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将特务机制引进社会治理都不是个好的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而恰恰是穷途末路的表征。面对日益深重的社会危机,只有顺应历史,将现代法治与宪政机制引入,才能从根本上化解问题,走出危机,求得重生!
一、警惕特务统治的常规化
8月30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草案中一些条款对公权力尤其是作为暴力机器的警察权力的扩张与对公民权利的压缩情况,引起了法学界及民间的高度关注,甚至带来了社会的恐慌。因此有人断言,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此得到通过,那将带来中国司法大倒退,一个公民人权毫无保障的黑暗时代将临到中国。
学界已然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诸多批评意见及建议,除强制措施中一些情况可以在24小时内不通知家属、律师会见当事人受到限制性规定、传唤时间由12小时延长至24小时等条款广受质疑外,其中有关技术侦查一节,涉及到公民隐私权受侵及证人可以不出庭等问题,也已引起了人们的疑虑。然而,在此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希望各界高度警惕技术侦查中将特务机制引入司法之中,并且有使其公开合法而普遍推行之势头。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第十四项有“将第四十三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粗略观之,该条似乎没有太大问题,但只要跟后面的第八节技术侦查内容结合起来看,就会发现其中隐含了在现实执法中被解读为广泛利用公民作“线人”的司法依据,因为“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具有太大的引申空间。
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第八节技术侦查,更是公然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第一百五十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特定人员实施秘密侦查。”同时,草案还规定:“对于通过实施秘密侦查收集的证据,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特定人员真实身份等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如此一来,“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特定人员实施秘密侦查”,“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及“应当采取不暴露特定人员真实身份等保护措施”的一系列规定,事实上将秘密警察与“线人”网络机制规划了出来。
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上面所列举的方面,可以看出,日益盛行于中国的秘密警察与“线人”交织起的特务统治正通过修正案相关规定而实现公开化、普遍化与常规化。如果一个社会将特务统治机制常规化,那么人权灾难将如影随形,不可摆脱。从中外的历史教训上,我们可以清晰看到特务机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二、明朝特务统治
所谓特务统治就是由特务机构掌管主要事务的统治体系,就是大量派出秘密警察,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特点就是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恐怖气氛,到处都可能有秘密耳目、监视、出卖、揭发等等,造成社会各个成员互相之间不信任,一盘散沙,从而有利于管理。
纵观中国历史,背负特务统治“盛名”的莫过于明朝,而明朝在历史上之所以饱受诟病,广泛依赖特务统治显然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乞丐出身且胸无点墨的朱元璋利用民族矛盾夺得江山后,苦心孤诣地想让江山永世姓朱,于是建立了超越于法制与传统规范的特务机构——锦衣卫,赋予其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司法部门而成为一个我行我素的独立部门。起初锦衣卫主要针对官僚。朱元璋将锦衣卫派到各地,搜集官僚各种材料,包括大臣们请客、作诗,甚至茶余饭后的私下闲谈,事无巨细,皆一并向他汇报。朱元璋拿着这些材料,经常于上朝时以不经意的样子当面提及官僚各种私秘细事,使群臣闻之无不惊骇,在朝廷上战战兢兢,从而使整个朝廷形成相互告发,人人自危的局面。
