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8日早上,我来到了自治区第二看守所,递交手续,以亲属辩护人身份要求会见覃永沛。按了门铃,和门卫说明来意,等了一会,出来两个身穿制服的人在门口接待我。
警察翻看了一下材料,他诧异地问我:“他什么时候签的委托书?”接着反复翻看了几遍后和我说,因为只有一个会见室,现在里面已经有人在会见了,没有地方安排我会见,让我回去再电话联系看看什么时候能安排过来。我一听,很激动,赶紧追问,那下午会见可以吗?明天早上可以吗?他一再说,现在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安排过来,你还是先回家,打电话预约吧!他还关心的问我两次你有我们办公室电话吗?接着又说,你如果打不通电话,就过一会再打,会有人接电话的。看他工作态度这么认真负责,我只好先回家了。路上开心得边哼歌边计划这两天的时间安排,激动得以为要等着会见,赶不上老太太的生日。回到家,我焦虑不安,就反复拨打电话,但是一直无人接听。
下午终于等到上班时间,电话打通是早上的警察接,报上名字,他立刻说我记得,你早上来过。接着问我是律师吗?我说我不是,我是亲属辩护人,他说需要我去法院出具一份同意会见涵才能安排。我的血一下子从头冷到脚了!挂了电话,我立即打电话到南宁市中院找承办法官梁锦康。真巧,接电话是他本人。我说明来意,他说我不是律师,肯定不行。我说法律规定你们同意就可以了!他说我们不同意。我说不同意就给个书面理由好不好,他蛮横地说不给。我问,不给那接下来的辩护工作我怎么做?他说开庭的时候该怎么辩就怎么辩。我说我不了解案情,看不到案卷,见不到人,我怎么做接下来的辩护工作?他说我还有一个律师啊,我说那我把律师开了,我自己上,总该让我阅卷和会见吧?他说也不行。我无奈地说,那你给我一份书面答复吧!他蛮横的说不给,很明白的告诉你。我接着说,取保候审申请书你们收到之后三天内要给我答复。他说答复就不同意,有什么好讲的,我说你们要给我书面答复,我不打电话你们就不通知吗?他说不同意就是不同意,有什么好讲。哎,我被气得半天说不出话。身为法官,怎么能这么蛮横地凌驾在法律之上呢?刑诉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梁锦康法官居然说不同意就是不同意,有什么好说的!!!听完这些话,我整个人都懵了。发呆了一会儿才挂电话。回来两三天都没回过神!这条路太难了!
我看到的红不是玫瑰、茶花、牡丹,太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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