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日星期五

人大代表倡删「寻衅滋事罪」 被视为惩罚异见口袋罪

中国两会将于本周末开幕,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征夫再次提出取消「寻衅滋事罪」引发关注。「寻衅滋事罪」在中国已经几十年,一直被视为惩罚异议人士的口袋罪而备受批评。

据中国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再次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他指这项罪名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对于一些无故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行为,有一定惩戒价值;但该罪名种种弊端时刻侵蚀著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会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

他在接受《财新》采访时称,「尤其是近年来大量网络发言者也被按此罪名定罪,严重侵蚀了言论自由的边界;且各地执行标凖很不统一,定性严重缺乏严肃性,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减损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朱征夫2008到2022年期间,曾两度当选中国全国政协委员,期间一直呼吁取消该罪。他今年年初,在广东当选第十四届中国全国人大代表。

「寻衅滋事罪」经常被批评为口袋罪

「寻衅滋事罪」在执行过程中经常被批评为口袋罪,一直被外界认为是中国政府打压异议人士的工具,不少维权人士和律师都曾被判此项罪名。

例如在2015年,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被认定「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罪成,两罪并罚,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2020年,中国公民记者张展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中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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