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20年11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欣综合报导)中国当局藉维稳名义,施行不法之事已行之多年。河北省三河市政府网站日前公开一桩因第十九届五中全会前遭处罚的维权上访公民的信息,公然把宋姓访民“乘公车前往北京准备到国家信访局上访”这等再正常不过之事,定性为“严重扰乱了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导致中国公安维稳部门长期来操持的“准备信访罪”被摆到台面上。
中国当局多年在维稳旗号下肆意的践踏人权、违反法制的行径可谓罄竹难书,而各级政府常以各种借口掩盖违法侵权而不敢明目张胆向外宣讲。
河北三河官网11月1日报导:2020年10月26日,公安机关针对违法信访人员宋某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宋姓人士,燕郊镇人。2020年10月26日宋姓人士明知信访诉求已得到燕郊镇政府的答复意见,却拒不按照法定途径解决问题,相关的信访问题不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且不听从答复指导意见,采取相同理由搭乘公车赴北京准备前往国家信访局上访,严重扰乱信访秩序及社会秩序。2020年10月29日,该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决定针对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对此,民生观察表示,从该报导可以清楚看到,宋姓人士仅是坐车北京准备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换言之,根本还没有去到国家信访局真正实施上访,结果就遭官方声称是扰乱信访秩序及社会秩序。公民信访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如何就犯法了?
话虽如此,但中国大陆这种维稳下的所谓“准备信访罪”却已成中国社会的常态,广泛且长期的在全国各地滥施着。“民生观察”先前就曾针对日前中国当局的五中全会维稳控制访民的部分统计——《十九届五中全会前后,全国各地访民被维稳情况汇总》,看到中国大地这类“准备信访罪”已氾滥到无法想像的程度。
我们从民生观察汇总的情况可以见到,这些被绑架、殴打、遣返、拘押的维权访民,均是在路途车上,例如:今年10月20号,重庆市肖成林本身处郑州K508列车上,却遭当地政府强行拦截下车,迄今情况不明;10月27号,黑龙江同江市访民刘淑玉身处秦皇岛铁路期间遭公安抓住,不让她去看病,甚至将她拘禁在清长青乡派出所、不让走出;还有的访民在租住地遭到便衣警绑架,例如“2020年10月25日,谭敏在北京的租住屋内被员警带至北京市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当天被弄到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家场46-3号,在这里谭敏的手机、身份证、现金被强行搜走。26日18:06分,谭敏被强行乘坐Z95次列车。27号中午到梁平站,员警用警车把谭敏从梁平强行带到华岩派出所调解室,直至28号0:30分左右离开,谭敏被搜走的物品亦没有归还。”还有更多案例是在家中就遭到控制,例如“10月28日重庆肖建芳在家中被派出所带走。”
民生观察表示,从全国各地遭到政府列入信访黑名单的民众,在举行五中全会前,就纷纷被从家中、车上或租住地绑架带走、以进一步控制。由此显见,当局并非是因为这些人来到了国家信访局门口上访维权,才决定要控制他们。其实,中国当局早就将这些人通通定成了“准备信访罪”,认为他们可能是要去信访,因此当局认为,就该对他们进行暴力控制。
民生观察强调,这种将根本就没有发生的事情,主观认定成为可能发生而实施处罚之行径,是完全滥用刑法的“预备罪”。依据中国的现行法律,刑事法律才有预备犯罪,至于行政法律,像《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预备违法就得要受到处罚之规定。至于《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中,则已明确规定:“行为人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不予处罚。”
关于刑法中的预备犯罪,即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而犯罪预备中是介于犯罪决意、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某一阶段。行为人在这一阶段上,主观方面具备犯罪的直接故意,就是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了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且希望借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民生观察表示,对照此种刑法的预备犯罪,实际上,能够看见中国当局将全国所有遭到划定的维稳物件全部当作“预备犯罪犯”,针对那些因冤情上访者则是采取围追堵截,把认定的“准备信访”当作是正在信访,而且还是已经扰乱了社会秩序来处罚,全然不顾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及信访权等基本宪法权利,同时不顾及法律追究的事实、结果。
民生观察称,中国政权如此肆意的以维稳名义,将一切认定的例如上访维权、独立异议等不顺服于权力的人士,均当作预备犯罪加以防范、控制、迫害,公然的侵犯人权、无视法制,并导致中国社会陷入蛮荒时代。中国政府如此行径与世界文明相左,亦悖逆历史潮流,也跟中国当局自己宣称的建设法治社会互相违背,日后必将遭受历史、正义的唾弃。
另外,微博上也有网民描述自己按规定上访,却遭到官方惩罚的状况:今年2月6日,微博帐号“监督员线上”发布消息称,“我叫赵义勇,因劳动待遇问题,矿部姜书记让找能管着他的人来,我们到山东省招远市政府找没人理我们,去年8月14日到烟台市政府信访局请求帮助,招远市公安局受招远市政府指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将我们刑拘30天后下不再上访和找企业麻烦的保证书,交三仟元押金取保候审一年,按上访条例规定没有违法。”
截止发稿时间,该博文已经获得逾4000人的转发,以及百余位网友的评论。
有中国网友称,“对上访人赵义勇刑事拘留一个月,取保候审一年!这是何性作为!”、“黑、真黑”、“非法拘,乱作为”、“招远市公安局违法违规的侵犯上访人的权力多的是!谁来问责追刑?”、“平民申冤难”、“对打击报复上访人的问题要严查,严惩违法违规违纪人员!上访按正规管道走,很多上访问题不能得到公平公正解决,才促进上访人屡屡越级上访,上访人的正当诉求应得到依法回复,不能走形式走过场,那样会把问题扩大化,加深了矛盾,不宜问题的解决!”
另一微博帐号“我爱公义585”于11月4日发文表示,“因着我们上访,派出所今天传唤我,说我们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我们去安徽省信访,我们没有做出格的事情,没有大吵大闹,我们是按着次序上访,他在笔录中是我涉嫌扰乱公共次序罪,叫我签字,当时我不愿签字,他说你就签了吧?这个说的也没事,只是这样说说,其实这个法律我还有点不懂,这我签字有没有问题?如果是因着这样把我抓进去,我说我是冤枉的,请领导们为我申冤。”
然而,众所周知,中国当局一直以来都在防范与政府不同立场的民意聚集,因此严格管控网络言论、试图压制人民的批评声浪已属官方的基本作为,被删帖封号,对中国人来说,早已是见怪不怪之事了。
所以,若非有网络评论员协助中国当局管理热点事件、掌控人民舆论,恐怕上述揭露自己欲上访维权却遭截访,或是本依规定上访维权,却被官方视作违法而恶意打压、刑拘或判刑的公民,应该是多得数不胜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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