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

丛日云 | 从精英民主、大众民主到民粹化民主 ——论西方民主的民粹化趋向


丛日云,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教授。

摘要

西方民主本身的民粹化,包括民主制度、主流政治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的民粹化。民主内含着民粹主义的基因,即平等主义与个体主义,因而具有向民粹发展的内在趋向。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是民主成长的强大动力,它使民主走向繁荣,焕发出活力;但如果它们走向极端,也会驱动民主滑向民粹主义。平等主义由有限平等发展为泛化的极端的平等,形成越平等越好的原则;个体主义突破各种限制走向放纵的个体主义,形成越自由越好的原则;民主由精英民主走向大众民主并进而滑向民粹民主,形成越民主越好的原则。这是民粹主义的三原则。从长过程来看,滑向这三个原则是民主的大趋势。民主的民粹化,导致西方古代民主的两次衰落。现代西方民主从中世纪起源,经历了从精英民主向大众民主的发展。上个世纪60 年代的民权运动是一个分水岭。当代西方民主受上述三原则的影响,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民粹化了,并仍然在朝这个方向继续发展。

关键词

民粹主义、民主、平等主义、个体主义

正文

近些年,西方国家的民粹主义引起广泛关注。不过,本文所关注的不是民主制度下的民粹主义运动,而是西方民主本身的民粹化问题,包括制度化的民粹主义或民粹主义的制度化、主流政治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的民粹化问题。为此,就要挖掘民主制度中内含的民粹主义基因,分析民主向民粹主义演化的路径,以及当代西方发达国家民主的民粹化倾向。人们通常讲的民粹主义主要以政治运动或社会运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其要素有:推崇甚至崇拜人民特别是其中的平民的意识形态;坚持较极端的底层平民或其中某一(些)特定群体的价值取向,并提出相应的激进的利益诉求;激进的反精英、反等级秩序、反体制的底层立场;具有威权人格(或卡里斯玛型)特征的政治家或政治精英与无结构的大众的结合;在政治家/政客与民众的互动过程中,亦即政治运动中表现出非理性的群体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特征等。

在威权制度下,民粹主义是大众动员式参与的一种不健康的形式。如果它获得成功,不会带来健康的民主,而是走向新的威权政治,从而败坏民主的声誉。当民主制度处于精英民主或精英与平民大致平衡的民主时代,偶然出现的民粹主义现象属于多元化社会正常的政治进程的一部分,或在民众参与过程中必然会表现出来的一种倾向。它往往是被社会忽略或利益受损的民众,以一种非理性的方式,表达自己以某种平等为内容的激进诉求的社会运动。民粹主义诉求的合理部分会被民主制度所吸纳,从长过程来看,其释放出来的能量或许构成推动民主走向平民化民主的一波波小的浪潮。在民主制度已经高度发达,甚至精英与平民大众已经严重失衡、平民大众已经主导了政治的时代,民粹主义运动会为激进的政治平民化进程推波助澜。在这个时期,民粹主义运动会成为常规性现象,向民粹方向的滑落形成巨大的惯性,它以非常激进的、加速度和累加重力的方式,推动民主制度走向民粹化的民主,甚至被裹挟于其中的人们对社会发生的激进变化习焉不察。在这种场合,民粹主义已经成为社会主流观念,民主制度本身滑向了难以逆转的民粹化轨道,民粹主义政治文化也逐渐形成。这就是当代西方民主制度已经出现的情景。如果对当代西方民主本身已经具有明显的民粹化倾向这一事实没有清楚的认识,那么对发生在西方社会的民粹主义运动的认识,就会由于失去重要的参照系而走入误区。

民粹主义之“民”:人民还是平民

在中文语境中,民粹主义(populism)主要是一个源于俄文的特别译名。当民粹主义为中国学界广泛知晓的时候,人们了解的民粹主义主要有两种形态:一是19 世纪60—70 年代俄罗斯的民粹主义(Narodnichestvo);二是19 世纪末期美国人民党或平民党(Populist Party)的民粹主义。但数十年中,中国学界最熟悉的是俄罗斯的民粹主义,由于它与俄国社会主义运动、从而与俄国共产党的历史有着特殊的关联,学者们在研究后者的时候涉猎了前者。这样,原本作为俄罗斯19 世纪民粹运动的特殊名称,就成了populism 在中国约定俗成的流行名称,被用来概括与俄国民粹运动有很大不同的一类社会运动和相应的政治思潮。从字面上看,“民粹”一词令人摸不着头脑。它作为对“以民为粹”和“民之精粹”两个对立口号的概括本来就很牵强,文字不通,也没说清在这两个口号中选择的是哪一个。更重要的是,这个名称并没有揭示“民”的真实内涵。
当然,对民粹主义的误解或曲解不仅是名称的误导。学者们经常会谈到,以人民或人民的代言人自居,或诉诸于人民话语,向人民呼吁,主张人民至上,煽动人民崇拜,是民粹主义的主要特征。这是非常含混的一个表述,它使民粹主义失去了其关键特征。在当代社会,特别是在民主或准民主制度下,人民已经取代君主被奉上王座,甚至被奉上神坛。所以,诉诸于人民话语,以人民或人民利益代表自居,将对立的一方排除在人民之外,这是各派政治势力和政客的常规做法。人们公认的具有精英民主(或共和主义)特征的美国宪法开头一句话就是:“我们,合众国人民”(We,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这当然不是民粹主义的煽情。即使在当代威权制度下,除传统的君主专制统治外,人民权力和利益在法理上也获得了至高无上的或惟一的正当性,哪怕在现实中被高高举起的人民实际上被架空,但各种利益都会冒充为人民利益,各种群体都会自诩为人民或被说成是人民。所以,在民主制度下,或在民众以动员方式参与公共生活的条件下,将打着人民的旗号作为民粹主义的关键特征,只能使问题更加混乱。依据对民粹主义这一特征的定位,民粹主义必然成为普适性的帽子,可以在政治斗争中被扣到任何对手的头上。民粹主义不是一般地诉诸于人民,而是以人民中的平民、下层或各种弱势群体来代表人民。在各种打着人民旗号的人中,甚至包括了贵族寡头、各类统治精英或独裁统治者,我们如何识别其中的民粹主义呢?在民粹主义者那里,人民具有特定含义,即与贵族或精英相对的平民,或具有等级结构的人民中的下层,或人民中某一(或某类)弱势群体。民粹主义的一个突出特征,是激进的平民立场,是以平民或人民中的下层代表人民。这个平民立场,在不同的历史场合,可以是各种不同的社会底层或弱势群体的立场。他们不是一般的推崇或神化人民,而是推崇和神化平民或人民的底层;他们不是一般的要求人民的权力,而是激进地要求底层民众压倒性的权力优势;当他们声称维护和申张人民利益的时候,他们表达的实际上是底层民众激进的利益诉求。当然,如果仅仅持有平民立场,也许只是一场底层反抗压迫和歧视的运动,不一定走向民粹主义,而在持平民立场的同时,更进一步将平民或社会底层身份视为道德理想的化身,将其价值、利益、文化、生活方式等作为道德标准,推向一个不合理的极端,则是民粹主义所特有的。

