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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一(20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33 日審訊。 控方圍繞涉案梁晃維的專訪盤問,指梁在文中提及「好像每一日國安都只是等大家講『那四個字』,就去捉人」。鍾沛權在控方要求下,猜測四字是「光復香港」。控方引述《文匯報》指,根據警方執法指引,「唔係話講『光時』就即刻拉,要睇情況而定?」鍾認為,文中那一句是不少人對執法尺度的理解,也是梁的擔憂。 控方質疑上述句子無事實基礎,鍾認為「講四字就會畀人捉」並非天方夜譚、抹黑及抵毀。控方在盤問期間超過十次追問鍾,他是理解梁的擔憂,故他同意對方想法;鍾重申理解不代表同意,並以建制派訪問為例,「佢擔憂有人推倒一國兩制,我會覺得機會唔高,但我理解佢有佢根據、認知嘅事實,我都係如實報道」。案件周二(21 日)續審。
另外,控方列舉多個例子包括拉登、普京、納粹德軍等,詢問鍾審批文章的界線。鍾沛權表示在極端情況下,「唔敢話一定唔發表,我會有猶豫,言論自由對我嚟講係接近一種信仰」。其中鍾沛權同意,在「9.11」事後,若有機會會訪問拉登,指其行為主張關乎重大公眾利益,不論自己有多不認同,都要如實記錄。(見另稿)
梁晃維提「中共豁出去」思維
鍾認為指維穩方針會在港實施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控方第 12 日盤問鍾沛權,圍繞涉案梁晃維的專訪。鍾沛權供稱,知道梁晃維是港大學生、有參與社會運動。伍淑娟指,梁晃維在 2020 年初,與張崑陽發起「美國戰線,如箭在弦」網上集會,鍾稱沒有印象,表示對他認識不多,主要是 35+ 初選後閱讀其資料,以及在梁受訪後,才對他有更多了解,並知道他與張可森及鄒家成發起「墨落無悔」聲明。
鍾沛權認為,梁晃維在訪問提及的本土理念,是指港人優先、中港區隔、港人自治等一連串政治訴求。至於梁稱「對中國沒有任何幻想」,鍾認為是指本土派爭取政治理念、訴求,中央政府一定會阻撓,所以他們透過手段抗爭,以「抵抗式姿態」表達信念,又提及在野反對派普遍都會使用相關手段。
梁晃維提及「中共真係豁了出去⋯不如做盡啲,繼續維持國內的政治穩定性。感覺上他們只會繼續用這個思維去對待香港人,和中國內部的其他少數民族」。伍淑娟詢問鍾,梁所指的「思維」是甚麼,鍾認為是中央維穩至上的方針,指外界普遍認為中國壓制西藏和新彊的少數民族,梁受訪時則認為,維穩方針會在香港實施。
梁稱「35+ 目標要令中共黐線」
鍾認為指初選觸發「瘋狂 DQ」
就梁晃維受訪時稱「35+ 目標就是要令中共黐線」,鍾推測梁晃維當時認為,「35+」一定不會成功,因中央不會容許民主派主導立法會,故初選會觸發「瘋狂 DQ」,從而顯示制度有問題,令巿民不再對選舉抱有幻想。伍淑娟質疑與中共有何關係,鍾指梁晃維或認為「最後話事係中央政府」。
伍淑娟質疑,「市井啲嚟講,35+ 係畀個氹中央踩?將佢黐線嘅情況顯露人前?」鍾稱「唔係用『氹』囉⋯我答咗你啦,你加諸咁多嘢,然後問我同唔同意」。
伍又指,梁提及公民黨楊岳橋、梁繼昌都被「DQ」,指「議會完全容不下反對聲音」,她質疑文中沒有提及兩人是因爭取外國制裁而被「DQ」,認為文章沒有正確事實基礎。鍾認為在當時社會環境,「單純拎呢句出去畀人評論,同意嘅人都唔少」,又指這一句是梁對當時政治形勢的判斷,認為在編輯角度並非一定正確,但沒需要審查或刪減。
