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

四川公民程玄鑫因44条推持言论被判刑两年

【众讯202119日消息】四川省泸定县公民程玄鑫因推特言论,被指控“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泸定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判决书中显示,程玄鑫于2019911日被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5日;同年924日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指定监视居住;同年9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16日被更换罪名“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羁押在泸定县看守所。

起诉书中指控,程玄鑫自20187月至20199月间,长期登录推特浏览、截图、转发、评论大量虚假信息,其中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44条。然而,判决书中并未具体指出程玄鑫在推特上发布的被定罪的具体信息内容。

分析人士认为,从程玄鑫被抓捕的时间看,很可能是涉及传播、声援2019年香港反送中运动有关。

与以前异见人士因言获罪所不同的是,近年来普通网友因言获罪的案例在大幅增加。公民往往因传播、评论公共事件被定罪,表明公民言论自由的空间越发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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