民主与民粹主义都诉诸于人民,两种人民,都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但在现实政治中,人民含义的具体落实是不同的。在民主制度下,人民可以是精英主导,即以精英(古代是贵族、富人)作为人民的主体,平民处于弱势地位,这是精英民主;也可以是精英与大众的平衡结构,这是混和民主;还可以是平民主导,即以平民为人民的主体,精英处于劣势,这是平民民主或大众民主。但在大众民主的条件下,将下层平民(或弱势群体)神化并将其立场和利益诉求极端化,形成绝对化的道德判断标准的时候,就滑向了民粹式的民主。

俄文民粹主义(народники)的词根народ 意为“人民”(people),英文将民粹主义对译为“peopleism”或“populism”。populism 的词根源于拉丁文populus,意为人民或民众。在拉丁语中,populus 是表示罗马公民团体的集合概念,所谓“罗马人民”(populus Romanus)就是包含着贵族与平民的罗马公民共同体。希腊文中民主的词根demos和拉丁文中共和国(亦译为“民国”)的词根publica,其基本含义也是人民。但是,人民的概念随平民力量的崛起而发生变化,由于人民中平民占多数,在民主制度下,当平民力量崛起之后,最终人民的内涵就落实为平民,平民即人民,人民即平民。事实上,demos 和populus 在城邦时代末期,其基本含义即为平民。在古典作家那里,就有了对两种民主的区分,可谓区分民主与民粹化民主的先声。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民主政治(dēmokratia)进行了无情的抨击,显然,他针对的是民粹化的雅典式民主。在他那里,民主就是民粹化的民主,而中文适当的翻译应该是“平民政治”。在《政治家》中,他虽然将民主政体按“强制服从与自愿服从,贫穷与富有,法治与非法治”分为两类,但却仍然使用同一个名称,即dēmokratia(“民主政体”或“平民政体”),没有为其分别命名。

民主与民粹化民主的明确区分,最早出现在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理论中。亚里士多德区分了两种多数人掌权的政治,即politeia 和dēmokratia(英译democracy)。虽然两者的共同特征在于多数人掌握权力,因而都属于广义的民主,但前者服务于全城邦的利益,属于正宗政体;而后者只服务于掌权者(即掌权的多数)的利益,属于变态政体。亚里士多德也没有给予多数人掌权的正宗政体一个特别的名称,politeia 只是泛指政体的一般名称。这样,就给后人的解释带来了困难。对于politeia,后世有不同的译法,如混合政体、共和政体、民主政体等。笔者以为,前两者都非常牵强,译为“民主政体”更合适些。学界一般将dēmokratia 译为民主政体,它也是后世民主( democracy)一词的源头。但在亚里士多德这里,它只是民主政体的一个变态类型,译为“平民政体”可能更为恰当。在希腊文中,demos 既是公民共同体,又特指平民。从亚里士多德对这种政体的描述来看,它应该特指平民。

其实,亚里士多德对此有过特别的说明。他认为,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平民是多数,但即使掌权的穷人是少数,仍然属于平民政体。在他看来,穷人和富人具有不同的品性与生活方式;农民和城里的雇工也有不同的品性和生活方式,由此便产生不同的“正义”要求。所以,穷人掌权才是平民政体的实质,它决定了城邦的生活方式和统治者的德性。“任何政体,其统治者无论人数多少,……如以穷人为主体,则一定是平民政体。” 这样,亚里士多德笔下的平民政体就是穷人(他们一般是多数)掌权,以极端的和排他的方式追求穷人的利益。这可以说是民粹主义民主的古代形式。尽管这时候还没有形成平民崇拜的意识形态。

波利比乌斯沿用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将民主政治分为好的和坏的两种。但他却用dēmokratía(民主政体或平民政体,对应的英译是democracy)表示好的民主政体,用ochlocratia(平民政体或暴民政体,对应的英译一般为ochlocracy 或mobrule)表示坏的民主政体。这种坏的民主政体具有民粹化民主的一些特征。它是一种病态的大众统治,是好的民主的蜕化堕落的形式。

这样,从亚里士多德到波里比乌斯,民主概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波利比乌斯弃用亚里士多德那里模糊不清的politeia,而将亚里士多德的变态政体dēmokratía作为好的民主政体的名称,同时以ochlocratia取代了亚里士多德的dēmokratía作为坏的民主政体的名称。这就澄清了亚里士多德带来的混乱。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波利比乌斯都把民主分为两个类型,我们可以将其中坏的民主视为现代民粹化民主的先驱。其共同特征在于,掌握权力的是平民或人民中的下层,追求极端的自由(放纵)和平等,并以极端的排他方式追求下层平民的利益,具有非理性的行为特征。人民概念本身即有其重心不断下移的倾向,这同时是民主走向民粹的过程。在希腊罗马城邦民主时代,人民首先是一个整体的概念,指公民共同体,但在城邦早期,人民首先是其中的精英,即贵族和富人。在雅典,表达人民意愿的是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在罗马的人民大会中,早期的库里亚大会,随后的森都里亚大会,都是由人民中的贵族、富人来代表罗马人民,平民被模糊地纳入人民概念,但处于可有可无的依附和边缘的地位。随着平民地位的上升,雅典的元老院被边缘化,遵循数量原则的公民大会几乎成为表达民意的惟一机构。罗马后来出现的特里布斯会议、平民会议都由平民主导,在这里,平民即代表了人民,贵族和富人被淹没于人数众多的平民中,前述两个以贵族和富人为主导的人民大会也逐渐被边缘化了。

波利比乌斯在公元前二世纪看到的是罗马共和国的混和政体,即贵族与平民大体达到平衡的政体。他肯定好的民主政体作为混和政体三种相互平衡的原则之一,也就是一种积极的因素,但他没有看到,混和政体中好的民主也会堕落为坏的民主,并在与贵族的争斗中破坏二者的平衡。如果说,罗马共和国早期的三次平民撤离运动表达的是平民争取与贵族平起平坐的诉求,那么,到共和国晚期一波波由平民派(Populares)发起的冲击,包括格拉古兄弟改革、马略的军事改革、恺撒的军事独裁,都是平民派在政治强人的领导下挑战贵族权力的行为,结果是打破了贵族与平民相互平衡的政治结构。不过,罗马并没有像希腊那样建立民粹化民主制度,而是军事强人在平民大众的支持下打垮了贵族共和派,建立了个人的军事独裁。

