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4日星期三

【香港法庭】3男涉向警游乐会掷汽油弹遭控 称让人知仍有反抗

警察游乐会于2020年12月1日晚疑被投掷汽油弹,一辆停泊在该会停车场的警察货车中弹燃烧,严重损毁,警方事后拘捕3名青年,指他们涉嫌投掷汽油弹,并控以一项纵火罪,3人否认控罪,案件本周二(3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首被告在警诫下承认自己是受次被告指使而犯案,又指掷汽油弹是为要令人知道仍有人继续反对政府。辩方透露,将争议被告的招认内容及各人的身份。

控方开案陈词指首被告招认犯案称受次被告指使

本案3名被告为报称任药房售货员的徐君浩(23岁)、报称无业的马富善(22岁)及年仅16岁的罗姓男生;3人被控一项纵火罪,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12月1日,在旺角西洋菜北街警察体育游乐会停车场外,无合理辩解而用火摧毁或损坏香港警务处的警察货车,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

控方开案陈词透露,3名被告在案发前,曾于通菜街一幢唐楼内出现,再前往警察体育游乐会,然后由首被告及次被告向游乐会的停车场内,分别投掷4及5枚点燃的汽油弹,有汽油弹击中一辆停泊在内的警察货车及附近围栏,并造成警车中弹燃烧。陈词续指,3人在投掷汽油弹纵火后即离开现场,有闭路电视拍到3人先登上一辆的士往马鞍山,而首被告及次被告再由马鞍山返回观塘一工厦,另一被告就返回自己于大围的住所。

损毁警车估计维修费逾200万元

开案陈词指,该辆受损毁的警车,估计维修费近港币205万元,惟由于损毁严重,亦不适合维修;而警方事后分别在葵涌、尖沙咀及大围拘捕3人。其中首被告在警诫下,表示是受次被告指使而犯案,承认3人当晚曾在涉案附近一唐楼天台聚集,而次被告就把其管有的电油及玻璃樽制作成汽油弹,同时告诉另外两人将一起到警察体育游乐会投掷,行动是要令人知道仍有人继续反对政府。

而3人到达案发现场后,先由第3被告负责点燃汽油弹,再交由首被告及次被告投掷。而首被告另在警方提供的闭路电视截图中,认出及标示出3人。控方指,3人案发时一同作案。

警方从附近唐楼检获烟头上有各被告DNA

控辩双方的承认事实就指,一名高级警员在当晚负责把涉案警察货车停泊在警察体育游乐会停车场,并确认车辆原先没有损毁。而在案发时,有一名居于游乐会附近的休班警员,曾听到连串击碎玻璃窗的声音,并目击案发现场行人路上有3人出现,其中两人正向停车场内投掷点燃物品,该名休班警员随即报案;而闭路电视就拍到在案发后,3人从大埔道登上的士后,再于马鞍山新港城一带下车。

而警方就在案发现场检获两支载有红色液体的玻璃樽、玻璃碎片及灰烬,化验证实含易燃助燃剂,为油漆稀释剂常见成分,又在警察体育游乐会附近一幢唐楼内,检获打火机、工业白电油等,以及在一些玻璃樽内化验出助燃剂,成分与案发现场发现的玻璃樽内助燃剂相同。警方同时在现场检取到数个烟头,经化验后发现有属各被告的DNA,而在唐楼通往天台门上亦套取到属次被告的掌纹,另首被告及第3被告的鞋和衣物上,也被验出沾有助燃剂。

辩方就透露,首被告将争议在警诫下及会面录影的招认供词,而次被告及第3被告则将争议两人的身份及有否干犯控罪。审讯明续,控方将传召拘捕及调查首被告的警员作供,辩方则会争议相关录影会面的呈堂性。

案件编号:DCCC738/2021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荣添 网编:程皓楠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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