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

回望半年牢獄生活 中大前學生會長區倬僖:提醒自己是一個人,不是一組號碼

半年囹圄,算是長還是短,只有曾身歷其境的人,才能評斷。今年 21 歲的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因參與反修例運動,被判非法集結罪成,判囚半年,早前刑滿出獄。回首牆內時光,他說最難受的,並非惡劣的膳食,或骯髒的環境,而是在監獄的制度下,在囚者都不被當是「人」,只是一組組的號碼。

他也說,監獄的制度,會令人失去選擇的能力,「有囚友出返嚟,落茶餐廳食飯,望住個餐牌 10 分鐘,都做唔到決定。」對區倬僖來說,牢獄最大的試煉,是如何提醒自己是一個人,如何保有自己的性格。

「Yes Sir」、「Thank you Sir」、「Sorry Sir」

一牆之隔,監獄內外是截然不同的風景。區倬僖踏入壁屋少年監獄首兩星期,已明白牆內另有一套「道理」。例如面對懲教署人員,「只可以有三種回應」,「Yes Sir」、「Thank you Sir」、「Sorry Sir」。因為囚犯不能對懲教人員說「不」,所以沒有「No, Sir」。

因為少年犯要學紀律,而這便是懲教署教紀律的方式。

架上半黑框眼鏡的區倬僖,說話慢條斯理,怎看也不像是一個「犯」。身為前中大學生會會長的他,在鏡頭前,坦白回顧自己的「罪狀」。反修例運動期間,他參與由「民陣」發起的九龍大遊行,該場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區倬僖亦於當晚在旺角被捕,被控非法集結、蒙面、襲警等一連 13 項罪名。

經一連串漫長審訊,法庭在今年 5 月,判處他先收押壁屋少年監獄,等候勞教中心報告,三星期後再轉至荔枝角收押所隔離;最終被判罪成後,被安排到赤柱監獄旁的東頭懲教所,服刑半年。

2019年10月20日,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被捕(網上圖片)

壁屋監獄的剃頭衝擊

區倬僖淡然解說,指自己一早有服刑的心理準備,事前已向「過來人」請教監房情況、心得、如何調節心理等。然而,在首兩星期,甫進入專門囚禁少年犯的壁屋監獄時,已遇上預期以外的衝擊——「無諗過要剃光頭。」

他亦直言,沒想過懲教人員會如此嚴厲,與少年犯之間的關係又是如此懸殊,「無論你做咩都好,都係鬧咗你先,甚至有啲位,佢唔小心撞到你,都會睥咗你先。」一切的情形,都酷似描述少年犯的電影《同囚》。他說,幸運的是,自己沒如電影主角般,受到身體上的暴力對待。

他也提到,曾經遇過情緒崩潰的囚友,「有囚友每晚喊」。原來那位囚友,本身「十拿九穩」可以脫罪,最後卻罪成入獄,因此一時間無法接受。區倬僖說,自己作為「過來人」,寄語面對司法程序的人要調整寄望,作好心理準備,才能避免太大衝擊。

資料圖片:壁屋監獄(圖片來源:Exploringlife / Wikipedia)

學習監房「術語」

到進入「成人監」,懲教人員的態度,便比之前友善得多,至少不用每句說話也加一句「Sir」。但區倬僖說,初進牢房,仍是十分不習慣。他形容,自己「像被流放在異地」一樣,原有的朋友、社交生活、社會角色,一下子被剝離了,不由控制。一切陌生的文化、制度,以至語言,都讓他覺得自己不屬於這兒,像身處香港以外。

他用一個字去形容牢房的生活——「悶」。每天起床、刷牙、出倉、吃飯、工場工作,偶爾看電視,一板一眼。在他在囚期間,最大的刺激,便是收看奧運節目,「一齊歡呼,釋放情緒。」他形容,看見牢獄生活令不少囚友漸漸失去對生活的期待,「你幾唔鍾意食個餐都好,都一定要食,因為你得呢個選擇。」

「無論你背景係咩,衰乜嘢,你年紀幾大、性格係點都好,入到去通通都唔重要,你身分只有一個,就係犯人。」

說起牆內的生活,能令他稍稍會心微笑的,大概只有一些術語。區倬僖說,大約兩星期,他已開始掌握了術語,例如午飯吃的「粥」,叫做「糜」,取音自潮州語「嗒糜」(吃粥);「匙羹」取其形狀,被稱為「艇仔」;「肥皂」取其質感,被稱為「滑石」;「懲教人員」因常要扭鎖匙,而被稱為「柳(扭)記」,「我鼓起勇氣,去問一個做咗 30 年嘅懲教。」說笑背後,術語卻代表了另一個「平行時空」。

區倬僖說,自「出冊」後,已自行調節,不會再用這一套「語言」。他認真地續道,自己會刻意提醒自己,不要太受監獄文化影響。

赤柱監獄(資料圖片)

「收書」感紅線壓迫

然而,即使已身處獄中,他仍能感受到紅線的壓迫。例如「收書」。按現行制度,囚友每月可獲親友帶入 6 本書,只要不涉及暴力、逃獄等影響秩序的書籍,「理論上甚麼書都可以」。但他說,自己入獄以來,有八本書被視為「禁書」,被拒帶入。他指,那些書只是圍繞哲學、文學、政治和歷史,有的是關於台灣歷史,有的則是卡繆的小說。後來他向懲教人員提問,不獲批的書有何準則,「對方居然誠實回答,『無 standard(標準)㗎!邊有 standard 㗎!」

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兼臨政主席區倬僖

區:懲教管理只為方便自己

區倬僖認為,一切「秩序管理」、「講求紀律」,只是懲教人員是為了自己執行上的方便,實際上卻剝奪了在囚人士的基本權利,「理論上,坐監就係剝奪你原有的行動自由,學習過一個有規律嘅生活,但唔代表你的基本人權,例如食唔好食,甚至係唔衛生嘅食物,或要熱到生皮膚病,呢啲完全唔係法律定義,佢哋要受的懲罰。」

他也記得,有一次在獄中留意到,一位官員曾言「有啲人希望獄中囚友,生活像天堂一樣,從而不恐懼犯法」,當時身在獄中的區倬僖,聽畢感到「非常無稽」,「係咪畀多幾包 M&M 你食,呢度生活係咪可以好似天堂咁先?即使極端地講,呢度真係高床軟枕、有冷氣、有美食,但本身自由受限,這已是很大懲罰。」

區倬僖強調,「懲」和「教」理應並存,「究竟係剝奪你嘅零食、唔使咁熱畀蚊針嘅權利,對於你嘅更新、唔再犯事,係有啲咩幫助呢?我完全睇唔到。」

懲教署人員在大潭峽懲教所內正進行搜查。 (圖片來源:懲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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