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

【47人案】何桂蓝解释「破局」 称形容中共是「极权」为客观描述

香港「初选案」周二(25日)续审,何桂蓝回应在选举论坛上重复提及的「破局」、「死局」及「抗击中共极权」等字眼意思。指当时她眼中的「死局」是《国安法》实施,令整个社会有很大的恐慌,惟她希望说服港人,不要放弃选举;她直言,「从来都无谂到,揿个反对掣就系犯法」;何又表示,形容中共是「极权」为客观描述,指港人不希望活在政权严格控制下。 

【47人案】何桂蓝解释「破局」 称形容中共是「极权」为客观描述

何桂蓝在她的代表大律师Trevor Beel提问下,回应自己在初选论坛上,曾提及「破局」、「突破中共畀香港嘅死局」等的意思。

《国安法》实施在即 仍想说服港人并非无希望 

本案踏入第91日审讯,何桂蓝第6天作供,在她的代表大律师Trevor Beel提问下,回应自己在初选论坛上,曾提及「破局」、「突破中共畀香港嘅死局」等的意思。她指「破局」来自政治理论,意指政权会建立一些结构,既指体制,同时也是讲一些叙述性的东西,会设下很多限制,同时令民众心理上觉得自己受局限,要民众面对、接受完全无任何其他选择的现实。而在如此状况下,如民众见到有其他选择时,即意味官方所说及呈现的并不是唯一现实,便会令政权对民众在实际上或心理上的控制消失。她续指,抗争是建立「反结构」(anti-structure),如抗争者可离开由政权设下的规则,按自己行动行事,就能打破政权所设的结构,亦是「破局」之意思。 

至于她眼中的「死局」,就是指《国安法》在港实施在即,当时整个社会很恐慌,「做咩嘢都冇用,做咩嘢都只系送头」,但她当时想尝试说服港人,并非完全没有希望,不要认为香港已完全没有抗争馀地,而是仍有抗衡方法,其中之一就是透过选举取得最大民意授权(mandate)。 

在港生活30年 对揿「反对掣」会犯法感匪夷所思 

法官李运腾就问何,当时是否觉得在《国安法》下仍有合法事情可做?何回应时,先指其实没有办法判断做甚么是违法或不违法;惟李官只著何听清楚问题,其问题是《国安法》立法后,是否仍认为有事情是可合法表达? 

何再回应,提及抗争有很多形式,选举是最多人参与,她承认曾担心或已认定一些议会内的审议行为可能违犯《国安法》,惟同时再直言:「但我冇估到亦都冇谂到,揿个反对掣就会犯法,作为生活咗喺香港30年嘅人,我觉得呢件事简直系匪夷所思」。 

法官与辩方争论「极权」定义 称日本只有一个党 

其代表大律师之后再问及她在选举论坛中,曾说「抗击中共极权」的意思,何指「极权」(totalitarianism)既是一个批评,同时学术上亦有定义,其中「极权」的英文中「total」部分可理解为「完全控制」(total control),因政权可监控和控制所有事情。辩方之后问何当时是带贬义还是指出事实,法官陈庆伟就插口指,自己认为两者没有分别;辩方就回应,指如果说美国是极权,则可能是贬义,因其事实上不是,但如果该政权事实上是极权,就只是单纯说事实而不会是带贬义。 

不过,陈官就质疑辩方「怎么定义极权?」辩方就以「独裁、一党专政」回答,陈官就反问「那日本是不是极权?」辩方不认同并指日本有国会制度。陈官就再举俄罗斯为例,指俄罗斯也有国会,而辩方就回应俄罗斯只有一个政党,此时陈官再反驳称「日本也是,实质上只有一个党」。何桂蓝闻言即开腔称「日本有共产党㗎」,而陈官就「总结」指这正是法庭面对的困难之处,指法庭不是要辩论到底「极权」是贬义还是事实。另一法官李运腾亦指,不是关注学术上的定义,只关注被告当时想法,称不要被学术争论分了心。何就回应,自己在论坛上形容中共是「极权」为客观描述,直言港人是不希望活在一个方方面面都受政权严格控制的制度下。 

何桂蓝强调抗争「唔系求死,系求生」 

Trevor Beel其后转问何桂蓝一篇于2020年6月29日在Facebook发表的帖文,题为《香港人,千其唔好睇少自己——揽炒的哲学》,著何解释「揽炒的哲学」。何回答称,当时很多抗争者有自毁倾向,强调牺牲和死亡,但她不同意此想法,希望强调抗争「唔系求死,系求生」,又认为当中共压迫来到时,港人的求生意志可打开新的空间,直指另一被告区诺轩早前作供时表达的绝望情绪,抹杀了2019年社会运动的「创造性」,又强调抗争一方有很强的理性基础。 

何又回应同一帖文中提及「揽炒必然对我方有成本,但我哋要佢哋输得更加甘……」,指如港人已明确表达政治意志,但政权依旧不回应,是相当于破坏整个制度的正当性。她续指,港人未必一定直接对政权造成「损伤」,但会将政权推向选择镇压还是回应民意的位置,「揽炒其实系建基于一个假设,就系假设中共一定会overreact(反应过度),会做一啲其实佢要解决个问题,根本唔需要做到咁尽嘅嘢」。 

何又补充,即使港人完全不争取、不游行示威,香港的民主化本身亦是中港政府的宪制责任,但当政权可聆听民意时却选择拒听,「既然佢选择破坏呢个嘅制度,咁佢当然要承受番选择嘅代价」。 

议会内面对暴力时不会屈服 

至于她另一篇Facebook帖文《唔抗争,选你入去做咩?》,当中提到「武斗」字眼,指是议会抗争必备元素;何解释,议会内有人不停使用暴力阻止另一议员履行职责时,她认为不应屈服于暴力,更指建制派议员把民主派议员硬拖倒地拖行时应该要阻止,而非守住温和形象,任由该议员独自面对暴力。 

辩方就追问她是否要以暴力回应暴力及在立法会打斗?何回应,首要制止建制派行使暴力,如成功制止则无需继续,又指立法会的保安是不会帮助自己,「佢会打埋你一份」,说法引来旁听人士发笑,惟何即指这并非笑话,因立法会保安员会穿戴战术手套进入议事厅。 

法官李运腾就问何是否不会考虑选择退开?何回应,认为要继续履行作为议员的责任很重要,没理由因为对方行使暴力,就放弃自己作为议员要做的事。李官之后再问何,既然认为议会已不能正常议政,监察政权能力也不足够,亦不能影响政策制定,那预期立法会议员在会内做甚么事情?何就称,用非常仅馀权力,至少可指出政策的问题,如披露问题后议案仍获通过,届时全港市民就会同样见到问题。 

案件将于周三(26日)续审。

案件编号:HCCC69/2022 

记者:吴婷康/程文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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