“靖难之役”以后,朱棣掌握了政权,完全继承了他父亲的统治衣钵,为了同锦衣卫相制衡,他又建立了另一套特务组织——东厂。朱棣建立东厂之初的一个目的是追杀他的侄子建文帝及其同党,后来发展成搜集民间一切异议,对那些质疑朝政,非议朝廷的人实施监控、抓捕、酷刑甚至秘密处决。再后来到明宪宗朱见深时期,又建立了一个更庞大的特务组织——西厂。这样明朝就同时存在锦衣卫、东厂、西厂三大特务机构。明朝这三支特务势力遍及大江南北,深入乡间里弄,对所有敢于非议朝政,不尊崇朱氏天下者,都施之以警告、威胁、拘役,直至从肉体上消灭。例如,朱棣夺权时,当时大儒方孝孺因不服朱棣作皇帝,结果招致朱棣利用特务机构的杀戮,出现“灭十族”诛杀近千人的惨剧,由此可管窥明朝特务统治残暴之一斑。在如此严酷的特务统治下,明朝社会除皇族成员外无论官僚还是民众皆噤若寒蝉,以致当时思想界走向寻求内心静修的唯心主义“格物致知”上,出现这种与传统儒家入世精神相背离的情况,逃避来自特务统治的迫害不能不说是其中一种社会原因。
明朝为何会抛开传统专制统治模式而走向依赖特务统治的邪路?今天看来固然与朱元璋本身没文化,只信奉武力权谋,缺少基本纲常人道有关,但历史发展到明朝,事实上传统专制精神统治层面的“君权神授说”已经日渐瓦解,世界资本主义带来的主权在民思想已经萌芽。伴随明朝商品经济发展及与世界交流,中国传统的专制统治模式面临极大挑战,其欺骗下的所谓合法性已经风雨飘摇。在这种历史大势面前,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日益穷途末路。于是,一种超越于律法与道统之外的,完全利用人性弱点与罪恶,而来实施管治的特务机制应运而生。所以明朝的特务统治应该说是中国传统专制统治末路下的病变,其残酷性是一切专制统治的极致。
三、东德特务与“线人”制造的恐怖
这种因统治合法性缺失及社会治理传统模式的失效下而产生出的病变性特务统治,不仅在中国盛行一时,而且在欧洲也曾疯狂肆虐。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先生在《活过底片的世界》中写到20世纪德国最壮观的"大河文学"。在此请恕我长篇引来与大家重温:
这部作品的厚度有100公里长,每一公里大概有1000多页密密麻麻的文字。其中18公里是寻常百姓的生活点滴,11公里是"坏分子"的活动细节,剩下的70公里嘛,还不清楚是什么。
作者的名字是"东德公安部等","等"包括85000名秘密警察和数十万名埋伏在社会各个角落的"线民"。作品里的主角,是东德1700万人口。作品的名字或许可以叫"围城",因为这1700万人住在围城里,四周有70万枚地雷,6万枝自动扫射机关枪,还有,1100只训练有索的狼狗。
今年一月,"大河文学"公开,人们涌进那蜿蜒100公里的阴暗的文字迷宫里,寻找自己的故事。进去的时候,心里已经藏着不样的预感,出来的时候,脸色苍白,双腿颤抖,太亮的阳光使人晕眩。
做妻子的,发现那定期到秘密警察那儿去报告自己行踪和言谈的,是共枕10年的丈夫。做学生的,发现记录自己"不当"言行的,是那课堂上授课的老师。作家,发现自己某年某日私下读了西方的刊物,打小报告的是那长年进出自家书房和厨房 的知交。牧师,发现自己在几年前所以大病,是因为医生遵从公安部的指示,开给他损坏脑神经的药剂。异议分子,发现自己和辩护律师当年的"密谈"内容,白纸黑字的记载着。病人,发现自己对精神医师的倾吐,一卷一卷录在大河文学里……
人们早已忘怀了某年某月某日和某人在某地做的某事,突然像血证似的摊开在眼前,角落里写着出卖者的代号——他们是街坊邻居,是亲人、知交、文友、爱人,是为你治感冒的医生,为你辩护的律师,为你指引人生的教授。
这部大河作品涵盖的广度、渗透的深度,远远超过苏联克格勃和纳粹盖世太保的成就。它在读者心中引起的灵魂深处的颤动和哀恸,更不是一般文学作品所能比拟。
2
物理学者彼普的故事被安排在"坏分子"的11公里中。1987年,波普妻子袅丽可无意中对女朋友透露了自己对婚姻的厌倦感,这个女朋友马上到公安部去交了份报告:袅丽可有意离婚。
负责波普这一章的作者——公安部第22处处长,立刻开始布局,写下了波普故事的大纲:
第一阶段:促使袅丽可申请进修以加强她与其夫分手意向……同时进行,避免波普本人在其工作单位及社交生活有任何升迁或改善可能。完成日期:1987年3月。
第二阶段:扩大波普婚姻危机,加强女方离婚意愿,应设法使袅丽可与第三者(线民哈洛得)发生亲密关系。完成日期:1987年6月。
第三阶段:给波普工作单位主管写匿名信,使波普成为问题人物。完成日期:与前同。
第四阶段:在《青年》报上发表波普和前妻(克莉)所生女儿一篇文章,赞美其"坚定的社会主义信仰",以之为榜样来警告坏分子。完成日期:1987年5月。
第五阶段:促使波普女儿就读学校加强对该女政治信仰教育。该女儿最得波普宠爱,影响其女儿应可加深波普无力感及家庭分裂。完成日期:1987年3月。
第六阶段:在波普朋友圈中散布不利于他的谣言。完成日期:持续进行。
