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长毛」的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就惩教署规定男囚犯必须把头发「尽量剪短」的规定,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裁定梁国雄终极胜诉,因为上述只适用于男囚犯的常规令构成直接性别歧视,违反《性别歧视条例》。梁国雄认为上诉得直是理所当然,但胜诉未能帮助因社会运动而入狱的年轻人的狱中待遇,更慨叹法庭料未能解决港人政治权利不平等这最大的不公平。
不过,有关裁决可以帮助平等机会委员会处理性别歧视个案。平机会表示,判辞明确界定《性别歧视条例》下的「较差待遇」必须与「不同待遇」有合理关联,这对该会日后的举证标准有清晰指引作用。在过去五年,该会共收到231宗有关性别歧视的投诉。
以一头长发而被昵称为「长毛」的梁国雄,2011年因冲击立法会选举递补机制论坛而判囚四星期,2016年入狱时被要求剪去长发。他出狱后就惩教署要求男囚犯剪发的规定提出司法复核,2017年胜诉,但署方上诉并得直,「长毛」不服,上诉至本地最高司法机构终审法院。
惩教署解释,规定男囚犯剪短发是要确保监狱纪律,以便囚犯外形在合理程度上保持一致;而要求男性蓄短发、女性头发则可长可短,亦是将香港社会传统的两性既定造型应用于囚犯身上,不代表男性待遇较差。
不过,终审法院五位法官一致驳回惩教署的说法,首席法官马道立在其撰写的判辞指出,男囚犯无权选择头发长度,但女囚则可以,反映待遇较女囚差,而狱方未能解释确保监狱纪律和施加社会就性别的刻板形象之间的关联,更不能证明香港的男性发型只有短发,而女性头发则可长可短,已属性别歧视,足以裁定上诉得直,毋须处理狱方规定是否违宪的上诉理据。
社民连的梁国雄在法庭外和个人脸书上感叹道,香港最大的不公平是政治权利不平等,普选至今仍未实现,他期望司法系统能尽量保持公正,但相信,要在法庭内得到这种「人所共知、普世价值」的肯定,呼吁港人继续努力,争取最基本的平等政治权利。
另外,他表示,他在性别歧视条例方面虽获胜,但有关裁决对因为参与反修例运动而入狱的年轻人和「手足」来说,未必可以帮助他们在狱中所受待遇,希望他们的权利获得保障。
文章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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