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叶巧琦批评,政府押后立法会换届选举的做法具争议。她说,《基本法》第69条已清楚列明立法会每届任期4年,质疑政府为求达到推迟选举一年的目的,在法例不容许情况下,向人大提请作出决定,形容是扭曲法律,切合所需。
叶巧琦重申法治的重要原则是要清晰,她不认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所讲,援引《紧急法》是稳妥做法。叶巧琦指出,如果终审法院最终裁定《紧急法》及《禁蒙面法》违宪,只会导致尴尬情况,对法治双重打击,认为改用《立法会条例》第44条会更好。
叶巧琦重申法治的重要原则是要清晰,她不认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所讲,援引《紧急法》是稳妥做法。叶巧琦指出,如果终审法院最终裁定《紧急法》及《禁蒙面法》违宪,只会导致尴尬情况,对法治双重打击,认为改用《立法会条例》第44条会更好。
对于政府押后立法会换届选举的决定,民主派22位议员发联合声明,批评政府是「自制致命的宪制漏洞」。
联合声明指,政府以疫情为借口押后立法会选举,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该年安排,此举是践踏香港民选议会制度。民主派指未来议会组成、运作、职权等安排陷入人大权力手中,影响无远弗届,任何恶法劣政都可以借机通过。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周六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政府将下届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有关决定无政治考虑。林郑月娥称选举有输有赢,政府从来不会因为怕输而阻碍选举进行,又以去年11月区议会选举为例,政府明知建制派会输,但不会取消。
林郑月娥重申,押后选举是由于疫情感染风险严重,选管会无把握办到一场安全的选举,亦有身处海外的选民致函政府,指若因为疫情不能回港投票,将会采取法律行动。她称,既然紧急法赋予政府权力维护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就要有胆色运用权力。
对于押后选举受到西方国家批评,林郑月娥表示,经历《港区国安法》,体会到某些国家对待相关问题有双重标准。她说,海外至今因受疫情影响而要押后原定选举的国家,比不押后的多,包括英国、澳洲、欧洲。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曼琪指,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需一定在立法会真空期内,视上届立法会议员为真空期议员。
陈曼琪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及基本法条文,处理香港因推迟立法会选举一年产生的宪政问题,不受任何香港本地法律规限,所以不受立法会条例第11条有关立法会紧急会议规限。因此,人大常委会不一定在立法会真空期内视上届立法会议员为真空期议员。
全国政协副主席及前行政长官董建华回应时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并指特区政府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细心衡量过各种因素之后所作出的最合适安排。
全国政协副主席及前行政长官董建华回应时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并指特区政府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细心衡量过各种因素之后所作出的最合适安排。
文章来源: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