大纲订好了,人物的发展却不十分顺利。袅丽可现在记得,1987年中有个法官朋友曾经邀请她去看戏,原来那就是奉命引诱她的线民。亲密关系不曾发生,婚姻还没有破裂;围墙,先倒了。
3
尤鸿的故事只是不起眼的一小节,因为他是个小人物,他的遭遇也太寻常。
24岁那年,尤鸿想逃离围城,运气不好,被逮到,判3年徒刑。不算什么,在东 德围城统治的28年之中,有23000人因逃亡罪而被判徒刑,平均起来,每两天就有一个人逃亡、被逮、坐牢。许多单身母亲携带幼儿逃亡,被捕之后,母亲下 狱服刑,幼儿,就被共产党送给党性坚强的家庭去收养,从此不知生身父母。
尤鸿被关了3年;出狱前,他信口说,西德的制度比东德好。狱友转身打了小报 告,于是尤鸿又被判了一年四个月的徒刑。这是1965年,罪名是"危害国家安全"。不算什么,在28年的围城中,有78000人以同样的罪名下狱,也就是说,将近30年来,每天有8个人因为"危害国家安全"而坐牢。尤鸿的命运不值一提。
16个月徒刑的前5个月,尤鸿被关在精神病院里,强迫用药。终于出狱之后,也在一个餐馆工作,时间很短,因为,不知怎么回事,他随口骂了句"共产党猪猡!"报应来得很快,尤鸿又被抓进了精神病院,医师说:你再犯一次错,我们就不得不用药剂来改造你了。
尤鸿又被释放,认识了一个在公安部上班的女郎,他告诉这个女郎公安部不是个好地方,劝她洗手不于。结果有点反高潮——他又进了监狱。
1984年,尤鸿终于又得到了自由,可是失去了身体健康,失去了20年青春岁月,失去了这一回合的整个人生。
四、特务统治是社会治理的穷途末路
东德“大河文学”100公里长的巨著鸿篇究竟记录了多少当时社会特务统治下的细帐?我们今天无法完整读到,但仅仅从龙应台先生选录的只言片语,就足以让人读来冷汗淋淋,脊背发麻。人们不禁要问:我们是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吗?但那可是一个完全的非人时代啊!
实事上,类似于德国“大河文学”的情况也肯定在东欧其他国家发生过。由此看来,特务统治并非只属于东方文化景观,而是一个世界性剧本,上演的民族没有黑白肤色之分,没有东西地域之限。然而,是什么导致一个个民族陷入这种疯狂的特务统治泥淖?
比较二战后东德与明朝时中国,虽然在特务统治形式上有各自不同,但其普遍性、残酷性,触及社会每个角落,掐制人们每分思想的特点是一致的。究其原因,也可大际发现其相通之处。
其一、统治合法性严重缺失。二战后德国一分为二,同根同源同文化同经济水平而分化开来的两边,居然在社会发展中日益拉开距离,现实的差距使东德统治合法性日渐流失,最终致使权力合法性危机笼罩在每个执掌权力者与普通百姓中。这与明朝朱元璋夺得政权后面对国内与世界大势,无法找到权力来源的正当,也无法找到权力永固的杠杆,最后统治合法性完全植根于剿灭异己力量的强弱上,即镇压力上。在这种合法性危机的促使下,执掌权力者穷尽计虑的就是如何将统治力极致地渗透到社会每个角落,甚至指望深入每个人的心脑,以达到从肉体上控制与从精神上驾驭之目的。于是特务统治就成为必然的选项。
其二、人性罪恶的驱使。无论封建时期的皇族还是现代社会的党族,只要是企图将国家永久掌控于自己家族或党族手中的,就是专制,就是植根于人性中的独占欲、贪婪欲与操纵欲的为恶。这种恶在古时披上了“君权神授”的外衣,具有精神上的欺骗效果。但面对社会发展,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国家是具体每个公民的国家的现代意识,已经使皇族占有或党族占有都成为非法。在这种非法面前,皇族或党族又不愿皈依现代民主宪政的合法化,而想让人性中的恶长久得逞,于是采取超越法律与规则之外的特务治理,就是无可选择的选择。
其三、社会治理黔驴技穷。一个合法性缺失而人性恶又无法扼制的社会,现代文明的法治与宪政手段根本无法引进,社会危机日益深重,而传统治理手段又捉襟见肘,于是只好寻求超越现代法制与传统纲常的手段,通过特务机制来达到暂时压制社会反抗而维护权力稳定之目的。所以,无论从历史还是今天的事实来看,特务统治都是一个社会治理穷途末路下的权宜应对。
其四、特务统治会制造社会的普遍恐惧,导致社会人人自危,摧毁社会人伦底线,使社会行止完全失范,使社会发展完全失序,最后在全局性整体性危机下必将促使社会全面崩溃。所以,特务统治也必然是一个社会历史性大变局的前夜。事实上,我们能够看到明朝与东德也都是这种历史性变局的前奏。
在此我不想详述更多东西了,只想最后重申: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特务机制引进社会治理都不是个好的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而恰恰是穷途末路的表征。面对日益深重的社会危机,只有顺应历史,将现代法治与宪政机制引入,才能从根本上化解问题,走出危机,求得重生!
2011年9月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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