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共在大陆发起“土地改革”运动的七十周年。抚今追昔,令人感慨万端。

“土改”倘若旨在改革封建土地制度,使农村人均拥有的土地面积较为均衡,从而实现孙中山先生提倡的“耕者有其田”,以解决贫富不均造成的社会问题,那是完全可以采取温和的办法进行的。事实上,欧美亚非各国以及台湾都没有流血,就成功地改革了封建土地制度。然而,崇尚暴力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中共却大开杀戒,掠夺地主及富农的财产,造成了无数人间悲剧。这笔账必须认真清算!

古人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贫富不均的确导致社会上多数穷人心怀怨愤,就农村而言,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生活自然困苦。但地主富农拥有的土地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他们当中许多人靠的是克勤克俭,逐步积累的。毛泽东对斯诺讲述他的父亲毛顺生,就是辛辛苦苦勤勤恳恳才添置了一些土地,成了富农。可见,凭借暴力实行“共产”,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贫农、下中农,美其名曰“土地还家”;进而把地主家的牲畜、农具、家俱、衣被悉数没收,分给贫农、下中农,如此劫富济贫,实无天理。

何况“土改”之后两年左右就搞“合作化”,先是成立初级社土地入股,继而高级社取消土地分红。1958年公社化,土地归公社所有。农民手中的地契形同废纸,他们被彻底剥夺了土地的所有权。

当然,“土改”中最惨的是地主。不仅他们的全部私有财产被劫掠一空,其性命更悬于一线。几百万地主根本没有经过任何法庭审判,就会“绑赴刑场,执行枪决”。笔者父亲便是这里面的一个。

家父生于1898年,192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政治系本科,旋即加入商务印书馆上海编译所任编辑。1926年转任广州特别市公安局秘书(局长李章达)。1927-1928年两任东莞县长。1930年任广州市政府秘书。半年后退出政坛,改业律师十八年之久。其间与友人合股开设广州新华、金声电影院。但1951年秋被广州公安局关押,未几遭农民揪回乡下斗争,当年11月由一名区长批准处决,同案者(一张榜上)四十馀人,罪名均为“抗缴馀粮”。所谓“馀粮”指以往向佃户多收的地租,比如一亩地只应收200斤谷,却收了250斤,“馀粮”便是50斤。到底多少,金额由农民说了算。家父本来没有地产,但结婚时岳父给了100亩地作为嫁妆。土改时定的成分是“地主兼工商业”。可是追缴的“馀粮”却是天文数字。我们在广州市区永汉路(现北京路)东横街的住宅,是三进深、三开间的古老大屋,面积近800平方米,卖了七千多万元(人民币旧币),交上去还不够“馀粮”的零头。一句话,就是要你的“人头”!

中共先为农民设定了阶级敌人的数量,确定把打击面缩小到3%,不包括富农。以当年3亿农民参加土改计算,至少也要斗争出900万个阶级敌人,如何标记阶级敌人呢?就是划分阶级成份。在土改中杀地主几乎就是按比例、按名额来完成任务,完全不问是否有犯罪事实及民愤。1951年11月,毛泽东批评广东土改进展太慢,像“乌龟”。毛泽东将陶铸等人调到广东后,陶铸即提出“要大张旗鼓,雷厉风行,要数目字”。故每个乡都要定出杀地主的指标计画,故滥杀情况严重。前广东省副省长杨立在《带刺的红玫瑰——古大存沉冤录》一书中透露,当时广东省流行的口号是:“村村流血,户户斗争。”据估计,广东杀人就达几十万。而这些被杀的人,没有一个属于“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人。据有关专家保守估计,当年大陆土改杀死了200万“地主份子”,一位美国学者甚至估计有多达450万人在土改中死亡。

杨立的书提到李章达险遭毒手。李(1890-1953)是我们的乡邻,东莞厚街人,曾任孙中山警卫团团长,被视为国民党左派。中共建政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广州市副市长(排名第一)。1951年秋东莞农民到省欲揪其回乡,幸得叶剑英调回北京前嘱咐古大存保护他才得幸免。其实家父曾于1950年赴港避祸,但有人劝说称李章达和李济深(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会保他无虞。他误信之终于罹杀身之祸。

与此相反,台湾的“土改”温和而人道。简言之,是“地主、农民和政府坐下来慢慢商量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叫农民得益,地主也不受损失。”没有发动农民暴力斗争,没斗一个人,也没有死一个人,而是用和平的经济手段完成的。农民最后成了土地的有产权的真正主人。地主的土地虽被征收,但从中获得大量的股票,摇身一变,成为新兴的工商企业主。就这样,政府得到政权的稳定及经济的发展,台湾土改使政府、地主、农民三方受益。还应当看到,大陆的土改最严重的后遗症是人和的缺失,所谓“杀父之仇”历来乃国人极之系念的一种怨恨。如今习近平口口声声构建和谐社会,土改之账不清算,谈什么“和谐”?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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