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

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黄之锋等表态不签“拥护基本法确认书”




香港立法会选举周六起提名,选委会称首日共收到18份提名。选委会要求获提名者必须在提名表格内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以及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参选的黄之锋和岑敖晖已表明不会签署“确认书”。
香港立法会换届选举提名期周六开始,5个地方选区和29个功能界别,首日共收到18份提名。
据《中央社》报道,对选委会要求获提名者必须声明拥护“基本法”,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周六在社群平台脸书(Facebook)上发布6点声明,表示自己选择不签署确认书。
身为曾经被取消参选资格者,黄之锋深信北京是否会批准他成为候选人,重点不在于报名时是否签署这份文件,而需考虑国策外交问题。
他表示,民主派各初选出线人的风险评估各有不同,大家对是否签确认书也许不能在短时间内达共识,他表示最重要的是能够互相尊重,“签署,不代表放弃抗争意志,拒签,也不代表辜负选民托付”。
黄之锋也强调,从没看轻过自己会被取消参选资格的可能,而在港区国安法通过以后,对他来说,更担忧的是要面对被消失、被送中和被无期还押的可能。从港区国安法通过至今,他还能健在,已是得来不易。
而在民主派初选功能组别区议会(二)中获得近13万票、得票排第2位的岑敖晖也在脸书表明,将不会签署确认书。 岑敖晖说,这次立法会选举关键是“极权会用怎样丑陋的手段,去干预选举”、“香港人民的意志有否大得在国安法下、在不可能的情况下,创造出议席过半数的可能”。
香港选举事务处公告,新一届立法会选举将于9月6日举行,提名期自7月18日开始,至31日结束。选举管理委员会以发言人名义指出,获提名的候选人必须在提名表格内签署一项示明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声明,否则不属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
文章来源:RFI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