)以上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接触的信息量大,容易接受新鲜事物,较多地承担着传播新知识、新观念的事业。中国知识分子一向具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社会责任感很强;现在年轻一代知识分子虽然与他们的前辈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愈来愈强调自我,但是骨子里的东西并不会轻易改变。历次社会调查的结果显示:知识分子对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和改革的支持率都要大大高于社会其它阶层。知识分子对民主的推崇可能更多地是出于价值观念方面的偏好(这与他们受到的人文教育影响有关),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相对来说要少一些。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分子,在传播民主自由理念、进行民主启蒙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中产阶层:这是一个外来词,过去经常被译为“中产阶级”。在中国它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而逐步生长起来的一个新兴阶层。直到今天人们对它的出现还有不少争议。有人认为,迄今为止还不能说中国存在一个中产阶层;有的左派人士认为它就是新生的资产阶级,因此对它的出现感到愤慨和恐慌;还有人认为,中产阶层作为一个既得利益群体,他们与旧体制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不仅不是革新力量,相反还阻止改革。我认为:存在不同看法是正常的,因为人们看问题的立场、观念、角度不一样,难免会有一定局限性。另一方面由于中产阶层在我国是一个正在成长中的新鲜事物,它的一些特性还在演变之中,在各种统计资料中,均难以找到有关中产阶层的数据。根据我的观察和掌握的各种经验材料,可以初步认定中国已经出现了中产阶层。我们把它界定为介于富豪阶层和权势集团与平民阶层之间、拥有相当数量的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社会群体。它的成员主要为各类中高级的白领职员、中小企业主、商人、部分中介机构职员和媒体工作者及自由职业者、私营企业与乡镇企业中的管理者、律师、医生、富裕的个体户和农村中的富裕农民等;目前在我国就业人口中约占1015%左右。有媒体估计,我国个人资产在100万元以上的人已超过1000万(但没说明“个人资产”仅指金融资产,还是包括实物资产。如果仅指金融资产,则这一数字恐怕有所夸大;因为全国银行存款加上有价证券和个人手持现金的总值也不过10万亿元左右。如果包括实物资产如住房、汽车的话,人数则不止此数;住房商品化使得个人资产的数量明显增加)。在一些沿海地区和富庶地区,100万元家产已算不了什么(俗语“100万元刚起步”)。如果根据我国的实际尤其是农村的实际,把个人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三个层级,大城市30万元以上;中小城市10万元以上;农村5万元以上;同时拥有相当数量的实物资产;以此作为中产阶层的基准;那么,全国至少有5000万人达到这一水平。加上他们的家属,人数当在一亿以上。看似人数不少,但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很低的;而且其成员中受教育的程度也参次不齐,从整体上讲文化素质偏低。笼统地说他们是一个既得利益阶层,说他们与旧体制相互勾结,说他们不赞成民主改革,是缺乏说服力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出身下层社会,并无权势背景;发家致富主要靠的是自身的聪明才智、勤劳节俭和艰苦奋斗;这方面他们与西方国家早期的中产阶层并无很大差别,由于制度上的差异,他们付出的可能更多。至于与旧体制相互勾结、进行权钱交易的情况的确十分普遍;但是把这完全归咎于弱势的中产阶层,也是很不公正的。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主要是由体制因素造成的。在现行体制下,你不花钱根本就办不成事。中产阶层的一部分人,譬如一些中小企业主、商人,可能通过钱权交易获取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他们更多的时候受到的是来自权力部门的侵害。因此,这些人存在双重心理:一方面他们希望缝隙较多的旧体制多存续一段时间,以便于从中牟利;另一方面他们也希望政府机关奉行法治,克服腐败,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他们中已有很少量的一些人(主要是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主)进入到各级人大、政协(当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取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这部分人对现行体制的认同度要高一些,但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反对民主和改革。近年来,在强烈呼吁修改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和其它基本人权的人士中就有不少来自这部分人。总的来说,中产阶层希望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希望社会稳定发展,拥护宪政和法治。实行民主只要不损害他们的利益,他们就乐观其成,至少不会反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赞成建立宪政民主政体的。从长远的眼光看,我国的中产阶层当会成为实行宪政民主、避免暴力革命的社会基础力量,因为宪政民主制度会有效地保护私有财产,同时降低交易成本,使收入预期稳定化,这更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

