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周三(19日)落案起诉一名23岁男学生,指他为「港独」组织「光城者」主脑之一。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拒绝被告保释申请,被告须被还押,同时宣布把案件押后至5月12日再讯,届时将处理把案件交付至高院的相关程序。
现年23岁的被告张昊扬,报称为学生,他被控一项「串谋恐怖活动」罪,控罪指他于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与另外7人串谋,涉嫌策划以爆炸品破坏香港不同公共设施,包括烧毁流动检测站。
被告另外面对一项「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的交替控罪,指他与同一时间,在香港联同另外7人,一同串谋及与其他人「非法及恶意藉爆炸品导致爆炸」。
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应应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后至5月12日作提讯日,以处理交付到高等法院审理的程序。被告虽然有提出保释申请,但苏惠德在听取双方陈词后拒绝申请,被告期间须还押由惩教看管。
资料显示警方去年10月采取拘捕行动
根据司法机关资料,被指与张串谋的7人,包括陈凯量(24岁)、中六女生郭文希(18岁)、17岁中三男生、中四学生欧文(19岁)、15岁中三男生、15岁中四男生及中五女生苏颖贞(18岁);相关案件已排期于今年5月6日在高等法院听取答辩及判刑。
翻查报道,警方国安处于去年10月,曾在元朗区拘捕一名男子,指他涉嫌干犯《港区国安法》下第24条的「参与实施恐怖活动」罪,另指他涉及「纵火」、「串谋纵火」、「串谋诈骗」及「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等罪,又指调查显示该男子与数个本土犯罪组织有关,并怀疑涉嫌为策划制造炸弹及针对公共设施发动恐怖袭击的组织提供金钱资助。
另外该被捕人士亦怀疑涉及前年5月底烧毁荃湾沙咀道政府检测站案件,以及涉与他人,透过银行向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申请「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成功「诈骗」贷款约470万港元。
案件编号:WKCC1696/2023
记者:吴婷康 责编:方德豪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