当中世纪西方民主再次复现并走向现代民主的过程中,人民由包含精英与平民的概念演变为平民概念这个发展过程又一次重演。中世纪欧洲的等级会议是按等级投票,前两个特权等级处于主导地位,第三等级虽然代表着大多数国民,但他们只是一个等级,在议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中世纪流行“人民的同意”原则,但这个原则在政治实践中有一个不可缺少的注解,即人民的同意意味着人民中最重要的那部分的同意,并非多数人的同意。一人一票、票力平等的原则虽然在教会选举教皇时出现了,但在等级会议的表决程序中,仍然是前两个等级同意,即可视为国民整体的同意。到法国大革命初期,第三等级代表单独开会,宣布自己的会议即为“国民议会”,意味着第三等级即是人民,即是国家。这是个标志性的事件,从此,人民概念的重心转移到了平民。现代社会沿着这个方向继续发展,人民即平民,平民即人民。对人民的神化落实为对平民的神化。20 世纪60年代西方世界发生的民权运动,是另一个标志性事件,从此之后,人民不仅意味着平民或社会下层,更意味着各种社会政治议题中的弱势群体,如族群关系议题中的少数民族、有色民族,性别议题中的女性,性关系议题中的LGBT,宗教议题中的少数和外来宗教等。在这些特定的弱势群体中,有许多成员是政治、经济和知识的精英,但在某个特定议题上,其所属的文化身份被视为受害者、受歧视者。对平民的神化转向对上述各类弱势群体的特别关照,甚至设立禁忌保护他们。当代西方民粹主义继承了人民重心下移的历史惯性,它无非是这个长的不可逆转的历史过程发展的尽头。

所以,考虑到民粹主义的主流传统及其在历史上和当代的各种表现,民粹主义之民即为平民,populism应译为“平民主义”或“民众主义”“大众主义”更为恰当。当我们不得不沿用民粹主义这一约定俗成的名称时,应该记住,这里的民不是一般的人民,而是人民大众,或者是民众的下层,或者是人民中的某类弱势群体。

民主内含的民粹基因

如前所述,民主有不同的类型,民粹主义民主是其中的一个类型。一些热衷于为民主辩护的学者极力撇清民主与民粹的关系,这种努力显得很苍白。其实,民主本身即含有民粹的基因,具有朝向民粹发展的内在趋向。我们要防止民主走向民粹,或至少延缓这个进程,就需要正视这个基本事实。民主内含的民粹基因就是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平等主义(egalitarianism)的内涵是,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内在价值,是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并因此在社会中应该获得同等的尊重、机会、权利和其他有价值之物。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的内涵是,每个人都是独立、自主的单元,在价值上自足圆满,构成社会的本原和基础,有能力和资格决定自己的事务,因此,它追求实现个人独立和自由的最大化。这两个原则是民主的基础和基本动因。

由于所有人是平等的,所以,关涉共同体全体成员的公共事务决策需要全体的平等参与。平等人的共同体惟一可能的政治形式是自治,大家同时兼具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两种身份,没有谁是固定的治人者,也没有谁是固定的治于人者。平等的范围决定了民主的范围,古代社会贵族内部的平等带来了贵族民主,现代社会在民族国家边界内的全民平等带来了全民民主。平等内涵的泛化也改变着民主的面貌。人类平等观念依次经历了特定身份的平等、普遍的人格平等、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政治权利的平等、政治影响力的平等,不同的平等观念塑造了不同类型的民主。当托克维尔预言民主的大趋势的时候,他的基本依据是社会身份平等化进程的不可逆转,“事所必至,天意使然”。在他那里,民主就等同于平等,政治平等即是民主。社会平等化进程与民主化进程是同一过程。

个体的独立使人们摆脱传统的天然共同体的束缚而得到解放,也不再盲目地屈从于传统的、天然的权威,要求在个人事务及涉及个人的事务上自主地做出决定。适应独立的个体的共同体类型,是以契约为纽带的平等人的联合体。在其中,每个人有平等的参与权,政治权威基于共同体成员的同意。个体的独立还带来个人的成长,这意味着主体意识的增强,公民的尊严感、主人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的增长,意味着个性的自由展现和个人欲求的自由申张。这一切,都是推动民主的力量。

平等主义与个体主义虽然存在紧张关系,但两者还是互相推动、互相激励的。由于等级秩序和威权结构是对个体的压抑和束缚,而平等则解除了这种压抑和束缚,带来个体的解放,促进个体的伸张和成长。个人成长起来了,个人的个性和人格越来越丰满成熟了,个人逐渐成为社会的重心甚至中心,在这种情况下,他一定会提出更多的平等要求。根据平等原则要求个人选择的自由,也将个人的某项自由选择普遍化。个人对不平等的地位和待遇的敏感度也会越来越高,尚存的哪怕是微小的不平等就变得不可忍受。这样,个体的解放就必然要求平等的不断泛化和重心下移,由此带来新的层面的个体解放。

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一起成为推动民主的动力,与此同时,民主也是哺育这两者成长的摇篮。平等和独立的人掌握了权力,很自然的会利用权力实现更多的平等和独立,而更多的平等和独立则导致更进一步的民主。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就揭示了平民政治与平等的扩展和个体解放之间的关系。这种政制“把平等给予一切人,不管他们是不是平等者”。在这种制度下,形成一种平等精神、一种社会风尚,它渗入生活的方方面面,家长和孩子、男人和女人、老师与学生、本国公民与外国人、权贵与百姓、主人与奴隶之间似乎都是平等的,等级差别趋于消失,甚至前者讨好后者、模仿后者成为风尚。平民政治还追求极端的自由,目无法纪,在“生活中任性而行,各如所愿”,以至于走向了放纵主义。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的观察也印证了这一点,他谈到了民主制度下的诸种平等,例如,他还专门论述过民主制度下主仆关系趋于平等的现象。

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都有自我扩展、自我膨胀的内在趋向。平等向两个方向上自我扩展:一是垂直方向的,即享受平等的人从社会的上层扩展到底层,社会上层获得的某种平等,逐渐由更多的人直到全民甚至全人类所共同享有;二是水平方向的,即平等的内涵不断扩大。古代平等的根基是身份平等,现代平等的根基是人格平等。这种平等的原点内含着无限扩张的力量,向各个领域弥漫渗透,几乎没有界限。而平等在水平方向上的每一步拓展,都会在垂直方向上再一次展开。个体主义的扩展,表现为个体越来越多、越来越深、越来越彻底地脱离社会而独立,个人已经获得的独立,成为其获得更大独立的出发点。其具体表现,就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断扩张和泛化。