鍾回答期間多次被伍淑娟打斷,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一度表示「不如你畀佢答啦,佢試圖答緊」。就梁稱公民黨被「DQ」,伍質疑他「又將中共同 DQ 扯上關係?」,鍾重申「佢認為 DQ 政治決定,係中央政府最後發辦」。伍質疑相關概念會「刻入讀者腦海」,鍾指是受訪者的判斷。
梁文中提「那四個字」
鍾猜測是「光復香港」
梁晃維在文中提及「《國安法》無孔不入,好像每一日國安都只是等大家講『那四個字』,就去捉人。現在出來從政,真的要有必死決心。參加初選,的確係要有呢種決心」。伍詢問「那四個字」是甚麼,鍾猜測是「光復香港」,認為梁想含蓄地表達情況。
伍詢問四個字能否是「危害國安」,鍾指根據當時社會環境,最大機會理解到是「光復香港」四字,又指梁有提「好像」,可以理解為他對當時政治氣氛的擔憂、政治現實的估量及判斷,「當時都有呢幾句流露出嚟嘅憂慮,都唔係罕有、孤立現象」。他舉例,有人在窗外的晾衣架掛上寫有「光時」的旗幟,其後遭途人舉報,警方上門調查。
伍更正他指,「唔係晾枝旗囉,係展示口號囉,張揚到途人見到報警?」鍾稱,「總之係窗前展示(旗幟)就有人報警」。
控方指喊「光時」不會即時被捕
鍾:梁說法是表達擔憂
伍引述《文匯報》指,根據警方執法指引,「唔係話講『光時』就即刻拉,要睇情況而定?」鍾指警方在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後翌日拘捕唐英傑,其中一個元素是展示「光時」旗幟,伍聞言加重語氣稱:「唐英傑不是齋嗌呀嘛,你攞唐英傑同我講!」鍾解釋,一般人理解是喊「光時」口號就會被捕,是不少人對執法尺度的理解,重申梁的說法是表達擔憂。
伍再指,「佢邊有基礎講啫?我知佢好擔憂,(講光時口號)涉嫌違法,涉啫、講啫」。鍾輕嘆一下,指「講四字就會畀人捉」並非天方夜譚、抹黑及抵毀,認為有一定事實基礎,但不代表編輯認同。鍾又以初選為例,指政府當時沒正式宣布指初選違《國安法》,只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受訪時指可能違法,質疑伍在開案陳詞形容初選是違法,「你咪有矛盾囉」。
伍續指,「同你有同類型諗法嘅人,先諗到呢四個字?」鍾認為結合社會背景,「光時」是正常及最合理猜測。伍續指,「你感受到梁晃維嘅演繹、憂慮,所以你先有咁嘅認知?」鍾認為梁晃維的擔憂是存在,又指其擔憂並非完全天馬行空、毫無事實基礎,「同我有冇擔憂冇乜大關係」。
控方逾十度追問鍾是否理解梁擔憂
鍾:理解不代表同意
就鍾是否理解梁晃維的擔憂,伍逾十度追問,「你有相同擔憂,先理解到大眾有擔憂,咁講得唔得呢?」鍾一度稱「我開始唔係好明」,又舉例指「倒返轉諗,訪問一個建制派,佢擔憂有人推倒一國兩制,我個人理解、我會覺得機會唔高,但我理解佢有佢根據、認知嘅事實,我都係如實報道。嗰個群體有佢嘅憂慮,我都係照樣記錄落嚟」。
伍續問,「你知道有咁嘅擔憂,唔等於同意你有咁嘅擔憂?」鍾重申,他理解受訪者為何提出擔憂,但不代表他同意、認同其指控、主張及擔憂,又指他個人沒有相關擔憂,「基本上我從來唔會喺公開渠道發表呢類政治主張,唔會喺我社交媒體發表,但我會為機構、傳媒紅線擔憂」,包括在社交媒體、文章下的讀者留言。
伍質疑,「冇事實基礎照講都得嘅?」鍾認為不能一概而論,若有報道提及有人大鬧政府而被捕,「我哋報道都要引述我哋聽到嗰句說話、指控」。伍聞言指,「好,你個答案係答唔到」。案件周二(21 日)續審。
DCCC265/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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