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冲突事件中,有示威者发起「围魏救赵」行动,在多区聚集试图分散警力营救其他示威者,警方当晚在油麻地以暴动罪拘捕213人,分为17宗案件处理。其中1宗在尖沙咀一带被捕的11名被告中,有6人承认暴动罪,2人经审讯后定罪,周六(2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
暂委法官叶启亮判刑时指出,理大冲突是修例风波中最大规模的暴动之一,示威者的行为明显挑战法治,判监是唯一选择。叶官指,除黎钧尧外,其馀被告都有装备,明显是有备而来,但各被告相对年轻,相信他们是一时冲动犯案。判8名被告中,早前认罪的6人囚3年半,两名经审讯被定罪被告则分别入狱4年半及4年9个月。
叶官认为,暴动有相当预谋和一定计划,案发时2000名示威者筑成防线,与警方对峙及投掷杂物、砖头等,更在1小时内投掷至少251枚汽油弹,暴力情况如同小型战场。
8名判囚被告分别是:陈卓贤(21岁)、张绰元(21岁)、张凯𦲀(22岁)、冯兴榆(24岁)、黎钧尧(28岁)、刘沛彦(24岁)、梁俊杰(25岁)及梁刚玮(24岁)。陈卓贤和黎钧尧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其馀6人均认罪。
至于在逃3名被告:陈亮儒(25岁)、郑伟乐(19岁)、洪主龙(21岁),法庭已发出拘捕令。
警方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主管、高级督察潘崇礼在庭外见记者表示,在213名被捕人中,已有68人被法庭裁定暴动罪成,其馀正等候审讯或裁决。
责编:锺广政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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