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秋季入学鲁东大学以来,鲁东大部分时间都处在封校的环境之下,期间偶有校门对学生开放的时间。当然不同时期封校的松紧也不一样,不是很紧张的时候,学生可以爬墙或者尾随其他人通过校门口的门禁系统,我经常是时而尾随出校,或时而翻墙出去。本学期开学,烟台还没有出现疫情之时,学校已经开始封校,只是烟台出现疫情之后,鲁东实行了严厉的校园管控,比如不准定外卖;不准网购;出门戴口罩;振华超市的的一楼和二楼之间的楼梯口被堵住(学生可以在二楼购物),校门完全封闭,不允许车辆和人员出入;校园里也多了许多带着红袖章学生到处巡逻;除了少量老师在校园内部,其他老师均在家中进行网络教学等。
当然自鲁东实施如此严格的管控,我个人也不赞同此时的严格管控措施。但,即便如此我也老老实实的遵守学校的这些防疫规定,不出校门,老老实实的在公众场合戴口罩等。这也是我为何在这次举牌过程中,全程戴口罩的意义,即我试图表明我举牌只是一种言论自由的范畴,而没有违反学校的防疫规定,所以不管是学校还是世回尧派出所指责我破坏防疫措施等,我是不承认的。下面我大致陈述一下我这次举牌始末。
大约3月25日左右,在网上看到四川大学的一个“川大是全体师生的川大,不是全体官僚的川大”横幅,这件事对我的刺激很大,这可以说是我举牌的直接原因,当然根本原因是我对学校的防疫措施的不满。3月27日,我决定举牌,当日上午去买了几只扁头的毛笔和一瓶墨水;中午吃饭的时候去垃圾堆附近找了一个木棍;在宿舍找了一个废纸箱,裁剪了一下。下午将所要书写的具体内容构思了一下之后,在牌子的前方我写的是“鲁东解封”,后方是“我坚决反对封校!坚决反对如此高频的全员核酸检测!坚决反对对学生实施如此严格的管控!坚决反对校方一切以疫情为至上”!
3月27日17点,我准时从南区的研究生公寓出发,举牌。我的规划路线大致是往南走到第二餐厅,然后折返,从南区招待餐厅旁边的路穿过天桥到北区到第一餐厅之后,然后再去图书馆绕一下,最后的目的地是北区第一教学楼。
以上是我的计划路线,但实际的情况是,我从研究生公寓出来三四分钟之后,我就被一个自称是学校的老师(我们暂且称这位老师为A老师)给就缠住了,一路上我一边举牌一边和他纠缠,我们不断吵吵和拉扯。不过此时这位A老师并未采取过激的手段,这个过程中,他打电话通知了学校的保卫处。我们一路往北走,路过一餐后,有两位保安开着电瓶车,也赶了过来。一个保安负责录像,另一个保安要求我不要举牌,并询问我个人信息。我一路和他们交谈,并一路往北走,上了北区的那个长长的台阶之后,我往左拐,沿着孺子湖走了一段距离,期间又有一位老师(我们暂且称这位老师为B老师)跟上我了,到现在,他们除了要求我停止举牌,并打听我个人信息外,并没有采取其他的行动。
后来,我听一位老师(具体是哪位老师我忘记了,大概是B老师)对其他人说(可能是得到了电话里的哪位官员的指示),先把我的牌子夺下来,我听到这句话之后,就开始往前跑,其中A老师在后面追我,不过他的速度也不是很快。B老师在另一条路上试图截住我,我沿着原路往南跑,跑了没多久,应该还是在第一餐厅附近,B老师从另一条道路上斜插过来,直接朝我一个飞扑把我按倒了路边的冬青里,并把我的手机抢走了,A老师也紧随其后一同把我按住。
随后,他们把我强制带上了保安的电瓶车。随后就一同去了北区一号办公楼,他们把我关在了办公楼的门卫室。从五点我举牌到被抓,整个的举牌时间我估计最多二十分钟,因为虽然路程不是很短,但是我这一路要摆脱A老师以及后来其他人对我的纠缠,所以我的步行速度很快,而且后来有一段距离我是一路小跑。我估计我被强制带到北区一号办公楼的门卫室的时间大约是17:30分左右,随后我看到七八个人在该办公楼的门口,其中包括鲁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以下简称历史院)的副书记薛老师和一位辅导员王老师,估计他们在就我举牌这件事进行商量如何处理。
大约18:30分左右,来了几名警察(大约是四名)进来把我带走。我上了警车,来到了世回尧派出所,然后进入的一个大概叫“审案区”的区域,书面上写的我进入派出所的时间是18:50。当天晚上对我进行了第一次讯问,28日上午对我进行第二次询问,28日下午17:00左右,他们对我做出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对我做出不予处罚。但,我最终没有签字,基于两点原因,第一,我认为他们应该明确写明我的行为不违法;第二,当我在其中一份处罚决定签完字以后,一位孙警官试图要将属于我的一份处罚决定拿走(我当时看到他的举动,我的推测),基于这样的推断,虽然一开始我勉强自己签名了,但我意识到这位孙警官可能要拿走本属于我的那份处罚决定之后,我立刻把我已经签名的处罚决定涂抹毁坏。