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的扩展,在合理的界限内带来了民主的繁荣,也是西方文明活力和魅力所在。但突破某个界限,就成为民主的败坏性力量,甚至是文明衰败的因素。

平等主义最初的表现形式是等级身份的平等,即贵族、公民、自由民内部的平等。它产生于古希腊城邦时代,带来了城邦民主的繁荣。到城邦解体之后的帝国时代,在斯多葛派哲学和受斯多葛派哲学影响的罗马法当中,平等主义进一步发展,确认了人在理性能力和道德潜质方面的普遍平等。基督教成为西方世界的精神导师后,为平等主义注入了主要的精神动力。根据基督教的信仰,人是被上帝创造为平等的;上帝的惩罚和救赎与人的世俗身份无关,故人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人在天国里的身份也是平等的。基督教的这种精神平等信仰逐渐演化为现代的人格平等,它是现代各种平等滥觞的原点。

个体主义在城邦解体后萌生,但其母体主要是基督教。基督教从犹太教中分离出来以后,有了更多的个体主义的因素。犹太教是民族宗教,犹太民族是上帝的选民,耶和华是犹太民族的上帝。犹太人集体对上帝犯了罪,现在是集体受到惩罚,将来是集体得到拯救。面对上帝的,不是个体,而是犹太民族的整体;不是每个犹太人与上帝发生关系,而是犹太民族整体通过他们的宗教领袖的中介与上帝发生关系。但是,这一切在基督教产生之后都发生了变化。因为基督徒被从犹太教中排挤出来后,以个体的身份组成平等的基督教团契,天国也是一个个基督徒的灵魂组成的精神团契。每个信徒单独面对上帝,承受惩罚或得到救赎,作为上帝的选民,他们具有个人化的自信与自尊。这样,基督教就成为孕育个体主义的母体。

个体主义在基督教中孕育结胎之后,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受到教会组织和世俗社会等级秩序的束缚,但个体主义精神必然渗透世俗的社会结构,将世俗社会个体化。宗教改革实现了宗教生活的个体化,市场经济瓦解了束缚个体经济人的整体主义的社会经济结构,现代的民主与宪政革命实现了政治领域的个体化。这样,社会就完成了全方位的个体化进程。

所以,西方现代文明的母体是基督教,她同时孕育了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在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的原稿中写道,“所有的人都被创造为平等和独 立 的”“(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and independent”)。“平等和独立”道出了现代民主的根基所在,基督教对现代民主的两大贡献都包括在这个概念里了。不过,后来经过修改的定稿删去了“独立”,仅保留了“平等”,应该说远逊于杰弗逊的原文。平等主义与个体主义在现代有过适当的也是成功的结合。在理论上,表现为古典自由主义;在现实中,表现为17—18 世纪的几场现代民主宪政革命。两者大致没有越界并达到一种平衡。其具体标志就是现代代表制民主的建立和基本人权(也被称为第一代人权)得到承认和保障。它们创造了现代民主的黄金时代,也成就了西方文明数百年的辉煌。但是,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并没有也不可能到此止步,它们都在不断扩展自己的内涵。上个世纪民权运动可以说是一个节点,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都达到了峰值,接着开始越界,打破平衡,走向极端。平等主义滑向极端的平等即平均或相同,个体主义膨胀为放纵的个体主义。从长的历史过程看,这是现代文明高度发展之后的“文明病”;从短的历史进程来看,正是20 世纪60 年代造反的那一批年轻人进入了体制,特别是进入教育、传播、文化、艺术等领域,把他们60 年代反传统、反秩序、反体制、反精英的那种放纵自我欲望的精神带入体制内,使他们的极端平等和放纵的个体主义要求变成法律和制度,变成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甚至形成社会的禁忌即“政治正确”。

越界的个体主义和平等主义相结合就是当代的民粹主义。在它们的影响下,西方民主开始朝向民粹化方向发展。如果它们取得主导地位,不能受到有效的阻遏,西方民主的民粹化将不可避免。

从民主走向民粹化民主的内在趋向

学界对西方民粹主义的研究,主要是将其作为一种社会运动和思潮来处理的。就本人阅读范围来看,还没有学者将其视为制度形态、主导的意识形态和主流的政治文化,并对其基础进行分析。国内学界论述西方民粹主义的大量作品中,有两篇文章触及到了与本文核心观点相关的内容。刘瑜女士认为,左翼民粹主义的土壤在于“权利观念”的不断泛化,而不断上涨的权利预期与精英主义之间的裂缝和张力越来越大。推动“权利观念”泛化的主要是左翼自由派,右翼民粹主义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左翼自由派在长线历史中地位不断上升的一种反弹。这里讲的“权利观念”的不断泛化可以视为平等主义与个体主义的局部表现,不过,将其与精英主义相对立,似乎不够准确。何怀宏先生从价值冲突角度解释美国民粹主义兴起的根源,他通过对《独立宣言》文本中所包含的价值体系的分析,总结出美国社会当前存在的两对内在的价值冲突:(1)独立自由与平等福利之间的冲突;(2)传统信仰义务与个人选择自由之间的冲突。这里所说的“平等福利”与“个人选择自由”,也是笔者所说的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在当代的部分表现,但何怀宏先生分别处理的独立自由与个人选择自由其实是属于一个系列的价值,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并且能够与平等福利要求合流。他认为这两组价值冲突导致民粹主义的兴起,但没有把其中的某项或几项价值的极化视为民粹主义的动因。两位学者与中外学界主流观点保持一致,平行地分析左翼和右翼民粹主义,只是将左翼视为更主动的一方,右翼是对左翼民粹主义的被动回应。如果将民粹主义视为民主制度的一个可能的类型,或发现当代西方民主的民粹化倾向,对当代西方的民粹主义运动就会有全新的认识。如前所述,民粹倾向本来就内在于民主之中,只是在健康的民主制度下,它是一种受控的力量与冲动。但民主一旦建立,哪怕开始是贵族民主、精英民主,都有一种内在趋势,打破贵族或精英的垄断、进而打破精英与大众的平衡,走向大众民主。而在大众民主的条件下,再向前走一步,特别是如果大众的素质不够高(像瑞士、北欧国家,民主程度虽然很高但不易走向民粹),或者民主制度设计有缺陷(比如总统直选就容易形成剧场政治,导致政治态度极化,从而有利于走向民粹),就容易走向民粹化的民主。

