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9日星期四

831事件真相重大突破 香港高院頒令港鐵交閉路電視片


2020年3月18日,教大學生梁耀霆入稟高等法院的案件獲勝,港鐵須向他提供太子站和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片段。(鄧穎韜 攝)
2020年3月18日,教大學生梁耀霆入稟高等法院的案件獲勝,港鐵須向他提供太子站和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片段。(鄧穎韜 攝)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的警暴問題備受爭議,其中警方在831太子站事件對示威者使用過分武力,一名被捕的教大學生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港鐵公開當日車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向警方作民事索償。高院周三(18日)作出裁決,下令港鐵須七日內向入稟者提供閉路電視片段。申請人對結果感到高興,呼籲香港人在抗爭路上不要放棄;但有社運人士強調,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才能還原真相。(劉少風 報道)
香港反修例運動爆發至今超過8個月,去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發生嚴重的警民衝突,警方於站內展開拘捕行動,要求在場記者離開,又阻止救護員到月台施援,更把傷者經由其他港鐵站送走,在警方及政府失信於民下,站內「打死人」的說法甚囂塵上,雖然警方多次澄清,而港鐵曾披露部分閉路電視視頻截圖,但仍未能釋除公眾疑慮。
831事件其中一名被捕者、教育大學學生會時任會長梁耀霆,早前就8月31日速龍警員衝入港鐵太子站車廂打人一事入稟高等法院,稱當日遭警員毆打和強行囚禁,為蒐集民事索償的證據,要求港鐵向他提供當日晚上至翌日凌晨,太子站和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以證明警方令他身體受傷,並向警方作民事索償。
法官周家明早前已頒下臨時命令,要求港鐵妥善保管影片,周官周三(18日)頒下判辭,裁定港鐵七日內須向梁耀霆的律師團隊,提供去年8月31日太子站早上10時40分至翌日凌晨1時半,以及荔枝角站去年9月1日凌晨1時25分至2時的閉路電視片段。而梁耀霆只可將片段用於索償,不得自行複製或用於其他目的。
梁耀霆在法庭外會見傳媒,他指會跟律師團隊,仔細研究片段內容,初步計劃索償六位數金額。他又引述判詞指,由於港鐵一方聘請著名資深大狀及律師樓就本案作出對抗性爭辯,法官周家明下令港鐵須自行承擔訟費,涉款約100多萬港元。他又感謝法官的判決,並呼籲香港人在抗爭路上不要放棄。
梁耀霆說:法庭願意將閉路電視判給我與我的律師團隊,讓我做下一步法律行動,將向香港警務處提出民事訴訟,希望他們就非法拘捕我本人作出倍償。我希望跟大家香港人說一句,這次是一個小勝,我希望大家可以堅持不要放棄,雖然法治在這幾年,甚至在過去大半年,深受挑戰,但我們都應該抱有希望。
支持抗爭運動的律師黃國桐周三接受本台訪問,他認為裁決合理,港鐵應該一早提供閉路電視片段,但因執法人員沒有公信力,他仍對法治缺乏信心。
黃國桐說:這是法庭可以做到的事,但始終我們說法治已失去、並然無存,是因為我們不信調查,因為法治第一步是執法人員,證據是他(執法人員)搜集,證據是他調查,在第一關守不住,法庭有其麼用?(港鐵)應該拿(閉路電視片段)出來,不用到法庭,應該自動自覺。
外界多次要求港鐵完整公開831太子站閉路電視片段,究竟這次判決能否令民憤降溫、還原真相?多次擔任反修例遊行集會申請人、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穎匡周三對本台指,是次判決稱不上是成功,而是「應有之義」,他強調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才有機會還原真相。
劉穎匡說:這個法庭命令只是要求(港鐵)讓梁同學(梁耀霆)及律師團隊,作為法律程序之用,並非公開予傳媒及公眾了解事實真相,所以我們仍然要求,港鐵將這片段公開交代,其實現在已經太遲,過了半年時間,片段是否仍存在?有沒有剪輯?只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才有機會挽回真相。
梁耀霆去年9月1日凌晨,在港鐵太子站被捕,涉及非法集結罪名。他入稟要求披露有關片段,以證明他當日受傷是由警方造成,亦有助其他受害人作出申訴。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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