随后,他们又对我进行第三次讯问,在这次讯问期间,我问这位孙警官,他当时是否想拿走本属于我的那一份处罚决定,这位孙警官并没有回答我,这更加使我怀疑他当时的举动。第三次讯问后,他们又让我签第二份材料,(我后来一直以为这是第二份处罚决定,但,后来派出所的所长李警官说,第二份不是处罚决定,而是告知书),但是这次对我的处罚加重了一些,对我做出的是警告的处罚,我还是没签字。随后,他们对我进行第四次讯问。讯问过后,他们让我签订最后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也就是我现在手中的这份,派出所认为“严重扰乱了校园内秩序。孙健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决定给予孙健警告的行政处罚”,当然如大家所见,我还是拒绝了签字。
以下是对我的部分讯问内容,关于我的行为是否违反防疫规定和精神。我的回答的大致内容是:从鲁东2月底严格封校期间,我严格遵守了鲁东的防疫政策,譬如不出校门;不定外卖;不网购;出门戴口罩;进行核酸检测等。包括此次举牌期间,我也是全程戴口罩,我试图表明我举牌只是言论自由的范畴,在鲁东大学的具体的防疫规定上,我是严格遵守的,即便我不同意鲁东大学的许多防疫规定。
关于我严重扰乱校园内秩序的问题。我的申辩的理由如下,第一,我没有扰乱校园交通,不管是人流还是车流。第二,我举牌也没有造成人员的聚集,我主观上尽量避免人群聚集,事实上也并未造成聚众,我也从未号召大家一起跟我走。所以扰乱校园内秩序的指责也是不成立的。
在第三次讯问时,孙警官向我告知,关于国务院颁发的《信访条例》(我估计是,记得不是很清楚,我确定是关于信访的规定),其中一条“信访过程中,不得采用举牌、拉横幅等形式进行信访。但是奇怪的是,我查了《信访条例》并没有这一条,当然假设信访条例有这一条,我认为也不适用于我,因为我根本没打算信访。
世回尧派出所对我的关押结束之后,历史院的书记刘老师,副院长王老师和一位李老师来接我回学校,大约20点多,我回到了鲁东大学北区招待所119房间进行隔离,我和王老师和李老师,我们三个人一个屋子。回到119房间后,我把我的27秒的举牌视频发到了我的微信视频号、微博和抖音这三个平台上。大约22:15左右,当地的派出所的4位民警来到了我的隔离房间,说接到报警电话,说我在网上发视频,询问我发的是什么视频,并要求我删掉,我拒绝民警要求之后,几位民警也并没有勉强我,大约22:35,他们离开。
民警走后,大约22:45左右,一个陌生男子突然闯入我的房间,进入房间后他要求和我一同隔离的两位老师王老师和李老师出去,两位老师出去之后,他就抢夺我的手机,这位男子自称是这个招待所的负责人,当我问其怎么称呼时,他始终拒绝回答,后来才告诉我他姓车,在我们交谈过程中,他又再一次试图抢夺我的手机,在此期间我对我们的交谈进行的录音录像。
因为我再进入这个宾馆隔离时,我登记个人信息是用的是孙健的名字,所以他不可能知道我的日常用名是孙富贵,但,问题是这位车姓男子,不仅知道我叫孙健,而且还知道我叫孙富贵,所以我高度怀疑他是受学校指使。
在我和这位车姓男子纠缠期间,我也打110报警。23点左右,四位警察来到我的隔离房间,向我询问的大致情况,了解之后,警察也对这位车姓男子抢夺我手机的行为做出了批评,我要求这位车姓男子向我道歉,他也当着我和警察的面就抢夺我手机一事向我致歉。最后警察也向我保证,以后谁也不准动我的手机。110民警走之后,此时大约已经是23:08左右,这是3月28日发生的大致事情。
3月29日19:19,我接到世回尧派出所的电话,要我我回派出所一趟,要对我个人信息进行采集。随后,同我一起隔离的两位老师陪我一同去该派出所,进行个人信息的采集,包括血液、指纹以及手机的相关信息。采集时间大约不到一个小时,采集完毕后,我和两位老师再次回到了鲁东大学的北区招待所119房间,进行隔离。
3月30日16:30,历史院的院长魏老师与我通话,她认为我在这次事件中的做法是错误的,要求我反思和承认错误。我的回答是,我的做法没有错误,所以也不需要反思,同时我也说我的行为是勇敢的。
大约19点左右,历史院的书记刘老师和我通话,大致内容也是和魏老师所说的比较一致,我的回复也跟回复魏老师的大致相同。
