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7日星期二

理大冲突21岁学生认暴动囚38个月 已还押近两年料近刑满


【香港法庭】理大冲突21岁学生认暴动囚38个月 已还押近两年料近刑满2019年11月香港反送中运动时,在理工大学的冲突事件中,多名示威者尝试从理大「突围而出」,其中18人被当场截停及拘捕。
 路透社资料图片

2019年11月香港反送中运动时,在理工大学的冲突事件中,多名示威者尝试从理大「突围而出」,其中18人被当场截停及拘捕,其中一名现年21岁的IVE学生,早前承认暴动、拒捕等3罪,案件周二(7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郭启安指,被告当时跟约百人突围后与警方对峙,有人向警员投掷汽油弹及以弓箭攻击,直言案情非常严重,实不应轻判,强调被告需为自己行为负责,最终判被告入狱38个月。不过,由于被告至今已被还押逾23个月,郭官判刑后亦指,相信被告可能接近完成服刑,并相信他可重新做人。 

另一理大参与暴动控罪 获存档法庭 

被告余文博案发时18岁,他早前承认于20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学外畅运道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管有雷射笔及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23249等3项罪名。至于另一项指他在理大参与暴动的控罪,则获存档法庭。 

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展示真诚悔意,及早认罪,在还押期间不断自修,为「勤奋上进的年青人」。同时引述另一理大突围案判刑,指该案主审法官陈广池以监禁2年作暴动罪量刑起点。 

辩方同时指,被告于2019年11月被捕,但之后「踢保」,然后于2021年3月1日重新被捕,惟提堂后法庭拒绝他的保释申请,故一直被还押至今,历时约23个月,如计及认罪刑期扣减及狱中行为良好等因素,已如同服满4年4个月的刑期。控方就指,另一理大突围案的暴动历时只有8分钟,而本案的暴动时间较长。 

对需判被告不短刑期感难过无奈 3罪刑期完全分期执行 

法官郭启安判刑时就指,本案虽同属理大冲突中的突围事件,但参与人数、时段跟前述案例「明显两个阶段」,认为即使不理会被告有否参与理大内暴动,当时他连同约百人参与突围,并跟警方对峙,有人更向警员投掷汽油弹和利用弓箭攻击,都显示案情非常严重,故此「实在不应轻判」,强调量刑需以整体作考虑,即使无证据显示被告使用暴力,他在场仍是壮大声势。 

郭官此时又指,对于自己需要判处被告不短刑期感「难过、无奈」,但即使被告当时是受人煽动或唆摆,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最后以4年为暴动罪量刑起点;至于其他两项控罪,管有雷射笔就以6个月为量刑起点,而拒捕罪因被告当时挣扎,并试图弃置暴动装备令自己脱罪,案情更严重,故以3个月为量刑起点,最终基于3罪性质完全不同,拥有独立案情,下令3罪刑期完全分期执行,故共判被告入狱38个月。他在判刑后表示,计及还押时间,被告已接近服毕刑期,并指现时已事过境迁,相信他亦有吸取教训,可重新做人,同时寄语社会大众,对因一时迷失而身陷囹圄的年轻罪犯,给予更生机会。 

案件编号:DCCC205/2021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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