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24日,一位年仅21岁的花季女子突然撒手人寰。从照片上看,她是那样青春焕发,那样神采飞扬,那样美丽大方,那样洋溢希望。
她的名字叫黄静,毕业于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生前任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音乐教师。她富有音乐天赋,吹拉弹唱样样精通,钢琴弹奏达到国家十级水平,是湘潭市钢琴协会理事及湘潭市音乐学会会员。她才华横溢,创作的文章和儿童歌曲多次在《湘潭日报》、教育杂志和全国性刊物上发表。她教学认真,亲切活泼,深受学生喜爱。她品格端庄,行为模范,屡获校方好评。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她还在中央音乐学院函授本科班深造学习。谁能想到,这样一位出类拔萃的妙龄女子竟在一夜之间香消玉殒,含冤死去。谁又能想到,一年过去,案情仍然陷于混沌,真相仍然不能大白于天下,正义仍然未能得到伸张。
人最可宝贵的就是生命,因为她是灵性的寄托,创造的动力,幸福的附着,梦想的源泉。失去了生命,一切都等于零。从人权的立场讲,一旦没有了个体生命的存在,全部人权都将无从谈起。故佛祖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么,毁灭生命者该遭什么报应呢?
在黄静殇逝周年之际,让我们高唱一曲“生命的礼赞”为黄静祈祷!
有一种生命特别璀璨,她可以被毁灭,却决不会屈服。正如北齐刘昼先生在《刘子. 大质》中所形容的:“丹可磨而不可夺其色,兰可燔而不可灭其馨,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金可销而不可易其刚。”
有一种生命特别高贵,像莲花一样不容玷污。北宋周敦颐先生在《爱莲说》中咏赞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鲁迅先生在题为《莲蓬人》的诗中如是歌咏莲花:“芰裳荇带处仙乡,风定犹闻碧玉香。鹭影不来秋瑟瑟,苇花伴宿露瀼瀼。扫除腻粉呈风骨,褪却红衣学淡妆。好向濂溪称净植,莫随残叶堕寒塘!”
有一种生命特别壮丽,她燃烧了自己,释放出五彩缤纷的霞光,照亮尘世的迷茫空间,唤醒众多趋于麻木的心灵。“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屈原《国殇》)
我坚信,真凶决难逃脱法网,正义终会获得伸张!
让黄静在天之灵早日得到安息吧!
张祖桦写于黄静殇逝周年
200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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