五、官员阶层:包括政党机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全部专职干部。据统计:1999年这些人员的总和为1102万人。如果加上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编制外聘用(做干部工作)的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军队中的干部,那么人员总数至少要增加二倍以上。这个阶层内部的差异很大,上至执政党的总书记和国家主席,下至乡镇和城市街道的基层公务员,中间实际上有20多个等级,掌握的权力相差很大。因此,可以把官员阶层再分为中高级官员与普通官员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之间在政治意向上是存在着显著差异的。此外,不同机构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异,象党委组织部和公、检、法、工商、税务、海关等机关实际权力就很大,被称为“实权部门”(即俗称的官职“含金量高”);而象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则被称为“清水衙门”。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推行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标准,使得官员阶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已达到官员总数的7080%(注: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混文凭”者);近年来,又有大批博士、硕士进入中央和省市级党政机关。由于人数众多,加上经济不发达,所以官员阶层的名义收入水平是较低的。据《中国统计摘要2000》:1999年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官员年平均工资为8978元。另据估算:各级官员的奖金等其它收入年均为3000元左右,两者合计约为12000元。从统计数字上看,比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高得不是太多(同期国有企业职工的年人均工资水平约为7000元,奖金不等)。但是由于各级机关都有自己的预算外收入和“小金库”,加上住房、用车、医疗保健等项福利待遇,所以官员的实际收入一般都要大大高出名义收入;特别是“实权部门”的官员,“油水”自然更大。由于官员人数增长过快,使得不少地方政府的财政变成了“吃饭财政”;还有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连“吃饭”都不够,甚至要拖欠官员和教师的工资。总之,工资不高,权力很大,缺乏制约,制度上存在严重缺陷,造成了普遍的官员腐败现象和官民关系紧张。推进政治改革和加强民主建设,可以使广大普通官员的利益得到制度化的保障,使他们免受人治现象的损害,因此他们中大多数人赞成民主。中高级官员的情况比较复杂,综合素质较好、正直开明的官员一般都支持实行宪政民主;贪官污吏则必然害怕民主、反对民主;还有一些汲汲于既得利益的官员和思想僵化保守的官员也反对宪政民主。一个有利的因素是,1980年以后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已逐渐成为中高级官员的主体,他们在学校期间都受过自由民主思想的洗礼,参加工作后大多出国访问过,对外部世界有相当的了解,因此他们与拘守陈旧思维的老一代官僚会有很大不同,他们将会在民主化进程中发挥出举足轻重的作用。政治改革可能会使一部分官员的利益受损,因而遭致他们的反对,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实施机构改革和公务员制度,适当提高官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并辅之以各种制度约束,应该是可取的办法。对于那些贪官污吏,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六、军人阶层:军人是指应征入伍并取得军籍的公民。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的军官、士兵及部队系统的文职干部。根据有关资料,1982年我国军队员额为4238万人。198345日重新组建武装警察部队,主要由军队中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和边防部队,同公安部门实行兵役制的武装警察、边防警察和消防警察统一组建而成,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执行军队的条令和供应标准,享受军队的同等待遇。从19856月开始,军队进行体制改革和精简整编,到1987年完成,共减少员额100万人。之后,又作了进一步裁减,至1990年,全军总员额减到3199万人。此后,又几经调整,由于主要方式是军队整建制地转为武警,所以全军总员额一直保持在300余万人的规模。而据日本产经新闻发自北京的报导:中国的陆海空三军及战略导弹部队合计约二百五十万人,加上军方管辖下的武警,军力更达近四百万人。(1999107日《欧洲日报》第8版)军人在国家生活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对外要维护和平与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对内要维护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秩序。他们掌握着武器装备,行使着国家的大部分强制性职能。因此,他们自身素质的高低,确实关系重大。从总体上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军人阶层还是发挥了不少积极的作用;如支持改革、维护社会秩序、抵御自然灾害、抢救公民生命财产等等。但前些年军队经商办企业,部分军队系统的机构甚至参与走私贩私,有不少军人参与其中;对军队和军人形象的负面影响很大。在1989年爆发的爱国民主运动中,军队按照上级命令出动了坦克和装甲车镇压学生和市民,并开枪打死打伤许多无辜的学生和市民;更使军人形象受到极大损害(当然也有不少象38军徐勤先军长这样的坚守正义、拒不向人民开枪的现代军人)。由于军队所具有的特殊的组织形态,使得军人具有严格的等级性,一级服从上一级。中国军队自1955年仿效苏联建立军衔制度;1965年取消。19887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121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第22令发布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19945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决定将现役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改变为310级,不再设一级上将。武警部队警官警衔等级的设置,比照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执行。军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原来是比较低的。1979年以来,经过几次大的调整,有了较大幅度地提高。现在,在相同级别上(如营级与科级、团级与县处级、师级与司局级),军队干部的工资收入明显高于地方干部。但是,士官的(特别是士兵)的津贴仍是较低的。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军人阶层自非世外桃源。首先是来源与成份日趋多元化。八十年代以前,军人主要来自农村和部分城镇学生,大都是出了校门就进入军营,少有社会经历。而今,军人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兵”已不再是单纯的农民;城镇兵也并非全是学生或待业青年,干什么的都有。因此,社会对军人的影响也愈来愈大。其次,军人中独生子女逐年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入伍的新战士中独生子女已占到35%50%。教育学的研究成果早已证明:独生子女既有明显的优点,也有明显的弱点(如自我为中心、娇气、生活自理能力较差)。这当然会对军队建设产生相当的冲击。再次,军队基层干部的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原先军队的基层干部主要是从战士中提拔,现在则主要从军事院校毕业生中产生,“学生官”已逐步成为军队基层干部的主体。基层干部的文化程度显著提高,知识面大为拓宽,思维比较活跃,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独立思考的能力也在增强。但相应来说,基层经验要少一些,“兵”的感受也欠缺一些。第四,军人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水平都有一定提高。由于军人阶层自身利益的特殊性以及他们平时大多时候处于军营之中,使得他们与外界有一定的阻隔,一般不大可能参加社会上的政治性活动(不排除他们中极少数人参与)。但中国军人绝大多数来自社会下层(农民、普通市民),尤其是士兵一般都保持着出身阶层的特色,所以他们并不反对社会改革和民主化,甚至会采取一定程度的同情和支持态度(改革开放以来,基本上是如此)。同时,他们中很多人具有浓厚的平均主义和平民主义的情感,这也是很自然的。

