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

【完善选举】吁投白票遭“通缉” 香港前民代霸气回应:暴政怯于人民

 

【完善选举】吁投白票遭「通缉」 香港前民代霸气回应:暴政怯于人民香港廉政公署通缉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及前沙田区议员丘文俊,涉嫌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投白票及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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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ICAC)越洋「通缉」两名前民意代表,廉署指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及前沙田区议员丘文俊,涉嫌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投白票及不投票, 违反《选举条例》。至于如何「通缉」身在澳大利亚(澳洲)的许智峯,及身在英国的丘文俊?香港方面未有交代。被「通缉」的两人则霸气回应,对其检控反映暴政对人民的怯懦。

廉政公署周一(29日)发公告表示,「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两名男子,他们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

公告续称,许智峯及丘文俊涉嫌于10月30日至11月29日期间,分别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上展示贴文,煽惑市民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及不投票。廉署展开调查,并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后,认为有足够证据向二人作出检控,署方于周一早上向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二人归案。

现身处英国的丘文俊先于社交网站简单回应指,「廉政公署约饮咖啡一事,我暂时回应系:哦」。其后流亡澳大利亚的许智峯回应指,「投白票、废票或不投票均是市民的合法权利及自由。在全世界自由国家中,呼吁行使这项自由均是合法行为,唯独香港政权以刑事法律禁止,只反映暴政对人民的怯懦,草木皆兵」。

许智峯又指,该通辑令软弱无力,莫说要把他辑拿归案,连删除他的「煽动」贴文也未能做到,唯一的效果,就是协助宣传呼吁投白票的「如水计划」。之后丘文俊再更新社交网站,上载和许智峯相同的说话,并附上「感谢廉政公署协助」、「杯葛立法会选举」等主题标签。

在廉署下令通缉前,许智峯本身在香港已面临多项控罪,包括因《国安法》受到通缉,及被控违反《国歌法》、《特权法》、《侵害人身罪条例》及藐视法庭等等。

澳大利亚已于去年7月9日宣布,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议。 英国则在同一个月内宣布无限期暂停与香港之间引渡条约。

另外,本月初,廉署于运用《选举条例》拘捕2男1女,指三人于互联网转载帖文,呼吁市民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现时3人获准保释候查。当时廉署指,调查仍在进行,不排除再有执法行动。而在廉政周一发布的「通缉令」中则再次警告,由立法会选举提名期10月30日起,至投票日12月19日这段「选举期间」,任何人触犯上述条例「不论该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20万元」。

许智峯上月底在其脸书提出「如水计划」,反制「不义的选举制度」,遭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直指他「『叫人冲、自己松』,行为卑劣」,许智峯当时反驳说,市民投白票不犯法,自己叫人做合法的事,不存在「叫人冲」。丘文俊则于本月中发布相关消息,但提示香港网民「不要转载分享」。

根据今年5月生效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即属干犯非法行为」,但选民以个人身份投票与否、是否投白票或废票,都不构成犯法行为。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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