从民主滑向民粹是有迹可循的。一般说来,是沿着三条轨道向前推进的。

第一,平等主义不断扩展与泛化:由有限的平等走向无限的极端平等,形成“越平等越好的原则”,甚至形成逆向歧视。平等一旦获得,特别是人格平等被确立后,注定会走向更多和更大的平等。只要有了人格平等这个基点,它就有一种内在的倾向,不断扩展其范围,从而由有限的平等走向泛化的平等,也就是将平等精神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直到形成极端的平等,甚至逆向的歧视、逆向淘汰。也就是说,平等的发展有一种惯性,会不断突破各种界限,既包括平等内涵上的界限,也包括平等主体的界限。平等与平均、相同之间,本来就没有清晰的界限,或者说,界限很容易被突破。美国《独立宣言》所宣称的“人是被创造为平等的”(“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这个命题既可以理解为起点的平等,也可以解释为结果的均等。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其中的博爱将平等赋予道德内涵,也为突破平等主体的界限开辟了道路,即平等原则适用于所有的人,包括不同民族、宗教、国别的人。已经获得的平等会成为获得更多平等的依凭和动力,当社会实现了相当的平等之后,余下的微小的平等就变得更加不能容忍。也就是说,得到越多的平等,对余下的不平等的容忍度就越低,追求新的平等的激情就越强烈。而已经大幅度扩张的平等,形成一种冲力,倾向于更猛烈的扩张。按着这个惯性,社会就确立了越平等越好的原则。托克维尔就曾谈到过民主社会里人们“追求平等的激情可能达到狂热的地步”,“没有止境,更为持久,难以遏止”,“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力量”。笼统地说,平等是值得追求和需要珍惜的价值,但是,如果是越平等越好,平等必然会突破应有的界限,走向极端。平等价值获得了道德优势后,就会形成强大压力,突破各种界限,不顾现实条件,甚至为了与不平等划清界限,矫枉过正,使一些原来受到不平等待遇的社会下层或某类弱势群体受到特殊关照、享受特权,设立“政治正确”的禁忌来保护他们,以至于形成反向歧视。萨托利指出,追求结果的平等,必然“要求歧视性(不同的)的对待”,即逆向歧视,这在政治权力的分配上也是如此。

在民主制度下,存在着平民地位上升的铁律:只要社会发展,平民的地位必然不断上升。财富的分散与流动、知识的传播与匀质分布、等级制度的解体和社会走向扁平化、权力的下移等成为必然的趋势。人类的主要进步,从文字的发明到现代印刷术的出现,从大众传播到互联网的小众传播,从工业化到城市化,从物质财富的增长到教育的普及,都推动着平民地位的上升。市场保障了起点的平等和竞争规则的平等适用,但民主制度通过权力对市场的干预,倾向于抵消市场产生的不平等。所以,“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福利国家”。精英需要平民的支持,在精英内部的分裂和内斗中,双方都会争相取悦于平民,提升平民的地位。这样,民主政治的统治类型由精英统治转变为精英与平民的平衡,最终变为平民的统治,几乎是必然的。大众民主出现后,民众的人数优势就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这样,从人民被奉上王座变为人民崇拜,最终走向平民崇拜,也是必然趋势。甚至平民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都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社会原来由精英引领,平民追随和模仿精英,转变为平民主导,精英追随和模仿平民。平民由人数的优势走向道德的优势,具有了道德优势后,在具体议题上地位更低的群体,不一定具备数量的多数,可能只是一个少数,甚至是极少数,也可以获得道德的优势。人们争相取悦于他们、恭维他们,以获得道德上的制高点。

第二,个体主义不断扩展其领域,直到突破各种限制,形成“越自由越好的原则”,由规范的(有限制的)个体主义走向放纵的个体主义。

个体主义的膨胀是由人的本性推动的,人的欲求一旦被释放出来,也就是被合理化之后,它就一定会追求更大的空间,更广大范围和更高层面的满足,就会要求“越自由越好”。而遏止其扩展的力量则是脆弱的,极易被突破。个体从社会制度和秩序、习俗和禁忌中解放出来,具有“释放魔鬼”和“冲决堤坝”的效应:瓶子一旦被打开,魔鬼就无限膨胀;堤坝一旦被冲开一个缺口,就不可遏止。有限的自由会带来更大的自由,已获得的权利使其能获得更多的权利。自由和权利泛化到社会和个人生活的广泛领域,由以个人的基本权利为内容的自由,发展为个人选择的自由。个体主义膨胀的极致是每个人在各方面都可以随心所欲,惟一的限制是不妨碍他人。也就是约翰•密尔所说的,个人的行为,只要不妨碍他人,就可以各行其是,自己是自己行为的主权者。问题在于,什么行为才是不妨碍他人的呢?用严复的术语来说,群己之间有清晰的权界吗?由于人生活于社会中,严格说来,就没有完全不影响到他人和社会的行为,不是直接影响,就是间接影响;不是当下的影响,就是未来的影响。在“越自由越好”的规则冲击下,人类数千年形成的一套道德规范和伦理禁忌依次瓦解。

与古希腊民主晚期的情景相似,大众民主催生了个体主义走向放纵,而放纵的个体主义则推动民主走向民粹。

第三,精英—大众平衡的民主走向大众民主,由民主有限(相对)的好走向民主绝对的好,直到形成“越民主越好的原则”,由追求政治权利的平等到追求政治影响力的平等、权力的平等分享。现代民主的前身是中世纪的贵族民主,现代民主诞生后直到19世纪一直是精英民主。19世纪末20世纪初普选权的实现,标志着大众民主的出现。人们可以看到,选举权不断向下扩展的趋势不可阻遏、不可逆转,直到全体成年人都获得平等的选举权。这样,就进入了大众民主时代。但是,在平等的选举权实现后,还会出现新的平等追求,即追求每个人、每个身份团体政治影响力的平等,按其在人口中的比例分享政治权力。平等的选举权相当于经济领域里的机会均等,而政治影响力的平等和平等地分享权力,相当于经济领域中的结果平等,即平均主义。

俞可平先生贡献了一句广泛流行的名言:“民主是个好东西。”当然这是特定语境下的一个简洁的表达,不是一个科学的命题,更不能当作社会科学的定理。严格地说,民主是有限的、有条件的好东西。不过,在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的驱动下,民主在现代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一路高歌猛进:对人民的崇拜演化为对平民的崇拜,使民主成为不容置疑、无条件的绝对的好东西。最终,“越民主越好的原则”在西方社会成为共识,甚至是社会的集体无意识。西方绝大多数知识分子谈论民主,秉持的都是这个原则。虽然他们大多都在批评西方民主,但他们批评的都是西方还不够民主,要求更多的民主,要求新型的、更高级的民主。他们发现了当代西方民主出现的许多问题,但都归因于民主程度不够。现代的代表制民主太陈旧了,解决问题的出路是怎么样让它更加民主。如何让公民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如何使代表制有更充分的代表性,如何使权力的分配更均等,如何使社会弱势群体能够平等地分享政治权力和具有平等的政治影响力,如何对政府和领导人实现更充分有效的监督,如何让媒体更深入地介入政府的运作,如何使公共政策体现更广泛的民意,等等,按越民主越好的原则,现存的民主是不民主,对民主的所有限制都是反民主。从他们批评民主和设计民主的理论背后,都有一个非常清晰的思路,就是政治上越平等越好,也就是“越民主越好”。