3月31日上午,历史院的书记刘老师再次和我通话,对我进行了一番劝说。14点左右,历史院的书记刘老师、副书记薛老师、副院长王老师、副院长高老师、一位历史院的辅导员王老师和一位防疫人员六人,与我在北区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开会,高老师向我出示了《拟对孙健同学开除学籍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我在告知书上签了字,并对《告知书》中对我的指控,我进行了一一申辩,同时会议现场我也录音录像。
下午,世回尧派出所负责我这个案件的孙警官来到我的隔离房间,要求我删除我发在网上的派出所的对我的处罚决定,他的理由是,上面有他的个人姓名。说实话,我并没有故意想显示出孙警官的个人信息,这是我的疏忽,但是我还是拒绝了这位孙警官的要求,我的理由如下,作为此次派出所对我的处罚是公事,其是作为公职人员的身份而不是私人身份,所以我拒绝了这位孙警官的要求。
15:40多,世回尧派出所的所长李警官来到我的隔离房间和我交谈,他一方面想调和我和鲁东大学二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另一方面他也希望不要在网上发关于这次事件的材料(我猜测他主要还是关心涉及派出所方面的材料)。我同意李警官作为中间人来帮忙处理此事,但是我拒绝了他希望我不要在网上发声的要求。我们的谈了大约1小时35分钟,也正是这次与李警官的交谈,我才知道鲁东大学在去年因为我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致鲁东大学领导们的公开信》,就已经向派出所报警,试图通过警察来处理我,但是这位李警官告诉我说,在这件事情上,他们并没有偏向学校,认为我的公开信也没有违法内容,他这么一说,也再一次佐证了我对鲁东大学的看法,当然也是事实,即自公开信发表以来,鲁东就一直试图压制我的声音,而非认真的对待我提出的问题。
在我和李警官交谈期间,他打电话给派出所的法制大队,17:23左右,法制大队的迟警官来到我的隔离房间,我对处罚决定的相关疑惑,他做出的解释,至少我是这么认为他的解释很牵强,这里我也不再赘述,这个过程我也录音录像,与李警官和迟警官的谈话结束之后,此时大约是18:05。
18:15左右,我和历史院的书记刘老师、副书记薛老师、副院长王老师、副院长高老师、一位历史院的辅导员王老师五人,与我再次在北区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开会,高老师再次向我出示了《告知书》(14点那次会议中,向我出具的告知书的第二段有重复内容,所以对《告知书》进行了修改),并要求我签字,我签字。随后高老师向我出示了《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并要求我签字,但我拒绝签字,随后会议也很快结束。
4月1日12:34分,我再次来到北区招待所的二楼会议室,这次会议人员有研究生院的副院长王老师,历史院的书记刘老师、副书记薛老师、副院长王老师、副院长高老师、一位历史院的辅导员王老师、历史院的两位学生与我共九人。研究生院的副院长王老师先是向我出示了《鲁东大学学生处分决定送达通知单》,并要求我在上面签字,我在该文件上签字。随后,这位老师将《关于给予孙健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和《鲁东大学研究生学习证明》送达给了我,这位老师要求我当日17:00之前离开学校。
13:00多,历史院的副书记薛老师通知我解除隔离,派两名学生和一名老师帮助我收拾个人行李,薛老师说其他事情由他找人帮我处理,譬如:饭卡的钱、一半的学费、一半的住宿费的退还等(在这里多说一句,如果鲁东大学当初的服务这么好的话,我不会跟你顶牛到现在,当然你我分开这种结局现在看来也不错,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比如:有那么多朋友支持我,还有律师朋友免费帮我进行行政诉讼,几位友人热情邀请我去国外读书,这都是意外之喜)。
下午大约15:30,我离开了鲁东大学校园,这里感谢帮助我搬行李的两位同门和三位舍友,和历史院的辅导员王老师。尤其我的舍友,此次举牌我预料到一些风险,所以在举牌之前,我并未和他们谈论此事,但,事情发生之后,特别是我27号就消失了之后,肯定也让我的四位舍友担心忧虑,而随着此事的发酵,他们心里可能因为此事也感到紧张,这里向四位舍友说一声抱歉!
孙富贵(孙健)
2022年4月7日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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