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上周六(10日)针对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欺诈罪」,判处监禁5年9个月。评论认为该案刑罚相当重,又指一旦黎智英被判「国安案」罪成,恐馀生都要在监狱度过。有港商认为,该案判决对在港营商者投下巨大阴影;黎智英的处境更会令敢于发声的外商对香港却步。
年届75岁高龄的黎智英已被囚超过两年,他因为把厂房的0.16% 面积,即大约一个646尺单位分租给跟集团有业务关系的公司办公,香港法院上周六以「欺诈罪」判处他监禁5年9个月,罚款200万港元(25.69万美元),取消担任公司董事资格8年。
外界形容,这只是对黎智英漫长审判的开始,他被起诉《港区国安法》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由于港府就案件中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一事提请人大释法,高等法院押后至周二(13日)开审。
评论:担忧黎智英馀生在监狱渡过
本身是律师的时事评论员桑普周一(12日)接受本台访问时认为,黎智英被控「欺诈罪」的判刑,会在外界制造寒蝉效应。他又指黎智英身负多宗案件,前景并不乐观。
桑普说:这个刑期已经开始了,以后就算判《国安法》案件,如果与现在案件分期执行的话,就等于叠加上去,即5年9个月是他现在要坐,另外再加一些《国安法》案件的刑罚,加总起来他要坐超过10年,是很有可能,你想想对于一个75岁的老人家来说,他的馀生是否在监狱渡过,我们非常担忧。
最近亲中人士不断放出风声,黎智英会被「送中」受审。桑普认为按目前情况来看,可能性不大,但纵观《国安法》案件被告中,黎智英是「送中」风险最高的人。
商人周小龙:对外商带来很大阴影
作为知名香港企业家,黎智英被捕及判刑引发商界的关注。
香港连锁童装品牌Chickeeduck老板周小龙同日接受本台访问指,香港现行有关租务条款法例不透明,外商在港设厂营商,容易误堕法网,今次判决对营商者带来很大阴影,他促港府就法例多作解说。
周小龙说:国际商人或跨国公司,他们不是很熟悉香港的法例,尤其是租务条款,今次是制造很大的阴影及白色恐怖,对外商来说很困扰,譬如我整间公司搬来香港,我一定不只是租科学园做研发工作,研发工作还会带到版权、商标注册、科技注册的东西,那准不准做?对外商来说是很大的问号,法律这么不清晰。
周小龙:香港失去言论自由下 商人转移大陆市场更有优势
周小龙又认为,从黎智英的境遇反映出港府不容许有批评的声音,这令敢于发声的商人对香港却步。他指,在香港失去言论自由下,大陆市场更有优势,因为租金成本更低。
周小龙说:香港愈来愈失去优势,政府口说香港是国际大都会,你看看判完黎智英这些案件时,根本就上海都不如。既然都是这样的打压、甚么都不能说,我不如在大陆开(公司)?你问下金融机构,全部都是这种心态,(香港)根本是一个小大陆,不过表面上说你可以有些自由,如果我要在大陆做生意,用香港来做跳向中国的枢纽,根本浪费金钱,租金贵过大陆那么多,我到上海开,研发可以到北京,在大的工业村开。
美国政治风险管理顾问方恩格(Ross Feingold)认为,与黎智英关连的跨国企业或外商都对黎智英案高度关注,因为涉到及他们的利益。他又指,一般外商都会考虑到在《国安法》下的整体大环境,而对香港情况作出评估。
黎智英身负多宗案件 《国安法》案面临最高刑期
黎智英在2020年8月被捕,他身涉多宗未经批准集结案,其中大部分已审结,包括4宗涉2019年至2020年的案件,分别于2019年8月18日、8月31日和10月1日,以及在2020年「六四」集会,分别被控组织、煽惑,以及参与非法集会等罪名。经审讯,黎智英被判囚20个月,部分案件正在等候上诉。
另外,黎智英另涉《港区国安法》案件,他与6名《壹传媒》及《苹果日报》前高层,连同集团旗下3间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等罪名。
黎智英现时面对的控罪之中,以「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罚最重,须判处3年至10年监禁,如果罪行重大的,须判处10年以上监禁,甚至是无期徒刑(终身监禁)。
英美谴责黎智英案判刑不公不义 港府、中国外交公署斥罔顾是非曲直
黎智英「欺诈罪」的判决备受国际关注,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赖斯(Ned Price)在社交网站发声明表示,美国政府谴责有关黎智英的审判,认为判刑既不公义亦不公平,再次呼吁中方尊重言论自由,包括香港的新闻自由。
美国部分参议员亦发表评论,认为黎智英被判刑是侵犯人权,呼吁立即释放。英国下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凯恩斯(Alicia Kearns)则表示,黎智英是英国公民,应得到英国政府声援,并称香港的海外法官需要回应一些严肃问题。
港府和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均强烈谴责美方评论,指是罔顾是非曲直,美方以人权之名干预香港的司法制度。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回应称,黎智英欺诈案事实依据充分、程序完全合法、判决依法公开,特区法院依法审判正当合法合理,天经地义、无可指摘、不容置喙。发言人称,一宗普通刑事案,美方因涉及个别违法犯罪的反中乱港分子就急不可耐地跳出来,给中国政府和特区政府扣上一顶「不尊重新闻自由」的帽子横加指摘。
记者:董舒悦 责编:温晓平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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