在发达的民主制度下,甚至是大众民主时代,仍然追求“越民主越好”,使民主本身成了压倒一切目标,不顾牺牲民主的质量和效率,欲求实现理想化的、完美的、纯粹的民主,这是通往民粹主义之路。

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有过两次主题的转换,亦即经过三个大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古典时代,其主题是权力的归属问题,即在自由公民内部如何分配权力的问题。这个时期,出现了有限平等主义主导下的城邦民主。第二个阶段是中世纪到现代,其主题是权力的性质和范围问题,即如何划定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边界问题。这个时期,个体主义与平等主义一起,成为主导民主的力量。在有限的平等主义和合理的个体主义两种力量主导下,建立的是自由主义民主(同时也是代表制民主)。上个世纪60 年代起,西方政治思想领域里各种后现代思潮兴起,政治思想的主题转向权力的解构、平等分享和泛政治化。平等主义开始走向激进的平等主义,个体主义也趋向于放纵的个体主义,这两者逐渐合流,推动当代民主走向民粹化的民主。

吊诡的是,平等主义、个体主义和民主的发展,在总体上都是当代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对弱势群体权利和利益细致入微的保护,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水平的主要标志。但是,在这种高度文明的社会里,却容易患上现代文明病。如果脱离具体条件,以激进的方式,片面追求这方面的进步,就走入了误区。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更好是好的最大敌人”。

由于民主制度内置了民粹的基因,从而具有走向民粹的内在趋向,古代西方两度出现的民主,都因不可逆转地滑向了民粹而衰败直至终结。在希腊、罗马城邦时代,最初建立的都是贵族(精英)民主,而后都经历了平民势力的成长,在平民参与要求的压力下,建立了精英(贵族和富人)与平民大体平衡的民主。雅典在梭伦改革之后,罗马在三次平民撤离运动之后,基本上进入这个阶段。这是民主最辉煌的时代。接下来,天枰一定会发生倾斜,平民大众占了上风,精英被边缘化,从而走向了平民民主。雅典从克里斯提尼改革开始,罗马从格拉古改革开始,走上了平民民主的道路。

雅典式的平民民主直到伯里克利时代,由于特殊的内外条件,运作大体比较健康,平民的广泛参与,给雅典国家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这使它在希波战争和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初都有优异的表现。但是,平民由于成功而走向傲慢和失控,平民政治的乱象也开始出现。最终导致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失败,以平民政治为特征的民主走向衰落。如果我们重温2000 年前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对雅典民主的批判,仿佛就是对当代西方民主的批判。这些批判可以归结为两点,即平民极端的平等要求和个体的极端放纵。罗马共和国建立的时候是典型的贵族共和国。共和国全称为“罗马元老院与人民”(senatus populusque Romanus)。西塞罗将共和国定义为“人民的事务”,被他理想化了的共和国,是君主制因素、贵族制因素和民主制因素相互制衡的混合政体,但西塞罗的时代,这个政体的平衡已经被破坏。贵族制和君主制的因素蜕变为军事强人,罗马人民蜕变为平民派(Populares),军事强人与平民派联手,葬送了共和国。平民派的活跃成分是所谓的“无产者”(proletarii),他们是“穷到除了孩子不能为国家做出任何贡献的人”。他们靠罗马国家的福利生活,军事独裁者用面包和马戏腐蚀和收买他们。他们大多属于罗马人或拉丁人之外的族裔,其精神世界很少受到传统的罗马共和精神的浸润。孟德斯鸠在分析罗马共和国之衰亡时指出,这时的“人民几乎都是由被释放的奴隶构成的”。“罗马人民几乎是清一色地由被释放奴隶或是由不从事手艺而仰仗着国家的钱养活的人构成的。

这可以说是古代形式的民粹政治。2000 多年之后,民粹政治的阴影又重新投射到西方民主政治中,这说明民粹主义是民主制度本身内置的病毒,注定会旧病复发。希腊罗马城邦末期非理性、寄生性和缺少民主精神的平民大众,善于煽动、操纵和利用民意的平民领袖(demagogy)、在权力斗争中无原则地讨好民众的政客,都成为民粹政治下的典型形象,在当代社会一再出现。

从中世纪起源的现代民主,再一次重演了这个过程,即从精英民主、精英与大众平衡的民主到大众民主,最后走向民粹化民主的过程。从早期的精英民主走向大众民主,主要循着两个轨迹:

第一,是参与权的扩大。大体上,参与权的扩大经过如下阶梯:贵族—(取消身份限制)富人—(降低财产资格)有产者—(取消财产资格)白种男人—(取消性别限制)白种人—(取消种族限制)21岁以上成年人—(降低年龄限制,如美国)18岁以上全体成年人。

第二,削弱精英的政治影响力,解除对下层民众参与的各种制约机制,拆除精英与大众间制度上的隔离层和过滤网。以美国为例,这方面的变化包括诸多内容,如参议院由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总统由间接选举变为事实上的直选,各种形式的直接民主(参与式民主、协商民主、电子民主、全民公决)的涌现和发展,民意测验(电子化的广场政治)对政治家的操纵,作为无冕之王的媒体对政治的深入影响(商业化媒体有天然的民粹化倾向),频繁的公民政治运动与政治斗争,对竞选资金的规范化,初选的出现,政党控制力的下降,各种有利于下层民众参与的程序改革(如总统大选可以提前投票、没有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也可以投票等),选举年龄的下调(年轻人更多民粹倾向),改变议会日程以使议员不常住华盛顿而住在自己的选区(更多地受选民控制)……

现代民主向平民化民主的倾斜,是一路向前、不可逆转的过程。达尔曾将美国宪法制定后的进一步民主化称为“和平的民主革命”,这个革命在西方是普遍发生的。当平民借助人数优势支配政治生活并因此而获得道德优势之后,走向民粹民主只有一步之遥。

只不过,由于有前两次民主民粹化的教训,现代民主采取了多种措施以防止其民粹化。而个体主义的融入,其本身虽然有推动平等的一面,但也有平衡平等主义的一面,特别是合理的个体主义,是极端平等主义的制约力量。这样,就使现代民主的生命力比古代民主要长得多。但毕竟,大的趋势难以逆转,走向民粹化民主的一天还是到来了。