七、学生群体:这里指的是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包括在校的研究生。他们一般在经济上还不能自立或不能完全自立,学生也不是一种职业身份,因此不能把他们作为一个独立阶层。但是考虑到他们在中国民主化进程中一贯的先锋作用,把他们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来考察是必要的。1999年全国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总数为413.4万,研究生23.4万,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人数为515.5万,这还不包括未列入招生计划的民办院校的在校生。大中专学生绝大多数集中在大中城市。需要指出的是:今天的大中专学生与10年以前的学生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基本上都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生的,对此前发生的事情知之甚少,而对于他们生活其中的外部世界的变化却非常敏感;他们经受了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的洗礼,观念上更加开放,更加富有竞争性,更加个性化;他们普遍受到系统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科学文化方面的素养明显提高;他们变得趋向理性、务实和世俗化。由于社会的剧烈变迁,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都在发生重大变化,加之教育体制与教育思想的落后,使得这一代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有所减弱。但是,校园文化、校园民主的传统仍然在沿续,学生们追逐新鲜事物的热情和先锋意识始终是浓厚的。学生时期在生理上、心理上和社会意识方面正处于逐渐成长、成熟的阶段,可塑性很强,同时也很不稳定。学生阶层没有与民主价值相冲突的既得利益,相反他们所崇尚的现代性使其天然地要求民主。他们对社会的认知十分有限,对什么是民主和如何建设民主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认识得很清楚,因此在行动上容易出现激进、急于求成和失控的情况。今后,学生阶层不太可能成为民主化的中坚力量,他们仍会以生力军的姿态发挥着自身的冲击力。

