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

陈光诚:高智晟被失踪五年无下落 与中共暴政谈法律何其讽刺


2022 年 8 月 13 日,在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门前,人权人士集会声援高智晟。
 法新社图片






到2022年8月13日,著名的中国人权律师高智晟最后一次被中共绑架、强制失踪已经整整五年了。五年来,他的家人多次向中共当局索要高智晟律师现在何处的确切消息。向中共要人,中共当局都不断置若罔闻,耍官僚、装聋作哑不予答复;即使面对国际社会的外交追问,也总是胡搅蛮缠,不予正面回答。由此可见,像高智晟这样被誉为中国良心,有责任、有担当和正义感的人权律师的确令中共恐惧,所受的迫害也尤为残酷。

以上之所以说是“最后一次被中共绑架失踪”,是因为自从2005年,高律师就面对中共炮制的各种人权迫害、故意制造的社会不公,挺身而出捍卫公平正义。高智晟律师曾经参与基督徒维权案、陕北油田案和为法轮功修炼者维权;三次发出致中国最高领导人的公开信,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十七年间,他遭受了无数次包括绑架、失踪、酷刑折磨等各种各样的打击迫害。

在2005年秋天,我被中共所指使的山东党委从北京绑架回山东临沂进行非法拘禁开始,中共就命令国安特务每天十余辆车对高智晟律师进行跟踪监视。紧接着,中共关停了他的律师事务所,取消了他的律师资格,吊销了他的律师执照。

在2006年中共试图把我构陷入狱的过程中,高智晟律师因为带领朋友从北京驾车赶往山东给予我声援,而在东营被中共绑架回北京关押;后在国际社会的强烈呼吁下判三缓五,允许他离开看守所。

但是在缓刑期间,他却被中共特务再次采用“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的方式,掳到军队的一个地下室进行了长达21个月的非法关押和令人发指的酷刑折磨。与此同时,外界不断地追问他的下落,可是中共都说“不知情”。

他的妻子耿和不堪中共的威胁骚扰,2009年初携一双儿女逃往海外。

就在加给高律师的所谓“五年缓刑”(实则其间多次被失踪、被关押、被酷刑)即将届满的最后时刻,中共又无耻地宣布执行三年实刑将其收监;在新疆沙雅监狱将其单独关押迫害三年后,押送回陕北老家继续24小时不间断地非法拘禁。就连因在狱中失去牙齿过多,为了能够正常吃饭要去看牙医也不被允许。

高智晟律师不屈服于中共的淫威,仍不断写文章声援被中共迫害的郭飞雄先生,揭露中共的各种罪恶,探讨中国的民主之路。2017年8月13日,他再次被中共绑架失踪,人间蒸发。五年过去了,至今杳无音讯,没人知道他在哪里,生死不明。

读到这里,我相信有正义、有担当的勇士们早已经怒从心头起了;而懦弱者也许已经脊背发凉,心生恐惧,默默地为自己没有被中共视为敌人而感到庆幸,天真地以为只要不得罪中共暴政就可以侥幸苟活一生……。

此时此刻,回顾人权律师高智晟十七年来所遭受的迫害、最近五年来各界屡次向中共当局追问高智晟律师的下落无果,我感到必须向有识之士们提出一个问题:面对中共暴政的彻底流氓黑社会化,我们还能通过谈法律,在中共设定的统治工具之下解决问题吗?换句话说,中共会和人民讲道理吗?

若答案是否定的,难道就只剩下无可奈何了吗?!

在中共把谁视为敌人、视为对它专制政权的威胁,就一定要把谁找个地方藏起来(无论是监狱、黑监狱还是任何什么地方),经年累月人间蒸发的情况下,如果继续和中共暴政谈法律,是不是对我们巨大的讽刺?!

高智晟律师的案子、郭飞雄先生的案子、王默先生的案子,还有我本人遭中共迫害七年的经历等等,举不胜举的案例与事实都说明一点,那就是:谁被中共视为敌人,中共绝不会真正让谁自由。因为在中共看来,光明一旦得以自由,黑暗便难以存在,共产专制体制就不安全了。

说到这里,岁月静好者也别庆幸,即使不成为中共的敌人,被中共视为韭菜,或是随时可夺取据为己有的资源,则更加危险。说不定哪天中共看上了你的什么财产,甚至你的器官,灾难瞬间就会降临到你的头上。

最后我想说,任何人挺身而出声援像高智晟律师这样的人权捍卫者,支持任何的正义之举,都不应认为自己是在帮助他人。其实这是在未雨绸缪,为我们自己的未来安全努力。因为没有制度作保障,谁都不可能安全,只是灾难什么时候轮到你的问题。

因此,侥幸就像文德桥的栏杆一样是靠不住的。那些喝了太多狼奶的人,也不要认为别人在蛊惑你。以近前为例,眼看着所谓“防疫”造成的死亡人数比疫情本身造成的还要多得多的事实,仍能接受天天被核酸的你,有什么小利所图?又有什么根本利益会失去?

在这种大背景下,看清中共暴政迫害人权律师和人权人士,视法律为一纸空文的本质。高智晟律师被失踪五年是中国人权迫害的标志性事件。中共当局必须马上将高智晟律师的下落告知世界,还高智晟律师自由。否则,中共奢谈法律是对它自己的莫大讽刺。

沦陷区的未来在于像高智晟这样有责任、有担当的中华儿女身上,而要想子孙后代免受共产专制暴政的奴役,唯有推翻暴政建立宪政民主,从制度上改变中国这一条路。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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