当代西方民主民粹化倾向的主要表现

现代民主建立后,民粹主义的暗流不时会浮上表面。法国大革命中的平民政治是现代民粹主义的初步登场,表演者包括无套裤汉、忿激派、雅各宾派、巴贝夫派等。在19 世纪走向大众民主的时代,民粹主义现象主要有“杰克逊式民主”(Jacksonian democracy)、法国农民与波拿巴的联盟(“波拿巴民粹派”)、俄罗斯的民粹主义、巴黎公社、美国人民党的平民主义等。20 世纪,罗斯福新政属于在公共政策领域表现出来的相对温和的民粹主义,而60 年代遍及西方的民权运动和青年造反运动,其中激进的一翼具有明显的民粹主义特征。在西方,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的一代是现代自由民主传统的守护者。但随着冷战的结束,这一代人退出公共生活,战后婴儿潮一代主导了西方政治。在美国,“这一代的政治本能是由1960 年代开始的美国内部文化战争塑造的”,在欧洲大体也是如此。他们成长于前辈创造的安全富裕的环境中,形成“ 后物质主义”(postmaterialism)的或“ 后现代”(postmodernism)的价值观(英格尔哈特),关注新的政治议题,热衷于“新政治”(new politics),其中的左派或左翼自由主义者继承了60 年代造反派的衣钵,将大众民主推向民粹民主的方向。

当我们说西方民主的民粹化倾向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民粹化已经是一个现实,而是意味着它是一个发展的可能趋向。判断这个趋向的重要依据,不仅是在民主制度和公共政策中已经存在的明显的民粹主义因素,更重要的是西方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已经将民粹主义的原则作为评判现实中的民主和规划未来民主改革方向的标准,朝向民粹主义方向的发展已经成为历史的惯性,几乎难以逆转。

当代西方民主的民粹化倾向主要表现在:

1. 在政治价值观或政治意识形态领域,民粹主义三原则即“越平等越好、越自由越好、越民主越好”成为社会主流价值和意识形态。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当代西方国家的平等、自由和民主都已达到相当发达的水平,在此基础上,民粹化民主的表现在于,仍然要求或推动社会更多的平等,使其走向平均主义甚至弱势者的特权、使社会失去活力和竞争力,并严重伤害基本的自由和人权;仍然要求或推动更多的自由,特别在个人生活和个性表现领域的自由选择权,鼓励突破千年禁忌、习惯和信仰、损害人类文明社会基础的个人生活的放纵,带来文明的衰落和解体;仍然要求或推动更多的民主,为了民主而民主,从而牺牲了民主的质量和效率。这并不是说,西方社会在平等、自由和民主领域不再有改进的余地,而是说,这种改进需要非常慎重,需要全方位权衡利弊得失,需要考虑现实的内外条件,而不是遵循“越……越好”的简单化的激进原则。

一些学者面对当代民粹主义亦左亦右的局面,甚至右翼盛于左翼的情况困惑不解,于是声称,民粹主义没有特定的价值,或“价值空心化”。更有甚者,有的学者不顾民粹主义长久的传统和特定的内涵,武断地认为,将桑德斯与特朗普等量齐观,都称为民粹主义者,是对民粹主义一词的滥用,只有后者才是真正的民粹主义。[13]其实,从价值谱系上来看,由于民粹主义一贯的底层立场,所以,典型的民粹主义都来自左翼,右翼最多在行为方式和群体心理特征上具有民粹主义的某些特征。如果说右翼也是民粹主义,也只能说是非典型性的民粹主义。

上述三个“越……越好”的原则,主要是西方激进的左翼自由派的原则。他们按这个方向推动民主化改革,将民主推向民粹的方向。但是,这三个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西方社会被广泛接受的原则,特别是在精英阶层,几乎成了天经地义的、不容置疑的原则,甚至是集体的无意识。正因为这样,左翼民粹主义亦即真正的民粹主义得到宽容,右翼反民粹的保守主义则被扣上民粹主义的帽子。面对“右翼民粹主义”,精英们极度仇视和恐慌,普遍地采取抵制态度和做出其他过激反应;而面对桑德斯、梅朗雄等激进左派所代表的典型的民粹主义运动,主流舆论表现出难以理解的宽容。这本身即表明,西方社会向左转的巨大惯性,已经把大多数精英裹挟其中。当代西方社会像旋转起来的陀螺一样,有着向左转的巨大惯性,所谓的右与左之争,有时看起来更像是保守的左与激进的左之争、左与更左之争。

2. 在政治制度领域,追求权力的平均分配,平民大众对政治的深度卷入和直接支配,形成大众对精英的压倒性优势。

现代的代表制民主给了下层民众平等参与权,即政治权利的平等。特别是在大众民主已经实现之后,普通民众的平等参与权已经实现。但民粹主义者从参与的结果来衡量政治是否平等,所以,他们要求政治影响力的平等,要求权力的平等分享。这是以数量原则为基础、依据文化身份(性别、肤色、民族、宗教、性取向等)分配权力的平均主义。他们将人的等值性无限延伸,要求绝对按人口数量、按某文化身份团体在人口中的比例分享权力,亦即实现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数量平等”。这样一幅图景虽然只是民粹主义者的愿景,但在现实中,朝这个方向的发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权力分配的格局。

在大众民主时代,普通民众实现了普遍的参与,但当代民主由于公众教育水平的提高,借助于大众传播、互联网等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实现了公众对政治生活更直接、更全面、更深入的参与,从而使精英边缘化。根据英格尔哈特的研究,西方后现代社会出现了由“精英主导”(elite-directed)型政治参与向“ 挑战精英”(elite- challenging)型政治参与的转变。精英失去了相对的独立性,失去了制约大众、提升和过滤民意的功能,成为大众的追随者、民意的木偶,以民意测验为风向标,以无原则地取悦于大众为执政原则。

3. 在政治文化或“民情”(托克维尔用语)领域,形成新的政治禁忌,即“政治正确”,从而形成不合理的社会下层或弱势群体的特权。社会形成某种规则,以保卫弱势群体的权利,这是社会人道化水平提高的表现。但在西方社会,支持“政治正确”背后的逻辑,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没有合理的界限,也就是矫枉必须过正。甚至使相关话题都成为道德禁忌,不允许自由讨论和争论。这样,就会将这种保护不合理地扩大和极端化。有时,政治正确还违背基本的常识,损害其他人的基本自由和权利,造成社会新的不公平甚至逆向歧视,催化不健康的身份政治。按政治正确的规则,如果你认为某人不适合当总统,但这个人具有政治正确所保护的特殊身份,你就应该支持他,至少不能反对他当总统,否则,便有身份歧视之嫌;如果你认为某项政策不合理,但这项政策是照顾某个弱势群体的,你在反对它时就会有所顾虑,因为会涉嫌身份歧视。这样,“政治正确”就成为一个宁左勿右的标准,对民主的运作起着隐性的强制作用。而它还有着不断扩大干预的范围、不断强化保护手段的趋向。