八、流民群体:流民是指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到其它地区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社会活动或其它活动的人口。流动人口的成份比较复杂,主要由下列几部分人组成:(1)流动到城镇找工、打工、无稳定工作的农民;(2)外出找工、打工、无稳定工作的下岗、失业或离职的城镇职工;(3)四处流动做各种生意的小商小贩;(4)无业或待业人员。在上述几类人之外,还有一定数量的流浪乞丐、江湖术士以及对社会危害很大的流窜犯罪分子等。他们是一个在数量上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边缘群体,改革开放以来发展速度很快(19902月,在全面人口普查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提供的数字表明,到19902月全国已有流动人口60008000万人(《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0年版P548)。另据调查统计:到1999年全国的流动人口已达上亿人。近几年春运期间,仅“流动的民工”一项,每年即达亿多人),引发的社会性问题也比较多。由于我国是为数不多的实行户籍制度的国家,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是分开的。所以,几乎所有的城镇都存在着为数众多的外来流动人口。他们带给城镇的效应是双重的:一方面,他们给城镇带来了生气和活力,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和劳动后备军,负担了城镇的大部分服务业与第三产业,承担了各种沉重的体力劳动,并带动了城镇的房地产业。因此,从总体上说,他们对城镇的发展贡献是巨大的;甚至可以说,若没有他们,城镇居民的生活是难以想像的。同时,他们也为家乡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中国的许多经济不发达地区,外出工作的流动人口给家乡寄回的汇款都成为当地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他们回家带来的信息、技术、管理知识和新的观念,也大大促进了家乡各方面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镇,又给城镇的住房、交通、供应和社会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他们的工作机会趋于紧张,他们的子女入学也遇到很大困难。尤其是在宏观经济不景气或经济萧条时期,很难找到工打,经商也赚不到钱,有的还上当受骗,有些人甚至连回家的路费都有困难;这时就难保不引发社会问题。加之人群一多,什么样的人都会有,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少数人素质较低,也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再加上极少数的职业犯罪分子混迹于其间,混水摸鱼,确实给社会管理增加了不小的难度。管理得好,就会有力地推动城镇的发展;管理得不好,则会成为社会动乱的重要源头。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流民与中国历史上的游民有显著的不同。历史上的游民,是无业游荡的人,他们主要是迫于饥饿、生活穷困无着或生命受到危胁等十分险恶的生存条件而沦为游民的。而现实中的流民却大多是为了改善生活环境、打工挣钱;或者外出从事经营活动、勤劳致富。因此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守法的公民,只有极少数人会做违法犯罪的事。现实中的流民,大部分来自农村,与农村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它成份之间差异也很大,他们的政治意向是较为复杂的。总的来说,流民群体处于社会底层,谈不上有什么既得利益,实行宪政民主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有好处的,因此,他们是会拥护民主的。

以上我们简略地描述和分析了当今中国的八大社会阶层或社会性群体的状态以及他们与民主化之间的关系。之所以采用“状态”语词,意在表明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并非是凝固不变的;恰恰相反,它正处在历史上罕见的大分化和大变迁的过程之中。通过对社会阶层的大致状态的描述与分析,从总体上看,实行民主对农民阶层和工人阶层是有好处的;与知识分子阶层的自由化要求和价值取向具有一致性;对中产阶层利大于弊;对官员阶层的影响不一样,素质好、有能力的官员会从中受益,而素质较差、能力平庸、擅长以权谋私的那部分官员的日子会变得不好过;学生群体较少利益瓜葛,他们总是冲在要求民主的浪潮的前列,并且不惜作出牺牲;军人虽然是特殊的社会群体,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反对宪政民主和反对改革,关键要看改革给他们带来的是什么;流民则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反对民主的社会势力主要是贪官污吏和某些权势集团,这部分人数量很少,在人口比例中最多不过百分之一、二;但是他们中不少人身居高位,大权在握,且精通权术,固守着既得利益不放。社会各阶层对民主虽然拥护者众多,然而处于无权决定的地位,遂使中国的政治改革与民主化进程步履艰难。

中国实现宪政民主的动力究竟在何处呢?
根据先行民主化国家的经验,民主化的动力主要来源于自由市场经济、民间社会(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和进步的政治文化。这几个因素对我们均有借鉴意义。因为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势必会要求建立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和其它基本人权的宪法秩序;势必会要求政府在收取税赋的同时向纳税人负责和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势必会要求限制政府的权力,实行宪政,以保障纳税人的权利。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还有助于现代民间社会的发育,而充分发育的民间社会和日益壮大的中产阶层正是实现宪政民主的主要社会基础。进步的政治文化的传播则会促进公民意识的形成,催化良性的政治参与,增强体制内外的民主派的力量。

结合我国的实际来看,民主化的动力来自内、外两个方面。
来自国内的主要有:
(1) 知识分子中的民主派、自由派对民主和自由的呼唤和实践活动;
(2) 新兴的中产阶层要求健全法制、保障私有财产权利和其它基本人权的声音;
(3) 广大农村和亿万农民正在开始进行的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
(4) 工人阶层对于社会公正和民主改革的诉求;
(5) 城市市民开始萌发的公民意识和民主要求;
(6) 社会各阶层反对腐败、要求对权力进行制约的强大舆论;
(7) 执政党内部的政治开明力量与赞成进行政治改革的人士。

来自国外的有国际民主力量和广大的海外华侨、华人、留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声援。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因素汇合在一起产生作用、共同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到最终确立宪政民主体制,将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对这一过程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与其想得容易一些,不如想得困难一些、长远一些。鲁迅先生倡导的“韧性”也就是坚持不懈的精神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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