4. 在公共政策领域,为了赢得选票,获得道德优势,无原则地取悦于下层民众或弱势群体。比如,即使社会活力和国家竞争力严重下降,财政不堪重负甚至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仍然不断扩大福利、滥施恩惠;在多元文化主义观念主导下,不顾财政负担能力、犯罪和恐怖袭击的威胁,也不考虑主流文化对异质文化包容与融合的能力,实行激进而短视的移民政策;等等。人们看到,古希腊民主衰败时期那些民意煽动家(demagogue or rabble-rouser)在当代西方已经成为常规现象。虽然具体的公共政策不属于本文所讲的民主制度的民粹化范畴,但民粹主义政策如果成为常规、习惯,可视为民主民粹化的明显症候。

精英的民粹化:精英与下层民众的汇流

按常规,民粹主义是反精英的,精英与民粹主义者有着天然的对立。当然,在历史上,以反精英为特征的民粹主义从来都不是单纯的底层运动,精英往往是其发起者、煽动者、操纵者,某些或某类精英也为底层民众所拥戴。但这只是限于少数精英。当代的情况是,大多数精英或精英的主体与底层民众汇流,这是用传统的理论模式无法解释的。许多学者仍然恪守民粹必反精英的教条,很自然地将被大多数精英所反感的右翼势力视为民粹主义,而为大多数精英们所偏爱或宽容的左翼民粹主义则被忽略或赦免。这种认识忽略了当代政治的新特点。在发达的民主国家,发生了新的政治分化,产生了“新政治”、新的政治分化的轴线。传统政治的焦点是经济问题,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物质财富的分配等,现在转向以文化问题和生活质量问题为基础。于是形成一条纵向轴线,与传统的水平轴线相交。我们要综合这两条轴线来考虑社会划分。

在这种情况下,衡量民粹主义的下层民众基础仅按单一的阶级或经济标准是不够的,还要结合文化价值标准。也就是说,社会的底层或弱势群体,亦即民粹主义的主要支持者,不仅包括经济上最低收入者和依赖福利为生者,还包括按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标准衡量的文化上的弱势群体并需要受到特别关照者。他们是后现代社会“新政治”中的社会弱势群体。

根据英格尔哈特提出的后物质主义理论,从上个世纪70 年代起,发达的西方社会开始了价值观的转变,即由强调经济和人身安全的价值取向即物质主义价值观(materialism),转向强调自我表现、生活质量、和谐的人际关系与归属感、智力和审美满意度等精神性因素的价值观,即后物质主义价值观(postmaterialism)。前者赋予人身和经济安全以最高优先级;后者赋予与人的解放相关的非物质层面的需求以最高优先级。由价值观念革命带来的新政治议题,包括环境问题、种族(欧洲是新移民)问题、移民问题、女性权利和地位问题、性别角色与性道德(离婚、同性恋和婚外性行为等)问题、个人自由和个人生活(堕胎、单亲家庭、抚养孩子、同性婚姻、宗教态度、吸毒)问题、公众参与(公共领域、企业、NGO)问题、战争与和平问题、全球化与全球治理问题等。后物质主义者正是在这些问题上,要求更进一步的平等甚至均等、更广泛深入的参与、更大的宽容、更自由的个人选择。他们是和平主义者、全球主义者、多元文化主义者、生态主义者,热衷于“身份政治”“差异政治”,要求更多的个人选择。而受过较多教育的精英阶层,也是与后物质主义价值观最亲和的阶层。

这样,持后物质价值观的精英与两种意义上的下层或弱势群体产生共鸣,走到了一起。他们的后物质主义价值观使他们更关注在经济上处于底层的民众的命运,将社会的平等和人道化置于社会的经济活力和国家竞争力之上。不过,在他们心目中,处于经济最底层的,已经不是传统的产业工人,而是主要依靠社会福利生活的人、新移民和非法移民。他们更热心于改善后现代政治议题上的诸种弱势群体的地位。他们本身在经济上可能属于上层社会,但有些人在文化上,比如性别、性取向、族裔身份、宗教信仰等,属于新政治中的弱势群体,至少是自认为需要特殊保护的群体。他们要求更多的平等甚至弱势者的特权,更多个人选择的自由,更多的民主,亦即使社会下层或文化身份上的弱势群体具有更大的政治影响力和占有更大的权力份额。

这样,左翼自由派精英既是在经济上出于后现代情怀关注最下层民众命运的精英,宽容和偏爱文化上各种弱势群体的精英,也往往属于文化身份上的弱势群体的一部分。左翼自由派精英是个体主义者,但他们不再是传统的个体主义者。他们要求在后现代的一些议题上个人选择的自由,同时,也要求在这些议题上的激进的平等。也就是说,激进的个体主义者以特定的后现代议题的弱势者的身份要求激进的平等。正因为如此,尽管他们属于精英阶层,但同时也是民粹主义者。不仅是关照下层利益、表达下层诉求的民粹主义者,还是民粹主义的民众基础之一。所以,他们并不因为属于精英,就有了被排除出民粹主义者的豁免权。

与这些后物质主义的左翼精英相对的,则是持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大众。英格尔哈特指出,“这些人最可能在他们自己的国家感到已经沦为主流价值的陌路人,感到已经被他们无法共享的进步主义文化变迁的潮流抛在了后面。……眼见他们的主导权力和优越地位的衰落。20 世纪70 年代寂静的革命(即向后物质主义的转变——作者注)如今似乎已经酿成一股愤怒和怨恨的反革命式反冲”。所以,英格尔哈特将特朗普的成功视为物质主义者对数十年向后物质主义转变的文化潮流的“文化反冲”(CulturalBacklash)。希拉里在竞选活动中曾有一次失言,称特朗普的支持者是“一箩筐粗鄙之人(the basket ofdeplorables)”,这反映了精英们对普通民众的鄙视。正是这些被精英看不起的人,构成“对抗向后物质主义转变的文化变迁的反冲力量”。不过,后物质主义者寄予同情的,则是在经济上比这些人更低端的人群,如依靠福利为生的人、非法移民,在他们主导的福利政策下,甚至出现依靠福利为生的人其实际收入不低于低薪工作者,无证移民的福利超过本土穷人的现象。在文化上,他们模糊野蛮与文明之别,无原则地宽容甚至推崇属于非现代文化主流的人群,包括与西方现代主流文明为敌的人群。后现代的精英与社会弱势群体、边缘化群体就这样汇合到了一起,甚至与反现代的势力合流,成为民粹主义的主力。

民粹化的精英是西方民主民粹化的领头羊。精英集团的民粹化,也是西方民主民粹化的重要表征,而精英集团整体上与社会底层和文化身份意义上的弱势群体结盟,则是当代西方民粹化趋势的一大特征。


文章来源: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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